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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资料整理和归档管理办法

工程资料整理和归档管理办法
工程资料整理和归档管理办法

工程资料整理及归档管理办法

一、目的:为了规各项目部施工资料的填写、整理、归档等工作,根据国家、地方等有关规、标准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围:公司所属围的各项目部。

三、职责:

1、项目部负责资料的编写、收集、整理,移交建设单位、档案局等,配合公司技术质量部移交公司档案室,保证资料的真实、有效。

2、安装事业部技术科负责对安装项目施工技术资料编制容完整性、可追溯性、与工程同步性进行定期核查,并做好核查记录。

3、公司技术质量部负责对所有项目施工技术资料编制容完整性、可追溯性、与工程同步性进行定期核查,并做好核查记录。

4、公司技术质量部负责竣工资料的审核与移交到公司档案室,并对安装事业部技术科的核查记录进行检查,审核资料做好审核记录。

四、施工资料的编制要求

1、资料填写:省工程严格按照《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省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省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管理规程》、市

质监站《关于竣工工程档案资料整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关于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资料有关要求的通知》、《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各地档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管理要求及规、标准等执行。

省外工程按照国家或当地有关规、标准等执行。确保技术资料与工程同步,做到真实、准确、有效,质量控制资料完整,其他资料齐全。

2、签章要求:

(1)各项目施工资料经项目部完善、安装事业部技术科核查后,方可报回公司签字盖章。

(2)各项目施工资料报回公司签字盖章时,应附相关资料,经技术质量部审查合格后予以签字盖章。

3、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影像资料

影像资料管理执行集团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声像资料留存管理办法》。

五、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归档要求

1、归档时间:

(1)竣工资料应在工程竣工后三个月整理归档完毕。

(2)竣工时间以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和竣工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书盖章时间为准。

2、资料及竣工图装订:

(1)组卷、目录及备考表编制:省工程按《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中附录A的要求进行专业分类、组卷和编制目录。备考表填写必须真实、完整,立卷人、审核人填写齐全。省外工程按照国家或当地有关要求执行。

(2)装订:资料采用三孔线装,封皮采用当地档案局提供的封皮或类似的封皮。

(3)省工程竣工图应按单位工程,并按专业、系统进行分类和整理立卷。必须做到每竣工图分别加盖竣工图章,签字齐全。编制竣工图的要求按《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

规程》规定执行。移交公司档案室的竣工图装纸质档案盒,移交建设单位及档案局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3、竣工资料的核查:工程竣工后安装事业部技术科及土建项目部及时督促整理、装订,安装竣工资料通过安装事业部技术科、土建竣工资料通过土建项目部认真核查并在备考表签字后报公司技术质量部,公司技术质量部对所报资料重要部分进行抽查。

4、交接手续:移交竣工资料时,应将与建设单位办理交接手续签字盖章齐全的资料移交单一并送交档案室。外资质的资料将与建设单位或所处公司办理交接手续签字盖章齐全的资料移交单交回技术质量部。交公司档案室的资料,由公司技术质量部审核登记后方可归档。

5、资料奖罚规定:

(1)为保证工程资料全部归档,公司向各项目收取工程资料保证金。保证金在工程竣工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书盖章时现金收取,收取标准按工程建筑面积计算,为1元/m2(道桥及构筑物按工程造价的1‰),且每项工程不少于10000元;安装工程2万m2以上的每项不少于10000元,2万m2以下的每项不少于8000元。竣工资料要求在竣工验收证明书(或单位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盖章后三个月未按规定整理完善、装订成册、符合归档要求的完工工程资料的扣除保证金,六个月仍未归档的加倍罚款,并将再次限期交付,在限期仍未交付再次加倍罚款,直至交回为止。此项罚款应有不少于50%落实到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同时对竣工后六个月未交回的,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另处以1000-3000元罚款。对不按要求整理归档的资料,

公司安排人员参与整理的,按扣除资金的50%奖励相关参与人员。

(2)资料必须与工程同步、及时、真实、准确,公司在每月的考核检查中发现资料与工程不同步,第一次扣除项目部的考核分值,在第二次检查中发现同样问题,将对其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处罚1000元~3000元,对资料员处罚500元~1000元,对其余责任人处罚500元~1000元,并在公司进行通报批评。

(3)对于整理齐全、归档及时的资料,按年度《科技工作计划》中规定进行奖励。

本办法由公司技术质量部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备注:依据公司管理办法《工程资料整理及归档管理办法》收取。

资料保证金收取表

本表一式三份,项目部、技术质量部、财务管理部各一份。

备注:依据公司管理办法《工程资料整理及归档管理办法》收取。

备注:依据公司管理办法《工程资料整理及归档管理办法》返还。

资料保证金返还表

本表一式三份,项目部、技术质量部、财务管理部各一份。

备注:依据公司管理办法《工程资料整理及归档管理办法》返还。

项目部工程资料文件归档管理办法整理

项目监理部工程资料 收集、整理、组卷和归档办法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第二事业部 2010年10月

前言 为规范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第二事业部建设工程资料管理,进一步提高部门工程建设监理的水平,部门依据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工程(DB11/T695-2009),结合我公司业务文件资料归档有关文件要求和部门具体情况编制了本《项目监理部工程资料现场收集、整理、组卷和归档方法》。为方便各项目监理部在进行资料管理时,有一个可参考的文件支持,分四个部分做了具体介绍。由于本《项目监理部工程资料现场收集、整理、组卷和归档方法》主要是根据北京市和公司对民用建筑项目的相关要求编制的。电力行业或北京以外的建设工程监理项目在使用《项目监理部工程资料现场收集、整理、组卷和归档方法》时,应首先满足电力行业和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要求。 由于时间仓促,本《项目监理部工程资料现场收集、整理、组卷和归档方法》中难免有不足之处,请部门各项目监理部在资料管理的操作过程中,提出宝贵的修改意见,以便再版时改进,。 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第二事业部 2010年10月

目录

第一部分监理资料的基本规定

一、总则 1、项目监理部在业务工作中资料管理形成的全部档案,是项目监理部针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到工程竣工结束整体监理工作的真实记录,为有效指导项目部加强档案的科学管理,更好地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根据行业标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和公司发布《中咨监理公司文件整理归档与档案管理办法》及监办公【2003】20号《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业务文件资料归档管理办法》的通知及相关文件结合项目监理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根据国家集中统一管理档案的原则,各项目监理部在业务工作中形成的各种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材料及计算机盘片等,实行由各项目监理部分别整理归档、公司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随意销毁。 3、项目部资料收集、整理、编制工作在项目部总监领导下,由项目部工程资料人员管理,在业务上接受上级档案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与检查。 4、项目部在档案工作中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等。 5、项目资料管理人员工作的基本任务是: ①管理项目部工程各专业资料的档案,负责档案的接收、整理、保管、统计和档案归档等项工作。

工程建设监理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监理资料管理制度

第一节监理资料归类及编码管理办法一、监理资料归类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监理资料是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项目实施监理过程中直接形成的,是工程建设过程真实、全面的反映为了便于日常管理和检索,监理人员应将监理资料进行分类管理,分类管理方法可根据需要自行规定或按如下规定执行:(1)为便于工程建设监理资料的收集、分类、组卷和归档,根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特制定本办法。 (2)监理资料是监理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监理过程中形成的资料,是监理工作中各项控制与管理的依据与凭证,包括各种文件、图表、信函、日志、月报、会议纪要等。 (3)监理资料的收集、分类、组卷及归档等工作,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指导专人负责执行。 (4)监理资料的收集、分类、组卷及归档工作必须及时,不得拖延。 5)负责建立资料管理的人员,应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分类,其方法如下: 1)按建筑工程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对监理资料进行分类:

资料管理员对监理资料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中附录B 建筑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进行分类。 2)安监理工作阶段对监理资料进行分类。 3)按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划分。 ①合同管理资料。 ②质量控制资料。 ③进度控制资料。 ④造价控制资料。 4)按资料产生的来源划分: ①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 ②承包单位(包括材料生产厂家、设备制造、加工等)报送的资料。 ③设计单位的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④项目监理机构形成的资料。 5)按监理资料的作用划分: ①监理工作依据资料:如委托监理合同,施工合同,建设单位与第三方签订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合同,勘察、设计合同,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等。 ②监理工作基础资料:如各种定额、技术规

工程监理资料归档规定

工程监理资料归档规定 1、编制目的 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是工程管理的重要内容。将工程监理过程中所形成的文件(含电子文件)按照有关规定及要求,进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并实现计算机存储检索、网络运行之功能,更好地为电力工程监理和各项工作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2、编制依据 2.1 GB/T11822 《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 2.2 GB50319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2.3 GB/T50328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2.4 DA/T28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 2.5 GB/T18894 《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 3、适用范围及说明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承揽的火力发电厂工程、110kV以上输变电工程、房屋建筑及市政建设工程所形成的监理资料的整理及归档。 本规定只对公司工程监理档案(第6大类)资料的整理和归档进行了规定,不适用于其他类别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4、职责 4.1经营部负责将合同文件及时交档案室整理、立卷和归档。 4.2各工程项目监理部负责工程监理归档资料的整理立卷、编目、归档移交。 4.3质量安全部负责工程监理档案的验收、保管、借阅等管理。 5、工程监理资料整理、归档要求 5.1总体要求 5.1.1部门负责人(总监)应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工程监理档案的整理立卷、编目、归档移交工作,工程监理档案应在工程达标验收后1个月内向公司质量安全部全部移交。 5.1.2档案移交时同步移交纸质的《监理归档文件总目录》(20806-N01)一份、卷内目录(附录B)2份(一份在卷内、一份在总目录后)放在总目录后的卷内目录右下角应编写页码,并将页码标注在总目录的备注栏内。 5.1.3所有纸质归档文件在档案移交时同步归档电子文件或扫描件,具体移交范围按《工程监理资料档案的组卷、分类及保管期限一览表》(附录A)执行。 5.2纸制文字性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 5.2.1归档的工程监理文件应为原件。 5.2.2监理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 5.2.3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建设工程档案归档整理管理规定最版加

建设工程档案归档整理管理规定最版 加

曹妃甸工业区规划建设管理局 建设工程档案归档整理管理规定 一、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要求 建设项目文件的形成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建设项目档案必须真实反映工程竣工后的实际情况,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件必须完整、准确、系统,能够反映工程建设活动的全过程。归档的文件必须经过分类整理,并应组成符合要求的案卷。各个程序要有责任者的签字或盖章手续,并必须齐全,具有法律效用。归档的项目建设文件,应做到书写材料符合档案保管要求、字迹工整、图像清晰,有利于保存。 归档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根据建设程序和工程特点,归档能够分阶段进行,也能够在单位或分部工程经过竣工验收后进行。 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任务完成时,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各自形成的有关工程档案向建设单位归档。 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在收齐工程文件并整理立卷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根据城建管理机构的要求对档案文件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和案卷质量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施工单位城建档案一般做三套,一套(原件)移交曹妃甸工业区住建分局城建档案馆(室),一套移交建设单位,一套施工单位自己保存;建设单位需向档案馆(室)移交工程综合资料(前期开工手续及后期验收手续);监理单位需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一套完整的监理资料。城建档案馆(室)只对建设单位办

理移交手续,建设单位填写城建档案交接目录、接收和移交证明书、鉴定表(一式两份),需在交接书上双方签字,盖章。 二、工程资料分类 根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 》和《城市建设档案著录规范》(GB/T50323- )规定,将工程资料分为四个部分。 (一)工程准备阶段和竣工验收资料,包括工程可研、立项、审批、征地、拆迁、勘察、设计、招投标、开工审批、概预算及工程竣工验收等阶段的项目建设文件与资料,由建设单位整理提供。 (二)监理资料,包括监理规划、进度控制、质量控制、监理通知、工程总结、合同、勘察、设计、施工等实施过程的监理资料,由监理单位整理提供。 (三)施工资料,包括工程质量验收、工程质量控制、工程安全与功能检验、观感质量检查和竣工图等资料,由施工单位负责整理提供。 (四)工程档案资料,包括工程档案立卷及移交等,由建设单位整理提供。 三、工程资料归档范围、质量要求、立卷原则及方法 (一)工程文件归档范围 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凡在曹妃甸工业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投资额在20万元或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及其以上的建筑工程资料均应归档。 (二)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 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 工程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文件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

对项目监理部的管理办法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5725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对项目监理部的管理办 法正式样本

对项目监理部的管理办法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1 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风电工程建设的管理工作,明确监理作业程序和要求,规范监理工作程序,保证风电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并使监理工作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风电工程监理工作的内容、方式、检查与考核。 本办法适用于****有限公司对监理工作的管理。 3 职责 l 工程部负责对项目监理部的日常联络和协调工

作,负责对监理工作的管理和考核。 l 安生部、计划部(计划、物资)、综合部等职能部门配合工程部做好监理管理工作,在各部门分管的职能范围内对监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l 监理单位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电力行业、中国****集团公司及********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标准及委托合同和监理规划,行使监理权力、履行监理义务,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监理工作接受各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监理工作的奖励 l 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投资达到项目法人要求的达标投产标准或工程获得省、部级优质工程奖;主体工程获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项目法人将按监理招标文件中的“附加协议条款”之规

建筑工程资料归档规范标准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 建标(2002)8号 颁布日期:20020110 实施日期:20020110 颁布单位:建设部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二○○○至二○○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1〕87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28-2001,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本规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建设部城建档案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技术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发行。 1总则 1.0.1为加强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工作,统设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建立完整、准确的工程档案,制定本规。 1.0.2本规适用于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以及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专业工程按有关规定执行。 1.0.3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除执行本规外,尚应执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建设工程项目(constructionproject) 经批准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具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工程基本建设单位。它由一个或若干个具有在联系的工程所组成。 2.0.2单位工程(single project) 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并构成建设工程项目的组成部分。 2.0.3分部工程(subproject) 单位工程中可以独立组织施工的工程。 2.0.4建设工程文件(constructionproject document)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也可简称为工程文件。 2.0.5工程准备阶段文件(seedtimedocument of a construction project)

工程监理档案、资料管理办法(2015新)

市中立建设工程监理 工程监理档案、资料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档案资料的管理,有效的收集、建立、保管和利用工程文件档案,确保公司质量管理有效运行,提高工程管理的整体水平,根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GB/T50328—2014和《建设工程监理规》GB50319—2013及相关档案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公司档案,是指公司在质量管理过程中,工程监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符合城市建设档案要求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根据公司质量管理的要求,公司各职能部门应及时整理对本部门的文件和质量管理中产生的各种质量记录,在隔年1月底移交公司资料室,进行归档。 第四条公司现有的和新近购置的外部技术文件作为资料,由公司资料室进行登记、编号、编录台帐。 第五条监理部应根据各类监理人员岗位职责和公司要求,对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质量记录认真收集整理,并按以下程序在监理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的15天移交公司资料室进行归档。 (一)专业监理工程师整理、编册; (二)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GB50319—2013)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GB/T50328—2014及公司归档要求对资料进行审核,合格的移交公司总师室复核并做好移交手续。 (三)打印资料一律由公司资料室进行整理归档,采用电子文件或光盘存档保存。 第六条监理部移交公司的工程监理档案的容及组卷顺序(按附表1) 监理文件移交城建档案馆的工程监理档案的容(见附表2) 监理部移交建设单位的工程监理档案的容(见附表3) 监理工程文件的归档围和保存单位(见附表4)

监理工程资料保存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规定

监理工程资料保存归档 范围及保管期限规定 Coca-cola standardization office【ZZ5AB-ZZSYT-ZZ2C-ZZ682T-ZZT18】

工程监理档案资料管理办法1目的 为使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档案完整、准确、安全保管并有效利用,按照《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0)、《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结合公司工程监理档案资料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监理档案是指从工程中标后开始至监理工作结束全过程中形成的按规定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资料。包括各种具有查证、参考和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原始记录、文函、会议纪要、签证资料、材料和设备证明、图纸、声像材料等。 电网工程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三个标准化项目部》手册执行。 3职责 公司的监理档案工作实行公司技术负责人负责制; 运营管理处负责对档案资料形成过程进行指导; 事业部负责对所属监理部档案资料收集整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各项目监理部的监理档案工作由总监负责,总监办公室具体管理,设专人专岗开展此项工作,各专业应积极配合并明确责任人; 工程竣工后监理部负责资料的归档工作,并在竣工1个月内向公司档案室移交归档资料。 向建设单位移交归档资料的工作,具体要求按建设单位的规定执行。 4资料保存、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规定

《监理工程资料保存、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规定》的说明 本规定是以华联监表(A、B、C)为例进行编写的,因各事业部以及各工程的建设单位要求不同,执行的资料管理标准不一,但资料的大体内容相同,所以如不执行华联监表的工程,参照本规定要求执行。 本规定标题栏归档保存单位栏目中:监理部保存资料为施工过程中监理部保存的过程资料,公司档案室保存资料为工程竣工后移交公司档案室的工程档案。建设单位保存资料为工程竣工后移交建设单位的档案,此栏目仅为参考,具体移交内容以建设单位要求为准。 需要移交电子文件的资料,资料的编审批页和盖章页需扫描成JPG格式图片文件。电子文件夹名称以附件1中资料名称为准。一个文件夹内含两类或多类文件时,文件夹内再分别按文件类别建立子文件夹。要求监理部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随工程资料形成及时进行扫描保存。 移交书、移交目录、卷内目录、移交电子资料、工程照片等刻光盘移交。卷内目录整理成一个文件,在表格右上角注明卷册号。 案卷封面要求必须填写保管期限和档号一栏,保管期限按本规定(附件1)中的保管期限一栏要求填写。档号从001开始按流水号填写。脊背在保管期限一栏填写保管期限,档号一栏填写工程档号,如案卷比较薄,几卷可以合并装在一个档案盒内,在档号一栏标明,合并的案卷在脊背的案卷题名处要把各卷的案卷题名简明的全部列出。 例如:003的案卷题名为朝阳500kV变电站工程协调会纪要、专题会纪要 004的案卷题名为朝阳500kV变电站工程监理工作联系单、监理通知单及回复单 005的案卷题名为朝阳500kV变电站工程监理月报

工程施工竣工资料整理归档管理办法

关于加强竣工资料归档管理的通知 各项目监理部: 为使公司工程竣工资料整编科学、合理、规范,各项目监理部在整编工程竣工资料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公司《工程竣工资料整理归档管理办法》和宁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编制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64/266-2010的要求进行整编。在资料整编上要严肃、认真,确保质量,保证上交的工程竣工资料规范、合理,否则,竣工验收资料不合格公司将不予接收,并作为年底考核的内容。 附件:《工程竣工资料整理归档管理办法》 银川夯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0一三年一月八日

工程竣工资料整理归档管理办法. 工程档案资料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项目建设、管理、运行、维护、改建、扩建等工作的重要依据,也是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的重要凭证。为进一步加强工程档案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GB50328-2001)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64/266-2010)及公司管理手册、程序文件、质量记录等,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程监理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1、工程档案资料是整个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计算材料等不同形式与载体的各种历史记录。分三个阶段:项目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项目施工阶段形成的文件、项目竣工阶段形成的文件。 2、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包括电子版)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3、总监理工程师为项目监理部监理资料的总负责人,应在项目监理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4、各专业工程监理工程师应随着工程项目的进展负责收集、整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整理与归档.doc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整理与归档

通化一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壹四年四月 目录 第一章概述 (2) 第一节施工技术文件和工程档案的形成 (4) 第二节工程档案的特点 (10) 第二章工程各阶段文件的形成 (12) 第一节工程施工文件的形成 (13) 第二节工程竣工阶段验收文件和竣工图(D类) (129) 第三章工程文件的质量 (134) 第一节工程文件内容的质量要求 (134) 第二节工程文件制成材料的质量要求 (136) 第三节工程文件外观的质量要求 (138) 第四章工程文件组卷 (139)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整理与归档 第一章概述 一、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的概念 工程项目技术资料是工程参建单位按有关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应该归档保存的各种图纸、表格、文字、音像材料等技术文件的总称。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是单位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原始资料,是反映工程隐蔽后内在的质量凭证,如果我们的工程一旦发生某些工程质量事故,它不仅能为事故调查和正确处理提供有力的依据,也是工程使用过程中维修、扩建、改建或增层等重要的参改资料,做好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工作,对确保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提高工程质量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建筑工程技术档案的概念 建筑工程技术档案是指在工程建设中直接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成的历史记录。也可简称为工程档案。 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指规划文件资料、建筑文件资料、施工技术资料、竣工图与竣工测量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声像资料等。 资料是一个相对性,动态性极强的概念,外延极宽。只要对人

们研究解决某一问题有信息支持价值,无论它具体是什么,均可视为资料。 三、文件与档案的转化 档案是保存备查的历史文件。档案是由文件(或文书)转化而来的,广义的“文件”不仅指常规的机关文件,也包括技术资料、各种手稿等工作中直接使用的材料。 文件转化为档案应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办理(或处理)完毕的文件才能作为档案。 2、对日后实际工作和学习、研究等活动具有一定的考察、利用价值的文件,才有必要成为档案保存。 3、按照一定规律保存起来的文件,才能最后成为档案。 四、归档资料的载体 档案记载的手段多种多样,除了纸质材料之外,还存在大量的其他形式的载体,包括磁性材料,感光材料和其他合成材料等。 建设工程文件和档案资料的特殊载体包括:声像档案、缩微档案和电子档案。 建设工程声像档案是竣工档案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反映建设工程现场原地形、地貌和施工生产主要过程及建成后的建(构)筑物的照片和录音、录像档案。 录音、录像档案是指用专门的器械和材料,采用录音、录像的方法,记录声音和图像的一种特殊载体的档案。 照片档案,指采用感光材料利用摄影的方法记录形象的历史记

建筑工程监理内业资料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监理内业资料管理办法 1 监理资料管理一般性规定(1)监理资料的形成应符合国家和铁道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相应规范、设计文件及有关工程合同的规定。 (2)监理资料管理的基本要求是收集整理及时、真实有效、完整齐全、分类有序,具有可追溯性。 (3)总监理工程师为项目监理机构资料的总负责人,并指定副总监或办公室主任主管,资料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及资料员具体管理。 (4)专业监理工程师应随着工程项目的进展负责收集、整理本专业的监理资料,进行认真检查,不得接受经涂改过的报审资料,并于每月编制月报之后次月10日前将审核整理过的资料交与资料员存放保管(也可每季度末进行一次)。 (5)资料应保证字迹清晰,签字、盖章手续齐全,签字应符合档案管理的要求。计算机形成的工程资料应采用内容打印,手工签名的形式;要长期保存的应采用针式或喷墨打印,不能用激光打印,纸张采用70g 的A4或A3纸。 (6)项目监理机构应建立监理文件资料的收文、传阅及发放制度。(7)在监理工作过程中,监理资料应按监理资料分类建立案卷盒,分专业存放保管,并编目录,以便于跟踪检查。 (8)对于已归资料员保管的监理资料,如本项目监理机构或其他人员借用,须按一定程序和规定,办理借用手续,资料员负责收回。

(9)利用计算机建立监理资料管理的系统文件,长期保存的文件应及时形成电子文档形式,归档时刻录成光盘上交。 2 监理资料目录、格式 3 内容及其要求 3.1施工准备阶段 3.1.1监理机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和总监理工程师及主要监理人员名单,以监理单位进驻现场报告给建设、施工单位;监理站标准化建设,图表、制度上墙; 3.1.2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3.1.3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审核中有关问题的报告; 3.1.4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意见; 3.1.5工程开(复)工审查报告; 3.1.6建立健全各类监理工作台帐:单位工程开工报告台帐、工程进度台帐、验工计价台帐、安全监理台帐、环水保工程监理台帐、设计变更台帐、监理见证及平行检测试验台帐、施工单位(含分包单位)及主要人员资质审核台帐、监理指令台帐(停、复工令;质量问题通知单;监理工程师通知)、监理人员培训考核台帐、工序检查及质量验收台帐等; 3.1.7监理站文件收发文登记、转阅记录。 3.2施工阶段 3.2.1签报承包人月、季、年验工计价表;编报监理月报、季报、年报;

竣工监理归档制度

竣工监理资料归档制度(修订版) 1·依据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明确规定了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质量要求、立卷、归档、验收、移交等事宜。 2·归档分类 对一个建设工程而言,监理资料归档有两方面含义: 一是项目监理机构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向本监理公司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二是项目监理机构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向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移交。3·项目监理机构监理资料向监理公司归档的要求 3.1归档时间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一个月内(最迟不超过三个月),项目监理机构必须将监理资料按符合本监理公司归档的要求,一整套送交总师办审核,待审核验收合格后,交公司档案室归档。 3.2监理资料归档内容 (包括总监任命书)、工程开工/复工审批表、工程开工/复工暂停令。 、监理业务手册。 3.2.6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 3.3监理资料归档控制程序 会签后到公司财务处办理结算保证金。 4·监理资料管理和归档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4.1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4.2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 4.3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应与监理工程专业相符合,所有监理人员不得用刻有姓名的章代替签字; 4.4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和盖章手续完毕;

4.5应符合《关于项目监理机构监理资料向监理公司归档的要求》; 4.6归档卷盒用310mm×220mm×(30mm、40mm、50mm)的档案盒; 4.7案卷脊背的案卷题名下,标有建设工程项目名称、监理资料第×卷共×卷(标签尺寸130mm×档案盒厚度); 4.8档案盒封面标有建设工程项目名称、监理资料、开工日期~竣工日期、第×卷共×卷、资料目录清单(标签尺寸160mm×100mm) 公司总师办 2007年8月15日修订 2008年3月第二次修订 2009年3月第三次修订

工程资料编制整理归档管理

工程资料编制整理归档管理 工程资料编制、整理、归档管理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是建筑工程资料的填写、编制、审核、审批、收集、整理、组卷、移交及归档等工作的统称。 工程资料的主要作用: (1)反映工程质量和工作质量的重要表现; (2)工程施工过程的真实记录; (3)日后工程维修、扩建、改造、更新的重要基础资料; (4)合理使用、保证结构安全的重要依据; (5)评定工程质量等级,竣工验收的技术文件; (6)工程决算、结帐的重要根据之一; (7)是申报科技示范工程、优质工程必不可缺少的资料。 工程资料的管理责任: 针对资料形成单位规定了“各负其责”的原则,即:由一方单独形成的资料,由形成单位自己负责;由两方以上形成的资料,按照“谁形成谁负责”的原则,由各方对自己签署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工程资料收集、整理与组卷应符合的基本规定: l、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和工程竣工文件应由建设单位负责收集、整理与组卷。 2、监理资料应由监理单位负责收集、整理与组卷。 3、施工资料应由施工单位负责收集、整理与组卷。 4、竣工图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也可委托其他单位。 施工资料应按单位工程组卷,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专业承包工程形成的施工资料应由专业承包单位负责,并应单独组卷; 2、电梯应按不同型号每台电梯单独组卷; 3、室外工程应按室外建筑环境、室外安装工程单独组卷; 4、当施工资料中部分内容不能按一个单位工程分类组卷时,可按建设项目组卷; 5、施工资料目录应与其对应的施工资料一起组卷。 工程资料的检查与复核重点: 应根据不同施工阶段,按照时效性、符合性、完整性、对应性、关联性、真实性和合法性几个方面进行检查与复核。 1施工准备阶段重点检查 重点是检查法定程序和施工准备工作,如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施工营业执照、承建资格证书、开工报告、项目经理任命通知书、项目经理部人员设置通知书、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现场质量管理制度、质量责任制、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施工技术标准等)、图纸会审记录、地质勘查资料、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意见、施工技术交底、建筑物定位测量放线记录、桩基检验报告、验收证明、地基验槽记录,混凝土、砂浆的配合比试验报告,部分原材料的产品合格证和进场检验报告等。 2基础和主体结构施工阶段: 主要检查有关技术质量保证资料,如钢材产品合格证和进场力学性能、工艺性能检验报告、钢材质量检查记录、钢筋接头焊接工艺性能检验报告、抽检报告、钢筋机械接头、合格证、型式检验报告、工艺性能报告、抽检报告和外观检查记录;商品混凝土资料、混凝土施工记录、混凝土抗压、抗渗试块检验报告及统计评定;砌块合格证及检验报告、砌体砂浆强度检验报告;防水材料合格证和检验报告、隐蔽验收记录、检验批验收记录、分部、子分部

工程监理资料管理规定

工程监理资料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加强对工程施工监理资料的统一管理,提高监理资料规范化程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施工阶段监理资料的分类、收集、整理、验收移交各个环节。 3 职责 3.1项目总监总体负责项目监理资料管理工作,对监理资料规范性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施工过程中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归类工作; 3.2被指定负责监理资料收集整理归类工作的监理人员应保证监理资料整理归类的及时性和规范性; 3.3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为监理资料管理规范化尽职尽责,并负责配合监理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3.4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调离时要做好资料交接工作并办理交接手续。项目总监负责指定专人接管被调离的监理人员资料。 4 编制依据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 ●《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0) ●《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11812-89)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公路工程监理规范》 ●《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 5 监理资料的分类及要求 5.1 监理资料的分类体系 5.1.1按资料产生来源划分:业主方资料、监理方资料、施工方资料; 5.1.2按资料内容划分:进度、投资、质量、安全、合同、协调等; 5.1.3按工程单元划分:建设项目、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检验批; 5.1.4按时间阶段划分:前期资料、过程资料、后期资料; 5.1.5按载体类型划分:纸质载体、电子载体; 5.1.6按资料的保存期限划分:永久、长期、短期、临时资料; … 5.2监理过程中资料收集、整理及目录化(台帐化)管理的具体要求 5.2.1在编制监理规划时,应对项目进行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并按本项目特点进行资料体系分类、详细策划;在监理过程中,监理档案资料可按建设项目、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组织归档。 5.2.2所有资料均应按本规定附表1(监理资料档案归档内容(范围)目录表)归入对应目录按文种—时间的先后顺序建立台帐; 5.2.3文档类资料(如通知、会议纪要、月报等)采用流水台帐; 5.2.4工程报验类资料采用规定格式的台帐(当业主有统一要求时按业主要求,业主无要求时按附录要求); 5.2.5监理资料应随工程进展同步整理并登录相应台帐;台帐与对应资料一同归档;5.2.6项目监理部应利用计算机进行资料辅助管理,将信息、资料和各类管理台帐输入计算机,完工后刻入光盘存放。 5.2.7每月应汇总当月主要台帐并在监理月报中反映,主要台帐包括: ⑴监理指令或通知一览表; ⑵会议纪要一览表; ⑶工程变更一览表; ⑷工程计量支付一览表; ⑸工程进度计划统计表; ⑹进场材料报验台帐; ⑺工程验收台帐; ⑻其它报验台帐。 5.2.8项目监理部应对安全监理资料、节能资料分别单独建立台帐。 5.3归档监理资料的质量要求 5.3.1监理资料应做到全面、准确、细致、具体和系统。对资料的收集、整理不应有主观的偏废和取舍,在监理工作过程中,凡一切有价值的数据、文字和音像资料,包括工

建设工程档案归档整理规范

建设工程档案归档整理规范 第一章建设工程文件归档的基本职责 一、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工程文件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二、在与工程文件与档案的整理立卷、验收移交工作中,建设单位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在与工程招标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应对工程文件的套数、费用、质量、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 (二)收集和整理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文件,并进行立卷归档; (三)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也可委托监理单位监督、检查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 (四)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立卷归档的工程档案; (五)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请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未取得工程档案验收认可文件,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六)对列入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当地城建档案馆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 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立卷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四、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包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各分包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整理、立卷后及时移交总包单位。建设工程项目由几个单位承包的,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立卷其承包项目的工程文件,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 五、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对工程文件的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验收合格后,须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监理资料管理办法【最新】

监理资料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监理资料是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项目实施监理过程中直接形成的,是工程建设过程真实、全面的反映为了便于日常管理和检索,资料员应将监理资料进行分类管理,分类管理方法可根据需要自行规定或按如下规定执行: (1)为便于工程建设监理资料的收集、分类、组卷和归档,根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特制定本办法。 (2)监理资料是监理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监理过程中形成的资料,是监理工作中各项控制与管理的依据与凭证,包括各种文件、图表、信函、日志、月报、会议纪要等。 (3)监理资料的收集、分类、组卷及归档等工作,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指导专人负责执行。 (4)监理资料的收集、分类、组卷及归档工作必须及时,不得拖延。 (5)负责建立资料管理的人员,应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分类,其方法如下:

1)按建筑工程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对监理资料进行分类:资料管理员对监理资料按要求进行分类。 2)安监理工作阶段对监理资料进行分类。 3)按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划分。 ①合同管理资料。 ②质量控制资料。 ③进度控制资料。 ④造价控制资料。 4)按资料产生的来源划分: ①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 ②承包单位(包括材料生产厂家、设备制造、加工等)报送的资料。 ③设计单位的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④项目监理机构形成的资料。 5)按监理资料的作用划分: ①监理工作依据资料:如委托监理合同,施工合同,建设单位与第三方签订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合同,勘察、设计合同,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等。 ②监理工作基础资料:如各种定额、技术规范、标准。 ③监理工作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如有关各方往来函件、会议纪要,试验、检测资料,项目监理机构的各种工作制度,监理工程师通知,隐蔽工程检查、质量检验评定资料,计量及支付资料,索赔及工程变更资料等。 (6)监理资料归类应明确、清楚、详细。 (7)监理机构应将监理资料按单位工程及施工时间顺序分类、编目、立卷和归档。

监理资料管理制度

监理公司资料管理制度 根据总公司及总工办要求,为规范分公司各项目部资料管理,特制定本资料管理制度(议稿),不足之处,请各位同事修正。 关于进一步完善监理资料整理的规定及要求为了规范监理竣工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总公司先后制订了一系列的规定和办法。现结合资料整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定、要求如下: 1、工程竣工后,项目总监负责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整理归档资料,按照《资料归档目录》顺序及要求进行分类组卷,交由各分公司、部门工作人员协助完善; 2、对于未通过正常招投标程序的工程,可以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般应提供原件; 3、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必须编制人、审核人、审批人签字,封皮及内容成本装订; 4、分包单位(例如防水、商品砼、试验室等)资格报审只需按监理规范提供A3表即可,内容资料做附件。(报审表上需注明资质证书编号、安全生产证编号) 5、工程资料/构配件/设备的报审表(A9表)及检验批报验申请表(A4表),组卷时按时间或者施工步骤统一进行编号,申报内容作为附件存放。如果A9表报审表总厚度小于5cm可与A4报验表合订一卷,但不能与其他资料合订。组团项目按单位工程组卷; 6、监理日志、监理巡视及安全日志三部分资料统一制作一个档案封皮、目录。不需打孔穿线装订,单独用绳子捆绑即可; 7、分部工程(基础、主体)、单位工程验收资料必须齐全,按规定填写四方(设计方、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验收单并加盖公章,必须为原件,一律装订在册。 8、监理业务手册使用新版表格,内容需打印、由总监签字后,加盖

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公章,原件一式三份,一份装订在资料内,其他两份交总工办。 9、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内容填写应详细完整,标准规范引用应结合工程实际。第一页审核人、审定人必须手签并加盖公章。报告第九项一、二阶段对本工程评估说明的事项和建议,由总监签字盖项目章,第三阶段需公司总工签字盖公司公章。 10、所有上报资料,项目部必须按规定全部整理好交各分公司或分管部门,办事人员应按照要求检查合格后转交总工办审核,审核合格后给予档案编号。 11、编制总目录,必须反映各分项内容。(详见样本) 12、目录所列内容为装订内容。装订顺序:带有封皮签的硬质封皮、档案封皮、总目录(仅置于第一卷内)、卷内目录、卷内内容(按《监理资料归档目录》文件中的顺序排列)。总目录及卷内目录未单面打印。 13、所有非装订资料,分类绳捆,项目部或分公司均可直接送至总公司一楼档案室存档。 14、对于不符合《监理资料归档目录》内容要求的、缺项及无法按要求提供原件的,要单独书面说明原因并打印,经项目总监及分公司经理(正职)签字后随资料一同上报审核。 15、每卷资料的厚度控制在5-6cm,除特殊要求外,所有资料打孔穿线装订,装订人员负责到总工办领取硬质封皮、打孔机、装订线。应谨慎使用打孔机,以免因使用不当或时间过长,造成电机过热损坏。 16、向总工办移交时,应提供竣工资料交接单,交接单位必须使用专用表格并双面打印,未装订的附件内容也应详细记录表中,移交人(办事员)、总监签字完整。 17、必须按《关于提交竣工工程监理资料电子版的通知》要求内容,提供电子版。 18、关于不按要求整理上报资料的负责人,根据《对监理资料归档不符合要求的处罚规定》,严格进行处罚。

工程资料整理和归档管理办法

工程资料整理及归档管理办法 一、目的:为了规各项目部施工资料的填写、整理、归档等工作,根据国家、地方等有关规、标准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围:公司所属围的各项目部。 三、职责: 1、项目部负责资料的编写、收集、整理,移交建设单位、档案局等,配合公司技术质量部移交公司档案室,保证资料的真实、有效。 2、安装事业部技术科负责对安装项目施工技术资料编制容完整性、可追溯性、与工程同步性进行定期核查,并做好核查记录。 3、公司技术质量部负责对所有项目施工技术资料编制容完整性、可追溯性、与工程同步性进行定期核查,并做好核查记录。 4、公司技术质量部负责竣工资料的审核与移交到公司档案室,并对安装事业部技术科的核查记录进行检查,审核资料做好审核记录。 四、施工资料的编制要求 1、资料填写:省工程严格按照《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省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省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管理规程》、市 质监站《关于竣工工程档案资料整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关于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资料有关要求的通知》、《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各地档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管理要求及规、标准等执行。 省外工程按照国家或当地有关规、标准等执行。确保技术资料与工程同步,做到真实、准确、有效,质量控制资料完整,其他资料齐全。

2、签章要求: (1)各项目施工资料经项目部完善、安装事业部技术科核查后,方可报回公司签字盖章。 (2)各项目施工资料报回公司签字盖章时,应附相关资料,经技术质量部审查合格后予以签字盖章。 3、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影像资料 影像资料管理执行集团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声像资料留存管理办法》。 五、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归档要求 1、归档时间: (1)竣工资料应在工程竣工后三个月整理归档完毕。 (2)竣工时间以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和竣工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书盖章时间为准。 2、资料及竣工图装订: (1)组卷、目录及备考表编制:省工程按《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中附录A的要求进行专业分类、组卷和编制目录。备考表填写必须真实、完整,立卷人、审核人填写齐全。省外工程按照国家或当地有关要求执行。 (2)装订:资料采用三孔线装,封皮采用当地档案局提供的封皮或类似的封皮。 (3)省工程竣工图应按单位工程,并按专业、系统进行分类和整理立卷。必须做到每竣工图分别加盖竣工图章,签字齐全。编制竣工图的要求按《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Xxx公司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发挥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作用,深刻细致地落实监理委托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及义务,进一步加强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管理,落实合同、图纸设计、相关法律法规及委托人的一些具体要求,工程科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对监理公司的监理工作进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工程建设监理规范》、《江宁开发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项目是指xxx公司投资建设的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建筑装饰装修等工程项目。 第二章机构设置 第四条监理单位应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3天内将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名单、执业资格证书、技术职称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从业简历,书面报工程科核查备案。

第五条监理机构必须做到组织机构健全、岗位职责明确、专业协调配套、年龄层次合理,满足现场监理工作的需要。 第六条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纳入委托监理合同,并须通过区建工局的备案审查,监理单位必须按照备案的名单要求组织落实人员,保证人员的姓名、证件、从业资格等信息同名单相符。园区内小型工程,通过摇号确定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须同监理合同一致。工程科在工程开工前负责核对人员情况,若发现备案或合同名单和现场人员不一致的,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人员。监理单位不能保证人员一致的,视其存在欺诈行为,无履行合同能力,应向建工局反应,记录其不良行为,并联系招标部门重新确定监理单位。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按《工程建设监理规范》规定,现场监理人员按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三个层次配备(必要时可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任命总监理工程师作为现场监理机构的负责人,代表监理单位全面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单位职责、权限和义务。 第九条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监理员应经培训合格。 第十条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应与监理工作匹配,人员数量应满足现场监理工作需要。 第十一条现场监理人员年龄不得大于60岁,且身体健康能胜任现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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