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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社区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社区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社区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管理,充分发挥社区工作者的作用,提高人员素质,调动工作积极性,确保社区各项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考核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奖惩分明的原则,兼顾品德、出勤、廉政情况,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结果与奖惩相结合。

二、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本社区工作者。

三、考核机构

社区成立由社区书记为组长的考核小组(支部委员构成),负责对社区工作者的日常考核。

四、考核办法

(一)考核方式。考核采取月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社区党支部实行月考核,采取看记录、听汇报、查材料、听反映等方式,对社区工作者的日常表现和业务工作进行评议,月末组织党支部班子讨论并打分、汇总及存档。

(二)等次划分。年终按个人得分确定级别。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为优秀,具有评先选优资格;75-89分为称职;60-74为基本称职,60分以下为不称职。

五、考核内容与标准

重点考核社区工作者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遵守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情况、接受组织管理情况以及工作作风和服务态度等。

(一)日常表现(30分)

政治立场(8分)。思想上、行动上同党工委保持一致,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群众观,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

法律观念(8分)。遵守法纪,廉洁自律,不以权谋私、行贿受贿,发现违法违纪者,视情节给与相应处分,直至解除合同。

社会公德(7分)。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财物,树立节约意识。学习情况(7分)。认真遵守学习制度,积极参加上级、社区组织的各类学习。

(二)工作作风(30分)

考勤纪律(10分)。认真遵守考勤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集体劳动(10分)。积极参加上级和社区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或劳动。

责任意识(10分)。认真解决在本社区本职范围内的工作。(三)服务态度(40分)

服务态度(10分)。对群众态度谦和。

服从组织(20分)。日常工作中服从领导,听从分配。

服务意识(10分)。积极为民办实事、做好事,着力解决居民反映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社区工作人员工作绩效考核方案

社区工作人员工作绩效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健全完善社区工作人员约束、激励、竞争机制,调动社区工作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充分调研并征求社区工作人员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辖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考核测评领导小组 为加强考核工作领导,成立社区考核领导小组。 二、考核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考核实行领导与干部相结合、居民和群众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 社区支部党组织、社区居委会“两委”成员。 四、参加测评大会人员 参加测评大会的人员由党代表、居民(成员)代表、驻区单位代表以及其他方面的党员群众代表组成。总数不低于20人,同时要注意扩大党员群众参与面,参会人员名单提前报社区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并提前公示。 五、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11年12月20日—12月26日为实绩公示期 第二阶段:2011年12月27日—12月30日为社区测评期 第三阶段:2012年1月4日—2012年1月10日考核结果公示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六、测评工作流程 (一)实绩公示 社区“两委”应对照年度目标任务和社会管理工作要求,对社区一年来各项工作全面总结;社区工作人员根据工作分工、岗位职责以及年度目标任务,对个人工作和履职实绩进行认真总结。社区“两委”总结以及社区工作人员个人工作总结,以书面形式在测评会召开前通过社区党务(居务)公开栏进行实绩公示,公示期3天。 (二)召开测评大会

1、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居委会负责人就社区党支部、居委会工作运行情况分别进行陈述;党组织和书记述职重点为落实年度目标责任、民生问题台账、以及社区队伍建设情况;居委会和主任述职重点为如何加强居民自治、推进社区管理情况以及议事小组作用发挥情况。 2、由社区议事会、监委会负责人分别代表社区居民议事会、民主监委会向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情况和履行召集人职责情况,接受居民代表会议的监督; 3、社区工作人员分别对个人全年履职情况进行述职; 4、党员群众代表进行民主评议和满意度测评。 七、具体考核方法: 采取百分制进行考核。测评考核实行无记名打分制,满分为100分。评分标准为:90分及以上为优秀等次;80分及以上为称职;60分及以上为基本称职;59分(含59分)以下为不称职。 八、考核结果运用 (一)结果通报。综合评定考核结果后,街道考评领导小组将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考核结果和考核工作总结,并向社区和被测评考核对象以书面形式反馈考核结果。社区将“两述两评”结果及时通过社区党务(居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二)表彰奖励。“两述两评”测评结果作为本年度考核评价社区工作的重要依据。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根据综合考核结果对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社区工作人员综合考评结果为“优秀”、“称职”等次的,按规定享受年度绩效薪酬;对结果评为“基本称职”的,酌情扣减年度绩效薪酬;对结果评为“不称职”或连续两年为“基本称职”的,不得享受年度绩效薪酬;对两年连续考评结果为“优秀”等次的按区民政局相关奖励执行。 (三)整改提高。对满意度较低、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社区,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进行专题研究,帮助该社区对具体情况、具体问题进行分析,明确要求该社区在一定的时间进行整改,并在时限后检查整改结果,并将整改情况在社区内进行公示。对社区党组织、居委会成员满意度测评“不满意”率超过30%的,应按市公推直选配套制度要求责令其辞职或启动罢免程序。社区公共事务所工作人员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的由街道党工委班子成员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提出限期改正要求;考核结果为不称职或连续两年为“基本称职”等次的,原则上不予续聘。

社区工作者职责

社区居委会专职工作者的职责: 社区专职工作者是指专门从事社区居委会工作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社区专职工作者由通过社会公开招考取得社区专职工作者执业资格的人员和社区居民中的离退休人员组成。其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区居委会民主选举,当选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或委员后,由所在街道办事处办理聘用手续,即为社区专职工作者;社区居民中的离退休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区居委会民主选举,当选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或委员后,即为社区专职工作者,不需办理聘用手续。 (一)拥护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二)认真执行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居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做好社区各项事务工作,加强与辖区单位、居民小组长、居民骨干的沟通和联系,充分调动和发挥居民小组长及居民骨干的作用,积极完成各项任务; (三)开展政策和业务学习,宣传相关的政策法规,提高社区成员的整体素质; (四)认真听取并及时向社区居委会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自觉接受社区居委会和社区成员的监督; (五)认真完成应当协助政府部门完成的各项工作任务。 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的具体内容和应聘条件 社区居委会的任务主要是依靠社区工作者来完成,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社区居委会的任务就是社区工作者的主要工作,包括宣传法律和国家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代表居民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意见和提出建议等。 中办发〔2000〕23号文件指出,社区建设需要大批专业的社区工作者。要采取向社会公开招聘、民主选举、竞争上岗等办法,选聘社区居委会干部,努力建立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社区工作者队伍,尤其是

(完整word版)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精)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促进社区干部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推动基层组织建设健康有序开展,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区工作人员是指社区党总支、居委会、社区工作站人员和社区其他工作人员。 第二章义务与权利 第三条社区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的国家的政策,办事公道,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服务。 第四条社区工作人员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指导下,在党员大会和居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下,自觉履行职责,认真完成各项工作。社区工作人员要接受党员、居民的工作询问,并做出答复。 第五条社区工作人员要主动学习政策法规、时事政治、业务技能、文化知识等,参加街道组织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 第六条社区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按区委、区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并按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第三章教育的培训 第七条社区工作人员任职以后,必须进行上岗培训。教育培训作为社区工作人员日常管理的基本内容,两委成员主要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负责培训,其他工作人员主要由社区党总支和居委会以及街道的各职能科室进行培训。 第八条对社区干部的教育培训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体现时代要求,做到按需施教、学以致用。培训以下列内容为主:

(一)政治理论学习,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各级党组织关于城乡统筹的各项方针政策,各级党组织和政府的重要文件精神等; (二)思想作风教育,包括理想信念、宗旨观念、服务意识、街道规范、廉政规定等; (三)基本知识培训,包括党建基本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城乡统筹和社会管理知识等。 第四章请休假与考勤 第九条社区工作人员请(休)假实行书面报批制度。 社区党总支、居委会主要负责人请(休)假1天以内须报经街道联系领导审批,请(休)假1天以上的,须经街道联系领导审查,并报请街道主要领导批准。 社区其他工作人员请(休)假1天以内由社区权责领导人审批,请(休)假1天以上的须经街道分管业务科室负责人审查,报经街道业务分管领导批准。 社区两委人员在3年任职期内,每年可享受5天的正常休假,连续工龄每超过1年,增加1天假期,累计不超过15天。婚假、产假、丧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工作站人员休假按街办聘用人员休假执行。请(休)假到期后及时销假。 社区工作人员的请(休)假实行备案公开制度,每季度向群众公开,并报街道党政办和社事科备案。每半年进行民主测评时,在党员代表大会和居民代表大会上公布。 第十条社区党总支、居委会和社区工作站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考勤结果每月由社区党总支负责人签字后及时上报社事科备案,以此作为评定社区工作人员工作表现的依据之

最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总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为指导思想,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医改工作安排,全面落实医改政策,突出惠民措施,强化基层医疗服务建设。建立基层医疗服务绩效考核机制,是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营造文明、务实、群众满意的医疗卫生单位的重要措施。建立基层医疗服务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是医改核心的重要保障。 一、绩效考核管理机制的建立 在实行基层医疗服务绩效工资制度下,如何加强基层医疗服务管理,如何进一步发展业务,更好的服务于广大群众,是我们每一个基层医务工作者面临的新的考验和挑战,根据关于医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只有进一步加强领导,进一步转变观念,管理上台阶,优化服务体系,建立长效绩效考核运行机制,才能更好的为广大人民群众做好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现党的惠民政策。确保广大群众得实惠,医院事业得发展。结合本院实际,综合多方因素,建立本单位绩效考核管理机制:1、成立绩效考核管理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相关负责人为成员。2、运行机制:上级主管部门对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绩效考核,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辖区内卫生院院长、本单位中层领导进行绩效考核,中层干部对相关科室进行绩效考核,做到责任明确,目标和任务明确。3、绩效考核受地方人民政府监督。 二、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1)、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及辖区内卫生院绩效考核工作的领导工作,工作中要民主协商、公正、公平,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地方人民政府的监督。 (2)、绩效考核实行量化考核标准。一是总体目标和任务考核。二是分解目标和任务考核。三是工作人员服务考核。 (3)、绩效考核结果纳入“二期分配”核算,以体现“奖勤、惩懒、罚差”。 (4)、实行分级绩效考核管理模式。 1、一级考核:指本单位院长对分管副院长、辖区内卫生院院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等中层领导的绩效考核。 2、二级考核:指分管领导等中层领导对相关科室的绩效考核。 3、三级考核:指相关科室负责人对其科室工作人员的考核。没有科室负责人的科室纳入门诊部进行绩效考核。 (5)、绩效考核监督机制 本单位主体绩效考核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监督。监督形式主要有政府问责、抽查、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明察暗访、群众投诉等。 细则 一、总体任务和目标的绩效考核。

社区工作人员考核制度

为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正确评估渔农村新社区工作人员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实现对工作人员的合理使用,并为工作人员奖惩、培训等管理工作提供准确科学的依据,需要对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一系列的考核!下面就随爱汇网一起来了解下吧!社区工作人员考核制度篇1一、考核原则和范围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考核范围为全镇渔农村新社区工作人员。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一)考核内容以工作人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采用综合考评、平时考核相结合,综合考评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作风、职业道德和品德修养。 能:是指工作人员从事本职工作所需具备的基本能力和应用能力。 勤:是指工作人员的事业心、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能认真执行《廉政准则》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无违法违纪问题。 (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各等次的基本标准为: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折不扣地执行镇党委、政府、社区的各项政策、规定,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表现出色,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成绩显著。 称职: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折不扣地执行

镇党委、政府的各项政策、规定,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都能达到任职的要求,工作积极,能够完成或者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称职:在政策水平、工作能力方面基本达到现任职务的要求,组织纪律性一般,对工作尚能负责,基本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不称职:在政策水平、工作能力方面达不到现任职务的要求,组织纪律性差,缺乏工作责任心,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三、考核方法和程序考核实行百分制。 (一)综合考评考核采用纵向考核与横向测评、群众评议与领导班子赋分和党委审定相结合的考核办法,其基本程序为:1、一般工作人员(1)个人总结。 每个工作人员按本岗位职责和考核要求,对年度内本人在德、能、勤、绩、廉方面的基本表现写出书面小结,并填写《社区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总结时,要重点说明工作成绩,并实事求是地剖析自身存在的缺点和不足,提出今后改进的办法和努力的方向。 (2)个人述职,群众测评(30%)。 召开由社区、村“两委会成员、社区党员小组长、市、区、镇党代表、人大代表和群众代表参加的评议会,由全体社区工作人员在大会上进行述职,然后对全体被考核人员进行民-主测评。 (3)社区主要领导考核(30%)。 由社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在社区工作人员日常工作表现的

西城区社区工作者考勤管理及休假制度

西城区社区工作者考勤管理及休假制度(试行)为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规范化管理,严格工作纪律,特制定《西城区社区工作者考勤管理及休假制度》。 一、工作时间 1.根据社区工作者性质,实行综合工时制。以月为计算周期,每月工作时间不超过166.64小时。 2.社区的一般作息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另外,中午休息时间、晚上下班后两小时、双休日以及节假日,需安排人员值班。 二、日常考勤管理 1.社区工作者应自觉遵守工作时间相关规定。 2.各社区应设立考勤员,本着真实、准确原则填写考勤登记表。党组织书记负责监督执行。 3.考勤表于每月考勤日之前由考勤员、社区党组织书记、街道社区办外勤干部签字后,报社区办。各种假条一并上报。 4.日工资的计算:本人月全部应发工资(包括基本工资、职务年限补贴、奖金、执业补贴)除以21.75为日工资。 三、出勤管理 1.日常出勤,指社区工作者按规定时间在岗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在社区正常上班;

(2)外出开会; (3)参加组织安排的培训或业务学习; (4)其它经组织批准的在社区外的工作内容。 2.以下情况视同为出勤,不扣任何款项,但须在考勤汇总表上注明。献血后按规定享受的休假;凭防疫部门通知单,带子女进行免疫;女工作人员哺乳时间;因公负伤,按规定享受的治疗与休养假;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凭学校通知书参加家长会;陪同未成年子女看病,每次半天,每月2次以内。 3.病假: (1)病假为因病治疗或休息的假期,需有医院病休证明。 (2)病假每月累计2天以上(不含2天)10天(含10天)以下的,扣发当月月奖金的30%;病假每月累计10天以上(不含10天)的,扣发当月全部月奖金。 (3)当年病假连续20天以上(不含20天)或累计60天以上(不含60天)者,扣发当年年度奖金的50%。 (4)因病假扣款后,每月实发工资数额不得低于当年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 (5)需长期病休的社区工作者,参照《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及北京市相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的绩效考评和奖励暂行办法(精)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廉洁高效为目标,优质服务、以依法行政、人民满意为主题,采取“日考勤、季评议、年述职”相结合、定期考核与年度考评相结合、领导考评和群众考评相结合,把绩效考评与年度考核有机结合起来,全面考察我街道社区工作者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区委、区政府各项决定、在推进我区“三大转变”进程中履行职责、勤奋敬业、开拓创新、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开展机关效能建设中的具体表现,为加强队伍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不断提高全街道社区工作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增强队伍的生机与活力。 二、绩效考评和奖励的范围和对象:xxx社区工作人员 三、绩效考评的内容和办法 绩效考评包括日考勤、季评议、年述职、定期考核等四项内容。 (一)日考勤 1、日考勤的内容 日考勤的内容包括:出勤考勤的情况、完成岗位责任、遵守服务承诺和首问责任制在内的机关效能建设九项工作制度的情况。 2、日考勤的方式方法 (1)各社区要设立专用考勤签到本(样式详见附件一),并每日指定一名值班两委负责考勤工作,并对每日考勤情况进行审核并签名。 (2)社区工作者应每日填报《********街道社区工作者日考勤表》(具体参见附件二),反映各人上下班考勤情况、全日工作完成情况和加班情况等,于每日下午下班后交由值班两委审核签名。《********社区工作者日考勤表》将作为季评议的重要依据。 (3)各社区要建立考勤数据库,并将每月考勤结果汇总上墙公布,进行月小结,个人须填报月绩效考评登记表(详见附件三)。各社区在每月小结后,要及时将考勤签到本及考勤结果汇总报街道效能办,街道效能办将不定期进行抽查。 (二)季评议——季度绩效考评 1、季评议的内容 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对我街道社区工作者德、能、勤、绩、廉等内容进行全面考评。季评议每季度考评一次。 2、季评议的分值和等次 (1)季评议分值:季评议的基本分值设置为100分,其中工作作风***分、工作业绩***分;有特殊贡献的或违反规定的,分别予以加分或扣分(具体参见附件四、五)。 (2)季评议等次:季评议结果分为四个等次:***分以上为优秀;***~***分为良好;***~***分为一般;***分以下为差。每季度考评优秀比例不得超过***%。综合考评优秀人数多于按优秀比例测算的评优人数的,按得分顺序,采取优中选优的方法确定评优人数;综合考评优秀人数少于按比例测算的评优人数的,以***分以上为标准确定评优人数;优秀比例可按人数比例分配到各下属单位或综合使用,实行总量控制。被评定为“一般”等次的,由社区党支部书记对其进行警示谈话;被评定为“差”等次的,由街道效能办给予书面诫勉。

劳动保障协管员职责 -岗位职责

劳动保障协管员职责-岗位职责 一、具体承办本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的日常工作,劳动保障协管员职责。 二、负责办理本社区下岗失业人员求职登记和用人单位用工登记,向求职者提供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咨询、开展职业指导和就业推荐工作。 三、负责采集本辖区内就业岗位信息,分析本社区人力资源需求状况,并负责将信息及时传送到市、区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市劳动力市场)。 四、负责按省、市要求,建立健全本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各类工作台账,主要有:社区下岗失业人员登记台账,社区就业情况综合统计台账、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台账、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基本信息台账、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基本信息台账、企业退休人员增减情况台账、辖区内个体私营经济组织用工和社会保障情况台账、就业岗位信息及人力资源需求信息台账、灵活就业人员台账等。 五、负责做好本社区下岗失业人员基本情况、就业安置进度和就业岗位及人力资源需求信息等各类报表统计上报工作。 六、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街道劳动社会保障事务所交办的其他任务。 社区劳动保障工作考核内容 一、机构设置

要求:有编制部门下发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文件,有机构标识。 二、人员配备 要求: ①按规定配备人员,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1人,聘用劳动保障协理人员不少于2人。工作人员要熟知劳动保障政策,了解并掌握计算机应用基本知识。 ②同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交纳社会保险费。 ③聘用工作人员的工资不低于规定标准(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三、经费保障 要求:①办公及人员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工作经费标准明确。 ②工作经费能保证工作需要,到位及时,岗位职责《劳动保障协管员职责》(https://unjs)。 四、场地设施 要求:①办公场地和办公设备利用充分,没有挤占、挪用现象。 ②服务窗口规范。 ③备有档案室,建立有《档案查阅使用情况记录薄》 五、基础工作 要求:①建立工作制度,公开办事程序,服务流程上墙,工作栏填写规范,内容准确,调整及时。

社区工作人员各种职责

社区党总支工作职责 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组织社区党员并带领群众完成本社区所担负的各项任务。 2、研究决定本社区党建、教育、卫生、文化、治安、保障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3、搞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采取党员承诺、志愿服务等形式,组织引导党员为社区服务与建设发挥作用。 4、指导辖区内“两新”组织做好党组织组建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不断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 5、领导和指导社区工、青、妇等组织充分发挥作用,为社区建设做好服务。 6、协调、组织辖区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开展共驻共建活动,发挥他们在社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7、密切联系群众,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教育居民遵纪守法。 8、负责社区文化及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各类和谐创建活动,加快“文明社区、和谐家园”创建进程。 9、指导所属支部积极开展党建活动,做好支部工作,发挥好支部作用。 10、完成办党委交办的服务事项,并积极负责的向上级党组织提出加强和改进社区党建及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

社区党总支书记职责 1、负责召集总支委员会和总支大会,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社区党总支工作,将党总支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总支委员会和总支大会讨论决定。 2、认真搞好党的自身建设,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组织检查总支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了解执行中的问题和反映,按时向总支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与总支委员和社区居委会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相互配合,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好与社区内各种组织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抓好总支委的学习,按时召开总支委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团结,充分发挥总支委员会领导作用。

新华苑社区工作者年度考核办法

新华苑社区工作者年度考核办法 为充分调动社区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增强社区工作者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强化为民服务意识,在社区工作者队伍中形成外有压力、内有动力、干有活力的工作氛围,全面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现就社区工作者年度考核提出如下办法: 一、考核对象 在职的社区工作者。 二、考核内容 全面考核社区工作者“德、能、勤、绩、廉”五方面情况,重点考核德才情况和工作实绩。具体考核细则,由街道根据全年目标任务和中心重点工作制订。 三、考核办法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转发〈桥西区社区工作者管理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精神,社区工作者的年度考核由街道组织实施。街道成立社区工作者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辖区内考核对象的年度考核。社区工作者年度考核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平时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采用百分制,分量化考核和民主测评两个部分。量化考核总分为70分,由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街道制定的社

区工作者《考核细则》进行考核打分;民主测评总分为30分,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对应分值分别为30分、15分、0分,加权平均后计算得分。综合得分由量化考核和民主测评得分相加计算。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综合得分80分以上的定为称职,60—80分的定为基本称职,60分以下的定为不称职。优秀等次由考核领导小组在称职人员中按10%比例提出方案,报街党政班子研究,经公示无异议后,方能备案生效。本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 四、考核程序 1、个人自评。社区工作者对照《考核细则》进行自评打分,同时撰写工作总结,填写《汉沽区社区工作者年度考核登记表》,提出自我认格等次,并报请主管领导签署意见。 2、量化考核。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考核细则》,结合社区工作者自评情况和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并评分。 3、民主测评。社区工作者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总结德、能、勤、绩、廉五方面的情况,并在民主测评会上述职,社区居民代表、街道干部根据述职情况及平时表现对被考评人进行测评。

xx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

xx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 年终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调动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积极性,切实转变作风,全力抓好社区年度各项工作,奋力推进社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社区工作站综合目标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社区工作人员。 二、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是个人履行职责情况以及工作实绩。 (一)德 1.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决议。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区街各项规章制度。 2.顾全大局,服从分配,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自觉坚持理论和业务学习。 3.维护居民群众的利益,对工作积极主动,尽职尽责,甘于奉献。能够准确理解工作的目的、内容和结果。 (二)能 1.熟悉掌握并能正确运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各类知识技能,准确把握政策,能根据政策本质处理具体问题,在上级

组织的理论业务培训中考试合格。 2.具有组织能力和口头及文字表达能力,能与其他同志团结协作。 3.具有综合协调、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处理突发事件,完成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勤 1.遵守日常工作纪律和相关工作制度。 2.工作积极主动,不推诿、不拖拉。按上级要求参加有关会议和各类培训。 3.主动参加并积极组织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 4.熟悉社区情况,经常深入驻区单位和居民家中,随时掌握一手信息。 (四)绩 1.对于各项承接的工作任务能够按照相关要求保质保量完成。 2.工作有创新,有特色,有实效,群众满意,上级认可。 (五)廉 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收受贿赂。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问题。 三、考核形式 每年年底实行一次年度百分制综合考核,结果由民主测评和社区考核领导小组二部分构成。其中民主测评占70分,

沈阳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

沈阳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社区工作者管理,提高社区工作者队伍的整体素质,加速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沈阳市社区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区工作者是指以下人员: 1.依法选举产生、享受政府补贴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专职成员; 2.通过招聘、享受政府补贴的社区专职干事; 3.经上级党组织任命,或经党员(代表)会议选举并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在社区专职从事党务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社区工作者的产生 第三条社区居民委员会专职成员通过“面向社会、定岗竞争、公开招贤、择优入围、依法选举”的原则,由社区成员大会或社区成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 第四条实行社区工作者招聘制度,每年由各区、县(市)组织补充社区工作者职位进行招聘。 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职称并符合本办法其他规定条件并经面试合格的可直接聘用。 第五条社区专职干事实行聘任制。专职干事招聘后,由街道办事处与其办理履行试用手续,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履行正式聘用手续,聘期与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任期相同。 第六条社区居民委员会专职成员一般应在本社区内长期居住的居民中产生。必要时,经区、县(市)民政部门批准也可适当扩大选择范围。 第七条社区居民委员会专职成员和社区专职干事应由街道办事处分别颁发社区居民委员会《当选证书》或《社区专职干事聘任证书》。 第八条专职党务工作者依据组织部门的有关规定产生。

第九条换届选举中,凡经过公开招选的社区工作者,连续三年考核达到称职以上标准且符合年龄要求的社区工作者,均不再进行重新考试,可直接依法参加选举或续聘。 第十条社区工作者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诚实守信,爱岗敬业,身体健康、年富力强,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具有适应岗位的专业知识和组织管理能力。 2.具备大专以上学历; 3.新任社区专职干事年龄应在四十岁以下(续聘人员可不受此年龄限制),须持有由沈阳市民政局、沈阳大学社区学院共同颁发的社区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 2014年起,没有社区工作者职业资格或社会工作职称证书的,应退出社区工作岗位。 4.具备本市城镇居民户口。 第十一条社区工作者基本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教育居民遵纪守法,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2.实施本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3.组织、协调社区单位开展区域性共建活动,团结带领社区居民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努力营造管理有序、文明和谐的新型社区; 4.做好社区居民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 5.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有关的社会治安、公共卫生、劳动保障、帮扶救助等有关工作。 第三章社区工作者的管理 第十二条全市社区工作者实行全员实名制管理。 第十三条社区工作者按照工作岗位、工作绩效、工作年限和岗位有别、鼓励先进的原则,

社区工作站职责及工作站站长职责

社区工作站职责及工作 站站长职责 SANY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SANYUA16H-

××社区工作站职责,站长职责 一、工作站主要职责 一、社区综合管理事务: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及时报告并协助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处理各种违法行为;负责社区档案管理工作;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社区发展规划;参与建设和管理社区基础设施;指导建立社区义工组织和开展社区义工活动;开展社区统计和调查等工作;协助开展社区武装、统战工作等。 二、社区安全事务:协助管理社区内出租屋和流动人口;协助开展社区消防及安全生产工作;配合维稳综治工作进社区,协助维护社区治安,强化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开展群防群治。 三、社区法制事务:组织开展法律进社区、法律援助等活动;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协助开展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等。 四、社区健康事务:协助开展社区健康教育普及、社区健康服务、卫生防疫、疾病普查普治、社区医疗救助、动植物疫情处理等工作。

五、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务:配合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宣传、服务和管理工作,全面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六、社区劳动保障和社会事务管理:负责社区低保对象、残疾人、离退休人员、失业人员等群体的管理;负责社区人才服务工作;协助开展劳动保障工作,协助处理劳动保障信访;协助开展赈灾救济、双拥、老龄、殡葬管理等工作。 七、社区文化和教育事务:加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学习型社区、文明社区;组织、策划社区内各种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市民教育,组织开展科学、文化、国防、反腐倡廉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等;组建社区文体队伍,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协助做好社区文体设施建设工作;努力实现社区文体资源共享。 八、社区环境卫生和环境保护事务:负责社区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社区绿化、美化、净化工作,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协助做好犬类管理工作;协助做好社区环保事务的监督管理和协调工作;协助做好森林资源保护及农地管理工作。 九、社区物业协调事务:协助管理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事务,依法组织本辖区内业主大会的成立及首届业主委员会的

静安区社区工作者考核办法

静安区社区工作者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正确评价社区工作者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合理、正确运用考核结果,促进社区工作者队伍能力素质的整体提升,根据《静安区社区工作者队伍规化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区工作者的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年度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二章考核容和标准 第三条社区工作者的考核以社区工作者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第四条社区工作者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平时考核分值占年度考核分值的60%。 第五条平时考核重点考核社区工作者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可采取被考核人填写工作周记、专项工作检查、考勤等方式进行。 年度考核是对社区工作者在本年度工作中的整体表现、工作实绩和工作成效的全面考核,一般在每年年底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同步进行。 第六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第七条考核结果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高; (二)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三)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职,工作作风好; (四)工作实绩突出; (五)清正廉洁。 第八条考核结果确定为合格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二)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

社区工作者管理暂行办法(定稿)

下关区社区工作者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下关区关于加快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实施办法》(关委发[2007]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以《党章》、《居委会组织法》、《劳动合同法》为依据,以民政部、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为指导,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从严管理原则,加强社区工作者的选配与管理,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服务作风优的社区工作者队伍,不断提高社区工作水平。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社区工作者是指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社工(不含劳动保障协理员和低保协理员)。 第二章社工的选聘 第四条选聘社工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 第五条社工的任职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密切联系群众,恪守职业道德。 (二)掌握社区工作有关政策法规和办事程序,熟悉群众工作方式、方法,有一定的组织协调、文字工作能力和电脑操作技能,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男性一般不超过55

周岁,女性一般不超过50周岁。初次聘用人员一般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 (四)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称的人员优先录用。 第六条社工的聘用程序: (一)各街道以每个社区配备5名社区工作者为满编,缺编情况下需要招聘社工的,先将缺编人数和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区民政局,由区民政局统一组织资格审查和面试。 (二)对面试合格人员,由相关街道组织体检。体检合格后,由区民政局社工招聘小组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填写《下关区招聘社区工作者审批表》。 第七条社工实行劳动(聘用)合同制,社工与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聘用期限为二年。享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各项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八条街道社区服务中心自用工之日起即与社工建立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社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九条同一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与同一社工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第十条新招聘的社工实行二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经居民满意度测评、社区鉴定、街道考核、民政局社工招聘小组考核,胜任本职工作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反之,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某社区志愿者积分奖励制度

某社区志愿者积分奖励制度 第一条志愿者积分奖励是志愿者激励制度的内容之一,是志愿者最直接的奖励内容,凡参与追梦人实训公益组织举办的志愿服务活动都应当获得相应的积分。第二条志愿者积分等同于时间和货币符号,并通过数据的方式储存在追梦人时间银行当中(志愿者数据库)。 第三条追梦人时间银行是储存志愿者身份信息、志愿服务备案记录和积分交易服务平台,志愿者可在追梦人时间银行进行交易。 第四条志愿者第一次在追梦人时间银行储存积分时才可免费领取“志愿者电子积分卡”,并设置积分交易密码,用于以后每一次的交易凭证。 第五条志愿者须妥善保管积分卡和密码,如有遗失或损坏,必须立即致电服务中心进行挂失和解绑,以免他人恶意消费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并到服务中心现场办理新的积分卡,补办积分卡需支付工本费。 第六条志愿者积分可用于购买服务时间和真实货物,每次交易时须按照积分兑换规则进行支付。 第七条“服务时间”是指以时间或次数为单位进行的非现货服务,如洗一次衣服、一次理法、志愿者代购上门、学习辅导课时和旅游配套服务等生活、学习、旅游等方面的服务。 第八条“真实货物”是指将积分换算为货币后直接购买货物,如洗衣粉、大米、菜油、背包、衣服、鞋子和装饰品等货物。 第九条志愿者积分来源有多种途径,如志愿服务时长的积分、推荐志愿者注册的积分、捐款积分、介绍合作单位的积分等。 第十条志愿服务次数一般先以天为单位计,如一天内参加多个不同的志愿服务项目则按参加项目的数量计,如上午做社区服务,下午做孩子学习辅导,则等于2次志愿服务,而一项志愿服务需要连续几天完成,则按天数计算,如五天的支教活动等于5次志愿服务。 第十一条每一次志愿服务都需进行客户评价和监督评价的考核评分,满分为10分,特别差为0分,其他评价是0和10之间,如某志愿者在当次志愿服务过程

社区服务中心岗位职责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职责 1、在地方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及市、区卫生局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做好社区卫生服务行政业务工作,积极开展以保护、促进人民健康,不断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为目的的卫生保健,认真落实各项卫生工作指标。 2、组织制定中心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贯彻实施,做好管理检查及总结工作,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3、开展以社区为范围,家庭为单位,健康为中心,人的生命为过程的以老年、妇女、儿童和慢性病人为重点的集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指导为一体的综合性社区卫生服务。 4、根据可持续发展需要,重视资源管理,注重人员培训与考核,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机制,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做好中心工作人员的聘任、奖惩、调动及晋升工作。 5、负责中心事务、财务预决算,检查督促财务支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6、负责领导制定科研工作计划,努力创造条件发展中心的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工作。 7、督促各项医疗工作制度和治疗常规的执行,定期检查,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减少医疗缺陷,防范医疗事故,保证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8、负责组织、检查医疗、护理、防保工作,定期深入社区站门诊、病房、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证不断地提高医疗质量。 9、加强对后勤工作领导,审查物资供应计划,确保医疗物资供应。 10、及时听取社区居民对中心的工作意见,改进医疗服务作风。 11、负责加强行业作风的建设以及规范化精神文明建设。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室主任职责 1、在中心主任领导下负责本中心行政管理工作。 2、做好本中心管理信息的收集、整理、贮存、传输及反馈,协助主任沟通情况,协调关系,负责中心对外宣传,及中心计算机网络管理工作。 3、安排本中心各种行政会议,做好会议记录,对会议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反馈。 4、负责本中心工作计划、总结的起草,拟定有关行政文件,对中心计划、通知、决定等文件和行政管理规章制度在本中心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督促检查。 5、负责本中心行政文件的收发、登记、转递传阅、立卷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负责本中心资料档案管理工作。 6、做好本中心印鉴、文秘、外勤、通讯联络、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处理、参观及来宾的接待等工作。 7、负责完成中心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副主任协助主任做好以上工作。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各类人员职责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各类人员职责 为了加强各级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实行岗位责任制,做好中心工作,特制订中心工作人员职责。中心工作人员的职责,是根据加强中心管理,明确职责分工,提高医疗质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而制定。 一、中心党支部书记职责 1.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经常了解和检查党的方针、政策和中心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 2.领导制定党的组织、宣传、统战、纪律检查、政治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定期检查总结。 3.努力学习政治和业务,带头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4.要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全中心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政治思想工作。 5.充分发挥党委其他成员和主任的作用,并积极帮助和支持他们开展工作。 二、中心主任职责 1.在上级和中心党委领导下,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全面领导中心的工作,包括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人事、财务和总务等工作。 2.领导制订本中心工作计划,按期布置、检查、总结工作,并向领导汇报。 3.负责组织、检查医疗护理工作,定期深入门诊、病房,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证不断地提高医疗质量。

4.负责组织、检查临床教学、培养干部和业务技术学习。 5.负责领导、检查全中心医学科学研究工作计划的拟订和贯彻执行情况,采取措施,促进研究工作的开展。 6.负责组织、检查本中心担负的分级分工医疗工作和地段工作。 7.教育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医德,改进医疗作风和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督促检查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8.根据国家人事制度,组织领导中心工作人员的任免、奖惩、调动及提升等工作。 9.加强对后勤工作的领导,审查物质供应计划,检查督促财务收入开支,审查预决算,关心职工生活。 10.及时研究处理人民群众对中心工作的意见。 三、办公室主任职责 1.在中心主任和书记的领导下,负责全中心的秘书、行政管理工作。2.安排各种行政会议,做好会议记录,负责工作计划、总结及草拟有关文件,并负责督促其贯彻执行。 3.负责领导行政文件的收发登记、转递传阅、立卷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4.负责本室人员的政治学习。领导有关人员做好印鉴、打字、外勤、通讯联络、人民群众来访来信处理、参观及外宾的接待等工作。 5.完成中心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天津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

天津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新时期社区建设需要,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能力突出、群众满意的职业化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全面提高社区治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的意见》(津政发〔2013〕30号)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区工作者,是指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工作站专职从事社区服务管理并与街道(乡镇)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社区工作者的基本职责: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居民遵纪守法,自觉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 (二)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和社区居民会议的决议,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维护辖区居民的合法权益。 (三)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协调推动驻社区单位开展共建活动,积极支持社会组织等各类社会力量开展社区便民利民服务、慈善活动和志愿互助服务。 (四)密切联系群众,认真听取并积极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努力为居民服务。

(五)协助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其派出机关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相关的公共服务、公共管理等工作。 (六)组织社区居民对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其派出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驻社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对市政服务单位在社区的服务情况进行监督。 (七)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二章选拔任用 第四条社区工作者人数由各区县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坚持精简效能的原则,结合社区规模、管理幅度、居民构成和人口数量等确定,保持适当规模,形成合理结构。社区居民委员会一般配置5至9人。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实行专兼职相结合,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为专职,委员可专职也可兼职,兼职委员应为本社区居民。社区工作站按照每300至500户居民配置1名专职社工,并在每个社区配置1名物业管理专职人员。各区县社区工作者的数量每年报市民政局备案。 第五条社区工作者通过选任和公开招聘的方式配备。 (一)选任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 1.社区党组织成员。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选举产生和被任命为社区党组织成员的人员。 2.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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