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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辞退员工程序

公司辞退员工程序
公司辞退员工程序

档案:X君35岁2010年入职项目区域主管(属公司的中层干部)上司评价:管理能力欠缺导致项目开展不顺畅,员工不遵守纪律、迟到、早退现象时有发生,项目经费管理处于混乱状态,超支情况严重;

结论:该员工不能胜任管理工作,请管理部予以处理;

本人认为,对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最无风险的就是“劝退”,也就是让员工认识到自己的不足,自己提出辞职离开;

大致处理流程:

1、处理计划:接到部门的报告,首先我作了一个事件处理计划:整个事件处理流程、要点、潜在问题点及对策等;我都会做个详细的梳理;

2、部门沟通:向部门领导了解该员工一些具体情况,听取一下他对本人的评价,包括该员工的优点等等;

3、收集证据:从各方面收集体现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的证据,包括一些质量记录表格、工作记录、下属的一些违规事例等等;

4、调岗安排:与潜在的可能的岗位负责人协商,寻求可以接受该员工调去的岗位;

5、老总支持:在计划实施前一定要向老总汇报,说明自己的想法,这个步骤一定不能省,老总往往拥有一票否决权,所以你再好的方案也要完蛋(另一方面也是由于我司目前暂未成立工会,所以最好还是有老总的支持);

6、员工面谈:这是非常关键的一步,要尽量让员工在放松的情况下来进行,我会根据员工的性格特点选择不同的场所和员工进行面谈,会议室、饭堂、咖啡厅都有可能成为我们的会谈点,当然面谈会从一些家常小事说起,比如我这个同事对家中的小孩特别关爱,小孩成绩也好,所我们的谈话就从他小孩子的成绩开始谈起,然后慢慢过渡到他个人的问题上,当然我们先要说说员工的优点,然后从项目的一些情况谈起,这个时候他会自然谈到他的工作困惑和苦恼,这时候我会帮他分析原因,再把一些证明事例与他摊开来说,指出他的不足,再把部门对他的评价适时提出,让他有个心理准备,接下来就是摊牌了,两条路:一是接受公司的调岗,二是自己离职体面走人,因为之前的铺垫,所以员工接受起来也不会觉得太唐突,而且这个时候员工大部分会作出“自己辞职”的决定,这时候我会趁热打铁,离职单奉上,会告诉他工资如何结算,补偿金如何结算(对这类同事,我们一般会给予一点补偿金,当然这和真正意义上的经济补偿金是不一样的),然后。。。。。。一切按离职程序办理。。。。。然后?就没有然后了(你懂的)。、关于面谈,本人还想多说两句:

1、一定不要打击员工的自信,很多时候不胜任工作是有深层次的原因的,在你公司不胜任工作并不代表在其他公司也不胜任工作;

2、多站在员工立场上去和他谈问题,不要高姿态,这样很容易激化矛盾;

3、不要让员工的不满矛头指向你,凡事多说“公司觉得这样做会更好”,而少说“我觉得你应该这样做”,这也是HR自我保护的一个方法;

公司辞退员工规定

公司辞退员工规定 1.一年内记过三次且情节严重者(以功补过的不算其记过次数)。 2.连续旷工三日或者全年累计超过六日者。 3.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 4.工作疏忽,耽误要务,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5.违抗命令或者擅离职守,情节重大者。 6.聚众罢工、怠工,造谣生事,破坏正常的工作与生产序者。 7.仿效领导签字,盗用印信或涂改公司文件者。 8.因破坏、窃取、毁弃、隐匿公司设施、资材制品及文书等行为致使公司业务遭受损失者。 9.品行不端,行为不检,屡劝不改者。 10.擅自离职,为其他单位工作者。 11.违背国家法令或公司规章情节严重者。 12.泄露业务上的秘密,情节严重者。 13.办事不力,疏忽职守,且有具体事实情节重大者。 14.精神或机能发生障碍(非因在本公司发生的工伤情况所致),或身体虚弱、衰老、残废等,经本公司认为不能再从事工作者。 15.因员工对所从事工作虽无过失经再培训但仍不能胜任者(可劝退)。 16.为个人利益伪造证件冒领各项费用者。 17.年终考核成绩不及格,经考察试用仍不合格者。 18.因公司业务紧缩须减少一部分员工时。

19.工作时期因受刑事处分而经法院判刑确定者。 20.员工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者。 21.由于其他类似原因或者业务上的必要者。 公司必须辞退的几类人 1.拉帮结派者 置企业全局利益于不顾,形成“各自为政”的派系,严重破坏企业的正常的经营秩序,严重破坏企业的稳定、和谐与发展。企业里一旦发现有拉帮结派者,要立即将其辞退。 2.贪污受贿赂者 假公济私、敲诈勒索、侵占采购款、吃回扣、侵占建设费用等。企业一旦发现这类人,立即将其辞退。 3.造谣生是者 在公司里搬弄是非、散播谣言、破坏企业和谐、严重损毁他人形象、名誉和威望等,给当事人带来无法挽回的重大形象。 4.吃里扒外者 是指职业道德查,将企业信息暗中传递给其他企业,或是其他企业暗派者的吃里扒外者,对这类人,一旦发现,必须立刻予以辞退。

企业员工辞退流程

企业员工辞退流程: 1、根据相关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试用期内,如果是公司能证明员 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其他符合辞退的,也可以辞退,不需要支付补偿。 2、部门经理发出《员工辞退通知书》,写明辞退的具体原因交至综合部;综合部写明意见后再交至总经理审批 3、部门经理对辞退员工进行面谈,说明辞退的具体原因(需注意辞退员工谈话的语言和技巧) 4、员工签字同意后,通知辞职员工依据程序办理离职手续,并填写 《离职手续表》 5、离职人员进行离职交接工作,离职交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所在部门:工作、物品、文件、资料等交接 综合部:资产及其他物品等归还,收回人事手册及考勤卡 财务部:对离职员工借支及其它情况进行审核 以上手续办理完后由依次由经办人签名确认。 10、最后,上级领导,综合部,财务部,总经理依次签署意见,离 职员工:在《员工离职手续表》签名确认。 备注:根据最新劳动合同法的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如何合法辞退员工

如何合法辞退员工 辞退员工,不论对企业还是对员工,都是一个沉重的话题。然而辞退员工,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说,又是不得不面对的现实。 优秀的人才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关键要素之一,不能达到要求的员工必然要被淘汰,与此同时,经济的大起大落也引来了一浪接一浪的裁员潮。辞退、裁减员工是人力资源经理必须处理,又是最难处理的工作。辞退员工时处理不当,很容易引发劳动纠纷甚至对簿公堂,对公司正常营运产生深远的影响。 辞退员工中经常出问题的基本都是不正确的甚至是违法的辞退。笔者接触的许多公司的经营管理者往往都存在着一些错误的观点,比如,试用期可以随便辞退员工;员工违纪,可以辞退;只要公司给经济补偿金并提前一个月通知,可以辞退员工……这些观点都是很危险的,实践中发生的大量案例已经证明,持有这些观点的企业往往都是劳动争议不断并且屡屡败诉的企业。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实质上是劳动合同解除的原因之一。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一种法律行为。由于劳动合同解除事关重大,因此劳动法对其条件和程序做了严格的规定,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必须要遵守严格的法律条件和法律程序,不是说辞就可以辞。不正确的辞退有很多的情形,其中最为严重的就是违法的辞退。违法的辞退主要表现为三大类情形: 1、辞退员工事实依据不充分; 2、辞退员工法律依据不准确; 3、辞退员工操作程序不合法。 上述三种违法的辞退,往往会给公司的经营管理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根据现行《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种情况下,不问解除的事由,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又分三种: 1、用人单位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况,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新劳动法关于辞退员工的规定

新劳动法关于辞退员工的规定 辞退员工中经常出问题的基本都是不正确的甚至是违法的辞退。笔者接触的许多公司的经营管理者往往都存在着一些错误的观点,比如,试用期可以随便辞退员工;员工违纪,可以辞退;只要公司给经济补偿金并提前一个月通知,可以辞退员工……这些观点都是很危险的,实践中发生的大量案例已经证明,持有这些观点的企业往往都是劳动争议不断并且屡屡败诉的企业。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实质上是劳动合同解除的原因之一。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一种法律行为。由于劳动合同解除事关重大,因此劳动法对其条件和程序做了严格的规定,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必须要遵守严格的法律条件和法律程序,不是说辞就可以辞。不正确的辞退有很多的情形,其中最为严重的就是违法的辞退。违法的辞退主要表现为三大类情形: 1、辞退员工事实依据不充分; 2、辞退员工法律依据不准确; 3、辞退员工操作程序不合法。 上述三种违法的辞退,往往会给公司的经营管理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根据现行《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种情况下,不问解除的事由,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又分三种: 1、用人单位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况,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c、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d、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被劳动教养的。 2、用人单位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才能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发生下列情况,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b、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c、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辞退员工的流程规定

辞退员工的流程规定 找专长律师:债权债务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医疗纠纷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刑事辩护律师 在公司上班的员工有权利向公司提出辞职,同时公司也有权利对不满意的员工进行辞退,公司辞退员工要符合国家的劳动法规定,符合规定的也要按照规定的流程来进行,同时也要给予员工一定的补偿,下面小编为您解答▲辞退员工的流程让大家对此有所了解。 ▲一、辞退员工的流程 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履行下列程序: (1)由解除决定人(单位主管、劳动者)递交解除申请书; (2)人事部门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并报主管审批;

(3)通知所在部门及职工办理工作交接并交回工具设备等; (4)有关部门与职工办理结算工资福利和其他未了事宜等; (5)职工在结算工资和发放经济补偿的财务手续签字领取; (6)给职工办理党、团、工会组织关系和档案等转移手续; (7)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转移单和公积金转移手续等事项; (8)给职工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二、辞退员工补偿标准 第一条为了规范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第三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四条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五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六条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第七条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第八条

如何辞退不称职的员工

如何辞退不称职的员工 在企业里有两种人是多余的:一是请假一个月对公司各方面没有任何不良影响的人;二是那些从来不用承担任何责任的人。 如果一个员工来不来上班,都不会对公司的业务或者经营产生一点点影响,那么这个人无疑是多余的,这对企业来说,白白养活了一个人。同样如果一个员工永远都不用承担任何责任,说明他的岗位有职权没有责任,岗位职责也就无从谈起。 实际上,这两种人存在于很多企业中,表现出来的形式就是“人浮于事”,导致的结果是工作效率低下,团队凝聚力不强。这种现象产生的原因大多是由于岗位设置没有按照绩效目标进行。 企业中存在多余的人怎么办?当然是辞退。企业是追求效率和效益最大化的,多余的人只会增加企业成本,并且会造成岗位职责的模糊不清。但俗话说“请神容易送神难”,对于企业聘用员工也是如此。招聘员工是相对容易的事情,不管管理者有没有水平,都可以像个考官一样去面试应聘者,而应聘者为了得到职位往往也很顺从地配合面试。至于录用或者不录用只需人事部门一个电话就可以解决。但辞退一个员工就没那么简单了,总不能也让人事部门打个电话说:“你明天不用来上班了。”并且被辞退的员工也不会像应聘时候那么顺从,更多的内心都存有一些不快或者抱怨。在这样的情况下,需要管理者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和管理智慧,才能妥善处理好,否则容易让被辞退的员工产生抵抗情绪,影响其他员工,甚至离开企业以后给企业带来不良影响。\ 很多管理者对如何辞退员工感到头疼,尤其是自己亲自招聘来的员工或者是资格比较老的员工,大都碍于情面或者不想“得罪人”而不知道怎么开口。实际上这种情况恰恰反映了企业中存在的两个问题。 首先,作为一个部门经理或者高管不仅要懂得如何选用人才,更要懂得如何辞退不合适的员工。因为后者更能体会管理智慧和管理能力。如果一个管理者总是为如何辞退员工苦恼,那么自己应该反省在用人和管理方面是否能力不足了. 其次,之所以管理者不知道该怎么辞退员工,是因为企业考核制度的不健全。他们更多的是辞退自己“不满意”的员工,而非“不称职”的员工,尽管这些将要被辞退的人在他们看来是不称职的,但往往说出的理由很难让员工信服或者感到公平。如果企业拥有完善的考核制度,定期测评,并对每位员工建立考核档案,就不会在辞退员工之前头疼了。因为是考核结果说你不称职,而不是我说的,而考核制度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 辞退员工需要一个沟通谈话的过程,这个过程是不可以省略的,并且谈话中一定要果断。很多管理者喜欢在谈话的时候做很多铺垫,生怕一不小心伤着了被辞员工。实际上没有必要,完全可以直入主题,当然要以事实为依据。但你必须明确一点:辞退他只是因为他这份工作做得不好,而不是他人不好。哪怕是他确实有某方面的缺点,也别直接批评。不过你完全可以根据其实际情况,给予真诚的建议,告诉他适合做什么,如果到了什么样的岗位能够做得很好。最后,你应该征询他对公司和工作岗位的意见或建议,很真诚地记录下来,并且对他表示感谢。

一般公司辞退开除员工又不赔偿的五种变相裁员方法精品名师资料

企业无偿裁员方法 企业人事部HR经理常面对劳资纠纷和经济补偿,尤其是新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以后,劳动者的智商和法商都大幅提高,轻则跟你咬数,动辄上劳动局,也因此资方不可能再如以往一样轻易辞退员工。 我们知道,辞退员工需要按照N+1模式进行补偿,补偿基数按照上一年该员工的平均月收入来计,所以通过薪资设计把薪资拆开成固定工资+绩效奖金+补贴的办法已经没用了。如果一个员工工作3年,要辞退,需要补4个月,这个成本对于任何企业和企业家而言,都是残忍的。 作为一名合格的HR经理,为公司炒掉不合格的员工,又不至于花费巨大的补偿金是必须掌握的技能,因此要求HR经理在招聘的时候,需要把关好,否则请神容易送神难。 应该怎样炒掉那些不合格的员工,又不至于让公司产生经济损失呢?前提是必须合法,让我们看看劳动合同法是怎样规定的: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让我们再看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解除程序

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解除程序 篇一:【成功案例】公司以违反规章制度辞退被打员工被认定违法解除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适用条件 ——公司以违反规章制度辞退被打员工被认定违法 作者: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张涛律师 【当事人】 申请人:王某 委托代理人:张涛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上海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案情】 申请人王某于20XX年2月10日与上海某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被派遣至被申请人上海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处工作。20XX年5月15日,申请双方签订期限自20XX年5月15日至20XX年5月14日的劳动合同,该合同到期后,双方又续订了一份三年期的劳动合同。申请人的岗位为秩序维护员(保安)。20XX年4月24日,申请人在公司食堂用餐期间,与同事周某发生争执。周某用玻璃杯将申请人的头砸破。领班随即赶到现场并向上级主管汇报此事。为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领班将两人分开,让周某到食堂外等候处理。在等候上级主管期间,申请人曾冲出食堂意图追打

周末,后被现场人员及时拦下。上级主管到达现场后,要求申请人报警,申请人随即报警。随后,警察到达现场处理此事。经公安机关主持调解,申请人与周某达成治安和解协议,周某赔偿申请人1500元以了解此事。 20XX年5月8日,被申请人以申请人20XX年4月24日在食堂就餐时,与同事周某动手打架为由,依据公司《奖惩条例》第4条4款6项“侮辱、谩骂、威胁他人,工作时间喝酒、赌博或相互斗殴者,予以辞退”,通知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 申请人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2301.67元。现申请人以要求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事宜为由,诉至劳动仲裁委员会。 被申请人辩称,申请人于午休时间在食堂就餐时与同事发生斗殴,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被申请人以申请人严重违纪解除双方劳动合同,故不同意申请人的请求。 【裁判】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申请人的行为是否构成被申请人《奖惩条例》第4条4款6项中规定的“相互斗殴”。 仲裁委员会认为,从本案现有的证据来看,20XX年4月24曰,申请人与周某在食堂发生争执后,周某动手殴打了申请人,并将申请人打伤。后两人被劝开后,申请人曾意图追打王友华,但被在场人员及时拦下。申请人虽未充分克制自己的情绪,行为有欠理智,但其并未实际殴打周某。

企业辞退员工的技巧

辞退员工时应该注意哪些细节? 转职辅导专家卓权先生针对记者所提出的“怎样避免告知时的尴尬场面”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一、最好不提员工的表现 特别那些与员工表现无关的裁员,只需强调基于经济不景(或公司并购,或结构调整)的客观原因才裁员,请员工不要怀疑自己的能力和表现,帮助他们正面面对;即使是因表现不好,也不要在这时候打击他,尽量宽容地说,不是你不行,而是这岗位不适合你而已。 二、不要承诺做不到的事 比如我帮你找一份新工作啦,争取额外赔偿啦等等,如果到时兑现不了则引起更大的矛盾。 三、不要过分安慰 比如,你还年轻,出去很容易找到工作等等,当事人听来会觉得是风凉话。 四、不要过分辩护 不要一味强调这个裁员决定的正确性,这很容易引起争论。 五、不要说自己的个人看法 比如说“其实我也觉得这个决定不妥的”、“我也不想你走的”之类的话,记住你是代表公司宣布这决定的。说这话出来既帮不了他,反而让他心存让企业收回成命的幻想,这不利于他坦然接受被裁员的现实。 六、不要谈及其它员工 比如说这次裁员谁谁其实也受影响等等,这容易流言散播,动摇军心。 七、宣布和面谈时间不要过长 控制在15-20分钟之,把辞退的原因解释清楚,时间拖得过长、话多必失,反而容易情绪失控。 让员工心平气和地离开 对话动机 年终岁末,许多企业都暗暗酝酿着裁员的计划。年终辞退员工究竟利弊如何?如果年终或平常的裁员是不可避免,又如何在管理上让离职员工心平气和地离开、让留下的员工怎样不受消极影响?记者分别采访了几位知名中外企业的资深人力资源管理者,愿这样的对话能对正在为裁员工作为难的HR经理人有所启发。 嘉宾:饶俊安利(中国)人力资源部总监 徐佩欣名盛集团董事副总裁 广忠奥园集团副总裁 黄永东新太集团人力资源部常务副总经理 许勤263. NET 分公司HR经理

公司辞退员工成本及应对

公司解雇员工的成本及应对 【为何要考虑解雇员工的成本】 从本所律师最近代理的近两百起劳动官司看出,很多时候用人单位往往支付了很多无谓的赔偿。有的老板总喜欢主动的解雇员工,而往往并没有法定的理由。这样虽然体现了老板的尊严,但是付出了的高昂的、无谓的代价。《劳动合同法》明确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要有法定事由。《劳动合同法》这是针对一些用人单位无视法律规定,随意解除劳动合同、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所做了新的惩罚规定。 如果老板没有法定理由的随意炒人,则可能涉及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每年一个月经济补偿金和没有法定理由的解除而需要双倍支付赔偿金(以经济补偿的总数为标准)。如果拒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将导致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 动者加付赔偿金。这样将可能导致几万,甚至几十万的巨额赔偿。 《劳动合同法》的一个重大变化就是:劳动者一般不承担违约金责任。一方面劳动者一般不能被要求支付违约金,另一方面,用人单位可以被要求支付违约金、甚至经济补偿金。这无疑加重了用人单位的负担。至今仍有很多老板们对炒人的成本比较模糊,更存在不少误区,因此本所律师将做对此进行全面分析。 【解除合同涉及的赔偿种类】 本所律师根据实践中的案件,总结了公司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所可能涉及的补偿金、赔偿金等,并逐一进行分析。

1、经济补偿金 (1)如果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即使是在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 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也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2)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应按劳动者在单位的工龄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当然,对于一些高薪员工,《劳动合同法》也注意兼顾了用人单位的利益,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在中国物价持续上涨的前提下,该补偿的基本标准未来将进一步提高,这意味着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将有更多责任需要承担。如招聘时的严格考核,合同双方的权益保障,以及解聘员工时的流程和方式方法。 (3)根据《劳动合同法》,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如果用人单位在续约时故意压低合同条件而导致劳动者离职的,用人单位也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在此之前,除了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员工劳动,员工因此解除合同,公司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员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公司一般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在这方面做出了很大的突破,大大扩充了员工解除合

解雇员工的法定条件和程序范文

企业解雇员工的法定条件和程序分析 解雇职工的法定条件:依职工有无过失,分“过失性解雇”和“非过失性解雇”两种情况: 一、过失性解雇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职工犯有下列过失之一的,企业可单方面解雇职工,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26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用人单位按照前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书面告知劳动者理由。 现对于企业经常遇到的解雇情形分别解释如下: (一)企业要适用上述第1项规定解除试用期内的职工,必须有相关证据证明其不符合录用条件。这时,企业在招聘时应当将录用条件尽量明确细致,以便企业在试用期进行考核。另外,为了更充分的考察新进员工,建议企业采用最长试用期6个月(但是必须注意:6个月试用期采用的前提是劳动合同期限至少为3年以上)。 (二)企业要适用上述第2项规定(也即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关系的,必须有下列充分的依据:

1.企业必须有成文的规章制度的规定,并且规章中必须有可以援引的条款进行相应的处罚。 2.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必须经过《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的民主程序,该程序应当是有据可查的。 3.有书面证据证明该规章制度已告知员工。可采用以下方式告知员工: (1)员工培训的方式。让员工在规章制度培训记录(必须注明培训内容)上签字确认。 (2)员工领用《员工手册》的方式,让员工在领用手册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4.职工的行为已违反了规章制度的事实的证明。该事实的证明可以采用以下方式: (1)企业在作出解除劳动关系处罚决定之前进行事件调查阶段,可以让违纪员工自己写一个“事情经过”之类的陈述并签字,如员工配合写了这样的文字将是最有力的证明。 (2)可用影像资料记录的可以采用录音、录像、照片等方式记录违纪事实。 (3)如员工拒不承认违纪事实,则可以用其他员工的书面证言加以证实,还可以请员工出庭作证(该证明如对方提出“利害关系”的抗辩,因此证明力相对较弱)。 (4)另外可以请有公信力的机关出具相关证明如公安机关的证明、110记录等证明。 (5)其他相关的证据予以证明。

公司辞退员工范文

公司辞退员工范文 作为HR在日常工作中无法回避的一项任务,解雇面谈是解雇员工的关键环节。如果处理不当可能引发劳动争议,所以,解雇员工如何做好面谈?下面jy135为大家了公司辞退员工的面谈方法,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 解雇面谈中的四个基本问题 在进行解雇面谈时,需要重点关注四个方面的问题,即由谁通知(Who)、何时通知(When)、何地通知(Where)和如何通知(How)。 由谁通知 选择进行解雇面谈的主体十分重要。解雇面谈的主体应该是直线经理,而不是高层管理者或人力资源部门。相对于公司的其他管理人员,员工更加信赖其直线经理。 如果是辞退,那么直线经理已经掌握了进行解雇面谈所需信息,因此,可对整个面谈有更准确的把握;如果是裁员背景下的解雇,直线经理也需要在面谈时将原因向员工解释清楚。

在面谈时,可以有第三方在场。例如人力资源部门的代表,但进行解雇面谈的主体依然是直线经理。第三方在面谈中充当调节者和见证者的角色:一方面,在面谈过程中,员工出现情绪失控或有过激行为的情况时充当调节者,缓和紧张的气氛,使面谈能继续进行;另一方面,也是作为整个谈话的见证者,起到公证的作用。 何时通知 多数管理者会尽量推迟解雇面谈时间,甚至推到星期五下午下班之前。在结束解雇面谈后,总是感觉松了一口气,觉得终于完成了这件困难的事情。 笔者并不赞同这种做法,选择在星期五下午进行解雇面谈并不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因为这种时间安排反而使员工在整个周末都感到焦躁、愤怒和不安,并有可能将这种情绪传递给身边的亲友,使不良情绪继续发酵,员工也会有充分的时间来思考起诉的问题。 而在星期一进行解雇面谈,则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员工将会有整个星期的时间来寻找新的工作,同时这样的时间安排也会将这次解雇对其他员工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何地通知

开除员工的程序

开除员工的程序 核心内容:开除员工的程序是如何的?包括认定员工严重违纪、规章制度只有公示过才能对员工产生法律效力、必须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履行通知工会和本人的程序。 第一、认定员工严重违纪,必须依据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辞退违纪员工的重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解释第19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行政法规以及政策性规定,并已经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只有依据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做出来的辞退决定,才可以成为仲裁机构或者司法机关的判案依据。所以用人单位一定要建立起合法有效地规章制度,才能将其作为判断劳动者是否严重违纪的客观依据。 第二、规章制度只有公示过才能对员工产生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规章制度已经公示或者向劳动者告知的话,该规章制度不能作为辞退劳动者的依据。所以用人单位一定要将该合法有效地规章制度公示或者告知劳动

者,才能将其作为判断劳动者是否严重违纪的客观依据。 第三、必须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如果单位?有注意搜集保存能够证明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 度的证据,就算是劳动者真的严重违纪,但是在劳动争议中用人单位举不出来证据,就要败诉,法律讲究的是证据。因此在员工发生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该及时取证。实践中要求劳动者做出书面的检讨或者解释、说明和承诺,留档备查是最有效和便利的方法。 第四、履行通知工会和本人的程序。 劳动合同法第43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 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所以,用人单位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后一定要通知工会。另外应该注意的是,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二)第一条规定,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因此,用人单位在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以后,还要将该决定送达劳动者,而这一举证责任在于用人单位,如果用人单位不能举证已经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劳动者的时候,将会使用人单位面临劳动仲裁时效无限延长的法律风险。 用人单位只有掌握好如上几条,才能在辞退严重违纪员工时,做到有备无患。在这里,律师也提醒广大劳动者,如果用人

如何辞退员工(精选5仅供参考)

如何辞退员工 裁员可能是很伤感情,同时谁也不愿意经历的事情。但我们应该清楚的是,裁员不是一个维持不下去的企业才有的现象,而是企业的“正常现象”,并且是领导者不可推卸的责任。因为裁员可以降低人工成本,提高竞争力;刷新组织气氛,保持企业活力;使企业有机会辞退在招募过程中“看走眼”而招进来的问题员工;产生“鲶鱼效应”,激活企业,提高工作效率。 在此介绍实际操作经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裁员程序 ——准备、流程、尾声 准备 做任何项目最重要的一项永远是“准备”,准备工作做失败了,也就意味着结果很可能是失败! 所以,裁员前应该对照下列细节看看做到了没有: ?老总或人力资源部跟部门经理做过细致沟通,使他们认识到裁员的必要性, 和公司站在同一战线上。 ?人力资源部已经准备好离职核对单,保密协议等文件。 ?财务部或者人力资源部门已经核算好员工的赔偿费用。 ?网络管理部门或者行政部门已经准备好更换公司大门及电脑的安全密码。 ?永远准备着个别被裁掉的员工有可能马上或稍后出现不理智的反应,所以要 准备好急救中心和安全部门的电话,必要时请助理或秘书留心紧急情况的发生。 ?事先想好事后如何安抚“劫后余生”的员工,他们的焦虑也许更大。 流程 裁员面谈五部曲——通知员工(切入正题)、描述事实、倾听、沟通赔偿条款、明确下一步流程 一、通知员工 ?尽量不要在电话里通知员工“请到人事部来一趟”,以免造成紧张感。 ?尽量避免周末、假日或者员工的重要纪念日当天通知员工。 ?使用会议室、休息室等,尽量不要用经理办公室这种“正式的严肃的”地方。 ?切入正题。不要假意避重就轻谈一些天气或者其他轻松的话题。 ?员工一进会议室(或你选择的其他场所),待他坐好后就直接告诉员工公司的 决定。 二、描述事实 ●用几句话描述为什么公司要做出裁掉他的决定。 ●切记重事实而非攻击员工的人格。 ●重点强调这个决定已经做出是不可更改的,管理层已经批准等。

员工辞退工作流程

员工辞退工作流程 为规范企业员工辞退工作程序,完善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促进员工合理流动,增强企业活力,特制定本流程。辞退是指因某种原因,公司单方提出解除与员工所签劳动合同的行为。 一、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公司将予以辞退,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辞退信息,并按劳动法规定予以补偿: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工作的。 2)、考核辞退:员工绩效考核成绩为“不合格”,经培训(含辅导)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二、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公司可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并不给员工任何补偿,如员工因此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有权追究员工的损害赔偿责任: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包括提供虚假个人信息和身份证明、履历、学历、职业资格、健康证明、医疗证明等材料的; 2)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应予解除劳动合同的; 3)严重失职、渎职、以权谋私、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

失的; 4)故意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的; 5)擅离职守2日(含2日)以上; 6)拒不服从公司安排的岗位或部门调动,以致影响公司正常管理秩序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 8)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9)劳动者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10)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依法劳动教养的。 三、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公司提前三十日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1)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 2) 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 四、辞退工作流程 1)、提交辞退建议 对于需要进行辞退的员工,部门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要求提交《员工辞退通知书》(必须走纸质流程,不允许走电子流程)和相关材料(考核情况表等),写明辞退的具体原因提交人力资源部。 2)、调查核实

企业辞退员工需要注意要点

辞退员工要点 辞退员工中经常出问题的基本都是不正确的甚至是违法的辞退。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实质上是劳动合同解除的原因之一。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一种法律行为。由于劳动合同解除事关重大,因此劳动法对其条件和程序做了严格的规定,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必须要遵守严格的法律条件和法律程序,不是说辞就可以辞。不正确的辞退有很多的情形,其中最为严重的就是违法的辞退。违法的辞退主要表现为三大类情形: 1、辞退员工事实依据不充分; 2、辞退员工法律依据不准确; 3、辞退员工操作程序不合法。 根据现行《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种情况下,不问解除的事由,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又分三种: 1、用人单位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况,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c、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d、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被劳动教养的。

2、用人单位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才能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发生下列情况,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b、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c、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根据上述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3、经济性裁员。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出现下列情况,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a、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 b、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用人单位根据上述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此种情况下,也分为两种: 1、劳动者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况,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a、在试用期内的; b、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c、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2、没有法定事由,劳动者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除以上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员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

员工离职协议书-公司辞退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员工离职协议书-公司辞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甲方(公司): 乙方(劳动者):(身份证号码:)经甲方提出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与乙方友好协商,双方一致同意终止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协议如下: 一、双方劳动合同关系自年月日起解除。 二、甲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开始安排乙方办理工作交接事宜,乙方应配合甲方在日内完成工作交接,提交交接活单,甲方根据公司的离职交接手续为乙方办理财务结算、开具离职证明;否则,视为放弃相应的权利。 三、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费用人民币圆整(¥.00)。该费用已包含了替代期通知金、经济补偿金及其他一切补偿金。 四、乙方对甲方应尽保密义务,保证甲方秘密资料不外泄,不得在外散播损害甲方利益形象的言论,如给甲方造成重大影响及损失,甲方将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 五、本协议第二、三条执行完后,甲/乙双方无任何经济纠纷与劳动争议,也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乙方同意如其以甲方名义所作的各项事务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六、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的条款,均应视为违约,未违约方有权主张赔偿损失。 七、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乙方有效身份证明文件附后。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

合同协议1辞退员工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辞退员工的法律问题与风险防范 辞退员工,不论对企业还是对员工,都是一个沉重的话题。然而辞退员工,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说,又是不得不面对的现实。优秀的人才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关键要素之一,不能达到要求的员工必然要被淘汰,与此同时,经济的大起大落也引来了一浪接一浪的裁员潮。辞退、裁减员工是必须处理,又是最难处理的工作。辞退员工时处理不当,很容易引发劳动纠纷甚至对簿公堂,对公司正常营运产生深远的影响。 一、不正确的辞退有很多情形,其中最为严重的就是违法的辞退。 辞退员工中经常出问题的基本都是不正确的甚至是违法的辞退。许多公司的经营管理者往往都存在着一些错误的观点,比如,试用期可以随便辞退员工;只要员工违纪,就都可以辞退;只要公司给经济补偿金并提前一个月通知,可以辞退员工……,这些观点都是很危险的,实践中发生的大量案例已经证明,持有这些观点的企业往往都是劳动争议不断并且屡屡败诉的企业。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实质上是劳动合同解除的原因之一。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一种法律行为。由于劳动合同解除事关重大,因此劳动法对其条件和程序做了严格的规定,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必须要遵守严格的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不是说辞就可以辞。不正确的辞退有很多的情形,其中最为严重的就是违法的辞退,往往会给公司的经营管理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违法的辞退主要表现为三大类情形: 1、辞退员工事实根据不充分; 2、辞退员工法律依据不正确; 3、辞退员工操作程序不合法。 二、根据现行《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分三种情形。 (一)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种情况下,不问解除的事由,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资。(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又分三种: 1、用人单位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况,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c、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d、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被劳动教养的。 2、在法定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才能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发生下列情况,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b、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c、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在法定情形下,用人单位依法可以进行经济性裁员,但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出现下列情况,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但要支付经济补偿金。a、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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