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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安全管理上墙规定

安全生产安全管理上墙规定
安全生产安全管理上墙规定

需要上墙的安全制度牌

安全通则

DCAQ/BZH02-2012

第1 条新员工必须进行安全技术教育,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方准独立操作。

第2 条严禁携带烟、火种进入禁烟区,禁烟区内严禁吸烟。

第3 条凡参加操作人员,必须熟知和严格遵守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

第4 条在工作岗位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工艺纪律,严禁脱岗、窜岗、严禁做与本岗位无关的事。

第5 条上班前和工作中严禁饮酒。

第6 条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用具,从事转动设备操作、维修、清洁等工作的长发职工必须戴工作帽,发辫不允许露在外面。

第7 条非本岗位人员不得擅自动用仪表、阀门、设备等,并不准在岗位上任意逗留。

第8 条对不熟悉的物料严禁尝试,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带入办公室和公共场所。

第9 条公司进行用火、用电、高处、动土、断路、爆破、进入设备、下水井等作业均实行作业审批制度,否则严禁作业。

第10 条易燃、易爆工作场所严禁堆放可燃物等。

第11 条严禁使用汽油、石脑油等有机溶剂擦洗衣物、车辆、工具、设备、地面等。

第12 条严禁在生产装置、泵房、罐区等地灌装油品、液化气体等。

第13 条凡没有采取防火措施的机动车辆禁止进入生产、储存、装卸等区域。

第14 条生产岗位、库房等必须按照标准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有专人负责,不得擅自动用。

第15 条各种设备的旋转部位应安装防护罩或挡板。严禁用手触摸、擦洗及维修正在转动的设备,所有设备、管道上的安全设施不准私自拆除和调试。

第16 条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蹬梯子时,要将梯子绑牢或设专人扶持,严禁采取抛、扔的方法传递物件。

第17 条凡进入检修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和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严禁穿凉鞋、高跟鞋等。

第18 条严禁在没有防护措施或设有警戒标示的高处作业场所和起重物件下面通行。

第19 条凡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按规定着装,未经批准,严禁带电作业。

第20 条严禁在生产区域内用黑色金属工具等敲打设备、管道、地面等。

第21 条消防通道未经批准,严禁断道、堵塞或占用。

第22 条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乘坐机动车辆时,未停稳,不准上下,不准扒车,骑自行车严禁带人或攀扶机动车辆行驶。

第23条凡雷雨天气,各种可燃气体禁止对空排放,轻质油品、液化气、易燃易爆化工产品等停止装车、采样和脱水。

第24 条严禁带未成年人进入各生产岗位。

第25 条凡来厂参观、学习人员,须由接待人员负责,并严格遵守各项安全制度,在岗位上参观学习时不得影响和妨碍岗位人员正常操作。装置停工检修期间,一律不接待参观人员。

第26 条每周安排一天定为“安全活动日”,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活动:学习规章制度、安全技术知识、检查本单位事故隐患和事故分析等,时间必须保证,特殊情况只能串用,不能占用。

第27 条公司实行的《动火证》、《动土许可证》、《设备检修许可证》、《抽堵盲板安全作业票》、《高处作业许可证》、《进入设备作业证》、《吊装安全作业票》、《断路联络票》等各种作业票、证上所列监火人、监护人、安全措施实施人员等均需在作业前,履行责任,并签名,否则视为无效。

第28 条各种设备严禁超负荷运行,必要时必须经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批准。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DCAQ/BZH03-2012

1目的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及辅助生产各单位及所有人员。

3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3.3《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4总则

4.1企业负责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的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4.2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有岗必有责。企业的每个职工都必须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5分厂厂长(主任)安全职责:

5.1分厂厂长是分厂的安全负责人,对分厂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模范地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杜绝“三违”。

5.2组织制定、修订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5.3组织落实车间级安全教育,并督促检查班组级安全教育。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进行考核。

5.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等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参加每周的安全活动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5.5组织本单位每周一次的安全、防火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设备、管线、安全装置、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本单位无力整改的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及时向公司书面报告。

5.6计划、布置、检查、汇报、总结工作的同时,把安全防火工作列为重要内容之一;

5.7负责申请一级用火,审批二级用火,并组织落实用火必需的安全措施;

5.8组织或参加车间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发生事故时,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负责查明事故原因和采取防范措施;

5.9对安全生产有贡献者及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5.10领导并支持车间和班组安全员的工作, 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检查和安全活动,落实隐患整改。

5.11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保健的发放标准,并抓好上岗职工劳动保护穿戴,保证上岗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

5.12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

6分厂副厂长(副主任)安全职责:

6.1在组织生产的同时.必须考虑和安排安全防火、劳动保护问题,并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负责;

6.2在讨论技术问题和做技术决定时,同时提出安全技术措施;

6.3在进行各种技术改造、技术革新研究试验时,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

6.4定期组织工人学习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规程,并经常进行安全生产和防护知识教育,取缔各种违章违纪行为。

7工段长的安全职责

7.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研究安全生产技术,模范地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杜绝“三违”,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工健康

全面负责;

7.2组织班组级安全教育、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工段级安全教育,并保证教育时间,组织定期安全考核,对未经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分配工作。参加每周的安全活动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7.3组织班组职工学习、贯彻执行公司和分厂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制定、修订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贯彻落实;

7.4搞好本工段安全生产准备工作,组织本单位每周一次的安全、防火检查,做好安全装置、设施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保证齐全完好。

7.5计划、布置、检查、汇报、总结工作的同时,把安全防火工作列为重要内容之一;

7.6负责申请一级用火,审批二级用火,并组织落实用火必需的安全措施;

7.7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做好记录,不能解决的要上报领导,同时采取控制措施,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报告,负责查明事故原因和采取防范措施;

7.8定期组织安全活动,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

7.9认真检查班组交接班和巡回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岗位工艺指标及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

7.10对安全生产有贡献者及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7.11严格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作业,监督检查本辖区作业人员的作业,维护正常生产秩序;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保健的发放标准,并抓好上岗职工劳动保护穿戴,保证上岗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

7.12组织或参加一般事故的调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8技术员安全职责:

8.1负责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技术工作;

8.2编制本专业(工艺、设备)的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教育大纲,并担任讲课任务;

8.3在编制装置开、停工、设备检修、改造、变更工艺方案前,必须拟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组织职工熟悉掌握并检查执行情况;

8.4在规划、设计、改造、检修时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

8.5经常深入现场,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确保装置安全生产;

8.6参加本单位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9分厂、工段专(兼)职安全员职责:

9.1安全员在业务上受安全技术部门领导,并在分厂、工段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9.2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参与拟定、修订分厂、工段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9.3协助分厂、工段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并督促实施。

9.4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协助分厂、工段搞好职工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和考核工作。编写二级安全教育大纲,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9.5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请领导处理。遇到重大险情果断采取措施并报告领导,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力量限期整改;

9.6参与分厂、工段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和设备改造以及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和验收工作。

9.7负责分厂、工段安全装置、防护、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

9.8协助分厂、工段审批二级用火,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使动火作业安全顺利进行;

9.9制订分厂、工段安全活动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定期向安

全部门汇报工作,按时参加安全部门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

9.10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和分析。

10班组长安全职责:

10.1对本班组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健康负责;

10.2发现事故苗头和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和上报,

10.3组织安全日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防火,班中检查安全、防火,班后总结安全、防火工作;

10.4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10.5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扩大,组织职工分析事故原因,

10.6对从事有明显危险或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职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安排好岗位操作人员,报告领导,

10.7有权制止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职工独立操作;

10.8搞好安全和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保持灵活好用,检查职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和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11班组安全员职责:

11.1组织本班组职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徽度和规程;

11.2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发现违章操作者有权制止,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11.3负责对新到本班组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坚持召开班前班后会和每周一安全活动,并认真做好记录;

11.4负责本班组的机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防火设施的维护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状态;

11.5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组织力量加以消除,发生事故时首先全力抢救伤者,保护好现场,作好记录,并立即报告;

11.6督促检查本班组人员劳保用品和各种防护器材的正确使用。

12工人的安全职责:

12.1参加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12.2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防护器材、消防器材,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12.3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遵守纪律,记录清晰、真实、整洁。上班要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产,平稳操作,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工艺纪律,认真做好各种纪录,不得串岗、脱岗、严禁在岗位上睡觉、打闹和做其它违反纪律的事情,对他人违章操作加以劝阻和制止;

12.4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立即越级向上级汇报;

12.5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发现缺陷及时消除、并做好记录,保持作业场所清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12.6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自己不能处理的应立即报告;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抢救处理保护好现场,及时如实向领导汇报;

12.7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提出有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工艺操作安全规定

DCAQ/BZH08-2012

1目的

为加强工艺操作运行、开车、停车和紧急处理的安全管理,规范职工的安全行为,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各套生产装置的生产、运行、开车、停车和紧急处理。

3引用的标准及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危险源辨识及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3.3《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4 具体要求

4.1运行

4.1.1必须编制装置的工艺规程,并根据工艺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编制岗位操作法,严格按岗位操作法进行操作。

4.1.2改变或修正工艺指标,必须由生产运行管理部门以书面形式下达,操作者必须遵守工艺纪律,禁止擅自改变工艺指标。

4.1.3操作者必须严格执行原化工部颁发的《操作工的六个严格》规定,禁止擅自离开自己的岗位。

4.1.4安全附件和联锁装置禁止随意拆弃和解除,声、光报警等信号不能随意切断。

4.1.5在现场检查时,禁止踩踏管道、阀门、电线、电缆架及各种仪表管线等设施。去危险部位检查,必须有人监护。

4.1.6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操作岗位和动用生产设备、设施和工具。

4.1.7正确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紧急情况下,可以先处理后报告(包括停止一切检修作业,通知无关人员撤离现场等)。

4.1.8当工艺过程或机电设备处于异常状态时,禁止随意进行交接

班。

4.2开工

4.2.1各套生产装置的开工必须严格执行开工方案,服从生产运行部门的统一调度。

4.2.2各套生产装置分管生产的领导必须在现场组织开工工作。

4.2.3开工前必须检查并确认水、电、汽(气)符合开工要求,各种原料、辅助材料的供应必须齐备、合格。投料前必须进行分析化验。总变电所的送电必须办理操作票。

4.2.4检查阀门开闭状态及盲板抽加情况,保证装置流程畅通,各种机电设备及仪表等均应处在完好状态。

4.2.5保温、保压及洗净的设备要符合开工要求,必要时应重新置换、清洗和分析,使之合格。

4.2.6安全、消防设施应完好,通讯联络应畅通。危险性较大的装置开工,应通知当地消防队及有关人员到场。

4.2.7停止一切检修作业,无关人员禁止进入现场。

4.2.8各种条件具备后开工,开工过程中要加强有关岗位之间的联络,严格按开工方案中的步聚进行,严格遵守升降温、升降压和加减负荷的幅度(速率)要求。

4.2.9开工过程中要严密注意工艺参数的变化和设备运行的情况,加强与有关岗位和部门的联系,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处理,情况紧急时应终止开工,严禁强行开工。

4.3停工

4.3.1计划停工必须根据生产运行部门编写的书面停工通知,严格执行停工要求、顺序及时间。

4.3.2各基层单位在接到停工通知后,应认真布置,落实到各工段、班组。

4.3.3必须编制停工方案,正常停工必须按停工方案中的步骤进行,加强与有关岗位和部门的联系。用于紧急处理的自动停工联锁装置,不应用于正常停工。

4.3.4系统降压、降温、减负荷必须按要求的幅度(速率)并按先高压后低压的顺序进行。凡需保压、保温的设备(容器)等,停工后要按时记录压力、温度的变化。

4.3.5大型转动设备的停工,必须先停主机,后停辅机。

4.3.6设备(容器)卸压后,要注意易燃、易爆、易中毒等化学危险品的排放和散发,防止造成事故。

4.3.7冬季停工后,要采取防冻保温措施,注意低位、死角及水、蒸汽、管线、阀门、疏水器和保温伴热的情况,防止冻坏设备。

4.4紧急处理

4.4.1发现和发生紧急情况,必须先尽最大努力做出妥善处理,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必要时,先处理后报告。

4.4.2工艺及机电设备等发生异常情况时,应迅速采取措施,并通知有关岗位协调处理,必要时,按步聚紧急停工。

4.4.3发生停电、停水、停(汽)气时,必须采取措施防止系统超温、超压、跑料及机电设备的损坏。

4.4.4发生爆炸、着火、大量泄漏等事故时,应首先切断气(物料)源,同时尽快通知相关岗位并向上级报告。

5附则

本规定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如有争议时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仲裁。

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治理规定

DCAQ/BZH09-2012

1目的

为了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及隐患,并及时、有效地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防范事故发生和整改隐患,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作业,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的各类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治理。

3引用的标准及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3.3《危险源辨识及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3.4《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4职责和组织形式

4.1 公司级安全检查,由主管安全工作的生产副总经理负责组织,每月一次,各职能部门参加,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由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整改,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4.2 分厂(工段)级安全检查由基层领导组织,每周一次。

4.3班组级安全检查,由班组长负责进行,每日一次,检查情况报部门领导。

4.4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根据各部门、各专业以及季节的变化由分管的部门领导不定期组织检查,检查结果报安全主管部门。

4.5 经常性检查: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都必须结合自己的业务,深入生产现场进行检查。

4.6临时性检查:紧急情况下的抢修、大修项目的开工、长期不用设备开车、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的投产,都应进行临时性的安全检查,该项检查由主管部门、班组分别负责进行。

5安全检查内容:

5.1日常安全检查:

5.1.1生产岗位的班组长和工人应严格履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

5.1.2非生产岗位的班组长和工人,应根据本工种、岗位的特点,在工作前和工作中进行检查;

5.1.3承包责任区领导检查各自的承包单位每月一次,其他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经常深入生产岗位和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应督促有关部门解决。

5.2定期安全检查:

5.2.1季节性安全检查:

5.2.1.1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泄漏、防建筑物倒塌、防大风、防火为重点;

5.2.1.2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暑降温、防雷、防静电、防风、防汛、防食物中毒为重点;

5.2.1.3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冻、防尘、保温、检查安全防护设施为重点;

5.2.1.4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爆、防中毒、防冻、防凝、防滑为重点。

5.2.2节假日安全大检查:节假日前,对生产要害部位以防火防爆和岗位责任制、上岗人员、值班值宿安排、关键设备、备用设备、消防、保卫等为重点。

5.3专业性安全大检查:

5.3.1检查防火防爆、用火管理及消防设施;

5.3.2检查安全设施、人身安全,劳动保护设施、器具如通风、除尘、防噪声设施等;

5.3.3检查电气设备防爆、防触电、防雷、防静电接地;

5.3.4检查锅炉、压力容器、特殊工种及用具等;

5.3.5检查设备、仪表、安全联锁、报警仪器、安全附件等;

5.3.6检查工艺操作,有无跑、冒、滴、漏、堵、串等;

5.3.7检查文明生产、环境卫生等。

5.4不定期检查:新、改、扩建装置试运、投产验收检查,装置开、停工前、检修后检查,临时性的专业检查以及生产出现问题时必须组织的安全检查。

6 检查后的整改治理

6.1隐患的判定依据

6.1.1不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的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等。

6.1.2同行业发生过事故,本单位也存在类似问题或发生过类似事故,但安全控制措施、手段没有得到改进或改进不够。

6.1.3现场存在着设备设施、工艺系统、作业环境等缺陷或不完整。

6.1.4从事生产活动人员的体力、智力、情绪等方面的反常状态。

6.1.5安全检查、审核以及组织专家进行安全评价发现的各类问题。

6.2部门职责

6.2.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隐患整改治理的综合监督管理,包括隐患查找、申报、整改治理、验收和效果验证、控制应急等;负责消防、职业健康等安全设施隐患的相关管理。

6.2.2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设备类隐患整改治理的管理,包括设备类隐患查找、申报、整改治理、验收和效果验证、控制应急等;

6.2.3生产调度管理部门负责生产工艺隐患整改治理的管理,包括工艺类隐患的查找、申报、治理整改、验收和效果验证、控制应急等;负责各类隐患治理实施和控制过程中技术方案等相关措施的组织实施,并负责各类隐患应急过程的组织协调。

6.2.4财务部门负责各类隐患治理和控制的资金保证,在企业的资金和计划过程中,优先考虑隐患治理和控制方面的投资。

6.2.5隐患存在的基层单位负责各类隐患的自查、初步治理方案的提出、现场控制和应急措施的具体实施。

6.3隐患管理

6.3.1各级安全检查,必须认真填写记录,对查出的隐患应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得拖延。

6.3.2隐患按三级管理[公司、分厂(工段)、班组]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下不推上”,逐级落实整改措施。

6.3.2.1分厂(工段)级隐患:分厂(工段)不能解决的,但导致的风险后果轻微及一般的隐患;以及分厂(工段)能解决的隐患,不论其可能导致的后果是否严重。

6.3.2.2公司级隐患:分厂(工段)不能解决的,但导致的风险后果较大或可能导致发生事故的隐患;以及公司不能解决的,不论其可能导致的后果是否严重。

6.3.3对查出的隐患要做到“三定”(即定措施、定负责人、定完成日期);“三不交”(即班组能整改的不交到分厂(工段),分厂(工段)能整改的不交到公司,公司能整改的不交上级)。

6.4隐患的逐级申报制度

6.4.1分厂(工段)不能整改的隐患向公司主管部门申报,申报时必须包括以下内容:隐患存在的具体部位,隐患的具体内容,隐患治理的初步整改方案,隐患治理所需的投资额等内容。

6.4.2公司主管部门不能整改的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申报,申报时必须包括以下内容:隐患存在的具体部位、隐患的具体内容、隐患治理的初步整改方案、隐患治理所需的投资额等内容

6.5隐患的整改治理坚持“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限期治理”的原则。

6.5.1对于分厂(工段)级的隐患,由分厂(工段)安全第一负责人组织安排隐患的整改治理。

6.5.2对于公司级的隐患,由公司的各主管部门组织安排隐患的整改治理。

6.5.3对于需要进行投资治理的隐患,由隐患管理的责任单位提出立项申请,经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后进行立项,确定隐患治理的具体方案,然后组织进行设计、采购、施工等工作。

6.5.4隐患治理按生产工艺、机动设备等专业进行技术管理,计划、设计、工程施工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实施的运作方式,落实各部门和各单

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完成隐患治理任务。

6.6隐患整改治理的验收和效果验证

6.6.1隐患治理完成后,必须进行验收。验收由隐患的主管部门组织相关的工艺、设备、安全、仪表、电气等专业人员参加,并留下验收记录。

6.6.2分厂(工段)级的隐患由分厂(工段)安全第一负责人组织验收和效果验证;分厂(工段)工艺、设备和安全技术员参加。

6.6.3公司级的隐患由公司的各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和效果验证,公司安全、设备、技术等管理部门参加验收和效果验证。

6.7隐患的控制和应急

6.7.1凡查出重大的隐患在没有完成整改治理之前,各单位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隐患应急措施,落实责任人,并组织演练,各级管理部门应监督执行。

6.7.2分厂(工段)级的隐患由分厂(工段)负责制定、实施控制和应急措施。

6.7.3公司级的隐患由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实施控制和应急措施。

6.7.4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分别列入技措、安措和检修计划限期解决。

6.7.5凡危及安全生产的隐患有条件整改而不及时整改,安全管理部门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被通知的单位和个人应立即整改。

6.8隐患管理的责任追究

6.8.1对于在各种检查过程中以及日常管理中没有发现明显的隐患而导致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的管理责任。

6.8.2能够整改治理的隐患没有及时整改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6.8.3对于已经发现的隐患,在整改治理之前没有采取适合的控制和应急措施而导致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的管理责任。

6.8.4对于已经发现的隐患,由于自身不能整改又没有及时上报的追究相关人员的管理责任。

7附则

本规定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如有争议时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仲裁。

仓库罐区安全管理规定

DCAQ/BZH015-2012

1目的

为加强仓库罐区的安全管理,减少各类事故发生,保护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我公司所属各单位仓库、罐区的安全管理。

3应用标准及相关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3.3《常用化学品贮存通则》GB15603

3.4《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3.5《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4基本要求

4.1库房、储罐区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石油库设计规范》和《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定》等的规定。

4.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物资储存场所应具备下列条件:

4.2.1根据物资性质,配备足够的、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并应装设消防通讯和报警设备。

4.2.2在仓库、堆垛和储罐区,应设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4.2.3要配备熟悉现场情况的义务消防组织。

4.2.4要制订有关应急预案,并责任到人。

4.3 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岗位防火责任制度、火源、电源管理制度、门卫制度、值班巡回制度和各项操作制度,做好防火、防洪(汛)、防盗等工作。

5.仓库管理

5.1物品入库实行验收制度,核对、检验进库物品的规格、质量、

数量。无产地、名牌、检验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危险化学品必须挂贴《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

5.2 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堆垛)要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

5.3 物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发放手续,认真核实。危险化学物品的发放,应严格控制,主管部门应经常检查核准。

5.4 危险物品的储存要严格执行危险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

5.4.1放射性物品、剧毒物品不能与其它危险物品同存一库。

5.4.2炸药不能与起爆器材同存一库。

5.4.3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酸不能与易燃物品同存一库。

5.4.4盛装性质相抵触气体的气瓶不可同存一库。

5.4.5危险物品与普通物品不准同存一库。

5.4.6遇水燃烧、易燃、自燃及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不可在低洼仓库或露天场地堆放。

5.5 剧毒、炸药、放射性药品应单独存放,必须实行两人、两把锁、两本帐的管理办法。使用单位必须凭安全管理部门批准的“危险物品领(退)单”由两人领取。

5.6 储存易燃、易爆和可燃物品的仓库,堆垛附近,不准进行试验、分装、封焊、维修、动火等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应有仓库(堆垛场)负责人上报,企业有关领导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作业结束后,检查确无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5.7 保管人员应根据所保管的危险物品的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5.8 自燃物品、易燃物品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设通风降温装置。

5.9 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

5.10 甲、乙类物品仓库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每日工作结束后,应进行安全检查,然后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安全管理制度(上墙)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项目部、各施工队、协作队伍的生产工作劳动保护,保护职工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根据有关安全法规和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项目各部门、施工队、协作队伍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条项目安保科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机构,其职责是:全面负责本项目部、各施工队、协作队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安全责任事故等工作。 第五条项目部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项目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保科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第六条安全生产责任人的划分:项目经理是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总工和安保科长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 第七条安保科安全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安全法规、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并督促各单位切实执行; 3、制订、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定期开展对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研究解决职工安全教育中的问题;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安全生产,遇有特别紧急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消除安全隐患,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6、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对安全事故的分析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监督按时实施; 7、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安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并监督监督执行; 8、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安全信息馈工作。 第八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学习教育、检查,安保科组织安全学习教育全年不少于四次,安全检查全年不少于八次,各施工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上墙)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消防设施和消防

设备定期测试。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禁止私用电热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义务消防员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燃气站安全管理制度上墙

燃气站岗位责任制度 一、燃气站站长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城市燃气法令法规,按照有关规定对燃气站进行全面系统地管理。 2、在保证日常生产的同时,负责解决日常发生的技术问题或向有关部门请示,并将问题及时反映给上级主管部门。 3、负责制定燃气站综合管理制度及设备保养规程并不断完善。 4、根据工作计划,定出燃气站生产运行安全保证制度,职工教育的具体计划,并定期组织对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实施的检查工作。 5、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表扬奖励在本岗做出贡献的职工,纠正违反制度的现象。 二、燃气站运行人员的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城市燃气法令法规、在主管领导带领下,负责燃气站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的全面工作,熟悉燃气站工作流程及外线管网走向。 2、了解气站设备设施的工作原理及操作规程,根据用户用量变化,针对各季节温度的变化摸索总结出蒸发器工作的规律。 3、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了解站区供电,照明设施的控制系统,并做好设备运行保养维修记录、安全消防检查记录。 4、接受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正确使用各种维修工具,能够从事常规设备保养和维修工作。。 5、定期巡视站内燃气管线,燃气设备,有无泄漏,检查阀门井有无泄漏,燃气管线上有无违章建筑等。 6、根据油量的实际使用情况报上级主管及时安排进油等日常工作。 7、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汇报。 三、交接班制度 1、每班结束前半小时以内为交接班时间。 2、未进行交接班或交接班结束前,交班人不得离开岗位。 3、交接班时由两班次人员共同检查运行记录;设备状态,截门开关情况,储罐压力,温度,液位情况。 4、上一班次人员应向接班人员讲明,本班内发现处理了哪些问题,遗留问题,继续运行时应重点注意哪些部位。 5、交接班人员认真检查现场后,双方在运行记录本上签字。 6、当班人员应完成本班任务。本班次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在本班内消除;如客观原因无法处理时应及时上报并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7、在交接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事故,由交班人员负责,在接班人员签字接班后,所发生的一切事故由接班人员负责。 8、交接班记录必须书写工整,不得用铅笔填写,并妥善保存好,不得涂改,撕毁,并留档存查。 河北中通燃气科技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年十二日

制度上墙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管理制度

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管理制度 基础管理 1、具有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应符合本提示要求。不符合本提示的现有企业,要限期整改,到期仍不符合的,要停产整顿。 2、企业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将预防粉尘爆炸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粉尘防爆管理体系,强化安全和防火防爆机构。 3、企业是本单位各类危险源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4、企业必须定期对本单位的危险程度进行危险识别,定期进行评估。 5、企业必须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6、企业必须依法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要求,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六个层面: (1)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2)领导班子其他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3)中层部门(各管理科室、车间、分公司等)和部门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4)班组和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 (5)具体岗位和做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6)各类专项工作负责部门和人员的专项安全生产责任。7、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安全生产档案、原始记录和台账应按规定如实填写,按期限保存备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当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3)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4)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制度; (5)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制度;(6)粉尘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7)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8)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9)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管理制度; (10)安全生产逐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11)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1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13)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4)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 (15)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1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上墙XXXX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为了提高公司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增强安全操作技能,保证其具备应有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从而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与健康,特制订本制度。 1 .“三级”安全教育 1.1 凡新入厂员工(包括合同工和临时工)、试用人员、长期实习人员(三个月以上)均需经过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转岗人员需持单位转岗证明或公司调令到安全环保管理中心办理变更手续。在本车间内部岗位调动需重新接受班组级安全教育,在车间之间调动需接受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离岗一年以上的需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1.2 各级安全教育要保证培训学习时间,公司级32学时以上,车间级24学时以上,班组级16学时以上。 1.3“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实行补考制,第一次考试不合格可以进行一次补考,补考不合格交回上一级培训单位或公司人事部门。 1.4 一级(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环保管理中心和人事部门负责,二级(车间级)、三级(班组级)教育,各单位必须建立安全教育教材、台帐、试卷(班组级试卷按岗位分类)。安全教育教材内容要符合安全培训要求,经安全环保管理中心审批后方可有效。 2.外来人员 2.1 外来施工人员进入生产区内作业前,必须先到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资质审查,开具施工证明或签定业务合同(协议),然后到安全环保管理中心接受安全培训,签定《安全管理协议书》,经审批同意后可持入厂证进入作业区域作业,并执行公司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2.2 外来参观(学习)人员和外来短期实习人员,必须到安全环保

管理中心接受安全教育,在指定人员的陪同下进入生产区。实习人员未经允许不准独立操作,特殊情况下需经车间主任同意,在岗位主操作的监督下方可操作。 3 .特种作业安全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资格培训,取得《特种作业安全作业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并按规定定期参加复审。 4. 复工安全培训 复工人员到公司安全环保管理中心接受上岗前的安全培训,重温安全基础知识,考试合格后方可返岗作业。 5. 日常安全教育 5.1 各单位每年必须对所在单位的员工组织一次安全培训,培训要有计划、实施过程文件、教材、试卷、台帐。 5.2 每年的安全培训内容要符合公司安全的要求,所编写的教材必须报安全环保管理中心备案。 5.3 各单位在培训、考试时必须提前通知安全环保管理中心,安全环保管理中心将对培训、考试的过程进行监督考核,并做记录。并对各单位的培训效果实行随机抽考制。

2020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上墙)

2020年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上墙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各科室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做好安全生产的预防工作。 2、各科室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每月至少一次要有会议记录,认真组织各岗位工人学习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岗位安全工作责任制。 3、各科室要对本部门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4、所有职工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保用品,不违章作业,并能及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5、对及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并积极整改,有效制止事故发生的,给予有关人员奖励。 6、对违章作业或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罚。 济宁圣都风动工具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夏保成 副组长:夏超全 成员:夏保常王翠平王三景薛存斌崔海军 常秋连王允法 济宁圣都风动工具有限公司

安全员责任制 1、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协助领导做好安全生产的年度计划,抓好具体落实和督促。 3、协助领导做好公司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建好培训档案。 4、要经常深入作业现场,检查生产安全,组织排查安全隐患并及时处置。组织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制定特殊施工工艺的技术措施,督促各生产单位在实施和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5、协助领导做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工作和器材、设施的管理工作和事故人员抢救等工作。 6、做好安全生产的统计报表工作。 济宁圣都风动工具有限公司

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部门负责人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职责如下: 1、坚持贯彻“五同时”原则,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职业安全卫生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2、组织制定分管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实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4、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竟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 5、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6、分管部门发生事故应及时上报并组织现场救援。定期召开分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济宁圣都风动工具有限公司

安全管理制度上墙

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级领导及广大职工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严格执行《劳动法》有关劳动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及铁道部铁路施工安全规程的条文规定,做到管生产必须同时管安全;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强化安全意识,克服官僚主义和盲干行为,在施工生产及安全管理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国家财产和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二、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三、保证各种生产建筑物、技术设备和工具等,符合安全技术规程和劳动卫生标准。 四、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宣传教育,重点检查新工人的“三级”教育情况,经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操作。 五、对临时设施、机械设备、小型机具、劳动保护设施等,使用前应组织有关部门检查、验收,未经验收合格不准使用。建立管理使用制度,定机、定人、定责,加强维修保养,不准无证上岗和带病操作,确保安全。 六、严格执行特殊工种持证操作制度,对无安全合格操作证的人不得分配工作。 七、开工前必须对工地、工具等防护措施情况进行检查,

提出安全注意事项,进行安全交底。 八、严格各种易燃、易爆及危险有毒物品的管理,固定专人领取、使用并管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做好防火、防爆、防盗的工作。 九、严禁将设备交无证者操作。在未熟悉设备性能和操作规程前,不得上岗操作。禁止酒后开车、驾驶机械和进入作业场所。 十、高处作业、起重、打桩等有物体坠落的施工现场,必须带安全帽,在高处、悬崖、陡坡等处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 十一、经常组织检查工地宿舍、环境、食堂、浴室、厕所等卫生,预防食物中毒和煤气中毒发生。 十二、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尊章守纪教育,搞好劳逸结合,防止超劳,促进安全生产。 十三、要坚持按规范施工,按规程操作,施工现场要标准化管理,要有明显的安全标志、警示和标语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要到现场到岗位,工程项目要制定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十四、严格坚持工前安全交底、工中安全检查、工后安全讲评的“三工制度”及安全分析会制度。 十五、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加大安全奖惩力度,以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中铁十九局集团广州地铁项目部

管理制度上墙版

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管理制度 (上墙版)

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矿长对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负责,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一、负责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决定、条例、文件;组织制定本单位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定、制度、措施。 二、组织编制、实施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安全技术措施所需费用、设备等,必须列入财务、供应计划。 三、每季主持研究一次“一通三防”工作,并在人、财、物方面优先保证。 四、负责对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贯彻实施。 五、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矿井反设施每季进行一次检查。 六、负责组织实施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 七、每旬组织一次井下、地面安全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 八、凡发生伤、亡事故,必须组织抢救,采取措施,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指挥,防止事故扩大,并组织分析事故原因和教训,确定预防同类事故再发生的防范措施。 九、组织制定并检查督促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十、负责抓好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质量标准化等安全基础工作。 十一、按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对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责。 十二、按人事管理权限对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并决定进行奖励和惩罚。 十三、组织制定和落实本单位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方案,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保证持证上岗。 十四、不断改善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上岗。 十五、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

一、在矿长领导下,负责全矿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二、对本矿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进行监督落实负责。 三、对顶板管理、火工品管理、爆破作业、雨季“三防”、巷道修复负责。 四、解决和处理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坚持不安全不生产。 五、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的火工品使用管理制度,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六、对“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负责监督检查。 七、抓好分管范围内的质量标准化和文明生产工作。 八、按隐患排查整改制度,每月定期对分管范围内的工作进行安全检查,对事故隐患组织进行排查、整改。 九、负责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雨季“三防”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 十、配合工程师搞好安全技术措施工程的实施。 十一、发生灾害事故时,协助矿长组织事故抢救,组织制定和落实预防同类事故发生的措施。

运输公司制度上墙

运输公司制度上墙标准化工作室编码[XX968T-XX89628-XJ668-XT689N]

一、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 1. 严格依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 则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 适用于公司各运输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 3.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各运输车辆进行GPS短信服务,即 时掌握车辆状况。 4. 公司人员、驾驶员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落实到位,并实 行一级对一级负责,实行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5.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采用日常考核与安全检查同时进行,考 核结果实行逐级审查,逐级上报。 6. 由于责任过失造成伤亡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者,除追究其 个人责任和经济处罚外,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二、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1. 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 全生产工作制度。 2. 坚决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载行车、不强行超 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冒险车、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车“。 3. 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 法规。 4. 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 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5. 不得运输行政法律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按行政法律法规必须 办理有关手续方可运输货物,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6. 保险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7. 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 程。 8. 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 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9. 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10. 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

工程质量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质量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项目建设坚决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优质、安全、高效至上。 2、项目要保证工程质量,项目部组成的质量安全体系,质检员负责施工质量、现场坚督和检测及核验记录,资料员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熟记录,并整理完善各项施工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3、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高操作人员技术水平。实行施工、检验、监管现场三同时制度,到关键部位时,公司相关领导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以及职能部门到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督导。 4、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层层落实,保证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个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自检自查,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5、隐蔽工程施工前,经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公司查验,经监理工程师查验合格后及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

工。 6、严格把好材料进出质量关,所有材料、配件、设施使用前必须获得职能部门检测同意,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工程施工前及时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材料复试,材料没有检验证明,不得进入隐蔽工程的施工。 7、建立健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料,认真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要求,根据工程进度及时作好施工记录、自检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将自检资料和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分类整理保管好,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 8、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将按不同程度给予批评处理和罚款教育,并追究其责任。对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和责任人,将按上级有关规定程序追究其责任并做出处理。 (二)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制度 1、工程实施工前必须对设计提供的图纸进行图纸会审,由公司按分类组织进行,项目部负责人与相关技术人员、工程监理、设计单位和有关各方一道查阅熟悉图纸、了解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图纸会审意见。 2、图纸会审应做好记录,由项目部组织会审单位,会审提出的问题及时解决,并详细记录,写成正式文件(必要时由设计单位另出修改图纸),监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代表和技术

液化气新上墙规章制度

一.液化气站经理岗位安全职责 1.经理对液化气站的安全生产、经营全面负责,是液化气站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于液化气站由于违反安全法规,指令或因管理不善出现的事故应负领导责任;因本人工作失职造成损失,承担相应责任。做好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在全站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的政策、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及规定,做到“五同时”。 3.组织制定并实施液化气站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负责组织对本站员工(含代培实习人员、临时合同工等)进行二级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每月参加一次班组安全活动,总结安全工作,表扬先进典型。 5.每季组织检查一次液化气站各项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6.组织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 7.对液化气站发生的事故及时处理并上报,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注意保护现场,查清原因,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制订落实防止重复事故发生的预防控制措施。

8.组织做好危害识别与风险评价,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负责签发二级火票和一级固定动火点的申请,组织好动火时的安全措施。 9.建立、健全液化气站安全管理网,配备合格的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本站和班组安全人员的作用。 10.建立、健全液化气站值班制度,做到24小时有人值班。 11.不违章指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他人的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上墙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做好食品经营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一)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一系列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二)培训要求:本企业员工要端正态度、明确目的,认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本企业员工不仅要了解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还要掌握与本岗位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标准的具体规定。 二、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一)购进的任何食品一律进行实地查验。 (二)购进食品时,要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完毕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三)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要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要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三、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参加一次查体,每年到期前一个月参加健康复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食品的生产经营。四、食品贮存运输制度 (一)食品经营者运输向上一级食品供应商或食品生产企业购进的食品,要清楚所购食品来源,先索证、索要。随运输工具携带“食品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许可证、该批次食品的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复印件,随货同行单等”。(二)食品经营者运输向下一级经营者销售的食品,要随运输工具携带本单位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有效的销售发票等。由送货人员查验货,货票一致后进货方签字或盖章认可。 (三)库房内要通风良好,温度湿度适宜存放食品。门窗、地面、货架清洁整齐,设置安全有效的防蝇、防鼠、防尘设施,避免害虫侵入和隐匿,做到无蝇、无鼠、无蟑螂和其他昆虫。 (四)定期检查库存,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对变质及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食品退市制度 (一)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上柜食品将立即退市: 1、入市食品的供货商未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的证照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 2、在履行日常检查中,发现入市的食品有问题或已过保质期。 3、在相关职能部门的检查中,执法人员判定该食品应当退市或经法定检测机构检测被判定为不合格食品应立即退市。 4、对涉及到人身健康、消费者反映强烈且已造成后果的食品,应按情况立即组织退市。

(安全生产类)安全管理上墙规定

需要上墙的安全制度牌

安全通则 DCAQ/BZH02-2012 第1 条新员工必须进行安全技术教育,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方准独立操作。 第2 条严禁携带烟、火种进入禁烟区,禁烟区内严禁吸烟。 第3 条凡参加操作人员,必须熟知和严格遵守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 第4 条在工作岗位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工艺纪律,严禁脱岗、窜岗、严禁做与本岗位无关的事。 第5 条上班前和工作中严禁饮酒。 第6 条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用具,从事转动设备操作、维修、清洁等工作的长发职工必须戴工作帽,发辫不允许露在外面。 第7 条非本岗位人员不得擅自动用仪表、阀门、设备等,并不准在岗位上任意逗留。 第8 条对不熟悉的物料严禁尝试,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带入办公室和公共场所。 第9 条公司进行用火、用电、高处、动土、断路、爆破、进入设备、下水井等作业均实行作业审批制度,否则严禁作业。 第10 条易燃、易爆工作场所严禁堆放可燃物等。 第11 条严禁使用汽油、石脑油等有机溶剂擦洗衣物、车辆、工具、设备、地面等。 第12 条严禁在生产装置、泵房、罐区等地灌装油品、液化气体等。 第13 条凡没有采取防火措施的机动车辆禁止进入生产、储存、装卸等区域。 第14 条生产岗位、库房等必须按照标准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有专人负责,不得擅自动用。 第15 条各种设备的旋转部位应安装防护罩或挡板。严禁用手触摸、擦洗及维修正在转动的设备,所有设备、管道上的安全设施不准私自拆除和调试。

第16 条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蹬梯子时,要将梯子绑牢或设专人扶持,严禁采取抛、扔的方法传递物件。 第17 条凡进入检修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和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严禁穿凉鞋、高跟鞋等。 第18 条严禁在没有防护措施或设有警戒标示的高处作业场所和起重物件下面通行。 第19 条凡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按规定着装,未经批准,严禁带电作业。 第20 条严禁在生产区域内用黑色金属工具等敲打设备、管道、地面等。 第21 条消防通道未经批准,严禁断道、堵塞或占用。 第22 条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乘坐机动车辆时,未停稳,不准上下,不准扒车,骑自行车严禁带人或攀扶机动车辆行驶。 第23条凡雷雨天气,各种可燃气体禁止对空排放,轻质油品、液化气、易燃易爆化工产品等停止装车、采样和脱水。 第24 条严禁带未成年人进入各生产岗位。 第25 条凡来厂参观、学习人员,须由接待人员负责,并严格遵守各项安全制度,在岗位上参观学习时不得影响和妨碍岗位人员正常操作。装置停工检修期间,一律不接待参观人员。 第26 条每周安排一天定为“安全活动日”,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活动:学习规章制度、安全技术知识、检查本单位事故隐患和事故分析等,时间必须保证,特殊情况只能串用,不能占用。 第27 条公司实行的《动火证》、《动土许可证》、《设备检修许可证》、《抽堵盲板安全作业票》、《高处作业许可证》、《进入设备作业证》、《吊装安全作业票》、《断路联络票》等各种作业票、证上所列监火人、监护人、安全措施实施人员等均需在作业前,履行责任,并签名,否则视为无效。 第28 条各种设备严禁超负荷运行,必要时必须经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批准。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项目部上墙)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执行安全交底制度。施工作业前,由队长向施工班组作书面的安全交底,施工班组长签字,并及时向全体操作人员交底。 2、执行施工前安全检查制。各队在施工前对所施工的部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经有关人员处理解决后,方可进行施工操作。 3、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提高自我防护意识,进场前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以后定期与不定期地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意识。 4、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建立安全生产评定制度。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进行评比,对安全生产优良的班组和个人给予奖励,对于不注意安全生产给予教育,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意识。 5、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建立安全生产评定制度,根据安全生产优良的班组和个人给予奖励,对于不注意安全生产的班组和个人给予批评,甚至处罚。

安全事故预防及控制措施 1、进入现场的的有人员必须戴安全帽,施工现场设置安全警告牌。 2、所有机电设备实行专人负责操作,并持证上岗,非专业人不得动用电器设备,供电设备要遮盖严实,经常检查,并设置漏电保护器。 3、现场施工用电严格遵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布置架设,并定期对闸刀开关、插座及漏电保护器的灵敏度进行常规的使用安全检查。 4、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及对现场消防的管理,消防器材配备齐全,安放位置符合消防要求,并定期检查,更换灭火器的药品,保持消防器材完好的备用状态。 5、定时取得气象预报资料,根据气象预报,提前作好防台风防雨措施,并切实按措施严格执行实施,并合理安排现场施工生产。

文明、环保施工控制措施 文明施工创建文明城市的主要组成部分,更是公司企业形象的具体体现。因此,在工程施工的各个环节,均严格遵守施工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经常组织检查,列入考核内容。根据现场实际,文明施工具体措施如下: (一)制定内部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同时对职工进行文明卫生的教育,让每个职工都树立环保意识。 (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施工队伍建设。 (三)在施工过程中,使用文明用语,遵守职业道德。 (四)不在道路上随意停车、堆物、丢弃垃圾,不影响交通。 (五)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将及时清理,当班垃圾当班清除,并由下一班对上一班施工队伍的环境卫生清除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场内材料堆放整齐有序,以保持周围环境的整洁,在材料堆放处设立材料提示牌,标明:材料名称、型号、规格、产地、责任人等。确需在场外占道临时堆放的,将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临时占道许可证》,并按要求堆放整齐。 (六)车辆进入市区,必须执行交通法规和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办好车辆通行证,遵守行车线路,需在现场逗留的车辆应熄火,禁鸣喇叭,以减少噪音和环境污染。 (七)尽可能实行封闭式施工,在工地的周围设置围墙或用板材隔离,开设工地出入口一处,并设置传达室一间,配备专人值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八)在工地靠近路的醒目位置,设立“工程概况”的标牌,标明工程名称、建筑面积、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开工日期、竣工日期、项目经理、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并在必要的部位设置“施工给您带来不便,请谅解”等内容的提示牌,同时配合城市环境治理,在必要的时间和部位悬挂宣传标语。 (九)对裸露土方应与覆盖,不定时洒水降尘,清挖出的建筑垃圾及废弃物等运送至指定的倒场倾倒。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上墙)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各科室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女全生产方针,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做好安全生产的预防工作。 2、各科室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每月至少一次要有会议记录,认真组织各岗位工人学习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岗位安全工作责任制。 3、各科室要对本部门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4、所有职工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保用品,不违章作业,并能及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5、对及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并积极整改,有效制止事故发生的,给予有关人员奖励。 6、对违章作业或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罚。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安全员责任制 1、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协助领导做好安全生产的年度计划,抓好具体落实和督促。 3、协助领导做好公司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建好培训档案。 4、要经常深入作业现场,检查生产安全,组织排查安全隐患并及时处置。 5、协助领导做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工作和器材、设施的管理工作和事故人员抢救等工作。 6、做好安全生产的统计报表工作。

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部门负责人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职责如下: 1、坚持贯彻"五同时“原则,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职业安全卫生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2、组织制定分管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实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4、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竟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 5、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6、分管部门发生事故应及时上报并组织现场救援。、定期召开分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危货上墙制度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安全法规和安全知识培训,带头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行业管理,国家监察和群众监督。 2、当好企业安全生产总指挥的角色,组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组长、分管安全领导为副组长的企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主持制定各分管领导的工作职责,明确安全管理责任、权利和义务,及时听取分管领导的汇报,定期考核,并提出下一步工作目标。 3、建立健全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构,选拔业务素质高、思想作风好、责任性强的人员担任企业安全全管理工作,并保持相对的稳定,保证企业安全管理所需的装备、场地和经费落实到位。 4、参与和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提出企业安全生产目标和总体规划,研究解决企业安全生产上的重大问题,定期检查企业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有关重大措施的落实情况。 5、督促职能部门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抓好企业干部职工的安全培训,努力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6、经常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安全生产,督促基层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坚持定期做好企业范围内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整改。遇有重特大安全事故时,应亲临第一线指挥,并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7、加强事故管理,对各类事故来格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发生事故按规定时间及程序报告有关部门,并对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负责;对事故责任者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8、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下达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认真执行企业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组织安全学习活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和产宣传教育,积极开展行车安全竞赛等活动。 3、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督促检查营运车辆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保障各项基础管理工作的落实。对危及安全生产的行为有制止和向上级反映的权力。 4、负责本单位安全事故的处理、统计和上级。 5、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行车管理,协助做好驾驶员的审验,评比工作。

车间管理制度上墙版

车间管理制度 第一条生产纪律 1、遵守企业考勤制度、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 2、工作场所内不得喧哗、嬉戏、嬉闹、妨碍他人工作。 3、工作场所内不得睡觉、下棋、看报、玩电子产品等。 4、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产品工艺要求生产,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5、爱惜生产设备、原材料和各种包装材料,严禁损坏。 6、服从生产主管的安排,及时工作,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 7、衣着清洁整齐,按照要求穿制服上班。 8、严禁私自外出或离岗,有事必须向生产主管请假。 9、保持车间环境卫生,不准在车间乱丢杂物,禁止随地吐痰,每次生产任务完成后要将地面清扫干净。 10、当产品出现不良时立即停工并上报,查找原因后方可继续生产。 第二条操作规程 1、正确使用生产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非相关人员禁止乱动生产设备。 2、生产过程中的材料要按使用说明正确操作使用,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3、严格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生产,严禁因抢时间而影响产

品质量。 第三条产品质量 1、必须树立“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经营理念,保证产品质量。 2、严把原材料进库关,高品质原料出高品质产品。 3、禁止使用替代材料,严格按生产要求单生产,有问题,请示车间主任或生产厂长。 4、生产印制前,检查材料的标签、名称是否与通知单一致,检查首件文字、颜色、尺寸与要求是否一致,做到万无一失。 5、注意生产过程中的细小环节,有问题,请示车间主任或生产厂长。 6、装车前需最后检查、核对(产品名称,数量、包装情况),做到单货相符。 7、文明装车,堆码合理。 第四条安全生产 1、生产车间内禁止吸烟、禁止饮食,生产过程中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2、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操作看,防止出现伤害事故。 3、丝印、上光工艺或腐蚀生产时必须戴好防毒口罩、手套,防止腐蚀。 4、注意搬运物料、搬运机械的操作,防止压伤、撞伤。 5、正确使用带电设备及电气开关,防止遭受电击。

安全生产上墙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寿光市防潮堤工程建设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坝、部门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2、有效组织和督促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5、有效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清除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水利水电工程安全度汛措施。 7、组织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正确组织,指挥本单位事故救援。 8、及时、如实报告水利水电工程生产安全事故。 总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钊、攻策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结合单位技术情况,制订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二、对公司、工程处施工生产中一切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经常把安全技术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次研究、规

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生产技术工作日才,必须同时研究、规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技术工作。及时研究、处理重大安全技术难题。 三、组织编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时,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从工程设计的图纸审核、施工方法的确定、施工机械设备、垂直运输机械设备的选用,以及确定架设工程的实施方案等每个环节,都要有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性强,实用效果好,成为科学指导施工的技术依据。 四、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培训、考核工作。合格者及时发证,不断提高广大职工安全技术水平和预防事故的能力。 五、对企业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问题,应列为重大科研项目,有计划、有步骤地下达科研任务,组织力量攻克技术难关,彻底改善劳动条件。 六、组织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制定特殊施工工艺的技术措施,督促各生产单位在实施和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在组织技术鉴定时,必须把安全技术措施、装置列为重要内容。 七、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审查或提出设计方案时,必须同时提出去全技术、工业卫生设施方案,同时要检查实施情况。

安全管理制度(无储存上墙)

总经理安全管理责任制 1、安全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总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予以保证,并对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部委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规程、标准和指示,把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3、组织指定、修订和审批颁发本单位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4、确定本单位安全管理目标,应与职工签订安全责任书。 5、按时参加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会议,及时传达会议精神。 6、在经营活动中,应进一步明确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制度经营,督促安全员、业务员等其它危化品从业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危化品培训,确保持证上岗。 7、及时、如实报告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并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 8、经常监督检查各分管领导及业务部门的安全工作,对在安全生产中有重大贡献者进行奖励,对酿成重大事故的责任人进行处罚。

安全员安全管理责任制 1、协助总经理认真贯彻上级和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规定和制度。 2、参与制定、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督促全体员工执行。 3、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违章操作及时纠正或制止,遇到重大险情立即报告领导处理。 4、负责工伤事故的管理,参加本单位各类事故分析会,弄清原因,查明责任,积极提出防范措施。负责本单位各类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 5、认真做好本单位危化品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穿戴的检查、督促工作。消防设施和防护用具必须妥善保管,防止损坏。 业务员安全责任制 1、参加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 2、能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安全防护用品。 3、业务员要掌握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 4、不违章操作,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操作,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 5、应向客户主动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有义务向客户传输有关安全防护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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