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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长沙县养天和鑫之大药房

一、公共卫生管理制度

1、申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亮证经营,按时复核。

2、理发、美容分区设置,染、烫发区有排风设施;

保持内部环境整洁,室内无积尘,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

3、建立卫生管理网络和卫生管理档案,有卫生负责人。

4、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考核,持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上岗,证件集中保管。

5、配置公共用具清洗消毒设施,保持正常使用,美容工具、毛巾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分类存放。

6、地面碎发做到及时清扫,工作台面和理发工具表面无碎发残留。

7、理发人员操作时穿清洁干净工作服,清面时戴口罩。美容人员在美容前双手进行清洗消毒,工作时要戴口罩。

8、理发用大小围布经常清洗更换保持整洁,脸巾清洁,每客用后清洗消毒。

9、对患有头癣、皮肤病的顾客要配备专用的理发工具,并有明显标志,用后及时消毒,并单独存放。

10、美容用唇膏、唇笔等做到一次性使用,不做创伤性美容。供顾客使用的化妆品符合《化妆品卫生标准》。

二、公共区域卫生标准:

前厅、大厅转门及玻璃、大厅内餐厅、票务中心及商场内外玻璃、休闲区、洗手间、电梯、走廊、后楼梯、客房楼道和后楼道玻璃、垃圾处理、大

厅沙发。尤其前台的各区,是酒店的门面,代表酒店的形象,所以做好公共

区域清洁的维护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

二、每日清洁项目:

早班工作内容:

(1) 大厅正门自动玻璃门及旁门的擦拭,保持干净没有手印;

(2) 大厅入口处所铺设地毯的清洁维护;

(3) 大厅的地面、柱面、沙发、茶几、报架、擦鞋机、装饰品、指示牌

的擦拭并保持光亮清洁;

(4) 大厅休闲区、商场台面卫生、花盆内无杂叶;

(5) 电梯间的清洁:换星期地毯、电梯内的擦拭;

(6) 竖式垃圾桶随时清洁、无烟蒂,边角没有污垢;

(7) 后楼道垃圾桶的清洁;

(8) 大厅及楼道盆景花木的整理,花盆内干净无烟头、无花叶;

(9) 公共卫生间卫生:便池、手盆、水池、隔断板门,做到无污垢、无异味、镜面光亮、地毯清洁;

(10)公共区域所有开关擦拭干净;

(11)电梯间两道门擦拭干净;

(12)下班前抹布清洁干净。

晚班工作内容:

(1) 大厅正门自动玻璃门及旁门的擦拭,保持干净没有手印;

(2) 大厅的地面、柱面、沙发、茶几、报架、擦鞋机、装饰品、指示牌的擦拭并保持光亮清洁;

(3) 电梯间的清洁:清洗星期地毯、电梯内的擦拭;

(4) 竖式垃圾桶随时清洁、无烟蒂,边角没有污垢;

(5) 大厅及楼道盆景花木的整理,花盆内干净无烟头、无花叶;

(6) 后楼梯清扫及拖地、擦净扶手;

(7) 清垃圾,不允许在输送过程中出现泄漏或在楼道、公共区域楼下印迹和气味;

(8) 公共卫生间卫生:便池、手盆、水池、隔断板门,做到无污垢、无异味、镜面光亮;

(9) 公共区域所有开关擦拭干净;

(10)下班前抹布清洁干净。

三、洗手间的清洁:

(1) 天花板无灰尘、无污渍、不潮湿;

(2) 镜面无水渍、明亮干净,边缘无霉斑或黑点;

(3) 灯饰内外干净,无杂物、积尘;

(4) 洗手柜无水迹、无毛发,水龙头座四周无青苔、霉斑或积尘;

(5) 马桶及小便池内外无污渍,水箱开关功能正常,水箱无漏水,下水不堵塞;

(6) 厕位隔间板无污渍、无潮湿,内门锁完好,卫生纸卷盖完整无水痕、绣迹;

(7) 地面干净不湿滑,排水孔正常无毛发杂物阻塞;

(8) 排风口、空调出风口无积尘;

(9) 洗手乳液补充完整,乳液瓶外表干净;

(10)擦手纸补充完整,纸箱外表干净不潮湿;

(11)纸篓随时清理;

(12)洗手间标示牌清洁不积尘;

(13)洗手间无任何异味。

四、清洁落地大烟灰缸的工作程序:

(1) 清除烟灰缸中的垃圾、烟蒂;

(2) 从烟灰缸中捡出烟蒂并将它们掐灭;

(3) 把烟灰缸中的大理石细粒整理搅拌并弄平整,使之美观;

(4) 每周按期清洁所有的大理石细粒二次;

(5) 烟灰缸内的大理石细粒数量应放足;

(6) 把烟灰缸的表面和内里擦拭干净;

(7) 擦干净整个烟灰缸台,包括它的后部;

(8) 把落地大烟灰缸搬回原处摆好。

营业场所厅面卫生实行“三清洁”制度,即班前小清洁、班中清洁和班后大清洁,另外分区域负责区清洁,每周大清理,每天小检查,每月大检查,每月一次大扫除,每月一次大清洗。

2、每日下班后卫生清洁

(1)清理地毯、沙发等软家具的灰尘。

(2)硬地面的打扫和湿拖。

(3)清理茶几、收银台、咨询台、窗玻璃、灯具、花灯、强面、天花板、

电视机、音响、挂钟、毛巾、灯光照明设备、饮水机、器械设备、按摩床、美容床等营业场所的所有设施的灰尘和蜘蛛网。

(4)对各类倒膜碗、粉刺针、毛巾、拖鞋、手术室要进行每日消毒。

(5)使营业场所所有摆设干净、明亮、无污垢、无水迹、无破损、整洁美观,室内空气随时保持清新、干燥、无异味。

(6)做好灭蚊、灭蟑螂、灭老鼠工作,定期喷洒药物。

(7)如有冰箱,每日彻底清理和整理,对即将过期的美容品、果茶、鸡蛋清面膜要按规定撤换。

(8)掌握消毒柜的使用和清理方法。

(9)对员工更衣室进行紫外线消毒。

(10)主管每天必须对所管理区域的卫生负有最后责任。尤其要注意花草植物及挂图、宣传品的摆放。

(11)注意国个人文卫生、勤换工作服、工作鞋、袜子等。

(12)一般物品消毒可用酒精、新洁尔灭10%浸泡20分钟。此外,还应掌握紫外线灯光、消毒柜的使用方法,掌握清扫的顺序,抹擦的要求,清扫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如何使房间始终保持清洁,怎样使用和保养电器(电视机、空调、音响等)、设备等。

3、卫生大扫除的安排

(1)每天一次营业区域卫生清理,包括:①美容美发用品、用具、产品设备的加水。②清理地板、按摩床、浴足沙发、茶几、玻璃,各种毛巾分开洗晒、收、消毒,垃圾每天倒。

(2)每星期一次大扫除,包括:空调风扇页、吊顶、床罩、沙发套、床柜、窗帘、床底、沙发。

(3)每月一次楼外清理包括:门面外、窗外走廊、电线、煤气管、水管等。

4、美容院常规消毒步骤及注意事项

(1)消毒前应注意的安全问题:①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保持工作环境的安全。②注意保质,计算化学药剂时要小心准确。③稀释化学药剂要注意通风,同时戴上橡胶手套与护目镜。④每一容器都要贴上标签。⑤祥读并依照说明书使用。⑥不要吸入化学药剂或溶液所散发出的烟。⑦稀释化学药剂时应避免溢出。

(2)常规消毒步骤:①用肥皂与热水彻底清洁工具。②用清水把工具上的残留肥皂冲洗干净。③将工具浸入杀菌液中,浸入时间请参考表4-1。表4-1美容院使用的杀菌剂名称形态强度浸泡时间酒精液体70%溶液10分钟以上新洁尔灭液体10分钟以上④取出工具,用清水冲洗后用干净的毛巾擦。⑤将消毒果的工具分别用塑胶套包起来,并放入消毒柜中备用,对美容院地板、抽水马桶消毒,可使用一般家用消毒品。

(3)使用消毒剂剂杀菌剂的注意事项:①工作前必须先洗手并做消毒。②工作场地以及所有使用的工具都要保持清洁与卫生。③东西要放好,避免意外溢出或打破。④工作完毕后,用过的工具及工作场地必须彻底清洁与消毒。⑤为了避免传染,从容器中取物时不可用手拿。可用镊子取,没用完的产品绝对不可再放入罐内。⑥消毒剂及杀菌剂必须封好放在安全的地方,同时贴上标签,不要和其他瓶子弄混。⑦使用杀菌剂时最好戴上橡皮套,并注意通风良好。

5、美容院卫生措施及标准

(1)经常更换消毒设备中的化学药剂溶液。

(2)工具在使用前必须放在消毒水和消毒柜中保持卫生。

(3)重复使用的工具使用一次后必须马上消毒。

(4)使用中的工具必须放置于干净的表面或干净的容器中。

(5)碗、盘以及其他物品在使用前与使用后都必须消毒。

(6)所有美容器具在使用完毕后必须清洗干净并用蘸酒精的棉花垫擦拭。

(7)彻底遵守政府卫生机构所公布的有关规章制度。

(8)美容院的光线、温度、通风都要符合标准,卫生情况必须保持良好。

(9)保持墙壁、窗帘、地板、地毯的清洁。

(10)随时供应冷、热水,并请提供茶杯、饮水机等饮水设备。

(11)水、电设施应适当设立。

(12)屋内保持清洁,绝不可有老鼠、跳蚤、苍蝇等害虫。

(13)美容院工作区不可用于煮饭、住宿。

(14)地板上的脏东西应随时清理。

(15)洗手间必须保持卫生,提供冷热水、肥皂、纸巾以及卫生纸,同时也要准备上盖的垃圾桶。

(16)美容师在服务顾客前及使用洗手间之后要洗净双手。

(17)一条毛巾仅能供一位顾客使用,干净的毛巾必须存放于干净、密封的柜子里。

(18)平躺时每一位顾客的头下都应该放一条干净的毛巾做头垫。

(19)使用披肩等塑料制品时不要接触倒顾客的皮肤。

(20)不可共同使用粉扑、棉花棒、眉毛刷、唇刷、眉笔等类似物品。容器中东西必须用小铲或镊子取出,不可以用手取。

(21)乳液、面霜、蜜粉等化妆品必须保存在干净、密封的容器内,敷用乳液时可使用消毒棉或化妆棉,使用完毕后要把所有的瓶子盖好。取出的产品若没有用完绝对不可以放回瓶中。

(22)所有弄脏及使用过的东西,在使用完毕后必须马上从工作现场拿走。用过的东西不可以和还没有用过的东西混在一起使用。

(23)束发带或美容顾客已经用过的物品不可再让下一位顾客使用。

(24)脸部护理或脸部化妆所使用的工具及物品在使用完毕后要洗净,消毒并且放入不透气的窗口或消毒柜中。

(25)美容师工作时应该避免触摸自己的脸部及头发,如果必须如此做,应该在再接触顾客或再使用美容工具之前将手消毒一次。

(26)狗、猫、鸟等宠物不得带入美容院中。

长沙县养天和鑫之大药房

2020.3.1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有限公司万德福便利店五部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一、经营场所规范要求 1、《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应悬挂于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 2、经营场所和食品贮存场所分开,与个人生活区完全分开。 3、经营场所距离非水冲式厕所、开放式粪池、垃圾堆(场)等场所的直线距离25米以上,与化肥、农药贮存、销售点距离25米以上,环境整洁。 二、从业人员规范要求 1、设有食品卫生管理机构和组织结构,配有经专业培训的食品安全专职管理人员。 2、食品从业人员应持有效合格的健康证明,熟悉食品卫生知识,经培训后上岗。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食品从业人员上岗时不能佩带首饰、假发、假睫毛、假指甲、戒指,喷洒香水、化妆、涂抹指甲油。上班时不能在工作岗位上嚼口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食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工作区内。并做到“四勤”(勤洗澡、勤换衣、勤修剪指甲、勤洗发),养好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5、食品从业人员上岗时应着淡色工作衣、裤、发帽、鞋靴,凡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日更换,其他人员也应定期更换,保持清洁。离开工作岗位时,要换下工作服,不得将工作服穿离工作岗位。 6、制定卫生检查及奖惩制度,并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卫生检查,检查方法采取抽查、问查相结合,检查重点是各项制度落实情况。检查中发现问题仍未改进的,按有关奖惩制度严格处理。 三、经营设施规范要求 1、食品陈列设施布局合理,划定食品经营区域,食品与非食品分开存放,食品分名别类存放,散装食品、直接入口食品、生动物性食品必须设专区或专柜销售。不出售有毒有害的食品,不出售“三无”食品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

最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 2、食品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2 3、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3 4、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4 5、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5-6 6、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7 7、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8-11 8、食品贮存管理制度12 9、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13 10、废弃物处置制度14-16 11、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17-18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位操作。 三、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四、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 ⑴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⑵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⑶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⑷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法人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食品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一、食品从业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二、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有关主管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三、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四、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 五、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六、培训方式以集中讲受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七、建立食品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凡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应急性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七、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八、从业人员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遵守各项食品安全操作规程。 2.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2018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018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严把食品质量关,建立和执行以下与经营食品相适应的经营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经营安全。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1、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明方可上岗。2、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3、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4、本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5、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1、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和知识培训;2、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3、检查食品经营过程的安全状况并提出处理意见;4、对食品安全检验工作进行管理;5、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6、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7、配合食品药品监督机构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8、与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三、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1、每天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2、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3、对贮存、销售的食品进行定期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下架退市,停止销售,并做好退市记录。4、对发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通知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做好相关记录,将情况及时报告辖区食品药品管理部门。 5、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管理部门依法开展的各项检查活动,如实提供被检查食品的票证、货源、数量、存货地点、存货量、销售量等相关信息。 6、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及时采取处置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在2 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食品药品管理部门。 7、因食品安全管理和经营的需要,修改、增加的相关制度及经营项目及时书面报告食品药品管理部门。

商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XXXXXXX商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落实本商店的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商店应当自觉遵守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重要食品产销挂钩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质量自检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本商店组织食品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工作,并将健康证明存档备查。 第三条重要食品协议准入制度本商店经营的粮食、食用油、蔬菜、熟食等重要食品,应当与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食品质量合格的生产加工单位等管理规范的供货商建立产销挂钩关系,签订协议,明确食品质量安全责任和准入、退出等有关规定,做好供货方的主体资格和产品质量证明的审查把关工作,建

立优质食品进入流通环节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安全。 第四条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本商店采购食品,应当检验或索取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进口食品要如是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或者进口批号、保质期、出口商等内容。 第五条品质量自检制度本商店应当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过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和散装食品的容器、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销售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基金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第六条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对自行检查、检验发现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超过保质期、保存期的食品和行政部门抽检发现有质量问题的食品,应当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立即通知供货者和消费者退货,协助工商部门处理不合格食品,并记录好提高至经营等相关情况。 食品经营者(签字):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单位就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度 1、负责人岗位职责: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2、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 3、购销人员岗位职责: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采购食品;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二、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1、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岗前卫生知识方能上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岗位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做到个人仪表整洁。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工作区内。 三、销售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参考(完整版)

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餐饮服务经营)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与培训管理制度 一、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得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规定经过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同时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二、开展从业人员每日晨检工作。凡患有伤寒、痢疾、甲型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得疾病,必须立即调离食品工作岗位,在未彻底治愈前,保证不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三、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得个人卫生,不留指甲、不染指甲油、不戴首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勤洗被褥、勤换工作衣帽。 四、从业人员进入经营场所前必须清净、消毒双手,穿戴整洁得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应当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不得吸烟及从事其她有碍食品卫生得活动。 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档案与培训台账。我单位按规定聘请经过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或从业资格证得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开展食品专业技术人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得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在上级部门得领导下,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得规定,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制定并执行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拟定并实施年度自查与巡查工作计划,探索与推行先进管理规范与手段。 二、定期组织开展本单位食品安全自查与管理,并做好记录。对违反法律规定与不符合卫生要求得行为进行批评、制止,严重者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三、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检查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坚持一年一次得健康体检,上岗前必须先体检合格,做到持证上岗。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与内部考核。 四、定期组织开展场所内外环境卫生清洁,组织检查场所条件、设施设备得维护保养。 五、主动接受食药监管部门得培训考核,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得监督检查。发现食品状况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得,建议单位领导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并及时向食药监部门报告。 六、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确定得其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按照年度自查与巡查工作计划得要求开展自检自查工作: 一、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得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得贯彻落实情况,重点对员工健康管理、进货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管理、加工操作规范、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工作进行自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各岗位重点环节食品安全检查,每周对各环节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问题与隐患得,要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三、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与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得行为。 四、检查中发现得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得,按本单位有关奖惩等规定处理。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新

一、为规范本企业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管理,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防止食品污染,保证食品经营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环境卫生责任到部门和个人,每日清理,由综合管理部门具体划分、监督和管理,质管部门协助。 1、办工和营业场所应宽敞、明亮,清洁卫生,无垃圾、尘土或污渍;资料、样品、桌、椅、柜摆放整齐、统一;有禁烟标志的场所严禁吸烟。 2、库区地面平整,无积水和杂草,无污染源。 3、库房内墙壁、顶棚和地面光洁、平整,门窗结构严密;食品分类摆放整齐。库区设施设备及食品包装清洁无灰尘,库内有防虫、防鼠设施,无粉尘及污染物。 4、验收养护室整洁明亮,有温湿度监测调控设备,符合食品检测卫生要求。 三、综合管理部门应抓好人员卫生管理,培养良好卫生习惯。员工着装整洁、统一,佩带工号牌,言行得体、大方。 四、由综合管理部门联系,每年定期组织质量管理、销售、验收、养护、保管、发货、复核、运输等直接接触食品的人员,到二级以上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质量管理、验收、养护人员应增加视力和辩色障碍检查,要建立个人健康档案。 五、经体检发现患有精神病、传染病、皮肤病或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患者,应立即调离直接接触食品的岗位。

一、为规范本企业质量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质量素质与业务技能,保证质管体系的有效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综合管理部门为本企业质量教育、培训的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相关文件和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并负责实施,组织考核。质管部门协助进行。 三、年度质量教育、培训计划应具体到月,明确培训对象,内容、方法、重点、学时和考核方法。员工每年接受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四、每年应组织或协调好以下人员的在岗培训: 1、企业主要领导有关食品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培训。 2、企业质量负责人和质管部门负责人参加省级药监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或培训。 3、从事质量管理、食品采购、验收、养护、保管和销售人员接受本企业的继续教育。 4、企业全体人员有关食品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学知识、岗位技能、职业道德培训。 五、每年应组织或协调好以下人员的上岗培训: 1、员工岗位调整后的岗位质量教育、技能操作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新聘用拟配置在任何岗位的员工或管理人员,须经岗位培训和地市

门店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门店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试行) 为使门店从源头上把好商品质量关,杜绝因门店操作错误、管理缺失导致的食品安全事故,特制订本管理规定,请各区域、门店认真组织学习,并在日常工作中遵照执行。 一、员工(含联营单位员工)上岗规定: 1、门店员工必须执有《健康合格证明》上岗,且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健康合格证明》必须在有效期内。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健康检查和培训,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和食品卫生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操作。 2、在工作期间,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员工,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在工作期间,员工有发热、腹泻、手外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呕吐、流眼泪、流口水、咽喉痛、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所有员工健康证实行上墙公示制度; 5、员工个人卫生:员工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换衣服、理发、勤洗澡。工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化妆、不抹香水、不戴耳环、戒指等外露饰物。 二、采购环节 1、抓好商品质量管理,采购过程是关键;采购环节的关键是索证索票。 2、采购要求: (1)供应商引进的条件 A、了解供应商的企业资质信用情况 B、主要审核的资质材料: 《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 《税务登记证》; 《一般纳税人证书》; 《组织机构代码》; 《卫生许可证》; 《企业执行标准》; 《生产许可证》;

C、全部资质材料应查看正本,同时留企业盖章复印件; D、供应商经营范围应在资质材料中限定的有效范围内; E、对供应商的评估审核:对高风险、技术含量低、非知名品牌及自有品牌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尤其是粽子、面包等供应商在引进之前需进行实地考察,引进后需每年进行评分,根据评分确定是否继续合作。) (2)商品审核:商品资质的审核,审核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有效资信材料(复印件),附商品检验报告;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等。 (3)索证索票: A、对进入门店销售的所有商品必须要求具备《商品检验报告》,规定供应商提供相关资质文件;所有文件需按分类归档存放; B、通过软件记录商品进货来源、品名、数量,做到一旦发现问题,可以迅速追溯到生产源头; C、商品的质检报告必须是经省、地(市)局以上政府部门授权认可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的检测部门出具的质检报告,检测项目必须是按照商品的执行标准进行全项检测; D、资质材料中注明有效期的以注明期限为终止日期; (4)采购流程管理 A、采购工作流程:严格按照采购流程执行; B、采购流程中的要点:索证索票应严格、细致、全面、完整;应对高风险商品、自有品牌商品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对存在质量隐患的供应商和商品一票否决; C、建立供应商基本资料档案; D、建立商品基本资料档案。 三、验收环节 1、卸货前检查:供应商的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商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商品(棒冰、低温牛奶、面包)应确定商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2、商品包装检查:核对订货单与供应商送货单,所送商品是否和所订商品一致;纸箱标示是否和商品一致,包装有无损坏和受潮; 3、门店收货时,对定型包装的熟食卤味、豆制品等食品应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对运输工具、包装日期和产品进行检查、验收,同时做好记录; 4、检查食品的保质期,确保其在允收期(见附件1)限范围内;

最新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最新版食品安全管 理制度

文档仅供参考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二、食品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四、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五、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六、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七、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 验和台账记录制度 八、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九、废弃物处理制度 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 十一、投诉受理制度 十二、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

1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位操作。 三、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四、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而且做到: ⑴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⑵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⑶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⑷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法人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2食品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一、食品从业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二、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有关主管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三、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四、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 五、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六、培训方式以集中讲受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七、建立食品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人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

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食品采购索证验收管理制度 2.食品仓储管理制度 3.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4.粗加工管理制度 5.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6.面食糕点制作管理制度 7.专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8.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 9.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10.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 11.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2.食品留样制度 13. 食品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14.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注:以上制度仅供参考,各餐饮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修改完善。 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制度 1、建立食品、食品添加剂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所购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便于溯源。 2、采购须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向固定供货商采购食品的,宜签订采购供货合同。 3、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采购的,须查验留存供货商资质证明(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生肉禽类应有检验合格证明);从合法超市、农贸市

场采购的,须留存购物清单;使用集中消毒式餐饮具的,应索取供货厂家营业执照及消毒合格证明。证明资料为复印件者,宜有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确认。 4、采购食品时均须索取留存有效购物凭证(发票、收据、进货清单等),应当建立米、面、油、肉制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等大宗食品台账(采购记录),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5、采购食品时应进行感观检查,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霉变生虫、污染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观不洁、破损、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来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6、应当及时整理、保存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仓储管理制度 1、食品应当依法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2、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出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腐败变质、发霉生虫等异常食品和无有效票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及时检查和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并做好相关记录。 3、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0 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宜设主食、副食分区(或分库房)存放。 4、仓库内要用机械通风或空调设备通风、防潮、防腐,保持通风干燥。定期清扫,保持仓库清洁卫生。

2020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做好食品经营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下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食品安全检查制度 一、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坚持落实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作好登记。 三、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四、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 五、发现问题,应有人跟踪改正。 六、检查内容应包括食品储存、销售过程;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周围环境卫生。 七、对损坏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应有维修记录,确保正常运转。 八、各类检查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 一、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实行统-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 可以由企业总部统-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二、采购各类食品应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购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三、采购时应向销售方索取该批产品有效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四、禁止采购腐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药监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 一、食品原料采购、索证与记录查验制度 二、投诉受理制度 三、岗位责任制 四、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五、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清洁、消毒管理制度 六、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七、预防食品中毒制度 八、餐饮加工安全管理制度 九、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十、粗加工管理制度 十一、配餐间安全管理制度 十二、面食制作管理制度 十三、加工操作管理制度 十四、备餐及供餐安全制度 十五、凉菜配制安全制度 十六、生食海产品加工安全制度 十七、食品冷藏安全制度 十八、留样制度 十九、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设备及方法 二十、烧烤制作管理制度 二十一、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一、食品原料采购、索证与记录查验制度 1、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采购、查验以及台帐记录等工作。采购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规定,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要

求。 2、进行采购检查与进货验收得食品包括:(1)食品及食品原料(如食用油、酒、饮料、调味品、米面及其制品等);(2)食用农产品(如蔬菜、水果、豆制品、猪肉、禽肉、水产品、禽蛋等);(3)食品添加剂(如亚硝酸盐、酵母、色素、食品品质改良剂及处理剂等);(4)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必须查验得其她产品。 3、到证照齐全得生产经营单位或市场采购,并现场查验产品一般卫生状况与包装、标识,购买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得产品。 4、从固定供货商或供货基础地采购食品时,索取并留存供货基地或供货商得资质证明,与供货商或供货基地签订保证食品卫生质量得合同、 5、从食品生产企业或批发市场批量采购食品时,按照生产批次向供货商索取符合法定条件得检验机构出具得检验报告复印件并经供货商签字或盖章。非批量采购食品时,索取购物凭证、 6、采购食用农产品时,索取销售者或市场管理者出具得购物凭证。 7、采购生猪肉时,查验确认为定点屠宰企业屠宰得产品及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并索取购物凭证。采购其她肉类查验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并索取购物凭证、 8、采购食品添加剂时,查验该产品获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得食品卫生许可后购买,并索取购物凭证、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9、采购得食品在食品入库与/或使用前核验所购食品与购物凭证,符合后经验收人员签字认可后入库与/或使用,对验收不合格得食品注明处理方式、 10、妥善保管索证得相关资料与验收记录,不涂改、不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少于食品使用完毕后6个月、 二、投诉受理制度 1、顾客投诉得接收 1)遇有宾客投诉时须礼貌、耐心地接待、应怀着同情心聆听宾客诉说,必要时可礼貌地询问,但切忌打断宾客得讲话。 2)表示出对宾客投诉得关心,使宾客平静下来。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饮品店)

目录 (一)总则 (2)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2) (三)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3) (四)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4) (五)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4) (六)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5) (七)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5) (八)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5) (九)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5) (十)废弃物处置制度 (6) (十一)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7) (十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8)

XXXXX饮品店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健全食品安全保障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单位区域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和监督管理责任制。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品安全日常工作。食品安全管理员由本单位销售人员组成。 第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第四条:从事经营活动的每一位员工每年必须在区以上医院体检一次,体检除常规项目外,应加做肠道致病菌、胸透以及转氨酶、乙肝表面抗原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第五条: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 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 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与直接接触食品、保健食品的工作。第六条: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病愈要求上岗,必 须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

最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新标准版)

海口*****蛋糕店食品流通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店就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食品销售管理制度 1、在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悬挂《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设有食品卫生管理机构,配有经专业培训的食品安全专职管理人员。 2、经营场所和仓库有毒、有害物质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并设置有密闭的垃圾容器,及时清除垃圾,搞好防尘、防蝇、防鼠工作,确保环境整洁。经营场所和仓库应有良好通风,保持库房内所需温度和湿度,防止食品霉变、生虫。储存生鲜食品应配备必要的低温储存设备,包括冷藏库(柜)和冷冻库(柜)。食品存放设隔离地面和墙壁的平台盒层架,离墙30厘米以上,最低层隔离地面40厘米以上。 3、不出售有毒有害、“三无”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保证食品外观清洁,如发现食品超过保质期、破损、鼠咬、受潮、生霉、生锈等现象要及时处理。 4、食品陈列设施合理,规定食品经理区域,将食品与非食品、生熟食品分开陈列存放;散装食品销售必须按照销售品种配备足够的并符合卫生条件的容器盒防尘材料设备。在盛放食品容器的显著位置或隔离设施上设置“散装食品标示牌”,标示出食品的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生产经营着名称及联系电话的内容,做到“一货一牌,货牌对应”。销售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和熟食制品,要为消费者提供分拣和包装服务,向消费者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小包装。操作时工作人员穿工作服、戴口罩、手套和帽子,使用专用工具取货。生鲜食品销售配备货架、保温柜、冷藏柜盒冷冻柜等陈列设施,配备符合要求的检测设备。 5、销售熟制食品,设更衣和洗手、消毒设施,配有非手动式的水龙头。配备有效地空气消毒设施、食品冷藏设施盒专用销售工具,食品配有防尘材料遮盖。 6、食品销售场所内不得使用鼠药灭鼠,配备一定数量的灭蝇灯,并保证能正常工作。熟食制品销售场所要配有充足有效无毒无害的空气消毒设施,定期消毒。 7、定期使用无毒无害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治害虫孽生。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营业时间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应有保护措施。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积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用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定期对经营场所和库房周围进行卫生消毒,清除有毒、有害污染源及蚁蝇孽生场所。 8、食品仓库必须做到专用,不读存放其他杂物盒有毒有害物质,建立健全入库登记制度。食品入库时,库管员应对其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并详细记录产品的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情况等,并按入库时间的先后分类存放,感官检查不合格的食品不得入库。设有不安全食品暂放专柜,并有记录本。

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含16个制度)

餐饮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 1.食品采购索证验收管理制度 2.食品仓储管理制度 3.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4.粗加工管理制度 5.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6.面食糕点制作管理制度 7.专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8.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 9.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10.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 11.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2.食品安全综合检查管理制度 13.食品留样制度 14.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制度 15.食品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16.投诉管理制度

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制度 1.按照《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等法规要求: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一次性餐用具等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等)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保障食品安全,并便于溯源。 2.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常用鉴别常识。 3.应当到证照齐全有效、有相对固定场所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发票、收据、进货清单、信誉卡等)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长期定点采购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国家食药局有关餐饮服务食品索证索票要求一览表

4.采购入库前,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包装标识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2条、47、48和66条的规定,检查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 5.应当建立采购记录(台账),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建立电子记录。采购记录(台账)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统一记录格式详见深圳市《食品进货索证和台账登记本》模版。从固定供应基地或供应商采购的,应当留存每笔供应清单,前款信息齐全的,可不再重新登记记录。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二、食品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四、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五、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六、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七、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 八、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九、废弃物处置制度 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十一、投诉受理制度 十二、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

一、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位操作。 三、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四、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 ⑴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⑵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⑶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⑷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 . 年月日

一、食品从业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二、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有关主管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三、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四、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 五、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六、培训方式以集中讲受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七、建立食品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 . 年月日

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食品采购 经营单位采购食品,须按国家规定进行索证,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 1、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1禁止采购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清混有异物或有其他感官形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超过保质期或不符合食品规范规定的定型气装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二、贮存 1、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2、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储存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3、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洁。 三、食品的加工、存放 1、食品的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

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作原料。 2、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 心温度不低于70度。 3、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4、不得出售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有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 四、食品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1、食品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2、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3、食品从业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症状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食品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臵于帽内。 (3加工食品时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及戴戒指等。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五、剩饭剩菜的处理 1、食品管理人员应精确预测就餐人数,合理安排当餐饭菜的数量,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模板工商局版本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 1、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流通经 营活动,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 源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溢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物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从业人员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 卫生的活动,个人的衣物、药品、化妆品等不得存放在食品经营区内。 4、对从业人员健康情况进行记录并设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由专人负责保存并随时更新,保存期不得少于两年。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一、为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上市食品质量 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购进食品时,如实记录进货台账:食品名称、购货时间、 规格(品种)、数量、供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相关检验报告的时间、食品保质期等; 三、销货台账应如实记录销售食品名称、销售时间、规格(品 种)、数量、购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等情况; 四、进货台账和销货台账保存期不得少于两年; 五、将进货票据、发票、检验报告等易于丢失的凭证在每次进 货后及时粘贴于台账上。

食品退市制度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制 定本制度; 二、下列食品应当采取退市制度: 1.未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食品名称、净含量和固形物含 量、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生产许可证号、质量等级等; 2.进口食品无中文标明的原产国的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 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的名称和 地址的; 3.超过保质期或保存期的; 4.经感官鉴别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 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 害的; 5.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6.经检验不合格的食品; 7.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的。 三、发现上述食品自动进行退市处理; 四、接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相关政府部门的退市通知后,及 时退市; 五、退市处理的食品做好记录:时间、食品数量、生产者、产 地、规格,及时通知供货商或生产者将食品拉走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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