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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设计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基本建设设计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基本建设设计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计设[1983]1477号

基本建设设计工作管理暂

行办法

国家计划委员会文件

基本建设设计工作是工程建设的关键环节,在建设确定以前,为项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在建设项目确定以后,为工程建设提供设计文件。做好设计工作,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节约投资和建成投产后取得好

的经济效益,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设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要做出体现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切合实际,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效益好的设计,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为了科学地管理设计工作,适应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设计工作原则

第一条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经济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基本建设程度,特别应贯彻执行提高经济效益和促进技术进步的方针。

第二条要从全局出发,正确处理工作与农业、工业内部、沿海与内地、城市与乡村、远期与近期、平时与战时、技巧与新建、生产与生活、安全质量与经济效益等方面的关系。

第三条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工程的不同性质、不同要求,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合理确定设计标准。对生产工艺、主体设备和主体工程要做到先进、适用、可靠。对非生产性的建设,应坚持适用、经济、在可能的条件下注意美观的原则。

第四条要实行资源的综合利用。根据国家需要、技术可能和经济合理的原则,充分考虑矿产、能源、水、农、林、牧、渔等资源的综合利用。

第五条要节约能源,在工业建设项目设计中,要选用耗能少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在民用建设项目中,也要采取节约能源措施。要提倡区域性供热,重视余热利用。

第六条要保护环境。在进行各类工程设计时,应积极改进工艺,采用行之有效的技术措施,防止粉尘、毒物、废水、废气、废渣、噪声、放射性物质及其它有害因素对环境的污染,并进行综合治理和利用,使设计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七条要注意专业化和协作。建设项目应根据专业化和协作的原则进行建设,其辅助生产设施、公用设施、运输设施以及生活福利设施等,都应尽可能同邻近有关单位密切协作。

第八条要节约用地。一切工程建设,都必须因地制宜,提高土地种用率。建设项目的厂址选择,应尽量利用荒地、劣地,不占或少占耕地。总平面的布置,要紧凑合理。第九条要合理使用劳动力。在建设项目的设计中,要合理选择工艺流程、设备、线路,合理组织人流、物流,合理确定生产和非生产定员。

第十条要立足于自力更生。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必须符合我国国情,着眼于提高国内技术水平和制造能力,凡引进技术进口关键设备能满足需要的,就不应引进成套项目;凡能自行设计或合作设计的,就不应委托或单独依靠国外设计。

第二章设计工作程序

第十一条设计工作程序包括参加建设项目的决策,编制各个阶段设计文件,配合施工和参加验收、进行总结的全过程。

第十二条设计单位要承担和参加建设前期工作,根据主管部门提出的委托书进行可行性研究。参加设计任务书的编制、厂址选择和工程设计所需的科学试验,并根据上级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编制设计文件。

第十三条建设项目一般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进行;技术上复杂的建设项目,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可按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进行。小型建设项目中技术简单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在简化的初步设计确定后,就可做施工图设计。对有些牵涉面广的大型矿区、油田、林区、垦区和联合企业等建设项目,应做总体设计。

初步设计文件,应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和可靠的设计基础资料进行编制。初步设计和总概算经批准后,是确定建设项目的投资额,编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签订建设工程总合同、贷款总合同,实行投资包干,控制建设工程拨款,组织主要设备定货,进行施工准备以及编制技术设计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文件)等的依据。

技术设计文件,应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进行编制。技术设计和修正总概算经批准后,是建设工程拨款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等的依据。

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或技术设计文件)和主要设备订货情况进行编制,并据以指导施工。施工图预算经审定后,即作为预算包干、工程结算等的依据。

第十四条设计单位应积极配合施工,负责交代设计意图,解释设计文件,及时解决施工中设计文件出现的问题,参加试运转,参加竣工验收、投产,进行总结。对于大中型工业项目和大型复杂的民用工程,应派现场设计代表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

第三章计划管理

第十五条国家计划委员会负责组织编制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年度设计进度计划。各有关部和各省、市、自治区主管基建的综合部门,应根据国家的中长期计划和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编制本部门、本地区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年度设计进度计划,上报国家计委综合平衡后下达。

第十六条设计单位应根据上级下达的年度设计进度计划和主要技术经济考核指标,结合本单位任务情况,编制年度设计工作计划。承接上级下达任务之外的建设工程设计任务,也应列入本单位的年度设计工作计划。

第十七条国家计划委员会,有关部和各省、市、自治区主管基建的综合部门,应加强对设计计划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并帮助解决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八条设计单位应根据上级的要求,明确规定本单位的设计进度、工作量、优良品率、劳动生产率、作业率、出勤率等计划考核指标,并应做好统计分析工作,制定切实措施,保证全面完成计划。

第十九条设计周期定额和设计定额是设计工作计划管理的重要依据。设计单位应认真积累资料,编制设计周期定额和各种设计定额。在此基础上,各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专业设计周期定额和设计定额,作为编制设计工作计划和考核设计工作效率的基础。

第四章质量管理

第二十条设计单位必须对全体职工进行“质量第一”的教育,建立、健全设计质量管理制度,逐步推选全面质量管理,不断提高设计质量。

编制设计文件要认真抓好事前指导、中间检查、成品校审、质量评定等环节,做到:设计基础资料齐全准确,遵守设计工作原则,各专业采用的技术条件一致,采用的新技术行之有效,选用的设备性能优良,计算依据齐全可靠,计算结果正确,正确地执行现行的标准规范,各个阶段设计文件的内容、深度符合国家规定,设计合理,综合经济效益好。

设计单位必须及时收集施工中和投产后对设计质量

的意见,进行分析研究,不断改进设计工作,提高设计质量。

第二十一条设计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加强管理,做到工作有秩序,进度有控制,质量有保证。

第二十二条各级主管部门必须根据国家规定的审批办法,对设计文件进行严格的审批,不得不放审批权限。

第二十三条开展创优秀设计活动,是加强质量管理提高设计水平的有效措施之一。有关部应根据国家优秀设计必须具备的条件,结合部门的特点。分别制定本部门的优秀设计具备标准、作为“创优”的目标,并逐步充实、完善。设计单位要制定创优秀设计的规划和措施,保证这项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

第二十四条设计单位要经常开展设计方案竞赛和多种多样的技术业务、基础工作和基本功的评比活动,各地、各部也要组织这类活动,以促进设计质量的提高。

第五章设计技术水平第二十五条主管部门和设计单位应根据国家科学技术进步的总目标,在设计中积极开发和认真采用先进技术,不断提高设计技术水平。

主管部门应根据国家科学技术长远计划和专业技术

发展规划,编制本部门的设计科研、技术开发和消化引进技术计划,组织力量,有重点、有步骤地实施。设计单位应根据上级下达的任务和工程设计的需要,编制本单位的科研、技术开发和消化引进技术计划。第二十六条主管部门在制定技术政策和技术发展规划时,应鼓励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运用。对重要的技术开发项目,应统一组织设计、科研、大专院校、生产和设备制造等单位,联合攻关,共同开发新技术,通过试验取得工程放大的条件和设计数据,并落实新材料的生产和新设备的制造,使已经过关的新技术成果用于设计。

有条件的设计单位应积极开展科研工作,安排那些工程上需要而设计单位可以承担的项目,进行试验研究。取得的成果必须经过鉴定,有的还应经过试点工程证明行之有效,才能在设计中广泛采用。这些设计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可能,逐步添置必要的测试设备,创造必要的试验条件,有的可结合生产厂建立试验场所。

设计单位应有计划地深入到生产、建设现场中去,汲取技术革新成果,经过分析提高,用于新的设计。

第二十七条主管部门从国外引进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技术或进口设备,应该组织有关的设计单位参加考察、谈判、设计直到建成投产的全过程,充分发挥设计工作的作用。设计单位必须选择有实践经验、有一定技术水平的人员参加这项工作。对所取得的技术和有关情报资料,要及时整理,并由主管部门组织交流。对已引进和国外先进技术,主管部门要组织科研、设计、设备制造和生产单位共同进行消化吸收工作。设计单位应积极参加,努力掌握先进技术,并在设计中采用。

第二十八条加强设计情报工作,是提高设计水平的重要手段。主管部门和设计单位必须逐步充实情报人员,建立健全设计情报中心和协作网,组织专业情报人员与广大设计人员,紧密结合设计工作的需要,认真做好情报的搜集、整理、分析和研究工作,为领导作好参谋,为设计人员当好耳目。

第二十九条主管部门应积极扶持设计单位不断提高设计装备水平,改变落后面貌,提高设计工作效率和质量。

设计机具、仪器及纸张等用品,是设计单位必备的生产手段,不属于行政办公用品,有关部门在专项物资审批和供应时要给予支持。

第三十条设计单位要加强设计技术档案管理工作,完整地保存和科学地管理设计技术档案,逐步地把技

术档案和资料数据库建立起来,充分发挥设计技术档案的作用。

第六章经济分析和概预算工作

第三十一条加强设计经济分析和概算工作是提高工程建设经济效益的重要措施。主管部门和设计单位必须做好工程建设的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中的经济分析,设计概算及其基础工作。设计人员应加强经济观念,把技术和经济密切结合起来。

第三十二条主管部门和设计单位应建立健全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中的经济分析工作制度,明确规定其主要内容、深度、作用、编制方法及其所需的依据资料。

设计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厂址选择和初步设计的技术经济分析比较,选择最佳的方案。

第三十三条必须改进工程建设概预算工作。

初步设计阶段,必须编制总概算。施工图设计阶段,必须编制预算,采用三个阶段设计的技术设计阶段,必须编制修正总概算。

各个设计阶段概预算的编制工作,均由设计单位负责。设计深度应满足编制概预算的要求。

总概算是初步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主管部门在审批初步设计的同时,必须认真审批总概算。

总概算经批准后,各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都应认真执行,维护概算的严肃性,不得任意突破。

施工图预算经审定后,在执行中,由于变更设计所引起的造价增减,应经设计单位同意。

第三十四条设计单位应建立积累工程建设技术经济定额、指标档案资料的制度。本单位设计的建设工程竣工后,应及时收集、整理技术经济额定、指标等档案资料,进行必要的分析研究,为做好设计经济分析和概预算工作提供依据。

第三十五条有关部和各省、市、自治区主管基建的综合部门应建立、健全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工程建设经济分析、概预算及其基础工作的管理和研究工作。

有关部和各省、市、自治区主管部门,应选择有关大专院校和中专学校设置工程建设技术经济专业,并积极办好培训班,培养这方面的人才,以充实主管部门和设计单位技术经济队伍。

第七章设计标准化

第三十六条工程建设设计标准规范和标准设计,是设计标准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类工程建设的设计都必须制定相应的标准规范;各类工程建设的构配件(零部件),通用的构筑物、建筑物、公用设施以及单项工程等,凡有条件的都应编制标准设计。

制定或修订设计标准规范和标准设计,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密切结合自然条件和技术发展水平,合理利用能源、资源、材料和设备,充分考虑使用、施工、生产和维修的要求,做到通用性强,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便于工业化生产。

第三十七条设计标准规范分为国家、部、省市自治区和设计单位四级。标准设计分为国家、部和省市自治区三级。各级设计标准规范和标准设计的审批、颁发,应采取分级负责的办法。

国家设计标准规范和标准设计,是指在全国范围内需要统一的标准规范和标准设计,是指在本地区范围内需要统一的标准规范和标准设计,应由主编部门提出并报国家计划委员会审批、颁发。

部设计标准规范和标准设计,应由主编单位提出并报主管部审批、颁发。标准规范应报国家计划委员会备案。

省、市、自治区设计标准规范和标准设计,是指在本地区范围内需要统一的标准规范和标准设计,应由主编单位提出并报省、市、自治区主管基建的综合部门审批、颁发。标准规范应报国家计划委员会备案。

设计单位标准规范,是指在本单位范围内需要统一在本单位内部使用的设计技术原则、设计技术规定,由设计单位批准执行,并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八条设计标准规范一经颁发,就是技术法规,在一切工程建设设计工作中都必须执行。

标准设计一经颁发,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要因地制宜地积极采用,凡无特殊理由的不得另行设计。

第三十九条各有关设计单位都应积极承担标准规范的制定、修订任务,并提供标准规范和标准设计方面的技术数据。凡承担设计标准规范编制和管理的设计单位,应建立和健全设计标准规范管理组,配备得力的专业人员。

第八章设计单位技术经济责任制

第四十条设计单位要建立技术经济责任制。对外承担上级下达的和自行承接的任务,凡发生经济关系的,都要与委托任务单位按照国家有关经济合同的规定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和技术经济责任,并严格履行合同。对内地也要建立各级技术经济责任制,明确各级的责任、权力和奖罚办法。

第四十一条原来实行事业费的设计单位除以规划任务为主、无具体收费对象的单位以外,均逐步改为收费的办法。收费办法另行规定。改革以后,单位的性质仍为事业单位,其事业费改为由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掌握使用。设计单位内部的财务制度和职工劳保福利待遇,仍按事业单位办法执行。

第四十二条设计单位完成了主管部门规定的考核指标以后,收入大于支出(包括工商税支出)的盈余,除上交国家和主管部门外,其余留给设计单位,大部分用于技术开发、技术装备购置、小型零星基建,小部分用于职工福利和奖励等。上交与留成办法另行规定。

第四十三条设计单位改为按技术经济责任制的办法管理以后,要站在国家立场,树立全局观点,维护国家利益,端正经营作风,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对巧立名目乱收费用者,要追究责任。

第九章队伍建设

第四十四条要搞好设计单位领导班子的建设,把思想政治好、有业务知识和实践经验、有领导才能的优秀中青年干部,提拨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实现领导班子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

设计单位领导干部的年龄,一般不得超过六十岁。

设计单位要十分重视项目负责人、科室领导干部的配备和设计组长的选用。

第四十五条设计单位应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设计单位内部的管理体制,必须遵循党委集体领导,职工民主管理,院长负责生产、技术、行政指挥的原则。党委要支持和保障院长行使职权。院长应自觉地维护党委的领导,接受群众的监督。

设计单位的副院长和总工程师协助院长工作,总工程师要在设计工作的技术、经济方面负责。

第四十六条设计单位要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职工代表大会制。院长要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负责执行和处理职工代表大会有关的决议和提案,并接受职工代表大会的检查和监督。职工代表大会要支持院长行使职权,维护生产、技术指挥系统的权威,教育职工不断提高主人翁责任感,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各项岗位责任制。

第四十七条设计单位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要结合设计工作的特点和职工思想的实际,有的放矢,讲求实效,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到业务工作和业务生活中去。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模范地遵守党纪国法,关心和解决职工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要培养一支精干的政治工作队伍,逐步建立行之有效的政治工作制度。

第四十八条主管部门和设计单位要继续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充分发挥知识分子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要继续发挥知识分子的专长和“传、帮、带”作用。要充分发挥中年知识分子的骨干作用,把其中优秀的,有组织领导才能的,提拨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要加紧培养青年知识分子,使他们能较快地适应和担当起设计工作的重担。要努力解决知识分子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困难问题。

第四十九条设计工作人员要走又红又专的道路,积极为四化建设作贡献。在设计工作中,要遵循以下守则: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设计事业;树立大公无私的思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站在国家立场,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坚持设计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刻苦学习,勇于创新。不断提高设计水平;理论联系实际,深入调查研究,使设计符合实际;树立全局观念,发扬共产主义风格;忠于职守,敢于同不良风气作斗争。

第五十条各级基建主管部门和设计单位,要努力提高设计队伍的技术素质。

进入设计单位的设计人员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的文

化水平,最低也应具有中专文化程度。

必须十分重视职工培训工作并逐步形成制度。要制定培训工作的长远规划和具体安排,对技术人员、经济人员、管理人员、领导干部和工人分别提出明确的培养目标和培训要求。

设计单位的培训工作,要在普遍提高的基础上,把重点放在对技术骨干和专业管理骨干的培训上,要舍得花时间下本钱,逐步培养出本单位的技术专家和业务管理专家。

要严格控制设计单位非生产人员比例,逐步改善设计单位的专业结构和人员级配。

第五十一条设计单位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认真进行职工考核、晋升工作。在考核晋升工作中,要坚持领导考核和听取群众意见相结合,平时考察和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在晋升时,应区别不同岗位,根据职工的工作成绩和技术、业务水平,适当考虑学历和工作年限。

第五十二条对先进设计单位和优秀职工,应由主管部门给予奖励。

对违犯党纪、国法,或由于失职、渎职给工作造成损失的设计单位和职工,应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五十三条设计单位要加强后勤工作。后勤部门要树立为生产第一线服务的思想,主动为设计工作创造条件。认真解决广大职工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第十章设计资格认证

第五十四条设计单位必须按隶属关系向主管部和省、市、自治区基建的综合部门申请,经审查、批准,颁发设计证书后,才具有设计资格。

取得设计证书的单位,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有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设计单位的文件,对承担任务的范围和专业有明确的规定;

(二)本单位是由专门从事设计工作的固定职工组成的实体,有健全的领导班子,并拥有基本配套的技术骨干和管理制度,具备独立承担批准范围内设计任务的能力;

(三)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设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及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以及各种经济定额、费用标准等规章制度;

(四)所提交的设计文件和工作成果能够达到国家或专业部门规定的深度和质量要求。

颁发设计证书的主管部门,要根据上述条件对申请单位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对于不顾条件滥发证书的主管部门要追究责任。发证后,如发现有的单位超越规

定范围承担任务,要严格制止;如发生设计质量事故造成损失,要及时处理,追究责任,直到收回证书。凡取得设计证书的单位,还可以承担证书批准范围内的工作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重大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必须由持证设计单位承担;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一般也应由持证设计单位承担。第五十五条没有设计证书的单位,不得承揽设计任务,也不得借“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名义承揽设计任务。对其中具有一定设计能力的单位,经发证部门审查、批准,发给承担工程建设设计业务范围通知书后,准许承担本单位限定规模以内的技术改造项目和规定限额以内的零星基建的设计任务。

设计单位所提交的设计文件,必须标明设计证书的类别和批准编号。上级主管部门在审查设计文件中,必要时要审查其设计资格。

凡冒用持证设计单位名义进行设计的单位或个人,应追究责任。

设计单位的职工不得私自对外承揽设计任务,搞“业务设计”。设计单位不得借“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利用业余时间”等名义,通过承担工程建设的可行性研究和设计任务收取费用分给职工个人。

第五十六条凡我国能设计的国内建设工程,一般不得委托外商设计。如需委托外商设计时,要严格审查其必要性和外商的设计资格,经过我国主管部门批准。属于大中型建设项目由国家计划委员会审批;属小型建设项目由各主管部或省、市、自治区主管基建的综合部门审批。

凡承担我国建设工程设计业务的外商,都应遵守我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第十一章管理机构职责

第五十七条国家计划委员会负责管理全国基本建设设计工作,主要任务是:

(一)贯彻并监督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设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组织编制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年度设计进度计划,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三)归口管理全国设计机构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管理全国设计资格认证工作;

(四)按照国家规定的审批权限,组织审批有关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负责大中型建设项目中需委托外商设计的必要性和资格审批工作;

(五)推动设计单位采用先进技术、开展设计科研、参加科技技术攻关和消化引进技术工作,逐步推广设计工作全面质量管理,开展创优秀设计活动,推动设计单位提高技术装备水平。

(六)组织制定或颁发基本建设设计工作有关规章制度。(七)组织制定或修订、审批、颁发和管理国家设计标准规范、标准设计以及通用的各种概、预算定额等技术经济定额指标;

(八)推动和协调各有关部和各省、市、自治区的设计管理工作,并组织总结交流设计工作经验等活动。第五十八条各有关部和省、市、自治区主管基建综合部门负责管理本部门和本地区的基本建设设计工作,主要任务是:

(一)贯彻并监督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设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各有关部负责管理本部门所属设计机构、队伍建设和设计资格认证工作。各省、市、自治区主管基建的综合部门归口管理本地区各主管厅、局及地、市、县所属设计机构、队伍建设和设计资格认证工作;(三)组织编制本部门、本地区在中型建设项目的年度设计进度计划,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四)推动设计单位采取先进技术、开展设计科研、参加科技攻关和消化引进技术工作,逐步推行设计工作全面质量管理,开展创优秀设计活动,推动设计单位提高技术装备水平;

(五)按照国家规定的审批权限,组织审批本部门、本地区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负责本部门、本地区所属小型建设项目中需委托外商设计的必要性和

资格审批工作;

(六)承担国家设计标准规范、标准设计和各种技术经济定额、指标的主编(或参加)和管理工作;

组织制定或修订、审批、颁发和管理本部门、本地区设计标准规范、标准设计和各种技术经济定额指标;(七)组织制定或颁发本部门、本地区基本建设设计工作有关规章制度;

(八)推动和协调本部门、本地区设计管理工作、组织总结交流设计工作经验等活动。

第五十九条各地、市、县基建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地区基本建设设计工作,主要任务是:

(一)贯彻并监督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设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部和所在的省、市、自治区现行的设计工作规章制度、设计标准规范和各种技术经济定额指标等;

(三)负责管理本地、市、县所属的设计机构和队伍建设工作;

(四)按照国家规定的审批权限,组织审批本地、市、县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

(五)总结交流本地、市、县设计工作的经验。

第十二章协作配合

第六十条设计单位应与建设、勘察、施工、科研和设备制造等单位大力协同。密切配合,互创条件、互相促进,以利于完成设计工作任务。主管部门要及时解决协作配合中的问题。

第六十一条设计单位应对设计质量负责。有关主管部门应支持设计单位按科学规律从事设计工作。凡违反基建程序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设计单位有权拒绝设计或签证。

一个建设项目由几个设计单位共同进行设计时,主管部门必须指定其中一个设计单位为主体设计单位。主体设计单位除必须负责完成本身承担的设计任务外,并应负责组织各个部分设计的相互协作,负责编制总体设计,编写设计文件总说明,汇编总概、预算。其他设计单位必须及时主动地向主体单位提供情况和

资料,做好协作配合工作,以保证设计文件的完整性。第六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及时向设计单位提供准确、可靠的设计依据和基础资料,大力支持在设计中采用可行的先进技术、并应共同节约建设资金。

第六十三条勘察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范和设计单位提出的要求,提供准确、可靠的勘察成果资料。

没有标明勘察证书类别和批准编号的勘察成果资料,设计单位不得使用。

第六十四条施工图设计是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的依据,未经设计单位同意,不得修改设计。施工单位应积极支持设计单位采用可行的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

第六十五条设计单位要与科研单位配合,共同进行建设项目需要解决的技术课题的研究。为设计提供科学的技术依据和行之有效的新技术。

第六十六条设备制造单位应根据设计单位提出的非标准设备的要求。进行制造,做到保证质量,价格合理,同时应向设计单位提供标准设备的有关资料。

第十三章本办法的实施

第六十七条所有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建设工程的设计工作,都应按本办法进行管理。

第六十八条有关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可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本部门、本地区的基本建设设计管理办法。

第六十九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属国家计划委员会。

第七十条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设计管理工作质量考核办法(正式版)

设计管理工作质量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开发项目的设计管理,提高分公司项目设计管理能力,从而不断提升公司开发项目规划和设计的工作质量,公司总工办结合《房地产项目开发业务规范》(第一版)的规定(以下简称《业务规范》),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本考核办法依据公司开发流程规定,针对各公司在项目规划和设计阶段工作内容和要求而制定,对各公司的设计管理工作质量制定了统一的考核办法。 第三条本考核办法适用于各公司所有项目的设计管理工作考核,主要以各公司设计管理工作作为被考核主体。 第四条本办法包括公司设计工作管理体系、考核内容和方法、奖惩办法和附则四部分内容。 第二章设计工作管理体系 第五条提高产品质量、提升公司品牌是公司开发项目的管理目标,做好设计管理工作是提高项目开发品质的基础,是体现项目定位、控制项目成本、实现项目开发目的的关键环节,因此各公司应充分重视项目设计管理工作。各公司总经理对其范围内项目设计管理工作负总责;各公司生产副经理、总工办、工程部按照公司规定负责具体落实项目设计管理工作,总公司总工办负责指导、考核分公司设计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公司项目设计管理工作包括规划设计方案(其中包含概念设计方案、总规深化设计方案、单规深化设计方案及市政园林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其中包含市政园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核、设计变更优

化等四个阶段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公司总工办是分公司的项目设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落实和控制分公司各项目设计工作,工程部负责配合总工办进行设计管理,现场工程师负责其管理范围内的图纸审核,变更洽商办理,及时汇报和落实处理项目建设中设计质量问题。 第八条各公司按照《业务规范》规定,应做好以下管理工作:(一)根据市场调研结果和已审批的项目定位、产品定位报告,各公司总工办负责编制规划设计任务书,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专题讨论。专题讨论会参加人员应包括各公司总经理、副经理、市场营销部经理、开发部经理和工程部经理,专题讲座会就规划设计任务书的内容和要求是否全面,是否符合公司相关要求和项目定位要求进行论证,论证通过的规划设计任务书需经各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上报总公司总工办、项目委员会,规划设计任务书内容应包括且不仅限于《规划设计任务书编制导则》的内容。 (二)规划设计任务书批准后,由分公司总工办联系并委托设计单位分阶段(其中包含概念设计方案、总规深化设计方案、单规深化设计方案及市政园林设计方案等阶段)进行规划设计。 (三)阶段性规划设计方案完成后,各公司总工办应组织分公司总经理、副经理、开发部经理以及工程部经理等,对各阶段规划设计方案进行论证和评审,各阶段规划设计方案经过评审、优化、调整后上报公司,各阶段规划设计方案应至少两套以上。 (四)根据项目规划设计任务书和审批的各阶段规划设计方案,各公司总工办组织相关人员,相关设计单位讨论并确定单规设计方案(包括单体平立剖及首层平面、户型方案)后上报公司总工办、项目委员会,单规设计方案中单体立面风格应不少于两种方案。若项目分批次开发,后批次户型确定前应做好基于前批次市场销售情况的户型分析,以便指导户型方案的调整。

设计管理工作质量考核办法

设计管理工作质量考核办法式版) 设计管理工作质量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开发项目的设计管理,提高分公司项目设计管理能力,从而不断提升公司开发项目规划和设计的工作质量,公司总工办结合《房地产项目开发业务规范》(第一版)的规定(以下简称《业务规范》),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本考核办法依据公司开发流程规定,针对各公司在项目规划和设计阶段工作内容和要求而制定,对各公司的设计管理工作质量制定了统一的考核办法。 第三条本考核办法适用于各公司所有项目的设计管理工作考核,主要以各公司设计管理工作作为被考核主体。 第四条本办法包括公司设计工作管理体系、考核内容和方法、奖惩办法和附则四部分内容。 第二章设计工作管理体系 第五条提高产品质量、提升公司品牌是公司开发项目的管理目标,做好设计管理工作是提高项目开发品质的基础,是体现项目定位、控制项目成本、实现项目开发目的的关键环节,因此各公司应充分重视项目设计管理工作。各公司总经理

对其范围内项目设计管理工作负总责;各公司生产副经理、总工办、工程部按照公司规定负责具体落实项目设计管理工作,总公司总工办负责指导、考核分公司设计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公司项目设计管理工作包括规划设计方案(其中包含概念设计方案、总规深化设计方案、单规深化设计方案及市政园林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其中包含市政园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核、设计变更优化等四个阶段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公司总工办是分公司的项目设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落实和控制分公司各项目设计工作,工程部负责配合总工办进行设计管理,现场工程师负责其管理范围内的图纸审核,变更洽商办理,及时汇报和落实处理项目建设中设计质量问题。 第八条各公司按照《业务规范》规定,应做好以下管理工作: (一)根据市场调研结果和已审批的项目定位、产品定位报告,各公司总工办负责编制规划设计任务书,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专题讨论。专题讨论会参加人员应包括各公司总经理、副经理、市场营销部经理、开发部经理和工程部经理,专题讲座会就规划设计任务书的内容和要求是否全面,是否符合公司相关要求和项目定位要求进行论 证,论证通过的规划设计任务书需经各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上报总公司总工办、项目委员会,规划设计任务书内容应包括且不仅限于《规划设计任务书编制导则》的内容。 (二)规划设计任务书批准后,由分公司总工办联系并委托设计单位分阶段(其中包含概念设计方案、总规深化设计方案、单规深化设计方案及市政园林设计方案等阶段)进行规划设计。 (三)阶段性规划设计方案完成后,各公司总工办应组织分公司 总经理、副经理、开发部经理以及工程部经理等,对各阶段规划设计方案进行论证和评审,各阶段规划设计方案经过评审、优化、调整后 上报公司,各阶段规划设计方案应至少两套以上。 (四)根据项目规划设计任务书和审批的各阶段规划设计方案,各公司总工

产品设计工作管理制度

产品设计工作管理制度 产品设计工作是指从明确设计任务起,在已确定产品结构进行技术设计和技术服务等一系列技术工作的总称。 第一章产品设计工作的类型和要求 第一条自行设计 自行设计是指本厂进行的新产品设计工作,在自行设计中,设计部门必须根据对产品设计的要求,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几种方案进行比较、验证,选择最佳方案。 第二条测绘设计 测绘设计是指对实物进行仿制所进行的测绘工作。在确定实物后,测绘人员要广泛收集样机,样品的使用说明书及其它技术文件、资料、了解其结构和原设计思想,测绘的图样和实物一致。在测绘中对未弄清原设计思想的应先照搬,经验证确实原设计差错,经审批后方可修改。 第三条工厂化设计 工厂经设计是指本厂将专业设计单位或用户提供的产品设计图样进行必要的补充,使其成为适合本厂生产符合用户要求的产品图样,在工厂化时要弄清产品用途、性能和结构,对产品的材料、尺寸及其它技术要求,要逐一进行严格复核,对图样的设计进行标准化审查。 第四条老产品的修改设计 老产品的修改设计是指用中发生的问题和用户的意见以及本厂的实际需要,运用新技术对原设计进行改进,提高其性能。 第二章产品设计工作的程序 第五条方案设计 (一)编制技术任务书,技术任务书是根据本厂产品发展规划和产品试制计划,合理选择新产品类型。 (二)技术任务内容: 1、设计产品总图,关键部件图和主要零件图,说明发展该产品的理由和依据。 2、确定新产品的设计特点和基本参数,提出产品的总布局和传动系统,液压系统,电

气系统等原理图。 3、在产品的结构、性能、技术经济指标等方面与国内外同类型产品进行分析比较。 (三)编制技术任务书的要求: 1、应找出新产品成本技术关键,提出试验研究课题对产品进行定型和调研工作。 2、技术任务书应由总工程师或专业副总工程师下达,由设计部门指定产品项目负责人负责编写。 第六条技术部门 (一)通过具体的结构设计和计算,实现技术任务书和其它相应技术文件的要求。 (二)技术设计内容: 1、老产品的改进和完善 2、新产品的开发设计 3、外来图纸工厂化设计 4、工装模具设计 5、自制设备设计 6、其它由公司领导确认的设计 (三)技术设计的要求 由设计部门指定的产品项目负责人组织其它设计人员分工负责进行,技术设计由技术部门审定,必要时由总工程师或专业副总工程师组织工艺、生产、销售、供应、质检等部门进行会审。 第三章图纸设计 第七条图纸是技术设计的具体化,是产品设计的最后阶段,其主要任务是,绘制加工和装配用全部图样和编制全部设计文件和制订技术条件。 第八条图纸设计内容 (一)绘制文件总装图纸,部件装配图,全部零件图和包装图; (二)绘制文件目录,图样目录,汇编专用件,标准件,外购件和通用件汇总表和有关材料明细; (三)编写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以及产品出厂的装箱单、装箱目录、合格证书、

设计质量管理及质量保证措施

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措施 设计质量是衡量一个工程的关键,同时,也是一个设计单位的生命。为了确保本的设计质量。我公司进行了大量的准备工作,我们配备了最专业的设计人员,调整出了绝对充分的设计时间,对工程设计质量建立了完整的保障措施,以确保设计工作的高质量。并且,根据本工程的实际特点,针对以往设计中暴露出来的设计通病,进行了全方位的改进。确保提供高水准的设计质量。 2.1设计组织体系及措施 2.1.1我公司设计室的组织体系 公司具有乙级资质设计能力。我公司设计室的设计管理采用从上到下,层层把关。设计过程中的每一项都有专人负责,将设计中的每一个环节落实到个人。各相关专业部门相互沟通、相互协助,整个设计团队在不断分析、验证中改进,用自己最高的专业水平、最先进的设计理念和最优秀的服务质量完成每个设计项目。在设计时能够将线路施工、运行经验有机融合到具体设计工作中。 2.1.1.1组织编制发展规划,努力开拓市场,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寻找勘测设计项目,创造良好信誉,全面提高经营绩效。 2.1.1.2加强员工队伍的建设,为员工的成长与发展提供良好的机会和氛围,通过培训和学习等途径,不断提高员工业务技能和素质。 2.1.1.3根据有关管理规定,审阅批准签署有关文件并主持研究、解决生产、经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1.1.4根据质量管理的有关要求,组织建立持续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提供顾客满意,优质的勘测设计产品。

2.1.1.5根据环境管理的有关要求,组织建立持续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提供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勘测设计产品。 2.1.1.6根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组织建立持续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努力降低员工安全风险,防范职业病的发生。 2.1.2.1主任工程师 2.1.2.1.1以人为本,科学管理,协助设计室主任建立和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做好设计室的质量技术管理工作。 2.1.2.1.2编制月(年)度工作计划,协助设计室主任领导、组织全部门员工优质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对设计室的日常生产、质量、技术承担责任。 2.1.2.1.3组织编制并审阅有关技术方案和措施,按规定签署有关图纸资料、主持研究、解决日常生产工作中的技术问题。 2.1.2.1.4组织编制员工业务学习,技术培训,考核计划,提高员工业务技能和素质,积极谨慎地推广采用勘测设计新工艺、新技术。 2.1.2.1.5协助设计室主任建立持续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监督、指导员工按规定开展工作,以提供顾客满意、优质的勘测设计产品。 2.1.2.1.6协助设计室主任建立持续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监督、指导员工按规定开展工作,以提供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勘测设计产品。 2.1.2.1.7协助设计室主任建立持续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监督、指导员工按规定开展工作,努力降低员工安全风险、防范职业病的发生。 2.1.2.2财务处 2.1.2.2.1拟定机关财务、会计的管理办法。负责机关财务会计核算和日常支出的报销工作。

质量管理制度及主要工作流程

质量管理制度及主要工作流程

青州市电力调度中心 质量管理制度及主要工作流程 质保体系的运作一、质量管理质量管理控制的主要内容: 1、对参与施工人员的质量管理控制 2、对原材料、构件的质量管理控制 3、对施工机械的质量管理控制 4、对施工工序、检验方法的质量管理控制 5、对生产管理、环境管理的质量管理控制质量管理控制的要点: 1、人的行为 2、物的状态 3、材料的质量和性能 4、关键工艺 5、施工程序 6、技术管理 7、技术参数 8、质量进度 9、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 10、质量不稳定、质量问题较多的工序

11、特殊地基或特殊结构 二、质量保证措施 1、优化生产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的人员组成,建立健全责任制。为工程配备了施工经验丰富、年富力强的施工管理人员,所配备的施工队伍均参加过重点工程建设,具有丰富的高等级公路施工经验。建立了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总工程师为副组长、项目经理部各部门负责人、各施工主任、技术负责人为主要成员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完善质量监督控制网络,实行全面质量管理,积级开展群众性的QC小组活动,使工程的每个环节都得到控制。 2、宣传教育,改变人们对质量的陈旧观念,提高质量意识。加强了宣传教育力度,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制度,实行科学管理,召开多种形式的评比会、现场会、分析会、宣传会,使“质量是公司的生命”,“质量第一、业主至上”的指导思想牢记在每个施工人员心中。在项目施工中做到“三工教育”(工前教育、工中指导、工后讲评);“三不交接”(无自检记录不交接、无施工记录不交接、无专职质检员签字不交接);“五不施工”(施工图纸未复核不施工、测量放样未复核不施工、材料未试验或无合格证不施工、技术未交底不施工、隐蔽工程未检查签证不施工)。在施工中引入ISO9002质量体系,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运行,对质量的控制和管理有了新的认识。 3、加大旁站、巡查力度,增加自检与抽检频率。各工点设置了

项目设计管理办法(改)

工程设计管理办法二零一九年十一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管理责任--------------------------------2 第三章组织架构及人员管理----------------------3 第四章进度控制--------------------------------6 第五章质量管理--------------------------------7 第六章投资控制--------------------------------10 第七章技术管理--------------------------------11 第八章施工图强审------------------------------14 第九章设计变更管理----------------------------15 第十章设计文件及档案管理----------------------15 第十一章人员管理------------------------------16 第十二章例会制度------------------------------17 第十三章工程报批与报建管理--------------------19 第十四章设计配合------------------------------20 第十四章考核及奖惩----------------------------2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设计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设计的龙头作用,保障工程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等目标实现,根据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所有参与工程设计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设计,是指设计合同中明确的,根据工程建设各阶段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工程设计文件的活动,包括勘察、招标、施工配合、设备采购、系统联调等方面与设计有关的设计服务工作。 第三条相关定义 设计服务:设计合同约定的,由业主委托的设计工作范围内的设计工作。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图审查单位: 设计文件:按合同规定的,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过程文件、最终成果及互提资料等文件,载体是纸张,并相应有电子文件。

XX设计质量管理办法

XX集团有限公司设计质量管理办法(试行) 二○一一年三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方针和目标 (2) 第三章原则和方法 (2) 第四章组织机构 (4) 第五章职责 (4) 第六章检查和监督 (6) 第七章评估、考核和奖惩 (6) 第八章附则 (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集团公司“设计‘新、巧、省’”的品牌建设要求,为保证集团有限公司开发项目的设计质量,提高设计质量意识,落实质量责任,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设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本管理办法、设计管理程序文件及质量记录表、质量检查和评估表等记录性文件。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全过程、全专业的设计质量管理业务,鼓励设计创新创优。 第四条设计质量管理的范围包括设计成果的质量控制、产品品质控制、设计成本控制和进度计划控制。 第五条本管理办法作为集团公司设计质量体系的一部分,由集团设计研发部组织编写和修订,最终解释权归集团公司设计研发部所有。 第六条术语和定义 1、设计质量缺陷:按错误类别分级确定,具体内容参附件一《设计质量控制基本要求及缺陷分级标准》。 2、设计主动变更率:设计主动变更数量/设计变更总数量。 3、设计主动变更:因设计疏漏导致的设计变更,不包含因客观因素变化导出的设计变更(例如产品定位变化、物料采购因素变化等)。 4、设计进度计划执行率:计划完成工作日-实际完成工作日/ 1

计划完成工作日。 5、设计成本控制:测算成本-目标成本/目标成本 6、客户满意度:满意者数量/受调查数量 7、设计创新创优:按所获取设计类奖项数量及等级单独确定。 8、产品:集团公司开发项目最终交付客户的成果。 9、外部客户:产品的终端使用者,包括商品住宅的购买者、商业物业的经营者以及物业管理公司。 10、内部客户:集团公司内部与设计管理发生业务关系的主要职能部门。 第二章方针和目标 第一条设计质量管理方针:以产品为中心,以客户为导向,打造精品项目,树立企业品牌。 第二条设计质量管理目标 1、无重大设计失误和设计缺陷。 2、设计主动变更率在控制范围内。 3、在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的前提下,提升客户满意度。 4、保证设计成果报批报建的一次性通过率。 5、项目设计阶段的成本控制达到阶段性目标成本要求。 第三章原则和方法

咨询工作质量管理制度.doc

咨询工作质量管理制度1 某某公司技术咨询工作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保证技术咨询工作质量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及时发现并迅速处理工作中的质量问题,使之符合管理及市场的质的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管理机构 公司设工作质量管理小组,小组设三级管理层次,即组长、副组长和组员。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承担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综合管理部负责人担任。 质量管理小组的秘书处设在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为每个项目制定专人负责该项目日常的文书性工作。 第三条管理职责 组长对项目质量承担全面责任。 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的量是否符合技术规范、符合行业规范、满足业主要求等承担技术质量方面的责任,综合管理部队报告文本的文字规范、版面整理、设计印刷等承担责任。 质量管理小组的其他成员根据业务分工承担相应质量管理责任。

质量管理小组秘书处负责上报文件的收集、传递与档案管理。同事负责按照该项目的质量管理标准提起和督促质量管理行为与过程。 第二章质量管理工作范围及标准制定 第四条质量管理工作范围包括 公司出具的各种项目报告包括:规划报告、产业规划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资金申请报告等。 第五条质量标准及检验标准 1、质量标准和检验标准由通用标准和项目专属标准两部分组成。 2、通用标准由质量管理小组依据GB/T19001-2000idtISO9001:2000,并参考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结合研究院自身技术能力等相关因素制订。此标准将在征求研究院专家顾问团的意见后,由质量管理小组组长批准后分发各部门执行。 3、通用标准原则上每年应根据以往质量实际业绩对标准及规范的合理性和实用性进行检查,并进行相应的修订。在发生下列情况下也须及时予以修订: (1)各项质量标准、检验规范若因资质增项、技术改进、生产流程改善、市场需要以及生产条件变更等因素变化时,须予以修订。

设计管理制度(新)

设计管理制度 总工室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设计委托制度 第三章设计方案评审制度 第四章设计阶段管理与跟踪制度第五章图纸审核内容和要求 第六章成本控制制度 第七章设计修改、变更制度 第八章材料、设备选用 第九章资料管理

第一章总则 一、为强化设计管理,促进项目设计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提高管理水平,确保设计结果的科学、合理、经济和创新,使地区公司开发项目获得最佳的投资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总工室是地区公司规划设计、技术管理与施工管理的归口部门,其工作内容贯穿房地产项目开发的全过程,包括为可行性研究提供技术咨询、编制设计任务书、外委各阶段和各专业设计、管理和协调设计合作单位、配合解决各报建阶段的技术问题、组织协调各专业和工种、办理施工图审查、组织技术经济评审和设计优化、为招投标提供技术要求、组织设计变更和修改、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和项目设计管理后评估等。 三、总工室实行部门负责人领导下的项目建筑师负责制,总工室主任负责为集团公司决策实施的项目指定由一位项目建筑师及其他专业相关配合人员组成设计管理项目组,项目建筑师负责项目日常设计工作的管理、统筹和协调,并承担项目设计技术责任,总工室主任有权根据项目建筑师的工作情况对项目建筑师进行调整。 第二章设计委托制度 一、小区规划设计、小区建筑设计、小区景观设计、单体建筑设计和单项工程设计,严格按照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规定》办理招标、议标或免标手续。由总工室选择信誉好、专业水平高的设计单位参加。

二、由总工室根据营销策划部《项目营销策划方案》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设计限额编写《项目统一技术标准》和《设计任务书》,《项目统一技术标准》必须经过营销策划部、审核部审核,经审核符合要求后报主管副总经理、项目公司总经理审批;《设计任务书》必须经过总工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审批后的《项目统一技术标准》和《设计任务书》作为招标技术文件或设计委托要求发送设计单位。 三、单项工程的设计委托,包括小型配套建筑、钢结构、预应力结构、索膜结构、基坑支护、高低压供电等工程,按照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规定》采用招标、议标或免标方式。由总工室组织,提供三家以上设计单位及其报价,经主管副总经理及项目公司总经理审定批准后,确定设计单位。 四、住宅小区、单体建筑、单项工程的设计委托,统一由总工室负责。总工室作为合同经办部门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负责合同的起草、签订和执行。 五、设计合同必须采用公司法律事务部提供的标准合同范本;所有设计项目应先签订合同后再安排设计。 第三章设计方案评审制度 一、住宅小区规划方案、单体建筑设计方案、园林绿化设计方案、会所(或售楼部)等大型公共空间装修设计方案及精装修交楼标准设计方案的评审,由总工室组织设计单位、营销策划部、开发部及上述

建设工程设计管理工作制度

建设工程设计管理制度

附录一 工程设计任务指引 一、项目实施意见 1、项目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条件:项目所在地点,城市区域规划定位,商业、办公、居住条件和周边环境条件分析,交通状况分析,场内及周边地形地貌分析 2、项目定位:项目概况(土地、规模、面积),总体规划条件,主要建筑用途及比例,建筑类型及风格,公共建筑及服务设施,环境、环保、景观、绿化要求,水、电、气、通信要求及相关配套设施 3、项目营销策划:项目营销计划,分阶段实施计划,高层、多层、层数及对层高要求,单体、户型设计及其比例要求,商业模式(餐飲、百货、文化类、娱乐类),销售对象,销售定价,室内外装修要求,广告及包装策划,物业管理定位(售或租),售楼部及样板房设置要求 二、城市规划技术要求 1、项目名称 2、用地性质、总用地面积 3、总建筑面积,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基底建筑面积 4、用地控制指标: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面积及绿地率 5、道路红綫及河道退距要求 6、住宅、办公、商业、公建等建筑面积及所占比例,90平方米以下户型比例 6、建筑日照、消防、疏散及规划控制建筑物之间最小间距 7、项目周边退距要求 8、建筑高度、标准层高、面宽和主要立面、屋顶造型、开敞面、户外广告、导示牌、集中绿地等景观绿化控制要求 9、交通组织:主要出入口布置、与城市道路关系,区内通道布置 10、停车配建指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置、面积、车位数,应增配的地面出租车或救护车位,停车场出入口设置 11、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燃气站、配电室、水泵房、垃圾站等)及教育、医疗、社区、物业建设要求 12、项目周边及区域围墙设置 13、项目给水、排水、供电、供气、通信与市政管网系统连接要求 三、现场踏勘要求 1、掌握现场地界、地形、地貌,道路红线及城市绿线范围,座标及高程体系。 2、调查周边环境,道路交通及出入口现状,现有建筑物、地下设施及水、电、气管线现状。 3、了解周边在建或拟建楼盘类型、功能、定价、销售概况,提报项目策划、定位建议。 4、提出地形整理,现有建筑物利用及管线保护,施工围拦、施工用水、用电、通信,场内交通、场地排水等临时设施建议。 5、提报工程指挥部、售楼部、样板房布置,给排水、供电、煤气、通信管网引入建议。 四、工程地质勘察要求

技术部质量管理制度

技术质量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咨询设计及施工项目的质量管理,保证交付运行的项目能够符合顾客的要求,不断提升技术人员的设计能力及产品的专业品质,特制定此技术质量管理制度。此制度将保障项目设计标准、质量控制标准及流程的管理严格按照GB/T 50380-2006(工程建设设计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1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 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和GB/T 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等标准管理体系的要求有效运行。最终达到设计产品和施工服务符合顾客要求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增强顾客满意。 二、质量方针 质量第一,诚信服务,遵法环保,人本管理,持续改进,追求卓越。 质量第一――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终身负责”的管理理念,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加强设计和施工的全过程控制管理,认真做好质量安全控制工作; 诚信服务――坚持以顾客为关注焦点,信守承诺严格履行合同,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做到沟通及时、以诚相待、服务周到。为工程项目设计建造的全过程提供全方位高品质的服务,努力提高顾客满意度; 遵法环保――坚持“依法治企”,认真履行社会责任。严格遵循国家有关环境保护、节能减排降耗等政策,使设计产品和施工过程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人本管理――坚持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重视员工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健康安全保障措施,保持良好的职业健康安全绩效; 持续改进――坚持不断完善和改进质量管理体系,在过程管理中发现薄弱环节并严格执行纠正预防措施,使设计产品质量和设计施工全过程处于可控在控状态,保持管理体系的有效性、适宜性和充分性; 追求卓越――逐年提高技术质量管理目标,坚持开展行业对标管理,以行业标杆为学习榜样找差距定措施抓落实。保持设计团队的技术和管理不断创新、工程项目力争创优、企业绩效持续改善

质量管理办法

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条质量管理的原则是:依据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编制《质量手册》及程序性文件并贯彻运行。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和“以用户满意”的思想,以优良的工作质量保证产品质量。实行全员的、全过程(上一工序为下一工序服务)的质量管理,把管理、技术和数理统计方法三者紧密结合起来。强化过程质量控制,切实做到“事先预防,层层控制”。按照PDCA循环的科学工作步骤,寻求最佳工艺参数和控制指标,经济合理地组织优质产品的生产。 第二条根据市场需求,依照产品国家标准,制订与工艺设备条件和公司综合管理水平相适应的生料配料方案和水泥配料方案,形成独具公司特色的质量指标体系和产品系列,并且把各项质量指标要分解落实到分厂、工段、班组和个人,供应部门要认真按照原、燃料、混合材料的技术条件组织进厂。 第三条化验室的环境条件、检验人员、检验设备必须符合《水泥企业化验室基本条件》的要求。取样、化验、检验设备的购置和标定必须按国家标准和规程进行。 取样要有代表性,检验要及时准确,结果要按时通知中控各岗位和有关部门。试剂、仪器、试验条件必须符合规定,标准溶液要有专人配制和检查,仪器、设备要有专人管理并

定期校正。要建立严格的密码抽查、对比、检验、控制事故考核制度。检验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规定向省级质检部门和国家水泥所寄送水泥样品进行水泥品质指标对比试验,按时参加国家和省组织的化学或水泥品质指标大对比活动,不断提高检测水平。 第四条矿山开采必须坚持“采剥并举,剥离先行,优、次搭配”的原则,在矿山设置小型化验站,进行日常质量控制、检验工作。 第五条进厂大宗原、燃、材料,要坚持先检验后使用的原则。充分利用均化设备达到规定的均化效果,严格按照质控处指定部位堆放,不得混杂。原料、燃料、混合材料、半成品、成品应保持一定的合理储存量。质控处为保证过程质量的需要可以提出具有否决权的物料最低储存量的要求。 第六条进厂石灰石氧化钙含量,出磨、入窑生料的成分及率值的标准偏差值由由质控处制定,要严格控制并创造条件做到均化。入窑生料细度指标,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确定,但0.20mm方孔筛筛余一般大于1.5%。 第七条熟料率值要合理稳定,缩小波动。 (一)饱和比(KH)目标值±0.02,合格率大于85%。 (二)硅酸率(SM)目标值±0.1,合格率大于85%。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对我市房屋建筑工程(含建筑装饰等专项 工程,下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 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的管理,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 程施工图审查和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施工图审查,是指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章,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等内容进行的审查。 第四条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五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并结合本 市建设规模认定本市审查机构及其审查人员,对本市施工图审查 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区县(自治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 行政区内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接受市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审查机构

第六条审查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条件。 从事勘察文件审查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的一类机构和主 城区内的二类机构审查人员必须全部为符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34号令)分类标准要求的专职人员;其他区县(自治县、市)的二 类机构专职审查人员不得低于前述分类标准要求审查人员总数 的50%。从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的审查机构的专职审查人员不得低于前述分类标准要求审查人员总数的50%。 第七条审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从事施工图审 查的勘察设计单位,内部应当设立施工图审查专门机构,其人员、财务等应当单独管理。 第八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认定的审查机构颁发审查机构认 定书和施工图审查专用章。审查机构认定书、施工图审查专用章有效期为2年。 第九条审查机构认定书有效期满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根 据建设规模和各机构运行情况,对机构进行重新认定和调整。 第三章审查人员 第十条审查人员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条件,并经市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认定。审查人员只能在一个审查机构从事施工图审查工作。专职从事施工图审查工作的技术人员在从事施工图审查工作期 间不得从事勘察设计工作。

勘察设计管理办法

第一条总则 1、为规范项目公司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和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特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项目定测、初步设计、补充定测、施工图设计与审核、现场施工配合等阶段的勘察设计管理与考核。 第二条管理职责 1、项目公司依照委托勘察设计合同和国家有关规定, 对工程勘察设计工作进行管理。 2、项目公司各部门的职责 (1)工程管理部 ①组织咨询单位和勘察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审核和优化; ②根据全线施工组织安排,结合施工单位图纸需求计划,提 出阶段性和控制性工程的施工图供图要求; ③组织施工图工程量的核定工作; ④负责建设期间对勘察设计单位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的管理 与考核; ⑤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向监理和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设计交底; ⑥督促勘察设计单位做好现场施工配合工作。 ⑦根据全线施工组织安排,要求勘察设计单位提出甲供设备 的清单,并审查后报项目公司。 ⑧要求勘察设计单位的设计工作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根据

双院制审查意见优化施工图设计文件,并通过集团总部及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的审批。 ⑨以批复的初步设计投资额为前提,检查勘察设计单位的 施工图投资控制情况; ⑩参与勘察设计合同的签订。 (2)计价合同部 ①计划合约部负责设计各阶段工程概(预)算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勘察设计管理 1、勘察设计单位应严格执行有关设计强制标准,根据批准 的初步设计文件开展施工图设计,对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负责。 2、设计质量控制 (1)勘察设计单位应严格按初步设计审查批复进行 施工图设计,建立自查自纠制度,对设计文件和图纸中的错误或 遗漏及时进行修改或补充,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关责任; (2)在施工图设计中,有关结构设计或制定施工方案要充 分考虑当前国内的工艺水平和能力、工程实施的可操作性;要对 方案的实施工序提出相应的技术要求,特别是关键工序,应明确 提出工艺、质量、安全和环保等要求; (3)设计文件中应明确工程质量控制标准,国家已有规定 的,可合理选用编制成册,作为成果文件正式提交; (4)勘察设计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指定工程材料、设备的 生产厂或供应商。 (5)应积极利用工程试验、补充勘探、科研等成果,以及

2016设计质量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方针和目标 (3) 第三章原则和方法 (3) 第四章组织机构 (5) 第五章职责 (5) 第六章检查和监督 (6) 第七章评估、考核和奖惩 (6) 第八章附则 (9)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公司与规划景观设计院设计建设要求,为保证项目的设计质量,提高设计质量意识,落实质量责任,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设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本管理办法、设计管理程序文件及质量记录表、质量检查和评估表等记录性文件。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部门全过程、全专业的设计质量管理业务,鼓励设计创新创优。 第四条设计质量管理的范围包括设计成果的质量控制、产品品质控制、设计成本控制和进度计划控制。 第五条本管理办法作为本部门设计质量体系的一部分,由本部门设计参与人员组织编写和修订,最终解释权归本部门设计参与人员所有。 第六条术语和定义 1、设计质量缺陷:按错误类别分级确定,具体内容参附件一《设计质量控制基本要求及缺陷分级标准》。 2、设计主动变更率:设计主动变更数量/设计变更总数量。 3、设计主动变更:因设计疏漏导致的设计变更,不包含因客观因素变化导出的设计变更(例如产品定位变化、物料采购因素变化等)。 4、设计进度计划执行率:计划完成工作日-实际完成工作日/

计划完成工作日。 5、设计成本控制:测算成本-目标成本/目标成本 6、客户满意度:满意者数量/受调查数量 7、设计创新创优:按所获取设计类奖项数量及等级单独确定。 8、产品:本部门所完成项目最终交付客户的成果。 9、外部客户:产品的终端使用者,包括产品的购买者、产品的经营者等。 10、内部客户:本部门内部与设计管理发生业务关系的主要职能部门。 第二章方针和目标 第一条设计质量管理方针:以设计产品为中心,以客户为导向,打造精品项目,树立企业品牌。 第二条设计质量管理目标 1、无重大设计失误和设计缺陷。 2、设计主动变更率在控制范围内。 3、在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的前提下,提升客户满意度。 4、保证设计成果报批报建的一次性通过率。 5、项目设计阶段的成本控制达到阶段性目标成本要求。 第三章原则和方法 3

质量工作巡查管理制度

质量工作巡查管理 制度 1 2020年4月19日

青岛******公司 质量工作考核管理制度 QTG- A/0版 受控状态:............. 接收部门:............. 发放号:............. 编制:审核:批准: 日期:日期:日期:

1 目的 为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员工质量意识,促进全员参与质量管理,各岗位员工按要求进行工作,规范对员工工作和生产的产品质量状况检查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仓库、生产车间的产品质量检查,同时也适用于对现场操作工的工作状态检查,涉及所有与产品质量有关的过程(生产过程、产品搬运和防护、材料及成品贮存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3 职责 3.1副总经理牵头组建质量工作检查小组; 3.2 质量工作检查小组负责对相关部门现场管理及人员工作状况进行检 查,每周检查一次; 3.3 质管部长负责汇总检查结果,副总经理按照考核制度进行考核,合理 对部门或者个人进行处罚和奖励。 4 术语 无 1 2020年4月19日

5 检查内容和要求 5.1生产车间检查 5.1.1产品生产状况检查 a)车间原料规格型号及质量状况检查; b)各生产工序质量要点检查; c)生产成品、半成品质量状态检查; d)半成品、成品包装状况及标识状态检查; 5.1.2生产车间现场管理及员工工作状况检查 a)生产现场分区及原料、产品放置状况检查; b)生产自检状况及记录检查; 5.3仓库管理检查 5.3.1仓库(原料库、半成品成品库、备件库)现场管理状况检查; 5.3.2仓库内产品摆放规范检查(限高要求、管理制度落实状况); 5.3.3仓库产品包装标识状态检查; 2 2020年4月19日

公司工程建设设计管理办法

XXXXXX公司 工程建设设计管理办法 1 目的 规范公司建设工程设计管理,加强设计优化和造价控制工作,保证工程设计的合理性和先进性。 2 适用范围 公司所属各单位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建设项目,其它项目参照执行。 3 定义 设计:是指工程从初步设计(新能源工程为可研)开始至竣工图设计的全过程设计,包括初步(可研)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及工程建设过程中与设计相关的技术服务工作。 4 职责 4.1 工程部 4.1.1 负责执行并监督集团公司发布的工程建设设计标准和设计管理规定,制定公司设计管理相关制度。 4.1.2 参加工程设计集中招标工作,协助集中招标范围外的工程设计招标工作。

4.1.3 负责组织工程初步设计原则内审和新能源项目可研内审,向集团公司上报审查申请。 4.1.4 负责组织工程初步设计内审,委托初步设计审查,向集团公司上报初步设计批复的申请。 4.1.5 负责组织工程司令图设计评审。 4.1.6 组织、协调设计优化工作,批复限额以下重大设计变更。 4.1.7 指导、协调工程建设过程中与设计相关的工作。 4.2 计划部 4.2.1 参加工程初步设计原则内审和初步(可研)设计内审。 4.2.2 对涉及改变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预可研报告)原则的重大设计变更问题提出意见。 4.2.3 会签工程限额以下重大设计变更批复意见。 4.3 财务部 参加工程初步(可研)设计内审。 4.4 生技部 4.4.1 参加工程初步设计原则内审和初步(可研)设计内审。 4.4.2 研究确定主设备选型、主要辅机设备选型。 4.4.3 会签工程限额以下重大设计变更批复意见。

设计部工作流程及管理办法汇总

设计部工作流程 一、与客户首次接触,认真填写客户意向表,热情地接待每一个客户,没带平面图的要求上门量房。 二、在规定时间里根据要求出1-2套平面图,并出估算交预算审核。 三、签定设计委托后,上门量房复尺,根据委托时间认真高质量的完成施工图,交总监审核。 四、客户在图纸签字认可后,预算部出预算。 五、开工之前与监理、施工队长碰头研讨图纸,并在施工日志上签字。 六、正式开工之日,上工地进行现场交底,在施工日志上签字。 七、变更项目先出图,客户签字后,交给监理转交预算办变更。 八、开工后基层部分要求每周上工地一次,在施工日志上签字。

九、施工期间及时上工地解决紧急事由,及时完成变更项目。 一十、陪同客户选购灯具、洁具、磁砖等业主自购部分。 设计师的权益和职责及管理办法 一、设计师的权益: 1、有权按设计师的薪酬发放体系获得薪酬。 2、享受公司制定的各项福利。 3、有权知道公司最新制定的有关设计部工作及待遇的政策调整。 4、有权了解公司在促销活动中实施的各项运作内容。 二、设计师职责及管理办法: 1、遵守公司各项办公制度,服从上级安排,严格按设计部工作流程完成每项工作。

2、严守公司商业机密,严禁任何设计师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进行炒单或泄露公司商业机密,严禁设计师以个人名义介绍他人与公司直接、间接客户(含上门客户、业务部客户、公司工地辐射范围客户、准回头客、老客户介绍客户)发生业务往来。私单实行申报制,未经申报一律视为炒单。一经发现炒单泄露公司商业机密行为,公司将予以扣发工资,辞退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进行行业通报。 3、禁止任何个人以任何形式向客户提出(办公家具、灯具、洁具、中央空调、橱柜、地板等)代理服务,并将回扣据为已有。一经发现视为贪污,公司将予以开除、辞退、扣发工资处罚。 4、公司业务必须在公司完成,严禁带出公司制作,需要加班请向主管部门提出加班申请,严禁向外泄露公司资料。 5、严格按出图标准和出图范本出图。 6、节约纸张,严禁随意打图。

(2020年整理)设计质量管理制度.doc

设计质量管理制度 一、质量目标 以一流的创意、一流的设计、一流的服务满足用户的需求。使EDSA ORIENT 成为拥有最新设计理念和技术的全国最优秀的景观设计品牌。 二、岗位职责 1、总工程师 (1)协助院长做好全院工程设计质量管理工作; (2)指导、检查设计工作,主持参与方案评审把关,负责设计成品的最终审定签署并对本院工程设计质量全面负责; (3)遇重大问题协助工程主持人做好各专业间及设计院与用户和施工部门间的技术协调工作; (4)协助人力行政部做好设计人员的技术培训;指导图书资料员做好技术资料库及技术档案的管理工作; 2、副总工程师 协助和配合总工程师的各项技术管理工作。 3、项目主持人 (1)在工程设计中贯彻执行院质量目标; (2)主持设计并负责方案的研讨定案; (3)编制、控制并实施工程设计的进度计划并保证其按期完成; (4)负责组织各专业之间的技术交叉,与外部各部门及用户之间 的协调工作; (5)组织设计成品的会审会签; (6)负责审定签署本工程各专业全套设计图纸; (7)组织施工图交底并负责协调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方案中设计意图的实施; (8)负责各专业各阶段图纸成果、设计文件及项目档案的整理和归

档; (9)指导和安排设计师及见习设计师的设计任务。 4、园林、规划和建筑专业设计师 (1)在工程设计中严格执行院质量管理目标; (2)充分沟通、全面领会甲方设计意图,收集原始资料,把握总体风格; (3)设计构思完善合理,方案细节清晰落实,表达形式完美准确,完成方案及扩初步设计; (4)向相关专业提供设计条件和资料,统一协调设计; (5)承担本专业施工图设计,以充分落实设计构思,提高设计水平; (6)负责将设计成果按规定交项目主持人统一归档。 5、公用工程专业设计师 (1)在工程设计中严格执行院质量管理目标; (2)做好专业设计准备工作,收集有关原始资料,落实设计条件,完成设计成品; (3)向相关专业提供设计条件和资料,配合并协调统一设计,落实方案细节,并对其它专业相关图纸会签; (4)详规设计应达到与总图布局协调,作到综合布线合理,符合规划要求,并能满足放线要求。 (5)施工图设计应做到充分体现方案意图、构造合理、计算无误、尺寸齐全、数据正确、表达清楚、符合规范。图纸深度应满 足施工要求; (6)参加设计后服务,负责本专业技术交底及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7)负责将本专业全套成品施工图等设计文件按规定整理提交项目主持人统一归档。 6、校对 (1)对设计文件、图纸和计算书进行全面校对,保证图纸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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