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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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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

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落实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企业负责人带班形式为带班检查,项目负责人带班形式为带班生产(正常上班)。

第三条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实行三级带班制,即总公司、分公司、项目部三级。

第四条总公司带班负责人包括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等企业领导,负责人应当持有“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每月带班检查时间不得少于6个工作日。法定代表人为落实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第五条分公司带班负责人包括分公司总经理,主管安全、生产、质量副总经理,分公司总工程师。每人每月带班检查时间不少于6个工作日。分公司总经理为落实本级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原则上由分公司直接对项目带班检查管理。当无分公司层级时,由总公司直接对项目进行管理。

第七条本制度所指的项目负责人是指与公司签订项目承包合同的实际承包人,项目经理是指根据招投标文件所确定的专业管理人员,项目执行经理是指受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经理委托协同管理的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执行经理不得随意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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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执行经理,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带班。

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40%,项目经理、项目执行经理每月带班生产时间分别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负责指挥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并与施工人员共同上下班。项目负责人是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带班生产制度负责。

第二章职责

第九条总带班领导职责:

1、企业负责人应按照《企业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排班表》的安排,带队深入公司所属各施工现场,重点检查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状况,以及项目负责人的带班生产情况,检查记录应分别在公司质安部和施工现场存档备查。

2、检查分公司、项目部领导带班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3、协调解决基层单位安全生产疑难问题。

第十条安全生产部职责:

1、做好总领导带班检查计划,并督促实施。

2、检查各级带班制度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3、对带班情况实施考核。

第十一条分公司带班领导职责:

1、认真做好带班检查工作,深入、全面排查施工现场及本级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认真执行总公司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进行检查、考核。

2、检查项目部领导带班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详尽协调、解决基层单位安全生产疑难问题。

第十二条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执行经理带班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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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将安全生产作为首要责任,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2、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3、当现场出现巨大安全隐患或遇险情时,及时采取紧张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人员及时有序撤至安全地带。

4、项目负责人需对项目经理、项目执行经理的带班情况监督落实。

5、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制规定的其它职责。

第三章工作流程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部负责制定总公司带班计划并归档备案。带班计划应包括检查时间,带班领导姓名、检查单位、检查内容、检查人员等内容。总公司层面按总公司带班负责人包括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的顺序轮流带班,如有分外情况,由后者按序补上。

第十四条总公司带班领导按计划实施带队检查,主要对其区域所辖分公司、项目部进行检查。在检查中需全面了解每一级领导的带班情况,听取带班情况汇报并检查带班记录。

第十五条分公司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制定本级带班检查月度计划,并于每月25日前,将次月带班检查计划上报总公司安全生产部备案。项目经理部负责制定项目负责人带班计划,并于每月25日前,将次月带班检查计划上报总公司安全生产部备案。第十六条当工程项目进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由项目负责人上报公司质安部,企业负责人应到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外埠项目如不能到场,可书面委托工程所在地的分公司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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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进行带班检查。

第十七条工程项目出现险情或巨大隐患时,带班领导应至施工现场带班检查,督促工程项目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险情和隐患。

第十八条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执行经理带班生产时,要全面掌握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控制,及时消除隐患。要认真做好带班生产记录并签字存档备查。

第十九条项目经理、项目执行经理因其他事务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书面委托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代行其承担管理工作,被委托人应相对不变,书面委托应报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备案并现场留存备查。

第二十条带班要求:

1、各级带班领导要严格按照总公司《安全生产职责》要求,认真检查安全工作,做好带班记录,一式两份分别存至带班领导及接受检查单位处。项目部的带班记录应在施工日志中予以签字证明,并填写项目部带班记录汇总表。

2、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将带班当日的安全工作遗留问题向下位带班领导交待清晰。

3、带班领导须在带班期间佩戴安全带班标志。

第二十一条若带班当日发生事故,则带班领导必须对伤员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协助进行事故调查、查找原因,并提出有用的安全整改措施。

第四章考核奖惩

十二条安全生产部于每季度初对上季度各级带班情况进行考核,并结合第二考核情况进行奖惩。分公司的安全生产部门每季度末对所属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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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带班情况考核,并参照本规定进行奖惩。

第二十三条奖励细则:

1、对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及办法,并使本单位长期保持安全生产或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成绩显著的有关领导,结合年度考核对其进行奖励。

2、对带班过程中能及时发现或报告事故隐患,避免巨大伤亡事故发生者,由本级单位一次性奖励1000元。

3、对防止事故扩大、抢险有功者,由本级单位一次性奖励1000元。第二十四条处罚细则:

1、带班领导不按要求组织检查、履行职责,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者,应承担安全责任,并接受上级部门的追查和处罚。

2、企业带班领导(分公司)带班时间不符合规定的,每少一天处罚所在单位500元;每月带班时间少于应带班天数50%的,处罚所在单位2000元;年度累计3个月未按要求落实带班的,处罚5000元以上,并取消以上单位、个人评奖资格。

3、项目负责人带班未满本月工作时间40%的,给予5000元以上处罚。

4、未经公司批准,项目经理或项目执行经理带班时间未满本月工作时间的80%,扣罚其当月收入的30%。

5、项目经理或项目执行经理因其他事务离开施工现场,但未向项目建设单位或公司请假擅自离开者,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

6、因带班责任问题引发相关方投诉、上级警告、处罚及不良行为公示的,责任单位除承担损失外,将被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同时,对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7、伪造带班记录者,每发现一起,对责任单位处以每人每天1000元第,页共6页

以上罚款。

8、不及时上报带班情况及总公司要求上报的其他相关信息的,视情况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无带班检查的给予2000元以上处罚。

9、带班领导不佩戴安全带班标志,带班记录简单不认真的,每发现一次罚100元。

10、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执行经理未执行施工现场带班制度,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依法从重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责任。

11、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经公司指正不改的,加倍处罚并继续整改。视情节严重予以相关行政处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正式实施。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总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酒泉市第三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二0一二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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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假日领导带班值班制度

节假日领导带班值班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节假日领导带班值班制度 为确保本校节假日期间工作正常运行,政令畅通以及校园防火防盗等安全需要,结合本校实际,特作如下规定: 一、值班实行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 1.值班由中层以上领导带班,带班领导要对值班教师和保卫科进行综合协调,统一领导,做好全校的值班保卫工作。 2、节假日值班,在下一时间段值班人员未到之前,不准离岗。午餐时间要把电话移交保卫科人员负责传接电话,上午11:30到下午1:30为午餐时间段,时长不能超过两个小时。 二、值班人员必须做到: 1.按时到岗,忠于职守。接传好电话,接待好领导或经批准进入的外来人员。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夜间值班地点设在值班室,白班值班地点设在学校办公室,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变更值班地点。值班电话由值班人员随身携带,如需要携带值班电话到自己办公室加班,应通知保卫科人员,防止上级领导查岗找不到值班人员,夜间值班人员可到办公室使用值班电话向请示汇报值班情况。 2.值班人员要爱护公物,时刻保持好室内外卫生,及时清除垃圾。

3.值班人员遇事妥善处理,特殊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4.值班人员要有高度责任感和警惕性,注意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将单位领导的电话及住址随便告诉外人。 5.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留宿亲戚和朋友。 6.值班人员本人如因事因病不能值班,要委托学校其他人员代岗,并提前通知校长室,不允许让非本单位人员替岗。 7.值班结束后,值班人员除将待办事告诉有关人员外应及时做好移交工作 三、加强校园巡逻,对重点部位要加强监视看管,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对可疑事项要进行排查。 四、因到岗不及时,责任意识不强,处置方法不当造成的学校物质或名誉损失,由带班教干和值班教师承担。 景阳乡中心小学 2017年9月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集团公司及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施工现场带班包括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和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 1、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是指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带队实施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及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的检查。 2、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是指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组织协调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范围内所有在施项目。 第二章术语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的企业负责人,包括:集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裁、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裁、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经集团公司授权委托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经集团公司授权委托的分公司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经理、主任工程师。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的项目负责人,是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第六条本制度所称的施工现场,是指所有工程项目施工作业活动的场所。 第三章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 第七条集团公司(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总裁(总经理)是落实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第八条集团公司建立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分级负责制: 1、集团公司:是落实领导带班的责任主体,负责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带班检查制度,具体落实施工现场带班检查工作;对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带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2、分(子)公司:根据集团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载明事项,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当所属工程项目进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按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

公司领导带班制度1

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部领导 施工现场值班带班制度 一、根据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山东省建设工程管理局有关规定,为认真落实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公司领导及项目部领导值班带班工作,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领导(包括总经理、技术负责人、副总经理、安全部经理、质检部经理、经营部经理)必须在节假日连续生产作业期间轮流值班并定时巡查,统筹协调和处理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 项目部领导(包括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工程技术负责人、主任工程师、现场负责人、施工员;分包单位项目经理、工程师)必须在施工现场轮流带班,指挥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并与施工人员共同上下班。 三、公司领导轮流安全值班职责 1、安全值班领导是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和事故处理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做好当班安全生产的领导和指挥工作,全面深入了解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协调组织好安全生产工作; 2、安全值班领导在当班期间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并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情况,认真组织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进行检查巡视,发现隐患及时消除,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 3、值班领导负责当日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安全值班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应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确保生产作业人员生命安全。

4、负责对项目部领导带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值班领导应真实准确的填写当班期间轮流值班记录表。 四、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轮流带班职责 1、轮流带班领导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2、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3、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 4、严格交接班制度,详细告知接班领导当前施工现场安全存在的问题,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五、监督检查 对项目部日常带班情况,由公司安全部对其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实际带班人员、档案管理、带班记录填写真实性及交接班记录等情况。

项目部领导带班值班制度

施工现场领导值班管理制度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定,为认真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值班带班制度,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施工现场,是指建筑施工活动的作业场地。 本规定所称建筑施工企业领导轮流值班,是指项目部领导班子成员和副总工程师在生产作业期间轮流值班并定时巡查,统筹协调和处理现场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问题。 本规定所称项目部领导带班,是指工程项目的总承包单位项目部的项目经理、项目书记、项目副经理、安全总监必须在施工现场夜间轮流带班,指挥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条施工项目主要负责人对落实项目领导干部轮流值班带班全面负责。项目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应当自觉履行值班责任。项目负责人是落实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责任人。 第四条施工安全带班管理应遵循“全面兼顾,重点防范,带班在工地,解决在现场”的原则,将风险始终处于可控状态,确保施工安全。 第五条项目部领导轮流值班应遵循下列要求

(一)项目部领导在节假日连续生产作业期间要建立健全领导轮流安全值班并定时巡查制度。节假日必须安排领导安全值班并定时巡查; (二)安全值班领导在生产作业时间内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如因有事离岗时,必须事先通知安排其他领导顶替班,顶替班领导未到位,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三)建立安全轮流值班记录制度。值班领导应真实准确填写当天值班的情况,并按要求做好轮流值班记录的交接手续。安全值班领导的通讯方式要在各施工现场公布,以便及时了解生产安全情况; (四)领导安全值班计划安排和值班情况要定期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并建立安全值班档案。 第六条项目领导轮流安全值班职责 (一)项目值班领导是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和事故处置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做好当班安全生产的领导和指挥工作,全面深入了解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协调组织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项目值班领导在当班期间,要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情况,认真组织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进行检查巡视,发现隐患及时消除,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 (三)值班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应迅速组织应急救援,确保生产作业人员生命安全。 第七条项目部领导轮流带班职责

煤矿领导带班、值班管理制度

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煤矿领导带班、值班管理制度2017年6月15日

矿领导带班、值班管理制度 为加强矿领导带班、值班管理,转变领导工作作风,强化带班、值班纪律和责任意识,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和公司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望各矿认真执行。 一、矿领导带班下井管理制度。 (一)带班职责。 1、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全面掌握当班井下安全生产状况。 2、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作业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3、遇到险情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 (二)带班下井规定。 1、矿长对落实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全面负责,制定带班管理计划、交接班、公示等各项制度,完善台账,有专人负责,并严格落实。带班领导的条件必须符合上级文件规定。 2、每班有一名矿领导(副总以上)下井现场带班,要与工人同上同下,带班时间不少于8小时,发现晚下早上每次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3、严格交接班制度,必须在井下现场交接班,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填写交接班记录,未履行交接手续,接班人未签字接

班,交班人员不准离岗,接班后接班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无进行交接班的,每次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4、交接班期间如遇紧急情况,交接班人员必须同时到事故现场,了解事故情况,研究解决方案并采取措施,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0元。 5、带班人员不履行自己的职责,发现问题不解决,发现隐患不安排处理,每次罚300元。 6、带班领导要严格带班计划执行,严格带班纪律,严禁空岗,有特殊情况不能带班下井的必须有委托书,委托他人替带班,无委托书的,每次罚款100元。 7、矿长每月带班5班,没少一个罚款1000元。 8、带班弄虚作假的(自己不带班,别人替代班),第一次通报批评,周例会做检查;第二次对责任人罚款1000元,撤职。 9、带班期间交接班后,接班人和交班人都要向公司调度中心汇报,没少一次或代汇报的,对责任人每次罚款200元,调度中心做好记录。 10、各矿月底要将下月带班计划报公司安监部和调度中心,否则对矿井罚款300元。 11、每月带班下井计划、完成情况及当班带班人员,应在煤矿井口公示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发现无及时公示的,对矿井罚款500元。 12、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相关记录和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存储信

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1)

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2012.2.1

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 一.目的 为切实抓好公司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质量,增强施工现场生产的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督促各工程项目部按要求落实安全生 产责任制。确保做到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及实现公司安全生 产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二.规定及要求 公司法人代表是落实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负责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公司总经理、分管生产副经理、质安总监每月在工地现场带班检查不少于7个工作日,并保证每个工地至少要带班检查一 次。公司于每周二、五对在建项目进行领导带班制检查。 项目经理是所承担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工程项目落实带班制度负责,项目负责人必须确保每月在施工现场 带班生产的实际时间不少于24天,项目经理不在岗时应委托持 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人员代行其管理工作。 现场有涉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 工、出现灾害性天气或发现重大隐患、出现险情等情况时,项目 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必须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制定专项整治 方案,并在岗带班作业。

各项目部均应建立好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检查情况记录及考 勤制度,设专人进行考勤,并每天在进入施工现场的主要通道处 进行公示。 三.工作程序 1.带班安排 公司领导带班安排:公司懂事长、总经理、分管生产副经理、质安总监分别轮流带班,如工作忙或出差等,按顺序由下一人带班。公司级领导带班具体名单统一安排并归档备案。 2.领导带班职责 2.1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的“五同时”,模范地执行各 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班组的安全工作, 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2.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有权 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对情节严重者,并按 有关规定处理; 2.4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 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2.5对当日发生的事故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 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 措施及处理意见。

值班带班管理制度

齐齐哈尔鸿盛烟花鞭炮有限责任公司 值班带班管理制度 1 目的与范围 为加强库区安全保卫管理,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本公司建立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日常和节假日值班、领导带班值班管理。 2 日常值班 2.1 库区守护员施行专人24小时值班制度;对来往出入人员进行登记,做好值勤记录及接待工作。 2.2 守护员负责收取并暂存进入库区人员随身携带的火种及其他易燃易爆品。库区保管员下班后,除值班人员外,禁止其他人员和车辆进入库区。 对于送货车辆,报经理同意并按规定登记、加装防火罩后准许其驶入库区暂时停放。 2.3 下班后值班室内应有两名或以上守护员值班,一人负责观察视频监控,其他人按规定频次在库区内、外巡逻。 3 领导带班 3.1 遇有节假日、火灾多发季节、恶劣天气或其他特殊时期,公司领导干部带班值班。 3.2 安全科根据带班日数拟订值班表,报经理批准后执行。值班领导临时有事不能带班时,应与其他领导调换值班时间或向经理请假,安排其他领导代替值班。 3.3 带班领导要以身作则,勤于巡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页脚内容1

3.4 带班领导未按时到岗时,值班人员应立即电话询问情况,无法联系到当班领导时向经理报告。 4 值班要求 4.1 值班人员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脱岗,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经常对库区的安全、防火、保卫工作进行检查,记录值班期间发生的全部事项和发现的异常,以及处理结果。 4.2 值班人员要按时交接班,交班人员要向接班人员交待本班发现但未处理完的事项以及应提起注意的事项,双方在值班记录上签名,注明交接班时间。 4.3 值班人员要加强巡逻检查,防止被盗等事件发生。遇重大、紧急事件立即向有关部门或单位领导报告。 4.4 值班期间严禁擅自离岗。 5 附则 5.1 本制度由安全科起草,经理批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5.2 本制度每两年至少修订一次,安全科依据法规和内外环境变化、实际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情况起草修订稿,按原审批程序报经审核批准后发布。 6 附表“库区值班、巡查记录”。 库区值班、巡查记录JL17-2012 页脚内容2

企业及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值班带班制度

企业及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值班带班制度 一、根据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定,为认真落实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公司领导及项目部领导值班带班工作,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领导(包括总经理、技术负责人、副总经理、质量安全部经理)必须在节假日连续生产作业期间轮流值班并定时巡查,统筹协调和处理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 项目部领导(包括项目总监、安全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施工现场轮流带班,指挥和监管安全生产工作,并与施工人员同上下班。 三、公司领导轮流安全值班职责 1、安全值班领导是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和事故处理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做好当班安全生产的领导和指挥工作,全面深入了解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协调组织好安全生产工作。 2、安全值班领导在当班期间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并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情况,认真组织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进行检查巡视,发现隐患及时消除,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

3、值班领导负责当日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安全值班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应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确保生产作业人员生命安全。 4、负责对项目部领导带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值班领导应真实准确的填写当班期间轮流值班记录表。四、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轮流带班职责 1、轮流带班领导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2、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3、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 4、严格交接班制度,详细告知接班领导当前施工现场安全存在的问题,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五、监督检查 对项目部日常带班情况,由公司质量安全部对其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实际带班人员、档案管理、带

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

施工现场领 导 带 班 制 度

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 一.目的 为切实抓好公司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质量,增强施工现场生产的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督促各工程项目部按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做到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及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二.规定及要求 公司法人代表是落实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负责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公司总经理、分管生产副经理、质安总监每月在工地现场带班检查不少于7个工作日,并保证每个工地至少要带班检查一次。公司于每周二、五对在建项目进行领导带班制检查。 项目经理是所承担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工程项目落实带班制度负责,项目负责人必须确保每月在施工现场带班生产的实际时间不少于24天,项目经理不在岗时应委托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人员代行其管理工作。 现场有涉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出现灾害性天气或发现重大隐患、出现险情等情况时,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必须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并在岗带班作业。

各项目部均应建立好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检查情况记录及 考勤制度,设专人进行考勤,并每天在进入施工现场的主要通道处进行公示。 三.工作程序 1.带班安排 公司领导带班安排:公司懂事长、总经理、分管生产副经理、质安总监分别轮流带班,如工作忙或出差等,按顺序由下一人带班。公司级领导带班具体名单统一安排并归档备案。 2.领导带班职责 2.1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的“五同时”,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班组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2.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对情节严重者,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4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2.5对当日发生的事故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 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落实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企业负责人(集团公司、分公司)带班形式为带班安全检查,项目负责人带班形式为带班安全生产和带班安全检查。 第四条集团公司带班负责人包括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等企业领导,负责人应当持有“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每月带班检查时间不得少于6个工作日。 第五条分公司带班负责人包括分公司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主任总工程师。每月带班检查时间不少于6个工作日。分公司总经理为落实本级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本制度所指的项目负责人是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不得随意变更。 第七条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每月带班生产时间分别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负责指挥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并与施工人员共同上下班。 第二章职责 第八条集团带班领导职责:

1、法定代表人为落实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2、企业负责人应按照《企业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检查计划表》的安排,带队深入公司所属各施工现场,重点检查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状况,以及项目负责人的带班生产情况,检查记录应分别在公司工程部和施工现场存档备查。 2、检查分公司、项目部领导带班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3、协调解决基层单位安全生产疑难问题。 第九条工程部职责: 1、做好集团领导带班检查计划,并督促实施。 2、检查各级带班制度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3、对带班情况实施考核。 第十条分公司带班领导职责: 1、认真做好带班检查工作,深入、全面排查施工现场及本级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认真执行集团公司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进行检查、考核。 2、检查项目部领导带班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具体协调、解决项目部安全生产疑难问题。 第十一条项目负责人带班职责: 1、项目负责人是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带班生产制度负责。 2、将安全生产作为首要责任,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3、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

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值班带班制度

福地·御景城二期工程 领 导 带 班 生 产 制 度 编制单位:亚泰建设 编制时间:二零一六年三月

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 一、目的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根据公司相关文件要求,为认真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领导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为切实抓好项目部安全生产、增强领导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围 本制度适用福地·御景城二期工程施工现场,防止过程中出现不安全行为和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三、项目部领导轮流安全值班职责 (一)带班领导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二)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三)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

四、现场带班生产工作容 1、现场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在掌握现场施工容的同时应切实掌握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状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2、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重大危险源以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中规定容的检查和巡视,并相关记录。 3、严格落实制止“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错并按规定给予处罚,严禁违章指挥。 4、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组织协调工程项目各个职能单位的安全质量生产活动。 5、发现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安排人员进行整改,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险情和隐患时,带班人员要立即组织采取停工、撤人、组织人员制定整改措施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督促整改落实及时消除险情和隐患。 6、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启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人员抢险救援,同时应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相关规定向上级上报事故情况。 7、带班领导必须每日认真填写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工作记录并签字存档。带班生产工作记录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容并签字确认:当日的施工生产工作容、安全防重点部位和措施、巡查记录(检查出的问题和处理方法)、整改落实情况(先前带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

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及记录

青金建发[2011] 18号 关于下发领导带班检查制度的通知 集团各分公司、各部室、各项目部: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更好的规范项目部施工现场,经公司研究,下发《公司及项目部领导值班带班检查制度》,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附:1、公司及项目部领导带班检查制度 2、施工现场值班带班交接班记录表 以上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特此通知! 二0一一年六月十日 青岛前盛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领导值班带班检查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时检查掌握企业安全管理体系运转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迅速解决,特制定公司及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值班带班制度。 一、企业及项目部领导轮流安全值班职责: (一)建筑施工公司领导轮流安全值班职责 1、安全值班领导是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和事故处置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做好当班安全生产的领导和指挥工作,全面深入了解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协调组织好安全生产工作;

2、安全值班领导在当班期间,要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情况,认真组织对现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基坑、脚手架等)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进行检查巡视,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发现较大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研究处理,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 3、安全值班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应迅速组织应急救援,确保生产作业人员生命安全。 (二)项目部领导轮流带班职责 1、轮流带班领导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现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基坑、脚手架等)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2、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3、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 二、领导轮流值班遵循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每周不少于一次深入施工现场带班巡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2、值班带班人员应与施工人员同时上下班。

企业领导带班值班制度【最新】

企业领导带班值班制度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公司的日常生产管理,强化生产值班管理机制,落实值班人员的工作职责,解决生产中的突发事件,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生产值班由生产技术部统一管理,主要负责值班人员的安排与调配,并负责各值班记录的检查,值班人员的考勤等,保障生产的正常运行。 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值班人员。 二、值班模式及人员组成 1.值班时间 值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19:00次日8:00 周末、节假日:全天24小时

2.值班分为公司、分厂和电钳工值班。公司值班人员主要有:总经理,生产副总,生产技术部部长及部长助理,质检处负责人;分厂值班主要有:各分厂、车间主要负责人;岗位值班主要是指电工和钳工值班。公司可以根据管理需要,安排1名公司领导人员、1名分厂或车间以及若干名电工、钳工人员值班。特殊情况下按公司文件执行。 3.公司领导值班由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安排,生产系统人员由各分厂负责安排。 三、值班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1.公司值班领导的职责 1) 负责公司生产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2) 负责处理公司的紧急事件; 3) 负责对岗位存在的问题进行抽查; 4) 负责值班期间公司的安全保障和治安管理工作; 5) 负责监督公司的生产情况,主要包括:机器设备运转情况、岗

位员工值班情 况、员工劳动纪律情况; 6) 负责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7) 负责处理好值班期间公司紧急情况下的车辆使用; 8) 公司交办的其它事务。 2.公司值班领导的权力 1) 处理公司突发事件的权力; 2) 监督公司生产运行情况的权力; 3) 紧急情况下调用公司车辆及其它物资的权力; 4) 公司赋予的其它权力。 3.分厂值班的职责

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样本

施 工 现 场 领 导 带 班 制 度 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 一.目的 为切实抓好公司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质量, 增强施工现场生产的安全管理水平, 进一步督促各工程项目部按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做到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及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目标, 特制定本制度。 二.规定及要求 公司法人代表是落实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负责人, 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公司总经理、分管生产副经理、质安总监每月在工地现场带班检查不少于7个工作日, 并保证每个工地至少要带班检查一次。公司于每周二、五对在建项目进行领导带班制检查。 项目经理是所承担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应对工程项目落实带班制度负责, 项目负责人必须确保每月在施工现场 带班生产的实际时间不少于24天, 项目经理不在岗时应委托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人员代行其管理工作。 现场有涉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出现灾害性天气或发现重大隐患、出现险情等情况时, 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必须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制定专项整治方案, 并在岗带班作业。 各项目部均应建立好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检查情况记录及考勤制度, 设专人进行考勤, 并每天在进入施工现场的主要通道处进 行公示。 三.工作程序 1.带班安排 公司领导带班安排: 公司懂事长、总经理、分管生产副经理、质安总监分别轮流带班, 如工作忙或出差等, 按顺序由下一人带班。公司级领导带班具体名单统一安排并归档备案。 2.领导带班职责 2.1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的”五同时”, 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施工现场值班带班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值班带班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定,公司特制定建筑施工领导施工现场轮流值班带班制度如下: 1、建筑施工企业在节假日连续生产作业期间必须安排企业领导安全值班并定时巡查。 2、安全值班领导在生产作业时间内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如因有事离岗时,必须事先通知安排其他领导顶替班,顶替班领导未到位,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3、建立安全轮流值班记录制度,值班领导应真实准确填写当天值班情况,并按要求做好轮流值班记录的交接手续。安全值班领导的通讯方式要在各施工现场公布,以便及时了解生产安全情况。 4、领导安全值班计划安排和值班情况要定期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建立安全值班档案。 5、安全值班领导是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和事故处置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做好当班安全生产的领导和指挥工作,全面深入了解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协调组织好安全生产工作,并与施工人员同时上下班。 6、安全值班领导在当班期间,要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情况,认真组织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进行检查巡视,发现隐患及时消除,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

7、安全值班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应迅速组织应急救援,确保生产作业人员生命安全。 施工安全带班管理应遵循“全面兼顾,重点防范,带班在工地,解决在现场”的原则,将风险始终处于可控状态,确保施工安全。 ************************公司 2017年3月

项目部施工现场值班带班表 ************项目部 年月日

施工现场值班带班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定,公司特制定建筑施工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轮流值班带班制度如下: 1、轮流值班领导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挥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2、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3、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 4、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带班实行交接班制度。带班领导应当向接班的领导详细告知当前施工现场安全存在的问题、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记录。 5、项目部应当建立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带班生产档案管理制度,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值班交接班记录应由专人负责整理,并存档备查。 6、施工安全带班管理应遵循“全面兼顾,重点防范,带班在工地,解决在现场”的原则,将风险始终处于可控状态,确保施工安全。

领导干部值班带班管理制度1

领导干部值班带班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按照《省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值班带班管理规定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为认真落实领导现场值班带班制度,集团各子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成立领导小组,各单位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任副组长。 二、职能职责 1、集团安全监察处对各单位领导值班带班制度的执行和落实进行监督监察。 2、参加值班带班领导,必须是各单位班子成员。 3、各单位负责人对落实领导值班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4、各单位自行编排月度领导值班带班计划表,并负责将领导值班带班月度安排表经负责人签字后报集团安全监察处。 5、领导值班带班时,必须严格履行下列职责: (1)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全面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

(2)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3)遇到险情时,立即下达停产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 (4)负责当班重大安全隐患的检查及督促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向下一班交代清楚。 (5)负责检查施工质量和处理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其他问题。 三、管理规定 1、值班带班人员必须严格按月度领导现场值班带班计划表规定时间进行值班带班。 2、严格落实领导现场值班带班制度,值班必须24小时坚守岗位,严禁空岗、脱岗。 3、领导值班带班时,及班次必须公示。 4、领导干部每月值班带班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在公示栏中公示,接受监督。 5、各单位建立领导干部值班带班档案管理制度。 (1)作业现场带班人员实行交接班制度。安监部门负责做好现场值班带班的记录和考核,建立台帐,纳入档案管理,存档备查。 (2)领导干部值班带班的相关记录保存期不少于一年。

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

施工现场领导带

班 制 度 四川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 IP科技中心三期12#楼工程 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 一、目的 为切实抓好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和项目工程的质量,增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进一步督促工程项目部按要求落实安全生产

责任制。确保做到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及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四川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IP科技中心三期12号楼项目工程施工现场,防止施工过程中出现不安全行为和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三、规定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负责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确保每月在施工现场带班生产的实际时间不少于24天,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不在岗时应委托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人员代行其管理工作。 2.现场有涉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出现灾害性天气或发现重大隐患、出现险情等情况时,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必须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并在岗带班作业。 3.项目部应建立好项目领导现场带班检查情况记录及考勤制度,设专人进行考勤,并每天在进入施工现场的主要通道处进行公示。三、带班职责

1.带班领导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状况,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以高风险工点带班为主。 2.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的“五同时”,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及指导各班组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4.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对情节严重者,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5.要认真检查人的、物的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发现事故隐患必须按“三定、四不推”(即: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班组不推给项目、项目不推给公司、公司不推给主管部门、主管部门不推给上级政府)的原则处理; 6.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现场无法解决处理的,立即报公司(项目部)生产技术部。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7.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8.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

值班管理规章制度范本3篇

值班管理规章制度范本3篇 值班管理规章制度范本3篇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也称为内部劳动规则,是企业内部的“法律”。下面由x给大家整理值班管理规章制度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值班管理规章制度范本1 一、值班人员的主要职责 负责接听、记录电话,接待来访人员; 负责解答投诉、咨询的一般性问题; 负责处理突发事件; 负责其他临时交办的工作。 二、值班人员应提前做好值班准备工作,不得迟到、早退;当日不能值班者经值班负责人批准可提前调换,并由值班负责人报带班领导。 三、值班人员要认真受理和解答来电、来访所反映的问题,不得敷衍推诿。在受理来电、来访过程中要热情、周到、耐心、细致,使用规范用语,克服急躁情绪,杜绝过激言语。 四、对来电、来访人员提出的问题,要及时解答;不能

当时解答的问题,要及时查询或与相关人员沟通后再做答复;对反映的疑难问题要详细做好记录,经整理后转交有关科室或办公室。 五、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事项时,须详细记录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件概况,报告单位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在第一时间按程序报告带班领导并及时处理,不得延误和疏漏。 六、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占用值班电话拨打私人电话,不做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事项。 七、值班人员要保持值班室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整齐。 八、值班负责人负责组织值班人员做好值班工作。带班领导负责检查本班次值班人员的到岗情况。 九、对值班脱岗、无故不到岗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对其他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值班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 值班管理规章制度范本2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保障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维护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值班处理事项

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

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

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 一.目的 为切实抓好公司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质量,增强施工现场生产的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督促各工程项目部按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做到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及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二.规定及要求 公司法人代表是落实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负责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公司总经理、分管生产副经理、质安总监每月在工地现场带班检查不少于7个工作日,并保证每个工地至少要带班检查一次。公司于每周二、五对在建项目进行领导带班制检查。 项目经理是所承担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工程项目落实带班制度负责,项目负责人必须确保每月在施工现场带班生产的实际时间不少于24天,项目经理不在岗时应委托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人员代行其管理工作。 现场有涉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出现灾害性天气或发现重大隐患、出现险情等情况时,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必须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并在岗带班作业。

各项目部均应建立好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检查情况记录及考勤制度,设专人进行考勤,并每天在进入施工现场的主要通道处进行公示。 三.工作程序 1.带班安排 公司领导带班安排:公司懂事长、总经理、分管生产副经理、质安总监分别轮流带班,如工作忙或出差等,按顺序由下一人带班。公司级领导带班具体名单统一安排并归档备案。 2.领导带班职责 2.1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的“五同时”,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班组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2.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对情节严重者,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4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2.5对当日发生的事故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

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

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要求和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公司领导,是指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片区分管领导、总工程师。本制度所称的项目领导,是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项目安全总监。 第三条施工现场带班包括公司领导带班检查和项目领导带班生产。 公司领导带班检查是指由公司领导带队实施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及项目领导带班生产情况的检查。 项目领导带班生产是指项目领导在施工现场组织协调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活动。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强制推行项目领导跟班作业制度”的要求,项目领导要轮流在施工现场与工人同时上下班,跟班作业。 第五条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是落实公司领导及项目领导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第六条公司领导要定期带班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 公司领导带班检查工作内容和职责主要包括:检查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检查项目领导带班生产情况,督促整改消除安全质量隐患,

对重大安全质量事件进行决策。 公司领导带班检查时,应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并分别在公司和工程项目存档备查。公司领导带班检查记录样本可选用附表格式。 第七条工程项目进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一般情况下均由公司片区分管领导到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其他应负带班职责的公司领导视实际情况和需要带队到现场进行带班检 查。负有带班职责的公司领导与各片区分管领导签订书面委托书,委托片区分管领导在日常施工生产中对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界定范围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的规定。 第八条工程项目出现险情或发现重大隐患时,公司领导应到施工现场带班检查,督促工程项目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险情和隐患。 第九条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工程项目落实带班制度负责。 第十条项目领导带班工作内容: 全面掌握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质量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组织制定和实施安全质量措施,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控制,及时消除安全质量隐患,及时、如实报告安全质量事故,并与施工人员同时上班、同时下班。认真做好带班生产记录并签字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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