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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停车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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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停车管理办法

小区停车管理办法

小区机动车停放管理规定

为了确保小区停车有序、道路通畅、环境整洁,保障全体业主(使用人)合法权益,根据琼苑广场《小区管理规约》有关规定和小区车辆停放目前实际情况,制定“xxx小区机动车停放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本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业主优先”原则,管理对象为所有进入本小区的机动车辆、驾驶员和车主。

一、机动车出入证换发规定

1、业主(租户)应在物业管理处登记车辆信息,办理小区车辆出入证,没有出入证的车辆视为外来车辆,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管控。

2、物业公司负责业主身份的核实、发放机动车出入证(以下简称“出入证”)、收缴停车费和停车管理系统的录入、清查等管理工作;业委会负责对相关工作进行监督、审查。

对于违反本规定发放的出入证,业委会有权要求物业公司取消并收回该出入证,物业公司不得拒绝。

3、按规定配置的小区停车设施(包括地面停车位、停车库、地下停车位),优先满足本小区业主的车辆停放。

4、出入证分为:车库出入证(紫色出入证),包月出入证(蓝色出入证),临时出入证(橙色出入证,仅为业主非包月车辆和业主直系亲属车辆),日间出入证(白色出入证,仅为日间停车,禁止过夜)。

5、办理出入证时必须出示两证(房产证、身份证)或者4个月以上的物业收费单供物业公司核实身份:

(1)如确认是业主可优先发证或换证;

(2)如是长期租户则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及向业主本人核实后方可发放出入证。

6、出入证上打印有对应的机动车车牌号,一证对应一车,出入证由物业公司印刷制作,并加盖本小区业委会公章及物业公司公章方可生效,非本小区业主或长期住户不得享有车辆出入证。

7、本小区车位数量有限,为确保大部分业主的停车权益,每套住宅原则上可以办理两张包月出入证,即前两辆车办理包月出入证(蓝色),第三辆起办理临时出入证(橙色)。

8、在优先满足业主车辆停放的前提下,每户租户只能办理一张出入证,并需要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该房产业主的授权确认;如租期结束,租户应在租期结束后10天内告知物业公司并归还车辆出入证,该房产业主负有督促责任。

9、车库出入证机动车必须停放在车库或地下固定车位中,如无车库或地下固定车位不得办理车库出入证,车库业主在不妨碍交通和秩序的情况下可以停在自家车库门口处,不得占用小区公共车位资源。

10、所有领取出入证业主(使用人)必须签署《xxx小区机动车停车公约》,遵守小区相关车辆管理规定。

二、机动车出入小区规定

1、无小区出入证车辆一律视为外来车辆。

2、车辆进出遵循“车证相符”原则,车证不符的车辆门卫有权拒绝其进入小区,车辆缴费过期7天并经门卫二次提醒仍不缴费的车辆,门卫有权加以解决措施,如造成交通拥堵者可报警或进入小区后进行锁车处理。

3、货车、卡车只能在10:00-17:30进入小区,其他时间不得进入和停留;有小区设备维修或搬家搬运等特殊需求的必须提前向物业公司书面报备,经同意后可临时停留。

4、外来车辆原则上禁止进入小区,如有特殊原因需要照顾,必须征得大门保安同意方可进入小区,同时必须做好进出小区登记及服从保安指挥,并在半小时内离开。

5、访友外来车辆进入小区需正确呈报拜访的业主(使用人)所住门牌号及车主手机号(方便临时停车阻碍通行时能及时联系),经业主(使用人)和门卫同意后登记拜访业主所住门牌号、车牌号、拜访者姓名及联系方式方可进入小区,同时必须服从保安指挥。

6、运营出租车进入小区需呈报所接载乘客所住门牌号,并做好登记,方可进入小区,同时必须服从保安指挥,并在20分钟内离开。若为业主(使用人)驾驶的出租车并停放在小区内,须依照本规定进行管理。

7、公安、消防、抢险、救护、环卫等特种车辆到小区执行公务须向门卫说明情况后方可进入小区,并免收停车费。非执行公务特种车辆一律视为一般外来访客车辆。

8、车辆进出小区大门,一车一杆,严禁跟车。如因驾驶员过失导致栏杆和道闸损坏的,赔偿1000元/杆,其他损失,另照价赔偿。因此造成的车辆损失,物业公司和小区不予赔偿。

三、机动车行驶及停放规定

1、所有车辆进出小区必须遵守本市有关交通法规。

2、所有进入小区车辆必须遵守《xxx小区机动车停车公约》,服从保安的指挥。

3、为确保夜间小区业主(使用人)车辆有停车位停放,小区停车位在18:00-次日7:30期间无出入证车辆不得进入小区(访友车辆须经过业主确认)。

4、本小区内所有停车设施必须只提供给机动车停放使用,一律不得挪作它用。

四、机动车停放禁止行为

1、车辆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堵塞门洞、碾压绿化和损坏公用设施。

2、车辆停放不得对其他正常停放的车辆造成干扰。车主相互协商同意,或因小区停车位严重不足保安指挥安排的情况除外,但必须保证留下能及时挪车的联系方式以确保及时调整。

3、车辆进入小区,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禁止鸣号,禁止开启远光灯。

4、车辆必须按照小区指示标志行驶及泊车,不得将车辆停泊于指定车位界限之外,如无停车界限标示,应服从保安管理合理停放。

5、所有车辆必须按出入证属性停放在相符对应的车位上,停放时车证必须相符。

6、所有停车位禁止安装地锁及其他任何方式变相占用车位的行为。

7、禁止报废车辆和长期不使用的无出入证车辆占据停车位。

8、小区道路上禁止停车区域严禁任何车辆停放,如因车辆违规停放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等由该违规停放车辆车主或使用人承担一切责任。

9、办证车辆出入本小区及在本小区内停放,出入证必须放在前档醒目位置,不得遮挡及隐藏。

五、违规处罚

对于违规行驶、停放的车辆,物业公司可以采用以下措施,并在物业管理处公告车辆违规处理事项:

1、违反本规定行为较轻的,物业公司有权在车辆上粘贴警示单及拍照登记存档。

2、情节严重或者两次及以上违反本规定并不听劝阻者,物业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例如:上锁半小时或1小时以上、收取解锁费用50元/次等),并拍照登记和小区公告栏公示。

3、提供虚假业主(使用人)信息进入小区的外来车辆,经查实二次及以上者,物业公司有权将该车辆列入黑名单,禁止进入小区。

4、损坏公用设施和绿化的按原价赔偿,碾压绿化带一次的赔偿金不得低于100元,拒不赔偿的物业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并拒绝该车辆进入小区。

5、擅自在地面停车位装锁者,物业公司有权拆锁,并不予赔偿;其他占车位物体物业公司有权随时移除。

6、报废车辆和长期不使用的无证或出入证过期车辆占据停车位者,物业公司在上报业委会批准的情况下可以拖车,相关拖车费用和停车费用由相关车主承担。

7、违反本规定,不听指挥,不听劝阻,无法找到车主的车辆,物业公司可以在拍照取证后请拖车公司进行拖车,相关拖车费用和停车费用由相关车主承担。

8、业主(使用人)提供虚假材料办理出入证的,取消该出入证资格,且该业主(使用人)一年内不得申请本小区出入证。

9、业主(使用人)伪造出入证的,该业主(使用人)车辆一年内不得在本小区停放。

10、遮挡及隐藏出入证的或未按规定乱停乱发的,物业公司可以张贴警示单,如被张贴三次警示单者,取消业主包月出入证资格更换成临时出入证资格实行三个月,如被张贴十次警示单者,从当月按临时出入证资格实行一年。

11、小区租户租期结束未按规定告知物业公司和未归还出入证的,该房产不予办理出入证。

12、物业公司违反本规定办理出入证的,罚款1000元/次,由业委会从物业公司考核金中扣除。

六、收费标准

1、包月出入证:xxx元/月。

2、临时出入证:20分钟内免费;日间停车为x元/辆·次;停放过夜为x元/辆·次。

3、日间出入证:xxx元/月(仅限日间停车,如过夜则按临时出入证过夜费用收取)。

4、车库出入证:免费(需交物业费)。

5、为了确保本小区业主车辆优先停放,同时提高停车费收入用于本小区后续的改造和建设并补充维修资金,制定外来车辆(无出入证访友车辆)临时停放收费标准:临时车辆实行按次收费制度,收费标准为20分钟内免费;停放3小时内收费标准为x元/辆·次;停放超出(含)3小时的,超出部分按x元/小时收取,不足1小时部分按1小时计费。

6、停车费收取规定:

(1)包月停车费:物业公司负责收取停车费,并开具发票或有效单据;

(2)临时及访友车辆停车费:统一通过二维码支付收取停车费,门卫保安不得收取现金。

7、拒付停车费的外来车辆,物业保安有权阻拦,必要时报警处理。

8、办理了出入证的车主应按季度、半年或年度交纳相应的车位管理费用,若逾期1个月未交纳,将视为放弃该出入证停车权利。业委会公告缓交的情况除外。

xxxx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2020年8月30日

物业停车场管理办法(完整资料).doc

此文档下载后即可编辑 停车场管理实施细则 一、目的 1、规范物业服务区域内停车场管理制度,维护停车场车辆进出、行驶与停放秩序,确保车场设施设备运转正常,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2、规范公司停车场收费管理行为,规范IC卡制卡、发放管理制度,确保停车费规范、及时、全额收取。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目物业服务中心管理区域内的停车场。 三、停车位服务与租用办理手续 1、停车位使用权限 小区地下停车位仅限拥有地下停车位使用权的业主使用,非业主车辆及未购买地下停车位或未获得地下停车位使用权的车辆不得进入地下停车场进行车辆停放;地面停车位仅限租用停车位的业主及临时停放小区的访客使用,其他业主不得占用。 2、停车位服务办理手续 2.1购买地下车位的业主需凭身份证、车位购置发票、地产地库车位购置协议(机械车位、非机械车位)等有效资料到物业服务中心客户服务部申请办理,客服专员为前来办理的业主填写《停车卡办理流转单》(附件1); 2.2客服专员审核业主资料无误后,与业主签订《车位使用服务协议书》(附件2)、停车位使用管理规定及承诺书(附件4),并按规定收取停车位管理服务费、IC卡制卡手续费(押金);

2.3客服专员将《停车卡办理流转单》及IC提供给秩序管理部授权,再由经办的客服专员将IC卡发放给业主; 2.4工程管理部收到《停车卡办理流转单》后负责带领业主到现场验收车位,对购买机械车位的业主进行机械车位的操作培训,并填写《停车位交接验收单》(附件5); 2.5车位验收结束后,《停车卡办理流转单》、《停车位交接验收单》移交给客服专员。客服专员及时将车位服务办理手续的相关资料存档。 3、车位租用办理手续 3.1车位出租方案须经房地产公司和物业公司批准后实施; 3.2取得车位租用权的业主,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物业服务中心客户服务服务部申请办理,客服专员为前来办理的业主填写《停车卡/证办理流转单》; 3.3客服专员审核业主相关信息(身份信息、租用权)并确认无误后,与业主签订《停车场车位租用协议书》(附件3),并按规定收取停车位租金、管理服务费以及IC卡制卡或《停车证》(附件6)制作手续费; 3.4秩序管理部收到《停车卡/证办理流转单》后为IC授权或制作《停车证》,再由经办的客服专员将IC卡或《停车证》发放给业主; 3.5工程管理部收到《停车卡/证办理流转单》后,负责带领业主到现场验收车位,并填写《停车位交接验收单》; 3.6车位验收结束后,《停车卡/证办理流转单》、《停车位交接验收单》移交给客服专员。客服专员及时将车位租用办理手续的相关资料存档。 4、《车位使用服务协议书》、《停车场车位租用协议书》必须按公司提供

小区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

地下停车场管理制度 为规范本小区的交通管理,维护小区内部的停车秩序,保证车辆的交通安全、停车安全,为业户提供安全、便捷的车辆管理服务,现制定停车场管理制度如下: 一、本车场实行封闭式管理,提供24小时停车管理服务。 二、本车场为内部停车场,只为小区的业户提供停车管理服务;外部 车辆禁止入内。 三、凡在本车场停放车辆的业户,须到物业公司办理相关手续,领取 停车许可证。 四、为保证您的车辆安全,凡在本车场停放的车辆,须办理机动车辆 保险。 五、车辆进出停车场时,应按规定的行车线路减速慢行,注意交通安 全,严禁违章、逆行。 六、请将物业公司核发的停车卡及停车证放置在车辆前挡风玻璃的 显要位置;车辆进出停车场时,请主动刷卡文明停车。 七、请按规定的位置停放车辆,严禁挤占其它车位。 八、停车后,请锁好车门、关好窗户,严禁在车内存放贵重物品。 九、停车场内严禁烟火;严禁将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停车场。 十、严禁在停车场内修理车辆或使用消防水源冲洗车辆。 十一、停车场内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司机将车辆停好后,应主动离开,不得在停车场内无故逗留。 十二、严禁酒后和非司机人员驾驶车辆。

十三、对于进出停车场的可疑车辆,停车场管理人员有权暂扣其车辆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四、为了保证停车场的正常使用,请您爱护停车场内的各种设备设施。一旦造成人为损坏,当事人应照价赔偿。 十五、请广大业户自觉遵守本车场的管理制度;自觉服从车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共同维护停车场的秩序。对于违反停车场管理规定的人员,物业管理公司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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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收费管理制度

停车场收费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停车场收费管理制度,加强管理力度,保证停车费及时、全额收取,不漏收、不错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停车场。 三、职责:本部门员工按本工作岗位职责执行。 四、停车场入场登记管理 1、车辆入场时,由当班登记员对进入的每辆车辆分类进行车牌号台账登记,车辆类型分为小型车辆、大型车辆、特殊免费车辆(此类车辆包括当地政府车辆、本公司车辆等,也包括特殊情况下的免收车辆,以当时实际情况为准),按分类要求登记员必须建立三本台账进行分类登记,免收车辆必须在台账上注明免收原因。 2、登记员在登记入场车辆车牌号时,必须做到及时、准确无误,字迹要工整,账面要清楚,便于交班时核对收费情况。 五、停车场收费管理 1、停车场收费标准:小型车辆临停10元/辆,过夜20元/辆;大型车辆临停15元/辆,过夜25元/辆。 2、车辆入场时,由当班收费员对进入的每辆车辆分类进行现金收费,收费时点清收费金额,注意辨别假钞,按客户要求撕去停车发票,做到合理避税。

3、按现金管理要求,收费员手上只留取200元(15张10元、10张5元)找补零钱,找补零钱在上班时统一领取。收费员手上收费金额达到100元(除去本留在手上的找补零钱),将收费款交由停车场主管统一保管,并签字确认交款人、交款金额,最后交班时由停车场主管、当班收费员共同清点当日收费款总额,再与登记员的当天台账进行核对,如发现款与账核对不一致的情况,分责任进行处罚,停车场主管负责已签收的收费款,当班收费员负责未交的收费款及本来手上的预留金200元,分析是哪边出现问题,就由哪边负责赔差额,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4、停车场主管有责任督促当班收费员及时交款,当班收费员有义务做到及时交款,签字确认,起到相互监管的作用。 5、各环节在收取现金时,做到认真清点金额、辨别假钞,收款人确认无误后,签字认可为准,如从中发现金额不符、有假钞的情况,由交款人负全部责任,照金额进行赔偿,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六、停车场票据管理 1、按需向公司财务领取停车发票,做到合理避税原因,及时将用完的票根交回财务。 2、在领用发票和交回票根时,必须完善签字核对手续,做到有据可查。 七、停车场节假日管理 1、按经营性质决定本停车场遇节假日属于工作更为繁忙时

物业公司停车场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停车场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停车场规范有序的管理,保障停车场的正常运行,现结合各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一、车辆管理负责人职责 1、依法循章对交通、车辆进行管理。 2、负责按物价部门收费规定收取车辆保管费。 3、熟悉掌握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置安排,优先保证业主、 颐和集团领导使用车位。 4、负责监督和落实员工岗位职责,对员工进行日考核。 5、负责每日工作检查,并填写《车辆管理日检表》。 6、负责对外协调与联系,处理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客户投诉。 7、负责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8、负责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二、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及纪律 1、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如下: (2)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服从统一安排调度。 (3)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对出入车辆按规定和程序指挥放行,并认 真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 (4)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擅离职守。 (5)按规定和标准收费,开具发票,及时缴交营业款。

(6)负责指挥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停车秩序。 (7)负责对小区道路和停车场的停放车辆进行巡视查看,保证车辆安全。 (8)负责停车场的消防以及停车场、值班室,岗亭和洗车台的清洁工作。 2、车辆管理员的纪律 (1)仪容整洁,遵守《仪容仪表规定》。 (2)执行公司文明礼貌用语规范,讲究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3)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4)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嬉笑、打闹,不准在值班时会客、看书报、听广播,及做其他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 (5)爱护各种器具,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6)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 (7)禁止在停车场所管物业范围内打麻将;不准借娱乐为名搞变相赌博。 (8)团结互助,禁止闹纠纷;不说脏话,不做不利团结的事。遵守《员工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带人留宿,来客留宿必须经管理处分管主任批准。 三、门卫管理制度 停车场库门卫需设两人,一人登记收费,一人指挥车辆出入和停放。其职责是: 1、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2、对进出车辆作好登记、收费和车况检查记录。 3、指挥车辆的进出和停放。 4、对违章车辆,要及时制止并加以纠正。

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1、车辆按顺序停放,不得阻塞消防车通道和堵压消火栓;车辆之间 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离。 2、电源火线绝缘套管不被挤压,与灼热部位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驾驶室、车厢的车门(包括安全疏散门)开启灵活,门锁完好。 4、车辆备有相应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 5、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 废杂物,禁止场内吸烟。 6、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用过的油棉纱等废弃物,必须 及时清理,不准存放在停车场、停车库内。 7、在停车场内禁止以超过限速的速度行驶。 8、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 学习驾驶车辆。 9、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 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10、不损坏停车场消防、通信、电器、供水等场地设施。 11、在停车场出入口处设置垃圾桶(箱),必要位置设路障和防护栏。

12、停车场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灭火器,配备相应种类 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好。 13、严禁停车库内存放汽油、柴油等燃料以及其他易燃、可燃物品。 14、严禁在停车场、停车库内吸烟和动用明火。 车场突发事件的应急制度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车场被盗、被抢、车辆自燃等突发事件,保障车主的车辆安全,维护正常的车场秩序,依据《突发公共区域事件应急条例》和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制定以下应急制度:1、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5钟内)打电话以口头形式上报物业部主管。 2、如车辆被盗请立即拨打110; 3、如车辆自燃请立即拨打119、110,后根据要求写出书面报告; 4、如车辆发生擦挂、相撞等请立即拨打112与保险公司报案; 5、发生事故后一定要保护现场、控制事态,把事态和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 6、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查明原因、查明责任、处理结果及经验教训,对延误上报时间或隐瞒不报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突发事件一经发现,要迅速组织抢救,做好善后处理工作,防止因处理不当引起矛盾激化。

停车场收费管理制度(xin)

停车场收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1目的 为了保障物业管理费用正常收缴,维护公司利益,提高服务品质,规范停车场停车费用收缴程序,使其更加科学化、制度化,防范各类风险依据其职能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联投半岛物业范围内的停车场收费员,所有停车场员工需按此流程进行要求. 1.3内容 本制度内容包括停车场收费标准,收费员工作细则,月租卡办理,收费监管,突发事件管理,负责。 第二章停车场收费标准 2.1根据武汉沌口经济开发区政府停车管理主管部门及物价部门审核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2。1。1、收费标准: a、临时停车 半小时内不收费,半小时以上到4小时内2元,超出4小时按每小时4元计算,最高24小时收费10元封顶; b、月卡收费 每月固定收费,办理月卡和车辆临时停放服务证,地上66元/月,地下400元/月; c、年卡收费 每年固定收费,办理年卡和车辆临时停放服务证,720元/年(此收费是年收费基础上0。85折计算。 2.2促销政策根据本项目整体经营以及销售活动需要,经项目评审后报物业总经办审核后执行。 2.3根据联投半岛项目实际情况制定了项目员工以及租户员工停车管理办法报物业总经办审核后执行。2.4根据联投半岛项目实际情况制定了租户停车办法报物业总经办审核后执行。 2.5项目垃圾车有收费员登记进出时间、车牌,免收停车费。 2.6军车、警车非执行任务进入停车场,只减免1小时停车费,同时收费员应通知车场班长到场确认后方可免费,并在收费员记录本上填写车牌号、停放时间签字确认。 2.7军车、警车、救护车及抢救车辆等特种车进入停车场执行任务,收费员通知车场班长到场确认后方可免费,并在收费员记录本上填写进入事由、车牌号、停放时间签字确认。 2。8救护车、抢救车辆等特种车非执行任务进入停车场,正常收费。 2.9本项目员工个人车辆因工作需要,可申请免费卡;公司内部员工因工作需要至停车场时,可通过工作证给予免费停放。

地下停车场管理办法

地下停车场管理办法 一.为充分利用和管理好xx.东江府室内停车场,有效地为业户服务,维护车主的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二.停车场对本小区业户实行长期租用服务,对外来办事车辆提供临时服务。 三.本停车场采取非固定车位方式,对本停车场实行封闭式统一管理(车管员24小时值班)。办理月租、的业户需先在物业管理部办理好租用手续,方可使用停车场。否则,按临时停车收费。 四.车辆进出停车场时,车管员认"卡"对车,卡与车辆牌号不符者,禁止出车。所以请车主(司机)认真保管好本车场出入使用的停车卡,要随身携带。"卡"一旦丢失或损坏,车主应在第一时间书面报告物业管理部进行处理,否则由此而产生的任何后果将由车主负责。 五.进入停车场的车内不要遗留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离开时要锁好门窗,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六.进入本停车场所有车辆不允许任何原因冲栏。对冲栏行为,管理人员将以破坏和盗车嫌疑坚决扣车进行调查、索赔、处罚或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七.进入本车场的车辆不得鸣喇叭,应按规定车位停放,并接受管理人员的引导,不得越位,更不得停放在通道位置。对不按规定停放车辆,经劝阻不听者,将按市《交通管理部门拖车处罚管理办法》处理。 八.停放车辆时应保持谨慎,避免碰撞车场设施和其它车辆,否则应主动向值班人员报告并进行妥善处理。对于隐瞒不报、擅离现场,经发现举报或者其他办法查出者,除责令其负责赔偿外,还将视情节进行罚款或者禁用本停车场等处理。 九.装载易燃、易爆、剧毒或者污染物品车辆严禁进入本小区停车场内停放。 十.不得在车位上存放其它物品,车位租用者应保持车位清洁、无油渍。 十一.车场巡逻人员对停车场的车辆详细登记,发现车辆有损,及时报告收费人员,详细登记什么位置有损坏并登记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上,重大事件报告领班,填写《突发紧急事件处理记录表》。 本停车场只提供车位租用手续,不承担保管和保险责任,如车主有特殊保管需求,可另行协商拟订收费标准,签署协议。

物业停车场管理办法

停车场管理实施细则一、目的 1、规范物业服务区域内停车场管理制度,维护停车场车辆进出、行驶与停放秩序,确保车场设施设备运转正常,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2、规范公司停车场收费管理行为,规范IC卡制卡、发放管理制度,确保停车费规范、及时、全额收取。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目物业服务中心管理区域内的停车场。 三、停车位服务与租用办理手续 1、停车位使用权限 小区地下停车位仅限拥有地下停车位使用权的业主使用,非业主车辆及未购买地下停车位或未获得地下停车位使用权的车辆不得进入地下停车场进行车辆停放;地面停车位仅限租用停车位的业主及临时停放小区的访客使用,其他业主不得占用。 2、停车位服务办理手续 2.1购买地下车位的业主需凭身份证、车位购置发票、地产地库车位购置协议(机械车位、非机械车位)等有效资料到物业服务中心客户服务部申请办理,客服专员为前来办理的业主填写《停车卡办理流转单》(附件1); 2.2客服专员审核业主资料无误后,与业主签订《车位使用服务协议书》(附件2)、停车位使用管理规定及承诺书(附件4),并按规定收取停车位管理服务费、IC卡制卡手续费(押金); 2.3客服专员将《停车卡办理流转单》及IC提供给秩序管理部授权,再由经办的客服专员将IC卡发放给业主; 2.4工程管理部收到《停车卡办理流转单》后负责带领业主到现场验收车位,对购买机械车位的业主进行机械车位的操作培训,并填写《停车位交接验收单》(附件5); 2.5车位验收结束后,《停车卡办理流转单》、《停车位交接验收单》移交给客服专员。客服专员及时将车位服务办理手续的相关资料存档。

3、车位租用办理手续 3.1车位出租方案须经房地产公司和物业公司批准后实施; 3.2取得车位租用权的业主,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物业服务中心客户服务服务部申请办理,客服专员为前来办理的业主填写《停车卡/证办理流转单》; 3.3客服专员审核业主相关信息(身份信息、租用权)并确认无误后,与业主签订《停车场车位租用协议书》(附件3),并按规定收取停车位租金、管理服务费以及IC卡制卡或《停车证》(附件6)制作手续费; 3.4秩序管理部收到《停车卡/证办理流转单》后为IC授权或制作《停车证》,再由经办的客服专员将IC卡或《停车证》发放给业主; 3.5工程管理部收到《停车卡/证办理流转单》后,负责带领业主到现场验收车位,并填写《停车位交接验收单》; 3.6车位验收结束后,《停车卡/证办理流转单》、《停车位交接验收单》移交给客服专员。客服专员及时将车位租用办理手续的相关资料存档。 4、《车位使用服务协议书》、《停车场车位租用协议书》必须按公司提供的统一格式、内容填写。有效期满后,物业服务中心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业主续签。 5、客服专员应根据车位服务和租用手续办理的情况,及时填写更新《车位租售明细表》(附件10),反馈停车场车位出租、使用的总体情况。 四、停车管理服务费收取标准 小区内车库和地上车位已由业主购买的,不收取停车费,收取车辆停放管理费10元/月/车。地下车库已由业主购买的,不收取停车费,收取车辆停放管理费25元/月/车。外来车辆进入本小区30分钟上,收取一次性2元停车费,不足30分钟的,不得收费。小区住户在固定停车区域停放车辆,收费标准为: 1、机动车: 1.1地上:小车:2元/次;整夜停放:3元/次;包月:80元。 2吨货车3元/次;整夜停放:5元/次;包月:120元。 1.2地下:小车:3元/次;整夜停放:6元/次;包月:150元。 2吨货车4元/次;整夜停放:7元/次;包月:180元。

停车场地安全管理制度

停车场地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公司所有从事危险化学品装载、道路运输、运输途中停车、运输完成清洗回场、停车以及停车管理等活动的驾驶员、押运员和停车场管理人员都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得非法停放在没有停放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资质的停车场。 四、进入公司专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进入专用停车场停放的车辆,必须是在公司安全科备案的危化品运输车辆;无备案的、外来的、包括公司其它的任何车辆均不得进入危化品专用停车场。 2、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的规定悬挂标志和标志灯。

3、运输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的车辆,须在车辆或者罐体的尾部安装告示牌,标明化学品的名称、种类、罐体容积、最大载质量、施救方法、企业联系电话;在车身两侧和尾部喷涂"毒、"爆字样;在车辆或者罐体的尾部和两侧粘贴反光带,标示车辆或者罐体的轮廓。 4、运输危险化学品的罐车以及其他容器必须封口严密,能够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下产生的内部压力和外部压力,保证危险化学品在运输中不因温度、湿度或者压力的变化而发生任何渗(洒)漏。 5、对装载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罐车推广使用HAN阻隔防爆技术。 6、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和行驶记录仪。 五、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放、清洗安全管理要求: 1、公司所有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到专用停车场停放,禁止在其他路段随意停放。临时停车不准靠近明火、高温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有可能造成危害的地点。 2、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应按照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分别设置易燃易爆区、低毒区和一般化学品停放区,做到分类停放。严禁将化学品性质或者扑救方法相抵触的车辆停放在同一区域内。

停车场收费员管理制度

停车场收费员管理制度 为了提升富华里停车场管理服务水平,规范停车场收费员的行为,特拟定一下制度: 一、管理归属 停车场收费员属于商业物业管理公司财务部直接管理,必须遵守商业物业管理公司制度、规定及财务部相关制度规定。 二、行为规范 1、当班期间必须保持良好的岗位形象、言行举止、仪容仪表,着装干净整洁,礼貌待 人,努力奉行服务第一的宗旨。 2、每名员工在岗上必须着公司统一发放的工装,佩戴工牌,新入职尚未发放工装的, 必须着同款式衣服,着正装或商务款式鞋,不可穿拖鞋、凉鞋等。携带好备用金投包及岗位记录本准时上岗工作。收费员必须熟悉停车场收费系统各项操作,准确、快捷的做好停车场收费工作。 3、停车场收费员实行早中晚三个班次运营机制,具体班次时间以财务部领导通知为 准,上下班打卡时间必须严格遵守财务部的排班时间。三班次轮转基本保证公平,但因个别工作需要及月份天数等因素造成个别情况的,收费员必须严格遵守财务部的排班表轮转班次。 4、停车场收费员工作时间(暂定): 早班:8:00-20:30 中班:10:00-10:30 晚班:20:00-8:30(次日) 停车场收费员月休四天(公休日),遇法定节假日当天排班在班人员按照法定加班计算,具体计算方式遵照公司相关加班及薪酬制度执行。 公司有权在不增加工时的前提下,调整工作时间。如因工作需要增加工时的,公司与员工协商,同时予以调整薪酬, 如请假或调整班次,需至少提前两天提出书面申请,由领班、主管、财务经理审批签字后方可请假或调班。 5、停车场收费员在交接班时,必须按照财务部相关规定,由安保人员带领,走指定路

线,交接班时填写好工作日志,上班次交代清楚于下班次的未尽事宜,更换停车收费系统当班人员权限,清点好本班次钱款,将投包袋投入保险箱中。 6、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排班安排,按时准点上下班,如迟到2次/月(10分钟以内)以内,警告处理;迟到2次/月(10分钟以内)以上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迟到1次/月(10分钟以上)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半年累计迟到7次者,视为严重违法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如早退(未经任何领导允许情况下),1次即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 员工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如发现1次/年度,警告处理,2次/年度,视为严重违法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 7、停车场收费员岗上必须保持饱满的精神状态,专注于工作,如发现岗上打瞌睡甚至睡觉者、岗上玩手机、ipad等做与工作无关之事者,发现2次/年度以内的,严重警告;发现2次/年度以上的,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 收费员在岗时,不准抽烟、吃零食,吃口香糖,饮酒(亦不可酒后上岗),岗上闲聊等,如发现2次/年度,予以严重警告处理,如发现累计2次/年度以上者,即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如确因工作需要,不得离岗用餐的,在请示领班或主管后,可在收费处内用餐,但需要注重礼仪,不得影响正常收费工作和收费员形象。 如收费员被顾客投诉(并查明收费员确有工作错误或失职),2次/年度以内,单次严重警告;2次/年度以上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 8、停车场收费员新入职员工试用期为2个月,在试用期内被考核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无法达到岗位技能操作的,公司如有其它同质岗位,优先提供调岗机会,如无同质岗位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试用期内,有离职意向的,必须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离职申请;正式员工有离职意向的,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离职申请。均经相关领导审批后,离职方可生效。员工不可肆意提前离职离岗,否则视为自愿放弃未发放全部工资(即劳动所得)。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追偿其经济损失部分,并视为员工同意在其未发放工资内扣除。 9、停车场收费员在服务过程中必须使用礼貌用语,如工作有失误之处,应及时致歉。 10、停车场收费员必须爱护收费处内各类设备设置,按照操作流程操作设备,妥善保管各类可移动设备,爱护收费处内环境,保持干净卫生,整洁清新,收费员卫生责任区为岗亭内所有卫生及周边五米范围内所有卫生,如遇无法处理的特殊垃圾,必须第一时间通知保洁部处理,否则将对收费员予以处罚。 11、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停车费。不得随意更改收费标准,多收或少

成都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

成都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txt不怕偷儿带工具,就怕偷儿懂科技! 1品味生活,完善人性。存在就是机会,思考才能提高。人需要不断打碎自己,更应该重新组装自己。 成都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 2008年07月07日 16时01分 367 主题分类: 建设建筑 “机动车” “停车场” 成都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 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47号 《成都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已经2008年6月7日市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市长:葛红林 二○○八年六月二十二日 成都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加强机动车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机动车停车场的规划、建设、使用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术语含义) 本办法所称的机动车停车场是指供机动车停放的室内或室外场所。 (一)公共停车场:是指根据停车场规划独立选址的、为公共建筑配套建设的、临时占

地等方式设置的供机动车辆停放的经营性场所。 (二)专用停车场:是指供本单位机动车辆停放的非经营性场所。 (三)临时停车泊位:是指在城市道路内临时设置的供机动车辆停放的泊位。 第四条(管理主体) 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公共停车场和专用停车场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全市机动车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所属的行政执法机构负责实施监督检查。 临时停车泊位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规划、审批和监督管理。 规划、建设、城管、价格、财政、房管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机动车停车场管理的有关工作。 逐步建立机动车停车业行业协会,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 第五条(管理原则) 机动车停车场的设置和管理应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协调发展,配建为主,规范使用的原则。 第六条(鼓励投资) 政府可制定优惠政策,扶持公共停车场建设。鼓励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按照“谁投资、谁建设、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 第七条(智能化建设) 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组织公共停车信息系统建设,推广应用立体机械式停车设备、停车自动计时收费设备等智能化、信息化手段管理公共停车场和临时停车泊位。 公共停车信息系统联网智能化建设的有关规定和标准,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公共停车场经营业主应积极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应用智能化手段进行经营管理,并将其停车信息纳入全市公共停车信息系统。 第八条(规划编制) 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交通发展需要,会同土地、规划、建设、公安等部门编制,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公司停车场管理制度

公司停车场管理制度 公司停车场管理制度(一) 第一条为加强分公司停车场的管理,合理利用停车场车位资源,规范停车场使用和车辆停放,保障工作人员及车辆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停车场由分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各项管理工作。 第三条车辆凭分公司综合办公室发放的有效停车卡进出停车场,工作人员有权拒绝无卡车辆进入停车场。停车卡办理由分公司综合办公室统一负责。 第四条外单位办公车辆如需进入停车场,必须经过分公司综合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停放。 第五条所有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同时服从停车场工作人员的指挥与管理。 第六条车辆在停车场内行驶,必须低速行驶,有序停泊车辆,严禁随意占道停车。 第七条车辆停妥后,车主应当拉紧手掣、熄火,锁好门窗,并将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第八条车辆驾驶员有责任维护停车场内设施不受破坏,任何车辆对停车场内设备设施或其它车辆造成损伤的,经确认后,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车辆的资料如有变更,或遗失停车卡,必须立即通知分公司综合办公室,避免引起误会或造成损失。 第十条严禁在停车场内对车辆进行维修、加油、加电池水、清洗或试刹车等活动。 第十一条严禁漏油、漏水、车况不佳或超高、超重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第十二条严禁载有易燃、易爆、腐臭、污秽、有毒、病菌、放射性等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第十三条严禁在停车时擅自挪用、埋压和圈占消防设备,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四条严禁在停车场内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乱倒垃圾或污水等污物。 第十五条停车场旨在为机关人员和外来办事人员提供车辆停放的便利,停车场停放车辆的任何丢失、损坏或车内物品的丢失、损坏,分公司均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本规定由分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停车场收费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规范停车场的管理,明确停车场收费管理规定,更有效地监督停车场收费,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项目停车场收费岗。 3、职责: 4、方法和控制过程:

4.1发票领用 4.1.1 收费员负责到公司统计处按编号领取、交纳停车场发票、费用,并对数量进行登 记、核销,在收费员的《票据领用/核销登记表》上登记; 4.1.2停车场发票要有连续编号,收银员每日领取发票按回缴费用数量签领,节假日由 收银员负责领取一定数量发票备用,收费岗位存放的发票不超过10本;严禁转交接班人员之外的人; 4.2现金要求 4.2.1停车场收费岗人民币存底金额300元整,作为收费备用金及应对突发事件; 4. 2.2停车场收银员须连同发票存根上缴到收银费处,由收费员核对并登记票据和存根, 并填写《票据领用/核销登记表》当事人签名认可; 4.2.3收银员值班期内原则上不得带个人私款,如有带款须在值班前上缴领班代保管; 4.3临时停车收费

4.3.1收银员必须遵循收款给票的原则,收费不给发票属贪污行为,并受严厉处理;车 辆驶出小区时,收银员凭停车场电脑收费系统确认的收费金额或车辆出入凭证上记载的时间计算的金额收取停车费。 4.3.2停车场按照政府停车场收费管理规定进行收取服务费用,因特殊原因未收车辆停 放服务费应在《未收费车辆登记表》上作详细记录,并请车主或上级签名确认; 4.3.3执行公务的警车、军车给予方便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对于按政府、集团、公司 的相关规定,符合免收停车费条件的车辆,须在《未收费车辆登记表》中记录并由车辆驾驶人员签名确认。记录表应记载而不限于以下内容:车辆、出入时间、单位等。 4.3.4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时对不愿收取发票的车主,应明示公司的规定,请车主投入 废票箱或自行处理,严禁收费不给发票的行为,一经查处按贪污票款严肃处理;4.3.5收费岗要严格按照岗位操作程序进行收费开票,注意使用礼貌用语,收票“请”字 当头,给票“谢”字不离口。 4.4交接管理控制 4.4.1收银员换岗或下班,应通过《车辆临时停放费用、票据交接登记表》将票款移交给 下一班收银员,并记录交接情况; 4.4.2每个收费岗均有相对固定的经财务管理中心备案的收银员,人数满足换岗要求。 相对固定的收银员不在岗期间(吃饭或上洗手间)由其他经财务管理中心备案的收银员担当职责; 4.4.3收银员返回岗位时必须立刻办理交接,清点票款,对该岗位票款负责。 4.4.4所有涉及交接票款的环节均需做好记录,并定期存档。 5.1固定车位租金(或非固定月租) 5.1.1收费人员按规定标准收费,并开具停车定额发票,发票上应注明车牌号和缴费所 属期间 5.1.2向公司统计领用停车费定额发票,收费经理或服务中心收费员应在《票据领用/核 销登记表》上登记领用情况。 5.1.3收费人员或专职办卡人员按收费金额派发相应固定收费金额的停车月卡、季卡、 年卡交付款人任何人不得修改收费系统中的收费金额、期限。办理月保的车主需签定《车位服务协议》,并登记清单,同时登记《智能卡发放登记表》,表中应包括而不限于房间号、车牌号、缴费所属期间和收费金额,并请客户签收确认。 6.1.1 丢卡处理

小区停车管理办法

小区停车管理办法 小区机动车停放管理规定 为了确保小区停车有序、道路通畅、环境整洁,保障全体业主(使用人)合法权益,根据琼苑广场《小区管理规约》有关规定和小区车辆停放目前实际情况,制定“xxx小区机动车停放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本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业主优先”原则,管理对象为所有进入本小区的机动车辆、驾驶员和车主。 一、机动车出入证换发规定 1、业主(租户)应在物业管理处登记车辆信息,办理小区车辆出入证,没有出入证的车辆视为外来车辆,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管控。 2、物业公司负责业主身份的核实、发放机动车出入证(以下简称“出入证”)、收缴停车费和停车管理系统的录入、清查等管理工作;业委会负责对相关工作进行监督、审查。 对于违反本规定发放的出入证,业委会有权要求物业公司取消并收回该出入证,物业公司不得拒绝。

3、按规定配置的小区停车设施(包括地面停车位、停车库、地下停车位),优先满足本小区业主的车辆停放。 4、出入证分为:车库出入证(紫色出入证),包月出入证(蓝色出入证),临时出入证(橙色出入证,仅为业主非包月车辆和业主直系亲属车辆),日间出入证(白色出入证,仅为日间停车,禁止过夜)。 5、办理出入证时必须出示两证(房产证、身份证)或者4个月以上的物业收费单供物业公司核实身份: (1)如确认是业主可优先发证或换证; (2)如是长期租户则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及向业主本人核实后方可发放出入证。 6、出入证上打印有对应的机动车车牌号,一证对应一车,出入证由物业公司印刷制作,并加盖本小区业委会公章及物业公司公章方可生效,非本小区业主或长期住户不得享有车辆出入证。 7、本小区车位数量有限,为确保大部分业主的停车权益,每套住宅原则上可以办理两张包月出入证,即前两辆车办理包月出入证(蓝色),第三辆起办理临时出入证(橙色)。

停车场收费管理规定20161225

北京眼镜车停车场收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保障物业管理费用正常收缴,维护公司利益,提高服务品质,规范停车场停车费用收缴程序,使其更加科学化、制度化,防范各类风险依据其职能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北京眼镜城管理范围内的停车场收款员及公司员工均需按此此流程进行要求。 三、内容 本制度内容包括停车场收费标准,收款员工作细则,收费监管,突发事件管理及附则。 第二章停车场收费标准 一、根据本大厦所在地政府停车管理主管部门及当地物价部门审核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市场内垃圾清运车由收费员登记进出时间,免收停车费。 三、军车、警车、救护车、工商质监车辆及抢险车辆等特种车辆进入停车场,由收费员登记进出时间、车牌号,免收停车费。四、公司员工个人车辆因需要,可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审核登记办理。

第三章收款员工作细则 一、工作内容 1、岗亭收款员 ①、收款员每日接班时应对上一班组人员收取的金额及明细进行校对审核。 ②、检查收费处设备是否正常。 2、总收账人 ①、每日晚六点前,由总收账人收取并结算当日应收现金,并对电子支付金额进行记录并拍照存根。 ②、每周?将本周收取的现金汇入公司指定账户。 ③、每周?将现金明细及电子支付存根明细交付财务部,校对并存档。 3、钱款当面点清,由总收账人在登记簿上签字确认。 二、车辆进场管理 1、车辆凭ETCP系统识别入场,一车一牌。 2、入口识别系统故障时,应登记车牌号后放行。 三、车场出口收费管理 1、一般车辆管理 ①、对于无法识别车辆号牌,应比对图像,按系统计费金额收费并出具发票。

②、持盖有《北京成瑞置业有限公司》公章的停车券,按相关规定执行。 ③、特殊车辆:特种车辆如军警车、公安、工商质监、消防车、工程抢险、急救车辆等公务车辆,在《车场出口异常情况登记表》上做好相关记录后放行。 2、长租车辆管理 ①、系统自动识别长租车辆号码库里的车牌,按相关规定执行。 ②、长租车过租期的,入场按计时收费处理。 ③、特殊情况请示车场主管同意,核实并记录车辆相关信息后放行。 第四章长租车辆办理 一、资料审核登记 1、办理长租车辆,需验看车主身份证、行驶证,并复印作为协议附件;签署《地下停车场维护服务协议》,准确填写相关信息。 2、公司办公室应及时登记或更新《长租车辆台帐》 二、收费 1、长租车位信息由市场部办理登记后,到财务部进行缴费。 2、财务部按长租车位缴费标准收取费用。 3、办理长租车辆需先到公司市场部进行登记相关信息,租金交付财务部后再由公司办公室进行车辆信息录入。

7.5.1-A01-03 停车场管理办法.

1.目的 规范管理服务区域内停车场的管理,维护停车场车辆行驶与停放秩序。 2.范围 适用于公司管理服务区域内的停车场. 3.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总则 4.1.1各管理处必须根据本文件确定的基本原则、操作流程及停车场的实际情况编制各管 理服务区域停车场管理规定,对停车场管理的工作要求、实施方法、防范措施做出详细规定。 4.1.2购买车位的顾客需凭购买手续与管理处签订《车位服务协议书》;顾客需租用车位时 需向管理处提出申请,由管理处负责人审批后,与其签订《车位租用协议书》。 4.1.3《车位服务协议书》、《车位租用协议书》必须按公司提供的统一填写方式填写,有效 期满前一周,管理处应通知顾客续签。 4.1.4外来车辆需根据车位紧张程度及潜在风险(如携带易燃、易爆等物品)确定是否让其 停放;无牌机动车辆及携带危险品车辆严禁进入管理服务区域内。 4.1.5 所有停车场(甲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出入口都必须在23:00至凌晨6:00设置地桩 (无人化管理车场除外),如出入口道闸故障或因其它原因暂时失去屏障功能时也必须使用地桩,保证出入口安全屏障的有效性。 4.1.6停车场管理责任明确,无因管理责任造成的交通事故、车辆损伤和车辆盗窃发生; 出入口周边安防设施坚固、形成闭合,能够防止人为破坏和车辆冲撞。 4.1.7经营性停车场应有政府颁发的合法证照和手续,出入口应设置收费公示牌,购买停 车场责任险;车场内应有防盗提示标识,夜晚在机动车场值勤的安全员须穿反光衣。 4.1.8停放、收费凭证的领用,交接有记录并可追溯;IC卡的管理,做到专人负责,收发 登记,设定时效,定期盘查;对于遗失或客户报失的IC卡必须做好登记和及时报

小区物业车辆管理规定

页眉内容 车辆管理规定 为规范本小区的交通管理,维护小区内部的停车秩序,保证车辆的交通安全、停车安全,为业户提供安全、便捷的车辆管理服务,现制定停车场管理制度如下: 第一条所有出入地下车库的车辆,必须遵守本管理规定,服从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的管理,爱护车库设施设备(包括电气、消防、停车等设施设备)。 第二条进入地下停车场的车辆的车牌必须与在物业管理处登记的一致,方可进入地下停车场停车。 第三条车辆应停放在业主所认购或承租的车位内,不得占用公共通道或他人车位。 第四条如车主想更换所租车位,需到物业管理处进行登记变更,经许可后,方可停放。 第五条地下车库车位仅供停放业主车辆,业主不得随意改变车位的用途,不能占用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停放车辆,严禁在车位上搭建安装原有设施以外的设施,严禁在车位上摆放杂物或堆放物品。 第六条车辆进出车库时要严格按车库规定路线行驶,应按照干道先行的原则礼让行车,不得堵挡道路和车库出入口。 第七条车主不得把贵重物品放在车内,要关(锁)好车门、车窗,防止车内物品丢失,车辆及车内物品发生被盗或损坏,所产生的经济赔偿由责任方承担或向保险公司理赔,物业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未成年儿童和老人不得单独进入地下车库,监护人应承担教育监管责任,如因未成年儿童和老人进入车库而发生伤害及至他人车辆或公共设施设备损坏的,由监护人承担责任。 第九条不按规定停车,物业服务管理公司有权将违规车辆拖离,拖离费用由违章车辆车主承担。 第十条业主应自觉保持车库卫生,防止漏油和严重污染车辆污染车库。 第十一条地下停车场禁止洗车、修车、学车、练车和试刹车,严禁无证驾驶。 第十二条地下停车场内不允许有危害公共卫生的行为,禁止倾倒垃圾和有毒物品,严格控制噪声。 第十三条车辆管理系统使用详情请参照《业主手册》。 第十四条本管理规定为暂行规定,解释权归深圳市信勤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所有。管理规定在实施过程中有不妥或需调整,请广大业主积极给予我们建议及意见,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管理处 页脚内容1

内部停车场管理规定办法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内部停车场管理规定办法(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69481内部停车场管理规定办法 Regulations for the management of internal parking lot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内部停车场管理规定【1】 1、为充分利用和管理好XX大厦停车场,有效地为客户服务,维护车主的利益,特制订本规定。 2、本停车场为室内停车场。停车场对本大厦客户实行长期租用服务,对商场购物及外来办事车辆提供临时服务。 3、停车场采取非固定车位方式,对车辆实行全封闭式统一管理(保安24小时值班)。办理月租、季租、年租的客户需先在物管部办理好车位租用手续,领取IC卡后,方可使用停车场。否则,按临时停车式收费。 4、车辆进出停车场时,保安人员认“卡”对车,“车卡号”与车辆牌号不符者,禁止出车。所以请车主(司机)认真保管好本车场出入使用的IC卡,要随身携带。“卡”一旦丢失或损坏,车主应在第一时间书面报告保安部进行处理,否

则由此而产生的任何后果将由车主自负。 5、停入停车场的车内不要遗留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离开时要锁好门窗,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6、进入本停车场的所有车辆不允许任何原因冲栏。对于冲栏行为,管理人员将以破坏和盗车嫌疑坚决扣车进行调查、索赔、处罚或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7、进行车场的车辆不得鸣喇叭,应按规定车位停放,并接受管理人员引导,不得越位,更不得停放在通道位置。对不按规定停放车辆,经劝阻不听者,将按市《交通管理部门拖车处罚管理办法》处理。 8、停放车辆时应保持谨慎,避免碰撞车场设施和其它车辆,否则应主动向值班人员报告并进行妥善处理。对于隐瞒不报、擅离现场,经发现、举报或者其他办法查出者,除责令其负责赔偿外,还将视情节进行罚款或者禁用本停车场等处理。 9、装载易燃、易爆、剧毒或者污染物品的车辆严禁进入本大厦停车场内停放。 10、不得在车位上存放其它物品,车位租用者应保持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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