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初审推荐表

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初审推荐表

附件4

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

—1—

—2—

—3—

—4—

202x年优秀劳动模范推荐表简要事迹(10篇)

优秀劳动模范推荐表简要事迹(10篇) 优秀劳动模范推荐表简要事迹(篇1) 李文强,男,汉族,中共党员,1981年12月出生,2001年入伍,2006年退役,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高级技师。 退役后被安排在焊工岗位,工作环境恶劣,劳动强度大,还要经受焊花灼烫和烟尘熏烤。他凭借在部队养成不服输的韧劲,手握“不起眼”的焊枪,经过自己努力、组织培养、大赛锤炼,逐步成长为焊工行业的佼佼者,带领科研攻关小组,成功掌握核工业生产精密设备的自主加工制造技术,填补了国内技术领域的空白,为我国核事业的发展壮大贡献力量,在平凡的岗位上传承发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曾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技术能手、全国模范退役军人等称号。 优秀劳动模范推荐表简要事迹(篇2) 拉琼,男,藏族,1990年3月生,中共党员,初中学历,西藏藏缘青稞科技有限公司低度酒车间主任。 主要事迹:该同志每天长时间奔忙于生产流水线,过硬的技术本领使他练就“火眼金睛”,针对能耗过高的问题,他改造生产设备,改进产品包装技术,减少生产环节能源消耗,不仅降低了生产成本,而且减少了环境污染,从而在全市生产型企业中起到了示范作用。他还将自己掌握的技

能知识传授给周边同事,达到共同成长、共同进步,为公司的生产、研发和节能降耗等作出了积极贡献。该同志2018年荣获西藏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章。 优秀劳动模范推荐表简要事迹(篇3) 郝铎男,汉族,中共党员,1986年出生,2004年入伍,2006年退役,中铁一局集团新运工程有限公司铺架队队长 郝铎将“让中国高铁成为一张闪亮的世界名片”作为职责使命,先后参加10余条高铁建设,带领团队高质量完成10830余孔、连起来长达346.56公里的“900吨箱梁”架设任务。他探索出“郝氏作业法”,将以前至少6小时才能完成一孔箱梁架设的时间缩短至4小时以内,使架设效率提高三分之一,先后5次创造和刷新全国高铁铺架施工纪录。他创新的9项成果得到推广运用,累计为企业节省成本和创造效益2500余万元,实现了公司高铁铺架连续14年设备运转“零缺陷”、安全质量“零隐患”、生产组织“零违章”。2014年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2020年获评中国中铁劳动模范。 优秀劳动模范推荐表简要事迹(篇4) 徐义刚,男,汉族,中共党员,1966年10月19日生于江苏省常熟市,1987年毕业于浙江大学,1994年在法国巴黎第七大学获博士学位。

广东省住房和乡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 (140名) 1. 任皓光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总经济师 2. 谭明鹤广州开发区建设和环境管理局局长 3. 韩丽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宣教处主任科员 4. 徐震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主任科员 5. 杨国权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党委书记 6. 石穗宁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7. 郑宝涛广州市自来水公司政工部副部长 8. 曹君红广州动物园政工科科长 9. 尹穗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10. 张信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11. 葛晓光深圳市规划土地监察队副支队长 12. 陈佳深圳市城市管理局主任科员 13. 赵彬斌深圳市水务局河道与堤防管理处处长 14. 王昭礼深圳市水务局组织人事处副处长 15. 马汉深圳市绿化管理处(市绿委办)党委副书记、调研员 16. 高泉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站长 17. 罗莹哲深圳市宝安区建设局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站监督员

18. 陈相斌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机关党委书记 19. 吴燕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人事监察科科长、党办主任 20. 黄冠军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副主任科员 21. 卢仲强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22. 程东华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科员 23. 黄东琳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科级干部 24. 刘小钢汕头市房产管理局局长 25. 谢冰云汕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党委办公室副主任 26. 黄珏彬汕头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副馆长 27. 黄少华汕头市建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28. 肖筱刚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建设法规科科长 29. 林广宁佛山市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科长 30. 沈育民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张槎街道 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局长 31. 王玉良韶关市城乡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32. 钟南韶关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 33. 李力韶关市测绘院院长 34. 李海英韶关市武江房地产管理所办事员 35. 幸惠琴韶关市自来水公司纪委书记 36. 黄庆源河源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37. 曾康平河源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科长

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工作者事迹

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工作者事迹 周芸,1964年出生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中共党员。曾任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党组书记;原安徽省马鞍山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市长;现任中央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人大代表、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正厅长、党组书记、中央和安徽省关于住房和城乡 建设分三个局联席会议组长,作为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示范市示范县处长,担任安徽省2013“十二五”期间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周芸就职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一线之后,面对重重挑战和前所未有的挑战,她始终坚守 着真诚和担当,精心规划,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进行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把安徽省建 成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示范省。 周芸始终坚持以工作实践为主线,加强房屋保障和住房治理,加大扶贫资金支持力度,引进社会资本和外资,始终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住房政策,把住房建设放在改革发展全省 建设的核心。她积极推进改革创新,积极推行住房保障和住房服务体制机制改革,把房屋 保障工作完善得更加充分,安徽省也率先推出“四套住房政策”,把住房政策落实在经济 政策、财税政策、政策配套措施以及住房租赁政策上。 周芸明确指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力以赴深化住房改革,把住房补贴和住房保障 工作放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中的重要位置,制定科学合理的房屋保障政策,促进住 房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实现新时期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社会治理科学化、法治化、合 理化发展。 在任期内,周芸奋力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获得安徽省 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工作者的称号。以她的榜样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心全意为人民 服务,勇担重任,展现了青年干部的初心、使命、担当和定力,令人称赞!

2023年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工作方案

2023年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工作方案一、背景 2023年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进程中的关键之年。为表彰无私奉献、勤劳务实的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激发全社会工作热情,树立正面典范,营造尊重劳动、崇尚劳模的时代风尚,制定了以下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工作方案。 二、评选对象及要求 评选对象为在生产、科技、文化、卫生、教育等各个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评选要求如下: 1. 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坚持改革创新,乐于助人,为人民群众服务。 2. 在本行业、本岗位中,工作业绩突出,专业技能较强,有相关荣誉证书者优先。 3. 经过局、市、省级评审,成绩优异,形象良好,群众口碑较佳。 4. 对集体应具有明显的领导和组织作用,成绩达到明显、突出的集体。 三、评选程序

1. 推荐环节 a. 集体和个人可通过各种渠道向单位推荐,单位按照推荐数量,选举代表,成立骨干组成推荐委员会。 b. 推荐委员会根据推荐人下达的推荐名单,筛选出符合条例的推荐对象; c. 推荐委员会对筛选出的对象进行初步了解,确定向局、市、省推荐的人选。 2. 审核环节 a. 局、市、省对推荐的人员进行综合审核,并对所有选定的个人和集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b. 审核通过的名单上报省南北晚报,公示公布反映情况,为下一步评选工作做铺垫。 3. 最终评奖 a. 根据省南北晚报公开反映情况,各级评审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拔出劳动模范等各类荣誉奖项; b. 劳动模范等各级荣誉奖项得主颁发证书并颁奖。 四、表彰方式

根据评选情况的分布分为三种方式: 1. 给予奖牌、证书等相关荣誉。 2. 定期发表有关个人经历及事迹。 3. 组织大会、集会,对被表彰的个人和单位进行表彰礼仪。 五、评选时间 评选工作将于每年9月开始,至次年5月结束。 六、总结 通过本次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工作,将劳动精神向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深入宣传,既是对先进人物的褒奖,也是对全社会的鞭策。我们相信,在全社会共同努力下,劳动精神定能在新时代铺就属于我们的宽阔道路。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表彰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决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表彰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 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布日期】2012.12.20 •【文号】人社部发[2012] 93 号 •【施行日期】2012.12.20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城乡建设其他规定 正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 关于表彰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 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决定 人社部发[2012] 93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局),海南省水务厅,住房城乡建设部机关、直属各单位: 2008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服务人民,奉献社会,在建设美好城乡、迈向住有所居的进程中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激发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

部决定,授予北京市东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等198个单位“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魏霞等441名同志“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授予赵正义等356名同志“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劳动模范”荣誉称号。被授予“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工作者”和“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同志,享受省部级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待遇。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更好地发挥先进模范作用,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再立新功。 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振奋精神,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奋发拼搏,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1.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名单 2.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工作者名单 3.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劳动模范名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2年12月20日

人事部、建设部关于表彰全国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人事部、建设部关于表彰全国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劳动 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人事部(已撤销),建设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07.12.26 •【文号】国人部发[2007] 157号 •【施行日期】2007.12.26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城乡建设其他规定 正文 人事部建设部关于表彰 全国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国人部发[2007] 15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建设厅(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建设局,建设部机关各单位、直属各单位: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国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积极投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在推动建设事业改革与发展的进程中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发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人事部、建设部决定,授予北京首汽(集团)第三营运分公司于凯车队等199个单位“全国建设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王霄云等323名同志“全国建设系统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授予王玮等466名同志“全国建设系

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追授王忠平同志“全国建设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被授予“全国建设系统劳动模范”和“全国建设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人员,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把荣誉作为新的起点,谦虛谨慎,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 全国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建设事业新局面,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而不懈奋斗! 附件: 1. 全国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名单 2.全国建设系统劳动模范名单 3.全国建设系统先进工作者名单 人事部建设部 2007年12月26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林业局关于评选推荐全国林草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林业局关于评选推荐全国林草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 者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林业局 •【公布日期】2022.08.31 •【字号】渝人社〔2022〕354号 •【施行日期】2022.08.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自然生态保护 正文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林业局关于评选推荐全国林草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渝人社〔2022〕354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林业局(林业主管部门),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城市管理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规划自然资源局,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规划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评选全国林草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86号)精神,为做好我市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全国林草系统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全国林草系统各级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等。 (二)全国林草系统劳动模范评选范围。全国林草系统的企业单位在职干部职

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等。 (三)全国林草系统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全国林草系统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干部。 以往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称号并享受待遇的人员,原则上不参加评选,如近5年有新的重大贡献,可参加此次评选。 二、推荐名额 计划表彰名额340个,其中全国林草系统先进集体100个,全国林草系统劳动模范120名,全国林草系统先进工作者120名。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实行差额推荐。我市可推荐名额为:全国林草系统先进集体3个;全国林草系统劳动模范4个(其中,可推荐县处级劳动模范候选人1名);全国林草系统先进工作者4个(其中,可推荐县处级先进工作者候选人1名)。 各区县(自治县)林业局、两江新区城市管理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规划自然资源局、万盛经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各区县林业部门)、市林业局各处室(直属单位)可分别推荐1个集体、1名劳动模范和1名先进工作者。为确保个人推荐中县处级干部比例不超过20%,凡是推荐1名县处级干部的,必须同时推荐1名县处级以下工作人员。 三、评选条件 (一)全国林草系统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四风”,2017年以来未发生刑事案件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干部职工无违纪违法行为,并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荐城建档案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荐城建档案工作先进 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10.12.24 •【字号】豫建办[2010]16号 •【施行日期】2010.12.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村镇建设 正文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荐城建档案工作先进单位和 先进个人的通知 (豫建办〔2010〕16号) 各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规划局: 近两年来,全省城建档案工作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扩内需、保民生、促增长”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机遇,主动作为,勇于创新,城建档案工作者以先进典型为榜样,艰苦奋斗,顽强拼搏,促使我省的城建档案工作进一步提升,涌现出了许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进一步激励广大城建档案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建设中原经济区作出更大的贡献,经研究,拟对在城建档案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名额 1.先进单位的评选范围:省辖市、县(市)城建档案馆。 2.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范围:省辖市、县(市)从事城建档案工作的人员。 3.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额:省辖市先进单位由省厅综合平衡确定。先进个人由省辖市推荐上报,专职人员1-4人,推荐1名;5-10人,推荐2名;10人以

上推荐3名。 二、推荐条件 (一)先进单位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市、县政府及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城建档案工作,并制定有相应的政策和措施。 3.城建档案管理机构、人员齐全,制定有较为完善的管理办法。 4.本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达到等级标准或成效显著。 (二)先进工作者条件 积极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城建档案的方针、政策;爱岗敬业,工作积极、主动、到位,成绩突出;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廉洁奉公,严于律已,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 三、推荐方法和要求 (一)在评选推荐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查、考核、申报的方法进行。 (二)评选工作要坚持标准,层层选拔,优中选优,宁缺勿滥。 (三)各省辖市务必于2010年12月31日前将推荐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上报建设厅城建档案办公室。 联系人:李伟 电话:************* 附件:1.河南省城建档案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表 2.河南省城建档案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管理办法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贵州建设有限公司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公司评先表彰工作,发挥先进、劳模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职工队伍建设,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国资委联合发布的《中央企业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管理办法》(人社部发〔2009〕59号)和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发布的《关于加强铁路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管理服务工作的若干规定》(铁工发〔2014〕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建设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建设公司及各子、分公司。 第三条为方便表述,本办法将建设公司先进工作者、各级劳动模范等授予个人的荣誉统称为“先进劳模”;将先进集体等授予集体的荣誉统称为“先进集体”。“先进劳模”、“先进集体”所包含的各类奖项分别定义如下: “先进劳模”是指获得以下荣誉称号者: (一)建设公司先进工作者; (二)建设公司优秀共产党; (三)建设公司优秀党务工作者; (四)贵州省三八红旗手;

(五)省部级劳动模范; (六)其他建设公司级以上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先进集体”是指获得以下荣誉称号的集体: (一)建设公司先进集体; (二)建设公司先进基层党组织; (三)贵州省青年文明号; (四)贵州省三八红旗集体等省部级先进集体; (五)股份公司及其他以上劳模先进,可参照股份公司关于印发《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管理办法》标准中的相应等级标准进行奖励。 第四条评选表彰先进劳模、先进集体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标准、保证质量、面向基层和一线职工的原则;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评选表彰工作要按照规定的职能分工、评选条件、评选程序和奖励标准进行。 第二章工作机构 第五条建设公司劳动竞赛委员会负责对建设公司先进劳模、先进集体的评选表彰管理中所涉及的重要事项作出决议,协调有关工作。 第六条劳动竞赛委员会下设评审办公室,评审办公室设在建设公司工会工作处。在劳动竞赛委员会领导下,评审

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

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 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拟表彰名单
一、 先进集体 (一)市级住建部门 5 个 1.住建局(建委、管委)1 个 太原市城乡管理委员会 2.规划局(规管局)1 个 临汾市规划局 3.房地产管理局 1 个 大同市房产管理局 4.园林局 1 个
1 / 30

朔州市园林处 5.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 个 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市级住建主管部门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53 个 1.住建局(建委、管委)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24 个 (1)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 个) 太原市建设工程预结算审核中心 太原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2)太原市城乡管理委员会(2 个) 太原市政公共设施管理处 太原市热力公司 (3)大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 个) 大同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大同市建筑节能管理中心 (4)大同市市政管理委员会(2 个) 大同市东郊污水处理厂 大同市市政管理综合执法支队
2 / 30

(5)朔州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 个) 朔州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城建科 朔州市建筑安全监督站 (6)忻州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 个) 忻州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机关党委 忻州市城市档案馆 (7)阳泉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 个) 阳泉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容环卫科 阳泉市建筑工程材料质量监督检测所 (8)吕梁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 个) 吕梁市集中供热服务中心 吕梁市市政设施维护中心 (9)晋中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 个) 晋中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房地产管理科 晋中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物业管理科 (10)长治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 个) 长治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3 / 30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