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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流程图

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流程图
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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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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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失业保险登记、变更、注销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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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小额担保贷款资格确认流程图

温馨提示: 一、《申请表》一式四份及申请材料的复印件需经户口或经营所在地劳动保障事务所核实盖章。 二、办理贷款需要到县农村信用联社办理。

三、责任单位:县劳动就业中心 联系电话:7822297 四、监督机构监督电话:县劳动保障局纪检室: 7822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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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门诊特殊病种申报的审批认定流程图

105、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单位参保、变更、注销登记、验证和换证流程图

温馨提示:一、办理时限:每月1—20日受理,每个受理岗位1—3个工作日办结。

二、申请人权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监督电话:县劳动保障局纪检室:7822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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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南靖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流程图

符合要求

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

107、南靖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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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07、南靖县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支付流程图

温馨提示:

一、责任单位:医保中心

二、申请人权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取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监督机构和联系电话:县劳动保障局纪检室: 7822797

108、南靖县城镇职工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保费支付流程图

109、城镇职工个人账户余额转移、领取和继承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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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南靖县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管理流程图

111、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处级干部医疗费用支付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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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11、南靖县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二乙和处级干部医疗费用支付

温馨提示:

一、责任单位:医保中心

二、申请人权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取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监督机构和联系电话:县劳动保障局纪检室: 7822797

112、养老金待遇审核计发流程图

温馨提示:

一、办理时限:每月1—20日受理,每个受理岗位1—3个工作日办结。

二、申请人权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监督机构监督电话:县劳动保障局纪检室: 7822797

113、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流程图

温馨提示:

一、办理时限:每月1—20日受理,每个受理岗位1—3个工作日办结。 二、申请人权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监督机构监督电话:县劳动保障局纪检室:

7822797

114、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流程图

温馨提示:

一、办理时限:每月1—20日受理,每个受理岗位1—3个工作日办结。

二、申请人权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监督机构监督电话:县劳动保障局纪检室: 7822797

115、失业保险待遇审核计发流程图

温馨提示:

一、申请材料:

(一)个人档案

(二)失业保险个人缴费凭证

(三)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加盖公章)

(五)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近照1寸4张)

二、申请人权利:

(一)申请人依法享有的要求说明理由、陈述、申辩权利。

(二)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责任单位:劳动就业中心联系电话:7822297

四、监督机构监督电话:县劳动保障局纪检室: 7822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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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费征收流程图

门审核的工资审批表复印件(注:跨统筹范围调入的人员,提供养老保险手册、干部介绍信或职工介绍信等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材料);(二)减员:《南靖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在职人员(减少)花名册》、办理退休时提供《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审核表》、办理工作调动提供干部介绍信或职工介绍信、办理辞退或开除提供有效证明、办理辞职或解除劳动合同提供本人辞职申请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办理人员死亡时提供死亡证明;(三)调资:人事部门审核的工资审批表。

二、责任单位:县机关社保,联系电话:7828985 局社保股:7820712

三、监督机构监督电话:县劳动保障局纪检室:7822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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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机关事业非在编人员养老保险费征收流程图

温馨提示:

一、申请材料:(一)增员:《南靖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在职人员(增加)花名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书复印件;(二)减员:《南靖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在职人员(减少)花名册》、办理退休提供《福建省退休人员审批表》、办理辞职或解除劳动合同提供本人辞职申请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办理人员死亡提供死亡证明;(三)调资:《南靖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在职人员工资变动表》。

二、责任单位:县机关社保,联系电话:7828985 局社保股:7820712

三、监督机构监督电话:县劳动保障局纪检室: 7822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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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流程图

承办科室:社会保险股

联系电话:7820712

监督机构:县劳动保障局纪检室

监督电话:7822797

(表一)失业保险登记表

(表一)失业保险登记表本页仅作为文档页封面,使用时可以删除 This document is for reference only-rar21year.March

(表一) 失业保险登记表 1、单位名称: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4、缴费单位专管员姓名: 5、登记证编码: 6、缴费单位公章: 7、申请日期:年月日

《失业保险登记表》填写说明 1、本表由用人单位申请办理失业保险登记时填写。 2、参保单位名称(章):与工商登记、有关单位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中单位名称一致。 3、登记类型、单位类型、经济类型、事业单位经费来源、隶属关系、参保险种等参保单位根据实情况在所选择项的方框内用“√”表示。参保单位是事业单位类型的,还需在“是否是企业化管理”项内相应选择“是”或“否”。 4、组织机构代码:是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构代码证》中的代码。 5、工商登记信息:按工商执照的有关内容填写。 6、批准成立信息:按有关机关批准或成立的文书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上的内容填写。 7、参保单位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填写法人代表有关信息。不具有法人代表资格的,填写单位负责人有关信息。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为中国国籍,其证件和号码按我国居民身份证填写;如为外籍人员,根据护照内容填写。 8、单位地址:按单位所在详细地址填写,应写明所在区(县)、街(乡)、(镇)路(道、胡同)和门牌号码。 9、所属分支机构:单位所属分支机构在三个以上的,另附表填写。 10、社会保险登记编号和单位编号由经办机构审核后填写。 11、携带资料:①、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②、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其复印件(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③、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④、办理失业保险结算业务的银行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及帐号;⑤、本单位上一年度《劳动工资统计年报》和本单位职工上月工资发放花名表及其复印件(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⑥、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或参加事业养老保险的单位提供《养老保险缴费申报表》及核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 12、本表一式二份,经办机构留存一份,参保单位一份。

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图

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图 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支付流程图 (行政给付类) 单位申报 业务经办人员审查申报 材料,填写收文登记表 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告知 应补正的材料 单位补正材料 退回资料并说明原因 即时受理 经审核告知申报单位 填制《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审批表》 失业人员携《失业保险金申领通知单》到指定银行办理银行卡 业务经办人员审核材料进行登记录入 业务经办人员开具《失业保险金申领情况表》办理发放手续,失业人员按月领取失业金 审批后,报财政部门申请 发放资金 将发放人员数据和资金转入银行,办理失业金发放手续 业务经办人员根据银行返还失业金发放 清单及数据,归档登记,做好信息记录, 以备查询 承办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局 不在受理范围 材料不符合要求 材料符合要求

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图 工伤保险待遇审核支付流程图 (行政给付类) 单位申报 业务经办人员审查申 报材料,填写收文登记 表 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告知 应补正的材料 退回资料并说明原因 即时受理 据基数核定表进行待遇审核,计算申领人工伤 待遇数额,生成发放数据,告知单位 信息录入微机,生成相应待遇 经办人员通过微机程序生成《工伤保险待遇结算单》 将发放人员数据和资金转入银行,办理工伤 待遇发放手续 业务经办人员对支付凭证进行登统、归档 承办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局 不在受理范围 材料不符合要求 材料符合要求

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图 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支付流程图 (行政给付类) 单位申报 业务经办人员审查申 报材料,填写收文登记 表 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告知 应补正的材料 单位补正材料 退回资料并说明原因 即时受理 经审核告知申报单位 填制《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审批表》 失业人员携《失业保险金申领通知单》到指定银行办理银行卡 业务经办人员审核材料进行登记录入 业务经办人员开具《失业保险金申领情况表》办理发放手续,失业人员按月领取失业金 审批后,报财政部门申 请发放资金 将发放人员数据和资金转入银行,办理失业金发放手续 业务经办人员根据银行返还失业金发 放清单及数据,归档登记,做好信息记 录,以备查询 承办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局 不在受理范围 材料不符合要求 材料符合要求

社会保险转移证明

社会保险转移证明 1 社会保险转移证明 社保转移证明 原我单位职工×××(身份证******************)于××年××月至××年××月曾在我公司任职,任职期间的劳动保险手续已办理,该职工离职后,社保手续已于××年××月转出,特此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月××日

关于取消打印《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证明》的通知 各社保经代办机构: 为适应社会保险事业改革发展的需要,简化参保手续,提高办事效率,现将取消打印涉及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四项社会保险的《x x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证明》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08年1月1日起,各社保经代办机构在办理参保职工统筹范围内的保险关系转移时,不再打印《xx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证明》。 二、参保单位在办理本单位参保职工统筹范围内的保险关系转出时,仍需向所属的社保经代办机构报送《xx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表十二),以此作为减少缴纳社会保险费及职工转出的依据。 三、参保单位在办理调入本单位已参保职工的增加手续时,应向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报送《xx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表十一),以此作为增加缴纳社会保险费及职工转入的依据。 四、各级经代办机构依据本通知认真贯彻执行,并做好对参保单位的宣传、解释工作。

你先要求单位为你办理社保,然后去xx的社保中心开张社保接收函(先要交过社保的),再拿社保接收函去石家庄办理社保转移手续。最后交回兰州的社保中心既可 个人缴的话需要在石家庄缴费好点, 转移的话转过来就只有养老险,需本人亲自己办理的 4 可以转移的,到原参保地社保打印缴费凭证后; 你可以选择转移回户口所在地社保留存,新工作地建立临时帐户交纳. 也可以在新工作地单位开接收证明后到社保申请办理转移. 5 很简单呀,首先要看你现在在户口所在地有没有工作。 如果有工作,那就让你们单位给你开具一个养老保险转移单,然后盖上公章,在让转出单位盖公章,进行正常的转移就行了,而医疗则只要原单位给你停了,你直接在现在的单位缴纳就行了,失业,生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 人社部规【2016】5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若干问题的通知 人社部规〔201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实施以来,跨省流动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关系 转移接续工作总体运行平稳,较好地保障了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导致部分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存在困难。为进一步做好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视同缴费年限计算地问题。参保人员待遇领取地按照《暂行办法》第六条和第十二条执行,即,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 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 取手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 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缴费年限,除另有特殊规定外,均包括视同缴费年限。

一地(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的累计缴费年限包括在本地的实际缴费年限和计算在本地的视同缴费年限。其中,曾经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工作的视同缴费年限,计算为当时工作地的视同缴费年限;在多地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分别计算为各地的视同缴费年限。 二、关于缴费信息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由于各地政策或建立个人账户时间不一致等客观原因,参保人员在跨省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时,转出地无法按月提供1998年1月1日之前缴费信息或者提供的1998年1月1日之前缴费信息无法在转入地计发待遇的,转入地应根据转出地提供的缴费时间记录,结合档案记载将相应年度计为视同缴费年限。 三、关于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的管理。参保人员在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地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缴纳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前应缴未缴的养老保险费的,其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性质不予改变,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时按照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的规定全额转移。 参保人员在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期间再次跨省流动 就业的,封存原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待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由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归集原临时养老保险关系。 四、关于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转移。跨省流动就业人员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时,对于符合国家规定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超过3年(含)的,转出地应向转入地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

失业保险待遇申领程序

失业保险待遇申领程序 项目类型:行政审核 办理时限:即办 服务电话:(023)42757543 办理地点:重庆市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失业保险科

处理原则: 1、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具体划分为: (1)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两年的为三个月;(2)累计缴费时间满两年不足三年的为六个月;(3)累计缴费时间满三年不足四年的为九个月;(4)累计缴费时间满四年不足五年的为十二个月;(5)累计缴费时间满五年不足七年的为十五个月;

(6)累计缴费时间满七年的为十六个月。以后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一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农民合同工一次性生活补助金标准按单位为其实际缴费年限应享受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一次性发放。 2、医疗补助金以失业人员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为计算基数。住院医疗费总额未超过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按住院医疗费总额(扣除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自费部分,下同)的50%至75%给予补助,具体划分为: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3年的按50%补助;(2)累计缴费时间满3年不足5年的按55%补助;(3)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7年的按60%补助;(4)累计缴费时间满7年不足10年的按65%补助;(5)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足15年的按70%补助;(6)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以上的按75%补助。 住院医疗费总额超过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部分按50%给予补助,但医疗补助金总额最高不得超

过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4倍。 3、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一次性发给6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丧葬补助金,有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发给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10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抚恤金。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关于解决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困难的建议

破解社保关系转移接续难题 来源:作者:日期:09-12-29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难,是目前阻碍我国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拦路虎”。实现转移接续需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哪些社会保险模式存在转续问题?在具体操作方面如何实现转移接续?不久前由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精算研究院和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办的“统筹 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研讨会对此进行了重点探讨。 专家们指出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难的形成原因有很多,主要包括: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长期存在;保险制度本身设计考虑不太周全;社会保险属地管理模式,以及对户籍制度强烈的依赖。然而,实现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是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一大环节,也是我国劳动力自由流动的需要,因此,实现转移接续是大势所趋。 实现转移接续需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与会专家认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成立,对于整合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建立统一的劳动保障关系建立了良好的条件。国家发改委社会研究所所长杨宜勇表示:为实现转移接续,首先应该提高社会保险的全国统筹层次,加强政府责任的理念意识;其次就是要尽快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如果有的地方连社会保险都没有,就谈不上衔接了;再次就是加快社会保险的立法,用法律来确立社会统筹层次与转续办法;最后就是加快社会保障信息化的建设,这是转续关系的一个重要支撑。 哪些社会保险模式存在转续问题?杨宜勇指出:纯粹现收现付的保险不存在关系转续的问题。从一个地方流动到另一个地方就可以宣告流出地社会保险关系的结束,同时可以在流入地建立新的社会保险关系。这是一个理想的状况。纯粹完全积累模式也不存在关系转续的问题,完全个人账户式根本不存在转续的问题。需要转续的是现收现付加上部分积累的项目。因而结合我国目前的制度来看,现在有社会保险转续问题的险种主要是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关系不需要转移。基本医疗保险虽然只是形式上的现收现付加个人账户,不是典型的部分积累制,但由于存在一部分累计的作用,也存在着社会保险关系转续的问题。 如何实现转移接续?以前有专家提出利用“一卡通”,也就是以每个公民身份证为标识发一张特定的社会保障卡,卡上记录持卡人的基本信息以及社会保险缴费情况、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信息、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信息、职业资格和技能、就业经历、工伤及职业病伤残程度等。但在本次会议上专家们提出仅仅用卡是不行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谭中和研究员谈到还需要建立一个全国性的社会保障的权益结算系统。因为我们在计算社会保险待遇的时候,除了基金缴费情况之外,很重要一项就是与缴费年限挂钩,因而需 要一个结算系统作为技术支持。 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关系转移 来源:百度作者:日期:10-01-28 上海的综合保险已初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先天障碍。中国民主同盟会(下称“民盟”)上海市委“关于在沪流动就业人员社会保障的几点建议”提案中建议,上海的综合保险制度应借鉴其他城市经验,为流动人口设立个人社保账户,账户可以随流动就业人员在不同城市间流动。

深圳市社会保险关系转入、结算申请表

深圳市社会保险关系转入/结算申请表 (职工及个人缴费人员) 个人信息及业务申请部分姓名:社保电脑号: 证件号码: 所属单位编号:联系电话(手机): 退费、结算银行账号(非金融社保卡须填写,仅限以下九家银行借记卡;申领并激活金融社保卡的,金融社保卡将自动作为缴费账号,且不可变更): □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平安银行/□农商银行 一、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入请填写此区域,请在申请事项前的“□”上打“√” □广东省内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广东省外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2011年7月之前省内转入的养老保险的金额及年限处理 □2010年1月之前省外转入的养老保险的金额及年限处理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其他 养老保险转入年限如与深圳缴费年限存在重复,请填写此区域 本人(此处由参保人本人签名并加盖指印)郑重声明:本人已充分了解转移相关权利以及选择不同清退地所带来的后果。退深圳重复部分,涉及到是否符合在深圳办理退休或者按照深圳办法计发退休待遇的条件;对于深户人员,退休时也有可能涉及调节金、深户缴费年限的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现本人自愿申请清退□异地部分/□深圳部分,以上申请,系本人真实意愿,本人愿承当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 二、申请医疗保险关系转入请填写此区域,请在申请事项前的“□”上打“√” □省内医疗保险关系转入□省外医疗保险关系转入 三、申请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结算个人账户的请填写此区域 本人(此处由参保人本人签名并加盖指印)郑重声明:本人已详细阅读《关于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结算个人帐户的相关权利及后果的告知》(见本表格背面),已充分了解相关权利以及终止在深社会保险关系的后果。现本人因(请勾选:□丧失中国国籍/□外国人离境/□港澳台人员离境/□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符合待遇领取条件,但不申请延缴或转移/□其他)原因,自愿申请终止在深圳市的社会保险关系,一次性结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居民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以上申请,系本人真实意愿,本人愿承当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 声明及签章 参保人/用人单位声明 兹声明:本表填写内容正确无误,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本人/本单位愿承担相应责任。 参保人签名(单位代办的,需加盖公章): 20年月日 社保部门填写部分受理人意见(签名): 20年月日 录入/复审人意见(签名): 20年月日 条码位 征收[2020]11

失业保险登记表

(表一) 失业保险登记表 1、单位名称: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4、缴费单位专管员姓名: 5、登记证编码: 6、缴费单位公章: 7、申请日期:年月日 《失业保险登记表》填写说明 1、本表由用人单位申请办理失业保险登记时填写。 2、参保单位名称(章):与工商登记、有关单位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中单位名称一致。 3、登记类型、单位类型、经济类型、事业单位经费来源、隶属关系、参保险种等参保单位根据实情况在所选择项的方框内用“√”表示。参保单位是事业单位类型的,还需在“是否是企业化管理”项内相应选择“是”或“否”。 4、组织机构代码:是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构代码证》中的代码。 5、工商登记信息:按工商执照的有关内容填写。 6、批准成立信息:按有关机关批准或成立的文书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上的内容填写。 7、参保单位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填写法人代表有关信息。不具有法人代表资格的,填写单位负责人有关信息。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为中国国籍,其证件和号码按我国居民身份证填写;如为外籍人员,根据护照内容填写。 8、单位地址:按单位所在详细地址填写,应写明所在区(县)、街(乡)、(镇)路(道、胡同)和门牌号码。

9、所属分支机构:单位所属分支机构在三个以上的,另附表填写。 10、社会保险登记编号和单位编号由经办机构审核后填写。 11、携带资料:①、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②、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其复印件(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③、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④、办理失业保险结算业务的银行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及帐号;⑤、本单位上一年度《劳动工资统计年报》和本单位职工上月工资发放花名表及其复印件(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⑥、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或参加事业养老保险的单位提供《养老保险缴费申报表》及核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 12、本表一式二份,经办机构留存一份,参保单位一份。 失业保险登记表

关于社会保险关系转移与合并的问题

社保关系转移手续如下: 一、养老保险转入,要想从外地将保险关系转入合肥首先要在合肥市参保,再持外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缴费凭证到合肥市社保征缴经办机构填写《转移接续申请表》。能否转移,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合肥市城镇户口;2、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3、合肥市是其最后一个参保地且参保时限满10年;4、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入合肥的人员。符合条件的人员,合肥市社保征缴经办机构将把转移接续联系函邮发给对方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对方发来的接续信息表,将转入资金分别记入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 二、医保险关系转入,外地参保人员到本地就业的,由本人或用人单位携带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异地医保关系转入申请并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接续申请表》。对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市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给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待收到对方发来的医保《参保凭证》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以及转来的相关个人账户资金后办理医保关系接续手续。 三、养老保险转出,参保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合肥市社保征缴经办机构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再持此证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入养老保险关系。随后,合肥市社保征缴经办机构根据对方社保经办机构邮寄来的转移接续联系函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将此表邮寄给对方社保经办机构,同时按

国家规定专储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和部分统筹基金。 四、医疗保险转出本地参保人员到外地就业的,由参保人员向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市社保经办机构收到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发来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出具医保《参保凭证》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并发给对方社保经办机构。医保个人账户有余额的,同时转出医保个人账户存储额。 大家可在合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s://www.sodocs.net/doc/6e17355233.html,)办事指南社会保险征缴中心栏目中查询社会保险征缴的各种政策。如果还有什么问题,请拨打合肥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电话:3536141。

申领失业保险金业务流程图

“4050”社会保险补贴发放流程图 个人提出申请: 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 2、《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第二页); 3、《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提交齐全完整的申请材料户籍所在社区 4、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当 年度)原件及复印件(以下二选 不通过 一):(1)银行开具的缴纳养 老保险《福建省税库行横向联网 审核退回本人 电子缴税(费)凭证》; (2)浦城县地税窗口开具的缴纳养老保险《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 5、医疗保险缴费凭证(当年度):《劳动事务代理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第二页和本年度医保缴费记录页); 6、邮政储蓄银行(仙楼邮不通过 则退回 通过 街道保障所 审核 政储蓄所)开户的储蓄存折原件 及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填上本 人的联系电话。 通过 就业中心 审核不通过则退回 不通过 则退回 通过 县财政局 审核 通过 省就业局 不合格 审核 合格 发放到个人账户 不发放

资料不全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发放流程图 参保单位申请 告知补齐 窗口经办人员审 核材料是否齐全 或有错 受理 不通过 科室负责人审核 通过 不通过 30 日内 不符合申请条件 或不在受理范围 不予受理 通知书 中心领导审 批 作出许可决定(终止缴费,建立 待遇发放信息) 告知当事人

单位申报 申请人在 10 个工作日内 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支付流程图 离退休死亡丧葬补助金申报材 料: 1.《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补正申报材料 一次性待遇申报表》; 2. 退休死亡的,另须提供《户 籍注销证明》复印件等有效的 死亡证明; 3.出国定居的,另须提供护照 等出国定居证明材料及本人终 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书面申 请。 通过 不通过 社保机构经办岗 审核材料,核定待遇 通过 不通过 社保机构审批岗 通过 不通过 财务复核 通过 不通过 社保机构领导审批 报送财务拨付基金 基金会计记账 业务与财务对账 材料存档 材料不全或有错 30 个工作日内 做出审批意见

社会保险转移证明

社会保险转移证明 1社会保险转移证明 社保转移证明 原我单位职工×××(身份证******************)于××年××月至××年××月曾在我公司任职,任职期间的劳动保险手续已办理,该职工离职后,社保手续已于××年××月转出,特此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月××日

关于取消打印《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证明》的通知 各社保经代办机构: 为适应社会保险事业改革发展的需要,简化参保手续,提高办事 效率,现将取消打印涉及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四项社会保险的《xx 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证明》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08年1月1日起,各社保经代办机构在办理参保职工 统筹范围内的保险关系转移时,不再打印《xx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证明》。 二、参保单位在办理本单位参保职工统筹范围内的保险关系转出时,仍需向所属的社保经代办机构报送《xx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表十二),以此作为减少缴纳社会保险费及职工转出的依据。 三、参保单位在办理调入本单位已参保职工的增加手续时,应向 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报送《xx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表十一),以此作为增加缴纳社会保险费及职工转入的依据。 四、各级经代办机构依据本通知认真贯彻执行,并做好对参保单 位的宣传、解释工作。

你先要求单位为你办理社保,然后去xx的社保中心开张社保接收函(先要交过社保的),再拿社保接收函去石家庄办理社保转移手续。最后交回兰州的社保中心既可 个人缴的话需要在石家庄缴费好点, 转移的话转过来就只有养老险,需本人亲自己办理的 4 可以转移的,到原参保地社保打印缴费凭证后; 你可以选择转移回户口所在地社保留存,新工作地建立临时帐户交纳. 也可以在新工作地单位开接收证明后到社保申请办理转移. 5 很简单呀,首先要看你现在在户口所在地有没有工作。 如果有工作,那就让你们单位给你开具一个养老保险转移单,然后盖上公章,在让转出单位盖公章,进行正常的转移就行了,而医疗则只要原单位给你停了,你直接在现在的单位缴纳就行了,失业,生

五险一金如何转移及转移流程

五险一金如何转移 五险一金如何转移是困扰很多上班族的难题,只要是换个城市上班,这个问题就会紧接着出现,而且五险一金对于我们的日常生活是有很大的作用的,所以搞清楚它们的转移程序对于我们来说是必须的。 总结起来,所有需要迁移的保险基本上都可以分为三大步,一、开具证明;二、办理手续;三、资金转移。但是,不同保险有不同保险的证明和手续,因此需要您对手续进行更深一步的了解。 一、养老保险阶段性停止缴纳无所谓,最后是累计年限的。 办理转移手续: 1、发凭证。当你要离开这个城市,且肯定不会再回到这个城市就业的时候,可以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领取一张你的参保凭证。凭证主要记录三项关键的信息:一是你在当地参保的起始时间;二是你实际缴费的月数;三是你在本地参保期间个人账户的全部存储额是多少。 2、办手续。由本人或者所在单位向新的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接续申请,其他事情就由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来办理就可以了。 3、转移资金。除了转关系之外,要把前面讲到的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的资金,还有单位缴费规定比例的资金要转移到新的就业地。这样整个社保转移流程就完成了。 二、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虽然这三种保险必须要交,但断不断不要紧。 办理转移手续:不用办理,到新单位继续上就行。 三、医疗保险比较重要,规定是中断三个月以上就失效,三个月以后看病就需要自己掏钱。办理转移手续: 1、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办理医保手续。没有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终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三个月内参保缴费。 2、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时,三种医保关系可以自由转换。三种医保关系是指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医保关系转移后,从次月起享受转入地相应待遇。办理手续期间发生医疗费用的,如在规定的3个月内参保缴费,转入地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如超过3个月没有办理参保缴费,转入地经办机构不予支付未缴费期间的医疗费用。 四、公积金是用人单位和当事人共同为住房进行的储蓄资金。 办理转移手续: 1、调出单位根据调入单位公积金缴存的代码,填写《公积金转移凭证》送转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对无误后办理转出手续。 2、调入单位凭《公积金转移凭证》并办理转入手续。 职工转移社会保险关系程序

失业保险费核定业务流程

盘龙区失业保险费核定、征缴业务规程 (试行) 根据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云南省失业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统一和规范失业保险费登记、核定及征收、征缴业务操作程序,现根据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为信息系统)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程,请各企、事业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失业保险费核定征缴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其范围:本区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国家机关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工人和灵活就业人员等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 本规程由失业保险信息登记、缴费基数核定、费用征收、欠费补缴、基金入库等环节构成。失业保险费按照“按月申报,当月核定,次月征收”的原则进行征缴管理。 一、参保单位办理失业保险登记、变动、申报业务,办理期为每月1日至15日,逾期次月申报。 二、单位基础信息登记 新成立单位、成建制转入的单位,在首次办理失业保险登记时,应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后30日以内到所在地失业

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基础信息登记。 (一)新增单位基础信息登记 新参保单位登记时须填写《昆明市失业保险参保单位基础信息表》(纸质,电子报盘),并提供以下证件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批准成立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副本)复印件; 2、地方税务机关颁发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复印件; 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复印件; 4、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个人基本信息表》(电子报盘、纸质文件打印加盖单位公章)、职工劳动合同鉴证名册; 6、单位职工工资收入情况(当月工资表)复印件; 7、原已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提供《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手册》、第一次参加失业保险盖有单位所在地办事处核定章的《职工数据采集表》及中途变动的职工增减变动情况表、第一次劳动合同鉴证名册。 8、《失业保险费核定申请承诺书》。 (二)、单位基础信息变更登记 参保单位发生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人(负责人)、单位类型、组织机构代码、主管部门、隶属关系、银行账号、

广东省社会保险转移流程【最新版】

广东省社会保险转移流程 省内社会保险转移流程如下 一、省内其他社保机构转移至广东省社保局: 1、适用条件:现在省社保局参保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最后参保地属省社保局的参保人员。 2、所需资料:(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申请书;(2)转出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原件);(3)参保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委托书;(4)广东省社保局出具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和转出地社保局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信息表》将通过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平台交换数据。

3、注意事项: (1)转入基金含一次性补缴基金(如早期离开国有企业补缴、离开机关事业单位补缴等)的,需同时提供办理一次性补缴业务的审核资料。 (2)转入基金与省直缴费有重复的,同时应办理重复缴退款手续,提供《转入重复缴费退款申请表》和参保人在四大国有银行开设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的复印件。 二、广东省社保局转移至省内其他社保机构: 1、所需资料:(1)参保人可以在广东省社保局网站自行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或到广东省社保局前台凭本人身份证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2)参保人历史信息审核申报表。(3)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给转入地社保机构,转入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和广东省社保局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信息表》将通过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平台交换数据。 2、注意事项:

(1)参保人应先在地税部门办理减员手续,再到省社保局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申请人到转入地社保机构申请转入。 (2)申报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出业务前,须检查有无欠缴社保费,如有欠费,须先结清所有欠费后才予申请转出业务。 (3)需要审核历史信息的参保人,应凭广东省社保局出具的《历史信息审核业务协办函》到档案管理部门复印档案资料并加盖公章,在省社保局开具《参保凭证》十个工作日后将档案资料复印件提交广东省社保局。

失业险办理流程

办理失业保险流程图

失业保险相关手续如下: 新参保失业保险的公司应在所管辖的失业保险管理办公室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如做异动的单位需在原单位所管辖的失业保险管理办公室开出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再拿现单位所管辖的失业保险管理办公室登记办理手续,并盖上现管辖失业办的章,然后,再拿到原单位所管辖的失业办盖章;最后,在拿到现单位所管辖的失业办办理此事。 一、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在失业办领取:失业保险登记表、缴费单位月度缴费基数申报(异动)表及失业保险缴费职工花名册(一式四份)。 相关证件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 (3)地税登记证及复印件; (4)财务报表及工资表; (5)软盘一张拷贝(做一份失业保险缴费职工花名册)拷贝到失业办作记录; 二、失业保险缴存比例如下: 按职工月均工资总额的3%计缴。(其中单位部分按2%计缴,职工个人部分按1%计缴。) 3.你朋友的情况可以办理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养老保险转移一般是:如果他调动换了工作单位,就到原单位开据养老保险转移单,填写清楚现在的工作单位,(最好拿原调动手续)由原单位所在地的社会养老管理部门签章,办理养老保险帐户转移手续,原单位做养老帐户减人处理;再到现单位盖章认可,到现单位所在地的养老保险部门办理接受养老手续,现单位做增人处理; 办理了养老保险转移后,现单位也为你参加了养老保险,两者完全可以合并计算缴费年限,以后办理退休手续,养老待遇不受影响! 抓紧时间办理养老保险转移,以保障自己的养老待遇!!如果不能合并,退休以后的养老保险金会受很大影响!切记!! 4.至于你说的"三险一金”,一般来说是指: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一金则是指:住房公积金 办理失业保险相关流程 **失业保险费征缴范围** 按照《失业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范围是: 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失业保险费的费基、费率规定**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求职者在递交个人简历模板求职的过程中,除了要关注必要的就业信息外,还需要了解就业及失业的相关的注意事项,从而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权益。关于失业,比较值得一提的是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和申领流程。下面,乔布小编就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失业保险金的一些事宜。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失业保险后,劳动者离职后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具体条件和程序如下: ①非本人意愿终断就业(即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有求职要求,(须提供用人单位辞退的证明)②缴纳失业保险金12个月以上 ③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60天之内前来办理 一、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二、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三、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注:户口在城市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盖章;户口在农村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计生办盖章。居委员、村委员、社区的计生办章均不符合要求。 四、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劳动者符合以上条件,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本文来自校园招聘https://www.sodocs.net/doc/6e17355233.html,/

(表一)失业保险登记表

(表一)失业保险登记 表

(表一) 失业保险登记表 1、单位名称: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4、缴费单位专管员姓名: 5、登记证编码: 6、缴费单位公章: 7、申请日期:年月日

《失业保险登记表》填写说明 1、本表由用人单位申请办理失业保险登记时填写。 2、参保单位名称(章):与工商登记、有关单位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中单位名称一致。 3、登记类型、单位类型、经济类型、事业单位经费来源、隶属关系、参保险种等参保单位根据实情况在所选择项的方框内用“√”表示。参保单位是事业单位类型的,还需在“是否是企业化管理”项内相应选择“是”或“否”。 4、组织机构代码:是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构代码证》中的代码。 5、工商登记信息:按工商执照的有关内容填写。 6、批准成立信息:按有关机关批准或成立的文书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上的内容填写。 7、参保单位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填写法人代表有关信息。不具有法人代表资格的,填写单位负责人有关信息。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为中国国籍,其证件和号码按我国居民身份证填写;如为外籍人员,根据护照内容填写。 8、单位地址:按单位所在详细地址填写,应写明所在区(县)、街(乡)、(镇)路(道、胡同)和门牌号码。 9、所属分支机构:单位所属分支机构在三个以上的,另附表填写。 10、社会保险登记编号和单位编号由经办机构审核后填写。 11、携带资料:①、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②、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其复印件(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③、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④、办理失业保险结算业务的银行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及帐号;⑤、本单位上一年度《劳动工资统计年报》和本单位职工上月工资发放花名表及其复印件(复印件

申领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系统操作指引

申领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系统操作指引 一、申领流程图 二、各步骤系统操作指引 (一)企业网上申请 1.登录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网站“在线办事”栏目(网址:https://www.sodocs.net/doc/6e17355233.html,/cn/)或者广州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s://www.sodocs.net/doc/6e17355233.html,/cas/login)。 在上图“账号”框输入单位社保号,“密码”框输入网办密码,及“验证码”(验证码见输入框后面的小图),类型选择单位,按回车键或点击“登录”按钮,系统会判断是否存在该账号,并校验密码及验证码的有效性。 注:若遗失网办密码,可点击“忘记密码了?”通过网上验证单位基本信息、单位支付账户信息等方式,自助获取网办登录密码(见附件10);也可前往单位所属地社保经办机构重置密码。 2. 进入申领界面。路径:社会保险--自助服务--申领失业保险稳岗补贴

(1)仔细阅读《企业稳岗承诺书》后,点击“同意”。 (2)查询企业裁员率。若企业裁员率低于广州市城镇登记失业率,进入申领步骤。 若企业裁员率等于或高于广州市城镇登记失业率;失业保险未正常参保;失业保险有欠费数据;单位类型非企业等情况则不能进入申领环节。 (3)申领失业保险稳岗补贴。企业仔细阅读填写界面

的填表说明、操作指引,如实填写申领信息,如发现系统自动生成的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与营业执照上的登记信息不一致,请至单位所在地地税部门更正为一致;若发现银行账户信息不准确,请至单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维护账号信息;在确保所有信息完整填写并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注意:该界面的清零按钮在申报信息成功提交前都可点击,每点击一次系统都会重新回到申报界面的初始状态。 (4)上传电子材料。进入附件上传界面,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打印《企业稳岗承诺书》及《广州市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补贴申报表》,连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

养老失业业务流程说明

养老、失业保险业务流程说明 一、养老保险 1.待遇关系建立 1.1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新增 1.人员变动管理:公共业务进行减员,公共业务/人员信息管理/人员变动 管理,变动类型选择:停保或者在职转退休; 2.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可选):1)认定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公共业务/ 人员信息管理/养老视同缴费年限认定;2)认定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 公共业务/人员信息管理/医疗视同缴费年限认定; 3.特殊工种认定(可选):养老保险/养老待遇关系建立/特殊工种认定; 4.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新增核定:养老保险/养老待遇关系建立/机关 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新增核定; 5.复核:养老保险/养老待遇关系复核/机关事业单位新增核定复核。 6.撤销功能:如果业务办理错误,提供有撤销功能:养老保险/养老待遇关 系建立/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新增撤销、养老保险/养老待遇关系复 核/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新增复核撤销,进行回退操作,然后重新进 行办理; 1.2在职人员退保核定 1.人员变动管理:公共业务进行减员,公共业务/人员信息管理/人员变动 管理,变动类型选择:停保;变动原因:在职人员退保。 2.在职人员退保待遇核定:养老保险/养老待遇关系建立/在职人员退保待 遇核定; 3.复核:养老待遇关系复核/在职人员退保待遇核定复核;

4.撤销功能:如果业务办理错误,提供有撤销功能:养老保险/养老待遇关 系建立/在职人员退保待遇核定撤销、养老保险/养老待遇关系复核/在职人员退保待遇核定复核撤销,进行回退操作,然后重新进行办理; 1.3在职人员死亡核定 1.供养亲属维护(可选):如果有供养亲属,进行供养亲属维护,养老待遇 关系建立/供养亲属维护; 2.人员变动管理:公共业务进行减员,公共业务/人员信息管理/人员变动 管理,变动类型选择:停保;变动原因:在职人员死亡。 3.在职人员死亡待遇核定:养老保险/养老待遇关系建立/在职人员死亡待 遇核定。 4.复核:待遇关系复核/在职人员死亡待遇核定复核。 5.撤销功能:如果业务办理错误,提供有撤销功能:养老保险/养老待遇关 系建立/在职人员死亡待遇核定撤销、养老保险/养老待遇关系复核/在职人员死亡待遇核定复核撤销,进行回退操作,然后重新进行办理; 1.4离退休人员退保核定 1.离退休人员退保待遇核定:首先录入个人编号,查询人员基本信息,然后录入 “退保日期”,选择“领取方式”和“领取单位”,点击“核定”按钮,系统计算出可享受的待遇信息,如果在退保日期之后还领取了定期待遇则还产生退发信息。填写发放信息后点击“保存”按钮即可完成待遇核定。保存成功后可以点击“打印”按钮打印核定单据。 2.复核:待遇关系复核/离退休人员退保待遇核定复核,由复核岗进行复核后,此 人员离退休人员退保才建立。 3.撤销功能:如果业务办理错误,提供有撤销功能:养老保险/养老待遇关系建 立/离退休人员退保待遇核定撤销、养老保险/养老待遇关系复核/离退休人员退保待遇核定复核撤销,进行回退操作,然后重新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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