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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证券公司治理结构研究

我国证券公司治理结构研究
我国证券公司治理结构研究

摘要:考察证券公司治理中的激励机制、监督机制和决策机制是否有效是评价证券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途径;我国证券公司的治理结构在内部和外部机制上都存在着相当大的缺陷,并具有内部人控制的鲜明特征;股权结构不合理和股东性质单一是造成证券公司治理结构缺陷的核心问题,而改造国有成分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是一组规范公司相关各方责、权、利的制度安排,涉及指挥、控制、激励等方面的活动内容,是现代企业最重要的制度架构。完善的公司治理可以激励董事会和经理层努力实现符合股东、经营者和其他相关者利益的奋斗目标。之所以将公司治理的研究投向我国证券公司,不仅因为证券公司作为现代企业有对治理机制的一般性要求,而且也是因为证券公司在我国企业制度中所具有的独特性。这种独特性表现在:证券公司拥有明显大于绝大多数工商企业的资产、资本规模,具有资源密集,特别是现金、证券以及人力、信息资源密集的特性。这就决定了证券公司的业务、经营具有较强的渗透力和辐射力,成为社会资本形成、运动机制的主要中枢之一。也使得对证券公司治理的研究相对于其他企业更有意义。

一、我国证券公司治理结构的现状我国证券公司从形式上看,治理结构趋于优化,但在制度的具体安排和实际运行上却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1.内部治理机制存在缺陷股东大会流于形式。我国证券公司的股权集中由国有股或法人股控制,规定单个股东直接或间接向证券公司投资的总额不得超过该证券公司注册资本的20%,但国有资产代表单位、综合类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设立专门从事证券业务的子公司除外。而证券公司的资本来源又主要是上述三类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法人,且多为小股东。这样,股东大会的参与者又多是国有股和法人股的代表,使股东大会成了大股东的小会,不能反映中小股东的意愿和要求;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会,也与政府和主管部门提名选任的结果"不谋而合"。股东大会对公司的治理作用非常有限,监督机制弱化,不足以对经理层形成约束。董事会治理机制虚置。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并组成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公司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代表股东利益来监督公司经理行为。由于出资人和债务人身份重叠,证券公司的股东(尤其是大股东)普遍存在虚假出资,利用关联贷款抽逃注册资本的情况,造成股权约束软化。虽然债务是硬约束的,但由债务型股东选出的董事却无法对债权人实施硬性监督,投票权也不得不受公司经理层的左右。再加上专业化分工所造成的信息屏障,公司董事一般不具备一定的金融、证券、信托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难以准确衡量经理层的工作业绩。另外,我国证券公司的董事会一般每年只召开1~2次,董事会成员不可能通过这1-2次会议就能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在我国现有体制条件下,政府对证券公司不合理的行政干预,也是导致证券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失效的一个重要原因。尤其是一些地方性证券公司,其重组、设立、人事任免甚至一些重大项目决策都要由政府安排。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经理主要受政府的行政约束而非股东约束和市场约束,更多的是对政府或其他大股东负责,而小股东的利益则被置于次要位置。[!--empirenews.page--] 2.外部治理机制缺位在外部治理机制方面美国主要依靠股权接管,日本和德国则靠债权银行的监督。而中国证券公司的外部治理机制几乎完全缺位:一方面,股权接管治理机制缺位。资本市场竞争的实质是公司控制权的争夺,而在所有者虚置条件下,公司经理在企业并购后的控制权损失得不到补偿,控制权收益也不能有偿转让,经理层就会消极对待兼并行为,外部治理的激励机制弱化。另一方面,债权治理机制缺位。依据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原则,《商业银行法》规定银行在中国境内不得向证券公司和企业投资,银行不能持有非金融机构和企业的股份,所以银行在我国就不可能起到德、日银行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3.内部人控制和经理道德风险明显内部人控制是转型经济条件下经理在公司化过程中得到控制权但又不必承担经营失败风险的现象,该阶段的内部人控制是建立在剩余索取权不可转让基础上。证券公司的剩余索取权是归企业股东享有,而国有产权的不可转让性和不可分性使得国家授予代理人的只能是企业经营控制权。金融法规又限制了通过赋予经理层一定的剩余索

取权来解决激励兼容的途径,经理的人力资本得不到充分重视,国有委托人也很难识别优秀的企业家,代理人更缺乏对人力资本选拔培植的热情,进而道德风险也很难避免。再加上全民所有制下存在多重代理链条,股东代表并不是真正的委托人,在这种情况下,就会促使国有企业经理与股东代表合谋侵占国有资产。二、股权结构的不合理是证券公司治理问题的症结上述问题的存在,说明我国证券公司治理结构的低效率,必然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形成不利影响。而治理结构效率的高低,关键在于其股权结构安排是否合理。 1.股权结构对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一般来说,股份公司的股权结构有集中型和分散型两种。集中型股权结构,特别体现为"一股独大"。"一股独大"一般指在上市公司股本结构中,某个股东能够绝对控制公司运作,包括:占据51%以上的绝对控股份额;不占绝对控股地位,只是相对于其他股东股权比例高(Shleifer&Vishny界定为20%),但其他股东持股分散,而且联合困难,使该股东仍然可以控制公司运作。而分散型股权结构,是指没有形成特别的控制股东,股权结构比较分散的类型。对这两种股权结构评价存在着较大的分歧,同时也左右了公司治理研究发展的方向。支持集中型股权结构者认为,尽管可能缺少来自其他小股东的约束和制衡,导致对中小股东利益的威胁,但大股东可以对经营者形成有利的监督管理从而提高治理效率。事实上,国外成熟股票市场上集中型股权结构是比较普遍的。Hoderness 和Sheehan(1988)发现,美国有相当多的上市公司最大股东持股份比例超过51%。 Franks and Mayer(1995)统计,1990年,德国170家最大的上市公司中,85%的公司第一大股东股权比例超过25%。可以说,在发达的市场环境和完善的监管机制下,集中的股权结构并不一定导致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受到损害。 Shleifer和Vishny(1986)的模型表明,一定的股权集中度是必要的。因为大股东具有限制管理层牺牲股东利益,谋取自身利益行为的能力,可以更有效地监督经理行为,降低经理层代理成本,提高市场运行效率。同时,股价上涨带来的财富效应使控股股东和中小股东的利益趋于一致,它们具有足够的激励去收集信息并有效监督管理层,从而避免了股权高度分散情况下"搭便车"问题;此外,大股东在某些情况下直接参与经营管理,解决了外部股东和内部管理层之间在投资机会、业绩表现上"信息不对称"问题。[!--empirenews.page--] 主张分散型股权结构者则假设多元化股权能够形成股东民主主义,有助于对公司管理层和大股东进行制衡,减少和防止管理层浪费自由现金流的决策行为。德姆塞茨(Demsetz,1985)和拉波特(LaPorta,1999)认为,控股股东的利益和外部小股东的利益常常并不一致,两者之间存在着严重的利益冲突。股权分散型公司的绩效和市场价值要优于股权集中型公司,这种股权结构可以避免集中型股权结构下股东两极分化以及大股东与经营者之间的合谋。在证券市场比较发达、股权流动性强的情况下,分散股东可以利用发达的证券市场低成本、高效率地对公司经营进行监督,或采用"用[1][2]下一页脚投票"方式对公司经营施加压力。但是,理论和实证研究表明,股权结构分散使任何单一股东缺乏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和驱动公司价值增长的激励(Grossman&Hart,1980),导致公司治理系统失效,产生管理层内部人控制问题(Jensen, 1989),形成公司管理层强、外部股东弱的格局(Roe,1994)。通过上面分析可以看到,股权结构的分布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公司治理效率,特别是当股权结构同股东性质结合起来考虑时。对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的分析应该同资本市场的发育状况结合起来。应该说,股权结构合理化说法非常含糊,实践中不存在最优或合理的股权比例结构。一股独大或股权高度集中的治理模式与股权分散一样,都可能损害外部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结合本国资本市场的发展程度和具体特点,选择相对适度的股权分布结构,才能获得较好的治理效果。例如,阶梯分布型股权结构就是比较折衷温和的一种选择。即第一大股东拥有相对优势的股份,成为核心股东(持股比例为20%~30%),其他股东的持股比例依次下降,各个股东以其持股水平为依据,决定其行使权力和努力程度。由于各股东持股差距适当,使各股东达到适度参与,形成有效的制衡和监督机制。在证券市场不太发达、股权流动性较差的情况

下,股权相对集中,不仅可以提高股东直接监控公司经营的动力和效率,而且有利于保持公司经营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2.我国证券公司股权结构对公司治理的影响我国证券公司表现为股权高度集中和股权性质单一,内部人控制严重。首先,从股权结构方面看,大部分证券公司股权结构比较集中。广发证券和国通证券的两项内部研究证明,除大鹏证券和南方证券以外,大部分证券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都接近60%或在60%以上。股权最集中的国信证券,前5大股东持股比例竞占到了95.10%。在我国目前证券市场尚不发达,行政和立法监管、市场自律和新闻监督等机制还不健全的情况下,股权结构过于集中,则大股东容易干预、控制经营者行为,通过支付特殊红利,进行关联交易,或者通过合理利用会计准则进行利润操纵,甚至与经营者合谋损害小股东利益。另外,大股东的干预行为难以受到制约也会导致公司决策机制的扭曲,容易发生决策偏离,对大股东的利益也是一种威胁。其次,从股东方面看,股东数量较少,而且股东性质单一。由于历史原因,我国证券公司股东数量较少,股东数量最多的国泰君安也只有100来个股东,股东数量最少的国信证券仅有7个股东,一般证券公司的股东都在几十个。特别要注意的是,我国证券公司的股东大部分是国有法人机构,股东性质单一,使证券公司不可避免地带有国有企业的特征,难以形成规范、健康的法人治理结构。一项对沪市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与绩效表现的关系的实证分析研究表明:由于国有股东与流通股东在公司治理中的低效率和消极作用,其持股比重与公司绩效之间并没有显著关系,而法人股东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则根据其持股水平而定。当法人股比重低于20%或超过60%时,法人股东在公司治理中会发挥积极作用,使持股比重和绩效表现出正向关;而当法人股比重在20%~60%之间时,法人股东有可能追求自利目标而背离公司价值目标,此时持股比重和绩效体现为负相关。不同股东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使股权控制类型对绩效产生显著影响,这具体表现为:以社会法人为主要股东的股权分散型公司的绩效表现要好于法人控股型公司,而法人控股型公司的绩效则好于国有控股型。内部职工一般不持股,目前我国证券公司股东都是法人机构,根本没有个人股东,也就不可能有职工持股。这使公司在激励机制方面有所欠缺,对公司长远发展是不利的。[!--empirenews.page--] 单纯的股权过于集中或过于分散并不一定会加大治理成本,从国外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的实际情况看,美国投资银行的股权结构非常分散,而东亚和欧洲的证券公司的股权结构就比较集中,都没有出现大规模的公司治理困境。虽然在理论上,还无法论证最优股权结构的度是多少,或者是否存在这样一种最优结构,但我国证券公司的问题在于,股权结构的集中同股东的性质单一联系起来,即国有成分控制权在证券公司股权结构中的独占性。国有股东的虚化使得国有成分控制权实际上掌握在其代表人手里(代理行使国资权),这本身就产生了新的委托一代理矛盾,造成治理效率低下。即使是有忠诚敬业的国资代表人存在,也只能是以人治的形式改善,从制度安排上仍旧有隐患。特别是在外部监管体系和资本市场发展不配套的情况下,更创造了一个寻租的空间,大大提高了治理风险的成本。三、结论证券公司作为现代企业的代表,其治理结构的完善主要的是微观制度安排的重塑,同时也要受到外部环境发展的制约,包括资本市场的发展与开放、行政和司法体系的健全与规范、新闻监督的深入和独立、社会理念和价值观的转变等等,而这些内容的完善在我国仍需假以时日。宏观制度环境建设的长期性和配套性使得我国证券公司的股权结构优化更加有难度。由此可见,固守现在的股权结构不作改变或者按照美国式的分散结构改变都是有害的,应该以一种动态的观点看待问题。美国投资银行的分散式股权结构是几十年发展的结果,也不是一蹴而就的。我国的证券公司需要的是一种比较温和渐进的股权结构调整,以适应市场化改革的节奏。相应的,阶梯分布型股权结构是一种比较可行的选择。由于各股东持股差距适当,因此有望使各股东达到一种适度参与的境界,形成有效的激励、制衡和监督机制。国内外的一些专家学者对于我国现代企业(当然也包括证券公司)治理结构改造,特别是针对股权结构改造,已经提出了不少政策建议,比如说增资扩股引进新的战略投资者、通过并购重组

进行控制权改造、公开上市等,这些建议在适当条件下也适用于证券公司的治理结构改造,本文不一一赘述。但应该强调的是,必须对证券公司国有控制权进行改造甚至是逐步使其退出,是一个核心原则。不然的话,新引进的投资者,可能还属国有成分,体现的是一种低效率制度安排的复制。证券公司治理结构的改造归根结底就是微观主体进行自我市场化调整的活动,必须按照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来运作,否则,单纯形式上的创新无法体现一种制度安排的优越性。正如弗里德曼说的:给白马画上条纹,它仍然不是一匹斑马。参考文献:[1]何浚。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实证分析[J].经济研究,1998,(5)。[2]李格平,黄斌。国家股转让与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J].财贸经济,1999,(10)。[3]孙永祥,黄祖辉。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与绩效[J].经济研究,1999,(12)。七夕,只因有你,总有一些人牵肠挂肚难以忘记,

总有一些日子温暖甜蜜最为珍惜

从春夏到秋冬,从陌生到熟悉,

虽不能时时联系,却总在特别的日子想起你,

七夕快乐,我的朋友。

七夕,只因有你,

因为有你,再苦生活也不觉得累,

再大的险阻也无所畏,

再大的波折也不担忧,

再痛的经历也会忘记,

因为有你,我就拥有了整个世界,

谢谢你出现在我的生命里。

七夕快乐,我的朋友。

七夕,只因有你,

相识,是最珍贵的缘分,

牵挂,是最真挚的心动,

思念,是最美丽的心情,

问候,是最动听的语言,

在这七夕到来之际,最美的祝福送给你,

七夕快乐,我的朋友。

七夕,只因有你,

雨点轻敲窗,风吹散了梦想,

唯有你的模样依旧在脑海里徜徉,

夜深人静时,你占满了心房,

舍半生轻狂,半世时光,

只为拥有一段和你相处的珍贵情缘,

七夕快乐,我的朋友。

七夕,只因有你,

虽然相距很远,但两颗心却紧紧相连

虽然不常见面,音容笑貌犹如眼前,

悄悄的挟一缕情丝,放飞在炎炎夏日

默默的拽一丝牵挂,悬挂在无垠宇宙

静静的捎一声问候,盛开在七夕佳节

七夕快乐,我的朋友。

七夕,只因有你,

祝福,是一种真实的心意,

是一种甘甜的快乐,

是一种浪漫的味道,

是一种温馨的记忆,

是一种美丽的幸福,

更是我们情谊永远不变的纽带,

七夕快乐,我的朋友。

七夕,只因有你,

爱是种体会,即使心碎也觉得甜蜜,

爱是种感受,即使痛苦也觉得幸福,

爱是种缘分,即使分离也觉得快乐,

七夕到了,最真诚的祝福送给你,

七夕快乐,我的朋友。

七夕,只因有你,

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愿单身人士找到爱的方向,

愿情侣们找到幸福的天堂,

愿夫妻找到温暖的避风巷,

愿岁月抚平生活的忧伤,愿爱的花瓣轻舞飞扬,

美日德公司治理结构的特点及其启示

【文献号】1-3388 【原文出处】中国工业经济 【原刊地名】京 【原刊期号】199611 【原刊页号】75-80 【分类号】F31 【分类名】工业企业管理 【作者】李续忠 【复印期号】199703 【标题】美日德公司治理结构的特点及其启示 【正文】 公司治理结构,是确保企业长期战略目标和计划得以确立,确保整个管理机构能够按部就班地实现这些目 标和计划的一种企业组织制度安排。这种制度安排一方面是指公司的机构设置;另一方面是指这些机构的运行 规则。可以说,建立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是现代公司高效运行的基本前提,也是公司制度的生命力所在。纵观 世界各国公司的治理结构,虽然其基本原理相同,但在具体设计和运行上却各具特色。 其中以美国、日本和德 国的公司治理结构最具代表性。认真研究这些国家的公司治理结构特点,吸取其精华,对完善我国公司制度, 提高公司制企业的运行效率具有重大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美国公司治理结构的特点 美国的公司制度,是在传统的自由资本主义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此,在公司治理结构上具有与这种经济 环境相适应的特点。 1.一般股东与公司的关系比较淡化。在美国,除极少数公司外,公司股东极为分散,一些上市公司往往 有几十万、上百万个股东,且单个股东所持股票份额很低。例如,美国最大的企业——通用汽车公司,它的股 东人数多达200多万,股票总数为4亿股,平均每个股东只持有200股。机构投资者是目前美国最重要的 股东,包括各种基金会、人寿保险、投资信托、慈善机构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它们持有大公司50%以上的股 份。机构投资者除了具有中介性质(代理人)和持股较集中的特点外,在投资目的和行为上与个人股东并没有 什么区别,他们所关心的只是直接的投资收益,对与公司保持长期的关系并不感兴趣,一旦发现所持股票收益 率不高,就会迅速抛出,改变自己的股票组合。由此可见,美国公司特别是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稳定性较差, 流动性较强,加之股权分散,一般股东不可能联合起来对公司的经营者施加影响,导致股东对公司经营者的约 束力比较弱。一些经营者甚至利用这一点为自己谋利,所以美国的企业家的收入是全世界最高的。

2018年证券公司组织架构、部门职能及行业研究报告

2018年证券公司组织架构、部门职能及行业 研究报告 2018年3月

CONTENTS目录 一、证券公司组织结构 (1) (一)组织结构图 (1) (二)职能部门 (1) 1、综合管理部 (1) 2、运营管理部 (1) 3、市场营销部 (2) 4、财富管理部 (2) 5、证券金融部 (2) 6、网络金融部 (2) 7、信息技术部 (2) 8、结算管理部 (3) 9、投资银行总部 (3) 10、债券发行部 (3) 11、场外市场部 (3) 12、并购重组部 (3) 13、深圳分公司(股票投资部) (3) 14、证券研究所 (4) 15、质量控制部 (4) 16、资本市场部 (4) 17、综合管理部(企综) (4) 18、资产管理总部 (4) 19、深圳分公司(固定收益部) (4) 20、小微企业部 (5) 21、衍生金融部 (5)

22、董事会办公室 (5) 23、党群工作办公室 (5) 24、总裁办公室 (5) 25、战略与人力资源部 (5) 26、计划财务部 (6) 27、资金运营部 (6) 28、合规法务部 (6) 29、风险管理部 (6) 30、稽核审计部 (6) 二、证券行业基本情况 (7) (一)中国证券市场发展概况 (7) (二)中国证券行业监管情况 (10) 1、行业监管体系 (10) (1)中国证监会的集中统一监督管理 (10) (2)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管理 (11) (3)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 (12)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13) (1)市场准入和业务许可 (13) (2)证券公司业务监管 (14) (3)证券公司日常管理 (15) (三)中国证券行业基本情况 (16) 1、行业发展概况 (16) 2、进入本行业的主要障碍 (18) (1)行业准入管制 (18) (2)资本进入壁垒 (19) (3)专业人才门槛 (20) 3、证券行业竞争格局 (20) (1)证券公司数量多,整体规模偏小,出现集中化趋势 (20) (2)盈利模式单一,传统业务竞争日趋激烈,积极探索创新业务模式 (21)

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现状与完善研究(精)

摘要: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与完善是现代公司制度的核心问题。我国公司的治理结构模式采取的是大陆法系的“内部监控模式”,即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关,股东会产生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但现阶段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却出现了股权结构不合理、内部控制失衡、经理人市场不完善以及利益相关者治理机制欠缺等问题。这就需要采取健全股权结构、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发展经理人市场与维护利益相关者权益等措施来加以解决。 关键词:公司治理;现状;完善 一、公司治理与公司治理结构 (一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的概念于20世纪30年代由美国学者贝里和米恩斯在1937年发表的《现代股份公司和私有财产》中提出。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各资本主义国家相继进入帝国主义阶段,资本扩张加剧,在第二次工业革命的催化下,各行各业的公司规模不断扩大,迫切需要职业化、统一化的经营者来加强对公司的控制和管理,单一的所有者或人数众多的股东都无法满足这一要求。而公司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又导致所有者与经营者、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在分权与制衡的过程中分歧不断,公司治理的问题就这样产生了。 (二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治理结构是公司治理的制度表现,它是指基于公司章程的规定,促使公司各组织机构相互分工合作,相互监督制衡,维持公司良好运营,在最大限度地维护所有者利益的同时,实现公司各方利益相关者如债权人和职工的利益平衡的制度安排。公司治理结构不仅强调公司的管理机构应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来贯彻公司经营目标,还要求不仅要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也要兼顾利益相关者的诉求。它应包括如何配置和行使控制权,如何监督和评价董事会、经理人员和职工,以及如何设计和实施激励机制等内容。 二、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模式

国泰君安证券公司业务经营的调查分析报告

综合实验报告:对国泰君安证券公司业务经营的调查分析 一、基本情况简介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最大综合类证券公司之一,由国泰证券有限公司和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1999年8月18日合并新设,注册资本47亿元,2010年底净资本亿元人民币,经营业绩稳居业内前三,经营管理、风险控制、合规体系、信息技术等水平领先,成为国内当时最大证券公司。 公司前身是国泰证券和君安证券两者均于1992年创办,是新中国最早设立的证券公司之一,处于行业领先地位。2001年,公司分立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非证券类资产),注册资本变更为37亿元。2005年,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增资10亿元,注册资本增至47亿元。 1999年起,国泰君安证券经历了三大发展阶段:第一个阶段完成了一个公司的整合。通过整合两家公司的经营管理模式和企业文化,形成了集中统一管理、分级授权经营、条块协同配合的经营管理体制。第二个阶段通过四次战略性财务重组,整体提升了公司质量。通过剥离及置换资产、股权变更、发债及引进注资等,优化了公司资产质量和财务结构。第三个阶段推动改革创新,抓住市场机遇,确立和巩固了行业一流公司地位。从一家传统粗放型综合类券商,成长为一家开拓创新及综合经营能力强、管理模式集约化的一流券商。经过多年努力,国泰君安证券初步成为了“资本充足、业务完备、创新突出、内控严密、运营安全、管理高效、服务优质”创利水平高的现代金融企业。 二、近五年主要业务收入及构成的分析

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经纪业务占比 %%%%% 自营业务占比 %%%%% 承销业务占比 %%%%%其他业务占比%%%%%资产管理业务占比 %%%%%

公司治理结构问题分析与对策 雷士照明案例分析

从雷士照明管理控制权之争反思上市公司治理结构问题 一、案例背景 中国最大照明品牌之一的雷士照明,再次陷入了内斗的狗血剧。 8月8日,雷士发布公告称ceo吴长江因为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被董事会罢免,公司董事长兼大股东德豪润达负责人王冬雷任临时ceo;同时下课的还有其他3名吴系高管。 当天下午,王冬雷带领数十人员到吴长江办公室发生打斗事件。8月11日下午,吴长江和王冬雷分别坐镇重庆和北京,分别召开“雷士照明媒体见面会”,隔空叫阵,相互指责。 这一系列风波将雷士内乱再次曝光。对雷士而言,这不是吴长江与资本方的第一次争斗。事实上,自引入资本以来,如何处理股东之间、创始人之间、创始人与投资者之间的利益之争,一直困扰着雷士,它亦因此堪称近年来少有的公司治理典型教案。 二、影响与评析 雷士风波,表面上看是一场创始人与投资人的内部之争,其本质是公司治理结构求取平衡,主要反映出以下几个问题: 1、职业经理人角色错位 在公司治理中, 股东与职业经理人是一种典型的委托——代理关系,但职业

经理人和股东之间本身不可能有完全一致的利益和目标,由于信息不对称, 使委托人无法掌握代理人的所有行动, 职业经理人就可能为了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不顾股东利益,从而与大股东产生严重分歧和矛盾。 中国公司治理结构的委托代理关系上移现象 2、权力制衡机制不足 从王冬雷反映吴长江被罢免CEO主要原因是在未告知董事会成员情况下,将雷士照明品牌权利私自授予给了另外三家与吴长江有深度关联企业一案来看,内部的制衡机制形同虚设。 三、启发与思考 反思雷士照明的公司治理问题,对完善中国的公司治理有益。 1、创始人地位是否承认? 要承认创始企业家的独特地位。在建立企业的过程中,创始人留下了自己的深刻烙印,联想、华为等优秀企业莫不如此。吴长江最大的筹码,如同当年娃哈哈的宗庆后,是公司独立而庞大的经销商网络。 2、董事会究竟应该如何监控管理层? 1)每年要对CEO进行正式的评估。2)要有CEO的继任计划。3)对于管理层自身发展的问题,每年CEO都应向董事会递交一份关于公司管理层发展项目的报告。 四、解决方案

证券公司各部门薪资待遇

证券公司各部门薪资待遇 证券公司业务部门分为: 1、投资部门-公司自有资金投资的叫做自营部门,一般叫做证券 投资部,接受客户资金投资理财的部门叫做资产管理部,主要岗位有 总经理、投资经理、研究人员,固定工资一般在30W+,10w-20w,10- 15w,年底奖金看业绩提成,各个公司不一样,牛市分个三五十万很正常,熊市里面一分没有也很正常。 2、研究所:提供投资建议和研究报告,主要岗位有总经理、研究员、研究助理,现在大的证券公司都会设置研究所,研究所的收入比 较稳定,固定工资一般在30W+,10w-20w,5-10w,年底奖金一般在固 定工资的50%左右,现在研究员之间的收入差别很大,象中信、申万这样的大公司里面的高级研究员一般收入都在30w以上,如果是《新财富》上榜的一般身价在50w往上,小公司则差很多。 3、投资银行部:主要是做证券发行、承销工作。主要岗位有总经理、保荐人、项目经理等,保荐人收入,行业平均30w以上,年底收 入看项目提成,06年年底提成几十万的比较正常;其他人要看老板脸色,不过没做到保荐人的一年整个十几万也很正常;做投行就是太辛苦,老 在外面跑,赚得辛苦钱。 上面三个部门一般在公司总部。 4、经纪业务部:下设营业部、服务部等,大的证券公司往往有几 十个营业部,还有上百个的,分布在全国各个城市。很多朋友所说的 证券公司其实仅仅经济业务部下面的营业部,收入和总部有很大差别。营业部主要是靠客户交易佣金吃饭,交易量越大佣金越多,营业部客 户经理收入一般和地区收入水平挂钩,一般3000 月薪就算高了。个别能够拿到反佣的分成,这个有多少不好说。 5、其他部门:主要是后台如财务、稽核之类的,这个我就不清楚了,估计介于总部业务部门和下面营业部之间吧。

公司财务治理结构问题研究

企业导报2011年1月(上)公司财务治理结构问题研究张婧(山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山西太原030006)【摘要】我国公司财务治理结构存在股权结构不合理、财权配置过于集中、财务监督机制失效、财务激励失衡、所有者缺位、信息披露制度不规范等问题。分析了不合理的财务治理结构形成的原因和产生的后果,提出了优化股权结构、合理配置财权、提高债权人地位、界定清晰的财务主体、加强内部财务监控等建议。【关键词】财务治理结构;股权结构;财权配置;监督财务治理是一系列规范和协调利益相关者之间财务冲突的制度安排,它基于这些制度安排,对企业财权进行合理配置,在强调相关利益人共同治理前提下,形成有效的财务激励约束等机制,实现公司财务决策科学化,并最终使企业获得利益最大化。有效的财务治理,依赖于有效的财务治理机构和治理机制,达到科学治理的目的。公司财务治理结构作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框架中存在和运行的一个重要系统,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处于核心地位,它将直接影响企业的整体经营管理。财务治理是界定与协调各利益相关主体在财权流动和分割中所处地位和作用,最终实现各主体在财权上相互约束、相互制衡,促使企业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效果的公司治理。一、我国公司财务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1)股权结构不合理,一股独大现象普遍存在。股权结构的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到治理结构乃至财务治理是否有效,股权结构决定公司控制权的分布,决定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委托代理关系的类型。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复杂、股票种类繁多,有各种类型的股票等,其中以流通股和非流通股对财务治理结构的影响最大,存在大量的非流通股致使企业在经营管理上和分配股利上有明显的不同,它将直接影响公司建立合理的财务治理结构。(2)中小股东的治理机制不完善,较少参与企业的治理过程。上市公司的决策权仍过多地被控股大股东掌控,致使中小股东利益屡受侵害,在享有公司重大决策权的同时并不承担公司的全部风险,把剩余风险转嫁给债权人,忽视和侵犯了中小股东利益。公司的治理层有时会利用一些便利的条件,安排有利于大股东和他们自己利益的财务治理结构,从而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3)缺乏激励与约束相容的业绩评价机制。由于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财务治理权的配置必然导致代理成本上升,委托人欲实现自身目标的最大化,只能采取各种方式对代理人的行为进行激励和监督,降低代理成本,有效激励和监督的前提是正确合理的业绩评价。(4)信息披露不规范。由于目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低劣,做假帐、虚报利润、掩盖真实经营状况的现象比比皆是,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不但不协助市场监管者和投资者监督揭露这种现象,反而积极参与,再加上市场操纵行为猖獗,使得股票价格常常严重背离实际价值,导致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信用能力和未来发展前景产生误解。二、完善我国公司财务治理结构的对策(1)理顺产权关系、明确财务主体。明晰的产权关系有利于促进生产效率的提高,我国大部分上市公司的产权是国有股一股独大,却又存在着所有者代表缺位的现象,而且母子公司的资产、人员、财务关系模糊,关联交易混乱。产权不清,财务主体不明,造成了国有企业的困难现状。要深层次推进产权制度改革,明确投资者所有权和法人所有权的区别,完善企业的产权结构,建立良好的财务治理结构,从而界定清晰的具有独立性和经济性的财务主体,使其独立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这是建立和完善公司财务治理结构的基础条件。(2)优化公司股权结构、规范国有控股股东行为。国有股东在上市公司中处于控股地位,在相关制度不完善的情形下,国有股东可以凭借其控制地位侵占中小股东的利益,上市公司国有股东的行为必须进行规范。(3)加强公司内部财务监控。上市公司的财务监督体系是财务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采用监事会模式,又引入了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独立董事选聘机制,赋予独立董事更具体的权利,合理设计独立董事薪酬,使独立董事在经济上不依赖企业,取消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改为隶属监事会领导。改革监事会的组成和产生办法,由流通股股东投票产生监事会成员,代表监管部门、中小股东和债权人的监事在监事会中占控制地位。设立执行监事,赋予监事更具体的权利。进一步完善《公司法》有关条款,明确职工的责、权、利,发挥职工的监督作用。(4)进一步完善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应当披露的重大财务信息至

我国证券公司治理结构研究

摘要:考察证券公司治理中的激励机制、监督机制和决策机制是否有效是评价证券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途径;我国证券公司的治理结构在内部和外部机制上都存在着相当大的缺陷,并具有内部人控制的鲜明特征;股权结构不合理和股东性质单一是造成证券公司治理结构缺陷的核心问题,而改造国有成分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是一组规范公司相关各方责、权、利的制度安排,涉及指挥、控制、激励等方面的活动内容,是现代企业最重要的制度架构。完善的公司治理可以激励董事会和经理层努力实现符合股东、经营者和其他相关者利益的奋斗目标。之所以将公司治理的研究投向我国证券公司,不仅因为证券公司作为现代企业有对治理机制的一般性要求,而且也是因为证券公司在我国企业制度中所具有的独特性。这种独特性表现在:证券公司拥有明显大于绝大多数工商企业的资产、资本规模,具有资源密集,特别是现金、证券以及人力、信息资源密集的特性。这就决定了证券公司的业务、经营具有较强的渗透力和辐射力,成为社会资本形成、运动机制的主要中枢之一。也使得对证券公司治理的研究相对于其他企业更有意义。 一、我国证券公司治理结构的现状我国证券公司从形式上看,治理结构趋于优化,但在制度的具体安排和实际运行上却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1.内部治理机制存在缺陷股东大会流于形式。我国证券公司的股权集中由国有股或法人股控制,规定单个股东直接或间接向证券公司投资的总额不得超过该证券公司注册资本的20%,但国有资产代表单位、综合类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设立专门从事证券业务的子公司除外。而证券公司的资本来源又主要是上述三类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法人,且多为小股东。这样,股东大会的参与者又多是国有股和法人股的代表,使股东大会成了大股东的小会,不能反映中小股东的意愿和要求;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会,也与政府和主管部门提名选任的结果"不谋而合"。股东大会对公司的治理作用非常有限,监督机制弱化,不足以对经理层形成约束。董事会治理机制虚置。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并组成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公司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代表股东利益来监督公司经理行为。由于出资人和债务人身份重叠,证券公司的股东(尤其是大股东)普遍存在虚假出资,利用关联贷款抽逃注册资本的情况,造成股权约束软化。虽然债务是硬约束的,但由债务型股东选出的董事却无法对债权人实施硬性监督,投票权也不得不受公司经理层的左右。再加上专业化分工所造成的信息屏障,公司董事一般不具备一定的金融、证券、信托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难以准确衡量经理层的工作业绩。另外,我国证券公司的董事会一般每年只召开1~2次,董事会成员不可能通过这1-2次会议就能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在我国现有体制条件下,政府对证券公司不合理的行政干预,也是导致证券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失效的一个重要原因。尤其是一些地方性证券公司,其重组、设立、人事任免甚至一些重大项目决策都要由政府安排。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经理主要受政府的行政约束而非股东约束和市场约束,更多的是对政府或其他大股东负责,而小股东的利益则被置于次要位置。[!--empirenews.page--] 2.外部治理机制缺位在外部治理机制方面美国主要依靠股权接管,日本和德国则靠债权银行的监督。而中国证券公司的外部治理机制几乎完全缺位:一方面,股权接管治理机制缺位。资本市场竞争的实质是公司控制权的争夺,而在所有者虚置条件下,公司经理在企业并购后的控制权损失得不到补偿,控制权收益也不能有偿转让,经理层就会消极对待兼并行为,外部治理的激励机制弱化。另一方面,债权治理机制缺位。依据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原则,《商业银行法》规定银行在中国境内不得向证券公司和企业投资,银行不能持有非金融机构和企业的股份,所以银行在我国就不可能起到德、日银行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3.内部人控制和经理道德风险明显内部人控制是转型经济条件下经理在公司化过程中得到控制权但又不必承担经营失败风险的现象,该阶段的内部人控制是建立在剩余索取权不可转让基础上。证券公司的剩余索取权是归企业股东享有,而国有产权的不可转让性和不可分性使得国家授予代理人的只能是企业经营控制权。金融法规又限制了通过赋予经理层一定的剩余索

证券公司地职业发展规划

证券公司的职业发展规划 考CPA 在证券公司有用,对应的公司是研究所的研究员,分析师(我指的是总部分 析师,不是营业部的)在不同公司待遇相差是非常大的,要看你的报告对公司造 成多大影响,如果投研非常弱的券商分析师,可能月收入不到 1 万,但是类似金 牌分析师之类的可能年薪高达百万,转投行部门,最重要还是你有丰富的社会资源,或者你精通投行部的业务和法律 研发流程 步骤 1:设立研究小组,确定研究内容 针对目标,设立由产业市场研究专家、行业资深专家、战略咨询师和相关产业协会协作专家组 成项目研究小组,硕士以上学历研究员担任小组成员,共同确定该产业市场研究内容。 步骤 2:市场调查,获取第一手资料 访问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公司销售人员与技术人员等; 实地调查各大厂家、运营商、经销商与最终用户。 步骤 3:中商产业研究院充分收集利用以下信息资源 报纸、杂志与期刊 (中商产业研究院的期刊收集量达1800 多种 ); 国内、国际行业协会出版物;

各种会议资料; 中国及外国政府出版物(统计数字、年鉴、计划等); 专业数据库 (中商产业研究院建立了5000 多个细分行业的数据库,规模最全企业内部刊物与宣传资料。 步骤 4:核实来自各种信息源的信息 各种信息源之间相互核实; 同相关产业专家与销售人员核实; 同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核实。 步骤 5:进行数据建模、市场分析并起草初步研究报告 步骤 6:核实检查初步研究报告 与有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专家及生产厂家的销售人员核实初步研究结果。 家审阅并提出修改意见与建议。); 专家访谈、企业 步骤 7:撰写完成最终研究报告 该研究小组将来自各方的意见、建议及评价加以总结与提炼,分析师系统分析并撰写最终报告(对行业盈利点、增长点、机会点、预警点等进行系统分析并完成报告)。

论公司治理结构的发展完善与创新

论公司治理结构的发展完善与创新 公司治理结构,或法人治理结构,不但是一个全球性话题,也是我国构筑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致力于研究解决的课题。在证券监管领域,如何建立既符合国际标准又兼顾中国国情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也已引起监管当局和业内人士的关注。能否建立起我国现代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关系到国有企业的公司化改革能否成功,上市公司能否持续发展,也关系到中国加入WTO 后国内公司参与国际竞争、抗拒市场风险的能力。 “公司治理结构”的提出 “公司治理结构”(Corporate governance)最早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的美国提出。当时美国学术界部分学者认为大型公众公司的经营管理体制存在结构性缺陷,主要表现为董事会职权弱化,董事未能为股东的利益勤勉尽职,公司的经营管理权集中在高层管理人员手中。1971年,美国学者玛切(Myles L Mace)在一份著名的研究报告中揭示了董事职能减弱的客观事实。比如,董事主要在诸如技术、金融、政府关系等方面提供专业咨询,而在确定公司目标、策略、董事会政策方面无所作为,甚至不对经营管理者提交其批准的方案提出有洞察力的问题;经营管理者操纵了公司,董事会只是为经营管理者的行为盖盖章,或受经营管理者之托去安抚外面的股东;董事会会议的议程由总裁确定并控制,在会议上内部董事为了自身的利益或出于礼貌免使总裁尴尬一般不提出质询。 为此,不少学者倡导改革董事会,将董事有能力行使的职能赋予董事会,且必须使董事不受经营管理者控制。艾森伯格(Melvin AronEisenberg)提出应给予董事会监控的职能,即“挑选、监督和免除主要高层管理人员”,董事会应独立于它所监控的高层管理人员,并应保证有充分、客观的资讯以使董事会行使监控职能。为了抑止大公司滥用权力,解决内部董事不能有效行使职权的问题,独立董事制度被引入公司治理结构中。1974年成立,由大型公司的200 名总裁级人物组成的“企业园桌”组织(Business Roundtable)积极认同独立董事机制,并建议外来董事的人数应足以对董事会决策产生重大影响。据1989年对《财富》杂志前1000家公司董事会的统计,74%的董事是外部董事,83%的公司中外来董事占多数,这表明独立董事在美国已形成制度。1992年5月,美国法学研究所(The American Law Institute )颁布《公司治理结构的原则:分析与提案》,该文件规定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与权限,监察委员会等董事委员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控股股东的公正交易义务,代表诉讼等内容。该文件促进了退休基金、投资信托等机构投资者参加公司的经营管理,也影响到世界各国对公司治理结构的研究和讨论。 在美国公司的发展史上,本来在二十世纪初就已经完成了从“股东中心主义”向“董事中心主义”的转移,在公司治理结构未提出之前,经典的公司理论仍然推崇贝利(Adolf A. Berle )和米恩斯(Garcliner C. means)的“经

公司治理结构与财务管理目标

内容提要:本文从公司治理结构的角度认识财务管理目标。公司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有效率的公司治理结构本质在于利益相关者的平等参与。当前,在我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必须正确把握公司治理结构的内涵,实现公司治理结构的创新,并需要根据环境变化调整财务管理目标。 好的公司治理结构被当作增强经济活力,提高经济绩效的基本手段,财务管理作为企业管理系统中的核心子系统,又存在和运行于公司治理结构框架中。公司的治理结构变了,则公司进行财务决策的出发点和归宿点也要相应变化。不同的公司治理结构,将产生不同的财务管理目标。深刻理解公司治理结构这一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正确认识公司治理的内在逻辑,对于优化公司理财行为,提高经营绩效,都具有重大意义。 一、公司治理结构的定义和实质 1.公司治理结构要解决的问题 公司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现代企业区别传统企业的根本点,在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作为委托人的所有者将财产授予代理人经营,由于委托人和代理人的目标函数不一致,以及不对称信息的因素,代理人就可能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采取机会主义行为来谋求自身利益,而损害委托人利益。因此,尽管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可以产生代理收益(分工效果和规模效果),但委托人为使其效用最大化而通过合约监控代理人的行为,而产生的代理成本也是必然发生的。只要存在委托代理关系,就会产生利益冲突,如果这种冲突不可能通过完备的契约得到解决,则公司治理结构问题必然在企业中产生。公司治理之所以成为必要,关键在于企业中存在的两个问题:一是代理问题,二是不完备合约(契约)。公司治理结构的主要内容,就是如何设置一个最优化的激励约束机制,来协调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关系。 2.公司治理结构的定义和框架 广义地讲,公司治理结构包括两个层次。第一层是外部治理机制,第二层是企业内部治理机制,也就是法人治理结构。这其中涉及到理论的内容相当广泛和综合。本文集中讨论内部治理结构,也就是狭义上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结构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治理主体,即谁参与治理,现代治理结构理论认为,企业治理主体就是利益相关者。二是治理客体或治理对象。治理结构着重解决的是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责权关系,尤其是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的分配,为确保合作关系的稳定,每个利益相关者必须有监督、约束对方的权利,必须分享资源配置的决策,这些权利就是控制权。可见,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的合理分配,是企业治理结构的现实内容。三是治理手段。对法人治理结构来说,要达到合理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必须具备一定的程序和机制,常见的有表决程序、利益分配程序、人事任免程序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等机构。 总之,治理结构是一种契约(合约)制度,它通过一定的治理手段,合理配置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以形成科学的自我约束机制,其目的是协调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责权利关系,促使他们进行长期合作,以形成效率和公平的合理统一。 二、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本质在于利益相关者的平等参与与合作

中小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研究

中小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研究 ————现代企业制度体系的思考 【内容提要】建立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是中小企业完善管理的核心所在,也是中小企业管理的一个热点和难点。在梳理与借鉴中西方公司治理理论基础上,探讨中小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有着重要的意义。公司治理是现代企业的经营环境发展变化的结果。从现代公司产生的那一天起,公司治理问题就摆在企业的组织者、参与者面前了。我们认为现代企业的基础管理是以契约为基础;运做是以流程为基础.作为本文公司治理结构重点是研究“契约基础”,即公司治理结构的制度体系设立。公司治理结构方面的研究文章很多,研究的方向也是林林总总,而本文重点是针对中小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加以分析,提出我认为的中小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的制度体系架构。 一、引言 我国当前正处在经济转型时期,随着企业制度的变迁,中小企业也致力于构建合理、科学的治理结构以提高治理效率。 本文以作者所经历的中小企业为样本,运用定性分析的方法研究公司治理结构的内在逻辑关系,以期为中小企业改善治理结构、完善治理方式提供一点参考。

论文结构 公司治理结构的内涵 1、理论基础 2、现代企业制度的三级制度体系 3、三级制度体系的建立 4、三级制度体系的实施 5、三级制度体系的监督 一、公司治理结构内涵 现代公司是个法人实体,是广大的股东拿出钱来投资到一起,按照事先约定的公司章程来独立运作的盈利性组织。对于公司法人而言,股东是出资人,但他们中间的绝大多数人不直接参与经营,只是依法享有企业经营成果的收益权、剩余财产索取权和重大经营活动知情权。公司的经营活动由职业经理班子来组织进行,并且关于经营活动的细节,经营班子没有向大股东事前征求意见的必要。 没有一个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这回事。不同的公司要根据自己国家的企业文化和人们习惯的行为方式来寻找对其最为有效、也最为划算的治理机制,也就是在特定约束条件下的最优治理机制。放之四

现代公司治理结构新分析

现代公司治理结构新分析——兼评国内外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研究的新进展[摘要] 本文对公司治理结构的本质与进行了分析和探讨,并对国内外有关公司治理结构结果产生分歧的原因进行了剖析;在上述基础上,运用系统等方法诊断了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主要症结,提出了进一步完善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思路。 [关键词] 公司治理结构,本质,分析方法,对策 一、引言 股份公司诞生至今已有400多年的了。股份公司“天生”的缺陷——“两权分离”所引发的代理等,斯密早在1776年出版的《国富论》中已涉及到,贝利和米恩斯在1932年出版的《现代公司与私有财产》一书中则作了较为系统地分析。由于股份公司诞生后很长一个时期内,股份公司规模一直比较小,股东还可以对管理者进行较为有效的监控,所以“两权分离”所引发的代理等问题并不严重。进入20世纪后,虽然西方主要国家许多工业公司规模有了迅速扩大,但由于当时这些国家实行工业保护政策和贸易壁垒,因而垄断力量迅速,缺乏有效竞争,所以大公司的“两权分离”所引发的代理等问题也未明显暴露出来。二次大战后,西方国家普遍开始重建,这个时期各国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商品普遍短缺,各个公司很容易赚到利润,所以“两权分离”所引发的代理等问题也被掩盖起来。而进入20世纪60年代末后,西方主要国家产品普遍供大于求,全球竞争日益加剧,因而长期以来掩盖着的“两权分离”所引发的代理等问题日趋严重。1970年美国最大的铁路公司(在全美排名第6)PennCentral的破产标志着“两权分离”所引发的代理等问题

的“暴发”(Cadbury,2002)。从此,公司治理结构问题开始提到西方主要国家政府的议事日程,并引起了西方学者们的普遍关注。概括地讲,20多年来,西方大部分学者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源于“古典的”“两权分离”所引发的所有者和管理者的冲突问题上,主要研究涉及公司所有权结构、公司接管、管理者报酬等方面(德姆塞茨,1997)。近二三年来,西方许多学者又把研究的兴趣集中在分析上市公司中的“内部人控制”及控股股东与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等方面(GuRler,2001)。 虽然中国上市公司发展的历史才10年多一点,但却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就。由于中国把建立现代制度作为大中型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把上市公司作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突破口,所以上市公司一出现,就引起了大量学者的关注。中国国内早期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介绍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及西方各国发展现代公司治理的经验教训及模式比较等方面。近年来,随着上市公司大量问题的频频“曝光”,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及许多学者又把主要精力集中在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诊断”与“完善”问题上。 本文主要关注的是如何“诊断”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主要“症结”和如何进一步完善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等问题。关于上述问题,中国学者可谓众说纷纭,分歧甚大。我们认为,产生分歧的原因有很多,但主要与下述两点有关:一是由对公司治理结构本质的理解的分歧造成的;二是由对公司治理结构分析方法的认识分歧造成的。如果对现代公司治理本质及分析方法缺乏统一的认识,产生分歧自然是难免的。正是基于这种认识,我们认为在具体探讨如何“诊断”与“完善”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这个问题之前,很有必要对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本质及分析方法进行分析。

证券公司组织结构研究分析

证券公司组织结构问题研究 内容提要: 本文要紧对证券公司组织结构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研究,得出了若干结论与政策建议。全文分三个部分,分不是中外合资证券公司的有关问题;综合类证券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金融证券集团与按照业务划分的子公司。 第一部分研究了中外合资证券公司的类不问题和设立审批问题。从中外合资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看,将其归类于综合类证券公司是较为恰当的。我国证券法只划分了经纪类证券公司和综合类证券公司,要紧依据是公司的业务范围。中外合资证券公司尽管不能进行A股的交易,但能够进行承销,以及从事B股、H 股、政府和公司债券的承销和交易,业务范围要远大于经纪类公司,专门显然将其划归为综合类券商是恰当的。关于中外合资证券公司的审批,笔者建议采取许可制。 第二部分研究了综合类证券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问题。随着证券公司业务的进展、地域上的扩张、风险操纵的需要,证券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日益复杂化。与此同时,出现了决策效率低、机构重叠、风险操纵不力等问题。因此研究证券公司的内部组织

结构,关于完善组织结构,解决组织结构难题有重要意义。 首先研究了治理学意义上的组织结构的演变和优化。对比分析了直线职能制、事业部制、矩阵结构、多维制结构的优势与缺陷。然后结合差不多的治理理论对证券公司的事业部制的优化问题进行了分析。其中考察了中金公司的事业部制的案例,讲明了事业部制关于证券公司在专业化和风险操纵方面的优势。同时,分析了现行证券公司事业部制的两大问题:本位主义和前后台脱离。最后,提出通过权力进一步分散化和后台职能的虚拟化来解决证券公司事业部制的问题,实现证券公司事业部制的优化。 综合类券商的区域治理总部问题是一个随着治理半径的扩大而产生的。笔者提出了“升级”和“降级”的两种思路,来解决区域治理总部的设置问题。即通过提升治理总部为分公司的方法,使其成为不具法人资格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另一方面,通过将其转为代表处,将一些业务职能转移给各事业部,而只保留行政事务性的治理职能。 风险治理是证券公司经营中的重要问题。本文介绍了美国投资银行在风险治理的组织结构方面的作法。 第三部分,要紧分析金融证券集团和子公司制。 首先论述了现代投资银行采取的组织结构形式的金融证券

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研究--开题报告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审批表 学院: 财经学院指导教师:XX XX 学生姓名刘倍专业会计学班级1025 论文(设计)题目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研究--以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为例题目类型工程设计(项目)类□论文类 作品设计(作品)类□其它□一、选题简介、意义与背景 内部控制是现代企业重要的内部管理机制,在保证企业稳定有序发展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同时,公司治理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是利益相关者的共同治理,涉及利益相关者在权利及责任方面的分配及制衡。公司治理结构直接影响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质量,公司治理目标的实现也需要依靠内部控制来完成。公司要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需要有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其实这与公司治理有紧密的关系。实质上,信息披露有内外两种边界,信息披露外部制度(即法律法规)决定外部边界,公司治理结构决定内部边界(田昆儒,2001)。所以,只有有效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才会提高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质量,让其内部控制发挥更好的作用。 所发生的大量舞弊事件,对其研究发现,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差是直接原因,公司治理层面出现的问题是其根本原因。与此同时,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也会影响公司治理。它的高低就像是一面镜子,反映上市公司治理状况的优劣。可见,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有强烈的互动关系。因此,本论文基于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深度嵌入互不分离的关系,拟从公司治理行为主体的角度来研究公司治理行为主体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以期为提高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提出合理化建议,保证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演进,一系列财务舞弊案件的发生,国内外学者己从多个角度对内部控制进行研究,都表明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之间有强烈的互动关系。本研究从阿里巴巴公司治理行为主体的角度来研究公司治理行为主体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从阿里巴巴公司支付宝业务治理行为主体的角度,研究公司治理行为主体哪些因素影响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是怎样影响的,针对出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利益相关者视角下公司财务治理结构问题的研究

利益相关者视角下公司财务治理结构 问题的研究 一、引言 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人们已清晰地认识到,企业的成功经营不仅需要科学管理以使资金在运动中实现其“价值”,而且需要合理的治理结构以保证决定资金运动的“权力”更合理地配置,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由于利益追求的不同,股东与债权人、小股东以及管理者之间问题的产生,公司治理不仅成为一个世界性的课题,在国内也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公司治理是公司获得长足发展的关键,而财务治理是公司治理的核心内容,公司治理的目标在很大程度上是依赖企业财务治理来实现的,本文通过探讨财务治理的现状以及财务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财务治理结构的对策,使企业的财务治理问题能够得到更好的解决,提高公司财务治理的效率,保障企业能够更好的发展,实现利益相关者价值最大化。 西方理论界对财务治理的观点,从最初的“股东利益至上”到后来的“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财务治理得到不断地发展和修正,我国学者也指出原有的以“股东至上”的单边治理模式已不能适应新环境的需求,现代公司应建立一个由各利益相关者合作的共同治理机制,以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的财务治理目标(王海生,2015),在借鉴西方相关理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行了创新研究,提出了财务治理及其结构等相关概念,初步建立起了财务治理理论体系框架,取得了十分显著的研究成果,为进一步促进财务治理的发展和应用做出了重大贡献。对利益相关者财务治理的充分关

注是实现利益相关者、企业和社会和谐发展的必要条件。根据我国国情,在重视企业财富的同时关心社会公众的利益,追求效率与公平的统一,必将成为财务治理未来的发展方向(王凤一,2017)。 二、基于利益相关者视角的财务治理理论基础 (一)委托代理理论 委托代理关系的产生源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发展,使得所有权与经营权发生分离,公司所有者委托经营者管理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形成了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龚宇姣,2012)。传统委托代理关系中的公司所有者是委托人,经营者是代理人,现代公司的委托代理关系包括股东与董事会之间、董事会与总经理之间以及经理层与员工之间等。委托人的利益是通过代理人的行为实现的,然而代理人是自利的经济人,由于两者目标的不一致、信息的不对称,就会产生代理人问题,主要包括“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 较好的财务治理能够降低委托代理成本,降低股东和债权人的信息不对称风险,从而使企业运行效率更高(高明华等,2012),而为了减少道德风险,降低代理成本,委托人就必须对代理人的行为进行监督控制,并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来影响代理人的行为。因此,激励约束机制是委托代理关系中的关键问题。 (二)产权理论 产权理论作为现代企业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不同的观点,首先,产权等同于财产所有权,是指对给定财产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转让权(曾莉,2009),利益相关者产权理论的观点

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研究--以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为例

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研究--以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 限公司为例 目录 目录 (1) 摘要: (3) 关键词: (3) 1绪论 (3) 1.1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3) 1.1.1选题背景 (3) 1.1.2研究意义 (4) 1.2研究综述 (4) 1.2.1国外研究综述 (4) 1.2.2国内研究综述 (5) 2公司治理行为主体与内部控制的相关理论 (5) 2.1公司治理行为主体相关理论 (5) 2.1.1公司治理的释义 (5) 2.1.2公司治理行为主体的构 (5) 2.2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相关理论 (7) 3阿里巴巴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内部控制制现状、问题与原因分析 (7) 3.1阿里巴巴公司简介 (7) 3.2 阿里巴巴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现状 (8) 3.2.1内部环境 (8) 3.2.2风险评估 (8) 3.2.3控制活动 (8) 3.2.4信息与沟通 (8) 3.2.5内部监控 (9) 3.3 阿里巴巴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9) 3.3.1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 (9)

3.3.2风险意识不强 (9) 3.3.3信息与沟通不足 (10) 3.3.4对子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督管理不足 (10) 3.4 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0) 3.4.1控制活动执行不力 (10) 3.4.2信息传递渠道不畅 (10) 3.4.3高素质员工比例较小 (10) 3.4.5内部审计不独立 (11) 4 阿里巴巴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的对策研究 (11) 4.1改善内部环境,完善企业文化 (11) 4.2构建阿里巴巴公司风险管理体系 (11) 4.3控制活动建设 (12) 4.4改善对子公司的控制方式 (12) 参考文献 (12)

证券公司创新业务发展战略分析

证券公司创新业务发展战略分析 (一) 当前,我国经济已进入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党的十八大勾画了中国经济未来发展的宏伟蓝图,中国资本市场正面临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一系列重要改革创新相继破题。近年来,尤其是2012年以来,我国证券行业创新进入了观念转变快速、思想动员广泛、创新活动高涨的时期,形成了自上而下的行业松绑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突破相结合的发展态势。 大力推动资本市场的改革、创新和发展,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对国内证券公司打造在国际上有一定有竞争力综合券商的提出了更高要求。 创新是一项系统工程。中国证券市场的创新和发展,需要全行业、全市场参与者的共同努力。近年来,全行业各参与者创新热情高涨,创新产品和业务不断涌现,行业规模稳步提升,取得了长足进步。 共同建设好基础产品,共同开发更多适合不同投资者特点的金融工具,推出更多满足不同投资者需要的差异化交易机制,营造更加健康的证券行业创新发展环境。 第一,正确的行业定位决定了行业创新的发展方向。金融行业创新对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落实国家自主创新战略具有重要意义,证券行业作为金融领 域的核心组成部分,应当充分发挥全行业的凝聚力和创造力,全力服务 经济结构战略调整和创新型国家建设。证券公司应回归资本中介本位, 拓宽并购融资渠道,创新并购重组支付手段,为并购重组提供资产定价、 资金融通等专业化综合金融服务,推动市场化并购重组,促进加快行业 整合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服务实体经济建设大局。

第二,制度的创新,给行业提供足够大的发展空间。当前,证券市场创新步伐很快,但也存在配套法律法规相对滞后特别是上位法盲点问题。例如,《证 券法》对“证券”这一核心概念,既没有采用定义方式,也没有采用列 举方式进行界定,而是以适用范围作为替代且范围狭窄,但随着资产证 券化、资管产品等创新产品的不断涌现,证券的种类与范围大量增加, 这些均有必要纳入《证券法》进行调整,凸显顶层制度设计的重要性和 迫切性。同时,创新产品和业务的日趋复杂多元,对如何识别风险,建 立有效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差异化的流动性服务机制等基础制度 也提出迫切的要求。建议进一步加快法制建设,藉《证券法》修订契机, 注重统筹规划,以发展的眼光拓宽“证券”的范围,为创新提供法律支 持和拓展空间;尽快完善基础性制度,研究制定行业统一的投资者分类 和产品分级标准,完善产品发行、销售、转让等规则体系,规范创新发 展。 第三,基础产品丰富,结构合理是行业创新的基石。证券行业的业务创新,证券公司盈利模式的转变,都建立在相对丰富和完备的产品结构上。各机构 共同建设好基础产品,共同开发更多适合不同投资者特点的金融工具, 推出更多满足不同投资者需要的差异化交易机制,营造更加健康的证券 行业创新发展环境。 第四,高效、安全的信息技术给行业创新提供保障。现代证券行业高度依赖信息技术,行业创新发展离不开安全高效的技术保障。近年来,全行业持续 优化技术基础设施,先后在交易系统、通信系统、信息系统、监察系统 等方面实现了一系列新的创新,推出了新一代交易系统上线、综合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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