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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古希腊的法律思想

一、 古希腊的法律思想
一、 古希腊的法律思想

一、古希腊的法律思想

1、古希腊法律思想产生的背景和总特点

2、柏拉图的法律思想

3、亚利斯多德的法律思想

二、古罗马的法律思想

1、古罗马法律思想的历史发展、特点和地位

2、西塞罗的法律思想

3、罗马法学家法律思想的特点和要点

三、欧洲中世纪的法律思想

1、奥古斯丁的法律思想

2、托马斯?阿奎那的法律思想

3、马西利乌斯、马基雅维里以及不丹的政治法律思想

四、古典自然法学派

1、古典自然法的特点和基本理论

2、古典自然法学的贡献和局限

3、格老秀斯、霍布斯的法律思想

4、洛克的法律思想

5、孟德斯鸠的法律思想

6、卢梭的法律思想

7、美国独立战争时期的自然法思想

五、哲理法学派

1、康德的法律思想

2、黑格尔的法律思想

3、拉德布鲁赫的法律思想

六、历史法学派

1、萨维尼的法律思想

2、梅因的法律思想

七、功利主义法学和早期分析法学

1、边沁的功利主义法学

2、密尔的功利主义法学

3、奥斯丁的分析法学

八、现代分析法学

1、凯尔森的纯粹法学

2、哈特的现代分析法学

3、拉兹的现代分析法学

4、制度法学概要

九、社会学法学派

1、社会学法学的产生、发展的历史背景及主要分支派别

2、狄骥的社会连带主义法学

3、庞德的实用主义法学

4、弗兰克、卢埃林、卡多佐的现实主义法学

5、霍贝尔的法人类学

十、新自然法学

1、马里旦的新托马斯主义法学

2、菲尼斯的新自然法学

3、富勒的新自然法学

4、罗尔斯的新自然法学

5、德沃金的新自然法学

十一、其他法学流派

1、博登海默的综合法学

2、经济分析法学

3、批判法学

参考书目:《西方法律思想史》,严存生主编,湖南大学出版社出版,2005年版

古代中国与古希腊罗马法律文化传统比较研究

古代中国与古希腊罗马法律文化传统比较研究 摘要:中国是有着数千年文明历史的文明古国,曾产生了灿烂的法律文化。然而在近代,却面临着中华法系解体的尴尬,并在文化冲突的窘境中开始了法治化进程。本文试图从法律文化的角度,将古代中国与古希腊罗马法律传统进行比较分析,并对宋朝的法律制度进行了文化考察,从而揭示中国与古希腊罗马法律传统上的差异。 关键词:法治;法律传统;契约;自由中国是有着数千年文明历史的文明古国,曾产生了灿烂的法律文化。中国古代法源远流长,称得上世界上最古老、最持久的法制之一,排列整齐的法典,卷帙浩瀚的文献,都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种现象自然不能以法律不发达,社会发展处于低级阶段等理由来解释。中国古代,亦有过著名的儒家与法家关于法治与人治的争鸣,然而儒法关于法的分歧只是态度问题,而非理解问题,即都将法理解为统治社会的工具。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儒法能够合一了。[1]与此相反,古希腊罗马将法看成是一种全社会的调节器,一种确定权利义务的尺度和保障权利的手段。中国古代法只是刑,是镇压手段,暴力工具。法律所及之处,没有纯粹的私人事务,一切都与国家有关。这就是,中国与古希腊罗马法律传统的差异。 一、法与法治的含义 (一)古代中国与古希腊罗马对法的理解 在古代中国,与法有关的字有刑、法、律,从古代文献来看,对于法,三代时称刑,春秋战国时称法,秦汉以后称律。称谓上虽有不同,其内涵却未曾变化。从中国古代法的产生过程来看,其来源于氏族之间的征伐。中国古代国家的形成正是由战争强化的权力和族长传统相结合所产生的。这种国家产生的模式与恩格斯所说的完全不同,恩格斯认为,“国家是表示: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毁灭,就需要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内;这种力量就是国家。”[2]这种基于氏族与战争产生的国家,客观上要求一种严密的上级控制系统。首先,国家的产生不是以氏族组织的瓦解为代价的,相反,它保留了原有的血缘关系。其次,国家权力并不表现为“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公共权力,而是赤裸裸的族姓之间的征服和统治。 与中国法产生迥异的是,古代希腊罗马国家与法律肇始于平民与贵族的冲突。古希腊国家的产生得益于社会分工的扩大,以及在此基础上氏族组织瓦解代之以社会集团出现的结果。我们熟知的梭伦立法,即是由于贵族与平民两大集团的激烈争斗,导致矛盾已经激化到了必须寻求一种新的社会秩序,否则两大集团可能同归于尽的地步。古代西方法是社会妥协的结果,而不是任何一方以暴力无条件地强加于对方的命令。亚里士多德曾言:“任何力量,只要它能通过共同的政治行为以促进和维护社会福利,我们就说它是合法的和合乎正义的。”[3]后世的西方学者则完全基于亚氏理论,宗教哲学家圣·托马斯阿奎那说,“法是借以调节人类行动的理性的某种命令,法是人类赖以导致某些行动过和不做其他一些行动的行动追责或尺度”。 (二)法治是一种形式 在西方,法治永远是一个古老而常新的话题,从古希腊到近代法国、英国,

法硕联考法制史复习明代法律制度

法硕联考法制史复习:明代法律制度 明代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一)《大明律》的制定与六部分篇的体例 作为明代的基本法典,《大明律》从起草到最后颁布,前后历经30年,表明了明太祖朱元璋在立法上的慎重态度。《大明律》共30卷,460条。它一改唐、宋旧律的传统体例,形成了以名例、吏、户、礼、兵、刑、工等七篇为构架的格局。这一变化,是与明代取消宰相制度,强化六部职能的体制变革相适应的,表明了法律与政治制度戚戚相关的联系。《大明律》其条文简于唐律,其精神严于宋律,是终明之世通行不改的封建大法,其体例直接为清律所承袭,故在中国法律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二)明《大诰》的制定及其特点 为了贯彻“刑乱国用重典”的方针,防止“法外遗奸”,朱元璋特创大诰,作为明初的刑事特别法。大诰实际有四篇,即《御制大诰》74条,《大诰续编》87条,《大诰三编》43条,《大诰武臣》32条,共236条,先后颁发于洪武十八年至二十年间(1385—1387年)。大诰之名来自于西周周公东征殷遗民对臣民的训诫《尚书?大诰》。朱元璋将其亲自审理的案例加以整理汇编,并加上因案而发的训导,作为训诫臣民的特别法令颁布天下。《大诰》的效力在律之上,对于律中原有的罪名,大诰一般都加重处罚。 《大诰》滥用汉律以来久不载于法令的酷刑,甚至把数种刑罚结合起使用,诸如“墨面文身挑筋去指”、“墨面文身挑筋去膝盖”、“剁指”、“断手”、“刖足”、“阉割为奴”等等。《大诰》的另一特点是将打击锋芒主要指向贪官污吏,以此强化统治效能。《大诰》也是中国法制史上空前普及的法规,“一切官民诸色人等,户户有此一本,若犯笞、杖、徒、流罪名,每减一等。无者,每加一等”。每户人家必有一本,科举考试中也列入《大诰》的内容。《大诰》实际上以特别法的形式将《大明律》、《大明令》架空。但在朱元璋死后,《大诰》便被废止。 二、刑事立法 (一)“奸党”罪 鉴于历代臣下结党造成皇权削弱,统治集团内部矛盾导致国亡民乱的教训,明严禁臣下结党,在《大明律》中增设汉唐宋元刑法中所没有的“奸党”罪,罗列了该罪的种种表现。在朝官员交结朋党紊乱朝政者;大小官员巧言进谏,请求宽免死罪之人,暗中邀买人心者;司法官不执行法律,而听从上级命令,出人人罪者:“奸邪进谗言,左使杀人者”;甚至“上言宰执大臣美政才德者”,均构成奸党罪,一律处以斩刑。明朝对于奸党罪处罚严厉,决不宽贷。仅太祖洪武年间,以奸党罪被诛杀的文武官吏就达几万人。奸党罪人律,反映了皇权****主义的极端发展。 (二)充军 “充军”刑创制于明代。明代在全国遍设卫所,驻军防守。初期罪犯,都发配边境卫所,以充

导游法规知识、旅游法法律规章制度

第二章、旅游法法律制度 第一节、旅游者的权利和义务 一、旅游者的权利 (一)自主选择权 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二)知悉真情权 旅游者有权知悉其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 (三)严格履行权 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按照约定提供产品和服务 (四)受尊重权 旅游者的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应当得到尊重 (五)特殊群体获得便利优惠权 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享受便利和优惠。 (六)救助保护请求权 旅游者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请求救助和保护的权利。旅游者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的,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二、旅游者的义务 (一)五个应当 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 (二)三个不得 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不得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得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四)三个配合 旅游者购买、接受旅游服务时,应当向旅游经营者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 旅游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和应急处置措施,应当予以配合。 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五)出入境旅游者的“二个不得” 出境旅游者不得在境外非法滞留,随团出境的旅游者不得擅自分团、脱团。 入境旅游者不得在境非法滞留,随团入境的旅游者不得擅自分团、脱团。第二节、旅游经营活动 一、旅游经营 旅游经营者是指旅行社、景区以及为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服务的经营者。 (一)旅行社 依据旅游法规定,设立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为其提供旅游服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取得旅游主管部门的许可,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浅谈古希腊文化和古罗马文化的关系

浅谈古希腊文化和古罗马文化的关系 摘要:古希腊和古罗马文化是西方文化的摇篮,对欧洲甚至是整个世界都有深刻的影响。古希腊人吸收、借鉴古代埃及和西亚文化遗产,创造了丰富多彩的希腊文化。古罗马人继承希腊和东方文化成果,逐渐建立罗马文化。纵观这两个在人类历史上举足轻重的文化,它们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希腊是罗马的老师,罗马的法律来自希腊雅典;罗马神话基本都是来自希腊神话;罗马的政体吸收了希腊成分。 关键词:古希腊文化古罗马文化古希腊文明古罗马文明 古希腊是指从希腊历史上公元前8世纪的古风时期开始到前146年被罗马征服之前的这段时间的希腊文明。在雅典的领导下,成功抗击了波斯的侵略,并在前5世纪到前4世纪之间达到鼎盛,被称作“黄金时期”。在被亚历山大大帝征服后希腊化文明在地中海西岸到中亚的大片地区继续繁荣发展。 在政治制度方面,古希腊是一个城邦林立的地区,因此许多不同的政治制度都有在此地区获得实践和发展,有些古希腊城邦如斯巴达一样奉行君主制,将统治权集中在国王手中;有些城邦则如雅典一样实行民主政治;还有一些城邦则是由贵族统治或由少数人控制的议会进行统治。虽然古希腊所处地域狭小,但其政治制度在广泛的时间上获得了丰富多彩的发展。仅就政体来分古希腊就经历了贵族制、民主制、寡头制和僭主制的演变。尤其突出的是古希腊的民主政治制度是古代人类对直接民主制度最早的尝试之一,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古罗马文化作为独立的文化形态与民族特性我们在探讨古罗马文化形态时,不得不涉及到古罗马文明的起源。根据英国大史学家阿诺德·约·汤因比的“母文明”与“子文明”学说,只有克里特岛上的米诺斯文明才属于母文明,其他都属于子文明,希腊罗马文明理所当然地应当纳入子文明的范畴之中。 罗马国家是以罗马城为中心逐步向外扩张而形成的地跨欧、亚、非三州的奴隶制大帝国。罗马城位于意大利半岛,而半岛上最早进入文明时代的是伊达拉里亚人。伊达拉里亚人在公元前七世纪左右便是一个强大的奴隶制国家,它通过商业贸易,外交往来,战争征服等等方式对罗马的政治、经济、文化施加影响。 古希腊文化与古罗马文化同属于地中海文明。在同一片海洋孕育下的两种不同的文化,从生活习性到社会变迁甚至是思想发展自然会有其相同之处。罗马人自称是特洛伊人埃涅阿斯的后代,当然这个可能只是罗马人抬高身价的做法。罗马人属于亚平宁半岛上的拉丁人的一支,之后融合了萨宾人。埃特鲁底亚人等意大利古民族,之后肯定还有希腊人,因为希腊人一直住在意大利南部,称大希腊地区。在罗马公民权普遍授于外省人后成分就更复杂了。 一.政治方面

古希腊的城邦制度和古罗马的法律

古希腊的城邦制度和古罗马的法律 一、选择题 1. 有学者认为:“古代雅典政治建立在一种非常不民主的基础之上。”下列雅典民主政治鼎盛时期的史实,可以支持该论断的是( ) A.公民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 B.居民中奴隶数量多于自由民 C.有不少功勋卓著的公民经陶片放逐法被流放国外 D.五百人议事会的成员以抽签方式从10个选区中选出 解析A、D都是雅典民主制的具体内容,故不能支持“不民主的基础”的论断;C项是陶片放逐法的表现,也是雅典民主改革的内容,故排除;雅典民主只是雅典公民的少数人的民主,占大多数的奴隶不能享受民主权利,故可以支持该论断,B为正确 答案 B 2.翻阅下面这部著作,你不可能看到的论述是()。 A.城邦是古希腊的一种国家形态 B.城邦是具有共同血缘和地域的公民团体 C.城邦的狭小阻碍公民直接参与城邦政治 D.城邦的基本特征是小国寡民和独立自治 解析城邦的狭小使得公民更积极地追求民主权利。 答案 C 3.关于雅典民主政治,苏格拉底说:“没有人愿意用抽签的方法去雇用一位舵手和建筑师、吹笛手或其他行业的人,而这类事若出错的话,危害还比在管理国家事务上出错轻得多。”这段话( ) A.表明雅典人用抽签的方法雇用一些行业的人

B.实质上揭示了直接民主制度的弊端 C.认为抽签选举方式的危害小 D.管理国家事务比抽签雇人容易出错 解析根据题干信息和所学知识可知,苏格拉底的意思是:在雅典民主制下,人民直接行使国家权力的做法会导致国家权力的滥用。 答案 B 4.帕帕迪是雅典郊区的一位农民,今年(前399年)30岁,他是家里的男主人。今天,他和妻子去城里参加公民大会,结果他遇到了如下图所示的情况。帕帕迪遇到的情况不能表明()。 A.雅典民主政治实行监督制 B.雅典民主是“成年男性公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 C.雅典民主是一种现代意义上的民主 D.妇女和外邦人的民主权利受到歧视 答案 C 5.“想参加陪审团的公民按先后秩序依次进入,直到既定的人数到齐为止……开庭审理前,陪审员对案件一无所知,他们了解整个案情、进行判决的唯一依据是诉讼人的演说陈述。”古雅典的这一制度( ) A.体现了其民主的运作方式 B.表明公民只享有形式上的平等 C.保证了案件判决的公平公正 D.为后世提供了完备的司法程序 解析从材料的信息来看,陪审团了解整个案情,进行判决的唯一依据是诉讼人的演说陈述。这样的判决很难保证案件判决的公平公正,排除C。很难保证案件判决的公平公正,所以还有改进的空间,不能为后世提供完备的司法程序,排除D。“直到既定的人数到齐为止”,说明雅典尊重公民的权利,“陪审员对案件一无所知,他们了解整个案情”,避免事先有人说情、贿赂等,所以公民的平等不仅仅是形式的,排除B。这种运作方式既体现民主也有不足之处,但确实是体现

(完整word版)明代法律制度

《明代法律制度》本章重要知识点 1.明朝的立法指导思想 答: (一)重典治国立法思想的确立 第一,元朝覆灭的深刻教训。 第二,“刑罚世轻世重”是中国的传统法律思想。 第三,明初复杂的社会形势迫使朱元璋以“重典治国”。明王朝建立初期,由于年年战争的破坏,社会经济凋敝,农民反抗封建统治的活动此起彼伏,统治阶级内部也存在着激烈的斗争。 (二)重视预防犯罪和法制宣传 (三)强调“法贵简当,诗人易晓”,重视以封建礼教约束人民的思想与行动。在这些立法思想的指导下,明朝的法律制度在唐宋基础上有了新的创新和发展,成为中国封建法制发展的一个重要历史时期。 2.立法概况及《大明律》的立法成就 (1)立法概况:《大明律》、《明大诰》、《问刑条例》、《明会典》等的制定和编纂。(2)立法成就: 首先,《大明律》突破了隋唐以来律典依十二篇分编的传统,首创按朝廷六部的政务范围分目的的新体例,具有分类贴切、内容集中、条理清晰、文字简明的特点。 其次,在内容上,《大明律》充分吸取了民初三十年及以前朝代的统治经验,是一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条例简于唐律、精神严于宋律的封建法典。 3.“重其所重轻其所轻”的表现。 (1)“轻其轻罪”是指明律相对唐律,在有违伦常教化犯罪处刑上明显偏轻。(2)“重其重罪”明律对危害封建国家行为的犯罪处刑普遍比唐律加重。 一、重其所重 (1)加大打击谋反大逆 凡谋反大逆,但共谋者,不分首从,皆凌迟处死。 (2)加重打击反逆盗贼 明律的惩罚重在: ①对犯罪人本人及亲属处刑更重。 ②株连范围广。 ③明律的处罚不分情节。 ④还扩大了“十恶”重罪的范围。 二、轻其所轻 (一)事关礼教之罪减轻 (1)告祖父母、父母者。 (2)祖父母,父母在,子孙别籍异财者。 (二)轻其所轻并非绝对 (1).关于强奸罪:唐律规定徒二年或二年半;明律规定:已成者绞监侯,未成者,杖一百,流三千里。

古希腊罗马政治制度和法律

古希腊罗马的政治制度和法律 【考纲要求】 1、雅典民主制度 2、罗马法 【高考回顾】 1.(2010·天津文综)古代雅典城邦平民能在反对贵族的斗争中取得胜利,最重要的社会因素是 A.平民开展暴力斗争 B.代表平民利益的领袖不断改革 C.平民中不再有债奴 D.平民中新兴工商业者力量壮大 2.(2010·江苏高考)“法律条文没有作出规定的,法官就不能受理。譬如有公民的奴隶被人拐走或偷跑掉,此公民要求法律受理就要找法官,向他申明:根据某某法律,我认为此奴隶应归我所有。法官确认后才能受理。”这一描述主要说明罗马法 A.重视法律程序 B.保留习惯旧俗 C.强调法官至上 D.体现人人平等 3.(2010·福建高考)从适用范围看,《十二铜表法》是罗马国家制定的 A.适用于所有罗马人的法律B.调整国内民族关系的法律 C.调整公民内部关系的法律D.调整罗马人与外来人关系的法律 4.(2009·福建高考)“我们全都是希腊人;我们的法律、我们的文学、我们的宗教,根源皆在希腊。”英国浪漫主义诗人雪莱这句话强调的是 A.英国人是古代希腊人的后裔 B.英国文化缺乏原创性 C.希腊文明对西方文明影响深远 D.近代西方法律、文学与宗教之间存在内在联系 5.(2009.安徽高考)公元前453年,由三名贵族组成的罗马考察团前往希腊,经过近一年的考察,认为雅典的政治制度是“外观的民主,实质的独裁”。这种说法的主要理由是() A.雅典的民主制度是一种直接民主制B.广大妇女不能参加城邦的公民大会 C.向雅典城邦纳税的外邦人无选举权D.城邦的实权掌握在少数奴隶主手中 【高考预测】古希腊罗马的政治制度,在近三年高考题中都有所涉及,主要考查雅典民主制度的内容、实质、评价和罗马法的内容,今后备考中除继续关注此内容外,重点掌握雅典民主制度和罗马法的影响及古代东西方文明在政治制度和法律方面的比较。 【学习目标】 1.要从背景、内容、特点、影响等方面把握古希腊民主政治与罗马法的发展演变。 2.注意结合当时的背景,站在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角度进行客观的全面的评价雅典民主政治和罗马法。daccd 【专题知识梳理】 一、雅典民主政治 1、形成条件 (1)地理:面临大海,山峦分割。 (2)经济:—————————。 (3)政治:。

浅谈西方法律思想的演化——古希腊法律思想的发展

浅谈西方法律思想的演化——古希腊法律思想的发展 摘要:古希腊是西方文明的源头,而古希腊时期所孕育的法律思想也正是西方法律思想的源头,本文就西方法律思想发展的初始阶段——古希腊时期展开简单的概述与总结。 关键词:法律思想古希腊 古希腊时期为西方法律思想从萌芽到形成的关键时期,与罗马时期同属于西方法律思想分期的第一阶段。许多西方的法律基本理念都产生于这一时期,正是这一时期奠定了西方法律思想及法学的基础。这一时期的法律思想对后世西方法律思想的发展与繁荣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现对这一时期的法律思想的发展进行简单的介绍。 古希腊是西方文明的源头,包括哲学在内的众多近代西方学说都发端于此。然而古希腊并未产生法学这一学科,其中的原因众多,古希腊时期时间较短以及社会较为动荡是其主要原因。虽然古希腊并未产生法学,但是古希腊的法律思想已经得到了长远的发展并显现出一片繁荣景象。古希腊法律思想的发展阶段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起源时期,自然哲学家与智者学派时期,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时期以及伊壁鸠鲁学派和斯多噶学派时期。 1.起源时期。 古希腊法律思想的起源时期同时也是西方法律思想的起源时期。这一时期的法律观是神话的法律观,法律源于神赐。古希腊最早的法律是城邦宗教的一部分,法律思想在这一时期便沾染上了浓厚的宗教气息,这也奠定了西方法律思想宗教色彩浓厚的基调。法律是神圣的,正是因为法律是神圣的,所以希腊人不愿意轻易更改法律,视法律为高级的客观力量。稍晚一些,正义被视为神话的法律观的一部分,正义便在西方法律观中确立了无可替代的地位。 2.自然哲学家与智者学派时期。 哲学源于古希腊的自然哲学家和智者,早期的法律思想同样来源于这两大学者群体。自然哲学家用理性探究外在事物的本源,其法律思想以正义为核心。他们认为正义与自然之间存在某种自然关系,将法律分为自然法与人为法,并认为人为法来源于自然法。智者们是最早的人本主义者,他们崇尚理性,是第一批理性主义者。智者学派的法律思想可分为三种主要观点:第一种,社会契约论。法律是人之间互相自觉缔结契约的结果,是一种互相保持正义的约定。法律的规则是依契约制定的,而非自然产生的。第二种,自然法思想。只有一种生神圣的、

第九章 明代的法律制度

原则。从“德主刑辅”到“明刑弼教”,这看来小小的变通之义,却意味着中国封建法制指导原则沿着产生了深刻影响;明代立法之初,便以“刑乱国用重典”作为指导思想。(2)“明礼导民”、“定律以 它一改唐、宋旧律的传统体例,形成了以名例、吏、户、礼、兵、刑、工等七篇为构架的格局。这一变诰》的主要内容为惩治臣民各种犯罪的典型案例及朱元璋发布的训词诫令,是明代具有特别法性质的重注,称《大明律集解附例》,从而开律例合编的法典编纂先例,并影响了清代。(4)《明会典》。《明 清人薛允升在《唐明律合编》中说:“贼盗及有关币帑钱粮等事,明律则又较唐为重。”“大抵事关典创设“奸党”罪,严禁臣下朋党;最后,重典惩治贪官污吏。(3)刑罚制度的变化及残酷:明代除继续 单行特别法,确保政府的财政收入。(2)严格控制市场加重商税,明代的商税主要包括市税、关税和 国家土地所有制、私人土地所有制和宗族土地所有制。(2)租佃法律关系的调整。(3)婚姻继承方面。

变化:中央司法机构为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一改隋唐以降的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体系。中央上述构分为省、府、州三级。“厂”、“卫”特务司法机关:既是明代司法的一大特点,又是明代的一大弊第二,监督审判之权;第三,法外施刑之权。 止越诉;(3)诉讼中禁止诬告;(4)禁止匿名信告人罪;(5)司法机关受理诉讼的规定;(6)司法 司推事”基础上发展形成。(2)九卿会审(又称“圆审”)。是由六部尚书及通政使司的通政使、都官吏审理大案重囚的制度。(4)朝审。始于天顺三年(公元1459年),英宗命每年霜降之后,三法司十七年(公元1481年),宪宗命司礼监(宦官二十四行之首)一员,会同三法司在大理寺共审囚徒,结果是司法更加冤滥。(6)热审。 日盛,独相数岁,生杀黜陟,或不奏径行。内外诸司上封事,必先取阅,害己者,辄匿不以闻。……其定 。平谅侯费聚奉命抚苏州军民,日嗜酒色。帝怒,责往西北招降蒙古,无功,又切责之。二人大惧。惟籍,令都督毛骧取卫士刘遇贤及亡命魏文进等为心膂,曰:“吾有所用尔也。”太仆寺丞李存义者,善下海招倭,与期会。又遣元故臣封绩致书称臣于元嗣君,请兵为外应。事皆未发。会惟庸子驰马于市,

第一章旅游法概述

第一章旅游法概述(81题) 一、单选题 1、以下具有制定和颁布法律制度的社会主体是:( A ) 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B 国务院 C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D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2、《湖南省旅游条例》属于:( C ) A 法律 B 行政法规 C 地方性法规 D 部门规章 3、《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属于:( B ) A 法律 B 行政法规 C 地方性法规 D 部门规章 4、(C )是我国第一个关于旅游业管理的行政法规,标志着我国旅游立法工作从此进入建设性发展阶段 A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B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暂行规定》 C 《旅行社管理暂行条例》 D 《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5、我国现行旅游法主要由( C )构成。 A 法律 B 部门规章 C 法规 D 规章 6、下列属于地方性法规的是( D ) A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B 《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C 《中国公 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 D 《湖南省旅游条例》 7、国务院依据法定程序和条件制定的关于国家行政管理活动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是(B ) A 法律 B 行政法规 C 地方性法规 D 部门规章 (▲)8、新的《旅行社条例》于2009年( A )开始实施。 A 5月1日 B 3月1日 C 1月1日 D 2月1日 (▲)9、2008年11月28日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湖南省旅游条例》并于( D )实施。 A 2008年12月1日 B 20009年1月1日 C 2009年2月1日 D 2009年3月1日 (▲)10、2009年3月1日湖南省旅游局在( C )举行了《湖南省旅游条例》实施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 A 岳麓山 B 桔子洲 C 长沙世界之窗 D 烈士士公园 11、下列不属于旅游法律关系客体的是( D ) A 物 B 行为 C 智力成果 D 内容 (★)2、下列不属于旅游法律关系主体的是(D ) A、湖南省旅游局 B、湖南省某四星级饭店 C、来湖南旅游的美国游客 D、某旅行社法人名称 13、下列不属于旅游法律关系主体的是( D ) A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B 旅游者 C 旅游企业 D 旅游权利

一、 古希腊的法律思想

一、古希腊的法律思想 1、古希腊法律思想产生的背景和总特点 2、柏拉图的法律思想 3、亚利斯多德的法律思想 二、古罗马的法律思想 1、古罗马法律思想的历史发展、特点和地位 2、西塞罗的法律思想 3、罗马法学家法律思想的特点和要点 三、欧洲中世纪的法律思想 1、奥古斯丁的法律思想 2、托马斯?阿奎那的法律思想 3、马西利乌斯、马基雅维里以及不丹的政治法律思想 四、古典自然法学派 1、古典自然法的特点和基本理论 2、古典自然法学的贡献和局限 3、格老秀斯、霍布斯的法律思想 4、洛克的法律思想 5、孟德斯鸠的法律思想 6、卢梭的法律思想 7、美国独立战争时期的自然法思想 五、哲理法学派 1、康德的法律思想 2、黑格尔的法律思想 3、拉德布鲁赫的法律思想 六、历史法学派 1、萨维尼的法律思想 2、梅因的法律思想 七、功利主义法学和早期分析法学 1、边沁的功利主义法学 2、密尔的功利主义法学 3、奥斯丁的分析法学 八、现代分析法学 1、凯尔森的纯粹法学 2、哈特的现代分析法学 3、拉兹的现代分析法学 4、制度法学概要 九、社会学法学派 1、社会学法学的产生、发展的历史背景及主要分支派别 2、狄骥的社会连带主义法学 3、庞德的实用主义法学 4、弗兰克、卢埃林、卡多佐的现实主义法学 5、霍贝尔的法人类学 十、新自然法学 1、马里旦的新托马斯主义法学

2、菲尼斯的新自然法学 3、富勒的新自然法学 4、罗尔斯的新自然法学 5、德沃金的新自然法学 十一、其他法学流派 1、博登海默的综合法学 2、经济分析法学 3、批判法学 参考书目:《西方法律思想史》,严存生主编,湖南大学出版社出版,2005年版

先秦、秦汉文明与古希腊古罗马文明

专题复习先秦、秦汉文明与古希腊古罗马文明 命制、审核高三历史组 【知识概述】 先秦秦汉文明 政治上,从分封制、宗法制到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中央对地方的控制逐渐加强,官僚政治取代贵族政治,专制皇权逐渐形成。权力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奠定了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基础。 经济上,农业是中国古代经济的主体,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男耕女织的小农经济成为中国古代经济的基本形态;土地制度由井田制向土地私有制转变。在农业发展的基础上,手工业、商业也得到了很大发展。 思想上,经历了从百家争鸣到儒学独尊的演变,奠定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基础;文学艺术的发展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文学体裁多样;具有东方特色的实用科学是科学技术发展的特点。 古希腊罗马文明 政治上,古代雅典逐渐形成了城邦民主政治,在专制主义盛行的古代世界率先建立了较为健全的民主制度,开西方民主政治之先河;古代罗马逐渐建立了系统的法律体系和完整的诉讼程序,对近现代法制国家的建立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经济上,海外贸易和奴隶制工商业发达,新兴工商业奴隶主阶级崛起,为奴隶制民主政治和法治文明奠定了基础。 思想上,古希腊学者把对神的关注转向人间,出现了西方最早的人文主义思想,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基本特点,是近代西方人文精神的滥觞。 【时空坐标】 夏商西周(前2070—前771)春秋战国(前770—前221)秦汉(前221—220) 古希腊:城邦时代(前8—前4世纪)前146希腊地区被罗马帝国占领古罗马:王政时期(前8—前509)共和时代(前509—前27年)帝国时代(前27—395年) 【重点探究】 先秦、秦汉时期的文明:西周、秦汉政治制度的演进及创新

分) 2.结合以上表格,概括西周和秦朝的主要政治制度并指出周秦政治制度的主要差别。 3.西汉的大一统 材料与其他国家相比,中国最独特之处是唯一保持了两千年中央集权制度的国家。这种中央集权、大一统的国家模式并非一日建成,……对于专制者来说,想要维持集权统治,必须在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分配模式、全民思想的控制模式、社会精英的控制模式以及与之相配套的宏观经济制度模式这四个方面完成制度建设。中国历史上的众多制度创新,从本质上来说,都围绕着四大基本制度而展开。这四个基础性制度,如四根“支柱”共同支撑起集权政体的“大厦”。 ——摘编自吴晓波《历代经济变革得失》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四大基本制度”在西汉的表现(8分) 二、中西文明的比较

古希腊法

第五章古希腊法 第一节古希腊法的产生和演变 古希腊是欧洲最早进入文明社会的地区。古希腊离埃及和美索不达米亚两个最早的文明中心很近,无疑深受其影响;而且古希腊城邦国家很早出现并持久存在,这为希腊文明的繁荣提供了制度保证。古希腊的法律制度及其法学思想对后世国家具有重要影响,尤其是雅典公法对西方近代公法的影响更为深刻。 一、古希腊法的初创阶段 古代希腊位于巴尔干半岛南部,包括希腊半岛、爱琴海诸岛、爱奥尼亚群岛以及小亚细亚的西部沿岸。所以,古希腊法不是一个国家法的概念,而是泛指古代希腊世界所有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存在于古希腊各奴隶制城邦和希腊化时代所有法律的总称。 希腊文明发祥于克里特岛。约在公元前20世纪,爱琴海区域的克里特岛就已经产生了由农村公社结合而成的早期奴隶制城邦,并有了相关的立法。 约公元前15世纪,克里特文明衰落,古希腊历史进入迈锡尼文明时期,考古发现有刻在泥版上的迈锡尼法。公元前12世纪左右,迈锡尼文明趋于毁灭。 二、城邦国家法律的形成与发展 (1)公元前12世纪至公元前8世纪的希腊历史,因遗留下来的“荷马史诗”而得名为“荷马时代”或“英雄时代”。荷马时代末期,随着希腊各地经济的迅速发展,氏族制度解体和阶级分化的进程加速,出现了许多有主权性质的独立的城邦国家,各城邦国家的法律也随之形成。这些城邦国家的政体不一,所使用的法律也不尽相同。其中,比较有特点的是斯巴达和雅典:前者以其军事化管理而著名;后者则以民主制而著名,并成为西方文明的摇篮,对此,雅典执政官伯里克利曾自豪地说:“我们的城市向全世界开放,雅典是希腊的学校”。 由于古希腊始终没有建立起统一的帝国,所以也一直没有一个统一的法律体系。 (2)古希腊各城邦国家早期的法律均为习惯法,带有神权法的特征。公元前7世纪至公元前4世纪,各城邦普遍进入成文法阶段。这一时期的立法主要有公元前621年的《德拉古法》、公元前594年的《梭伦立法》、公元前560年的《庇西特拉图立法》、公元前440年的《伯里克利立法》以及阿提卡地区的《阿提卡法典》、《哥尔琴法典》和《罗得岛海商法》。其中,公元前5世纪的《哥尔琴法典》是希腊早期保存最为完整的法律文献。 在这一时期,有一场战争应当引起我们的注意。公元前6世纪,波斯人征服了小亚细亚的希腊城邦,由于他们粗暴干涉城邦事务,引起起义。小

第03章 古希腊法

古希腊法作为西方社会最早产生的法律文明,由各城邦不同类型的法律制度组合而成。其中雅典城邦经过多次重大立法改革确立了奴隶制民主宪政制度,创制了“主权在民”、“轮番为治”以及选举和监督等制度和原则,成为近现代西方民主宪政的历史基础。 第一节古希腊法的产生与演变 古希腊法泛指存在于古希腊各奴隶制城邦及希腊化时代所有法律的总称。古希腊以爱琴海为中心,包括希腊半岛、爱琴海诸岛、克里特岛和小亚细亚半岛西部海岸的广大地区,是欧洲最先进入阶级社会和最早产生奴隶制国家与法的地区。 一、古希腊法的萌芽时期(公元前12世纪——公元前8世纪) 公元前20世纪,在希腊文明的发源地——克里特岛,出现了早期的奴隶制城邦。在该岛克诺索斯城邦遗址,考古发现刻写在墙壁上的由国王米诺斯制定的法律,据说该法对后来的斯巴达法有一定的影响。公元前15世纪迈锡尼文明兴起,考古也发现了刻在泥版上的“迈锡尼法”。这些远古时代的法律与早期的城邦制度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并具有远古法的一般特点,标志着古希腊法的萌芽。公元前12世纪至公元前8世纪的希腊历史,因荷马的两部史诗——《伊利亚特》和《奥德赛》而被称为“荷马时代”或“英雄时代”。“荷马时代”末期,随着各地经济的迅速发展,氏族制度全面瓦解,阶级分化进程加速,数以百计的具有主权性质的独立的奴隶制城邦国家在整个希腊陆续产生,各城邦国家的法律也随之逐步形成。希腊各城邦国家的早期法律均为习惯法,带有神权法的特征,希腊神话中就有专司法律与正义的女神。 二、古希腊法的形成与发展时期(公元前8世纪——公元前4世纪) 公元前7世纪至公元前4世纪,希腊各城邦国家普遍进入成文法时期,这些立法有公元前621年《德拉古立法》、公元前594年《梭伦立法》、公元前560年《庇希特拉图立法》、公元前440年《伯里克利立法》以及阿提卡地区的《阿提卡法典》、《哥尔琴法典》和《罗德岛海商法》等。其中《哥尔琴法典》颁布于公元前5世纪,共有70条,内容涉及家庭、婚姻、养子、奴隶、担保、财产、赠与、抵押和诉讼程序等,是保存较为完整的希腊早期奴隶制的法律文献,也是我们研究古希腊法的宝贵历史资料。 三、希腊化法律时期(公元前4世纪——公元前2世纪) 古希腊法也包括希腊化法律。自公元前4世纪始,马其顿王国兴起并征服了希腊各城邦,以及小亚细亚、叙利亚、埃及、巴勒斯坦等近东地区,“希腊化时代”就此开始。古希腊法并没有随着城邦的衰落而消失,它不仅仍然适用于希腊居民,而且进一步随着马其顿帝国亚历山大大帝及其继任者东征的足迹,适用于被征服地区的希腊化居民,法律的发展进入希腊化法律时期。希腊化法律即指适用于希腊人及定居于被征服地区的希腊化居民的法律的总称,它来源于希腊法,因而具有希腊法的一般特点,但又不同于希腊法,是希腊法与当地原有法律相互渗透、相互融合的产物。公元前2世纪,希腊化国家为罗马帝国所吞并,希腊化法也被罗马法所取代,退出了历史舞台。 第二节雅典的法律制度 一、雅典“宪法” (一)雅典“宪法”的形成 雅典“宪法”与雅典民主政治紧密相联,是经历了多次激烈的政治斗争,通过一系列立法改革,逐步形成的。这些旨在推进民主政治的立法相当于以后的根本法,所以赢得了雅典“宪法”的称号。由于雅典“宪法”所达到的高度成就和对后世所产生的巨大影响,古希腊被称为民主制度的摇篮。雅典是实行城邦民主制的典型代表。雅典产生民主制有深刻的社会原因:它是个领土狭窄的城邦国家,人们相互熟悉,政务简单,这是其实行民主制的先决条件。雅典“宪法”是经过几次改革逐渐建立起来的: 1.提秀斯改革。公元前8世纪左右,提秀斯进行了改革,设立了以雅典城为中心的中央管理机关。此时,雅典邦法还处于习惯法阶段。 2.德拉古立法。公元前621年,在平民反对贵族操纵司法的斗争中,德拉古被选为执政官,将习惯法加以整理,颁布了雅典第一部成文法。主要有三项改革: (1)规定公民权取得的条件,即只有自备武装的才有公民权; (2)将贵族会议选拔官吏改为由公民抽签选举;

明朝法律制度

明朝法律制度 立法思想: 一、刑乱国用重典。 原因:1、吸取元朝“宽纵”亡国的历史教训;2、巩固封建皇权的需要;3、惩治贪官污吏、奸猾豪民的需要 二、礼法结合,明刑弼教:明礼以导民,定律以绳顽 设置了极具礼教特点的“申明亭”制度,指全国各地建立名为“申明亭”的基层司法组织,由本里百姓推举正直的里甲老人主持,亭内树立板榜,定期张榜公布本地有过错人的姓名及其过错的行为,并由老人主持轻微诉讼的调解,以此“申明教化”。 立法活动: 一、《大明律》的制定 明代律法意义: 1、律法经历了逐步完善、前后相继的制定过程。 2、明律的编制体例展示了立法者高超的立法技术。(1)仿《元典章》,篇目以中央行政六部分类(2)仿《宋刑统》篇下分门的体例,便于寻检条文。(3)条文简、凝练(4)图文并茂,极具实用性(5)律例并举,创一代形式法典编制体例之河 二、《大明令》是中国法制史上最后一部以“令”为名的法典 三、大诰和榜文: 朱元璋采辑官名犯罪的重要案例,编成《大诰》四编。《大诰》由典型案例、重刑法令、明太祖对臣民的“训诫”组成,《御制大诰》《大诰续编》《大诰三编》《大诰武臣》。 《大诰》成为中国法制史上空前普及的法规。 《大诰》对比《大明律》的特点: 1、规定了许多律外适用的酷刑 2、设置了许多新的罪名和禁令 3、同一犯罪,量刑较重 4、“重典治吏”的色彩鲜明 为处理民间细微纷争以及减少诉讼,朱元璋命令颁布了《教民榜文》 四、条例编篡和修订: 1、第一阶段:明中期前的单行法规时期。条例是司法机关根据案例拟定条文,由皇帝批准颁布,性质上接近于宋代的“敕”。 2、第二阶段:明中期后的条例汇编时期。明神宗时期,刑部尚书舒华等重新辑修《问刑条例》将其附于《大明律》,称为《大明律集解附例》。 刑罚制度: 1、充军:原指军人犯徒、流罪发往环境恶劣之卫所充当军户、参加屯种的刑罚,并附加杖。分为(1)“终身”,只及于犯罪者本人一生(2)“永远”则罚及子孙,犯罪者死亡后官府可至其家乡拘子孙一名来代替。 定罪量刑的主要变化: 一、轻其所轻: 对于初犯礼教伦理,典礼仪式以及户婚田土方面的轻微犯罪,明律较唐律都进一步减轻二、重其所重: 对反逆、盗窃、贪赃等重罪,明律的量刑进一步加重。

旅游政策与法规的课程学习标准-.doc

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 《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标准 【课程名称】:《旅游政策与法规》 【适用专业】: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 【开设学期】:第一、二学期 【参考课时】:72学时 【前导课程】:《旅游学概论》《导游基础知识》 【编制人员】:苑秀彬、王莉、王雅楠、郑艳 【参与企业】:董振威、龙凡、王焕宇 一、课程性质 《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是中职旅游管理专业的一门专业核心课程,是职业技能训练的核心课程,本课程面向旅游管理与服务岗位,根据岗位工作内容,以职业能力形成为目的选择课程内容,通过在仿真或者真实的工作环境,进行旅游政策法规业务操作技能,训练学生的政策法律的运用能力。 二、课程设计思路 通过学习,使学生不仅了解和掌握我国的旅游法规与政策基础知识,能够分析和解决旅游接待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和投诉,而且熟悉旅游团队及散客导游服务程序与服务质量,能够预防并处理旅游接待中的各种问题和事故,掌握旅游政策法规业务相关知识和法律运用技能,并依此提升自己的实际带团操作的能力,提高应变能力。 工作任务与职业能力分析表

规定全部教学内容的学习和任务引领型的项目活动,学生能掌握旅游政策法规的运用技能和相关专业知识,具有诚实、守法、守信、善于沟通与合作的品质,热爱本职工作,为其职业能力的发展打下良好的专业基础。根据课程面对的工作任务和职业能力要求,本课程的教学目标为: (一)知识目标 ①了解并领会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 ②了解民族政策、环境保护政策、宗教政策和发展旅游的有关政策。 ③掌握旅游政策法规的基本理论、基本规范。 ④掌握合同法律制度的相关知识。 ⑤熟悉旅游安全管理和旅游保险法规制度。 ⑥了解旅游交通管理法律制度。 ⑦掌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知识的相关知识。 ⑧了解旅游出入境管理法律制度。 (二)能力目标 ①运用旅游法律法规解决实际带团过程中出现问题的能力。 ②运用所学知识签订旅游合同的能力。 ③提高学生依法办事、自主创业的能力。 ④在导游工作中正确运用及宣讲国家方针政策的能力。 ⑤处理旅游者投诉的能力。 (三)职业素质目标 ①培养学生在未来的职业活动中严谨、守法的工作态度和良好的法律意识。 ②端正学生在导游讲解等职业活动中的政治立场,自觉维护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 四、课程内容与要求

第三章 古希腊法

第三章古希腊法 近年出题情况 2009年10月 5.陪审法院作为雅典最重要的司法机关,是梭伦时期建立的,亦被称为(B) A.赫里埃 B.400人法院 C.埃菲特法院 D.迪埃德特 6.公元前509年,古希腊克里斯提尼立法时建立的500人议事会,成为雅典重要的(C) A.立法机关 B.行政机关 C.司法机关 D.常设机关 27.公元前594年,梭伦立法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ABCDE) A.颁布“解负令” B.提高民众大会作用 C.设立400人议事会 D.颁布促进经济发展条例 E.以世袭特权代替财产特权和职位特权 32.贝壳放逐法(名词解释) 09年1月 3.公元前462年在古希腊雅典进一步发展民主制度并在司法方面建立不法申诉制度的执政官是(B) A.梭伦 B.阿菲埃尔特 C.克里斯提尼 D.伯里克利 08年10月

36.简述雅典“宪法”民主性的特点。(简答) 08年1月 36.简述克里斯特尼改革的主要内容及意义。(简答) 07年10月 36.简述古希腊梭伦改革的内容及意义。(简答) 07年1月 3.雅典奴隶制民主政治繁荣时代的最高权力机关是(B) A.五百人会议 B.民众大会 C.十将军委员会 D.陪审法院 36.简述古希腊法律的基本特点。 06年10月 31.梭伦立法(名词解释) 总结: (1)考核的形式主要是简答和单选,偶尔有名词解释。 (2)重点内容是雅典宪法,尤其是雅典宪法形成过程中的几次改革(梭伦、克里斯提尼、阿菲埃尔特、伯里克利)。 1、雅典“宪法” (1)雅典是古希腊各城邦中实行奴隶制民主政治的典型,其民主政治制度的内容对近代以后的宪法有深远影响,因此被称为雅典“宪法”。(注意名词解释)

明代法律制度

《明代法律制度》 1.明朝的立法指导思想 答: (一)重典治国立法思想的确立 第一,元朝覆灭的深刻教训。 第二,“刑罚世轻世重”是中国的传统法律思想。 第三,明初复杂的社会形势迫使朱元璋以“重典治国”。明王朝建立初期,由于年年战争的破坏,社会经济凋敝,农民反抗封建统治的活动此起彼伏,统治阶级内部也存在着激烈的斗争。 (二)重视预防犯罪和法制宣传 (三)强调“法贵简当,诗人易晓”,重视以封建礼教约束人民的思想与行动。在这些立法思想的指导下,明朝的法律制度在唐宋基础上有了新的创新和发展,成为中国封建法制发展的一个重要历史时期。 2.立法概况及《大明律》的立法成就 (1)立法概况。《大明律》、《明大诰》、《问刑条例》、《明会典》等的制定和编纂。 (2)立法成就: 首先,《大明律》突破了隋唐以来律典依十二篇分编的传统,首创按朝廷六部的政务范围分目的的新体例,具有分类贴切、内容集中、条理清晰、文字简明的特点。 其次,在内容上,《大明律》充分吸取了民初三十年及以前

朝代的统治经验,是一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条例简于唐律、精神严于宋律的封建法典。 3.“重其所重轻其所轻”的表现。 (1)“轻其轻罪”是指明律相对唐律,在有违伦常教化犯罪处刑上明显偏轻。 (2)“重其重罪”明律对危害封建国家行为的犯罪处刑普遍比唐律加重。 一、重其所重 (1)加大打击谋反大逆 凡谋反大逆,但共谋者,不分首从,皆凌迟处死。 (2)加重打击反逆盗贼 明律的惩罚重在: ①对犯罪人本人及亲属处刑更重。 ②株连范围广。 ③明律的处罚不分情节。 ④还扩大了“十恶”重罪的范围。 二、轻其所轻 (一)事关礼教之罪减轻 (1)告祖父母、父母者。 (2)祖父母,父母在,子孙别籍异财者。 (二)轻其所轻并非绝对 (1).关于强奸罪:唐律规定徒二年或二年半;明律规定:

2017年政策与法律法规题库-导游管理法律制度守则测习题题库(含答案)

精心整理 政策与法律法规题库-导游管理法律制度练习题 一、判断题(共151题) 1.导游人员的导游证由聘请该导游的旅行社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领。错误 2.导游人员的人身权,是指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人身自由不受非法限制和剥 3.确 4.5.6.7.8.正确 9.耐心解答游客的问询,协助处理旅途中遇到的问题,以及负责行程线路的安排,都属于导游人员的基本职责。错误 10.游览区域对旅游者着装有要求的(如教堂、寺庙、博物馆、皇宫等),导游领队人员应提前两天向旅游者说明,提醒准备。错误

11.导游、领队人员在出行前,只需要通过向旅游者发送电子邮件、传真或通过电话沟通等方式,将文明旅游的相关注意事项和规范要求进行说明和告知,就可以。错误 12.在突发紧急情况下,导游、领队人员应立即采取强硬措施,避免损失扩大,事态升级。错误 13. 14. 15. 16. 17. 18. 19. 取不同的处理措施。正确 20.过失犯罪的人虽然也受到过刑罚的制裁,但仍然可以申请领取导游证,旅游主管部门也可以对其颁发导游证。正确 21.领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提供领队服务。正确

22.导游、领队应在出行前将旅游文明需要注意的事项以适当方式告知旅游者,并在旅游出发地机场、车站等集合地点向旅游者重申。正确 23.导游在引导旅游者旅行、游览过程中,应当就可能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情况,向旅游者做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按照旅行社的要求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正确 24. 25. 26. 27. 28. 29. 30. 31.导游在导游过程中因其过错对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由导游一人承担。错误 32.导游从事领队业务应具有三年以上旅行社业务经营、管理或者导游等相关从业经历。错误 33.我国目前只允许旅行社持有导游证的正式员工从事领队职业。正确34.导游应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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