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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挂职锻炼实施办法

干部挂职锻炼实施办法
干部挂职锻炼实施办法

干部挂职锻炼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后备干部的培养工作力度,做到早发现、早培养,增强干部的全局观念,提高其管理能力和政策理论水平,丰富其工作经历,拓展其工作视野,增加其工作经验,并促进职能部门、直属单位之间的工作交流,党委决定开展干部双向挂职锻炼工作。

一、挂职干部的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符合德才兼备原则,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发展潜力。

2.具有博士学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科级及以上行政职务、有发展潜力的优秀管理人员。

二、挂职岗位的设置与职责

挂职岗位为职能部门、直属单位的副职或助理岗位,由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申报,经党委研究后确定。

原则上,挂职干部不分管挂职单位某一方面的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在挂职单位主管领导的指导下,完成交办的某一项专项工作。具体岗位职责由挂职所在单位另行制定。

三、挂职干部的选派程序

1.确定挂职岗位。根据工作需要,每年初,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负责人提出本单位挂职岗位设置计划,报组织部。组织部与人事处沟通并报党委批准后,确定挂职岗位设置。

2.推荐自荐报名。各单位在征求本人意见基础上,向组织部推荐符合条件的挂职干部人选,填写《干部挂职锻炼推荐表》。符合条件的挂职干部个人也可以自荐,填写《干部挂职锻炼自荐表》报组织部。

3.沟通酝酿人选。组织部在对推荐自荐人选基本条件进行审核的基础上,与挂职岗位所在单位负责人充分沟通,酝酿提出挂职人选选派方案,报党委常委会讨论。

4.党委研究任命。党委常委讨论研究挂职干部选派方案,形成决定后公布实施,发布任命通知,挂职干部到岗工作。

四、挂职锻炼的工作要求

1.挂职干部在挂职过程中要勤于学习、甘于奉献、尽心尽责,使自己真正得到锻炼和提高。挂职干部在挂职锻炼期间,要正确处理好自身业务与管理工作之间的关系,把精力投入到挂职岗位的工作中。在工作中,要虚心学习,努力工作,注重调查研究,发挥自身优势,努力推动挂职单位工作的发展。

2.接收挂职干部的单位要为挂职干部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挂职单位或部门要认真履行好培养的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培养计划,明确指导措施,分配专项工作,确保挂职干部得到锻炼。

五、挂职干部的管理

1.挂职干部实行聘任制,原则上聘期一年,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

2.挂职干部在挂职期间由挂职单位和派出单位双重管理,并与挂职单位中层干部一起,参加中层干部的各种活动。挂职单位要对挂职干部有明确的专项工作任务和要求。原则上到职能部门、直属单位挂职的干部每周的挂职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三个单元(每个单元为半天)。

3.挂职干部挂职锻炼期间,人事关系和待遇不变。原则上仍承担派出单位原工作岗位所负责工作任务。为保证挂职干部的挂职工作时间和精力,派出单位应适当考虑减少挂职干部原承担的工作任务。

六、挂职干部的考核

挂职干部所承担的原岗位工作仍由派出单位考核,组织部负责跟踪考核其挂职工作情况:

1.挂职满三个月,组织部对挂职干部进行挂职试用考核。经考核不能胜任挂职岗位工作要求或不适应挂职工作的,提前予以解聘。

2.挂职锻炼期间,挂职干部除参加原单位的年度考核外,与挂职所在单位处级干部一起进行年度考核(考核方式参考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办法)。干部挂职锻炼的工作表现纳入原单位年度考核一起综合考虑。

3.挂职锻炼结束后,组织部会同挂职单位对挂职干部进行考核。考核采取公开述职,召开群众座谈会或个别访谈听取意见等形式进行。并填写《干部挂职锻炼考核表》,报组织部备案,并由组织部通报其派出单位。

干部挂职期间的工作业绩将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依据,同时也作为挂职干部今后晋级和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之一。

七、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组织部负责解释。

干部挂职管理办法

关于干部双向挂职锻炼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拓宽干部教育培养和实践锻炼的渠道,丰富干部阅历,提高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挂职干部的选派 第二条选派范围。厅机关公务员到基层单位挂职锻炼原则上从处级及以下公务员中选派;基层单位干部到厅机关挂职原则上从厅属单位副处级及以下干部中选派。 第三条挂职方式。厅机关公务员到基层单位挂职锻炼原则上平职级安排,经党组会研究,确定挂职职务;基层单位干部到厅机关挂职锻炼原则上平职级或低职级安排。 第四条基本条件。 厅机关公务员到基层挂职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能够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决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思想作风端正,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和专业知识。 (二)处级干部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其他公务员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基层干部到厅机关挂职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共党员,政治素质良好,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大局意识,作风端正,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有责任感和事业心,工作能力强。 (二)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三)副处级干部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科级及一般干部的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四)与厅机关工作人员没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

关系。 第五条选派程序。 厅机关公务员到基层挂职应按照以下方法和程序进行: (一)提名。提名采取组织安排和自愿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组织安排是由厅人事处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会同相关处室提名挂职人选;自愿报名是由厅机关符合条件的公务员,按照干部挂职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素质锻炼的需要,申请到基层挂职锻炼。 (二)审核。对提名的挂职人选,经本人所在处室初审,分管厅领导审核同意,符合挂职条件的,根据基层单位职位空缺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由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提出拟挂职锻炼单位职位及拟任职务。 (三)任职。干部挂职按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任免相应职务,任职手续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办理。 基层干部到厅机关挂职应按照以下方法和程序进行: (一)厅机关各处室根据本处室编制和人员情况提出拟接收挂职锻炼人员计划,人事处审核汇总,报请厅领导研究同意后,通知各处室提名挂职人选。 机关各处室出现如下情况方可提出挂职需求: 1、本处室编制空缺; 2、实际在岗人数(含借调人员)少于核定编制的; 3、近两年内工作任务非常繁重的; 原则上挂职干部人数与本处室实际在岗人员之和不得超出本部门的人员编制数。 (二)提名的挂职人员填写《基层单位干部到厅机关挂职锻炼推荐表》,经用人处室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交厅人事处。 (三)人事处审核汇总符合条件的人员情况,报请厅党组研究,确定挂职人选。 第六条挂职时间。挂职锻炼时间为两年。挂职期满后,回原单位工作。 第七条干部挂职锻炼尽量要考虑部门、单位之间的平衡,尽量避免短时间内从同一部门、单位选派、选调多名干部。 第三章挂职干部的管理和教育

现场巡查管理制度

现场巡查管理制度 1.总则 1.1通过对在建项目的现场检查,协助发现各项目工程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隐患,并给予一定的建议和帮助,从而促进工程管理体系的有效运作、持续改进。特制订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适用于置地公司开发、承建的所有项目 2.承担的职责 2.1工程管理中心职责 2.1.1编制项目工程检查内容指引; 2.1.2组织对各项目的巡回检查和评价,提出整改意见,并验证纠正与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2.2项目公司(部)职责 2.2.1配合工程管理中心的检查工作; 2.2.2根据检查意见制订相关纠正与预防措施并负责落实工作。 3.工作程序 3.1制定项目工程检查标准 3.1.1工程管理中心根据各个项目的工程特点编制《项目工程巡查内容指引》(附件1),明确工程各阶段检查的主要内容和关键控制点,并组织项目总(副)经理讨论确定后报总经理审批执行。 3.1.2巡查频率及时间规定: 3.1.2.1根据项目施工各阶段确定项目巡查时间,确保在重要的施工节点进行巡视,如地勘工作一周内、土方开挖第一周内、基础工程完工后一周内、地下室施工阶段、转换层施工阶段、首层标准层施工阶段、主体验收之前一周内、装

修施工开始第一周内、竣工验收前两周,主体标准层施工阶段的巡查时间可相对机动,视工程实际情况可再增设巡查节点; 3.1.2.2在满足3.1.2.1条件基础上,本地项目必须保证每周至少巡查二次,异地项目保证每月巡查一次; 3.1.2.3发生等级以上质量或安全事故的,顾客、供方、相关方发生严重投诉或抱怨的,立即检查。 3.2巡查准备 3.2.1成立巡查小组:以工程管理中心成员为固定小组成员,根据需要可以安排其它项目的项目经理或专业工程师作为小组机动成员。 3.2.2巡查人员在巡查前准备上次检查记录和数码相机,了解“前期待整改问题”。同一项目的巡查人员应该根据项目的阶段重点分派不同巡查人员。 3.3项目巡查 3.3.1工程中心巡查人员到达项目公司,项目公司需指派项目区域负责人以上职务的工程管理人员陪同巡查。受检项目公司向巡查人员汇报上次巡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巡查抽查现场整改结果,或者检查整改记录或拍照。 3.3.2听取并检查项目的工程进度情况。 3.3.3听取并检查项目的制度管理状况。 3.3.4工地现场抽查工程质量及安全文明管理状况。 3.3.5对现场发现的主要问题进行拍照,并填写《XX项目巡查照片说明》(附件2),作为《项目巡查报告》(附件3)的附件。 3.3.6对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听取项目公司的反馈。 3.3.7书面填写《XX项目整改情况评价表》(附件4)及《XX项目巡查报告》,并

(完整版)挂职锻炼人员管理办法(完)

挂职锻炼人员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的年轻化、专业化和职业化,加速培养一批具有扎实专业知识、先进管理经验和卓越管理能力的复合型后备人才,结合集团公司关于挂职锻炼工作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挂职锻炼是对本企业职工实行的一种有计划的培养活动,选派职工到本企业的多个岗位或者到其他企业的多个岗位进行学习锻炼。 第三条挂职锻炼的目标。根据企业发展需要,打造一批专业知识扎实、基层管理经验丰富、能够担当重任的优秀企业中层干部队伍及高管后备人才梯队。 第四条挂职锻炼的思路。坚持“集团主导推动、依托所在单位”的培养思路。 第五条挂职锻炼的方式。对返回本单位挂职锻炼的学员,主要采取“纵向逐级挂职锻炼,横向多岗位轮换交流;内部师徒指导,外部定期考察学习”等培养方式。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本企业挂职锻炼人员。 第二章挂职锻炼人选的确定 第七条重点从企业近几年新进的大学毕业生中根据工作业绩、个人素质和发展潜力选拔挂职锻炼对象。 第八条挂职锻炼对象的选拔条件。

(1)工作表现优秀的业务骨干;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 第九条挂职锻炼对象的确定程序。 (1)基层单位根据选拔条件择优推荐挂职锻炼人选; (2)人事劳资培训处负责审核筛选,确定挂职锻炼人员名单; (3)经矿主管领导审核后,上报集团公司。 第三章导师辅导制度 第十条学员返回本企业挂职锻炼的,由人事劳资培训处指定一名管理类导师和一名技术类导师担任学员的辅导老师。 第十一条导师的选聘。管理类导师由学员所挂职岗位的上一级负责人担任;技术类导师由本企业高级工程师以上的技术骨干担任。 第十二条导师的职责。 (1)负责对学员在挂职锻炼期间的辅导工作; (2)督促学员完成在线学习、业务学习、考察学习等各项学习任务,检查学员作业完成情况; (3)与学员共同解决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4)协助有关部门对培养对象进行考核评价。 第四章考核与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学员异地挂职锻炼期间,由挂职单位、本企业共同对学员进行管理,以挂职单位管理为主。

干部管理制度

干部管理制度 (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打造一支高素质、高效率的管理团队,规范集团公司管理干部选拔、考察、聘任、问责,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管理层、集团公司部门中层、二级企业管理层、二级企业部门中层管理人员。 二级企业部门中层管理人员的人事变动要及时提交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三条管理干部的层级划分 第四条管理干部选拔、组织考察和聘任原则: (一)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二)恪尽职守、开拓进取原则; (三)务实创新、民主集中原则;

(四)权责对等、效益优先原则; (五)综合评价、群众公认原则; (六)公平竞争、择优选拔原则。 第五条管理干部晋升原则 (一)必须和岗位的要求结合起来。晋升必须严格考评,有业绩支持,有能力评估,并根据公司发展计划,按岗位编制配备。 (二)职位空缺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公司内部员工;能积极培养人、有继任/储备人才的管理干部优先考虑晋升。 (三)一般不跳跃提升,只有特别有能力的管理干部方可破格提拔。到集团公司总部工作的管理人员,有五年以上一线工作经验者优先。 第二章选拔方式 第六条管理干部选拔方式: 管理干部选拔原则上推行竞聘上岗,并经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等程序。 第七条竞聘上岗的基本程序 (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管理干部空缺或任职期满等情况,编制管理干部竞聘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二)竞聘者报名; (三)对竞聘者资格审查; (四)符合条件竞聘者参加公开竞聘演讲; (五)竞聘演讲后进行民主测评;

(六)依据民主测评及年度综合评价考核结果,初步拟定聘任侯选人。 第三章组织考察 第八条考察管理干部,要按照选拔聘用条件和不同职位要求,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尤其要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第九条考察管理干部,应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全面、准确了解考察对象的表现。 第十条考察管理干部的基本程序 (一)由集团公司党委(或二级企业党总支委)和人力资源部(或综合办公室)组织考察组,对候选人考察。 (二)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广泛了解情况。 (三)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主要领导交换意见。 (四)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提出聘用建议,向公司报告。 第十一条对选拔任用的管理干部,考察后必须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并归入个人档案。考察材料必须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内容包括: (一)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主要特长。 (二)主要缺点和不足。 (三)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 第四章研究决定

干部挂职锻炼工作有关规定(试行)

烟台市烟草专卖局(有限公司) 干部挂职锻炼工作有关规定(试行) 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规范干部管理工作,参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暂行规定》和《山东烟草局(公司)系统干部交流工作规定》(试行),结合烟台烟草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合理使用干部、有计划锻炼培养干部的工作方针,加大干部交流、挂职锻炼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各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逐步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队伍,为全市烟草系统持续稳定协调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有利于工作原则; (三)个人服从组织原则; (四)工作与培养锻炼相结合原则。 三、干部挂职锻炼 (一)干部挂职锻炼,分别在市局(有限公司)与各县(市、区)局(部)之间、各县(市、区)局(部)之间组织实施。 (二)干部挂职锻炼适用于全市系统优秀中青年干部。

四、挂职干部基本条件 (一)能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政治理论和政策水平;具有较强的法纪观念,自觉执行行业规定。 (二)热爱烟草事业,积极进取;事业心、责任感强;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和组织协调能力;工作扎实、勤恳、任劳任怨,工作业绩比较突出。 (三)尊重领导,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含党校等)。 (五)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3年以上烟龄。 (六)身体健康,能适应拟挂职职务工作需要。 五、选拔挂职干部的方式及程序 选拔挂职干部,一般采取竞争上岗、组织推荐的方式。其基本程序是: (一)制定实施方案 人事部门根据全市系统干部队伍状况,按照党委的要求制定实施方案。 (二)推荐上报人选 1、各县(市、区)局(部)及市局(有限公司)机关各部门,按照市局(有限公司)党委确定的挂职岗位及数量、要求,认真搞好宣传发动,采取组织推荐和干部自荐报名相结合的办法推荐上报,并填写《干部挂职锻炼推荐表》。

干部走动式管理巡查制度

干部走动式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区队安全管理,推进区队精细化管理工作的实施,建立一套科学的、规范的走动式管理制度,使我队管理干部对工作现场的每个岗位、每个人、每个地点、每件事进行严密闭合的控制调节,并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检查、有落实、有整改、有复查、有验收,有反馈,形成安全隐患的闭合整治,及时的掌握井下安全生产信息动态,实现安全生产,使生产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下去,特制定本制度。 一、干部走动式巡查管理的人员 为规范区队的生产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通过队委会研究通过成立干部走动式巡查管理小组: 组长:队长书记 小组成员:各副队长技术员班组长验收员 二、实施走动式管理的原则 1、分区域负责和干部全区域巡查的原则:201工作面分为胶带巷、辅运巷、回风巷、工作面四个巡查区域,胶带巷姚武军负责,回风巷齐正海负责,李磊监管,辅运巷吕强强负责,李亚军监管;干部巡查按照巡查区域分为四条巡查路线,保证每班四条线路无死角巡查,达到相互促进的目的。 2、全方位的原则:本队干部走动式管理要覆盖工作面所有工作系统及各个工作岗位和作业部位,不放过任何存在安全隐患的细节。 3、日清日结的原则:干部走动式管理要以走动式的形式对本队所有工作范围进行工作巡查、监督,发现问题要现场解决,解决不了的及时上报,争取早处理,所有问题要以“日清日毕、日清日结”为目标,争取把安全隐患控制在萌芽状态,管理人员要坚持工作巡查,确保本队的安全生产。 三、干部走动式管理的工作范围: 管理人员要巡查工作面所有的生产设施、机电设备、文明生产、各个工作现场等,在巡查过程中,要高度负责,严肃认真,严禁走形式,走过场,严以律己。每次巡查要覆盖本队工作的全部区域。依照干部走动落线,定时间、定路线、定人员进行巡查,严格按照“煤矿三大规程”、矿有关规定的规定及《201工作面作业规程》、干部走动式管理巡查标准等进行监督检查和

挂职锻炼管理办法

公司双向挂职锻炼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公司的挂职锻炼管理,完善人才培养开发机制,促进企业梯队建设和后备人才储备,拓宽员工职业发展通道,根据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相应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华图教育集团总部及各子公司(包含图书公司、华图网校,以下简称子公司)、各分公司(包含各分校,以下简称分校)。 第三条术语定义:挂职锻炼,根据公司梯队建设需要,对部分后备人员,在一定时间内通过挂任职务,在实践中进行锻炼培养的一种方式,原则上挂任岗位要求为一线业务岗。 第二章挂职形式和人员选定 第四条挂职形式: 1、集团总部或者子公司各部门到分校挂职锻炼的,可挂任分校业务部门各岗位,挂职锻炼期限一般为2至6个月。挂职锻炼人选及安排意见由总部或子公司相关部门提出,经分管副总裁或子公司总经理(相关授权人)及人力资源中心审核后,报总裁(或相关授权人)核准。 2、分校到集团总部或子公司挂职锻炼的,可挂任总部或子公司业务部门各岗位,挂职锻炼期限一般为2至6个月。挂职锻炼人选及安排意见,由分校相关部门提出,经分校管理中心及人力资源中心审核后,报总裁(或相关授权人)核准。第五条人员选定:挂职锻炼人员的选定,须依据公司后备梯队培养计划,结合

员工绩效考核情况一并进行。拟挂任岗位为经理及经理以上级别岗位的,拟挂职人员年终考核须为C或者C以上者方有资格提报挂职;拟挂任岗位为经理以下级别的员工近三次绩效考核均为C或者C以上者方有资格提报挂职。提报后由人力资源相关部门会同拟挂职人员原部门及挂任职务部门一起针对拟挂职人员今后工作需要强化和提升的方面,确定挂职锻炼培养目标和培养计划。 第二章考核与管理 第六条挂职锻炼期间,对挂职人员的管理: 1、挂任职务部门负责挂职锻炼人员挂职期间的管理。主要负责岗前培训(使其明确挂职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和标准)、安排具体工作(承担相应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纳入同岗位人员的考核、指导帮助制定挂职锻炼计划、跟踪挂职锻炼人员的工作和业绩完成状况。 2、挂职锻炼人员在挂职期间须服从挂任部门的管理,并针对个人培养目标,结合挂职岗位要求和工作计划,制定个人工作计划,明确挂职锻炼期间将完成的工作任务和达到的目标,积极参与各项工作和活动,定期(以月为周期)进行工作总结。 第七条挂职锻炼期间,对挂职人员的考核:对挂职锻炼人员考核采取日常考核和期满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日常考核由挂任职务部门负责组织,纳入同级人员一并进行;期满考核按其拟使用方向进行考核: 1、挂职锻炼后拟聘任为分校部门经理以上级别职务的,由分校管理中心牵头组织考核并形成考核评价材料; 2、挂职锻炼后拟聘任为分校部门经理及以下职务的,由拟聘用分校牵头组织考

政府机关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制度

精选资料 政府机关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制度。 (一)机关各部门必须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及财政、物价部门规定的项目范围、标准收取各项费用,不得擅自增加项目、调整范围或标准收费。 (二)机关各部门所有经费纳入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各部门实行零帐户管理,只设报帐员,单位备用金3000至5000元。所收预算内外资金(包括自筹资金、经营服务收入、其它收入、暂存款收入等)必须当天内缴存财政过渡账户,严禁坐收坐支,帐外设帐、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等违纪现象发生,否则,将追究单位负责人及经办人的责任。严禁挪用财政资金和违规报销各类票据;严禁任何人以集体名义向镇机关以外的单位借款私用和收取赞助费。 (三)各类收入必须使用统一的正式票据,否则,一律视为白条收费。坚决杜绝收费不开票和白条收费,一经发现,严格按”收支两条线”有关规定处理。 可修改编辑

(四)严格支出程序,各种支出必须先请示领导同志后方能开支,经办人注明支出事由。财政所负责人审定票据,分管领导签署意见。镇长审定报销,书记审签得五人汇签制度。或经办人填写好报审单,写明开支事由后,由财务负责人,再由分管领导审查签注意见,最后由镇长审定签字是否报销。 (五)费用的管理 1、办公用品。机关所需办公用品,必须经党政主要领导批准后,由财政所统一采购,领用人员必须签字,该由县采购中心采购的必须上报。 2、水电费。各单位工作人员,应厉行节约,做到人走灯灭,闭门关水,违者处当事人5元/次罚款。 3、会议费。各单位要本着精减会议的原则,尽量少开会,开短会,会议期间可根据情况发会议补贴(标准是村干部10元/人,组干部5元/人)。 4、招待费。政府及其各部门接待来客,原则上在机关伙食团就餐,严格执行接待标准,实行对口接待;确需在外接待的,必须请示主要

水利厅干部双向交流挂职锻炼实施办法(同名44814)

关于印发《XX省水利厅干部双向交流挂职 锻炼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局)、总站、中心,厅属各单位: 现将《XX省水利厅干部双向交流挂职锻炼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厅人事教育处。 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XX省水利厅干部双向交流挂职锻炼实施办法(试行) 为加强全省水利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拓宽干部教育培养和实践锻炼的渠道,提高干部工作水平,根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全省水利干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干部挂职锻炼目的和要求 干部双向交流挂职锻炼是提高干部能力素质的重要措施。干部双向交流挂职锻炼工作,是要把干部的教育培养同工作实践锻炼紧密结合起来,让厅机关年轻干部到基层艰苦复杂环境中经受锻炼,进一步磨练意志、转变作风、增强服务基层意识,进一步了解基层实情、开阔视野、积累经验、提高组织协调能力;让基层水利部门干部到厅机关挂职锻炼,有利于他们进一步拓展工作视野、了解全省水利情况、增强全局意识和规则意识。 干部双向交流挂职锻炼是加强厅机关干部与基层干部交流的有效途径。厅机关干部比较了解水利工作的整体情况,基层干部具有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通过干部双向交流挂职锻炼,可以拉近厅机关和基层水利部门的距离,增进相互感情,实现厅机关与基层水利部门工作互动,增强工作创新性和针对性,促进工作计划和部署、制定的措施和办法,更加切合工作实际,确保我省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干部挂职锻炼方式和资格条件 根据工作需要,定期选派干部进行交流挂职锻炼。从厅机关处室和厅属单位选派若干名干部到市(县、区)水利局或重点水利工程挂职锻炼,一般每两年一次;由市(县、区)水利局选派若干名干部到厅机关处室挂职锻炼,一般每年一次。 选派挂职锻炼的干部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水利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思想作风端正,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发展潜力,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身体健康。 凡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厅机关干部,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有关规定,应当下基层锻炼。特别是对优秀年轻干部要创造条件,多提供挂职锻炼的机会。 三、干部挂职锻炼期限和职务安排 从厅机关处室和厅属单位选派到市(县、区)水利局挂职锻炼的时间一般为1~2年,担任市局中层职务或县局副职;从市(县、区)水利局选派到厅机关处室挂职锻炼的时间一般为6个月~1年。干部挂职锻炼结束后,经组织全面考察,回原单位工作。 四、干部挂职锻炼的办理程序 厅人事教育处根据优秀年轻干部培养计划,征求厅机关处室和厅属单位意见,提出下派干部人选建议,商设区的市水利局,确定拟派往的市、县(市、区)水利局,并征求当地组织部门意见,报厅党组批准后实施。 市、县(市、区)水利局上挂到厅机关的干部人选,由设区的市水利局负责组织选派。根据工作需要,由厅人事教育处商厅机关有关处室提出建议方案,报厅领导同意后实施。 五、干部挂职锻炼管理和教育 干部在挂职交流锻炼期间一般只转党员组织关系,人事关系及工资福利待遇等保留不变,职级晋升和福利待遇不受影响。挂职交流锻炼干部按规定参加挂职交流锻炼单位的考核,挂职时间不足半年的,在原单位参加年度考核。 对挂职干部的管理,以派出单位为主,挂职单位协助。挂职期间的工作安排、学习教育等,由挂职单位负责管理。派出单位应主动听取挂职单位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干部的现实表现情况。挂职期满后,派出单位会同接收单位对干部进行认真的考核鉴定,有关材料存入个人档案,并作为今后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参考。 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和各市(县、区)水利局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干部双向交流挂职锻炼工作。接收单位对挂职干部应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给挂职干部分工定位,明确职责,帮助尽快进入角色,有意识地交任务、压担子,鼓励大胆工作。派出单位和接收单位要热情关心挂职干部,妥

安全生产干部走动管理制度 - 制度大全

安全生产干部走动管理制度-制度大全 安全生产干部走动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1、为了规范生产系统走动行为,增强走动实际效果,特制订此安全生产干部走动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临猗分公司。2、走动人员主要指生产系统科级以上干部(含工程师)。检查内容:2.1一经理层人员对... 1、为了规范生产系统走动行为,增强走动实际效果,特制订此安全生产干部走动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临猗分公司。 2、走动人员主要指生产系统科级以上干部(含工程师)。检查内容: 2.1一经理层人员对分管单位生产、检修等现场管理情况进行走动检查。 2.2生产管理部生产组对工艺指标执行情况、能源消耗情况、工艺台帐规范情况、岗位知识学习情况等进行走动检查,同时对分厂、车间工艺巡检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2.3生产管理部设备组对设备运行、维护、保养、检修、外供电管理情况等进行走动检查,同时对分厂、车间设备巡检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2.4生产管理部安全组对安全设施、消防防护、安全标识、安全票证、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等进行走动检查,同时对分厂、车间安全巡检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2.5生产管理部环保组对“3废”排放情况、环保设施运行情况、清洁文明情况等进行走动检查,同时对分厂、车间环保巡检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2.6技术中心对生产系统进行技术调研。 2.7分厂、车间根据职责分工、管辖范围进行走动检查。 3、检查频次: 3.1一经理层:总经理、常务副总每月至少6天,每天1-2个巡检点;生产副总每月至少12天,每天1-2个巡检点;总经理助理每月至少18天,每天至少2个巡检点。 3.2生产各组:组长每月至少8天,每天1-2巡检点;其它人员每月至少10天,每天1-2巡检点。 3.3生产分厂:处室处长每月至少18天,每天至少2个巡检点;其它人员每月至少20天,每天至少2个巡检点。 4、检查要求: 4.1一经理层:每人每月至少要查出2条问题,由当班工长或维修班长负责整改,车间主任验证、汇报整改结果。 4.2生产各组:每人每月至少要查出3条问题,尽可能督促责任单位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下发信息反馈单,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4.3生产分厂:每人每月至少要查出5条问题,督促责任单位整改,并验证整改结果。 备注:对于所发现的问题,责任单位不能在指定期限内整改的,必须在次日调度会上提出,讨论研究防范措施及整改时间。 5、其它要求: 5.1走动人员要在巡检表上签名,并做好走动日志。 5.2各单位一把手要监督、检查本单位其他人员走动检查情况,并督促或协调解决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种问题。 5.3各单位参照本标准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规范内部管理人员走动行为,原则上走动频次不得低于科级干部。 5.4每月底,人力资源部检查经理层、生产各办干部走动情况;生产各办抽查本专业分厂干部走

机关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机关日常工作管理 制度

****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根据《****市行政效能监察办法》、《****市行政效能问责惩戒暂行办法》和委办公会议决定,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管理,推进政风行风建设,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正规机关工作秩序,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制定本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一、请示汇报制度 (一)按程序规定逐级请示报告 1、各科室人员遇到本科室职权范围内的重要问题和事项,要及时向科长请示报告。 2、各科室遇到超越本科室工作职权范围的问题和事项,由科长向分管领导请示报告。 3、分管领导对超出分管范围和事关全委工作的事项,要向主要领导请示报告。 4、一般情况下,不越级请示报告。对于重要事项既要向分管领导请示报告,也要向主要领导请示报告。如因出差、学习培训等特殊情况、急办事项无法向直接领导请示报告时,能够越级请示报告,但事后应及时向直接领导汇报请示报告的内容及处理情况;特殊情况下,上级可委托下级代表自己行使职权,答复或办理某些具体事项。 5、需要向上级机关或领导请示报告的事项和问题,由主要领导请示报告或由主要领导委托分管领导负责请示报告。 (二)重大事项和问题坚持先请示后办理原则,不得先斩后奏

1、重大事项和问题是指除正常业务工作开展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以外,还包括: (1)接待或邀请上级机关、领导和兄弟单位及友邻单位人员; (2)组织或参加可能在社会或本机关产生影响的重大活动; (3)接待、安排社会传媒机构或人员采访、报道涉及本机关工作的事宜; (4)涉及本机关工作和人员的突发事件,本机关人员及家庭的重要情况及其它重大问题。 2、发生重大问题时,如情况紧急、急需决断且无法请示报告时,可按有关规定先行处理并设法请示报告;问题处理后应迅速向上级报告,按上级指示执行。 3、各级领导对基层请示报告的事项和问题,要严格按有关政策、规定答复。答复应清楚明确,不推不拖;对一时难以答复的,要先做初步解释,待研究后再做答复;答复请示报告要做好记录,并注意与有关领导、有关单位及有关科室协调。 (三)工作汇报和通报制度 1、凡以***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单行材料,必须经主任或书记审阅签发,重要文件或材料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后方能上报或下发。 2、参加***厅或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后,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汇报会议情况和会议要求,重要会议精神要在主任碰头会或主任办公会上通报传达。

优秀年轻干部挂职锻炼管理办法

优秀年轻干部挂职锻炼管理办法 1 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的实践锻炼,提高年轻干部综合素质,根据公司年轻干部培养选拔五年规划总体部署,制定本实施办法。 2 培养方式 2.1 挂职是指以培养锻炼为目的,选派干部到新单位(部门)任职,参与具体事务的一项阶段性工作。挂职锻炼分为机关到基层、基层到机关、机关部门之间和基层单位之间等四种类型。 2.2 挂职时间一般为1年,挂职岗位可定期轮换。 2.3 挂职人员范围主要为公司副科级以上领导人员及优秀青年人才,挂职人员不占用挂职单位(部门)领导人员职数。 3 选派条件 3.1 思想政治素质好,忠诚企业事业,想干事、能干事、敢担当、善作为,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2 具有适应挂职岗位所需的基本专业知识和技能,有一定发展潜质。 3.3 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 4 职责分工 4.1 组织部负责制定挂职锻炼工作实施办法,编制挂职工作计划安排并统筹实施,负责挂职人员的选派、跟踪和考核管理。 4.2 机关部门和直属单位负责提出挂职需求,负责挂职人选的选送、培养和日常管理。派出挂职人选的部门(单位)以下简称派出单位,接收挂职人选的单位(部

门)以下统称为接收单位。 5 主要程序 5.1 编制计划。年初根据公司人才培养需要和单位实际,编制干部挂职锻炼实施计划。 5.2 确定挂职岗位。组织部与公司机关部门及直属单位会商,确定年度可用于干部挂职锻炼岗位清单初步意见。征求公司分管领导意见,经公司党委讨论后,确定可用于干部挂职锻炼岗位清单。 5.3 组织报名。 5.3.1 组织部发布公告,公布挂职岗位及有关要求。 5.3.2 报名与推荐。机关到基层单位挂职采取个人申请与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基层到机关挂职主要以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机关部门之间和基层单位之间由组织部与相关单位(部门)会商并征求个人意见后推荐,并填写优秀年轻干部挂职锻炼登记表(见记录1)。 5.4 人员选配。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汇总审核(见记录3),按照组织培养目标和个人职业发展需求相结合的原则,确定挂职建议人选,经征求公司分管领导意见、公司党委研究后确定挂职人员名单、岗位并公告。 5.5 公司组织部安排谈话,办理相关手续。 各二级单位内部挂职锻炼程序参照上述条款执行。 6 人员管理 6.1 挂职人员由派出单位和接收单位共同管理,以接收单位管理为主。挂职人员向派出单位每月递交一次月度工作自评表(见记录4),每季度汇报一次挂职工作情况。 6.2 挂职人员派出前做好工作交接,挂职期间原则上不再承担派出单位工作任务。

安全生产干部走动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产干部走动管理制 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9882-13 安全生产干部走动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为了规范生产系统走动行为,增强走动实际效果,特制订此安全生产干部走动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临猗分公司。 2、走动人员主要指生产系统科级以上干部(含工程师)。检查内容: 2.1一经理层人员对分管单位生产、检修等现场管理情况进行走动检查。 2.2生产管理部生产组对工艺指标执行情况、能源消耗情况、工艺台帐规范情况、岗位知识学习情况等进行走动检查,同时对分厂、车间工艺巡检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2.3生产管理部设备组对设备运行、维护、保养、检修、外供电管理情况等进行走动检查,同时对分厂、车间设备巡检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2.4生产管理部安全组对安全设施、消防防护、安全标识、安全票证、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等进行走动检查,同时对分厂、车间安全巡检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2.5生产管理部环保组对“3废”排放情况、环保设施运行情况、清洁文明情况等进行走动检查,同时对分厂、车间环保巡检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2.6技术中心对生产系统进行技术调研。 2.7分厂、车间根据职责分工、管辖范围进行走动检查。 3、检查频次: 3.1一经理层:总经理、常务副总每月至少6天,每天1-2个巡检点;生产副总每月至少12天,每天1-2个巡检点;总经理助理每月至少18天,每天至少2个巡检点。 3.2生产各组:组长每月至少8天,每天1-2巡检点;其它人员每月至少10天,每天1-2巡检点。 3.3生产分厂:处室处长每月至少18天,每天至少2个巡检点;其它人员每月至少20天,每天至少2

挂职锻炼人员管理办法(完)

蒁挂职锻炼人员管理办法(暂行) 薀第一章总则 袄第一条为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的年轻化、专业化和职业化,加速培养一批具有扎实专业知识、先进管理经验和卓越管理能力的复合型后备人才,结合集团公司关于挂职锻炼工作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企业职工实行的一种有计划的培养蚃第二条挂职锻炼是对本 活动,选派职工到本企业的多个岗位或者到其他企业的多个岗位进行学习锻炼。 袂第三条挂职锻炼的目标。根据企业发展需要,打造一批专业知识扎实、基层管理经验丰富、能够担当重任的优秀企业中层干部队伍及高管后备人才梯队。 坚持“集团主导推动、依托所在单位”肈第四条挂职锻炼的思路。 的培养思路。

对返回本单位挂职锻炼的学员,主要羇第五条挂职锻炼的方式。 采取“纵向逐级挂职锻炼,横向多岗位轮换交流;内部师徒指导,外部定期考察学习”等培养方式。 螃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本企业挂职锻炼人员。 聿第二章挂职锻炼人选的确定 蝿第七条重点从企业近几年新进的大学毕业生中根据工作业绩、个人素质和发展潜力选拔挂职锻炼对象。 蚅第八条挂职锻炼对象的选拔条件。 1)工作表现优秀的业务骨干; 螃(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 葿(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 膇( 蒄第九条挂职锻炼对象的确定程序。 1)基层单位根据选拔条件择优推荐挂职锻炼人选; 袃(

2)人事劳资培训处负责审核筛选,确定挂职锻炼人员名单;袀( 3)经矿主管领导审核后,上报集团公司。 衿( 蒇第三章导师辅导制度 由人事劳资培训处指定一羃第十条学员返回本企业挂职锻炼的, 名管理类导师和一名技术类导师担任学员的辅导老师。 芁第十一条导师的选聘。管理类导师由学员所挂职岗位的上一级负责人担任;技术类导师由本企业高级工程师以上的技术骨干担任。 莇第十二条导师的职责。 1)负责对学员在挂职锻炼期间的辅导工作; 芆( 2)督促学员完成在线学习、业务学习、考察学习等各项学肂( 习任务,检查学员作业完成情况; 3)与学员共同解决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蚂(

政府机关日常管理制度大全

政府机关日常管理制度大全 篇一: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日常管理细则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日常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县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清廉有为的干部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9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中组发〔2007〕2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人核培发〔1995〕153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第8号令)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分类管理、精简高效的原则;坚持依法依规、规范统一、公开公平的原则;坚持权责一致、宽严相济、奖惩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县所有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有另行规定管理的公职人员,从其规定。 第二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调配管理 第四条机关公务员严格按照编制限额和职位空缺进行招录,各招录机关要按照规定,于每年第一季度,向编制部门和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分别申报用编计划和职位计划,经审批同意后,报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由招录机关对新录用的公务员进行考察。试用期满,经县公务员主管机关和招录机关考察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报市公务员主管机关决定,取消录用资格。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录用后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流动。 第五条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外,坚持“凡进必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用人单位于每年第一季度,按照编制限额和岗位空缺,向编制部门申报用编计划,向人社部门申报用人计划,经编制、人社部门审核后,报县政府(县编制委员会)审批。由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招聘工作,通过考试、考核后,择优聘用工作人员。 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第六条机关、事业单位调动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控制在用人单位人员编制数和职(岗)位数之内。有空编空岗的,用人单位分别向编制、组织、人社部门报送用编计划、用人计划,经批准后,办理调动手续。无空编空岗的单位,不得调入工作人员。调入领导干部,必须控制在领导职数限额之内,无职数空缺的单位,一般不得调入。 规范干部调动流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只能在同类性质的机关事业单位 之间流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组织部门调任(副科实职以上)和参加统一公务员招录考试外,不得以调动的方式进入党政机关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自收自支、差额拨款、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一般不得逆向流动(即自收自支单

管理人员走动式管理制度

班组长以上管理干部走动式管理制度加强现场管理,促进生产经营,保证安全生产,制订本制度。 一、参加人员范围: 班组长以上的管理干部都要认真执行走动式管理制度。 二、检查工作内容: 1、检查工作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检查有无安全隐患问题。 2、检查员工正规操作情况,严格查处各种“三违”行为。 3、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情况,严格查处工程质量问题。 4、检查生产设施、机电设备完好情况,及时解决生产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5、检查现场成本管理情况,检查材料定置化是否达到要求。 7、检查现场文明生产情况,检查各种企业文化牌板是否完好。 8、及时组织或协助处理现场遇到的各种安全、生产、经营问题,问题得不到解不能离开现场。遇有重大安全隐患问题要及时停产撤人,并向上级领导及时汇报。 三、走动管理要求: (一)严格汇报制度。每月汇报不少于20次汇报,汇报清楚所到地点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办法 (二)班组长以上管理干部下井要完成下井天数,达到下井上岗班次的要求和时间要求。 (三)班组长以上管理干部要坚持下井上岗的登记制度,上井后要把发现的问题和处理结果进行详细登记。

四、机电二队管理要求: (一)队管理干部所汇报的问题每天统计走动式管理所发现的情况进行详细统计,重大隐患有队党政班子向上级部门反映(二)班组长走动式工作情况向队值班人员汇报。 (三)每月初,由队部对全队上月的走动式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分析,分析走动式管理的效果和存在的问题,对好的进行表扬,差的进行通报。 (四)走动式管理牌板悬挂在队值班室,地点位置填写清楚,班次分颜色填涂,即零点班为黑色;八点班为黄色;四点为兰色。如发现漏填和错填等情况要处罚当班值班人员。 五、经济考核规定: (一)班组中不能正常开展管理人员走动式管理工作,根据情节轻重,一次扣200—500元。 (二)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不能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造成工作不到位的,造成工作失误的,根据情节轻重,一次扣50—100元。 (三)各级管理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一次扣50—200元。

干部教育培训班学员日常管理制度.doc

干部教育培训班学员日常管理制度1 干部培训班日常管理制度 为实现学员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各项培训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手册。 1.入学管理 (1)学员入学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者,须由学员所在单位的人教部门向中心说明情况。 (2)学员报到时需填写《学员登记表》。 2.学习纪律 (1)学员应按要求参加培训中心安排的上课、自学、讨论、调研、听报告、考试考查、参观考察等各项活动。 (2)学员上课、开会等需提前进入课堂,按指定位置入座;不得迟到、早退、中途会客。 (3)学员参加培训中心组织的考试时要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纪行为及时通报委托培训单位的人教部门。 (4)学员考勤工作由班主任负责。学员在培训中心培训期间,应集中精力学习,原则上不得请假。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必须经委托单位同意,办理请假手续,并报班主任同意备案。 3.日常行为管理

(1)学员在校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培训中心的规章制度。培训期间,不得肆意滋事,否则一律退回所在单位,并记入档案。 (2)学员应尊重任课教师,尊重宗教信仰和民族习惯。 (3)课堂或会议室内禁止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倒茶水,不乱扔果皮、纸屑和其它杂物。 (4)在校园内应着装整洁,不得穿背心、拖鞋、运动短裤进入课堂。 (5)为维护课堂教学秩序,上课或会议期间须将手机等通讯工具调整至关闭或振动状态,不得接听各类通讯工具。 (6)住宿学员应遵守宿舍管理的有关规定,按时就寝。 (7)在培训中心食堂就餐时应遵守就餐规定,不得饮酒。 4.评优制度 学习结束,要评选优秀学员。评选时,按照一定比例,由小组提名,班委推荐,培训中心确认后对优秀学员给予奖励。优秀学员的条件是: (1)学习成绩好,无旷课、迟到、早退现象,出勤率高;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3)学员带头作用好。 5.结业

年轻干部挂职管理办法

***区年轻干部挂职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区干部挂职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明确挂职单位(部门)、派出单位(部门)、挂职干部的职责,确保挂职干部在挂职期间深入实践,严格要求,增长才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挂职干部的选派、管理和考核等各项工作,适用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挂职有两种形式,一是上挂培养,选派基层优秀年轻干部到区直单位(部门)挂职;二是下挂锻炼,选派区直单位(部门)优秀年轻干部到乡镇、街道或信访稳定、重点项目建设等一线岗位挂职。 第四条挂职干部选派、管理和考核工作,由区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有关单位(部门)组织实施。各派出单位(部门)、挂职单位(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挂职干部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挂职干部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二)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作风端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 (三)具有挂职单位(部门)所需要的工作能力和其他条件;

(四)身体健康,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第六条挂职时间及职务 挂职时间为6个月,一般不得超过一年。根据具体需要安排挂职干部职务,挂职干部按照职务要求落实相应分工,明确责任,制定任职期间的工作目标。 第七条选派挂职干部的工作程序 (一)区委组织部制定挂职工作方案,派出单位(部门)根据选拔条件择优推荐挂职锻炼人选。 (二)区委组织部负责审核筛选,提出拟挂职人员名单及挂职单位(部门)。 (三)征求主管区级领导意见后,提交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审议。 第八条挂职干部的日常管理 (一)干部挂职期间,由区委组织部主管,挂职单位(部门)负责日常管理。挂职干部参加挂职单位(部门)的一切集体活动(有特殊规定的除外),享受挂职单位(部门)工作人员同等的政治教育、业务培训等待遇。 (二)干部挂职期间,工作分工和考核均以挂职单位工作为主,适当兼顾派出单位工作,不能兼顾时应区分轻重缓急,由单位之间协商或报区委组织部共同研究解决。 (三)干部挂职期间,除组织关系转移至挂职单位(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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