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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分级使用原则

抗菌药物分级使用原则
抗菌药物分级使用原则

抗菌药物分级使用原则

(一)预防感染、治疗轻度或局部感染应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二)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但须经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在相关医疗文书上签名;无中级以上职称医师的科室由科主任签名。

(三)患者病情需要拟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时,应填写《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使用会诊单》,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医师开具处方。

(四)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医师可越级使用抗菌药物。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应当详细记录用药指证,并于24小时内补办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必要手续。

(五)药敏结果中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敏感的,原则上不得使用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要严格控制。

(六)下列情况可直接使用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但当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证实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有效时应继续使用或及时更换为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1.感染病情严重者如:①败血症、感染性休克;②中枢神经系统感染;③经心肺复苏病人;④脏器穿孔者;⑤感染性心内膜炎;⑥严重的蜂窝组织炎;⑦重度烧伤及其他重症感染者。

2.免疫功能低下病人发生感染时,包括:①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②接受放、化疗;③WBC<1.0×109/L或中性粒细胞<0.5×109/L。

3.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敏感。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实施细则

一、本院实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 抗菌药物分级原则: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级。 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与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相比较,该类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级药物使用。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具有明显或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需要加以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不足五年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的;药品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原则由卫生部制定。但结合本院用药及医生职称实际,经院药事管理与治疗学委员会及院中层干部会议共同讨论决定: 1.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任职医生,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在医师的指导下授予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2.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非限制使用级及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三、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 1.预防感染、治疗轻度或局部感染应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由医师以上(含医师)人员使用。 2.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类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使用抗菌级药物,由医师以上(含医师)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应用要从严控制,执行会诊制度,严格掌握用药指征。 4.临床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认定的会诊人员会诊同意后,根据病人病情需要,由副主任医师以上(含副主任医师)人员或科主任同意后方可使用。 5 门诊处方不得开具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基本原则

临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基本原则 一、抗菌药物用于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微生物病原所致的感染性疾病。非上述病原体所致疾病原则上不用抗菌药物。 二、在使用抗菌药物治疗前,应尽可能正确采集有关标本,及时送病原学检查及药敏试验,作为选用药物的依据。未获结果前或病情不允许耽误的情况下,可根据临床诊断推测最可能的病原菌,进行经验治疗(见表2);一旦明确病原菌,应根据临床用药效果并参考药敏试验结果,调整用药方案,给予针对性目标治疗(见表3)。临床无感染表现而病原检查获阳性结果时,应注意排除污染菌、正常菌群和定植菌的可能。 三、对轻症社区获得性感染或初治患者,可选常用抗菌药物。对医院获得性感染、严重感染、难治性感染患者应根据临床表现及感染部位,推断可能的病原菌及其耐药状况,选用抗菌活性强、安全性好的杀菌剂,必要时可以联合用药。 四、选择抗菌药物应根据病原菌种类和感染情况,尽量选用对病原菌作用强、感染部位药物浓度高的品种,并综合考虑以下因素:(一)患者的疾病状况:感染严重程度、机体生理、病理、免疫功能状态等。 (二)抗菌药物的特性:包括抗菌药物的药效学特点(抗菌谱、抗菌活性等)、药物动力学特点(吸收、分布、代谢与排泄,如半衰期、血药浓度、组织浓度等)以及不良反应等。

(三)参考各医疗机构及病区细菌耐药状况,选用适当的抗菌药物。 (四)给药途径:轻中度感染尽量选用生物利用度高的口服制剂;病情较重者可采用注射剂。 (五)有多种药物可供选用时,应优先选用抗菌作用强、窄谱、不良反应少的抗菌药物;制定抗菌药物治疗方案时,应考虑药物的成本-效果比。 (六)其它:药物的相互作用、供应情况等。 五、抗菌药物的调整:一般感染患者用药72 小时(重症感染 48 小时)后,可根据疗效或临床病原检查结果,决定是否需要调整所用抗菌药物。 六、疗程:一般感染待症状、体征及实验室检查明显好转或恢复正常后再继续用药2~3 天,特殊感染或特殊药物按特定疗程执行。 七、在抗菌药物治疗的同时不可忽视综合治疗。有局部病灶者需同时进行局部引流等治疗。 八、应尽量避免将全身用抗菌药物作为皮肤粘膜局部用药,以防产生耐药菌株。若全身用药在局部感染灶难以达到有效浓度时,可考虑局部应用。抗菌药物一般不用于气道预防给药。 九、遵循抗菌药物预防应用与联合用药原则。 十、加强抗菌药物的不良反应监测,及时发现其不良反应并妥善处置,认真执行药物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三合乡卫生院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是否正确、合理,基于以下两方面: (1)有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2)选用的品种及给药方案是否正确、合理。 ☆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1、诊断为细菌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2、应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细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3、按照药物的抗菌作用特点及其体内过程特点选择用药 4、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病原菌种类及抗菌药物种类及抗菌药物特点制定 (一)品种选择:根据病原菌种类及药敏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二)给药剂量:按各种抗菌药物的治疗剂量范围给药。 (三)给药途径: 1.轻症感染可接受口服给药者,应选用口服吸收完全的抗菌药物,不必采用静脉或肌内 注射给药。重症感染、全身性感染患者初始治疗应予静脉给药,以确保药效;病情好转能口 服时应及早转为口服给药。 2.抗菌药物的局部应用宜尽量避免: (四)给药次数:为保证药物在体内能最大地发挥药效,杀灭感染灶病原菌,应根据药 代动力学和药效学相结合的原则给药。 (五)疗程:抗菌药物疗程因感染不同而异,一般宜用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72~ 96小时,特殊情况,妥善处理。但是,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化脓性脑膜炎、伤寒、 布鲁菌病、骨髓炎、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和扁桃体炎、深部真菌病、结核病等需较长的疗程方 能彻底治愈,并防止复发。 (六)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要有明确指征:单一药物可有效治疗的感染,不需联合用药, 仅在下列情况时有指征联合用药。 联合用药指征 1.病原菌尚未查明的严重感染,包括免疫缺陷者的严重感染。 2. 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需氧菌及厌氧菌混合感染, 2 种或 2 种以上病原菌感染。 3.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感染性心内膜炎或败血症等重症感染。 4.需长程治疗,但病原菌易对某些抗菌药物产生耐药性的感染,如结核病、深部真菌病。 5.由于药物协同抗菌作用,联合用药时应将毒性大的抗菌药物剂量减少。 ☆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1.用于预防一种或两种特定病原菌入侵体内引起的感染,可能有效;如目的在于防 止任何细菌入侵,则往往无效。 2.预防在一段时间内发生的感染可能有效;长期预防用药,常不能达到目的。短期

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制度 1、抗菌药物的分级使用管理是由医疗感染管理委员会领导,质管、院感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实施的。 2、抗菌药物的使用必须严格掌握适应症和禁忌症,减少毒副反应,减少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使用。严格控制缺乏指征抗菌药物的使用,坚决制止滥用抗菌药物。积极开展并规范围术期用药。 3、必须贯彻有样必采的原则,药敏结果未报告前或病情不允许情况下,可根据临床经验用药。用抗菌药前采样(可多次)送培养和药敏,待药敏报告后再调整。 4、遵循分线用药原则,根据病情应用抗菌药物,提倡应用第一线药物,控制第二线药物,严格控制第三线药物的使用。 5、普通感染或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提倡首选一线抗菌药物;二线抗菌药物的使用,原则上应由主治医师以上批准后方可使用;三线抗菌药物的使用,应根据药敏或有关专家会诊或疑难病讨论意见,由经管医师提出申请,科主任审批,报分管院长或质管科审批后方可使用。 6、审批后的三线抗菌药物的使用期限不超过七天,若确需继续使用,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7、实行三线抗菌药物使用审批登记制,具体由质管科负责。质管科每月对使用审批情况检查,检查结果纳入科室抗菌药物量化考核。

8、坚持量化考核结果与奖罚措施挂钩,对情况特别严重者予以通报处理。 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制度 按照“浙江省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指导方案(试行)”,进一步提高我院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水平,结合本院实际,特作以下规定: 一、抗菌药物使用基本原则 1、抗菌药物是指具有杀菌或抑菌活性,主要供全身应用(个别也可局部应用)的各种抗生素以及喹诺酮类、磺胺类、硝基咪唑类、硝基呋喃类等化学合成药。抗菌药物用于细菌、衣原体、支原体、立克次体、真菌等所致的感染性疾病,非上述感染原则上不用抗菌药物。 2、力争在使用抗菌药物治疗前,正确采集标本,及时送病原学检查及药敏试验,以期获得用药的科学依据。未获结果前或病情不允许耽搁的情况下,可根据临床诊断针对最可能的病原菌,进行经验治疗。一旦获得感染病原培养结果,则应根据该病原菌的固有耐药性与获得性耐药特点以及药敏试验结果、临床用药效果等调整用药方案,进行目标治疗。 3、感染性疾病的经验治疗直接关系到患者的治疗效果与预后,因此十分重要,须认真对待。在经验治疗前应尽快判断感染性质,对轻型的社区获得性感染,或初治患者可选用一般抗菌药物。对医院感染或严重感染、难治性感染应根据临床表现及感染部位,推测可能的

泌尿外科抗菌药物应用原则

泌尿外科肾上腺疾病抗菌药物应用原则: 一、腹腔镜手术: 1. 应用头孢一、二代,喹诺酮类抗菌药物,预防用药时间为24-48小时。 2. 手术时间超过1.5小时,预防应用抗菌药物时间可延至96小时(经验用药)。 3. 老年患者,术前有肺部疾病患者抗菌药物在上述情况下延至48小时。 4. 发热病人应查找原因,验血常规以及病原学检查,依具体情况用药。 二、开放手术(含腹腔镜改为开放手术) 1. 应用头孢一、二代,喹诺酮类抗菌药物,预防用药时间为72小时(经验用药)。 2. 其它同一项2、3、4 泌尿外科病人泌尿系结石的抗菌药物应用原则: 1. 推荐根据治疗前尿培养和药敏试验结果选择敏感抗菌药物。 2. 一般推荐治疗7-14天,有时需要延长至21天(均为静脉用药)。 3. 尿路结石相关的复杂性尿路感染需要彻底清除结石,同时给予足够的抗菌药物治疗。如果不能完全清除结石,则应该考虑长期的抗菌药物治疗。 4.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应用:存在泌尿系结石及存在尿路梗阻是特殊危险因素。合并感染的尿路结石,术前应该使用抗生素治疗,直至达到标准。 5. URL、PCNL、输尿管切开取石、肾盂切开取石均为清洁-污染手术,而感染性结石手术为污染手术。 6. 预防用药时间为24-48小时。污染手术依据患者情况酌情延长,依据临床实际情况,考虑5天左右比较合适(经验用药)。 7. 对于URS、PCNL、输尿管下段结石切开取石,不伴有其它危险因素者,推荐术前30-60分钟静脉输注氟喹诺酮类、头孢菌素类(二代)抗生素。单次用药即可。 8. 对于输尿管中上段碎石、嵌顿性结石、感染性结石、合并感染、糖尿病等危险因素者,术前用药基础上维持用药需要达72小时。推荐氟喹诺酮类、头孢菌素类(二代)抗生素。 女性泌尿外科手术的抗生素应用 尿道手术:包括清洁-污染手术,污染手术和感染手术。 1. 清洁-污染手术中,例如尿道肉阜,尿道外口囊肿等,经尿道膀胱颈切开等,属于预防性应用抗生素,抗菌谱应该覆盖以大肠埃希菌等革兰氏阴性杆菌为主,并覆盖常见阳性球菌,可以应用可选用头孢一代,二代以及喹诺酮类,术前30分钟开始给药,如果手术超过3小时,术中应用第二剂,并持续应用至术后48小时,可加用甲硝唑。 2. 清洁-污染手术中,例如尿道中段悬吊术,盆底修复手术等,需要置入人工补片,并永久留置,可应用头孢二代以及喹诺酮类,并加用甲硝唑。术前30分钟开始给药,并需用抗生素溶液浸泡人工补片,如果手术超过3小时,术中应用第二剂,并持续应用至术后48小时。穿刺过程中如果出现了盆腔血肿或者损伤了膀胱,会增加感染风险。因为血肿持续存在,尿液可能持续漏出,应看待为感染性手术,建议更改为头孢三代并延长至术后7天(经验用药)。 3. 污染手术和感染手术,例如各种瘘的手术,此情况不属于预防性应用。术前应做尿细菌培养,局部分泌物的细菌培养和药物敏感性试验,根据结果选用抗生素。如果没有细菌生长,应经验性用药,因为可能涉及到泌尿系统,生殖系统甚至肠道的细菌污染,应采用广谱抗生素,并兼顾厌氧菌。可应用头孢三代,加奥硝唑,术前应用至局部炎症消退,尿中没有细菌生长,术后至少应用至一周(经验用药),并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何时停药。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表(抗生素) 分类一线抗菌药物二线抗菌药物三级抗菌药物 青霉素类青霉素、青霉素V 钾、苯唑西林、氯唑 西林、氨苄青霉素、 卞星青霉素、呋布西 林、阿莫西林、美洛 西林、奈夫西林 美罗培南 头孢菌素类头孢氨苄、头孢替 安、头孢羟氨苄、头 孢西丁、头孢唑啉、 头孢拉定、头孢克 洛、头孢呋辛、头孢 匹胺、头孢硫脒 头孢丙烯、头孢曲 松、头孢克肟、头孢 米诺、头孢他啶、头 孢地尼、头孢拉氧、 头孢替唑、头孢美 唑、头孢噻肟、头孢 哌酮、头孢孟多 头孢匹罗、头孢吡 肟、头孢唑南 其他B-内酰胺类酶抑制剂阿莫西林克拉维酸 钾、阿莫西林舒巴坦 头孢哌酮舒巴坦、派 拉西林舒巴坦、头孢 哌酮他唑巴坦 亚胺培南西司他丁 帕尼培南倍他 米隆 氨基糖苷类丁胺卡那、庆大霉 素、阿米卡星、链霉 素 奈替米星、妥布霉 素、依替米星、大观 霉素、异帕米星 酰胺类氯霉素 糖肽类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替考拉宁 大环内酯类红霉素、琥乙红霉素、吉他霉素、乙酰吉他霉素、罗红霉素、克拉霉素、阿奇霉素 四环素四环素、多西环素米诺环素 磺胺类磺胺甲恶唑、甲氧苄啶 喹诺酮类环丙沙星、氧氟沙 星、诺氟沙星、左氧 氟沙星 氟罗沙星、依诺沙 星、洛美沙星、加替 沙星、司帕沙星、莫 西沙星 帕珠沙星 呋喃类呋喃妥因、呋喃唑酮 抗真菌药制霉菌素、克霉唑、 联苯苄唑、特比奈 酚、酮康唑、氟胞嘧 啶 氟康唑、咪康唑 伊曲康唑、两性霉素 B 硝咪唑类 甲硝唑、苯酰甲硝 唑、替硝唑 奥硝唑 青医附院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抗菌药物的使用,有效控制感染,减少药

物不良反应和细菌耐药性,达到安全、有效、经济地应用抗菌药物的目的,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应用指导原则》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抗菌药物分级原则 (一)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二)限制使用抗菌药物:与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相比较,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药物使用的抗菌药物。 (三)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包括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昂贵。 二、抗菌药物临床选用原则 (一)非限制使用:对轻度及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 (二)限制使用:对中、重度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 (三)特殊使用:应严格控制。对危重、紧急情况或病原菌只对特殊使用使用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 (四)氟喹诺酮类药物:应严格掌握临床应用指征,加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目录(新)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下称指导原则)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精神,要求医疗机构按照“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的分级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一、分级原则 (一)“非限制使用”药物(即首选药物、一线用药):疗效好,副作用小,价格低廉的抗菌药物,临床各级医师可根据需要选用。 (二)“限制使用”药物(即次选药物、二线用药):疗效好但价格昂贵或毒副作用大的药物,使用需说明理由,并经主治及以上医师同意并签字方可使用。(三)“特殊使用药物”(即三线用药):疗效好,价格昂贵,针对特殊耐药菌或新上市抗菌药其疗效或安全性等临床资料尚少,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性的药物,使用应有严格的指征或确凿依据,需经有关专家会诊或本科主任同意,其处方须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四)本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见附件)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根据指导原则的规定制定,该目录涵盖全部抗菌药物,新药引进时应同时明确其分级管理级别。 药事管理委员会要有计划地对同类或同代抗菌药物轮流使用,具体由药剂科组织实施。 二、使用原则与方法 (一)总体原则:严格使用指针、坚持合理用药、分级使用、严禁滥用。(二)具体使用方法 1、一线抗菌药物所有医师均可以根据病情需要选用。 2、二线抗菌药物应根据病情需要,由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3、三线药物使用必须严格掌握指针,需经过相关专家讨论,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

2019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最新整理】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测试题 1. 治疗产超广谱β内酰胺酶(ESBLs)菌感染首选第三代头孢菌素(T,F) 2. 应用头孢菌素前应进行皮内试验(T,F) 3. 肾功能不全时禁用氨基糖苷类抗菌药(T,F) 4. 所有β内酰胺类抗生素均不宜用于甲氧西林耐药葡萄球菌感染,即使体外药敏结果显示敏感(T,F) 5. 两性霉素B静滴容易发生发热、高钾血症、肾功能不全等不良事件(T,F) 6. 头孢唑啉可用于治疗MSSA、溶血性链球菌、肠球菌属所致感染(T,F) 7. 氟喹诺酮类药物不宜用于未成年人(T,F) 8. 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万古霉素(T,F) 9. 应用碳青霉烯类药物无需合并抗厌氧菌药物(T,F) 10. 治疗不典型病原体感染可选用大环内酯类、氟喹诺酮类或碳青霉烯类(T, F) 11. 两性霉素B静滴时较少发生肝肾功能损害等不良事件(T,F) 12. 氟喹诺酮类药物适用于各年龄段感染性腹泻患者的治疗(T, F) 13. 某些头孢菌素如头孢哌酮较大剂量使用时可有出血倾向(T,F) 14. SMZ-TMP适用于治疗卡氏肺孢菌肺炎(T, F) 答案

1. F, 2. F, 3. F 4. T, 5 F 6 F 7. T 8. F 9. T 10. F 11. F 12. F 13. T 14. T 抗菌药物合理使用与管理测试题——题型来源于:宁夏远程网__国家级继续教育学分 1、链球菌引起的化脓性扁桃体炎,因为耐药尽量不选择哪种抗菌药物()? A:大环内酯类药;B:头孢菌素类;C:青霉素;D:喹诺酮类药 2、以下不属于大环内酯类药物的是(): A:红霉素;B:庆大霉素;C:阿奇霉素;D:克拉霉素 3、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最突出的原因是()

抗菌药物分线使用及分级管理办法

市第一人民医院 抗菌药物分线使用及分级管理办法 为促进我院抗菌药物合理使用,保证临床用药安全、有效、经济,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制订本办法及分线目录。 第一章临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基本原则 第一条抗菌药物是指对细菌具有抑制或杀灭作用的药物。主要用于细菌、真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性疾病。缺乏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依据的,原则上不使用抗菌药物。 第二条在使用抗菌药物治疗前,应尽可能正确采集有关标本,及时送病原学检查及药敏试验,作为选用药物的依据。未获结果前或严重感染,病情急迫的情况下,可根据临床诊断推断最可能的病原菌,选择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一旦明确病原菌,应根据临床用药效果并参考药敏试验结果,选用合适的抗菌药物治疗。 第三条对轻症社区获得性感染或初治患者,可选用常用抗菌药物。对医院获得性感染、重症感染、难治性感染患者应根据临床表现及感染部位,推断可能的病原菌及其耐药状况,选用抗菌活性及针对性强、安全性好的抗菌药,必要时可以联合用药。 第四条临床医师选择抗菌药物时,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一)患者的疾病状况:感染严重程度、机体生理、病理、免疫功能状态等。 (二)抗菌药物的特性:包括抗菌药物的药效学特点(抗菌谱、抗菌活性和后效应等)、药代动力学特点(吸收、分布、代、排泄、半衰期、血药浓度和细胞浓度等)以及不良反应等。 (三)给药途径:轻中度感染尽量选用生物利用度高的口服制剂;重症感染或因病情需要者可采用注射给药。 (四)有多种药物可供选用时,应优先选用价格低廉、抗菌作用独特、窄谱、不良反应少的抗菌药物。 第五条抗菌药物的调整:一般感染患者用药72小时(重症感染48小时)后,可根据临床疗效或病原菌检测结果,决定是否需要调整所用抗菌药物。 第六条疗程:一般感染在症状、体征及实验室检查明显好转或恢复正常后继续用药2~3天,特殊感染或特殊药物按特定疗程执行。

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原则

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指导原则(草案) 抗菌药物是目前临床应用面较广、品种繁多的一大类药物。一般可分为杀菌剂与抑菌剂两类。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体现在药物品种、剂量、时间、途径、病人、疗程及治疗目标均是适宜的,目的是在有效控制感染的同时,减少药物的不良反应和细菌耐药性,力争防止宿主体内菌群失衡,节约药品资源,达到安全、有效、经济地应用抗菌药物。 参照国家和军队卫生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指导原则。 一、基本原则 1.各单位对抗菌药物的应用应严加管理,制定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规定,并定期进行调查分析,纳入医院医疗质量管理。 2.抗菌药物用于细菌、真菌、支原体、衣原体等感染性疾病,非上述感染原则上不用抗菌药物。 3.严格控制皮肤、粘膜局部应用抗菌药物,减少细菌耐药性的产生。 4.使用抗菌药物治疗前,应送临床标本,进行病原体鉴定与药敏试验。病情不允许等待时,先依临床病情,可能的病原体,当地及本单位抗菌药物耐药情况等进行经验治疗,一旦获得培养结果,则应参考药敏试验结果与病人情况调整用药方案。 5.对于阳性的培养结果要进行分析,区别真正的病原体、定植细菌和污染菌。病原体药敏试验结果确定后,一般应针对性地选择窄谱抗菌药物应用。 6.在给予抗菌药物治疗前,均应对该病人肝、肾功能进行评估,根据肝肾功能情况相应调整抗菌药物的给药方案。 7.抗菌药物品种不宜频繁更换,一般应观察72小时,重症一般观察48小时后,可进行必要的药物品种与方案的更替。 8.抗菌药物的用药疗程,一般感染疾病在症状体征消失后,可考虑在72小时内停用,特殊感染按特定疗程执行。 9.提倡选用口服给药途径。病情允许时,抗菌药物应该由静脉给药转换为口服给药。 10.严格掌握抗菌药物的预防用药。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试题及答案(2016医博士)

医博士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答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一)CDAEE 一、单项选择题(5道,共100分) ? 1.抗菌药物疗程因感染不同而异,一般宜用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20)答案不确定o A、24小时 o B、24~48小时 o C、72~96小时 o D、48~72小时 o E、48~96小时 ? 2.按照抗菌药物PK/PD理论下列哪类药物为浓度依赖性(20)答案不确定 o A、青霉素类 o B、头孢菌素类 o C、碳青霉烯类 o D、氟喹诺酮类 o E、糖肽类 ? 3.以下哪种类型的感染通常不推荐给予较大的给药剂量(20)答案不确定 o A、单纯的下尿路感染 o B、血流感染 o C、感染性心内膜炎 o D、骨髓炎 o E、中枢神经系统感染 ? 4.以下哪些原则上不应预防使用抗菌药物(20)答案不确定

o A、普通感冒 o B、留置导尿管的患者 o C、建立人工气道的患者 o D、心力衰竭 o E、以上都是 ? 5.下列哪些情况可先予以注射给药(20)答案不确定 o A、不能口服或不能耐受口服给药的患者 o B、患者存在明显可能影响口服药物吸收的情况 o C、所选药物有合适抗菌谱,但无口服剂型 o D、需在感染组织或体液中迅速达到高药物浓度以达杀菌作用者o E、以上都是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二)ECCBA 一、单项选择题(5道,共100分) ? 1.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用药目的不包括下列哪项(20)答案不确定 o A、预防手术部位浅表切口感染 o B、预防手术部位深部切口感染 o C、预防手术部位所涉及的器官/腔隙感染 o D、预防手术部位感染 o E、术后可能发生的其他部位感染 ? 2.下列哪种手术宜预防性应用抗生素(20)答案不确定 o A、疝修补术 o B、甲状腺腺瘤摘除术

抗菌药物分级表.docx

抗菌药物分级表 分类非限制性使用限制性使用特殊使用 ( 一线抗菌药物)( 二线抗菌药物)( 三线抗菌药物 )青霉素类青霉素钠、青霉素钾、美洛西林、美洛西林/舒巴 氨苄西林、阿莫西林、苯唑坦、阿洛西林、替卡西林、 西林、氯唑西林、哌拉西林、替卡西林钠/克拉维酸钾、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 口舒他西林、阿莫西林/克拉维 服 ) 、氨苄西林/舒巴坦、苄酸钾 ( 注射剂 ) 、阿莫西林/ 星青霉素舒巴坦、阿莫西林/双氯西 林、氨苄西林/舒巴坦、氨苄 西林/氯唑西林、哌拉西林/ 舒巴坦、哌拉西林/三唑巴 坦 ) 、哌拉西林/他唑巴坦、 阿乐西林钠、注射用舒巴坦 钠、呋布西林、氟氯西林 头孢菌素类头孢氨苄、头孢唑啉、头孢头孢硫咪、头孢噻肟、头孢头孢替安、头孢尼西、头孢 拉定、头孢呋辛、头孢克洛、噻肟钠/舒巴坦钠、头孢哌甲肟、头孢替坦、头孢吡肟、 头孢噻吩钠酮、头孢曲松、头孢曲松钠/头孢噻利、头孢匹罗、头孢 舒巴坦钠、头孢唑肟、头孢哌酮/他唑巴坦钠

匹胺、头孢克肟、头孢替唑、头孢泊肟酯、头孢美唑、头孢妥仑酯、头孢妥仑匹酯、头孢地尼、头孢丙烯、头孢孟多酯、头孢他啶、头孢哌酮/舒巴坦、头孢地嗪、头 1

孢他美酯、头孢拉定/舒巴坦 钠 其它 p 一内酰亚胺培南/西司他丁、美罗胺类培南、帕尼培南/倍他米隆、 比阿培南、氨曲南、拉氧头 孢、氟氧头孢、头孢米诺 氨基糖苷类妥布霉素 ( 外用制剂 ) 、庆大依替米星、妥布霉素( 注射小诺米星、奈替米星、大观 霉素 ( 口服、外用制剂) 、新 剂 ) 、庆大霉素 ( 注射剂 ) 、霉素链 霉素霉素、卡那霉素、阿米卡 星、西索米星 氯霉素及氯霉素 ( 外用 ) 、磷霉素、克氯霉素 ( 注射剂 )其它类林霉素 大环内酯类红霉素、琥乙红霉素、螺旋阿奇霉素 ( 注射剂 ) 、克拉霉地红霉素、氟红霉素、罗他霉素、乙酰螺旋霉素、麦迪素、罗红霉素霉素

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完整版

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 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根据抗菌药物特点、临床疗效、细菌耐药、不良反应、当地经济状况、药品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类进行分级管理。(一)分级原则 1.非限制使用: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2.限制使用:与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相比较,这类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药物使用。 3.特殊使用: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昂贵。 抗菌药物分级具体见附件二抗菌药物分级表。 (二)分级管理 1.“限制使用”的抗菌药物,须由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医嘱)。 2.“特殊使用”的抗菌药物,须经抗感染或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认定的专家会诊同意后,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医师开具处方(医嘱)。

3.临床选用抗菌药物应遵循《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根据感染部位、严重程度、致病菌种类以及细菌耐药情况、患者病理生理特点、药物价格等因素加以综合分析考虑,参照“各类细菌性感染的治疗原则”,一般对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选用应从严控制。 4.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但仅限于1天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汝城县中医医院附件2 抗菌药物分级表 分级非限制使用类限制使用类特殊使用类 青霉素类 青霉素G、氨苄西林、阿莫西 林、苯唑西林、氯唑西林、羧苄西 林、哌拉西林、阿莫西林/克拉维 酸、氨苄西林/舒巴坦、苄星青霉 素、普鲁卡因青霉素、青霉素V 钾、呋苄西林 美洛西林、阿洛西林、氟氯西林、阿 莫西林+双氯西林、氨苄西林+氯唑西林、 替卡西林/克拉维酸、哌拉西林/舒巴坦、 阿莫西林/舒巴坦、萘夫西林、哌拉西林/ 他唑巴坦 头孢菌素类 头孢氨苄、头孢唑啉、头孢拉 定、头孢羟氨苄、头孢呋辛、头孢 克洛、头孢丙烯、克洛己新 头孢硫咪、头孢替安、头孢噻肟、头 孢哌酮、头孢曲松、头孢地嗪、头孢唑 肟、头孢甲肟、头孢米诺、头孢克肟、头 孢替唑、头孢地尼、头孢特仑酯、头孢泊 肟酯、头孢他美酯、头孢托仑酯、头孢他 定、头孢哌酮/舒巴坦、 头孢吡肟、头 孢匹罗 其它β内酰胺类 头孢西丁、头孢美唑、头孢替安、氨 曲南、拉氧头孢、厄他培南 亚胺培南/西 司他丁、美洛培南 氨基糖苷类 庆大霉素、阿米卡星、链霉 素、妥布霉素 奈替米星、依替米星、异帕米星、大 观霉素 氯霉素氯霉素 大环内酯类 红霉素、琥乙红霉素、乙酰螺 旋霉素、交沙霉素 乙酰吉他霉素、阿奇霉素、克拉霉 素、罗红霉素 四环素 类 强力霉素(多西环素)四环素 氟喹诺酮 诺氟沙星、氧氟沙星、环丙沙 星、左氧氟沙星 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氟罗沙星、司 帕沙星、莫西沙星、加替沙星、妥舒沙星 呋喃类 呋喃妥因、呋喃唑酮、硝夫太尔 磺胺类SD、SMZ/TMP、柳氮磺胺吡啶

抗菌药物应用基本原则

一、抗菌药物的治疗性应用 (一)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1.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及血、尿常规等实验室检查结果,初步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以及经病原检查确诊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2.由真菌、结核分枝杆菌、非结核分枝杆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亦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3.缺乏细菌及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的证据,诊断不能成立者,以及病毒性感染者,均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二)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细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品种的选用原则上应根据病原菌种类及病原菌对抗菌药物敏感试验的结果而定。 1.住院病人必须在开始抗菌治疗前,先留取相应标本,立即送细菌培养,以尽早明确病原菌和药敏结果;门诊病人可以根据病情需要送验细菌培养及药敏试验。 2.危重患者在未获知病原菌及药敏结果前,可根据患者的发病情况、发病部位、原发病灶、基础疾病等推断最可能的病原菌,并结合当地细菌耐药状况先给予抗菌药物经验治疗,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后,对疗效不佳的患者根据药敏结果调整给药方案。 (三)按照药物的抗菌作用特点及其体内过程特点选择用药 各种抗菌药物的药效学(抗菌谱和抗菌活性)和人体药代动力学(吸收、分布、代谢和排出过程)特点不同,因此各有不同的临床适应证。临床医师应根据各种抗菌药物的上述特点,按临床适应证(参见“各类抗菌药物的适应证和注意事项”)正确选用抗菌药物。 (四)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病原菌种类及抗菌药物特点制订 根据病原菌、感染部位、感染严重程度和患者的生理、病理情况制订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包括抗菌药物的选用品种、剂量、给药次数、给药途径、疗程及联合用药等。在制订治疗方案时应遵循下列原则。 1. 品种选择根据病原菌种类及药敏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2. 给药剂量按各种抗菌药物的治疗剂量范围给药。治疗重症感染(如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等)和抗菌药物不易达到的部位的感染(如中枢神经系统感染等),抗菌药物剂量 宜较大(治疗剂量范围高限);而治疗单纯性下尿路感染时,由于多数药物尿药浓度远高于血药浓度,则可应用较小剂量(治疗剂量范围低限)。 1

抗菌药物使用分级管理制度

XX医院抗菌药物使用分线分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按“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分级管理规定,建立抗菌药物分线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预防和纠正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现象。 第二章抗菌药物分级原则 第二条将常用抗菌药物划分成一、二、三线: (一)第一线药物(非限制使用):抗菌谱相对较窄、疗效肯定、不良反应小、价格低廉、货源充足的抗菌药物,依临床需要使用。 (二)第二线药物(限制使用):抗菌谱较广、疗效较好但不良反应较明显或价格较昂贵的药物,例如第三代头孢菌素等,应控制使用。 (三)第三线药物(特殊使用):疗效独特但毒性较大、价格昂贵、新研制上市的抗菌药物以及一旦发生耐药即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品种,例如万古霉素、第四代头孢菌素、碳青霉烯类、两性霉素B、恶唑烷酮类等,应严格控制使用。 “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小组”根据具体情况制订一、二、三线药物名录(附件1),并定期调整、更新。 第三章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 第三条住院医生处方权限为一线药物,主治医师处方权限为一、二线药物,副主任医师及主任医师处方权限为一、二、三线药物,住院医生、主治医生在值班或急诊时遇到严重感染的情况,可用二、三线药物,但需报医务科备案。 第四条对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一线抗菌药物进行治疗。 第五条根据患者病情需要,按临床治疗用药方案需要二线抗菌药物治疗时,由药敏结果证实;若无,应由主治以上医师签名。

第六条根据患者病情需要,按临床治疗用药方案需要三线抗菌药物治疗时,应由具有高级职称科主任签名或有感染专科医生会诊记录,或有全院疑难病例讨论意见,或报“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小组”批准。选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从严控制,须经药事管理委员会认定、具有抗感染临床经验的感染或相关专业专家会诊同意,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后方可使用。 第七条下列情况可直接使用一线以上药物进行治疗,但若培养及药敏证实第一线药物有效时应尽可能改为第一线药物:(一)感染病情严重如:①败血症、脓毒血症等血行感染,或有休克、呼吸衰竭、DIC等合并症;②中枢神经系统感染;③脏器穿孔引起的急性腹膜炎、急性盆腔炎等;④感染性心内膜炎、化脓性心包炎等;⑤严重的肺炎、骨关节感染、肝胆系统感染、蜂窝组织炎等;⑥重度烧伤、严重复合伤、多发伤及合并重症感染者;⑦有混合感染可能的患者。 (二)免疫功能低下患者发生感染时,包括:①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②接受抗肿瘤化学疗法;③接受大剂量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者;④血WBC<1×10^9 /L或中性粒细胞<0.5×10^9 /L; ⑤脾切除后不明原因的发热者;⑥艾滋病;⑦先天性免疫功能缺陷症;⑧老年患者。 (三)病原菌只对二线或三线抗菌药物敏感的感染。 第八条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未经会诊或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第九条联合用药3种及以上抗菌药物要有药敏监测报告,且须经科主任批准并报医务科备案。 第十条在经验使用三线抗菌药物前,应做细菌培养与药敏试验,获得药敏试验结果后,参照药敏试验结果调整抗菌药物。 第十一条“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小组”每年1-4次对感染病人的分布、病种、药敏耐药菌株、院内感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向全院通报。定期对临床抗感染药物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将调查结果向药事管理委员会报告,并具体落实药事管理委员会作

抗菌药物分级使用及分级管理办法

抗菌药物分级使用及分级管理办法 各科室: 为规范我院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保证临床用药的安全、有效、经济,避免和减少药物不良反应,控制病原微生物耐药性的产生,全面提高医疗质量,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抗菌药物分线使用及分级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及分线目录。 临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基本原则 一、抗菌药物是指对细菌具有抑制或杀灭作用的药物。主要用于细菌、真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性疾病。缺乏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依据的,原则上不使用抗菌药物。 二、在使用抗菌药物治疗前,应尽可能正确采集有关标本,及时送病原学检查及药敏试验,作为选用药物的依据。未获结果前或严重感染,病情急迫的情况下,可根据临床诊断推断最可能的病原菌,选择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一旦明确病原菌,应根据临床用药效果并参考药敏试验结果,选用合适的抗菌药物治疗。 三、对轻症社区获得性感染或初治患者,可选用常用抗菌药物。对医院获得性感染、重症感染、难治性感染患者应根据临床表现及感染部位,推断可能的病原菌及其耐药状况,选用抗菌活性及针对性强、安全性好的抗菌药,必要时可以联合用药。 四、临床医师选择抗菌药物时,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患者的疾病状况:感染严重程度、机体生理、病理、免疫功能状态等。 (2)抗菌药物的特性:包括抗菌药物的药效学特点(抗菌谱、抗菌活性和后效应等)、药代动力学特点(吸收、分布、代谢、排泄、半衰期、血药浓度和细胞内浓度等)以及不良反应等。 (3)给药途径:轻中度感染尽量选用生物利用度高的口服制剂;重症感染或因病情需要者可采用注射给药。 (4)有多种药物可供选用时,应优先选用价格低廉、抗菌作用独特、窄谱、不良反应少的抗菌药物。

2019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答案

下列不属于第一代头孢菌素类药物的是D、头孢克洛 下列不属于梅毒治疗应选的药物是()D、甲硝唑 下列不属于治疗皮肤炭疸的药物是()D、甲硝唑 下列关于布鲁菌病说法错误的是()D、属丙类传染病 下列关于鼠疫说法错误的是()D、属乙类传染病 下列关于性传播疾病说法正确的是()D、同时检查和治疗性伴侣 下列属于第四代头孢菌素的是()D、头孢吡肟 小于5岁的要幼儿脓胸,常见病原菌为(D、黄色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流感 嗜血杆菌 胸外科手术(食管、肺)Ⅱ类手术切D、大肠杆菌 口,不太可能含有污染菌是() 氧头孢烯类抗菌药物使用注意事项不包D、在治疗期间及治疗结束后3天内禁酒 括() 以下哪种抗菌药物可以引起灰婴综合征D、氯霉素 以下情况原则上不应预防使用抗菌药物D、普通感冒、麻疹 因颅底骨折导致化脓性脑膜災,可能的D、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A组 致病菌为(

溶血性链球菌 因溶血性链球菌感染发生的非化脓性并D、10 发症,抗菌治疗疗程需()天 引起淋巴管炎及急性犛窝织炎最常见的D、A组溶血性链球菌 病原菌是() 支气管扩张合并急性细菌感染,最常见D、铜绿假单胞薗 的病原菌为() 治疗B组链球菌所致的细菌性脑膜炎及脑D、氨苄西林或青霉素+氨基糖苷类 脓肿,直选药物为() 治疗不动杆菌属所致的医院获得性肺D、氨苄西林/舒巴坦,头孢哌到/予巴坦 ,直选药物() 治疗草绿色链球菌所致的感染性心内膜D、青莓素+庆大霉素 炎,宜选药物为() 治疗头癬的首选药物是() D、灰黄霉素 ()是新大环内酯类抗生素 E、阿奇霉素 ()与軍胞嘧啶联合治疗隐球薗脑膜炎E、两性霉素B 时,前者的剂量可适当减少,以减少其 毒性反应

抗生素分级管理制度表

为提高细菌性感染的抗菌治疗水平,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及减少细菌耐药性,预防和纠正不合理应用抗菌药现象,根据《指导原则》将抗生素分三级管理: 一、分级原则 1、非限制使用——处方医师开具。 2、限制使用——主治以上医师开具 3、特殊使用——主任医师开具 二、分级管理办法 1、非限制使用的抗菌药物:指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如青霉素、氯霉素、先锋5号等; 2、限制性使用的抗菌药物:是相对于非限制抗菌药物来说的。在疗效、安全、对细菌耐药性影响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药品价格也相对较高,这类抗菌药物应控制使用。如三代的头孢类抗生素。 3、特殊性使用的抗菌药物:是指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性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的;价格昂贵的药品。 特殊使用抗菌药物须经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认定,具有抗感染临床经验的感染或相关专业专家会诊同意,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后方可使用。 以下为特殊使用的抗菌药物: (1)第四代头孢菌素:头孢吡肟、头孢匹罗、头孢噻利; (2)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亚安培南/西司他丁、美洛培南、帕尼培南/倍他米隆、比阿培南、朵利培南; (3)多肽类与其他抗菌药物:万古霉素、去甲基万古霉素、替考拉宁、利奈唑烷; (4)抗真菌药物:卡泊芬净,米卡芬净,伊曲康唑(口服剂、注射剂),伏利康唑(口服剂、注射剂),两性霉素B含脂制剂。 三、分级管理临床应用 临床上轻度或局部感染患者,应首选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者或己明确病原菌,只对限制性或特殊抗菌药品敏感的患者,可使用限制性或特殊的抗菌药物。 患者若需要使用限制性抗菌药物,应经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签名。若需要使用特殊抗菌药物,应具有严格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处方需经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签名。若科室上述级别的医师不在,则需要科主任签名。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品,但仅限于1天的用量,要做好相关的病历记录。 门诊患者若需要抗菌药物治疗,原则上只能选择非限制性药物。若病情需要使用限制性、特殊抗菌药物,分别需具有中级、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在处方上签名。另外,门诊抗菌药物的使用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5天,肺结核、慢性阻塞性肺病等慢性感染性疾病除外。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表(抗生素) 抗生素分级管理制度表 分类 一级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卫生部办公厅<关 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临床用药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康市中心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 一、抗菌药物分级原则 1非限制使用: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2、限制使用:与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相比较,这类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 3、特殊使用: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昂贵。 二、分级管理办法 (一)组织管理 1、成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组,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监督管理。 2、成立感染性疾病临床诊治指导院级专家组,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指导。

(二)选用原则 1、临床选用抗菌药物应遵循<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根据感染部位、严重程度、致病菌种类以及细菌耐药情况、患者病理生理特点、药物价格等因素加以综合分析考虑,参照“各类细菌性感染的治疗原则及病原治疗”。 2、一般对轻度或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类抗菌药物进 行治疗。 3、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类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使用类抗菌药物治疗。 4、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的选用应从严控制,使用前必需组织院级专家组成员进行病例讨论,并提出指导性意见。 5、外科i类切口手术和介入手术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一般选择非限制类抗菌药物,并按照预防用药原则使用。 (三)医师权限 1、所有临床执业医师均应参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培训”,并通过考试,未通过考试的无抗菌药物处方权。 2、所有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的注册临床医师均可开具非限制使用类抗菌药物。 3、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的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可以开具限制使用类抗菌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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