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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用户使用手册

上海市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用户使用手册
上海市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用户使用手册

上海市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用户使用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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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 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 (试行) 第1 部分总则 煤矿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通过树立安全生产理念和目标,实施安 全承诺,建立健全组织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并落 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开 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抓好质量控制, 不断规范、持续改进安全生产管理,适应煤矿安全治理体系 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实现安全发展。 一、基本条件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煤矿应具备以下条件,任一项不符合的,不得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 1.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齐全有效; 2.树立体现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安全第一、预防 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与本矿安全生产实际、灾害治理相 适应的安全生产理念;

3.制定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要求和本单位实际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4.矿长作出持续保持、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条件的安全承诺,并作出表率; 5.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完备(井工煤矿有负责安全、采煤、掘进、通风、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安全培训、调度、应急管理、职业病危害防治等工作的管理部门;露天煤矿有负责安全、钻孔、爆破、采装、运输、排土、边坡、机电、地测、防治水、防灭火、安全培训、调度、应急管理、职业病危害防治等工作的管理部门),配备管理人员; 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和极复杂矿井、冲击地压矿井按规定设有相应的机构和队伍; 6.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取得考核合格证明; 7.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8.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二、基本原则 1.突出理念引领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用先进的安全生产理念、明确的安全生产目标,指导煤矿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2.发挥领导作用

{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现场评审常见问题

一、目标 企业未根据各职能部门的具体职责对安全目标进行分解,或者分解后的目标缺乏可操作性; 指标内容不完善(死亡、重伤、轻伤、职业病、隐患整改率、持证上岗率等)未对安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 有加进治安、环保方面的内容。 未定期进行效果评估和考核(含无评估报告)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安委会会议纪要内容未能追踪上次安委会提出问题的落实情况; ?未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定期的适宜性评审。?责任制内容与岗位工作实际不相符的

?三、安全投入 ?财务未建立专项科目(这条基本绝大工贸多数企业均未做到,因为财务制度未明确要求建立),目前评审侧重点在于企业是否建立了安全费用登记台账,出现较多问题的是登记台账内容不完整,该列入的未列入,不该列入的列入,这主要和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和具体实施部门、财务部门之间的配合有关;如有把职工福利费用放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费用放入,还有把治安、环保、污水处理费用放入。

?四、法律法规与制度 ?法律法规清单中过期的未及时更新,某些重要的法律法规未识别获取全,或收取过多,针对性差; ?对法律法规的符合性评价未开展或评价流于形式;?规章制度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不符,未能及时修订; ?评估周期超过每年一次,未及时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

?五、教育培训 ?部分企业三级教育记录中显示培训时间不满足24学时要求,也有部分企业未能提供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的教育培训和安全告知缺失,这条只有在管理严格的部分外资企业里面做得到。?生产经营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对实习学生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够,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不全;

安全生产标准化八大要素

1、目标职责:目标、机构和职责(机构设置、主要负责人及管理层职责)、全员参与、安全生产投入、 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2、制度化管理:法律标准识别、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文档管理(记录管理、评估、修订) 3、教育培训:教育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外来人员) 4、现场管理:设备设施管理(设备设施建设、设备设施验收、设备设施运行、设备设施检维修、检测 检验、设备设施拆除、报废)、作业安全(作业环境和作业条件、作业行为、岗位达标、相关方)、职业健康(基本要求、职业病危害告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警示标志) 5、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风险管理(安全风险辨识、安全风险评估、安全风险控制、变 更管理)、重大危险源辨识与管理、隐患排查治理(隐患排查、隐患治理、验收与评估、信息记录、通报和报送)、预测预警 6、应急管理(应急准备:应急救援组织、应急预案、应急设施、装备、物资、应急演练、应急救援信 息系统建设、应急处置、应急评估 7、事故管理:报告、调查和处理、管理 8、持续改进:绩效评定、持续改进 5、核心要求 5.1目标职责 5.1.1目标 企业应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文件化的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目标,并纳入企业总体生产经营目标。 5.1.2机构和职责 5.1.2.1机构设置 企业应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并应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配备相应的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按照有关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立健全从管理机构到基层班组的管理网络。 5.1.2.2主要负责人及管理层职责 企业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并履行相应责任和义务。 5.1.3全员参与

安全标准化系统管理评审控制制度完整版

安全标准化系统管理评 审控制制度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制度文件修订状态:A/O XX公司 XX矿 安全标准化系统管理评审控制制度 AB-XX-P-03-15-XX A 版 编制:工会工作部 审核:生产技术部 批准:X X XX年X月X日发布: XX年X月X日实施: XX公司XX矿发布 1 目的 确保本矿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通过 不断改进和完善,使本矿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保证安全 生产方针和目标的实施。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矿各生产单位、部室。 3 职责 矿长 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标准化系统管理评审

主管副矿长 负责安全标准化系统管理评审的具体工作。 安全部 3.3.1 负责管理评审实施、落实、组织、协调。 3.3.2 负责报告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车间、部室 3.4.1 提供管理评审所需的资料; 3.4.2 对评审后的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进行跟踪和验证。 4 工作程序 管理评审的频次和周期, 4.1.1 每年的3月-5月进行评审,两次管理评审的间隔时间不超过15个月,在下列情况下矿长可随时追加管理评审次数。 a)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发生重大变化时。 b)安全生产方针、目标修改时; c)本矿内部组织结构重大调整时; d)发生重大事故时; e)矿长认为需要的其他情况; 4.1.2 管理评审安排在内部安全本标准化体系审核后,外部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审核开始之前。 管理评审输入 4.2.1 矿长负责组织专人制定行动计划,收集内、外审核的结果。 4.2.2 各车间、部室负责收集各自的安全生产运行方面的信息。 4.2.3 标准化系统评审应包括下列输入:

上海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规范

上海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规范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规范》(沪建质安[2016]247号)文件要求,现将2016年度本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6年度有竣工项目的在沪建筑施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包括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及劳务分包企业。 二、考核分工 (一)市安质监总站负责本市注册的特、一级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具体工作委托相关协会实施,其中: 1、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承担其会员中(特、一级)企业考核汇总(地址:伊犁南路111号钱江商务广场10楼, 2、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工程质量安全专业委员会承担其余(特、一级)企业的考核汇总(地址:四平路827弄〈近大连路〉1号楼1007室,)。 (二)各区、县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的二级及以下施工企业和所有劳务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中心站负责本系统内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三)外省市驻沪办建管部门负责管理范围内进沪企业的安全生产标

准化考评工作(未设置驻沪办建管部门的外省市进沪施工企业,考核资料上报至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工程质量安全专业委员会)。 三、考核时间 (一)2017年1月31日前,企业完成自评汇总并将资料上报至各相关考评机构。 (二)2017年2月15日前,各考评机构完成对所属企业的考核评定工作,并上报总站。 四、考评内容及方式 (一)企业填报 2016年度企业在沪竣工项目(包括承担总包或分包的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情况: 1、登录上海建筑建材业网,进入“项目类”栏,再选择“网上办事”栏中的第七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系统,从“企业登录”窗口进入,选择“现场管理”中的”安全标准化”菜单,再选择“企业统计报表”栏下载并上报《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考核评分表》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信息统计表》。 2、将本年度所有竣工工地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地竣工考核评定表》(复印件可用)汇总后,一并上报各考评机构。 3、将企业当年度依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开展的自评材料同时上报各考评机构。 (二)考评机构汇总

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系统

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系统 开发背景 2010年开始,国家相继发布了国发[23]号文件《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安全生产信息化“十二五”规划》,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信息化进行了明确的要求。国家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通知》中提出“将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程列为十大重点工程的第一位”。 与此同时,安监局就推进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陆续发布相关文件并组织工作会议。2013年1月29日,发布《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全国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意见》(安监总管四〔2013〕8号);2013年1月31日,孙华山就《关于全面推进全国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意见》答记者问;2013年2月27日召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召开全国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视频会。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中明确指出:“非煤矿山和冶金、机械等工贸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要在2013年底前,冶金、机械等工贸行业(领域)规模以下企业要在2015年前实现达标。” 系统功能 实施方案创建 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及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并通过系统进行创建任务分配、任务单输出和进度跟踪提醒功能。实施方案创建要结合企业实际的组织机构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现状,明确各职能部门承担的任务和责任、完成的时间以及最终达成的目标和效果。

分要素创建 通过标准化分要素创建模块实现标准化制度文件、记录表单、统计表单等文档资料的按要素创建和更新工作,并按照每一条扣分项要求提供与之相对应的现场达标标准清单。系统默认提供所有制度文件、表单的创建模板以及现场达标标准清单。同时在创建页面展示有制度文件的发布要求和表单的记录、统计等要求,方便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要求对制度表单进行规范化管理。帮助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创建一整套标准化文档资料,实现文档创建与评审标准的对标,更好的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任务。 文档汇总和下载 通过创建过程建立的制度文件、记录表单、统计表单以及所有现场管理要求均在该模块汇总;当所有创建任务完成后此处即可形成企业所需要的一整套电子版文档资料;并能在线预览和输出打印,输出打印即可进行下一步纸质版文档资料的审批、会签等工作。 安全制度网站 制度发布网站是在基于企安通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管理软件的基础上开发的一个增强包,它能够实现将创建过程中的所有文件制度表单以网站的形式发布,成为企

《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释义(二)

《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释义(二)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 (一)属于矿山、建筑施工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等高度危险性行业(以下简称高危行业)以及危险物品使用、储存、运输单位; (二)属于金属冶炼、船舶修造、电力、装卸、道路交通运输等较大危险性行业(以下简称较大危险行业)的; (三)从业人员三百人以上的。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委员会由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相关机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工会代表及从业人员代表组成。 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查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实施、重大安全生产技术项目、安全生产各项投入等情况,研究和审查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督促落实消除事故隐患的措施。安全生产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应当有书面记录。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人员从事作业的,劳务派遣人员应当计入该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人数。 [释义]

本条是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建立、组成及其职责的规定。 本《条例》吸收国际通用做法,在生产经营单位内除了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外,在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建设上,还规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本条正是结合上海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实际,明确了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要求以及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组成、职责。 (一)本条规定,高危行业和较大危险行业以及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300人以下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这种做法在国际上都较普遍。如加拿大安大略省职业安全卫生法规定,50人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都要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如日本在劳动安全卫生法中规定,在行业和规模均符合政令规定的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安全委员会。 (二)安全生产委员会是生产经营单位非常设的议事机构,本条规定,安委会由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及相关机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工会代表及从业人员代表组成。特别强调了工会代表和从业人员代表参加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利于他们代表全体从业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合法权益。

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建设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企业登记管理 【发文字号】沪安委会[2011]4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1.07.18 【实施日期】2011.07.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沪安委会〔2011〕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0]35号),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文件)要求,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强化基础管理,现就本市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相关规定,认真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杜绝“三违”现象。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安全投入,提高本质安全度。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典型引路、全面推进;法律约束、政策引导;企业为主、政府推动”的原则,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 二、目标任务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遵循“企业普遍开展,逐步达标升级”的原则,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在冶金、机械和交通运输行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重点强化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品、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 一是交通运输行业。今后五年内,本市交通港航行业(领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规范等相关规定,制定完善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和制度规范,突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轨道交通、省际客运、港口危险货物作业、水上客运等重点行业,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强化激励保障措施,逐步形成政府引导、企业落实、社会支持、市场推动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格局。 二是建筑施工行业。依据住建部规定,结合建筑业的管理特征和上海建筑施工行业管理的实际,进一步深化完善以施工现场为考核基础、施工企业为考核对象的两个层面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企业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以贯彻落实《现场施工安全管理规范》(DGJ08-903-2010)、《施工现场检查标准》(J

2020标准化管理体系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 2020.6.7

目录 1.总则 (2) 2.理念和目标 (11) 3.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 (15) 4.安全承诺 (20) 5.安全生产责任制及主要安全管理制度 (23) 6.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26) 7.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38) 8.质量达标 (49) 9.考核评价与持续改进 (244)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 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 1.总则 煤矿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通过树立安全生产理念和目标,建立健全组织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兑现安全承诺,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实施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质量达标,通过考核评价与持续改进,完善和规范安全生产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动煤矿安全发展。 一、基本条件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煤矿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齐全有效。 (二)煤矿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完备,有负责安全、采掘、机电运输、通风、地质测量、安全培训工作的管理部门,煤矿上级公司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冲击地压矿井按规定设有相应的管理机构。 (三)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由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取得考核合格证。 (四)煤矿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五)不存在各部分所列举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二、基本原则 煤矿应构建要素完备、自主运行、动态达标、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实现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的软件与硬件相统一、动态与静态相统一、过程与结果相统一,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发挥领导作用 领导作用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关键。煤矿及其上级公司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下同)应发挥领导表率作用,强化安全风险意识,实施并兑现安全承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供必要的组织、制度、人员、技术、资金等保障,营造全员参与标准化建设的氛围和环境,保障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二)突出理念引领 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构建安全生产理念、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引领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三)促进科技进步 健全技术管理体系,开展技术创新;不断引进先进实用技术、装备、工艺,优化生产系统;更新安全监控系统,努力提升煤矿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四)强化风险意识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1996年8月1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1号发布,根据1997年12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修正,根据2002年11月1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28号修正,根据2010年12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公布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农机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等 148件市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并重新发布)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设工程的施工安全及其监督管理。 第三条(管理部门) 市和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部门负责本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劳动保护监察工作,依法行使国家监察职能。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设交通委)是本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的行业主管部门;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建管办)依照本办法,负责本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在业务上接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部门的指导。 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负责辖区内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在业务上接受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部门的指导。 第四条(安全监督机构和安全监督员) 市建设交通委和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分别设立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根据市和区、县立项审批的管理权限,具体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区、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在业务上接受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的指导。 市和区、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统称安全监督机构)设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员(以下简称安全监督员)。安全监督员应当经市建设交通委会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安全监督员的具体资格条件,由市建设交通委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部门另行规定。 第五条(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 建设单位应当负责下列与施工安全管理相关的协调工作: (一)在施工开始前,组织勘察、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勘察、设计文件的安全技术交底; (二)对施工过程中涉及勘察、设计文件规定的安全问题,及时组织勘察、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协调。 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和施工任务整体发包给一个单位总包的,应当由建设工程总包单位负责前款规定的协调工作。 第六条(施工工地管理单位及其安全管理责任) 施工工地管理单位应当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保持施工工地的基本安全条件和状况符合有关的安全技术标准,并履行下列职责:

项目标准化管理软件Software项目管理

项目标准化管理:软件Software项目管理(project management) 固化、简化、标准化 疯狂代码 https://www.sodocs.net/doc/6b4787486.html,/ ?:http:/https://www.sodocs.net/doc/6b4787486.html,/ProjectManagement/Article49571.html 我曾任职某公司软件Software工程中心有8位项目经理(project manager)成功地管理过许多应用软件Software开发项目部门同事戏称他们“ 8仙”他们带项目风格迥异就像 8仙过海各有神通 第位性格温和、思路清晰走是专家形象路子只要和用户交流次就能获得用户认同和尊重;般问题刚有苗头就会被他察觉并化解于无形的中因此被用户敬若神明言听计从 第 2位性格开朗、善于沟通走是关系调节路子几次接触就能和用户称兄道弟于是项目中所有问题都在酒桌上解决 第 3位善于把握用户心理和用户内部的间矛盾走是威逼利诱路子由于项目中用户方关键人员有涉足幕后交易因此往往有苦难言只能就范因此即使遇到最刁钻、难缠客户经他番软硬兼施最后也都能摆平 第 4位为人踏实、肯干富有耐心走是埋头苦干路子态度极佳、有求必应和用户处时间长了就是铁石心肠用户也不再忍心刁难 而其他几位也都可以归结为以上某两种或几种类型结合 在大家津津乐道他们传奇般成功项目管理(project management)经历的余我曾私下向他们取经:如何才能取得软件Software开发项目成功?他们观点居然出奇地致:最重要是规范标准开发过程管理! 那么为什么要规范标准软件Software开发过程?又如何规范标准软件Software开发过程呢? 我认为规范标准就是要约束自己、约束参和软件Software开发过程各方目是要消除软件Software开发中种种不良做法和习惯采用符合软件Software规律、事半功倍思路方法降低风险以使软件Software开发项目能获得可重复、可以预期满意结果 整理总结多年来项目管理(project management)实战经验和领悟我觉得要规范标准软件Software开发过程必须做好“ 3化”、同时避免踏入两个误区所谓做好“ 3化”、避免踏入两个误区就是指要坚持固化、简化、标准化避免踏入僵化、随意化两个误区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 公路建设集团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 一、总则 1.编制说明 为加强和规公司施工安全管理,根据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建设管理单位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体系文件。 当本体系文件与其他有关文件(包括上级各单位)所制定标准不一致时,以标准高或严格的规定为准。 2.编制依据 《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政策、法规、条例、规定等。 3.适用围 本体系文件适用于本公司各部室及各项目部。 二、安全方针和安全目标 1.安全方针 以人为本,安全生产,降低职业安全风险。 2.安全目标 2.1公司级安全生产目标: 2.1.1确保无基坑坍塌、高空坠落、电击及机械伤害、支架垮塌、起重、高温沥青伤害、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2.1.2杜绝职工因工死亡事故,杜绝因工程施工造成行车安全的事故,消灭机械设备(包括锅炉和压力容器)或火灾等造成一次经济损失5万元(含)以上的事故,年度重伤率控制在2‰以,负伤率控制在5‰以。 2.1.3劳保用品发放覆盖率100%,使用率100%。 2.1.4全员培训,人员培训合格率100%。 2.2项目级安全生产目标: 2.2.1确保无基坑坍塌、高空坠落、电击及机械伤害、支架垮塌、起重、高温沥青伤害、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2.2.2杜绝职工因工死亡事故,杜绝因工程施工造成行车安全的事故,消灭

机械设备(包括锅炉和压力容器)或火灾等造成一次经济损失5万元(含)以上的事故,年度重伤率控制在1.5‰以,负伤率控制在4‰以。 2.2.3查出隐患整改率100%。 2.2.4项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率100%。 2.2.5工人岗前三级教育执行率100%,特种工人持证上岗率100%,施工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合格率100%。从业人员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 2.2.6施工现场脚手架、高处作业防护设施及起重架设等特种设备验收合格率100%。 2.2.7劳保用品发放覆盖率100%,使用率100%。 三、安全组织机构 1、安全生产标准化领导小组 为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力度,公司特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达标考评工作的总体筹划、责任分工和资源配置等。 组长:光宏 副组长:高楠、安丰军、周建平、徐有航 组员:王云江、马晓庆、春雨、国利、涛、王绍旭、邱梅芳、牟海新 四、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安全生产实行“一岗双责”制度(一岗双责制度:是指本公司各级领导、各相关部门、各部室职工、各项目部主要领导不仅要完成本职围的业务工作,同时承担业务职责围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各单位负责人(含主持工作)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领导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直接领导者,对分管业务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分管工作围的安全生产工作。 (一)、法定代表人或董事长“一岗双责” 1、法定代表人或董事长岗位职责 (1)、主持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议,并负责上述会议的贯彻落实。 (2)、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安全标准化系统管理评审控制制度.doc

安全标准化系统管理评审控制制度1 制度文件修订状态:A/O XX公司 XX矿 安全标准化系统管理评审控制制度 AB-XX-P-03-15-XX A 版 编制:工会工作部 审核:生产技术部 批准:X X XX年X月X日发布:XX年X月X日实施: XX公司XX矿发布 1 目的 确保本矿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通过不断改进和 完善,使本矿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保证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的实施。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矿各生产单位、部室。 3 职责 3.1 矿长 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标准化系统管理评审 3.2 主管副矿长 负责安全标准化系统管理评审的具体工作。 3.3 安全部 3.3.1 负责管理评审实施、落实、组织、协调。 3.3.2 负责报告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3.4 车间、部室 3.4.1 提供管理评审所需的资料; 3.4.2 对评审后的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进行跟踪和验证。 4 工作程序 4.1 管理评审的频次和周期, 4.1.1 每年的3月-5月进行评审,两次管理评审的间隔时间不超过15个月,在下列情况下矿长可随时追加管理评审次数。 a)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发生重大变化时。

b)安全生产方针、目标修改时; c)本矿内部组织结构重大调整时; d)发生重大事故时; e)矿长认为需要的其他情况; 4.1.2 管理评审安排在内部安全本标准化体系审核后,外部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审核开始之前。 4.2 管理评审输入 4.2.1 矿长负责组织专人制定行动计划,收集内、外审核的结果。 4.2.2 各车间、部室负责收集各自的安全生产运行方面的信息。 4.2.3 标准化系统评审应包括下列输入: a)监测与检测记录; b)以前评审的跟踪结果; c)影响标准化系统的变化; d)纠正与预防措施制定及实施有效性; e)事故统计分析; f)员工和相关方抱怨; g)目标和指标完成情况; h)标准化系统覆盖范围的充分性;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 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特种行业和危险品管理 【发文字号】沪安监管危化[2010]131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0.06.22 【实施日期】2010.06.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沪安监管危化〔2010〕131号) 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管局,上海化学工业区管委会,有关控股(集团)公司: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8〕26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09〕12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和自我约束机制,积极推动和引导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据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通过实施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考评,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提升企业安全技术水平。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以点拓面、有序推进”的原则,大力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逐步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本市开展安全标准化的对象为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经营和使用剧毒化学品企业、有固定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不包括加油站)、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或医药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企业。2010年底前,使用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企业和使用剧毒品、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化工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医药生产的企业(以下统称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水平;2012年底前,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以上水平,其他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 三、工作任务 (一)对拟开展标准化工作的企业进行梳理。要对本辖区、本系统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特别是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梳理,确定辖区、系统内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企业数和类型,掌握企业基本安全状况和主要问题,尤其要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工艺流程、安全设备设施、建筑结构、耐火等级、安全间距、危化品储存与运输等情况充分掌握。要结合梳理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定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计划。在7月31日前,要完成梳理工作,确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计划,并填写《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计划表》(见附件1)报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危化处。

上海市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

上海市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第一条为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力量,强化全社会的安全生产监督力度,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制止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和《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任何单位、从业人员和市民发现本市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事故隐患的,均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举报。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下列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的,属于本办法的举报范围: (一)生产安全管理 1.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经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后任职的; 2.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上岗作业的;从业人员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上岗作业的; 3.未按法律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4.违章指挥或强令冒险作业的;对从业人员屡次违章作业不予制止的;对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整改的;

5.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 6.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7. 未按规定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8.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的; 9.进行爆破、大型设备(构件)吊装等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与施工方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设置作业现场安全区域的; 10.瞒报、谎报、拖延不报重伤、死亡事故的,或者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11.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的; 12.其他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违法行为。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1.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的; 2.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的;

上海市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 实施意见 发文号:沪安委会…2011?4号 发布单位:安全管理网 发布日期:2011-07-18 实施日期:2011-07-18 点击数: 160 更新日期:2011年08月09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0]35号),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文件)要求,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强化基础管理,现就本市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相关规定,认真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杜绝“三违”现象。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安全投入,提高本质安全度。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典型引路、全面推进;法律约束、政策引导;企业为主、政府推动”的原则,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 二、目标任务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遵循“企业普遍开展,逐步达标升级”的原则,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在冶金、机械和交通运输行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重点强化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品、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 一是交通运输行业。今后五年内,本市交通港航行业(领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规范等相关规定,制定完善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和制度规范,突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轨道交通、省际客运、港口危险货物作业、水上客运等重点行业,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强化激励保障措施,逐步形成政府引导、企业落实、社会支持、市场推动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格局。

安全生产标准化130号文

关于印发上海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试行)的通 知 沪安监管危化〔2010〕130号 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管局,上海化工区管委会,有关控股(集团)公司:为切实做好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根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09〕124号),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制定了《上海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二日 上海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8〕2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三[2009]124号)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指导本市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促进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制定本考评办法。 第二条本考评办法适用本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及有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的经营企业(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第三条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负责本市危险化学品企业二级、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考评、证书发放和公告。 第四条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发证机构的指导,对全市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市危险化学品企业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的,经区县安全监管部门推荐,由企业自主申请,报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进行考评,考评通过的,发放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本市危险化学品企业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的,由企业自主申请和自主考评或聘请具备乙级资质及以上安全评价机构进行自评,经区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自评结果审核同意后,报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进行资料审查,审查通过的,发放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每季度对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的企业进行公告,并及时将颁证情况报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区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申请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考核评级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关于印发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约见谈话警示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约见谈 话警示实施办法的通知 沪安监管监二〔2011〕38号 市直接监察单位,各区、县安全监管局、控股(集团)公司: 为进一步督促事故责任单位认真吸取教训,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单位负责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防止和减少发生事故,特制订《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约见谈话警示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生产安全事故约见谈话警示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督促事故责任单位认真吸取生产安全事故教训,落实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单位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防止和减少发生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生产安全事故约见谈话警示,是指为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督促事故责任单位及其负责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市安全监管局对受理的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负责人进行的约见谈话警示(以下简称“约谈警示”)。 第三条约谈警示对象: (一)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二)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单位的分管负责人; (三)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单位的管理者代表。 第四条单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安全监管局相关职能处室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约谈对象进行约谈警示: (一)因安全管理不力,在一年内重复发生同类一般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 (二)造成重伤人数3-10人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 (三)相关职能处室认为有必要约谈警示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单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安全监管局领导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约谈对象进行约谈警示,并视情予以新闻媒体曝光或网上公示: (一)因安全管理不力,发生较大或者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 (二)发生其他社会影响恶劣的生产安全事故的; (三)发现有重大事故隐患拒不整改的; (四)市安全监管局领导认为有必要约谈警示的其他情形; (五)市委、市政府领导认为有必要进行约谈警示的。 一年内连续发生2起以上社会影响恶劣的生产安全事故的,除对事故责任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警示外,视情况对其上级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警示。 第六条约谈警示以会议的形式进行。根据事故及其发生单位的不同情况,由相关职能处室人员组成约谈警示小组。约谈警示小组由市安全监管局领导或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任组长,主持约谈会。约谈时,应邀请有关安全专家参加会议。 第七条约谈警示的主要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应急救援、原因分析、吸取教训、防范整改措施等情况,主要及分管负责人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下一步应采取的措施。 被约谈警示对象应当准备书面汇报材料。 第八条约谈警示的程序: (一)约谈警示前,由相关职能处室报分管局领导或主要领导进行审批; (二)审批同意后,由市安全监管局书面通知被约谈人,告知约谈时间、地点和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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