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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急救管理制度09667

第二章急诊急救管理制度

急诊科工作制度

一、急诊科必须24小时开诊,随时应诊,节假日照常接诊。工作人员必须明确急救工作的性质、任务,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抢救规则、程序、职责、制度及技术操作常规,掌握急救医学理论和抢救技术,实施急救措施以及抢救制度、分诊制度、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治疗护理制度、观察室工作制度、监护室与抢救室工作制度、病历书写制度、查房会诊制度、消毒隔离制度,严格履行各级各类人员职责。

二、值班护士不得离开接诊室。急诊患者就诊时,值班护士应立即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同时予以一定处置(如测体温、脉搏、血压等)和登记姓名、性别、年龄、住址、来院准确时间、单位等项目。值班医师在接到急诊通知后,必须在5~10分钟内接诊患者,进行处理。对拒绝来急诊科诊治患者或接急症通知后10分钟不到的医师,急诊室护士随时通知医务科、门诊部或总值班室,与有关科负责人联系,查清原因后予以严肃处理。

三、临床科室应选派技术水平较高的医师担任急诊工作,每人任期不得少于6个月。实习医师和实习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进修医师经科主任同意报医务科、门诊部批准,方可参加值班。

四、急诊科各类抢救药品、器材要准备完善,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保证抢救需要。

五、对急诊患者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正确、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症患者应在急诊科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对需立即进行手术治疗的患者,应及时

送手术室进行手术。急诊医师应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收急、重、危症患者。

六、急诊患者收入急诊观察室,由急诊医师书写病历,开好医嘱,急诊护士负责治疗,对急诊患者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及时有效地采取治疗措施。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最多不超过一周。

七、遇重大抢救患者须立即报告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有关领导亲临参加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患者,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积极向有关部门报告。

八、急诊范围:

1.急性外伤、脑外伤、骨折、脱臼、撕裂伤、烧伤等;

2.急性腹痛;

3.突发高热,呼吸、血压、心率(律)及神志明显异常者;

4.突然出血、吐血、有内出血征象、流产、小儿腹泻、严重脱水及休克者;

5.有抽风症状或昏迷不醒者;

6.耳道、鼻道、咽部、眼内、气管、支气管及食道中有异物者;

7.眼睛急性疼痛、红肿或急性视力障碍;

8.颜面青紫、呼吸困难者;

9.中毒、服毒、刎颈、自缢、淹溺、触电者;

10.急性尿闭;

11.发病突然、症状剧烈、发病后病情迅速恶化者;

12.烈性传染病可疑者;

13.急性过敏性疾病;

14.其他经医师认为合乎急诊抢救条件者。

上述规定,不可机械执行,以免耽误患者诊病。如病情模糊难定应由医师根据患者全面情况斟酌决定。

九、急诊医疗工作质量要求

1.医护人员要按医德标准,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急患者之所急,痛患者之所痛。

2.各级医护人员必须了解急诊医疗工作的特点(如发病急骤、变化迅速、随机性强、集中来诊、病谱广泛、病情复杂、常需协同治疗、时间性强等),值班期间保持高度警惕,做到随到随诊。

3.急诊分诊准确率达到90~95%。

4.急诊抢救成功率达到80%以上。

5.留观察患者诊断符合率达90%。

6.心梗患者死亡率在10%以下。

7.病案、病程护理记录及其他登记必须及时、准确、完整。

8.尽量减少差错,杜绝责任事故。

9.急救器材、药品齐备,完好率达100%。

急诊抢救室工作制度

一、抢救室专为抢救患者设置,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尤其抢救室)。抢救的人一旦允许搬动,即应转移出抢救室以备再来抢救患者的使用。

二、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

三、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消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四、每日核对一次物品,班班交接,做到账物相符。

五、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1周时重新灭菌。

六、每周须彻底清扫、消毒一次,室内禁止吸烟。

七、抢救时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遵照各种疾病的抢救常规程序,进行工作。

八、每次抢救患者完毕后,要作现场评论和初步总结。

急诊观察室工作制度

一、因病情需要,可在急诊科观察室短期观察患者(包括病情复杂难以确诊,需入院诊治而暂时无床又不能转出者)。

二、值班医师和护士,要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开好医嘱,及时填写急诊观察病历,随时记录病情和处理经过,认真做好交接班。

三、急诊观察室医师早、晚各查床一次,重症随时查看。主治医师每日查床一次,及时修订诊疗计划。

四、急诊观察室值班护士,要随时主动巡视患者的病情、输液、给氧等情况。发现病情变化,立即报告医师并及时记录。

五、加强基础护理,预防褥疮、肺炎等并发症的发生。

六、留观察者只许留一人陪伴(特殊情况除外)。

七、留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最多不超过1周。

门、急诊首诊负责制

一、门诊首诊负责制

对非本科室范畴疾病患者和边缘性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均不得拒诊。对非本科疾病患者,应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并耐心向患者介绍其病种及应去就诊科室。对边缘性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应负责诊疗。必要时,可请有关科室会诊。严禁相互推诿。

二、急诊首诊负责制

1.一般急诊患者,参照门诊首诊负责制执行,由急诊室护士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

2.重危患者如非本科室范畴,首诊医师应首先对患者进行一般抢救,并马上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在接诊医师到来后,向其介绍病情及抢救措施后方可离开。如提前离开,在此期间发生问题,由首诊医师负责。

3.如遇复杂病例,需两科或更多科室协同抢救时,首诊医师应首先进行必要的抢救,并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人员,以便立即调集各有关科室值班医师、护士等有关人员。当调集人员到达后,以其中职称最高者负责组织抢救。

灾害急救医疗卫生管理制度

一、灾害急救医疗的组织领导

1.建立强有力的统一有效指挥的组织体系,保证灾害急救医疗工作全面、系统、协调、高效工作,要在省(市)或当地抗灾救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抗灾救灾医疗防疫工作领导小组,由卫生、医药、交通、铁路、民航、民政、商业和当地驻军、武警部队等有关领导组成,全面负责抗灾救灾医疗防疫的领导工作,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市)或当地卫生厅(局)内;

2.从思想上、组织上、物资上、药品上做好充分准备,以确保灾害急救医疗的坚实基础;

3.在灾区设立救灾医疗防疫指挥部,负责现场救护、医护人员调度、药品器械供应调度、现场消毒杀虫等工作;

4.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负责收集、整理、分析有关信息资料,掌握救灾动态,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必要时发出求救要求,并检查督促各地执行情况。在办公室具体领导下,及时部署,科学决策,组织医疗救护、卫生防疫、后勤保障等若干个小组,以保证现场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等实施的需要。

二、保证通讯联络的畅通无阻

1.畅通的通讯联络是抗灾救灾十分重要的物质条件,尤其在灾害规模比较大,地理交通条件较差较复杂、通讯设施已受到不同程度破坏的情况下,更要做好这项保证工作;

2.充分利用无线通讯设备,明确各地各部门的抗灾救灾值班电话;

3.必要时要确定联络信号(例如火堆或信号弹等);

4.在实施现场急救指挥时特别需要通讯工具,要配备备必要的通讯指挥车(指挥艇或指挥直升飞机)。

三、医疗救护队的组织工作

1.现场急救要依赖高效多能的医疗救护队,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组织医院编派一定数量的医疗救护队;

2.救护队每队8~10人左右,队长宜由技术比较全面的外科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医师4~6人(主要是外科医师),队内要配备适量行政管理人员负责医疗保障,有条件的话在每个医疗救护队中派一名防疫人员参加;

3.当重大灾害发生时,还要组织专科医疗救护队,例如骨科、脑外科等,十分严重时要果断地在现场创造条件设立“临时急救医院”进行现场急救手术等救护活动;

4.在一些灾害多发地区,要做好日常医疗的组织准备工作,包括培训技术、准备物资等,必要时进行演习训练,做到常备不懈,随时都能拉得出用得上。

四、卫生防疫

1.重大灾害后(尤其是洪涝灾害)往往会有疾病的发生和流行,所以做好卫生防疫工作是抗灾救灾中十分重要的任务;

2.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组织医务人员深入灾区第一线,进行“拉网式”诊查看病,“地毯式”消毒防疫,保证不漏掉每一件可疑的事和每一个可疑的病人,彻底清除一切可能导致疫情发生的隐患;

3.组织卫生防疫队以开展水、粪、环境、传染病媒体为重点的卫生防疫工作,保证水源的卫生,做好粪便、垃圾、尸体处理和指导,做好环境卫生和杀虫(蚊、蝇等)工作,做好卫生宣传工作和预防接种工作;

4.明确卫生防疫工作不仅是卫生防疫队,也是救灾医疗队的工作内容,以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五、切实做好后勤物资保障

1.救灾医疗的后勤物资保障工作是保证医疗防疫工作正常开展以及确保救灾医务人员生命健康和基本生活的重要基础;

2.药品、器材、消毒杀虫剂的供给;

3.配备必要交通工具;

4.临时电源、水源和食品、生活用品的供给。

地震现场救护管理制度

一、地震造成伤员的特点

病人数量多、伤势重、伤情复杂、复合多科,伤员常为复合伤、挤压伤、多发伤,常合并休克或心肺功能衰竭,骨折易造成截瘫或开放性骨折,污染严重易继发感染。

二、地震现场救护的首要问题

认识地震伤的严重性、复杂性,要把集中点放在注意处理威胁生命或可能发生威胁生命的窒息、心跳骤停和大出血等情况,注意处理挤压伤可能招致的挤压综合症和严重感染等情况。

三、切实做好伤员分类工作,以利于对伤员的及时分类处理,尽量区分三类:

1.危重伤员,必须火速抢救;

2.重伤员,主要做好手术前准备和防止休克的发生、预防感染等;

3.轻伤员,多能行走;

4.为了保证紧张有序地工作,要认真做好转运标志的登记佩戴工作,注明编号、姓名、性别、单位、诊断、已处理情况,是否注射过破伤风血清、抗毒素等。

四、有效地组织医疗救护,要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好三线救护组织,明确不同分工,在此基础上切实做好病人的运送。

洪灾淹溺救护管理制度

一、洪涝灾害的发生可致使人们淹溺死亡,在平时落水或游泳跳水时撞伤,在水中昏迷死亡也会经常发生。

二、由于淹溺死亡的原因可为呼吸道阻塞造成窒息,或血液电解质变化引起心室纤维性颤动,或急性肺水肿等,在现场急救时首先强调互救,切不能等待医务人员的来到或转送,贻误抢救时机。

三、医务人员要掌握现场急救的要领,在作短暂时间空水(即倒水)后,要坚持不懈地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不能轻易放弃。

四、淹溺抢救使心跳恢复后仍发生死亡的比例比较高,因此必须进行全面处理,包括纠正酸中毒,预防脑水肿、肺水肿,防止感染等综合急救措施。

五、洪涝灾害带来的严重问题是传染病的流行,因此做好预防肠道传染病(痢疾、伤寒等)以及血吸虫病、钩端螺旋体病的传播流行,认真做好水

源消毒工作,做好粪便处理,进行预防性服药,对发病病人进行隔离治疗等卫生防疫、食品卫生、饮水卫生、环境卫生等管理工作。在此过程中,要大力宣传提高群众性的防病治疗保健知识。

交通事故急救管理制度

一、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伤亡已成为人类疾病的重要死因之一,急救管理原则是“先抢后救”、“先非医疗工程救险后现场医疗救护”。

二、在发生车祸事故后首先要将伤员从车内救出,燃烧或毒气等因素都会继续进一步威胁伤员,其原则是尽快将伤员从车内救出,这是抢救的第一环,否则无法进行有效的医疗处理。

三、第二环是现场急救,着重处理伤员的出血、窒息、休克等严重问题,进行止血、包扎、固定、注射强心剂、呼吸兴奋剂。

四、在保护生命和减轻伤残的原则下尽快进入第三环节,即医疗运输。借助救护车运送,有条件的还可采用直升飞机等,以使救护工作速度快、颠簸少、较平稳。

火灾事故急救管理制度

一、火灾现场急救管理的原则是先救灾后救人,首要任务是现场抢救使受伤人员尽早脱离危险区,因为如果险情不控制,仍会继续发生伤害人们的情况。

二、救人。救人的原则是先救命,再处理伤情,其处理原则是:

1.灭,将病人迅速脱离火区,扑灭伤员着火的外衣;

2.查,检查全身状况和有无合并损伤,尤其要判明是否伴有化学中毒等情况,尽快判明烧伤程度;

3.防,防休克、防窒息、防创面污染;

4.包,是包裹伤面,防止再次污染;

5.送,保证把重伤员尽快送往医院。在这个过程中要预先及时与医院有关科室联系,做好收治伤员的准备,防止伤员不必要的往返转院的发生。

空难事故急救管理制度

一、医务人员要掌握空难事故的特点

1.事故发生一般较突然,毫无规律性;

2.事故性质一般较严重,伤员较多;

3.伤员病情一般较复杂,具有多种复合性外伤;

4.抢救工作一般较困难,有时在交通极为不便的山区、水中、或沼泽地带。

二、空难一旦发生,要及时进行现场救护。现场救护的重要措施如下:

1.靠公安、消防、航空当局、当地政府、群众的抢救。尤其在空难后,飞机残骸点通常实行临时管制,因此做好协调工作十分重要。

2.医务人员要掌握四种特殊技术:

(1)登机抢救技术,特别在烟雾和毒气存在时的抢救技术;

(2)现场初步急救技术,包括止血、结扎、固定和心肺复苏等;

(3)对伤员分类运送技术,尽快将伤员分为O类(致命伤)、Ⅰ类(危重伤)、Ⅱ类(中重伤)、Ⅲ类(轻伤),并用不同交通工具尽快运送到医院;

(4)特殊抢救技术,包括航空中毒(飞机燃料燃烧产生一氧化碳、氰氢酸、氮氧化物中毒)和严重烧伤、休克处理。

3.在整个过程中坚持先抢后救、抢中有救,先救命后治伤、先重伤后轻伤,先分类、后运送的救护原则。要达到上述要求,从现场急救的组织指挥、医务人员急救技能的掌握、伤员运送安排、医院接受准备等一系列过程,都要经过演习、实施、落实,以备一旦空难事故发生能迅速实施援救行动。

4.在现场急救中,耐心细致地做好搜寻援救往往可使一些遇险者脱险还

生,要求医务人员能掌握一定的伞降急救技术。

急诊就诊常规

一、由接诊护士询问病情确定就诊科目后,办理挂号,并通知有关科急诊值班医生。病情复杂难以立即确定科别者,由首诊科负责处理。

二、接诊医生检诊后,记录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

三、传染病患者应到隔离室就诊。

四、对重病及病危患者应即刻通知值班医生作紧急处理,然后办挂号手续。须有专人陪伴,随时观察病情变化。

五、接诊护士测体温,必要时测呼吸、脉搏和血压(重危患者必须测血压),一般患者用腋表,小儿、昏迷、精神失常、惊厥患者用肛表。

六、需要抢救的危重病者,在值班医生到达前,护士可酌情先予急救处理,如止血、给氧、人工呼吸、胸外按压、吸痰等,亦可请其他值班医生进行初步急救,被邀请医生不得拒绝。

七、紫绀及呼吸困难者吸氧。体温超过39℃可予冰袋或冰敷常温。呼吸心跳停止者即行胸外心脏按压、心内注射及气管内插管给氧、静脉输液等。

八、需要X光等检查的患者,就病情需要,须有工作人员或陪伴人员陪送,或通知有关科室到急诊科检查。

九、病情需要时,可邀请其他科值班医生会诊。遇有就诊者过多或疑难病例,应及时请上级医生协助。遇有大批急诊或病情复杂,需要多方面合作抢救的

患者,应通知急诊科主任、医务科科长及院长。所有会诊及一切处理经过,应记入病案。

十、病情需要时,可转入急诊观察室观察。

十一、多部位伤的患者或多种(两种以上)疾病共存的患者就诊时,应由病情最危重的科室首先负责诊治,其他科室密切配合。

十二、有急症需手术者,按医嘱作术前准备,并通知手术室,如须住院,由陪送人或护士代办住院手续。

十三、重危病者入院时,由护士亲自护送,并对病区护士作好交班。

十四、急症由于交通事故、服毒、自杀等涉及公安、司法者,应立即通知有关单位。

十五、护士应记录患者到达时刻、医生到达时刻及患者送入病区时刻。值班工作常规

一、值班人员负责处理全日急诊工作,必须严守岗位,态度热情,工作细心,认真履行职责。实习人员参加值班时,应有专人指导。

二、各科室派责任心强,毕业3年以上的人员来急诊科工作,应将名单送医务科和急诊科。值班者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三、值班护士交接班时,应检查一切急救用品的性能、数量及其放置位置,如有缺损或不适用时,应立即补充更换。放置位置有误时,立即改正。担任急诊医护人员如需出诊,必须有人代替工作。

四、严格执行交接班及查对制度。急诊及观察患者,应床旁交班,避免将处理未毕的事项交他人处理。

观察室常规

一、急诊患者有下列情况,可留在观察室作短时间观察治疗:

1.急诊患者根据病情暂不需住院,但回去有可能发生意外者,或一时难以确诊,回原单位诊治有困难者,或该入院而病房无床位而待床入院者。

2.门诊手术、特殊检查或治疗后,有较剧烈疼痛、反应或过敏者。

3.有高热、惊厥,脱水或治疗后,有较剧烈疼痛、反应或过敏者。

二、凡确诊传染病、精神病患者不得收入观察室。

三、留观察室患者,应由值班医生负责观察处理,及时写好留观察病历及填写观察记录,向值班护士交代病情、观察项目和注意事项。护士应密切观察病情,做好治疗、护理、卫生及膳食工作,如病情有变化,应及时报告医生。

四、留观察室患者的医嘱,一律开医嘱单,除抢救时外,一律不执行口头医嘱。

五、严格交接班制度,各班交班时,应在床旁共同察看患者。

六、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病情好转或加剧时应及时处理。

七、观察患者离开观察室时应有医生医嘱,离开观察室要妥善交代病情和注意事项,并结算费用。将观察记录随同病案归档,简易病历由本人带回。

八、对疑似传染病患者,应按常规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重危患者抢救常规

一、抢救工作须组织健全,分工周密,参加抢救的医护人员必须做到严肃认真、分秒必争。

二、在抢救中应由急诊科主任、护士或在场的最高职称的医生担任组织抢救工作,参加抢救的人员应服从指挥,准确地完成各项工作。抢救过程应严格执行正规技术操作及查对制度。

三、必要时由医院组织抢救组进行抢救,在听到抢救的呼叫讯号后,参加抢救人员立即奔赴急诊科参加抢救工作。

四、经抢救后病情允许移动时,应迅速送入监护室或病房。如需继续抢救或进行手术者,应预先通知病房或手术室做好准备。不能搬动而急需手术者,应在急诊室进行。留监护室继续抢救治疗者,待病情好转后再送入病区。

五、凡经抢救的患者,应有详细病案及抢救记录,抢救工作告一段落时,应作小结。

救护车使用规定

一、救护车为医疗救护专用,实行24小时院内值班,由急诊科主任、护士长签发派车单。司机接到通知后,应在5分钟内做好出车准备,及时出车。

二、使用救护车一律按标准交费,一般情况先收费后出车。如情况紧急或通过电话呼救者,可先出车,出车费由司机负责督促患者补交。

三、住院患者要求到外院就诊、检查或请外院医生会诊、手术者,均按上述收费标准,交纳出车费。

四、每月末由救护车司机将每次派车单和收费单据校对后交财务科审查收支情况,按医院出车补助标准,结算出车补助费。

五、非医疗用车,必须经业务院长签发派车单。私自派车、私自出车和出车不收费,查明责任者,按出车地点收费标准加倍罚款。

救护车管理制度

一、目的

防止科室或私人随意使用救护车,避免影响急诊出车。保证救护车处于备用应急状态,随时接受急救中心指挥。

二、适用范围

急诊科救护车的管理。

三、职责

1.护士长、救护车司机每天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

2.急诊班护士每班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做到及时更换和补充并做好登记。

3.护理部每月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

4.科主任、护士长对救护车进行严格管理,救护车只做医疗救护用,不得挪做他用。

5.救护车司机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接到电话5分钟内必须出车。并设有出车登记本,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车人员等。

四、工作程序

1.当医务人员接到120电话后,立即通知司机及值班医生、护士,携带必要的抢救设备5分钟内出发(用物见“救护车物品配备清单”)。由接120

抢救药品器材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26132 抢救药品器材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抢救药品器材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抢救药品器材做到五固定定品种数量,定点放置,定人保管,点期检查外修,定期消毒灭菌。二及时及时消毒灭菌,及时检查维修,物品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 2、抢救必备器械齐全,性能良好,处于备用状态。 3、抢救药物齐全,药品标签清晰,无变色变质过期失效破损现象,按药物失效期的先后放置和使用。 4、各科室抢救车的急救药品按要求统一配备,专科急救药品须经科主任审核定出种类数量规格剂量

配备,抢救车须定点放置,定人管理保证安全和使用方便。 5、抢救药品器材使用后24小时补充齐全,如因特殊原因无法补齐时,在交班登记表上注明并报告护士长协调解决,以保证抢救患者时能及时使用。 6、设有药品器械配备基数卡,做到帐物相符班班交接。 7、封存抢救车管理;封存前护士长或分管护士和另一护士按基数卡清点药品器械,核对无误后用封条封存,双人签字并填写封存时间,护士每班检查一次封条完好情况并做好交班,分管护士每周检查一次,每月由护士长和分管护士启封检查车内药品器械一次并有记录。 8、非封存抢救车管理;每班按基数卡清点药品

急诊抢救室工作制度

急诊抢救室工作制度 一、急诊抢救室为抢救病员设置,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 二、急诊抢救室在急诊室主任、护士长的领导下实行24小时工作制,做好急、危、重症的抢救工作。 三、抢救室人、物应随时处于应急状态,保证急救药品“四定”、“三及时”,即定品种数量、定地点放置、定人保管、定期检查维修,及时检查、及时消毒、及时补充。 四、抢救室医护人员在抢救工作中要密切合作,以“高速、高效、高度责任感,一切为了病人”为宗旨,抢救果断迅速、分秒必争、操作娴熟、分工明确,严防差错事故。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严格遵守查对制度、交接班制度及请示报告制度。 五、遇执行公务受伤的执法人员、警察、武警官兵、军人、见义勇为者,优先接诊迅速开放绿色生命通道。 六、加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凡属抢救病员,都应有详实、准确的记录,内容包括病员一般情况、所属科别、初步诊断、生命征、所做检查及结果,所采取的抢救措施、转归等,时间应精确到分钟。各种抢救药品的空瓶、输液空瓶、输血空袋,应暂时保留,以便复核查对。 七、严守保护和保密原则,关爱病员,尊重病员隐私。遇病情较重病员,医生应及时发出书面病危通知书。 八、尊重病员及家属的知情同意权,及时如实告知病员的病情、所采取的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对有风险的治疗应严格履行签字告知手续,同时尽量避免对病员产生不利后果。 九、病员在抢救室内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六小时,医生应及时根据病人做出收入院或观察室的决定。生命征不稳定的病员,需有医生或护士陪送入院,与病房或观察室医护人员详细交接。传染病或可疑传染病者及时转入传染病院。 十、抢救工作结束,应认真做好抢救登记和抢救记录,急诊科定期进行抢救培训和重危病人讨论,不断提高急诊抢救水平。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为加强各科室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范相应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包括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 二、统一配置药品品种及数量目录由护理部和药剂共同科制定。科室首次选择领用统一配置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护理部和药剂科审核后办理出库。 三、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上报分管院长审批后,方可变动。 四、各科室小药柜所有备用药品,只能便于病人应急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基数药品取用后应及时凭门诊处方到药房进行补充基数药品。 五、备用药品中含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高危药品的,须加强管理,包装上必须标明标识。 六、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设专用抽屉存放,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动用后,由医师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每日要进行交接班。药剂科每季定期检查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 ^定。 七、各科室备用小药柜、冰箱存放的药品,由专人负责,口服药、外用药、注射药分开放置,定期查对有记录。急救车、急救箱,应随时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 八、护士长对本科室的所有备用药品负责(包括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调科室或进修或辞工要对新护士长进行备用药品的交接工作。 九、各科室每个月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有效期及损坏情况。近效期药品优选使用,到期的备用药品,应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报药品分管领导审批后,交药剂科统一集中销毁;损坏的备用药品应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报药品分管领导审批后更换。 十、各科室专人负责本科室备用药品效期、储存、养护等管理工作,药剂科对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情况每季度检查一次,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科室及时整改。附:备用急救药品一览表

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备用急救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为加强各科室备用急救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确保患者急救用药,制定本制度。 一、备用急救药品是按照各科室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急救药品分为全院统一药品(见附表1)和专科用药。统一配置药品品种目录由医务科、护理部与药剂科制定。 二、专科备用急救药品品种及数量由科主任、护士长确定并填写附表2,报医务科、护理部审核,药剂科办理出库手续。 三、备用急救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说明详细理由,填写附表3,上报医务科、护理部审批后,药剂科办理相关手续。 四、备用急救药品中含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高危药品的,须填写《领用备用急救药品审批表》(见附表3),经相关部门审批后,药剂科办理相关手续。 五、科室备用急救药品使用后凭处方及时进行补充,保证急救所需。因特殊情况需院补充(如三无病人用药),须填写《领用备用急救药品审批表》(见附表3),说明理由,补充药品不得超出医院统一配置药品目录。 六、各科室急救备用药品,只能用于病人急救时使用,科室要做好管理。 七、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药剂科每月定期检查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八、护士长对本科室的所有备用药品负责(包括精神药品和麻醉药

品)。 九、各科室每个月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有效期及损坏情况。近效期药品优选使用,有效期前半年仍未使用的备用药品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报药剂科更换;损坏的、过期的备用急救药品应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报药剂科统一处理。特殊管理药品按有关规定执行。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1.设急救药品处,根据病种保存一定基数的药品,便于临床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2.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分别放置,编号定量,定位存放,逐班交接, 每日清点,保证备用状态,专人管理。 3.定期检查药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生沉淀,变色,过期,药瓶标签与盒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经涂改者不得使用。 4.凡抢救药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上或设专用抽屉存放加锁,定位存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 5.抢救结束后,应及时清点,补齐药品,以备后用。 6.特殊药品,按有关规定管理。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1.特殊管理药品是指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依照《药品管理法》及相应管理办法,对这些药品实行特殊管理。 2.购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除放射性药品可由核医学科按有关规定进行采购管理外,其它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由药剂科负责。特殊药品的采购和保管应由专人负责。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做到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账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并做好记录。 3.特殊药品的采购应做好年度计划,按规定逐级申报,经卫生局批准后,到指定医药公司采购。入库应按最小单位包装逐支逐瓶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4.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存放在安装有防盗门窗的专门仓库的保险柜内,严防丢失。药房和临床科室急救备用的少量基数药品,应存放在加锁或加密的铁柜内,并指派专人管理。医疗用毒性药品要划定仓库或仓位,专柜加锁并专人保管,严禁与其他药品混杂。 5.特殊药品仅限本院医疗使用,不得转让,借出或移作他用。严格按规定控制适用范围和用量。对不合理处方,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医生不得为自己开处方使用特殊管理药品。 6.麻醉药品应使用专用处方,处方保存三年备查:精神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处方保存两年备查,并做好逐日消耗记录和旧空瓶的容器回

120急诊急救管理规范

急诊紧急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海口市人民医院急诊科 (1)抢救流程 24h开通急救绿色通道: ①急危重症:复苏室抢救病情稳定后ICU、专科病房、抢救室、观察病房等 ②创伤外科:严重多发伤急诊手术室,手术后ICU、创伤外科病房;或观察室清创处理后留观、创伤外科病房、输液室等 ③一般急症:处理后专科病房、观察病房、输液室等 (2)发生紧急突发事件应急反应: 急诊值班医师、护士应立即向医院总值班、医务处以及急诊科科主任汇报,必要时直接向分管院长汇报,抢救工作按原医院规定以及急诊工作制度执行,急诊科科主任负责二线值班会诊抢救。急诊科的医疗抢救工作服从医务处以及医院抢救小组的指导。 (3)院外紧急外派抢救医务人员: ①急诊科服从医务处或总值班(夜间)以及院级领导紧急外派抢救指令。 ②急诊抢救人员常规组成:急诊内、外科值班医师、急诊科值班护士各一名。额外人员指派由医务处或总值班临时决定。具体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定,服从医院统一按排。 ③急诊抢救人员派出时间内值班替代由医务处调配。 ④急诊科应准备好紧急外派所需要的急救药品、抢救器械。 (4)其他部门配合: 各有关部门要备足各类救灾物资。救灾物资的使用,根据灾情,由领导小组统一调拨和安排。掌握各病区、病床、常用药品、可动用医疗队人员的数量,协调好应急通信设备、紧急供电设备及应急交通工具的紧急调用。

(5)做好相关记录工作及事后总结工作。 急救医疗管理制度 1.急救医务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急救指挥调度,坚守岗位,严格交接班制度,未经科室同意,不得私自调班。 2.出诊医务人员在接到调度中心指令后,应在五分钟内出车。 3.急救医务人员出车救护时,应穿工作服,佩戴胸卡,对病人或家属要态度热诚,文明礼貌。 4.对病人应有高度负责的精神,进入现场应立即检查病人情况,对危重病人的病情需及时告知家属,并请病人家属签字。 5.抢救病人要严格遵守急救医疗工作程序及急救原则,按急救医疗规范及服务标准处理病人,合理用药,确保医疗安全。 6.接送过程中医务人员应在病人身旁密切观察其生命体征变化,便于及时处理,严禁不动手或坐在驾驶室接送病人,如遇危急情况,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可送往就近医院抢救,杜绝责任事故的发生。 7.加强查对制度,如药名、给药剂量、给药方法、配伍禁忌等,及时书写院前急救病历。 8.保管好急救药品和器材,当班用完,当班补充,使仪器设备处良好状态。 9.如遇突发性灾害事故(如集体食物中毒、特大交通事故、塌方、火灾、洪水等),接到急救指令,争分夺秒,参与急救。

急诊科基本规则制度

急诊科基本规章制度 第一章.急诊科管理制度 第二章.急诊首诊负责制 第三章.急诊三级医师负责制 第四章.急诊会诊制度 第五章.急诊抢救制度 第六章.急诊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第七章.急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第八章.急诊交接班制度 第九章.急诊死亡报告制度 第十章.急诊绿色通道制度 第十一章.急诊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第十二章.急诊收住院制度 第十三章.急救物品、药品管理制度 第十四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人员紧急召集制度 第十五章.医患沟通制度 第十六章.法定传染病及不明原因的群发症状的疫情上报制度 第十七章.急危重症优先处置制度

第一章急诊管理制度 一、急诊科是医院医疗前沿和面对病人的重要窗口之一,急诊科医务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主动热情、及时迅速、准确 无误的处理每一个急诊人。 二、各科急诊接诊实行24小时负责负责制,未设置日常急诊接诊室的其他科室有医疗任务时由急诊分诊台传呼应诊,随叫随到。 三、急诊实行首诊负责制,由分诊台护士指定就诊科室,各科医师 不得拒诊。有争议时,由急诊科主任和医务科行使决定权。 四、派往急诊科的医师必须具有三年以上临床经验,在急诊科工作至少固定二个月以上,进修医师、实习医师及实习护士不得派到急诊科单独值班。 五、不在急诊室做班的其他各科急诊医师及各科担任急诊二线班的 医师应在急诊科留有联系电话等。 六、凡遇有下列情况急救时急诊值班医师应向急诊科主任汇报,并向医务科、院总值班或医院领导报告: (一)接诊大批外伤、中毒或传染病患者; (二)重大抢救,需前往现场实施; (三)有涉及法律问题或存在医疗纠纷隐患的伤病员;

(四)经费不足但需立即抢救、住院或手术的病人。 七、凡急诊科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病人,均应进行死亡病例讨论,着 重讨论对患者的诊断、抢救经过及死亡原因,总结经验与教训,并做 好详细记录。 八、各种抢救药品、器材、设备应当定人、定位、定量保管、配备 齐全,每日检查,使之处于齐备和功能完好的状态。急诊科的急救器材、设备和药品. 等一律不得外借,特殊情况须征得主管院长的签字同意。 九、病人在急诊抢救室留置一般不应超过24小时,在急诊观察室一般不得超过72小时,急诊的急危重病人待病情基本稳定后,一旦 诊断明确,应及时收入相关科室住院治疗,住院途中注意事项或可能发生的意外应由主管医师向病人或其家属交待清楚,必要时由患者家属签字同意转送病房。 十、各临床科室每天必须留出1~2个床位优先收治急诊病人,急诊科医师及在急诊科值班的医师有权按规定签收急诊病人,任何科室不得拒收。当病情涉及多个学科,收治去向有争议时,由急诊科主任、副主任或副高以上咨询医师决定,必要时由医务科裁决。 十一、病情危重的病人在离开急诊科前,经管医生或当班护士要通知病房做好接收及抢救准备后再行转送。急诊科可根据病人的具体情况派医师或护士携带氧气袋等抢救仪器将病情危重的病人护送至病房, 护送人员将病人送达病房后,必须与病房医护人员交待完病情后,方可离开。

急诊急救管理制度(内容清晰)

急诊急救管理制度 一、急诊工作时间随时应诊,节假日照常接诊。工作人员必须明确急救工作的性质、任务,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抢救规则、程序、职责、制度及技术操作常规,掌握急救医学理论和抢救技术,实施急救措施以及抢救制度、分诊制度、查对制度、治疗护理制度、观察室工作制度、监护室与抢救室工作制度、病历书写制度、消毒隔离制度,严格履行各级各类人员职责。 二、值班护士不得离开接诊室。有急诊患者就诊时,值班护士应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同时予以一定处置(如测体温、脉搏、血压等)和登记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就诊准确时间、单位等项目。值班医师在接到急诊通知后,必须在5~10分钟内接诊患者,进行处理。对拒绝来急诊科诊治患者或接急症通知后10分钟不到的医师,急诊室护士随时通知医务科、门诊部或总值班室,与有关科负责人联系,查清原因后予以严肃处理。 三、临床科室应选派技术水平较高的医师担任急诊工作,实习医师和实习护士不得单独接待急诊患者。 四、急诊科各类抢救药品、器材要准备完善,由药房主任、护士长主要负责管理,放置固定位置,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保证抢救需要。

五、对急诊患者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正确、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症患者应进行转诊。 六、急诊医疗工作质量要求 1.医护人员要按医德标准,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急患者之所急,痛患者之所痛。 2.医护人员必须了解急诊医疗工作的特点(如发病急骤、变化迅速、随机性强、集中来诊、病谱广泛、病情复杂、常需协同治疗、时间性强等),值班期间保持高度警惕,做到随到随诊。 3.急诊分诊准确率达到90~95%。 4.急诊抢救成功率达到80%以上。 5.留观察患者诊断符合率达90%。 6.心梗患者死亡率在10%以下。 7.病案、病程记录及其他登记必须及时、准确、完整。 8.尽量减少差错,杜绝责任事故。 9.急救器材、药品齐备,完好率达100%。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一、急救物品管理制度 一、急救车管理 1.每个病区需备有急救车,做到五定:定人保管、定时核对(查数量、质量并签名)、定点放置、定量供应、定期消毒。 2、急救车按封存制度管理。 3.急救车上不得放置任何杂物,保持清洁,应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4.急救车内备有规定抢救物品,并可按专科要求配备其它抢救用物,经科主任批准,并在抢救车配备示意图上注明。 5.急救车内物品应有限定基数,由专人负责定期清点并签名(药物及抢救用物清点本)。抢救车内物品在抢救用后应及时补充药物及用物。 二、其它急救物品均应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1.氧气吸入装置上配布袋,内备有棉签,一次性双通吸氧鼻导管。氧气袋按规定定位放置,充氧饱满。 2.吸引装置使用后按规范消毒备用,玻璃接管有保护套,如有电动吸引器,应保持良好功能状态,无积灰。 3.插灯照明性能良好,呈备用状态。 4.若备有心电监护仪、除颤机、洗胃机等均应处于配件完整、功能良好状态。 三、护士能熟练掌握常用急救仪器使用、消毒和保养方法。 1.监护仪、呼吸机、除颤机等具体保管、保养要求详见使用说明卡。 2.急救仪器、设备须配有使用或操作说明卡。

3.急救仪器、设备须建立保管、保养登记本、定期实施保养及登记。 4.急救仪器设备须定点放置,并呈备用状态。 5.护士须熟练掌握急救仪器、设备的使用要求或按操作说明卡实施操作,以免损坏仪器。 6.急救仪器、设备使用过程中,护士须严密监测其功能状态,发现异常须及时检测排除,并及时报告护士长。 二、急救车封存管理制度 为了减轻护士不必要的工作量及减少急救药品表面字体的磨损,制定急救车封存管理制度 1、各科室根据病情、病种的需要配备足量的急救药品及急救物品,并分类、有序的放置于急救车内。 2、急救车表面粘贴急救药品、物品一览表(内容包括急救药品名称、批号、数量及效期一览表)。 3、制作封存卡,封存卡内有封存时间,检查护士、护士长签名。 4、封存方法:由专管急救药品、物品的护士按照急救物品基数卡核对药品、物品的种类、数量、有效期,使物品处于备用状态后,用透明胶把封存卡贴好并呈“+”字型粘贴于急救车表面,以不能随便打开抢救盘为准。 5、管理要求:制订封存式管理制度,专管护士每日上班后,就检查封存卡的完整情况。封存卡完好无损,说明急救物品未动用,就在急救物品检查本上签

急诊科工作管理制度

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急诊科工作管理制度 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急诊科2007 年12 月 修订目 1.急诊岗位责任(值班)制度 2.急救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3.急诊接诊、转(院)运与入 院护送制度 4.急诊抢救制度 5.急诊程序与注意事项 6.急诊首诊负责制度 7.急诊病历书写制度 8.危重病交接班制度 9.急诊会诊制度 10.急诊收住制度 11.急诊科三级查房制度 12.急诊病例讨论制度13.抢救室和观察病区医师职责 14.急诊诊区规章制度 录 15.急诊清创(手术)室规章 制度 16.创伤外科规章制度 17.急诊医务人员教育与培训 制度 18.紧急外派抢救制度 19.重大突发事件医疗急救汇 报制度 20.仪器设备使用维护制度 21.急诊科院内急救预案 22.急救中心紧急特发事件处 理预案 23.传染病报告及处理预案 24.急诊轮转工作须知 一、岗位责任(值班)制度

1.急诊科工作人员(包括轮转急诊工作人员及急诊药房、检验、挂 号收费等人员)应熟悉各自岗位制度有关条文,充分理解急诊工作中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度的重要性。急诊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并不得以不符合医院规定的理由推诿病人。 2.工作人员上岗时做到衣帽整洁、佩带胸卡。实行首问负责制,全 心全意为病患服务,做到态度和蔼,有问必答,工作热情、主动、认真负责。 3.据医院规定,急诊科实行医疗服务承诺制。急诊工作人员应严 格遵守卫生部和我院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和医院工作人员守则,自觉学习遵守“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等有关法规,增强法制观念。 4.急诊科值班人员必须坚守本工作岗位,严守工作纪律,不得做 与急诊医疗工作无关的事情,随时准备应诊、抢救病人。 5.各科急诊值班医师在急诊科护士呼叫后必须在5 分钟内到达急 诊科应诊急诊病人。 6.值班人员不得提前下班或迟到上班,准时交接班,一般情况不 得私自调班或代班。如确实需调班,应经科主任的同意后,由排班医师改动排班表,然后上报医务科、人事科,责任到人,严防医疗事故发生。 7.值班人员负责本班次急诊应诊和抢救等医疗工作,值班人员严 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各种常用的抢救常规、技 术和抢救设备的操作程序。严格执行各种危重病抢救操作程 序。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00519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1)各病区应根据病种保存一定数量的急救药品基数,便于临床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2)凡抢救药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上或设专用抽屉存放加锁,定位存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 (3)根据药品种数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分别放置、编号定量,逐班清点交接,保证备用状态并及时记录。 (4)定期检查药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生沉淀、变色、过期、药瓶标签与盒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经涂改者不得使用。 (5)抢救结束后,应及时清点、补齐药品,以备后用。 (6)特殊药品,按有关规定处理,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 一.急救车管理 ①每个病区需备有急救车,做到五定:定数量品种、定点放置、定期检查维修、定人保管、定期消毒灭菌。 ②急救车上不得放置任何杂物,保持清洁,应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③抢救车配备物品清单、药品有效期说明卡,按统一规定放置。 ④急救药品应按药物使用有效期排列(由近及远)。可根据各科特点增加药物品种。 ⑤急救车内备有规定抢救物品,并可按专科要求配备其它抢救用物。 ⑥急救车内物品平时不能随便取用,抢救用后及时补充药物及用物。 ⑦每日班班交接时核对一次物品,做到帐物相符,定期检查消毒包有效期,保证物品使用。 ⑧抢救物品如:压舌板、舌钳、开口器等用后需高压灭菌。 二.其它急救物品均应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①无中心供氧科室氧气吸入装置上放置布袋,内备有棉签、一次性吸氧鼻导管、蒸馏水等。

②氧气袋按规定放置,充氧饱满。 ③中心供氧科室备氧气装置用物盘,备齐物品,用后及时补充,每日交接班时核对。 ④吸引装置清洁、消毒备齐用物,待用。每日交接时核对,如有电动吸引器,应保持功能良好状态,无积灰。 ⑤插座照明性能良好。 ⑥胸外心脏按压板置于抢救车背面的凹槽内,随手易取。 ⑦若备有心电监护仪、除颤机、洗胃机等均应处于配件完整、功能良好状态。 (3)护士能熟练掌握常用急救仪器使用、消毒、保养方法高考是我们人生中重要的阶段,我们要学会给高三的自己加油打气

急诊抢救工作制度

急诊抢救工作制度 1.急诊抢救工作必须组织健全,分工周密,做到随时能投入抢救工作。院、科应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建立并完善各种急危重症的抢救程序。 2.参加抢救的医护人员要严肃认真,分秒必争,工作紧张而有序。由在场的最高职称医生组织抢救,必要时科主任、院有关人员共同组织抢救。各级人员应听从指挥,明确分工,密切协作。当抢救需要有关科室支持时,有关科室必须积极、及时地给予配合。病人需要转入病房时,要及时收治,严禁推诿。 3.抢救工作中遇有诊断、治疗、技术操作等困难时,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迅速予以解决。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并及时记录。凡经抢救的患者,有详细病案及抢救记录,抢救工作告一段落时,应作小结。 4.抢救室是危重病人急救的场所,设备要齐全,制度要严格,一切急救用品必须实行四固定制度:定数量,定地点,定人管理,定期检查、消毒及维修,保证各类仪器材料性能良好。值班护士要详细交接班,并作好记录。 5.抢救中急救药物的空安瓿、输液空瓶、输血空瓶等要集中存放,以便统计与核对。 6.病人经抢救后,如病情稳定或允许移动时,应迅速送入病房、监护室或手术室继续治疗。若需继续抢救或进行手术者,应预先通知病房或手术室做好准备。病情不允许搬动者,应留在原地抢救治疗。 7.抢救室物品使用后,要及时归还原处,清理补充,并保持清洁整齐。 【监督检查】 1.负责抢救室工作的护士每日清查各种急救药品、器材、抢救设备,确保完好、齐全。 2.急诊科主任、护士长需经常到抢救室巡视,检查、了解抢救工作的开展情况,以便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建立检查登记制度。 3.科主任每周,科护士长每日检查抢救室人员到位及工作情况,经常听取患者及家属的意见及建议,不断改进急救工作。 4.主管院领导每月一次进行实地检查、指导急救工作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通过健全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使检查制度落实到位,防止出现过期、变质药品;避免贮备药品数量过多影响成本控制;防止药物贮存瓶/盒选择不当而导致药品疗效下降;堵塞药品管理漏洞。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 三、适用范围临床科室配“备用药品”审核、检查的管理工作 四、内容 (一)备药品种、基数审核。建立合适药品贮存基数,由科室负责人提交备药计划,报医务科和药剂科共同审核,由医疗主管院长签批。各科根据疾病特点确定所需药品需求量,备药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 (二)使用登记管理急救药品的领取、使用要进行登记,记录上应清楚地记载药品的名称、批号、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基本情况及使用后补充药品的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等内容。 (三)备用药品的检查 1、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监督科室管理药品,指定责任感强的护士专门管理科内药品,明确职责,定期全面检查科内药品。检查频率:护士每天对科室所有药品数量进行交接检查,护士长不定期抽查并每月全面检查1次,总护士长每月督查并记录。

2、建立《药品质量检查记录表》,检查者对检查情况如实记录。 (1)药房人员每月不定期下病区抽查药品管理情况,对于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应部门,做到层层把关。 (2)检查内容:包括药品数量、药物有无变质、变色等质量问题及有效期,任何药品贮存盒上都标有有效期限,便于检查者核对。对于效期<6月且科内使用量少的药品,及时提醒更换。 (四)备用药的使用药品使用按“领新用旧”原则,为杜绝科室药品管理不当或更换不及时造成安全隐患或不良后果,科室应坚持批号旧的先用。 (五)备用药的摆放 1、实行“一目了然”管理方法:药品分类定位放置,通常将使用频率高的药物放在第一层,使用频率少的药物放在最上一层。 2、所有药品贮存盒/瓶外标识清楚,便于清点,标识上内容:药品名、剂量、单位、基数量及有效期)。 3、基数药品使用标志:基数药品未使用时正向,使用后反向放置,便于提醒及时补充,各班清点时一目了然。 (六)备用药品的交接建立“药品基数交接记录单”,。做到班班交接、账物相符、确保使用需要。白班→夜班进行循环交接。 (七)毒麻、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 1、制定严格的交接制度、建立合理贮存基数,专人定位定数、专柜上锁管理,实行班班交接,确保账物相符,钥匙随身携带。

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备用急救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 为加强各科室备用急救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确保患者急救用药,制定本制度。 一、备用急救药品是按照各科室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供临床急救和周 转的必备药品,备用急救药品分为全院统一药品(见附表1)和专科用药。统一配置药品品种目录由医务科、护理部与药剂科制定。 二、专科备用急救药品品种及数量由科主任、护士长确定并填写附表2,报医务科、护理部审核,药剂科办理出库手续。 三、备用急救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因临床需要, 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说明详细理由,填写附表3,上报医务科、护理部审批后,药剂科办理相关手续。 四、备用急救药品中含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高危药品的,须填写 《领用备用急救药品审批表》(见附表3),经相关部门审批后,药剂科 办理相关手续。 五、科室备用急救药品使用后凭处方及时进行补充,保证急救所需。因特殊情况需院补充(如三无病人用药),须填写《领用备用急救药品审批表》(见附表3),说明理由,补充药品不得超出医院统一配置药品目录。 六、各科室急救备用药品,只能用于病人急救时使用,科室要做好管理。 七、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药剂科每月定期检查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八、护士长对本科室的所有备用药品负责(包括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 九、各科室每个月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有效期及损坏情况。近效期药品优选

使用,有效期前半年仍未使用的备用药品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报药剂科更换;损坏的、过期的备用急救药品应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报药剂科统一处理。特殊管理药品按有关规定执行。

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 管理制度及流程 为加强各科室、病区急救等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范领用、补充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病区的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及病区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分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 二、统一配置药品品种及数量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制定。科室、病区首次选择领用统一配置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提出申请,报主管院长批准,药剂科主任签字后交给主管药房(或药库)办理出库。 三、科室专科用药品种及数量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方可配置。 四、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变动。 五、领用备用药品的新增科室及病区,确属临床急需等特殊情况的,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药品明细参考专业相同科室、病区配置。 六、科室、病区备用药品数量,原则上不予补充。因特殊情况确需补充(如三无病人用药)须填写,《补充必备药品审批表》,说明理由,并附补充药品明细,补充药品不得超出医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目录。 七、病房和科室小药柜所有备用药品,只能便于病人应急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基数药品取用后应及时凭门诊处方或病区领药单到药房进行补充基数药品。 八、病区备用药品由专人保管,负责领药和保管工作。定期清点、检查药品,

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时,停止使用并报药剂科处理。 九、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动用后,由医师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 十、各科室备用小药柜、冰箱存放的药品,由专人责任,口服药、外用药、注射药分开放置。急救车、急救箱,要定期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 十一、护士长对本科室、本病区的所有备用药品负责(包括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调科室或进修或辞工要对新护士长进行备用药品的交接工作。 十二、科室及病区定期检查备用药品有效期,对效期六个月内的备用药品,列出明细表,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交至药库进行更换;对有效期一个月内的备用药品,列出近效期药品明细表(并注明原因),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交至药库进行回收,报药品分管领导审批后定期集中销毁。药库凭明细表办理出库手续。特殊管理药品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各科室、病区专人负责本科室备用药品效期、储存、养护等管理工作,医务科、药剂科对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情况每月检查一次,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科室及时整改。 附表:龙山县人民医院备用药品一览表 年月日

急救器械和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急救器械和急救药品管理制度为了确保医院临床抢救中迅速、及时、准确使用急救器械和急救药品,我院根据科室特点,分别备用了一定数量的急救器械和急救药品,制定制度如下: 1、各科室急救必备的急救药品、器械须按要求配置,种类、数量、规格要保持一定基数,报护理部、药械科备案,确保满足临床急救需要。 2、根据急救药品、器械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必须固定在抢救车上或专用急救柜指定区域分别定位存放、编号排列,标记明显。 3、急救器械和急救药品严格执行“五定”制度管理。即定数量、定点安置、定专人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保证急救器械和急救药品处于应急、随时可用状态。 4、急救药品、器械的效期管理: (1)、护士领取急救药品时,要核对清楚,对于品名、规格、有效期、剂量等不清、标签不明或过期、变质的器械和药品,护士有权拒用。 (2)、存放急救器械和急救药品的外包装盒标签应完整、清晰,药品、器械的名称、规格、剂量、有效期等均应与外包装一致。品名、规格不一致,不允许放置于同一药盒内。 (3)、急救药品、器械有效期不一致时,应标记于清点

登记本上,以备核查。摆放时,按有效期先后顺序存放,使用时按有效期先后顺序,按照近期先出、先进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出库使用原则使用。 (4)、急救器械和药品使用时,应记录于抢救记录本,并保留空安瓿以备查对。 (5)、应指定专人保管,每日清点,急救药品每次用后须及时补充,如因药剂科缺药等特殊原因无法补齐时,应在抢救药品清点登记本上注明,并报告当班责任组长或护士长协调解决,次日再次核查,以保证抢救病人用药。 (6)、使用后的器材应随时补充、消毒、灭菌。 (7)、急救药品、器械标签清楚,无破损、变质、过期失效;器材保证处于备用状态,做到两及时:及时检查维修,及时请领报销。 5、定期检查药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生沉淀,变色,过期、药瓶标签与合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经涂改者不得使用。 6、抢救车上的急救药械要求设立专门的抢救药品清点登记本,标明所有急救药械名称、规格、剂量、数量、有效期,使用、补充时间等,使用后及时补充完整并登记。随时查验药品种类、规格、数量、有效期是否与帐目相符,记录并签名。 7、护士应熟悉抢救器械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并能排除

抢救药品管理制度

抢救药品、物品管理规定: 1、抢救车清洁、规范、整齐,放置于固定位置。 2、抢救仪器“五定两及时”定品种、定数量、定位置、定人保管、定期检查。完好率100%,及时检查维修、及时请领报销 3、所有药品及一次性使用的医疗用品无过期。 4、急救物品齐全、保证处于功能状态,每班清单有记录。 5、抢救药品保证基数,标签清楚,无过期,用后及时补充,每日清点有记录。 6、抢救药品如:舌钳、开口器等用后需高压灭菌。 7、抢救药品及物品使用后应及时补充。 8、护理部质控组定期检查抢救物品、药品。 抢救车 急救药品剂量、用法、副作用 抗休克升压药—正肾、付肾、异丙肾、多巴胺、间羟胺 呼吸兴奋剂---可拉明、洛贝林 抗心律失常药物—胺碘酮、西地兰、利多卡因 扩血管降压类药物---硝普钠硝酸甘油 利尿及脱水药—呋塞米、甘露醇 激素药—地塞米松 解痉平喘—氨茶碱多索茶碱 解痉镇痛—阿托品、6542 其他 镇定剂类药物—地西泮、苯巴比妥

解毒类--氯解磷定

1.盐酸肾上腺素(1mg)(1ml) 用法:皮下注射 用量:1mg 作用:抢救过敏性休克:如青霉素引起的过敏性休克; 心脏骤停;支气管哮喘;与局麻药合用;鼻粘膜齿龈出血 副作用:心悸,头痛,血压升高,震颤,无力,眩晕,呕吐; 心律失常;用药局部可有水肿,充血,炎症 用量过大或皮下注射误入血管可引起血压突然上升而导致脑出血 2去甲肾上腺素(2mg)(1ml) 用法:静滴 用量:4—10ug/min 作用:用于急性心梗、体外循环引起的低血压以及CPR后的血压维持,血容量不足所致的休克,消化道出血所致休克 副作用:药物外漏可引起局部坏死,头痛、眩晕、血压高、呕吐、抽搐 3异丙肾上腺素(1mg)(1ml) 用法:静滴 用量:1mg 用法:用于增加心肌收缩力,心跳骤停,房室传导阻滞,抗休克 副作用:心悸,头痛,头晕,喉干,恶心,软弱无力及出汗 4多巴胺(20mg)(2ml) 用法:静脉注射 用量:1—5ug/kg 作用:用于心肌梗塞,创伤,内毒素败血症,心脏手术,肾功能衰竭,充血性心力衰竭等引起的休克 副作用:胸痛,呼吸困难,心悸,心律失常,全身软弱无力感 不得和碳酸氢钠等碱性药物合用 5阿拉明(间羟胺)(10mg)(1ml) 用法:肌内注射,静推,静滴 用量:10—20mg 作用:用于升高血压,各型休克与多巴胺合用比例是

抢救工作制度

抢救工作制度 篇一:医院抢救工作制度 抢救工作制度 1.各临床科室必须设有专为抢救患者的抢救室,抢救室不得专为他用。 2.参加抢救人员必须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严格执行有关制度与操作规程。医生到来之前,护理人员可以根据病情采取及时給氧、吸痰、测量血压、输液、配血、止血、徒手心肺复苏等紧急抢救措施。 3.抢救室内必须备有齐全抢救器材、仪器、药品等。各项物品做到“四定” (定品种数量、定位放置、定人管理、定期维修)“三及时”(及时检查、及时消毒、及时补充)。一般不外借。 4.各类抢救仪器功能良好,且随时处于备用状态。 5.急救车上物品放置有序,药品编号清楚,数物相符,护士能背诵药品的排列顺序。 6.抢救室有护士长统一管理。责任护士应及时、全面、客观、准确书写重症护理记录,紧急情况下可在抢救结束后6h内补记。 7.抢救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抢救技术及抢救仪器、药品的作用功能和使用方法。

8.严密观察病情,认真执行医嘱及查对制度,口头医嘱须复述一遍,无误后方可执行,并在抢救结束后6h内补记;所有药品的空安po须经两人核对无误后方可丢弃。 9.患者在危急情况下,应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当可移动。 10.及时通知患者家属及单位。 11.抢救完毕,做好抢救室的终末消毒及物品整理,物品及药品用后及时消毒补充、补充备用。 篇二:抢救室管理制度 抢救室管理制度 (1)抢救室专为抢救患者设置,其它任何情况不得占用。 (2)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等均须放在指定位置,确保完好无损,并有明显标志,不得任意挪用或外借。 (3)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消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对药品还应经常检查,发现过期或变质等情况要随时报告并更换。 (4)每日班班交接时核对一次物品,做到帐物相符。 (5)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每周定期消毒灭菌,保证在有效期内。 (6)抢救室严禁烟火,每日行紫外线照射消毒一次,每周须彻底清扫一次,保证整洁与安全。

急救药品器械管理制度

急救药品器械管理制度 1、医院根据临床急救工作需要,健全急救药品器械管理制度,实行统一管理。根据急诊、急救工作开展情况,制定适宜的医院急救药品器械目录,固定品种和数量,并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品种、数量。 2、指定专人(西药房负责人)管理全院急救药品器械帐务,建立急救药品器械管理记录。使用急救药品器械的科室指定专人(护士长或另行指定)管理急救药品器械。医务股、总护理部、药剂科、器械科协调相关事宜。管理者请假、休假、外出学习时指定人员代管。 3、使用急救药品器械科室实行急救药品器械交接班,使用抢救柜中急救药品器械后要及时补充,做到帐物相符。在使用或补充时必须查看效期,过期药品器械不得使用、入抢救柜。 4、急救药品器械实行效期管理。科室管理者定期不定期查看、核对急救药品器械效期和数量,并做好效期记录和急救药品器械记录;每月20日前与药房联系,查对药房库存急救药品器械效期,及时更换近效期急救药品器械。 5、药房与使用急救药品器械科室及时沟通,交换相关信息。在某一科室大量使用某一种近期急救药品器械时,药房负责人通知其他科室将该种近效期急救药品器械更换,其他科室也可以和这个科室更换。 6、急救药品器械在失效期前,使用该急救药品器械的科室及时和药房更换。由于管理者疏忽导致急救药品器械过期,不予以更换。过期急救药品器械由院方统一进行处理、指定人员监督销毁。 7、院外药品器械不得入抢救柜,在医院采购不到等特殊情况下,方可入抢救柜,并记录产地、批号、效期、批准文号、来源等信息,确保药品来源渠道正规。 8、医院质量考核组成员检查急救药品器械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不能认真落实急救药品器械管理制度,按医院医疗质量考核方案处理。 1/ 1

急救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分享

备用药品、急救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 流程 为加强各科室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范领用、补充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应固定品种及数量。 二、统一配置药品品种及数量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和护理部制定。科室首次选择领用统一配置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办理出库。 三、科室用药品种及数量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报药剂科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配置。 四、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报药剂科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变动。 五、领用备用药品的新增科室,确属临床急需等特殊情况的,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药品明细参考专业相同科室配置。 六、科室备用药品数量,原则上不予补充。因特殊情况确需补充,须填写《补充必备药品审批表》,说明理由,并附补充药品明细,补充药品不得超出医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用药目录。 七、各科室小药柜所有备用药品,只能便于病人应急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基数药品取用后应及时到药房进行补充基数药品。

八、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设专用抽屉存放,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动用后,由医师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每日要进行交接班。药剂科每月定期检查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九、各科室备用小药柜、冰箱存放的药品,由专人负责,口服药、外用药、注射药分开放置,每月查对有记录。急救车、急救箱,随时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 十、护士长对本科室的所有备用药品负责(包括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调科室或进修或辞工要对新护士进行备用药品的交接工作。 十一、各科室每个月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有效期及损坏情况。近效期药品优选使用,到期的备用药品,应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报药品分管领导审批后定期集中销毁;损坏的备用药品应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报药品分管领导审批后更换。特殊管理药品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各科室专人负责本科室备用药品效期、储存、养护等管理工作,药剂科对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情况每季度检查一次,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科室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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