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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案例小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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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案例小故事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法律,就是俗话中的“规矩”,它具有强烈的约束性,因为我们每一个人都在无时无刻的接受着它的制约与约束。可以说,我们生活在一个法制社会,因为法律、法规的约束,才得以让我们生活的井然有序,如此安定。

社会是一个大家庭,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我们人人都要进行法制学习,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严于律已,遵纪守法,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故事一:

一天,学生小丽放学以后,正在校门口等她妈妈来接她回家。这时,一名陌生男子骑着自行车到小丽身边,说:“你在等妈妈接你回家是吗?”小丽点点头。那名男子接着说:“你妈妈在单位里正开会,让我接你回家。”小丽听这人说得有板有眼的,没有半点犹豫,就跨上了自行车。但是,当车子骑出去不远,小丽发现不对了——回家可不是这条路!啊!她知道上当了,大声地哭道:“放我下车,我要回家!”喊声惊动了行人。行人围拢过来,问明了情况,将骑车人扭送到派出所。原来,此人是专门拐卖儿童的罪犯。

【反思】:

现在社会上有骗子、坏人。他们抓住小学生年纪小、单纯、易于上当的特点,用一点小恩小惠或叫你干坏事或骑到外地拐卖你,或骗到幽静的地方侮辱你,或作为人质敲诈钱财,这样,小朋友的身心受到伤害,还危及生命,给家长带来痛苦伤心,使学校老师担心。

我们小学生一定要学会自我保护,遇事动脑不上当受骗,不要让坏人得逞。对来路不明的陌生人,要多问几个为什么,不听信花言巧语,不轻易行动。遇事可请老师、家长帮忙。我们在外面是随时可能遇到坏人,在家时也不能放松警惕,遇到陌生人多长个心眼,不要上当受骗,因为坏人是无孔不入的。

故事二:学生上课出意外责任就在不听劝

某市农村中学初二男生张某生性好动,十分喜欢上体育课,但学校每年的学生体检都查出他有先天性心脏病,多次劝家长对其进行治疗,并决定免其上体育课。他家长都在省外办厂,而且见其身体很正常,学校老师和校长多次打电话要求家长配合,均不予理睬。还说,出了事我们自己负责,还要求学校让张某上体育课。学校为慎重起见,上体育课时让他在教室内休息,并要求其在室内文明休息,经过了解其能在教室里正常休息。一天,班级里其他同学在室外上体育课,教室里只剩下张某,张某觉得无聊,在教室做跳跃伸手拍日光灯,结果灯管被拍碎,碎片打在他头上,既造成外伤,又引发心脏病,幸亏老师及时发现,将其送

入县人民医院急救,终于脱险,花去了人民币12000元。不久家长来学校论理索赔,说学校如果让其上体育课就不会发生此事。

【反思】:

上边的案例中学校的做法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是对的,因为学校是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根据条件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纳入学生档案。学校对体格检查中发现学生有器质性疾病的,应当配合学生家长做好转诊治疗。学校对残疾、体弱学生,应当加强医学照顾和心理卫生工作。”所以后来家长不再提出索赔要求了。

故事三:交通法规与我们的日常活动息息相关,也时刻关系到我们的生命安全。

有一天,爸爸带我出去玩,快到一个十字路口时,只见那里围了许多人,旁边停着好多辆电动车,原来是在查非机动车违章。我们的车刚到十字路口,就被一位志愿者拦住了,爸爸惊奇地问:“怎么了?”那名志愿者指了指我说:“电动车不许带人。”爸爸感到莫名其妙,说道:“你是不是搞错了,非机动车可以带一名12周岁以下的小孩,你不知道吗?”志愿者一愣,这时交警过来了,交警对志愿者说:“12周岁以下的小孩是可以带的。”志愿者一脸的不好意思连着说:“对不起对不起。”爸爸笑着说:“没事,都怪现在的小孩长得又高又大,你们也是为我们好。”我这才知道原来非机动车只可以带一名12周岁以下的小孩,等我满了12岁就只能坐公交车了。后来上网一查,才知道骑车带人的危险,应为自行车的载重量有限,制动性能差,带人后方向不易掌握,在遇到紧急情况容易发生危险。我还知道了12岁以上就允许自己骑车了,看来我要提前学骑车了。

【反思】:

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越来越多,我们的道路也越来越繁忙,危险性也越来越高,所以遵守道路的交通法规则显得尤为重要。案例中的志愿者虽然做的是一件很好的事情,可是对于法律法规的掌握不全面不熟悉才造成了笑话,而案例中的爸爸因为却利用法律保护了自己的合法权利。法律,不仅是约束我们的规则,更是保护我们自己的有力武器,所以,学习法律对我们人身以及生活都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故事四:为筹吧资去打劫

16岁的小兴,自打接触网络游戏CS后,就着了迷,经常往网吧里钻。苦于家里管得严,小兴就想出这么一招:每天一大早打着上学的旗号,背着书包直奔网吧,差不多到放学点儿了再回家。就这样持续了半年多时间,小兴不仅把父亲给的学费等都送进了网吧,还因为钱不够,不断向父亲索要周末补习费等各种

费用。后来到期末,小兴拿不回成绩单,父亲起疑找到学校,才知道儿子竟然已经半年没有上学,学校也没有和家长沟通!而就在小兴父亲深受打击的时候,又传来另一个“噩耗”:小兴因为上网缺钱,从家里拿了水果刀去打劫了一名女中学生身上的20元零花钱,结果被法庭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行执行。

【反思】:

法律对所有人都有约束性和制约性,它是公平的、公正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要有人触犯了法律,都将受到它的严厉制裁,案例中的小兴就是例子,不仅受的了法律的制裁,还影响了以后的学习。

故事五:优等生入户抢劫

身患残疾的母亲病重在床,父亲是普通工人,年仅15岁的儿子小刚品学兼优,还是班干部。家里的困难小刚都看在眼里,他非常清楚钱对于母亲及整个家庭的重要。暑假期间,街坊一在工读学校就读的孩子找到小刚,对他说有办法能弄到钱,并向小刚保证,只要跟他一起混,一定可以发财。孝顺的小刚动摇了,憧憬着“要是能弄到好多钱,就可以给我妈妈动手术了”。两人一合计,目标锁定在了小刚一个家里很有钱的小学同学明明身上。于是两人借口找明明玩,由小刚敲开了明明的家门。两个半大孩子进去后,在明明父母在场的情况下,邻家孩子掏出事先准备好的菜刀,大声宣布:“抢劫,把钱拿出来!”明明的父亲将其制服,傻在当场的小刚也被送进了派出所。

【反思】:

法律因为它的特殊性,因为他对所有合法公民的保护性,所以不论我们的出发点是否正确,只要在过程中触犯了它,那就要受到他的制裁。案例中的小刚等人,就是因为存在伤害他人身体的危险并且威胁到了明明一家的人身财产安全,因此触犯了法律,被送到了派出所。

小学生法制教育教案

小学生安全法制教育 第1课五星红旗我为你骄傲――认识国旗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 1.使学生懂得:五星红旗是我们伟大祖国的象征,做为中国人,我们要尊敬五星红旗; 2.国歌也是祖国的象征,是民族精神的象征; 3.国徽也是祖国的象征和标志。 技能目标:使学生明确升降国旗不是一种简单仪式,知道升国旗、唱国歌时要立正、敬礼。 情感态度价值观 1.从思想上认识到国旗、国歌、国徽是祖国的象征。 2.从小树立尊敬、热爱、维护国旗、国歌、国徽的观念,增 强爱国主义情感。 教学重点:尊重和爱护国旗、国歌、国徽,因为国旗、国歌、国徽是祖国的象征和标志,尊重和爱护它们是热爱祖国的表现。 教学难点:让学生从思想上认识到国旗、国歌、国徽是祖国的象征和标志,树立起自觉尊重和爱护国旗、国歌、国徽的意识。 教学准备: 1.多媒体课件:歌曲《国歌》《红旗飘飘》,视频:《国旗、国歌、国徽》、法博士的法规等。 2.学生课前收集有关国旗、国歌、国徽的资料。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1.同学们,每周一的课间操我们都做什么?(升国旗) 2.为什么我们要升国旗呢? 3.根据学生回答导入本课,并对答的好的同学给予鼓励。 板书:第3课五星红旗我为你骄傲――认识国旗 设计意图:从学生身边事物引入本课,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二、认识国旗、国歌 1.屏幕出示五星红旗,提出问题:"为什么五星红旗是红色的?为什么有五颗星?五颗星象征什么?" 板书:国旗 2.学生自由回答,教师小结:五星红旗是红色的,红色象征革命,是用无数英雄战士的鲜血和生命换来的,五颗黄色的五星角象征着全国各族人民紧紧团结在***的周围。(课件演示) 设计意图:直观演示,增强实效性。 3.对于五星红旗你还知道什么呢?

我们身边的法律小故事

1、我们身边的法律小故事 教学目标: 1、了解我国有哪些法律。 2、知道驾车、交通等都与法律有着直接的关系。 教学内容: 说到法律,大家应该都不陌生。因为我们生活中有许多事情都和法律有关。可以说,我们生活在一个法制社会,因为法律、法规的约束,才得以让我们生活的如此安定。 例如:与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的义务、税收等有关的是:经济法;与保护环境、防治水污染、大气污染等有关的是:环境法;与结婚、抚养、赡养、家庭暴力有关的是:婚姻法…… 除此以外,驾车、交通等都与法律有着直接的关系。 今年的3月1日,正巧也是我爸爸40岁的生日。正因为这是一个大生日,所以,妈妈、爷爷、奶奶便决定给爸爸办得隆重一点,宴请了许多的亲戚朋友以及爸爸的同事、同学们。在他们当中,有很多人是家中有车的,但那一天却为了防止酒后驾车而没有开车来。 而开车来的有八位左右,他们都自觉地在自己的杯中倒满了饮料,没有一个人倒酒,因为大家都应该知道,喝过酒的人是不能开车的。根据交通法规定:酒后驾车最轻被处以罚款200元,重则被扣分甚至处以刑事拘留。虽然有些司机明知故犯,知法犯法,内心存在着侥幸心理。可是他们却不是这样,因此,不管别人怎么劝,他们都坚决不喝,一个劲的和劝他喝酒的人打圆场,最终真的是滴酒未沾,我也真的打心眼里佩服他们——这是对自己、对家人、也是对他人负责的一种积极的表现,可见这些叔叔们肯定是无论做啥事都会很认真很负责的!我为爸爸有这样的亲戚、朋友而感到自豪! 通过这个小故事,你们是不是也认为,一个遵纪守法的人一定是个有着高度责任感的人,更是一个高素质的人呢?答案是肯定的。 然而,同样是遵守交通规则方面,不同的人却有不同的表现。我们全家几乎每个星期都要到奥体中心打羽毛球。尽管去奥体中心的路上人、车都很少,但是红灯挺多,并且时间也挺长的。有的司机一看没人,就闯红灯、横穿马路,违反交通规则;有的行人在指示灯为红灯的时候,不顾自身的安危,旁若无人、大摇大摆地穿街而过,好像马路上只有他一人,

法律案例分析的小故事

故事一 昨天早晨8点多;张女士刚起床,就听见我们院里一片嘈杂:原来是他们院子一个老爷子由于年岁已高,反应稍慢,骑自行车压了别人的一条小狗,牵狗人不依不饶;非得逼老爷子赔偿。其实也没有大问题,就是稍稍碰了那条畜生一下!张女士看到这种情况就穿衣下了楼,问清了压狗的时间后;对那人说:“第一;我们需要你出示合法的养犬证、第二;您遛狗的时间不对,辽宁省有关法律规定是晚7点以后至第二天早7点之前!第三;您应该庆幸的是您的狗没有把老爷子晃摔了,否则后果您自己合计吧!”听了张女士的话,牵狗人也自觉理亏,搭讪了几句就走了! 从这个故事可以看出:多掌握点儿法律常识;确实可以达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目的! 故事二 王先生在外地工作,离家较远,平时回家较少,大多是通过电话与家里联系。有一天,他正在单位上班,父亲打来电话说:“昨天我和你二叔因为自留山的划分问题吵了一架,吵得很凶,你二叔说准备找人揍我。”过了几天,父亲又来电话:“自留山的事没有摆平,新问题又来了。”王先生一听心里直打鼓,连问咋回事,父亲说:“我和你二叔因堂屋问题又吵架了,我准备揍你二叔,到时候万一把他弄得哪儿不合适,就算坐班房我也豁出去了。”他还问王先生把人打伤要判几年刑。 王先生赶紧说:“你这次无论如何也得听我的,不能急。”父亲说:“你快讲,废话少说。”王先生告诉他,打人是要负刑事责任的,打伤了还得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兄弟之间的事还是和解为好。自留山和堂屋都属《民法通则》调整的范畴,但里面还涉及到《继承法》的有关法条,一时半会儿在电话里很难说清楚,于是,王先生就把有关《民法通则》和《继承法》的法律知识及解决中需要的相关证据给父亲寄了回去,希望他和二叔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中小学法制教育案例范本

中小学法制教育案例范本 中小学法制教育,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合格人才,着眼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总体要求而提出来的。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小学法制教育案例范本,供大家分享。 中小学法制教育案例范本一一、学生的自然情况。 姓名:李迈性别:男年龄:12岁,五年级学生 二、问题学生性格特点及行为表现 1、性格倔强、固执。与人相处办事,不计后果,缺乏自制力,责任感淡薄 、处事情绪化,易冲动。遇事不冷静,有逆反心理,虚荣心较强,打架骂人。 三、实例有关资料 016年四月分的一个课间,同学们都在打扫卫生,李迈是值日生,他不仅不参加劳动还故意把垃圾撒一地.。班里一个同学把这事告诉了我,我把他叫到办公室问话,他不但不承认错误,还固执地不理任何人。办公室里的所有老师都用心和他沟通,他就是一语不发,还情绪化的冲撞老师,一副天不怕地步怕的样子。最后,我作为班主任,叮嘱他不要再做错事,考虑他的性格问题,让他回去打扫卫生,再没有多说什么。就在他回去十几分钟的时间,有同学来告诉我,他在厕所掐住同学的脖子不撒手。被掐的同学差点窒息,我意识

到事情的严重性。立即和学校领导商量,对他进行深刻的法制观念教育。 四、案例分析 针对李迈同学的个性心理特点,我进行了家访,走访了她的邻居,找他的伙伴了解。经调查了解,我认为他的个性问题来源于家庭环境的影响和学校教育的影响两个方面: 1、李迈同学在家里从小在爷爷奶奶及父母的共同关心和呵护下长大,由于近几年父母外出打工,成了留守儿童的他性格缺陷慢慢显露出来,平时表现骄横无礼,谁也不能碰他一下,谁也不能骂一句,虽然他父母知道他的性格,但是多数时间在外打工也放松了对他的教育,再加上家庭原因和奶奶生活在一起,使他养成了固执、偏激、倔强的性格,办事不爱动脑,我行我素,不计后果,出了问题又缺乏责任感,表现出逆反心理。学习缺乏自觉性,老师布置的作业从不完成,没有毅力克服学习上的困难,根基打得不牢,使学习成绩处于下游。做了错事,不接受批评,不让人家说,表现出较强的虚荣心和反抗心理。 、在班级里,一则年龄大,二则学习成绩不好,又缺乏认真、刻苦的学习精神,对较难的问题不愿意动脑筋,又不肯问别人,不懂装懂,长期发展下去,知识掌握不牢。就产生了自卑心理。认为反正也就这样了,甘拜下风,自暴自弃,致使成绩下降,凡事

法律小故事

民事案例分析 1、16岁未成年人是否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李某,十六周岁。一天,她到工艺美术公司以1680元购买了项链和宝石戒指。父母认为她尚未成年,没有征得家长同意,不能进行大数额的买卖行为,要求公司退货。而李某提出她是靠做临时工、自食其力的社会青年,她表示不愿退货。 问:李某的买卖行为是否有效?其父母要求公司退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答案:第一、民法通则第11条第2款规定:“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该条第1款又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本案中,李某是可以“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已年满十六周岁,以自己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是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因而这项买卖行为是合法有效的。 第二、根据民法通则第55条和57条的规定,李某的买卖行为符合法律行为应当具备的条件,因此,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非依法律规定或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根据民法通则第70条规定,李某父母所陈述的理由不足。本案中,李某父母要求公司退款,不符合法律规定。李某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不需要征得父母同意。其父母以她未成年,未征得家长同意为由,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2、精神病人是否完全丧失行为能力? 张某今年十七岁,在本镇啤酒厂做临时工,每月有1000元的收入。为了上班方便,张某在镇里租了一间房。7月份,张某未经其父母同意,花500元钱从

李某处买一台旧彩电。同年10月,张某因患精神分裂症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随后,其父找到李某,认为他们之间的买卖无效,要求李某返还钱款,拿走彩电。 请问:此买卖是否有效?为什么? 答案:(1)双方买卖有效。 (2)张某已有十七岁又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应视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且张某患精神分裂症是在其购买彩电之后。 法条链接:《民法通则》第十三条【精神病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3、只要是合意签的合同是不是一定有效? 大学青年教师某甲与校出版社签订了一份约稿合同,某甲将一本外国小说译成中文,出版社负责出版。合同中明文规定:如果译稿达到出版水平,由于出版社的原因不能与译者签订出版合同时,出版社要向译者支付稿酬的40%,并将译稿归还译者。若将译稿损坏或丢失,要赔偿译者经济损失若干元。合同签订后,某甲如期完成了全书。译稿交出版社后,出版社很满意。可是在印制期间,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此书中有大量淫秽色情描写,故作出了禁止该书出版发行的决定。销毁了纸型和半成品,并没收了译稿。某甲听说后,向出版社提出,译书是出版社主动约稿的。就是不出,出版社也应该给他约定的40%的稿酬。

法治建设小故事(缩略)

普法小故事 社区调解 故事一 一日,湖州织里的民工张辉来和业主刘某发生争吵,刘某当即要辞退张辉来等7人。张辉来十分恼怒,威胁刘某:“你敢辞退我们,我就杀掉你家两个孩子!”随即打电话叫来了40多位老乡。镇司法所所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常务副主任吴美丽当即将双方叫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后说服张辉来等7人与业主刘某解除劳动关系,刘某也同意付给他们11660元的工资。一场纠纷就此得到化解。 故事二 老王女儿家因楼上邻居老肖家水管爆裂渗水,造成房屋被淹的事情多次和沟通无果,浸泡问题搁置了一个多月,为此来街道司法所请求解决。得知这一情况,葛俊宏主动联系到老肖,并与同事到现场进行调查。在多次与双方当事人促膝谈心,耐心听取双方意见。经过几个回合地做工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损害方老肖家一次性赔偿受损人王伟家1400元,及时有效化解了一场邻里纠纷。 故事三 人民调解员巩满飞是社区一名普通综治员。一次,辖区一栋楼上6户居民集体上访反映,请求制止楼上精神病患者倾倒粪便、垃圾行为。巩满飞先后找到患者原单位、街道工作人员、6位上访群众、院内物业经理和患者的女儿进行协调,并积极争取医疗救助和社会援助。审批下来后,患者女儿在巩满飞与残疾专干的陪同下去看了医院环境和医疗条件,最终

决定送母亲进医院治疗。 故事四 王淑琴有一次调解银鑫小区两家住户的矛盾,原因是三楼住户家的卫生间长期漏水到二楼家里。三楼住户则说看过了,也检查过了,没发现有漏水现象。双方互不理解,互不谦让。王淑琴了解情况后上门走访,发现厨房有个管道旁有积水,于是协调物业派人过来进行检查、维修。然后告知二楼住户已发现漏水点并维修。两天后,三楼水管道已维修好,二楼也不再受漏水之苦。两家的矛盾到此得到了圆满解决。 故事五 施刚的辖区有一处老居民楼,整栋楼只有一个总水表,每个月自来水公司按总水表收费,居民家中有各自的分水表,但水表数和金额从来对不上。偷水、漏水无证据,正常用水者每月要多掏公摊水费很不情愿。为此住户之间矛盾不断。施刚逐户走访了解情况听意见后,建议实施每家每户轮流收水费,除按每家分水表计量外,多出的水费还是必须各自平摊。虽然这个方法称不上让人拍手叫好,但能小区生活回归了正常。 故事六 施刚辖区有一位张爷爷常年独居并有个小套房子,由于拆迁再安置,有了现金和现房,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得知此事,为争房子吵翻了脸,并大打出手。老人走投无路找到了施刚。施刚针对他的情况,找出相应的法律法规,又多次入户,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最终两兄妹被感动,同意让小儿子给两家各一万元现金,立字为证,房子归其所有并赡养老父亲。最终一家人和和气气将问题化解。

20个法律幽默故事

20个法律幽默故事,讲述20个法律职业者在职业过程中遇到问题的智慧处理。 一、良心是人行动的终极原则 幽默:在柏林墙推倒的前两年,东德一个名叫亨里奇的守墙卫兵,开枪射杀了攀爬柏林墙希图逃向西德的青年克利斯。在墙倒后对他的审判中,他的律师辩称,他仅仅是施行命令的人,基本没有挑选的权利,罪不在己。而法官则指出:“作为警察,不施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然而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这是你应自动承担的良心义务。这个世界,在法律之外还有良心。当法律和良心抵触之时,良心是最高的行动原则,而不是法律。尊崇性命,是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准绳。” 法律视角的解读与法律智慧的体现: 1、这个故事,首先告诉法律职业者不应僵硬地理解、执行法律,法律背后有伦理道德,伦理道德的底线是不能逾越的。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在那个万不得已的局势下,打,但应当故意打不准——不把人家打死,这是最低限度的道德,这也是最高境界的良心。任何人都不能以“听从命令”为借口,去跨越道德伦理的底线。这就是“一厘米主权”的道德义务,否则就必需承担罪责。 2、这个故事,还告诉法律职业者应当发散思维,练就在规范之内实现自己目标的能力与技巧方法,正所谓“从心所欲而不逾矩”。 二、法律服务收费亦需审时度势、随机应变 幽默:一个配镜师教一个新上岗的雇员如何向顾客要价。 当你给顾客配眼镜时,如果他问多少钱,你就说“75美元” 如他的眼睛没有颤动,你就说:“这是镜架的价格。镜片50美元。” 如果他的眼睛还是没有颤动,你就补上:“每片”。 法律视角的解读与法律智慧的体现: 1、这个幽默对于律师服务收费是否可以借鉴呢!笔者在律所实习时,即接触过类似案例。因一起涉黑刑事案件,主任与当事人的妻子约好收费5万,交费过程中,当事人的妻子自银行取款10万,可能有他用,主任见此,便寻理由将另5万也收入囊中,当事人的妻子救夫心切,也无大的异议便交了。有些朋友可能认为这样不地道、不讲究,有违职业道德,但事情哪有如此简单即可得出明确的结论的。当你身处国内这样的法治环境与文化之中的时候,急需第一桶金解决生存吃饭问题,怎么办呢?何况面对如此当事人的钱款,是否亦应该通过因果轮回变相实现些正义呢!……又如一幽默:年轻的律师第一次打官司就赢了,他回到家,对老律师父亲说道:“爸爸,你还记得你经手的那宗约翰和彼得的没完没了的官司吗?我只用了一个月便把它顺利地解决了。你瞧,连律师费都拿到手了。真不明白你怎么会拖那么久也没有办完。” 老律师:“孩子,你知道我是怎么供你读完法学院的吗?”

小学生法制教育教案--开学第一课

2017秋季开学第一课法制教育 教学目的: 1、使广大学生了解本法内容。 2、使每一位同学远离本法中所列的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3、理论联系实际,防微杜渐,自省自律,弘扬正气,作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教学重点: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 教学过程: 一、导入:今天的法制教育让我们一起学习1999年6月28日由第九届全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十次会议通过的,1999年11月1日起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对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长,对青少年一代寄予了无限的希望,给予了无微不至的关怀。国家出台诸多的法律法规以法律的形式保障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颁布和实施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一共八章。今天我们重点学习本法中的第三章;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 二、主要内容: (一)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前兆 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又有俗话说:风是雨的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并非一朝一夕的事,而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积累、渐变过程。此间必然会出现诸多前兆与信号。小错不断,大错必犯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一些青少年违法犯罪就是由于他们长期养成了不良行为,放任自己而又没有及时有利的得到矫正而发展形成的。根据常见的违法犯罪征候、迹象,根据外部表象的差异其前兆分成8类6种 1、言语:经常骂街、谈男论女、隐语黑话、好说谎话、脏话不断。 2、举止:衣帽不整、精神不振、吊儿郎当、蛮横无理、顶撞师长、爱打群架、强行索物、哥们义气、逞强跋扈、轻佻放纵、坐卧不安、行踪诡秘、大把花钱,喜怒无常。 3、结交“哥们、姐们”、口哨唤人、纸条传情、纹身标志。 4、起居:生活懒散、饭量骤减、出没无常、结群闲逛。 5、打扮:注重打扮,过度化妆、讲究发型、统一装束。 6、嗜好:抽烟喝酒、参与赌博、混迹舞场、偷阅书刊、迷恋网吧。 7、携物回家、护身器具、异性物件、书包异物。 8、学业:旷课逃学、成绩突降、考试作弊、课堂捣乱、课上睡觉。

法制小故事

故事五遇到陌生人怎么办? 学生小丽放学以后,正在校门口等她妈妈来接她回家。这时,一名陌生男子骑着自行车到小丽身边,说:“你在等妈妈接你回家是吗?”小丽点点头。那名男子接着说:“你妈妈在单位里正开会,让我接你回家。”小丽听这人说得有板有眼的,没有半点犹豫,就跨上了自行车。但是,当车子骑出去不远,小丽发现不对了——回家可不是这条路!啊!她知道上当了,大声地哭道:“放我下车,我要回家!”喊声惊动了行人。行人围拢过来,问明了情况,将骑车人扭送到派出所。原来,此人是专门拐卖儿童的罪犯。 【反思】: 现在社会上有骗子、坏人。他们抓住小学生年纪小、单纯、易于上当的特点,用一点小恩小惠或叫你干坏事或骑 到外地拐卖你,或骗到幽静的地方侮辱你,或作为人质敲诈钱财,这样,小朋友的身心受到伤害,还危及生命,给家长带来痛苦伤心,使学校老师担心。

学法知法守法小故事 故事一为筹吧资去打劫 16岁的小兴,自打接触网络游戏CS后,就着了迷,经常往网吧里钻。苦于家里管得严,小兴就想出这么一招:每天一大早打着上学的旗号,背着书包直奔网吧,差不多到放学点儿了再回家。就这样持续了半年多时间,小兴不仅把父亲给的学费等都送进了网吧,还因为钱不够,不断向父亲索要周末补习费等各种费用。后来到期末,小兴拿不回成绩单,父亲起疑找到学校,才知道儿子竟然已经半年没有上学,学校也没有和家长沟通!而就在小兴父亲深受打击的时候,又传来另一个“噩耗”:小兴因为上网缺钱,从家里拿了水果刀去打劫了一名女中学生身上的20元零花钱,结果被法庭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行执行。

故事二优等生入户抢劫 身患残疾的母亲病重在床,父亲是普通工人,年仅15岁的儿子小刚品学兼优,还是班干部。家里的困难小刚都看在眼里,他非常清楚钱对于母亲及整个家庭的重要。暑假期间,街坊一在工读学校就读的孩子找到小刚,对他说有办法能弄到钱,并向小刚保证,只要跟他一起混,一定可以发财。孝顺的小刚动摇了,憧憬着“要是能弄到好多钱,就可以给我妈妈动手术了”。两人一合计,目标锁定在了小刚一个家里很有钱的小学同学明明身上。于是两人借口找明明玩,由小刚敲开了明明的家门。两个半大孩子进去后,在明明父母在场的情况下,邻家孩子掏出事先准备好的菜刀,大声宣布:“抢劫,把钱拿出来!”明明的父亲将其制服,傻在当场的小刚也被送进了派出所。

法律小故事

法律小故事-1 校园窃贼 连续假期,碰上阴雨连绵,偌大的校园里,空荡荡的格外冷清. 「老贝,学校新修了雨棚采光罩,要不要去爬爬看?」毕业才一年的林廷威, 对另一个同届校友贝伟铭说道. 「爬上去干什么呢?」 「你笨啦!教室门窗一拨开就开,运气好嘛!找点小钱; 不好嘛!至少弄点录像机什么的」 「天啊!那么多间教室从何找起?听说学校都有保全系统,你去搜括,行吗?」伟铭谨慎地提出问题 「安啦!只有小班教学的班级,才有录像机这些设备,我弟清楚很,我早就过他了,像他隔壁的九班就是啰! 」廷威顿了又顿说: 「至于保全嘛!你别傻了,只有办公室才设保全,哪有每间教室都保全的.你再仔细回想一下,以前我们周六留校自习,离开教室时,不是一走了之吗?」廷威和老贝这么一研究,计划就出来了. 两人又找了一个搭档,三人佯装打球,光明正大地进入校园,在暮色低垂的时刻,轻易爬上二楼,打开几间教室大肆搜括,可惜所得钱财不多,倒是录像机搬走两台.「录像机不值钱拿一台算了!」廷威等人只翻得几十块零钱,一边从采光罩翻下来,一边大叹倒霉. 假期结束后,学校结合小区力量开始追查,廷威销售贼货走漏消息,被逮个正着. 法律小故事-2 只是借用可以吗? 自从小孟考上机车驾照后,就变成了一个以车代步的人,平时出门,无论是五分钟的路或是五十分钟的距离,只要没下雨,他都习惯以机车代替走路. 这天天空下着大雨,小孟心想今天不能骑车去上学了,只好认命地拿着雨伞,搭车上学去.到了中午休息时间,小孟突然发现下午要交的报告竟然放在家里忘记带了!而且今天是最后一天,如果没交就没分数了!于是他决定回家一趟. 小孟习惯性地走到自己常停机车的地方,找了半天才记起今天并没有骑车来学校.这时小孟发现有一台机车的钥匙还插在车上,没有被拔下来. 小孟好心地把钥匙拔下来,本想把钥匙交给学校的警卫室,但他想起自己要回家一趟,今天刚好又没有骑车,不如就借用一下吧!他估计了一下往返的时间,大概半小时内就可以回到学校了,到实再替车子的主人将钥匙交到警卫室,说不定车子的主人还不知道自己的车子曾被人借骑过呢! 在骑车回家的路上,刚好碰上警察临检,警察先生要求小孟拿出行照与驾照来让他检查,没有机车行照的小孟,向警察先生解释,他祇是借用一下这部机车而已,并没有要偷窃的意思.

法制案例小故事

法制案例小故事 故事一: 一天,学生小丽放学以后,正在校门口等她妈妈来接她回家。这时,一名陌生男子骑着自行车到小丽身边,说:“你在等妈妈接你回家是吗?”小丽点点头。那名男子接着说:“你妈妈在单位里正开会,让我接你回家。”小丽听这人说得有板有眼的,没有半点犹豫,就跨上了自行车。但是,当车子骑出去不远,小丽发现不对了——回家可不是这条路!啊!她知道上当了,大声地哭道:放我下车,我要回家!”喊声惊动了行人。行人围拢过来,问明了情况,将骑车人扭送到派出所。原来,此人是专门拐卖儿童的罪犯。 【反思】: 现在社会上有骗子、坏人。他们抓住小学生年纪小、单纯、易于上当的特点,用一点小恩小惠或叫你干坏事或骑到外地拐卖你,或骗到幽静的地方侮辱你,或作为人质敲诈钱财,这样,小朋友的身心受到伤害,还危及生命,给家长带来痛苦伤心,使学校老师担心。 我们小学生一定要学会自我保护,遇事动脑不上当受骗,不要让坏人得逞。对来路不明的陌生人,要多问几个为什么,不听信花言巧语,不轻易行动。遇事可请老师、家长帮忙。我们在外面是随时可能遇到坏人,在家时也不能放松警惕,遇到陌生人多长个心眼,不要上当受骗,因为坏人是无孔不入的。 故事二:学生上课出意外责任就在不听劝某市农村中学初二男生张某生性好动,十分喜欢上体育课,但学校每年的学生体检都查出他有先天性心脏病,多次劝家长对起进行治疗,并决定免其上体育课。他家长都在省外办厂,而且见其身体很正常,学校老师和校长多次打

电话要求家长配合,均不予理睬。还说出了事我们自己负责,还要求学校让张某上体育课。学校为慎重起见,上体育课时让他在教室内休息,并要求其在室内文明休息,经过了解其能在教室里正常休息。一天,班级里其他同学在室外上体育课,教室里只剩下张某,张某觉得无聊,在教室做跳跃伸手拍日光灯,结果灯管被拍碎,碎片打在他头上,既造成外伤,又引发心脏病,幸亏老师及时发现,将其送入县人民医院急救,终于脱险,花去了人民币12000元。不久家长来学校论理索赔,说学校如果让其上体育课就不会发生此事。那么学校的做法对吗?应该是对的,因为学校是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根据条件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纳入学生档案。学校对体格检查中发现学生有器质性疾病的,应当配合学生家长做好转诊治疗。学校对残疾、体弱学生,应当加强医学照顾和心理卫生工作。”所以后来家长不再提出索赔要求了。

小学综合素质关于教育法律法规的 案例

1 案例一 材料:某民办学校,由于场地不达标、消防未通过、法人资料缺少等造成办学条件不具 备,区教育局不给该校发办学许可证。然而,在开学初,投资方却无视教育行政部门的劝阻, 大张旗鼓违法招生和办学。由于该校学费相当便宜,所以有很多家长把孩子送到该校读书, 生源充足。几天后,区教育局对该校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并给该校下达了整改通知书,指出 该校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办学的行为是违法的,并要求整改完成后于 13 日交齐办理办学 许可证的证照和资料,否则将发通知责令停办。 问题:请根据教育法律法规分析上述材料中办学者的行为是否合法,并分析材料中教育 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参考答案 1.【答案要点】材料中的办学者在场地不达标、消防未通过、法人资料缺少等办学条件 不具备的情况下,擅自办学,且无视教育行政部门的劝阻,大张旗鼓地违法招生,是一种违 法行为。 本材料中教育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法律关系的主体为办学者、学生、学生家长、 教育行政部门;法律关系的客体为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办学行为、教育行政部门查处行为; 法律关系的内容是学校的办学及其对教学的组织管理。 案例二 材料:某市一所小学在市举办的地方文化节期间,利用学校地处市中心的位置,将操场 改为临时停车场,并停止了校内一切体育活动。学校还组织教师和部分高年级学生轮流疏导 和看管车辆。该校校长认为这种做法既为学校增加了经济收入,又为学生提供了勤工助学的 机会,一举两得。 问题:这所学校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参考答案 2.【答案要点】这所学校的做法不合法。一方面,从学校的法律地位方面讲,学校作为 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培养人的机构,具有鲜明的公益性,不能将校舍挪为他用;另一方面,

法治小故事四则

法治小故事四则 、鼠狱1在西时曾任廷尉、御史大夫,一生主持审判许多重大案件,用法严酷。他小时候即已显露出作法官的潜质。一次他父亲外出,他一人在家,老鼠将肉偷走。他父亲回来,很生气,动手打了他。遂挖掘鼠洞,将老鼠捉拿归案,老鼠偷的肉还没有享用完,“鼠”赃俱获。按正式审判程序,审讯老鼠,记录供词,写成文书,最后定罪判决,处老鼠以磔刑。其父回家看到他写的供辞文书如同出自一个老练的狱吏之手,大为惊讶。以后遂让张汤书写判案文书。、三尺法2杜周是西汉时有名的酷吏,为人持重少言、内心阴刻。皆任廷尉、御史大夫。对他颇为欣赏。什么原因呢一是因为他逐捕深治,二是他治狱,专以皇帝旨意为准。皇帝所讨厌的人构讼,他就枉法而陷之:皇帝欲开释的人,他就网开一面,找借口释放。有人就此责问他:“君为天下决平,不循三尺法,专以人主意旨为狱,狱者固如是乎”所谓三尺法指的是写在三尺长竹筒上的法律条文。对这样的责问,杜周一笑置之,振振有词地说:“三尺法,安在哉前主所是着为律,后主所是疏为令,当时为是,何古之法乎”应该说,杜周道的是实情,说出了封建社会里十分普遍的执法心态和现象。杜周能坦率承认这一点,还有几分可爱之处。、太守断牛3曾任北周时安国太守。他任太守时,有任、杜两家各失其牛。后来任家得到一头牛,两家都说是自己家的牛,各执一词,州郡长期不能断决。有一位官员说:于太守必有主意。接手此案后。说“此易解耳。”他令两家各把自己的牛群驱至郡衙前,又令人把要认领的牛放出来,结果要认领的牛走入任家的牛群。先前又令属吏悄悄

微伤要认领的牛,借此观察两家的反应,任家见到后心疼不已,而杜家则无所谓。于是于仲文便据此下判将牛断给任家,杜氏服罪而去。、法当有常4是唐朝有名的大臣,仕宦历经、武后两朝。他任大理丞时,一年之中断滞狱一万七千人,时称平恕。有一次,武卫大将误砍柏树,奏罪当免职。唐“善才陷我不孝,必须有宗勃然作色,下令立诛。又奏权罪不当死,说: 杀掉他才解我心头之恨。”左右的人听到这里,都朝狄仁杰使眼色,叫他离开殿廷,狄仁杰却不慌不忙地说:“臣闻逆龙鳞,忤人主,自古以为雄,臣遇以为不然。居桀、纣时则难,尧、舜时则易。臣今幸逢尧、舜,不惧之诛。陛下作法,悬之象魏,徒流死罪,俱有等差。岂有犯非极刑,即令赐死法既无常,则百姓何所措其手足!陛下必欲变法,请从今日为始”。一番说既婉转得体,又顾全了高宗的面子,其态度才缓和下来,善才幸免一死。

小学生法制安全教育案例故事

小学生法制安全教育案例故事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 前几天,普安连续几晚都下起了大雨,更在星期五的晚上下起了冰雹,在这雷雨多发的季节,你们知道哪些有关防雷电的知识呢?今天,一周小提示就带给大家两个小故事,让同学们学学小动物们放雷电的方法吧! 屋门关不住的雷电危险 一个夏天的傍晚,小猪嘟嘟和妈妈正在家里玩游戏,忽然天色渐渐地暗下来,妈妈说:“看上去快要下雨了,我们赶紧把门和窗户关起来吧!”这时,忽然下起了大雨,天空中还有一道道的闪电和轰隆隆的打雷声音,可把嘟嘟吓坏了,妈妈忙安慰他:“不要害怕,妈妈已经把门窗关好啦,暴雨不会进来了。”嘟嘟这才放下心来,但看见妈妈并没有停下来,而是接着把家里电视和电脑等家用电器的电源插头拔下来,嘟嘟又好奇地问妈妈说:“妈妈,你不是已经关好门窗了么,闪电再也进不来了呀,为什么还要拔插头呢?”妈妈笑着说:“傻孩子,还有一些雷电的危险是屋门关不住的呀,拔掉电器的电源,不打电话,这样才能不把外面的闪电带到家中来,这样才更安全啊!”嘟嘟高兴地说:“哦,妈妈,我懂了,我要把这些防止雷电的方法告诉给其他小朋友,这样,我们就都不怕雷电啦!”小朋友,你记住了么? 1、预防雷击有办法 一天,放学后,小狗旺旺和小猫咪咪背着书包蹦蹦跳跳地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这时候,天阴沉沉的快要下雨了,小狗旺旺对咪咪说:“咪咪,好像要下雨了,你带伞了么?”咪咪说: “呀,我忘记带了,怎么办呀?”旺旺说:“你真粗心,夏天会经常下雨的,我们一定要带伞出门,现在我们快点走吧,希望可以

在下雨之前回到家。”这时他们加快了回家的脚步,可是走着走着,就下起了大雨,还有轰鸣鸣的雷声和闪电呢,这下可把咪咪吓坏了,他急着说:“旺旺,雨下得太大了,这里没有地方躲雨,只有那边 有一棵大树我们去躲一躲雨吧!”旺旺急忙拉住咪咪说:“不行不行,打雷的时候,我们千万不能躲在大树底下,这样更容易被雷电劈中的,别担心我有办法,我们这时候可以蹲下来,膝盖向前弯,用两 只手抱着膝盖,这样雷电就打不到我们了!”他们就这样蹲下来,果然,他们没有被雷电击中。后来,旺旺还告诉咪咪:“当雷电发生 时我们在户外,还可以躲在有金属顶的车子里或者可以防雷的屋子里。”咪咪说:“恩,我知道怎么预防雷击了,旺旺你真有办法!” 3、铁棍可以救他么? 小老鼠们很想问问妈妈,电是什么样儿的,是神仙还是妖怪?可 是妈妈有急事正要出门呢。 一看妈妈要出门,鼠老大特别高兴,他想:“哼,等妈妈不在的时候,我非得把那个很凶的电拽出来!” 鼠老大看见鼠妈妈走远了,就趴在小洞洞前大声吼道:“电,我要把你拽出来!我才不怕你呢!” 鼠老大的手刚伸进去,就觉得身体一阵发麻,难受死了,它想叫“救命”,可它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鼠老二发现鼠老大软软地趴在地上,就去拿了一根铁棍子去拨鼠老二,突然身子发麻,就像被鼠老大粘住了一样,她想叫鼠老三救她,可是这是也发不出声音了。 鼠老三刚想用手去拉鼠老二,可是看见鼠老二为了救鼠老大被粘住了,就想起了妈妈的话,心里想:“我不能让电粘上!我得救我的 两个哥哥!”鼠老三突然灵机一动,就拿了一根木棍子去拨鼠老二,嘿,果然有用,鼠老二和鼠老大分开了。 安全小知识 关于雷电安全知识一、室内防雷

小学生法制教育教案精选

小学生法制教育教案精选 篇一小学法制课教案 教学目的:。 1、使广大学生了解本法内容; 2、使每一位同学远离本法中所列的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3、理论联系实际,防微杜渐,自省自律,弘扬正气,作品学兼优的好青少年。 教学重点: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 教学课时:二课时 教学过程: 一、谈话揭题同学们!今天的法制教育让我们一起学习1999年6月28日由第九届全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十次会议通过的,1999年11月1日起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二、颁布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意义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对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长,对青少年一代寄予了无限的希望,给予了无微不至的关怀。国家出台诸多的法律法规以法律的

形式保障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颁布和实施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这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是保护青少年成长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一共八章,分别为:总则;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教育;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未成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对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预防;法律责任和附则。 三、讲授新课今天我们重点学习本法中的第三章;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 1、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前兆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又有俗话说:风是雨的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并非一朝一夕的事,而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积累、渐变过程。此间必然会出现诸多前兆与信号。小错不断,大错必犯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一些青少年违法犯罪就是由于他们长期养成了不良行为,放任自己而又没有及时有利的得到矫正而发展形成的。根据常见的违法犯罪征候、迹象,根据外部表象的差异其前兆分成8类6种。言语:经常骂街、谈男论女、隐语黑话、好说谎话、缄口不言、脏话不断。举止:衣帽不整、精神不振、吊儿郎当、蛮横无理、顶撞师长、爱打群架、强行索物、哥们义气、逞强跋扈、轻佻放纵、坐卧不安、行踪诡秘、大把花钱,喜怒无常。结交“哥们、姐们”、口哨唤人、纸条传情、纹身标志。起居:生活懒散、饭量骤减、出没无常、结群闲逛。打扮:注重打扮,过度化妆、讲究发型、统一装束。嗜好:抽烟喝酒、参与赌博、混迹舞场、偷阅书刊、迷恋网吧。携物回

几个法治小故事

几个法治小故事 几个法治小故事一、敬畏法律什么是法治国家?有两件事情和两个人给了我答案。前些日子,公司接待了一位美国的客户。这位叫尼尔森的美国商人一直生活在美国。谈判结束后,公司宴请尼尔森,了解到尼尔森喜欢吃鱼,我们就点了一道清炖虹鳟鱼。这道菜上来以后,尼尔森眼睛一亮,连说“谢谢”。看得出,他真的很喜欢这道菜。尼尔森在我们的谦让之下,夹了一块鱼肉。然而,肉还没有送到嘴里,就被他放回了盘子里。他很失望地对我们说:“很抱歉,我不能吃这条鱼了。”我们十分惊诧,很担心是卫生方面出了问题,引起了他的警觉。尼尔森却解释说:“根据我们美国的法律规定,为了保护生态环境,不能吃有籽的母鱼。你们看,这条鱼有籽啊,我不能吃。”公司的老总忙说:“没关系,这是在中国,中国没有这样的法律,你可以尽情品尝。”尼尔森却说:“在哪里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是美国人,我要遵守我们的法律。”尼尔森自始至终没有吃一口鱼肉。他的行为让在座的每一位都肃然起敬。一名普普通通的美国商人,在异国他乡都能够不受主人热情的影响,如此遵守法律、敬畏法律,这就是一个法治国家在自己公民身上打下的烙印。圣安东尼奥市的市长卡斯特罗有个不良的嗜好,就是抽烟。当时,中方的接待人员正在前台办理住宿手续,卡斯

特罗的烟瘾上来了,坐卧不安。他的助手说:“再忍耐一会,等到自己房间里就可以抽烟了。”我看了看酒店的大堂,没有发现禁止抽烟的提示牌,就说:“在这里可以抽,这里没有禁止吸烟的规定。”卡斯特罗说:“这是酒店大厅,公共场合是不能抽烟的,这是法律规定的。”我说:“建议你去洗手间抽。”卡斯特罗摇摇头说:“洗手间也不是自家的,再等会吧。”我没有再解释。之前尼尔森的行为已经告诉了我,即使在中国,卡斯特罗也会遵守美国的法律。之后,我通过卡斯特罗的助手了解到,美国许多州都将公共场合禁止抽烟纳入到法律条文中,对违法者最高可判处十五天监禁。普通商人尼尔森敬畏法律不吃有籽的母鱼,而身为市长的卡斯特罗也因为法律规定而不在公共场合抽烟。哪怕他们身在中国,依然遵守本国的法律。这说明,他们守法不是因为在意违法所要付出的代价,而是因为他们自觉地对法律存有敬畏之心。美国有许许多多奇怪的法律,洛杉矶的一条法律禁止市民在街灯下捕捉飞蛾;加州中部的帕洛阿尔托市有一条法律,禁止在墙壁和其他任何垂直表面溜冰……这些不可思议的法律条文即使有人违反了,当事人也不会付出多大代价,甚至没有相应惩罚,但却很少有人去碰触。像尼尔森和卡斯特罗一样,在一个法治社会里,法治意识已经深入到公民的灵魂里,每个人都对法律存在着极强的敬畏之心。在法治社会,无论你是普通人还是掌握公共权力的官员,都要服从

小学生法制教育案例故事

小学生法制教育案例故事 学校法制教育是一项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的系统 工程,是现代化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顺利实现的重要因素。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学生法制教育案例故事,供大家分享。 小学生法制教育案例故事一 生命是美好的,生活是多姿多彩的,而要拥有这一切的前提是安全。所以我们一定要时刻加强安全意识,努力增强自我防范能力,做到警钟长鸣! 案例 一天课间,小深和小其在走廊玩耍,你追我赶,玩得忘乎所以。一个不留神,两人控制不住撞到了一起,小深的头碰到了地面,裂开了一道口子,鲜血直流,小其见状害怕了,连忙躲到教室里。小深见自己的头流了这么多的血,吓得懵了,呆呆地站在原地。其他同学见状,赶紧跑到办公室找我,我飞奔到小深身边,只见很多学生都围着他看热闹,小深的衣服上都被血染红了。我赶紧拿棉签和药水给他简单的清洗和包扎了一下,并马上打电话

通知他的家长告知其情况,告诉他们赶紧到禅城区中心医院会合,我马上就会把孩子送去治疗。还好,孩子的伤口不是很深,又及时处理了伤口,所以不用缝针,只是打了一针破伤针。整件事情因为处理的及时,家长对此也比较满意。反思 一年级的孩子自我保护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低下。一到课间活动的时候,孩子们玩起来就忘乎所以,把学校的要求,老师的叮嘱都忘了,所以孩子们很容易在这段时间里出现一些安全事故。 如何加强孩子们的安全意识呢,那就需要老师平时要多对学生进行这方面的安全教育,尽量把事故降到最低点。安全教育是生活教育,学生离不开生活,生活离不开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也应把握时机。这 次的意外是一个良好的教育契机,我抓住了这一契机,并对学生进行了一系列的教育。而且安全教育本身就有随机性,要让学生在真实情感中感受,如果这时我把此事暂搁一下,事后再去教育,那肯定会缺乏教育力度。只有培养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才能使学生避免伤害,甚至终身有益。 从这次意外,我深深地感受到单靠老师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我还借助家长的力量。此后,我经常会在班级Q群里上传一些从网络里看到的一些安全事故,以此引导家长要多教育孩子,培养孩子的自我保护能力。而且家长们也会在Q群里交流自己的

小学生法制教育案例

小学生法制教育案例 案例: 一、学生的自然情况。 姓名:周心诚性别:男年龄:12岁五年级学生 二、问题及行为表现 1、性格倔强、固执。与人相处办事,不计后果,缺乏自制力,责任感淡薄 2、处事情绪化,易冲动。遇事不冷静,有逆反心理,虚荣心较强,打架骂人。 三、有关资料的调查 周心成同学在家里从小在爷爷奶奶及父母的共同关心和呵护下长大,由于是几代单传,更是得到奶奶无微不至的关怀和溺爱,谁也不能碰他一下,谁也不能骂一句,父母爱于面子,多数时间在外打工也放松了对他的教育,再加上家庭优越的物质条件,使他养成了固执、偏激、倔强的性格,办事不爱动脑,我行我素,不计后果,出了问题又缺乏责任感,表现出逆反心理。学习缺乏自觉性,老师布置的作业完成了事,多一点也不想做,没有毅力克服学习上的困难,根基打得不牢,使学习成绩处于下游。做了错事,不接受批评,不让人家说,表现出较强的虚荣心和反抗心理。 四、案例分析 针对周心成同学的个性心理特点,我进行了家访,走访了她的邻居,找他的伙伴了解。经调查了解,我认为他的个性问题来源于家庭环境的影响和学校教育的影响两个方面: 1、鉴于他从小娇生惯养,被捧为小皇帝,凡事随心所欲,被家庭主要成员所溺爱,过于放纵,使他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缺乏自理自立能力,养成了依赖别人和惰性心理。 2、在班级里,一则年龄大,二则学习成绩不好,又缺乏认真、刻苦的学习精神,对较难的问题不愿意动脑筋,又不肯问别人,不懂装懂,长期发展下去,知识掌握不牢。就产生了自卑心理。认为反正也就这样了,甘拜下风,自暴自弃,致使成绩下降,凡事总觉得自己对,对自己认识不清,出现情绪不稳定现象。 五、采取的方法和实施过程 1.根据周心成的实际情况,他对事情的好坏还是分得清的。我认为他的本质是好的,如果与家长配合共同对他进行耐心细致的教育和帮助,他是会有改变的。

古今中外法治小故事

古今中外法治小故事 1、鼠狱 张汤在西汉武帝时曾任廷尉、御史大夫,一生主持审判许多重大案件,用法严酷。他小的时侯即已显露出作法官的潜质。一次他父亲外出,他一人在家,老鼠将肉偷走。他父亲回来,很生气,动手打了他。张汤遂挖掘鼠洞,将老鼠捉拿归案,老鼠偷的肉还没有享用完,“鼠”赃俱获。张汤按正式审判程序,审讯老鼠,记录供词,写成文书,最后定罪判决,处老鼠以磔刑。其父回家看到他写的供辞文书如同出自一个老练的狱吏之手,大为惊讶。以后遂让张汤书写判案文书。 2、三尺法 杜周是西汉时有名的酷吏,为人持重少言、内心阴刻。皆任廷尉、御史大夫。汉武帝对他颇为欣赏。什么原因呢?一是因为他逐捕深治,二是他治狱,专以皇帝旨意为准。皇帝所讨厌的人构讼,他就枉法而陷之;皇帝欲开释的人,他就网开一面,找借口释放。有人就此责问他:“君为天下决平,不循三尺法,专以人主意旨为狱,狱者固如是乎?”所谓三尺法指的是写在三尺长竹筒上的法律条文。对这样的责问,杜周一笑置之,振振有词地说:“三尺法,安在哉?前主所是著为律,后主所是疏为令,当时为是,何古之法乎?”应该说,杜周道的是实情,说出了封建社会里十分普遍的执法心态和现象。杜周能坦率承认这一点,还有几分可爱之处。 3、太守断牛

于仲文曾任北周时安国太守。他任太守时,有任、杜两家各失其牛。后来任家得到一头牛,两家都说是自己家的牛,各执一词,州郡长期不能断决。益州有一位官员说:于太守必有主意。于仲文接手此案后。说“此易解耳。”他令两家各把自己的牛群驱至郡衙前,又令人把要认领的牛放出来,结果要认领的牛走入任家的牛群。于仲文先前又令属吏悄悄微伤要认领的牛,借此观察两家的反应,任家见到后心疼不已,而杜家则无所谓。于是于仲文便据此下判将牛断给任家,杜氏服罪而去。 4、法当有常 狄仁杰是唐朝有名的大臣,仕宦历经高宗、武后两朝。他任大理丞时,一年之中断滞狱一万七千人,时称平恕。有一次,武卫大将权善才误砍昭陵柏树,狄仁杰奏罪当免职。唐有宗勃然作色,下令立诛权善才。狄仁杰又奏权罪不当死,高宗说:“善才陷我不孝,必须杀掉他才解我心头之恨。”左右的人听到这里,都朝狄仁杰使眼色,叫他离开殿廷,狄仁杰却不慌不忙地说:“臣闻逆龙鳞,忤人主,自古以为雄,臣遇以为不然。居桀、纣时则难,尧、舜时则易。臣今幸逢尧、舜,不惧比干之诛。陛下作法,悬之象魏,徒流死罪,俱有等差。岂有犯非极刑,即令赐死?法既无常,则百姓何所措其手足!陛下必欲变法,请从今日为始”。一番说辞既婉转得体,又顾全了高宗的面子,其态度才缓和下来,善才幸免一死。 5、误杀从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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