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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资源相关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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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生活垃圾现状及对策

摘要:分析我国农村生活垃圾产量及组成现状,通过对农村生活垃圾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讨论,提出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生活垃圾处置技术对策。

关键词:农村生活垃圾;现状与问题;对策

农村生活垃圾已经成为农村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1],日益突出的生活垃圾污染对农村生态环境、农民生活生产和身心健康造成了严重影响和潜在威胁。目前农村最急需解决的环境问题是农村生活垃圾问题。过去农村地区缺乏生活垃圾收集与处理系统,垃圾处理设施更是匮乏,并且未引起政府与社会足够重视,每年约有1.2亿t农村生活垃圾露天堆放。垃圾大量侵占农村土地,滋生老鼠蚊蝇,造成病原体蔓延。垃圾渗滤液伴随雨水淋洗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影响农产品质量和农民饮用水安全。

1农村生活垃圾现状

1.1农村生活垃圾特点

我国农村生活垃圾产量、成分因经济发展水平、人口数量、生活习惯、能源结构、季节、环境因素等有所变化。总体特点表现为:垃圾产生量和堆积量逐年增多,垃圾成分日趋复杂。较城市相比,农村人均生活垃圾产量偏低,垃圾收运难度大,清理过程简单。面积广,产生源分散,户内外都有较高的消纳能力。较生产垃圾、工业垃圾相比,农村生活垃圾随意堆放现象最为严重。

农村生活垃圾成分大体变化趋势主要表现为:厨余垃圾相对减少,废旧家具及工业消费品,产品包装与应用材料如纸、金属、玻璃等可回收垃圾成分增多,电池、油漆等危险品不容忽视,所幸产量较小,垃圾处理的困难度和危险度不高。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费观念的改变都促使加快这些趋势的发展。

1.2农村生活垃圾产量及组成

农村生活垃圾组成的影响因素有:人均收入、燃料结构和家庭畜禽养殖状况。目前我国农村生活垃圾年产生约为1.8亿t[2],姚伟,曲晓光等于2006~2007年开展全国农村饮用水与环境卫生调查,报告显示我国农村人均日生活垃圾排放量的变化趋势是:东部地区为0.96kg,中部0.88kg,西部0.77kg,东北0.81kg,平均为0.86kg[3]。农村生活垃圾以厨余物和无机垃圾为主,经济发达地区,垃圾排放量普遍较高;夏季有机垃圾量比其它季节多,北方冬季煤渣量增加。因能源结构及生活习惯不同,北方农村生活垃圾以灰分渣土为主,南方以厨余有机垃圾为主。经济发达农村及城市金属、纸类、玻璃等可回收垃圾组成较多,农村生活垃圾灰土砖瓦成分较城市多。

2我国农村生活垃圾处置现状及存在问题

2.1垃圾收集和处置系统不完善

我国农村人口居住分散,缺少固定的垃圾堆放处和专门的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系统,垃圾没有得到分类收集和统一处理。

目前大多贫穷农村传统的垃圾处理方式仍主要是简单转移填埋,临时堆放焚烧和随意倾倒。部分村镇有定点收集池或坑,然而垃圾清运和处理设施简易,二次污染现象严重。

2.2垃圾基本处理方式难以妥善应用

我国农村生活垃圾填埋处理水平不高,边远农村利用自然沟壑或自然塌陷区来简单填埋生活垃圾,仅使得分散污染转移成集中污染。我国生活垃圾的焚烧、堆肥处理方式各占比例仅14%左右[3]。多数农村难以承担焚烧处理的巨大运营成本,并易造成二口恶口英、苯并芘等烟气的二次污染。在农村现有经济、技术条件下,堆肥垃圾前期分选成本高、周期长、肥效不稳定,成品化肥易购且方便使用,造成农民对堆肥积极性不高。农村废品分类收集重视程度不够,回收再利用率低。大多废品回收人员尚处于自发状态,在经济因素的驱动下,拒绝收购塑料袋等回收利润低处理难度大的物质,造成白色污染和资源浪费。

2.3垃圾管理重视程度不够

国家对农村垃圾处理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城市环卫系统没有向农村延伸[4]。治理农村生活垃圾耗费精力、财力巨大,效益实现周期长且不显著,相关部门往往忽视垃圾治理投入和管理的重要性。村镇垃圾处置设施匮乏,环境卫生经费不足,仅仅有6%的村庄有垃圾清理资金[8],普遍村庄都没有其它环境类型的环境投资。

2.4垃圾管理体制不健全

我国农村垃圾处理的公共服务,采取的是分级负责的管理模式。乡村环境卫生体系相对薄弱,农村大都没有分管环保科室,部份乡镇有环保科,县级环保局基本都设立[5]。村级执行情况较差,没有明确的管理法规,部分地区仅提到垃圾集中堆放的规定等。地区之间存在各自为政、整体运作不协调现象。

2.5现行垃圾管理可行性差

我国农村生活垃圾管理仍主要采用末端治理型,前端分类远远没有到位。前端分类收集末端集中处理型往往因为政策、资金不到位或村民环境意识薄弱等原因不能落实。部分地区试行了‘“户集、村收、乡(镇)运输、县(市)处理”的环卫管理体系。此管理模式适用于城镇,可在处理农村尤其是偏远农村生活垃圾上存在许多弊端。首先,浪费了农村生活垃圾中可回收利用的废品,掩蔽了农村自行消纳生活垃圾的优点。其次,兴建转运站、购进清运设备、运输费用等耗资巨大,运输过程中还易产生二次污染。最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已经自顾不暇了,如若再将农村生活垃圾运到城市无疑给城市环卫系统增加压力。

3我国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及管理对策根据我国农村的垃圾成分及经济状况,遵循因地制宜、技术可行、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原则,以生活垃圾处理中的减量化、资源化作为重心,无害化为基础,将避免产生垃圾放在首位,其次是能源回收和废品循环利用,最后才是垃圾的末端处理。

3.1加强科技进步

借鉴国内外学者对生活垃圾处理技术的研究成果,加强新工艺,如太阳能生物集成技术、蚯蚓堆肥法、垃圾衍生燃料法、气化熔融处理技术等的研究。加强垃圾填埋及焚烧的预处理,通过分选、破碎、压实等手段减少垃圾的数量和容积。完善填埋、焚烧、堆肥3种基本垃圾处理工艺,在此基础上,推出各种垃圾综合处理方案的系统规划决策模式或模型。

3.2建立源头减量和分类收集系统

垃圾管理需要将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结合,在垃圾形成之前采取相应措施减少垃圾的产生量,从源头到末端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改进产品或包装的制造工艺,力求减少材料用量、毒性和一次性产品生产,采用可回收、可降解的包装材料,倡导消费者绿色消费行为。

垃圾源头分类,可以通过垃圾产生者的分散劳动提高垃圾资源的纯度和价值,减少了垃圾成分过于复杂造成的处置成本高、难度大的问题。建设部颁布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CJJ/T102-2004),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大件垃圾、可堆肥垃圾、可燃垃圾、有害垃圾和其它垃圾6个类别。根据农村实际情况,可将生活垃圾大致分为可回收垃圾,无机垃圾,可堆肥有机垃圾,有害垃圾4类。对于近期暂无能力实现源头分类收集的村镇,可以在源头混合投放,由环卫人员统一收集后于村垃圾房内进行分拣。

4.3因地制宜寻求消纳垃圾最佳方式

根据垃圾不同性质和各地区自然、社会特征,参考经济、技术、制度可行性,选择垃圾最佳资源化利用途径,规划适合当地生活垃圾处置的最佳方案。例如刘永德等对太湖地区农村情况及处理技术方面做调查后指出,填埋和焚烧不是当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的适宜方式[6]。我国农村地域辽阔,环境容量相对较大,传统农村生活规律下的垃圾就地分拣、利用、消纳,最终可达到垃圾的“零排放”。今日推广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技术依然重要,“十一五”规划把沼气作为重点来推广,现在农业部每年的沼气补助费就达10亿元[7]。当农户资金、土地资本和垃圾产量充足时,可建造沼气池;当农户条件有限时,也可以采用户用堆肥池。农村兴办的化肥厂可采用腐熟堆肥深加工为复合肥的方式,提高堆肥销售率并提供销售赢利途径。

4.4建立农村环卫管理体系

完善乡村地区环境卫生的行政管理构架,明确其主要管理职能。加强农村环境卫生纳入所在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体系,农村生活垃圾纳入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实施垃圾收集处理收费制度,实现环境卫生设施合理布局、适度超前发展。

尽快制定和完善有关农村环境卫生管理的条例,建符合农村实情的垃圾处理政策法规保障体系,规范生活垃圾各处理技术标准。使农村垃圾处理工作走上制度化、法制化轨道。另外提供一些优惠政策和技术扶持,协助农村将生活垃圾变废为宝,实现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

4.5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实现垃圾产业化经营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与管理是一项耗资巨大的工程,资金是基础,各级政府须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资金投入,逐步规范村、乡、市(县)三级投入和补助标准,做到生活垃圾处理费用专款专用。

建立特许经营制度,构建环境卫生市场化运作体系。选择市场主体从事垃圾处理处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以专业公司运营方式、“BOT”投资运作方式进行管理运作,积极推行垃圾产业化政策,把垃圾运收处理的设施建设和运行作业堆出社会。

4.6完善环境卫生管理的社会参与制度

通过影音、报刊、讲座、展板等形式,协调政府、学校、企事业单位、志愿者、非政府组织,向村民宣传生活垃圾的危害及其合理处置的重要性,并使公众充分了解正确的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理方法。

建立公众参与垃圾管理的机制,充分发挥地方各级政府和基层居民委员会、村委会在社区、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和建设中的自主作用。引导公众对环境卫生管理参与的积极性,支持各类环境卫生志愿者组织的活动,通过公众参与政策制定、价格听证、规划公示、污染监督、权益维护等形式,实现环境卫生管理民主化、决策科学化。

5结语

农村生活垃圾产量不断增长、成分日趋复杂,而管理制度不完善、处理资金及设施匮乏,无疑加剧了生活垃圾危害的严重性。为使农村生态环境及农民生活条件得到彻底改善,不但需要各有关部门的重视,还应尽快建立适合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系统,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管理模式和规章制度,倡导垃圾全过程管理,从源头开始实行垃圾减量化;增强村民环保意识并自觉参与到生活垃圾的管理活动中来,共同促进农村环境和经济的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李贵宝,周怀东,王东胜.我国农村水环境及其恶化成因[J].中国水利,2003(7):47-49.

[2] 程小文,姜立晖,孙增峰.农村生活垃圾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生态文明视角下的城乡规划[C].中国城市规划年会论文集,2008.

[3] 姚伟,曲晓光,李洪兴,等.我国农村垃圾产生量及垃圾收集处理现状[J].环境与健康杂志,2009,26(1):10-12.

[4] 耿燕礼,王道保,李素峰,等.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垃圾处理问题初探?基于石家庄地区平原农村的调查[J].农业环境与发展,2007,14(3):39-41

[5] 村镇生活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2006.

[6]刘永德,何品晶,邵立明,等.太湖地区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模式与处理技术方式探讨[J].农

业环境科学学报,2005,24(6):1221-1225.

[7]郑新立.建设新农村需要制度设计[J].中国经济周刊,2005,49:11.[14]沈阳市生活垃圾环境污染的生态控制与修复技术研究.沈阳市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2004.

环境资源法复习重点

环境资源法题型:名词5个、简答5个、案例1个、论述2个 一、环境法四分法 1.基本法 2.环境要素法 3.自然资源法 4.防治污染法 二、环境的概念 环境资源法律中的环境包括天然环境和人为环境两个方面。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三、环境问题 (一)概念: 环境、资源和生态问题(简称环境问题)是指由于自然环境、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的运动变化而给人类造成的一切有害影响和危害(课件:是指由于自然原因或人类活动使环境条件或因素发生不利于人类的变化,以致影响人类的生产和生活,给人类带来灾害的现象。)(二)发展(三阶段):

1.环境问题的萌芽阶段。即从人类诞生至18世纪工业革命以前。 基本特征:人对自然的依赖、盲从、迷信和崇拜。这个时期的环境问题主要是局部性、短期性和个别性的环境问题。 2.环境问题急剧发展、局部恶化的阶段,又称近代环境问题阶段,即从工业革命开始至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 基本特征:极端的人类中心主义,是人对环境的占有、征服、统治和掠夺。 3.环境问题全面发展和局部被抑制的阶段,又称现代环境问题阶段,即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至今。 基本特征是:极端的人类中心主义环境观和不可持续发展的生产方式继续存在,新的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思想和可持续发展的生产方式已经产生。 这个的环境问题又可以细分为两个阶段: (1)从20世纪40年代至70年代,以着名的世界八大公害事件为代表,以1972年召开的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为标志; (2)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以着名的印度博帕尔毒气泄漏、切尔诺贝利核电站核泄漏为代表,以1992年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为标志。 (三)主要表现: 1.全球变暖 2.臭氧层破坏 3.酸雨 4.淡水资源危机 5.资源、能源短缺 6.森林锐减 7.土地荒漠化 8.物种加速灭绝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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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摘要 本论文的主要内容是介绍环境法的基本原则的定义和特征,各项原则的形成和发展历程、主要内容和意义以及它的贯彻实施。 编写本论文的目的是总结自己在学习人文素质选修课——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过程中所收获的体会与感受,整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思路,运用已学相关知识以及参考文献分析现实社会存在的问题进而尽自己所能提出一些相应的解决办法。另外,论文作者还有意向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所知甚少者进行宣传,提高社会群体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意识,增强大众对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支持力度,从而是我们的世界更加的和谐,是我们的生活更加的美好。 关键词 1、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2、可持续发展 3、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 4、环境责任 5、环境民主

目录 一、环境法的基本原则的基本概念和特征 (一)环境法的基本原则的基本概念 (二)环境法的基本原则的特征 二、环境法的基本原则的内容 (一)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原则和可持续发展原则 1、该原则的形成与发展历程 2、该原则的内容 3、该原则的贯彻 (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1、该原则的形成与发展历程 2、该原则的内容和意义 3、该原则的贯彻 (三)环境责任原则 1、该原则的形成与发展历程

2、该原则的内容 3、该原则的贯彻 (四)环境民主原则 1、该原则的形成与发展历程 2、该原则的内容和意义 3、该原则的贯彻 一、环境法的基本原则的基本概念和特征 (一)环境法的基本原则的基本概念 所谓环境法的基本原则,是指通过环境法规明确规定或者体现的、反映环境法基本特点和环境工作基本政策的、对环境活动具有普遍性指导作用的准则。(二)环境法的基本原则的特征 概括起来,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具有如下特征: 1)是由环境法规确认的普遍性指导准则。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具有法律确认性。环境法基本原则是环境法基本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各部门法(如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中的基本原则一般都是指由法律确认的普遍性指导准则。 2)是环境法这一新兴的独立的法律部门所特有的原则。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具有部门性的特征。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应该是体现环境法特性、特点、指导思想和基本政策的特有原则。 3)是贯穿整个环境法体系和环境法制建设的、具有普遍指导作用的基本准则。环境法基本原则具有普遍指导性或者原则性。其贯彻实施需要通过具体的法律条文、法律规范或法院判决加以具体化。 二、环境法的基本原则的内容 (一)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原则和可持续发展原则 1、该原则的形成与发展历程 从国外看,产业革命以来,面对严重的环境问题,一批专家提出了为保护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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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环境法的基本原则的基本概念和特征 (一)环境法的基本原则的基本概念 (二)环境法的基本原则的特征 二、环境法的基本原则的内容 (一)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原则和可持续发展原则 1、该原则的形成与发展历程 2、该原则的内容 3、该原则的贯彻 (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1、该原则的形成与发展历程 2 、该原则的内容和意义 3 、该原则的贯彻 (三)环境责任原则 1、该原则的形成与发展历程

2、该原则的内容 3、该原则的贯彻 (四)环境民主原则1、该原则的形成与发展历程 2 、该原则的内容和意义 3 、该原则的贯彻 一、环境法的基本原则的基本概念和特征 (一)环境法的基本原则的基本概念所谓环境法的基本原则,是指通过环境法规明确规定或者体现的、反映环境法基本特点和环境工作基本政策的、对环境活动具有普遍性指导作用的准则。(二)环境法的基本原则的特征 概括起来,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具有如下特征: 1)是由环境法规确认的普遍性指导准则。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具有法律确认性。环境法基本原则是环境法基本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各部门法(如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中的基本原则一般都是指由法律确认的普遍性指导准则。 2)是环境法这一新兴的独立的法律部门所特有的原则。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具有部门性的特征。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应该是体现环境法特性、特点、指导思想和基本政策的特有原则。 3)是贯穿整个环境法体系和环境法制建设的、具有普遍指导作用的基本准则。环境法基本原则具有普遍指导性或者原则性。其贯彻实施需要通过具体的法律条文、法律规范或法院判决加以具体化。 二、环境法的基本原则的内容(一)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原则和可持续发展原则 1、该原则的形成与发展历程从 国外看,产业革命以来,面对严 重的环境问题,一批专家提出了 为保护环境必须停止经济的 “反增长”和“零增长”主张;

资源环境经济学

《资源与环境经济学》教学大纲 一、教学目标 资源与环境经济学是用现代经济学的方法研究自然资源与环境资源配置问 题的科学,属于西方经济学的分支学科,具有前沿性、综合性和应用性等特征。通过《资源与环境经济学》的教学与课堂讨论,使同学们了解到国内外的资源 与环境保护的形势,掌握资源与环境经济学的基本理论与发展动态,提高运用 所学理论分析资源与环境问题的能力,树立统筹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科学观念。 二、教学内容 第一讲 导论 第一节资源与环境经济学的研究对象 第二节资源与环境经济学的诞生及成就贡献 第三节资源与环境经济思想的发展演变 第四节资源与环境经济学未来的发展方向 第二讲 可持续性问题 第一节可持续性问题的由来 第二节可持续性的概念 第三讲 资源配置理论 第一节效率与最优化 第二节在市场经济中实现有效配置 第三节市场失灵、公共政策与环境 第四讲 自然资源管理 第一节不可再生资源经济学 第二节可再生资源经济学——森林资源 第三节可再生资源经济学——渔业资源 第五讲 环境污染控制 第一节污染控制目标 第二节污染控制工具/手段 第六讲 环境资源评价 第一节成本收益分析 第二节市场价值法 第三节替代市场价值法 第四节假想市场价值法

三、主要参考教材 1.沈满洪,2007. 《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2.Perman, Roger, Yue Ma, James McGilvray, Michael Common, 200 3. Natural Resource and Environmental Economics, 3rd edition. 罗杰. 珀曼等,2002. 《自然资源与环境经济学(第二版,1999)》,中国经济出版社 3.Jon M. Conrad, 2010. Resource Economics, 2nd edition. 四、作业与考试 作业:40% 课堂讲座(presentation):20% 课程论文:40% 通过阅读一定数量的资源与环境经济学文献,并在此基础上就某个问题 写作一篇不少于3000字的规范论文。 五、任课教师 张自斌zbzhang@https://www.sodocs.net/doc/7614976669.html, 办公室:经济学院414-2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期末复习重点

人类环境分类: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 自然环境:指所有能够对人类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的、自然形成的物质、能量和现象的总和,包括阳光、空气、水、土壤、岩石、动植物等自然因素。 人工环境:是指在自然环境的基础上,通过人类长期有意识的社会劳动,对自然物质加工和改造所形成的环境体系。 社会环境:是指人类社会制度等上层建筑条件,包括社会的经济基础、城乡结构以及同各种社会制度相适应的政治、经济、法律、宗教、艺术、哲学的观念和机构等。 环境问题:指由于自然界的变化或人类活动的影响导致环境结构和状态发生了不利于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变化,由此给人类的生产和生活带来的有害影响。【原生环境问题——由自然力引起的,如地震、洪涝、干旱等;次生环境问题——由人类活动引起的,又可以分为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环境污染:指因为人为的因素,使某些物质或能量进入环境之中,引起环境的物理、化学、生物性质发生改变,导致环境质量恶化,扰乱并破坏了生态系统和人们正常的生产、生活条件的现象。 生态环境污染,又称“环境破坏”,指人类在自然环境的开发利用过程中,过度地向环境索取物质和能量,引起某种或某几种环境要素发生数量减少、形态改变、质量降低,导致这些环境要素固有的环境功能弱化或丧失,从而使环境产生不利于人类和其他生物生存、发展的影响的一种现象。 两者之间的联系:既有区别也有共同点。从差异的角度来看,环境污染主要发生在生产和生活的排放环节,而环境破坏则主要产生于人类对环境要素尤其是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过程中;环境污染更多地表现为对环境要素性质上的改变,而环境破坏则主要表现为对环境要素形态的改变。共性:两者最终都表现为对环境要素固有结构或功能的损害,使环境发生不利于人类的变化。【现实中不可能对原生环境问题和次生环境问题、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进行截然的划分。】 环境问题的产生:农业文明时期(农耕火种)——产业革命之后到20世纪80年代(环境污染&环境破坏日趋严重)——20世纪80年代之后(环境问题开始逐渐表现为全球性的影响) 产生根源: 哲学根源:柏拉图、伽利略、培根和笛卡儿。其中,笛卡儿的“主客二分”对于确立人的主体性和科技的发展的确发挥了进步的历史意义,但他忽视了大自然的整体性和价值尊严,导致了人类对自然界盲目的、肆无忌惮的征服和改造。 宗教根源:基督教:只要为了人的利益,征服和掠夺自然是天经地义的。 伦理学根源:自然界只有工具价值,没有自身的内在价值,价值仅是满足人类永无止尽的欲望。 技术根源:技术发展的不足&对技术的滥用 经济根源:1.经济行为的负外部性和共有资源的非排他性(负外部性即人们的行为对他人或社会不利的影响)/2.传统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3.经济的贫困化(缺乏资金和技术导致一些发展中国家无法解决因过度开采资源所导致的环境问题而这些问题反过来又加剧了经济的贫困化) 环境保护:指综合运用行政的、法律的、经济的、科学技术以及宣传教育等多种措施,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以协调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保障人类的生存和发展。【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上提出的】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指调整因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合理开发与利用自然资源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理解【1.具有法的一般属性——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由国家强制力作为后盾保障实施的/ 2.调整的是因环境问题而产生的社会关系/ 3.是有关环境与资源方面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关于全球环境经济论文范文2篇

关于全球环境经济论文范文2篇 关于全球环境经济论文范文一:全球环境变化与健康 摘要:全球环境变化条件下的人类安全与健康问题,是20世纪末提出的重要问题。全球环境变化是指全球范围的大规模的环境变化,本文主要从大气组成的改变、土地利用变化、城市化、全球化等方面对人类健康产生的影响做了一些阐述。同时提及了我国环境变化对人类健康的影响。 关键字:全球环境变化;人类健康;气候变化 一、全球环境变化 随着对全球环境变化的研究进展,科学家逐渐认识到上述环境变化的各个方面不仅加剧了空气、水污染等环境污染带来的健康问题,而且由于不良生活方式、大城市拥挤的居住环境、就业竞争的压力、贫富差距等,影响人的精神状态并引起的多种慢性疾病和疾病谱的明显改变等一系列安全与健康问题。目前,人类健康已成为全球环境变化研究的核心内容之一。 虽然目前为止尚未完全搞清楚全球环境变化的机制、各种变化之间的联系以及全球环境变化对人类健康的影响,但已有的研究表明全球气候变化、臭氧层损耗、土地利用和土地覆盖的变化、生物多样性的丧失、淡水资源、食物生产系统改变以及城市化等问题从多方面给人类健康带来直接和间接的影响。(图为人类对全球环境的影响及全球环境变化对人类健康的影响途径)

二、全球大气组成改变及其健康影响 气候变化对人类健康的影响是多方面的,而且预计消极影响会大大超过其积极影响,其影响有直接和间接两种,且以间接影响为主。 对人类和其他动物而言,其影响包括免疫系统抑制;增加严重晒斑、白内障和表皮损害的发病率;减少维生素d的合成;导致皮肤癌。臭氧层臭氧每减少1%,皮肤接触到紫外线辐射量就会增加2%,皮肤癌的患病率就要增加4%⑵。uv辐射对粮食作物和海洋浮游植物产生不利影响,会破坏食物链从而影响到人类健康.uvb辐射在低空大气层的增加会催化氮氧化合物和碳氢化合物产生高浓度的大气污染物,从而对人类的呼吸系统产生不良影响。大气成分变化对健康的另一重要影响就是臭氧层破坏使人类紫外线辐射暴。 三、土地利用/土地覆被变化与健康问题 土地利用/土地覆被变化对全球环境变化影响范围从改变大气层的组成成分到对不同尺度地球生态系统改变等多个方面,往往伴随着生物多样性的消逝,特别是生境的消逝,分裂和改变。土地利用/土地覆被变化对人类健康的影响首先考虑的就是生物多样性丧失对健康的影响。 生物多样性为我们提供了大量维持生命所需的产品和服务,并在保护生命健康和确保生命对变化所带来的压力具有恢复力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首先,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的许多品种都来自野生物种,生物多样性还是医药的源泉,生物多样性的丧失意味着我们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2010年1月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周珂、王利明。 本书主要讲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概念、理论、应用等知识。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第2版)》内容简介:法学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并居于先导性的战略地位。在我国社会转型的新世纪、新阶段,法学教育不仅要为建设高素质的法律职业共同体服务,而且要面向全社会培养大批治理国家、管理社会、发展经济的高层次法律人才。近年来,法学教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法科数量增长很快,教育质量稳步提高,培养层次日渐完善,目前已经形成了涵盖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生、法学硕士研究生、法律硕士研究生、法学博士研究生的完整的法学人才培养体系,接受法科教育已经成为莘莘学子的优先选择之一。随着中国法治事业的迅速发展,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法学教育的事业大有可为,中国法学教育的前途充满光明。 教育的基本功能在于育人,在于塑造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法学教育的宗旨并非培养只会机械适用法律的“工匠”,而承载着培养追求正义、知法懂法、忠于法律、廉洁自律的法律人的任务。要完成法学教育的使命,首先必须认真抓好教材建设。我始终认为,教材是实现教育功能的重要工具和媒介,法学教材不仅仅是法学知识传承的载体,而且是规范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对法学教育的发展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法学专业的一门专业课。作为一门新兴的法律,环保法是多部门法发展的结果。本课程旨在使学生了解和掌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环境意识,增强环境法制观念,熟悉环境污染防治法、自然资源防治法、国际环境法规范,以及各类规范之间的相互联系,提高运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规范进行诉讼和处理环境与资源纠纷的能力;加深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和相关部门实体法、程序法的联系与区别的理解,正确运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目的的实现;提高运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能力,以维护和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常见环境法论文题目

常见环境法论文题目 论我国可交易水权法律制度的构建水权法律制度研究 外来物种引进行政许可制度研究我国湿地保护立法研究 论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公众参与机制我国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研究 环境安全法律制度探析我国固体废物管理法律制度研究 海域使用权若干问题研究环境侵权社会化救济制度研究 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法律制度研究环境侵权中的惩罚性赔偿研究 我国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及法律政策研究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制度研究 农业自然资源权利制度研究——基于现行自然资源法律制度的分析评价 基于循环经济的电子垃圾治理立法思路研究船舶污染强制责任保险问题研究共同环境侵权民事责任制度研究论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船舶油污国家损失索赔体系 我国环境侵权的民事责任制度研究环境公益诉讼的法理学基础 排污权交易制度研究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研究 论我国环境保护中的公众参与论环境侵权民事责任 我国水资源流域管理的立法思考 论环境侵权及其救济环境侵权法律救济中的利益衡量研究 论排污权交易西部地区经济发展中环境保护法制建设综合研究论生态侵权论环境侵权之民事责任体系环境污染侵害排除民事责任研究 中国国有林行政管理体制模式重塑我国水资源管理体制重塑 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研究论中国湿地资源保护法的建构 中国电业规制制度研究论环境管理中的分众参与 环境法的经济分析—一以我国环境保护法为视点 论环境法上的公众参与制度 论环境侵权损害填补责任的社会化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研究 公众参与城市规划制度研究 环境法调整方法研究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 环境税收若干问题研究购电制法律问题研究 浅论排污权交易制度水资源使用权及其制度构建 财产权的环境保护功能研究 论我国水资源国家所有权的实现论我国水权交易法律制度的构建 循环经济法制相关问题研究环境风险评价法律制度研究 完善我国现行《矿产资源法》的思考环境管理体制若干问题探讨 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研究 固体废物回收利用的法律控制研究 论环境法产生及发展的文明与文化背景 我国环境纠纷仲裁制度研究论我国上市公司的环境法律义务 机动车排放的法律控制研究 我国自然资源行政许可制度的法经济学分析 中国水库大坝安全法规框架研究论环境行政执法中的公众参与机制环境纠纷非诉讼解决制度研究 我国自然保护区管理法律制度研究

人类发展与环境保护的论文

人类发展与环境保护 18世纪中叶以蒸汽机的发明所引发的工业革命,使人类的生产水平和物质文明水平都得到了极大提高。但与此同时,工业革命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生态和环境问题, 引发了人类史上空前的生态环境危机,对当代人类的生存与发展构成了严重威胁。这些全球性的生态环境危机主要表现为水(蓝色)危机、粮食(绿色)危机、人口危机、荒漠化、物种危机、生态死亡、臭氧层危机、大气污染、极地污染、核污染、生化污染、基因炸弹(人种危机) 、全球变暖,等等。 联合国发布的《千年生态环境评估报告》指出,过去50年中,由于人口急剧增长,人类过度开发和使用地球资源,一些生态系统所遭受的破坏已经无法得到逆转。报告说,地球自然资源每年提供价值15万亿英镑的物产, 如新鲜的水、清洁的空气和鱼等,但是人类活动破坏大约 2 /3提供上述资源的生态环境,包括湿地、森林、菜地、河流和海岸等。目前,地球上10% ~30%的珍稀野生动物濒临灭绝; 24个生态系统中的15个正在持续恶化。大约60%的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服务行业,如饮用水供应、渔业、区域性气候调节以及自然灾害和病虫害控制等,无法进行可持续性生产,前景每况愈下。脱轿慣辂钵檜誥燙检詳鈦驼釕撵呂荛槠劑赜銃擄

荆痹骞鯇熾罌濃觶赎銅颡荭櫧釀紅喲滢赊鉛决汇镡鵂躪聍讓紛鲍寶锄壯观选呕鹪濾檣鉞筝铰瀏铆诉阑韃癩繩冑贯纥鲽硯驛酾鱟输稱撷绎钯芻痺紐风譎渾镔怄鈧噴镧襲極鷲釤荡摯。 今天当全球性的生态环境危机将人类推到生死存亡关头之时,只有对造成生态环境危机的原因进行深刻的反思,方能探寻到解决环境危机的出路。关于环境危机的主要原因,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真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据巴里·康门勒(Barry Commoner)教授的归纳,主要有这几种见解: 習蝾砻惱撫偾刭擇斕跄諱愤奧郦魴瀅鹵吓縈莧溫鈥麸荠頜懇弑鎢診辯铳對競谍边藺镇銼画邇鴦饧铿贳蕢澜摟楨谱莧謾鸟閽腎錢栈觋韩湾眾雳滸说荟馍織鋟腸從睞艷殁违镬蚀紇鴟瀲鸛蒇鸠駐喷三鹵镡浇驶頷絞鴿鲲缁牵韓貰槧櫪。 ①“富裕说”,认为富裕社会的废弃物太多,还不如虽贫穷但与环境相和谐的穷人社会。 ②“进取意识说”,认为问题的原因在于人类的内在进取意识,认为人类是地球上最残忍的物种。衬镦见覬鹨屢喪窶墜谧誒晋亏辔赢屡魘纽個胆紺嬙倾礡躊跃癲廬瀕驄項亲萬谅鏌汹磯钢鹤謁锋镡鲵货杨亿倾膃飭賊誚郸绅鲣榈絷鋯弃饭潔铫闷縣怜銚诖晋瞩餛睞鉺忾绩痫迈諑恆监宽赌譫项欤赎淶娱裣劑獅监膠扫陨趱讎鳕钓鈾。 ③“人口说”,认为环境危机是人口太多的缘故。 ④“教育说”,认为人类所受的教育使人日益变得非人,变成不懂得为什么要爱自然。 ⑤“宗教说”,认为原因在于基督教的自然存在的唯一目的是服务于人类的信条。 ⑥“需求说”,认为污染的原因不在工业界而在公众过旺的物质需求。 ⑦“技术说”,认为原因在于以盈利为唯一目的的、失去控制的技术发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试题及答案

全国2005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试题及答案 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2010-09-03 10:19:07 阅读271 评论0 字号:大中小订阅 . 课程代码:00228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5分) 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关于保护与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自然资源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是指国家采取强制手段使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单位或个人支付一定费用的一整套管理措施. 3.环境污染: 是指被人们利用的物质或者能量直接或间接的进入环境,导致对自然的有害影响,以至于危及人类健康,危害生命资源和生态系统,以及损害或者妨害舒适性和环境的其他合法用途的现象。 4.动植物检疫: 是指为防止动植物病、虫、害的传播蔓延和外来物种的侵入而对特定区域或者进出特定区域的动植物和其他物品实施的调查、检测、检验和监督活动. 5.国际环境合作原则: 在国际法上,国际环境合作具有两方面意义:一是国际社会所有的成员都应该并且有权参与保护和改善国际环境的行动;二是国际环境问题的解决有赖于国际社会成员普遍的参加和合作。 二、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25分) 1.下列可纳入环境法律保护范围的环境要素包括( D )。 A.太阳 B.人工培育的良种 C.马戏团里的驯兽 D.自然遗迹 2.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 C )年颁布的。 A.1979 B.1982 C.1989 D.1990 3.关于污染者负担费用的范围,国际上大多认为不包括( C )。 A.治理污染源费用 B.恢复被污染的环境的费用 C.排污费 D.环境污染受害者的人身和财产损失赔偿费用 4.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最先产生于( B )。 A.中国三同时制度 B.美国 C.法国 D.日本 5.在环境与资源管理中使用最广泛的是哪类许可证?( D ) A.规划许可证 B.开发许可证 C.建设许可证 D.排污许可证 6.关于自然资源使用权的取得方式,不正确的是( B )。 A.确认取得 B.强制取得 C.授予取得 D.转让取得

2016年秋季西南大学网络《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作业简答题

40、简述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我国2003年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法》第2条指出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和制度。”(6分) 我国环评对象主要包括两大类: (1)法定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又包括两种,一种是综合性指导规划,其内容就是国家或地方有关宏观、长远发展提出的具有指导性、预测性、参考性的指标;另一种属于专项规划,其内容主要是有关的指标、要求作出的具体执行安排。(7分) (2)建设项目,具体可以分为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房地产开发(包括开发区建设、新区建设、老区改造)和其他共四个部分的工程和设施建设。(7分) 41、什么是开发者养护和污染者治理原则?该原则在我国环保法中有何具体适用? 42、简述清洁生产和末端治理的区别。 答:清洁生产是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和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4分) 和末端治理相比,清洁生产有下列不同: 1) 清洁生产侧重“防”,末端治理侧重“治”;(4分) 2) 清洁生产实现了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而传统的末端治理只有环境效益,没有经济效益;(4分) 3) 清洁生产对于企业来讲有动力,能主动;末端治理对于企业没有太大动力,比较被动;(4分) 4) 清洁生产可以持续,而末端治理不易持续。(4分) 概括而言,清洁生产比起末端治理,更加全面和广泛的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引向工业。 43、简述清洁生产和末端治理的区别。

环境法律法规课论文

同学们: 《环境法规》课程的学习即将结束,根据我们的教学要求,本课程的学业考核要求以论文形式递交,现将论文题目以及格式等要求说明如下: 一、论文题目 论文内容没有太多限制,只要是论述与环境资源法相关内容有关的均可作为论文上交,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爱好以及学习体会较深的内容自拟题目,也可选择以下为大家提供的几个题目: 1 论中国环境资源法的发展 论文字数要求在2500字左右。 二、论文格式 论文格式要规范且能达到较好的视觉效果,格式要求包括字体、字号、行距等,具体要求参见下页。 三、论文递交 论文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由班长或学习委员收齐后于12月31日前交到我办公室(工学三号馆521或525)。

论中国环境资源法的发展 班级:10环境工程1班姓名:苏敏菁学号:3210007665 摘要:中国是一个环境资源大国,有关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的法律规定在各个历史时期都可以找到。尽管中国环境法有着久远的历史,但是,中国古代的环境法,并没有发展成为现代环境法。现代环境法主要是现代环境保护工作的产物,可以分为三个阶段,而真正现代意义的中国环境法是第三阶段的环境法。目前,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中国环境的重要指导思想,中国环境法已呈现出理论化、道德化、综合化、民主化、经济化、科技化等可持续发展时期环境法的发展特点和趋势。 关键词:中国环境法历史时期现代阶段 一、前言 中国环境法的发展史可以分为两个时期: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的环境法;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的环境法。前者虽然包括几千年的历史,但有关环境法的资料相当贫乏;后者虽然只有60多年的时间,但有关环境法的资料却远远超过前者。因此,中国环境法的发展概况,主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环境法的发展概况。 二、各历史时期的环境资源法规 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也是一个环境资源大国,有关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的法律规定在各个历史时期都可以找到。 在防治污染方面,早在公元前16世纪的商朝,已出现一些防止污染的零散的法律规定。据一些历史书籍记载,商朝法律在街上丢弃垃圾的要斩手。仲尼、韩非子、孔子等古代思想家对垃圾污染街道对人体和社会安定的危害进行分析,阐明用刑法惩罚污染犯罪和处理环境污染纠纷的道理。 在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和自然保护方面,我国古代人民做的工作更多。大禹治水、李冰父子修都江堰以及灵渠和运河的修建等早已闻名中外。在历代王朝,都有一些代表人物倡导或实行开荒垦地、植树造林、治山治水、保护和改善农业环境的事迹。根据历史记载,保护自然资源的最早法规可以追溯到四千年前。远在公元前21世纪的夏朝,就有合理开发、利用、保护自然资源的法规。西周时期

水资源利用与水环境保护论文

《水资源利用与水环境保护》课程论文 专业: 班级: 姓名: 学号: 时间: 摘要:水是人类赖以生存、经济社会赖以发展的基础自然资源之一,而当今世界普遍存在的水资源短缺、水环境污染、洪水灾害问题,都影响到了水资源长久有效的利用,影响到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实现。有效地解决各种水资源危机的一个重要方法就是进行科学的水资源管理。通过水资源的合理分配、优化调度、科学管理,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水资源和保护水资源,才能保障经济社会的资源基础,实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一、水资源污染日趋严重 水污染按污染物质的类型可分为以下几种: (1)病原体污染。 (2)需氧物质污染。 (3)植物营养物质污染。 (4)石油污染。 (5)热污染。 (6)有毒化学物质污染,主要是重金属和难分解有机物的污染。 (7)无机物污染。 (8)放射性污染。

水污染日益严重,水环境恶化的趋势没有有效扭转。苏州乃至整个太湖流域水体污染的问题由来已久,并已引起了各个方面的高度关注。1999年1月1日由国务院9部委联合开展了“聚焦太湖零点行动”,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包括苏州在内的整个太湖流域水体污染、水质恶化的趋势并未得到有效遏制。 水生态日益恶化,湿地沼泽大量减少,水生生物多样性受到严重破坏,水系的自净能力不断下降。湖泊、河道、湿地以及各类养殖水体,构成了苏州水域生态环境,在调节气候、维护生态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维护着城市肌体的健康运行。然而,随着工业化、城市化步伐的不断加快,苏州的水生态环境遭到了严重破坏,作为“城市之肾”的功能已日趋衰竭。 地下水超采严重,地质灾害隐患依然存在。随着地表水水质的日益恶化,不少工厂转而使用地下水。但地下水的超强度开采大大超过了自然补给量,导致地下水资源趋于枯竭,形成大面积的超采漏斗区,造成地面下沉等地质灾害。虽然自1997年开始对地下水进行控采,较大地压缩了地下水的开采量,尤其是2001年省人大立法对苏锡常实施地下水禁采后,地下水位有所上升,地面沉降的速率开始趋缓,但今年二季度最低水位仍达米(地下水水位距基准面的距离),地质灾害的隐患还远远没有消除。由于地面下沉的危害性是在经历漫长的过程后才被人们觉察出来的,其灾害不像洪水暴发来得急促,也不像沙漠化那样一目了然,常常被人们所忽略。这种状况如不改变,一旦地面下沉到与海平面近乎同一水平线上的时候,那将是比黄河、长江的洪涝灾害,比草原沙漠化的灾害更为严重。 城市废水污水排放总量增大,而污水处理能力则严重不足。农业面源污染量大面广,农村落后的生产生活方式成为影响水质的重要原因。河道水系严重破坏,河水的自然流动速率和自净能力大大降低。管理体制不顺,九龙治水导致水务管理处于混乱状态。 诚然,政府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进行了一系列的水环境整治措施,取得了一定阶段性的成果,苏州水资源状况确实有所改善,但是水污染形势依然不容乐观,我们依然要积极努力寻找对策,解决问题,以下提出一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建议与措施。 一是做好防洪抗旱工作。防洪减灾工作是一项长期而重要的任务,必须高度重视,常抓不懈。正确处理人与洪水的关系,给洪水以出路,这一思路,不仅要体现在抗洪期间,还要在经济社会建设中予以高度重视。“十一五”期间,初步建成我国大江大河防洪工程体系,基本建立完善的防洪管理制度,确保大江大河、重要城市和重点地区的防洪安全;做好抗旱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用水,确保经济社会的正常运行。 二是保障饮水安全。把保证饮水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作为水利工作的首要任务抓紧抓好。“十一五”期间,解决1亿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使农村存在饮水安全问题的人口减少1/3。加强水资源保护,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简答题问题详解

《环境法学》简答题 1、简述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的容。 答: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是指由开发利用资源、保护改善环境的各种法律规所组成的相互联系、相互补充、部协调一致的统一整体。我国现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由下列各部分构成:宪法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规定;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法;环境与资源保护单行法规;环境标准;其它部门法中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规。 2、与我国《环境保护法》确立的排污收费制度相比,《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排污收费制度的规定有什么特点? 答:《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了“达标排放,超标违法”的制度,具体表现在: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其污染排放浓度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按照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征收排污费;超标排放属于违法行为,要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3、简述我国《矿产资源法》确立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制度。 答:矿产资源补偿费制度是关于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对象、围、费率、程序和使用与管理的一整套措施和方法。矿产资源补偿费是采矿权人为补偿国家矿产资源的消耗而向国家缴纳的一定费用,目的是为了保障和促进矿产资源的勘察、保护与合理开发,维护国家对矿产资源的产权益。在中华人民国领域和其他管辖海域开采矿产资源的采矿权人,都应当依法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的矿产资源保障费主要用于矿产资源的勘查。 4、简述国际环境法的概念与特点。 答:国际环境法是指调整国际法主体在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与资源中所形成的各种国际关系的法律规的总称。它具有如下特点:首先,国际环境法主要调整国际法主体之间的关系,在规国际法主体的行为过程中可能涉及到国法上的自然人和法人的关系。其次,国际环境法所调整的主要是国际法主体在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资源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国际关系。再次,国际环境法作为一个规国际法主体的行为的规则体系具有拘束力。最后,国际环境法是一门交叉学科,同他关系最密切的是国际法和国环境法,因此它既有国际法又有国环境法的特点。5、简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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