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星级酒店设计标准
一、前厅
1.面积宽敞,与接待能力相适应;
2.气氛豪华,风格独特,装设典雅,色调协调,光线充足;
3.在非经营区内设客人休息场所;
4.门厅及主要公共区域有残疾人出入坡道,配备轮椅。有残疾人专用卫生间或厕所,能为残疾人提供特殊服务;
二、客房
1.至少有40间(套)可供出租的客房;
2.70%客房的面积(不含卫生间)不小于20平方米;
3.有卫生间;
4.有单人间;
5.有套房;
6.有至少3个开间的豪华套房;
7.有残疾人客房,该房间内设备能满足残疾人生活起居的一般要求;
8.客房内设微型酒吧(包括小冰箱);
三、餐厅及酒吧
1.总餐位数与客房接待能力相适应;
2.有布局合理、装饰豪华的中餐厅。至少能提供两种风味的中餐。
3.有独具特色、格调高雅、位置合理的咖啡厅(简易西餐厅)。能提供自助早餐、西式正餐。咖啡厅(或有一餐厅)营业时间不少于18小时并有明确的营业时间;
4.宾馆有适量的宴会单间或小宴会厅。能提供中西式宴会服务;
四、厨房
1.位置合理、布局科学,保证传菜路线短且不与其他公共区域交叉;
2.墙面满铺瓷砖,用防滑材料满铺地面,有吊顶;
3.冷菜间、面点间独立分隔,有足够的冷气设备。冷菜间有空气消毒设施;
4.粗加工间与操作间隔离,操作间温度适宜,冷气供给应比客房更为充足;
5.有足够的冷库;
6.洗碗间位置合理;
7.有专门放置临时垃圾的设施并保持其封闭;
8.厨房与餐厅之间,有其隔音、隔热和隔气味作用的进出分开的弹簧门;
五、公共区域
1.酒店有停车场(地下停车场或停车楼);
2.有足够的高质量客用电梯,轿箱装修高雅,并有服务电梯;
3.有男女分设的公共卫生间;
4.有商场,出售旅行日常用品、旅游纪念品、工艺品等商品;
5.有商务中心,代售邮票,代发信件,办理电报、电传、传真、复印、国际长途电话、国内行李托运、冲洗胶卷等。提供打字等服务。
6.有医务室。
六、选择项目(至少具备28项)
1.客房
1)不少于50%的客房卫生间淋浴与浴缸分设;
2)不少于50%的客房卫生间干湿区分开(有独立的化妆间);
3)所有套房分设供主人和来访客人使用的卫生间;
4)设商务楼层,可在楼层办理人住登记及离店手续,楼层有供客人使用的商务中心及休息场所;
2.餐厅及酒吧
1)有大堂酒吧;
2)有专业性茶室;
3)有布局合理、装饰豪华、格调高雅的西餐厅,配有专门的西餐厨房;
4)有饼屋;
5)有风味餐厅;
6)有至少容纳200人正式宴会的大宴会厅,配有专门的宴会厨房;
7)有至少10个不同风味的餐厅(大小宴会厅除外);
8)有24小时营业的餐厅。
3.商务设施及服务
1)封闭的电话间(至少2个);
2)洽谈室(至少容纳10人);
3)图书馆(至少有1000册图书);
4.会议设施
1)有至少容纳200人会议的专用会议厅,配有衣帽间;
2)至少配有2个小会议室;
3)有专门的复印室,配备足够的复印机设备;
4)有相机胶卷冲印室;
5)有至少5000平方米的展览厅。
5.公共及健康娱乐设施
1)卡拉OK厅或KTV房(至少4间);
2)游戏机室;
3)棋牌室;
4)影剧场;
5) 定期歌舞表演
6)多功能厅,能提供会议、冷餐会、酒会等服务及兼作歌厅、舞厅;
7)健身房(多功能综合健身按摩器、乒乓球室);
8)桑拿浴、蒸气浴、冲浪浴;
9)室内游泳池(水面面积至少40平方米);
10)室外游泳池(水面面积至少100平方米);
11)网球场;
12)保龄球室(至少4道);
13)桌球室;
14)美容美发室
15)精品店
16)独立的书店
17)婴儿看护及儿童娱乐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