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上墙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标准版

上墙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标准版

上墙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标准版
上墙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标准版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1、贯彻执行三级教育制度,对新到的员工及施工工人,必须进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的教育,同时运用各种形式,经常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使施工人员明确生产必须注意安全,加强安全生产意识。

2、结合季节性,抓住节假日施工人员思想容易疏忽,松散安全生产观念的现象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凡是自然条件变化,如大风、大雪、冰冻或雪雨季节,抓住气候变化的特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使职工较全面的提高对安全生产深刻认识。

3、班组长每天上班前必须对班级职工做好班前教育,并做好记录,对当天的施工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项目部,以便及时解决。

定期检查制度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障职工人身安全,结合本工地实际情况,施工现场必须做好对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防护,消防防火的定期检查:

1、由安全员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分项进行检查。

2、查出隐患定人、定时、定措施及时整改。

3、每月定于是15、30两天为定期检查日。

4、整改以后由安全员进行复查,并注明复查意见。

安全活动日管理制度

为了能使工程顺利进行,应积极开展安全活动日活动,使职工多了解一些安全知识。

1、由安全员、班组长每星期组织一次安全活动日。

2、积极宣传有关安全知识、操作规程、国家规定等。

3、认真检查各种电动机械设备、脚手架、井架、配电箱、卷机等,确保机械能正常运转、使用。

4、坚决制止施工人员违章作业的不安全行为。

特殊工种管理制度

1、各电工、电焊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操作。

2、严格遵守劳动防护操作规程,上岗前必须接受“三级教育”。

3、执行企业安全制度和现场劳动纪律。

4、利用各种机会学习本工种的新技术、新方法和安全知识。

西北水利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国电陶家沟风电场项目部

食品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目录 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2.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3.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4.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5.场所及设施设备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6.进货查检和查验记录制度; 7.主要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信息追溯制度; 8.食贮存、运输(包括有特殊温度、湿度控制要求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全程温度、湿度控制)管理制度; 9.废弃物处理制度; 10.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 11.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12.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13.定期清洗消毒空调及通风设施制度; 14.定期清洁卫生间制度; 15.临近保质期食品集中陈列和消费提示制度(如现场设独立对外销售的专间或专用区域,销售外购食品的需提供) 1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具有一定的食品卫生知识和食品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二、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位操作。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中食品之前应冼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六、学校的有关部门负责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工作。 七、从业人员必须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将考核结果计入从业人员个人档案,作为晋升工资资,表彰先进的依据之一。 八、负责培训的部门要建立完整的培训档案。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上墙)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消防设施和消防

设备定期测试。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禁止私用电热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义务消防员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上墙)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项目部、各施工队、协作队伍的生产工作劳动保护,保护职工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根据有关安全法规和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项目各部门、施工队、协作队伍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条项目安保科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机构,其职责是:全面负责本项目部、各施工队、协作队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安全责任事故等工作。 第五条项目部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项目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保科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第六条安全生产责任人的划分:项目经理是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总工和安保科长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 第七条安保科安全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安全法规、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并督促各单位切实执行; 3、制订、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定期开展对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研究解决职工安全教育中的问题;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安全生产,遇有特别紧急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消除安全隐患,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6、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对安全事故的分析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监督按时实施; 7、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安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并监督监督执行; 8、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安全信息馈工作。 第八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学习教育、检查,安保科组织安全学习教育全年不少于四次,安全检查全年不少于八次,各施工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上墙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做好食品经营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一)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一系列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二)培训要求:本企业员工要端正态度、明确目的,认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本企业员工不仅要了解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还要掌握与本岗位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标准的具体规定。 二、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一)购进的任何食品一律进行实地查验。 (二)购进食品时,要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完毕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三)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要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要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三、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参加一次查体,每年到期前一个月参加健康复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食品的生产经营。四、食品贮存运输制度 (一)食品经营者运输向上一级食品供应商或食品生产企业购进的食品,要清楚所购食品来源,先索证、索要。随运输工具携带“食品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许可证、该批次食品的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复印件,随货同行单等”。(二)食品经营者运输向下一级经营者销售的食品,要随运输工具携带本单位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有效的销售发票等。由送货人员查验货,货票一致后进货方签字或盖章认可。 (三)库房内要通风良好,温度湿度适宜存放食品。门窗、地面、货架清洁整齐,设置安全有效的防蝇、防鼠、防尘设施,避免害虫侵入和隐匿,做到无蝇、无鼠、无蟑螂和其他昆虫。 (四)定期检查库存,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对变质及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食品退市制度 (一)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上柜食品将立即退市: 1、入市食品的供货商未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的证照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 2、在履行日常检查中,发现入市的食品有问题或已过保质期。 3、在相关职能部门的检查中,执法人员判定该食品应当退市或经法定检测机构检测被判定为不合格食品应立即退市。 4、对涉及到人身健康、消费者反映强烈且已造成后果的食品,应按情况立即组织退市。

印刷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印刷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设备操作规程,保障设备和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车间内严禁吸烟和明火取暖,严禁乱牵接电线,违者罚款500元。 2、上班时不准带与生产无关的人员进入车间,及时劝阻其他无关人员进入车间。 3、必须严格按照印刷机安全操作规程操作设备。具体内容如下: ①作业前,工作人员必须将工作服穿戴整齐,扣紧衣襟和袖口,衣袋内不装容易掉出杂物,不戴手表及各种饰物,不留长发。 ②开机前,应向机器的各注油点、润滑点和油箱内加入所需润滑油(润滑脂)。 ③未经批准,非本机组人员不得擅自启动,操作机器,助手和学徒应在领机的指导下工作。 ④机器启动前,应检查机身各部位是否有杂物,必须先给信号(按安全铃),前后呼应,确定机器周围安全方可开机。 ⑤机器运转中,严禁用手接触运动工作面,不准维修和擦拭机器,不准跨越转动部位,要保持机器防护装置完备。 ⑥上版、换橡皮、做卫生等须用手接触机器内部时,必须锁车。 ⑦上纸人员起吊前要仔细检查气涨轴是否已与轴头脱开;链条有无松动、脱落迹象;吊钩是否已钩稳气涨轴。做到先检查,后起吊。 ⑧机组人员应按分工严守岗位,时刻注意机器各部位的运转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停机处理。 ⑨工作场地应保持整洁畅通,地面.工作台、机器周围无杂物,维修工具、零配件要放在规定位置。 ⑩工作时,任何人不准在机台周围嬉笑、打闹、大声喧哗。严禁从机器二层乱丢印版、抹布等杂物。 4、车间内严禁存放零食及无关私人物品,工作时间严禁打牌赌博。 5、工作结束时,要及时清洗机器,擦洗干净橡皮布和胶辊,做好清洁卫生,填写工作日志。 6、下班离开车间时要检查水龙头是否拧紧,各电器是否已断电,锁好车间门窗。

安全管理制度上墙XXXX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为了提高公司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增强安全操作技能,保证其具备应有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从而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与健康,特制订本制度。 1 .“三级”安全教育 1.1 凡新入厂员工(包括合同工和临时工)、试用人员、长期实习人员(三个月以上)均需经过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转岗人员需持单位转岗证明或公司调令到安全环保管理中心办理变更手续。在本车间内部岗位调动需重新接受班组级安全教育,在车间之间调动需接受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离岗一年以上的需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1.2 各级安全教育要保证培训学习时间,公司级32学时以上,车间级24学时以上,班组级16学时以上。 1.3“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实行补考制,第一次考试不合格可以进行一次补考,补考不合格交回上一级培训单位或公司人事部门。 1.4 一级(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环保管理中心和人事部门负责,二级(车间级)、三级(班组级)教育,各单位必须建立安全教育教材、台帐、试卷(班组级试卷按岗位分类)。安全教育教材内容要符合安全培训要求,经安全环保管理中心审批后方可有效。 2.外来人员 2.1 外来施工人员进入生产区内作业前,必须先到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资质审查,开具施工证明或签定业务合同(协议),然后到安全环保管理中心接受安全培训,签定《安全管理协议书》,经审批同意后可持入厂证进入作业区域作业,并执行公司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2.2 外来参观(学习)人员和外来短期实习人员,必须到安全环保

管理中心接受安全教育,在指定人员的陪同下进入生产区。实习人员未经允许不准独立操作,特殊情况下需经车间主任同意,在岗位主操作的监督下方可操作。 3 .特种作业安全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资格培训,取得《特种作业安全作业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并按规定定期参加复审。 4. 复工安全培训 复工人员到公司安全环保管理中心接受上岗前的安全培训,重温安全基础知识,考试合格后方可返岗作业。 5. 日常安全教育 5.1 各单位每年必须对所在单位的员工组织一次安全培训,培训要有计划、实施过程文件、教材、试卷、台帐。 5.2 每年的安全培训内容要符合公司安全的要求,所编写的教材必须报安全环保管理中心备案。 5.3 各单位在培训、考试时必须提前通知安全环保管理中心,安全环保管理中心将对培训、考试的过程进行监督考核,并做记录。并对各单位的培训效果实行随机抽考制。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全套上墙公示)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及文本(本制度公示或放置在取证的经营场所) 经营者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

备注:制度的重要性,“***”关键项,“**”表示重点项;□内打钩表示必须执行该制度。

一、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1、列入进货查验的食品,是指消费者经常食用的食品,包括肉、禽、畜,粮食及其制品,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饮料和酒类等食品。 2、经营者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需要查验和索取的具体票证,由《食品索证索票制度》作出规定。 3、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1)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2)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 (3)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4)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5)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4、食品经营者经营的农产品及其他散装食品,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经营者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5、经营者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6、经营者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车间安全管理制度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7808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车间安全管理制度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车间安全管理制度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公司全面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公司负责人和各部门负责人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

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生产人员、生产管理员和与生产相关的其他人员。 第五条本制度由总经理负责实施监督。 第六条本制度经总经理签署后,自公布之日生效。 消防安全管理 第一条公司全体员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尽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条任何人发现火警都有义务迅速向消防队报警(火警电话119)。第三条消防设施要完备。消防器材不准随意作为它用,不准擅自移动和损坏。消防器材应固定在取用方便地点,由保卫科负责管理更换和补充。每季度检验一次,干粉三年换一次,其它

安全管理制度上墙

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级领导及广大职工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严格执行《劳动法》有关劳动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及铁道部铁路施工安全规程的条文规定,做到管生产必须同时管安全;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强化安全意识,克服官僚主义和盲干行为,在施工生产及安全管理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国家财产和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二、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三、保证各种生产建筑物、技术设备和工具等,符合安全技术规程和劳动卫生标准。 四、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宣传教育,重点检查新工人的“三级”教育情况,经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操作。 五、对临时设施、机械设备、小型机具、劳动保护设施等,使用前应组织有关部门检查、验收,未经验收合格不准使用。建立管理使用制度,定机、定人、定责,加强维修保养,不准无证上岗和带病操作,确保安全。 六、严格执行特殊工种持证操作制度,对无安全合格操作证的人不得分配工作。 七、开工前必须对工地、工具等防护措施情况进行检查,

提出安全注意事项,进行安全交底。 八、严格各种易燃、易爆及危险有毒物品的管理,固定专人领取、使用并管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做好防火、防爆、防盗的工作。 九、严禁将设备交无证者操作。在未熟悉设备性能和操作规程前,不得上岗操作。禁止酒后开车、驾驶机械和进入作业场所。 十、高处作业、起重、打桩等有物体坠落的施工现场,必须带安全帽,在高处、悬崖、陡坡等处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 十一、经常组织检查工地宿舍、环境、食堂、浴室、厕所等卫生,预防食物中毒和煤气中毒发生。 十二、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尊章守纪教育,搞好劳逸结合,防止超劳,促进安全生产。 十三、要坚持按规范施工,按规程操作,施工现场要标准化管理,要有明显的安全标志、警示和标语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要到现场到岗位,工程项目要制定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十四、严格坚持工前安全交底、工中安全检查、工后安全讲评的“三工制度”及安全分析会制度。 十五、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加大安全奖惩力度,以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中铁十九局集团广州地铁项目部

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幼儿园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直接影响师生的健康。为此。特制定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心素质好。有健康的身体。责任心强。 二、食堂从业人员由学校一年一聘,学年初学校与伙食团从业人员签定聘任合同。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证明持证上岗,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到法定机构体检一次,体检符合要求,由疾控中心发给健康证,方可从事食堂工作。 四、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伙食堂食品加工和销售工作。五、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六、从业人员不能穿拖鞋上岗,不能戴首饰上岗。 七、每天早上上岗前由学校行政领导或食堂负责同志对从业人员进行认真检查,凡是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上岗。 幼儿园从业人员培训制度 1、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必须进行预防性的健康查体,并参加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培训合格证后上岗。 2、识培训,凡患有“五病”或卫生知识培训不及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3、本单位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并建立从业人员预防性查体及卫生知识培训档案。

4、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坚持经常化,制度化。 5、督导从业人员自觉学习有关的卫生知识,并定期组织考核,考核与岗位、工资、奖罚挂钩。 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一、制定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2、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建

生产车间安全管理规定

生产车间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物资分公司南华交通设施厂生产车间管理人员、操作工、临时工等全部工作人员,同时适用于来公司参观、访问、考察、学习等临时进入车间的人员。 第二条未经分公司领导批准,车间内禁止任何外来人员进入。 第三条车间管理人员及操作工必须通过岗前安全教育、岗位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车间上岗。 第四条进入生产车间的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好工作服、安全帽等;女工进入生产车间时必须戴好安全帽,不得披头散发、穿裙子或高跟鞋进入车间;特殊岗位人员必须穿戴好规定的专用劳动保护用品;员工应始终保持服装干净整洁。 第五条车间内严禁烟火,任何人员不得在车间内吸烟或使用明火;使用电焊机等设备时,须经车间管理人员同意,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严防事故发生;车间内严禁违章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第六条车间工作人员及其他进入车间的人员应保持安全警惕性,注意避让车间内机动设备,禁止在车间内打闹、说笑、看书、听音乐、奔跑等,谨慎走路、专心工作。 第七条车间内需设置必要的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器具;消防器具应按相关规定做好定期检查和定期清洁,保证消防器具完好无损;消防器具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挪移,并应随时保证车间内消防通道的畅通。

第八条车间内所有原料、成品或其他物品不得堆放在配电柜、控制柜、电缆等供电设施附近(物品应距离供电设施至少1.5米);除铭牌等标识外,各种供电设施上不得摆放、悬挂其他任何物品;应保证供电设施干燥、通风、散热良好,防止发生用电事故。 第九条车间内一切电气设备均属公司的重要资产,物资分公司每一位员工均负有关心、爱护公司资产之责任,车间工作人员应定期做好设备保养、检查、维修等工作,保证设备完好率。 第十条车间内一切电器设备仅限于本公司具有上岗证的员工在规定的工作时段使用,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操作设备;其他任何人员不得随意操作任何设备,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责任人承担,并按本公司规定赔偿。 第十一条严禁用湿手操作电源开关按钮,严禁设备超负荷运行,严禁野蛮操作,严防造成人身及设备事故。 第十二条工作时必须保持集中精力,注意防止衣服、手或身体其他部位靠近正在运转的设备或设备部件(如运转中的捏合机转子、螺杆、切粒机切刀、破碎机刀片、鼓风机叶片、皮带轮、齿轮、链条等),防止工作时摔倒或卷进运转的设备中,发生安全事故。 第十三条维护保养设备时,应首先切断设备电源,严禁用水直接冲洗电气设备或用湿抹布擦拭电气设备,以防发生短路触电事故;未经许可,严禁用丙酮、甲苯、汽油等化学品擦拭设备。 第十四条电器设备发生故障时,操作人员应首先切断设备电源,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如及时设置故障警示牌等),并立即报请车间维修人员维修。严禁设备带故障运行,严禁私自修理

管理制度上墙版

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管理制度 (上墙版)

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矿长对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负责,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一、负责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决定、条例、文件;组织制定本单位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定、制度、措施。 二、组织编制、实施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安全技术措施所需费用、设备等,必须列入财务、供应计划。 三、每季主持研究一次“一通三防”工作,并在人、财、物方面优先保证。 四、负责对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贯彻实施。 五、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矿井反设施每季进行一次检查。 六、负责组织实施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 七、每旬组织一次井下、地面安全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 八、凡发生伤、亡事故,必须组织抢救,采取措施,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指挥,防止事故扩大,并组织分析事故原因和教训,确定预防同类事故再发生的防范措施。 九、组织制定并检查督促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十、负责抓好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质量标准化等安全基础工作。 十一、按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对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责。 十二、按人事管理权限对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并决定进行奖励和惩罚。 十三、组织制定和落实本单位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方案,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保证持证上岗。 十四、不断改善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上岗。 十五、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

一、在矿长领导下,负责全矿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二、对本矿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进行监督落实负责。 三、对顶板管理、火工品管理、爆破作业、雨季“三防”、巷道修复负责。 四、解决和处理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坚持不安全不生产。 五、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的火工品使用管理制度,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六、对“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负责监督检查。 七、抓好分管范围内的质量标准化和文明生产工作。 八、按隐患排查整改制度,每月定期对分管范围内的工作进行安全检查,对事故隐患组织进行排查、整改。 九、负责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雨季“三防”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 十、配合工程师搞好安全技术措施工程的实施。 十一、发生灾害事故时,协助矿长组织事故抢救,组织制定和落实预防同类事故发生的措施。

工程质量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质量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项目建设坚决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优质、安全、高效至上。 2、项目要保证工程质量,项目部组成的质量安全体系,质检员负责施工质量、现场坚督和检测及核验记录,资料员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熟记录,并整理完善各项施工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3、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高操作人员技术水平。实行施工、检验、监管现场三同时制度,到关键部位时,公司相关领导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以及职能部门到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督导。 4、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层层落实,保证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个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自检自查,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5、隐蔽工程施工前,经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公司查验,经监理工程师查验合格后及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

工。 6、严格把好材料进出质量关,所有材料、配件、设施使用前必须获得职能部门检测同意,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工程施工前及时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材料复试,材料没有检验证明,不得进入隐蔽工程的施工。 7、建立健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料,认真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要求,根据工程进度及时作好施工记录、自检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将自检资料和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分类整理保管好,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 8、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将按不同程度给予批评处理和罚款教育,并追究其责任。对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和责任人,将按上级有关规定程序追究其责任并做出处理。 (二)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制度 1、工程实施工前必须对设计提供的图纸进行图纸会审,由公司按分类组织进行,项目部负责人与相关技术人员、工程监理、设计单位和有关各方一道查阅熟悉图纸、了解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图纸会审意见。 2、图纸会审应做好记录,由项目部组织会审单位,会审提出的问题及时解决,并详细记录,写成正式文件(必要时由设计单位另出修改图纸),监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代表和技术

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过期限使用健康证明。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档案,以备自查。 3、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建立每日晨检制度。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5、健康体检应在具备体检资格的符合要求的医疗机构进行,严格按照规定的检查项目进行检查,不得有漏检和找人替检的行为。 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 3、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后方可上岗。 4、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管理人员、食品从业人员。 5、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6、凡考核不合格者,必须经过再次培训,直至考试合格。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1、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 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 四、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食品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培训证、健康证等。 2、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车间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车间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凡是在本公司实习、培训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严禁酒后上岗和班中喝酒. 2.工作中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工作前要有良好的工作状态,严禁酒后上岗,坚决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犯劳动纪律) 3.进入生产现场,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工作时,不准穿拖鞋、高跟鞋,留长发; 4.不得擅自移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确因工作需要移动时须请示车间领导同意,工作结束后,必须立即恢复。 5.禁止跨越运行中的设备,确因工作须跨越时要走跨梯 6.凡在两米及两米以上以上高空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安全带要挂在坚固的构件上并认真检查,防止安全带移位和下沉。 8.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桶、灭火器、消防栓、消防带等)完好、齐全、定置摆放。 9.生产区域禁止睡觉和非工作时停留,禁止吸烟和明火,禁止堆放油布、杂草等易燃易爆物品。 10.非生产人员,不准进入生产区域,禁止随意操作设备。 2.13禁止在旋转设备擦拭和打扫卫生,加油。 2.14操作人员严禁跨越运输皮带、皮带运行中不准清理皮带滚筒及皮带下的积料。 2.15电机、减速机对轮防护罩牢固、齐全。电机要有接地线,禁止有明线头。设备检修前先停电,并在操作盘上挂“有人检修,禁止操作”安全警示牌。 2.16使用电动葫芦首先检查电器设备,钢丝绳是否良好,滑轮要加油检查,严防误操作现象发生。 2.17停车4小时以上的电器设备需要开车时,要电工测试绝缘,严禁在电气设备上冲水。 2.18检查电机温升时,必需手背触摸电机,以防触电。 第二章车间通用标准 1.车间通用标准 1.1设备完好标准 1.1.1设备的各项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达到原设计参数或核定后的参数; 1.1.2设备在正常运转状况下,运行平衡,无故障、无异常噪音和振动; 1.1.3操作系统灵敏可靠; 1.1.4高速、连续运转时,轴承、电机等温度不应超过规定范围。 1.2精度要求 1.2.1精密设备主要精度应负荷设计标准; 1.2.2一般设备必须符合生产流程的工艺要求; 1.2.3检修、大修或技改后,设备的各项技术性能必须达到或超过原设计要求。 1.3润滑系统 1.3.1液压、润滑、冷却系统完整正常,油液清洁,管路畅通,油标醒目,压力表正确,无泄露现象,油质符合润滑技术要求; 1.3.2传动部分在正常速度下不应发生振动,以及显著的噪音、冲击和停滞现象,各项主要技术参数,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 1.3.3系统工作时的油温符合规定要求。 11.4电气系统 1.4.1电气部分无发热,备用设备绝缘良好,配线整齐,接地可靠,不受环境状况和温度或其它有害物质的影响;1.4.2信号和仪器、仪表指示正确,自动保护装置动作准确可靠,定期进行的各项防护性试验和检查结果符合相关标准 1.4.3高低压配电室、动力柜、仪表柜符合零缺陷管理规定; 1.4.4主要动力设备安全可靠,其出力和效率应达到设计标准或核定标准; 1.4.5各项消耗正常,经济合理。 1.5环境保护和工业卫生 1.5.1设备的基础良好,工作时无异常振动和噪音; 1.5.2设备排放的废气、废渣、污水应配备相应的治理装置和配套工程; 1.5.3设备和排放物符合管家环保要求,水和气符合排放管理标准; 1.5.4设备周围无积水、无积料、无积油。 1.6安全可靠 1.6.1各种保险、防护装置安全可靠; 1.6.2制动装置操作灵活,安全可靠; 1.6.3高压容器、安全阀门等装置定期进行各项预防性试验,告诉运转设备定期检查。 1.7光学系统 设备的光学系统应清晰,主要元件无显著腐蚀、发霉、划伤、擦伤等现象。 1.8维护保养 1.8.1使用合理,严格执行《岗位作业标准》,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工作,设备保养良好; 1.8.2严格执行《点巡检管理标准》,定时点检;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1、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2、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3、按有关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4、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5、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6、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7、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8、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设备、设施清洁消毒维修管理制度 1、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2、配备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主要设施宜采用不锈钢,易于维修和清洁。 3、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如木门下端设金属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油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防鼠金属隔栅或网罩;距地面2m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采取有效“除四害”消杀措施。 4、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或可自动关闭的开关,并宜提

供温水。 5、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6、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 7、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得使用木质材料(工艺要求必须使用除外),必须使用木质材料的工具,应保证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加工直接入口食品的宜采用塑胶型切配板。 8、各功能区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台、刀具、砧板等工用具,应分开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9、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1、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2、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3、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4、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不得超过1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5、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6、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7、除冷库外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

车间安全管理制度范本3篇

车间安全管理制度范本3篇 车间管理是指对车间所从事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的一系列管理工作。车间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健全车间生产组织、合理组织生产、完善车间管理制度等。现在,就来看看车间安全管理制度的文章吧! 1.进入车间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方可上岗;所有人员需按照培训要求操作,专业岗位需持证上岗,规范操作;违规操作造成人员伤害,需承担相应责任。 2.员工进入车间禁止相互追逐、嬉戏打闹,防止滑、摔倒;进出车间时按照秩序,自觉排队,禁止拥挤,防止发生挤压踩踏的事故。 1.禁止私拉电线、私接电器,非专业人员不得对车间线路进行改动。 2.电器安装、接拉电线或电器维修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不允许自行处理。车间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不要擅自处理,要立即通知维修人员。 3.生产中应注意防止意外触电,任何设备需要移动前,先检查并关闭电源。

4.所有工作台上的工作灯在下班后均要关闭电源,设备使用完毕或者长期不用要断开电源开关。 5.车间清洗等用水后,应及时清理,及时清理地面积水,防止湿滑跌倒。 6.车间产后清洗地面、工器具及设备时,做好设备防护,禁止将水溅到设备电机上,以免造成设备损坏;用水完毕后,应检查水龙头,确保关闭,防止水泄露造成其它设备、材料等损害。 7.厂区、车间内禁止吸烟,禁止带易燃易爆的物品进出厂区、车间。 8.纸箱、托盘等易燃物品的存放要在指定位置,避免随处乱放。 9.禁止私拉电线、私接电器,防止引发火灾。 10.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员工应熟悉消防疏散通道,爱护各类消防施设,掌握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11.限制区域(配电房、制冷房、泵房等),禁止非本区责任人员进入。 1.每台生产设备设专人负责,经培训合格后上岗,未经培训、授权人员严禁操作。 2.严格按设备操作规程操作设备,严禁违规指挥与违规操作机器。 3.开机送电前要检查设备及配套设施是否正常,正常方可开机,按照规范操作。 4.操作机械设备时,注意传送带等活动运行机构,避免手指、头发、衣物扯入。 5.在设备出现故障等情况时,不允许擅自处理,应按“急停”或“停止”按钮,并立即通知设备维修人员前来处理。 6.紧急情况下,拍下“急停”按钮,保证人员、设备安全,非紧急情况禁止按下“急停”或“停止”按钮,严禁在设备运行时直接将电闸拉下。

(安全生产类)安全管理上墙规定

需要上墙的安全制度牌

安全通则 DCAQ/BZH02-2012 第1 条新员工必须进行安全技术教育,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方准独立操作。 第2 条严禁携带烟、火种进入禁烟区,禁烟区内严禁吸烟。 第3 条凡参加操作人员,必须熟知和严格遵守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 第4 条在工作岗位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工艺纪律,严禁脱岗、窜岗、严禁做与本岗位无关的事。 第5 条上班前和工作中严禁饮酒。 第6 条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用具,从事转动设备操作、维修、清洁等工作的长发职工必须戴工作帽,发辫不允许露在外面。 第7 条非本岗位人员不得擅自动用仪表、阀门、设备等,并不准在岗位上任意逗留。 第8 条对不熟悉的物料严禁尝试,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带入办公室和公共场所。 第9 条公司进行用火、用电、高处、动土、断路、爆破、进入设备、下水井等作业均实行作业审批制度,否则严禁作业。 第10 条易燃、易爆工作场所严禁堆放可燃物等。 第11 条严禁使用汽油、石脑油等有机溶剂擦洗衣物、车辆、工具、设备、地面等。 第12 条严禁在生产装置、泵房、罐区等地灌装油品、液化气体等。 第13 条凡没有采取防火措施的机动车辆禁止进入生产、储存、装卸等区域。 第14 条生产岗位、库房等必须按照标准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有专人负责,不得擅自动用。 第15 条各种设备的旋转部位应安装防护罩或挡板。严禁用手触摸、擦洗及维修正在转动的设备,所有设备、管道上的安全设施不准私自拆除和调试。

第16 条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蹬梯子时,要将梯子绑牢或设专人扶持,严禁采取抛、扔的方法传递物件。 第17 条凡进入检修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和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严禁穿凉鞋、高跟鞋等。 第18 条严禁在没有防护措施或设有警戒标示的高处作业场所和起重物件下面通行。 第19 条凡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按规定着装,未经批准,严禁带电作业。 第20 条严禁在生产区域内用黑色金属工具等敲打设备、管道、地面等。 第21 条消防通道未经批准,严禁断道、堵塞或占用。 第22 条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乘坐机动车辆时,未停稳,不准上下,不准扒车,骑自行车严禁带人或攀扶机动车辆行驶。 第23条凡雷雨天气,各种可燃气体禁止对空排放,轻质油品、液化气、易燃易爆化工产品等停止装车、采样和脱水。 第24 条严禁带未成年人进入各生产岗位。 第25 条凡来厂参观、学习人员,须由接待人员负责,并严格遵守各项安全制度,在岗位上参观学习时不得影响和妨碍岗位人员正常操作。装置停工检修期间,一律不接待参观人员。 第26 条每周安排一天定为“安全活动日”,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活动:学习规章制度、安全技术知识、检查本单位事故隐患和事故分析等,时间必须保证,特殊情况只能串用,不能占用。 第27 条公司实行的《动火证》、《动土许可证》、《设备检修许可证》、《抽堵盲板安全作业票》、《高处作业许可证》、《进入设备作业证》、《吊装安全作业票》、《断路联络票》等各种作业票、证上所列监火人、监护人、安全措施实施人员等均需在作业前,履行责任,并签名,否则视为无效。 第28 条各种设备严禁超负荷运行,必要时必须经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批准。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