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黄石市城市色彩规划控制导则

黄石市城市色彩规划控制导则

黄石市城市色彩规划控制导则
黄石市城市色彩规划控制导则

黄石市城市色彩规划控制技术导则黄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016 06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导则制定背景及依据

第二条导则生效日期、执行主体与解释权

第三条黄石市色彩规划总体目标

第四条黄石市建筑色彩规划适用范围

第二章名词解释

第五条色彩三属性与色调

第六条建筑物外立面色彩类型与比例划分

第七条建筑色彩调和法则

第八条黄石市建筑色彩规划十大方针

第九条黄石市城市标识色

第十条城市色彩主旋律

第十一条黄石市建筑色彩规划管控区域划分

第十二条黄石市建筑色彩规划八大控制体系

第十三条黄石市建筑外立面色彩分部控制与分段控制

第三章黄石市建筑色彩规划管控系统的具体应用

第十四条黄石市建筑色彩规划管控系统的控制层次与实施步骤

第十五条黄石市建筑色彩规划实施建议

第十六条各色谱色彩与实际建筑涂料、建材色彩间对应统一标准与实操方法第四章相关色彩规划控制与引导

第十七条黄石市道路两厢建筑底部色彩控制

第十八条黄石市道路两厢建筑外立面色彩连续性控制

第十九条建筑外立面色彩分部与分段控制及引导

第二十条建筑外墙装饰材料管控

第二十一条建筑外立面玻璃与金属色彩控制

第二十二条沿街建筑与街区内部建筑色彩控制

第二十三条构筑物色彩控制

第二十四条街具小品色彩控制

第二十五条地面铺装色彩控制

第二十六条新兴建筑材料的色彩控制

附图一黄石市总体规划图

附图二城市色彩总谱

附图三黄石市建筑外立面色彩比例与配色调和法则

附图四黄石市城市色彩八大分区图

附图五色彩控制体系——清、厚、史、新

附图六城市色彩分区色谱选取范围——清、厚

附图七城市色彩分区色谱选取范围——史、新

附图八色彩控制体系——雅、产、港、田

附图九城市色彩分区色谱选取范围——雅、产

附图十城市色彩分区色谱选取范围——港、田

附图十一街具小品色彩规划示意图

黄石市城市色彩控制技术导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塑造统一有序、特色鲜明、山水交融、新兴时尚,兼具城市历史文化特色印象的黄石,

根据《黄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年至2020年)》(2015年修订),结合城市各区域实际情况,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本《导则》是《湖北黄石城市风貌色彩规划》的技术管理依据。《导则》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本文本实施主体与解释权归属黄石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第三条黄石市城市色彩规划总体目标

1.贯彻黄石市“社会、经济、人口、资源和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以及“把黄石市建设成

为武汉城市圈向东发展的交通枢纽与战略平台,鄂东区域发展的重要引擎,历史悠久的矿冶文化名城,经济繁荣、社会文明、布局合理、环境优美的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目标,创建和谐、统一、有序的黄石市视觉形象景观。

2.专业挖掘、科学定位黄石历史传统文化色脉,并加以时代化与国际化的创新运用与推广,塑造

城市代表性地域特色景观,品牌化、差异化城市形象。

3.创建黄石市建筑色彩规划管控工具,实现城市建筑色彩从设计、审批到施工的理性化、统一化、

数值化科学管控,确保城市建筑色彩景观的合理建设与持续发展。

4.以成就黄石市城市价值链中的城市综合竞争力,充分提升城市魅力指数为实际目标,构建鄂东

区域核心城市所须具有的高端品位与魅力景观。

第四条本规划适用范围包括黄石港区、西塞山区、下陆区、铁山区的全部;大冶市金山街道托管部分、汪仁镇的全部;阳新县韦源口镇、大王镇、太子镇全部。

第二章名词解释

第五条色彩三属性与色调

1.色彩三属性包括色相、明度、艳度。

2. 色相:指颜色的相貌。即色彩呈现出的红色、蓝色等模样。国际通用的蒙塞尔色彩体系中将

色相分为10个:R(红)、YR(橙)、Y(黄)、GY(黄绿)、G(绿)、BG(蓝绿)、B(蓝)、

PB(蓝紫)、P(紫)、RP(紫红)。这10色相每个都被均匀地分成10等分,共计100

色相。

3. 明度:指色彩明暗程度。即色彩是明亮还是暗淡。蒙塞尔色彩体系中的明度分为10个等级。

从0到10,数值越高,色彩越明亮。

4. 艳度:指色彩鲜艳程度。即色彩是鲜艳还是浑浊。艳度数值越大色彩越鲜艳。

5. 色调:指色彩的调子,是明度与艳度的混合概念,即二者予人的综合印象。色调划分为纯色

调、清色调和中间色调。纯色调属鲜艳色调。清色调是在纯色中加入白色或黑色得到

的,分为明清色调(如淡、浅、明亮色调)和暗清色调(如深、暗、暗灰色调)。中间

色是在纯色中加入灰色得到的(如色调图中的浊、浅灰、强烈等色调)。

第六条建筑物外立面色彩类型与比例划分(详见附图三)

主色调:决定建筑印象基调的色彩,一般占建筑物各方向外立面面积70%以上(包括70%)。

辅色调:烘托建筑外观的色彩,一般占建筑各方向外立面面积20%以内(包括20%)。

点缀色:点缀建筑外观的色彩,一般占建筑各方向外立面面积10%以内(包括10%)。

第七条建筑色彩调和法则

建筑色彩调和法则分三种:色相调和法、类似色相调和法与色调调和法。法则具体应用(详见表1与附图三)。

表1

第八条黄石市建筑色彩规划八大方针

该八大方针是根据对黄石市城市色彩现状的专业调查结果与分析总结出的用色问题制定的,是指导黄石市色彩规划管控工作的基本原则。通过结合城市实际情况,灵活运用该八大方针,能够建设出统一有序又特色鲜明的现代化都市景观。八大方针具体详见表2。

表2

第九条黄石市城市标识色

黄石城市标识色有灰色、白色、红色、绿色和黄色五种。主要通过城市历史色彩、自然环境色彩、自然资源色彩这三个方面提取黄石城市标识色。

每种标识色均由多种要素综合考虑进行提取。灰色来自:乡土建筑,近代工业建筑、现状用色。白色来自:乡土建筑、现状建筑。黄色来自:乡土建筑、荆楚官式建筑、矿石、当代豪宅。红色来自:荆楚官式建筑、近代工业建筑、鄂东南的红土地。绿色来自:黄石优美的自然环境。

第十条城市色彩主旋律

对于城市色彩而言,特色鲜明的色彩主旋律至关重要。主旋律有助于为城市建筑及街道、小品、公共设施提供一个基本线索。从而为造就个性的色彩环境奠定基础。

白色、灰色、红色、黄色和绿色为黄石城市色彩原型色,进一步考量黄石城市文脉和地域特色,并结合现状用色特征以及当代审美趋势,规划确定黄石色彩主旋律为白色、灰色和黄色。其中黄色,

规划指向低彩度、低明度的黄灰。

第十一条黄石市建筑色彩规划管控区域划分

依据《黄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2015年修订版)的相关要求,结合黄石市各区域建设与发展定位、重点功能分布、自然景观风貌特征等综合因素,划分出黄石市建筑色彩规划管控区域。区域包括“色彩重点管控区域”与“一般管控区域”。

一、重点管控区域(详见表3)

主要依据区域自然景观风貌特征、功能定位、未来发展方向等因素,确定区域内建筑的基调色倾向与景观营造风格,继而进行既注重统一又适度凸显变化的建筑色彩严格管控。

二、一般管控区域(详见表3)

主要依据区域中建筑功能特征,确定建筑色彩印象与风格。继而进行和谐有序的建筑色彩综合管控。

表3

第十二条黄石市建筑色彩规划八大色彩分区

每个分区均从“色彩总谱”中划定出专用于其控制范围内的建筑物外立面基调色、辅助色的可使用范围。(详见表4与附图四~附图十)

表4

注:1.八大色彩分区应用区域图详见附图六。

2.八大色彩分区色彩选择范围详见附图。

第十三条建筑外立面色彩分部控制与分段控制

1. 色彩分部控制:对能够展现建筑体型特征和须表明功能定位的门、窗、阳台、底部(基座)

入口、隔栅、檐沟、墙裙、装饰性线条等构件实行色彩分部设计与涂装。以

清晰区分、展现建筑外立面线条造型、明确不同功能构件轮廓线条,同时起

到丰富建筑外立面造型、塑造特色风格与彰显变化的作用。

2. 色彩分段控制:色彩分段控制是针对外立面造型缺乏足够变化、略显单调的建筑采用的色彩

涂装与设计方式,分为横向分段控制与竖向分段控制。

①横向分段控制

按建筑顶部、中部与底部(基座)实行色彩分段设计与涂装。该方式适用于小高层及中高层建筑等高度在60M以下的建筑。

②竖向分段控制

按建筑外立面纵向格局的不同特征,对体型外观相同的纵向部位实行统一涂装,使建筑外立面纵向部位特征区分明显,并展示出适度变化与独特风

格。该控制方式适用于高层及超高层建筑等高度在60M以上(含60M)的

建筑。

第三章黄石市建筑色彩规划管控系统的具体应用

第十四条黄石市建筑色彩规划管控系统的控制层次与实施步骤

一、控制层次:

1.以“城市色彩总谱”为黄石市建筑色彩规划管控倡导性色谱,对于“黄石重点区域色彩管控”,倡导着重采用各重点区域相应色彩控制体系所界定的色彩作为建筑外立面色彩的规划管控首要标准。

2.以“城市色彩总谱”为黄石市建筑色彩规划管控限定性色谱,城市内的所有建筑均应严格采用“城市色彩总谱”实行色彩规划管控,即建筑外立面的基调色、辅助色、点缀色均不应超过“城市色彩总谱”所界定的范围。

二、实施步骤:

1.明确目标建筑所属区域、道路、功能类型、外观格局、建筑用材、建筑高度等要素。

2.确定与目标建筑所属的“八大色彩分区”,并由规划有关管理人员根据“倡导采用推荐色谱,严禁违反城市色彩总谱”的规划管控原则,指导相关单位对目标建筑的色彩设计、校色、涂装、修整、重涂等相关工作。

三、控制特例

对于市内标志性建筑,如果为突出设计特色、或采用特殊材料进行建造则可适度放宽控制,但色彩的最高艳度必须控制在“城市色彩总谱”允许范围内。

第十五条黄石市建筑色彩规划实施建议

本规划属新兴规划,为使相关规划管理人员、设计与施工人员能由简入繁、逐渐熟练地运用好本规划,特建议于规划实施初期,对各类建筑均采用“城市色彩总谱”作为建筑外立面色彩选取依据,以便相关人员能够快捷、方便、准确地选取出适合的色彩。待相关人员等能熟练掌握色彩规划专业技能、形成足够的色彩审美认知并积累足够规划管控经验后,再适当增大色彩选取范围(但不宜与城市色彩总谱差别太大),提高设计人员的自由度。但对于已经掌握足够色彩专业知识的相关人员,则可对规划管控允许范围内的目标建筑,可适当增大色彩选取范围进行建筑外立面色彩选取、设计或管控。

第十六条各色谱色彩与实际建筑涂料、建材色彩间对应统一标准与实操方法

本导则所述各色谱中的色彩均采用国际通用蒙塞尔色彩体系进行表示。为便于本规划的有据有效实施,在申报建筑色彩设计阶段,建设单位须提供具蒙塞尔色值编号的设计方案说明与图样。

若建设单位在设计方案中采用的特定产品因特殊原因无法准确提供蒙塞尔色值(如大理石因晶体颗粒众多而使色相超过一种),则应首先严格按照“城市色彩总谱”要求控制该建材艳度,同时以该建材的主体色彩印象(在正常光照情况下,正对该建材样板5M视距下所获得的平均色彩印象)作为其蒙塞尔色值。

第四章相关色彩规划控制与引导

第十七条黄石市道路两厢建筑底部色彩控制

建筑底部指建筑物底层部位。其色彩(基座色与强调色)管控规定详见表5。

表5

注:计算建筑外立面面积比时基座色计入基调色中计算。

第十八条黄石市道路两厢建筑外立面色彩连续性控制

1.相同道路两厢建筑外立面基调色采用同色系或相近色系色彩。

2.控制建筑外立面基调色明度,将相同道路两厢建筑间的基调色明度差最高值限定在

3.0以内。

3.控制建筑外立面基调色艳度(纯度),将相同道路两厢建筑间的基调色艳度差最高值限定在3.0

以内。

第十九条建筑外立面色彩分部与分段控制及引导

建筑外立面色彩设计与涂装时应具体结合建筑外立面造型与结构特征适度采用分部与分段方

式进行控制。

对于建筑高度在60M以下的建筑宜采用横向分段控制方式实行色彩设计涂装,对于建筑高度在60M以上(含60M)的建筑宜采用竖向分段控制方式实行色彩设计涂装。

建筑外立面色彩设计与涂装中,应对功能定位不同的门、窗、阳台、底部(基座)入口、隔栅、檐沟、墙裙、装饰性线条等构件实行色彩分部设计与涂装。

第二十条建筑外墙装饰材料管控

建筑如采用外墙砖或其他装饰材料,其色彩应依照相关色谱实行管控。同时提倡尽量采用色彩印象沉稳、质感良好的拉毛砖、古陶砖等作为外墙主要装饰建材,此类砖材的艳度可控制在6.0以内(含6.0)。对于反射能力强的釉面砖等则应限制采用,如采用则艳度应控制在4.0以内(含4.0)。对现存色彩艳度高于6.0、反射能力强的面砖或其他外墙装饰材料建议整改。

第二十一条建筑外立面玻璃与金属色彩控制

对于建筑物外立面玻璃或玻璃幕墙,提倡采用视觉通透感良好的玻璃进行装饰,对其色彩控制要求也将适度放宽。对于反射能力强(近似镜面效果)的玻璃或玻璃幕墙,依据国家标准规定,玻璃反射率须严格控制在30%以下,玻璃具体色彩艳度则应严格控制在4.0以下(含4.0)。

对于建筑外立面金属或合金材料,在尊重材料自身固有色彩的情况下,适度控制材料艳度在4.0(含4.0)以下,特别是外表采用涂料等进行涂装或包装的材料,应严格控制艳度。

第二十二条沿街建筑与街区内部建筑色彩控制

沿街建筑应在确保通过采用合理配色法则营造协调连续建筑景观的同时,注重其与街区内部毗连建筑的色彩控制。控制应遵循以下原则:

1.沿街建筑与街区内建筑的配色应和谐统一,推荐采用相同的配色法则进行配色控制。

2.控制沿街建筑与街区内建筑色彩间的色相对比度,降低对比效果,突显和谐性。

3.严格控制街区内建筑的艳度,在艳度允许控制范围内,街区内建筑基调色艳度不应高于沿

街建筑基调色艳度。

第二十三条构筑物色彩控制

与目标建筑配套的构筑物采用与该目标建筑相对应的色彩规划管控标准实行管控,实际色彩允许与指定色彩存在偏差,但色彩艳度应控制在“城市色彩总谱”允许范围内。

第二十四条街具小品色彩控制

根据黄石市的规划范围,街具小品色彩规划遵循统一的原则,进行全市统一规划。依据黄石的色彩营造方向,街具小品色彩规划的主要目标为配合城市主体色营造时尚的、宜居的、具有浓厚人文底蕴的城市点缀色景观。

街具小品规划主要通过街具小品背景色、色彩logo这两种方式体现黄石的特色。(附图十一)

1.灰色背景

通过背景色体现黄石特色。除了市政交通设施用色依据相关行业规划要求之外,街具小品的整体背景色规划要求采用灰色系,与标准的城市建筑色彩统一协调。与黄石色彩主旋律相辅相成。

2.色彩logo

通过色彩符号体现黄石特色。依据“清新淡雅,五色黄石”的城市色彩总定位,主要通过:山水融城,有色金属矿产丰富,组团城市。五色珍宝等元素的考虑。提出黄石色彩logo。

第二十五条地面铺装色彩控制

黄石市内的地面铺装色彩应遵循严控艳度、用色清晰、烘衬景观的原则。铺装材料的色彩艳度应控制在2.0(含2.0)以内;铺装采用的色彩色相不应超过3种(含3种),铺装效果不应过于花哨炫目,影响行人注意力;铺装色彩应能作为背景色烘衬周边自然景观与人工景观。

第二十六条新兴建筑材料的色彩控制

对于新兴建筑材料,应依据“黄石市建筑色彩规划控制色谱”实行色彩控制,主要包括对色相与艳度的具体控制。

试论城市色彩规划设计的意义及原则

试论城市色彩规划设计的意义及原则 试论城市色彩规划设计的意义及原则 作者:杨曾宪 摘要:城市色彩规划设计是近年来国内许多城市,特别是历史文化名城所关注的问题。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城市在超高速发展及扩容过程中,由于规划失控,更由于普遍缺少审美文化修养、缺少对城市色彩的重视,使某种“显富、摆阔、攀比、争强”的“暴发户”文化或美学趣味在大中城市中蔓延开来,从南到北、从东到西,彼此模仿,争赶时髦,各种新材料、新涂料争艳斗奇的色彩,将许多城市…… 关键字:城市色彩规划设计 城市色彩规划设计是近年来国内许多城市,特别是历史文化名城所关注的问题。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城市在超高速发展及扩容过程中,由于规划失控,更由于普遍缺少审美文化修养、缺少对城市色彩的重视,使某种“显富、摆阔、攀比、争强”的“暴发户”文化或美学趣味在大中城市中蔓延开来,从南到北、从东到西,彼此模仿,争赶时髦,各种新材料、新涂料争艳斗奇的色彩,将许多城市涂成色彩斑斓的大花脸,既失去鲜明的城市个性,又切断历史文脉,而且造成严重的视觉污染,影响到城市居民的身心健康。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城市色彩问题开始引起许多城市决策者的注意,并进入操作程序。本文中,笔者拟结合对欧洲一些城市色彩的实地观察,从美学角度,对城市色彩规划

的意义及应用原则做些初步探讨,算是对上述亡羊补牢举措的一种支持吧! 什么是城市色彩 城市是人类集中居住地,所谓城市色彩,就是指城市公共空间中所有裸露物体外部被感知的色彩总和(城市地下设施及地面建筑内部装修与城市色彩无关;地面建筑物处于隐秘状态的立面,其色彩无法被感知,也不构成城市色彩)。城市色彩由自然色和人工色(或称为文化色)两部分构成。城市中裸露的土地(包括土路)、山石、草坪、树木、河流、海滨以及天空等等,所生成的都是自然色。城市中所有地上建筑物、硬化的广场路面,及交通工具、街头设施、行人服饰等等,都是人工产物,所生成的都是人工色。在城市人工色构成中,还可再按物体的性质,分为固定色和流动色、永久色和临时色。城市各种永久性的公用民用建筑、桥梁、街道广场、城市雕塑等,构成固定的永久性色彩;而城市中车辆等交通工具、行人服饰构成流动色;城市广告、标牌、路牌、报亭、路灯、霓虹灯及橱窗、窗台摆设等等则构成临时色。同时,由于色彩产生于光折射,各种物体原色,会根据其材料的表面肌理、受光程度以及环境色彩的影响而发生变化,所以,城市色彩还可分为单体原色与视觉效果色。同样黄色建筑,是临海而建,还是背山而立,是独立存在,还是夹缝中插建,其色彩效果是大不同的。 因此,城市色彩是一种系统存在,完整的城市色彩规划设计,应对所有的城市色彩构成因素统一进行分析规划,确定主色系统或辅色系

城市规划的色彩解决方案

城市规划的色彩解决方案——以杭州市为例 本文出自: 都市世界网作者: 上善若水点击率: 655 城市规划的色彩解决方案——以杭州市为例 作者:张楠楠 王向阳 摘要:城市色彩问题日益受到关注,然而目前我国城市规划体系中对城市色彩的控制内容几乎是空白。本文正是基于这样一种背景,试图探索将城市色彩规划有效融入现行城市规划体系的理论方法,将城市色彩控制作为城市规划的重要内容列入规划文本,发挥法律效力,使城市色彩规划不仅仅停留在研究的层面。 关键字:城市色彩;色彩规划体系;城市规划 1城市的色彩及城市色彩问题 1.1城市色彩及其重要意义 所谓城市色彩,就是指城市公共空间中所有裸露物体外部的色彩总和。色彩无处不在,在现代人类生活的集聚地——城市中,色彩更是具有无比重要的意义:第一,它作为城市面貌的一个基本构成要素反映着一个地区的民族文化、承载着重要历史、文化、美学信息;第二,城市色彩是城市人居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影响城市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因素;此外,一座城市的功能布局、生态环境、建筑景观等也都和城市色彩有莫大关联。 1.2城市色彩的失控 近二三十年来,我国城市在超高速发展及扩容过程中,由于缺少对城市色彩的指导和控制,各城市彼此模仿,争赶时髦,各种新材料、新涂料争奇斗艳,使很多城市失去鲜明个性,丧失历史文脉。特别是城市建筑,并暴露出普遍的视觉污染问题,给城市形象造成了负面影响。因此,必须对城市色彩

进行科学有效的规划与管理,才能控制无秩序的城市色彩泛滥,显现城市的整体性与秩序感 2城市色彩研究、色彩规划在国内外的实践 2.1国外的城市色彩研究与规划管理 西方国家色彩方面的规划研究工作开展的较早,不少国家从80年代初就开始进行城市环境色彩 设计的工作,并获得不少成功的经验,使城市的面貌大为改观,形成了独特的色彩特征。如波士顿以承载历史的红砖暗红色为主调;纽约已光怪陆离的霓虹灯色为主调;芝加哥则给人沉稳、高雅的灰色调印象。从这些成功的范例来看,普遍的做法是在进行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的最后一个环节进行城市环境色彩的专项规划及建筑外观色彩的配色计划。缺少这项工作的规划或设计将不能通过主管部门审批。例如日本在小区规划中就要求规划新建的居住小区必须作出成套的色彩组配计划;台湾在进行城市改造时,也要求制定改造区域环境色彩的规划及其详细设计,以利于城市整体环境色彩的协调,并在这个基础上塑造有特色和个性的城市色彩环境。 2.2国内城市色彩规划与管理的实践 我国较为系统的城市色彩规划始于2000 年北京开始实施的《北京市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管理规定》,从目前我国城市色彩控制实践来看,基本分为三种手段:1、城市总体色彩基调的确定,如北京确定以灰色系为主的稳重、大气、素雅、和谐的城市色彩环境;哈尔滨城市色彩确定以米黄色为主色调;2、具体的城市色彩控制技术规定如《北京市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管理规定》、《武汉城市建筑色彩控制技术导则》;3、从城市设计角度出发的城市色彩景观规划设计,如烟台市在城市色彩设计中提出塑造“山、海、城、岛”的地域景观特色,进行城市色彩的特色分区,并重点处理的城市景观道路的色彩控制. 3从规划层面控制城市色彩 3.1现有色彩规划手段的缺陷 从以上我国现行的城市色彩规划手段来看,基本上仍停留在“炼金术”阶段,同时也缺乏实施途 径: 首先,城市总体色彩基调的确定是城市色彩控制的基础和前提,但在目前的实践中仅提出了城市色彩控制的大方向和原则,难以直接有效指导规划实施,第二,色彩控制的技术规定提供了很好的城市色彩整治手段,但却往往由于缺乏实施主体而变成一纸空文,并且,这种技术规定主要针对性建筑 色彩,缺乏对城市色彩的其他构成要素进行全方位的、长期的控制;第三,城市色彩景观规划设计提

银川市城市中轴线概念规划

银川市城市中轴线概念规划说明 银川,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中国西北璀璨的明珠。 巍巍贺兰山,漫漫黄河水。秀美富饶的塞上湖城,不仅用千古文明、多元文化,支撑着银川不断发展的辉煌。如今,更因为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十二五”规划宏图的实施,拉开了更高发展的序幕。 一、规划范围 银川市城市中轴线全长17.5公里,是城市南北向新主干。主轴南段起点在五里台,现状是宁安大街,北段终点在元宝湖,现状位于万寿路。 二、规划依据 《银川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 《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2011—2020)》; 《银川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等。 三、规划理念 银川城市中轴线以“多彩银川”作为规划理念,不仅表达了银川城市人文生命序列空间的规划诉求,更加体现出“贺兰岿然、长河不息” 的城市精神之魂。 三、规划结构 “多彩银川”城市中轴的规划结构,分为一轴一心,三廊五段,九大节点。 按照城市人文生命序列中轴线由南向北分为历史银川、风情银川、和谐银川、开放银川和未来银川五段。历史银川是表达银川千年人文的底蕴,风情银川是反映银川民俗民风珍贵遗产,和谐银川是打造银川最靓丽的窗口,开放银川是创新银川城市精神的新亮点,而未来银川,则是进一步展示银川可持续发展的新辉煌。 九个城市节点分别为塞上明珠、银川民风、文化中心、城市中央、市民中心、塞上西湖、中阿论坛、北部新城、月坛金凤。中轴线上的主要建筑有历史文化公园、英贤祠、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宁夏民风街、银川青少年宫、宝鼎广场、宁夏歌剧院、银川图书馆、宁夏博物馆、三馆两中心、曾杏绯艺术馆、中阿论坛、宁夏移民博物馆、人文亭阁等。 银川市城市中轴线概念规划通过集中考虑设置和完善一批大型文化空间,城市公园和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城市人文的精神所向,提高城市居民生活品质和开放性城市旅游价值,同时向全中国及世界人民展示着银川城市人文生命序列的过去、现在和未来。

黄石市旅游发展规划

黄石市旅游发展规划 院系城市与环境学院 专业地理科学 班级 姓名 学号

黄石市旅游发展规划 1 引言 黄石市位于湖北省东南部,长江中游南岸,是新中国成立后湖北省最早设立的两个省辖市之一。黄石不仅是武汉城市圈副中心城市,华中地区重要的原材料工业基地,也是国务院批准的沿江开放城市。全市现辖大冶市、阳新县和黄石港区、西塞山区、下陆区、铁山区四个城区以及一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总面积4583平方公里,总人口260万,其中常住人口243万。西距武汉70mk,东接江西九江,与鄂州、黄州、武穴等周边城市接壤,是长江中游重要的通商口岸和沿江对外开放城市。 黄石市是著名的工矿业开发城市,最早以本地特有的丰富矿产为依托,然而黄石的先辈们很早就开始在铜绿山、铁山等地采矿、冶炼,铸制各种生产工具和兵器。清光绪年间兴办的大冶铁矿是中国第一座用机器开采的大型矿山。1949年后,黄石被列为国家重点建设城市之一。先后建起了一批大中型企业。现已形成采矿、冶金、建材为主体,门类齐全的工业体系以及一批享誉全国的大企业、大集团,是一个典型的老工业城市。由于受国家宏观政策及基础工业普遍滑坡等多种因素影响,单纯依赖发展工业来振兴城市经济的道路已变得越来越困难,黄石经济发展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产业经济停滞不前。在湖北全省地位也从前列退至中下游水平,失去了原有优势地位。 2 旅游产业发展条件与发展现状评估 2.1发展现状与发展评估 近年来,由于武汉市经济的快速发展,黄石市根据武汉城市圈旅游业发展和黄石“四城同创”的要求,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建设重点来抓,相继完成了许多市政重点工程。这一做法在大大提升城市整体形象的同时,不仅为旅游业的加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本身也融入了武汉城市圈旅游发展的快车道。 黄石市位于湖北省东南部长江中游干流下段南岸是长江中游首批开放城市,黄石不仅有着华夏青铜文化发祥地、中国近代工业摇篮、中国人居环境优秀范例奖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等诸多美誉。其历史文化底蕴深厚,文明成果辉煌灿烂,旅游资源也十

黄石大冶城市一体化发展战略探讨

黄石大冶城市一体化发展战略规划探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完整地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按照“五个统筹”(即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统筹区域发展,既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需要,也是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的需要,统筹城乡区域发展的进展,将直接影响“十二五”时期黄石加快经济发展方式和城市转型发展目标的实现。 黄石从大冶分离发展而来的,经过五十余年相对独立的发展,黄石已经成长为湖北省重要的中心城市,大冶市借助矿冶经济近几年发展迅猛,城市规模迅速扩大,而今黄石大冶正呈现出前所未有的一体化发展趋势,城区出现合二为一、融为一体的态势。这种趋势既是区域一体化必然,也是两地城市规划不断对接的结果。 1、黄石大冶一体化符合全省全市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需要,得到国家肯定 2000年初,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构建全省以武汉为中心,以黄石、襄樊、宜昌为顶点的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必须进一步壮大黄石、襄樊、宜昌的城市规模,其中最有效的工作就是实施强强联合,拓展三大城市的发展空间,提升三大城市的城市功能,增强三大城市的吸引力和辐射力。 2001年,国务院批准襄阳县、宜昌县并入两大城市,合并后两大城市的面积大大扩展, (附:宜昌县,于2001年7月并入宜昌市城区,名夷陵区。“水至此而夷,山至此而陵。”故名夷陵。夷陵区地处渝鄂交界区域,上控巴夔,下引荆襄,有“三峡门户”之称。举世瞩目的长江三峡工程坐落在区内。2001年8月31日,国务院批准(国函[2001]93号)撤销襄阳县,设立襄樊市襄阳区,同时对襄阳区、樊城区的区划进行部分调整)。

浅谈城市建筑色彩规划设计 董安勇

浅谈城市建筑色彩规划设计董安勇 发表时间:2019-01-02T16:53:50.530Z 来源:《红地产》4月作者:董安勇 [导读] 建筑色彩是是城市色彩的主角、是城市景观中的主体部分,是城市视觉形成的第一要素,它的处理得当与否直接影响了城市色彩的美。因此,城市建筑色彩规划在城市风貌建设中有着不可忽视的地位,本文首先对城市建筑色彩的进行了简单概述,紧接着针对城市建筑色彩的规划设计提出了一系列方法和建议。 1 前言 色彩不仅具有本身的特性,还是一种文化信息的传递媒介,它含有人们附加在其上的内涵,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城市、国家的文化。在现代社会,随着城市规模和城市功能的不断扩大和增加,城市建筑色彩对一个城市建筑美观的影响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重视城市建筑色彩,科学合理的城市建筑设计规划不仅仅能够从外观上提高城市的美感,更能从内部不断激发城市蕴含的地域特色和人文魅力,以此促进城市自身的发展。建筑色彩种类复杂多样,需要我们不断对此进行学习和研究,探索出合理有效的方法进行城市建筑色彩设计规划。 2 城市建筑色彩的概述 2.1 城市色彩的含义 城市建筑色彩是指包括居住建筑色彩、商业建筑色彩、办公建筑色彩、娱乐建筑色彩、教育建筑色彩在内,表现在规定城市区域内并由产物、历史、文化、气候、建筑、植被等诸多要素涵盖的建筑色彩体系。若在城市色彩建设中忽视色彩的整体性,一味的追求视觉效应,就会使城市各个建筑区域色彩缺乏协调性,各个区域缺少可识别性,严重可造成城市色彩污染。因此,对城市建筑色彩的设计规划涉及各个方面:一方面要加深对城市自身特有的气候、地形、植被、历史、文化的研究,提高对城市的人文自然特色的了解,而不是简单地对城市内部建筑物进行颜色涂色;另一方面也要加强对城市整体建筑的掌握,不仅仅是考虑到城市景观,还要综合文化建筑、商业建筑等其他建筑。 著名建筑师沙里宁有一句名言:"让我看看你的城市面孔,我就能说出这个城市在追求什么文化"。每一个城市都以它不同的色调、形体与特色带给人们不同的感受,同时色彩也是人们从心理、心理特点及需要出发,赋予城市建筑的一种抽象意义。总体上,我国城市色彩规划滞后于城市建设。由于没有统一的建设色彩规范和监督管理,建设领域的色彩应用比较混乱,造成我国不少建筑存在视觉污染问题,给城市形象的塑造造成了负面影响。因此,探讨城市色彩建筑设计规划新战略,更好地促进我国城市建设的健康稳定发展迫在眉睫。 2.2 城市色彩的影响因素 2.2.1 自然因素 城市色彩,是指城市公共空间中所有裸露物体外部被感知的色彩总和,其涵盖内容除了实际生活中的人工色之外,也包括土地、植被等自然环境色彩,因此,在进行城市色彩建设时不能忽视了对自然因素的探索和结合。由于我国地域辽阔,气候复杂、地形多样,自然因素对建筑色彩的影响来自多个方面。首先,在进行建筑色彩设计之前,技术人员要深入了解该建筑所处地理环境和所具备的自然条件,充分的利用美学中的理论,将实际与其完美结合。如青岛老城的红瓦、朱墙、碧海、蓝天,充分显示出这座美丽滨海城市的风采。在雾霾程度较高及湿度较大的地区,时常选用色彩鲜艳的深色调以对抗恶劣条件下建筑物可辨识度不高的问题。在风沙扬尘较为集中的地区,以土黄为代表的暖色调则是最常用的色彩选择,既避免了色彩的污染,又保证了建筑物自身寿命的延长。其次,也要重视人们身处自然环境中产生的心理效应,多雨阴冷的地区多采用暖色调增加城市的活力,炎热干燥的地区则应更多的选择白色等淡色为城市增添一分沉静。 2.2.2 人文因素 人文因素主要包括文化、历史、宗教、习俗、时代等因素,在多样的人文历史环境下采用的各个色彩都有着属于建筑物所特有的含义和象征。我国魏晋朝时期,在佛教建筑上金色是必要的色彩,人们通过色彩表现着他们对神明的尊重和坚定的宗教信仰。随着阶级的产生,环境色彩也成为阶级、等级的表征,不断制度化。如西周奴隶主用色来“明贵贱,辨等级”,规定“正色”为青、赤、黄、白、黑五色,“非正色”有淡赤、紫、绿、绀、硫黄等,并明确规定其等级低于正色。自唐朝开始,黄色成为皇室特用的色彩,皇宫寺院用黄、红色调,绿、青、蓝等为王府官宦之色,民舍只能用黑、灰、白等色,利用色彩来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 2.2.3 功能因素 城市功能规划不同直接导致区域内建筑颜色应当具备协调性和一致性。在进行城市建筑色彩规划时,一方面要深入了解建筑物的各类功能,研究其建筑特征;另一方面要从实际出发,根据生活中人们对其使用和需求选用适合的色彩。例如在进行办公室建筑物的色彩设计规划时,应充分考虑到办公室办公职能,选择以暗色调为主要基调打造放松舒适的工作环境,必要时采用部分鲜艳色彩进行装饰点缀,会使处于工作中的人们心情保持更大程度的愉悦。在居住建筑中则更多的选用较为稳重、宽松的色彩,以提高人们在家居生活中的舒适度和自由度,放松身心更好的迎接生活。 3 城市建筑色彩规划设计的科学办法 任何建筑色彩的设计都不开所处的自然人文环境,城市色彩是城市印象的名片,设计者在进行城市色彩建设前,必须充分了解有关城市的历史、文化风俗、气候、植被、辐射区域、和政策规划。只有保证了建筑与地域的结合才能使色彩独居特色和具备极强的生命力。色彩具有一定的物理性能,不同的色彩对太阳辐射的吸收是不同的,热吸收系数也就不同,因此在不同的环境中一样的色彩会产生不同的物理效能。在颜色的夏天,人们总爱穿浅淡色的服装,感觉凉爽些;而在寒冷的冬季,则偏爱穿红色、橙色等暖色调的衣服。同样对于建筑色彩的设计而言,要积极地运用美学和创意让色彩与不断变化着的环境相协调。 3.1 建筑色彩设计方法与环节 城市的现状离不开历史的积淀,通过对建筑色彩的实地调研,可以进一步加深对该城市的了解,同时也能对该城市建筑有一个更为清晰准确的定位。面对采集的数据标本要及时的进行研究,对已经得到的数据也要采取科学有效的方法积极的进行分析和整理。在整理数据方面:要根据测定对象的色彩散布状况做好区域内的色彩区别和确定,标识基调色和点缀色,另一方面要采取措施,适当的听取市民对色彩规划的意见建议,将数据与实际相结合,这对城市建筑色彩的设计规划有着积极的影响。在功能分区方面,建筑色彩的运用要时刻与该区域内建筑的功能相结合,这样既能充分的表现色彩的协调性和统一性,又能最大化的体现区域建筑的功能性,提高各功能建筑的辨识性,促使城市建筑色彩不断发展,最终提升城市建筑色彩发展水平。

城市空间结构的集中与分散实例--银川

城市空间的集中与分散实例分析----银川 摘要:城市是有一定人口规模,并以非农业人口为主的居民集居地,是聚落的一种特殊形态。每个城市都具有一定的空间结构,集中与分散则是研究城市空间结构演化的一个基本视角。本文从集中与分散的角度分析城市空间的演化过程,选取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城市银川市作为实例进行分析。银川市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经历了不同的城市空间结构,建国以来,由民国初期的“哑铃状”发展到“带状组团式”,改革开放后进行了一次大的规划,最终形成银川市“三中心并联式”的格局。在这一系列的变革中,城市空间经历了集中---分散---再集中—再分散的过程。 关键词:城市空间结构集中分散银川市规划 一.城市空间结构的集中与分散 城市空间结构指的是城市物质要求在特定社会生产和生活水平以及自然环境资源多种背景下所形成的城市功能组织方式以及背后社会政治、经济、生态、文化等内在机制相互作用所决定的空间布局特征。集中与分散是城市空间演化中的基本表现,它们贯穿于城市发展运动的全过程,并体现于不同尺度的城市空间结构形态的组织上。因此,集中与分散是研究城市空间结构演化的一个基本视角。 集中是城市空间的基本特征,它是城市空间演化过程中集聚与扩散等作用引力聚焦的过 程。集中的相对性决定了集中的复杂性。集中主义的代表是勒柯布西埃,他提出用城市的 三维结构来解决大城市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著名的“平行城市”方案。 分散是城市空间的一种异化现象,是对城市空间过度集中的—种反动,也是城市空间结构演化过程中的必然行为。分散的相对性只有与集中空间联系起来考察后才有真实的意义。分散的城市形态所反映的正是空间内人类活动分散化了的表征,同时也是受制于各种自然条件与环境的结果。分散主义的代表是霍华德,为了解决城市中存在的问题,他提出了田园城市理论。 集中与分散作为城市空间结构的一种状态,所反映的是空间结构内在的相互关系。集中与分散的空间运动总是在一定的人类行为动力的驱使下以或聚或散的空间表现而呈现两相依依的社会与空间关系。 在城市化的过程中,城市空间的演化遵循从集中—分散—再集中—再分散的轨迹,其中每一个阶段都有完全不同的意义,每后一个阶段也不单单是前一个阶段的简单重复。 二.城市空间结构的集中与分散实例分析----银川 本文选取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城市银川作为实例进行城市空间结构的集中与分散的探讨、分析。选取该城市的原因有以下几点:1、以银川为中心半径500公里范围内,包括内蒙古西部的阿拉善盟、巴彦淖尔盟、乌海市,陕西北部的榆林市、延安市及甘肃的庆阳地区,它们的经济、文化、商业触角均远离其本省区的核心辐射,而在这10万多平方公里、1000万人口的区域范围内,只有银川是省会城市,同时又是城市人口超70万的大城市。因此有理由认为,银川的强盛会带动在包头、太原、西安、兰州一带形成新经济三角带,在中国西部城市规划编制史上具有积极意义,同时也具有可操作性。2、作者本人来自宁夏,对银川的城市发展有一定的了解,银川作为我的故乡,借这次机会可以更好的了解银川的历史发展及规划现状。 1.银川城市空间的历史演化。 1)银川古代城市空间形态为横向发展、均衡对称的矩形城廓。银川自公元前119年始建,

【城市规划】黄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3.1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的建筑容量(含建筑容积率和建筑密度,下同)应按照本章有关规定执行。 3.2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的建筑容量不得超过附表2的规定。 3.3建筑基地面积不大于2公顷的成片开发区,应先确定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在不超过建筑容量控制的前提下,区内各地块的建筑容量可参照本规定附表2的规定调整。 3.4建筑基地面积小于或等于2公顷的用地,其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在经批准的有关规划设计中已确定的,应按已批准的规划执行(规划包括控规、详规、城市设计及总平面设计等)。尚无经批准的有关规划设计的,其建筑容量控制安附表2执行。 3.5附表2规定的指标中容积率、建筑密度为上限,适用于单一类型的建筑基地,对混合类型的建筑基地,其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应将建筑基地按使用性质分类的划分后,按不同类型分别执行;对难以分类执行的建筑基地和综合楼基地,应按不同性质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和不同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换算建筑容量综合控制指标。 3.6对未列入附表2的科研机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体育场馆以及医疗卫生、文化艺术、幼托等设施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应按有关专业规定执行,但不应超过表2中相应居住建筑的控制指标。3.7原有建筑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已超出规定值的,不得在原有的建筑基地范围内进行扩建、加层。

4.1建筑间距除必须符合消防、防震、卫生、环保、工程管线和建筑保护等方面的要求外,应同时符合本章的规定。 4.2根据日照、通风的要求和本市建筑用地的实际情况,多层及低层条式居住建筑(长度)24米)的间距符合下列规定: 一、多层及低层居住建筑平行布置(两建筑物之间的夹角<30度)时的间距:其间距在旧区不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0.9倍,新区不小于1.15倍。 不平行的建筑以最窄处为准(下同)。 二、多层及低层居住建筑垂直布置时(60度<两建筑物夹角<90度)的间距:不小于东南侧建筑高度的0.4---0.5倍,且最小值为9米。 多层居住建筑的山墙宽度必须小于等于15米,山墙宽度大于15米的其间距按平行布置的居住建筑控制。 三、多层及低层居住建筑非平行也非垂直(指30度<两建筑夹角<60度)时,其最窄处间距不小于南侧(或较高)建筑高度:旧区0.7倍,最小值8米,新区0.8倍,最小值10米。 4.3多层或低层点式建筑(长度<24米)遮挡居住建筑时,其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当长高比小于等于1的其间距不小于0.9H。 二、当长高比在1.0---2.0之间的其间距不小于1.0H。 三、当长高比大于2.0的按条式建筑间距规定执行。 4.4多层及低层居住建筑的山墙间距应不小于较高建筑高度的0.4倍,

城市色彩规划设计_secret

城市色彩规划设计 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中国城市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快速发展。由于缺乏城市规划控制,过去我们所熟悉的城市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既陌生又难以令人喜欢的新城市。由于普遍缺少审美文化修养和对城市色彩的重视,城市建设的投机、浮躁和短期行为,在大中城市蔓延起来。无论你到哪座城市,城市的差异越来越少,面貌越来越雷同,而杂乱无章的色彩让生活在其中的人们失去了安全感和归属感。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城市色彩问题开始受到大家的关注,既然重新建设是不现实的,那么怎样去改变目前的现状,给城市建设披上一件和谐的外衣,这就是要积极开展城市色彩设计。 一、城市色彩 城市色彩是指城市公共场所中所有裸露物体外部被感识的色彩总合。城市色彩有自然色和人工色(或称文化色)两部分构成。城市中裸露的土地、山石、草坪、树木、河流、海滨以及天空等等,所生成的都是自然色。城市中所有地上建筑、硬质广场地面、及交通工具、街头设施、行人服饰等等,凡是人工产物,所生成的都是人工色。在城市人工色构成中,还可再按物体的性质,分为固定色和流动色、永久色和临时色。城市各种永久性的公共与民用建筑、桥梁、街道广场、城市雕塑等,构成固定的永久性色彩;而城市中车辆等交通工具、行人服饰构成流动色;城市广告、招示牌、路牌、报亭、路灯、霓虹灯、及橱窗、窗台摆设等等则构成临时色。这仅是对城市色彩概念性的分析,真正的城市色彩是一个复杂的系统,与光的原理、材料的表现机理、环境色彩、建筑位置都有关系。完整的城市色彩规划设计,应对所有城市色彩构成因素统一进行分析规划,确定主色系统和辅色系统。然后确定各种建筑物和其他物体的基准色,以及城市广告和各种公共车辆等流动色,包括街道点缀物及窗台摆设物等等的临时色。依据我国城市规划的现状,笔者主要从城市建筑物的固定色彩,以及固定色和自然色的协调方面进行探讨。 二、城市色彩规划设计的原则 城市色彩是一个城市总体的建筑颜色,城市色彩规划设计不仅仅是对一个城市的色彩确定一个色调,重要的是突出城市的自然美和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在一定程度上能反映城市的历史文脉,并且通过色彩去识别城市和城市区域功能。 (一)自然美的原则。人类的色彩美感来自其“自然向人生成”的历史进程中,来自大自然对人的陶冶。对人类来说,自然的原生色是易于接受的,甚至是最美的。因此,城市的色彩永远不能与大自然争美,而要尽量保护,突出自然色,特别是树木、草地、河流、大海、甚至岩石的自然色。桂林城市建设中,是以桂林山水为主体,作为大背景色,建筑采用徽派建筑风格和色彩,既体现了对自然山水的尊重,又使其融入山水之中。 (二)与自然环境和谐原则。和谐是色彩运用的核心原则,也是城市色彩的核心原则。和谐是要求城市色彩在变化中、差异中的统一或协调。城市色彩的协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人工色与自然色或与城市自然环境色彩的协调;二是指人工色与自然色或与城市建筑环境色的协调。城市色彩首先要与自然环境色彩相协调。比如,四川九寨沟和福建武夷山,作为旅游城市,其色彩鲜亮,给游客留下鲜活印象,起到“万绿丛中一点红”的良好效果。或是冬天白雪皑皑的哈尔滨,城市暗红色调,亦比较容易找到平衡。或是青岛、威海等海滨城市,“红瓦绿树碧海蓝天”,红色是人工色,鲜亮对远航轮船能起航行标志作用,其余全是自然色,将自然色巧妙的借用,实现人工色与自然色的和谐统一。

长沙市色彩规划

长沙市建筑色彩控制技术导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塑造统一和谐、丰富有序的城市建筑色彩景观,根据《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年至2020年)》、《长沙市城市色彩规划》及《长沙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长沙市城市色彩规划总体目标 1.贯彻本市构筑城市山、水、洲、城空间格局的规划指向,创建和谐、统一、 有序的城市视觉形象景观。 2.深入专业挖掘本市历史文化色脉,并加以创新运用与推广,进一步弘扬城市 历史文化特色。 3.优化城市视觉形象景深层次,形成“文明城市”良好形象。 4.创建长沙市城市建筑色彩规划科学管控工具,确保城市建筑色彩景观的合理 建设与持续发展。 5.形成城市魅力色彩景观,创建“城市个性名片”,提升城市品牌战略地位。第三条长沙市建筑色彩规划定位、主题词与主色调 1.本市建筑色彩规划定位为通过合理运用与科学管控“长沙市基本色调”,形成 切合长沙市“山、水、洲、城”的城市空间景观特征,顺应城市创意之都、宜居城市的全新发展定位的长沙市建筑色彩新景观。 2.本市色彩规划形象主题词确立为“碧水红城,魅力长沙”。“碧水”是指湘 江、岳麓山等城市代表性自然景观。“城”指长沙城,同时“城”字也谐音“橙”。“红城”二字谐音“红橙”,也喻指长沙市建筑色彩的主色调—“红橙”色调。 此外,“红”字还喻指长沙是红色革命经典的开创地和孕育中心,同时也切合湖湘文化中博采众长、优化思维、积极进取、锐意革新的精神内核。 以主题词为引导,规划分别对构成中心城区的以下三大区域确立了色彩主导风格:

①长沙市中心城区中位于二桥(银盆岭大桥)以南、二环线以内的河东区 域色彩主导风格定位为“古韵今晖、幸福长沙”。即要充分诠释和展示 该区域历史景观与现代景观相交织融合的风貌特色,深刻反映长沙市人 民引以为幸福的城市魅力印象。 ②长沙市中心城区中位于二桥以南、二环线以内的河西区域色彩主导风格 定位为“玉带青罗、红典长沙”。即要充分尊重与依托该区域以湘江和 岳麓山为代表的,若玉带青罗般葱翠滋荣的自然景观,营造与自然景致 和谐共融,并具备统一印象与良好品质感的区域景观。“红典”二字意 指该区域的建筑色彩将以红砖的红色调为主,营造出古典、典雅、温馨 的特色景观印象。 ③“长沙市中心城区中位于二桥以北、二环线以内的河东与河西先导区色 彩主导风格定位为“璀璨星城、浪漫长沙”。即围绕该区域内的新河三 角洲和滨江新城等新兴开发区块与项目,打造极富时代气息与新生活力 的国际性都市景观,充分体现长沙市新生代建设的繁荣与富贵。 3.本市城市建筑色彩规划确立的城市主色调为暖色系的“红橙色调”。导则要 求在色彩规划控制色谱与推荐色谱的指导下,通过合理科学地运用“红橙色调”,形成既能充分体现长沙市现代景观魅力与活力,又能营造出温馨、浪漫与欢快氛围的城市综合景观。此外还要求在历史文化保护类建筑上通过良好运用该色调,营造出与城市丰厚的历史景观相契合的品质高雅的景观印象。第四条长沙市建筑色彩规划适用范围包括中心城区(即天心区、芙蓉区、雨花区、岳麓区和开福区五大行政区)与城市外围区(包括浏阳市、长沙县、望城县和宁乡县及城市周边村镇等)。按照建筑功能分类包括:居住类、历史文化保护类、行政办公类、商业金融类、教育文化类、工业科技类、运动设施类、生态保护类(含风景旅游区)、交通枢纽类等九类。另外,湘江两岸滨江风光带和岳麓山周边区域属规划重点控制区域。市委市政府行政中心区、橘子洲区域、湘江二桥北段区域属规划特殊控制区域。

黄石市城市色彩规划控制导则

黄石市城市色彩规划控制技术导则黄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016 06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导则制定背景及依据 第二条导则生效日期、执行主体与解释权 第三条黄石市色彩规划总体目标 第四条黄石市建筑色彩规划适用范围 第二章名词解释 第五条色彩三属性与色调 第六条建筑物外立面色彩类型与比例划分 第七条建筑色彩调和法则 第八条黄石市建筑色彩规划十大方针 第九条黄石市城市标识色 第十条城市色彩主旋律 第十一条黄石市建筑色彩规划管控区域划分 第十二条黄石市建筑色彩规划八大控制体系 第十三条黄石市建筑外立面色彩分部控制与分段控制 第三章黄石市建筑色彩规划管控系统的具体应用 第十四条黄石市建筑色彩规划管控系统的控制层次与实施步骤 第十五条黄石市建筑色彩规划实施建议 第十六条各色谱色彩与实际建筑涂料、建材色彩间对应统一标准与实操方法第四章相关色彩规划控制与引导 第十七条黄石市道路两厢建筑底部色彩控制

第十八条黄石市道路两厢建筑外立面色彩连续性控制 第十九条建筑外立面色彩分部与分段控制及引导 第二十条建筑外墙装饰材料管控 第二十一条建筑外立面玻璃与金属色彩控制 第二十二条沿街建筑与街区内部建筑色彩控制 第二十三条构筑物色彩控制 第二十四条街具小品色彩控制 第二十五条地面铺装色彩控制 第二十六条新兴建筑材料的色彩控制 附图一黄石市总体规划图 附图二城市色彩总谱 附图三黄石市建筑外立面色彩比例与配色调和法则 附图四黄石市城市色彩八大分区图 附图五色彩控制体系——清、厚、史、新 附图六城市色彩分区色谱选取范围——清、厚 附图七城市色彩分区色谱选取范围——史、新 附图八色彩控制体系——雅、产、港、田 附图九城市色彩分区色谱选取范围——雅、产 附图十城市色彩分区色谱选取范围——港、田 附图十一街具小品色彩规划示意图 黄石市城市色彩控制技术导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塑造统一有序、特色鲜明、山水交融、新兴时尚,兼具城市历史文化特色印象的黄石,

城市色彩景观的规划与设计

背景与概念 国际学术界对于将“城市”作为色彩载体问题的关注基本上始于1970年代,当时主要以旧城的保护和复原为出发点,而之前相关领域的色彩研究则多集中在建筑设计和室内设计上。随着工业革命以来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人类文明在取得长足进步的同时也品尝到了技术万能的观念带来的恶果:诸如空气污染、资源减少、土地荒漠化等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以及在当今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趋势下地区文化、传统文化等人文环境的消解。如何在保护环境的前提下寻求社会发展的新途径,成为20世纪后期人类逐渐关注并日益重视的重大课题。1977年马丘比丘宪章开始明确指出:“不仅要保护和维护好城市的历史遗迹和古迹,而且还要继承一般的文化传统。”城市,作为人类文明的载体,其面貌是一个地区的地方特征、民族特征和文化传统最直观的反映,而城市的色彩无疑是其中最为重要的信息之一。在针对城市问题的城市景观(townscape 或urbanscape )的研究概念提出之后,又有学者直接针对色彩的主题提出了色彩景观 (colorscape)[1] 的概念,即关注色彩作为城市景观中 的重要组成因素,如何使其所承载的重要历史、文化和美学信息在人文环境的保护和发展以及高品质人居环境建设中发挥作用。总之,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保护环境”的重大主题确立之下,城市色彩问题的研究与之相契合,开始在部分国家和地区蓬勃地发展起来了。 从研究对象的角度讲,所谓“城市色彩景观”的概念,即:城市实体环境中通过人的视觉所反映出来的所有色彩要素所共同形成的相对综合、群体的面貌。虽然从广义上讲,城市的色彩内涵十分广泛,包括了城市的气候、植被、建筑、物产、民俗等等,但城市色彩景观的概念则是将研究界定在以“色彩”为特定的景观类型、城市实体的可视因素范围之内。从研究的角度讲,城市色彩景观规划与设计不同于微观的、单体的建筑设计中色彩语言运用的研究,而是从宏观的、城市的角度进行的系统的、控制性或指导性的研究,其研究层面不是微观的而是相对宏观的,其研究对象不是某一个体而是人们生活于其中的城市环境。从研究的目的来讲,城市色彩景观规划设计的课题,就是要研究如何从城市这一相对宏观的角度,对城市环境中的色彩因子进行规划和设计,以期从视觉美学和地域文化两个层面展现出适宜地表达地方传统文化的、具有地域性的、良好宜人的城市景观。 国外城市色彩景观设计的研究和实践 对城市色彩景观规划设计的研究在我国尚属一个新的领域,之前并没有相对系统的研究论述。 而国外一些 城市色彩景观的规划与设计 PLANNING AND DESIGN OF THE CITY’S COLORSCAPE 摘要:本文提出“城市色彩景观规划设计”的概念,阐述了其产生的背景,国际上相关领域的研究和实践,以及在中国进行城市色彩景观规划设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文章还提出城市色彩景观规划设计的方法论,包括总体策略的制定、控制模式以及实际操作方法等。 Abstract: This paper proposes the concept of“planning and design of the city’s colorscape”.describes the background and some relatedinternational research and projects, and discusses theimportance and urgency of planning and design of thecity’s colorscape in China. The methodology is alsodiscussed in the paper, including the general police,control types, specific methods,etc.关键词:城市色彩景观,规划,设计 Key words: The city’’s colorscape, Planning, Design 尹思谨/YIN Sijin 作者单位:清华大学建筑学院 收稿日期: 2003-07-15

城市色彩的规划与设计

城市色彩的规划与设计 摘要:在经济飞速发展的背景下,随着物质财富的增加,人们也越来越重视精 神财富,尤其在城市的规划设计中色彩因素的使用,越来越体现出人们对精神文 明的需求。同时,也正是因为城市化建设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色彩因素被应 用到规划设计中,它的使用也更加展现出这个城市的形象特征。 关键词:城市色彩,规划设计,策略 前言 所谓城市色彩,就是指城市公共空间中所有裸露物体外部被感知色彩的总和。城市色彩设计以城市整体环境为对象,以色彩为切入点,从宏观角度对城市及其 设计进行研究。其目标不仅要通过色彩营造和谐优美的城市环境,同时也要通过 色彩反映城市地方的和传承传统的文化特质。通过对城市色彩进行收集、整理、 分析,寻找各部分视觉色块之间的色彩规律,为城市色彩规划提供可用的色谱范围,以便弥补过去城市规划工作的失误,提高城市形象水平。 1 古代城市的色彩规划与设计 19世纪末20世纪初,考古研究的诸多证据表明,欧美古典建筑的表面应该 是五彩缤纷的。1828年,德国建筑师菲尔普斯(Hermann Phleps)发现罗马人将 红砖运用在建筑上以强调建筑的色彩。1835年,德国建筑理论家森佩尔(Gottfried Semper)指出,古希腊人将多色涂料使用在庙宇墙壁的表面。希腊人 采用的颜料掺杂着有机物,这些有机物在岁月的冲刷中已经荡然无存,但当时人 工合成的最珍贵的色料应该是埃及蓝:外形看上去像玻璃,但质地却不相同;制 作方法是将石英砂和氧化铜倒入950度高温的溶解材料中,并使之沉淀,再根据 沉淀的程度,能分别制作出从闪光的深蓝到灰色等深浅不一的涂料。这也就是2006年瑞典建筑学家安塔(Karin Fridell Anter)指出位于意大利西南沿海坎帕尼 亚地区(Campania)的庞贝古城曾经是绚丽多彩的重要依据之一。学者和建筑师 们对色彩不断进行的考古研究为城市色彩的规划与设计找到了历史的根据,从而 为城市色彩的规划与设计奠定了厚实的基础。 2 近现代城市色彩规划与设计的不断实践 构成是建筑师的一项基本功,在建筑构成中色彩的运用是非常重要的,由于 许多建筑师成功地将色彩运用在建筑之中,因此就出现了一批善于用光用色的建 筑色彩师或色彩建筑师,如勒?柯布西埃、路易斯康、安藤、路易斯?巴拉甘等。 现今,由于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各种新材料的不断涌现,大大丰富了建筑色彩 的表现力,尤其是轻金属材料、有色玻璃、透明及闪光塑料的人工着色的运用, 更加推进了建筑色彩向着多元化的方向快速发展。莱戈雷塔(https://www.sodocs.net/doc/3213053792.html,gorreta)独树 一帜的将本土文化运用到建筑设计之中,其作品根植于墨西哥,却获得了国际性 的赞誉。墨西哥城外的雷夫梅广场经莱戈雷塔的精心设计后别具一格,其用色华 丽浓艳,多元的艺术处理手段将色彩与造型有机结合,仔细推敲细部就可以理解 设计者的匠心,手法细腻,干净利落,给人以脱俗的印象(见图1)。 图1 雷夫梅广场(R .Lagorreta) 3城市色彩规划设计的原则 3.1 自然美的原则 人类的色彩美感来自其“自然向人生成”的历史进程中,来自大自然对人的陶冶。自然的原生色是最易于接受的,甚至是最美的。因此,城市的色彩永远不能 与大自然争美,而要尽量保护,突出自然色,特别是树木、草地、河流、大海、

黄石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黄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试行本) 报审稿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城市规划编制 第三章城市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第四章建筑容量 第五章建筑间距与退让 第六章公共设施 第七章城市绿地、景观和文化保护规划 第八章道路交通工程 第九章市政工程 第十章综合防灾规划 第十一章管线综合工程 第十二章附则、其它 附录 A建筑间距的计算 B建筑高度的计算 C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定 D沿路一般建筑高度控制 E居住建筑间距图示 F干道交叉口建筑红线退让范围(示意) G名称解释 H本标准用词说明

黄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试行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提高规划管理水平,使城市规划管理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以下简称为《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规划区、开发区、城市托管区、城市共建区、工业园区各项建设工程。大冶市、阳新县城市规划区可以参照执行。其他区域参照国家、省市相应的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第三条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和建设,应当按照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详细规划未作出规定或者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应当按照上层次城乡规划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规定执行。本规定中有关具体技术经济指标的内容指导详细规划的编制。 城市规划的编制和管理除执行本标准与准则外,还应符合国家、省市现行有关法律法规。 第四条规划编制管理中使用的勘察测量资料必须采用国家统一高程系统和黄石统一座标系统。 第二章城市规划编制 第五条本市城市规划的编制城市规划编制体系包括法定规划和非法定规划两个系列。法定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含近期建设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非法定规划包括概念规划、基础研究等。 城市设计的编制应贯穿于法定规划的各个层次,法定规划应体现城市设计的原则与思想。 第六条编制城市规划应当体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总体要求,统筹安排各类城市建设项目和建设用地,完善城市功能布局,节约集约利用土地,鼓励城市地下空间的综合开发利用,保护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改善人居环境。 编制城市规划应当彰显黄石滨江环湖依山特点和历史文化城市风貌,体现地域文化特色,创造显山露水、疏密有致、高低错落、特色鲜明的城市整体空间形态。 编制城市规划必须明确规划强制性内容。 编制城乡规划应当具备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现状、生态环境现状、城乡规划工程地质勘察和城乡规划测量等必要的基础资料。城乡规划勘察和测量应当满足城乡规划编制和实施规划管理的需要。 第七条城市总体规划批准后,应编制近期建设规划、各项专业规划(包括综合交通、历史文化保护、绿地、供水、雨水、污水、电力、电信、供热、燃气、邮政、抗震、防灾、环卫、教育、公交、物流及社会公共设施等等)、建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各层次各项专业规划之间应相互衔接,避免互相矛盾。 重要规划项目编制前,编制管理部门应下达规划编制任务书。编制过程中应分别进行社会公示、专家评审、部门审核等程序,最后完成审批和备案。 各级风景区规划应与城乡总体规划相协调并依据国家规范单独组织编制。 第八条各层次城市规划的编制深度,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省市相关技术规定。 专业规划应由规划主管部门会同专业主管部门联合编制并依法审批。 第九条城市规划编制成果应包括数据文件和纸质文件各项内容(规划文本、图件、说明书和附件),成果中对社会公示、专家评审、部门审核相关意见的采纳与否应予以说明解释。 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应定期由规划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评估,确定下一轮修改和完善意见。 第十条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应按照《黄石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修建性详细规划可以由各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或开发建设单位组织编制,编制成果按照《黄石市城市修建性详细规划技术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交通和市政工程规划应当综合协同,合理布局,保证功能,适度超前,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发挥基础和保障作用。为减少对城市交通的影响,执行《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CJJ/T141 -2010)编制交通影响评价报告。 1 住宅(T01)、商业(T02)、服务(T03)、办公(T04)类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启动阈值的取值范围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住宅、商业、服务、办公类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启动阈值取值范围表 城市和镇人口规模(万人)项目位置建设项目新增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住宅类项目商业、服务、办公类项目 100~200 城市中心区2~5 1~2 其他地区3~8 2~5 <100 - 2~8 1~5 注: 1人口规模是指正在执行的城市和镇总体规划所确定的规划期末城镇人口规模; 2 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有建筑设计方案时按总建筑面积计算,无建筑设计方案时按容积率建筑面积计算;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