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工作规则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工作规则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工作规则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工作规则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工作规则

(二○○七年一月二十四日集团公司党组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各项工作高效、协调、有序运转,实行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组建方案》、《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公司总部各部门。

第三条公司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战略为统领,全面履行中央企业的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全面提升安全、效益、发展业绩,全面推进华电做强做大做好,建设国内先进、国际一流的现代企业集团。

第四条公司员工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忠于职守,勤勉廉洁,服从命令,顾全大局,自觉维护公司利益和公司形象。

第五条各部门要切实贯彻好公司作出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进一步转变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加强协调配合,规范办事程序,推进信息化管理,提高工作效能,保证工作质量。

第二章公司领导及有关负责人职责

第六条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是公司法定代表人,领导公司全面工作,行使公司章程规定和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授予的职权。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并对总经理负责。

第七条总经理召集和主持总经理办公会议和公司有关重要会议。公司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经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第八条副总经理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总经理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者专项任务,并可代表公司进行公务和外事活动。党组纪检组组长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第九条总会计师、总经济师、总工程师(总法律顾问、总审计师等,以下统称“总师”)及总经理助理在其职责范围内协助总经理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工作及副总经理按分管工作委托的事项。经总经理授权,可代表公司进行公务和外事活动。

第十条总经理出国、出差和休假期间,其职责按照公司领导职责分工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各部门主任负责本部门的工作。各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规定和公司工作部署,在本部门的职权范围内,拟订规章制度,制定工作措施,发布工作要求。

第十二条公司领导的具体工作分工,经党组会议或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第三章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第十三条公司要完善部门研究、专家咨询和领导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健全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建立严格的、可追溯的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第十四条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计划、财务预算、投融资计划、企业管理和改革的政策措施、重大投资项目和重大资本运营项目等重大决策,由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五条各部门提请公司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建议,必须进行技术经济和政策研究,必要时要经过专家或研究、咨询、中介机构的论证评估或法律分析;涉及相关部门的,应协商沟通;涉及公司系统所属单位的,应事先征求意见。

第十六条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公司的各项决策,及时跟踪和反馈执行情况。总经理工作部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公司政令畅通。

第四章坚持依法经营

第十七条依法经营的核心是规范经营行为,有效控制风险。公司及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合法经营、行为正当、高效有序、诚实守信、权责一致的要求行使经营管理权力,强化责任意识和法纪观念,不断提高依法经营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第十八条公司及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法制教育,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考核奖惩制度,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实现经营管理活动的可控在控,防范经营风险,有效预防单位犯罪和职务犯罪,保障生产安全、经济安全、政治安全和形象安全。

第十九条公司要自觉接受国务院国资委、监事会及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对国有资产监督和行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查处和整改并及时报告。公司及各部门、各单位要接受新闻舆论监督和员工民主监督,加强网站建设,发布公司信息,便于员工知情、参与和监督。

第二十条加强公司系统内部监督,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法执纪。各部门、各单位要自觉接受企业监察、审计、财务等部门的专项监督,严禁设立“小金库”和违规关联交易等不规范经营行为。

第二十一条公司及各部门、各单位要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进一步完善信访制度,确保信访渠道的畅通;公司领导同志及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阅批重要的群众来信。

第五章工作安排布局

第二十二条公司及各部门要加强工作的计划性、系统性和预见性,做好年度工作安排布局,并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及时做出调整。

第二十三条公司提出年度重点工作目标,确定需要制订的重要工作措施和管理制度、公司

召开的全系统会议等事项,形成公司年度工作安排布局,下发执行。

第二十四条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公司年度工作安排布局,并在年中和年末向公司报告执行情况。总经理工作部适时做出通报。

第六章会议制度

第二十五条公司实行党组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月度经济活动分析协调会议、专题会议、年中经济活动分析会议、公司工作会议制度。

第二十六条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主持,党组成员参加,总经理工作部(办公厅,下同)主任列席。根据会议内容,由党组书记确定其他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必要时可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参加会议的党组成员不应少于党组成员的三分之二。党组书记因故不能主持党组会议又确有必要召开时,由党组书记委托一名党组成员主持,并由总经理工作部在会前通知党组成员。

第二十七条党组会议的主要议题是:

(一)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措施,指导公司系统党的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二)研究决定公司管控架构、总部机构调整等重大问题和重要人事任免、调动等事项。

(三)讨论通过上报中央有关部门的重要请示、报告,以及发送公司系统党委(党组)的重要文件。

(四)党组书记提议研究的其他问题。

党组会议要严格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党组书记可根据情况决定临时召开。

第二十八条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的副总经理主持。总经理、副总经理、党组纪检组组长、“总师”、总经理助理和总经理工作部主任参加。根据会议内容,由总经理确定公司顾问(咨询,下同)、有关部门或所属单位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第二十九条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公司重大事项,主要议题是:

(一)传达和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的重要文件、指示和决策部署。

(二)讨论通过呈报国务院有关部门的重要请示、报告,以及发送公司所属单位的重要文件。

(三)通报公司及公司所属单位的主要工作情况,检查总经理办公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和上月工作完成情况,布置当月及近期工作。

(四)审议批准公司及公司所属单位经营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包括公司整体发展规划、主要电源点建设规划等)。

(五)审议批准公司及公司所属单位重大投融资计划、资本运营和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及公司所属单位年度建设计划、生产计划、经营计划、财务计划,审议批准公司及公司所属单位年度报告、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和税后利润分配方案,考核经营成果,决定奖惩。

(七)审议批准公司审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其审计意见。

(八)决定重点建设项目和电力生产、并网调度等重大问题,研究重大安全隐患及特大事故的处理。

(九)审议批准公司内部改革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体制、组织结构调整和机构设置,拟订公司章程修改方案,制定公司重要管理制度。

(十)聘任和解聘公司顾问以及各部门、分支机构、全资企业负责人。按法定程序和出资比例向控股、参股企业委派或更换股东代表,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等。

(十一)审议批准公司及公司所属单位的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实施办法、基础工资制度、工资分配政策、重大劳动工资改革方案和公司所属单位经营者收入。

(十二)审议决定公司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重大事宜,以及在境外设立的分公司、子公司或办事机构的有关事宜。

(十三)审查批准公司所属单位的重大决策方案和其他需经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的请示、报告。

(十四)审批子公司限额(具体限额由公司确定)以上投资、借贷、对外担保。对控股或参股企业通过董事会实施。

(十五)审定子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减和股票、债券的发行方案。

(十六)拟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拟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拟定公司发行股票、债券的方案。

(十七)审议公司工作会议和重要会议文件。

(十八)总经理认为应研究的其他问题。

总经理办公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二至三次,总经理可根据情况决定临时召开。

第三十条重大项目投资,包括新建、扩建、改建电力、煤炭等能源项目投资、金融股权投

资、投资200万元以上资产并购项目,应经过投资审核委员会研究提出审核意见,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决定。

第三十一条100万元以上预算外资金使用,应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决定。

第三十二条党组会议议题由党组书记确定,总经理办公会议议题由总经理确定。会议的组织工作均由总经理工作部负责,议题于会前送达与会同志。

公司领导同志不能出席党组会议或总经理办公会议,向党组书记或总经理请假;如对议题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前提出。

第三十三条《党组会议纪要》和《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分别由党组秘书和总经理办公会议秘书负责整理,经总经理工作部主任审核后,由会议主持人签发。

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宜于公开的,经审定后及时在公司系统内部报道。

第三十四条月度经济活动分析协调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召开,副总经理、党组纪检组组长、“总师”、总经理助理、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通报上月安全生产情况、各项经营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前期和基建工程进展情况。

(二)对下月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第三十五条专题会议由公司领导主持召开,专题研究解决有关具体工作事项。

会议组织工作由公司有关部门负责,总经理工作部协助。会议议定事项形成《办公通报》,经总经理工作部主任审核后,由主管公司领导签发。

公司领导在专题会议上的讲话,以《内部情况通报》印发,由主管公司领导签发。会议纪要根据情况可以公司文件印发。

第三十六条年中经济活动分析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出席人员为公司系统分支机构、控股公司及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公司领导,“总师”、总经理助理、顾问,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根据会议需要,邀请国务院派驻公司监事会、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地方政府负责人以及电力系统有关单位参加。总经理可以确定列席人员。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的方针政策和指示精神,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二)总结分析公司上半年经济活动情况,检查通报公司年度工作目标的完成进度,调整部署下半年工作思路及工作目标、进度。

(三)交流公司系统改革发展的有效做法和经验。

(四)讨论研究和安排其他重要工作事项。

第三十七条公司工作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出席人员为公司系统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公司领导,“总师”、总经理助理、顾问,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邀请国务院派驻公司监事会、中央及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电力系统有关单位参加。总经理可以确定列席人员。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的方针政策和指示精神,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二)总结和部署公司的年度工作。通报和兑现年度考核及奖惩情况,表彰公司年度先进单位和个人,签订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及有关责任书。

(三)交流公司系统的工作经验。

(四)讨论审议其他重要工作事项。

公司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可同时套开公司纪检监察会议。

第三十八条年中经济活动分析会议和公司工作会议的组织工作均由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公司有关部门协助,会议的主要文件在会后以公司文件印发,由总经理签发。

第三十九条公司实行会议计划制度,各有关部门召开的公司系统会议要列入会议计划,由总经理工作部统一归口管理。

公司及各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要坚持精简、高效原则,控制规模,严格审批,并尽可能采用电视电话会等快捷、节俭的形式召开。

第七章作风纪律和公务活动制度

第四十条公司领导要作学习的表率,密切关注国内外社会、经济、科技等方面发展变化的新趋势,不断充实新知识,丰富新经验。公司通过适时举办专题讲座等方式组织学习有关业务知识。

第四十一条公司领导要深入基层考察调研,了解情况和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在公司系统内出差、考察等活动,一律轻车简从,不收受下属单位赠送的贵重物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

第四十二条公司所属单位邀请公司领导出席会议或重要活动,应事先报总经理工作部,由总经理工作部请示公司领导进行安排。

第四十三条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地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单位邀请或要求公司领导参加会议、出席重要活动或来公司会见公司领导,由总经理工作部提出初步意见请示总经理后统一安排。

第四十四条严格控制各种庆典活动,公司举办重大的庆典活动,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四十五条公司对外发布信息和对外宣传报道统一由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公司领导参加有关活动的新闻报道,新闻单位采访公司领导,均由总经理工作部审核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公司重要会议、活动的新闻通稿,由公司新闻发言人审定,必要时报公司领导审定。

公司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通过华电网站和有关媒体公开报道有关信息。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擅自以公司名义接受采访、发表文章。公司系统不得有任何与公司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和行动。

第四十六条除外事工作外,以公司名义开展各种社会活动,印制出版各种书籍、资料,举办各种展览展示活动等,均由总经理工作部统一负责。向公司领导约稿进行公开发表、报请公司领导题辞题字等,均需报总经理工作部统一协调。以公司名义公开发表或收录入书的文章,均需经有关领导审定并在报送领导前交总经理工作部审核。

第四十七条公司领导的外事活动,由业务部门报经外事部门提出建议,经分管外事工作的公司领导审核后,报送参与外事活动的公司领导审定。公司领导可以根据情况直接决定外事活动安排。

第四十八条总经理出国(境)访问,按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

副总经理、党组纪检组组长、“总师”、总经理助理和各部门负责人出国(境),以及公司总部其他人员出国(境),由外事部门制定具体审批管理办法。

第四十九条总经理出差、休假按国务院规定办理,并委托一位副总经理主持全面工作。副总经理、党组纪检组组长、“总师”、总经理助理出差、休假,应请示总经理同意,并通知总经理工作部值班室。

第五十条各部门正职出差或休假,应事先请示分管领导同意,明确一位副职主持本部门工作,并报总经理工作部总值班室;副职出差或休假要经正职同意。

第五十一条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逐级请示、报告制度,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以及遇有突发事件,必须按照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处理。

第八章公文审批管理制度

第五十二条公司收文及办理原则:

(一)党中央、国务院的文件及领导批示先送总经理批示。

(二)国务院及国家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公司所属单位的重要文件,按分工送分管领导批示。

(三)公司所属单位及其他部门的一般业务文件,按分工送公司有关部门阅办。

第五十三条公司总部签报及办理原则:

(一)各部门向总经理、副总经理、党组纪检组组长和“总师”、总经理助理请示、报告事项用签报。

(二)总经理工作部为签报的管理部门。除人事任免、案件查处等内容的签报按有关规定办理外,其余签报均应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呈报。经公司有关领导阅批的签报,由总经理工作部返回报送部门或送交有关的承办部门。

(三)对于涉及两个及以上部门的事项,应由主办部门会签协办部门,部门间如有分歧意见应在签报中注明。

第五十四条公司发文及办理原则:

(一)向党中央、国务院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请示报告,送分管领导审核后,由总经理签发。

(二)公司党组发文、党组发函、党组任免文件由公司党组书记签发。

(三)一般发文按分工送分管领导签发,发文内容如涉及两位以上领导分管工作,应送有关领导核签。

(四)发文内容如涉及其他部门业务,应事先会签,如涉及“总师”、总经理助理协调事项,应先送“总师”、总经理助理核签。

(五)严格公文督办制度。对基层单位和国家有关部门来文,承办部门应当按照公司公文处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及时办理,不得积压和推诿拖延。对基层单位请示的问题,应当及时研究提出意见并给予批复。问题复杂难于批复的,应当主动同基层单位沟通并说明情况。

第五十五条公司文件种类包括:公司党组发文、党组发函、党组任免文件;公司发文、公司发函、公司任免文件;部门发函等。公司及各部门要进一步精简公文,加快网络化办公进程,提高公文办理的效率。

第五十六条以下事项授权签发:

(一)公司发函、公司介绍信、贺电、唁电等授权总经理工作部主任签发。

(二)公司管理的干部离退休、参加工作时间和待遇变更以及人事、劳动统计报表、工商登记注册等,授权人力资源部主任签发。

(三)进口设备免关税、出入境免检、邀请外宾函电、接待外宾、出国及赴港、澳、台的请示件等,授权国际合作部门负责人签发。

(四)财政请款、银行印鉴变更及资产评估确认、土地评估确认等,授权财务管理部、资产管理部主任签发。

(五)审计通知书和复议受理通知书,授权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发。

(六)其他非常规类用印,应填写用印单,经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后,送总经理工作部主任核签。

第五十七条各级领导审批文件时,应明确签署意见,并注明审批时间。审批文件时,对于一般报告性公文圈阅表示“已阅知”;对于有具体请示事项的公文,圈阅表示“同意”请示的事项。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八条本规则由党组会议或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修订程序同)。总经理工作部负责本规则的解释及检查监督。

第五十九条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2004年10月14日颁发的《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工作规则》(中国华电[2004]736号)同时废止。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则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职工代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加强企业民主管理,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及权、表述权和监督权,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谐健康发展,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中电投河南电力有限公司平顶山发电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工作。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群众审议重大决策、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公司党委政治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五条职工代表大会必须以职工为本,以充分发扬民主、依法行使职权、促进公平正义、维护团结稳定为宗旨,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及权、表述权、监督权。 第六条职工代表大会应积极支持行政行使经营管理决策和统一指挥生产经营活动的职权;行政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支持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保障职工代表大会行使职权,执行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做出的决议和决定。 第七条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代会的职权 第八条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建议权。职代会应听取和审议企业工作情况、中长期发展规划、发展战略、生产经营方针、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重大改革重组方案等涉及公司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和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二)审议通过权。职代会审议改制中的职工安置方案、职工奖惩办法及其他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规章制度;审议经公司和工会协商提出的集体合同草案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在审议方案的基础上,进行投票表决,形成决议。 (三)监督评议权。职代会应在公司党委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指导和参及下,每年或定期组织职工代表听取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报告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的情况,并由职工代表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的结果可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上报人事管理部门。 (四)民主选举权。选举职代会专门委员会成员;选举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中的职工代表。 (五)法律法规赋予职代会的其他权利。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请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决定的事项,未经依法审议、决定的无效。经依法审议、决定的事项,公司和全体职工应当遵守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决定的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提请职代会按照规定程序重新审议、决定。 第九条职工代表大会对主要行政领导在其职权范围内决

某集团公司秘书处工作细则

某集团公司秘书处工作细则 集团公司秘书处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明确秘书处岗位职责,结合秘书处实际工作状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工作制度适用于江苏XX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行政部秘书处。 第二章日常事务工作细则 第三条文件管理 (一)收文处理 1.收文分为内收文和外收文。内收文主要包括各分子公司、部门递交的工作报告、请示等,外收文主要包括外单位发至我公司的会议通知、活动邀请函等。 2.各部门请示文件和重要的外收文呈董事长阅示前必须经过办文。办文主要流程为:填写办文单(来文单位、文件页数、文件标题、内容摘要、附件标题及页数、紧急程度、密级)打印办文单在办文单和文件(附件除外)每页右上方空白处盖办文章(如有附件,须在附件每页右上方空白处盖附件章)填写办文章空白处(文号、经手人、办文日期)用订书机装订办文单与文件加盖骑缝章交相关领导填写拟办意见呈董事长阅示。 3.收文处理必须及时,需要办文的应立即办文,不得延误。 (二)发文处理 发文分为对内发文和对外发文两种。对内发文主要包括内部通知、会议纪要等会议文件、请示批复等。对外发文须以公司名义,采用红头文件,由董事长签发。 (三)文件草拟 负责草拟董事长发言稿、外收文回函、通知、会议议程、会议记录、部门请示等。 (四)文件翻译 负责相关文件、资料的翻译及相关英文文件、资料的草拟。

(五)董事长办公室文件整理 1.每日及时上报资金日报、要情通报等文件。 2.每日对董事长办公室文件进行分类整理,形成目录,确保董事长查阅文件方便、快捷。 第四条董事长工作日程安排 做好董事长工作日程安排,确保合理、有序。 第五条对外沟通联系 协助领导做好各部门及外单位的综合协调工作,对外联系工作。 第六条集团大事记管理 负责集团大事记的记录,保证记录的及时、准确、完整。 第七条部门制度建设 配合部门制度建设工作,负责草拟、修订部分部门制度。 第八条会议组织 (一)会议通知:秘书处在接到会议安排任务后应及时以书面通知或电话形式通知与会人员会议的时间、地点、议题等相关事宜。 (二)会议用餐或住宿等后勤服务:遵循厉行节约的原则,做好与会人员就餐桌次及座位,车辆、房间安排等 (三)会场布置:根据会议类型和级别于会前二十分钟完成会场布置工作。 (四)会议录音:秘书科会议记录人员负责对公司重要会议进行录音,关于会议录音资料要求于会后及时转交档案室存档。 (五)会议记录等会议文件的草拟与下发:一般情况下,要求于会议当日完成会议简报、会议纪要等的草拟工作。 第九条印章、介绍信管理 严格遵守公司用章审批程序,协助部门负责人管理公司印章及介绍信。 第十条签证、护照、港澳通行证的办理

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集团董事会工作规则

xx(公司)控股有限公司集团董事会工作规则

目录 总纲 (1) 1 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性 (1) 2 董事会的目标和任务 (3) 3 成为有绩效的董事会 (5) 4 制定董事会工作标准的目的和要求 (7) 总则 (8) 1 范围 (8) 2 引用标准 (8) 3 其它规定 (8) 董事会 (9) 1 董事会的组织与组建 (9) 2 董事会的职责任务 (9) 3 股东、董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能划分 (11) 4 董事会保留的权力 (12) 5 董事会授予经理层的权力 (12) 6 董事 (13) 7 董事长职责与任职资格 (15) 8 董事会议事规则 (16) 9 董事会绩效的评价 (20) 10 董事的监督与激励 (20) 11 董事会对经理层的监控和评价 (21) 12 董事的信息获得和披露 (21) 13 计划和安排董事会委员会 (22) 14 董事的培训 (23) 15 董事会经费 (23) 董事会下设机构 (24) 1 董事会秘书处 (24) 2 风险管理委员会 (24) 3 战略投资委员会 (25) 4 监察和审计委员会 (26)

董事会工作流程 (28) 1 会议组织流程 (28) 2 信息披露流程 (28) 3 人事任免流程 (28) 4 考核流程 (28) 董事会工作流程 (30) 1. 董事任免流程 (30) 2. 董事会秘书任免流程 (32) 3. 专家选聘流程 (34) 4. 高层管理人员任免流程 (36) 5. 董事会会议流程 (38) 6. 委员会会议流程 (41) 7. 信息披露流程 (44) 8. 董事及董事会考评流程 (45) 9. 高管考评流程 (47) 工作表格 (49) 1. 董事委任书 (49) 2. 董事免职书 (50) 3. 高管聘用书 (51) 4. 董事会会议通知表 (52) 5. 委员会会议通知表 (53) 6. 授权委托书 (54) 7. 议案摘要表 (55) 8. 对外信息披露表 (56) 9. 董事会会议计划表 (57) 10. 董事会会议纪要表 (58) 11. 会议决议 (59) 12. 董事提名表 (61) 13. 董事会绩效考评表 (62) 14. 委员会绩效考核表 (64) 15. 董事、委员绩效考核表 (66) 16. 集团总裁考核表 (67) 17. 财务负责人 (69)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成员单位名单.pdf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成员单位名单:一、全资企业(5户) 1中国华电工程(集团)公司 2山东黄岛发电厂(1#2#机) 3密云水电厂 4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望亭发电有限公司 5大龙发电厂 二、内部核算企业(43户) 1北京第二热电厂 2北京第三热电厂 3石家庄水力发电总厂 4石家庄热电厂 5哈尔滨热电厂 6牡丹江发电厂 7牡丹江第二发电厂(非经营) 8佳木斯发电厂 9富拉尔基发电总厂 10望亭发电厂 11乌溪江水力发电厂 12艮山门发电厂 13杭州闸口发电厂

14福建永安火电厂 15福建漳平电厂 16福建省厦门电厂 17福建省古田溪水力发电厂 18福建省邵武电厂 19福建省南靖船场溪水力发电厂20福建省龙岩电厂 21福建省华安水力发电厂 22福建省安砂水力发电厂 23福建省池潭水力发电厂 24福建省福州电厂 25湄洲湾电厂运行分公司 26富水水力发电厂 27黄石电厂 28湖北省武昌热电厂 29湖北省青山热电厂 30宝珠寺水力发电厂 31宜宾发电总厂 32攀枝花发电公司 33内江发电总厂 34五通桥发电厂

35磨房沟发电厂 36苇湖梁发电厂 37清镇发电厂 38遵义发电总厂 39云南省以礼河发电厂 40云南省昆明发电厂 41云南省巡检司发电厂 42云南省绿水河发电厂 43云南省石龙坝发电厂 三、控股企业47户 1新疆喀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在建)(90.00%) 2哈密天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在建)(85.00%) 3新疆苇湖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82.00%) 4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80.00%) 5四川宜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在建)(80.00%) 6福建漳平发电有限公司(

公司工作规则(1).doc

制度管理控制表

公司工作规则 一、目的 为使**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工作规则》和《**电力有限公司章程》,按照科学、高效、实用的原则,制定本规则。 二、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中心)、所属各单位及代管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公司总部各部门(中心)要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行使职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化指导、协调与监管,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公司所属各单位要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公司授权,按照公司下达的年度目标及工作部署开展工作,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稳定、生产经营、队伍建设、管理提升等工作。 (三)公司全体员工要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务实高效、廉洁自律、与时俱进。 四、公司领导及有关负责人职责 (一)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全面主持公司董事会工作。 (二)总经理全面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三)党委书记全面负责公司党委工作。 (四)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协助总经理工作,按分工负责分管工作。 (五)纪委书记协助党委书记、总经理工作,负责公司纪检、监察工作。 (六)工会主席协助党委书记工作,负责公司工会工作。 (七)总经理助理、副总经济师、副总工程师、副总会计师(以下简称总助、副总师)依照总经理或分管公司领导授权开展工作。 (八)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具体工作分工,由公司党委会研究决定。 (九)各部门(中心)正职(含主持工作的副职)在公司分管(或协管)领

公司党委工作规则

公司党委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进一步提高党委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更好地发挥公司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工作实际,修订本规则。 第二条党委工作的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忠实履行国有企业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动员组织广大干部员工,努力建设人民满意、世界一流水平公司,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 第二章职责任务 第三条党委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一)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在公司得到贯彻执行,及时请示、报告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并提出建议,团结带领公司全体党员和干部员工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 (二)发挥在重大决策中的主导作用。讨论审议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重大改革重组、重大风险防控、限额以上重大项目安

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等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决策的重大问题;研究决定内部机构设置和调整方案、企业重要规章制度制定修订、重大生产经营策略、重要股权投资管理、限额以内大额度资金运作、党的建设、党委管理的领导人员任免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三)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在坚持属地化管理的同时抓好公司党建系统化管理,对全系统党建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管理、统一考核,推进各级党委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努力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四)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加强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后备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做好公司中高层领导人员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拔尖技能人才的教育培训、选拔使用、考核奖惩、监督管理,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和专业齐备、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勤勉敬业、贡献突出的高水平人才队伍。 (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统一领导、直接推动、全面落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统筹内部监督资源,强化对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建立完善领导和保障纪检机构开展工作、查办案件的制度机制,建设廉洁企业。 第三章组织原则

公司经营层工作规则(谷风工程)

×××公司经营层工作规则(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经营层职责 第三章成员职位管理 第四章履职基本要求第五章授权管理规定 第六章决策科学化管理 第七章经营行为规范 第八章工作计划布局 第九章工作例会制度 第十章重要工作程序 第十一章重大事项权责 第十二章沟通报告制度 第十三章公文呈报与发布管理 第十四章能绩考核监督 第十五章失职与违规责任 第十六章作风和行为规范 第十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依据规范治理准则,提高决策执行能力。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监事是公司的监督人员,经营层是公司的执行机构。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与经营层三者之间,是法律规范上的委托代理关系、权责架构上的监督制衡关系和治理运营上的合作伙伴关系。 第三条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委派,向董事会负责,组织贯彻执行董事会的决策、决议、决定,接受董事会、监事监督;经营层受董事会委托,以董事会决策为目标,按照诚信、科学、规范经营的要求,履行经营管理职能。 第四条经营层组成人员要切实履行法律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按董事会要求,身体力行“诚信勤勉、创新创业、和谐共赢”的企业精神。 第二章经营层职责 第五条本规则所称经营层由公司以下成员组成: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总经理助理、各部门负责人。 第六条经营层实行董事会授权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和高管权责分解授权负责制。经董事会授权,总经理领导经营层的工作;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总经理工作,依授权及权责分解管理相关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规定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规定 (2015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监督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规章制度,结合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以下简称分子公司),各直属企业,各基层企业(包括多种经营企业)。 第三条本规定用于规定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的原则、关系、组织机构及职责和制度要求。 第四条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一)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 (三)行为监察与技术监察相结合; (四)指导与服务、管理与协调、监督与考核、教育与奖惩相结合。

第二章监督管理关系 第五条集团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自上而下的安全生产监督体系,与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密切配合,共同保证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第六条安全监督工作实行上级公司对下级公司分级监督管理,即:集团公司对分子公司、直属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分子公司、直属企业对所管理、所属企业进行监督管理。 第七条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企业应定期向其报告安全生产和事故情况,并通过董事会明确各项安全监督管理职能。 第八条对委托代管的企业或单位,根据代管协议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 第九条相关方安全监督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系统内企业作为业主方时,以安全协议界定的范围,按照集团公司规定对承包方进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二)系统内企业作为承包方时,除执行集团公司规定做好内部监督外,以安全协议界定的范围,同时接受业主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三)特许经营项目所在企业对特许经营项目运营企业,以资产归属划定安全管理界面,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安全生产一体化监督管理;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成员单位名单

。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成员单位名单: 一、全资企业(5户) 1中国华电工程(集团)公司 2山东黄岛发电厂(1#2#机) 3密云水电厂 4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望亭发电有限公司5大龙发电厂 二、内部核算企业(43户) 1北京第二热电厂 2北京第三热电厂 3石家庄水力发电总厂 4石家庄热电厂 5哈尔滨热电厂 6牡丹江发电厂 7牡丹江第二发电厂(非经营) 8佳木斯发电厂 9富拉尔基发电总厂 10望亭发电厂 11乌溪江水力发电厂 12艮山门发电厂 13杭州闸口发电厂

。14福建永安火电厂 15福建漳平电厂 16福建省厦门电厂 17福建省古田溪水力发电厂 18福建省邵武电厂 19福建省南靖船场溪水力发电厂 20福建省龙岩电厂 21福建省华安水力发电厂 22福建省安砂水力发电厂 23福建省池潭水力发电厂 24福建省福州电厂 25湄洲湾电厂运行分公司 26富水水力发电厂 27黄石电厂 28湖北省武昌热电厂 29湖北省青山热电厂 30宝珠寺水力发电厂 31宜宾发电总厂 32攀枝花发电公司 33内江发电总厂 34五通桥发电厂 35磨房沟发电厂

36苇湖梁发电厂 37清镇发电厂 38遵义发电总厂 39云南省以礼河发电厂 40云南省昆明发电厂 41云南省巡检司发电厂 42云南省绿水河发电厂 43云南省石龙坝发电厂 三、控股企业47户 1新疆喀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在建) (90.00%)2哈密天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在建) (85.00%)3新疆苇湖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82.00%) 4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80.00%) 5四川宜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在建) (80.00%)6福建漳平发电有限公司(75.00%) 7陕西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70.00%) 8河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在建)(68.48%) 9四川黄桷庄发电有限责任公司(67.25%) 10福建闽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67.00%) 11杭州半山发电有限公司(64.00%) 12成都三源热力有限责任公司(60.80%)

员工工作规则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公司為樹立制度,健全組織及管理,特依據本公司《員工管理辦法》、本地勞動法及相關法令規章,訂定本規則。 第二條本規則所稱從業人員,係指本公司正式錄用之所有同仁,及試用期間之新進同仁。第三條本公司從業人員應遵守本工作規則有關規定。 第二章服務規則 第四條本公司從業人員,應嚴守本公司規章,服從各級主管之合理指揮,各級主管對所屬應親切教導。 第五條本公司從業人員對內應忠於職守,愛惜公物,提高品質,增加產量,對外應嚴守業務或職務上之機密。 第六條從業人員對於職務及公務,除緊急或特殊情況外,均應依組織系統循級而上,不得越級呈報。 第七條從業人員於工作時間內,未經權責主管核准不得擅離工作崗位。 第八條從業人員未經權責主管核准不私帶親友或非公司員工進入廠區或宿舍。 第九條從業人員未經權責主管核准,不得擅自攜帶公物出廠。私有物品攜出廠外亦應先填

妥《物品攜出放行單》經權責主管核准後方可攜出。 第十條從業人員應依照規定準時上班、或提前至工作崗位,不得有遲到、早退或曠職之行為。 第十一條本公司為因應生產需要,依據勞動契約,調派從業人員時,在不降低原有勞動條件及確為從業人員能力所能擔任時,從業人員不得拒絕。如有調離廠區之必要時,公 司對交通、住宿給予妥善之安排,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否則視同曠職。 第三章僱用 第十二條本公司以公開遴選方式招聘新進從業人員,並經權責主管核定後始得僱用。從業人員報到時,應依本地勞動法令及工作性質簽訂《勞動合同》,並辦理相關入職手續。第十三條本公司遴選從業人員需憑身分證、學歷、經歷等相關證明文件,經遴選合格呈權責主管核准後,方得予以試用。 第十四條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不得聘用: 一、未滿十六足歲者。 二、原被公司開除、或未經核准而擅自離職者。 三、為公安或司法機關通緝在案者。 四、受有期徒刑之宣告尚未結案者。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福建公司成员单位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福建公司成员单位 全资企业: 1、福建永安火电厂 2、福建漳平电厂 3、福建省厦门电厂 4、福建省古田溪水力发电厂 5、福建省邵武电厂 6、福建省南靖船场溪水力发电厂 7、福建省龙岩电厂 8、福建省华安水力发电厂 9、福建省安砂水力发电厂 10、福建省池潭水力发电厂 11、福建省福州电厂 12、湄洲湾电厂运行分公司控股企业: 1、福建漳平发电有限公司(75.00%) 2、福建亿力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原福建闽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67.00%) 3、福建棉花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60.00%) 4、福建闽能邵武发电有限公司(60.00%) 5、闽东水电开发有限公司(51.00%) 6、闽东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在建)(51.00%) 参股企业: 1、福州市榕昌柴油机发电有限公司(10.00%) 2、拿口发电有限公司(6.30%) 3、晋江晋源柴油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00%)福建亿力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控股、参股并负责管理的企业 1、福建省高砂水电有限公司 2、福建省斑竹水电有限公司 3、福建省贡川水电有限公司 4、福建省城关水电有限公司 5、福建省万安水电有限公司 6、福建省水东水电有限公司 7、福建省雍口水电有限公司 8、福建省闽兴水电有限公司

1、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系华电福建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福州可门火电厂(以下简称可门电厂)规划装机容量为8×600MW,一期工程为2×600MW超临界机组,计划于2006年实现“双投”。可门电厂位处福州市连江可门港区,距福州89公里。建设可门电厂是福建公司实施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可门电厂建成后将是福建的主力电源。 注意: 华电可门电厂实际待遇与工作地点,工龄,工作经验,学历,业绩,奖金,提成,扣钱和其它因素有关 2、福建厦门电厂是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内部核算成员单位,是福建省首家通过省经贸委热电联产审定的企业,占地面积32.5万平方米,主要从事发电与供热业务,发展了厦门鹭能电力有限公司等多家具有一定规模与实力的多经公司。现有职工629人,其中各类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196人。厦门电厂是华电在闽企业位于厦门的惟一电厂,对外供热的经济半径能覆盖整个杏林工业区 3、福建棉花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于1995年11月依法成立,由福建省电力公司,电力改革后转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60%),福建省投资开发总公司(22%)、龙岩市水电开发有限公司(18%)三家股东组成。公司注册资金8亿元,主要从事水电开发、经营、管理。公司现辖有棉花滩水电站(装机4×150MW)和正在开发建设中的白沙水电站(装机2×35MW)。 4、福建华电邵武发电有限公司由华电福建发电有限公司控股,装有2台125MW燃煤机组,是闽北唯一的火力发电厂。 在LNG燃气电厂落户晋江之后,国内电业巨头———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也准备拿出100亿元在晋江投建大型火电厂。记者从昨日召开的晋江市委常委扩大会了解到,项目将按A 级工业旅游示范项目标准规划建设,热电联产。投产后,每年可创税约7亿元。 5、晋江为福建省的用电大户。根据省电力市场分析报告,2007年晋江全市用电量占全省用电量的10.2%,占泉州市用电总量的40.7%。然而,晋江大部分电量需依靠外部输入,建设大型电厂成为晋江经济持续发展的内在需求。 华电福建泉州发电有限公司技术总监陆德明表示,由于晋江企业数量多、有用电需求,晋江具有建设大型火电厂所需的天然条件等,因此,考虑在晋江建火电厂。

公司人力资源委员会工作规则.doc

苏州普热斯勒公司 人力资源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人力资源业务的管理,促进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进一步提高业务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人力资源委员会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决策的支持机构,主要负责为公司人力资源重大问题的决策提供支持,并审议决策公司授权范围内的人力资源管理事项。 第三条本规则适用于公司人力资源委员会的管理。公司所属各单位应参照本制度,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章委员会的组成 第四条人力资源委员会设主任一名(集团人力资源总监)、副主任一名(技术学院院长),委员为参与决策的各事业部负责人组成。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汇报工作。 第五条组织架构见下图 - 1 -

第三章工作任务及职责 第六条人力资源委员会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一)遵循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出公司人力资源工作的方针和政策。 (二)组织制订公司人力资源业务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三)组织编制公司人力资源业务管理制度体系表,提出制度制订、修订年度计划,组织重要规章制度的审查和宣贯。 (四)针对人力资源业务管理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管理诊断和调查研究工作,提出管理创新的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人力资源委员会主任职责 (一)决定委员会的审议事项; - 2 -

(二)主持委员会会议,签署会议记录、决议或纪要; (三)组织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协调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人力资源委员会委员职责 (一)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开展调查研究; (二)按时参加会议,就审议决策的问题,发表自己的见解和意见。 第四章会议制度及原则 第十条人力资源委员会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经委员会主任批准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一条人力资源委员会会议由委员会主任主持。主任因故不能主持会议时,由委员会副主任主持。 第十二条人力资源委员会议事或决策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科学规范原则。加强决策的前期调研论证,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的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运作,规范议事决策行为; (二)务实高效原则。注重会议效率,会前做好充分准备,会议要有明确的议题,议事要围绕中心议题、突出重点,力戒空谈泛论、议而不决; (三)民主集中原则。与会人员围绕议题深入讨论,充分发 - 3 -

公司党委工作制度

公司党委工作制度

目录 1、公司基层两级中心组学习管理制度 2、党委议事制度 3、企业党政主要领导在重大问题决策前的沟通制度 4、党组织负责人参加经理办公会制度 5、党组织、董事会定期听取行政工作情况制度 6、党委听取工会、共青团工作汇报制度 7、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8、党员代表会议制度 9、调查研究制度 10、党的“三会一课”制度 11、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2、党内争优创先活动制度 13、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4、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15、党员谈心活动和征求意见制度 16、党员责任区活动制度 17、公司党委联络员工作制度 18、公司党组织“双结对”活动制度 19、公司重点(市政)工程党建工作竞赛考核评比办法 20、关于干部教育管理制度

公司基层两级中心组学习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公司、基层两级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加强公司和基层两级中心组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中心组成员范围: 公司中心组成员包括:公司党委正副书记、书记助理、公司党委委员、公司正副经理、经理助理、调研员、工会主席、团委书记、三总师、宣传科长、党委办公室主任、经理办公室主任。基层中心组成员包括:基层党组织正副书记、书记助理、行政正副经理、经理助理、工会主席、团支部书记、三师、党组织干事(宣传、组织干事等)、办公室主任。 二、学习时间: 中心组每周原则上集中学习一次,统一以每周五上午为准。如遇特殊情况,可作调整。 三、学习内容: 根据形势和上级有关要求,按照学习计划,学习内容一般可定为: 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原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有关领导同志讲话精神等。 2、有关理论性文章和法制法规条例。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资产管理办法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资产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公司的资产管理,明确资产使用与管理的责权关系,规范、完善资产运作程序,确保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产管理主要包括固定资产管理、流动资产管理、长期投资管理、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管理、资产评估和财产保险管理等。 第三条集团公司财务部门归口负责资产的价值管理,生产部门负责实物资产管理和技术监督,内部审计部门负责资产管理的监督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分公司(代表处)、内部核算电厂、全资及控股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二章固定资产管理 第五条集团公司对固定资产实行归口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方式。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目录和分类折旧率另行制定。 第六条固定资产购建、技术改造与修理管理基建项目和改扩建项目应严格按集团公司预算平衡后下达的基建投资计划执行。 固定资产零星购置和技术改造与修理,应按照集团公司审定的预算执行,不得突破预算。如因特殊原因需追加预算应报集团公司审批。

各单位固定资产购建、技改、修理应根据集团公司招标管理程序,对限额以上的项目实行招标。 基建项目、改扩建项目、技改工程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增加固定资产。 第七条各单位固定资产有偿调拨、出租、出借管理单位原值在100万元以下的,报集团公司备案:原值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报集团公司审批。 固定资产出租、出借应实行有偿原则,按照该资产的应计提折旧、合理收益和税金核定出租、出借的租金。 固定资产的无偿调拨应报集团公司审批。 第八条固定资产毁损、盘亏、报废管理各单位应定期组织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对清查中发现的毁损、盘亏及待报废固定资产,应及时查明原因并申请处置。单项资产原值超过30万元的毁损、盘亏和报废资产,报集团 公司审批。单项资产原值不超过30万元的毁损、盘亏和报废资产,由各单位自行审批,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集团公司每年6月和11月对固定资产的毁损、报废、盘亏进行集中审批。经批准的固定资产毁损、盘亏和报废净损失列入当期损益。 第三章流动资产管理 第九条流动资产管理:包括货币资产、短期投资、各种债权、存货等。 (一)货币资产管理应严格按现金管理制度、银行结算制度和集团公司有关资金管理的办法执行。严格现金保管制度,严禁出租、出借银行帐户。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doc

公司概况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简称“中国华电”)是经国务院批准,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的国有企业,经国务院同意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 中国华电成立于2002年12月29日,注册资本120亿元,到2003年底总资产达到890亿元。集团公司主要从事电源及与电力相关产业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从事新能源、科技开发,国内外工程建设、承包与监理,设备制造;从事国内外投融资业务,自主开展外贸流通经营、国际合作等业务以及国家批准或允许的其他业务。 中国华电的发展战略是:以市场为导向,以发展为主题,以效益为中心,坚持生产经营和资本经营并重,坚持企业发展与员工发展协调,坚持走集团化、多元化、国际化、现代化的路子,把公司建设成为以电为主,综合发展,实力雄厚,管理一流,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企业集团。 中国华电有着多方面比较优势,具有实现发展战略的坚实基础。目前运行及在建可控发电装机容量3822.6万千瓦,总资产890亿元,分布在全国二十二个省(市、区),其中火电占74.5%,水电占25.5%;现拥有全国一流电厂18家,高参数、大机组的百万千瓦以上电厂9家;控股业绩优良的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原山东国际电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控股同时开发建设4个大型水电站的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发展规划,2010年公司运行和在建总装机将达到6000万千瓦以上,2020年将达到1亿千瓦以上。 中国华电控股的华电工程(集团)公司、华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华电燃料有限公司、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华信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和华信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均具有良好的发展基础和较大的发展规模,为公司以电为主的多元化经营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平台。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努力树立和维护诚信、高效、合作、服务、环保的企业形象,促进中国电力工业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清洁、可靠、优质的能源。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坚持生产经营和资本经营并重,以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资本经营为支撑,优化资产结构,以存量带动增量发展,以增量提升存量质量,不断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提高。 生产经营: 中国华电拥有邹县电厂等高参数、大机组的百万千瓦以上电厂9家,拥有全国一流电厂18家。集团公司在确保安全生产和队伍稳定的基础上,做好公司系统现有存量资产的生产经营工作。把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作为首要任务,深入开展创建“华电优秀发电企业”活动,按照市场化运作的要求,加大公司内部改革重组的力度,提高现有存量资产运营效率,不断增加企业盈利能力和积累能力。 1912年建成投产发电的云南石龙坝发电厂,是中国第一座水电站,位于昆明市西山区海口。目前,该厂共保留装机容量7360KW,年发电量800万KWH左右,是云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被誉为中国水电博物馆。图为该厂仍在运行的中国第一台水轮发电机组。 总装机容量1600MW的哈尔滨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景。 资本经营: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拥有分别在境内外上市的3家上市公司:华电国际、龙电股份、国电南自。集团公司将充分发挥集团优势和规模效益,充分发挥上市公司作为融资窗口的作用,合理调剂和优化配置集团资源,积极利用国内外两个资本市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电力产业为主要投资方向,通过开展资本运作和金融运作,实现集团公司持续、快速、滚动发展。 集团公司控股的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1996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图为该公司控股的装机容量1030MW的牡丹江第二发电厂。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国华电工程(集团)公司的全资企业,是国内开发、生产、销售各类高性能电力系统、铁路系统等领域系列自动化产品和信息技术的大型骨干企业。图为该厂生产线一角。 基本建设:

公司员工聘用制度及工作规则

公司员工聘用制度及工作规则

员工手册 前言 欢迎您加入××××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成立于一九九七年,乃××××公司之属下企业,主要制造销售各类漆包线产品。真诚期望您以成为”×××”一员而引以为荣,发挥自己最大的工作潜能,更期望公司与您会有一个长久又互利的合作,务求公司与员工的共同利益达到最大的交集,”×××”将与您共同成长。 <员工守则>是员工工作的指导书,帮助你更快地了解”×××”,明确自己的基本责任、义务和权利。熟悉并遵从<员工守则>的要求和规定,不但是”台一”发展所必须的,也是个人成长所必须的。你所承担的义务和贡献我们事业成功的关键,亦是未来至胜的契机。───── 与”×××”员工共勉! 总经理:__________ 第一章组织架构(略) 第二章聘用制度1.招募

公司内部若有空缺或有新职时,可能由内部晋升或调职,出现下列情形进行对外招募。1. 1 公司内部无合适人选时; 1. 2 需求量大,内部人力不足; 1.3 需特殊技术或专业知识须对外招募人才时。2.甄选员工任用之主要原则是应聘者对该申请职位是否合适而定,并以该职位所需的实际知识及应聘者所具备的素质工作态度、工作技能及潜质和工作经验等为准则,经所属部门考核合格任用。3.录用手续3.1 员工任用由人事课发出录取通知书,凭通知到人事单位报到办理手续,并缴验下列证件资料: 3.1. 1 录用通知书; 3.1. 2 居民身份证; 3.1. 3 最高学历证书原件; 3.1. 4 资历、资格证书(或上岗证); 3.1.5 体检合格证明(区以上医院血液肝功能体验证明); 3.1.6 非本市户口需携带外出就业证明、未婚证(计生证); 3.1.7 一寸相片三张。3.2 填写<人事资料卡>,它将记录你在”×××”的成长过程。3.3 人事单位会告知你有关公司的规章制度、福利待遇及所属部门的主管上司,发给<员工手册>及<安全手册>,并与你签定<试用同意书>和<保证书规约>

大型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细则指导手册

大型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细则指导手册

大型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细则指 导手册 一、资产类 1. 货币资金审计目标和程序 (1)审计目标 ①确定货币资金是否存在; ②确定货币资金的收支记录是否完整; ③确定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以及其他货币资金的余额是否正确; ④确定货币资金在会计报表上的披露是否恰当。 (2)审计程序 ①核对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与总帐的余额是否相符; ②会同被审计单位主管会计人员盘点库存现金,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分币种面值列示盘点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后进行盘点时,应调整至资产负债表日的金额。 盘点金额与现金日记帐户余额进行核对,如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做出记录或作适当调整。 若有充抵库存现金的借条、未提现支票、未作报销的原始凭证,需在“盘点表”,中注明或做出必要的调整。 ③获取资产负债表日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经调节后的银行存款余额若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做出记录或作适当的调整; ④检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中未达帐项的真实性,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的进帐情况,如有存在应于资产负债表日前进帐的应作相应调整; ⑤向所有的银行存款户(含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函证年末余额;

⑥银行存款中,如有一年以上的定期存款或限定用途的存款,要查明情况,做出记录; ⑦抽查大额现金收支、银行存款(含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支出的原始凭证内容是否完整,有无授权批准,并核对相关帐户的进帐情况,如有与委托人生产经营业务无关的收支事项,应查明原因,并作相应的记录; ⑧抽查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若干天的大额现金、银行存款收支凭证,如有跨期收支事项,应作适当调整; ⑨检查非记帐本位币折合记帐本位币所采用的折算汇率是否正确,折算差额是否已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⑩验明货币资金是否已在资产负债表上恰当披露。 2. 短期投资审计目标和程序 (l)审计目标 ①确定有价证券是否存在; ②确定有价证券是否归被审计单位所有; ③确定短期投资的增减变动及其收益(或损失)的记录是否完整; ④确定短期投资年末余额是否正确; ⑤确定短期投资的计价是否正确; ⑥确定短期投资在会计报表上的披露是否恰当。 (2)审计程序 ①核对短期投资明细帐与总帐余额是否相符; ②会同被审计单位主管会计人员盘点库存有价证券,编制“库存有价证券盘点表”。列明有价证券名称、数量、票面价值和取得成本并与相关帐户余额进行核对,如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做出记录或进行适当调整; ③在外保管的有价证券,应查阅有关保管的证明文件,必要时可向保管人函证; ④检查有价证券购入、售出或兑现的原始凭证是否完整,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⑤复核与短期投资有关的损益计算是否准确,并与投资收益有关项目核对; ⑥了解有价证券的可变现情况,并做出记录; ⑦检查有无长期投资性质的短期投资项目,并作适当的说明和调整;

集团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

集团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更好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保证公司党委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和依法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党委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对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及其他事项进行决策或参与决策。 第三条公司党委会按照下列原则议事: (一)依法合规原则。党委会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规定对相关议案行使审议或决策权利;其中:属于董事会审议或决策权限的事项,或总经理办公会决策权限的事项,应当在党委会审议提出指导性意见后提交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履行相应的审议或决策程序。 (二)科学决策原则。提交党委会审议或决策的各项议题,应当坚持群众路线,广泛听取意见,事先经过充分调研并论证其必要性和可行性,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并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以避免或减少决策失误风险,提高决策效率。

(三)民主集中制原则。与会人员应充分讨论并分别发表意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由党委书记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对讨论事项总结出结论性意见。 第二章议事范围 第四条公司党委会决策决定和讨论研究的事项: (一)“三重一大”事项 X.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落实省委省政府、省国资委党委交办的重要事项;落实上级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 X.研究决定党的组织和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建设的重大问题。 X.研究决定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X.研究决定公司管理干部(指公司本部的副主管、主管、部长助理、副部长、部长和分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副经理、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的选拔、任用、考核、奖惩、责任追究等事项,公司人才队伍建设及后备干部的培养和管理; X.推荐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初步人选候选人;

集团公司工作规则章程制度

公司工作规章制度 一、各项工作:采购部、仓库部、生产技术部、工程部、质检部、综合部、销售部、财务部 (一)、采购 1、大批量采购需要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审核供应商资质。 2、供应商必须提供原始发票(一般为增值税专用发票)。 3、日常零星采购供应商不能提供发票的,需要对方出具收款证明。 4、所有采购都必须取得原始发票或收款证明,使用白条财务不能报销。 5、付款必须在实际收到货物并验收后方能付款(付款方式:现金、网银、支票)。 6、需要提前支付部分货款供应商才能发货的,采购员需要提前向相关领导提出申请,填写申请单。财务见申请单才能付款。 采购部职责:制定采购计划,审核供应商资质,货比三家,节约采购成本,物资跟踪,货物检验,发票校验。 1、采购部门应按原料质量的国家标准及进厂原料验收标准与供方签定采购合同,并对供方进行评价、确定合格供方保证原料的及时供应。 2、原料进厂后,采购部门要及时通知质检部门对进厂原料及时检验,并将检验结果填写报告单,并依据供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判定是否合格。报告单送总经理、生技部门、采购部门各一份,质检部门存档一份,质检部门不能检验的项目,应由采购部门要求供方提供验证证明。 3、采购部门保管员按检验报告单对进厂原料进行标识,生技部门根据原料报告单制作产品配方,对不合格原料由采购部门与供货方协调处理。

(二)、保管 1、收到材料后,验收员和仓库保管员签字填写“入库单”,将“入库单”及发票凭证一起送交财务,并由仓库保管员录入“购销存”系统。 2、原材料类领出:领用人填写“领料单”。由主管签字后方能到库房领用材料。仓库保管人在材料领用后录入“购销存”系统。 3、工具类领出:领用人填写“领用单”。由主管签字后方能到库房领用工具。仓库保管人在工具领用后录入“购销存”系统。 4、实际销售时,填写“销售出库单”主管签字后产品才能出库。仓库保管人录入“购销存”系统 5、每周清点一次库存,盘点实际库存与“购销存”系统数据是否一致。 仓库保管部职责:库管以及搬运工。入库出库必须有单据,单据填写清楚有经办人相关领导签字。 1、仓库保管员对仓库负责管理,按成品保管指定位置摆放,保管员对每班次产品入库同时抽查袋重(每次10袋),并做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2、仓库保管员负责对每批次成品做好标识。标识内容:产品名称、规程、班次、数量、检验状态。 3、成品装车时应清理车厢内卫生,保持产品包装袋干净、不破损。 4、仓库保管员有权制止不合格品的出厂销售。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