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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许可证管理规定

作业许可证管理规定
作业许可证管理规定

作业许可证管理规定

1 基本要求

1.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新建、改扩建工程的高风险作业管理,对检维修、维保工程项目等业主有作业许可规定的,执行其规定。

1.2按照“谁的工作谁负责,谁的业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高风险作业实行作业许可管理制度,未经许可禁止相应作业。

1.3 作业前必须针对作业内容进行JSA分析,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措施。

1.4 作业许可证审批人和监护人应经过许可管理培训,持有相应资质证件。

1.5作业许可证审批人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确认和审批,作业过程实行全过程视频监控。

1.6 从严控制作业次数、作业时间、作业人数和许可审批。

2 引用文件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GB50484-2008

《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6〕20号)

3 管控方式与职责

3.1 项目部负责作业许可的管理与实施。项目部各业务管理部门是作业许可的管理责任主体,安全管理部门是作业许可的监督责任主体,施工班组(或作业单位)是作业许可的实施责任主体。

3.1.1工程(施工)管理部门负责作业许可的施工管理。负责组织作业前JSA及其交底,组织确认外部施工作业环境(如能量隔离、介质隔离、空间隔离、交叉作业等),检查确认内部施工作业方法、作业条件和安全措施,调配施工作业所需的各种资源,组织落实作业监护,检查日常施工作业情况,负责作业活动终止后的核实、许可证关闭以及现场恢复。

3.1.2技术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作业许可证所涉及的施工作业的技术质量管理。负责组织制定施工作业的施工方案、方法或程序、安全技术措施,编制JSA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交底,检查施工方案、程序及措施的执行情况,检查施工质量情况。

3.1.3 项目部物资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作业许可所涉及的施工设备/器材的采购与监督管理。组织制定或提供设备/器材的操作规程、使用说明/要求、质量证明文件等,参与制定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JSA,检查施工设备/器材的管理情况。

3.1.4 项目部调度管理部门负责作业许可所涉及的水、电、施工车辆等业务范围内的主体责任实施与管理。

3.1.5 项目部其他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作业许可所涉及的主体责任的实施与管理。

3.1.6 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作业许可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对作业许可批准人和监护人实施业务培训与资格认定,参与JSA及其交底,负责作业空间的气体检测与认定,检查确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并在作业许可证上会签,监督检查作业过程的安全状况,负责作业许可票证的归档管理。

3.1.7施工经理(或施工负责人)负责组织作业许可的实施。作业前组织JSA及其交底,组织确认外部作业环境(如能量隔离、介质隔离、空间隔离、交叉作业等),检查确认内部施工作业条件和安全防护措施,批准作业许可证,巡视检查施工作业情况和许可执行情况,关闭作业许可证。

3.1.8 施工班组(作业单位)负责作业许可的实施。负责提出作业许可申请,指派作业监护人,完善施工作业条件和安全防护措施,按照许可内容完成施工作业。

3.1.9 监护人负责作业全过程的监护。作业前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清点作业人数,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查看施工作业状况和安全状况,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及时制止作业,立即采取救护措施。

3.1.10 作业人员负责持有效作业许可进行施工作业。了解作业的内容和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安全措施,佩戴正确的劳动防护用品或防护设备,按照许可要求完成施工作业内容,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向作业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作业现场。

3.2 安全监督部负责对公司范围内作业许可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作业许可管理范围

凡涉及以下用火、高处、进入受限空间等高风险的作业实行作业许可管理。

4.1.1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1)在没有永久性自然通风或强力通风的封闭或半封闭的设备、设施及场所(含大口径管道)进行的作业;

2)在可能积聚可燃性或有毒介质的场所(如窨井、沟渠内)进行的作业;

3)在可能存在缺氧危险的空间内进行的作业。

4.1.2用火作业

1)在易燃、易爆场所内的焊接、切割及金属加工等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

2)在易燃、易爆场所内,使用喷灯、火炉(电、气、煤、油)等明火的作业,使用电器设备、电动设备等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受电后电气、仪表施工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

3)在易燃、易爆场所内,烧(煨、烤)管线、熬沥青、炒沙子、锤击、喷砂等产生火花的作业。

4.1.3临时用电作业

1)临时用电配电系统安装、调试作业;

2)变配电室、控制室和已受电的电气、仪表设备所做的安装、调试作业。

4.1.4起重吊装作业

1)三级及以上吊装作业;

2)联合吊装作业。

4.1.5 破土作业

1)深度超过0.5米的机械、人工开挖作业;

2)地面打孔、打桩作业,使用推土机、压路机进行的土方作业。

4.1.6 高处作业:二级(5米)及以上高处作业。

4.1.7 射线作业

4.1.8 试压、试车、化学清洗及盲板抽堵作业

4.1.9 钢格板安装拆除作业

4.1.10 根据风险评价确定的其它高风险作业,如大型吊装地基处理作业、大型高支模与混凝土浇筑作业、深基坑作业、高大脚手架或施工平台搭拆作业等。

4.2 许可证办理条件

4.2.1 施工方案已经批准,安全技术交底已经进行。

4.2.2 JSA已经进行,并已经向全体作业人员交底。

4.2.3 现场作业条件已经具备,许可证中所列出的控制措施已经落实。

4.3 许可证办理程序

4.3.1 许可申请

4.3.1.1 施工班组(或作业单位)在作业前向施工(业务)管理部门提出办理《中石化第十建设有限公司作业许可证》的申请。

4.3.1.2 许可证由施工班组(或作业单位)负责人填写并签字。

4.3.2 审查确认

4.3.2.1 施工(业务)管理部门对申请的作业许可证进行编号、登记,并报告许可批准人。

4.3.2.2 批准人组织作业申请人、会签人及作业相关方对作业方法、作业条件和安全防范措施等进行审查。

4.3.2.3 当申请的作业影响到其他多个作业活动时,相关作业负责人均须到作业现场实地确认。

4.3.3 许可证签发

4.3.3.1 许可证会签人员应在相应业务得到审核确认后签署意见并签字,安全会签人应在安全防范措施检查确认后签字。

4.3.3.2 批准人在现场审核确认各项作业条件和安全措施后签发许可证。

4.3.3.3 许可证的审批应由相应责任人签字,其他人不得代签;许可证签发后,不应再作修改。

4.4 许可证实施

4.4.1凡进行第4.1条所列高风险作业,必须办理《中石化第十建设有限公司作业许可证》。

4.4.2 施工作业必须按照许可证许可的作业类型和内容进行作业。

4.4.3 施工作业必须在许可证有效期内进行。当施工中断需重新作业时,应对环境条件和安全措施予以确认;当作业超出许可有效期时,应重新办理作业许可,也可在许可证到期当天办理延期手续。

4.4.4 作业人员、监护人员等现场关键人员变更时,应经过批准人的批准。

4.5 许可证取消与关闭

4.5.1 许可证取消

发生下列情况时,施工班组(或作业单位)应立即终止作业,取消作业许可证,并告知批准人许可证被取消的原因。

a)作业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

b)作业内容发生改变;

c)实际作业与作业计划的要求发生重大偏离;

d)安全措施失去效力;

e)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f)事故状态下。

4.5.2 许可证关闭

对完成的施工作业,申请人与批准人应在现场检查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关闭作业许可证,并将其送交安全管理部门存档。

4.6 许可证管理

4.6.1 作业许可证应载明作业活动的基本信息,包括作业单位、作业时间、作业区域、地点、作业内容、作业人员、作业风险、主要控制措施及补充措施、作业审批、作业关闭等内容。

4.6.2 作业许可证应进行编号、登记、收回、保存,许可证一式四份,应分别在:

安全管理部门留存(第一联白色)

施工班组(监护人)使用(第二联黄色,关闭后送交安全管理部存档)

施工经理留存(第三联红色)

监护人留存(第四联蓝色)

4.6.3 许可证应由安全管理部门统一保存,按月归档,保存期限为项目执行期。

4.7 许可证有效期

4.7.1 许可证有效期应根据作业风险由批准人确定,一般为一个作业活动周期。4.7.2用电、进入受限空间和射线作业的许可证有效期为1天,其它作业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7天。

4.7.3 检维修、保运项目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期执行集团公司和业主有关规定。

4.8 其他要求

4.8.1 批准人在现场组织审查施工外部作业环境时,必须检查确认与作业部位连通的能量、介质和空间已经有效隔离。对有毒有害及可燃介质的工艺管线、设备必须加盲板进行隔离;对通往下水井系统的沟、井、漏斗等必须严密封堵。

4.8.2 批准人在批准作业许可证时,必须确认同一区域/地点是否还有其他作业与该作业发生冲突,如存在上下交叉作业、多专业同时作业等,则不能批准该作业许可的执行,应协调其他作业,优先执行更为紧急的作业。

4.8.3 施工作业不得超出许可证上的作业内容。

4.8.4 当许可的作业结束或中止时,作业负责人应确认作业部位处于安全状态。

4.8.5 作业人员、监护人应随身携带或在现场展示作业许可证,以备查验。

4.8.6 JSA应附在作业许可证上。

5 监督检查

5.1 安全监督部对作业许可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5.2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对作业许可实施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对违反和不执行作业许可管理的班组和人员进行处罚。

浙江省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

浙江省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 浙江省人民政府令272号 《浙江省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省长吕祖善 二○一○年五月十四日 浙江省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污染物排放的监督管理,规范排污许可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下列污染物排放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取得排污许可证;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排放主要大气污染物且经依法核定排放量的; (二)排放工业废水、医疗污水的; (三)排放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水的; (四)向环境排放餐饮污水的; (五)运营城乡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 (六)其他应当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 第三条排污单位取得排污许可证后,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第四条本省对排放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以及向钱塘江流域和太湖流域排放氨氮,依法实行排放总量控制。国家、省实行排放总量控制的污染物种类及实施地域范围依法调整的,按照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核定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法律、法规规定由有关人民政府核发的排污许可证,由有关人民政府委托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县(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核发本行政区域的排污许可证;设区的市及其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核发市区的排污许可证;总装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燃煤发电企业的排污许可证,由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第六条申领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建设项目已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试生产、试运行项目除外); (二)有保证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的管理制度和技术、管理人员; (三)有污染事故应急方案和应急处理所需的设施、物资; (四)属于重点排污单位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监控设备; (五)有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任务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取得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领排污许可证,应当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证明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第七条受理排污许可证申请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排污许可证;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排污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试生产、试运行项目的排污许可证,其有效期不得超过试生产、试运行期限。 法律、法规对本条第一款、第二款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排污许可证分为正本和副本。 正本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排污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二)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数量; (三)有效期; (四)发证机关、发证日期和证书编号。 副本除载明前款规定事项外,还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进出口货物的许可证管理

进出口货物的许可证管理 进出口货物的许可证管理,是国家对进出口进行宏观管理的一种行政手段,其目的是维护政党的进出口秩序,保护和促进国内生产,加强进口贸易的管理和协调出口。凡按国家规定应申领进出口许可证的货物,报关时,必须交验对外经贸管理部门签发的许可证,否则,海关不予放行。实行许可证管理的商品目录,由外经贸部统一调整、公布和解释。 一、签发进出口货物许可证的机关 (一)外经贸部代表国家统一签发进出口货物许可证,按现行规定:中央、 __各部委及其所属企业,由其主管部门向外经贸部申领;实行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上所列明应由外经贸部签发许可证的商品,均应直接向外经贸部申领。 (二)外经贸部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经贸厅(委、局)或外贸局,签发本省市部分进出口货物许可证。 (三)外经贸部授权该部驻广州、上海、天津、大连、深圳、海口、青岛、西安、成都、武汉、郑州、福州、南京、杭州、昆明等16个特派员办事处,签发其联系地区内的部分进出口货物许可证。 二、出口许可证管理 根据《出口商品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出口许可证管理和审领的若干规定》、《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分级发证目录》,出口许可证有下列规定。 (一)出口许可证的申领

对实行出口配额管理的商品,凭外经贸主管部门分配的配额数量领取许可证。对一般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凭出口有效合同申领许可证。 各类出口配额当年有效,出口单位必须在当年12月16日前申领出口许可证。 根据外经贸部下达的下一年度出口商品配额,出口企业可于当年12月15日起,预领下一年度出口许可证,出口许可证发证日期应填制为下一年1月1日,许可证自下一年1月1日起生效,占用下一年度出口指标。 根据国际惯例,对大宗、散装货物,溢短装在5%以内的,视为政党情况,不必补证;对溢短装超出5%的,应增加发证数量。 对非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凡经国家批准经营对外贸易业务的外贸企业都可经营,但有外贸自营权的生产企业或实体性企业集团、外商投资企业的经营范围仍为自产产品。 (二)出口许可证的有效期 1.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一般实行“一批一证”制,每一份出口许可证有效期自发证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在有效期内只能报关使用一次。 2.下列商品不实行“一批一证”制 (1)外商投资企业和补偿贸易项下的出口商品; (2)大米、大豆、玉米、活牛、活大猪、活中猪、活乳猪、活鸡、牛肉、猪肉、乳猪肉、茶叶、鸡肉、栗子、原油、成品油、煤炭、共17种。

野外作业安全

野外作业安全 一、作业人员在野外施工作业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安全和劳动保护的规定,正确配戴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 二、在炎热或寒冷、冰雪天气施工作业时应采取防暑或防寒、 遇有强风、暴雨、大雾、雷电、冰雹、沙尘暴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露天作业。雷雨天不得在电杆、铁塔、大树、广告牌下躲避。 三、勘测复测管线路由时,应对沿线情况进行地理、环境等综合调查,将管线路走向所遇到的河流、铁路、公路、穿跨越其他线路等进行详细记录,熟悉线路环境,辨识和分析危险源,制定相应的预防和安全控制措施。 四、进入山区和草原施工作业时: 1、在山岭上不得攀爬有裂缝、易松动的地方或不稳固的石块。 2、在林区、草原或荒山等地区作业时,严禁烟火。需动用明火 时,应征得相关部门同意,同时必须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 3、应熟悉工作地区环境。在有毒的动、植物区内施工时,应采取戴防护手套、眼镜、绑扎裹腿等防范措施。 4、在已知野兽经常出没的地方行走和住宿时,应特别注意防止野兽的侵害。夜晚查修线路障碍时,要有两人以上并携带防护用具或请当地相关人员协助。 5、不要触碰或玩弄猎人设置的捕兽陷阱或器具;不要食用不知名的野果或野菜;不要喝生水。

6、严禁在有塌方、山洪、泥石流危害的地方和高压输电线路下面架设帐篷及搭建简易住房。 五、需砍伐树木作业时: 1、选择安全可靠的位置。 2、在道路旁砍伐树木时,必须在树木周围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设专人指挥行人和车辆通行。 3、遇树上有毒蜂或毒蛇等动物时,砍伐前应采取清除措施。 4、风力在5级以上时,不得砍伐树木。 六、在水田、泥沼中施工作业时应穿长筒胶鞋,预防蚂蝗、血吸虫、毒蛇等叮咬。野外作业应备有防毒及解毒药品。 七、在滩涂、湿地及沼泽地带施工作业时,应注意有无陷入泥沙中的危险。 八、在铁路沿线施工作业时: 1、严禁在铁轨、桥梁上坐卧。 2、严禁在铁轨或双轨中间行走。 3、携带较长的工具、材料在铁路沿线行走时,所携带的工具、材料要与路轨平行,并注意避让。跨越铁路时,必须注意铁路的信号灯和来往的火车。 九、穿越江河、湖泊水面施工作业时: 1、遇有河流,在未弄清河水的深浅时,不得涉水过河。需要涉渡时,应以竹杆试探前进,严禁泅渡过河。 2、在江河、湖泊及水库等水面上作业时,应配置与携带必要的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附作业许可证)

1目的 为规范本公司生产区域动火作业的条件、许可和监火等方面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2使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及外协施工单位在本公司的动火作业。 3职责 3.1安全员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解释。 3.2动火项目负责人 3.5.1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动火项目负责人,负责办理《作业证》并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 3.5.2应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3.5.3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3.3动火人 3.5.1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 3.5.2应参与风险危害因素辨识和安全措施的制定。 3.5.3应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3.5.4应确认动火地点和时间。 3.5.5每次动火前30分钟(含动火停歇超过30分钟的再次动火)均应主动向现场当班负责人呈验动火证,经其签字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3.5.6若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时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3.5.7应随身携带《作业证》。 3.4监火人 3.5.1由动火点所在部门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灭火手段的人员担当,监火人需在动火证上签字认可。 3.5.2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3.5.3应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做其它工作。 3.5.4当发现动火人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 3.5.5作业完成后,会同动火负责人、动火人进行动火现场检查、消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3.5当班操作负责人 3.5.1对所属生产系统在动火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参与制定、负责落实动火安全措施,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 3.5.2检查、确认《作业证》审批手续,对手续不完备的《作业证》应及时制止动火作业。 3.5.3在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3.6动火分析人 3.6.1动火分析人对动火分析方法和分析结果负责。 3.6.2应根据动火点所在车间的要求,到现场取样分析,在《作业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 3.6.3不得用合格等字样代替分析数据。 3.7安全员 3.7.1执行动火单位和动火点所在单位的安全员应负责检查本标准执行情况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3.7.2凡公司区范围内的动火作业安全员必须到现场。 3.8动火作业的审查批准人 3.8.1动火作业的审查批准人为本公司安全员负责人。 3.8.2必须亲自到现场详细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环境,审查确定动火等级,审查完善防火措施,审查动火证审批程序是否完全,在确认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 3.8.3特殊动火由公司安全员复查后,报公司总经理终审批准。 4动火作业的分级管理 4.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

《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最新版

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 为了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规范排污许可行为,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 国家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排放废气、废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和固体废物的 行为实行许可证管理。下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直接或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排污者),应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领 取排污许可证: (一)向环境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二)直接或间接向环境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废水以及含重金属、放射性物 质、病原体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其他废水和污水的;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者; (三)在工业生产中因使用固定的设备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或者在城市市区噪 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因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固定设备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 (四)产生工业固体废物或者危险废物的。依法需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 单位除外。

向海洋倾倒废物、种植业、非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排放污染物以及机动车、铁路机车、船舶、航空器等移动源排放污染物,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持证排污原则、按证排污原则) 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排污者,不得排放污染物。 排污许可证的持有者,必须按照许可证核定的污染物种类、控制指标和规定的方式排放污染物。 第四条(总量控制原则) 在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流域、海域、区域,对排污者有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的,该指标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之中。 排污者排放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和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第五条(持续削减原则) 国家鼓励排污者采取可行的经济、技术或管理等手段,实施清洁生产,持续削减其污染物排放强度、浓度和总量。削减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可以储存,供其自身发展使用,也可以根据区域环境容量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在保障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要求的前提下按法定程序实施有偿转让。 第六条(实施主体)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负责排污许可证的审批颁发与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经费保障)

野外用火管理制度

木凯淖尔镇野外用火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规范野外用火管理,保障林业、牧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木凯淖尔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木凯淖尔镇行政区域内。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森林防火,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火灾的预防和扑救。 本办法中草原防火,是指天然草原、草山草坡、滩涂草地和人工草地等畜牧用地火灾的预防和扑救。 本办法中野外用火,是指单位和个人在木凯淖尔镇行政区域内从事的生产、生活等用火行为,包括生产性用火和非生产性用火。生产性用火是指在林区、植被区、草原、林地边缘烧荒、烧茬、烧灰积肥等农林业生产活动及其他生产领域活动的野外用火;非生产性用火是

指在林区、植被区、草原、林地边缘上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野炊、烤火、吸烟等非生产性活动的野外用火。 第四条森林草原防火戒严期为每年的春节至清明节,防火期内出现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时,由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提请木凯淖尔镇政府同意发布通告,确定防火戒严期,戒严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对有关活动依法进行限制。 第五条木凯淖尔镇森林、草原防火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监督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实施; (二)进行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制定森林草原防火措施,组织群众预防森林草原火灾; (三)组织森林草原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四)组织森林草原防火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培训森林、草原防火专业人员; (五)检查本地区森林草原防火设施的规划和建设,组织有关单位维护、管理防火设施及设备; (六)掌握火情动态,制定扑火预备方案,统一组织和指挥扑救森林、草原火灾;

施工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

许可证管理程序第1页共15页许可证管理程序

许可证管理程序第2页共15页 目录 1.目的 (3) 2.适用范围 (3) 3.引用文件 (3) 4.定义 (3) 5.职责 (4) 6.管理程序 (5) 7.管理要求 (9) 8.附件 (9)

许可证管理程序第3页共15页 1.目的 为规范工程项目施工作业许可证申请与审批流程,强化高风险及特殊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避免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管理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管理程序适用于中安联合煤化工项目施工建设期间的独立施工区。 3.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管理程序的引用而成为本管理程序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管理程序。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管理程序。 3.1《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3.2《中国石化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3.3《中国石化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3.4《中国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3.5《中国石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3.6《中国石化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3.7《中国石化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3.8《中国石化承包商管理规定》 4.定义 4.1独立施工区:工程项目施工作业环境远离居民区、周边无较大危险源,无人员密集或商业经营活动的施工区域。独立施工区的划分由项目分部确定,报HSE部备案。 4.2固定动火区:施工作业范围50米内没有火灾危险的区域。 4.3JSA分析:是针对一项要实施的具体的作业来进行的分析,是一种工作前的安全分析方法。 4.4固定吊装作业:仅指使用塔吊、门式吊以及预制厂固定吊等不发生位置移动的吊装作业行为。 4.5一点一证:指在限定的作业区域范围内,一张许可证只能在此限定工作区域界线内有效,超出限定范围无效,办理许可时须附工作区域界线图。 4.6一车一证:特指起重机械在限定的作业许可施吊工作区域界线范围内,使用一张许可证,进行相同类型的起重作业。办理此类起重许可时,须附施吊工作区域界线图。

排污许可证

排污许可证 (释义)排污许可证,是指排污单位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经审查发放的允许排污单位排放一定数量污染物的凭证。排污许可证属于环境保护许可证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被广泛使用。排污许可证制度,是指有关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审核、颁发、中止、吊销、监督管理和罚则等方面规定的总称。 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排污许可证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排污许可证的申请、核发、实施、监管等行为,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排污单位特指纳入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第四条下列排污单位应当实行排污许可管理: (一)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排放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 (二)集中供热设施的燃煤热源生产运营单位。 (三)直接或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 (四)城镇或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 (五)依法应当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其他排污单位。 环境保护部按行业制订并公布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分批分步骤推进排污许可证管理。排污单位应当在名录规定的时限内持证排污,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第五条环境保护部根据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环境危害程度的不同,在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中规定对不同行业或同一行业的不同类型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差异化管理。对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较小、环境危害程度较低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简化管理的内容包括申请材料、信息公开、自行监测、台账记录、执行报告的具体要求。 第六条对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的各类排污行为实行综合许可管理。排污单位申请并领取一个排污许可证,同一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所有,位于不同地点的排污单位,应当分别申请和领取排污许可证;不同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所有的排污单位,应当分别申请和领取排污许可证。 第七条环境保护部负责全国排污许可制度的统一监督管理,制订相关政策、标准、规范,指导地方实施排污许可制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排污许可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实施简化管理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其余的排污许可证原则上由地(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核发。地方性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被调整为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派出分局的,由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所属派出分局实施排污许可证核发管理。 第八条环境保护部负责建设、运行、维护、管理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各地现有的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应实现数据的逐步接入。环境保护部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础上,通过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对全国的排污许可证实行统一编码。排污许可证申请、

进出口许可管理制度

进出口许可管理制度 目录 进出口许可管理制度 进出口许可制度的管理范围 禁止进出口制度 限制进出口制度 自由进出口货物、技术管理 编辑本段进出口许可管理制度 进出口许可制度是非关税措施,在国际贸易中将长期存在,并广泛应用。 编辑本段进出口许可制度的管理范围 1、禁止进出口技术和货物 2、限制进出口技术和货物 3、自由进出口技术及实行自动许可管理的货物. 4、其中货物、技术进出口许可管理制度是我国进出口许可管理制度的主体。 编辑本段禁止进出口制度 禁止进出口管理?(一)禁止进口?禁止进口,列入目录内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货物和技术,不得经营进口。? 1、禁止进口货物的规定?(1)《禁止进口货物目录》共6批?第一批、第六批:根据保护生态环境的国际条约而定——如破环臭氧层的四氯化碳、虎骨、犀牛角、麝香等。?第二批:旧机电——压力容器类、电器、医疗设备类、汽车工程及车船机械类(安全、环保)?第三、四、五批:固体废物类——城市垃圾、医疗垃圾、含铅汽油淤渣等?第六批:履行《鹿特丹公约》和《斯德哥尔摩公约》而颁布的,如:长纤维青石棉、二恶英等。?(2)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进口的商品:?来自动植物疫情流行的国家和地区的有关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动植物病源(包括菌种、毒种等)及其他有害生物、动物尸体、土壤;?带有违反“一个中国”原则内容的货物及其包装;?以氯氟烃物质为制冷剂、发泡剂的家用电器产品和氯氟烃物质为制冷工质的家用电器用压缩机;?滴滴涕、氯丹等;?莱克多巴胺和盐酸莱克多巴胺。?(3)其他各种原因停止进口的商品。?以CFC—12为制冷工质的汽车及汽车空调器、空调压缩机(含汽车空调器);?右置方向盘的汽车?旧服装? VIII因子制剂等血液制品?氯酸钾、硝酸铵禁止进口的技术《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第

野外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SY-AQ-01562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野外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Field operation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野外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一、野外作业前必须制定好安全预案措施,并确认好互保联保对子,报车间和安环科备案,必要时安全员要到场监督。 二、作业时必须认真对工作场地进行检查,特别要注意是否有毒蛇、毒蜂等危险因素,确认无危险因素后,方可工作。 三、夏季野外作业时,必须做好防暑工作,防止中暑。 四、使用氧气、乙炔进行焊割时,氧气瓶与乙炔瓶相隔摆放距离应达5米以上,并远离工作人员达5米以上。夏季时应使用东西遮挡,以防止高温曝晒发生爆炸。 五、涉及到使用电时,必须认真检查电源线的绝缘情况,相隔50米左右要安装电器控制开关。电源线摆放不能与其他备件、管子等同道,以防磨穿电源线。电源线不能沿公路、潮湿场所摆放。收线时,必须先停下电源并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 六、使用三脚架起吊重物时必须固定好,以防侧翻伤人。

七、涉及高空作业时必须有人监视,并系好安全带,搞好防范措施,严禁进行交叉作业。 八、起吊重物必须由起重工到场起吊并作指挥。 九、严格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十、注意防火工作,预防火灾。 这里填写您的公司名字 Fill In Your Business Name Here

排污许可证制度

排污许可证制度 排污许可证制度是指凡是需要向环境排放各种污染物的单位或个人,都必须事先向环境保护部门办理申领排污许可证手续,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后获得排污许可证后方能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制度。 环境容量既然作为一种功能性资源,排污指标应该有价值和使用价值。 排污指标被企业无偿占有,其弊端有二: 一是失去了用经济手段调整污染项目的市场准入功能,二是企业占用的现有排污指标无法流通,市场配置环境资源的功能难以发挥出来。 继1987年原国家环保局在上海、杭州等18个城市进行了排污许可证制度试点之后,1989年的第三次全国环保会议上,排污许可证制度作为环境管理的一项新制度提了出来。 鉴于排污许可证制度是以污染物总量控制为基础的,国家从1996年开始,正式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政策列入“九五”期间的环保考核目标,并将总量控制指标分解到各省市,各省市再层层分解,最终分到各排污单位。 总量控制是“十五”期间我国环保工作的重点。 目前上海市已经以地方法规的形式出台了“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规定”,其管理的基本程序是: 排污申报登记;排污审核、核发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督管理;年度复审。 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的实施给环境监测和环境管理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尽管除了个别情况下基于确保财政收入的需要而由国家通过法律设立特别许可外,规定不得随意将许可证制度与创收相联系,不得滥设许可证乱收费。 但排污许可证制度却有其特殊性,即行政主体不仅是作为监督管理者,而且是作为公众环境权益的监护人,作为环境容量资源公共所有者的代理人。

资源是有价的,环境容量资源也不能无偿获得,在管理、转让这种环境容量资源时,既要尽到管理者的职责,又要行使代理人的权利,向环境容量资源的使用者收取一定的费用,以支付相应的行政成本和保护、改善环境的费用。 实施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后,容许排污权交易是国内环保制度的重大创新。 排污单位经治理或产业(包括产品)调整,其实际排放物总量低于所核准的允许排放污染物总量部分,经环保部门批准,允许进行有偿转让。 但是,由于在现行的管理安排中,采取的是由政府征收排污费的制度,是一种非市场化的配额办法,而不是使用市场交易的方式。 所以从国内的情况来看,将排污权的交易具体化为一项可以操作的制度安排,并加以实际实施,需要在运行机制上进行探索。 2001年9月,亚洲开发银行资助的“二氧化硫排污交易制”在山西省太原市26家企业试点,首开国内排污权交易之先河。 某种非所有人都有权涉及受限制的行为或事件,相关权利机构授予起相关权利的书面证明!英文用a license; a pass; a permit; a permit card表示!一: 许可证制度是在环境管理中,国家环境主管部门要求开发建设、生产排污等具有影响环境的活动行为者进行活动申请,并批准、监督其从事某种活动而采取的一种行政管理制度。 这种制度多以某种凭证即许可证形式进行,故称“许可证制度”,也称“许可制度”它一般包括许可证申请、审核、批准、监督、中止、吊销以及作废等一系列管理活动过程,根据管理对象不同要求,可分有规划、开发、生产销售和排污许可证等类型。 许可证制度可保证对环境有影响作用的管理对象遵守国家管理环境的有关规定,从而将其对环境的影响作用限制在国家允许范围内,实践表明,它是国家强化环境管理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 二:

野外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26677 野外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野外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野外作业前必须制定好安全预案措施,并确认好互保联保对子,报车间和安环科备案,必要时安全员要到场监督。 二、作业时必须认真对工作场地进行检查,特别要注意是否有毒蛇、毒蜂等危险因素,确认无危险因素后,方可工作。 三、夏季野外作业时,必须做好防暑工作,防止中暑。 四、使用氧气、乙炔进行焊割时,氧气瓶与乙炔瓶相隔摆放距离应达5米以上,并远离工作人员达5米以上。夏季时应使用东西遮挡,以防止高温曝晒发

加强作业许可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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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赠送的励志散文欣赏,不需要的朋友下载后可以编辑删除!!上面才是您需要的正文。

十年前,她怀揣着美梦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十年后,她的梦想实现了一半,却依然无法融入这个城市。作为十年后异乡的陌生人,她将何去何从? 笔记本的字迹已经模糊的看不清了,我还是会去翻来覆去的看,依然沉溺在当年那些羁绊的年华。曾经的我们是那么的无理取闹,那么的放荡不羁,那么的无法无天,那么轻易的就可以抛却所有去为了某些事情而孤注一掷。 而后来,时光荏苒,我们各自离开,然后散落天涯。如今,年年念念,我们只能靠回忆去弥补那一程一路走来落下的再也拾不起的青春之歌。从小,她就羡慕那些能够到大城市生活的同村女生。过年的时候,那些女生衣着光鲜地带着各种她从来没有见过的精致东西回村里,让她目不转睛地盯着。其中有一个女孩是她的闺蜜,她时常听这个女孩说起城市的生活,那里很繁华,到处都是高楼大厦,大家衣着体面……这一切都是她无法想像的画面,但是她知道一定是一个和村子截然不同的地方。她梦想着有一天能够像这个闺蜜一样走出村子,成为一个体面的城市人。 在她十八岁那年,她不顾父母的反对,依然跟随闺蜜来到了她梦想中的天堂。尽管在路途中她还在为父母要和她断绝关系的话感到难过,但是在她亲眼目睹城市的繁华之后,她决心要赚很多钱,把父母接到城市,让父母知道她的选择是正确的。 可是很快,她就发现真实的情况和她想象的完全不一样。闺蜜的光鲜生活只是表面,实则也没有多少钱,依赖于一个纨绔子弟,而非一份正当的工作。而她既没有学历、又没有美貌,也不适应城市生活,闺蜜也自顾不暇,没有时间和多余的钱帮助她。这样的她,连生活下去都成问题,更别说赚大钱了。倔强的她没有因此放弃,而是更加坚定要作为一个异乡人留在这里打拼,相信自己一定可以实现梦想。 一开始,她只能做清洁工、洗碗工等不需要学历的工作,住在楼梯间,一日

进出口许可证管理

我们重点从含义、主管部门、管理范围、报关规范等四个方面来分析。(一)、关于进口许可证、出口许可证、自动进口许可证;

附录1、2008年实施进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有消耗臭氧层物质和重点旧机电产品。(产品范围、签发机构) 附录2、2008年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有47类,分别实行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和出口许可证管理。 (1)、实行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商品是:玉米、大米、小麦、玉米粉、大米粉、小麦粉、棉花、锯材、活牛(对港澳)、活猪(对港澳)、活鸡(对港澳)、蚕丝类、煤炭、焦炭、原油成品油稀土銻及銻制品、钨及钨制品、锌矿砂、锡及锡制品、白银、烟及烟制品、钼。 (2)、实行出口配额招标的商品是:蔺草及蔺草制品、碳化硅、氟石块(粉)、滑石块(粉)、轻(重)烧镁、矾土、甘草及甘草制品。 (3)、实现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是:活牛(对港澳以外市场)、活猪(对港澳以外市场)、活鸡(对港澳以外市场)、冰鲜牛肉、冻牛肉、冰鲜猪肉、冻猪肉、冰鲜鸡肉、冻鸡肉、消耗臭氧层物质、石蜡、锌及锌基合金、部分金属及制品、铂金(以加工贸易方式出口)、汽车(包括成套散件)及其底盘、摩托车(含全地形车)及其发动机和车架、天然砂(含标准砂)、钼制品、柠檬酸。其中除对港澳台出口天然砂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外,对其他国家(地区)禁止出口;对标准砂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 附录3、进出口许可证的办理程序: 1、进口消耗臭氧层物质及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货物进出口前,经营者向主管部门申领。 方式:a、网上:提出申请,领证时提交规定材料。 b、书面:提出申请,同时提交规定材料。 (年度初次申请的,另外要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规定文件。) 发证机构自发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10个工作日。 2、进口重点旧机电产品 进口之前,经营者向主管部门申领,方式分为网上和书面的。 ○1、申领时,应由旧机电产品进口的最终用户提出申请,并提交规定材料; ○2、从事翻新业务的单位,国家规定有物质要求的须提供物质证明文件; ○3、旧船舶申请进口单位,须提供“旧船舶进口技术评定书”或“旧渔船进口技术评定书” ○4、商务部受理后认为材料不符合要求,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进口单位。 正式受理后,20日内决定是否批准申请,最迟在35日内决定是否批准申请。

测绘外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测绘项目外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加强测绘外业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测绘外业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测绘野外作业特点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测绘外业安全生产运行和管理.。 3.职责 3.1院长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对突发预案进行决策,组织对预案的启动和执行。 3.2项目经理负责组织项目开展环境因素和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的识别、评价,控制措施的评审和应急预案的制定等工作。对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3.3项目经理负责现场安全的控制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直接责任人,负责对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 3.4作业组长负责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作业组的安全负直接责任,并及时向项目经理进行安全工作汇报。 3.5安全员负责安全制度在本作业组的宣传,督促,落实。 3.6作业员负责项目运作过程中的各项控制措施的执行和相互监督。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总体要求 4.1.1各测区项目经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认

真执行外业测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加强监督检查,并保持相关记录。 4.1.2项目经理应定期组织对外业现场安全进行宣传教育与检查;作业组长,安全员应加强日常性的安生生产教育和监督提醒,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教育和监督检查情况应予记录.使员工充分认识到外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并能结合具体情况进行自我保护。 4.1.3各作业组做到了解当地治安情况及当地民族风俗,防止因不了解情况,引起民族纠纷和治安事件,有问题及时上报。 4.1.4外业测绘过程中配发的帐篷、警示服、安全隔离桩等安全防护装备,应定期进行保养和检查,发现不合格的应及时报废更新。材料及仪器设备的管理按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执行,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4.1.5项目经理应关注员工健康,积极组织开展自我健身娱乐活动,确保外业员工保持旺盛的精力和热情,做好测绘工作。 4.2生活安全 4.2.1各项目经理应加强日常用电,行车,餐饮及燃气设备等管理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防止火灾、人身伤亡、食物中毒等事故发生。 4.2.2宿舍内严禁使用大功率耗电设备,严禁私拉乱接用电线路,外来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借宿。 4.2.3对于外业使用的测量仪器设备,应明确专人负责和保管,严防私自外借,破坏或丢失。 4.2.4外业测绘员工应加强自我防范意识,离开宿舍时,应关好门窗

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内控文件标准类)

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危险性作业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公司区域内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业、设备检修作业、高温作业等危险性作业。 3 管理 3.1质量安全部为危险性作业许可证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危险性作业许可证的审批权限划分、存档、现场检查等。 3.2各作业单位负责本单位危险性作业具体实施,负责作业风险分析,许可证填写,措施落实,现场监护,作业许可证存档等。 3.3各作业单位与作业有关的部门负责作业许可证的审查,确认。 4 内容 公司产业部门进行常规化作业办理上井作业许可证即可。 4.1在公司区域内进行以下作业必须办理特殊作业许可证: 4.1.1在公司所有生产场所、库房、公共区域进行动火作业(包括电、气焊接,切割) 4.1.2 临时用电作业。 4.1.3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4.1.4起重作业,起吊4吨以上重物或吊物虽不足4吨,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等情况下的起吊作业。 4.1.5公司内所有岗位的临时用电作业。 4.1.6设备检维修作业。 4.1.7 高温作业。 4.2作业申请 4.2.1作业单位进行作业风险分析,风险分析必须认真仔细,列出一切可能发生的风险。 4.2.2作业单位填写作业许可证。作业许可证必须认真填写,不得空缺,作业许可证上未列出的事项必须在补充栏内详细填写,签名必须由本人签写。 4.3审批 4.3.1作业申请人持经作业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的作业许可证后通知审批人,审批人应到作业现场,对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逐一核实,确认所有措施都落实后,进行签字批准。 4.3.2 审批权限: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起吊20吨以上作业由质量安全部审批,临时用电作业西南运服审批,其余作业均由作业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流程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流程-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流程 1. 基本信息的填写 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附2 要求:排污单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写《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中的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大气污染物排放、水污染物排放等内容。 2. 申请信息公开 可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直接进行申请前信息公开,也可下载已填写的申请表,以《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1 号)规定的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公开时间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公开期间公众可在信息平台上直接反馈意见。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可不进行申请前信息公开。 3. 完善申请信息 申请前信息公开结束后,排污单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写《排污许可证申领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并按《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附2 要求在平台上填写《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中环境管理要求等其他内容,按照平台“业务办理流程”,将相关申报材料一并提交。同时向核发部门提交通过管理信息平台印制的书面申请材料。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可不提交《排污许可证申领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 4. 排污许可证审核发放 排污单位申报完成后由核发部门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核发系统对排污单位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查,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中的不同情形分别作出处理。同意受理的进入技术审核流程,核发部门根据审核结果,做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对于准予许可的发放排污许可证。 2

进出口许可证办理流程

进出口许可证办理需要什么流程 很多企业不断地发展壮大,国内市场已经不能满足企业的发展需求了。那么怎么办呢?当然是将业务扩展到国外啊,那么问题就来了这个就会涉及到很多问题比如我们的关税、进出口退税、进出口许可证。今天我们就针对进出口许可证这个话题和大家进行交流。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进出口许可证办理需要什么流程? 进出口许可证办理流程 一、变更营业执照 首先确定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里面是否包含“XX进出口”的项目。如果有那第一步完结;如果没有就要新增经营范围“XX进出口”这个就需要进行营业执照登记事项变更登记。} 二、办理《出口贸易经营人备案申请表》(到工商局办理) 办理备案申请表要递交企业企业营业执照、法人及公司股东的身份证扫描件、公司章、产权年限影印件及租房协议、企业及地址的英文姓名、法人电話、发传真、电子邮件。 三、办理《中国海关登记备案》(到海关办理)。 四、办理《入网许可证批准》(海关网站)。

到海关电子口岸办理入网许可证批准,并获得ic卡机器设备。该机器设备将中国海关、检疫局、外汇管理局和税局好多个总门的统计数据连接网络,進口付汇及出口申请办理核销单、收汇和出口退税时应用。 五、办理备案(外汇局办理) 备案5个工作日内后可获得外汇账户设立批准,随后就能够凭批准到金融机构设立外汇交易账。 六、办理《出入境签证检疫报关报检公司备案申请表》(入境检疫站办理) 七、到税局办理出口出口退税备案备案。 此外必须留意的是,假如公司沒有获得《报关资格证书》的技术专业报关工作人员,需授权委托有报关资质的公司代理商进出口报关业务流程。假如公司有有关工作人员,并自立报关业务流程,还需雕刻公章”报关专用章”。

公司外业安全管理规定

外业安全管理规定 1 管理内容与要求 总体要求 ⑴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认真执行外业检测与测绘(以下简称“外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加强监督检查,并保持相关记录。 ⑵项目部主任应定期组织对外业现场安全进行宣传教育与检查;作业组长、安全员应加强日常性的安生生产教育和监督提醒,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教育和监督检查情况应予记录。使员工充分认识到外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并能结合具体情况进行自我保护。 ⑶各作业组做到了解当地治安情况及当地民族风俗,防止因不了解情况,引起民族纠纷和治安事件,有问题及时上报。 ⑷外业过程中配发的帐篷、羽绒被服、气垫船等安全防护装备,应定期进行保养和检查,发现不合格的应及时报废更新。材料及仪器设备的管理按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执行,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⑸项目经理应关注员工健康,积极组织开展自我健身娱乐活动,确保外业员工保持旺盛的精力和热情,做好测绘工作。 生活安全 ⑴各项目经理应加强日常用电、行车、餐饮及燃气设备等管理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防止火灾、人身伤亡、食物中毒等事故发生。 ⑵宿舍内严禁使用大功率耗电设备,严禁私拉乱接用电线路,外来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借宿。 ⑶对于外业使用的测量仪器设备,应明确专人负责和保管,严防私自外借、破坏或丢失。 ⑷外业测绘员工应加强自我防范意识,离开宿舍时,应关好门窗和切断电源,防止私有或公用财物丢失或引起火灾。 ⑸使用煤火、煤气要开窗、通风,防止煤气中毒。 ⑹炊事员要做到讲究卫生,食品防腐、防投毒、防病菌,防止动物病菌传播毒源。不购买腐烂及不新鲜食物、生熟要隔离。 仪器使用安全 ⑴严格遵守作业规程,出收工、装卸、运输、操作仪器时要严格执行仪器使用、保护制度。行程中携带仪器人员不得与仪器分离,要采取防震措施。作业过程中仪器操作员不准离开仪器,作业迁移及收工时要认真检查设备,以免发生损坏、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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