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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的定额工期

工程的定额工期
工程的定额工期

工程的定额工期

2010-08-30 22:03:41| 分类:工程管理| 标签:|字号大中小订阅

计算依据:建设部2000年2月16日颁布施行的《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

一、本工程工期计算及依据

根据第一章单项工程说明条款,总工期为±0.000以下工期与±0.000以上之和,再根据有关条款另行增加附加工期。

1、±0.000以上工期

定额第一章单项工程说明第八条的第7条中规定:“单项工程±0.000以上层数不同,有变形缝时,先按不同层数各自的面积查出相应工期,再以其中一个最大工期为基数,另加其他部分工期的25%计算。”

本工程±0.000以上按变形缝共分为A、B、C、D四个区。

A区连裙房共29层,40389m2,先套用综合楼工程的现浇框架结构编号1-771,24层以下,35000 m2以外,Ⅰ类地区,工期为840天。

根据定额总说明第十条的第3条规定:“单项(位)工程层数超出本定额时,工期可按定额中最高相邻层数的工期差值增加。”A区为29层,比24层高出5层。定额综合楼工程的现浇框架结构,编号1-766,22层以下,30000 m2以外的Ⅰ类地区的工期为760天。编号1-761,20层以下,30000 m2以外的Ⅰ类地区的工期为720天。22层与20层建筑面积相同,相差2层,工期天数相差40天,则主体高出5层的工期天数为:40/2×5=100天,故A区工期应为840+100=940天。

B区连裙房共29层,37864m2,工期同A区,亦为940天。

C区连裙房共5层,7000m2,套用定额综合楼工程的现浇框架结构,编号1-725,6层以下,7000m2以内的Ⅰ类地区的工期为275天。

D区连裙房共25层,39745m2,先套用综合楼工程的现浇框架结构编号1-771,24层以下,35000m2以外,Ⅰ类地区,工期为840天。定额综合楼工程的现浇框架结构,编号1-766,22层以下,30000m2以外的Ⅰ类地区的工期为760天。编号1-761,20层以下,30000m2以外的Ⅰ类地区的工期为720天。22层与20层建筑面积相同,相差2层,工期天数相差40天,则主体高出1层的工期天数为:40/2=20天,故D区工期应为840+20=860天。

±0.000以上总工期应为940+(940+275+860)×25%=1459天。

2、±0.000以下工期

地下室共2层,建筑面积30000m2。

查定额地下室工程,编号1-16,2层,建筑面积为3000 m2以外的Ⅱ类土的工期为190天。

3、围护桩工期

本工程围护桩共517根,工程量约为6700m3。

围护桩不属于±0.000以下基础工程,而且是先施工围护桩才能开挖土方、压工程桩,与基础工程不能同时平行施工,应另行增加工期。

查定额人工挖孔桩,编号6-527,桩深20 m以内,工程量为1000 m3以外,Ⅱ类土,工期为125天。

4、预应力静压管桩工期

根据定额总说明第十条的第5条规定:“坑底打基础桩,另增加工期。”

查定额的机械打桩工程的预制砼管桩,编号6-271,桩深12m以内,500根以内,Ⅱ类土,工期为36天。

5、室外管线和道路停车场工期

根据定额总说明第十条的第8条规定:“单项工程的室外管线(不包括直埋管道)累计长度在100m以上,增加工期10天;道路及停车场的面积在500m2以上,在1000m2以下者增加工期10天;在5000m2以内者增加工期20天;围墙工程不另增加工期。”

本工程的室外管线(不包括直埋管道)累计长度应在100m以上,故应增加工期10天。±0.000以上收进较多,空出部分应为道路及停车场,面积应超出1000m2,故应增加工期20天。累计应增加工期30天。

6、总工期

以上工期相加得总工期:1459+190+125+36+30=1840天。

二、相关说明

1、本工程预应力静压管桩远超过500根,超出部分如何计算定额没有规定。

2、预应力静压管桩工期按定额第六章机械施工工程说明规定:“打桩的开工日期以打第一根桩开始计算,不包括试桩时间。”因此本工程前期为确定桩型、桩长等进行的试桩不应算入工期内。静载试验、动载试验的时间也不应算入工期内。

关于转发《关于贯彻执行〈全国统一

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建委、建工局、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建设厅苏建定(2000)283号“关于贯彻执行《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00年9月1日起执行。凡2000年9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的工程均按本通知执行。2000年9月前招投标或签订合同的工程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附:省建设厅苏建定(2000)283号“关于贯彻《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的通知”

二OOO年八月十一日

关于贯彻执行《全国统一

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的通知

各市建委,省有关委、厅、局:

建设部以建标(2000)38号文发布了《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为了在我省范围内及时贯彻好该定额,根据2000年《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经测算,对定额工期作以下调整,请遵照执行。

一、民用建筑工程中单项工程:

±0.00以下工程按2000年国家定额工期调减5%。

±0.00以上工程中,住宅、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医疗、门诊楼、图书馆工程均按2000年国家工期定额执行,不作调整,宾馆、饭店、影剧院、体育馆按定额工期调减15%。

二、民用建筑工程中单位工程:±0.00以上结构工程,按定额工期调减5%;±0.00以上结构工程,宾馆、饭店及其他建筑的装修工程均按定额工期调减10%。

三、工业建筑工程:单层厂房、多层厂房、降压站、冷冻机房、冷库、冷藏间、空压机房、变电室、开闭所、锅炉房工程均按定额工期调减10%。

四、其他建筑工程:地下汽车库、汽车库、仓库、独立地下工程、服务用房、停车场、园林庭院、构筑物工均按定额工期调减5%。

五、专业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中电梯安装工程的工期不变;其余均调减5%。机械施工工程中构件吊装、网架吊装、机械土方、机械打桩、钻孔灌柱桩、人工挖孔桩工程按定额执行不调。

六、调整后的工期作为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确定建筑安装工程工期的依据。是签定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确定合理工期及施工索赔的基础,也是施工企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投标工期、安排施工进度的参考。如建设单位要求的工期小于按上述规定调整后的工期,则应增加工程施工成本按1997年《江苏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的有关规定计算赶工措施费等,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七、执行时间:二OOO年九月一日。二OOO年九月一日以后签订合同的工程一律执行新的工期定额。

执行本通知后,原1985年国家《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和我省相应的调整文件苏建定(1997)458号通知同时停止执行。

二OOO年八月二日

抄报:建设部、省人民政府

抄送:各建设、施工、设计、咨询单位

《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

一、《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1985年制定的《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基础上,依据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有关规定,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劳动组织,以施工企业技术装备和管理的平均水平为基础,结合各地区工期定额执行情况,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修编而成。

二、本定额是编制招标文件的依据,是签定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确定合理工期及施工索赔的基础,也是施工企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投标工期、安排施工进度的参考。

三、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气候条件差别较大,故将全国划分为Ⅰ、Ⅱ、Ⅲ类地区,分别制定工期定额。

I类地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ill、贵州、云南、重庆、海南。

Ⅱ类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陕西、甘肃、宁夏。

Ⅲ类地区: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西藏、青海、新疆。

同一省、自治区内由于气候条件不同,也可按工期定额地区类别划分原则,由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区域内再划分类区,报建设部批准后执行。

设备安装和机械施工工程不分地区类别,执行统一的工期定额。

四、本定额是按各类地区情况综合考虑的,由于各地施工条件不同,允许各地有15%以内的定额水平调整幅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按上述规定,制定实施细则,报建设部备案。

五、单项工程工期是指单项工程从基础破土开工(或原桩位打基础桩)起至完成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全部内容,并达到国家验收标准之日止的全过程所需的日历天数。

六、本定额工期以日历天数为单位。对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工程停工,经承发包双方确认,可顺延工期。

七、因重大设计变更或发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经承发包双方确认后,可顺延工期。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停工,不得增加工期。

八、施工技术规范或设计要求冬季不能施工而造成工程主导工序连续停工,经承发包双方确认后,可顺延工期。

九、本定额项目包括民用建筑和一般通用工业建筑。凡定额中未包括的项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制定补充工期定额,并报建设部备案。

十、有关规定:

1.单项(位)工程中层高在2.2m以内的技术层不计算建筑面积,但计算层数。

2.出屋面的楼(电)梯间、水箱间不计算层数。

3.单项(位)工程层数超出本定额时,工期可按定额中最高相邻层数的工期差值增加。

4一个承包方同时承包2个以上(含2个)单项(位)工程时,工期的计算:以一个单项(位)工程的最大工期为基数,另加其他单项(位)工程工期总和乘相应系数计算:加一个乘0.35系数;加2个乘0.2系数;加3个乘015系数;4个以上的单项(位)工程不另增加工期。

5坑底打基础桩,另增加工期。

6.开挖一层立方后,再打护坡桩的工程,护坡桩施工的工期承发包双方可按施工方案确定增加无数,但最多不超过50天。

7基础施工遇到障碍物或古墓、文物、流砂、溶洞、暗滨、淤泥、石方、地下水等需要进行基础处理时,由承发包双方确定增加工期。

8.单项工程的室外管线(不包括直埋管道)累计长度在100 m以上,增加工期10天;道路及停车场的面积在500 m2以上,在1000 m2以下者增加工期ID天;在5 000 m2以内者增加工期20天;围墙工程不另增加工期。

十一、本定额凡注明“XXX以内(下)”者,均包括“XXX”本身,注明“XXX以外(上)”者,则不包括“XXX”本身。

二、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内设有部分楼层者,首层建筑面积已包括在单层建筑物内,首层以上应计算建筑面积。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需分别计算建筑面积时,应以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

2.多层建筑物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其首层建筑面积按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首层以上按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3.同一建筑物如结构、层数不同时,应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4.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车站、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的出入口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5.建于坡地的建筑物利用吊脚空间设置架空层和深基础地下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时,其层高在2.2m以上时,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6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建筑面积计算。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按其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7.室内楼梯间、电梯井、提物并、垃圾道、管道并等均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8. 书库、立体仓库没有结构层的,按结构层计算建筑面积,没有结构层的,按承重书架层或2架层计算建筑面积。

9.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乘以层数计算建筑面积。

10.建筑物内设备管道层、贮藏室其层高在2.2 m以上时,应计算建筑面积。

11.有往的雨篷、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独立柱的雨篷、单排柱的车棚、货绷、站台等,按其顶盖水平极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2.屋面上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问、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3.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门斗、眺望间、观望电梯间、阳台、厨窗、挑廊、走廊等,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4建筑物外有技和顶盖走廊、檐廊,按往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有盖天柱的走廊、檐廊挑出墙外宽度在1.sin 以上时,按其顶盖投影面积~半计算建筑面积。无围护结构的凹阳台、挑阳台,按其水平面积~半计算建筑面积。建筑物间有顶盖的架空走廊,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5.室外楼梯,按自然层投影面积之和计算建筑面积。

16建筑物内变形缝、沉降缝等,凡缝宽在300 m。以内者,均依其缝宽按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并入建筑物建筑面积之内计算。

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突出外墙的构件、配件、附墙柱、垛、勒脚、台阶、是挑雨篷、墙面抹灰、镶贴块材、装饰面等。

2.用于检修、消防等室外爬梯。

3.层高2.2m以内设备管道层、贮藏室、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及吊脚架空层。

4建筑物内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或罐体平台;没有围护结构的屋顶水箱、花架、凉棚等。

5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等构筑物。

6单层建筑物内分隔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的幕布、布景天桥、挑台。

7建筑物内宽度在300 mm以上的变形缝、沉降缝。

三、其他

1.建筑物与构筑物连成一体的,属建筑物部分按一、二条规定计算。

2.本规则适用于地上、地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计算,如遇有上述未尽事宜,可参照上述规则办理。

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

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 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的通知(1993年7月28日建城字第553号文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北京、上海、天津市市政工程局,各计划单列市建委:为便于执行已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现将《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 《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以下简称“工期定额”)第一本为市政工程,包括道路、桥梁、排水管道、泵站和驳岸五类工程;第二本为公用管道工程,包括给水、热力、燃气、电信和电力五类工程;第三本为市政公用厂、站工程,包括给水、污水、燃气和热力四类工程。这三本定额已先后于1989年4月1日、1991年5月1日和1993年6月1日发布试行。为了切实执行工期定额,特作如下规定: 一、总则 1.凡城市市政工程、公用管道工程、市政公用厂、站工程均应以工期定额为依据,确定施工工期。 2.工期定额是加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科学地制定工资和考核工期的依据。签订承发包合同时,应以工期定额的工期为基础确定合同工期,以保证甲乙双方的正当权益,在编审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和编制标书,也应以工期定额的工期为依据确定工程总工期。 二、管理 1.建设部负责全国工期定额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负责本地区工期定额管理工作。 2.各地建设主管部门所属定额站内应设专门机构具体负责工期定额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1)根据本地区、本部门情况,编制补充定额工期水平,制定工期定额管理细则,补充部分作出统一解释。

(2)要将工期定额及其编制说明等有关文件转发市政公用工程计划、设计、施工、监理、建设银行等单位,必要时可召开交底会或组织业务培训工作。 (3)监督、协调工期定额的实施。 三、实施 1.在某些市政公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合同工期需要变动时,施工企业要有正式报告,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调整总工期。如有争议,由主管部门裁定。 2.对于需要压缩工期的工程项目,必须严格审定,在确认有保证质量、安全施工和必要的工程措施费用后,方可签订合同工期,由于不适当地压缩工期,造成质量下降或出现质量与安全事故时,必须追究签约人的责任。 3.对于两项或两项以上市政公用工程同时交叉施工的工期应以定额为基础,编制综合项目、合理交叉施工进度计划或综合施工网络图,取关键线路工期或工期最长的单项工程工期乘以1.1~1.3的系数。 4.凡在承包工程施工合同中执行经过审定的工期者,可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实行工期奖惩办法,奖惩标准以合同工期为准,每提前一天或拖后一天,奖或惩金额均为工程造价的万分之一至二,但奖惩金额不得超过工程总造价百分之三。 四、调整与补充 为使定额贯彻执行,凡定额中需要各地主管部门进一步具体确定的量或补充项目,均应逐项加以解决。 1.定额工期是按照一般地区条件编制的,各地区可以根据本地具体条件对定额工期水平作适应调整。对定额范围以外而本地常见项目,应自行编制补充定额。 2.关于各种管道工程计算工期的限额长度,定额只给出一个范围,各地应根据本地区施工设备能力,技术力量和实际可能,确定具体的限额长度值,做为计算标准。 3.关于季节补偿工期:定额工期已包含了一般季节影响和常规假日,对于冬、雨季节影响,各地区应根据本地冬、雨季各月份工期损失,确定补偿的日历天数。作为统一的季节补偿工期标准。总工期覆盖哪个月份,即可补偿相应工期天数。 4.关于地区补偿工期:定额工期是按照一般城区环境测定的。总工程处于闹市区,因干扰因素较多,总工期可适当增加5~25%,若工程处于郊区,因干扰因素较少,总工期可适当减少5~15%。 5.对定额项目进行补充调整定额工期水平,应做好调查研究,进行必要的测算和相关项目工期水平对比,经过平衡调整,增补本地区普遍适用的项目,调整不适当的工期水平。

福建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附件1 《福建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2版)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修订内容 总说明 第十条后增加?层高在2.2米(含2.2米)以上计算层数,不足2.2米不计算层数,顶层与坡屋面之间的架空层不计算层数。?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一、说明增加第十六条?定额中的‘主墙’是指结构厚度在120mm 以上(不含120mm)的各类墙体。?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二条第7点取消。 三、工程量计算规则增加第九条?基础土方、石方开挖深度应按基 础垫层底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确定,无交付施工场地 标高时,应按自然地面标高确定;管沟有设计基础时,平均 深度以沟垫层底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计算,管沟无设 计基础时,直埋管深度应按管底外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 标高的平均高度计算。? 第二章桩基础工程 一、说明第八条取消。 二、说明增加第十九条?泥浆护壁钻孔灌注混凝土桩采用泵送商品混凝 土时,每立方米混凝土定额消耗量扣除人工1.374工日,水 0.85m3,混凝土搅拌机0.075台班,钻孔机0.0136台班,定额 中混凝土消耗量乘1.005系数,其余不变;泥浆护壁钻孔灌注 混凝土桩采用非泵送商品混凝土时,每立方米混凝土定额消耗 量扣除人工0.853工日,水0.85m3,混凝土搅拌机0.075台班, 钻孔机0.0136台班,定额中混凝土消耗量乘1.005系数,其 他消耗量不变;混凝土单价按各设区市发布的商品混凝土单价 计算。? 三、工程量计算规则第十九条改为?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的混凝土与模 板工程量,按桩全长(包括桩尖)乘以方桩截面积,再乘以构 件制作、场内运输和打(压)桩损耗系数1.015(外购的损耗 系数为1.014)计算?。 第三章砌体工程

电子建设工程预算和清单软件

电子建设工程预算和清单软件 2012版 一、包含定额: 1.电子建设工程预算定额(HYD41-2005):第一册雷达、有线电视及专用通信设备安装工程2.电子建设工程预算定额(HYD41-2005):第二册计算机、网络设备及布线安装工程 3.电子建设工程预算定额(HYD4l-2005):第三册安全防范、道路交通、停车场、住宅小区及楼宇建筑设备监控管理系统安装工程 4.电子建设工程预算定额(HYD41-2005):第四册音频、视频、灯光及其集中控制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5.电子建设工程预算定额(HYD4l-2005):第五册洁净厂房(室)及电子设备技术场地安装工程(上、下) 6.电子建设工程预算定额(HYD41-2005):第六册施工机械、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及材料预算单价 7.电磁屏蔽室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YD41-2007) 8. 《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9.全统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00)、全统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0)、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02)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 依据信部规【2007】661号有关措施、间接费、利润、税金及其他费用全部按2005费率计取。 二、编制依据: 电子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制办法及计价依据(HYD41-2005) 三、能完成的工程: 雷达、有线电视及专用通信设备安装工程:雷达设备安装工程、有线电视设备安装工程、专业通信设备安装工程;计算机、网络设备及布线安装工程:安装计算机、安装输入、输出设备、安装专用外部设备、安装存储设备、安装专用外部控制器与控制设备、安装台架、插箱、机柜、制作、安装互联电缆、网络设备安装调试、计算机接地系统、计算机硬件系统联调、稳定性运行、计算机软件安装、调试、稳定性运行、布线系统安装、测试;安全防范、道路交通、停车场、住宅小区及楼宇建筑设:安全防范监控系统设备安装工程、道路交通、停车场监控管理系统设备安装工程、住宅小区监控管理系统设备安装工程、楼宇建筑设备监控管理系统安装工程;音频、视频、灯光及集中控制系统设备安装工程:音频系统设备安装工程、视频系统设备安装工程、灯光系统设备安装工程、集中控制设备安装工程;洁净厂房(室)及电子设备技术场地安装工程:洁净室安装、结构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业、净化管道制作安装、空调、通风管道制作安装、涂复、保温、空气调节系统安装、空气、环境系统调试及检测、水纯化处理装置安装、气体处理、纯化装置安装。装配式电磁屏蔽主体安装工程:小型装配式电磁屏蔽主体、大型装配式电磁屏蔽主体。 四、发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开发单位:北京筑业软件公司 出版单位:清华同方光盘电子出版社 五、报价:2980元 六.部分客户

标准工期定额

房地产公司工期计划标准工期定额

制度版本信息 标准工期定额制度履历表 编号:

目录 第一章编制说明 (1) 第二章标准工期 (3)

第一章编制说明 第一条为促进集团工程生产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确保最佳商业模式的实现,集团特制定本定额,作为各地区工程重大节点的编制及考核依据。 第二条本定额参照各地区以往典型单位工程的案例进行分类,按照工程管控模型进行编排,实际工程与本定额类型不一致的可按照备注要求进行调整。 第三条本定额竣工的标准:工程完成竣工备案,完成综合验收,移交物业;标准工期为从工程开工至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为止。 第四条各地区工程预售形象进度完成时间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结合基础及主体工期定额予以确定。 第五条北方地区跨冬季施工,在本定额规定的基础上,项目跨一个冬施,总工期增加1.5个月,跨两个冬施总工期增加3个月。南方地区跨雨季施工,在本定额规定的基础上,项目跨一个雨季施工,总工期增加半个月,跨两个雨季施工总工期增加1个月。南方地区考虑春节影响,跨一个春节增加一个月,考虑到北方地区冬施含春节,不针对春节单独增加工期。 第六条±0.00以下工程包括:土方与支护、地基处理、(桩)基础、±0.00以下结构、设备机房、安装配管等工程内容;±0.00以上工程包括:主体结构、楼地面、门窗、屋面及安装的配管工程、内外装修、室外市政、园林景观等内容。

第七条编制工期时需结合工程管控模型,按以下原则进行: 1.±0.00以下主体结构验收后,立即开展地下二次结构施工,并在物业管理用房及库房装修完成后,提前交付物业公司使用。 2.结构出正负零后,回填土施工时,给排水、排污管线随回填土施工同步预埋,避免二次挖土;室内管线穿外墙管道要在回填土施工前接驳至室外第一个接驳管井,并做好穿墙管道的封堵工作。 3.地下室室外顶板防水及保护层完工且内部验收通过后,立即开展“两点一线”示范区市政工程、园建园林工程施工。 4.地下室部分的机房、设备用房必须在交楼样板段完成前两个月施工完成,保证在交楼样板段验收时具备水电开通条件。 5.实体样板房设在标准层首层,绝对工期为60天,工法样板设置在标准层二层,绝对工期为30天,随结构模板拆除后,及时安排进场施工。6.二次结构随主体结构工程穿插进行,在主体结构拆模后即插入施工,施工顺序从下往上,保证在结构封顶时二次结构工程完成到从屋面层往下第五层(总层数减五层);初装修工程随二次结构工程穿插施工,在二次结构完成5层后进场施工。 7.外立面装修在结构封顶拆完模,屋面架构、防水保温层施工完成(结构封顶60天)后进场安装吊篮,进行外立面施工。 8.室内精装修随着外立面封闭进场穿插施工,施工顺序从上往下,以5层为一个施工段,顶部5层精装修完成(结构封顶后第60天开始,绝对工期为60天,第120天完成),经内部四方验收后,作为交楼样板,移交物业进行管理,同时需考虑在交楼样板出来之前两个月地下室的物业

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总说明 一、《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 、国家《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72.1-11-2008)和2005年《山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基础上,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根据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以量价合一的形式表现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并在执行过程中对价格实行动态管理的计价定额。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人工、机械台班单价的动态管理,各市建经站(或标定站)负责材料价格的动态管理。 三、本定额是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考核工程成本、编制企业定额的重要参考;是招标工程编制标底(或招标控制价),建筑企业进行投标报价的基础;是选择经济合理的建筑设计方案的依据;也是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定额及投资估算指标的依据。 四、、本定额适用于全省范围内的一般工业和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及临时性工程。 五、本定额是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根据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工艺标准、安全操作技术规范、质量验收评定标准编制的。定额中的人工、材料及机械消耗量反映了我省当前建筑工程施工的技术和组织水平。除定额中允许调整或换算者外,不得因实体工程的施工组织、操作方法、人工、材料、机械消耗等于本定额的不同而改变定额。 六、人工工日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 1、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和人工幅度差。其中基本用工以国家《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72.1-11-2008)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照我省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补充劳动定额》计算。 ?2、人工单价是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3】206号文件规定的人工费组成并结合我省劳动力市场因素综合确定的。 七、材料消耗量及价格的确定: 1.本定额中的材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相应损耗。对次要和零星的材料未一一列出,均包括在其他材料费内以元表示。 2.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立方米)?表示,其配合比是按现行规范规定计算的。实际配合比含量与定额不符时,除“配合比定额”说明中允许换算者外,不得换算。设计要求采用的品种、强度等级与定额列项不同时,可以换算。 3.定额中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场内运输损耗和施工操作损耗。

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六册

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

国家能源局关于颁布2013版电力建设工程定额和费 用计算规定的通知 国能电力[2013]289号 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电力工业发展的需要,规范电力工程建设投资,维护工程建设各方利益,我局委托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组织编制了《2013版电力建设工程定额和费用计算规定》,具体包括《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定额——建筑工程、电气安装工程、热力设备安装工程、通讯工程、调试工程》,以及《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建筑工程、电气安装工程、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线路工程、通讯工程、调试工程、加工配制品》。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能源局(印) 2013年8月1日

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 第六册 通 信 工 程

总说明 一、《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13年版)共分七册,包括: 第一册建筑工程(上册、下册) 第二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第四册输电线路工程 第五册调试工程 第六册通信工程 第七册加工配制品 二、本册为第六册《通信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电力专用通信网、信息网及视频监控、电子围栏、门禁系统、输电线路在线监测、光纤入户等相关工程建设。 三、本定额是编制施工图预算的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的基础,也是编制标底、最高投标限价和投标报价的参考依据。 四、本定额主要编制依据有: 1.GB/T7329-2008 电力线载波结合设备 2.GB/T7946-2008 脉冲电子围栏及其安装和安全运行 3.GB/T18018-2007 信息安全技术路由器安全技术要求 4.GB/T50314-2006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5.GB50374-2006 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6.GB50395-2007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7.GA/T367-2001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8.DL/T544-2012 电力通信运行管理规程 9.DL/T545-2012 电力系统微波通信运行管理规程 10.DL/T548-2012 电力系统通信站过电压防护规程 11.DL/T598-2010 电力系统自动交换电话网技术规范 12.DL/T788-2001 全介质自承式光缆 13.DL/T795-2001 电力系统数字调度交换机 14.DL/T798-2002 电力系统卫星通信运行管理规程

工程项目造价概述工期定额与工期计算-使用工期定额的有关规定

工程项目造价概述工期定额与工期计算-使用《工期定 额》的有关规定 第二节使用《工期定额》的有关规定一、一般规定 (一)定额工期以 日历天数为单位,发包承包双方确认后,可顺延工期 (二)范围以内(下)和以 外(上)的规定定额凡注明“xx以内(下)”者,均包括“xx”本身,注明.“xx 以外(上)”者,则不包括“xx”本身。 (三)顺延、增加、不增加工期的范围 1. 顺延工期的范围 (1)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停工; (2)因重大设计变更或 发包原因造成停工; (3)施工技术规范或设计要求冬季不能施工造成工程主 导工序连续停工。对于顺延的天数由发包承包双方协商确定 2.增加工 期的范围 (l)坑底打基础桩(地下室); (2)开挖一层土方后,再打护坡 桩的工程,增加工期≤50天; (3)基础施工遇到障碍物或古董、文物、流沙、溶洞、暗洪、淤泥、石方、地下水等需要进行基础处理; (4)一个承包方同 时承包2栋以上(含2栋),4栋以下工程; (5)单项工程的室外工程;管线 >100m,道路及停车场>500m??; (6)单项(位)工程层数超出定额层数。对于1,2,3条增加的天数由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 3.不允许增加工期的 范围 (l)原地坪打基础桩; (2)承包方原因造成停工; (3)一个承 包方同时承包4栋以上的单项(位)工程; (4)单项(位)工程的建筑面积超过《工期定额》的建筑面积; (5)室外直埋管道工程; (6)围墙工程. (四)“层差”与“面差”工期计算的区别 (1)所谓层差,是指设计的层数与《工期定额》的层数不同,称为层差。如某全现浇住宅工程,设计为24层,《工 期定额》为20层,层差为4层。所谓面差是指设计的建筑面积与《工期定额》的建筑面积不同,称为面差。 (2)层差按《工期定额》规定,允许计算工期。理由是,层数的变化影响主导工序,从工期的网络图可以看到,层数是工期的关 键线路,因此,层数的增加意味着工期的增加。 (3)面差按《工期定额》规定:当建筑面积超过一定值时,建筑面积不断地增大,可工期不变。工期不增加 的理由是面积的变化不是影响工期的主要因素。在一个平面中,当面积大到一定 程度,可以形成流水段作业或分区作业。从工期的网络图可以看到,面积是工期

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使用方法

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使用方法

答案 一,定额的直接套用 当施工图设计要求与定额项目内容完全一致时,可以直接套用.套用时注意以下几点" 1) 根据施工图,设计说明,标准图做法说明,选择预算定额项目. 2)应从工程内容,技术特征和施工方法上仔细核对,才能准确地确定与施工图相对应的预算定额项目. 3)施工图中分项工程的名称,内容和计量单位要与预算定额项目相对应一致. 例1:试确定广州市M5水泥石灰砂浆砖基础的定额费用 (即定额基价)并求出50m3砖基础的定额分项费用 分析:查定额A3-1 看定额项目内容,刚好是水泥砂浆与题目相符合,直接套用.因此定额基价就是1491.65元/10m3.然后计算50 m3的定额分项费用:50×1491.65÷10=7458.25元例2:压预制管桩Φ300,桩长20m,(广州市区)求定额项目基价 查定额A2--20 看定额项目内容,刚好与题目相符合,直接套用.因此定额基价就是9890.75元/100m. ④直接套用还包括定额规定不允许调整的分项工程,虽然设计的与定额内容不同,但定额不允许调整仍直接套用如: A,屋面工程中的卷材屋面的接缝,收头,找平层嵌缝,冷底子油等人工材料已计入子目内,不另计算. B,膨胀水泥砼只换水泥,其他不变.等等 二,定额换算: 1,预算定额乘系数换算:根据定额的分部说明或附注规定,对定额基价或部分内容乘以规定系数. 换算后基价=定额基价+调整部分金额×(调整系数-1) (当只是定额中部分内容调整时)

换算后基价=定额基价×(调整系数) (当全部定额调整时) 例1:试确定广州地区M5混合砂浆一砖双面清水弧形砖墙的定额基价并求工程量为25 m3时的定额分项工程费用 分析:首先查定额分部说明:清水弧形墙按混水弧形墙相应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15 所以定额基价为:A3—17:1650.81+316.40×(1.15-1)= 1698.27元/10m3定额分项费 用:25÷10×1698.27=4245.68 例2:机械挖湿土(三类土)500 m3,试确定广州地区定额分项费用 分析:首先看分部说明:挖湿土按定额相应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 所以挖湿土定额基价:A1—15: 1541.37+(108+1236.3)×0.1= 元/1000m3 定额分项费用:500÷1000× = 元 例3:机械挖地下室(三类土)深度6m,其中有5000 m3挖不到,试确定分项费用 见分部说明第8条的第1条和人工挖地下室超1.5m后所增加工作日: 5000×96%×1541.37÷1000+5000×4%×(606.37+11.77×18)÷100= 三,砂浆,砼强度等级,配合比换算: 当工程项目中设计的砂浆,砼强度等级,抹灰,砂浆及保温材料配合比与定额项目规定不相符时,可根据定额说明进行相应换算.在进行换算时,应遵循两种材料交换,定额含量不变的原则. 换算后基价=原基价+(换入单价+换出单价)×定额材料用量 例1:试确定广州地区M7.5混合砂浆砖台阶的定额基价 P130,定额中为M7.5水泥砂浆所以与题目不相符.应进行换算 A3-33换 3849.26+5.5(112.92-100.08)= 例2:试确定C15(碎石40石,325水泥)搅拌机拌制,现浇零星构件50m3的分项工程费分析:首先求砼浇筑费:A4-156 600.07×50÷10=3000.35元 然后求砼制作费:A4-68 1700.68×50×1.01÷10=8588.43元

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

.. 第三部分市政工程 说明 C.0.1本部分为市政工程工期,适用于由一个承包人组织实施的市政工程项目,包括: 1道路工程工期; 2桥梁工程工期; 3给水管道工程工期; 4排水管道、沟渠工程工期; 5燃气管道工程工期; 6自来水厂工程工期; 7污水处理厂工程工期; 8市政给排水泵站工程工期; 9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工期; 10隧道工程工期。 C.0.2本部分定额工期均为单项工程施工工期。 C.0.3下列情况发生时经发承包双方确认,应增加工期,其中第1、3条增加的天数由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 1坑底(基础土方)打基础桩,另增加工期; 2开挖一层土方后,再打护坡桩的工程,增加工期W50天; 3因拆迁、地下管线改移未完成,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的。 C.0.4下列情况发生时,不增加工期: 1原地坪打基础桩; 2室外直埋管道工程; 3围墙工程。 C.0.5本附录定额工期已综合考虑商品混凝土和现场搅拌混凝土、预

.. 拌砂浆和现场搅拌砂浆,使用时不得调整。 C. 1道路工程 C.1.1本节适用于独立施工的新建城市道路工程,改建及拓宽城市道路工程可以参照执行。 C.1.2同一承包人同时承担多条道路时,按最长工期的单条道路工期计算总工期。

.. C. 1.1沥青混凝土道路定额工期表

.. 1单独摊铺沥青混凝土道路工程,其工期按相应定额工期乘以系数0. 40o 2单独摊铺沥青混凝土道路工程,含雨水口、雨水支管的施工,以及道路范围内原有各类检查井的升降与旧路刨除等,其工期按相应定额工期乘以系数0. 60。

.. C. 1.2水泥混凝土道路定额工期表

定额工期详解

定额工期详解 定额工期是用来作为标准参考的。比如一栋楼按定额工期来讲,需要300天,如果建设单位要求你200天内完成(这个就是合同工期了),压缩工期到一定的比率,按相关规定是可以要求计算赶工措施费用的。这个比率各个地方不同规定也不完全相同吧 关于定额工期和合同工期的问题,先说定额工期,其之所以加上定额二字,从字面上理解应该是在一定的社会生产条件下完成某个项目所需消耗的时间。带有普遍性,即是说只要有这么长的时间,按目前社会生产力条件,完成某个项目建设是没有问题,工期长短测评的依据是整个社会的生产水平,社会生产力水平越高,工期定额中规定的工期天数则越短。 再说合同工期,合同工期是开发商或建设单位根据项目开发需要及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出来的生产周期要求,制订的本身就包含了对承包商经济实力和技术水平等综合素质的要求,其范围不一定具有普遍性,对某个同样的项目不同的承包商的施工周期不一定相同,这也是投标时施工单位显示竞争力的重点之一。 合同工期一般情况下不会等于定额工期也不可能走出定额工期,定额工期对某个项目的甲乙双方而言不一定

有约束力,合同工期则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定额工期可以是确定合同工期的参考依据之一,却不是必须遵守的法则。作为开发商当然希望会选择一个能尽早完成项目建设工作的承包商,而不会选择一个只能以定额工期来完成的承包商,只要合同工期制订合理并经双方认可后写入合同,则对双方形成工期奖罚及赶工措施费用计算的依据,而不是定额工期。 随着我国经济、科技等综合国力不断增长,社会生产力日新月异地提高,新技术在建筑领域不断应用,老的工期定额已经不一定适用于当前的项目建设,若以定额工期来僵化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则显得教条了,项目建设中有关工期方面的索赔奖励等费用计算依据应该是合同工期,如果甲乙双方有了关于工期奖罚的合同约定,发生了的赶工措施费计与不计恐怕还有商权的余地罢。 2. 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是在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1985年制定的《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基础上,依据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有关规定,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劳动组织,以施工企业技术装备和管理的平均水平为基础,结合各地区工期定额执行情况,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修编而成。本定额是编制招标

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1)

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2000年) 总说明 一、《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1985年制定的《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基础上,依据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有关规定,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劳动组织,以施工企业技术装备和管理的平均水平为基础,结合各地区工期定额执行情况,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修编而成。 二、本定额是编制招标文件的依据,是签定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确定合理工期及施工索赔的基础,也是施工企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投标工期、安排施工进度的参考。 三、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气候条件差别较大,故将全国划分为Ⅰ、Ⅱ、Ⅲ类地区,分别制定工期定额。 I类地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 云南、重庆、海南。 Ⅱ类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陕西、甘肃、宁夏。 Ⅲ类地区: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西藏、青海、新疆。 同一省、自治区内由于气候条件不同,也可按工期定额地区类别划分原则,由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区域内再划分类区,报建设部批准后执行。 设备安装和机械施工工程不分地区类别,执行统一的工期定额。 四、本定额是按各类地区情况综合考虑的,由于各地施工条件不同,允许各地有15%以内的定额水平调整幅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按上述规定,制定实施细则,报建设部备案。 五、单项工程工期是指单项工程从基础破土开工(或原桩位打基础桩)起至完成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全部内容,并达到国家验收标准之日止的全过程所需的日历天数。 六、本定额工期以日历天数为单位。对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工程停工,经承发包双方确认,可顺延工期。 七、因重大设计变更或发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经承发包双方确认后,可顺延工期。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停工,不得增加工期。 八、施工技术规范或设计要求冬季不能施工而造成工程主导工序连续停工,经承发包双方确认后,可顺延工期。 九、本定额项目包括民用建筑和一般通用工业建筑。凡定额中未包括的项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制定补充工期定额,并报建设部备案。 十、有关规定: 1.单项(位)工程中层高在2.2m以内的技术层不计算建筑面积,但计算层数。 2.出屋面的楼(电)梯间、水箱间不计算层数。 3.单项(位)工程层数超出本定额时,工期可按定额中最高相邻层数的工期差值增加。 4一个承包方同时承包2个以上(含2个)单项(位)工程时,工期的计算:以一个单项(位)工程的最大工期为基数,另加其他单项(位)工程工期总和乘相应系数计算:加一个乘0.35系数;加 2个乘 0.2系数;加 3个乘 015系数; 4个以上的单项(位)工程不另增加工期。 5坑底打基础桩,另增加工期。 6.开挖一层立方后,再打护坡桩的工程,护坡桩施工的工期承发包双方可按施工方案确定增加无数,但最多不超过50天。

(造价)工期定额

(造价)工期定额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期标准(房屋建筑工程)[附条文说明] CECA/GC10-2014 4 工期标准 4.0.1 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工期标准,是按照同一家单位完成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为前提编制的。如果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单位和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单位不是同一家单位,则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工期按本标准的预算编制工期减5天,如果少于5天,按5天计。招标答疑后需要对招标控制价进行修正和调整的,招标控制价的修正和调整工期应预留3天~10天,以满足当地主管部门规定的公布招标控制价的时间。 4.0.2 工期的确定应以单项工程或单栋建筑物为计算单元。对于群体工程,以统一规划,分组实施为原则,将群体工程合理划分为若干个单元,由不同的作业小组平行作业,计算项目的咨询工期。对于超大工程,其单层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的自然层,则该层可视同单栋建筑物,按层作为计算单元。对多栋建筑物共用地下室的,地下室可作为一个计算单元。划分若干单元后,单元内建筑物按本标准计算后累加,总工期按各单元计算的工期取最长的工期后,另行增加不少于2天的汇总和会审时间。4.0.3 对于一栋建筑物兼有地下室、商业、办公、居住等多种功能的综合性建筑,按该栋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套用最高标准类型计算造价咨询工期。 4.0.4 本工期标准所完成的服务内容包括: 1 编制或审核结算的服务内容,包括完成施工合同的全部承发包内容。 2 编制或审核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的服务内容,包括完成招标文件所发包内容。 3 编制或审核估算、概算、预算的服务内容,包括完成建筑设计单位的设计文件的全部专业工程;对于施工图注明的需深化或二次设计的专业工程,该专业工程的预算或

工程的定额工期

工程的定额工期 2010-08-30 22:03:41| 分类:工程管理| 标签:|字号大中小订阅 计算依据:建设部2000年2月16日颁布施行的《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 一、本工程工期计算及依据 根据第一章单项工程说明条款,总工期为±0.000以下工期与±0.000以上之和,再根据有关条款另行增加附加工期。 1、±0.000以上工期 定额第一章单项工程说明第八条的第7条中规定:“单项工程±0.000以上层数不同,有变形缝时,先按不同层数各自的面积查出相应工期,再以其中一个最大工期为基数,另加其他部分工期的25%计算。” 本工程±0.000以上按变形缝共分为A、B、C、D四个区。 A区连裙房共29层,40389m2,先套用综合楼工程的现浇框架结构编号1-771,24层以下,35000 m2以外,Ⅰ类地区,工期为840天。 根据定额总说明第十条的第3条规定:“单项(位)工程层数超出本定额时,工期可按定额中最高相邻层数的工期差值增加。”A区为29层,比24层高出5层。定额综合楼工程的现浇框架结构,编号1-766,22层以下,30000 m2以外的Ⅰ类地区的工期为760天。编号1-761,20层以下,30000 m2以外的Ⅰ类地区的工期为720天。22层与20层建筑面积相同,相差2层,工期天数相差40天,则主体高出5层的工期天数为:40/2×5=100天,故A区工期应为840+100=940天。 B区连裙房共29层,37864m2,工期同A区,亦为940天。 C区连裙房共5层,7000m2,套用定额综合楼工程的现浇框架结构,编号1-725,6层以下,7000m2以内的Ⅰ类地区的工期为275天。 D区连裙房共25层,39745m2,先套用综合楼工程的现浇框架结构编号1-771,24层以下,35000m2以外,Ⅰ类地区,工期为840天。定额综合楼工程的现浇框架结构,编号1-766,22层以下,30000m2以外的Ⅰ类地区的工期为760天。编号1-761,20层以下,30000m2以外的Ⅰ类地区的工期为720天。22层与20层建筑面积相同,相差2层,工期天数相差40天,则主体高出1层的工期天数为:40/2=20天,故D区工期应为840+20=860天。 ±0.000以上总工期应为940+(940+275+860)×25%=1459天。 2、±0.000以下工期 地下室共2层,建筑面积30000m2。 查定额地下室工程,编号1-16,2层,建筑面积为3000 m2以外的Ⅱ类土的工期为190天。 3、围护桩工期 本工程围护桩共517根,工程量约为6700m3。 围护桩不属于±0.000以下基础工程,而且是先施工围护桩才能开挖土方、压工程桩,与基础工程不能同时平行施工,应另行增加工期。 查定额人工挖孔桩,编号6-527,桩深20 m以内,工程量为1000 m3以外,Ⅱ类土,工期为125天。 4、预应力静压管桩工期 根据定额总说明第十条的第5条规定:“坑底打基础桩,另增加工期。” 查定额的机械打桩工程的预制砼管桩,编号6-271,桩深12m以内,500根以内,Ⅱ类土,工期为36天。 5、室外管线和道路停车场工期 根据定额总说明第十条的第8条规定:“单项工程的室外管线(不包括直埋管道)累计长度在100m以上,增加工期10天;道路及停车场的面积在500m2以上,在1000m2以下者增加工期10天;在5000m2以内者增加工期20天;围墙工程不另增加工期。” 本工程的室外管线(不包括直埋管道)累计长度应在100m以上,故应增加工期10天。±0.000以上收进较多,空出部分应为道路及停车场,面积应超出1000m2,故应增加工期20天。累计应增加工期30天。 6、总工期

《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市政工程施工 工期定额管理规定》的通知 (1993年7月28日建城字第553号文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北京、上海、天津市市政工程局,各计划单列市建委: 为便于执行已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现将《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 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 《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以下简称“工期定额”)第一本为市政工程,包括道路、桥梁、排水管道、泵站和驳岸五类工程;第二本为公用管道工程,包括给水、热力、燃气、电信和电力五类工程;第三本为市政公用厂、站工程,包括给水、污水、燃气和热力四类工程。这三本定额已先后于1989年4月1日、1991年5月1日和1993年6月1日发布试行。为了切实执行工期定额,特作如下规定: 一、总则 1.凡城市市政工程、公用管道工程、市政公用厂、站工程均应以工期定额为依据,确定施工工期。 2.工期定额是加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科学地制定工资和考核工期的依据。签订承发包合同时,应以工期定额的工期为基础确定合同工期,以保证甲乙双方的正当权益,在编审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和编制标书,也应以工期定额的工期为依据确定工程总工期。 二、管理 1.建设部负责全国工期定额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负责本地区工期定额管理工作。 2.各地建设主管部门所属定额站内应设专门机构具体负责工期定额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1)根据本地区、本部门情况,编制补充定额工期水平,制定工期定额管理细则,补充部分作出统一解释。 (2)要将工期定额及其编制说明等有关文件转发市政公用工程计划、设计、施工、监理、建设银行等单位,必要时可召开交底会或组织业务培训工作。 (3)监督、协调工期定额的实施。

x电力工程项目建设工期定额

电力工业部关于颁发《电力工程项目建设工期定额》和《供热机组工程项目建设工期定额》的通知 电力工业部 根据电力建设改革与发展的需要,电力部组织有关专家对原能源 部能源基〔1989〕708号文《电力工程项目建设工期定额(试行)》进行了修编并增编了《供热机组工程项目建设工期定额》,业已审查通过,现予以颁发,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原能源部颁发的《电力工程项目建设工期定额(试行)》同时废止。 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随时函告电力部建设协调司。 总说明 一、《电力工程项目建设工期定额》是根据建设部(94)建标计字第16号关于“1994年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制订修订计划(草案)”通知要求,由电力部建设协调司和部技术经济咨询中心主编,部电力建设研究所参编。 二、定额是以国家计委计标〔1986〕619号文《关于编制建设工期定额的几点意见》、国家和电力等部门现行的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质量验评标准和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为依据,并参照1992年至1995年以来实际工期统计分析结果、国外同类 机组施工工期、专家测定的意见编制而成。 三、本定额水平的确定原则是在平均的建设管理水平和技术装备水平,以及正常的建设条件下(自然的、经济的),本着切合实际、科学合理的原则制订,同时充分考虑了今后的技术装备水平、劳动效率和组织项目建设管理水平提高的可能性,这样既考虑了缩短工期的实际可能又照顾到现有的先进的水平,制定出技术上可行经济合理的建设工期定额。 四、本定额应在充分的保证条件下得以实现,主要包括:资金到位、设计、设备满足施工要求,现场场地、管理体系等符合现场实际需要等。 五、本定额是计算和确定火力发电、输电、变电工程项目建设工期的尺度,主要为项目评估、决策、设计和按合理工期组织施工服务,本定额也是编审项目建议书、设计任务书和初步设计文件时确定建设工期的依据,及作为主机设备定货及其交货期的参考依据。本定额作为考核工期对施工单位评优具有定额作用,同时还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工程招标投标、建设承包等项工作

江苏省定额工期的计算

定额工期的确定 我国现行的定额工期执行建设部颁发的《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2000年版)。鉴于全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与施工条件对施工工期影响不同,给予了各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定的定额水平调整权,调整幅度不超过15%。 江苏省根据2000年《工期定额》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以苏建定[2000]283号文对定额工期做以下调整: (1) 民用建筑工程中单项工程:±0.00以下工程按2000年国家定额工期调减5%;±0.00以上工程中,住宅、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医疗、门诊楼、图书馆工程均按2000国家工期定额执行,不作调整;宾馆、饭店、影剧院、体育馆按定额工期调减15%。 (2) 民用建筑工程中单位工程:±0.00以下结构工程,按定额工期调减5%;±0.00以上结构工程,宾馆、饭店及其他建筑的装修工程均按定额工期调减10%。 (3) 工业建筑工程:单层厂房、多层厂房、降压站、冷冻机房、冷库、冷藏间、空压机房、变电室、开闭所、锅炉房工程均按定额工期调减10%。 (4) 其他建筑工程:地下汽车库、汽车库、仓库、独立地下工程、服务用房、停车场、园林庭院、构筑物工程均按定额工期调减5%。 (5) 专业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中电梯安装工程的工期不变,其余均调减5%。机械施工工程中构件吊装、网架吊装、机械土方、机械打桩、钻孔灌注桩、人工挖孔桩工程按定额执行不调。 调整后的工期作为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确定建筑安装工程工期的依据。如建设单位要求的工期小于按上述规定调整后的工期,则应增加工程施工成本,计算赶工措施费,纳入合同价款。 赶工费的计算方法 江苏省对于建筑工程,在2004计价表中给出的赶工费的指导性计价方法与标准是: 住宅工程:比本省现行定额工期提前20%以内的,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2%~3.5%计; 高层建筑工程:比本省现行定额工期提前25%以内的,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3%~4.5%计; 一般框架、工业厂房等其他工程:比本省现行定额工期提前20%以内的,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2.5%~4%计。 鉴于建设工程实际工期情况已经反映出现行定额工期的定额水平过低,江苏省在制定新的费用定额时,将对赶工费的计价标准大幅度降低。有关征求意见稿给出的数据是——仍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计算基础:建筑工程与市政工程为 0.0-0.1%;单独装饰工程为2.5-4.5%;安装工程由发承包双方约定。

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 01-89-2016

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 TY 01-89-2016 第一部分民用建筑工程 说明 一、本部分包括民用建筑±0.000以下工程、±0.000以上工程、±0.000以上钢结构工程和=0.000以上超高层建筑四部分。 二、±0.000以下工程划分为无地下室和有地下室两部分。无地下室项目按基础类型及首层建筑面积划分;有地下室项目按地下室层数(层)、地下室建筑面积划分。其工期包括±0.000以下全部工程内容,但不含桩基工程。 三、±0.000以上工程按工程用途、结构类型、层数(层)及建筑面积划分。其工期包括±0.000以上结构、装修、安装等全部工程内容。

四、本部分装饰装修是按一般装修标准考虑的,低于一般装修标准按照相应工期乘以系数0.95;中级装修按照相应工期乘以系数1.05;高级装修按照相应工期乘以系数1.20计算。一般装修、中级装修、高级装修的划分标准如下: 装修标准划分表 注:1.高级装修:内外墙面、楼地面每项分别满足3个及3个以上高级装修项目,天棚、门窗每项分别满足2个及2个以上高级装修项目,并且每项装修项目的面积之和占相应装修项目面积70%以上者;

2.中级装修:内外墙面、楼地面、天棚、门窗每项分别满足2个及2个以上中级装修项目,并且每项装修项目的面积之和占相应装修项目面积70%以上者。 五、有关规定: 1.±0.000以下工程工期:无地下室按首层建筑面积计算,有地下室按地下室建筑面积总和计算。 2.±0.000以上工程工期:按±0.000以上部分建筑面积总和计算。 3.总工期:±0.000以下工程工期与±0.000以上工程工期之和。 4.单项工程±0.000以下由2种或2种以上类型组成时,按不同类型部分的面积查出相应工期,相加计算。 5.单项工程±0.000以上结构相同,使用功能不同。无变形缝时,按使用功能占建筑面积比重大的计算工期;有变形缝时,先按不同使用功能的面积查出相应工期,再以其中一个最大工期为基数,另加其他部分工期的25%计算。 6.单项工程±0.000以上由2种或2种以上结构组成。无变形缝时,先按全部面积查出不同结构的相应工期,再按不同结构各自的建筑面积加权平均计算;有变形缝时,先按不同结构各自的面积查出相应工期,再以其中一个最大工期为基数,另加其他部分工期的25%计算。 7.单项工程±0.000以上层数(层)不同,有变形缝时,先按不同层数(层)各自的面积查出相应工期,再以其中一个最大工期为基数,另加其他部分工期的25%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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