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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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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制度

本着对患者高度负责的精神,给患者提供最优质的服务,提高诊所的整体形象和水平,制定本规则。在诊治中遇到困难的时候,应将患者转给专科医生或在这一领域中比自己更有经验的医生接受治疗,若无法判断接诊医生,则提交医疗主任安排会诊决定。不可直接告诉患者无法医治。若会诊结果为无法医治,才能给患者直接答复。对无把握的病例,不可勉强操作或经患者签字后才可尽力而为。

一、转诊范围

(一)院内转诊

1、技术转诊:

A 本人比较熟练掌握该医疗项目的治疗,但在治疗过程中遇到自己无法解决的技术问题,经会诊转给能解决该问题的其他医生继续诊治的过程。

B 本人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开发出自己并不擅长的医疗项目,转给对此有专长的医生进行诊治的过程。

2、援助接诊:

主诊医生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对新预约患者或原有患者进行诊治,经患者同意,由医院【院长或院长指定负责人】指派其他医生替代接诊的过程。

(二)院外转诊

由于患者病情超出了本院的专业范围或医疗水平,经会诊转入其他医疗机构的过程。

二、转诊的管理

(一)每个医生要以为患者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守医生医疗项目准入制度,做自己擅长的项目;一旦发现医生的医疗行为

超出了规定的医疗项目,将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奖惩补充条例》给予严厉处罚。

(二)不准将本人有能力诊治、但可能费时较长且收费不高、或有可能发生医疗纠纷的患者以任何借口转诊。

(三)不允许以各种理由拒绝医院指派的接诊任务,违反者按《医疗质量管理奖惩补充条例》予以处罚。

(四)转诊患者时,必须有书面介绍报告,而且还要口头通知接诊医生。

(五)由全科医生转至专科医生处时,专科医生应重新对患者进行检查询问,不能只依赖介绍医生的报告。

(六)患者有权选择接诊医生。若患者拒绝转诊,应记录在案,并请患者签字。

(七)医生在对转诊项目诊治结束后,应将患者转回原来医生处,除非患者拒绝。

(八)由于医生自身原因如休息、病假等患者要求就诊而转给其他医生的诊疗费用不记入转诊提成中。而是全额业绩归临时接

诊医生。

(九)转诊医生应保持和接诊医生的联系,跟踪患者的诊治情况,以共同提高医疗水平。

(十)未经医院批准,不许私自将患者转诊至其他医疗机构,否则将按《医疗质量管理奖惩补充条例》给予严厉处罚。

(十一)转诊时要填写转诊单,书写转诊记录、接诊记录,并报医务主任签字备案,每月05日前报给统计员。

(十二)为鼓励医生将自己不擅长的项目转诊,现将转诊医生与接诊医生工作量核算的比例调整为20%:80%。

转院转诊制度

1.目的:根据患者的需要决定患者转院或转诊,以保证患者安全和治疗的持续性,医院制 定本制度指导患者的转院或转诊。 2.适用范围:针对所有由由本院转出的患者。 3.定义(无) 4.职责(无) 5.标准 5.1由本院转出: 5.2.1转出程序: 5.2.1.1 患者的病情需要转院或者患者要求转院时,应向患者及家属充分告 知,谈话记录记入《医患谈话记录单》中。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 情或者死亡者,应当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者危险过后,再行转 院。 5.2.1.2 主诊医生必须经过科主任同意后上报医教部,由医教部联系适合该 患者治疗的接收医院和医生,经联系后同意患者转入该院。 5.2.2主诊医师在综合考虑患者的病情治疗需要、健康情况、家庭情况及转入医院 的医疗服务能力的基础上,按照各科的具体要求,决定患者是否需要转入其 他医院继续治疗。主诊医师根据患者及家属的文化程度和理解能力,以简明 易懂的方式对转院(转诊)情况进行讲解,并记入《医患谈话记录单》中。 5.2.3 转院时,由主诊医生完成转院记录,填写“转院记录单”,转院记录包括: 简单的病情及治疗摘要,转院的理由,接受医院的名称及医生姓名,决定转 出的医生姓名,转院时间。 5.2.4患者由接受医院的转运中心进行转运,患者在我院进行交接,对方工作人员 负责患者转运期间的监护和安全。 5.2.5患者转出后,其服务职责相应地从本院转到接受医院。 5.2.6禁止转运的标准: 5.2. 6.1心跳、呼吸停止; 5.2. 6.2有紧急气管插管指征,但未插管; 5.2. 6.3血流动力学极其不稳定,但未使用药物控制病情; 5.2. 6.4病情危重,转院可能加重或死亡者。 5.2.7转出标准(见附件) 5.2转院(转运)中的转运 5.3.1一般患者的转运 5.3.1.1 所有待转运患者应由主诊医生评估后决定适合的转运方式,按患者 病情需要安排我院有资质的医护人员陪同护送或者由120专职医务 人员接诊。 5.3.1.2患者转运由护送人员及制定的员工通过轮椅或平车从原来部门/病

医院转诊制度

医院转诊制度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

医院转诊制度 1.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病员,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报请院长或主管业务副院长批准,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2.各省、市、自治区级医院病员(包括门诊病员)需转外地医院治疗时,应由所在医院科主任提出,经院长或业务副院长同意,报请省、市、自治区卫生厅批准办理手续。急性、麻风病、病、截瘫病人,不得转外省市。 3.病员转院,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较重病人转院时应派医护人员护送。病员转院时,应将病历摘要随病员转去。病员在转入医院出院时,应写小结,交病案室,退回转出医院。转入疗养院的病员只带病历摘要。 4.病员转科须经转入科会诊同意。转科前,由经治医师开转科医嘱,并写好转科记录,通知住院处登记,按联系的时间转科。转出科需派人陪送到转入科,向值班人员交代有关情况。转入科写转入记录,并通知住院处和营养室。 转诊制度

1.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2.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应邀医师一般要在两天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到专科检查。 3.急诊会诊:被邀请的人员,必须随请随到。 4.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5.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科要有人参加。6.院外会诊: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应邀医院应指派科主任或主治医师前往会诊。会诊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必要时,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也可将病历资料,寄发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 7.科内、院内、院外的集体会诊: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会诊中,要详细检查,发扬技术民主,明确提出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预约诊疗服务工作制度

预约诊疗服务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规范我院预约挂号服务,推进文明有序挂号就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现制定门诊预约制度如下: 一、门诊部全面协调医院门诊预约诊疗工作,负责预约挂号服务的监督和管理,本着公开、公平的原则加强门诊预约挂号管理,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全面做好预约门诊工作。 二、预约挂号适用于初诊、复诊患者。预约挂号方式包括现场预约、电话预约二种方式。预约挂号需提前两天预约,截止时间为就诊前一日下午14:00。预约挂号范围包括专家门诊、专科门诊和普通门诊。 三、本着“预约优先”的原则,我院挂号以预约挂号为主,当班挂号为辅。预约挂号采取实名制,患者预约、就诊均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实名身份信息和证件,接待人员必须做好预约就诊人员相关信息和就诊需求登记,安排好预约就诊相关工作。患者取消预约号须提前通知挂号室,如爽约将取消预约挂号资格。 四、为方便患者,导诊预约台具体办理预约挂号手续、登记联络、领取预约就诊号、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预约工作人员每天下午16点30前将预约就诊患者需求整理后报门诊部并通知挂号室,准备好相应专科(专家)

预约号,加盖预约专用章。 六、预约患者就诊当天(10点前)到导诊预约台通报本人有关信息和就诊需求,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提供相应专科(专家)预约号,到预约窗口挂号,指导患者就诊。过时未到的预约患者,工作人员主动与患者联系,提示预约作废,请患者按正常秩序就诊或另行预约。 七、导诊人员根据预约号按顺序优先安排患者就诊。 八、医院通过网络、门诊公示牌等方式公示专家门诊和专科门诊信息,预约挂号须知、预约流程及预约方式。 九、为保障预约门诊工作的有序开展,各科室和医生严格按要求出门诊,不得随意停诊和换人。若因故需停诊或换人,科室安排好替诊医生并在前一天下午16点前告知门诊部。 十、我院转诊工作由医疗服务部负责,与门诊部及预约工作人员做好衔接工作,确保双向转诊工作得以落实。 十一、本制度从2011年6月XX日起执行。 预约诊疗须知及流程 各位病友: 为了方便患者诊疗、缓解上午挂号拥挤、住院难等现象,我院将推出现场预约及电话预约诊疗制度,实施方法如下: 1、预约电话。电话预约和现场预约需提前两天,预约时间为正常工作日期间,即:周一至周五

分时段预约诊疗服务制度

分时段预约诊疗服务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XXXX医院 分时段预约诊疗服务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规范我院预约挂号服务,推进文明有序挂号就诊,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门诊部全面协调医院门诊预约诊疗工作,负责预约挂号服务的监督和管理,本着公开、公平的原则加强门诊预约挂号管理,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全面做好预约门诊工作。 二、预约挂号适用于初诊、复诊患者。预约挂号方式包括现场预约、电话预约、网络预约三种方式。预约挂号需提前两天预约。预约挂号范围包括专家门诊、专科门诊和普通门诊、出院复诊。 三、本着“预约优先”的原则,我院挂号以预约挂号为主,当班挂号为辅。预约挂号采取实名制,患者预约、就诊均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实名身份信息和证件,接待人员必须做好预约就诊人员相关信息和就诊需求登记,安排好预约就诊相关工作。患者取消预约号须提前通知挂号室,如爽约将取消预约挂号资格。 四、为方便患者,导诊预约台具体办理预约挂号手续、登记联络、领取预约就诊号、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预约工作人员每天下午16点00前将预约就诊患者需求整理后报门诊部并通知挂号室,准备好相应专科(专家)预约号,加盖预约专用章。 六、预约患者就诊当天(10点前)到导诊预约台通报本人有关信息和就诊需求,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提供相应专科(专家)预约号,到预约

窗口挂号,指导患者就诊。过时未到的预约患者,工作人员主动与患者联系,提示预约作废,请患者按正常秩序就诊或另行预约。 七、导诊人员根据预约号按顺序优先安排患者就诊。 八、医院通过门诊公示牌等方式公示专家门诊和专科门诊信息,预约挂号须知、预约流程及预约方式。 九、为保障预约门诊工作的有序开展,各科室和医生严格按要求出门诊,不得随意停诊和换人。若因故需停诊或换人,科室安排好替诊医生并在前一天下午16点前告知门诊部。 十、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修订部门:门诊部 修订时间:2018年3月

医疗转诊规章制度

医疗转诊制度 医疗转诊制度含事业部内转诊、事业部间转诊及转院三种形式。 一、事业部内转诊:(包括转科) (一)由于原经治医生本身技术原因,无法持续为患者继续服务,而转由其他医生进行服务。 此类转诊分为两种情况: 1、原治疗项目仍在进行中,具体转诊给接诊医生的业绩金额根据未完成治疗项目的比例来确定,必要时报至事业部医务部裁定。已产生的技工成本按完成情况,由转诊医生或是接诊医生承担。 2、原治疗项目已经结束,如牙冠、嵌体、补牙等重复脱落,需要全新制作,按该项治疗原收费金额全额转给接手医生,新制作产生的技工成本,由接诊医生承担。 (二)由于医生离职,导致转诊情况发生的,具体情况如下: 1、若原治疗项目已经结束并在保修期内,如牙冠、嵌体、补牙等重复脱落,种植失败,需要重新免费制作,按该项治疗原收费金额50%工作量转给接手医生,新制作产生的技工成本,由接手医生承担; 2、如原医生离职后,治疗尚未结束,如戴牙、拆线、调整义齿等收尾工作,接手医生无工作量转诊补贴;原医生离职,而治疗未完成,但工作量已提,而接手医生需完成后续并按工作量业绩计提。 3、如原医生离职后,种植二期修复未展开的,按原治疗费用的50%计算工作量转给接手医生,产生的修复成本由接手医生承担(备注:种植业绩中50%为外科植入业绩,50%为修复业绩,骨粉骨膜及手术费用除外。)

4、如原医生离职后,原治疗方案失败,接手医生变更治疗方案,重新为患者治疗的,适用于“退费制度”;接手医生按收取治疗费计算工作量。 5、如原医生离职后,治疗已开展,已付的治疗费用(原医生已提工作量的),接诊医生按治疗费用的70%计算工作量,未收部分按100%提取。 二、事业部间转诊 (一)纠纷患者转诊 被转诊事业部有权要求医疗管理部做出专业分析,确认患者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医疗差错或操作失误。如确认属于上述三种情况,则转诊事业部必须将所有收取的治疗费用转给被转诊事业部,并承担事业部价格差价以及可能产生的其他所有费用。(二)非纠纷患者转诊 1、矫正转诊: (1)患者就诊6个月以内(含6个月),转诊事业部转给接诊事业部全部业绩。(2)患者就诊6-12个月(含12个月),初诊事业部转给接诊事业部三分之二业绩。(3)患者就诊12个月以上,初诊事业部转给接诊事业部二分之一业绩。 (4)起始时间均以初次粘接托槽日起核算。 2、种植转诊: (1)转诊事业部若仅完成一期手术,转诊事业部转给接诊事业部收取总治疗费用的60%作为转诊费用。 (2)种植患者在保修期内出现返工的情况,转诊事业部转给接诊事业部收取总治疗费用的30%作为转诊费用。所产生的成本费用由接诊事业部负担。 (3)种植患者在保修期外出现返工的情况,所收取的费用及所产生的成本费用由接诊事业部根据集团规定向患者收取。

开展预约双向转诊制度及服务流程

开展预约双向转诊制度及服务流程 与各基层医院建立预约双向转诊制度,目的是为本市居民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有利于加强中心医院与各基层医疗机构之间的联系,逐步形成一个有序的双向转诊网络,为新医疗制度即大病进医院、小病进社区、合理分流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医院职责: l、承担基层医院宣教任务,负责向各基础医院和社区居民推荐医院专家,承担社区医疗顾问责任。 2、接诊基层医院转诊的患者,需详细了解转诊病人情况,使转诊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治。 3、基层医院急重症患者转我院,须保证及时、有效的抢救治疗,相关科室医务人员不应延误及推诿病人。 4、根据病情,医院认定确能转回当地的病人,转出科室把关,由组长医师以上的负责这项工作,以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5、定期与基层医院进行联系,及时总结双向转诊工作中的问题和经验,随时完善基层医院双向转诊工作。

6、结合转诊病人的治疗中常见的问题与相关基层医院医务人员进行交流。 二、各基层医院职责 1、负责向转诊病人针对性推荐专家。 2、基层医院医生要认真填写转诊单。 3、接诊由中心医院转回的病人,并及时与中心医院医生联系,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4、有责任随时反馈医院专家的服务情况、医疗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双向转诊的医疗水平。 5、与医院联合对基层医生、社区居民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 三、上、下转诊条件 (一)上转条件: 1、临床各科急危重症,基层医院难以实施有效的救治病例。 2、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3、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 4、疾病诊治超出本医院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 5、需要到上一级医疗机构做进一步检查,明确诊断的病例。

医院预约诊疗工作制度和规范流程

医院预约诊疗工作制度和 规范流程 Jenny was compiled in January 2021

预约诊疗服务工作制度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规范我院预约挂号服务,推进文明有序挂号就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现制定门诊预约制度如下: 一、门诊部全面协调医院门诊预约诊疗工作,负责预约挂号服务的监督和管理,本着公开、公平的原则加强门诊预约挂号管理,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全面做好预约门诊工作。 二、预约挂号适用于初诊、复诊患者。预约挂号方式包括现场预约、电话预约二种方式。预约挂号需提前两天预约,截止时间为就诊前一日下午14:00。预约挂号范围包括专家门诊、专科门诊和普通门诊。 三、本着“预约优先”的原则,我院挂号以预约挂号为主,当班挂号为辅。预约挂号采取实名制,患者预约、就诊均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实名身份信息和证件,接待人员必须做好预约就诊人员相关信息和就诊需求登记,安排好预约就诊相关工作。患者取消预约号须提前通知挂号室,如爽约将取消预约挂号资格。 四、为方便患者,导诊预约台具体办理预约挂号手续、登记联络、领取预约就诊号、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预约工作人员每天下午16点30前将预约就诊患者需求整理后报门诊部并通知挂号室,准备好相应专科(专家)预约号,加盖预约专用章。 六、预约患者就诊当天(10点前)到导诊预约台通报本人有关信息和就诊需求,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提供相应专科(专家)预约号,到预约窗口挂号,指导患者就诊。过时未到的预约患者,工作人员主动与患者联系,提示预约作废,请患者按正常秩序就诊或另行预约。 七、导诊人员根据预约号按顺序优先安排患者就诊。 八、医院通过网络、门诊公示牌等方式公示专家门诊和专科门诊信息,预约挂号须知、预约流程及预约方式。 九、为保障预约门诊工作的有序开展,各科室和医生严格按要求出门诊,不得随意停诊和换人。若因故需停诊或换人,科室安排好替诊医生并在前一天下午16点前告知门诊部。 十、我院转诊工作由医疗服务部负责,与门诊部及预约工作人员做好衔接工作,确保双向转诊工作得以落实。 十一、本制度从2011年6月XX日起执行。 预约诊疗须知及流程 各位病友: 为了方便患者诊疗、缓解上午挂号拥挤、住院难等现象,我院将推出现场预约及电话预约诊疗制度,实施方法如下: 1、预约电话0718- 。电话预约和现场预约需提前两天,预约时间为正常工作日期间,即: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 ,周六8:00-12:00。 2、电话预约和现场预约均不含门诊挂号费。 3、预约挂号采取实名制。患者预约、就诊均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实名身份信息和证件、有效的联系电话。 4、预约患者就诊当天(10点前)到导诊预约台通报本人有关信息和就诊需求,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提供相应专科(专家)预约号,到预约窗口挂号、收费处交费,然后到专家门诊及相关科室就诊、检查。 5、门诊号是有限资源,如您确定不来就诊,电话预约者请一定在就诊前一天15:00之前电话取消预约项,否则记违约一次。对于一个月内三次以上(包括三次)违约者,将取消其半年内的预约资格。 预约挂号流程图 电话预约挂号现场预约挂号 门诊大厅挂号处取预约号、交费

门诊预约诊疗服务工作制度及管理规范

门诊预约诊疗服务工作制度及管理规范 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规范我院预约挂号服务,推进文明有序挂号就诊,根据国家卫生部“三好一满意”和省卫生厅便民惠民50条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湖北省实施114统一预约诊疗服务工作方案的要求,现制定门诊预约制度及管理规范: 一、直属门诊部全面协调医院门诊预约诊疗工作,负责预约挂号服务的监督和管理,本着公开、公平的原则加强门诊预约挂号管理,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全面做好预约门诊工作。 二、预约挂号适用于初诊、复诊患者。预约挂号采取三种方式包括(1)现场预约:白天工作时段(8:00-16:00)由导医台负责接待登记;(2)电话预约;(3)114网络预约平台语音服务热线。预约挂号需提前两天预约,截止时间为就诊前一日下午17:00。预约挂号范围包括专家门诊、专科门诊和普通门诊。 三、本着“预约优先”的原则,我院挂号以预约挂号为主,当班挂号为辅。预约挂号采取实名制,患者预约、就诊均应

提供真实、有效的实名身份信息和证件(身份证、医保卡),接待人员必须做好预约就诊人员相关信息(身份证、医保卡号,电话联系方式)和就诊需求登记,安排好预约就诊相关工作。患者取消预约号须提前通知挂号室,如爽约将取消预约挂号资格。对预约患者挂号,应核对患者身份信息(身份证、医保卡)及挂号凭证。 四、为方便患者,导医预约台具体办理预约挂号手续、登记联络、领取预约就诊号、提供咨询等服务。并将每天现场预约和电话预约的资料交挂号室汇总。 五、预约工作人员(挂号室负责指派)每天下午16:30后,登录114网络预约平台下载预约清单,将预约就诊患者需求整理后报门诊部并通知挂号室,准备好相应专科(专家)预约号,加盖预约专用章。 六、预约患者就诊当天(10点前)到导诊预约台通报本人有关信息和就诊需求,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提供相应专科(专家)预约号,到预约窗口挂号,指导患者就诊。过时未到的预约患者,工作人员主动与患者联系,提示预约作废,请患者按正常秩序就诊或另行预约。

医院转诊转院管理制度

医院转诊转院管理制度 医保转诊转院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对参保人员包括职工、居民和离休参保人员的管理,减轻患者及医院的经济负担,对参保人员不仅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而且需要转诊转院的,也必须严格审批。原则上在我院诊断明确且我院具备治疗条件的不予转诊转院;因诊断不明或治疗上有困难,需请外院专家会诊的则请专家来院会诊。病情复杂且我院确因条件受限需转诊转院的,必须按下列审批程序办理: 先由经治科室负责人组织人员(至少3人)会诊,包括科主任、科室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经管医师等等,必要时请相关科室的主任或副主任等一同会诊,在《医保市外转诊转院申报审批表》上写明转诊转院理由,《医保市外转诊转院申报审批表》到医务科领取,参加人员签名后(至少有3人签名),送医务科审核,再报请分管院领导批准,最后送市或区医保局审定。 各科室负责人,既要考虑参保人员的病情需要,也要为医院的利益着想,共同把好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关。 患者转院制度 为规范住院患者转院程序,使患者得到及时、合理、有效的诊断与治疗,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特制定我院住院患者转院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1.遇有疑难或危重患者,由于本院设备及技术水平所限,诊疗困难,需要转其他医院诊疗者,必须请院外会诊,征得同意,由科主任提出,填写好《转院申报单》,报医务科审核,并形成初步意见后,报分管院领导批准.方可办理转院手续。 2.危重患者转院须慎重,一般要待病情稳定后方可转出,或采取必要的措施,随车护送抢救,保证途中安全,严防发生意外。 3.患者转院时,应书写病历摘要,介绍病史、病情及有关检查资料,以供转入医院诊治参考。 4.本院或本科已同意转入的患者,接到患者入院通知后,应予收治,不得推诿、拒收。 5.对违反以上制度擅自将患者转出或转入,医院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经管医生通报批评及扣除绩效工资等处罚,因擅自转出或转入造成不良后果及医疗纠

预约诊疗服务工作制度和流程

泗阳县人民医院 门诊预约诊疗服务工作制度和规范流程为进一步提高我院门诊服务质量和患者满意度,规范我院预约挂号服务,推进文明有序挂号就诊,根据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及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现制定门诊预约诊疗工作制度如下: 一、医务科负责全面协调医院门诊预约诊疗工作,门诊部负责预约挂号服务的监督和管理,安排专人负责预约诊疗的具体工作。本着公开、公平的原则,加强门诊预约挂号管理,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全面做好门诊预约诊疗工作。 二、预约挂号适用于初诊、复诊和社区转诊的患者。预约挂号方式包括现场预约、电话预约两种方式。预约挂号需提前两天预约,截止时间为就诊前一日下午1 5 : 0 0。出院复诊患者实行中长期预约。 三、预约诊疗范围包括专家门诊、专科门诊、普通门诊和出院复诊。 四、本着“预约优先”的原则,我院挂号实行“预约挂号为主,当班挂号为辅”。预约挂号采取实名制,患者预约、就诊时均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实名身份信息和证件,接待人员必须做好预约就诊人员相关信息和就诊需求登记,安排好预约就诊相关工作。患者取消预约号须提前通知挂号处,如爽约两次及以上将取消预约挂号资格。 四、为方便患者,门诊导诊预约台安排专人负责具体办理预约挂号手续、登记联络、领取预约就诊号、合理安排分时段诊疗、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预约登记工作人员每天下午1 6点3 0前将预约就诊患者需求整理后报门诊部并通知挂号处及相关科室,准备好相应专科(专家)预约号,加盖预约专用章。 六、预约患者在就诊当天(1 0点前)到门诊导诊预约台通报本人有关信息和就诊需求,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提供相应专科(专家)预约号,到预约窗口挂号,指导患者就诊。过时未到的预约患者,工作人员主动与患者联系,提示预约作废,请患者按正常秩序就诊或另行预约。 七、分诊人员根据预约号按顺序优先安排患者就诊或检查。 八、医院通过网站、门诊公示牌、门诊大厅电子屏等方式公示专家门诊和专科门诊信息、预约挂号须知、预约流程及预约方式。 九、为保障预约门诊工作的有序开展,各科室医生严格按要求出门诊,不得随意停诊和换人。若因故需停诊或换人,科室需安排好替诊医生,并在前一天下午1 6点前告知门诊导诊预约台工作人员。(电话:85226500) 十、检验科、CT室、彩超室、核磁共振室、动态心电等检查根据患者病情和治疗需要实行分时间段预约,减少患者排队等候时间。 十、我院转诊工作由事业发展部负责,事业发展部要与门诊部及预约工作人员做好衔接工作 确保双向转诊工作得以有效落实。 十一、本制度从2 0 1 5年8月1日起执行。 门诊部 2015年08月01日修订

(完整版)医院预约诊疗工作制度

医院预约诊疗工作制度 为了提高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规范我院预约诊疗服务,推进文明有序就诊。由客户服务中心全面协调医院门诊预约诊疗服务,实行预约统一号池管理及预约号源的动态调整。本着公开,公平的原则,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全面做好预约诊疗工作。特修定本制度: 一、提供无节假日全预约诊疗服务,适用于初诊、复诊患者。 二、专家门诊,专科门诊及普通门诊均采用实名制分时段预约,根据患者的就诊需求和预约号源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预约时间。 三、预约方式 (一) 电话预约:可拨打全市统一预约热线96166,提供24小时预约。(二) 现场预约:正常上班时间至门诊各楼层分诊台或客户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台现场预约。 (三) 自助服务机自助预约:至门诊各楼层预约自助机预约。 (四) 网络预约:通过厦门市民健康信息网进行网络预约。 四、预约要求采用实名制免费预约,需要患者提供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有效的联系电话,自行与医生预约无效。 五、预约规范流程 (一) 工作人员根据患者提供的信息,录入预约信息系统,预约成功后患者即收到预约成功提示短信。 (二) 预约成功者就诊当日按具体预约时间至少提前10分钟到相关门诊分诊台凭患者本人医保卡或本院出售的市民健康卡,按序领取预约号并候诊,预约号最长保留15分钟,否则需重新排队取号。 (三)若因特殊原因需延迟就诊时间的,根据号源的实际情况予以重新预约,或征求医生的意见进行补号处理。 六、出诊医生管理要求 (一) 为了保障预约服务工作有序开展,门诊出诊医生严格按要求出诊,不得随意停诊。 (二) 因故需停诊 1.至少在停诊前一天书面向客户服务中心报备。

2. 客户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提前告之患者变动情况,取得患者的理解,并在叫号系统显示屏上滚动停诊通知。 七、预约号源管理 (一) 因预约号资源有限,预约成功后如不能按时就诊,请最少于就诊前一天拨打预约电话取消预约。 (二) 一月内连续三次预约成功无故爽约者,按照厦门市统一门诊预约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建立双向转诊患者预约绿色通道,提供优先预约服务。 九、对出院复诊患者、慢性病患者实行中长期预约服务。 十、根据患者预约需求,医院将适时调整预约号源,逐步提高门诊预约比例,引导患者通过预约就诊。按照预约优先的管理原则,逐步做到预约患者优先安排就诊。 十一、做好导分诊工作,加强工作人员的服务能力的培训,做好预约诊疗咨询服务,科学合理安排各诊疗科室的分诊工作。 十二、医院定期更新门诊诊疗科室的信息,通过网络和宣传栏等方式公布诊疗信息、医务人员的专业特长和出诊时间、门诊出诊医师排班表、预约挂号就诊流程和方式,方便患者选择预约和就诊。 十三、因预约过程中沟通有误引起的预约失误,核实情况,安抚患者,并与医生沟通,及时安排患者就诊。若造起投诉或医疗纠纷的,一旦落实,视其情节轻重,采取与科室奖惩考核制度挂钩,或按医院纪检监察室相关规定执行。 十四、本制度由客户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预约诊疗工作制度和流程=

关于下发《预约诊疗工作制度和流程(试行)》 的通知 各临床科室: 根据医院《工作制度与岗位职责》中“预约诊疗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结合临床实际情况,特修订补充了相关规范流程(见附件),从即日起,请各临床科室认真遵照执行! 南昌三三四医院医务科 2017年1月3日

预约诊疗工作制度和流程(试行) 一、为方便患者就医,医院实行预约诊疗服务。 二、预约的范围包括:挂号预约、检查预约、住院预约、手术预约等。 三、预约可采取现场预约、电话预约、网络预约等多种方式。指定专人负责进行预约人员接待和登记工作。 四、预约挂号包括普通门诊、专科门诊及专家门诊。 五、预约挂号实行实名制,预约人员应出示身份证,留下可靠的联系电话并按时就诊。 六、工作人员应在每日开诊前将预约情况通知出诊医师。出诊医师因故不能出诊或临时调换人员,工作人员应提前通知患者并表 示歉意。 七、门诊病人需长期复诊的可与经治医师共同商议制订复诊预约计划。 八、需要进行医学影像检查、功能检查以及各种检验的可持申请

单缴费后直接在相关科室预约。 九、工作人员每月应将预约服务的相关数据及资料报门诊部及医务科备查。 十、支持性文件:南昌三三四医院《预约诊疗工作制度和流程》(南昌三三四医院工作制度与岗位职责之155)

出院复诊患者中长期预约流程 住院患者出院 ↓ 有复诊需要患者 ↓ 经管医生登记预约表 ↓ 客服人员收集(每周一次) ↓ 客服人员按时预约挂号 ↓ 客服归档 备注:中长期预约期限为3个月内

出院复诊患者中长期预约登记表 (出院复诊预约:指当日办理出院的患者对出院后需要定期复查进行预约挂号)

门诊预约诊疗工作制度

门诊预约诊疗工作制度 为贯彻执行卫生部《关于在公立医院实行预约诊疗服务的意见》和《浙江省医院门诊管理暂行办法》,提高门诊服务质量,优化门诊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就医,我院建立门诊预约诊疗工作制度。 1.预约挂号一律采用实名制,预约患者必须详细提供患者的真实 姓名、身份证、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项目。 2.提供多种形式的分时段预约挂号服务,包括网上预约、电话预 约和现场预约。普通门诊、专科门诊、专家门诊的出诊医生全部开放预约服务,每位医生半个工作日预约限号外科30位、内科25位患者。 3.电话预约、网上预约由预约中心负责,现场预约由相关科室分 诊护士负责。预约中心工作人员于每天下午3时后将电话预约及网上预约资料信息整理录入到院内网预约平台上。 4.预约短信平台提前1天将预约患者的预约信息发至患者手机提 醒其按时前来就诊。 5.挂号时须出示身份证和预约短信予以确认,挂号后立即进入排 队系统,患者直接到候诊室等候呼叫。 6.对70岁以上的老人、残疾人、现役军人等特殊人群由服务中心 及各科分诊护士优先安排预约或就诊。计算机为特殊人群设计预约排队优先号。 7.各科出诊医生严格执行“门诊医生出诊管理制度”不随意停诊。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出诊者,必须经科主任同意后,提前通知门诊部,门诊部及时更改排班,预约中心人员和分诊护士负责联系已预约的患者更改预约时间或取消预约。 8.预约者须准时来院挂号,过了预约1小时未确认者视为预约失效。如确实不能按时就诊,需至少提前一天致电预约电话或登录预约网站,取消预约。如累计2次失约者列入黑名单,取消预约资格。 9.在预约诊疗实施过程中,门诊部及信息科共同做好预约流程的建立,维护和改进工作,不断满足门诊不同人群的预约需求。

精神疾病患者双向转诊制度

严重精神障碍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相关 制度与流程 一、经费使用及管理制度 区政府建立乌达区严重精神障碍病人救助专项资金,医疗救助工作办公室管理并使用资金,用于患者住院救助与监护人“以奖代补”奖励。 根据目前我区严重精神障碍病患者基数及帮扶救助资金预算,区政府每年拨付专项资金35万元,并根据实际救助情况进行调剂,专项资金要纳入财政预算、专户管理。二、信息管理制度 1.所有登记在管病人均需要录入我市“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有专人负责信息管理系统的管理工作,承担信息安全和保密责任。未经授权同意,不得透露患者信息。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妥善保存每位病人的档案资料(电子档案、纸质档案、包括个人信息补充表、随访表、体检表、知情同意书等)以备查检。 三、管理工作制度 (一)建立网络 建立街道和社区严重精神障碍疾病管理网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实施严重精神障碍疾病管理治疗基层医疗卫生 机构,每个单位配备兼职精神卫生医务人员1~2人。(二)职责分工 1.街道精防机构主要职责:

①协助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起草有关严重精神障碍疾病管理治疗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协助相关部门建立区域内精神疾病社区康复网络;开展精神疾病防治健康教育和宣传。 ②接受上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和帮助,协调上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严重精神障碍疾病患者的信息传递和管理治疗工作。 ③协助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解决严重精神障碍病康复管理工作中的政策支持、部门配合;参与对严重精神障碍病患者康复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督导。 ④承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街道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和管理培训。 ⑤制定管理服务工作方案,工作制度或工作流程;完成乌达区卫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2.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①落实精防管理人员,开展针对性培训,并指导到位。 ②大力开展当地精神卫生知识普及工作。 ③接受区精防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督导。 ④对病情稳定的严重精神障碍病人进行随访、个案管理。 ⑤指导社区内病情稳定的严重精神障碍病人康复训练。 ⑥督促、管理当地严重精神障碍病人规范服药,及早发现病情变化。 ⑦对严重精神障碍病病情反复者,督促其到精神病专科医院正规治疗。

整形医院预约诊疗工作制度和规范流程

整形医院预约诊疗服务工作制度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规范我院预约诊疗服务,推进优质服务就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现制定预约制度如下: 一、全面协调医院预约诊疗工作,负责预约服务的监督和管理,本着公开、公平的原则加强预约管理,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全面做好预约工作。 二、预约适用于初诊、复诊患者。预约方式包括现场预约、电话、网络预约三种方式。预约需提前一天预约。预约范围我院所有专家。 三、本着“预约优先”的原则,我院以提前预约为主,当天现场为辅。预约采取实名制,患者预约、就诊均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实名身份信息和证件,接待人员必须做好预约就诊人员相关信息和就诊需求登记,安排好预约就诊相关工作。 四、为方便患者,导诊预约台具体办理预约手续、登记联络、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预约工作人员每天下午17点前将预约就诊患者报科室,科室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六、预约患者就诊当天到导诊预约台通报本人有关信息和就诊需求,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联系咨询师安排就诊。过时未到的预约患者,工作人员主动与患者联系,提示预约作废,请患者按正常秩序就诊或另行预约。 七、导诊人员根据预约时间按顺序优先安排患者就诊。 八、医院通过网络、公示牌等方式公示专家坐诊信息。 九、为保障预约工作的有序开展,科室和医生严格按要求出诊,不得随意停诊和换人。若因故需停诊或换人,科室安排好替诊医生并在前一天下午16点前全院通告。

整形医院预约诊疗须知及流程 各位求美者: 为了方便患者诊疗,我院将推出现场预约、电话预约及网络预约的诊疗制度,实施方法如下: 1、预约电话。电话预约和网络预约需提前一天,预约时间为正常工作日期间,即:周一至周日9:00--17:30 。 2、电话预约、网络预约咨询诊疗项目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3、预约采取实名制。患者预约、就诊均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实名身份信息和证件、有效的联系电话。 4、预约患者就诊当天到导诊预约台通报本人有关信息和就诊需求,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联系咨询师安排就诊。诊疗方案满意,患者交费,安排治疗前检查和治疗时 间。 预约流程图:电话预约、现场预约、网络预约 大厅核对、填资料、安排咨询师 专家就诊并定方案 满意付费 完成治疗前检查和安排治疗时间 治疗 离院

急诊科转诊 转院制度

急诊科转诊、转院制度 一、急诊病人确因病情需要其他科室协助诊治时,必须提前电话沟通后方可转诊其他科室,必要时应由医务人员陪护前往。 二、转诊病人前认真书写其门诊病历,要求按《病案书写规范》执行。 三、若首诊科室需转科治疗,双方科室对是否需要转科有争议时,应贯彻首诊负责制的原则,请示双方科主任,直至双方科室意见一致并拟定诊治方案为止。必要时请医务科或总值班裁决。 四、未经会诊或会诊科室不同意转科而将病人强行转科所引起的医疗事故或纠纷,由转出科室及首诊医师负全部责任。 五、病人的病情确需转科,经会诊协商同意后应接收科室其他医务人员不得拒绝和推诿,必要时请医务科或总值班裁决,对拒不执行而发生的医疗事故或纠纷,由应接收科室及值班人员负全部责任。 六、转院必须严格掌握指征: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无法满足患者的医疗需求者;患者已完成主要治疗须转当地医院就近进行康复治疗者;患者因为交通、医疗保险支付或其他原因要求转院治疗者;需要转专科医院治疗的传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或其他疾病;患者或患者家属强烈要求转院者;其他特殊情况者; 七、对需转院诊治的患者,由首诊或会诊医师报告科主任并取得同意后,同时填报《医院急诊科转院评估表》,患者家属签字后(夜间及节假日期间,需向本科室当日值班最高职称医师请示,必要时报备科主任授权)方可转院。

八、患者情况不允许转院时的处理:患者转院应符合指征,但情况未稳定或在转院途中可能出现病情加重甚至有生命危险时,不宜转院,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若病情不宜转院,而患者或家属坚决要求转院,应做好沟通并在转院评估表上写明家属签字确认。 九、转院前应认真检查病人,避免误诊、漏诊,做到诊断不明确的病人不转,危重病人不转,对方处理有困难的病人不转。转院应征求患者意见,交待注意事项,转往医院应征求家属意见或依据病情建议转往上级医院或专科医院,不得以任何理由引导患者至私立医院就诊。 十、处罚措施:如违反本制度,第一次发现予以通报批评;第二次发现予以待岗处罚;情节严重者,经院内开会决定予以相应处罚。

双向转诊制度及流程.

双向转诊制度 为了给患者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进一步加强我院与上、下级医院之间的联系,逐步形成一个有序的转诊网络,特制定本制度。 一、高度重视双向转诊工作,对于只需进行后续治疗、疾病监测、康复指导, 护理等服务的患者,医院应结合患者意愿,宣传、鼓励、动员患者转入相应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下级医院完成后续康复治疗。 二、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加强双向转诊管理,将其作为工作的重点任务 之一。医院成立双向转诊领导小组,业务副院长为组长,医务科科长为副组长,各临床科室科主任为成员。 三、双向转诊协议医院双方要保持通讯畅通,遇危、急病人和大批伤员时直 接沟通,建立急救绿色通道。 四、我院负责接收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诊的患者,上级医院转 回的病情稳定患者,使转诊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治。如遇急重症患者,根据病情,协议医院拨打我院急诊科急救电话或将病人转入我院急诊科,急诊科任何医务人员不得延误及推委病人,要保证及时、有效的抢救治疗。转诊预约专线电话。 五、根据患者病情需要,病房科主任或诊疗组长认定确需要转出的病人,需 与上级医院或下级医院做好联系,保证病人在转出过程中病人的安全。 六、转诊程序 (一)转入病人:接转诊病人后,在急诊科进行转诊登记,实行优先就诊、检查、交费、取药;需住院者优先安排。 (二)转出病人:根据病情,需要转到上级医院进一步治疗的患者,在征得科室主任同意、患者及家属同意后,科室医生进行登记、填写转诊病情介绍单,联系好上级医院,医护人员要护送患者转院,确保患者安全转入上级医院,并做好病情交接工作。符合下转条件者在征得科室主任同意、患者及家属同意后,由科室医生进行登记、填写转诊病情介绍单,并联系好下级医院。由患者家属附带相关诊疗资料,将患者转送至下级医院。 七、双向转诊需具备的条件 (一)转上级医院条件(除急诊抢救外) 1.由于我院治疗条件有限,不能实施有效救治,且转运途中风险相对较小的患者; 2.多次诊断不明确或治疗无效的病例,疑难复杂病例; 3.甲、乙、丙类传染病及其他需要住院治疗的新发传染病人; 4.疾病诊治超出我院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因技术、设备限制或其他原因

医院预约诊疗工作制度知识讲解

医院预约诊疗工作制 度

医院预约诊疗工作制度 为了提高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规范我院预约诊疗服务,推进文明有序就诊。由客户服务中心全面协调医院门诊预约诊疗服务,实行预约统一号池管理及预约号源的动态调整。本着公开,公平的原则,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全面做好预约诊疗工作。特修定本制度: 一、提供无节假日全预约诊疗服务,适用于初诊、复诊患者。 二、专家门诊,专科门诊及普通门诊均采用实名制分时段预约,根据患者的就诊需求和预约号源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预约时间。 三、预约方式 (一) 电话预约:可拨打全市统一预约热线96166,提供24小时预约。(二) 现场预约:正常上班时间至门诊各楼层分诊台或客户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台现场预约。 (三) 自助服务机自助预约:至门诊各楼层预约自助机预约。 (四) 网络预约:通过厦门市民健康信息网进行网络预约。 四、预约要求采用实名制免费预约,需要患者提供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有效的联系电话,自行与医生预约无效。 五、预约规范流程 (一) 工作人员根据患者提供的信息,录入预约信息系统,预约成功后患者即收到预约成功提示短信。 (二) 预约成功者就诊当日按具体预约时间至少提前10分钟到相关门诊分诊台凭患者本人医保卡或本院出售的市民健康卡,按序领取预约号并候诊,预约号最长保留15分钟,否则需重新排队取号。 (三)若因特殊原因需延迟就诊时间的,根据号源的实际情况予以重新预约,或征求医生的意见进行补号处理。 六、出诊医生管理要求 (一) 为了保障预约服务工作有序开展,门诊出诊医生严格按要求出诊,不得随意停诊。 (二) 因故需停诊

1.至少在停诊前一天书面向客户服务中心报备。 2. 客户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提前告之患者变动情况,取得患者的理解,并在叫号系统显示屏上滚动停诊通知。 七、预约号源管理 (一) 因预约号资源有限,预约成功后如不能按时就诊,请最少于就诊前一天拨打预约电话取消预约。 (二) 一月内连续三次预约成功无故爽约者,按照厦门市统一门诊预约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建立双向转诊患者预约绿色通道,提供优先预约服务。 九、对出院复诊患者、慢性病患者实行中长期预约服务。 十、根据患者预约需求,医院将适时调整预约号源,逐步提高门诊预约比例,引导患者通过预约就诊。按照预约优先的管理原则,逐步做到预约患者优先安排就诊。 十一、做好导分诊工作,加强工作人员的服务能力的培训,做好预约诊疗咨询服务,科学合理安排各诊疗科室的分诊工作。 十二、医院定期更新门诊诊疗科室的信息,通过网络和宣传栏等方式公布诊疗信息、医务人员的专业特长和出诊时间、门诊出诊医师排班表、预约挂号就诊流程和方式,方便患者选择预约和就诊。 十三、因预约过程中沟通有误引起的预约失误,核实情况,安抚患者,并与医生沟通,及时安排患者就诊。若造起投诉或医疗纠纷的,一旦落实,视其情节轻重,采取与科室奖惩考核制度挂钩,或按医院纪检监察室相关规定执行。 十四、本制度由客户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分时段预约诊疗工作制度和预约流程

分时段预约诊疗工作制度和预约流程精选文档 TTMS system office room 【TTMS16H-TTMS2A-TTMS8Q8-

分时段预约诊疗工作制度和预约流程 (一)分时段预约诊疗工作制度 1.为了患者的利益及预约挂号的顺利开展,门诊出诊医师不得随意停诊、换诊,若特殊原因停诊、换诊,至少提前一周告知门诊部。 2. 预约成功者,将接到我院的提醒电话,若医师因故临时停诊,已预约者将接到预约医生的停诊通知,改约或更换医师。 3. 初诊或复诊病人均可进行电话预约(医院电话、114电话预约)、现场预约或网上预约挂号。医院电话、现场预约时间为周一至周五门诊正常上班时间,114电话、网上预约24小时开通。 4. 预约挂号仅受理次日起至六天内的预约。 5. 现场预约受理地点:门诊一站式服务中心(门诊楼一楼大厅处)、门诊大楼各分诊台。 6. 专家门诊、专科门诊及普通门诊均实行分时段挂号预约。 7. 预约挂号所提供的就诊人的资料必须真实,且就诊卡内的资料必须与其一致,否则不能按预约就诊。 8. 预约成功者就诊当天按具体预约的时间提前30分钟到分诊处确认候诊。 9. 挂号费用与实地挂号相同,不另收预约费。逾时不确认者,医院回收其预约名额。

10. 如预约者需变更预约,请先取消预约。两次爽约者三月内不能再次预约。 (二)分时段预约挂号流程 1. 网上预约 ********医院-->网上服务-->挂号预约-->挂号预约须知同意-->信息确认-->选择专科-->选择医师-->选择日期-->根据自己的安排选择就诊时间点-->根据提示输入就诊者真实信息-->提交预约信息-->获取预约号-->信息确认-->预约成功-->就诊当天提前预约时间点30分钟到专科分诊处确认取号-->等待呼叫候诊。 2. 现场预约 一站式服务中心、门诊各分诊台-->选择专科、医师-->选择日期-->根据自己的安排选择就诊时间点-->提供就诊者信息-->预约成功-->获取预约号-->就诊当天提前预约时间点30分钟到专科分诊处确认取号-->等待呼叫候诊。 3. 电话预约 致电****(电话)或114-->选择专科-->选择医师-->选择日期-->根据自己的安排选择就诊时间点-->提供就诊者信息-->预约成功-->获取预约号-->就诊当天提前预约时间点30分钟到专科分诊处确认取号-->等待呼叫候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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