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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钢材允许使用温度学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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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钢材允许使用温

精品资料

常用钢材使用温度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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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的受热面部件钢材允许使用的温度

锅炉的受热面部件钢材允许使用的温度(详见超超临界锅炉机组金属材料手册)序号部件名称钢号运行温度参数允许使用最高温度 1. 水冷壁管ST45.8 362-410℃450-480℃ 2. 省煤器管ST45.8 362-410℃450-480℃ 3. 顶棚过热器管ST45.8 370℃450-480℃ 4. 包墙管ST4 5.8 362℃450-480℃ 5. 低温过热器管#20 410-450℃450-480-500℃ 5. 低温过热器管15CrMo 410-450℃500-550℃ 6. 高温过热器管12Cr1MoV 540-550℃570-580℃ 7. 壁式再热器管12Cr1MoV 540-550℃570-580℃ 8. 中温再热器管12Cr1MoV 383-486℃570-580℃ 8.中温再热器管12Cr2MoWVTiB (即钢102)383-486℃600-620℃ 8.中温再热器管SA213-T91 383-486℃565-610℃ 9.高温再热器管12Cr1MoV 540-550℃570-580℃ 9.高温再热器管12Cr2MoWVTiB (即钢102)540-550℃600-620℃ 10.前(大)屏式过热器12Cr1MoV 540-550℃570-580℃ 10.前(大)屏式过热器12Cr2MoWVTiB(即钢102)540-550℃600-620℃11.后(小)屏式过热器12Cr1MoV 540-550℃570-580℃ 11.后(小)屏式过热器12Cr2MoWVTiB(即钢102)540-550℃600-620℃11.后(小)屏式过热器SA213-TP304H(相当于1Cr19Ni9)540-550℃705℃11.后(小)屏式过热器SA213-TP347H(相当于1Cr19Ni11Nb) 540-550℃705℃

矽钢片国家标准

矽钢片国家标准 冷轧晶粒取向、无取向磁性钢带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晶粒取向、无取向磁性钢带(片)的牌号、磁特性、尺寸、外形、力学性能、工艺特性和检验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磁路结构中使用的、带有绝缘涂层的全工艺冷轧取向和无取向磁性钢带(片)。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修订,使用本标准 和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228-87 金属拉伸试验方法 GB/T235-88 金属反复弯曲试验方法(厚度等于或小于3mm薄板及带材) GB/T247-87 钢板和钢带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GB/T2522-88 电工钢片(带)层间电阻、涂层附着性、叠装系数测试方法 GB/T3076-82 金属薄板(带)拉伸试验方法 GB/T3655-92 电工钢片(带)磁、电和物理性能测量方法 GB/T6397-86 金属拉伸试验试样 GB/T13789-92 单片电工钢片(带)磁性能测量方法 3、定义和牌号表示方法 3.1定义 3.1.1标准比总铁损 当磁感应强度随时间按正弦规律变化,其峰值为某一标定值,变化频率为某一标定频率时,单位质量的铁芯在温度20℃时所有消耗的功 率定为标准比总铁损(简称标准铁损或铁损),单位为W/kg 3.1.2标准磁感应强度 温度为20℃,铁芯试样从退磁状态,在标定频率下磁感应强度按正弦规律变化,当交流磁场的峰值达到某一标定值时,铁芯试样磁感的 峰值为标准磁感强度(简称磁感应强度或磁感),单位为T 3.1.3弯曲次数 弯曲次数是用肉眼观察到基体金属上第一次出现裂纹前反复弯曲的次数,它代表了材料的延展性。 3.2牌号表示方法 4、分类 本标准中的磁性钢带(片)分为取向和无取向两大类,每类按最大铁损和材料的公称厚度分成不同牌号。 5、技术要求 5.1磁特性 5.1.1磁感 取向钢在800A/m交变磁场(峰值),频率为50HZ时,规定的最小磁感值B800(峰值)应符合表1的规定 无取向钢在5000A/m交变磁场(峰值),频率为50HZ时,规定的最小磁感值B5000(峰值)应符合表2的规定 5.1.2铁损 取向钢在磁感为1.7T、频率为50HZ时,规定的最大铁损P1.7应符合表1的规定。无取向钢在磁咸为1.5T、频率为50HZ时,规定的最大铁

各种钢材允许误差

定点测量,位置为1/2半腿高处 弯曲度不大于3mm,总弯曲度不大于总长度的0.3%。 槽钢不得有明显的扭转。 重量及允许偏差每米不得超过+3%、-5% 槽钢计算理论重量时,钢的密度为7.85g/cm3 槽钢截面面积的计算公式:hd+2t(b-d)+0.349(r2-r21) 钢材基础知识学习(一) 圆钢直径和方钢边长的允许偏差(GB702-86) 圆钢直径d方钢边长a (mm) 精度组别 注:精度组别应在相应产品标准或合同中注明,未注明者按第3组精度执行 注:方钢脱方度:方钢在同一截面内任何两边长之差不得大于公称边长公差的50%,两对角线长度之差不得大于公称边长公差的70%

注:1、方钢不得有显著扭转 2、圆钢和方钢两端的斜切度不得大于该圆钢公称直径或方钢公称边长的30%。用剪切机剪切的圆钢和方钢端头允许有局部变形 1、扁钢不得有明显的扭转 2、扁钢的端头应剪切正直,切斜度不得大于以下规定:宽度≤100的扁钢,不得大于6mm宽度>100的扁钢,不得大于8mm. 外形:1、弯曲度。等边角钢每米弯曲度不大于4mm.5号以上型号的总弯曲度不大于总长度的0.4%,经双方协商可供应总弯曲度不大于总长度0.2%的等边角钢 2、扭转。等边角钢不得有明显的扭转

外形:1、弯曲度。不等边角钢每米弯曲度不大于4mm.6.3/4号以上型号的总弯曲度不大于总长度的0.4%,经双方协商可供应总弯曲度不大于总长度0.2%的不等边角钢 2、扭转。等边角钢不得有明显的扭转 1、槽钢平均腿厚度的允许偏差±0.06t 2、槽钢的弯腰挠度不应超过0.15d 3、槽钢腿的外缘斜度,单腿不大于1.5%b,双腿不大于2.5% 4、槽钢腿端、肩钝化不得使直径等于0.18t的圆棒通过 外形:1、弯曲度。槽钢每米弯曲度不大于3mm.总弯曲度不大于总长度的0.3% 2、扭转。槽钢不得有明显的扭转 1、工字钢平均腿厚度的允许偏差±0.06t 2、工字钢的弯腰挠度不应超过0.15d 3、工字钢腿的外缘斜度,单腿不大于1.5%b,双腿不大于2.5% 4、工字钢腿端、肩钝化不得使直径等于0.18t的圆棒通过 外形:1、弯曲度。工字钢每米弯曲度不大于2mm.总弯曲度不大于总长度的0.2% 2、扭转。工字钢不得有明显的扭转 钢带尺寸及其允许偏差 厚度(MM) 宽度(MM) 尺寸允许偏差切边钢带不切边钢带 普通精度(P) 较高精度(H) 高精度(J) 尺寸允许偏差尺寸允许偏差 普通精度(P) 较高精度(K) 0.1~0.15 -0.020 -0.015 -0.01 4~120 -0.3 -0.2 ≤50 +2 -1 >0.15~0.25 -0.030 -0.02 -0.015 >0.25~0.40 -0.040 -0.03 -0.02 6~160 >0.40~0.50 -0.050 -0.04 -0.03

钢的锻造温度范围

钢的锻造温度围 锻造热力规是指锻造时所选用的一些热力学参数,包括锻造温度、变形程度、应变速率、应力状态(锻造方法)、加热加冷却速度等。这些参数直接影响着金属材料的可锻性及锻件的组织和性能,合理选择上述几个热力学参数,是制订锻造工艺的重要环节。确定锻造热力学参数的主要依据是钢或合金的状态图、塑性图、变形抗力图及再结晶图等。用这些资料所确定的热力学参数还需要通过各种试验或生产实践来进行验证和修改。 在确定锻造热力学参数时,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需要上述的所有资料。当对锻件的组织和性能没有严格要求时,往往只要有塑性图及变形抗力图就够了。若对锻件的晶粒大小有严格要求,而且在机械性能方面也有硬性规定时,除状态图、塑性图和变形抗力图之外,还需要参考再结晶图以及能说明所采用热力规是否能保证产品机械性能的资料。 锻造温度围是指始锻温度和终锻温度之间的一段温度间隔。确定锻造温度的基本原则是,就能保证金属在锻造温度围具有较高的塑性和较小的变形抗力,

并得到所要求的组织和性能。锻造温度围应尽可能宽一些,以减少锻造火次,提高生产率。 碳钢的锻造温度围如图10(铁-碳状态图)中的阴影线所示。在铁碳合金中加入其他合金元素后,将使铁-碳状态图的形式发生改变。一些元素(如 Cr,V,W,Mo,Ti,Si等)缩小r相区,升高A3和A1点;而另一些元素(如Ni,Mn等)扩大r相区,降低A3和A1点。所有合金元素均使S点和E点左移。由此可见,合金结构钢和合金工具钢也可参照铁-碳状态图来初步确定锻造温度围,但相变点(如熔点,A3,A1,A Cm等)则需改用各具体钢号的相变点。 1.始锻温度 始锻温度应理解为钢或合金在加热炉允许的最高加热温度。从加热炉取出毛坯送到锻压设备上开妈锻造之前,根据毛坯的大小、运送毛坯的方法以及加热炉与锻压设备之间距离的远近,毛坯有几度到几十度的温降。因此,真正开始锻造的温度稍低,在始锻之前,应尽量减小毛坯的温降。 合金结构钢和合金工具钢的始锻温度主要受过热和过烧温度的限制。钢的过烧温度约比熔点低100~150℃,过热温度又比过烧温度低约50℃,所以

螺纹钢国家标准(GB_1499[1].2-2007)

GB 1499.2-2007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二部分:热轧带肋钢筋 Steel for the reinforcement of concrete— Part 2: Hot rolled ribbed bars (ISO 6935-2:1991,Steel for the reinforcement of concrete— Part2:Ribbed bars,NEQ) 前言 GB1499分为三个部分: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 ---第3部分:钢筋焊接网。 本部分为GB1499的第2部分,对应国际标准ISO6935-2:1991《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带肋钢筋》,与ISO 6935-2:1991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本部分同时参考了国际标准的修订稿“ISO/DIS 6935-2(2005)”。 本部分代替 GB1499-1998《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本部分与GB1499-199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适用范围增加细晶粒热轧钢筋; ---增加细晶粒热轧钢筋HRBF335、HRBF400、HRBF500三个牌号; ---增加3.1普通热轧钢筋、3.2细晶粒热轧钢筋、3.11特征值三条定义; ---增加第5章订货内容; ---增加7.5疲劳性能、7.6焊接性能、7.7晶粒度三项技术要求; ---对“表面质量”、“重量偏差的测量”等条款作修改; ---修改钢筋牌号标志:HRB335、HRB400、HRB500分别以3、4、5表示,HRBF335、HRBF400、HRBF500分别以C3、C4、C5表示; ---取消原附录 B“热轧带肋钢筋参考成分”; ---增加现附录 B“特征值检验规则”; ---增加附录 C“钢筋相对肋面积的计算公式”。 本标准为条文强制性标准,其中6.4.1条、7.3.5条、7.4.2条、7.5条、表3的尺寸a、b 和附录C为非强制条款,其余均为强制条款。 本部分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冶集团建筑研究总院、首钢总公司、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宝钢集团一钢有限公司、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何成杰、王丽敏、张炳成、柳泽燕、高建忠、王丽萍、杜传治、刘

钢材的使用温度限制

钢材的使用温度限制 铸铁 使用介质温度为-29-343℃的受压或非受压管道;不得用于输送温度高于150℃或表压力高于2.5MPa的可燃流体管道;不得输送有毒介质。 优质碳素钢 1、、输送碱性或苛性碱介质时应考虑有发生碱脆的可能,锰钢如16Mn不得用于该环境。 2、在有应力腐蚀开裂环境时,应进行焊后消除应力热处理,热处理后的焊缝硬度不得大于HB200,焊缝应进行100%无损探伤;锰钢如16Mn不宜用于有应力腐蚀开裂倾向环境中。 3、碳素钢、碳锰钢和锰钒钢在425℃及以上长期工作时,其碳化物有转化为石墨的可能性,因此限制其最高工作温度不得超过425℃。 临氢操作时,应考虑发生氢损伤的可能性;含碳量大于0.24%不宜用于焊接连接的管道及元件。 铬钼合金钢 碳钼钢(C-0.5Mo)在468℃下长期工作时,其碳化物有转化为石墨的倾向,因此其最高工作温度不超过468℃。临氢操作时,应考虑发生氢损伤的可能性;在H2+H2S工作环境时,应根据Nelson曲线和Couper曲线确定其使用条件;应避免在有应力腐蚀开裂环境中使用。在400-550℃温度区间长期工作时,应考虑回火脆性。 不锈钢耐热钢 1、含铬12%以上的铁素体和马氏体不锈钢在400-550℃温度区间长期工作时,应考虑防止475℃的回火脆性,表现为室温下的材料脆化。 2、奥氏体不锈钢在加热冷却过程中,经540-900℃区间时,应考虑防止产生晶间腐蚀倾向;当有还原性较强的腐蚀介质存在时,应选用稳定型(含有稳定化元素Ti和Nb)或超低碳型(C≤0.003%)奥氏体不锈钢。 3、不锈钢在接触氯化物时,有应力腐蚀开裂和电蚀的可能,应避免接触湿的氯化物时,或者控制物料和环境中的氯离子含量不超过25PPM。 4、奥氏体不锈钢使用温度超过525℃时,其含碳量应大于0.04%,否则钢的强度会显著下降。

钢材允许使用温度

钢材使用温度围

注:1、A3F钢板的使用限制如下:(1)不得用于介质为极度危害、高度危害或易爆的受压元件;(2)使用温度0~250℃; (3)设计压力≤0.6MPa;(4)容器容积≤10m3;(5)用于主要受压元件(壳体、成型封头),板厚≤12mm;用于法兰、法兰盖等,板厚≤16mm。 2、A3钢板的的使用限制如下:(1)不得用于介质为极度危害、高度危害或液化石油气容器的受压元件;(2)容器容积 ≤10m3;(3)用于主要受压元件(壳体、成型封头):使用温度0~350℃;设计压力≤1.0MPa;板厚≤16mm;(4)用于法兰、法兰盖、管板及类似受压元件时:使用温度>-20~350℃;设计压力≤4.0MPa;P×Di≤2000 ( D为公称直径,mm;P为设计压力,MPa)。当使用温度<0℃(但>-20℃)且板厚≥30mm时,应检验钢板的常温冲击功(纵向,V形夏比试样,一组三个试样的平均值)不低于27J。 3、16Mn钢板的的使用限制如下:(1)未附加检验或保证钢板常温冲击韧性要求的钢板不得用于压力容器主要受压元件; (2)用于法兰、法兰盖、管板及类似受压元件时使用限制同于A3钢;(3)经检验或复验,保证其常温冲击功(纵向,V形夏比试样,一组三个试样的平均值)不低于27J时,可用作压力容器主要受压元件,其使用限制如下:a、设计温度0~350℃; b、设计压力≤2.5MPa; c、板厚≤30mm。 4、16Mo、INCOLOY800尚无钢板、钢管标准,12CrMo、15CrMo、12Cr2Mo1、1Cr5Mo尚无钢板标准,设计选用可参照国外相 应钢材标准。 5、16Mo长期使用温度超过475℃时应考虑石墨化倾向的影响,因此累计使用时间超过4年的受压元件应检查是否产生 石墨化。 6、超低碳奥氏体不锈钢长期使用温度超过425℃,将导致碳化铬在晶界析出,而丧失抗晶界腐蚀能力。 7、公称含铬量≥13%的铁素体不锈钢钢板(复合板除外)不得用于设计压力≥0.25MPa,且壁厚>6mm的压力容器主要受 压元件。 8、表中注明温度下限者,下限温度即为本标准的适用围温度下限值(>-20℃)。 9、表中“抗氧化温度上限”仅适用于受力不大的非受压元件。 摘自:HGJ15-89中华人民国化学工业部设计标准“钢制化工容器材料选用规定”

国家规定钢筋允许误差

国家规定钢筋允许误差 I级钢的标准为GB13013-91《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II级和III级钢的标准为GB1499-1998《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1.热轧带肋钢筋尺寸、外形、重量和允许偏差, 1)公称直径围及推荐直径 钢筋的公称直径围为6~25mm,标准推荐的钢筋公称直径为6、8、10、12、14、16、18、20、22、25、32、40、50mm;径为5.8、7.7、9.6、11.5、13.4、15.4、17.3、19.3、21.3、24.2、31.0、38.7、 48.5 2)带肋钢盘的表面形状(见附图)及尺寸允许偏差、 带肋钢筋横肋应符合下列基本规定: 横肋与钢盘轴线的夹角β不应小于45度,当该夹角不大于70度时,钢筋相对两面上横肋的方向应相反; 横肋与间距l不得大于钢筋公称直径的0.7倍; 横肋侧面与钢筋表面的夹角α不得小于45度; 钢筋相对两面上横肋末端之间的间隙(包括纵肋宽度)总和不应大于钢筋公称周长的20%;当钢筋公称直径不大于12mm时,相对肋面积不应小于0.055;?公称直径为14mm和16mm,相对肋面积不应小于0.060;公称直径大于16mm时,相对肋面积不应小于0.065。 3)长度及允许偏差 a、长度:钢筋通常按定尺长度交货,具体交货长度应在合同中注明;?钢筋以盘卷交货时,每盘应是一条钢筋,允许每批有5%?的盘数(不足两盘时可有两盘)由两条钢筋组成。其盘重及盘径由供需双方协商规定。

b、长度允许偏差:钢筋按定尺交货时的长度允许偏差不得大于+50mm。 c、弯曲度和端部:直条钢筋的弯曲变应不影响正常使用,总弯曲度不大于钢筋总长度的40%;钢筋端部应剪切正直,局部变形应不影响使用。 4)重量允许偏差:直径6~12mm为±7%,14~20mm为±5%,22~50mm为±4%。 续;图中: d-钢筋径;α-横肋斜角;h-横肋高度;β-横肋与轴线夹角; h1-纵肋高度;θ-纵肋斜角;a-纵肋顶宽;l-横肋间距;b-横肋顶宽 2.热轧光圆钢筋尺寸、外形: 1). 钢筋的公称直径围为8mm~20mm,推荐的钢筋公称直径为8、10、12、14、16、18、2 0mm. 2). 钢筋的公称直径、横截面积列于下表: 公称直径公称截面面积公称质量 (mm)(mm2 kg/m) 8 50.27 0.395

锅炉钢材使用温度范围及部位

钢材使用温度范围

注: 1、A3F钢板的使用限制如下:⑴不得用于介质为极度危害、高度危害或易爆的

受压元件;⑵使用温度0-250℃;设计压力≤0.6MPa;⑷容器容积≤10m3; 用于主要受压元件(壳体或成型弯头),板厚≤12mm;⑸用于法兰、法兰盖等,板厚≤16mm。 2、A3钢板的使用限制如下:⑴不得用于介质为极度危害、高度危害或液化石 油气容器的受压元件;⑵容器容积≤10m3;⑶用于主要受压元件(壳体或成型弯头):使用温度0-350℃;设计压力≤1.0MPa;板厚≤16mm;⑷用于法兰、法兰盖、管板及类似受压元件时:使用温度≥-20-350℃;设计压力≤ 4.0MPa;P×Di≤2000(D为公称直径,mm;P为设计压力,MPa)。当使用 温度<0℃(但≥-20℃)且板厚≥30mm时,应校验钢板的常温冲击功(纵向,V型夏比试样,一组三个试样的平均值)不低于27J。 3、16Mn钢板的使用限制如下:⑴未附加校验或保证钢板常温冲击韧性要求的 钢板不得用于压力容器主要受压元件;⑵用于法兰、法兰盖、管板及类似受压元件时使用限制同于A3钢;⑶经校验或复验,保证其常温冲击功(纵向,V型夏比试样,平均值)不低于27J时,可用作压力容器主要受压元件,其使用限制如下:a、设计温度0-350;b、设计压力≤2.5MPa;c、板厚≤30 mm。 4、16Mo、INCOLOY800尚无钢板、钢管标准,12CrMo、15CrMo、12Cr2Mo1、 1Cr5Mo尚无钢板标准,设计选用可参照国外相应钢材标准。 5、16Mo长期使用温度超过475℃时应考虑石墨化倾向的影响,因此累计时间 超过4年的受压元件应检验是否产生石墨化。 6、超低碳奥氏体不锈钢长期使用温度超过425℃,将导致碳化鉻在晶界析出,而 丧失抗晶界腐蚀能力。 7、公称含鉻量≥13%的铁素体不锈钢板(复合板除外)不得用于设计压力≥0.25 MPa,且壁厚>6mm的压力容器主要受压元件。

钢材允许使用温度.docx

. 钢材使用温度围 钢材标准受压元件和主钢号 要受力构件的抗氧化温度钢板钢管锻件使用温度围上限(℃) (℃) A3F GB3274(GB700)——(1)530 A3GB3274(GB700)——(2)530 20R GB6654——≤ 475—20g GB713——≤ 475— 10GB711 (GB699)GB8163、 GB9948— ≤ 475530 GB3087、 GB6479 20GB711 (GB699)GB8163、 GB9948JB755 GB3087、 GB6479本标准附录 A≤ 475530 GB5310 25——JB755 ≤ 475530 本标准附录 A 35——JB755 ≤ 475530 本标准附录 A 45——JB755≤ 475530 16MnRC、15MnVRC GB6655≤ 400—16Mn GB3274( GB1591)( 3)— GB6479、GB8163JB755 ≤ 475— 本标准附录 A 16MnR GB6654—JB755≤ 475—15MnVR GB6654GB6479—≤ 400—15MnVNR GB6654——≤ 400— 0~450(正火 +回 18MNMoNbR GB6654——火);≤ 450 调— 质 20MnMo——JB755 ≤ 500— 本标准附录 A 20MnMoNb —— JB755 ≤ 450—本标准附录 A 15MnMoV——JB755 ≤ 520— 本标准附录 A 32MnMoVB —— JB755 0~350—本标准附录 A 35CrMo —— JB755 ≤ 540—本标准附录 A 16Mo( 4)(4)—≤ 520( 5)—12CrMo( 4)GB9948、 GB5310 —≤ 540— GB6479 15CrMo( 4)GB9948、 GB5310JB755 ≤ 560— GB6479本标准附录 A 12Cr1 MoV—GB5310JB755≤ 580—

常见钢材锻造温度

钢的锻造温度范围 锻造热力规范是指锻造时所选用的一些热力学参数,包括锻造温度、变形程度、应变速率、应力状态(锻造方法)、加热加冷却速度等。这些参数直接影响着金属材料的可锻性及锻件的组织和性能,合理选择上述几个热力学参数,是制订锻造工艺的重要环节。确定锻造热力学参数的主要依据是钢或合金的状态图、塑性图、变形抗力图及再结晶图等。用这些资料所确定的热力学参数还需要通过各种试验或生产实践来进行验证和修改。 在确定锻造热力学参数时,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需要上述的所有资料。当对锻件的组织和性能没有严格要求时,往往只要有塑性图及变形抗力图就够了。若对锻件的晶粒大小有严格要求,而且在机械性能方面也有硬性规定时,除状态图、塑性图和变形抗力图之外,还需要参考再结晶图以及能说明所采用热力规范是否能保证产品机械性能的资料。 锻造温度范围是指始锻温度和终锻温度之间的一段温度间隔。确定锻造温度的基本原则是,就能保证金属在锻造温度范围内具有较高的塑性和较小的变

形抗力,并得到所要求的组织和性能。锻造温度范围应尽可能宽一些,以减少锻造火次,提高生产率。

碳钢的锻造温度范围如图10(铁-碳状态图)中的阴影线所示。在铁碳合金中加入其他合金元素后,将使铁-碳状态图的形式发生改变。一些元素(如 Cr,V,W,Mo,Ti,Si等)缩小r相区,升高A3和A1点;而另一些元素(如Ni,Mn等)扩大r相区,降低A3和A1点。所有合金元素均使S点和E点左移。由此可见,合金结构钢和合金工具钢也可参照铁-碳状态图来初步确定锻造温度范围,但相变点(如熔点,A3,A1,A Cm等)则需改用各具体钢号的相变点。 1.始锻温度 始锻温度应理解为钢或合金在加热炉内允许的最高加热温度。从加热炉内取出毛坯送到锻压设备上开妈锻造之前,根据毛坯的大小、运送毛坯的方法以及加热炉与锻压设备之间距离的远近,毛坯有几度到几十度的温降。因此,真正开始锻造的温度稍低,在始锻之前,应尽量减小毛坯的温降。 合金结构钢和合金工具钢的始锻温度主要受过热和过烧温度的限制。钢的过烧温度约比熔点低100~150℃,过热温度又比过烧温度低约50℃,所以钢的始锻温度一般应低于熔点(或低于状态图固相线温度)150~200℃。

钢材的主要性能

一、钢材的主要性能 钢材的力学性能:有明显流幅的钢筋,塑形好、延伸率大。 技术指标:屈服强度、延伸率、强屈比、冷弯性能。 力学性能是最重要的使用性能,包括抗拉性能、冲击韧性、耐疲劳性等。工艺性能包括冷弯性能和可焊性。 (1)抗拉性能:抗拉性能钢材最重要的力学性能。 屈服强度是结构设计中钢材强度的取值依据。 抗拉强度与屈服强度之比(强屈比)σb/σs,是评价钢材使用可靠性的一个参数。 对于有抗震要求的结构用钢筋,实测抗拉强度与实测屈服强度之比不小于1.25; 实测屈服响度与理论屈服强度之比不大于1.3; 强屈比愈大,钢材受力超过屈服点工作时的可靠性越大,安全性越高;但强屈比太大,钢材强度利用率偏低,浪费材料。 钢材受力破坏前可以经受永久变形的性能,称为塑性,它是钢材的一个重要指标。钢材的塑性指标通常用伸长率表示。伸长率随钢筋强度的增加而降低。 冷弯也是考核钢筋塑性的基本指标。 (2)冲击韧性,是指钢材抵抗冲击荷载的能力,在负温下使用的结构,应当选用脆性临界温度较使用温度为低的钢材。 (3)耐疲劳性:钢材在应力远低于其屈服强度的情况下突然发生脆断破裂的现象,称为疲劳破坏。危害极大,钢材的疲劳极限与其抗拉强度有关,一般抗拉强度高,其疲劳极限也较高。 二、钢筋的工艺性能 1、钢材的性能主要有哪些内容 钢材的主要性能包括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力学性能是钢材最重要的使用性能,包括抗拉性能、塑性、韧性及硬度等。工艺性能是钢材在各加工过程中表现出的性能,包括冷弯性能和可焊性。 (1)抗拉性能。表示钢材抗拉性能的指标有屈服强度、抗 拉强度、屈强比、伸长率、断面收缩率。 屈服是指钢材试样在拉伸过程中,负荷不再增加,而试样仍继续发生变形的现象。发生屈服现象时的最小应力,称为屈服点或屈服极限,在结构设计时,一般以屈服强度作为设计依据。 抗拉强度是指试样拉伸时,在拉断前所承受的最大荷载与试样原横截面面积之比。 钢材的屈服点(屈服强度)与抗拉强度的比值,称为屈强比。屈强比越大,结构零件的可靠性越高,一般碳素钢屈强比为0.6~0.65,低合金结构钢为0.65~0.75,合金结构钢为0.84~0.86。

钢材允许使用温度范围对照表

钢材允许使用温度范围对照表 (2人评价)|1306人阅读|36次下载|举报文档 钢材使用温度范围 钢号钢材标准受压元件和主要受力构件的使用温度范围(℃)抗氧化温度上限(℃)钢板钢管锻件A3F GB3274(GB700) ——(1) 530 A3 GB3274(GB700) ——(2) 530 20R GB6654 ——≤475 —20g GB713 ——≤475 —10 GB711 (GB699) GB8163、GB9948 GB3087、GB6479 —≤475 530 20 GB711 (GB699) GB8163、GB9948 GB3087、GB6479 GB5310 JB755 本标准附录A ≤475 530 25 ——JB755 本标准附录A ≤475 530 35 ——JB755 本标准附录A ≤475 530 45 ——JB755 ≤475 530 16MnRC、15MnVRC GB6655 ≤400 —16Mn GB3274(GB1591)(3)—GB6479、GB8163 JB755 本标准附录A ≤475 —16MnR GB6654 —JB755 ≤475 —15MnVR GB6654 GB6479 —≤400 —15MnVNR GB6654 ——≤400 —18MNMoNbR GB6654 ——0~450(正火+回火);≤450调质—20MnMo ——JB755 本标准附录 A ≤500 —20MnMoNb ——JB755 本标准附录 A ≤450 —15MnMoV ——JB755 本标准附录 A ≤520 —32MnMoVB ——JB755 本标准附录 A 0~350 —35CrMo ——JB755 本标准附录A ≤540 —16Mo (4)(4)—≤520(5)—12CrMo (4)GB9948、—≤540 — GB5310 GB6479 15CrMo (4)GB9948、GB5310 GB6479 JB755 本标准附录A ≤560 —12Cr1MoV —GB5310 JB755 本标准附录A ≤580 —12Cr2Mo1 (4)GB9948、GB5310 GB6479 JB755 本标准附录A ≤580 600 1Cr5Mo GB1221 (4) GB9948 、GB6479 JB755 本标准附录 A ≤600 650 10MoWVNb —GB6479 —≤580 600 0Cr13 GB4237 (4) GB2270 JB755 本标准附录A 0~400 750 00Cr19Ni11 00Cr17Ni14Mo2 00Cr17Ni13Mo3 GB4237 GB2270 JB755 本标准附录 A ≤425 (3) —0Cr19Ni9 1Cr18Ni9Ti 0Cr18Ni11Ti 0Cr18Ni12Mo2Ti 0Cr18Ni12MO3Ti GB4237 GB2270 GB5310 JB755 本标准附录A、B ≤700 850 0CR23Ni13 GB4237 GB2270 —≤900 1100 0CR25Ni20 GB4237 ——≤900 1200 INCOLOY800 (4) (4) —≤850 1000 1Cr25Ni20 本标准附录B ≤900 1200 注:1、A3F钢板的使用限制如下:(1)不得用于介质为极度危害、高度危害或易爆的受压元件;(2)使用温度0~250℃;(3)设计压力≤0.6MPa;(4)容器容积≤10m3 ;(5)用于主要受压元件(壳体、成型封头),板厚≤12mm;用于法兰、法兰盖等,板厚≤16mm。2、 A3钢板的的使用限制如下:(1)不得用于介质为极度危害、高度危害或液化石油气容器的受压元件;(2)容器容积≤10m3 ;(3)用于主要受压元件(壳体、成型封头):使用温度0~350℃;设计压力≤1.0MPa;板厚≤16mm;(4)用于法兰、法兰盖、管板及类似受压元件时:使用温度>-20~350℃;设计压力≤4.0MPa;P×Di≤2000 ( D为公称直径,mm;P为设计压力,MPa)。当使用温度<0℃(但>-20℃)且板厚≥30mm时,应检验钢板的常温冲击功(纵向,V形夏比试样,一组三个试样的平均值)不低于27J。3、16Mn钢板的的使用限制如下:(1)未附加检验或保证钢板常温冲击韧性要求的钢板不得用于压力容器主要受压元件;(2)用于法兰、法兰盖、管板及类似受压元件时使用限制同于A3钢;(3)经检验或复验,保证其常温冲击功(纵向,V形夏比试样,一组三个试样的平均值)不低于27J时,可用作压力容器主要受压元件,其使用限制如下:a、设计温度0~350℃;b、设计压力≤2.5MPa;c、板厚≤30mm。4、16Mo、INCOLOY800尚无钢板、钢管标准,12CrMo、15CrMo、12Cr2Mo1、1Cr5Mo尚无钢板标准,设计选用可参照国外相应钢材标准。

常用钢材允许使用温度

常用钢材使用温度范围

注:1、A3F钢板的使用限制如下:(1)不得用于介质为极度危害、高度危害或易爆的受压元件;(2)使用温度0~250℃; (3)设计压力≤;(4)容器容积≤10m3;(5)用于主要受压元件(壳体、成型封头),板厚≤12mm;用于法兰、法兰盖等,板厚≤16mm。 2、A3钢板的的使用限制如下:(1)不得用于介质为极度危害、高度危害或液化石油气容器的受压元件;(2)容器容积 ≤10m3;(3)用于主要受压元件(壳体、成型封头):使用温度0~350℃;设计压力≤;板厚≤16mm;(4)用于法兰、法兰盖、管板及类似受压元件时:使用温度>-20~350℃;设计压力≤;P×Di≤2000 ( D为公称直径,mm;P为设计压力,MPa)。 当使用温度<0℃(但>-20℃)且板厚≥30mm时,应检验钢板的常温冲击功(纵向,V形夏比试样,一组三个试样的平均值)不低于27J。 3、16Mn钢板的的使用限制如下:(1)未附加检验或保证钢板常温冲击韧性要求的钢板不得用于压力容器主要受压元件; (2)用于法兰、法兰盖、管板及类似受压元件时使用限制同于A3钢;(3)经检验或复验,保证其常温冲击功(纵向,V形夏比试样,一组三个试样的平均值)不低于27J时,可用作压力容器主要受压元件,其使用限制如下:a、设计温度0~350℃; b、设计压力≤; c、板厚≤30mm。 4、16Mo、INCOLOY800尚无钢板、钢管标准,12CrMo、15CrMo、12Cr2Mo1、1Cr5Mo尚无钢板标准,设计选用可参照国外相 应钢材标准。 5、16Mo长期使用温度超过475℃时应考虑石墨化倾向的影响,因此累计使用时间超过4年的受压元件应检查是否产生 石墨化。 6、超低碳奥氏体不锈钢长期使用温度超过425℃,将导致碳化铬在晶界析出,而丧失抗晶界腐蚀能力。

钢材标准说明书

1 标准标准是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所做的统一规定。它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经有关方面协商一致,由主管机构批准,以特定形式发布,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目前,我国钢铁产品执行的标准有国家标准(GB、GB/T)、行业标准(YB)、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2 技术条件标准中规定产品应该达到的各项性能指标和质量要求称为技术条件,如化学成分、外形尺寸、表面质量、物理性能、力学性能、工艺性能、内部组织,交货状态等 3 保证条件按照金属材料技术条件的规定,生产厂应该进行检验并保证检验结果符合规定要求的性能、化学成分、内部组织等质量指标,称为保证条件 (1)基本保证条件——又叫必保条件,是指标准中规定的,无论需方是否在订货合同中提出要求,生产厂必须进行检验并保证检验结果符合规定的项目 (2)附加保证条件——是标准中规定的,只要需方在合同中注明要求,生产厂就必须进行检验并保证检验结果符合规定的项目 (3)协议保证条件——在标准中没有规定,而经供需双方协议并在合同中注明加以保证的项目,称为协议保证条件 (4)参考条件——标准中没有规定,或有规定而不要求保证,由需方提出并经供需双方协商一致进行检验的项目,其结果仅供参考,不作考核,称为参考条件 4 质量证明书金属材料的生产和其他工业产品的生产一样,是按统一的标准规定进行的,执行产品出厂检验制度,不合格的金属材料不准交货。对于交货的金属材料,生产厂提供质量证明书以保证其质量。金属材料的质量证明书不仅说明材料的名称、规格、交货件数、重量等,而且还提供规定的保证项目的全部检验结果 质量证明书,是供方对该批产品检验结果的确认和保证,也是需方进行复检和使用的依据 5 质量等级按钢材表面质量、外形及尺寸允许偏差等要求不同,将钢材质量划分为若干等级。例如一级品、二级品。有时针对某一要求制定不同等级,例如针对表面质量分为一级、二级、三级,针对表面脱碳层深度分为一组、二组等,均表示质量上的差别 6 精度等级某些金属材料,标准中规定有几种尺寸允许偏差,并且按尺寸允许偏差大小不同,分为若干等级,叫作精度等级。精度等级按允许偏差分为普通精度、较高精度、高级精度等。精度等级愈高,其允许的尺寸偏差就愈小。在订货时,应注意将精度等级要求写入合同等有关单据中 7 牌号金属材料的牌号,是给每一种具体的金属材料所取的名称。钢的牌号又叫钢号。我国金属材料的牌号,一般都能反应出化学成分。牌号不仅表明金属材料的具体品种,而且根据它还可以大致判断其质量。这样,牌号就简便地提供了具体金属材料质量的共同概念,从而为生产、使用和管理等工作带来很大方便 8 品种金属材料的品种,是指用途、外形、生产工艺、热处理状态、粒度等不同的产品 9 型号金属材料的型号是指用汉语拼音(或拉丁文)字母和一个或几个数字来表示不同形状、类别的型材及硬质合金等产品的代号。数字表示主要部位的公称尺寸 10 规格规格是指同一品种或同一型号金属材料的不同尺寸。一般尺寸不同,其允许偏差也不同。在产品标准中,品种的规格通常按从小到大,有顺序地排列 11 表面状态主要分为光亮和不光亮两种。在钢丝和钢带标准中常见,主要区别在于采取光亮退火还是一般退火。也有把抛光、磨光、酸洗、镀层等作为表面状态看待 12 边缘状态边缘状态是指带钢是否切边而言。切边者为切边带钢,不切边者为不切边带钢 13 交货状态交货状态是指产品交货的最终塑性变形加工或最终热处理状态。不经过热处理交货的有热轧(锻)及冷轧状态。经正火、退火、高温回火、调质及固溶等处理的统称为热处理状态交货,或根据热处理类别分别称正火、退火、高温回火、调质等状态交货 14 材料软硬程度是指采用不同热处理或加工硬化程度,所得钢材的软硬程度不同。在有的

钢材国标常识与质量异议处理实务模板

钢材国标常识与质量异议处理实务 钢材国标的类别、定义与用途 1、什么是钢材国家标准?有何用途?几个业务常用的钢材国标简介 在现代工业生产中,对产品质量、规格及其检验方法等方面所作的统一的技术规定,即衡量产品的 “规矩”,就是标准。而钢材国家标准是由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对某个钢材品种或钢铁材料的某个方面所作出各种要求的规定条款,并给与不同的编号,后面附带制定或修改的有效年份。通俗地说,钢材的国家标准就是我们经营钢铁产品行业的“法律”。 我们知道在最近十年多一点的阶段里,中国的钢材生产产能和实际产量膨胀式发展,由2000年的一亿多吨迅速达到2009年的六亿吨,同时伴随着钢铁生产技术和和产品性能在近十年出现的质变性质的提高发展,整个社会经济需求和钢材使用也发生翻天覆地的大变化,原有在上世纪80-90年代的钢材标准 和要求早已远远跟不上发展需要,(很多标准从尾部-88就可以看出来),所以大部分的钢材产品标准在 2006-2008年度集中进行了系统性地更新升级,迅速拉近与欧美日韩等钢铁发达地区的距离。这一次国标的大规模更新升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增加了大量的钢材新品种(如Q690材质的品种),并对标准 使用范围内的老品种界定更加细致(如GB/T 3274-2007名称是碳素结构钢和热轧低合金结构钢热轧厚 钢板和钢带界定使用的钢材是》3mm, GB/ T 912则是w 3mm); 2)对钢材的各项成分、性能和外形尺寸偏差等指标大幅度收严;3)调整各专业品种细化指标,体现针对钢材性能和使用方面的理念和意识上 的进步(如对碳当量指标的重视);其中很多新版本的内容修改都非常的大。另外,由于国家标准的发布日期后要有六个月的公示期,所以很多标准的新版本都是在去年2009年开始执行实施,因此有必要现在 和大家一起抓紧时间共同学习。 我国的标准体系分为四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与其他行业不同的是,钢铁材料行业的企业标准往往都要比明确对应的国家标准要更加严格,比如武钢、宝钢、鞍钢等企业等均在部分品种的钢材交货时执行企标,提供的产品质保书上写的是企标编号。 我国钢材国家标准体系内容简介 钢材国标从内容上主要分为两大类: 1、第一类是关于各类钢材的定义和检验测量方法的标准,包括对钢材的成分性能和外观尺寸等各项指标的各种测量方法的规定,属于基本法类别 GB/T 221-2008 钢铁产品牌号表示方法 这个标准是整个钢铁标准体系中的核心标准,可以称它为“基本法”,因为它明确规定了钢铁产品 (钢材)在使用行业中绝大部分的大类品种的正式名称和牌号的表示方法,以及区分各种专用钢材的牌号尾数上的字母或汉语拼音缩写后缀等具体方法。有了这个标准的规定,才有各种钢材的不同称谓,如各种钢筋。然后在这个钢铁产品分类标准内容基础上,再衍生出来针对里面的各个品种称谓继续细化设立产品标准(见下述钢铁标准的第二类)。这个标准也是修改升级相对比较频繁的,从-1963 -1979、-2000 到现在第四次修订的-2008版本。 GB/T 222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 22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 228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 GB/T 229 金属夏比缺口冲击试验方法 GB/T 232 金属材料弯曲试验方法 GB/T 247 钢板和钢带检验、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材料的常用力学性能有哪些

材料的常用力学性能有哪些 材料的常用力学性能指标有哪些 材料在一定温度条件和外力作用下,抵抗变形和断裂的能力称为材料的力学性能.锅炉、压力容器用材料的常规力学性能指标主要包括:强度、硬度、塑性和韧性等. (1)强度强度是指金属材料在外力作用下对变形或断裂的抗力.强度指标是设计中决定许用应力的重要依据,常用的强度指标有屈服强度σS或σ0.2和抗拉强度σb,高温下工作时,还要考虑蠕变极限σn和持久强度σD. (2)塑性塑性是指金属材料在断裂前发生塑性变形的能力.塑性指标包括:伸长率δ,即试样拉断后的相对伸长量;断面收缩率ψ,即试样拉断后,拉断处横截面积的相对缩小量;冷弯(角)α,即试件被弯曲到受拉面出现第一条裂纹时所测得的角度. (3)韧性韧性是指金属材料抵抗冲击负荷的能力.韧性常用冲击功Ak和冲击韧性值αk表示.Αk值或αk值除反映材料的抗冲击性能外,还对材料的一些缺陷很敏感,能灵敏地反映出材料品质、宏观缺陷和显微组织方面的微小变化.而且Ak对材料的脆性转化情况十分敏感,低温冲击试验能检验钢的冷脆性. 表示材料韧性的一个新的指标是断裂韧性δ,它是反映材料对裂纹扩展的抵抗能力. (4)硬度硬度是衡量材料软硬程度的一个性能指标.硬度试验的方法较多,原理也不相同,测得的硬度值和含义也不完全一样.最常用的是静负荷压入法硬度试验,即布氏硬度(HB)、洛氏硬度(HRA、HRB、HRC)、维氏硬度(HV),其值表示材料表面抵抗坚硬物体压入的能力.而肖氏硬度(HS)则属于回跳法硬度试验,其值代表金属弹性变形功的大小.因此,硬度不是一个单纯的物理量,而是反映材料的弹性、塑性、强度和韧性等的一种综合性能指标. 力学性能主要包括哪些指标 材料的力学性能是指材料在不同环境(温度、介质、湿度)下,承受各种外加载荷(拉伸、压缩、弯曲、扭转、冲击、交变应力等)时所表现出的力学特征. 性能指标 包括:弹性指标、硬度指标、强度指标、塑性指标、韧性指标、疲劳性能、断裂韧度. 钢材的力学性能是指标准条件下钢材的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冷弯性能和冲击韧性等,也称机械性能. 金属材料的力学性能指标有哪些 一:弹性指标

螺纹钢国家标准新编

G B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二部分:热轧带肋钢筋 前言 GB1499分为三个部分: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 ---第3部分:钢筋焊接网。 本部分为GB1499的第2部分,对应国际标准ISO6935-2:1991《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带肋钢筋》,与ISO 6935-2:1991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本部分同时参考了国际标准的修订稿“ISO/DIS 6935-2(2005)”。 本部分代替 GB1499-1998《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本部分与GB1499-199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适用范围增加细晶粒热轧钢筋; ---增加细晶粒热轧钢筋HRBF335、HRBF400、HRBF500三个牌号; ---增加普通热轧钢筋、细晶粒热轧钢筋、特征值三条定义; ---增加第5章订货内容; ---增加疲劳性能、焊接性能、晶粒度三项技术要求; ---对“表面质量”、“重量偏差的测量”等条款作修改; ---修改钢筋牌号标志:HRB335、HRB400、HRB500分别以3、4、5表示,HRBF335、HRBF400、 HRBF500分别以C3、C4、C5表示; ---取消原附录 B“热轧带肋钢筋参考成分”; ---增加现附录 B“特征值检验规则”; ---增加附录 C“钢筋相对肋面积的计算公式”。 本标准为条文强制性标准,其中6.4.1 本部分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冶集团建筑研究总院、首钢总公司、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宝钢集团一钢有限公司、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何成杰、王丽敏、张炳成、柳泽燕、高建忠、王丽萍、杜传治、刘光穆、高玲、冯超、李志敏、朱建国。 本部分参与起草人:王军、张少博。 本部分1979年2月首次发布,1984年6月第一次修订,1991年6月第二次修订,1998年10月第三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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