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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预算法学习心得体会

新预算法学习心得体会
新预算法学习心得体会

新预算法学习心得体会

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并重新颁布修订后的预算法,《决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与原预算法相比,新预算法在立法宗旨、全口径预决算、地方政府债务、转移支付、预算公开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并进行了诸多创新,在预决算编制、审查和批准、执行和调整、监督和法律责任方面也有许多完善。主要可以概括为以下五个亮点:

(一)匡正立法宗旨,极大提高新预算法的地位和作用

原法规定,为了强化预算的分配和监督职能,健全国家对预算的管理,加强国家宏观调控,保障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新预算法第一条规定,为了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1、新预算法将原法“强化预算的分配和监督职能”修改为“规

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将原法“健全国家对预算的管理”修改为“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预算法从过去的政府管理法转变为规范政府法、管理政府法,从过去的“帮助政府管钱袋子”转变为“规范政府钱袋子”,政府以前仅仅是管理监督的主体,而现在同时也是被管理、被监督的对象。

2、我国财政改革秉承公共财政的理念,在财政功能上,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

系,财政的作用“不越位”、“不缺位”。新预算法删除“加强国家宏观调控”的规定,正是体现了财政的“二不”功能,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真正让预算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3、法定预算改革的目标为“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同时,新预算法第2条增加“预算、决算的编制、审查、批准、监督,以及预算的执行和调整,依照本法规定执行”,极大地拓展了预算法的调整范围。

(二)实行全口径预决算,政府全部收支入预算接受人民监督

1、确立政府全口径预算的基本原则。新预算法第4条规定,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第13条规定,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

2、明确全口径预算的范围,新预算法第5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同时,对以上四大预算之间的相互关系作出规范。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保持完整、独立。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

新预算法首次确立全口径预算体系法律框架,明确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概念、编制原则、如何衔接,为日后中国特色全口径预算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奠定法制基础。

(三)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控债务风险

原法第28条规定,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但实际上,地方政府出于发展需要,还是采取多种方式融资,已经形成较大规模的地方政府债务。这些债务多数未纳入预算管理,脱离中央和同级人大的监督,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为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按照疏堵结合、“开前门、堵后门、筑围墙”的改革思路,新预算法增加了允许地方政府举借债务的规定,同时从六方面作出限制性规定。

1、限制举债主体。新预算法第35条规定,地方政府举借债务的主体只能是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

2、控制举债规模。新预算法第35条规定,举借债务的规模由国务院报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依照国务院下达的限额内举借的债务。

3、明确举债方式。新预算法第35条规定,举借债务只能采取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方式,不得采取其他方式筹措,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在法律规定之外以其他任何方式举借债务,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以任何方式提供担保。

4、限定债务资金用途。新预算法第35条规定,地方政府举借债务只能用于公共预算中必需的部分建设投资,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

5、列入预算并向社会公开。新预算法第14条和34条规定,地方政府举借的债务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政府举借债务的情况要向社会公开并作出说明。

6、严格控制债务风险。新预算法第35条规定,地方政府举借债务应当有偿还

计划和稳定的偿还资金来源,国务院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以及责任追究制度。国务院财政部门对地方政府债务实施监督。

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不仅解决了地方政府多年来举债合理不合法的问题,也满足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有利于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为,有利于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四)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原法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没有规定,针对近年来转移支付存在的问题,如地方可自由支配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偏小、限定用途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繁杂、交叉重复、资金分散、配套要求多等,新预算法第16条、第38条、第52条等对转移支付的种类、设立原则和目标、预算编制方法、下达时限等做出规定。

1、种类。从纵向划分,转移支付包括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和地方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转移支付。从横向划分,转移支付包括一般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

2、原则和目标。财政转移支付应当规范、公平、公开,以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要目标。

3、预算编制方法。一般性转移支付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基本标准和计算方法编制。专项转移支付应当分地区、分项目编制。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事项,不得设立专项转移支付。上级政府在安排专项转移支付时,不得要求下级政府承担配套资金;但是,上下级政府共同承担的事项除外。同时还增加关于建立健全专项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的规定。

4、下达时限。县级以上各级政府应当将对下级政府转移支付预计数提前下达下

级政府。地方政府应当将上级政府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编入本级预算。对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的转移支付,应当及时下达预算;对据实结算等特殊项目的转移支付,可以分期下达预算,或者先预付后结算。

新修改的预算法首次规定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为进一步完善分税制、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制度奠定了法制基础,有利于优化转移支付结构,提高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公平性和公开性,减少“跑部钱进”现象和中央部门对地方事权的不适当干预,也有利于缩小地区间财力差距、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五)改进预算控制方式,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

原预算法规定预算审查的重点是收支平衡,同时要求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完成上缴任务。于是在客观上带来预算执行“顺周期”问题,容易导致收入征收部门在经济增长放缓时,为完成任务收“过头税”,造成经济“雪上加霜”;而在经济过热时,为不抬高基数搞“藏富于民”,该收不收,造成经济“热上加热”,影响政府“逆周期”调控政策效果。

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审核预算的重点由平衡状态、赤字规模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要求,新预算法增加规定,各级人大预算审查的重点是:预算安排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收支政策是否可行;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的预算安排是否适当;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性支出预算是否规范、适当等内容。为确保收入预算从约束性转向预期性,新预算法要求各级预算收入的编制,应当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各级政府不得向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和单位下达收入指标。

同时,为适应经济形势发展变化和财政宏观调控的需要,新预算法强调,各级

政府应当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各级政府一般公共预算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可以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各级政府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有超收收入的,只能用于冲减赤字或者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如果出现短收,通过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减少支出等方式仍不能实现收支平衡的,经本级人大或者其常委会批准,可以增列赤字,报财政部备案,并应当在下一年度预算中予以弥补。这就为今后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研究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并强化其对年度预算的约束留出了空间。(中共金子山乡委员会袁小春)

新《预算法》解读

题号:Qhx012409 所属课程:新《预算法》解读 8. 预算体现着整个国家政权体系、各级政府活动的范围、方向、重点和其中的政策要领,体现着国家怎样履行它的职能。 A、对 B、错 正确答案:A 解析:未找到解析 题号:Qhx012410 所属课程:新《预算法》解读 3. 1995年10月1日,《中华人员共和国预算法》正式施行。 A、对 B、错 正确答案:B 解析:1995年1月1日,《中华人员共和国预算法》正式开始施行。题号: 题号:Qhx012411 所属课程:新《预算法》解读 7. 土地批租收入一直以来都是以预算内资金存在的。 A、对 B、错 正确答案:B 解析:土地批租收入一开始的概念,一般人认为是预算外的,在2012年财政

部的具体工作中已经明确预算外资金概念要退出历史舞台。这次预算法已经适应了2012年之后要求所有的政府财力进预算这个客观需要,一些特殊的收入比如说土地批租收入,应该有特殊的管理形式。政府性基金预算是预算体系里面一个相对独立,但是要跟其他的预算内容,形成合理衔接关系的一个部分,这就有了非常清晰的规定。 题号:Qhx012412 所属课程:新《预算法》解读 2. 《预算法》规定,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 A、对 B、错 正确答案:A 解析:未找到解析 Qhx012413 所属课程:新《预算法》解读 1. 全口径预算要以公开、透明为准则,以特殊事项的保密为例外。 A、对 B、错 正确答案:A 解析:未找到解析题号: 题号:Qhx012424 所属课程:新《预算法》解读 6. 根据《预算法》规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事项不得设立专项转移支付。

2020财政业务培训心得体会五篇

2020财政业务培训心得体会五篇 培训是给有经验或无经验的受训者传授其完成某种行为必需的思维认知、基本知识和技能的过程。下面是我搜集的2020财政业务培训心得体会五篇,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2020财政业务培训心得体会(1) 4月16日至4月19日,局里邀请到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大学、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的四位专家对财政系统干部进行了业务素质提升培训。通过为期四天的培训,我们认真学习了省直管县体制下基层财政的应对策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与管理、哲学思维与领导能力、《大学》《中庸》导读等专业及综合课程,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下如何做好财政工作,懂得了一名合格财政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应达到的基本要求和怎样才能达到这个要求。通过培训,不但提升了业务理论水平,学会了一些好的工作方法和技巧,同时也增强了做好财政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受益匪浅。 当前,我县经济社会进入了全面发展的新时期,财政工作也进入了一个新的重要发展阶段。新时期、新阶段对财政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和新任务。这就迫切需要进一步提高财政工作人员的理论素质和业务素质,创新财政工作方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因此,我局举办的这次培训班不但及时,而且培训内容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意义,对我今后的工作和学习有很大的促进。通过在培训班的学习,我充分认识到了建立更加科学化的财政管理体系、财政运作程序对财政事业的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只有以科学的管理思路为基础,才能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理论

要求的财政工作机制,强化和提升财政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为助推我县的转型跨越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在培训班的学习期间,面对各位授课专家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知识,我深感自己的不足和差距。通过学习,我深刻认识到,要适应经济社会形势的发展和财政改革在思想政治、组织协调及业务操作能力等方面的新要求,就必须不断地学习、不断地提高,学习好一切有利于提高财政效能和工作水平的新知识,不仅要学习理论知识,还要注意在实践中学习,多动脑子,利用多种渠道,广泛借鉴吸收其他人的好经验。 这次培训的时间虽然较短,但却给了我强劲的动力和有益的启发,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我会坚持长期地学习,做到乐于学习、勤于学习、善于学习,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得、学有所成,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把自己锻炼打造成高素质、全方位的复合型人才。同时,要坚持学以致用的原则,把学习同自身思想实际、工作实际、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紧密联系起来,搞好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切实把学习的知识应用到我的工作中去,努力增强财政事业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 这次学习培训的成果从表现形式上是无形的,但它对落实强化财政工作科学化、精细化所产生的潜在作用是无穷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学习培训的成果在无形中决定财政工作科学化、精细化的成败。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进一步转变工作思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定做好财政工作科学化的信心,把我对财政事业的忠诚和热爱全部倾注到具体工作当中。“天下大事,必作于细”,财政职能要科学地发挥作用,就要通过一件件具体的工作去体现、去落实。因此,在工作的细微处体现财政科学化的本意,落实财政科学化的要求,将是我工作的目

新预算法实施中的思考和建议_0

---------------------------------------------------------------最新资料推荐------------------------------------------------------ 新预算法实施中的思考和建议 新预算法实施中的思考和建议新预算法实施中的思考和建议 2019 年是新预算法全面实施的第一年。 新预算法全面贯彻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财税体制改革总体要求,吸收了近年来财政改革发展的成功经验,同时也为进一步深化财税改革引领了方向,在预算管理诸多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 贯彻落实新预算法不仅对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改革有重要意义,而且对规范政府收支行为、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也将产生重大影响。 我市充分认识到新预算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以改革的精神、法治的意识,全面做好新预算法的组织实施,有效应对预算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全面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整个预算过程进一步走向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透明化。 但在新预算法的具体实施过程中,我们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存在一些疑虑,亟待上级财政部门统筹考虑解决或进行政策指导。 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重点事项挂钩支出的问题。 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一般不采取挂钩方式。 新预算法提出国家确定的各项重点支出,应当在统筹兼顾的原 1 / 5

则下,在保证基本公共服务合理需要的前提下,予以优先安排,取消了法定支出的规定。 但新预算法未设立若相关法律的拨款安排与本法发生冲突,以本法为准的条款,《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对于财政预算安排的规定仍有效力。 同时,各级部门在自上而下的考核时,考核体系和指标并未改变,仍然十分强调经费落实情况,这些大大影响到预算法的法律效力,也为地方政府执行新预算法,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预算带来了困难。 建议通过出台办法,更改考核指标,进一步规范部门各项考核工作,为新预算法的执行创造更好的条件。 二是部门预算的法律定位问题。 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从横向明确了四位一体的预算体系,分别对其概念、范围和编制原则、相互之间的衔接关系做出规范。 第八条则指出各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并提出部门预算由部门编制,财政部门批复。 对于部门预算没有给予清晰明确的定位,也没有对部门预算和四本预算的关系进行阐述。 在实际工作中,部门预算收入来源通常不仅仅包括四本预算中,还有一部分政府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经营性收入,如医院的医疗服务收入、档案馆的经营收入等,对于这一部分收入是否属于政府性收支,

新教师培训心得体会

新教师培训心得体会 新教师培训心得体会: 作为一名刚走出校园的大学毕业生,现在再次走进校园,走进那个无比熟悉的教室,心中的激动难以按捺,只是唯一不同的是身份的转化,从坐在教室接受知识变成了站在讲台之上传授知识,我的内心是无比激动和骄傲的。为了使我们这些新教师们能尽快适应教学工作,学校特地将我们送到北京师范大学参加为期三个月的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这次新教师培训内容丰富,包括对高等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概论和职业道德修养等诸多方面的系统学习。 作为一名即将走上工作岗位的年轻教师,虽然已经具备了一定的专业知识技能,但在如何组织教学,如何最大程度地提高教学效果上,还感到缺乏正确的理论指导。通过岗前培训几门课程的学习,收获很大,以前一些认识模糊的问题,现在搞清楚了,从前的一些情感体验,如今也找到了理论支持,更为重要的是,我深深体会到,教育确是一门艺术,一门大学问,值得我用一生的精力去钻研。通过培训,我得到了很大的收获,现将自己的心得体会总结如下: 首先,本次的岗前培训最重要的是让我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全面的认识。 教师是文化的传递者。“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这是从知识传递的角度来反映教师的重要性。教书育人是教师的职业特点。就我从事的飞行教员最主要的工作任务是教授学员飞行实践技术,让他们能成为一名合格的民航飞行员。这也就是传道、授业。 教师是榜样。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正是这个意思,这里主要涉及做人的问题,学生都有向师性,实际上是做人的一种认同感。同时学生受教育的过程是人格完善的过程,教师的人格力量是无形的、不可估量的,教师要真正成为学生的引路人。 教师是父母。作为一名教师,要富有爱心,教师对学生的爱应是无私的、平等的,就像父母对待孩子,所以我们说教师是父母。并且,教师还要善于发现每一个学生的闪光点和发展需要。 教师是学生的心理辅导者。教师必须要懂教育学、心理学、健康心理学等,应了解不同学生的心理特点、心理困惑和心理压力等,以给予及时的帮助和排解,培养学生健康的心理品质。这也就是解惑。 作为一名飞行教员,由于行业的特殊性,加上军事化得管理,使得我们和学生可以说是朝夕相处,在飞行上又是一对一的教学模式。所以随时与学生保持者联系,只要学生有事,都应该及时在他们的身边。了解学生、关心学生、引导学生,站在学生一生发展的角度对学生负责。这是一名成功的飞行教员应该具备的。 其次,本次培训让我明白今后的教学除了技能以外,还应该讲究方法和策略。 在培训中,几位老师根据他们自己的实际经验给我们介绍了一些当好高校教师的要点和方法,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谈到教师的发展问题上,都强调了适时调整和更新自身知识结构、终身学习的做法;在谈到面对困难如何克服的问题上,各位老师们还提出了如何加强教师之间团结合作的方法;在教学教法经验方面,培训老师给我们上了一堂绘声绘色的课,通过这次课,我们认识到教师在上课过程中要多加思考,适时改进教学方法和策略,以艺术的眼光去对待教学,争取精益求精。并且高校教师应该与时俱进,自身就应该走在学术的前沿,将最前沿的知识带到课堂,传授给自己的学生,让他们在毕业后能很快的适应社会的发展。 最后,本次的培训让我对未来的工作充满信心。 对于刚刚从大学校门踏出的我们,对新的生活、新的责任、新的角色多少有些怯懦,而本次培训中,培训指导老师也十分注意我们的这种心理的变化,他们的讲话,从头到尾始终贯穿一个中心,那就是充满对新教师的鼓励。鼓励我们要赶快适应学校的教学环境、生活环境和人际关系环境。鼓励我们要更加理性地认识社会,认识自己的角色,改变以往学生时期那种趋向感性或者说是浪漫的生活态度。鼓励我们要做一名能够不断适应新知识新问题新环境的

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学习心得

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学习心得 通过本次培训学习,本人切实的感觉到了自身的提高,在此感激上级安排的此次学习活动,感激授课教师精彩的授课。此次的培训学习,使自我的预算方面理论基础,业务修养等方面有了比较明显的提高,进一步增强了学习理论的自觉性与坚定性,增强了做好新形势下本职工作的潜力和信心。参加本期培训本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体会和收获: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布,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修订的主要原则,一是体现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成果,将预算法实施后出台的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等有关规定法治化;二是细化明确预算法有关规定,对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事项作出具体规定;三是满足预算管理实际需要,根据近年来的实践对预算收支范围、转移支付、地方政府债务等事项作出相应规定。 《条例》把预算法的理念和制度细化、实化,使之更有可操作性,并在法律授权空间内作出一系列规定,有利于更好贯彻落实预算法,进一步推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强化预算约束,规范政府收支行为。 《条例》为进一步落实预算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供了实际操作的‘路线图’。全口径预算管理、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管理、预算信息公开、预算绩效管理等有了更加细致的

操作指南,从而促进财税体制改革,推动现代财政制度完善。 信息公开力度加大 此次修订《条例》,在进一步明确政府预算收支范围和编制内容、规范部门预算管理等诸多方面,均对预算法有关规定进行了细化,作出重要规定。 《条例》对预算编制作了细化规定。比如,明确财政部于每年6月15日前部署编制下一年度预算草案的具体事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于每年6月30日前部署本行政区域编制下一年度预算草案的具体事项。司法部、财政部负责人表示,这些规定有利于更好地规范预算编制,确保预算编制工作顺利进行。 实行部门预算管理,是上世纪90年代末以来我国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推出的一项重大改革。《条例》统一了部门预算管理口径,按照全口径预算管理要求,规定各部门预算应当反映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给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所有预算资金。同时,明确部门预算收支范围、完善项目支出管理方式。 《条例》从多个方面细化了预算法关于预算公开的内容。比如,细化转移支付公开内容,规定一般性转移支付向社会公开应当细化到地区;专项转移支付向社会公开应当细化到地区和项目;明确政府债务、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财政专户资金等需要按规定向社会公开,细化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公开内容。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财政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政府要详细晒出‘账本’,接受全社会监督。《条例》进一步加大预算信息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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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新预算法心得体会 学习新预算法 >心得体会 (一 《预算法》作为安排国家财政收支的基本制度。它一方面以法律形式明确了预算管理职责权限的划分, 另一方面又以法律形式严肃了预算的立法程序,是把权责与程序紧密结合的一部财政预算的根本大法。《预算法》的公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的财政预算管理进一步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对于我们从事预算管理工作的同志, 是一个巨大的鼓舞和鞭策,深感任重而道远。下面谈谈自己的几点学习体会。 一建立全口径预算体系。预算的完整性, 就是要把所有的政府收支统一纳入预算管理, 这是政府预算管理一项基础性要求。为此, 新预算法删除了预算外资金的相关内容, 代之以全口径预算,明确要求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从而在法律层面上确立了全口径预算体系建立全口径预算体系。预算的完整性,就是要把所有的政府收支统一纳入预算管理,这是政府预算管理一项基础性要求。为此,新预算法删除了预算外资金的相关内容, 代之以全口径预算,明确要求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从而在法律层面上确立了全口径预算体系。 二、硬化预算约束,严格预算调整程序对此,新《预算法》强调三点:一是要求编实编细年初支出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要编列到项,按经济性质分类要编列到款。二是强化年初预算约束力。所有支出必须以经过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三是严格限定预算调整。在预算执行中,各级政府一般不得出台新的增支、减收政策。必须作出的,要在向人大报送的预算调整方案中作出安排,并说明预算调整的理由、项目和数额。对此,新《预算法》强调三点:一是要求编实编细年初支出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要编列到项,按经济性质分类要编列到款。二是强化年初预算约束力。所有支出必须以经过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三是严格限定预算调整。在预算执行中,各级政府一

2020新教师培训心得体会范文(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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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教育不仅是教,更是教与学互动的一个过程。一味地向学生灌输书本知识只是一个教书匠的水平。只有通过在教育中不断学习,在学生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对教学有所创新,才能逐渐提高教学水平。 在培训期间,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关于教师职业道德。谈到职业道德,其实每一项职业都要求具备一定的职业道德。但是对于教师这个职业而言,就显得尤为重要,且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为作为一名教师,一言一行都是学生眼中的榜样和标准。教师在学生心目中的地位是很高的,在某种年龄阶段,教师的形象之高大甚至超过他们的父母。所以,教师的言行直接影响和关系到学生未来的品德发展。教师必须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这一点非常重要。 我觉得教师的职业道德,集中体现在教育责任感,关爱学生和工作效率上。教育事业关系着下一代的身心发展,关系着祖国建设的明天,是中国建设中举足轻重的一部分。教师的工作责任感应该是极其强烈的,只有强烈的责任感才能带动起工作的热情和动力,才能真正意识到自己职业的重要性而投入全部的精力。教师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并留意学生的反应和变化,为学生树立好的榜样,改正不良的习惯都是教师的基本责任。如果缺乏对学生负责的心态,又如何将工作热情融入自己的工作中呢?更别谈兢兢业业地为学生服务了。 光有责任感还是不够的,教师不应只成为学生的导师和帮手,更应该是学生的朋友。所以关心、爱护学生是一个好教师最起码的道德,是强烈责任感的体现和升华。关爱学生首先应当是对学生人格的尊重,以公平客观的眼光去看待和评价每一个学生,不能以偏见、片面

财政部部长解读新预算法

财政部部长解读新预算法 搭建现代财政制度框架 记者:这次修改预算法,在预算管理制度上有哪些突破? 楼继伟:预算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一部重要法律,是财政领域的基本法律制度。这次修法坚持现代国家治理理念,从我国国情出发,并借鉴国外预算管理的有益经验,按照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着力推进预算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突出预算的完整性。新预算法明确规定“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这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基本前提。过去老预算法涉及的,基本上是公共财政预算的内容。新预算法明确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并对四本预算的功能定位、编制原则及相互关系作出规定,使四本预算成为有机衔接的整体。同时,将地方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避免地方政府债务游离于预算之外、脱离人大监督。 增强预算的约束力。新预算法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应当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这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要求,也是财政预算管理的重大制度创新。由于新预算法

对于收入管理更强调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减弱了人为调控可能性,而支出预算变得更加硬化、刚性,那么全年收入实际完成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就需要处理好预算的超收或短收问题,进一步健全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对此,新预算法规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可以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作为实现跨年度预算平衡、调节年度资金丰歉的重要工具。也就是说,一个预算年度内财政收入短收了,要通过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来弥补;超收了也不能“突击花钱”,只能用于冲减赤字或者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各级一般公共预算的结余资金,也应当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这就从法律上切断了超收收入和结余资金随意转化为支出的可能性,增强了年度预算的约束力。 全面规范转移支付,合理调节国库资金余额,多管齐下提高财政资金效益 记者:对于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新预算法作了哪些规定? 楼继伟:财政转移支付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两种形式。2013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总额为4.3万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2.44万亿元,专项转移支付1.86万亿元。 为进一步全面规范转移支付制度,新预算法从多个方面增加了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内容。比如,明确规定财政

新预算法心得体会

新预算法心得体会之新预算法的七大亮点 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并重新颁布修订后的预算法,《决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历经四次审议,预算法在出台20年后,终于完成了首次修改。新预算法比较好地总结了20年来的实践经验和创新,全面贯彻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比较好地回应了各级人大代表的要求及社会各界的关切,并与此前中央批准的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相衔接,确保新预算法的顺利贯彻执行。 与原预算法相比,新预算法在立法宗旨、全口径预决算、地方 政府债务、转移支付、预算公开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并进行了诸多创新,在预决算编制、审查和批准、执行和调整、监督和法律责任方面也有许多完善。主要可以概括为以下五个亮点: (一)匡正立法宗旨,极大提高新预算法的地位和作用 原法规定,为了强化预算的分配和监督职能,健全国家对预算 的管理,加强国家宏观调控,保障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新预算法第一条规定,为了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1、新预算法将原法“强化预算的分配和监督职能”修改为“规

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将原法“健全国家对预算的管理”修改为“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预算法从过去的政府管理法转变为规范政府法、管理政府法,从过去的“帮助政府管钱袋子”转 变为“规范政府钱袋子”,政府以前仅仅是管理监督的主体,而现在同时也是被管理、被监督的对象。 2、我国财政改革秉承公共财政的理念,在财政功能上,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财政的作用“不越位”、“不缺位”。新预算法删除“加强国家宏观调控”的规定,正是体现了财政的“二不”功能,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真正让预算为我国经济社 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3、法定预算改革的目标为“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同时,新预算法第2条增加“预算、决算的编制、审查、批准、监督,以及预算的执行和调整,依照本法规定执行”,极大地拓展了预算法的调整范围。 (二)实行全口径预决算,政府全部收支入预算接受人民监督 1、确立政府全口径预算的基本原则。新预算法第4条规定,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第13条规定,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 得支出。 2、明确全口径预算的范围,新预算法第5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 预算。同时,对以上四大预算之间的相互关系作出规范。一般公共

新教师培训心得体会精选

新教师培训心得体会精选 【篇一:新教师培训心得体会范文】 去年九月份,我作为一名刚刚毕业的大学生,仿佛一张白纸一样凭借着自己的幸运加入了教师这一个光荣的队伍。刚刚进入学校,紧张而忙碌地开始了自己的教师生涯。新教师培训心得体会由于自己是应届的毕业生,没有社会经验,所以踏入这一岗位的我感觉一切都是新的,凭借着自己的摸索以及我所在的教研组各位教师的帮助我度过了第一年工作时间。今天,李慧老师又组织了新考选教师培训,对我来说受益匪浅。 一年的时间,应该足够时间让自己在教学方便有所成长,新教师培训心得任何班主任工作繁忙之类的借口都不应该成立。听着两位优秀教师代表的讲话,我感受也很深。去年新教师课堂教学大比武的比赛中,我自己讲完课后留在了教室继续听课,当时就觉得,关于教师培训心得体会范文同是一个单元的同一课,在不同的教师教授中有完全不同的味道,有的讲得娓娓动听,我都被吸引了进去,有的课堂环节设计得十分精彩,充分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怀着学习的态度,第二天我又来到比武现场一直听到最后一位教师讲课。说实话,听完后感受很深,对自己的教学也有很好的参考价值。 听了很多新教师的困惑后我知道了原来我们中很多教师骨干教师培训心得体会都面对着同样的问题。去年第一年工作,学校

安排我教三年级英语和语文,同时担任班主任。和别的新教师一样,我高估了学生的能力,以为他们会完成所有我布置的任务,但几次效果不佳后,我和同一级部的教师商量了一下对策,及时调整了学生的作业和课堂布置情况,短时间内有了效果。此外,自己对教材的把握也有待提高。 今年,三年级改了新教材,学校仍然安排我担任三年级英语和语文教师。有了去年一年的经验,工作起来我轻松许多,今年没有继续担任班主任工作,学校领导开学初就找我谈话,简单地说就是总结过去、展望未来,同时也给我布置了许多任务,压力顿时上升。数学教师培训心得但听了会上两位新教师的发言后,他们刚参加工作教的都是四五年级,要比三年级任务重得多,但是都可以完成得那么出色,所以自己也暗下决心,争取今年在教学上有所进步。 李慧老师还跟我们全体教师分析了一遍教材内容,使我对教材的把握上又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和认识,相信会对今后的教学工作有相当大的帮助。而且,新调入上岗教师培训心得简单又实用的十条建议更是意义深刻,影响深远。我由心底里觉得教研室确实应该多开展一些类似的活动,对新教师帮助很大。 今后,我会继续沿着教研室和学校领导、以及自己制定的规划前行,争取在各方面有所提高。 【篇二:新教师培训心得体会范文】

新《预算法》对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的挑战解读考试题及答案

新《预算法》对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的挑战解读考 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单项选择题(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选择正确选项。) 1.下列选项中,属于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关于财政职能定位表述的是()。 A.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与重要支柱 B.财政是理财安邦的重要工具 C.财政是财政部门收支管理的工具 D.财政是政府收支的主要载体 A B C D 答案解析: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与重要支柱。 2.国债余额管理的主体是()。 A.国家财政部 B.全国人大 C.审计署 D.中纪委 A B C D 答案解析:《预算法》第34条,国务院财政部门具体负责对中央政府债务的统一管理。

3.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比例设置预备费。 A.2%-4% B.1%-3% C.4% D.5% A B C D 答案解析:2014年《预算法》第40条规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4.下列选项中有权就预算、决算中的重大事项或者特定问题组织调查的机关是()。 A.各级人大 B.各级政府 C.各级审计部门 D.各级党委 A B C D 答案解析:2014年《预算法》第84条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就预算、决算中的重大事项或者特定问题组织调查,有关的政府、部门、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必要的材料。

年《预算法》共()条。 A.76 B.106 C.101 D.90 A B C D 答案解析:2014年《预算法》共计11章,101条。 6.在法律体系中,预算法素有()之称。 A.宪法 B.政治宪法 C.经济宪法 D.财政基本法 A B C D 答案解析:《预算法》素有“经济宪法”之称,号称经济领域内的根本大法。 7.报送各级人大审查和批准的预算草案应当细化。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基本支出应当编列至()级科目。A.类 B.款 C.项 D.目 A B C D

新预算法试题答案分析

《预算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新预算法自(C)起施行 A.2014年9月18日 B.2014年8月31日 C.2015年1月1日 D.1995年1月1日 2.预算是由(A)组成。 A.收入和支出 B.收入和消费 C.审查和监督 D.计划和决定 3. 各级预算应当遵循统筹兼顾、(D)、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 A.艰苦朴素 B.量入为出 C.提高效率 D. 勤俭节约 4.按规定,经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决算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B)内由省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 A.一个月 B. 二十日 C.十五日 D.三个月 5. 财政转移支付包括(A),以为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体。 A. 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和地方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 B. 中央对基层的转移支付和地方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 C. 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和地方上级政府对乡镇、村(居)的转移支付 D. 中央直接对乡、民族乡、镇等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 6.下列表述违反《预算法》规定的是(B)。 A.国家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 B.我国国家预算共分为四级 C.不设区的市、自治县、市辖区作为一级预算 D.设区的市(自治州)作为一级预算 7.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其经济性质分类,包括(A)和其他支出。 A.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 B. 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C. 商品和服务支出 D. 资本性支出 8.(A)有权根据预算法制定其实施条例。 A.国务院 B.财政部 C.全国人大 D.全国人大常委会 9. 按规定,黑龙江省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D)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A. 百分之零点五至百分之三 B. 百分之二至百分之三 C. 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二 D. 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 10. 黑龙江省预算由省人民代表大会(B)。 A.审查和备案 B. 审查和批准 C.审核和计划 D.备案和批准 11. 按规定,牡丹江市预算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相关部门应当在(B)内向本级各部门批复预算。 A.十五日 B. 二十日 C.三十日 D.六十日 12. 经批准由上一级政府代编的乡预算草案,要按规定报(A)审查和批准。

关于新《预算法》在县乡实施及 贯彻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新《预算法》在县乡实施及 贯彻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 铜陵市义安区财政局课题调研组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决定》,重新修订后的《预算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新《预算法》全面贯彻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充分体现了财税体制改革总体要求,在预算管理诸多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并为进一步深化财税改革引领方向。为全面了解新《预算法》在县乡贯彻落实情况,深入发现预算执行中的问题和困难,规范实施依法理财,强化财政监督管理。根据市财政局年初集中调研课题要求和区财政局的安排,我区专门组织了课题调研组,到部分预算单位和乡镇深入了解新《预算法》的实施情况。提出具体贯彻新《预算法》的几点工作思路。 一、新《预算法》的实施及贯彻落实情况 从这次课题调研的总体情况看,县乡各级部门高度重视并严格依法编制预算,预算执行日趋规范,财政监管稳步推进,预算收支运行良好,对于保障县乡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加强新《预算法》的学习培训宣传。一是组织学习。学会、学懂、学深、学透是前提,由财政部门牵头,组织县乡镇两级政府领导,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财务领导,财税部门全体干部职工,通过专家专题讲座、系统内培训、座谈讨论、不同部门间相互交流等方式,对新《预算法》进行多角度解读,多层次解剖,明确其重要意义,目的和目标,主要内容和重点内容,法律的每一项具体规定,理解法律调整和完善的深层次原因,需要部门间相互协作的事项,预算法与自身工作以及与我国经济发展的关系,特别是对县级深化财税改革和提升经济和财政管理水平的要求等,扫清新《预算法》执行的障碍,减少执行的阻力,为新《预算法》的贯彻落实打下一个坚实的执行基础。二是开展广泛的培训。通过举办专门的培训班,召开相关会议等,对所有财务会计工作者、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新《预算法》内容的培训、介绍,使之全面、系统、深入地了解新《预算法》,自觉地遵守、执行新《预算法》,为新《预算法》的贯彻落实打下一个广泛的群众基础。三是大力开展宣传工作。通过各种媒体和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高频次地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对《预算法》的相关内容,逐项运用案例的方式,进行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解释,将新《预算法》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联系起来,吸引全社会关注新《预算法》的实

新教师培训心得体会

2010年9月25日,我有幸地参加了我校举办的教师培训,作为一名刚踏出大学校门的新教师,我对新的社会角色、新的工作任务、新的生活充满了热情和期待,由于在工作方法及工作技巧方面缺少经验,迫切地希望能通过这次的教师培训找到答案。在每一节的培训课上,我都认真地聆听,及时地做好笔记,现在回头看看刚开学时的我,感觉自己收获颇多,更加深刻感受到教师责任的重大和使命的光荣。 我国的教育改革随着社会的全面进步在不断深入,新形势与新的历史阶段对我们教师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职业学校教师,只有具备了全面的素质要求,才能培养出适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才能培养出推动社会进步的人才。而其中的教师职业道德是我们首先应该学习提升的,因为它是我们教师素质的核心,并且它将直接影响我们教书育人的整个过程和质量。 “学高为师,德高为范”,这是对我们所从事职业的价值与意义的深刻认识和剖析,更是我们教师职业道德的高度概括。我们职业的特殊性注定了我们必须时刻牢记自己所肩负的社会和历史责任,不断地提高自身的素质修养,自觉维护教师职业道德。 教师职业道德,我觉得它集中体现在对教育的责任感、关爱学生和工作效率等方面。教育事业关系着下一代的身心发展,关系着我国未来的建设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具有举足轻重地位的部分。教师的工作责任感应该是极其强烈的,只有强烈的责任感才会激发更多的工作热情,才能真正意识到自己职业的重要性并且愿意投入更多的精力和时间。 有了对教育的责任感还不够,教师不仅仅是学生的导师和帮手,更应该是学生的朋友,所以关心爱护学生是一个教师最基本的道德,也是其强烈责任感的体现和升华。关爱学生首先应当是对学生人格的尊重,以公平客观的眼光去看待和评价每一个学生,不偏见、片面地对待他们。除了关心他们的学习以外,还应该更多地关注他们的心理健康,引导他们向着积极、乐观、上进的方向发展;更多地了解他们课堂以外的生活,以便及时、适当、全面地帮助和引导他们健康成长,能够给他们一个适合他们自己的舞台,让他们有更多机会去展现自己的年轻魅力,张扬青春的才华,找回丢失的自信。 教师的职业道德还体现在工作效率上。教师最重要的职责就是教书育人,他应无私地传授学生所需要的文化知识,教育他们做人做事的方法。如果能在知识传递的过程中,既引导学生们举一反三,培养他们学会学习、懂得思考的能力,又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主动探索未知问题,这是件艰难的事,特别是在职业类学校。所以我们不仅要成一个学者,更应该是一个研究者,尽可能地在不同的教学环境条件下,坚持不懈地研究教学方法,做到有所创新和有所成就,推动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作为一名新教师,日后工作的路还有很长,要学习的东西还有很多,碰到的困难会接踵而来,面对这些,我会继续迎难而上,积极进取,努力完善自己,提高自身的道德素养,严格要求工作,通过不断地学习和交流,尽快使自己成长为一名德才兼备、业务精湛的职业学校教师。

新预算法解读 会计继续教育考试答案

新预算法解读 选择题 1、下列各项中,居于我国财政体系核心地位的是(国家预算)。 2、下列各项中,不属于1994年预算法局限性的是(预算透明度高)。 3、下列各项中,新预算法为了强化法律责任,对编制预算的相关部门和单位作出的规定是(追究行政责 任)。 4、下列各项中,新预算法实行的起始时间是(2015年1月1日)。 5、下列各项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应该做到的是(收支平衡)。 6、下列各项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 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是(政府性基经预算)。 7、下列各项中,说法错误的是(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控制不同预算科目、预算级次或者项目间的预算资 金的调剂,确需调剂使用的,按照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的规定办理)。 8、下列关于地方债务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发行政府债券,分为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特殊情况下,地 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可以以其它方式举借债务)。 9、下列关于超收收入的说法正确的是(有超收收入的,只能用于冲减赤字或者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10、下列各下中,以税收为主要预算收入的预算账本是(一般公共预算)。 11、下列属于预算部门应该公开的内容包括(部门预算调整报告及报表)。 12、下列各项中,我国的预算年度是(从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13、下列各项中,在新预算法中匡正的立法宗旨是(规范政府收支行为)。 14、下列不属于财政决算编制原则的是(前后一致)。 15、下列各项中,新预算法为了强化法规责任,对编制预算的相关部门和单位作出的规定是(追究行政责任) 16、下列各项中,新预算法为了强化法规责任,对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是(政府性基经预算)。 17、下列有权对编制预算草案的具体事项进行部署的是(国务院财政部门)。 18、新预算法最终出台经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次数为(四次)。 19、就新预算法而言,下列各项中,属于编制预决算原则的是(勤俭节约)。 20、财政部应当部署编制决算草案的原则、要求、方法和报送期限的时间为(第四季度)。 21、各级预算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及时向本级各部门批复预算,时间为(人民代表大会批准20天内)。 22、既是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执行主体,又对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并对执行结果负责的是(本部门和本单位)。 23、预算年度开始后,各级预算草案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前,可以安排的支出不包括(按照本年度的计划,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支出)。 24、将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及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情况的审查结果报告提交给全国人大主席团的是(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25、我国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从纵向来看,我国的预算体系划分为(五级)。 26、地方各级财政部门的职权不包括(对本级预算草案初步方案进行初步审查)。 27、国务院财政部门将中央预算草案的初步方案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的具体时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45前)。 28、属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的是(查本级总预算草案及本级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市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情况 检查报告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XX年工作要点安排,市人大常委会于3月中旬组织检查组对全市贯彻执行XX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为了做好此次执法检查工作,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两个检查组,第一组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xx担任组长,第二组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xx担任组长,分别深入xxxx等6个县,到财政部门及部分乡镇进行实地检查,并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汇报等形式开展重点检查工作,委托检查组不到的县人大常委会开展自查。4月6日,检查组召开座谈会听取市人民政府,市财政局、人社局、国资委、国税局和地税局等单位有关贯彻执行预算法的工作汇报。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新预算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在加强学习宣传培训,严格依法理财,完善相关体制机制、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全市贯彻实施预算法总体情况良好。 高度重视,加大学习宣传培训力度

1.强化学习培训。新预算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把针对新预算法的学习培训列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制定工作方案,举办专题培训班。 人大系统的学习培训。市人大共举办两次集中培训:一是XX年11月中旬,市人大在xx城举办了为期两天的学习贯彻新《预算法》培训班。邀请自治区人大、广西财经学院的专家和教授授课,参加培训的人员包括市人大机关副处级以上领导,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县人大主任,分管财经工作的副主任,财经工委主任、副主任以及财政、审计、国资、人社等部门领导和业务科室人员等百余人。二是借助高等院校的师资力量,举办专题培训。XX年6月下旬,组织市人大机关相关委室、市财政、审计、国资、人社等部门以及12个县人大机关54名领导干部,赴江西财经大学进行为期一周的学习培训。各县人大常委会也非常重视预算法的学习培训工作,通过加强领导,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确保学习宣传培训工作有序开展。所有县都以不同的方式开展了专题培训。如那坡、田林等县人大常委会采用“请进来”和“走出去”等多种方式开展专题培训。参加人员包含常委会组成人员、政府分管领导、两院主要领导、人大机关全体干部、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领导及股室负责人,乡镇长,乡镇人大主席等。 政府及财政部门的学习培训。市领导高度重视,把学习

新教师入职培训心得体会(9篇)

新教师入职培训心得体会(9篇) 教师是一个平凡而又伟大的职业,之前记得,如今懂得。很荣幸我成为了这一光辉职业中的一员。“十年育树,百年育人”,踏上了三尺讲台,也就意味着踏上了艰巨而漫长的育人之旅。 怀着期待与欣喜,我参加了为期两天的“绿盛实验学校20XX新入职教师培训”。“期待”是因为步入新的工作岗位,对新的环境和美好的未来充满期待;“欣喜”是因为我感受着各级领导对新老师的深切关怀,感受到绿盛这个大家庭的和谐温馨的氛围。 一、对学校的前景充满了信心,也对自己选择人民教师的职业无怨无悔。 在这次培训的开学典礼上,杨景华校长做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对我们加入到绿盛这个大家庭表示了热烈的欢迎,也介绍了学校未来的美好蓝图,并且勉励我们认真学习,踏实工作,努力做一名优秀的教师。杨校长在讲话中提出了八个关键字——听、记、思考、磨课、展示,他叮嘱我们一定要结合学生的年龄特点以及学科特点,上好每一节课。这些都使我更加对我们学校的前途充满了信心,也坚定了自己扎根于人民教育事业、扎根于我们绿盛这片充满希望的热土的信心。

二、认真学习教学规章制度、常规和教学方法,做一名合格的教师。 江雪梅主任就“绿色教育”这一主题进行了精彩的讲话,她教给我们四个尽快入格教学的方法,叮嘱我们要遵守规范、严守底线。在她的指导下,我从学习内容和学习形式两大方面知道了如何进行全面学习,快速提升自己,这些都使我深受教育和启发,我认识到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师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有着很多的知识要学习,很多的规范要遵守,同样要付出艰巨的努力。 李长生主任演讲的主题是“绿色德育”,他提出了五爱、五会、五自,给我们详细介绍了学校的各种活动。他叮嘱我们要做到绿色家庭教育、绿色学科教育、绿色评价、绿色德育论坛以及绿色课题研究五大点,也向我们提出了教师的“十个一”要求,例如完成一本手写教案、每学月写一篇高质量的教学反思、参与一个问题研究等等。这些要求让我对教师的日常教学生活有了更多的了解,终于明白了“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这句话的深刻内涵,也坚定了我从日常教学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的决心。 张小容主任随后向我们就“绿色管理”这一主题为我们详细介绍了绿盛实验学校,我了解了学校的办学思想、办学理念、学校的校风、教风、学风等等。在讲话中,张主任要求我们要做到爱岗敬业、廉洁从教、严谨治学的态度,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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