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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营改增工程建设计价依据

中石化营改增工程建设计价依据
中石化营改增工程建设计价依据

关于“营改增”实施后调整石油化工

工程建设计价依据的通知

中国石化建〔2016〕307号 2016年7月6日

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等文件规定,现将“营改增”实施后有关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计价依据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价税分离”的原则,调整现行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计价依据(有关调整办法见附件1至4)。调整后的计价依据适用于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工程建设项目计价。

(一)石油化工工程建设招投标以不含增值税工程造价作为定价基础,同时在合同中明确计税方法,根据所适用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含税造价。

(二)石油化工工程建设项目基础工程设计概算编制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价。

二、采用简易计税方法时,石油化工工程建设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招投标及合同计价仍执行调整前的《石油化工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14版)》、《石油化工建筑工程费用定额(2014版)》、《石油化工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7版)》、《石油化工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7版)》及相关动态调整文件。

三、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试行。各单位在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集团公司工程部反映。

附件:1.《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设计概算编制办法(2007版)》调整办法

2.《石油化工安装工程概算指标(2007版)》、《石油化工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7版)》、《石油化工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7版)》及其动态调整文件的调整办法

3.《石油化工建筑工程概算定额(2014版)》、《石油化工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14版)》、《石油化工建筑工程费用定额(2014版)》调整办法

4.《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费用定额(2007版)》相关费用扣税办法

2016年7月6日

附件1

《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设计概算编制办法(2007版)》调整办法

一、概算所列固定资产投资、无形资产投资、其他资产投资、预备费均为包含增值税的费用,同时在建设投资中列明所含增值税抵扣额。

二、建设投资中的设备购置费、主要材料费、安装费、建筑工程费及其他费用均应计算增值税抵扣额;建设期贷款利息、铺底流动资金不计算增值税抵扣额。

三、增值税抵扣额计算方法

(一)设备购置费

1.设备费(不含运杂费)增值税抵扣额=设备费(不含运杂费)/(1+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税率为17%。

2.设备运杂费、工器具及生产用具购置费增值税抵扣额按附件4计算。

(二)主要材料费

1.主要材料费(不含运杂费)增值税抵扣额=主要材料费(不含运杂费)/(1+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税率为17%。

2.主要材料运杂费增值税抵扣额按附件4计算。

(三)安装费

安装费及增值税抵扣额按附件2计算。

特定条件下的费用、安全生产费增值税抵扣额按附件4计算。

(四)建筑工程费

建筑工程费及增值税抵扣额按附件3计算。

绿化费、特定条件下的费用、安全生产费增值税抵扣额按附件4计算。

(五)其他费用

固定资产其他费、无形资产投资、其他资产投资、预备费增值税抵扣额按附件4计算。

四、对概算表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总概算表(全厂工程例表)”、“总概算表(独立单项工程例表)”、“工程建设其他费计算表”分别见附表1-1、附表1-2、附表1-3。

总 概 算 表 (全厂工程例表)

序号 单元号或

主项号

工程项目或费用名称

规模或主

要工程量

概算价值(万元)

占投资

%

含外币

金额

备注

设备

购置费

主要

材料费

安装费

建筑

工程费

其他 合计

概算总投资(含增值税) *** *** *** *** *** ***

概算总投资(不含增值税) *** *** *** *** *** ***

一 建设投资(含增值税) *** *** *** *** *** ***

建设投资(不含增值税) *** *** *** *** *** ***

(一) 固定资产投资 *** *** *** *** *** ***

1 工程费 *** *** *** *** *** (1) 工艺生产装置 *** *** *** *** *** … ……

2 固定资产其他费 *** ***

… ……

(二) 无形资产投资 *** *** … ……

(三) 其他资产投资 *** *** … ……

(四) 预备费 *** *** … ……

(五) 增值税抵扣额 *** *** *** *** *** ***

二 建设期贷款利息 *** ***

三 铺底流动资金 *** ***

- 3 -

总 概 算 表 (独立单项工程例表)

序号 单元号或

主项号

工程项目或费用名称

规模或主

要工程量

总 概 算 表 (独立单项工程例表)

占投资

%

含外币

金额

备注

设备

购置费

主要

材料费

安装费

建筑

工程费

其他 合计

概算总投资(含增值税) *** *** *** *** *** *** 概算总投资(不含增值税) *** *** *** *** *** *** 一 建设投资(含增值税) *** *** *** *** *** *** 建设投资(不含增值税) *** *** *** *** *** ***

(一) 固定资产投资 *** *** *** *** *** ***

1 工程费 *** *** *** *** *** (1) 总图运输 *** *** *** … ……

2 固定资产其他费 *** *** … ……

(二) 无形资产投资 *** *** … ……

(三) 其他资产投资 *** *** … ……

(四) 预备费 *** *** … ……

(五) 增值税抵扣额 *** *** *** *** *** ***

二 建设期贷款利息 *** ***

三 铺底流动资金 *** ***

- 4 -

附表1-3 工程建设其他费计算表

工程建设其他费计算表

序号 其他费用名称 计算依据

及费率

计算公式

金额

(万元)

含外币金额

(万美元)

含增值税抵扣额

(万元)

- 5 -

附件2

《石油化工安装工程概算指标(2007版)》、《石油化工

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7版)》、《石油化工安装

工程费用定额(2007版)》及其动态调整文件的调整办法

一、调整原则

按“价税分离”原则,将定额价格调整为不含税价格,相应调整费用定额。根据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安装费=税前安装费×(1+增值税税率),税率为11%。

二、调整方法

(一)《石油化工安装工程预算定额》调整方法

1.定额辅材费和机械费按分册综合系数调整为不含税费用,综合调整系数同时适用于中国石化建〔2011〕960号和中国石化建〔2014〕321号文,详见附表2-1。

2.人工费不调整。

3.各册脚手架搭拆费按附表2-1相应调整其中的材料费和机械费,不调整其中的人工费。

(二)《石油化工安装工程费用定额》调整方法

1.按照“价税分离”的原则调整定额取费费率。

2.企业管理费中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费附加等附加税费。

调整后费率见附表2-2、附表2-3、附表2-4,分别对应于中国石化建〔2011〕960号文、中国石化建〔2013〕54号文、中国石化建〔2014〕321号文。

(三)《石油化工安装工程概算指标》调整方法

1.辅材费和机械费按综合系数统一调整为不含税费用,辅材费调整系数为89.82%、机械费调整系数为90.76%。

2.人工费不调整。

3.安装工程综合取费按附表2-4执行。

附表2-1 《石油化工安装工程预算定额》辅材费与机械费调整系数

序号 项目名称 辅材费调整系数 机械费调整系数

1 第一册 设备安装工程 0.872

2 0.919

2 第二册 工业管道安装工程 0.9157 0.9171

3 第三册 金属储罐、球形罐、气柜及其他

金属结构工程

0.8715 0.9039

4 第四册 电气安装工程 0.8928 0.9424

5 第五册 自动化控制装置及仪表安装工

0.8994 0.9311

6 第六册 工业炉窑砌筑工程 0.8648 0.9168

7 第七册 给排水、采暖及消防安装工程 0.8872 0.8997

8 第八册 通风、空调安装工程 0.8696 0.9147

9 第九册 刷油、绝热、防腐蚀工程 0.9208 0.8904

10 第十册 电信安装工程 0.8978 0.9397

附表2-2 与“中国石化建〔2011〕960号文”对应的调整费率

序号 费用类别 计算方法 营改增调整费率

(%)

一 直接费 ㈠+㈡ ㈠ 直接工程费 1+2+3

1 人工费

2 材料费

3 施工机械使用费

㈡ 措施费 A+B

A

4 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费

1×费率

2.8 5

临时设施费(距离基地25公里以内) 9.51 临时设施费(距离基地25公里以远) 11.86 6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一类地区) 4.68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二类地区) 3.82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三类地区) 3.07

7 二次搬运费 1.84

8 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 2.36

9 夜间施工增加费 2.49

10 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 0.24

11 检验试验费 0.72

B

12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特定条件下费用,按有关规定计算不含

税费用

13 建预制加工厂增加费

14 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保健费

15 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

16 特殊工种技术培训费

17 特殊技术措施费

18 大型机械进出场费

19 大型机具租赁费

企业管理费(距离基地25公里以内)

1×费率

58.8

企业管理费(距离基地25公里以远1000公里以内)68.5

企业管理费(距离基地1000公里以远每增加100公

里)

0.3

三 规费 C

C

20 养老保险费

1×费率

27.37

21 失业保险费 2.61

22 医疗保险费 9.12

23 生育保险费 0.91

24 工伤保险费 1.3

25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1.17

26 住房公积金 10.43

27 工程排污费 0.08

四 利润 1×费率 22.52

序号 费用类别 计算方法 营改增调整费率

(%)

五 安全生产费 按财政部财企(2012)16号文件规定计

六 不含增值税安装工程费 一+二+三+四+五

七 增值税 六×税率 11.00

八 含增值税安装工程费 六+七

附表2-3 与“中国石化建〔2013〕54号文”对应的调整费率

序号 费用类别 计算方法 营改增调整费率

(%)

一 直接费 ㈠+㈡ ㈠ 直接工程费 1+2+3

1 人工费

2 材料费

3 施工机械使用费

㈡ 措施费 A+B

A

4 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费

1×费率

0.91 5

临时设施费(距离基地25公里以内) 6.24 临时设施费(距离基地25公里以远) 7.78 6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一类地区) 3.06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二类地区) 2.5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三类地区) 2.01

7 二次搬运费 1.2

8 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 1.55

9 夜间施工增加费 1.63

10 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 0.16

11 检验试验费 0.47

B 12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特定条件下费用,按有关规定计算不含

税费用

13 建预制加工厂增加费

14 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保健费

15 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

16 特殊工种技术培训费

17 特殊技术措施费

18 大型机械进出场费

19 大型机具租赁费

二 企业管理费(距离基地25公里以内)

1×费率

52.76 企业管理费(距离基地25公里以远1000公里以内)57.39 企业管理费(距离基地1000公里以远每增加100公

里)

0.19

三 规费 C

C 20 养老保险费

1×费率

26.05

21 失业保险费 2.48

22 医疗保险费 8.68

23 生育保险费 0.87

24 工伤保险费 1.24

25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1.12

26 住房公积金 14.89

27 工程排污费 0.05

序号 费用类别 计算方法 营改增调整费率

(%)

四 利润 1×费率 14.7

五 安全生产费 按财政部财企(2012)16号文件规定计

六 不含增值税安装工程费 一+二+三+四+

七 增值税 六×税率 11.00

八 含增值税安装工程费 六+七

附表2-4 与“中国石化建〔2014〕321号文”对应的调整费率

序号 费用类别 计算方法 营改增调整费率

(%)

一 直接费 ㈠+㈡ ㈠ 直接工程费 1+2+3

1 人工费

2 材料费

3 施工机械使用费

㈡ 措施费 A+B

A

4 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费

1×费率

0.79 5

临时设施费(距离基地25公里以内) 5.4 临时设施费(距离基地25公里以远) 6.74 6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一类地区) 2.65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二类地区) 2.17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三类地区) 1.74

7 二次搬运费 1.03

8 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 1.34

9 夜间施工增加费 1.41

10 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 0.14

11 检验试验费 0.4

B 12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特定条件下费用,按有关规定计算不含

税费用

13 建预制加工厂增加费

14 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保健费

15 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

16 特殊工种技术培训费

17 特殊技术措施费

18 大型机械进出场费

19 大型机具租赁费

二 企业管理费(距离基地25公里以内)

1×费率

50.52 企业管理费(距离基地25公里以远1000公里以内)54.55 企业管理费(距离基地1000公里以远每增加100公里)0.17

三 规费 C

C 20 养老保险费

1×费率

26.37

21 失业保险费 2.51

22 医疗保险费 8.79

23 生育保险费 0.88

24 工伤保险费 1.26

25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1.13

26 住房公积金 15.07

序号 费用类别 计算方法 营改增调整费率

(%)

27 工程排污费 0.04

四 利润 1×费率 12.72

五 安全生产费 按财政部财企(2012)16号文件规定

计算

六 不含增值税安装工程费 一+二+三 +四+五

七 增值税 六×税率 11.00

附件3

《石油化工建筑工程概算定额(2014版)》、《石油

化工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14版)》、《石油化工

建筑工程费用定额(2014版)》调整办法

一、调整原则

按“价税分离”原则,将定额价格调整为不含税价格,相应调整费用定额。根据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建筑工程费=税前建筑工程费×(1+增值税税率),税率为11%。

二、调整方法

(一)《石油化工建筑工程综合定额》、《石油化工建筑工程概算定额》

1.材料费:A类材料执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设计概预算技术中心站发布的当期不含税材料信息价;B类材料执行建设项目所在地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当期不含税材料信息价;C类材料执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设计概预算技术中心站发布的基期(2016年5月)不含税材料价格。通过计算机应用软件生成定额不含税材料费。

2.机械费:执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设计概预算技术中心站发布的基期(2016年5月)不含税机械台班价格。通过计算机应用软件生成定额不含税机械费。

3.人工费不调整。

(二)《石油化工建筑工程费用定额》

1.按照“价税分离”的原则调整定额取费费率。

2.企业管理费中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费附加等附加税费。

3.调整后的《石油化工建筑工程费用定额》计算程序及取费费率表详见附表3-1、附表3-2、附表3-3。

附表3-1 一般建筑及装饰工程调整费率

序号 费用名称及类别 类别 计算方法 营改增调整费率

(%)

一 定额直接费

1 人工费

2 材料费

3 施工机械使用费

二 组织措施费

4 文明施工费 1×费率 2.39

5 临时设施费 1×费率 4.35

6 夜间施工增加费 1×费率 0.76

7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Ⅰ类地区1×费率 2.53 Ⅱ类地区1×费率 1.87 Ⅲ类地区1×费率 1.38

8 二次搬运费 1×费率 1.19

9 已完工程保护费 1×费率 0.38

10 工程定位复测费 1×费率 0.24

三 企业管理费(含城市维护建

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

育费附加)

一类工程1×费率 32.05

二类工程1×费率 27.07

四 利润 1×费率 15.66

五 规费

(一) 社会保险费 1×费率 19.74

11 养老保险费 1×费率 12.73

12 失业保险费 1×费率 1.21

13 医疗保险费 1×费率 4.24

14 工伤保险费 1×费率 0.96

15 生育保险费 1×费率 0.6 (二) 住房公积金 1×费率 4.85 (三) 工程排污费 1×费率 0.1

六 特定条件下的费用

16 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

16.1 海拔2000米~2500米 1×费率 5.73 16.2 海拔2500米~3000米 1×费率 8.6 16.3 海拔3000米以上 1×费率 14.33

17 特殊技术措施费 根据工程实际计列不含税费

18 有害健康环境中施工保健费 按规定计算不含税费用

七 不含增值税建筑工程造价 一+二+三+四+五+六

八 增值税 七×税率 11

含增值税建筑工程造价 七+八

附表3-2 大型独立土石方工程调整费率

序号 费用名称及类别 地区类别 计算方法 营改增调整费率

(%)

一 定额直接费

1 人工费

2 材料费

3 施工机械使用费

二 组织措施费

4 文明施工费 (1+3)×费率 0.49

5 临时设施费 (1+3)×费率 0.83

6 夜间施工增加费 (1+3)×费率 0.18

7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Ⅰ类地区 (1+3)×费率 0.49 Ⅱ类地区 (1+3)×费率 0.36 Ⅲ类地区 (1+3)×费率 0.26

8 二次搬运费 (1+3)×费率 0.23

9 已完工程保护费 (1+3)×费率 0.07

10 工程定位复测费 (1+3)×费率 0.05

三 企业管理费(含城市维护建设

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

附加)

(1+3)×费率 6.81

四 利润 (1+3)×费率 3.87

五 规费

(一) 社会保险费 (1+3)×费率 1.55

11 养老保险费 (1+3)×费率 0.94

12 失业保险费 (1+3)×费率 0.13

13 医疗保险费 (1+3)×费率 0.34

14 工伤保险费 (1+3)×费率 0.08

15 生育保险费 (1+3)×费率 0.05 (二) 住房公积金 (1+3)×费率 0.26 (三) 工程排污费 (1+3)×费率 0.05

六 特定条件下的费用

16 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

16.1 海拔2000米~2500米 (1+3)×费率 2.03 16.2 海拔2500米~3000米 (1+3)×费率 4.06 16.3 海拔3000米以上 (1+3)×费率 8.12

17 特殊技术措施费 根据工程实际计列不含税费用

18 有害健康环境中施工保健费 按规定计算不含税费用

七 不含增值税建筑工程造价 一+二+三+四+五+六

八 增值税 七×税率 11

含增值税建筑工程造价 七+八

附表3-3 桩基工程调整费率

序号 费用名称及类别 地区类别 计算方法 营改增调整费率

(%)

一 定额直接费

1 人工费

2 材料费

3 施工机械使用费

二 组织措施费

4 文明施工费 (1+3)×费率 1.19

5 临时设施费 (1+3)×费率 2.16

6 夜间施工增加费 (1+3)×费率 0.38

7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Ⅰ类地区 (1+3)×费率 1.26

Ⅱ类地区 (1+3)×费率 0.93

Ⅲ类地区 (1+3)×费率 0.75

8 二次搬运费 (1+3)×费率 0.59

9 已完工程保护费 (1+3)×费率 0.19

10 工程定位复测费 (1+3)×费率 0.12

三 企业管理费(含城市维护建

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

育费附加)

(1+3)×费率 11.04

四 利润 (1+3)×费率 6.47

五 规费

(一) 社会保险费 (1+3)×费率 9.83

11 养老保险费 (1+3)×费率 6.34

12 失业保险费 (1+3)×费率 0.6

13 医疗保险费 (1+3)×费率 2.12

14 工伤保险费 (1+3)×费率 0.48

15 生育保险费 (1+3)×费率 0.3 (二) 住房公积金 (1+3)×费率 2.42 (三) 工程排污费 (1+3)×费率 0.05

六 特定条件下的费用

16 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

16.1 海拔2000米~2500米 (1+3)×费率 3.95 16.2 海拔2500米~3000米 (1+3)×费率 5.93 16.3 海拔3000米以上 (1+3)×费率 9.89

17 特殊技术措施费 根据工程实际计列不含税

费用

18 有害健康环境中施工保健费 按规定计算不含税费用

七 不含增值税建筑工程造价 一+二+三+四+五+六

八 增值税 七×税率 11

含增值税建筑工程造价 七+八

附件4

《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费用定额(2007版)》

相关费用扣税办法

《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费用定额(2007版)》中相关费用的计算基础为相应含税费用,费率不变;相关费用应按附表4计算其中的增值税抵扣额。

《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费用定额(2007版)》的其他内容不作调整。

附表4 《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费用定额》相关费用增值税抵扣额计算表

序号 费用名称 计算税率 抵扣额计算公式

1 进口设备材料国内运杂费 11% (运杂费-采保费)/(1+11%)×11%

2 国内采购设备运杂费 11% (运杂费-采保费)/(1+11%)×11%

3 国内采购主要材料运杂费 11% (运杂费-采保费)/(1+11%)×11%

4 绿化费 11% 绿化费/(1+11%)×11%

5 特定条件下的费用 11% 特定条件下的费用/(1+11%)×11%

6 安全生产费 11% 安全生产费/(1+11%)×11%

7 工器具及生产用具购置费 17% 工器具及生产用具购置费/(1+17%)×17%

8 土地使用费 暂不计算抵扣额

9 工程建设管理费 暂不计算抵扣额

10 临时设施费 11% 临时设施费/(1+11%)×11%

11 前期准备费 暂不计算抵扣额

12 环境影响咨询费 6% 环境影响咨询费/(1+6%)×6%

13 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 6% 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1+6%)×6%

14 其他专项评价、咨询费 6% 其他专项评价、咨询费/(1+6%)×6%

15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 6%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1+6%)×6%

16 工程勘察设计费 6% 工程勘察设计费/(1+6%)×6%

17 工程建设监理费 6% 工程建设监理费/(1+6%)×6%

18 进口设备材料国内检验费 6% 进口设备材料国内检验费/(1+6%)×6%

19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费 6%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费/(1+6%)×6%

20 超限设备运输特殊措施费 11% 超限设备运输特殊措施费/(1+11%)×11%

21 设备采购技术服务费 6% 设备采购技术服务费/(1+6%)×6%

22 设备监造费 6% 设备监造费/(1+6%)×6%

23 工程保险费 6% 工程保险费/(1+6%)×6%

24 研究试验费 6% 研究试验费/(1+6%)×6%

25 联合试运转费 暂不计算抵扣额

26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契税 按实际发生值计列

序号 费用名称 计算税率 抵扣额计算公式

27 特许权使用费 暂不计算抵扣额

28 生产人员准备费

28.1 提前进厂费 暂不计算抵扣额

28.2 人员培训费 暂不计算抵扣额

28.3 办公用具购置费 17% 办公用具购置费/(1+17%)×17%

29 出国人员费 暂不计算抵扣额

30 外国工程技术人员来华费 暂不计算抵扣额

31 图纸资料翻译复制费 6% 图纸资料翻译复制费/(1+6%)×6%

32 基本预备费 暂不计算抵扣额

33 工程造价调整预备费 暂不计算抵扣额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行为,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称建设单位)的境内项目管理。 集团公司及建设单位控股公司的境内项目管理,应当通过法定程序贯彻执行本办法。 境外项目及国内对外合作项目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包括集团公司投资新建、改建及扩建的油气田地面、炼油化工、油气储运、加油(气)站、建构筑物等(详见附件)。 第四条项目管理应严格执行建设程序,突出质量和效益,强化风险控制,积极推广标准化设计、规模化采购、工厂化预制、模块化建设,充分应用集团公司企业资源计划(ERP)系统、项

目管理(EPM)系统,优选承包商和供应商,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确保项目各项目标顺利实现。 集团公司对在项目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条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订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相关政策,统筹协调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规划计划部,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决定,督促相关部门和专业分公司履行项目管理相关职责。 集团公司相关部门按照权限和职能分工履行项目管理与监督职责。 第六条专业分公司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行业和集团公司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标准规范; (二)负责权限范围内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工作组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项目基础设计(初步设计)审批及专项技术方案审批; (三)负责一类、二类项目管理手册备案管理和执行检查; (四)组织、指导、监督建设单位办理项目专项评价和核准、备案手续并获取所需支持性文件; (五)初审提前采购计划,审查引进设备技术方案、引进设备清单,审批或会签权限内招标方案、招标结果和可不招标事项;

营改增对工程造价影响的分析

营改增对工程造价影响的分析 摘要:营改增税制的实施有效避免了企业重复纳税的现象,减轻了企业的负税,但是,由于部分建筑企业不能尽快适应营改增税制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营改增 对这一部分企业还存在一些不利影响,因此为了提升工程项目建设的经济效益, 本文探讨分析了营改增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及其应对策略,并论述了营改增对工程 造价影响的建议。 关键词:营改增;工程造价;影响;应对策略;建议? 营改增是对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过去增 值税和营业税两大税种并存,作为地方主要税种的营业税不存在成本抵扣问题, 造成增值税无法形成一个完整的链条,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之间不配比,重复征 税问题比较严重,营改增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重复收税。基于此,以下就营 改增对工程造价的影响进行探讨。 1.营改增对工程造价的主要影响 1.1对建筑企业税负的影响。?对税负影响主要表现为:首先,营改增税制推 行之后,企业购置的大型机械设备能够进行进项税抵扣,使企业减少了部分税负,同时,营改增税制下,企业减少了重复征税的问题,从而也减少了企业的税收负担。其次,由于建筑企业工程施工中与多行业产生业务联系,这些与建筑行业有 业务往来的企业大小规模参差不齐,其增值税政策也不统一,在业务活动中,由 于一些材料与设备的供应商不具备增值税发票开具资质,使建筑企业无法在合作 中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产生的交易不能进行进项税抵扣,这部分会加重企业的 税负。 1.2对现金流的影响。建筑企业在经营施工中会产生一些不能取得增值税发 票的环节,如机械设备的购进以及零星材料的选购等,这些交易对象都是一些非 增值税纳税人以及小规模企业,因此不能取得增值税发票,而营改增之后,这种 原材料购进方式就会为企业带来较大的负税,进一步影响到企业现金流情况,建 筑企业的发展与现金流密不可分,如果企业现金流周转困难就会直接影响到建筑 企业的开展,甚至会影响企业工程质量。此外,建筑企业交易项目通常金额比较大,交易时间与交易收入以及到款时间都不同,而企业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纳税,这就给企业带来了一定的现金流压力,使企业可以流转的资金大幅度减少,增加 了企业的压力。 1.3对建筑企业经营的影响。营改增税制实施对建筑企业经营带来了较大的 影响,与原来营业税税制时的会计核算方式相比,营改增之后要在增值税发票中 注明将销项税扣除之后再进行企业收入计算,这时企业的营业收入额会大幅度降低。此外,在建筑企业运营施工环节,一些购置的原材料与设备不能或者很难取 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这部分发生额不能进行进项税抵扣,使企业缴纳的税额增加,进一步增加了企业缴税成本,也会导致企业收入下降,给建筑企业的经营成果带 来影响。除此之外,由于以往实施的营业税属于价内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二 者主要区别在于营业税会考虑营业税金以及附加,而增值税则不会考虑这些,因此,营改增之后,征税方式的改变使建筑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以及折旧费等降低,使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也随之降低,对建筑企业经营成果产生较大的影响。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集团)公司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集团)公司 苏丹反应进料炉 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ZGSY-SD-HT0610005 签定日期:年月日 签定地点:中国北京

1.0定义: 本采购合同所用的词“买方”指中国石油工程(集团)建设公司。 本采购合同所用的词“卖方”指北京中能连通石油化工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本合同中所用的词“现场”系指中石油苏丹原油减粘裂化装置反应进料炉项目的建设现场即货物安装使用的地点,即:苏丹原油减粘裂化装置。 2.0特别说明 本项目为出口加工项目,合同中没有说明的按国际惯例执行。装运港:PORT OF SHIPMENT 天津新港Tinjin Xnggang, China 目的港:PORT OF DESTINATION 苏丹港Port Sudan, Sudan 3.0供货范围 3.1买方同意订购,卖方同意供应下列货物: 描述: H-301/401 反应进料炉(两台) 即2台反应进料炉的采购、加工制造和包装运输。 3.2本采购合同的详细供货范围和技术要求以技术文件附件为准。技术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0附件 4.1技术附件 4.2商务附件 4.3所有技术要求和澄清应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本合同所有的附

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5.0采购合同价格 5.1采购合同价格是FCA天津新港的价格。 5.2合同项目下的分项价格以双方签定的CPECC苏丹减粘炉项目价目表(单台炉)为准。 本采购合同总价值为人民币玖佰伍拾万元整(含增值税)。 其中运输包装保险费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运至天津新港费用)。5.3本采购合同价格为固定价,自采购合同生效日起,除非卖方和买方书面同意,不能更改。 5.4商务说明 1、本采购合同价格已包括了本才后合同条款的全部费用,同时 包括了检验、车间试验、NDC报告、试验证书及规定提交的 各种文件、施工及开车备件及现场安装指导和售后服务、质 量保证的费用。本价格中不包括设计费、二年备品备件费。 2、在本合同中,卖方应负责按发票价值的110%保综合险,该 费用已经包括在合同总价中。货物运抵指定承运人前,一切 保险由卖方承担,交付指定承运人后由买方负责。 3、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和执行本合 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承担。 4、材料代用 未经买方的书面批准,不得进行材料代用。 6.0支付

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先进个人材料

附件2: 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先进个人申报表

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先进个人申报材料 XXX,男,1965年07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第二采油厂基建工程部主任。 XXX同志为2011年分公司重点建设项目井楼油田L121注汽站产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井楼油田L121注汽站是2011年分公司重点工程,总投资2000万。该项目自2011年2月开始筹建,到2011年09月全部项目验收合格,从施工到建成投产只有短短7个月时间,比计划提前一个月建成,生产组织非常得力,取得十分显著的成果。在这个项目上,他全面负责工程的日常事务。为确保“控制投资规模、加强现场管理、抓好工程进度、确保投产成功”的总目标,他带领工程部的全体人员,迎难而上,努力工作,克服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种种困难,取得了比较突出的成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精心组织,管理成效显著 为了有效抓好工程进度和现场管理,XXX同志在整个工程中采取工程网络化管理。他将整个工程分成7个项目,设立项目经理负责制,各项目配备有关专业技术员,对各项目的进度、施工质量全面负责。由于该项目牵涉到土建、工艺、电气、设备安装、技术辅导、新老系统搭接等各个方面,施工组织难度较大。在施工计划时他打破常规,按倒计时的办法制定出科学的施工计划,他指导编制详细的工程施工总体方案和进度计划,对施工顺序、总平布置、进度控制及关系协调

等方方面面精心安排,统筹施工,并对计划实施动态管理和跟踪控制。从而减少重复施工增加、施工界限混乱以及工作效率低下等现象。为了确保一次投运成功,他要求注汽工程部、油建、机动科等部门提前介入,对员工进行培训,让他们熟悉工艺流程,为系统试运提供了保障。由于工程涉及的工艺、土建、电气多个专业同时施工,为了避免穿插影响,他注意科学组织,合理安排工序,白天工艺施工,晚上土建施工,相互错开,互不影响,使工程高效运行。 二是强化控制,节约投资,提高效益 为了有效控制投资规模,他一方面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到设计院和设计人员加强设计优化和沟通,另一方面鼓励工程技术人员大胆发挥本身智慧,在审图和施工过程中不断优化设计方案。明确了工程费用最易突破的部分和环节,从而明确投资控制的重点。在设备选择上,本着先进实用的原则降低成本,对工程、设备、材料均通过公开招标、议标的形式进行选择,能利旧的设备就尽量修复利用,本工程的三台锅炉均为利旧,节约投资450万元,有效地降低了投资成本。再比如优化设计方案,取消两个200m3清水罐保温,节约投资8万元;变更扩容器位置不仅节约管线还便于管理;提出将燃油泵房由砖混结构修改为钢结构,利用压型钢板替代现浇屋顶,在不增加投资的情况下工期大大提前。总之,通过合理安排和工程优化,保证工程建设成本始终在控制范围内。 三是在较短时间内转入正常生产

营改增后工程造价计算小议

营改增后工程造价计算小议 工程造价,就是在人、材、机成本的基础上,加成管理费与利润,最后再加上营业税金及附加。其中人材机成本是行业标准、市场行情与个人经验的综合,管理费、利润率、风险金是内心的期望。而营业税金呢?“%“!哪怕很多人并不知道这%是怎么来的。 所以,营改增之前,一位资深的项目经理,可以非常确切地在心中估出一个简单项目的造价。比如:一个土方工程,工作量有100方,人、材、机的成本分别是50,20,10。那么,成本就是8,000元。加上30%的管理费和20%的利润,不考虑风险因素,合计就是12,000元。 营业税金及附加=12,000×%=元 所以,最终得出的工程造价就是12,元。 不论是甲方还是各投标方,都可以按自己对工作量、成本、管理费率、利润率的认识,来形成自己的工程造价。 营改增后,可就没这么简单了。 根本原因在于,增值税是“价外税”,税在价外,要想形成一个正确的造价,必须首先把“可抵扣的增值税”从价格之中给“掰”出来。 住建部办公厅赶在财税36号文之前,发出了关于调整工程造价计算方法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文),这个以办公厅而非部的名义发的通知,对工程造价进行了一个非常笼统的指导,大概说来分为三步: ①先计算出不含可抵扣增值税的成本

②再在其基础上,加上管理费和利润等标高金 ③再乘以111% 于是就得出了整个工程在增值税环境之下的造价。顺便可以看到,在住建部办公厅看来,未来的工程造价,都是含可抵扣增值税的含税价。这个方法近乎于纸上谈兵,因为“可抵扣的增值税”到底是多少呢?这可不是一个眉头一皱,就能算出来的东西。 以上例那位项目经理来说,8,000元的人材机成本中,可以抵扣的增值税到底有多少呢?问谁都不可能问出个名堂,一切只能自己“估计”,问题是,不与供应商讨价还价一番,简直是估无可估的。 以商混为例,市面上有按3%开票的,也有按17%开票的,不开票的我们就不讨论了。从不同人手上买,掰出来的可抵扣增值税就不同。大体说来,对于采购方而言,考虑到城建与教附的因素,报价10,000开17%专票,与报价8,660开3%专票,其成本几乎一致。 但增值税并非取得专用发票就能抵扣,还必须要考虑到进项抵扣对资金流与发票流的要求,这些显然都对项目经理们的知识面形成了新考验。为迎接营改增,项目经理们必须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听说要开专票,供应商一般都会要求“涨价”,假定一番讨价还价之后,项目经理们发现,上例中的人材机成本变成了8,500元,再加上总计50%的标高金,含税造价就成为了:8,500×150%=12,750元。

中石油工程建设承包商准入申请材料

附件2.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工程建设承包商准入申请材料 承包商申请准入类别: 申请单位: 年月日

填报说明 1.承包商申请准入类别是指申请准入一类或是二类承包商; 2. 申报材料包括书面及电子版两套。电子版要以承包商规范全称命名打包为一个文件夹,包括准入申请表、承诺书、相关证书图片、申报资料导入模板等等,证书图片以图片格式储存,无须单独建文件夹,同时需将图片粘贴到本申报材料word文件中; 3. 承包商准入申请表中企业性质填写一人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中的一种;企业资质类别按照施工、勘察、设计、咨询、监理、无损检测分类,企业资质等级按照企业资质证书内容如实填写,多项资质类别及等级可追加表格填写;合同化用工数量指国企中正式、在职、占编制的员工数量,非国有企业只填写员工总数;技术工人总数指承包商主营业务范围所需的主要技术工种人员的总数;企业主要装备情况应填写企业主营范围内所必须具备的主要、关键施工设备或机具;业主单位即直接与企业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单位。 4. 承包商应按照要求及时规范填报申请材料,不得擅自更改模板格式,为使填写内容显示完整,可调整单元格大小。准入申请表中内容填写不下时可加附页; 5. 承包商准入申请材料等由地区公司负责保存。

申请材料目录 一、承包商准入申请表; 二、承诺书; 三、相关证明文件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影印件; 2.国家有关部门(行业)生产经营、安全许可证书影印件; 3. 质量、环境、安全、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 最近一次质量、环境、安全、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审核报告影印件; 5. 近三年已审财务报告、资信证明; 7.近三年来主要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8. 拥有专利、专有技术及工法证明材料; 9. 近三年获得的省部级及以上技术成果、管理成果、获奖项目证明文件; 10.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中国石化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总则

目 次 前 言 (2) 1 范围 (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3 术语与定义 (3) 4 建设方针与目标 (3) 5 建设水平 (3) 5.1 工厂水平 (3) 5.2 装置水平 (4) 6 设计基础 (5) 6.1 年开工小时数 (5) 6.2 工厂或装置设计连续运转时间 (5) 6.3 装置设计操作弹性 (5) 7 设计原则及要求 (5) 7.1 优化原料及加工总流程 (5) 7.2 优化项目规模 (6) 7.3 清洁生产和环境保护 (6) 7.4 以人为本,建设本质安全的工厂 (6) 7.5 合理利用能源,建设节能、节水型工厂 (7) 7.6 过程控制与信息化管理 (7) 7.7 优化布置,合理项目用地 (8) 7.8 设备、材料的设计及选型原则 (8) 7.9 建构筑物设计原则 (8) 8 对工程建设项目设计采用标准规范的要求 (8)

前 言 本标准是根据《关于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标准研究与编制项目启动会议纪要》(集团公司[2006]第1号)编制的。 本标准共分8章。 本标准主要内容有:石油化工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方针与目标、建设水平、设计基础、设计原则及要求,以及对设计采用标准规范要求。 主编单位: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 参编单位: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 中国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南京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周家祥 葛春玉 王励端 赵勇 蒋荣兴 罗明 王宗仁 陈为群 徐守民 唐洁 本标准于2008年首次发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炼制、石油化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方针与目标、建设水平、设计原则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石化新建石油炼制、石油化工建设项目从立项开始的前期工作和设计全过程。工厂或装置改扩建项目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SDEP-SPM-GS0001 中国石化炼化工程建设标准总说明 SDEP-SPM-GS0004 工程建设项目设计采用标准规范规定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SH 3099 石油化工给水排水水质标准 HJ/J 125-2003 清洁生产标准 石油炼制业 3 术语与定义 见SDEP-SPM-GS0001。 4 建设方针与目标 坚持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强制性标准。工厂建设要本着安全、环保、节能、项目全生命周期整体效益最佳化的原则,结合国情,借鉴国外先进经验,选择安全可靠、先进适用、经济合理的技术,做到优化利用资源、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合理用地、控制定员,产品满足市场要求,各项技术、经济等指标达到或接近国际同期同类工厂和装置的先進水平。 5 建设水平 采用本标准时应根据项目情况对本章所列指标进行实时补充、修正。 5.1 工厂水平 5.1.1 质量指标 建设项目投产后生产的所有石油和化工产品应符合国家、行业及企业的相关产品标准要求。 5.1.2 资源、能源利用指标 a) 原材料利用率 1) 炼油: z轻质油收率 一般不低于 78% z综合商品率 一般不低于 93.5% z加工损失率 不超过 0.5% z吨油综合能耗 符合股份公司综合能耗指标要求 z吨油取水 不大于 0.5 m3水/吨原油 2) 化工 z乙烯能耗 符合股份公司综合能耗指标要求 z乙烯+丙烯收率 不小于47%

造价【2016】11号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现行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

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现行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 造价〔2016〕11号 各市造价(定额)站: 根据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调整我省现行计依据的通知》(建标〔2016〕67号)要求,为满足建筑业营改增后建设工程计价需要,结合我省计价依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调整的计价依据范围 《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综合价格》(土建、安装分册);2005“安徽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单价; 2005《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费用定额》; 2005《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2008《安徽省建筑节能定额综合单价表》; 2009“安徽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及安装工程(常用册)”计价定额综合单价;2010《安徽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定额综合单价》; 2011《安徽省建设工程概算定额》(建筑、安装工程); 2011《安徽省建设工程概算费用定额》; 2012《安徽省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 二、计价依据调整办法 按照“价税分离”的原则调整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规则。 增值税下的工程造价=税前工程造价×(1+11%),其中11%为建筑业增值税税率,税前工程造价为直接工程费、措施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之和,各费用项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 1.有关直接工程费的调整。 (1)材料费 增值税下的定额材料单价=原定额材料单价×调整系数。 定额材料调整系数见下表。 定额材料种类调整系数 商品砼(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砂、土、石料、石 灰、砖、瓦(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0.9709自来水、树苗、花卉、草、藻类植物、林业产品、化肥、农药、农膜0.8850其他材料0.8547(2)机械费 增值税下的定额机械台班单价=折旧费×调整系数+大修理费×调整系数+经常修理费×调整系数+安拆费及场外运输费×调整系数+人工费+燃料动力费(不含进项税)。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轻微伤害事件和未遂事件管理办法

附件19 制度编号:GZ/AQ 019-2013 施行日期:2013-10-9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 轻微伤害事件和未遂事件管理办法 发布文号:中油建字〔2013〕30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在公司不同层面报告、记录、统计、分析和总结各类轻微伤害事件和未遂事件,在公司范围内形成对事件原因和预防措施的信息、资源和经验共享平台,落实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件的重复发生以及更大级别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轻微伤害事件,是指员工在工作时发生伤害,造成人体局部组织器官结构的轻微损伤或短暂的功能障碍,且能自行修复,损失少于一个工作日的情况。 未遂事件,有可能造成人们所不期望后果的事件,其结果未发生健康损害、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与环境破坏的事件。尽管没有实际的后果产生或产生的后果轻微,但有明确的可能造成不希望的后果的事件。 第三条轻微伤害事件和未遂事件的报告、记录和统计工作

坚持及时、准确的原则。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门、各直属项目部(以下简称单位)。 第二章事件报告、调查与收集 第五条轻微伤害事件和未遂事件(以下统称为事件)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应急处置,不应因处置延误而酿成更大伤害事故,同时立即报告直接主管,并报至基层单位HSE部门,HSE管理人员确认事件属实后立即发布事件发生情况,并进行相应的安全提示。 第六条事件发生单位属地主管及时组织相关人员(HSE专职人员、当事人、专业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等)对事件进行调查分析。 若事件的影响范围跨属地或其潜在后果较为严重,应由相应的上一级主管组织调查。 第七条事件调查应在事件发生后一周内完成,形成事件调查报告(见附件一),调查报告应附有“事件原因分析图”。 第八条应使用“事件原因分析图”(见附件二)等先进的方法查找发生的所有原因,直至找出导致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并进行全面分析,制定符合实际和具有可操作性的纠正与预防措施。

中石化工程建设合同

中石化工程建设合同 篇一:建设工程合同(中石化标准文本) 胜科采油队、输油队零星维修工程施 工合同 甲方:胜利油田石油开发中心有限公司乙方:胜利油田兴达现河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本合同于XX年月日在山东东营市东营区 胜科采油队、输油队零星维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胜利油田石油开发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胜利油田兴达现河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及解释(根据实际需要确定需解释的名词)项目经理:是指发包方在本合同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设计单位:是指发包方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监理单位:是指发包方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

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工程师:是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方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合同价款:是指发包方、承包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发包方用以支付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追加合同价款:是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方确认的增加合同价款。 费用:是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方或承包方承担的经济支出。 图纸:是指由发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供并经发包方批准的,满足发包方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方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方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工期:是指发包方、承包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按照日历总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开工日期:是指发包方、承包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承包方开始施工的日期。 竣工日期:是指发包方、承包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承

文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营改增后调整内容

附件一: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 营改增后调整内容 一、建设工程费用组成 (一)一般计税方法 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规定的计价依据调整要求,营改增后,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建设工程费用组成中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中均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2、企业管理费组成内容中增加第(19)条附加税: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3、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费用应在计取现场保管费后,在税前扣除。 4、税金定义及包含内容调整为:税金是指根据建筑服务销售价格,按规定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简易计税方法 1、营改增后,采用简易计税方式的建设工程费用组成中,分部分 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的组成,均与《江苏省建设工程费 用定 额》(2014年)原规定一致,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2、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费用应在计取现场保管费后,在税前扣除。 3、税金定义及包含内容调整为:税金包含增值税应纳税额、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二、取费标准调整

(一)一般计税方法 1、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 建筑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 单独装饰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 安装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 市政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

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 房屋修缮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 表4-7

2、措施项目费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取费标准 措施项目费取费标准表 注:本表中除临时设施、赶工措施、按质论价费率有调整外,其他费率不变。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取费标准表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HSE督察工作规定

附件27 制度编号:GZ/AQ 027-2013 施行日期:2013-10-9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 HSE督察工作规定 发布文号:中油建字〔2013〕30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督察管理,规范职业健康、安全与环保督察工作,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与环保督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督察(以下简称HSE督察)的职责、权利和义务、行为准则、督察程序等内容。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HSE督察在海外地区分(子)公司、国内专业分公司及其所属各项目、直属项目部等的督察工作。 第二章HSE督察管理体制 - 1 -

第四条公司HSE督察由公司安全监督中心实施统一管理,受公司安全总监委派,对公司HSE管理委员会和安全总监负责,负责监督特定地区或者建设项目的HSE管理工作,对责任督察地区或者项目的HSE管理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公司HSE督察采用划片监督结合巡回监督的安全环保监督形式开展工作。海外HSE督察按照工程所在国设置,通常每个所在国设置一名HSE区域督察。国内HSE督察执行区块负责制,根据公司当年国内工程项目分布情况,由安全监督中心划定各责任区域,指定各区域HSE督察,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轮换,避免同一责任区块内连续由同一HSE督察负责的情况出现。 第三章HSE督察职责、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HSE督察的职责 (一)监督HSE体系运行。主要包括各单位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等方面法律、法规情况;建立安全环保组织机构、执行公司安全环保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环保责任情况,以及管理和操作人员HSE和教育培训等情况。 (二)监督安全生产条件。主要包括各单位设备设施、工具和安全防护设施完整性情况,以及生产经营、生活场所满足 - 2 -

“营改增”推动工程造价大变革,造价税改九大问题全解析

“营改增”推动工程造价大变革,造价税改九大问题全解析 发布时间:2016-04-22 浏览:61 ? 一、营改增将冲击原有造价模式 ?营改增对工程造价产生全面又深刻的影响。 ?营改增不只是税制的变化,而是一切都变了,甚至一切都乱了。其影响的规模和深度,可能不亚 于1994年的那一场分税制改革。分税制本质中央与地方税收归属的调整,造成“央富地穷”。而营改增 是税制与税率的调整,可能会“国富民穷”。根据之前的营改增试点,企业税负大幅增加。 ?营业税是价内税,全额征税;增值税是价外税,差额征税。 ?增值税作为价外税,其税负理论上应由消费者承担,它完全颠覆了原来建筑产品的造价构成。不 仅对建企自身产生影响,而且通过企业对整个产业链、上下游产生影响。 ?“营改增”将冲击原有造价模式,解构目前的造价体系,其课税对象、计税方式以及计税依据 都将发生重大变化,工程计价规则、计价依据、造价信息、合约规划等都发生深刻的变革。 ? 二、营改增的核心是抵扣链打通 ?根据理论测算,营改增减轻税负83%;而根据实际测算,增加税负93%,折合营业税率5.8%,原来 建筑业营业税3%。有的明赚实亏,有的明亏实赚,这完全取决于有多少可抵扣的进项税。 ?营改增的核心是抵扣链条打通,环环相扣,层层抵销。但由于实际操作中存在有的可抵扣,有的 不能抵扣;有的抵扣多,有的抵扣少;有的是一般纳税人,有的是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是年应 税销售额标准小于500万及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转为一般纳税人,但一般纳税人通 常不能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或转换的流程复杂。 ?

三、营改增的计价规则是“价税分离” ?因税率不同,可抵扣规则也不同,定价、组价、计价、报价和造价就变得异常繁琐。既然如此, 营改增下的计价规则应该“价税分离”,全部采用“裸价”,人工、材料、机械等全部“价税分离”, 信息价和市场价采集与发布都要“价税分离”,还须考虑市场价格上行因素,重构计价体系。新计价体 系会更加严谨,更加精细,更加复杂。 ?之前,造价税金按综合费率计取为3.41%,已考虑建企的其他附加税。 ?根据模型测算,价税完全分离模式与税率直接转换不变更原有分项计价方式的造价大致接近。 ?根据建标办[2016]4号文“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 备工作的通知”,工程造价=税前工程造价×(1+11%)。11%为增值税率,税前工程造价=人工费+材料费 +机械费+管理费+利润+规费+措施费(原文件无,此为笔者所加,此项必不可少)。各费用项目均以不包 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即全部以“裸价”计算,如果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等是含税 价格,那么,还得剥离其中的税额。 ?根据营改增对比模型分析和测算,营改增增加造价。 ?如人工费含税价格为1万元,那么造价中人工费价格是多少? ?如果是按一般纳税人计税造价中人工费价格=10000÷(1+11%)=9009元; ?如果是按简易计税造价中人工费价格=10000÷(1+3%)=9708.74元。 ?如钢筋含税价格为1万,那么造价中钢筋价格是多少? ?如果是按一般纳税人计税造价中钢筋价格=10000÷(1+17%)=8547元; ?如果是按简易计税造价中人工费价格=10000÷(1+3%)=9708.74元。

营改增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营改增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一、建筑业营改增的概述 营改增是指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营业税是价内税,全额征税;增值税是价外税,差额征税。 增值税作为价外税,其税负理论上应由消费者承担,它完全颠覆了原来建筑产品的造价构成。不仅对建筑业企业自身产生影响,而且通过企业对整个产业链、上下游产生影响。 建筑业营改增将冲击原有造价模式,建筑业营改增对工程造价产生全面又深刻的影响。“建筑业营改增”将冲击原有工程造价模式,解构目前的工程造价体系,其课税对象、计税方式以及计税依据都将发生重大变化,工程计价规则、计价依据、建材造价、合约规划等都发生深刻的变革。 二、建筑业营改增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1、建筑业营改增的计价规则是“价税分离”。 建筑业营改增下的计价规则应该“价税分离”,全部采用“裸价”,人工、材料、机械等全部“价税分离”,信息价和市场价采集与发布都要“价税分离”,还须考虑市场价格上行因素,重构计价体系。新计价体系会更加严谨,更加精细,更加复杂。 2、只有当进项税率大于8%,建筑业企业的税负才减轻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一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销售额不含税。 建筑业企业的进项税额包括大宗材料和分包商。 大宗材料如果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17%,可抵扣;如果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3%,不得抵扣。 分包商如果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11%,可抵扣;如果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3%,不得抵扣。 3、处理建筑业营改增后的“甲供”与“专业分包” 建筑业营改增后,谁采购进货谁就能获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所以,它就是利益,寸土必争。 大宗材料如果是甲供,建设单位可以享受抵扣此进项税,而承包商失去这块利益。所以,以后承包合同对甲供必然成为博弈的焦点。如果钢筋和混凝土甲供,建筑业企业几乎没有什么进项税可抵。 4、建筑业营改增人工费如何处理 由于建筑行业的劳务分包大都属于小规模纳税人,无法抵扣,而工程造价中人工成本又是大头,占总造价约30%。 销项税交了很多,高达11%,但进项税抵扣得很少甚至没有。如果不计进项税额,企业税负大幅增加。即使计入进项税额,由于取得进项税抵扣凭证难度大,实际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也有限。 对于造价人员来说,其复杂性在于造价中的工人费不等于实际分包的劳务费。 人工费=定额人工含量×信息价人工费(或投标人工单价)

营改增后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及控制

营改增后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及控制 比较营业税而言增值税具有一定的优势,目前在世界范围100多个国家和地区被使用,国家财政部积极推进营改增税收政策,2015年6月国家全面开展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试点,建筑业也全面实施了“营改增”,税改对建筑工程的造价方式和结构产生了较大影响,应纳税额累计进项税额被计入工程造价销项税额,取代了以前应纳税额统计,纳税额计价组成模式的改变对建筑企业的经营和管理方式带来了深远的影响。建筑业应顺应这一变化,主动研究增值税下工程造价的变化趋势。 1建筑行业实施营改增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各行业建设取得了飞速发展,建筑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型产业,对国家建设与人民生活具有重大的影响,建筑业以前主要实施的税种为营业税,随着国家税制的改革,也出于国家对外贸易的扩大和海外市场的开阔,我国的建筑企业逐步跨入了国际市场竞争,建筑业营改增主要有以下几项意义。 1.1消除建筑业重复纳税 建筑业重复纳税模式将随着“营改增”的实现而消失,这是公平

纳税的原则的体现,建筑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得以提高,例如以前工程中的建筑主要材料购买时部分增值税已经在购买价格中被征收,但是企业在营业税征收中又一次重复缴纳,无法体现公平纳税。 1.2促进建筑企业的国际化战略 “营改增”是同国际建筑业接轨的有力体现,有利于我国的建筑企业进入国际市场步伐的推进,“营改增”对我国建筑企业实现国际化发展带来了一定的现实意义,这样我国建筑企业国际市场竞争力也得以提高,同国外先进建筑企业的合作道路得以拓宽,提高了综合竞争力[1]。 1.3提高建筑企业管理水平 “营改增”发票的抵扣制度可以实现建筑工程的各参与方的产业融合,有利于建筑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通过发票各参与方形成一个抵扣关系链条,对以前行业盛行以包代管和不规范挂靠现象带来冲击,施工企业的管理体系得以规范,管理水平也得以提高。 1.4加速建筑业产业优化与结构调整 我国建筑企业的结构调整以前很大程度受限于增值税和营业税

中国八大石油工程技术服务公司

中国八大石油工程技术服务公司 篇一:三大石油系统下属公司名单合集 中国海油局级单位列表: 上游业务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下辖)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中海石油研究中心 中上游业务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销售分公司

中海油气开发利用公司 中国化工供销(集团)总公司 中海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化工建设总公司 中海石油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 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中海石油炼化与销售事业部 专业技术服务 中海油田服务有限公司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近海石油服务(香港)有限公司 金融服务 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中海石油保险有限公司 中海石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其他 中海油新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海洋石油渤海公司

中国海洋石油南海西部公司 中国海洋石油南海东部公司 中国海洋石油东海公司 中海实业公司 中海油基建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中海油信息技术(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海洋石油报社 中国石油局级单位列表 油田企业: 中国石油大庆油田公司中国石油辽河油田公司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公司中国石油塔里木油田公司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公司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公司 中国石油吉林油田公司中国石油大港油田公司中国石油青海油田公司中国石油华北油田公司中国石油吐哈油田公司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中国石油玉门油田公司中国石油浙江油田公司(中国石油南方勘探开发

营改增后,对工程造价定额取费及计价体系影响

第五章对工程造价定额取费及计价体系影响 一、营改增将冲击原有造价模式 营改增对工程造价产生全面又深刻的影响。 营改增不只是税制的变化,而是一切都变了,甚至一切都乱了。其影响的规模和深度,可能不亚于1994年的那一场分税制改革。分税制本质中央与地方税收归属的调整,造成“央富地穷”。而营改增是税制与税率的调整,可能会“国富民穷”。根据之前的营改增试点,企业税负大幅增加。 营业税是价内税,全额征税;增值税是价外税,差额征税。 增值税作为价外税,其税负理论上应由消费者承担,它完全颠覆了原来建筑产品的造价构成。不仅对建企自身产生影响,而且通过企业对整个产业链、上下游产生影响。 “营改增”将冲击原有造价模式,解构目前的造价体系,其课税对象、计税方式以及计税依据都将发生重大变化,工程计价规则、计价依据、造价信息、合约规划等都发生深刻的变革。 二、营改增的核心是抵扣链打通 根据理论测算,营改增减轻税负83%;而根据实际测算,增加税负93%,折合营业税率5.8%,原来建筑业营业税3%。有的明赚实亏,有的明亏实赚,这完全取决于有多少可抵扣的进项税。 营改增的核心是抵扣链条打通,环环相扣,层层抵销。但由于实际操作中存在有的可抵扣,有的不能抵扣;有的抵扣多,有的抵扣少;有的是一般纳税人,有的是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是年应税销售额标准小于500万及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转为一般纳税人,但一般纳税人通常不能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三、营改增的计价规则是“价税分离” 因税率不同,可抵扣规则也不同,定价、组价、计价、报价和造价就变得异常繁琐。既然如此,营改增下的计价规则应该“价税分离”,全部采用“裸价”,人工、材料、机械等全部“价税分离”,信息价和市场价采集与发布都要“价税分离”,还须考虑市场价格上行因素,重构计价体系。新计价体系会更加严谨,更加精细,更加复杂。 之前,造价税金按综合费率计取为3.41%,已考虑建企的其他附加税。 根据模型测算,价税完全分离模式与税率直接转换不变更原有分项计价方式的造价大致接近。

中石化工程建设HSE管理细则(修订稿)

工程建设HSE管理细则(修订稿) 河北石油分公司 二〇一三年六月

目录 一、施工前准备 (4) 1.建设单位准备 (4) 1.1成立项目部 (4) 1.2资质审核 (4) 1.3资料准备 (5) 1.3.1合同、HSE协议签订 (5) 1.3.2设计、施工、监理安全方案审查 (5) 1.3.3项目HSE管理实施细则制定 (5) 1.3.4安全技术交底 (6) 1.4进场前安全教育培训 (6) 1.5资产处置 (7) 1.6施工进场确认 (7) 1.7资料发放 (7) 2.施工单位准备 (8) 2.1资料准备 (8) 2.2施工现场门禁管理 (8) 3.监理单位准备 (8) 二、施工过程HSE管理 (9) 1.施工单位工作 (9) 1.1场地布置 (9) 1.1.1平面布置图 (9)

1.1.2临建搭建 (9) 1.1.3标牌设置 (9) 1.1.4制度上墙 (10) 1.1.5季节防护措施 (10) 1.1.6门禁设置 (10) 1.1.7车辆管理 (10) 1.2施工负责人工作 (11) 1.3安全员工作 (11) 2.建设单位工作 (12) 2.1项目经理工作 (12) 2.2甲方代表(安全监护人)工作 (12) 2.3安全员工作 (12) 2.4事故管理 (13) 3.监理单位工作 (13) 三、HSE监督检查 (14) 3.1施工检查 (14) 3.1.1检查部门 (14) 3.1.2检查频次 (14) 3.1.3检查处罚 (15) 3.2项目部考核 (15)

一、施工前准备 1.建设单位准备 1.1成立项目部 1.1.1市公司成立项目部,项目部接受市公司领导,以正式文件(附件1)下发执行。 1.1.2文件中应明确项目经理(片区经理)、甲方代表兼现场安全监护人(站长)、现场安全员(2人)岗位职责,明确市公司安全数质量科安全监督管理人、发展基建科安全责任人及岗位职责,明确市公司各部门职责,以及市公司对项目部的考核办法。 1.2资质审核 1.2.1发展基建科审核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 1.2.2安全数质量科审核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HSE证书等,出具资质审查意见书(附件2)。 1.2.3项目经理(片区经理)审核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安全员及监理人员资格证书。 1.2.4发展基建科、项目部留存人员身份证、资质证书复印件。

“营改增”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及对策概述

“营改增”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及对策概述 摘要:营改增政策在我国 2016 年全面实施,是我国国务院批准的一项改变税收 的重要措施,对于改变我国的经济结构具有重大意义,有利于刺激我国各行各业 的行业工作积极性,在工程造价方面也带来了积极影响。 关键词:营改增;工程造价;影响;对策 引言 随着营改增全面实施,整个建筑业的税收征收模式发生巨大改变,促使整个 工程造价系统形成新的计价模式,从而规范建筑市场,使整个行业结构更加合理化,并且为了提高工程在新税制下的经济效益,建筑企业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合 理运用营改增相关规定,合理进行工程造价,基于此,本文概述了营改增,简要 分析了营改增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及其措施。 1 营改增概述 营改增主要是指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从字面理解就是指把营业税改成增值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批准机关是国务院,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管理机构是财政部等。营业税主要是指对在我国边境范围内提供了其收入中应该依法纳税部分的一 种税收。增值税主要是指产品在商品生产、加工、销售等过程中产生的从出售中 减去购买商品的价钱得到的价值,来作为计算企业或个人应该缴纳税收额度的根据,而征收的一种流通税。增值税是指仅仅对商品或者服务产生了价值升级的部 分产生了缴纳税收,营改增可以把重复纳税的那一部分省略。营业税和增值税都 是我国主要的征税种类,但我国的经济、科技在不断发展,我国的营业税和增值 税分开存在的状态早已不能满足我国的发展现状,所以我国提出了营改增措施, 旨在激励我国各行各业积极发展。我国国务院在 2012 年批准实施营业税改为增 值税,营改增政策最先开始在上海进行试点,主要试点行业是上海的交通运输业 和现代服务业。随之,上海的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都得到了较大的鼓励,行 业中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被调动,企业中被注入了新的活力,经济结构发生的 改革,对促进我国的经济、科技发展呈向上趋势。故我国国务院在 2016 年批准 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并在全国实施,营改增是我国税收方面的一此重大革命,也是 一项重大举措。 2营改增对建筑工程造价的影响 2.1工程预算管理 建筑工程预算的准确性会对工程投标产生相应的影响,因此预算的准确性对 建筑工程承包企业在某项目中的盈利水平影响重大。在过去的营业税体制中,工 程造价内已经包含营业税税金,且营业税税率较为固定,因此在进行投标预算中 对税费也便于控制。而营改增之后,增值税主要是价外税,在投标预算后通过销 项税额和工程造价分别进行计算,改变了原有的计价规律和建筑产品的造价构成。在建筑工程实际施工过程中,进项税额并不能对其进行正确预估,营改增之后需 将城建税和教育附加税纳入增值税税金中,加大了计算难度,导致纳税单位较难 正确的评估建筑工程施工中的纳税状态,从而导致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对工程投标 报价产生影响,同时也对建筑工程施工企业承揽施工业务产生影响。 2.3传统工程造价体系 在营改增政策全面落实执行后,以往传统工程造价体系彻底遭到淘汰,这时 就需积极构建全新工程造价体系,具体指的就是工程项目中的预算模式主要是参 考实际工程量清单进行计价进而准确计算出各个环节产生成本费用,而承包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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