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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

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
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

附件2

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试行)

为加强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管理工作,提高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的管理水平,保障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安全,规范医疗消毒供应中心质量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特种设备安全法》、《护士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病人、医务人员和器械用手术单、手术衣和洁净服》(YY/T0506 1-7)、《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一部分:管理规范》(WS 301.1)、《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二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 301.2)、《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三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WS 301.3)、《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 367)、《软式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WS 507)、《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WS/T 508)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独立设置的医疗消毒供应中心,不包括医疗机构内部设置的消毒供应中心、消毒供应室和面向医疗器材生产经营企业的消毒供应机构。

一、机构管理

(一)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应当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批,依法为医疗机构提供复用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消毒供应服务。

(二)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应当建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并落实各项规章管理制度,执行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技术规范、标准和操作规程,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落实医院感染预防和控制措施,保障复用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洗消毒灭菌工作安全有效地开展。

(三)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应当设置独立的质量安全管理部门并配备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质量安全管理专职人员,负责质量安全管理与控制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1.对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操作规程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2.对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工作质量、医院感染管理、器械和设备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

3.对重点环节,以及影响复用医疗器械、器具、物品清洗消毒灭菌质量和医疗安全的高危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提出预防和控制措施。

4.对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防护和健康管理提供指导。

5.预防控制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的污染物外泄及医院感染。

6.对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的监测和检测报告书写、保存、信息记录等进行督查指导,并保障记录数据的真实性和及时性。

7.对清洗剂、仪器耗材、辅助设备进行检查,对清洗消毒灭菌供应部门进行质量验收和审核,并提出质量控制改进意见和措施。

(四)财务部门要规范机构财务管理工作,加强财务监督,开展财务分析。

(五)后勤管理部门保障水、电、压缩空气、蒸汽供应质量及日常维护,定期进行设施、管道的检修维护,对设备的各类数字仪表如压力表、温度表进行校验,并记录备查。还应当负责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六)由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等资质的专业人员对压力蒸汽灭菌器及供电设施设备进行日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并记录。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

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并将定期检验合格标志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二、质量管理

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开展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配置符合《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基本标准(试行)》的规定。

(二)应当制定并落实工作人员培训考核计划,使工作人员具备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建立技术人员的专业知识更新、专业技能维持与持续培养等相关管理制度和培训记录。重点做好特种设备工作人员安全教育和职业安全防护知识培训。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保障所有人员的职业安全。

(三)应当依据ISO 9001, YY/T0287-2017《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用于法规的要求》等,建立并实施医疗消毒供应中心质量管理体系,遵守《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一部分:管理规范》(WS 301.1)、《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二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 301.2)、《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三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WS 301.3)、《病人、医务人员和器械用手术单、手术衣和洁净服》(YY/T0506 1-7)等相关

技术规范和标准,落实复用的诊疗器械回收、清洗消毒、检查保养、折叠、包装、灭菌及储存运输各个环节的质量管理制度、清洗消毒灭菌操作规程、仪器设备标准操作与维护规程,持续改进医疗消毒供应质量。

(四)医疗消毒供应中心接受其他医疗机构提出的复用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处理申请时,应当与提出申请的医疗机构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职责和物品运送交接等环节,加强现场交接、质量检查及验收工作并完善签字程序,规范管理,保证安全。不得接受一次性消毒物品进行消毒复用的申请。向申请的医疗机构提供无菌的复用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时,应当提供相关的监测和检测结果报告。必要时,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应提供与监测和检测结果相关的技术解释。建立质量保证措施,制定预处理、回收、清洗、消毒、干燥、折叠、检查包装、灭菌、储存、运送等标准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五)加强对器械处理过程的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的活动,定期进行质量监督检查,结果与记录实现可追溯。对检查中的问题,定期总结分析并采取措施持续改进。按照安全、准确、及时、有效、经济、便于使用的原则开展消毒灭菌供应工作,保证质量。

(六)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出现危急突发事件时能够提供及时、安全的无菌物品服务。

(七)建立追溯跟踪制度、保留时限制度、无菌物品缺陷召回制度等,保证质量,满足医疗需要并持续改进。

(八)参加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的质量评价活动,接受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九)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工作人员应当具有相关的专业学历,并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执业资格。接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岗位培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质量管理意识。

(十)灭菌设备及清洗消毒设备,应当遵循WS 310.3和ISO 17665等标准要求,每年对灭菌程序、清洗消毒程序的重要参数进行检测。

(十一)建立满足服务质量要求的医疗消毒供应中心信息系统(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要求,见WS310.1附录A),建立系统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措施。具备与所服务的机构信息系统联网的能力。应当采用信息系统对清洗、消毒、灭菌和供应进行质量控制和实现质量可追溯。

(十二)建立医疗消毒供应中心报告发放制度,保证医疗消毒供应中心报告准确、及时和信息完整。不得出具虚假监测和检测结果报告。

(十三)医疗消毒供应中心报告应当使用中文或者国际通用的、规范的缩写,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保存。

(十四)医疗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灭菌质量监测合格报告内容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十五)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在与其他类别医疗机构等建立长期合作时,应当对诊疗器械回收、运输、清洗、消毒、灭菌操作流程等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应当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对意见和建议要有反馈和改进措施。

三、安全管理

(一)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应当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科学设置并严格遵守安全管理相关规章制度与安全操作工作流程,降低发生医院感染的风险。

(二)应当设专人按照相关规定负责医疗消毒供应中心与其他医院消毒供应中心之间物品交接管理工作,有效预防控制交叉污染。

(三)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的建筑布局应当遵循环境卫生学和医院感染管理的原则,符合要求,做到布局合理、分区明确、标识清楚、洁污分流、不交叉、不逆流。

(四)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应当划分为工作区、辅助工作区和管理区。

(五)各工作区域换气次数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六)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有关规定,加强对特殊感染复用器械的回收、运输、储存、处理相关管理。

(七)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对产生的污水进行严格无害化处理。

(八)应当按照标准预防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如:圆顶工作帽、口罩、面罩、防水的隔离衣、专用鞋、防刺伤的手套、洗眼器、防噪声耳塞,防止有毒气体环氧乙烷、过氧化氢、甲醛等泄露的应急防毒面具和报警系统等,加强培训,保证工作人员能够正确使用。

(九)当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事件时,应当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及时报告机构内的相关部门,做好记录存档,实现可追溯。

(十)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的危险因素和安全风险进行评估,确保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安全。定期举行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安全和消防安全演练并保存记录。

四、监督与管理

(一)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的监督管理,卫生健康监督机构每年现场监督检查不少于一次,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安全隐患时,应当责令其立即整改。

(二)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对医疗消毒供应中心进行现场检查,了解情况,调查取证。

2.查阅或者复制医疗消毒供应中心质量和安全管理的有关

资料,采集、封存样品。

3.责令违反本规范及有关规定的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停止违

法违规行为。

(三)对于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规定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视情节依法依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试题2.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试题 2 一、判断题 1、消毒供应中心是医院内承担各科室所有重复使用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洗、消毒、灭菌以及无菌物品供应的部门。( 2、清洗是去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 3、耐湿、耐热的器械、器具和物品,应首选热力消毒或灭菌方法。 ( 4、使用者应将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与一次性使用物品分开放置; 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直接置于封闭的容器中, 精密器械应采用保护措施,由 CSSD 集中回收处理。( 5、使用者应在使用后及时去除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的明显污物, 根据需要做保湿处理。( 6、不应在诊疗场所对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清点,应采用封闭方式回收,避免反复装卸。( 7、消毒后直接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 湿热消毒温度应≥90℃, 时间 ≥5min,或 A0值≥3000( 8、应使用医用润滑剂进行器械保养。不应使用石蜡油等非水溶性的产品作为润滑剂。( 9、压力蒸汽灭菌包重量要求:器械包重量不宜超过 7kg,敷料包重量不宜超过 5kg。( 10、纸塑袋、纸袋等密封包装其密封宽度应≥6mm,包内器械距包装袋封口处 应≥2.5cm。(

11、从灭菌器卸载取出的物品, 冷却时间>30min, 应检查有无湿包, 湿包不应储存与发放,分析原因并改进;( 12、干热灭菌适用于耐热、不耐湿,蒸汽或气体不能穿透物品的灭菌,如玻璃、油脂、粉剂等物品的灭菌。( 13、低温灭菌适用于不耐热、耐湿的器械、器具和物品的灭菌。 ( 14、物品存放架或柜应距地面高度≥20cm,距离墙≥5cm,距天花板≥50cm。( 15、应遵循设备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对清洗消毒器、封口机、灭菌器定期进行预防性维护与保养、日常清洁和检查。( 16、消毒供应的检查、包装设备应配有器械检查台、包装台、器械柜、敷料柜、包装材料切割机、医用热封机、清洁物品装载设备及带光源放大镜、压力气枪、绝缘检测仪等。( 17、医用润滑剂应为水溶性,与人体组织有较好的相容性。不应影响灭菌介质的穿透性和器械的机械性能。( 18、普通棉布做为包装材料应为非漂白织物,除四边外不应有缝线, 不应缝补;初次使用前应高温洗涤,脱脂去浆。( 19、压力蒸汽灭菌器供给水的质量指标电导率 (25℃应<15μS/cm ( 20、压力蒸汽灭菌器应每年对灭菌程序的温度、压力和时间进行检测;( 21、可定期采用定量检测的方法,对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清洗效果进行评价。( 22、清洗消毒器新安装、更新、大修、更换清洗剂、改变消毒参数或装载方法等时,应遵循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进行检测, 清洗消毒质量检测合格后,清洗消毒器方可使用。( 23、化学消毒剂应根据消毒剂的种类特点,定期监测消毒剂的浓度、消毒时间和消毒时的温度, 并记录, 结果应符合该消毒剂的规定。 ( 24、包外化学监测不合格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实施方案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 管理要求 1.1 医院 1.1.1 应采取集中管理的方式,对所有需要消毒或灭菌后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由CSSD回收,集中清洗、消毒、灭菌和供应。 1.1.2 内镜、口腔诊疗器械的清洗消毒,可以依据卫生部有关的规定进行处理,也可集中由CSSD统一清洗、消毒。外来医疗器械应按照WS310.2的规定由CSSD统一清洗、消毒、灭菌。 11.3 应理顺CSSD的管理体制,使其在院长或相关职能部门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1.1.4 应将CSSD纳入本机构的建设规划,使之与本机构的规模、任务和发展规划相适应;将消毒供应工作管理纳入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 1.1.5 鼓励符合要求并有条件医院的CSSD为附近医疗机构提供消毒供应服务。 1.2 消毒供应中心 1.2.1 应建立健全岗位职责、操作规程、消毒隔离、质量管理、监测、设备管理、器械管理(包括外来医疗器械)及职业安全防护等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12.2 应建立质量管理追溯制度,完善质量控制过程的相关记录,保证供应的物品安全。 1.2.3 应建立与相关科室的联系制度 12.3.1 主动了解各科室专业特点、常见的医院感染及原因,掌握专用器械、用品的结果、材质特点和处理要点。 1.2.3.2 对科室关于灭菌物品的意见有调查、有反馈,落实持续改进,并有记录。 2 基本原则 2.1 CSSD的清洗消毒及检测工作应符合WS310.2和WS310.3的规定。

2.2 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再处理应符合使用后及时清洗、消毒、灭菌的程序,并符合以下要求: a)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腔隙,或接触人体破损的皮肤、粘膜、组织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灭菌。 b)接触皮肤、粘膜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消毒。 c)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执行WS310.2中规定的处理流程。 3人员要求 3.1 医院应根据CSSD的工作量及各岗位需求,科学、合理配置具有职业资格的护士、消毒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3.2 CSSD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与其岗位职责相应的岗位培训,正确掌握以下知识与技能:a)各类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清洗、消毒、灭菌的知识与技能。 b)相关清洗、消毒、灭菌设备的操作规程。 c)职业安全防护原则和方法。 d)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相关知识。 3.3 应建立CSSD工作人员的继续教育制度,根据专业进展,开展培训,更新知识。 4 建筑要求 4.1 基本原则 医院CSSD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应遵循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对医院建筑和职业防护的相关要求,进行充分论证。 4.2 基本要求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质量管理分析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质量管理分析 消毒供应中心是医院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既是向全院提供各种无菌器材、敷料和其他无菌物品的保障科室,又是预防和减少医院感染发生的重要科室。其工作质量直接影响病人的安危和医护质量。因此,必须加强对消毒供应中心环节质量管理。 1 清洁消毒处理 1.1 污染器械、物品回收:为防止污染器械物品在各项工序中交叉感染,采取集中管理模式,专人专车进行下收,实施有效封闭运送,运送车或密闭容器,有标识及内容记录,车和容器使用后清洁、消毒、干燥备用。 1.2 器械、换药碗分类浸泡:按一般污染器械和特殊感染器械、普通器械和锐利器械进行分类,并把器械关节打开,各类穿刺针及针套松开,换药碗逐个分开,分别浸泡在含有效氯1000mg/l、2000mg/l消毒液中。 1.3 洗涤质量:认真执行各种物品的洗涤操作规程,要求回收穿刺针消毒浸泡后逐个用棉签卷擦针栓注射器冲洗。各类物品清洗后,放入一定比例(按物品污染程度而定),生物酶洗涤剂里浸泡2~5分钟,再次清洗过蒸馏水。金属器械烘干上不油保养,包布一用一清洗,统一封闭式送洗涤公司专锅洗涤、干燥、折叠备用。 1.4 检查包装:各类物品包装前,必须进行器械功能、陈旧程度等方面检查,要求物品齐全、配套、连接严密牢固,清洁光亮、无锈斑、变形或破损,胶管类不发粘、针头无钩、无锈、通畅,包装硬容器外观应完整、清洁、干燥,包布清洁无破损、大小适宜。每包放置化学指示卡,在封包前由他人按各类包外标牌的内容进行核对,方可包装。所有包装外都应贴有签名和有效期的化学指示标签。

2 消毒隔离与灭菌 2.1 布局要求:严格区分去污区、检查包装区、灭菌物品存放区。做到“四分开”既工作与生活区分开,回收污物与安放净物分开,初洗与精洗分开,未灭菌物品与灭菌物品分开。下收下送车严格区分,做到专车专用,各行其道,使用后清洁消毒,并按固定区域放置,各工作区台面每次操作完毕后用消毒液擦拭,地面湿拖,每天三氧消毒机定时进行空气消毒2次并记录。 2.2 灭菌物品存放区管理:严格控制无菌物品存放区进出人员,在岗人员按要求着装。灭菌物品分类存放在专用柜内及架上,有侧孔金属其侧孔应呈关闭状态,布类或纸类包装物品注意潮湿,物品排放与发放按左进右出顺序进行,先消先用,有效期7天,不得有过期包。出区后未经使用的无菌物品严禁返回须重新灭菌,无菌物品存放区每天三氧消毒机定时进行紫外线空气照射并记录。 2.3 消毒员管理:合理配置专职消毒员,必须持证上岗。对其进行岗位培训,不定期组织学习有关安全及专业知识学习如《消毒技术规范》、《脉动真空蒸汽灭菌操作规程》等,强化安全意识,认真执行管理制度。 2.4 消毒灭菌:每天由一名消毒员接受各临床科室送入的各类包并检查包的重量、体积是否符合要求。包的完整性、外标签及书写内容是否规范。在灭菌操作时严格掌握载装量,随时注意观察灭菌器运行情况,详细记录灭菌器的压力、温度、时间、锅号,检测化学指示卡变化以确定灭菌效果。 3 灭菌质量监测

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基本标准

附件1 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基本标准(试行) 医疗消毒供应中心是独立设置的医疗机构,不包括医疗机构内部设置的消毒供应中心、消毒供应室和面向医疗器材生产经营企业的消毒供应机构。医疗消毒供应中心主要承担医疗机构可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洁净手术衣、手术盖单等物品清洗、消毒、灭菌以及无菌物品供应,并开展处理过程的质量控制,出具监测和检测结果,实现全程可追溯,保证质量。 一、科室设置 至少应当设置消毒供应室及医院感染管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工程技术管理、信息管理等职能部门。 二、人员配置 (一)至少有1名具有消毒供应管理经验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护士。 (二)至少有1名具有5年以上医院感染管理经验的护士。

(三)至少有3名具有3年以上消毒供应工作经验的护士,其中1名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至少有2名消毒员,按规定取得相应上岗证。 (五)至少有2名专职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及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六)具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其他技术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 三、基本设施 (一)业务用房使用面积不少于总面积85%,应当具备双路供电或应急发电设施、应急供水储备、蒸汽发生器备用设备、压缩空气备用设备等,重要医疗设备和网络应有不间断电源,保证医疗消毒供应中心正常运营。 (二)设置1个硬器械(金属、橡胶、塑胶、高分子材料及其他硬质材料制造的手术器械、硬式内镜等)清洗、消毒、干燥、检查、包装、灭菌、储存、发放流水线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 (三)设置1个软器械(手术衣、手术盖单等可阻水、阻菌、透气,可穿戴、可折叠的具有双向防护功能的符合手术器械分类目录的感染控制器械,不含普通医用纺织品)清洗、消毒、干燥、

消毒供应室感染管理制度

消毒供应室感染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部颁《医院工作制度》、《消毒管理办法》有关供应室管理的规定。健全岗位责任制、物品洗涤、包装、灭菌、存放、质量监测、物资管理等制度。加强关于“输液、输血器、注射器洗涤操作规程";“输液、输血器、注射器洗涤质量检验标准"贯彻执行。做好一次性注射器具的回收、消毒工作。 2.分设洗涤组、包装组、敷料组、消毒组、发放组、器械组和质检组(或由药剂科代检)。将针头、注射器、输液管与其它各种器材、导管分室处理。已消毒区和未消毒区必须严格分开。 3.供应室人员必须树立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严格无菌观念,认真执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和质量检验标准、熟悉各种器械、物品的性能、消毒方法和洗涤操作技术,做到供应物品的适用和绝对无菌,确保医疗安全。 4.质量控制:由于护士长或质量监督员负责对原材料的质量检查,并对供应的无菌医疗用品进行定期定量质量监测。建立热原反应原因追查制度,和热原反应发生情况月报制度。凡发生热原反应,必须立即向所属药检部门报告,并送检有关输液、注射器具及药品。 5.、内部布局合理,分污染区、清洁区、无菌区,三区划分清楚,?区域间应有实际屏障;路线及人流、物流由污到洁,强制通过,不得逆行。天花板、墙壁、地面等应光滑、耐清洗,避免异物脱落。周围环境无污染. 6、有物品回收、消毒、洗涤、敷料制作、组装、灭菌、存储、发送全过程所需要的设备和条件。 7、压力蒸汽灭菌操作程序按《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灭菌合格物品应有明显的灭菌标志和日期,专室专柜存放,在有效期内使用。下收下送车辆,洁污分开,每日清洗消毒,分区存放。 8、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拆除外包装后,方可移入无菌物品存放间,其使用与管理见第五章第五节。 9、有明确的质量管理和监测措施:对购进的原材料、消毒洗涤剂、试剂、设备、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等进行质量监督,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消毒供应室。对消毒剂的浓度、常水和精洗用水的质量进行监测;对自身工作环境的洁净程度和初洗、精洗、组装、灭菌等环节的工作质量有监控措施;对灭菌后成品的包装、外观及内在质量有检测措施。?

消毒供应室规章制度

消毒供应室工作制度 一、供应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各种器械、物品的清洁消毒,灭菌方法,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各种操作规程。 二、负责全院各科室无菌器械、物品、敷料的供应工作。供应的医疗器械做到及时、准确、适用和绝对无菌。 三、备齐和储备一定数量的消毒器械和敷料,保证周转和处于备用状态。 四、每日上午下收下送,重点科室每日下收下送2次。根据各科工作需要,提供消毒物品。收回污染的失效物品,临时借用的物品,应办好登记手续,用后及时归还。 五、沾有脓血等体液的器械,应由使用科室洗涤清洁后交供应室消毒。传染科用过的物品,应经传染科消毒处理后再交供应室消毒。 六、科室自备包装的各种敷料桶、换药等治疗器材应注明科别及消毒日期,按规定时间送供应室消毒。消毒后消毒员负责关闭贮槽侧孔并放在固定位置。 七、所供敷料应符合临床要求,包布、治疗巾、洞巾保持清洁无损。 八、各种治疗巾应注明名称、消毒时间或有效日期。包内各种物品须认真核对,不得有误或遗漏。每日严格检查,凡消毒物品失效或接近失效期,须重新消毒保存。 九、所有一次性用品均应把好质量关,做好抽样检测,并定期下科了解使用情况,保证临床使用方便及确保安全。 十、严格划分污染区、清洁区、无菌物品储存区。无菌物品与污染物品不得交叉混放或迁回传递,防止交叉感染。 十一、对所有的物品器材应建立账目登记、请领、下发、报废及赔偿制度。专人负责、定期清点,定期保养,防止霉烂、生锈、损坏、丢失,如有损坏按规定处理、赔偿或补充。 十二、定期深入临床各科检查常备无菌物品质量、数量、征求意见,及时改进工作。 十三、每日工作完毕整理室内卫生,清扫地面,用消毒液擦拭桌面及工作台面。每周五大扫除1次,保持工作间清洁整齐,物品放置有序。 十四、每日紫外线照射空气消毒1次,每月空气培养1次。 消毒供应中心工作制度时间:2010-09-14 11:23:35 发布者:编辑来源: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第一部分消毒供应中心工作制度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标准

第1 部分:管理规范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工作区域的温度、相对湿度和照度要求部分参照了美国ANSI/AAMI ST79:2006医疗设备中蒸汽消毒和灭菌保证综合指南(ANSI/AAMI ST79:2006 Comprehensive guide to steam sterilization and sterility assurance in health care facilities)。本标准第7.2.1、7.2.4.3 、8.1.2 条为推荐性,其余为强制性。本标准由卫生部医院感染控制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院消毒供应中心(central sterile supply department,CSSD) 管理要求、基本原则、人员要求、建筑要求、设备、设施、耗材要求和相关部门管理职责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医院CSSD 和为医院提供消毒灭菌服务的社会化消毒灭菌机构。暂未实行消毒供应工作集中管理的医院,其手术部(室)的消毒供应工作应执行本标准。 己采取污水集中处理的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19633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包装 WS 310.2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

消毒供应中心质量管理

消毒供应中心质量管理 发表时间:2015-09-09T09:37:23.907Z 来源:《中国医学人文》2015年第7期供稿作者:陈渊慧 [导读] 甘肃省嘉峪关市酒钢医院供应室我们在工作中加强各环节质量管理,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发生。 陈渊慧 (甘肃省嘉峪关市酒钢医院供应室 735100) 【摘要】目的通过对消毒供应中心各环节质量管理。方法规范器械的回收、清洗、消毒、灭菌、储存和发放,保证无菌物品的质量安全,结论提高消毒供应中心质量管理,可以有效的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 【关键词】消毒供应中心;质量管理 【中图分类号】 R2 【文献标号】 A 【文章编号】 2095-7165(2015)07-0156-02 消毒供应中心是承担医院临床科室所有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物品清洗、消毒、灭菌及无菌物品【1】供应的部门。工作复杂,供应品种多,数量大,周转快,消毒灭菌质量要求高,服务窗口多,环节多,设计面广。工作中任何微小的缺陷都将会给临床工作带来不便,直接影响到医疗和护理质量。所以,我们在工作中加强各环节质量管理,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发生。 一、完善工作制度,严格制度管理 1. 建立、健全各岗位工作制度,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建立与临床和手术室联系沟通制度,每月走访临床科室,进行满意度度调查。 2. 严格制度管理,落实工作制度 ⑴首先制订各域工作制度、考核标准和相应奖惩措施。 ⑵各区域设立组长,每日检查工作质量;护士长不定期抽查,质控小组检查。 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有效沟通,制订改进措施及时解决问题,并进行效果评价。每月组织一次质量讨论会,讨论差错,总结工作经验,提高工作质量。 ⒊建立CSSD 工作人员的继续教育制度,强化服务意识 ⑴ . 根据消毒供应中心人员层次和专业进展要求,制订相应的培训计划开展培训,更新知识。 ⑵ . 根据消毒供应中心行业要求制订本专业的规范行为,提高思想认识,培养责任心、职业荣誉感。为临床提供主动、便捷的优质服务。 ⑶ . 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医院消毒隔离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使医务人员按要求做好消毒隔离和职业防护工作。 二、质量管理 1. 环境质量管理 ⑴ . 消毒供应中心分生活区、污染区、检查包装灭菌去和无菌物品存放区,各区有各区的设施、设备和用物,都应固定位置,合理放置。各工作间人员固定,不能相互串岗。三区间人流、空气、由洁到污,物流由污到洁,不得逆流。根据各岗位责任的要求,每日对各自的岗位区域进行卫生清洁,每月进行彻底终末清洁消毒处理,检查包装灭菌区和无菌物品存放区空气质量应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2)》中规定的III 类环境标准,空气菌落数≤ 4.0/5min/III 每月进行空气和环境表面细菌学检测,必须达标。 2. 人员的管理 ⑴ . 建立CSSD 工作人员的继续教育制度,根据专业进展,开展培训,更新知识 ⑵ . 根据工作人员层次制订相应的培训计划开展培训(每月进行2 次业务学习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专业知识,规范行为,提高认识,增强工责任心,确保工作质量。 ⑶ . 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医院消毒隔离知识的培训,使医务人员做好消毒隔离和职业防护。 ⑷ . 每月组织一次质量讨论会,讨论差错,总结工作经验,提高工作质量。 3. 各环节质量管理 3.1. 下送、回收物品环节质量管理 ⑴ . 下收下送车辆,有明显标志,洁污分开,每日清洗消毒,分区存放。 ⑵ . 建立物品回收清单,特殊器械特殊交接,严格按交接清单查数量、型号和规格,从源头上解决物品、器械的使用与管理问题,杜绝差错事故出现。 ⑶做好个人防护,采用封闭式进行器械的收集运送,不应在诊疗场所对污染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清点和交接。运输中应用清洁手接触公共设施。 ⑷ .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物品,拆除外包装后,方可移入无菌物品存放间。 3.2 去污区环节质量管理 ⑴ . 操作前做好个人防护符合WS310.2-2009 附录A 要求,根据器械污染状况、材质和结构进行器械分类处理,污区工作人员应及时接收和清点物品,经双人核对。 ⑵ . 灭菌器械和消毒器械分别清点和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⑶ . 回收工具和容器正确处理,清洁干燥备用。 ⑷ . 工作结束后及时对环境和物表进行清洁消毒。 3.3. 物品清洗质量的管理 规范清洗流程是质量的保证,清洗质量直接影响消毒和灭菌质量,使用后的器械进行彻底的的清洗是消毒供应中心最重要的环节之一。 ⑴ . 清洗设备清洗质量监测每月对清洗设备用清洗效果测试指示卡监测清洗机清洗质量。 ⑵ . 清洗物品质量监测 ① . 清洗干燥的物品包装前用目测或带光源的放大镜对器械表面及其关节、齿牙进行检查,器械应光洁、无血渍、污水垢等残留物质

WST 367-2012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目录 [返回]拼音 WS/T 367-2012 yī liáo jī gòu xiāo dú jì shù guī fàn [返回]英文参考 WS/T 367-2012 Regulation of disinfection technique in healthcare settings ICS 11.020 C 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于2012年4月5日发布,自2012年8月1日起实施。 WS/T 367-2012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6886.7 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第7部分:环氧乙烷灭菌残留量 GB 19258 紫外线杀菌灯 GB/T 19633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包装 GB 50333 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 WS 310.1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 WS 310.2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消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WS 310.3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WS/T 311 医院隔离技术规范 WS/T 313 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YY/T 0506.1 病人、医护人员和器械用手术单、手术衣和洁净服第1部分:制造厂、处理厂和产品的通用要求 YY/T 0698.2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包装材料第2部分:灭菌包裹材料要求和试验方法 YY/T 0698.4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包装材料第4部分:纸袋要求和试验方法 YY/T 0698.5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包装材料第5部分:透气材料与塑料膜组成的可密封组合袋和卷材要求和试验方法 YY/T 0698.8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包装材料第8部分:蒸汽灭菌器用重复性使用灭菌容器要求和试验方法 3.1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清洁cleaning 去除物体表面有机物、无机物和可见污染物的过程。 3.2 清洗washing 去除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 3.3 清洁剂detergent 洗涤过程中帮助去除被处理物品上有机物、无机物和微生物的制剂。 3.4 消毒disinfection 清除或杀灭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 3.5

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章制度

组织治理制度 1、在护理部、护士长领导下,实行二级治理体制,采取集中治 理的方式,队所有需要消毒或灭菌后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与物品回收、清洗、消毒灭菌和供应。 2、医院将消毒供应中心纳入本机构的建设规划,使之与本机构 的规模、任务和进展规划相适应,将消毒供应工作治理纳入医疗质量治理,保障医疗安全。 3、护士长具有主管护师以上职称,有较强的组织治理、沟通协 调、研究能力。 4、治理人员(分管院长、护理部、感控治理科、设备与后勤治 理部门、护士长)明确消毒供应工作治理的工作职责及权限责任。

5、了解和掌握消毒灭菌理论知识与进展,学习有关消毒技术规 范、法律、法规和标准,依法开展消毒灭菌治理工作。 6、了解工作流程差不多项目和步骤,掌握质量操纵标准,进行 全面治疗检测等治理活动。 7、依照工作流程设污染器械回收、清洗、消毒;检查、包装、 敷料制作包装、灭菌及无菌物品保管储存、下收下送、库房治理、质量检测等岗位。 8、各级人员均经专业培训合格后持省证上岗。治理人员需经3 个月的专业进修学习,治理人员和灭菌员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锅炉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上岗。 9、隔离配备人员,以中青年为主。护理人员具有职业资格、相 应学历、灭菌员中专以上学历。患有传染病、精神疾患人员不得从事消毒供应工作。 10.认真做好物资规划,有效使用资源,合理操纵医疗材料成本。

工作治理制度 1、坚守工作岗位,履行工作职责,严格实施人员防护措施,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技术规范,开展物品的消毒灭菌供应工作。 2、治理人员对各级人员进行医院感染预防与操纵、素养和职业角度的治理,制定规划,定期组织学习培训和进修。 3、建立标准化的工作流程。即:突然器械的回收、分类、清洗、消毒、干燥、检查、包装、灭菌、灭菌物品储存、发放、严格实行程序治理。

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第一部分

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第一部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院消毒供应中心(central sterile supply department,CSSD)管理要求、基本原则、人员要求、建筑要求、设备、设施、耗材要求和相关部门管理职责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医院CSSD和为医院提供消毒灭菌服务的社会化消毒灭菌机构。暂未实行消毒供应工作集中管理的医院,其手术部(室)的消毒供应工作应执行本标准。 已采取污水集中处理的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改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19633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包装 WS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WS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消毒技术规范卫生部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消毒供应中心central sterile supply department,CSSD 医院内承担各科室所有重复使用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洗消毒、灭菌以及无菌物品供应的部门。 去污区decontamination area CSSD内对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回收、分类、清洗、消毒(包括运送器具的清洗消毒等)的区域,为污染区域。 检查、包装及灭菌区域inspection and packing sterilization area CSSD内去污后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检查、装配、包装及灭菌(包括敷料制作等)的区域,为清洁区域。 无菌物品存放区sterilized articles store area

消毒供应中心规章章程制度

消毒供应室规章制度 供应室 2012年9月10日修订

目录 一、一般工作制度 二、质量管理制度 三、查对制度 四、安全管理制度 五、消毒隔离制度 六、沟通协调制度 七、监测制度 八、质量追溯制度 九、包布管理制度 十、器械管理制度 十一、设备管理制度 十二、交接班制度 十三、库房管理制度 十四、工作人员手卫生制度 十五、工作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十六、科务会制度 十七、护理差错事故防范措施 十八、护理差错处理措施 十九、医疗器械日常管理制度 二十、感染管理制度 二十一、灭菌物品召回制度

一、一般工作制度 1.工作人员必须熟熟悉各类器械与物品的性能、用途、清洗、 消毒、保养、包装和灭菌方法,严格执行各类物品的处理流程,保证各类器材、物品完整、性能良好。 2.严格遵守标准防护原则,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规章制度 和操作流程,有效防范工作失误和安全事故发生。 3.分工明确、相互协作,共同完成各项任务,做好相关统计工 作。 4.爱护科室财物,严格按照器械、物品破坏报废制度进行处理. 5.严格控制人员出入,非本中心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进入工 作区域.各类人员不得随意相互跨区。 6.加强与服务对象的沟通,定期收集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 作。 二、质量管理制度 1.在护士长领导下,成立由制度控制员、组长组成的质量管理小组,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质量管理小组会议。 2.建立健全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制定各项管理控制标准及具体的质量管理制度措施。 3.加强质量管理.每周专人负责质量检查,同时对各环节、各流程工作制度进行不定期专项或全面检查。 4.定期分析、通报和讲评质量检查结果,发现问题及时制定整改

(完整word版)医院消毒技术规范2012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2012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12-04-05发布2012-08-01正式实施 3.术语和定义 3.1 清洁cleaning 去除物体表面有机物、无机物和可见污染物的过程。 3.2 清洗washing 去除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3.3 清洁剂detergent 洗涤过程中帮助去除被处理物品上有机物、无机物和微生物的制剂 3.4 消毒disinfection 清除或杀灭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 3.5 消毒剂disinfectant 能杀灭传播媒介上的微生物并达到消毒要求的制剂。 3.6高效消毒剂high-efficacy disinfectant 能杀灭一切细菌繁殖体(所括分枝杆菌)、病毒、真菌及其孢子等,对细菌芽孢也有一定杀灭作用的消毒制剂。 3.7中效消毒剂intermediate-efficacy disinfeetant 能杀灭分枝杆菌、真菌、病毒及细菌繁殖体等微生物的消毒制剂。

3.8低效消毒剂intermediate-efficacy disinfectant 能杀灭细菌繁殖体和亲脂病毒的消毒制剂。 3.9灭菌sterilization 杀灭或清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一切微生物的处理。 3.10灭菌剂sterilant 能杀灭一切微生物(包括细菌芽孢),并达到灭菌要求的制剂。 3.11无菌保证水平sterility assurance level.SAL 灭菌处理后单位产品上存在活微生物的概率。SAL通示为10-n 。医学灭菌一般设定SAL 为10-6 。件即经灭菌处理后在一百万物品中最多只允许一件物品存在活微生物。 3.12斯伯尔丁分类法 E.H.Spaulding classification 1968年E.H.Spaulding根据医疗器械污染后使用所致感染的危险性大小及在患者使用之前的消毒或灭菌要求,将医疗器械分三类,即高度危险性物品(critical items)、中度危险性物品(semi-critical items)和低度危险性物品(non- critical items)。 3.13高度危险性物品critical items 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脉管系统,或有无菌体液从中流过的物品或接触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物品,一旦被微生物污染,具有极高感染风险,如手术器械、穿刺针、腹腔镜、活检钳、心脏导管、植入物等。 3.14中度危险性物品semi-critical items

消毒供应中心管理制度

组织管理制度 1、在护理部、护士长领导下,实行二级管理体制,采取集中管理的方式,队所有需要消毒或灭菌后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与物品回收、清洗、消毒灭菌和供应。 2、医院将消毒供应中心纳入本机构的建设规划,使之与本机构的规模、任务和发展规划相适应,将消毒供应工作管理纳入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 3、护士长具有主管护师以上职称,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研究能力。 4、管理人员(分管院长、护理部、感控管理科、设备与后勤管理部门、护士长)明确消毒供应工作管理的工作职责及权限责任。 5、了解和掌握消毒灭菌理论知识与进展,学习有关消毒技术规范、法律、法规和标准,依法开展消毒灭菌管理工作。

6、了解工作流程基本项目和步骤,掌握质量控制标准,进行全面治疗检测等管理活动。 7、根据工作流程设污染器械回收、清洗、消毒;检查、包装、敷料制作包装、灭菌及无菌物品保管储存、下收下送、库房管理、质量检测等岗位。 8、各级人员均经专业培训合格后持省证上岗。管理人员需经3个月的专业进修学习,管理人员和灭菌员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锅炉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上岗。 9、隔离配备人员,以中青年为主。护理人员具有职业资格、相应学历、灭菌员中专以上学历。患有传染病、精神疾患人员不得从事消毒供应工作。 10.认真做好物资规划,有效使用资源,合理控制医疗材料成本。

工作管理制度 1、坚守工作岗位,履行工作职责,严格实施人员防护措施,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技术规范,开展物品的消毒灭菌供应工作。 2、管理人员对各级人员进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素质和职业角度的管理,制定规划,定期组织学习培训和进修。 3、建立标准化的工作流程。即:忽然器械的回收、分类、清洗、消毒、干燥、检查、包装、灭菌、灭菌物品储存、发放、严格实行程序管理。 4、熟悉消毒灭菌技术,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及质量标准。 5、实行动态治疗监测管理。通过收集客观数据,提供灭菌记录档案,队出现的偏差进行原因分析——跟踪监控——实施质量持续改进。 6、根据各科室需要,提供高效及时的供应。与各科室交换物品时,书房认真核对,当面点清。科室用后污染器械必须进行初步冲洗方可回收处理。

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基本标准

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基本标准 (试行)(征求意见稿) 医疗消毒供应中心是独立设置的医疗机构。主要承担医疗机构可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洁净手术衣、手术单等物品清洗、消毒、灭菌以及无菌物品供应,并开展处理过程的质量控制,出具监测检测结果,实现全程可追溯,保证质量。 一、科室设置 至少应设置消毒供应室及感染控制、质量和安全管理、工程技术、信息等职能部门。 二、人员 (一)至少有1名有消毒供应管理经验的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护士。 (二)至少有1名有5年以上医院感染管理经验的护士。 (三)至少有3名具有3年以上消毒供应工作经验的护士,其中1名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至少有2名消毒员,持有有效的压力容器上岗证及消毒员培训证。 (五)至少有2名专职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及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六)具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其他技术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 三、房屋和设施 (一)业务用房使用面积不少于总面积85%,房屋应当具备双路供电或应急发电设施,重要医疗设备和网络应有不间断电源。 (二)设置1个硬器械(金属手术器械)清洗、消毒、干燥、检查、包装、灭菌、储存、发放流水线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m2; (三)设置1个软器械(手术衣等可穿戴折叠的器械)清洗、消毒、干燥、检查、包装、灭菌、储存、发放流水线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m2; (四)设置1个消化内镜洗消流水线的,建筑面积不少于800m2; (五)应设净水处理设施,建筑面积不少于300m2; (六)应设配送物流专业区域,建筑面积不少于300m2; (七)应设办公及更衣、休息生活区,占总面积的10-15%; (八)应设置医疗废物暂存处,实行医疗废物分类管理。 (九)相应的工作区域流程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四、分区布局 (一)主要功能区。 去污区、检查包装及灭菌区、无菌物品存放区及配送物流专区等。 (二)辅助功能区。 集中供电、供水、供应蒸汽和清洁剂分配器等。 (三)管理区。 质量控制、医院感染、器械设备、物流、信息等管理部门。 五、设备 根据规模、任务及工作量,合理配置清洗消毒设备及配套设施。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 (一)清洗手术硬器械(金属手术器械)应配置以下设备设施: 1.污物回收器具、分拣台、手工清洗池、压力水枪、压力气枪、干燥设备及相应清洗用品等。

供应室管理规范

供应室管理规范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November 28, 2020

消毒供应室管理规范 消毒供应中心是医院内承担各科室可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洗、消毒、灭菌及无菌物品供应的部门,其工作质量直接影响护理质量和患者安全。为加强消毒供应中心的科学管理,以适应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确保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行业标准,特制定以下标准。 (一)消毒供应室(CSSD)建筑要求 基本原则 医院CSSD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应遵循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对医院建筑和职业防护的相关要求,进行充分论证。 基本要求 1. CSSD宜接近手术室和临床科室,或与手术室有物品直接传递专用通道,不宜建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各工作区域应符合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要求。 表1:工作区域温度、相对湿度及机械通风换气次数要求 表2:工作区域照明要求 2.周围环境应清洁、无污染源,区域相对独立;内部通风、采光良好。

3.建筑面积应符合医院建设方面的有关规定,并兼顾未来发展规划的需要。充分考虑医院床位数、手术量、复用器械的工作量等因素。 4.建筑布局应分为辅助区域和工作区域。 辅助区域包括工作人员更衣室、值班室、办公室、休息室、卫生间等。 工作区域包括去污区、检查、包装及灭菌区(含独立的敷料制备或包装间)和无菌物品存放区。 5.工作区域划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如下: 物品由污到洁,不交叉、不逆流。 空气流向由洁到污;去污区保持相对负压,检查、包装及灭菌区保持相对正压。 工作区域温度、相对湿度、机械通风的换气次数宜符合表1要求;照明宜符合表2的要求。 工作区域设计与材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 (二)消毒供应室基本设备及设施 1.清洗消毒设备及设施:医院应根据CSSD的规模、任务及工作量,合理配置清洗消毒设备及配套设施。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 应配有污物回收器具、分类台、手工清洗池、压力水枪、压力气枪、超声清洗装置、干燥设备及相应清洗用品等。 有条件可配备机械清洗消毒设备。 有条件配去污工具,储存物品设施、手卫生设施及防护用具放置设施。 2.检查、包装设备:应配有带光源放大镜的器械检查台、包装台、器械柜、包装材料切割机、医用热封机及清洁物品(物品转运车)等。 3.灭菌设备及设施:应配有压力蒸汽灭菌器、无菌物品装、卸载设备等。根据需要配备灭菌蒸汽发生器、干热灭菌和低温灭菌装置。各类灭菌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设有配套的辅助设备。 4.储存、发放设施:应配备无菌物品存放设施及运送器具等。 5.防护用品 根据工作岗位的不同需要,应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包括圆帽、口罩、隔离衣或防水围裙、手套、专用鞋、护目镜、面罩等。 去污区应配置洗眼装置。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第1部分: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院消毒供应中心(CSSD)管理要求、基本原则、人员要求、建筑要求、设备、设施、耗材要求和相关部门管理职责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医院CSSD和为医院提供消毒灭菌服务的社会化消毒灭菌机构。暂未实行消毒供应工作集中管理的医院,其手术部(室)的消毒供应工作应执行本标准。 已采取污水集中处理的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期限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19633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包装 WS310.2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WS310.3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消毒技术规范卫生部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消毒供应中心central sterile supply department,CSSD 医院内承担各科室所有重复使用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洗消毒灭菌以及无菌物品供应的部门。 3.2去污区decontamination area CSSD内对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回收、分类、清洗、消毒(包括运送器具的清洗消毒等)的区域,为污染区域。 3.3检查、包装及灭菌区inspection and packing sterilization area CSSD内对去污后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检查、装配、包装及灭菌(包括敷料制作等)的区域,为清洁区域。 3.4无菌物品存放区sterilized articles store area CSSD内存放、保管、发放无菌物品的区域,为清洁区域。 3.5去污decontamination 去除被处理物品上的有机物、无机物和微生物的过程。 3.6外来医疗器械loaner instrumentation 由医疗器械生产厂家、公司租借或免费提供给医院可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 4管理要求 4.1医院 4.1.1应采取集中管理的方式,对所有需要消毒或灭菌后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由CSSD回收,集中清洗、消毒、灭菌和供应。 4.1.2内镜、口腔诊疗器械的清洗消毒,可以依据卫生部有关的规定进行处理,也可集中由CSSD统一清洗、消毒。外来医疗器械应按照WS310.2的规定由CSSD统一清洗、消毒、灭菌。

消毒供应中心管理部门职责

消毒供应中心管理部门职责 一、护理部职责 1、负责消毒供应中心工作的管理,并将其绩效纳入护理工作目标管理。 2、定期对消毒供应中心工作进行指导、质量监测和评价。 3、根据消毒供应中心的工作量,合理配置和调配消毒供应中心人员。 4、落实消毒供应中心的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将其继续教育纳入人员培训计划中,并为其学习交流创造条件。 5、参与消毒供应中心的改造、扩建和新建,提出建设性意见。 6、协调后勤、设备相关部门,保障消毒供应中心物资的供应与正常动作。 7、发生医疗器械所致的医源性感染时,配合医院感染管理部门进行调查与控制工作。 二、医院感染管理部门职责 1、根据消毒供应中心工作特点和相关人员的岗位情况,开展以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知识的培训。 2、对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灭菌工作和质量监测进行指导和监督,定期进行检查与评价。 3、组织、协调消毒供应中心和相关部门对医疗器械所致的医院感染进行调查分析。 4、对消毒供应中心的新建、改建与扩建的设计方案进行审核,对清洗、、消毒与灭菌的设备配置与质量指标提出意见。 三、设备管理部门职责 1、有专人负责消毒供应中心设备的维护和检修,建立设备维护记录,保障设备正常运行;发现问题,积极采取抢修措施。 2、负责对购置设备的审核(合格证、技术参数),配合厂家进行设备的安装,建立对厂家设备检修的质量审核制度。 3、就设备的使用,异常判断及日常维护方法,组织对消毒供应中心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制定设备使用手册及设备出现异常时的处理指南。 4、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物品、敷料等原材料的采购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保证购入材料的质量。 四、后勤管理部门职责 1、消毒供应中心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其建筑设计必须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应征求相关部门和消毒供应中心人员的意见。 2、保证消毒供应中心水、电、压缩空气及蒸汽的供给和质量,定期进行设施、管道维护和检修。 3、提供消毒供应中心正常工作的物资条件,并做好维修和 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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