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桩基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桩基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桩基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桩基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桩基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桩基工程施工验收规范:1 总则 1.0.1 根据统一布置,现行国家标准《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201中的土方工程列人本规范中。因此,本规范包括了土方工程的内容。 1.0.2 铁路、公路、航运、水利和矿井巷道工程,对地基基础工程均有特殊要求,本规范偏重于

1 总则

1.0.1 根据统一布置,现行国家标准《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201中的“土方工程”列人本规范中。因此,本规范包括了“土方工程”的内容。

1.0.2 铁路、公路、航运、水利和矿井巷道工程,对地基基础工程均有特殊要求,本规范偏重于建筑工程,对这些有特殊要求的地基基础工程,验收应按专业规范执行。

1.0.3 本规范部分条文是强制性的,设计文件或合同条款可以有高于本规范规定的标准要求,但不得低于本规范规定的标准。

1.0.4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对各个规范的编制起了指导性的作用,在具体执行本规范时,应同GB 50300标准结合起来使用。

1.0.5 地基基础工程内容涉及到砌体、混凝土、钢结构、地下防水工程以及桩基检测等有关内容,验收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规定。与本规范相关的国家现行规范有:

1《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01

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1

3《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一2001

4《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1

5《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2002

6《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2002

7《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一2002

2 基本规定

2.0.1 地基与基础工程的施工,均与地下土层接触,地质资料极为重要。基础工程的施工又影响临近房屋和其他公共设施,对这些设施的结构状况的掌握,有利于基础工程施工的安全与质量,同时又可使这些设施得到保护。近几年由于地质资料不详或对临近建筑物和设施没有充分重视而造成的基础工程质量事故或临近建

筑物、公共设施的破坏事故,屡有发生。施工前掌握必要的资料,做到心中有数是有必要的。

2.0.2 国家基本建设的发展,促成了大批施工企业应运而生,但这些

企业良萎不齐,施工质量得不到保证。尤其是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性较强,没有足够的施工经验,应付不了复杂的地质情况,多变的环境条件,较高的专业标准。为此,必须强调施工企业的资质。对重要的、复杂的地基基础工程应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资质指企业的信誉,人员的素质,设备的性能及施工实绩。

2.0.3 基础工程为隐蔽工程,工程检测与质量见证试验的结果具有重要的影响,必须有权威性。只有具有一定资质水平的单位才能保证其结果的可靠与准确。

2.0.4 有些地基与基础工程规模较大,内容较多,既有桩基又有地基处理,甚至基坑开挖等,可按工程管理的需要,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所划分的范围,确定子分部工程。

2.0.5 地基基础工程大量都是地下工程,虽有勘探资料,但常有与地质资料不符或没有掌握到的情况发生,致使工程不能顺利进行。为避免不必要的重大事故或损失,遇到施工异常情况出现应停止施工,待妥善解决后再恢复施工。

3 地基

3.1 一般规定

3.1.1 地基施工考虑间歇期是因为地基土的密实,孔隙水压力的消散,

水泥或化学浆液的固结等均需有一个期限,施工结束即进行验收有不符实际的可能。至于间歇多长时间在各类地基规范中有所考虑,但仅是参照数字。具体可由设计人员根据要求确定。有些大工程施工周期较长,一部分已达到间歇要求,另一部分仍在施工,就不一定待全部工程施工结束后再进行取样检查,可先在已完工程部位进行,但是否有代表性就应由设计方确定。

3.1.2试验工程目的在于取得数据,以指导施工。对无经验可查的工程更应强调,这样做的目的,能使施工质量更容易满足设计要求,即不造成浪费也不会造成大面积返工。对试验荷载考虑稍大一些,有利于分析比较,以取得可靠的施工参数。

3.1.3本条所列的地基均不是复合地基,由于各地各设计单位的习惯、经验等,对地基处理后的质量检验指标均不一样,有的用标贯、静力触探,有的用十字板剪切强度等,有的就用承载力检验。对此,本条用何指标不予规定,按设计要求而定。地基处理的质量好坏,最终体现在这些指标中。为此,将本条列为强制性文。各种指标的检验方法可按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的规定执行。

3.1.4水泥土搅拌桩地基,高压喷射注浆桩地基,砂桩地基,振冲桩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地基及夯实水泥土桩地基为复合地基,桩是主要施工对象,首先应检验桩的质量,检查方

法可按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桩基检测技术规范》JGJ106的规定执行。

3.1.5本规范规定的各类地基的主控项目及数量是至少应达到的,其他主控项目及检验数量由设计确定,一般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抽查,做好记录。复合地基中的桩的施工是主要的,应保证20%的抽查量。

4.灰土地基

4.1 灰土的土料宜用粘土、粉质粘土。严禁采用冻土、膨胀土和盐渍土等活动性较强的土料。

4.2. 验槽发现有软弱土层或孔穴时,应挖除并用素土或灰土分层填实。最优含水量可通过击实试验确定。分层厚度可参考表1所示数值。

4.3 砂和砂石地基

4.3.1 原材料宜用中砂、粗砂、砾砂、碎石(卵石)、石屑。细砂应同时接人25%~35%碎石或卵石。

4.3.2 砂和砂石地基每层铺筑厚度及最优含水量可参考表2所示数值。

4.4 土工合成材料地基

3.4.1 所用土工合成材料的品种与性能和填料土类,应根据工程特性和地基土条件,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垫层材料宜用粘性土、中砂、粗砂、砾砂、碎石等内摩阻力高的材料。如工程要求垫层排水,垫层材料应具有良好的透水性。

4.4.2 土工合成材料如用缝接法或胶接法连接,应保证主要受力方向的连接强度不低于所采用材料的抗拉强度。

4.5 粉煤灰地基

4.5.1 粉煤灰材料可用电厂排放的硅铝型低钙粉煤灰。SiO2 +AI2O3 总含量不低于70%(或Sio2+AI2O3 +Fe2O3 总含量),烧失量不大于12%。

4.5.2 粉煤灰填筑的施工参数宜试验后确定。每摊铺一层后,先用履带式机具或轻型压路机初压1~2遍,然后用中、重型振动压路机振碾3~4遍,速度为2.0~2.5km /h,再静碾1~2遍,碾压轮迹应相互搭接,后轮必须超过两施工段的接缝。

4.6 强夯地基

4.6.1 为避免强夯振动对周边设施的影响,施工前必须对附近建筑物

进行调查,必要时采取相应的防振或隔振措施,影响范围约10~15m。施工时应由邻近建筑物开始夯击逐渐向远处移动。

4.6.2 如无经验,宜先试夯取得各类施工参数后再正式施工。对透水性差、含水量高的土层,前后两遍夯击应有一定间歇期,一般2~4周。夯点超出需加固的范围为加固深度的1/2~l/3,且不小于3m。施工时要有排水措施。4.6.4 质量检验应在夯后一定的间歇期之后进行,一般为两星期。

4.7 注浆地基

4.7.l 为确保注浆加固地基的效果,施工前应进行室内浆液配比试验及现场注浆试验,以确定浆液配方及施工参数。

4.7.2 对化学注浆加固的施工顺序宜按以下规定进行:

1 加固渗透系数相同的土层应自上而下进行。

2 如土的渗透系数随深度而增大,应自下而上进行。

3 如相邻土层的土质不同,应首先加固渗透系数大的土层。

检查时,如发现施工顺序与此有异,应及时制止,以确保工程质量。

4.8 预压地基

4.8.l 软土的固结系数较小,当土层较厚时,达到工作要求的固结度需时较长,为此,对软土预压应设置排水通道,其长度及间距宜通过试压确定。

4.8.2 堆载预压,必须分级堆载,以确保预压效果并避免坍滑事故。一般每天沉降速率控制在10~15mm,边桩位移速率控制在4~7mm。孔隙水压力增量不超过预压荷载增量60%,以这些参考指标控制堆载速率。真空预压的真空度可一次抽气至最大,当连续sd实测沉降小于每天2mm或固结度≥80%,或符合设计要求时,可停止抽气,降水预压可参考本条。

4.8.3 一般工程在预压结束后,做十字板剪切强度或标贯、静力触探试验即可,但重要建筑物地基应做承载力检验。如设计有明确规定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检验。

4.9 振冲地基

4.9.1 为确切掌握好填料量、密实电流和留振时间,使各段桩体都符合规定的要求,应通过现场试成桩确定这些施工参数。填料应选择不溶于地下水,或不受侵蚀影响且本身无侵蚀性和性能稳定的硬粒料。对粒径控制的目的,确保振冲效果及效率。粒径过大,在边振边填过程中难以落人孔内;粒径过细小,在孔中沉入速

度太慢,不易振密。

4.9.2 振冲置换造孔的方法有排孔法,即由一端开始到另一端结束;跳打法,即每排孔施工时隔一孔造一孔,反复进行;帷幕法,即先造

外围2~3圈孔,再造内圈孔,此时可隔一圈造一圈或依次向中心区推进。振冲施工必须防止漏孔,因此要做好孔位编号并施工复查工作。

4.9.3 振冲施工对原土结构造成扰动,强度降低。因此,质量检验应在施工结束后间歇一定时间,对砂土地基间隔l~2周,粘性土地基间隔3~4周,对粉土、杂填土地基间隔2~3周。桩顶部位由于周围约束力小,密实度较难达到要求,检验取样应考虑此因素。对振冲密实法加固的砂土地基,如不加填料,质量检验主要是

地基的密实度,可用标准贯人、动力触探等方面进行,但选点应有代表性。为此,本条提出了应在有代表性的地段做质量检验。在具体操作时,宜由设计、施工、监理(或业主方)共同确定位置后,再进行检验。

4.10 高压喷射注浆地基

4.10.1 高压喷射注浆工艺宜用普遍硅酸盐工艺,强度等级不得低于32.5,水泥用量,压力宜通过试验确定,如无条件可参考下表:

水压比为0.7~1.0较妥,为确保施工质量,施工机具必须配置准确的计量仪表。

4.10.2 由于喷射压力较大,容易发生窜浆,影响邻孔的质量,应采用间隔跳打法施工,一般二孔间距大于1.5m 。

4.10.3 如不做承载力或强度检验,则间歇期可适当缩短。

4.11 水泥土搅拌桩地基

4.11.l 水泥土搅拌桩对水泥压人量要求较高,必须在施工机械上配置流量控制仪表,以保证一定的水泥用量。

4.11.2 水泥土搅拌桩施工过程中,为确保搅拌充分,桩体质量均匀,搅拌机头提速不宜过快,否则会使搅拌桩体局部水泥量不足或水泥不能均匀地拌和在土中,导致桩体强度不一,因此规定了机头提升速度。

4.11.4 强度检验取90d的试样是根据水泥土的特性而定,如工程需要(如作为围护结构用的水泥土搅拌桩)可根据设计要求,以28d强度为准。由于水泥土搅拌桩施工的影响因素较多,故检查数量略多于一般桩基。

4.11.5 本规范表4.11.5中桩体强度的检查方法,各地有其他成熟的方法,只要可靠都行。如用轻便触探器检查均匀程度、用对比法判断桩身强度等,可参照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

4.12 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

4.12.1 施工前应在现场进行成孔、夯填工艺和挤密效果试验,以确定

填料厚度、最优含水量、夯击次数及干密度等施工参数及质量标准。成孔顺序应先外后内,同排桩应间隔施工。填料含水量如过大,宜预干或预湿处理后再填人。

4.13 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

4.13.2 提拔钻杆(或套管)的速度必须与泵入混合料的速度相配,否则容易产生缩颈或断桩,而且不同土层中提拔的速度不一样,砂性土、砂质粘土、粘土中提拔的速度为 1.2~1.5m./min,在淤泥质土中应适当放慢。桩顶标高应高出设计标高0.5m 。由沉管方法成孔时,应注意新施工桩对已成桩的影响,避免挤桩。

4.13.3 复合地基检验应在桩体强度符合试验荷载条件时进行,

一般宜在施工结束后2~4周后进行。

4.14 夯实水泥土桩复台地基

4.14.3 承载力检验一般为单桩的载荷试验,对重要、大型工程应进行复合地基载荷试验。

4.14.5 夯扩桩的施工工艺与夯实水泥土桩相似,质量标准参照夯实水泥土桩是合适的。

4.15 砂桩地基

4.1

5.2 砂桩施工应从外围或两则向中间进行,成孔宜用振动沉管工艺。

4.1

5.3 砂桩施工的间歇期为7d,在间歇期后才能进行质量检验。

5 桩基础

5.l 一般规定

5.1.2 桩顶标高低于施工场地标高时,如不做中间验收,在上方开挖后如有桩顶位移发生不易明确责任,究竟是土方开挖不妥,还是本身桩位不准(打入桩施工不慎,会造成挤土,导致桩体位移),加一次中间验收有利于责任区分,引起打桩及土方承包商的重视。

5.1.3 本规范表5.1.3中的数值未计及由于降水和基坑开挖等造成的位移,但由于打桩顺序不当,造成挤土而影响已入土桩的位

移,是包括在表列数值中。为此,必须在施工中考虑合适的顺序及打桩速率。布桩密集的基础工程应有必要的措施来减少沉桩的挤土影响。

5.1.5 对重要工程(甲级)应采用静载荷试验本检验桩的垂直承载力。工程的分类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第3.0.1条的规定。关于静载荷试验桩的数量,如果施工区域地质条件单一,当地又有足够的实践经验,数量可根据实际情况,由设计确定。承载力检验不仅是检验施工的质量而且也能

检验设计是否达到工程的要求。因此,施工前的试桩如没有破坏又用于实际工程中应可作为验收的依据。非静载荷试验桩的数量,可按国

家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桩基检测技术规范》JG106的规定执行。

5.1.6 桩身质量的检验方法很多,可按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所规定的方法执行。打入桩制桩的质量容易控制,问题也较易发现,抽查数可较灌注桩少。

5.2 静力压桩

5.2.1 静力压桩的方法较多,有锚杆静压、液压千斤顶加压、绳索系统加压等,凡非冲击力沉桩均按静力压桩考虑。

5.2.2 用硫磺胶泥接桩,在大城市因污染空气已较少使用,但考虑到有些地区仍在使用,因此本规范仍放人硫磺胶泥接桩内容。半成品硫磺胶泥必须在进场后做检验。压桩用压力表必须标定合格方能使用,压桩时的压力数值是判断承载力的依据,也是指导压桩施工的一项重要参数。

5.2.3 施工中检查压力目的在于检查压桩是否正常。接桩间歇时间对硫磺胶泥必须控制,间歇过短,硫磺胶泥强度未达到,容易被压坏,接头处存在薄弱环节,甚至断桩。浇注硫磺胶泥时间必须快,慢了硫磺胶泥在容器内结硬,浇注人连接孔内不易均匀流淌,质量也不易保证。

5.2.4 压桩的承载力试验,在有经验地区将最终压入力作为承载力估算的依据,如果有足够的经验是可行的,但最终应由设计确定。

5.3 先张法预应力管桩

5.3.l 先张法预应力管桩均为工厂生产后运到现场施打,工厂生产时的质量检验应由生产的单位负责,但运入工地后,打桩单位有必要对外观及尺寸进行检验并检查产品合格证书。

5.3.2 先张法预应力管桩,强度较高,锤击性能比一般混凝土预制桩好,抗裂性强。因此,总的锤击数较高,相应的电焊接桩质量要求也高,尤其是电焊后有一定间歇时间。不能焊完即锤击,这样容易使接头损伤。为此,对重要工程应对接头做X光拍片检查。

5.3.3 由于锤击次数多,对桩体质量进行检验是有必要的,可检查桩体,是否被打裂,电焊接头是否完整。

5.4 混凝土预制桩

5.4.1 混凝土预制桩可在工厂生产,也可在现场支模预制,为此,本规范列出了钢筋骨架的质量检验标准。对工厂的成品桩虽有产品合格证书,但在运输过程中容易碰坏,为此,进场后应再做检查。

5.4.2 经常发生接桩时电焊质量较差,从而接头在锤击过程中断开,

尤其接头对接的两端面不平整,电焊更不容易保证质量,对重要工程做X光拍片检查是完全必要的。

5.4.4 混凝土桩的龄期,对抗裂性有影响,这是经过长期试验得出的结果,不到龄期的桩就像不足月出生的婴儿,有先天不足的弊端。经长时期锤击或锤击拉应力稍大一些便会产生裂缝。故有强度龄期双控的要求,但对短桩,锤击数又不多,满足强度要求一项应是可行的。有些工程进度较急,桩又不是长桩,可以采用蒸养以求短期内达到强度,即可开始沉桩。

5.5 钢桩

5.5.1 钢桩包括钢管桩、型钢桩等。成品桩也是在工厂生产,应有一套质检标准,但也会因运输堆放造成桩的变形,因此,进场后需再做检验。

5.5.2 钢桩的锤击性能较混凝土桩好,因而锤击次数要高得多,相应对电焊质量要求较高,故对电焊后的停歇时间,桩顶有否局部损坏均应做检查。

5.6 混凝土灌注桩

5.6.l 混凝土灌注桩的质量检验应较其他桩种严格,这是工艺本身要求,再则工程事故也较多,因此,对监测手段要事先落实。

5.6.2 沉渣厚度应在钢筋笼放人后,混凝土浇注前测定,成孔结束后,放钢筋笼、混凝土导管都会造成土体跌落,增加沉渣厚度,因此,沉渣厚度应是二次清孔后的结果。沉渣厚度的检查目前均用重锤,但因人为因素影响很大,应专人负责,用专一的重锤,有些地方用较先进的沉渣仪,这种仪器应预先做标定。人工挖桩一般对持力层有要求,而且到孔底察看土性是有条件的。

5.6.4 灌注桩的钢筋笼有时在现场加工,不是在工厂加工完后运到现场,为此,列出了钢筋笼的质量检验标准。

6 土方工程6.1 一般规定6.1.1 土方的平衡与调配是土方工程施工的一项重要工作。一般先由设计单位提出基本平衡数据,然后由施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平衡计算。如工程量较大,在施工过程中还应进行多次平衡调整,

-

6 土方工程

6.1 一般规定

6.1.1 土方的平衡与调配是土方工程施工的一项重要工作。一般先由设计单位提出基本平衡数据,然后由施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平衡计算。如工程量较大,在施工过程中还应进行多次平衡调整,在平衡计算中,应综合考虑土的松散率、压缩率、沉陷量等影响土方量变化的各种因素。为了配合城乡建设的发展,土方平衡调配应尽可能与当

地市、镇规划和农由水利等结合,将余土一次性运到指定弃土场,做到文明施工。

6.1.2 基底土隆起往往伴随着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尤其当周边有地下管线,建(构)筑物、永久性道路时应密切注意。

6.1.3 有不少施工现场由于缺乏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的措施,而对施工产生影响,土方施工应尽快完成,以避免造成集水、坑底隆起及对环境影响增大。

6.1.4 平整场地表面坡度本应由设计规定,但鉴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中均无此项规定,故条文中规定,如设计无要求时,一般应向排水沟方面做成不小于2%。的坡度。

6.1.5 在土方工程施工测量中,除开工前的复测放线外,还应配合施工对平面位置(包括控制边界线、分界线、边坡的上口线和底口线等),边坡坡度(包括放坡线、变坡等)和标高(包括各个地段的标高)等经常进行测量,校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上述施工测量的基准——平面控制桩和水准控制点,也应定期进行复测和检查。

6.1.6 雨季和冬季施工可参照相应地方标准执行。

6.2 土方开挖

6.2.2 土方工程在施工中应检查平面位置、水平标高、边坡坡度、排水、降水系统及周围环境的影响,对回填土方还应检查回填土料、含水量、分层厚度、压实度,对分层挖方,也应检查开挖深度等。

6.2.4 本规范表6.2.4所列数值适用于附近无重要建筑物或重要公共设施,且基坑暴露时间不长的条件。

6.3 土方回填

6.3.3 填方工程的施工参数如每层填筑厚度、压实遍数及压实系数对重要工程均应做现场试验后确定,或由设计提供。

7 基坑工程

7.1 一般规定

7.1.1 在基础工程施工中,如挖方较深,士质较差或有地下水渗流等,可能对邻近建(构)筑物、地下管线、永久性道路等产生危害,或构成边坡不稳定。在这种情况下,不宜进行大开挖施工,应对基坑(槽)管沟壁进行支护。

7.1.2 基坑的支护与开挖方案,各地均有严格的规定,应按当地的要求,对方案进行申报,经批准后才能施工。降水、排水系统对维护基坑的安全极为重要,必须在基坑开挖施工期间安全运转,应时刻检查

其工作状况。临近有建筑物或有公共设施,在降水过程中要予以观测,不得因降水而危及这些建筑物或设施的安全。许多围护结构由水泥土搅拌桩、钻孔灌注桩、高压水泥喷射桩等构成,因在本规范第4章、第5章中这类桩的验收已提及,可按相应的规定标准验收,其他结构在本章内均有标准可查。

7.1.3 重要的基坑工程,支撑安装的及时性极为重要,根据工程实践,基坑变形与施工时间有很大关系,因此,施工过程应尽量缩短工期,特别是在支撑体系未成情况下的基坑暴露时间应予以减少,要重视基坑变形的时空效应。“十六字原则”对确保基坑开挖的安全是必须的。

7.1.4 基坑(槽)、管沟挖土要分层进行,分层厚度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包括土质、环境等)决定,开挖本身是一种卸荷过程,防止局部区域挖土过深、卸载过速,引起土体失稳,降低土体抗剪性能,同时在施工中应不损伤支护结构,以保证基坑的安全。

7.1.7 本规范表7.1.7适用于软土地区的基坑工程,对硬土区应执行设计规定。

7.2 排桩墙支护工程

7.2.2 本规范表7.2.2-1 中检查齿槽平直度不能用目测,有时看来较直,但施工时仍会产生很大的阻力,甚至将桩带入土层中,如用一根

短样桩,沿着板桩的齿口,全长拉一次,如能顺利通过,则将来施工时不会产生大的阻力。

7.2.4 含水地层内的支护结构常因止水措施不当而造成地下水从坑外向坑内渗漏,大量抽排造成土颗粒流失,致使坑外土体沉降,危及坑外的设施。因此,必须有可靠的止水措施。这些措施有深层搅拌桩帷幕、高压喷射注浆止水帷幕、注浆帷幕,或者降水井(点)等,根据不同的条件选用。

7.3 水泥土桩墙支护工程

7.3.1 加筋水泥土桩是在水泥土搅拌桩内插入筋性材料如型钢、钢板桩、混凝土板桩、混凝土工字梁等。这些筋性材可以拔出,也可不拔,视具体条件而定。如要拨出,应考虑相应的填充措施,而且应同拔出的时间同步,以减少周围的土体变形。

7.4 锚杆及土钉墙支护工程

7.4.l 土钉墙一般适用于开挖深度不超过5m 的基坑,如措施得当也可再加深,但设计与施工均应有足够的经验。

7.4.2 尽管有了分段开挖、分段支护,仍要考虑土钉与锚杆均有一段养护时间,不能为抢进度而不顾及养护期。

桩基础施工验收规范

桩基础施工验收规范 桩基础施工验收规范主要规定的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地基(5)桩基础(6)土方工程(7)基坑工程(8)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等内容。 桩基础施工验收规范是我国为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统一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地基基础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桩基础施工验收规范常用的建筑术语如下: 土工合成材料地基geosynthetics foundation 在土工合成材料上填以土(砂土料)构成建筑物的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可以是单层,也可以是多层。一般为浅层地基。 重锤夯实地基heavy tamping foundation 利用重锤自由下落时的冲击能来夯实浅层填土地基,使表面形成一层较为均匀的硬层来承受上部载荷。强夯的锤击与落距要远大于重锤夯实地基。 强夯地基dynamic consolidation foundation 工艺与重锤夯实地基类同,但锤重与落距要远大于重锤夯实地基。 注浆地基grouting foundation 将配置好的化学浆液或水泥浆液,通过导管注入土体孔隙中,与土体结合,发生物化反应,从而提高土体强度,减小其压缩性和渗透性。

预压地基preloading foundation 在原状土上加载,使土中水排出,以实现土的预先固结,减少建筑物地基后期沉降和提高地基承载力。按加载方法的不同,分为堆载预压、真空预压、降水预压三种不同方法的预压地基。 高压喷射注浆地基jet grouting foundation 利用钻机把带有喷嘴的注浆管钻至土层的预定位置或先钻孔后将注浆管放至预定位置,以高压使浆液或水从喷嘴中射出,边旋转边喷射的浆液,使土体与浆液搅拌混合形成一固结体。施工采用单独喷出水泥浆的工艺,称为单管法;施工采用同时喷出高压空气与水泥浆的工艺,称为二管法;施工采用同时喷出高压水、高压空气及水泥浆的工艺,称为三管法。 水泥土搅拌桩地基soil-cement mixed pile foundation 利用水泥作为固化剂,通过搅拌机械将其与地基土强制搅拌,硬化后构成的地基。 土与灰土挤密桩地基soil-lime compacted column 在原土中成孔后分层填以素土或灰土,并夯实,使填土压密,同时挤密周围土体,构成坚实的地基。 水泥粉煤灰、碎石桩cement flyash gravel pile 用长螺旋钻机钻孔或沉管桩机成孔后,将水泥、粉煤灰及碎石混合搅拌后,泵压或经下料斗投入孔内,构成密实的桩体。 锚杆静压桩pressed pile by anchor rod

桩基验收程序

桩基验收程序及条件 桩基工程验收程序: (一)、当桩基子分部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施工单位应在自查自评工作完成后,向建设单位提交桩基子分部工程验收报告,申请验收。实行监理工程,监理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出有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的《桩基(地基处理)子分部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 (二)、建设单位收到《桩基子分部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验收要求的,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项目)负责人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桩基子分部工程工程验收程序: (一)、当子分部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施工单位应在自查自评工作完成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子分部工程验收报告,申请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出有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的《(地基处理)子分部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 (二)、建设单位收到《子分部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验收要求的,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项目)负责人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当具备条件: ①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②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技术资料,并通过了建设、监理等单位的审查,形成了《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表五); ③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④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并形成了《(地基处理)子分部工程质量检查表》(表六); ⑤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种类质量问题已处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三)、建设单位确定子分部工程验收时间后,应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质量监督机构,并书面提交《(地基处理)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监督通知书》(表七)。 4、建设单位组织子分部工程验收: ①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汇报子分部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②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提供的子分部工程档案资料和有关技术资料。 ③实地查验工程实体质量。根据现行国家工程验收标准、规范对子分部工程实体工程质量中的桩顶标高、桩位偏差、桩径等项目进行抽查和观感检查。

桩基验收条件及程序

桩基工程验收条件及监督程序 一、桩基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条件: ① 实物工程量已完成; ② 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类质量问题已处理,质监机构责令整改的质量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出现的质量事故已按有关规定处理; ③质量控制资料已收集完整,建设、监理已对工程资料审查确认完整、有效,并签署了《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表五); ④各方责任主体已签署了《桩基(地基处理)子分部工程质量检查表》(表六); ⑤桩基施工单位出具了工程竣工报告,勘察、设计单位出具了桩基子分部工程检查报告,监理单位出具了《桩基(地基处理)子分部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 ⑥基本资料已到位: 1)桩身完整性、承载力检测报告; 2)各种材料的合格证和复试报告; 3)砼试验报告和钢筋接头的连接试验报告; 4)质量事故(问题)的处理记录或工程质量整改完成报

告; 5)隐蔽验收记录; 6)桩位竣工图; 7)桩基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二、桩基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程序: 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应在验收前3个工作日将《桩基(地基处理)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监督通知书》(表七)报送我站,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汇报桩基子分部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工程建设各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各单位对汇报内容有没有需提出的问题。 2、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依据有关的验收规范、标准和规程确认桩基子分部工程档案资料完备情况。 3、实地查验工程实体质量。根据现行国家工程验收标准、规范对桩基子分部工程实体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一般项目

进行抽查和观感检查。 4、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单位根据现行国家工程验收标准、规范,对桩基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总体评价,讨论该子分部工程是否达到工程质量合格标准,能否进行下一步土建施工。 5、形成子分部工程验收意见,验收组人员签字认可。 6、质量监督站人员对工程竣工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规范等情况进行监督,对符合要求者予以认可,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改正。 7、建设单位总结发言。 8、监督验收后,建设单位负责形成《验收会议记录表》(表八)报质量监督站备案。 *注:参与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报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协调,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桩基工程验收及验收条件

桩基工程验收及验收条件、监督程序 一、桩基工程验收条件及监督程序 (一)桩基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条件: ①实物工程量已完成; ②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类质量问题已处理,质监机构责令整改的质量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出现的质量事故已按有关规定处理; ③质量控制资料已收集完整,建设、监理已对工程资料审查确认完整、有效,并签署了《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表五); ④各方责任主体已签署了《桩基(地基处理)子分部工程质量检查表》(表六); ⑤桩基施工单位出具了工程竣工报告,勘察、设计单位出具了桩基子分部工程检查报告,监理单位出具了《桩基(地基处理)子分部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 ⑥基本资料已到位: 1)桩身完整性、承载力检测报告; 2)各种材料的合格证和复试报告; 3)砼试验报告和钢筋接头的连接试验报告; 4)质量事故(问题)的处理记录或工程质量整改完成报告; 5)隐蔽验收记录; 6)桩位竣工图; 7)桩基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二)桩基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程序: 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应在验收前3个工作日将《桩基(地基处理)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监督通知书》(表七)报送质监站,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汇报桩基子分部工程合同履约情

况和工程建设各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各单位对汇报内容有没有需提出的问题。 2、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依据有关的验收规范、标准和规程确认桩基子分部工程档案资料完备情况。 3、实地查验工程实体质量。根据现行国家工程验收标准、规范对桩基子分部工程实体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一般项目进行抽查和观感检查。 4、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单位根据现行国家工程验收标准、规范,对桩基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总体评价,讨论该子分部工程是否达到工程质量合格标准,能否进行下一步土建施工。 5、形成子分部工程验收意见,验收组人员签字认可。 6、质量监督站人员对工程竣工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规范等情况进行监督,对符合要求者予以认可,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改正。 7、建设单位总结发言。 8、监督验收后,建设单位负责形成《验收会议记录表》(表八)报质量监督站备案。 注:参与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报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协调,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二、桩基工程质量验收 (一)桩基工程验收程序: 1、当桩基子分部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施工单位应在自查自评工作完成后,向建设单位提交桩基子分部工程验收报告,申请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出有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的《桩基(地基处理)子分部工程质量监

桩基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桩基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1、桩位的放样允许偏差如下: 群桩20mm; 单排桩10mm。 2、桩基工程的桩位验收,除设计有规定外,应按下述要求进行: (1)当桩顶设计标高与施工场地标高相同时,或桩基施工结束后,有可能对桩位进行检查时,桩基工程的验收应在施工结束后进行。 (2)当桩顶设计标高低于施工场地标高,送桩后无法对桩位进行检查时,对打入桩可在每根桩桩顶沉至场地标高时,进行中间验收,待全部桩施工结束,承台或底板开挖到设计标高后,再做最终验收。对灌注桩可对护筒位置做中间验收。 3、打(压)入桩(预制混凝土方桩、先张法预应力管桩、钢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5.1.3的规定。斜桩倾斜度的偏差不得大于倾斜角正切值的15%(倾斜角系桩的纵向中心线与铅垂线间夹角)。 4、灌注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4的规定,桩顶标高至少要比设计标高高出0.5m,桩底清孔质量按不同的成桩工艺有不同的要求,应按本章的各节要求执行。每浇注50m3必须有1组试件,小于50m3的桩,每根桩必须有1组试件。 5、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检验。对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应采用静载荷试验的方法进行检验,检验桩数不应少于总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当总桩数少于

50根时,不应少于2根。 6、桩身质量应进行检验。对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检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30%,且不应少于20根;其他桩基工程的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20%,且不应少于10根;对混凝土预制桩及地下水位以上且终孔后经过核验的灌注桩,检验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得少于10根。每个柱子承台下不得少于1根。 7、对砂、石子、钢材、水泥等原材料的质量、检验项目、批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8、除本规范第5、6条规定的主控项目外,其他主控项目应全部检查,对一般项目,除已明确规定外,其他可按20%抽查,但混凝土灌注桩应全部检查。

桩基工程竣工验收汇报材料

湖南华泰广厦房地产有限公司华泰·尚都综合商住楼 桩 基 工 程 验 收 汇 报 材 料 长沙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六月十日

华泰·尚都综合商住楼 人工挖孔桩验收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专家: 今天是华泰·尚都综合商住楼8-17轴交A-T轴人工挖孔桩桩基工程验收之日。承蒙各位从百忙中抽出时间来参加本次验收会。在此我代表长沙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华泰·尚都综合商住楼项目部全体员工对来参加会议的各级领导、各位专家表示感谢,同时也感谢直接参与该项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地勘单位、市质量安全监督站的领导对我们工作的指导支持与合作,在此再一次感谢!下面汇报施工中的情况: 一、基本概况 华泰·尚都综合商住楼桩基工程由湖南华泰广厦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核工业长沙工程勘察院负责勘测,湖南方圆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设计,湖南方圆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监理,长沙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基础为人工挖孔灌注桩基础,设计总桩数154根,因土质原因西北角部分桩在开挖过程中出现严重渗水现象,已采用C20砼及C40水下砼浇捣废桩21根,后根据设计院对西北角设计变更图纸,增加50#补1、50#补2两根桩,实际成桩135根,本次验收范围内共有107根。桩径类型分别为φ1000、φ1100、φ1200、φ1300、φ1400、φ1500、φ1600、φ1700、φ1800,共九种。桩端持力层为中风化砾岩,桩端全断面嵌入持力层后,按设计要求桩端扩孔,桩端土的端阻力特征值为4000KPa。护壁砼采用C25,桩身砼采用C40,桩身钢筋采用Ⅲ级钢筋直径分别为Φ16、Φ18,箍筋采用Ⅰ级钢筋直径为φ8、φ10。 我单位于2014年1月5日接受桩基施工任务,项目部立即组织人员到现场接收业主提供的水准点和坐标点,并进行复测工作,随后采用全站仪对现场桩点进行定位放线工作,并报送监理工程师复核。开工时,已组织设备、人员进

钻孔灌注桩质量检验及工程验收标准

钻孔灌注桩质量检验及工程验收标准

孔灌注桩质量检验及工程验收标准 12.1 原材料的检测及验收 12.1.1 混凝土的原材料质量必须符合现行有关标准规定,拌制所用混凝土原材料的品种及规格,必须符合混凝土施工配合比的规定。 12.1.2 水泥进场时,必须有质量证明书,水泥应符合现行水泥标准的规定要求,必须有制造厂的试验报告单、质量检验单、出厂证等证明文件。并应对其品种、标号、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检查验收。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为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试验结果使用。 12.1.3 散装水泥用量尺法检验,或用轨道衡计量,汽车称重时采用地中衡称量,也能够采用电子秤称重。 12.1.4 每批进场的石料必须附有包括下列内容的质量证明书或产品合格证: a、生产厂名和产地; b、合格证编号和签发日期; c、产品的批号和数量; d、运输条件; e、产品的颗粒级配,针、片状颗粒含量和含泥量检验结果; f、注意产品的强度指标(岩石立方体强度或压碎指标值)。

石料进场前,应检查产品质量是否合乎要求,而且至少应采样进行颗粒级配,针、片状颗粒含量和含泥量检验。在发现产品质量显著变化时,应按其变化情况随时进行取样检验,符合要求时方可进场。其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必须符合JGJ53一79的规定。12.1.5 入场后的碎石或卵石应按产地、种类和规格分别堆放、堆放时,堆料高度不宜超过5m,但对于单粒级或最大粒径不超过20mm的连续粒级,堆料高度允许增加到10m。 12.1.6 每批进场的砂必须附有包括下列内容的质量证明书或产品合格证: a、生产厂名和产地; b、合格证编号和签发日期; c、产品的批号和数量; d、运输条件; e、产品的种类(按产源和细度模数),颗粒级配及其所属级配区; f、产品中颗粒小于0.080mm的尘屑、淤泥和粘土的总含量; g、如为海砂,应注明氯盐含量。 砂进场前,至少应取样进行颗粒级配和含泥量检验,如为海砂,还应检验其氯盐含量。在发现产品质量有显著变化时,应按其变化情况,随时进行取样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场。其质量标准的检验方法必须符合JGJ52一79的规定。

桩基工程竣工验收汇报材料

XX桩基工程 验 收 汇 报 材 料 二0一八年五月

尊敬的各位专家、各位领导: 你们好! 今天是XX桩基工程竣工验收的日子,首先我代表XX公司就各位领导、专家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下面就工程的基本情况向各位专家汇报: 该工程由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XX有限公司总承包,桩基工程由XX公司分包施工。本工程为旋挖钻孔灌注桩,为端承型桩,共59根,桩径为900mm、1000mm、1100mm三种,以中风化岩为桩端持力层,桩端岩石端阻力特征值不小于3500kpa,桩端全断面嵌入中风化岩深度不少于600mm,桩身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30。 一、安全管理 工程开工前对施工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进行了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现场施工员对施工班组严格要求,按规范配备安全防护用品,市质安处、监理及建设单位对施工安全严格督促,整个桩基项目未出现一例施工安全事故。 二、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情况 在开工前,我项目部组织施工管理、技术人员熟悉理解施工图纸,学习有关技术标准、施工规范、操作规程,认真做好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编制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预算、材料计划。测量定位利用全站仪进行桩位放样,并经过自检后报监理复核。桩位经复核均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我项目部对各班组进行了详细的技术交底和现场指挥,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强制性标准施工,特别是各位领导、专家对我们工作的严格督促,从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方面均达到了国家验收标准及业主要求。 三、质量控制资料情况汇报

我公司对各种原材料严格把关,每批材料进场进行材料报验,按规范要求会同监理进行现场见证取样,委托湖南省地质工程勘察院进行原材料试验,经试验均符合设计要求。详细如下: 1、钢材:3批次,送检合格,其中 φ8 为3批次(7T), 16为3批次(24T), 18为3批次(12T), 以上钢材品牌为萍钢,均有合格证及现场抽样试验报告。 2、混凝土灌注采用商品砼,进场混凝土由XX混凝土有限公司提供。 3、现场留置试块59组,砼强度为C30,经统计法评定合格。 4、隐蔽工程验收: 从成孔、验槽、钢筋笼的制作与安放、混凝土的浇注,每施工完一道工序,经施工、监理、建设单位的共同验证下,验收合格方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钢筋笼有5个检验批,混凝土灌注桩有5个检验批,验收合格。 四、工程质量检测 1、岩基载荷试验 首先在桩孔挖至持力层后,会同勘察、设计、监理、建设单位进行了验槽,并由XX勘察院进行了岩基载荷试验,共试验3个点。试验结果表明,试验点处岩石地基的承载力特征值不小于3500kpa,满足设计要求。 2、桩端持力层施工勘察 由XX勘察院承担了桩端持力层施工勘察工作,共有59个钻孔,其结果表明,在桩端持力层以下3倍桩径且不小于5m范围内未发现软弱夹层等不良地质现象。所揭露的中风化岩,其物理性质和岩石特征与勘察报告相吻合。 3、基桩低应变检测

桩基工程验收条件

桩基工程验收条件 一、桩基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条件: ①实物工程量已完成; ②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类质量问题已处理,质监机构责令整改的质量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出现的质量事故已按有关规定处理; ③质量控制资料已收集完整,建设、监理已对工程资料审查确认完整、有效,并签署了《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表五); ④各方责任主体已签署了《桩基(地基处理)子分部工程质量检查表》(表六); ⑤桩基施工单位出具了工程竣工报告,勘察、设计单位出具了桩基子分部工程检查报告,监理单位出具了《桩基(地基处理)子分部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 ⑥基本资料已到位: 1)桩身完整性、承载力检测报告; 2)各种材料的合格证和复试报告; 3)砼试验报告和钢筋接头的连接试验报告; 4)质量事故(问题)的处理记录或工程质量整改完成报告;

5)隐蔽验收记录; 6)桩位竣工图; 7)桩基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二、桩基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程序: 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应在验收前3个工作日将《桩基(地基处理)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监督通知书》(表七)报送质监站,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汇报桩基子分部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工程建设各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各单位对汇报内容有没有需提出的问题。 2、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依据有关的验收规范、标准和规程确认桩基子分部工程档案资料完备情况。 3、实地查验工程实体质量。根据现行国家工程验收标准、规范对桩基子分部工程实体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一般项目进行抽查和观感检查。 4、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单位根据现行国家工程验收标准、规范,对桩基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总体评价,讨论该子分部工程是否达到工程质量合格标准,能否进行下一步土建施工。 5、形成子分部工程验收意见,验收组人员签字认可。

桩基竣工验收报告

绿洲花园工程桩基础 子分部工程质量报告 一、参建单位及工程概况: 工程概况一览表表一工程名称绿洲花园高层 工程地点青田县鹤溪镇环城北路 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37235.48 m2 占地面积 5253.39 m2 建筑层数地上十五层地下一层 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结构 建设单位景宁润诚通置业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浙江华越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核工业金华工程勘察院 监理单位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宝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工程采用机械冲机孔灌注桩成孔施工,以强风化花岗岩为桩端持力层。桩径分别为800mm、1000mm、1200㎜,桩基础单桩承载力特征值分别为3000KN、4000KN、4800KN。桩身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30。桩基施工开始于2013年3月12日,至2013年6月15日全部施工完毕。共施工333根。 二、施工情况及质量控制: (一)、材料质量控制: 本工程钢筋采用的规格有HPB300 8mm;HRB400 12mm、14mm、16mm、18mm的钢筋。本工程的所有材料均在监理单位审核通过的前提下

进场,并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规定要求进行现场抽样,在监理单位见证下送由景宁县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检测,待检测合格后方投入使用,从而保证了工程质量的真实性、有效性、可靠性。 混凝土试块按规范要求共留置333组,均检测合格,钢筋原材料送检5批次,物理性能及重量偏差等各项指标均检测合格,钢筋焊接送检11批次,均检测合格,水泥送检5批次,均检测合格,砂石料送检2批次,均检测合格。 (二)、施工中质量控制: 1、施工测量放样控制 工程开工时,对甲方给出的各主要控制点一引测到场地周围,不受施工影响且不受破坏的建筑物、地面等部位,并加以妥善保护,经建设单位代表及监理工程师复核验收合格后,再进行工程桩桩位施放。施工前全面放线,并与总图核对无误后在分块放线施工。工程桩位定位采用长度30-50㎝直径8钢筋钉入地下,并用红色袋带绑扎好标记,经监理工程师复核验收,误差控制在规范允许范围内后,方可进行冲孔桩施工工作。 2、工程桩位施工质量控制 桩机就位前由测量员复核桩位,并在桩位附近打两对称的四个引测点,以便在施工过程中复核工程桩是否偏位。桩身垂直度采用双向吊线控制。 3、桩端进入持力层深度控制及有效桩长控制 记录每根桩开孔后的孔口顶标高,项目部会同监理单位安排专人测定桩锤冲击深度、入岩标高、终孔标高;判别持力层岩样,确保桩端进入持力层的深度及有效桩长满足设计要求。

桩基验收标准

桩基础 5.1.1 桩位的放样允许偏差如下: 群桩 20mm; 单排桩 10mm。 5.1.2 桩基工程的桩位验收,除设计有规定外,应按下述要求进行: 1.当桩顶设计标高与施工现场标高相同时,或桩基施工结束后,有可能对桩位进行检查时,桩基工程的验收应在施工结束后进行。 2.当桩顶设计标高低于施工场地标高,送桩后无法对桩位进行检查时,对打入桩可在每根桩桩顶沉至场地标高时,进行中间验收,待全部桩施工结束,承台或底板开挖到设计标高后,再做最终验收。对灌注桩可对护筒位置做中间验收。 说明: 5.1.2 桩顶标高低于施工场地标高时,如不做中间验收,在土方开挖后如有桩顶位移发生不易明确责任,究竟是土方开挖不妥,还是本身桩位不准(打入桩施工不慎,会造成挤土,导致桩位位移),加一次中间验收有利于责任区分,引起打桩及土方承包商的重视。 5.1.3 打(压)入桩(预制凝土方桩、先张法预应力管桩、钢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5.1.3的规定。斜桩倾斜度的偏差不得大于倾斜角正切值的15%(倾斜角系桩的纵向中心线与铅垂线间夹角)。 表5.1.3 预制桩(钢桩)桩位的允许偏差(mm)

说明: 5.1.3 本规范表5.1.3中的数值未计算及由于降水和基坑开挖等造成的位移,但由于打桩顺序不当,造成挤土而影响已入桩的位移,是包括在表列数值中。为此必须在施工中考虑合适的顺序及打桩速率。布桩密集的基础工程应有必要的措施来减少沉桩的挤土影响。 5.1.4 灌注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5.1.4的规定,桩顶标高至少要比设计标 高高出0.5m,桩底清孔质量按不同的成桩工艺有不同的要求,应按本章的各节 要求执行。每浇注50m2必须有1组试件,小于m3的桩,每根桩必须有1组试件。 表5.1.4 灌注桩的平面位置和垂直度的允许偏差 5.1.5 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检验。对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应采用静载荷试验的方法进行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应采用静载荷试验的方法进行检验,检验桩数不应少于总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当总桩数不少于50根时,不应少于2根。 说明: 5.1.5 对重要工程(甲级)应采用静载荷试验本检验桩的垂直承载力。工程的分类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第3.0.1条的规定。关于静载荷试验桩的数量,如果施工区域地质条件单一,当地又有足够的实践经验,数量可根据实际情况,由设计确定。承载力检验不仅是检验施工的质量而且也能检验设计是否达到工程的要求。因此,施工前的试桩如没有破坏又用于

关于桩基检测的要求、问题处理、验收条件和程序规定(讨论版2014年01月23日)

关于桩基检测的要求、问题处理、验收条件和程序规定 一、桩基检测的一般要求 1、试样必须源自受检桩基工程,,并采用见证的形式确定试样。试样应符合相关检测方法的技术要求 2、试验桩的数量级位置由设计按相关规范确定。 3、对桩基的验收检测,试样数量按下列原则确定: ①按单位工程计算,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样数量不计入验收检测的抽检总数。(注:即试桩报告不得作为静载正式检测报告) ②单位工程相同条件下的桩基作为一个抽检批次 ③具体的抽检数量遵循各种检测方法的规定 4、验收检测的试样位置应在施工完成后随机确定,并应均匀分布。确定试样位置还应考虑下列因素: ①局部地质条件出现异常 ②设计方认为重要 ③委托方认为必须选取 ④施工中有异常 注:①静载检测需在桩全部施工完毕后由建设、监理、施工、设计、勘察五方责任主体共同确定,以设计院为主,不得事先指定; ②对于抗拔桩和计算有摩擦力的抗压桩,若在挖土之前做承载力检测的,需报设计院出具增加的承载力设计值作为静载检测的依据,以弥补挖土造成的承载力损失 5、从桩基施工完毕到开始进行检测的最短间歇时间 (1)承载力检测 ①混凝土灌注桩28天 ②预制桩:砂土7天、粉土10天、非饱和黏性土15天、饱和黏性土25天、桩端持力层未遇水易软化的风化岩层25天 注:若验收检测工期无法满足间歇时间,应在检测报告中注明,对于泥浆护壁灌注桩,宜适当延长时间进行承载力检测,具体由设计院确定 (2)完整性检测

①当采用低应变或超声波时,受检桩桩身混凝土强度不得低于设计强度的70%或预留 立方体试块强度不得低于15MPa ②当采用钻芯法时,受检桩的混凝土龄期达到28天或预留立方体强度达到设计强度二、桩基检测的具体要求 单位工程针对不同的桩型静载(含抗压、抗拔)需分开检测,其它具体要求如下: 1、大直径挖孔灌注桩 序 号 类别检测项目取样频率规范条文备注 1 原材料 对钢材等原材料的质量、检验项目、批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国家 现行标准的规定。GB50202-5.1.7 注① 2 竖向承 载力静载(抗压) 检验桩数不少于总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当 总桩数少于50根时,不应少于2根。 GB50202-5.1.5 3 静载(抗拔)检验桩数不少于总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JGJ106-3.3.8 4 完整性 低应变除超声波或取芯外全部检测注②超声波检测数量: 不少于总桩数30%,且不少于10根 《导则》4.5.4 钻孔取芯注③ 5 试块抗压强度每台班每浇注25m3必须有1组试件; 每根桩必须有1组试件; GB50202-5.1.4注④ 6 其他 注: ①目前已淘汰HPB235盘圆钢筋,按照新规范设计的均为HPB300及以上,施工时不得采用已淘汰的HPB235 盘圆钢筋 ②由于部分工地低应变和静载同时做,往往做静载检测的桩遗漏了做低应变,切记在做完静载检测后补 做低应变检测,保证超声波(或取芯)和低应变检测数量和为桩总数的100% ③超声波未做或漏做的,采用钻孔取芯,补足检测比例; 检测长度:桩身通长直至持力层表面(测量出沉渣厚度);检测数量:未做或漏做超声波的桩数量,达到30%,且均不得少于10根的要求 ④试件为标养,

桩基础验收方案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2016年 月 日在工程现场召 监理、施工单位相关人员组成验收 1-9#楼基坑桩基础工程验收方案 *****安置区工程基坑支护及桩基础施工专业承包工程,位于广州市*** 施工许可证编号:,质量监督编号:。工程建设单位:*****,勘察单位: 本区域工程已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具备下列工程 验收的条件和文件: 1、建设工程中间质量验收申请表;2、完整的工程技 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 备的出厂合格证和进场试验报告;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 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5、工程款已按合同约定的情况进行 支付 经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检查,确认本工程已达 到***桩基础子分部验收条件,拟定于 开自***桩基础验收会议。 验收程序和组织形式: (一)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 组,并负责核对参加人员资格。 验收组组长:*** (建设单位); 副组长:***(监理单位) 组员: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 勘察单位:*** 施工单位:*** 验收主持人:*** ;设计单位主汇报人:*** ;监理单位主汇报人:*** 勘察单位

主汇报人:*** ;施工单位主汇报人:***。 (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三)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并签署审查意见; (四)实地查验工程质量,并签署查验意见; (五)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式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桩基础工程验收意见,由建设单位提出 《***桩基础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及《***桩基础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纪要》。 参与***桩基础工程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 桩基础工程验收。 ***桩基础工程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责任主体位单形成《***桩基础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及《***桩基础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纪要》,并及时提交至***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本工程***桩基础验收所涉及用表严格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的要求,建设单位保证提交的***桩基础 验收资料真实有效,若因提供虚假资料而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民事纠纷均由建设单位承担。

建筑工程桩基验收标准及其注意事项

5.1.4 灌注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5.1.4的规定,桩顶标高至少要比设计标 高高出0.5m,桩底清孔质量按不同的成桩工艺有不同的要求,应按本章的各节 要求执行。每浇注50m2必须有1组试件,小于m3的桩,每根桩必须有1组试件。 表5.1.4 灌注桩的平面位置和垂直度的允许偏差 5.1.5 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检验。对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应采用静载荷试验的方法进行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应采用静载荷试验的方法进行检验,检验桩数不应少于总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当总桩数不少于50根时,不应少于2根。 说明: 5.1.5 对重要工程(甲级)应采用静载荷试验本检验桩的垂直承载力。工程的分类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第3.0.1条的规定。关于静载荷试验桩的数量,如果施工区域地质条件单一,当地又有足够的实践经验,数量可根据实际情况,由设计确定。承载力检验不仅是检验施工的质量而且也能检验设计是否达到工程的要求。因此,施工前的试桩如没有破坏又用于实际工程中应可作为验收的依据。非静载荷试验桩的数量,可按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的规定。 5.1.6 桩身质量应进行检验。对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30%,且不应少于20根;其他桩基工

程的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20%,且不应少于10根;对混凝土预制桩及地下水位以上且终孔后经过核验的灌注桩,检验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得少于10根。每个柱子承台下不得少于1根。 说明: 5.1.6 桩身质量的检验方法很多,可按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所规定的方法执行。打入桩制桩的质量容易控制,问题也较易发现,抽查数可较灌注桩少。 5.1.7 对砂、石子、钢材、水泥等原材料的质量、检验项目、批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5.1.8 除本规范第5.1.5、5.1.6条规定的主控项目外,其他主控项目应全部检查,对一般项目,除已明确规定外,其他可按20%抽查,但混凝土灌注桩应全部检查。 5.2 静力压桩 5.2.1 静力压包括锚杆静压桩及其他各种非冲击力沉桩。 说明:5.2.1 静力压桩的方法较多,有锚杆静压,液压千斤顶加压、绳索系统加压等,凡非冲击力沉桩均按静力压桩考虑。 5.2.2 施工前应对成品桩(锚杆静压成品桩一般均由工厂制造,运至现场堆放)做外观及强度检验,按桩用焊条或半成品硫磺胶泥应有产品合格证书,或送有关部门检验,压桩用压力表、锚杆规格及质量也应进行检查、硫磺胶泥半成品应每100kg做一组试件(3件)。 说明: 5.2.2 用硫磺胶泥接桩,在大城市因污染空气已较少使用,但考虑到有些地区仍在使用,因此本规范仍放入硫磺胶泥接桩内容。半成品硫磺胶泥必须在进场后做检验。压桩用压力表必须标定合格方能使用,压桩时的压力数值是判断承载力的依据,也是指导压桩施工的一项重要参数。 5.2.3 压桩过程中应检查压力、桩垂直度、接桩间歇时间、桩的连接质量及压入深度、重要工程应对电焊接桩的接头做10%的探伤检查。对承受反力的结构应加强观测。 说明: 5.2.3 施工中检查压力目的在于检查压桩是否下沉。接桩间歇时间对硫磺胶泥必须控制,间歇过短,硫磺胶泥强度未达到,容易被压坏,接头处存在薄弱环节,甚至断桩。浇注硫磺泥时间必须快,慢了硫磺胶泥在容器内结硬,浇注入连接孔内不晚均匀流淌,质量也不易保证。 5.2.4 施工结束后,应做桩的承载力及桩体质量检验。 5.2.5 锚杆静压桩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5.2.5的规定。 表5.2.5 静力压桩质量检验标准

桩基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桩基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桩基工程施工验收规范:1 总则 1.0.1 根据统一布置,现行国家标准《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201中的土方工程列人本规范中。因此,本规范包括了土方工程的内容。 1.0.2 铁路、公路、航运、水利和矿井巷道工程,对地基基础工程均有特殊要求,本规范偏重于 1 总则 1.0.1 根据统一布置,现行国家标准《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201中的“土方工程”列人本规范中。因此,本规范包括了“土方工程”的内容。 1.0.2 铁路、公路、航运、水利和矿井巷道工程,对地基基础工程均有特殊要求,本规范偏重于建筑工程,对这些有特殊要求的地基基础工程,验收应按专业规范执行。 1.0.3 本规范部分条文是强制性的,设计文件或合同条款可以有高于本规范规定的标准要求,但不得低于本规范规定的标准。 1.0.4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对各个规范的编制起了指导性的作用,在具体执行本规范时,应同GB 50300标准结合起来使用。

1.0.5 地基基础工程内容涉及到砌体、混凝土、钢结构、地下防水工程以及桩基检测等有关内容,验收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规定。与本规范相关的国家现行规范有: 1《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01 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1 3《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一2001 4《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1 5《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2002 6《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2002 7《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一2002 2 基本规定 2.0.1 地基与基础工程的施工,均与地下土层接触,地质资料极为重要。基础工程的施工又影响临近房屋和其他公共设施,对这些设施的结构状况的掌握,有利于基础工程施工的安全与质量,同时又可使这些设施得到保护。近几年由于地质资料不详或对临近建筑物和设施没有充分重视而造成的基础工程质量事故或临近建 筑物、公共设施的破坏事故,屡有发生。施工前掌握必要的资料,做到心中有数是有必要的。 2.0.2 国家基本建设的发展,促成了大批施工企业应运而生,但这些

工程质量监督站、桩基管理规定、竣工验收备案

吉林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2011年工作要点 一、工作思路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做好2011年质量监督工作,对促进“十二五”时期城乡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坚持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为核心,以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为依据,以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执行为手段,以“暖房子”、保障性住房和城市轨道交通等工程的质量为监管重点,治理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为契机,组织开展工程质量飞行检查,强化工程质量监督执法,规范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行为,认真抓好工程质量管理的保障体系建设、体制机制建设、监管队伍建设和质量责任制建设,推进全省建筑工程质量稳步、持续提升。现提出2011年工作要点: 二、工作目标 2011年监督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牢固树立监管责任意识,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职,严格监管,强化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各项工作目标。制定切实有效措施,建立动态检查机制,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 三、主要工作 (一)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进法规制度建设 宣贯《吉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提升我省质量监督管理的法制化建设,以便于监督执法工作的开展。严格执行见证取样制度,制定《吉林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管理细则》,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推行勘察监理制度,为了确保工程地质勘察质量,落实勘察质量责任,保证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实施,提高全省工程质量水平,决定在全省实施工程勘察监理。 (二)突出对全省重点领域工程质量监管,促进工程质量稳步提升 1、加强对住宅工程特别是“暖房子”工程、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的监管。研究制定加强“暖房子”工程、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监管的指导意见,提出有效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加大对“暖房子”工程、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的巡查力度,继续深入开展工程质量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积极推行暗访、巡查和差别化监管制度,严格执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设置标志牌制度,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2、进一步健全监管机构,理顺管理体制,充实监管力量。加快研究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法规制度和技术标准,促进各方主体改进和加强质量工作。强化监督检查,开展全省在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检查,加强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意识。要高度重视轨道交通建设前期基础工作,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风险评估、监测管理、周边环境调查指南,配合完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标准体系。 (三)为迎接国检,深入开展飞行检查,加强执法检查力度 加大各类检查及执法力度。以建设工程项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质量行为为重点,开展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综合检查工作,加强对企业和人员履行职责的监管,重点检查工程参建各方和注册执业人员的质量行为、工程实体结构质量及住宅质量分户验收制度落实情况,同时强化对各方责任主体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检查

桩基竣工报告(2016范本)

福建六建集团有限公司二〇XX年XX月XXXX

XXXXXXXX工程桩基工程竣工报告 XXXXXXXXXX(建设单位): 由我司承建XXXXXX桩基工程于XXXX年XX月XX日开工,在各级领导的重视和关怀下,在XXXXX地产开发公司、福建XXXX建设监理有限公司、XXX建筑设计院、XXXXX勘察院、福州市XXX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并经过各个配合单位的通力协作及我司领导、项目部全体员工勤奋努力工作,现已完成设计和施工合同内所约定的各项内容,并按设计施工图纸要求施工完毕,质量符合合同及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各项施工内业资料已收集整理完毕并装订成册,现特向贵方提交本工程竣工报告。 一、工程概况: XXXX工程桩基工程位于福州市XX路。建筑面积XXXX㎡(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为XXXX㎡)层数为地下X层,地上XX层。本工程±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罗零)XXXm,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桩基安全等级为XX级。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XX年。抗震设防烈度为X度。 本工程桩基础采用静压预应力管桩(带十字型桩尖)及冲(钻)孔灌注桩,设计工程总桩数为XX根(静压桩XX根、冲孔灌注桩XX根),静压桩桩径为PHC500-125-A、PHC500-100-A,采用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电焊接桩,桩身砼强度等级C80,设计桩长约为XXm,桩端持力层选择XX层,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为PHC500-125-A:XXXKN、PHC500-100-A XXXKN,单桩竖向抗拔承载力特征值为XXXKN,停止沉桩的控制原则要求以压桩力和标高双控,桩端全截面进入持力层应≥1m,桩端距离下一层面不少于2m;冲孔灌注桩桩径为φ700、φ800、φ900,采用C35水下混凝土,设计桩长约XXm,桩基选取XX层作为桩基持力层,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φ700:XXXKN、φ800:XXXXKN、φ900:XXXXKN,施工时以桩底标高和进入持力层深度≥2.5m双控,采用桩端后注浆,预埋两根注浆管为内径25mm壁厚3mm的钢管,注浆采用42.5水泥,每根桩水泥用量约2~3T,压力2~3Mpa,注浆顺序遵循由外至内原则,当满足注浆总量和注浆压力均达到设计要求或注浆总量已达到设计值的75%,且注浆压力超过设计值时可终止注浆。 二、工程建设情况及子分部、主要分项工程施工管理情况 1、主要施工情况 本工程由我司承包的主要有1个子分部:桩基子分部(静压桩管芯由上部施工单位负责施工)。 桩基正式施工时间为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在此期间我司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