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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

上海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有效解决本市殡葬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殡葬管理,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根据民政部等九部门《全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民发〔2018〕77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工作安排,经市政府同意,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卫生计生委、市工商局、市民族宗教委自2018年7月至9月中旬,在全市联合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当新时代排头兵、先行者”大调研,深入查找本市殡葬领域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围绕三个方面11项整治重点,合力整治违规建设公墓,违规销售超标准墓穴、天价墓、寿穴等全国普遍存在的问题,强化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和丧葬用品市场监管,遏制公墓企业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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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严格落实监管执法责任,推动建立殡葬管理长效机制,促进本市殡葬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重点整治问题及责任部门

(一)公墓建设运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1.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设施(含骨灰塔陵园、地宫等)。

责任部门:市、区民政局,市、区民族宗教委

2.公墓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手续。

责任部门:市、区规划国土资源局

3.未经批准擅自修改公墓建设规划、扩大建设用地面积。

责任部门:市、区规划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建管(建交)委

4.除依法向《上海市民政局关于本市经营性公墓向特殊对象出售寿穴有关问题的通知》(沪民殡发〔1999〕6号)规定的6类特殊人群预售墓穴(格位)并确保自用外,向未出具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或迁葬证明的人出售墓穴(格位)。

责任部门:市、区民政局,市、区民族宗教委

5.建造、出售超规定面积墓穴(2018年1月4日《上海市公墓管理办法》新修订以前,单穴墓用地超过1.5㎡、双穴墓用地超过3㎡的;2018年1月4日以后,单人墓穴或者双人合葬墓穴占地面积超过1㎡的;遗体单人墓占地面积超过4㎡、双人合葬墓占地面积超过6㎡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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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市、区民政局,市、区民族宗教委

6.违反价格管理规定,超标准收取公墓墓穴费和墓穴(格位)维护费,出售墓穴(格位)中实施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违法行为。

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区市场监管局

7.农村公益性墓地违规出售墓穴(格位),从事营利活动。

责任部门:市、区民政局

8.宗教活动场所与商业资本合作,擅自设立骨灰存放设施,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责任部门:市、区民族宗教委

(二)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1.提供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销售丧葬用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强制服务收费、只收费不服务行为。

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区市场监管局

2.违规经营、欺行霸市行为。

责任部门:市工商局、区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区公安分局(三)医疗机构太平间非法开展殡仪服务等行为

责任部门:市、区卫生计生委

全市所有殡仪馆、殡仪服务站、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殡葬代理服务机构、医疗机构太平间、宗教活动场所骨灰存放设施等殡葬服务机构及场所均纳入此次专项整治范围。市相关部门将重点对殡葬违规收费、“黑”中介等问题进行整治,各区依据自身实际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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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步细化需要整治的重点问题。

三、组织领导和工作步骤

(一)组织领导

市级层面建立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副市长任总召集人,市民政局等九部门、各区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各区同步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机制。各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遇有重大疑难问题,及时协调共同研究解决,推动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工作步骤

1.制定方案,动员部署。(2018年7月15日前)

市、区民政部门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制定本地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相关要求、责任分工、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并组织开展动员部署工作,全面启动专项整治行动。各区要将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举报渠道等信息报送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整治实施方案、投诉举报电话要向社会公布。市相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明确各条线专项整治的时间、内容、对象和依据,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检查组,检查组人员等情况报送市联席会议办公室。

2、全面排查,扎实整改。(2018年7月16日—8月15日)

各区组织相关部门对照重点整治的三大类11项问题和《殡葬管- 4 -

理工作检查表》(见附表)开展全面深入排查,摸清存在问题的领域、基本情况和涉及部门,查找监管灰色地带,剖析指向性明确的问题,建立整治台账,明确责任部门和时限,逐一抓好整改落实,对涉及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进行查处。市相关部门检查组赴各区对涉及本部门殡葬领域重点问题进行检查。8月15日前,各区要将《殡葬管理工作情况检查表》和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阶段性报告报送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各相关部门要将本部门专项整治阶段性情况报送市联席会议办公室。8月底前,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向民政部报送本市专项整治情况阶段性报告。

3.开展督查,调研评估。(2018年8月16日—9月5日)

市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各区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评估,推进整改落实。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当地党委和政府反馈,推动解决;对各区有效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各区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本区整改情况的考核,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复核。

4.总结报告,完善制度。(9月20日前)

各区对本地区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查遗补缺,着力完善制度措施,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对全市情况进行总结,指导各区、市相关部门把整治成果应用于制度机制创新和日常服务管理之中,并为修订《殡葬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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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殡葬管理条例》、《上海市公墓管理办法》等殡葬法规提供政策依据。9月10日前,各区、市相关部门要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市联席会议办公室。9月20日前,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向民政部报送本市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建立健全领导协调和部门联动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强化目标考核,确保统一部署、合力推进、责任共担。坚持属地为主、部门协同原则,加强对整治工作统筹协调,构建市、区上下联动、部门横向联合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等组织作用,依靠群众,摸清情况,加强自我管理,合力做好整治工作。

(二)明确职责,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各相关部门要依照法定职责和本市《实施方案》的分工安排,认真落实各项整治工作。民政部门要牵头做好专项整治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导检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公墓、殡仪馆、殡仪服务站(中心)等机构和场所做好自查等工作。发展改革(价格)部门要加强对殡葬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投入及殡葬服务价格制定情况的检查,依法查处殡葬领域乱收费、价格违法行为。公安部门要查处丧事活动中违反治安管理、交通管理等违法行为。法制部门、- 6 -

司法行政部门要指导推进殡葬法规制度完善,做好人民调解等工作。规划土地部门要加强对非法占地建设公墓、建造坟墓行为的检查监督。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殡仪馆、公墓建设情况的检查监督。卫生计生部门要纠正和查处医疗机构太平间非法开展殡仪服务等行为。工商及市场监管部门要查处殡葬行业限制竞争及垄断行为,配合查处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和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违法行为。民族和宗教事务部门要依法规范宗教活动场所建设骨灰存放设施等行为。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坚持源头防控、重点打击,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要每月一查,持续用力,久久用力,必要时可采取联合执法,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三)综合施策,确保专项整治效果。要针对殡葬管理特别是公墓管理方面历史遗留问题多、积累矛盾多、涉及面广的情况,善于调动多个部门、运用多种手段综合施策,突出重点、依法依规、积极稳妥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建立公墓从规划、审批、建设、运营到维护管理的全过程、常态化监管机制。要加强惠民政策创制,国有殡葬服务单位要带头研究推出惠民殡葬服务套餐,确保本市企业职工社保丧葬费和抚恤金能覆盖逝者身后的基本殡仪和安葬支出。积极发挥殡葬行业协会作用,围绕重点整治问题,推动会员单位带头做好自查整改,并制定团体标准和信息披露等制度,完善自律惩戒机制,形成依法依规监管与行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局面。

(四)深化整改,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围绕专项整治中发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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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持续抓好整改深化工作。各级相关部门要推动殡葬领域重点问题监管常态化,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通报,共同研究处置办法和政策措施,充分发挥联席会议长效机制平台作用。制定制度清单,明确时间表,逐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健全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探索建立殡葬领域不良企业黑名单制度。加强顶层设计,以“保基本、惠民生”为出发点,加强对殡葬事业和管理工作的规划和设计。要加强殡葬领域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加快完善本市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文件及规范标准,为殡葬管理提供法制保障。加强政务能力建设,提高执法队伍能力素质,不断提高监管成效。

(五)加强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强殡葬工作政策解读及舆论引导,主动、适时发声,统一对外宣传口径,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以正面引导为主,大力宣传殡葬改革先进典型和做法,引导树立厚养薄葬、节地生态、移风易俗的殡葬文明新风。加强舆情监测,强化媒体责任,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活动期间,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立举报投诉电话962840,由专人负责整理并按部门职责移交线索。

附表:殡葬管理工作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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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殡葬管理工作检查表

单位(盖章):填表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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