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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考核评分实用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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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考核评分表

科室

姓名

考核内

评分标准

1、 主要症状及或生病时间有错误扣

1 分 一、主

2 分

2、 主要症状及或生病时间有遗漏扣

2 分(如主诉用诊断用

3、 主诉叙述不符合要求扣

语,主诉过于繁琐)

1、 起病情况及患病时间叙述不清,未说明有无诱因

二、现

1-2 分

与可能的病因扣

病史

1-2

2、 发病经过顺序不清,条理性差或有遗漏扣 分

3、 主要症状特点未加描述或描述不清扣 1-3 分

4、 伴随症状不清扣

1-2 分

5、 有关鉴别的症状或重要的阴性症状不清扣 1-3 分

6、 诊疗经过叙述不全面扣 1-3 分

7、 一般状况未叙述扣

1-2 分

8、 现病史与主诉内容不一致扣

1-3 分

1、 项目有遗漏者扣

1-3 分

三、其

1 分

2、 有关阴性病史未提及扣

它病史

1 分

3、 顺序错误扣

1、 项目有遗漏扣 1-2 分

四、体

1-2

2、 重要阳性、阴性体征遗漏各扣

1 分

3、 顺序错误扣

4、 结果错误扣 1-3 分

5、 重要体征特点描述不全或不确切扣

1-2 分

血尿便常规、重要化验、 X 线、心电图、 B 超等相关检

五、辅

查遗漏或表达不正确每项扣0.5-1

助检查

入院主要症状(原因)与时间:一般情况:重要的既

六、病

1 项扣 1 分,叙

往史:阳性体征及主要辅助检查遗漏

历摘要

1-2 分

述过繁、过简、语句不通顺扣

1、 主要诊断及主要并发症有错误或有遗漏、不规范

七、诊

2-5 分

(如甲亢、风心病等)扣

总得分

扣 实际 备注

得 分

得分

(扣分依据)

5

20

5

10

5

5

10

2、 次要诊断遗漏或有错误、不规范扣 1-3 分

3、 诊断主要顺序错误扣 1-2 分

1、 诊断依据不足扣 2-5

八、诊

2、 未做必要的鉴别诊断及或缺少鉴别的依据或方法

断分析

扣 2-5 分

13

3、 仅罗列书本内容缺少对本病例实际情况的具体分

析与联系扣 2-5 分

1、 有错误、有遗漏分别扣

1-2 分

九、诊

2、 有无实际内容空间笼统的描述扣 1 分

7

疗计划

3、 针对性差扣 1-2 分

1、 病程记录不及时,入院后 3 天无病程记录,长期

十、病

住院病人超过一周无病程记录扣

1-2 分

程记录

2、 病程记录不能反映上级医师查房的意见(三级查

房)扣 1-2 分

3、 病程不能反映病情变化、无病情分析、对重要化

10

验及其它辅助检查结果无分析评价、未记录病情

变化后治疗措施变更的理由扣

1-3 分

4、 危重症病例无抢救记录或记录不及时、不准确扣

1-2 分

5、 长期住院病人无阶段小结扣

2 分

整体性不够,有漏项(共

5 项指标)

十一、 0.5-1

1、 一般项目扣 分 出院录

0.5-1

2、 入院诊断扣 分

5

3、 出院诊断扣 1 分

4、 无诊治经过或诊治经过过简扣 1-2 分

5、 出院医嘱扣 1 分

1、 无交接班记录或书写不正规扣

0.5-1 分 十二、

0.5 分

2、 实习医生书写病历上级医师无签名扣

其它

3、 会诊记录单及各科记录检查单填写有缺项的(如

姓名、病历号、日期、诊断签名等)扣

0.5-1 分

4、 各项化验单粘贴不整齐、标记不清楚(异常用红

笔标记扣 0.5-1 分)

合 100

主考医师签字:

考核日期:年月日

病历书写规范及要求

病历书写规范及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规范 一、基本要求 1.护士需要填写、书写的护理文书包括:体温单、医嘱单、病危(病重)患者护理记录单、手术清点记录单。 2.护理文书一律使用蓝黑或碳素墨水笔书写。 3.护理文书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日期用年-月-日,时间采用24小时制,具体到分钟。 4.护理文书记录内容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规范。 5.书写应当使用中文、医学术语和通用的外文缩写,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6.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上级护理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护理人员书写的记录的责任。 7.实习护士、试用期护士、未取得护士资格证书或未经注册护士书写的护理记录,应由本医疗机构具有合法执业资格的护士审阅并签名,需修改时用红色笔修改并签名。 8.进修护士由接受进修的医疗机构认定其工作能力后方可书写护理文书。

二、体温单填画要求 1.体温单项目分为楣栏、一般项目栏、生命体征绘制栏、特殊项目栏。 2.各项目栏除特殊要求和说明外,均应使用同色笔书写。 3.数字除特殊说明外,均使用阿拉伯数字表述,不书写计量单位。 4.体温单填写、绘画过程中出现错误时应重新书写。 【填写说明】: 1.楣栏项目包括:科室、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病历号(或病案号)、入院日期,均使用正楷字体书写。 2.一般项目栏包括:日期、住院天数、手术后天数等。(1)日期:住院日期首页第1日及跨年度第1日需填写年-月-日(如:2010-07-29)。每页体温单的第1日及跨月的第1日需填写月-日(如08-01),其余只填写日期。 (2)住院天数:自入院当日开始计数,直至出院。 (3)手术后天数:自手术次日开始计数,连续书写14天,若在14天内进行第2次手术,则将第1次手术天数作为分母,第2次手术天数作为分子填写。 3.生命体征绘制栏:包括体温、脉搏描记及呼吸记录区。(1)体温 ①40℃-42℃之间的记录:用红色水笔在40℃-42℃之间以正楷汉字纵向顶格填写患者入院(急诊手术入院)、转入、

病历书写评分标准

病历书写评分标准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病历书写考核评分标准 病历书写评分标准(共25分) 1.主诉(3分) ⑴内容全面突出,简明扼要,反映疾病特征,并能导致第一诊断;(3分) ⑵上述内容基本准确,并能导致第一诊断;(2分) ⑶主诉较繁琐,但尚能导致第一诊断;(1分) ⑷不能导致第一诊断;(0分) 2.现病史(5分) ⑴围绕主诉记录发病到就诊之前起病病情、主要症状特点、演变情况、伴随症状、疾病发展变化情况,结合中医十问记录目前情况;(5分) ⑵病史描写内容基本完整,重点欠突出;(3分) ⑶病史内容描写完整,发病原因、主要症状和伴随症状、病情发展、诊治情况、中医十问等又缺项,但不影响诊断;(1分) ⑷病史描写有重要遗漏,发病原因、主要症状和伴随症状、病情警告、诊治情况有中医遗漏或记录错误,影响疾病诊断;(0分) 3.既往史、个人史、过敏史、婚育史、家族史(1分) ⑴病史记录详细完整;(1分) ⑵病史记录欠详细完整;(分) ⑶病史有严重遗漏;(0分) 4.体格检查(2分) ⑴记录顺序规范;(2分) ⑵记录顺序基本规范;(分)

⑶顺序不清,杂乱无章;(0分) 5.辨病辩证依据(3分) ⑴辨病辩证依据充分、完整,思路清晰、有条理,与病例临床资料相一致;(3分) ⑵能基本运用中医辨病辩证分析,与病例临床资料相一致,但辨病辩证依据前全面,或部分欠正确;(2分) ⑶运用中医理论辨病辩证有较大缺陷,或只有少部分辨病辩证正确;(1-2分) ⑷有原则上错误,与病例资料不相符。(0分) 6.西医诊断依据(2分) ⑴诊断依据充分、完整,思路清晰、有条理,与病例临床资料相一致;(2分) ⑵诊断依据全面,但不充分;(1-2分) ⑶诊断依据不全面;(分) ⑷无诊断依据(0分) 7.入院诊断(2分) ⑴中(西)医病名及中医证型诊断准确、全面、规范、完整;(2分) ⑵病名诊断正确,证候诊断欠正确;(分) ⑶病名诊断及证候诊断欠规范、全面、准确;(1分) ⑷诊断不正确;(0分) 8.治法(2分) ⑴准确完整;(2分) ⑵基本准确完整;(分) ⑶欠准确完整;(1分) ⑷有原则性错误(0分)

病历书写规范:病历的内容及要求——住院病历

一)入院病史的收集 询问病史时要对患者热情、关心、认真负责,取得患者的信任和协作,询问时既要全面又要抓住重点;应实事求是,避免主观臆测和先入为主。当病人叙述不清或为了获得必要的病历资料时,可进行启发,但切忌主观片面和暗示。 1.一般项目 姓名,性别,年龄,婚姻,民族,职业,出生地,现住址,工作单位,身份证号,邮政编码,电话,入院时间,记录时间,病史叙述者(注明可靠程度)。 填写要求: (1)年龄要写明“岁”,婴幼儿应写“月”或“天”,不得写“成”、“孩”、“老”等。 (2)职业应写明具体工作类别,如车工、待业、教师、工会干部等,不能笼统地写为工人、干部。 (3)地址:农村要写到乡、村,城市要写到街道门牌号码;工厂写到;车间、班组,机关写明科室。 (4)入院时间、记录时间要注明几时几分。

(5)病史叙述者:成年患者由本人叙述;小儿或神志不清者要写明代诉人姓名及与患者的关系 等 . 2.主诉 (1)主诉是指患者入院就诊的主要症状、体征及其发生时间、性质或程度、部位等,根据主诉能产生第一诊断。主诉语言要简洁明了,一般以不超过20字为宜。 (2)不以诊断或检验结果为主诉内容(确无症状者例外)。主诉多于一项时,可按主次或发生时间的先后分别列出。 3.现病史 现病史是病史中的主体部分。围绕主诉,按症状出现的先后,详细记录从起病到就诊时疾病的发生、发展及其变化的经过和诊疗情况。其内容主要包括:(1)起病时间、缓急,可能的病因和诱因(必要时包括起病前的一些情况)。 (2)主要症状(或体征)出现的时间、部位、性质、程度及其演变过程。

(3)伴随症状的特点及变化,对具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重要阳性和阴性症状(或体征)亦应加以说明。 (4)对患有与本病有关的慢性病者或旧病复发者,应着重了解其初发时的情况和重大变化以及最近复发的情况。 (5)发病以来曾在何处做何种诊疗(包括诊疗日期,检查结果,用药名称及其剂量、用法,手术方式,疗效等)。 (6)与本科疾病无关的未愈仍需诊治的其他科重要伤病,应另段叙述。 (7)发病以来的一般情况,如精神、食欲、食量、睡眠、大小便、体力和体重的变化等。 4.既往史 既往史是指患者本次发病以前的健康及疾病情况,特别是与现病有密切关系的疾病,按时间先后记录。其内容主要包括: (1)既往一般健康状况。 (2)有无患过传染病、地方病和其他疾病,发病日期及诊疗情况。对患者以前所患的疾病,诊断肯

病历书写规范及住院病历考核评分标准

病历书写规范及住院病历考核评分标准 病历书写基本要求 一、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等可以使用外文 扣分标准: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二、所有内容字迹清晰、无错别字、自造字、严禁涂改,严禁采用刮、粘、贴、擦、涂等方法去除原来的字迹 扣分标准:有一处涂、刮、粘、贴、擦为丙级病历 三、病历应按规定标注页码,各种记录单眉栏填写齐全(如姓名、病案号等)扣分标准: 应标注页码的部分空一项扣0.5分 填写不完整或信息记录有误,一处扣0.5分 四、各种记录应当有书写医生的亲笔签名并字迹清楚,不得摹仿或代替他人签名 扣分标准:各种记录医师、护士未签全名或签名不能辩认,一处扣0.5分;记录缺医师、护士的亲笔签名或非本人签名,一处扣5分;有伪造行为,扣26分 五、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内容不得互相矛盾 1、医疗记录与护理记录内容相一致 2、医嘱所开具的诊疗措施应与病程记录内容相一致 3、病历中转抄的辅助检查结果应与原报告单内容相一致 4、病历内容不得前后互相矛盾 扣分标准: 1、医疗记录与护理记录内容不一致,一处扣10分 2、诊疗医嘱与病程记录不一致,一处扣5分 3、病历中转抄的辅助检查结果与原报告单内容不一致,一处扣5分 4、病历中记录内容互相矛盾,一处扣10分 丙级病历评分标准 一、有涂、刮、粘、贴、擦的,一处即为丙级病历 二、有以下缺项的:1、首页;2、出院记录(死亡记录);3、住院志; 4、病程记录:首次病程记录、上级医生查房记录、转科记录、抢救记录、术后首次病程记录、疑难病历讨论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 5、术前小结或术前讨论记录; 6、输血同意书; 7、手术同意书; 8、麻醉同意书; 9、麻醉记录单;10

病历书写基本要求和说明

手术、操作名称 病历书写规范性要求 就新农合“四合理”规定及2011年4、5月份病历抽查存在的问题对我院病历书写提出以下规范性要求: 1. 首页 按照卫生部下发《住院病案首页填写说明》填写,特别说明: 1.无手术或操作,请在(手术、操作名称)栏中用直尺画斜线如图:下图 2. 无医院内感染,院感部分请全部填写“—”。未输血,输血前检查部分 请全部填写“—”。患者未死亡,尸 检部分请全部填写“—”。3. 血型请选择血型序号。 4. 随诊请一定要填写随诊期限。 5. 患者出生日期不允许填写“—”。 6. 患者身份证号不允许填写“—”,确未取得患者身份证号,请填写“未提供”。 二. 出院记录 内容必须包括入院日期、出院日期、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出院诊断、出院情况、出院医嘱、医师签名等。常出现的缺陷为出院情况、出院医嘱。 三. 入院记录 常出现的缺陷的地方为现病史,现病史包括以下内容: 1.发病情况、2.主要症状特点及其发展变化情况、3.伴随症状、4.发病以来诊治经过及结果、5.发病以来一般情况、6. 与本次疾病虽无紧密关系、但仍需治疗的其他疾病情况,可在现病史后另起一段予以记录。上述各项均有具体的分值,无相关内容,亦应描述比如:不伴恶心、呕吐等症。第6条除外。 四. 首次病程记录 有3点内容:1. 病例特点、(要归纳总结,字数可以较少,抓住重点内容即可,不能与入院记录内容相同。)2. 拟诊讨论、(含诊断、诊断依据、鉴别诊断,其中诊断依据为重点内容。有诊断明确、相对明确,不明确三种情况,范文另行下发)3. 诊疗计划(要求全面、具体。特别是入院时有特殊的检查和治疗,要说明详细的检查目的和用药理由)。 五.首次上级病程记录 为主治医师查房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48小时内完成,有4点内容:1. 补充的病史和体征、(没有补充应在病历中记录“无补充病史和体征”)2. 诊断依据(诊断无变化是可以与首次病程记录书写相同)、3. 鉴别诊断的分析(倾向于分析,各诊断鉴别时要有鲜明的倾向性意见比如:根据以上分析,胰腺炎尚不排除,还需行血尿淀粉酶监测,胰腺彩超检查,必要是可行胰腺增强CT。)、4.

住院病历书写格式与要求

住院病历书写规范与格式及要求 第一节住院病案首页部分项目填写说明 一、基本要求 (一)凡本次修订的病案首页与前一版病案首页相同的项目,未就项目填写内容进行说明的,仍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中医住院病案首页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1〕6号)执行。 (二)签名部分可由相应医师、护士、编码员手写签名或使用可靠的电子签名。 (三)凡栏目中有“□”的,应当在“□”内填写适当阿拉伯数字。栏目中没有可填写内容的,填写“-”。如:联系人没有电话,在电话处填写“-”。 (四)疾病编码:指患者所罹患疾病的标准编码。目前中医诊断按照《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15657—1995)编码执行,西医诊断按照全国统一的10编码执行。 (五)病案首页背面中空白部分留给各省级卫生、中医药行业管理部门结合医院级别类别增加具体项目。 二、部分项目填写说明 (一)“医疗机构”指患者住院诊疗所在的医疗机构名称,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的机构名称填写。组织机构代码目前按照218-2002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与代码标准填写,代码由8位本体代码、连字符和1位检验码组成。 (二)医疗付费方式分为: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4.贫困救助;5.商业医疗保险;6.全公费;7.全自费;8.其他社会保险; 9.其他。应当根据患者付费方式在“□”内填写相应阿拉伯数字。其他社会保险指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农民工保险等。 (三)健康卡号:在已统一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健康卡”的地区填写健康卡号码,

尚未发放“健康卡”的地区填写“就医卡号”等患者识别码或暂不填写。 (四)“第N 次住院”指患者在本医疗机构住院诊治的次数。 (五)病案号:指本医疗机构为患者住院病案设置的唯一性编码。原则上,同一患者在同一医疗机构多次住院应当使用同一病案号。 (六)年龄:指患者的实足年龄,为患者出生后按照日历计算的历法年龄。年龄满1周岁的,以实足年龄的相应整数填写;年龄不足1周岁的,按照实足年龄的月龄填写,以分数形式表示:分数的整数部分代表实足月龄,分数部分分母为30,分子为不足1个月的天数,如“2 月”代表患儿实足年龄为2个月又15天。 (七)从出生到28天为新 生儿期。出生日为第0天。产妇病历应当填写“新生儿出生体重”;新生儿期住院的患儿应当填写“新生儿出生体重”、“新生儿入院体重”。新生儿出生体重指患儿出生后第一小时内第一次称得的重量,要求精确到10克;新生儿入院体重指患儿入院时称得的重量,要求精确到10克。 (八)出生地:指患者出生时所在地点。 (九)籍贯:指患者祖居地或原籍。 (十)身份证号:除无身份证号或因其他特殊原因无法采集者外,住院患者入院时要如实填写18位身份证号。 (十一)职业:按照国家标准《个人基本信息分类与代码》(2261.4)要求填写,共13种职业:11.国家公务员、13.专业技术人员、17.职员、21.企业管理人员、24.工人、27.农民、31.学生、37.现役军人、51.自由职业者、54.个体经营者、70.无业人员、80.退(离)休人员、90.其他。根据患者情况,填写职业名称,如:职员。 (十二)婚姻:指患者在住院时的婚姻状态。可分为:1.未婚;2.已婚;3.丧偶;4.离婚;9.其他。应当根据患者婚姻状态在“□”内填写相应阿拉伯数字。 (十三)现住址:指患者来院前近期的常住地址。 15 30

医院住院病历书写质量评估标准

医院住院病历书写质量评估标准(100分)

说明 (一)住院病历质量设百分制进行评价。 (二)用于病历环节质量评价时,按评分标准找出病历书写中存在的缺陷,不评定病历等级。 (三)用于病历终末质量评估时: 1、先用单项否决的方法进行筛选,病历中存在两项单项否决所列缺

陷,为乙级病历,存在三项单项否决所列缺陷者,为丙级病历,不再进行病历质量评分。 2、选合格病历按照评估标准进行质量评分。 3、对每一书写项目的扣分采取累加的计分办法,最高不超过本书写 项目的总分值。 如:病程记录部分总分值50分,在病程记录部分扣分累计最高应为50分,不得超过该分数。 4、总分值为100分,根据所得分数划分病历等级: ≥90分为甲级病历; 89~70分为乙级病历; 69分以下为丙级病历。 处方点评细则及评分标准 项目点评内容备注扣分及原因 处方规格 处方规格正确、各类处方区分明确(5分) 内容完整规范1、处方楣栏填写齐全(10分)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婴儿要注明月龄、体重)、 科别、病室、床位号、住院号、开具日期等(一 项不完整扣2分)。 2、临床诊断(5分)无诊断扣5分,诊断不规范扣2分。 3、药名正规,字迹清楚(5分) 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名称(无中文名称的可用 英文名称)书写;药品名称必须使用国家规定的 通用名(不得使用中、英文简写、化学分子式等 代替)。 4、药物剂型清楚(5分) 中文药品的剂型写在中文药品名称后面,英文药 品的剂型,用英文写在英文药品名称前面,应注 明含量;一种药品名称和剂型的中英文不得混用。 5、药物剂量、数量准确、清楚(5分) 剂量应当使用公制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 (mg)、微克(μg)、纳克(ng)为单位;容量 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 单位(U)。 6、用法正确,必要时向患者交待清楚 (10分) 书写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 不清的字句。处方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 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 处方签名1、具有处方权的医师签全名(5分)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 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签2、调配、核发人双签名(5分)

最新版病历书写规范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病历是医生诊断和治疗疾病的原始记录,也是医学科研与教育的基础资料,同时也是病人支付的凭证。它能真实的反映医院服务质量和医疗质量。是法律的可靠证据。有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两种。住院病历包括:体温单、入院记录、医嘱单、化验单、特殊检查治疗同意单、手术同意书及清点记录单、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单、护理记录单、出院记录单等。病历书写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病历书写的基本规则和要求 病历是医务人员在诊疗工作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按照病历记录形式不同,可区分为纸质病历和电子病历,病历归档后形成病案。病历书写是医务人员通过问诊、体格检查、实验室及器械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工作记录的行为。病历是临床医师进行正确诊断、抉择治疗和制定预防措施的科学依据。它既反映医院管理、医疗质量和业务水平,也是临床教学、科研和信息管理的重要资料,同时还是考核医务人员医德、评价医疗服务质量、医院工作绩效的主要依据。病历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医疗文件。电子病历与纸质病历具有同等效力。因此,医务人员必须以认真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态度,严肃规范地书写病历。病历书写应遵循以下基本规则和要求:1.病历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书写。计算机打印的病历(电子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2.病历书写的内容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重点突出、层次分明;表述准确,语句简练、通顺;书写工整、清楚;标点符号正确;书写不超过线格;在书写过程中,若出现错字、错句,应在错字、错句上用双横线标示,不得采用刀刮、胶贴、涂黑、剪贴等方法抹去原来的字迹。 3.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合法执业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审查修改应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签名一律用红笔。修改病历应在72小时内完成。 4.进修医务人员应当由接收进修的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住院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标准

住院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住院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 住院病历内容包括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危(重)通知书、医嘱单、辅助检查报告单、体温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资料、住院病案首页等。 入院记录内容及要求 入院记录指患者入院后,由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获得有关资料,并对这些资料归纳分析书写而成的记录。可分为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 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应于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应于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一)患者一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婚姻状况、籍贯、职业、身份证明号、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入院情况、入院时间、病史采集时间、病史陈述者、联系人、联系人与患者关系、联系人电话、住院病历号等。 1、患者姓名、年龄等应与证明身份的证件一致。 2、年龄在1月以内者记录至天,在1岁以下者记录至月或几个月零几天,7 岁以内者记录至岁或几岁零几个月,7岁以上者记录为岁。 3、入院情况分为一般、急诊、危重。 4、入院时间与病史采集时间应准确到分钟。 (二)入院记录首行,居中书写患者入住的科室及第几次入院。 (三)主诉是指促使患者就诊的主要症状或体征及持续时间,字数不应超过20 个,能导出第一诊断。主诉症状多于一项时,应按发生时间先后顺序分别列出,原则上不能用诊断名称代替主诉。特殊情况下,例如疾病已明确诊断,为了进行某项特殊治疗住院时,可用疾病名称作为主诉;另一些无症状、无体征的辅助检查异常者,检查结果也可作为主诉。 (四)现病史指患者本次疾病的发生、演变、诊疗等方面的详细情况,应按时间顺序书写。内容包括发病情况、主要症状特点及其发展变化情况、伴随症状、发病后诊疗经过及结果、睡眠和饮食等一般情况的变化,以及与鉴别诊断有关的阳性或阴性资料等。 1、发病情况:记录发病的时间、地点、起病缓急、前驱症状、可能的原因或诱因。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完整版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门(急)诊病历书写规范 一、门(急)诊病历基本要求 1、门(急)诊病历是患者在医疗机构门(急)诊就医过程中,医务人员对患者诊疗活动的记录。包括病史、体格检查、相关检查、诊断及处理意见等记录。 2、门(急)诊病历基本内容包括:门(急)诊病历首页(门诊手册封面)、病历记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学检查等。 3、病历书写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4、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5、门(急)诊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6、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由在本医院合法执业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7、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错句时,应当按照规范要求改正,并在修改处签署名字和时间。 二、封面内容说明: (一)患者姓名、性别等基本情况由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填写。 (二)“药物过敏史”以红色字体标明。填写包括:有过敏史的填写过敏药物名称或者药物不详;无过敏史的填写“无过敏史”字样。 三、首页内容说明 (一)新病历首次就诊时,可由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填写患者基本情况,或者接诊医师按封面填写患者基本情况。诊疗过程中发现新过敏药物时,应增补于药物过敏史一栏,且注明时间并签名。患者第一次来院就诊时,应在新病历首页书写诊疗记录。现病史中诊治经过涉及其它医疗机构的,应记录其它医疗机构名称及诊疗经过。 (二)急诊病历书写就诊时间应具体到分钟。因抢救急诊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书写时应注意区分记录时间与抢救时间。 (三)辅助检查结果:记录患者就诊前在其它医疗机构或者本医疗机构已行的检查,记录应包括医院名称、检查时间、项目、检查编号(如CT、病理检查)、结果、有无报告单等。 (四)初步诊断意见:指医师根据患者病史,,体检结果、原有检查结果、诊疗经过作出的初步判断,并不是所有的检查完成并获得结果后所作出的判断。

病历书写规范

病历书写规范 沛县国泰医院韩大勇 一.门诊病历 按要求所有门诊病人都应先挂号并取门诊病历。特别是外伤、病情较重者、输液病人、需要住院的病人都必须书写门诊病历。要求如下: 门诊病历的一般项目都要填写清楚、完整。 主诉:主要症状(或体征)及持续时间。 病史:要重点突出(包括本次患病的起病时间,主要症状、伴随症状、体征。他院诊治情况及疗效)。并简要叙述与本次疾病有关的过去史、个人史、及家族史。 体检:重点记录阳性体征及有助于鉴别诊断的阴性体征。 实验室检查、器械检查。 初步诊断: 处理措施:处方及治疗方法,进一步检查措施及建议。 医师签名。 二.住院病历 1、基本规则和要求:见病历书写规范。 实习医师、毕业后第一年住院医师书写住院病历。 高年资住院医师及以上医师可书写入院记录。住院病历、入院记录要求患者入院24小时内完成。入院记录内容和要求原则上同住院病历,但应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2、诊断:诊断名称应确切,分清主次,排列有序。主要疾病在前,次要疾病在后。并发症排列于有关主病之后,伴发病排在最后。诊断应可能包括病因诊断、病理解剖部位和功能诊断。对一时难以肯定的诊断,可在病名后加“”。诊断不清的可暂以其症状待诊或待查。初步诊断:住院医师及以下医师所书写的住院病历写初步诊断,需上级医师签阅。 入院诊断:主治医师及以上医师第一次检查患者所确定的诊断为入院诊断。位置在末页中线右侧。 修正诊断:凡以症状待诊的诊断、或初步诊断、入院诊断不完善、不符合,上级医师需用红笔做出修正诊断。位置在末页中线左侧,并注明日期,修正医师签名。 3、首次病程记录;首次病程记录应在患者入院8小时内完成,并注明书写时间。内容包括 A、病例特点,在对主诉、病史、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进行全面分析、归纳、整理后所罗列的本病例的特征。包括阳性发现或具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阴性症状和体征等。 B、拟诊讨论:(初步诊断/入院诊断、诊断依据及鉴别诊断)根据病例特点,针对诊断逐一列出相关的诊断依据。对诊断不明的,写出鉴别诊断并进行分析;对下一步诊治措施进行分析。 C、诊疗计划:进行病情评估,提出具体的检查及治疗措施安排;诊疗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和对可能出现问题的防范措施。诊疗计划要有针对性,要有具体的治疗方案。

病历书写规范细则(2016年版)

邯郸市病历书写规范细则(2016年版) (征求意见稿) 邯郸市卫生计划生育委员会医政处 邯郸市病案质量管理与控制中心 第一章基本要求 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检验、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二条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病历书写应遵循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和规范的原则。 第四条病历书写中几项记录格式要求。 (一)日期记录格式。应统一采用公历制,按“年、月、日”的顺序,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例如"2013-2-8"或"2013年2月8日"。 (二)时间记录格式。统一采用24小时计时制,时间记录到分。如"上午8点10分"记为"8:10","晚上8点10分"记为"20: 10"。 (三)度量衡单位记录格式。统一采用法定计量单位,书写时一律采用国际符号。如血压使用"mmHg",长度单位要写"米(m) 、厘米(cm)、毫米(mm)"等,不能写"公尺、公分、公厘"等;容量应写"毫升(ml)"、"升(L)",不能写"公升、立升等。 (四)疾病分类编码和手术操作编码。疾病分类编码统一按照国际疾病分类 ICD-I0;手术、操作分类按ICD-9-CM-3。 (五)抢救记录补记格式。要按照补记时间书写,但抢救记录内容中必须记录开始抢救时间,具体到分钟。 第五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第六条住院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门(急)诊病历和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色或黑色油水圆珠笔书写。 第七条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横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晰、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署全名。不得采用刮、粘、涂、描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

(完整版)门诊病历书写要求及内容

病历书写规范 病历是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形成的各种记录资料的总和,是医院医疗质量和管理水平的综合反应,病历作为医院珍贵的信息资料,为临床教学科研等工作提供依据,并具有法律效力。各级医院必须高度重视病历书,切实加强对病历书写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 一份病历的好坏直接反应医院的整体医疗质量和专业技术,更反应一个医生最基本的专业知识和医疗水平,为此今天我们大家一块共同学习一下病历的书写。 门诊病历书写要求及内容 一、门(急)诊病历内容包括门诊病历首页(门诊手册封面)、病历记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 二、门(急)诊病历首页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三、门(急)诊病历记录分为初诊病历记录和复诊病历记录。初诊病历书写内容应当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现病史、既往史、阳性体征、必要的阴性体征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及治疗意见和医师签名等。 复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应当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病史、必要的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治疗处理意见和医师签名等。 急诊病历书写就诊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四、门(急)诊病历记录应当由接诊医师在患者就诊时及时完成。 五、抢救危重患者时,应当书写抢救记录。对收入急诊观察室

的患者,应当书写留观期间的观察记录。 住院病历书写要求及内容 一、住院病历内容包括住院病案首页、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麻醉记录单、手术及手术护理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出院记录(或死亡记录)、病程记录(含抢救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等。 二、住院志是指患者入院后,由经治医师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获得有关资料,并对这些资料归纳分析书写而成的记录。住院志的书写形式分为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 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应当于患者人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应当于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三、人院记录的要求及内容: (一) 患者一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婚姻状况、出生地、职业、入院日期、记录日期、发病节气、病史陈述者。 (二) 主诉是指促使患者就诊的主要症状(或体征)及持续时间。 (三) 现病史是指患者本次疾病的发生、演变、诊疗等方面的详细情况,应当按时间顺序书写.并结合中医问诊要求,记录目前情况、伴随症状。内容包括发病情况、主要症状特点及其发展变化情况、伴随症状、发病后诊疗经过及结果、睡眠和饮食等一般情况的变化、以

住院病历书写要求与格式

住院病历书写要求与格式 一、入院病史的收集要求: 询问病史时要对患者热情、关心、认真负责,取得患者的信任和协作,询问时既要全面又要抓住重点;应实事求是,避免主观臆测和先入为主。当病人叙述不清或为了获得必要的病历资料时,可进行启发,但切忌主观片面和暗示。二、住院病历的内容要求 住院病历一般由实习医师或试用期住院医师书写,是对患者病史、体检、诊疗经过、已有的实验室和器械检查等资料综合、归纳、加工而成。目前住院病历已不是正式的医疗文件,仅作为临床教学使用。由于入院记录是住院病历的合理简化,以下是详细说明每一部分的书写的格式和要求。 1.一般项目 患者一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填写实足年龄或出生年、月、日,不可用“儿”或“成”代替,婴幼儿应写月或天)、婚姻状况、出生地(写明省、市、县)、民族,职业(写明具体工作,如钳工、油漆工,而不要笼统地写为干部、工人)、工作单位、住址(农村应记录到村,城镇应记录到街道门牌号码)、入院日期、记录日期(应具体到时、分),病史陈述者(代述者应注明与患者的关系)。 2.主诉 (1)主诉是指患者入院就诊的主要原因,包括引起患者不适的症状(体征)及其性质和持续时间。 (2)主诉既要简明精炼,又要能确切反应患者的发病特点,一般不超过20个字,能导出第一诊断。如阵发性右侧腰腹部绞痛1小时,如反复尿频、尿急、尿痛10年等。 (3)主诉一般应用症状学名词,原则上不用诊断名称或检查结果代替。但在特殊情况下,如疾病已明确诊断,住院目的是为进行某项特殊治疗(如化疗、放疗)者,可用病名;如确诊急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1年,入院行第4个疗程化

疗;无症状(或体征)的实验室检查及影像检查异常结果也可作为主诉,如发现血肌酐、尿素氮升高2月;发现空腹血糖升高1月等。 (4)主诉症状多一项时,应按发生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列出,一般不超过3个。例如“发热4天,皮疹1天”。在描述时间时,要尽量明确,避免用“数天”“数小时”等含糊不清的概念。急性起病、短时间内入院时,主诉时限应具体到小时、分钟。 3.现病史 现病史是住院病历或入院记录中最重要的部分,包括患者本次疾病发生、发展、诊疗等方面的详细情况。现病史应围绕主诉的发生时间和特点进行描述。 (1)现病史书写的主要内容: ①起病情况、主要症状或体征出现的时间:包括发病缓急、有无可能的病因和诱因,起病时间与主诉时间要一致。 ②主要症状的特点:包括部位、性质、程度、持续时间,有无其他部位牵涉或放射,以及诱发或加重的因素等。程度的描述应采用客观指标,如描述疼痛的严重程度,常用疼痛时是否出汗、是否伴恶心呕吐、是否影响睡眠等。如:患者1年前在平路行走约500米后出现心前区压榨样疼痛,无其他部位放射,疼痛剧烈时伴出冷汗、恶心,停止行走5分钟后自发缓解。 ③病情发展和演变过程:在患病过程中,主要症状的变化和新症状的出现,症状是持续性还是间歇性发作,是进行性加重还是逐渐好转、缓解,加重或缓解的因素等。 ④伴随症状:出现的时间、特点及其演变过程,与主要症状之间的关系。伴随症状与下文的阴性症状常常是疾病鉴别诊断的依据。 ⑤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阴性症状。 ⑥诊疗经过:记录何时、何地就诊,做了何种检查、诊断(或考虑)何种疾病、给予了何种治疗(包括药物名称、剂量、疗程)、疗效如何。特殊用药还要注明开始用药的具体时间和累计剂量,如治疗肾病综合征时肾上腺皮质激素或免

病历书写评分标准

病历书写评分标准 Final approval draft on November 22, 2020

病历书写考核评分标准 病历书写评分标准(共25分) 1.主诉(3分) ⑴内容全面突出,简明扼要,反映疾病特征,并能导致第一诊断;(3分) ⑵上述内容基本准确,并能导致第一诊断;(2分) ⑶主诉较繁琐,但尚能导致第一诊断;(1分) ⑷不能导致第一诊断;(0分) 2.现病史(5分) ⑴围绕主诉记录发病到就诊之前起病病情、主要症状特点、演变情况、伴随症状、疾病发展变化情况,结合中医十问记录目前情况;(5分) ⑵病史描写内容基本完整,重点欠突出;(3分) ⑶病史内容描写完整,发病原因、主要症状和伴随症状、病情发展、诊治情况、中医十问等又缺项,但不影响诊断;(1分) ⑷病史描写有重要遗漏,发病原因、主要症状和伴随症状、病情警告、诊治情况有中医遗漏或记录错误,影响疾病诊断;(0分) 3.既往史、个人史、过敏史、婚育史、家族史(1分) ⑴病史记录详细完整;(1分) ⑵病史记录欠详细完整;(分) ⑶病史有严重遗漏;(0分) 4.体格检查(2分) ⑴记录顺序规范;(2分) ⑵记录顺序基本规范;(分) ⑶顺序不清,杂乱无章;(0分) 5.辨病辩证依据(3分) ⑴辨病辩证依据充分、完整,思路清晰、有条理,与病例临床资料相一致;(3分) ⑵能基本运用中医辨病辩证分析,与病例临床资料相一致,但辨病辩证依据前全面,或部分欠正确;(2分)

⑶运用中医理论辨病辩证有较大缺陷,或只有少部分辨病辩证正确;(1-2分) ⑷有原则上错误,与病例资料不相符。(0分) 6.西医诊断依据(2分) ⑴诊断依据充分、完整,思路清晰、有条理,与病例临床资料相一致;(2分) ⑵诊断依据全面,但不充分;(1-2分) ⑶诊断依据不全面;(分) ⑷无诊断依据(0分) 7.入院诊断(2分) ⑴中(西)医病名及中医证型诊断准确、全面、规范、完整;(2分) ⑵病名诊断正确,证候诊断欠正确;(分) ⑶病名诊断及证候诊断欠规范、全面、准确;(1分) ⑷诊断不正确;(0分) 8.治法(2分) ⑴准确完整;(2分) ⑵基本准确完整;(分) ⑶欠准确完整;(1分) ⑷有原则性错误(0分) 9.选方用药(3分) ⑴选方、用药(和/或选穴、手法)准确,药物剂量、用法正确,配伍合理;(3分) ⑵选方、用药(和/或选穴、手法)基本准确,存在非原则性错误或缺陷,但不影响疗效;(2分) ⑶选方、用药(和/或选穴、手法)欠准确;(1分) ⑷选方、用药(和/或选穴、手法)存在原则错误;(0分) 10病历书写(2分) ⑴书写规范,字迹工整,无涂改,无错别字;(2分) ⑵书写基本规范,有涂改和错别字;(分)

入院病历书写要求及格式

入院病历(俗称大病历)书写要求及格式 一、入院病历的书写要求 (一)入院病历(俗称大病历)由实习医师、试用期医师书写,经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二)入院病历应于病人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 (三)实习医师书写入院病历前的询间病史和体格检查,应在临床带教教师和指导医师指导下进行。 (四)入院病历的书写要求及内容原则上与入院记录相同,增加了病历摘要、系统回顾(既往史中)两项内容。 入院病历 姓名: 出生地: 性别: 职业: 年龄: 入院日期: 民族: 记录日期: 婚姻: 病史陈述者: 主诉: 现病史: 既往史: 系统回顾 呼吸系统: 有无咳嗽、咳痰、呼吸困难、咯血、发热、盗汗、与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史等。 循环系统: 有无心慌、气促、咯血、发绀、心前区痛、晕厥、水肿及高血压史、动脉硬化、心脏疾病、风湿热病史等。 消化系统: 有无腹痛、腹胀、反酸、嗳气、呕吐、呕血、吞咽困难、腹泻及黑便史、便秘史、有无黄疸皮肤瘙痒史等。 泌尿系统: 有无尿急、尿频、尿痛、排尿不畅或淋沥,尿色(洗肉水样或酱油色),清浊度,水肿,肾毒性药物应用史,铅、汞化学毒物接触或中毒史以及下疳、淋病、梅毒等性病传播疾病史。 造血系统: 有无头晕、乏力,皮肤或粘膜瘀点、紫癜、血肿,反复鼻出血,牙龈出血,骨骼痛,化学药品、工业毒物、放射性物质接触史等。 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畏寒、怕热、多汗、食欲异常、烦渴、多饮、多尿、头痛、视力障碍、肌肉震颤、性格、体重,皮肤、毛发和第二性征改变等。 神经精神系统: 有无头痛、失眠或意识障碍、晕厥、痉挛、瘫痪、视力障碍、感觉及运动异常、性格改变、记忆力和智能减退等。

病历书写基本要求

第一节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 一、书写病历只能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同一医疗机构应使用一种颜色的墨水。修改病历用红色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二、病历书写人在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在错字上划双横线,并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字迹。同一页中,如果修改超过3处或累计超过10个字应重新书写。 三、上级医务人员须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 (一)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医师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 (二)修改病历时,应使用红色墨水、在错字上划双横线,同时在错字旁边书写修改意见,并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审阅完成后,用红色墨水笔签全名(指姓氏与名称,以下简称签名),注明职称及修改时间。 四、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 (一)日期采用年、月、日的格式,如2010年7月1日;或在日期的右下角用小圆点隔开,写成2010.7.1。长期医嘱与临时医嘱中开具的日期,使用日在上、月在下的格式,如7月1日书写为1/7。 (二)病历中所有时间一律采用24小时制,小时与分钟各占2位数,如8点30分书写为08:30

五、入院时间、病史采集时间、首次病程记录、急诊病历、病危患者病程记录、抢救时间、死亡时间、医嘱下达时间、医嘱停止时间等需记录至分钟。 六、病历的眉栏部分必须填写齐全(病区、姓名、住院病历号等);每一相同内容从起始页页脚开始,居中标注页码,如长期医嘱第1、 2、…… 页,入院记录第1、2、…… 页等。 七、各种辅助检查报告单应在收到报告单后24小时内归入病历。因患方因素导致患者离院时未收到的报告单,由患者所在科室送达病案管理部门,统一归入病案。 八、患者因病或法定代理人因故无法签字时,应在主管医生的参与下签署授权委托书,由其授权的人员代替签字;授权委托书中,授权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必须亲笔签名,特殊情况下授权委托人可以用右手示指或拇指指纹代替签名。 第二节日常病程记录 一、日常病程记录是对患者住院期间诊疗过程的经常性、连续性记录。由经治医师书写,也可由进修、实习医务人员或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但应由经治医师用红色墨水笔审核、签名。 二、病危患者应根据病情变化随时记录,每天至少一次,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病情稳定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三、手术前一天、术后连续3天、出院当天或出院前一天(次日早晨出院)也应书写病程记录。

病历书写规范细则(2016年版)

病历书写规范细则(2016年版) 第一章基本要求 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检验、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二条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病历书写应遵循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和规范的原则。 第四条病历书写中几项记录格式要求。 (一)日期记录格式。应统一采用公历制,按“年、月、日”的顺序,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例如"2013-2-8"或"2013年2月8日"。 (二)时间记录格式。统一采用24小时计时制,时间记录到分。如"上午8点10分"记为"8:10","晚上8点10分"记为"20: 10"。 (三)度量衡单位记录格式。统一采用法定计量单位,书写时一律采用国际符号。如血压使用"mmHg",长度单位要写"米(m) 、厘米(cm)、毫米(mm)"等,不能写"公尺、公分、公厘"等;容量应写"毫升(ml)"、"升(L)",不能写"公升、立升等。 (四)疾病分类编码和手术操作编码。疾病分类编码统一按照国际疾病分类 ICD-I0;手术、操作分类按ICD-9-CM-3。 (五)抢救记录补记格式。要按照补记时间书写,但抢救记录内容中必须记录开始抢救时间,具体到分钟。 第五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第六条住院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门(急)诊病历和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色或黑色油水圆珠笔书写。 第七条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横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晰、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署全名。不得采用刮、粘、涂、描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修改时,应在需要修改的部分划双横线,并保持原有记录清晰可辨,在其上方填写修改内容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署全名(如果上方无空隙,可以在就近空白处填写)。修改用笔和书写用笔颜色一致。

病历书写评分标准

病历书写评分标准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GGQT-GX8G08Q8-GNQGJ8-MHHGN#

病历书写考核评分标准 病历书写评分标准(共25分) 1.主诉(3分) ⑴内容全面突出,简明扼要,反映疾病特征,并能导致第一诊断;(3分) ⑵上述内容基本准确,并能导致第一诊断;(2分) ⑶主诉较繁琐,但尚能导致第一诊断;(1分) ⑷不能导致第一诊断;(0分) 2.现病史(5分) ⑴围绕主诉记录发病到就诊之前起病病情、主要症状特点、演变情况、伴随症状、疾病发展变化情况,结合中医十问记录目前情况;(5分) ⑵病史描写内容基本完整,重点欠突出;(3分) ⑶病史内容描写完整,发病原因、主要症状和伴随症状、病情发展、诊治情况、中医十问等又缺项,但不影响诊断;(1分) ⑷病史描写有重要遗漏,发病原因、主要症状和伴随症状、病情警告、诊治情况有中医遗漏或记录错误,影响疾病诊断;(0分) 3.既往史、个人史、过敏史、婚育史、家族史(1分) ⑴病史记录详细完整;(1分) ⑵病史记录欠详细完整;(分) ⑶病史有严重遗漏;(0分) 4.体格检查(2分) ⑴记录顺序规范;(2分) ⑵记录顺序基本规范;(分)

⑶顺序不清,杂乱无章;(0分) 5.辨病辩证依据(3分) ⑴辨病辩证依据充分、完整,思路清晰、有条理,与病例临床资料相一致;(3分) ⑵能基本运用中医辨病辩证分析,与病例临床资料相一致,但辨病辩证依据前全面,或部分欠正确;(2分) ⑶运用中医理论辨病辩证有较大缺陷,或只有少部分辨病辩证正确;(1-2分) ⑷有原则上错误,与病例资料不相符。(0分) 6.西医诊断依据(2分) ⑴诊断依据充分、完整,思路清晰、有条理,与病例临床资料相一致;(2分) ⑵诊断依据全面,但不充分;(1-2分) ⑶诊断依据不全面;(分) ⑷无诊断依据(0分) 7.入院诊断(2分) ⑴中(西)医病名及中医证型诊断准确、全面、规范、完整;(2分) ⑵病名诊断正确,证候诊断欠正确;(分) ⑶病名诊断及证候诊断欠规范、全面、准确;(1分) ⑷诊断不正确;(0分) 8.治法(2分) ⑴准确完整;(2分) ⑵基本准确完整;(分) ⑶欠准确完整;(1分) ⑷有原则性错误(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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