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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实用版

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实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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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F-ED-J4641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实

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1 总则

1.0.1

为了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和法规,确保建筑拆除工程施工安全,保障从业人员在拆除作业中的安全和健康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建筑拆除工程特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构筑物、市政基础设施、地下工程、房屋附属设施拆除的施工安全及管理。

1.0.3

本规范所称建设单位是指已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或规划部门批文的单位;本规范所称施工单位是指己取得爆破与拆除工程资质,可承担拆除施工任务的单位。

1.0.4 建筑拆除工程必须由具备爆破或拆除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施工,严禁将工程非法转包。

1.0.5 建筑拆除工程安全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一般规定

2.0.1 项目经理必须对拆除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项目经理部应按有关规定设专职安全员,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2.0.2 施工单位应全面了解拆除工程的图

纸和资料,进行现场勘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2.0.3

拆除工程施工区域应设置硬质封闭围挡及醒目警示标志,围挡高度不应低于1.8m,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区。当临街的被拆除建筑与交通道路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要求时,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隔离措施。

2.0.4 拆除工程必须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0.5 施工单位应为从事拆除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2.0.6 拆除施工严禁立体交叉作业。

2.0.7 作业人员使用手持机具时,严禁超负荷或带故障运转。

2.0.8 楼层内的施工垃圾,应采用封闭的垃圾道或垃圾袋运下,不得向下抛掷。

2.0.9 根据拆除工程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应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车通道,保证充足的消防水源,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3 施工准备

3.0.1

拆除工程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对拆除工程施工安全负检查督促责任;施工单位应对拆除工程的安全技术管理负直接责任。

3.0.2

建设单位应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

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应在拆除工程开工前15日,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 施工单位资质登记证明;

2 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3 拆除施工组织方案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4 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3.0.3 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下列资料:

1 拆除工程的有关图纸和资料;

2 拆除工程涉及区域的地上地下建筑及设施分布情况资料。

3.0.4

建设单位应负责做好影响拆除工程安全施工的各种管线的切断、迁移工作。当建筑外侧有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时,应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采取防护措施,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

3.0.5 当拆除工程对周围相邻建筑安全可能产生危险时,必须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对建筑内的人员进行撤离安置。

3.0.6 在拆除作业前,施工单位应检查建筑内各类管线情况,确认全部切断后方可施工。

3.0.7 在拆除工程作业中,发现不明物体,应停止施工,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 安全施工管理

4.1 人工拆除

4.1.1 进行人工拆除作业时,楼板上严禁人员聚集或堆放材料,作业人员应站在稳定的结构或脚手架上操作,被拆除的构件应有安全的放置场所。

4.1.2 人工拆除施工应从上至下、逐层拆除分段进行,不得垂直交叉作业。作业面的孔洞应封闭。

4.1.3 人工拆除建筑墙体时,严禁采用掏掘或推倒的方法。

4.1.4

拆除建筑的栏杆、楼梯、楼板等构件,应与建筑结构整体拆除进度相配合,不得先行拆除。建筑的承重梁、柱,应在其所承载的全部构件拆除后,再进行拆除。

4.1.5 拆除梁或悬挑构件时,应采取有效的下落控制措施,方可切断两端的支撑。

4.1.6 拆除柱子时,应沿柱子底部剔凿出钢筋,使用手动倒链定向牵引,再采用气焊切割柱子三面钢筋,保留牵引方向正面的钢筋。

4.1.7 拆除管道及容器时,必须在查清残留物的性质,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安全后,方可进行拆除施工。

4.2 机械拆除

4.2.1

当采用机械拆除建筑时,应从上至下、逐层分段进行;应先拆除非承重结构,再拆除承重结构。拆除框架结构建筑,必须按楼板、次梁、主梁、柱子的顺序进行施工。对只进行部分拆除的建筑,必须先将保留部分加固,再进

行分离拆除。

4.2.2 施工中必须由专人负责监测被拆除建筑的结构状态,做好记录。当发现有不稳定状态的趋势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4.2.3

拆除施工时,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选定的机械设备及吊装方案进行施工,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供机械设备使用的场地必须保证足够的承载力,作业中机械不得同时回转、行走。

4.2.4

进行高处拆除作业时,对较大尺寸的构件或沉重的材料,必须采用起重机具及时吊下。拆卸下来的各种材料应及时清理,分类堆放在

指定场所,严禁向下抛掷。

4.2.5 采用双机抬吊作业时,每台起重机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载荷的80%,且应对第一吊进行试吊作业,施工中必须保持两台起重机同步作业。

4.2.6 拆除吊装作业的起重机司机,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按照现行国家标准《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5085的规定作业。

4.2.7 拆除钢屋架时,必须采用绳索将其拴牢,待起重机吊稳后,方可进行气焊切割作业。吊运过程中,应采用辅助措施使被吊物处于稳定状态。

4.2.8 拆除桥梁时应先拆除桥面的附属设施及挂件、护栏等。

4.3 爆破拆除

4.3.1

爆破拆除工程应根据周围环境作业条件、拆除对象、建筑类别、爆破规模,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将工程分为A、B、C三级,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爆破拆除工程应做出安全评估并经当地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

方可实施。

4.3.2

从事爆破拆除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持有工程所在地法定部门核发的《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承担相应等级的爆破拆除工程。爆破拆除设计人员应具有承担爆破拆除作业范围和相应级别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作业证。从事爆

破拆除施工的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4.3.3 爆破器材必须向工程所在地法定部门申请《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到指定的供应点购买。爆破器材严禁赠送、转让、转卖、转借。

4.3.4 运输爆破器材时,必须向工程所在地法定部门申请领取《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派专职押运员押送,按照规定路线运输。

4.3.5 爆破器材临时保管地点,必须经当地法定部门批准,严禁同室保管与爆破器材无关的物品。

4.3.6 爆破拆除的预拆除施工应确保建筑安全和稳定。预拆除施工可采用机械和人工方法拆除非承重的墙体或不影响结构稳定的构

件。

4.3.7 对烟囱、水塔类构筑物采用定向爆破拆除工程时,爆破拆除设计应控制建筑倒塌时的触地振动。必要时应在倒塌范围铺设缓冲材料或开挖防振沟。

4.3.8

为保护临近建筑和设施的安全,爆破振动强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的有关规定。建筑基础爆破拆除时,应限制一次同时使用的药量。

4.3.9 爆破拆除施工时,应对爆破部位进行覆盖和遮挡,覆盖材料和遮挡设施应牢固可靠。

4.3.10

爆破拆除应采用电力起爆网路和非电导爆

管起爆网路。电力起爆网路的电阻和起爆电源功率,应满足设计要求;非电导爆管起爆应采用复式交叉封闭网路。爆破拆除不得采用导爆索网路或导火索起爆方法。

装药前应对爆破器材进行性能检测。试验爆破和起爆网路模拟试验应在安全场所进行。

4.3.11 爆破拆除工程的实施应在工程所在地有关部门领导下成立爆破指挥部,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安全距离设置警戒。

4.3.12 爆破拆除工程的实施除应符合本规范第4.3节的要求外,必须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的规定执行。

4.4 静力破碎

4.4.1 进行建筑基础或局部块体拆除时,宜采用静力破碎的方法。4.4.2

拆除工程技术规范

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 JGJ147-2004 前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2003]104号文件的要求,规范编制组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科研成果和大量实践经验,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内容是: 1. 一般规定; 2. 施工准备; 3. 安全施工管理; 4. 安全技术管理; 5. 文明施工管理。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主编单位: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广莲路1号;邮政编码:100055)。 参编单位:北京中科力爆炸技术工程公司上海市房屋拆除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公室辽宁省建设厅湖南中人爆破工程有限公司武汉理工大学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福建省六建集团公司广东省宏大爆破工程公司 主要起草人员:张立元王钢唐伟陈拥军王强周家汉孙宗辅孙京燕魏铁山王维瑞刘照源阮景云魏鹏李宗亮冯世基李岱胡鹏赵京生李志成蒋公宜王世杰李长凯金雅静杨楠郑炳旭邢右孚赵占英贾云峰徐德荣蔡江勇

目录 ? 1 总则 ? 2 一般规定 ? 3 施工准备 ? 4 安全施工管理 4.1 人工拆除 4.2 机械拆除 4.3 爆破拆除 4.4 静力破碎 4.5 安全防护措施 ? 5 安全技术管理 ? 6 文明施工管理 ?本规范用词说明 ?条文说明 1 总则 1.0.1为了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和法规,确保建筑拆除工程施工安全,保障从业人员在拆除作业中的安全和健康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建筑拆除工程特点,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构筑物、市政基础设施、地下工程、房屋附属设施拆除的施工安全及管理。 1.0.3本规范所称建设单位是指已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或规划部门批文的单位;本规范所称施工单位是指已取得爆破与拆除工程资质,可承担拆除施工任务的单位。 1.0.4建筑拆除工程必须由具备爆破或拆除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施工,严禁将工程非法转包。

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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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 JGJ147- 前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 ]104号文件的要求,规范编制组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科研成果和大量实践经验,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范。 1 总则 2 一般规定 3 施工准备 4 安全施工管理 4.1 人工拆除 4.2 机械拆除 4.3 爆破拆除 4.4 静力破碎 4.5 安全防护措施 5 安全技术管理 6 文明施工管理 1 总则

1.0.1 为了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和法规,确保建筑拆除工程施工安全,保障从业人员在拆除作业中的安全和健康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建筑拆除工程特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构筑物、市政基础设施、地下工程、房屋附属设施拆除的施工安全及管理。 1.0.3 本规范所称建设单位是指已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或规划部门批文的单位;本规范所称施工单位是指已取得爆破与拆除工程资质,可承担拆除施工任务的单位。 1.0.4 建筑拆除工程必须由具备爆破或拆除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施工,严禁将工程非法转包。 1.0.5 建筑拆除工程安全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一般规定 2.0.1 项目经理必须对拆除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项目经理部应按有关规定设专职安全员,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2.0.2 施工单位应全面了解拆除工程的图纸和资料,进行现场勘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2.0.3 拆除工程施工区域应设置硬质封闭围挡及醒目警示标志,围挡高度不应低于 1.8m,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区。当临街的被拆除建筑与交通道路的安全跨度不能满足要求时,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隔离措施。 2.0.4 拆除工程必须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0.5 施工单位应从事拆除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2.0.6 拆除施工严禁立体交叉作业。 2.0.7作业人员使用手持机具时,严禁超负荷或带故障运转。 2.0.8 楼层内的施工垃圾,应采用封闭的垃圾道或垃圾袋运下,不得向下抛掷。 2.0.9 根据拆除工程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应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车通道,保证充分的消防水源,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3施工准备 3.0.1 拆除工程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对拆除工程施工安全负检查督促责任;施工单位应对拆除工程的安全技术管理负直接责任。

GB50358-2017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第1535号公告,批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58-2017,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出台有关的背景、重大内容的调整和补充以及问题解决的方法,工程建设相关各方需要深入了解。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意义)为促进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各阶段的深度融合,有效控制项目投资、提高工程建设效率,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本市工程总承包的实施和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承包方式。

工程总承包一般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者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单位也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风险合理分担原则和承包工作内容采用其他工程总承包模式。 第三条(适用范围)经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试点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试点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组织建设和监督管理的,适用本办法。 政府投资项目、采用装配式或者BIM 建造技术的项目应当积极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 国家部委对于专业工程的工程总承包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管理部门)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其职责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承发包管理 第五条(发包阶段)工程总承包发包可以采用以下方式实施: (一)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完成;其中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得批准,进行工程总承包发包; (二)初步设计文件获得批准或者总体设计文件通过审查, 并已完成依法必须进行的勘察和设计招标,进行工程总承包发包。

房屋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房屋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一、拆除方案 1、拆除的原则 先上后下、先屋面后主体、先装饰后结构、先水电后建筑、先梁板后墙柱、先内墙后外墙的施工顺序。 2、拆除的顺序 先拆除屋面的瓦龙铁防水层→拆除檩条、支撑→拆除保温屋、望板、吊顶→拆除木屋架→拆除内墙→拆除外墙→拆除楼板→拆除进深梁→拆除墙、柱 3、拆除的工具 拆除瓦龙铁皮、檩条、支撑时用拔撸、钳子、撬棍等工具;拆除屋架时用宗绳、撬棍;拆除外墙时用直径25mm的纲丝绳、大锤、钎子;拆除一层楼板时用撬棍、吊车;拆除一层的进深梁时用大锤、钎子;拆除一层墙柱时用大锤、钎子。 4、拆除的方法 门、窗、木屋架等轻型构配件人工拆下后采用宗绳向下放到地面;空心板人撬起后用汽车吊运至地面;外墙在内墙拆除后,用真径为25mm的钢丝绳向楼内拉倒,具体为将外墙分成近10米长一段,将钢丝绳拴在墙及一层的柱上,采用手拉葫芦拉倒;梁、柱采用人工砸碎的方法拆除。 三、安全注意事项

1、拆除现场设专人进行指挥,对拆除作业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纠正,消除。 2、在拆除施工前,项目部对拆除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在每个作业人员明确拆除作业的程序及安全注意事项并签字后再从事拆除作业。 3、拆除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4、所用的锹、大锤、镐等用具必须在使用前进行检查,确认无掉头、断把的可能性后再进行使用。 5、所有拆除作业人员严禁吸烟及生火取暖,以防引起火灾。 6、拆除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不准打闹,不准酒后进入拆除现场进行拆除的作业。 四、文明施工措施 1、现场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文明施工领导小组,设专人进行拆除现场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在拆除施工现场四周用彩条布与外界隔开,以避免拆除的垃圾落致场外及灰尘对空气的污染。 3、易产生粉尘的保温材料、建筑垃圾,不能直接用锹向下扬,要用袋装后运至地面,以防止造成空气污染。 4、折下的砖、门窗、屋架、空心板等材料要及时运到指定地点进行堆放,并在指定的时间内运出场外。 交底人:接底人:安全全: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拆除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拆除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1.拆除工程在施上前要组织技术人员和工人学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安全操作规程,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 2.作业前,必须将要拆除的建筑物的电线、上下水管道、煤气管道、电话线等先切断或迁移。 3.工人从事拆除工作的时候,必须戴安全帽、防护眼镜、穿工作鞋,站在脚手架或其他稳固的结构部位 上操作。 4.拆除施工严禁立体交叉作业,应按自上而下顺序进行,按板、非承重墙、梁、承重墙、柱顺序进行, 禁止数层楼 同时拆除。当拆除某一部分的时候,应防止其他部分发生坍塌。作业下方10m·范围内应设警戒和告示,不 准行人通过或 站立,夜间红灯示警。采取可靠措施,保护公共安全和周边居民、行人安全。 5.拆除工程应设置信号,有专人监护。在高处进行拆除工作时,要设置溜放槽,较大的或沉重材料,要 用吊绳或起 重机械吊下,禁止向下抛掷。 6.拆除建筑物的栏杆、楼梯和楼板等,应和整体拆除程度相配合,不准先行拆除。建筑物的承重支柱和 横梁,要等 待它所承担的全部结构拆除后,才可以拆除。 7.每班开工前,均应检查所用工具是否牢靠,被拆建筑物的危险状况。发现险情,应先排除险情后,才 可作业。 8.拆除建筑物的时候,楼板上不许多人聚集,严禁超荷载堆放材料,以免发生危险。 9.采用爆破方法拆毁建筑物的时候,必须制定爆破安全施工方案,经当地公安部门批准,并持爆破特种 作业证上 岗。 10。装饰工程需要拆除或砌筑墙体时,必须经原设计单位验算和批准后,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 确保住户和 作业人员的安全。 11.不得采用挖墙洞、掏掘或推倒的野蛮拆除方式。 12.在拆除施工时,应向拆除部位洒水降尘,做好文明施工。

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资料规范参考

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资料规范参考 一、项目安全策划 1、项目安全策划书及审批表 2、工程概况表: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填写 3、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框架图(安全体系组织机构表):根据公司《项目管理制度汇编指南》及地方要求,结合项目实际绘制 4、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填写 5、项目管理人员登记表/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登记表/项目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登记台帐包括姓名、职务(工种)、身份证号、安全生产考核证(特种作业证)编号、有效期、所属队伍、到离岗记录等,后附身份证及证件复印件 6、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表/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表:按照业主及公司要求自定 7、安全管理制度汇编:根据公司格式要求,针对项目实际情况编制 8、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书;岗位危险源告知书: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岗位(部门)责任制》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项目经理与副经理、各部门负责人、作业队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跟部室成员、作业队责任人与各班组长,各班组长跟各作业人员等),责任书包括责任人、责任范围、考核标准、奖惩要求、考核频次等根据不同工种进行岗位风险识别,形成岗位危险源告知书,并对对应岗位工人进行书面告知(签字、按手印、附身份证复印件) 9、责任制考核记录: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责任书规定的责任范围、考核标准、奖惩、考核频次等定期开展考核,并落实奖惩要求;建议每季度自评,项目部半年考核一次 10、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分基础施工阶段、主体施工阶段和装饰装修阶段);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平面布置图;施工现场消防平面布置图:根据项目实际制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平面布置图 11、项目安全文明创优策划书:根据业主、公司要求选择性编写 二、安全技术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资料 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批表;专家论证记录:根据国家、地方、公司标准要求编制 2、危险因素辨识及评价/重大危害因素清单:按照局《生产过程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及评价管理办法》,根据公司《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及评价一览表》,结合项目实际,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牵头,各职能部门参与,开展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及评价工作。工程部门结合分部分项工程负责对主要作业工艺、工序等方面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及评价;设备部门负责对设备安拆、运行、维修过程及临时用电等方面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及评价;物资部门负责对物资运输、储存过程及仓储场所等方面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及评价;试验部门负责对材料检测、工程试验等作业过程和场所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及评价;测量部门负责对测量作业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及评价;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对项目部办公生活场所、后勤活动等方面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及评价;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项目安全管理流程、作

房屋拆除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房屋拆除安全监理实施细 则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36160房屋拆除安全监理实施细则Detailed rules for implementation of house demolition safety supervision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二、安全监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5、《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6、《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 7、《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8、《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 9、《安全帽试验方法》(GB2812) 10、《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11、《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1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附条文说明 13、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47-2004)等拆除工程有关的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技术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和国家、省及市有关安全技术规定。 14、被拆除建筑物的竣工图或设计图(包括结构、建筑、水、电、设备及外管线)。 15、房屋拆除工程施工合同。 16、经审批的施工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 17、《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18、江苏省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DGJ32/J51-2006。 三、房屋拆除监理工作主要内容及要点: 1、施工安全、被拆除建筑物及相临建筑物、构筑物、综合管线等安全。 2、施工过程文明施工工作(包括场地围闭、清理等)。 3、建筑物拆除施工质量控制。 4、建筑物拆除施工进度控制。 5、合同管理。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 Code for Management of Engineering Contracting Projects GB/T 50358-2005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5年8月1日 前言 本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标[2003]102号文件的要求编制。 编写本规范的目的是总结我国近二十年来开展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和推行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经验,促进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提高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的管理水平,推进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与国际接轨,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本规范的内容有16章,包括:总则,术语,工程总承包管理的内容与程序,工程总承包管理的组织,项目策划,项目设计管理,项目采购管理,项目施工管理,项目试运行管理,项目进度管理,项目质量管理,项目费用管理,项目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项目资源管理,项目沟通与信息管理,项目合同管理等。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建设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分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建设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分会(地址:北京朝阳区安立路60号润枫德尚A座十三层,邮编:100101,E-mail:zcb@https://www.sodocs.net/doc/2e3998447.html,)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参编人:(略) 目次 1 总则 (4) 2 术语 (4) 3 工程总承包管理的内容与程序 (7) 3.1 工程总承包管理的内容 (7) 3.2 工程总承包管理的程序 (7) 4. 工程总承包管理的组织 (7) 4.1 一般规定 (7) 4.2 任命项目经理和组建项目部 (8) 4.3 项目部的职能 (8) 4.4 项目部岗位设置及管理 (8) 4.5 项目经理的任职条件 (9) 4.6 项目经理的职责和权限 (9) 4.7 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9) 5 项目策划 (10) 5.1 一般规定 (10) 5.2 项目策划内容 (10) 5.3 项目管理计划 (10) 5.4 项目实施计划 (10) 6 项目设计管理 (12) 6.1 一般规定 (12) 6.2 设计计划 (12) 6.3 设计实施 (13)

拆除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拆除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拆除施工采用的脚手架、安全网,必须由专业人员搭设。由项目经理(工地负责人)组织技术、安全部门的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安全防护设施验收时,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并应有验收记录。 拆除施工严禁立体交叉作业。水平作业时,各工位间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作业 人员必须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防护手套、 防护工作服等),并应正确使用。在爆破拆除作业施工现场周边,应按照现行国 家标准《安全标志》 GB2894的规定,设置相关的安全标志,并设专人巡查。 (1)拆除工程开工前,应根据工程特点、构造情况、工程量及有关资 料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爆破拆除和被拆除建筑面积大于1000 ㎡的拆 除工程,应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被拆除建筑面积小于等于1000 ㎡的拆除工程,应编制安全技术方案。 (2)拆除工程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应由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 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实施。施工过程中,如需变更 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应经原审批人批准,方可实施。 (3)拆除工程项目负责人是拆除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 目经理部应设专职安全员,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4)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凡在 2m及以上高处作业无可 靠防护设施时,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在恶劣的气候条件[如:大雨、大雪、浓雾、六级(含)以上大风等]影响施工安全时,严禁拆除作业。 (5)拆除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从业人员应办理相关 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进行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拆除工程施 工前,必须由工程技术人员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规范的内容是什么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规范的内容是什 么 1、项目范围管理应以确定并完成项目目标为根本目的,通过明确项目有关各方的职责界限,以保证项目管理工作的充分性和有效性。 2、项目范围管理的对象应包括为完成项目所必需的专业工作和管理工作。 3、项目范围管理的过程应包括项目范围的确定、项目结构分析、项目范围控制等。 建筑业发展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规范》,影响着建筑工程的质量及整体效果,也影响着人们的生活品质,人们愈发感觉到《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规范》制定的重要性,也不断对它进行探究。接下来,小编围绕《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规范》为大家做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修编《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规范》的目的是贯彻国家和政府主管部门有关法规政策,总结我国二十年来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管理方法,推进建设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经验,进一步深化和规范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做法,促进工程项目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不断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其中项目范围管理是重要的组成部分。 (一)一般规定 1、项目范围管理应以确定并完成项目目标为根本目的,通过明确项目有关各方的职责界限,以保证项目管理工作的充分性和有效性。 2、项目范围管理的对象应包括为完成项目所必需的专业工作和管理工作。 3、项目范围管理的过程应包括项目范围的确定、项目结构分析、项目范围控制等。 4、项目范围管理应作为项目管理的基础工作,并贯穿于项目的全过程。组织应确定项目范围管理的工作职责和程序,并对范围的变更进行检查、分析和处置。 (二)项目范围确定 1、项目实施前,组织应明确界定项目的范围,提出项目范围说明文件,作为进行项目设计、计划、实施和评价的依据。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最新版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最新版 篇一: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gb/t50326-20xx 第1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提高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水平,促进施工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与国际惯例接轨,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等建设工程的施工项目管理.本规范是规范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行为,明确企业各层次与人员的职责和相关工作关系,考核评价项目经理和项目经理部的基本依据. 第1.0.3条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应实行项目制和项目责任制和项目成本算制. 第1.0.4条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除应遵循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gb/t50326-20xx

第2章术语 第2.0.1条施工项目constrctionproiject 企业自工程施工投标开始修期满为止的全过程中完成的项目. 第2.0.2条施工项目管理constructionprojectmanagmentbyenterprisesof constructionindustry 企业运用系统的观点,理论和科学技术对施工项目进行的计划,组织,监督, 控制,协调等全过程管理. 第2.0.3条项目发包人employer 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项目了包人接受的具有项目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 事人,或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第2.0.4条项目承包人contractor 在协议书中约定,被项目了包人受的具有项目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 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第2.0.5条项目分包人subcontractor 项目承包人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将承包的项目部分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 的当事人.

拆除工程的安全管理措施

拆除工程的安全管理措施 要求建筑拆除工程作业严格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进行。 1、项目经理对拆除工程的安全生产措施负全面领导责任,设专职安全员,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2、拆除工程的甲乙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经相关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实施。 4、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拆除工程施工区域应设置硬质封闭围挡及醒目警示标志,围挡高度不低于1.8m,非作业人员不得进入施工区。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区。当临街的被拆除建筑与交通道路的安全跨度不能满足要求时,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隔离措施。 6、楼层内的施工垃圾,应采用封闭的垃圾道或垃圾袋运下,不得向下抛掷。 7、现场有消防车道,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建立义务消防组织,明确责任人;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动火管理制度;拆除建筑时,当遇有易燃、可燃物及保温材料时,严禁明火作业。 8、施工顺序及施工方法: ⑴、施工顺序

①原则:“先上后下、先里后外、先非承重后承重结构”的拆除方法。严禁立体交叉作业。 ②安全施工,尽职尽责,勿忘安全。 ③统一管理,计划施工,责任落实到人,渣土外运。 ⑵、施工方法:(见《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 ①人工拆除 ②机械拆除 ③爆破拆除 ④静力破碎 9、拆除施工采用的脚手架、安全网、必须由专业人员按设计方案搭设,由有在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水平作业时,操作人员应保持安全距离;作业人员必须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正确使用。 10、在恶劣的气候条件下,严禁进行拆除作业。 11、当日拆除施工结束后,所有机械设备应远离被拆除建筑;施工期间的临时设施,应与被拆除建筑保持安全距离。 1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照国家现行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有关规定执行。 13、文明施工管理: ⑴、清运渣土的车辆应封闭或覆盖,出入现场时应有专人指挥。清运渣土的作业时间应遵守工程所在地的有关规定。 ⑵、对地下的各类管线,施工单位应在地面上设置明显标识。对水、电、气的检查井、污水井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公告 第449号 现批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26-2006,自2006年12月1日起实施。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1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1 总则 1.0.1 为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促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和国际化,制定本规范。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促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和国际化,是制定本规范的基本指导思想和目的。本规范借鉴和吸收了国际上较为成熟和普遍接受的项目管理理论和惯例,使得整个内容既适应国内工程建设的国际化需求,也适用于我国进行国际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需求。 科学化指本规范遵循建设项目管理规律,把工程项目管理作为一门学科和一个知识体系。 规范化和标准化,其实质是统一全国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行为规则。 制度化指制定本规范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国际化是指项目管理内容、管理程序、管理方法及模式要使用国际工程承包并与国际惯例接轨。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工程有关各方的项目管理。 工程建设相关组织包括建设单位、总承包企业、设计企业、监理企业、施工企业、工程咨询企业、招标代理企业等。 1.0.3本规范是建立项目管理组织、明确企业各层次和人员的职责与工作关系,规范项目管理行为,考核和评价项目管理成果的基础依据。 本规范的目的是规范项目管理组织行为,激励项目管理人员,调动积极性,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平。 1.0.4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应坚持自主创新,采用先进的管理技术和现代化管理手段。 先进的项目管理技术和现代化手段应包括网络计划技术、IT技术等,现代化管理手段是只要运用先进、适用的计算机软件进行项目管理全过程控制。 1.0.5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应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全面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不断改进和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实现可持续发展。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必须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项目经理责任制是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成果,对于加强施工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安全生产,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所以实施和深化项目经理责任制其目的就是要进一步建立和健全项目管理组织机制,用制度明确项目经理应承担的责任、权限和利益,有利于项目经理在项目管理中发挥核心和主导作用。 1.0.6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除遵循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建设工程项目除应遵循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强制性条文的规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应遵循的国家法律主要有《建筑法》、《合同法》和《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应遵循的国家行政法规由《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部门规章;强制性条文是指直接设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卫生及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等工程建设标准的强制性条文。

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样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81817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 Demolition engineering safety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总则 1.0.1 为了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和法规,确保建筑拆除工程施工安全,保障从业人员在拆除作业中的安全和健康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建筑拆除工程特点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构筑物、市政基础设施、地下工程、房屋附属设施拆除的施工安全及管理。 1.0.3 本规范所称建设单位是指已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或规划部门批文的单位;本规范所称施工单位是指己取得爆破与拆除工程资质,可承担拆除施工任务的单位。 1.0.4建筑拆除工程必须由具备爆破或拆除专业承包资

质的单位施工,严禁将工程非法转包。 1.0.5建筑拆除工程安全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一般规定 2.0.1项目经理必须对拆除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项目经理部应按有关规定设专职安全员,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2.0.2施工单位应全面了解拆除工程的图纸和资料,进行现场勘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2.0.3 拆除工程施工区域应设置硬质封闭围挡及醒目警示标志,围挡高度不应低于1.8m,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区。当临街的被拆除建筑与交通道路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要求时,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隔离措施。 2.0.4拆除工程必须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0.5施工单位应为从事拆除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2.0.6拆除施工严禁立体交叉作业。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GBT 50326-2006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 50326-2006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50326-2006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The code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2006-06-21发布2006-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联合发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目次 1 总则 2 术语 3 项目范围管理 3.1 一般规定 3.2 项目范围确定 3.3 项目结构分析 3.4 项目范围控制 4 项目管理规划 4.1 一般规定 4.2 项目管理规划大纲 4.3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5 项目管理组织 5.1 一般规定 5.2 项目经理部 5.3 项目团队建设 6 项目经理责任制 6.1 一般规定 6.2 项目经理 6.3 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6.4 项目经理的责、权、利 7 项目合同管理 7.1 一般规定 7.2 项目合同评审 7.3 项目合同实施计划 7.4 项目合同实施控制 7.5 项目合同终止和评价 8 项目采购管理 8.1 一般规定 8.2 项目采购计划 8.3 项目采购控制 9 项目进度管理 9.1 一般规定 9.2 项目进度计划编制 9.3 项目进度计划实施 9.4 项目进度计划的检查与调整 10 项目质量管理

10.1 一般规定 10.2 项目质量策划 10.3 项目质量控制与处置 10.4项目质量改进 11 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11.1 一般规定 11.2 项目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11.3 项目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11.4 项目职业健康安全隐患和事故处理 11.5 项目消防保安 12 项目环境管理 12.1 一般规定 12.2 项目文明施工 12.3 项目现场管理 13 项目成本管理 13.1 一般规定 13.2 项目成本计划 13.3 项目成本控制 13.4 项目成本核算 13.5 项目成本分析与考核 14 项目资源管理 14.1 一般规定 14.2 项目资源管理计划 14.3 项目资源管理控制 14.4 项目资源管理考核 15 项目信息管理 15.1 一般规定 15.2 项目信息管理计划与实施 15.3 项目信息安全 16 项目风险管理 16.1 一般规定 16.2 项目风险识别 16.3 项目风险评估 16.4 项目风险响应 16.5 项目风险控制 17 项目沟通管理 17.1 一般规定 17.2 项目沟通程序和内容

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_new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for safety of demolishing and removing of buildings JGJ***—2004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实施日期:2005年月日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 北京 前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2003]104号文件的要求,规范编制组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科研成果和大量实践经验,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内容是: 1、拆除工程施工准备; 2、拆除工程安全施工管理; 3、拆除程安全技术管理; 4、拆除工程文明施工管理。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北京**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1 总则…………………………………………… 2 拆除工程施工准备…………………………… 3 拆除工程安全施工管理……………………… 3.1 人工拆除…………………………………… 3.2 机械拆除…………………………………… 3.3 爆破拆除…………………………………… 3.4 静力破碎及基础处理……………………… 3.5 安全防护措施……………………………… 4 拆除工程安全技术管理……………………… 5 拆除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条文说明……………………………

1.0.1 为了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确保建筑拆除工程施工安全,预防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在生产作业中的安全和健康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建筑拆除工程特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构筑物、市政基础设施、地下工程、房屋附属设施的拆除及其它拆除工程的施工安全及管理。 1.0.3 本规范所称建设单位是指已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或规划部门批文的单位;本规范所称施工单位是指已取得爆破与拆除工程资质,可承担拆除施工任务的单位。 1.0.4 建筑拆除工程必须由具备爆破与拆除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施工,严禁将工程整体转包。 1.0.5建筑拆除工程安全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拆除工程施工准备 2.0.1拆除工程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对拆除工程施工安全负检查督促责任;施工单位应对拆除工程的安全技术管理负直接责任。 2.0.2 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1、拆除工程的有关图纸和资料; 2、拆除工程涉及区域的地上、地下建筑及设施分布情况资料。 2.0.3建设单位应负责做好影响拆除工程安全施工的各种管线的切断、迁移工作。当建筑外侧有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时,应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采取防护措施,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 2.0.4施工单位应全面了解拆除工程的图纸和资料,进行实地勘察,并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2.0.5 施工单位应对从事拆除作业的人员依法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2.0.6拆除工程必须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组织机构,并应配备抢险救援器材。 2.0.7 当拆除工程对周围相邻建筑安全可能产生危险时,必须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并应对建筑内的人员进行撤离安置。 2.0.8 拆除工程施工区应设置硬质围挡,围挡高度不应低于1.8 m,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区。当临街的被拆除建筑与交通道路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要求时,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隔离措施。 2.0.9 在拆除作业前,施工单位应检查建筑内各类管线情况,确认全部切断后方可施工。 2.0.10在拆除工程作业中,发现不明物体,应停止施工,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保护现场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

拆除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拆除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Pleasure Group Office【T985AB-B866SYT-B182C-BS682T-STT18】

拆除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1.拆除工程在施上前要组织技术人员和工人学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安全操作规程,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 2.作业前,必须将要拆除的建筑物的电线、上下水管道、煤气管道、电话线等先切断或迁移。 3.工人从事拆除工作的时候,必须戴安全帽、防护眼镜、穿工作鞋,站在脚手架或其他稳固的结构部位上操作。 4.拆除施工严禁立体交叉作业,应按自上而下顺序进行,按板、非承重墙、梁、承重墙、柱顺序进行,禁止数层楼 同时拆除。当拆除某一部分的时候,应防止其他部分发生坍塌。作业下方10m·范围内应设警戒和告示,不准行人通过或 站立,夜间红灯示警。采取可靠措施,保护公共安全和周边居民、行人安全。 5.拆除工程应设置信号,有专人监护。在高处进行拆除工作时,要设置溜放槽,较大的或沉重材料,要用吊绳或起 重机械吊下,禁止向下抛掷。 6.拆除建筑物的栏杆、楼梯和楼板等,应和整体拆除程度相配合,不准先行拆除。建筑物的承重支柱和横梁,要等 待它所承担的全部结构拆除后,才可以拆除。 7.每班开工前,均应检查所用工具是否牢靠,被拆建筑物的危险状况。发现险情,应先排除险情后,才可作业。 8.拆除建筑物的时候,楼板上不许多人聚集,严禁超荷载堆放材料,以免发生危险。 9.采用爆破方法拆毁建筑物的时候,必须制定爆破安全施工方案,经当地公安部门批准,并持爆破特种作业证上岗。 10。装饰工程需要拆除或砌筑墙体时,必须经原设计单位验算和批准后,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住户和 作业人员的安全。 11.不得采用挖墙洞、掏掘或推倒的野蛮拆除方式。 12.在拆除施工时,应向拆除部位洒水降尘,做好文明施工。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加强公司对所承接的建筑工程项目的管理,规范施工行为,降低施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凡是公司所承接的建筑工程类项目,包括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及其分部工程、分项工程中的土建、装饰、电气安装、水暖安装、给排水安装等具体项目的施工,均适用本办法。 第3条建筑工程的管理按照公司总经理领导下的技术部牵头分管,指定施工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实行“谁分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建筑工程类合同的评审、签批流程 第4条建筑工程类合同作为公司合同管理的一项主要内容,从其订立、履行到变更、终止等各环节,必须按照下列流程进行评审、签批:(一)由技术部负责起草合同,侧重就合同价款和付款条件等条款进行制定; (二)由公司领导在考核确定承包商(队)的基础上,会同技术部、财务部及法律顾问审核承包合同; (三)由工程部在对承包商(队)履约能力审核的基础上,侧重就其施工材料、施工质量、施工期限等条款进行评审; (四)由主管段长就合同内容进行审核审批; (五)由公司盖章生效。 第5条为了便于对建筑工程类合同履行情况,尤其是涉及结算和收付款情况的检查监督,除了技术部、工程部各留存合同原件一份外,须报存财务部合同原件一份。 第三章承包商(队)的考核与确定 第6条与承包商(队)签订合同前,必须按照下列条件进行考核、确定:(一)具有所承包的施工项目的资质条件; (二)承包商(队)招用的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并在招用前通过审查,以保证其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三)承包商(队)中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专业的机构(如市建委培训中心)培训,并达到百分之百持证上岗; (四)承包商(队)必须具有所承包项目的履约能力,即有足够的人力、物力和机具做保障;

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safety of demolishing and removing of buildingsJGJ***—2004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实施日期:2005年月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 北京前言根据建设部建标[2003]104号文件的要求,规范编制组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科研成果和大量实践经验,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范.本规范的主要内容是:1、拆除工程施工准备;2、拆除工程安全施工管理;3、拆除程安全技术管理;4、拆除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北京**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目次 1 总则...................................................2 拆除工程施工准备 (3) 拆除工程安全施工管理………………………3.1 人工拆除……………………………………3.2 机械拆除……………………………………3.3 爆破拆除……………………………………3.4 静力破碎及基础处理………………………3.5 安全防护措施………………………………4 拆除工程安全技术管理………………………5 拆除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本规范用词说明…………………………附:条文说明…………………………… 1 总则1.0.1 为了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确保建筑拆除工程施工安全,预防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在生产作业中的安全和健康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建筑拆除工程特点,制定本规范.1.0. 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构筑物、市政基础设施、地下工程、房屋附属设施的拆除及其它拆除工程的施工安全及管理.1.0. 3 本规范所称建设单位是指已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或规划部门批文的单位;本规范所称施工单位是指已取得爆破与拆除工程资质,可承担拆除施工任务的单位.1.0. 4 建筑拆除工程必须由具备爆破与拆除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施工,严禁将工程整体转包.1.0.5建筑拆除工程安全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2 拆除工程施工准备2.0.1拆除工程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对拆除工程施工安全负检查督促责任;施工单位应对拆除工程的安全技术管理负直接责任. 2.0.2 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以下资料:1、拆除工程的有关图纸和资料;2、拆除工程涉及区域的地上、地下建筑及设施分布情况资料. 2.0.3建设单位应负责做好影响拆除工程安全施工的各种管线的切断、迁移工作.当建筑外侧有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时,应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采取防护措施,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2.0.4施工单位应全面了解拆除工程的图纸和资料,进行实地勘察,并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2.0. 5 施工单位应对从事拆除作业的人员依法办理意外伤害保险.2.0.6拆除工程必须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组织机构,并应配备抢险救援器材.2.0.7 当拆除工程对周围相邻建筑安全可能产生危险时,必须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并应对建筑内的人员进行撤离安置.2.0.8 拆除工程施工区应设置硬质围挡,围挡高度不应低于 1.8 m,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区.当临街的被拆除建筑与交通道路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要求时,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隔离措施.2.0.9 在拆除作业前,施工单位应检查建筑内各类管线情况,确认全部切断后方可施工.2.0.10在拆除工程作业中,发现不明物体,应停止施工,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保护现场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3 拆除工程安全施工管理 3.1 人工拆除3.1.1 当采用手动工具进行人工拆除建筑时,施工程序应从上至下,分层拆除,作业人员应在脚手架或稳固的结构上操作,被拆除的构件应有安全的放置场所.3.1.2 拆除施工应分段进行,不得垂直交叉作业.作业面的孔洞应封闭.3.1.3 人工拆除建筑墙体时,不得采用掏掘或推倒的方法.楼板上严禁多人聚集或堆放材料.3.1.4 拆除建筑的栏杆、楼梯、楼板等构件,应与建筑结构整体拆除进度相配合,不得先行拆除.建筑的承重梁、柱,应在其所承载的全部构件拆除后,再进行拆除.3.1.5 拆除横梁时,应确保其下落有效控制时,方可切断两端的钢筋,逐端缓慢放下. 3.1. 6 拆除柱子时,应沿柱子底部剔凿出钢筋,使用手动倒链定向牵引,采用气焊切割柱子三面钢筋,保留牵引方向正面的钢筋.3.1.7拆除管道及容器时,必须查清其残留物的种类、化学性质,采取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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