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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运代理基础知识剖析.

国际货运代理基础知识剖析.
国际货运代理基础知识剖析.

是指国际货运代理组织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或自己

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并收取劳务报酬的经济活动

1.. 运输方式:

大陆桥运输、海洋运输、铁路运输、航空运输、国际多式联运

2.. 性质:

随着国际贸易、运输方式的发展,国际货运代理已渗透到国际贸易的每一领域为国际贸易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使社会分工越加趋于明确,单一的贸易经营者或者单一的运输经营者都没有足够的力量亲自经营处理每项具体业务,他们需要委托代理人为其办理一系列商务手续,从而实现各自的目的。国际货运代理的基本特点是受委托人委托或授权,代办各种国际贸易、运输所需要服务的业务,并收取一定报酬,或作为独立的经营人完成并组织货物运输、保管等业务,因而被认为是国际运输的组织者,也被誉为国际贸易的桥梁和国际货物运输的设计师。

3.. 业务范围:

国际货运代理通常是接受客户的委托完成货物运输的某一个环节或与此有关的各个环节,可直接或通过货运代理及他雇佣的其它代理机构为客户服务,也可以利用他的海外代理人提供服务。其主要服务内容包括:1. 代表发货人(出口商)(1) 选择运输路线、运输方式和适当的承运人;(2) 向选定的承运人提供揽货、订舱;(3)提取货物并签发有关单证;(4)研究信用证条款和所有政府的规定;(5) 包装;(6)储存;(7)称重和量尺码;(8)安排保险;(9)将货物的港口后办理报关及单证手续,并将货物交给承运人;(10)做外汇交易;(11) 支付运费及其它费用;(12)收取已签发的正本提单,并付发货人;(13) 安排货物转运;(14)通知收货人货物动态;(15)记录货物灭失情况;(16) 协助收货人向有关责任方进行索赔。2. 代表收货人(进口商)(1)报告货物动态;(2)接收和审核所有与运输有关的单据;(3) 提货和付运费;(4) 安排报关和付税及其它费用;(5)安排运输过程中的存仓;(6) 向收货人交付已结关的货物;(7) 协助收货人储存或分拨货物。3. 作为多式联运经营人,它收取货物并签发多式联运提单,承担承运人的风险责任,对货主提供一揽子的运输服务。在发达国家,由于货运代理发挥运输组织者的作用巨大,故有不少货运代理主要从事国际多式联运业务,而在发展中国家,由于交通基础设施较差,有关法规不健全以及货运代理的素质普遍不高,国际货运代理在作为的素质普遍不高,国际货运代理在作为多式联运经营人方面发挥的作用较小。 4.其它服务,如根据客户的特殊需要进行监装、监卸、货物混装和集装箱拼装拆箱运输咨询服务等。5. 特种货物装挂运输服务及海外展览运输服务等。

4.. 服务对象:

为发货人服务、为海关服务、为承运人服务、为航空公司服务、为班轮公司服务、提供拼箱服务

、提供多式联运服务

5.. 职能:

组织协调的职能、专业服务职能、沟通控制职能、咨询顾问职能、降低成本职能、资金通融职能

A、国际铁路联运

、运输范围:

从中国内陆运往中国周边国家包括蒙古、俄罗斯、越南、朝鲜和中亚五国(哈萨克、乌兹别克、土库曼、塔吉克、吉尔吉斯),以及以上国家运往中国内地相反方向的运输。

、运输方式:(1)整车(2)集装箱

说明:

1. 其中集装箱运输可以租用中国铁路集装箱,租用手续由公司国际部统一办理。

2. 朝鲜的货物必须使用自备箱。

3. 在国际联运运输中,必须是双箱方可办理国际联运。

三、国际联运计划:根据货物运输的具体要求提前在发站提报国际联运计划,

并通知国际部以便协调国际联运计划的批复工作。

四、运输程序

1、接受客户询价:如有客户询问运往上述国家的业务时,应向客户了解如下问题。

运输方式:1)整车2)集装箱;

发送站和运往的国家及到站;货物的品名和数量;预计运输的时间;客户单位名

称、电话、联系人等;其他。

2、接受委托

客户一旦确认报价,同意各公司代理运输后,需要客户以书面形式委托货运公司。委托书主要内容包括1、((1)-(6)。

3、运输单证

要求客户提供以下单证:(1)运输委托书(2)报关委托书(3)报检委托书(4)报关单、报检单(加盖委托单位的专用章)(5)合同(6)箱单(7)发票(8)商检放行单(9)核销单

4、填写铁路国际联运大票

在当地购买铁路国际联运大票,由国际部填写好样单后传真给当地公司由相关

人员填写正式国际联运大票,或由国际部制单后快递给当地公司。

5、报关

客户可以自理报关,也可以委托某些货运公司报关,如果在发货地报关不方便,可以将上述单证备齐在口岸报关,即在满洲里、二连浩特、阿拉山口、凭祥等地报关。

在国际联运报关中海关要求一车一份核销单,同时客户需要在相应的出口口岸的海关、商检办理注册备案手续。

6、发车

根据运输计划安排通知,客户送货发运时,在发货当地报关的货物需将报关单、

合同、箱单、发票、关封等单据与国际联运单一同随车带到口岸。

在口岸报关的需将合同、箱单、发票、报关单、商检证等单据快递给货运公司的口岸代理公司。

货物发运后将运单第三联交给发货人。

7、口岸交接

货物到达口岸后需要办理转关换装手续,待货物换到外方车发运后,货运公司将口岸该货的换装时间,外方换装的车号等信息通知发货人。

8、退客户单据

货物换装交接后,海关将核销单、报关核销联退给我司,有货运公司根据运费的支付情况再退给客户。

9、收费

国际联运其运费是以美元报价, 客户需向货运公司支付美元运费, 如客户要以 人民币支付需经国际部同意。

运费支付的时间应在发车后的 10 天内支付完毕。

注意:在运费没有收到前,不能将报关单核销联、核销单退给客户。

五、对于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单位, 有些货运公司可以代办进出口手续, 详情 可向各货运公司咨询。

B 、国际货物过境运输

.运输范围

从世界各主要港口海运到中国港口(如:上海、大连、青岛、天津新港、连云 港等)换铁路运输,经中国铁路口岸站(二连浩特、满洲里、丹东、凭祥、阿拉 山口等口岸)到蒙古、俄罗斯、朝鲜、越南、中亚五国(哈萨克、乌兹别克、土 库曼、吉尔吉斯、塔吉克)的运输,以及从香港经中国内地各铁路口岸站到中国 周边国家的运输(包括相反方向的运输)。

.运输方式

1)散杂货 (2)集装箱

三. 国际联运计划

根据过境货物在国外港口起运的时间, 提前在中国港口提报到相应国家的国联 运输计划,并通知国际物流部,以便协调。

四. 运输程序

1.接受客户询价:如有客户询问从国外运往上述国家或地区过境运输业务时, 应了解如下信息。

我方接货地点:即是从起运港接货还是从中国的港口接货。

1)

货物品名和数量; 2)

运输的方式:即是散杂货运输还是集装箱运输; 3)

起运港及所到国家和目的地车站; 4)

预计运输时间; 5)

单位名称、电话、传真、联系人; 6)

2、报价:将上述情况尽快告知国际物流部,待测算好运价后,即可向货主报价。

注意:1)如果是运往蒙古的集装箱需告知货主最好在国外港口装运由我司指定船公司的集装箱,这样货物到达中国港口后不用换箱,原箱可以运到蒙古。如果货主不同意用我司指定船公司的集装箱,要告知货主货物到达中国港口后船公司的集装箱租用问题由货主自行解决或同意拆箱改用中铁集装箱。

2)运往俄罗斯和中亚五国的集装箱到达中国港口后,除非船公司特许否则其

集装箱需换成货主自备箱或中国铁路集装箱发运,船公司箱不能继续使用。

3、承运货物:货主接受我们的价格后要求货主给我们以书面形式正式委托。其主要内容同1、1)---6 )。

按接货地点可分境外接货和中国港口接货。

1)境外接货:按货主委托我们会在起运港为货主订舱,按船期通知货主将货送到港口指定堆场,装船到中国港口后,由我们负责安排在港口的转关、装火车工作。货物到中国铁路口岸站后,安排报关、报检、换装等工作,直到将货物运到目的地通知收货人提货。

2)中国港口接货:货主在国外港口装船后将提单、箱单、发票等文件,先传给我司,并将正本快递给我们,如果是近洋的起运港,要货主通知船东采取“电放”形式在中国港口提货。

4、单证

海运提单:在收货人一栏需填写“中铁联合物流有限公司”字样,不能写实际的

收货人,否则需要收货人在提单背面签章背书方可在港口提货。

5、信息反馈

货运公司应在各运输环节向货主提供如下信息:货物到港时间、港口发车时间、车号、集装箱号(换中铁箱)、运单号、在口岸的换装及安排时间、外方换装车号及预计到目的地时间等。如货主有进一步要求请向国际部询问。

五、收取运费

国际货物过境运输是以美元计价收费,要求货主在货物到达中国港口10 日内,

向我司支付全程运输包干费,除非有特殊约定一般不接受运费到付的方式。

六、返箱

如果是货主自行与船公司商定的集装箱使用协议, 货运公司负责将空集装箱返 回其指定的还箱站(目前只限蒙古)。

c 、国际集装箱海运运输

. 运输范围:

从世界各主要港口海运到中国港口(天津、上海、大连、广东、青岛等)的进

口货物;经中国港口到世界各地港口出口的货物。

可以从一种运输工具直接方便地换装到另一种运输工具,无须接触或移动

2、货物从内陆收货人的工厂或仓库装箱后,经由海陆空不同运输方式,可以

一直运至收货人的工厂或仓库, 达到“门到门”运输,中途不用换装, 也不用拆箱。

3、在货运质量上有保证。

4、一般由一个承运人负责全程运输。

二. 集装箱的规格:主要以 20〃和 40 〃英尺二种标准化集装箱为主

1)、 20〃TEU (TWENTY-FOOT EQIVALENTUNIT )、容积为 32.88 立方 米(标准箱), 尺寸为 5.904x2.34x2.38 , 自重为 2.5 , 载重吨为 17.5 吨。

2)、 40〃 TEU 容积为 67.2 立方米,尺寸: 12.192x2.434x2.591 自重为 4 吨,载重吨为 25 吨。

三 运输的方式:( 1 )整箱 (2)拼箱

1.集装箱货物的装箱方式: 目前国际上对集装箱运输尚没有一个行之有效并为 普遍接受的统一做法。 但在处理集装箱具体业务中, 各国大体上做法近似, 现根 据当前国际上对集装箱业务的通常做法,简介如下:

2、根据货物数量分为:整箱 FcL (FULL cONTAINER LOAD )和拼箱 LcL LESS

cONTAINER LOAD ),拼箱货按每立方装箱计费。

3、集装箱货交物接方式分为:

1、

集装箱运输:集装箱运输主要是班轮运输。其特点是: 1)

具有固定航线、船期、港口、费率。 2)

运费内包括装卸费用,货物由承运人负责配载装卸。 3)

承运人和托运人不计算滞期和速遣。 4) 箱

内所装

1) 整箱交、整箱接( FCL/FCL );

2) 拼箱交、拆箱接( LCL/LCL );

3) 整箱交、拆箱接( FCL/LCL );

4) 拼箱交、整箱接( LCL/FCL )。

4、集装箱货物交货地点分为:

1) 门到门;

2) 门到场;

3) 场站到场站;

4) 场到门。

四、集装箱分类

根据货物装货的性质和运输条件不同,按用途对集装箱进行分类:1、杂货集装箱2 、保温集装箱3 、特种集装箱。

船公司的集装箱到港后,有7-10 天的免费期,超过10 天,20 英尺集装箱每天USD5 ,40 英尺集装箱每天USD10 。以后每10 天翻一倍。

五、运费支付

根椐贸易条款,运费的支付可分为预付和到付。

预付运费:在签发提单前即须支付运费。其贸易条款为CIF 和CNF (由出口方订舱)。

到付运费:货物到达目的港交付货物前付清运费。

海运的运费全部以美元计算。收取的人民币运费在交给船公司时换算成美元。

六、运输程序

1、接受客户询价:当客户咨询从国内运往世界各主要港口的出口货物,以及

从国外各主要港口运往中国港口的进口运输业务时,应了解如下信息。

1) 货物的品名和数量;

2) 运输的方式:整箱和拼箱;

3) 发运港及所到国家的目的港;

4) 预计的运输时间;

国际货运代理考试案例分析

国际货运代理考试案例题分析精选(1) 案例 1 货主A公司向作为无船承运人的B货运代理公司订舱出运20个出口集装箱,B公司接受委托 承运后签发了提单,又以自己的名义将其中10个集装箱交由C货运公司运输,将另外10个集装 箱交由D航运公司运输。D航运公司的船舶在运输途中遇强风,部分装在甲板上的装箱因绑扎不 收货人向B公司索赔,收货人持B公司签发的B/L提货时发现少了3个集装箱, 牢而落入海中灭失, B公司拒赔,从而引发诉讼。请分析:(1)B公司和D航运公司是否应对收货人承担赔偿责任? 为什么? (2)D航运公司对集装箱落海灭失是否适用免责条款?为什么? 答:(1) B公司和D航运公司应对收货人承担赔偿责任。理由如下:①B货运代理公司作 为无船承运人,对其承运人的货物损失具有赔偿责任;②D航运公司作为实际承运人,在运输 途中,有责任保证货物运输安全,并承担货物灭失责任。 (2) D航运公司对集装箱落海灭失不适用免责条款。理由如下:作为实际承运人,D航 运公司将运输货物装在甲板上,加剧货物运输过程中的风险。另外,D航运公司未将装箱绑扎 牢靠,作为承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2 国外一家贸易公司与我国某进出口公司订立合同,购买小麦500吨。合同规定,2002年1 月20日前开出信用证,2 月5日前装船。1 月 28日买方开来信用证,有效期至2 月10日。由 于卖方按期装船发生困难,故电请买方将装船期延至2月17日并将信用证有效期延长至 2 月 20日,买方回电表示同意,但未通知开证银行。2月17日货物装船后,卖方到银行议付时, 应当如何处理此事? 遭到拒绝。试分析: (1)银行是否有权拒付货款?为什么? (2)作为卖方, 分析: (1)银行有权拒绝议付。理由如下:根据《UCP600》的规定,信用证虽是根据买卖 合同开出的,但一经开出就成为独立于买卖合同的法律关系。银行只受原信用证条款约束,而 不受买卖双方之间合同的约束。合同条款改变,信用证条款未改变,银行就只按原信用证条款 办事。买卖双方达成修改信用证的协议并未通知银行并得到银行同意,银行可以拒付。 (2) 作为卖方,当银行拒付时,可依修改后的合同条款,直接要求买方履行付款义务。

国际货运代理实务教案

国际货运代理实务教案

本次课标 引言 授课教 师 《国际货运代理实务》课程单元教学设计(教案)

题 授课班级上课 时间 4 上课 地点 教学目标 能力(技能)目标知识目标 掌握国际贸易术语及国 际贸易惯例;能够正确填 制各类国际物流单证 在认识国际物流的概 念和组成的基础上,了 解国际物流和国际贸易 的关系 能力训练任务及案例 1.案例讨论:从超市的货架上随手拿下一瓶洗发水的时候,你能想到这瓶洗发水从走下流水线的那一刻起,到你拿到手中为止,中间究竟被多少辆客车运送到物流配送中心?历经多少道批发商以及多少人的手上才被送上货柜?她要经过多少道工序才变成你看到的样子?更重要的是,需要怎么做才能更经济的将这瓶洗发水送到零售店里去?甚至送到顾客手中? 教学重点1.国际物流的内涵 2.国际贸易业务

教学准备 课堂讲授、课堂讨论、案例分析; 多媒体教学:有文字、图片、音像、调查研究; 启发式教学方法:课堂提问、引导学生思考;师生互动。 一、教案头

二、引言教学设计 步骤教学内容教学 方法 教学手 段 学生 活动 时间 分配 (分 钟) 告知(教学内容、目的) 简述本单元教 学内容: 1、物流的基本 概念 2、国际贸易的 概念; 3、国际贸易术语 及国际贸易惯例; 4、国际贸易业务 讲授 用多媒 体教学 听课 4课 时 引入(项目)案例导入:洗发水 经过的环节讨论 用多媒 体教学 讨论 0.5 课时 任务1:物流的基本概念1、国际物流的含 义 2、国际物流的发 展 3、国际物流的特 点 4、国际物流系统 引 导、 示 范、 指导 用多 媒体教 学 听课 2课 时

国际货运代理案例第九周学生版

国际货运代理案例第九周学生版

国际货运代理案例 案例一:选择承运人有误,货运代理承担责任 某货运代理作为进口商的代理人,负责从A 港接受一批艺术作品,在120 海里外的B 港交货。该批作品用于国际展览,要求货运代理在规定的日期之前于B 港交付全部货物。货运代理在A 港接收货物后,经过定期货运卡车将大部分货物陆运到B 港。由于定期货运卡车出现季节性短缺,一小部分货物无法及时运抵。于是货运代理在卡车市场雇佣了一辆货运车,要求于指定日期之前抵达B 港。而后,该承载货物的货车连同货物一起下落不明。 案例二:承运人施诈,货运代理受牵连承担责任 某香港出口商发运一批半成品礼服到孟买,交易价格为CFR 。她委托一货运代理代为履行发运事宜。按照信用证要求,必须在 1 月31 日前发货。该货运代理向一关系较好的班轮公司订舱,该船期为1 月26 日到达香港,28 日启航。但由于不可避免的原因,该船延误,于2 月2 日到达香港,船舶代理决定接受托运,但不同意货运代理的要求倒签提单以符合信用证的规定。然而,一个非班轮公司的船舶恰好在泊,同意接受该批运至孟买的货物,运费率很低,且同意倒签提单。这种承诺使货运代理很快接受,而且出口商也知道此情况,于是货物由该船装运。然而此船舶并未抵达孟买,且用任何方法也无法查到其去向。 案例三: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负责 香港某出口商委托一多式联运经营人作为货运代理,将一批半成品的服装经孟买转运至印度的新德里。货物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在其货运站装入 2 个集装箱,且签发了清洁提单,表明货物处于良好状态下接收的。集装箱经海路从香港运至孟买,再由铁路运至新德里。在孟买卸船时发现其中1个集装箱外表损坏。多式联运经营人在该地的代理将此情况于铁路运输前通知了铁路承运人。当集装箱在新德里开启后发现,外表损坏的集装箱所装货物严重受损;另一集装箱虽然外表完好、铅封也无损,但内装货物已受损。香港出口商要求多式联运经营人赔偿其损失。 问题:多式联运经营人对2 箱货损是否负责,如负责,其赔偿责任如何,可否享受责任限制? 案例四:收取全程运费的货运代理须对全程负责 印度孟买某电视机进口商与日本东京一厂家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合同规定采用集装箱进行“门至门”的运输。负责运输的货运代理向卖方计收了全程运费,并签发了FIATA 的联运提单,承担合同承运人的义务。 货物是拼箱货,货运代理在其东京货运站装箱后,用卡车运至神户装船发运孟买。买方不愿意承担交货前的风险,卖方不愿意承担海运和在孟买的风险。此时,买卖双方选择何种价格条款为好?货运代理的风险应如何转移?

国际货运代理整箱操作文件流程培训

国际货运代理整箱操作文件流程培训 目录 概述:整箱操作中心职能及小组划分 第一章:订舱 第二章:拖车/入仓 第三章:报关 第四章:提单的制作及放货 整箱操作中心职能 进行海运出口整柜操作中相关服务项目的处理:受理委托、订舱、拖车、入仓、报关、制作提单(HB/L & MB/L)、制作帐单(DEBIT NOTE)、放货/放单、通知海外代理、帐卡审核、文件归档、供应商管理等。 第一章:订舱 (学习目的:了解订舱最基本的要素及各船公司订舱特殊要求。) *订舱流程 1 收到客户委托单及商务填写的操作指令 2 审核资料 3 填写订舱 4 受到 S/O(图片) 5 核对并传给客人 *订舱审核的内容 订舱的基本要素: 起运港,卸货港,目的港,柜型,柜量,船期(CLS时间或船名/航次),船公司,订舱代理,货品名,毛重,付款方式(PP或CC),价格,利润,客户是否有特殊要求 ◆如:超重柜,冷冻柜,适载,箱体摆放位置,熏蒸等等 FOB订舱?订舱前确认代理协约号 同个目的可能有几个港口 ◆如:PORT KLANG,分为NORTH ANDSOUTH

各种柜型及运输方式 20GP=20ST ?40GP=40ST ?40HQ=40HC 21T/20GP ?25T/40GP,40HQ CY-CY(场到场) CY-CFS(场到站) CY-DOOR(场到门) S/O的定义 是接受了托运人提出的装运申请的船公司,签发给托运人,凭以命令船长将承运的货物装船的单据。 订舱的几种方式 BOOKING订舱:FAX或EMAIL 网上订舱:OOCL,CSCL,鹏达,MAERSK ,LT ,EVERGREE *案例 ●案例一:MSC到VENICE小柜限重为21.5T,有一客人装货时装了22T(做信用证),怎么办… ●案例一:有一客户要求订OOCL不需要花钱的“招牌柜”,怎么办… 第二章:拖车/入仓 (学习目的:了解拖车/入仓的流程) 一、拖车 (一)、拖车分类(二)、拖车程序 二、场装/入仓 (一)、定义 (二)、入仓前需要的资料 (三)、入仓程序 *拖车的分类 1、带司机本 在SZ出口,货在SZ以外的地区,客户在当地报关,需带司机本,到当地封关,SZ转关 **注意:三对照(司机,司机本,车牌,要一致) 2、不带本 在SZ出口,直接在SZ报关,即一般贸易

J001-5单元习题:认识国际货运代理

单元习题:认识国际货运代理 一、单项选择题 1.国际货运代理人与货主之间的关系被称为( A ) A.委托代理关系 B. 承托关系 C. 运输合同关系 D. 买卖合同关系 2.国际货运代理人为货主办理代理业务时,收取的报酬是( C ) A.差价 B. 运费 C. 佣金 D. 租金 3.下列关于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的描述,不正确的是( B ) A.是非营利性质的国际性货运代理行业组织 B.是政府间的国际性货运代理行业组织 C.维护国际货运代理人的利益,促进行业发展 D. 协调全球货运代理行业活动 4.下列有关国际货运代理人的表述不正确的是(C)。 A.国际货运代理人是委托合同的当事人 B.国际货运代理人是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代理人 C.国际货运代理人是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人 D.国际货运代理人是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受托人 5.国际货运代理人作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代理人在安排货物运输事宜时,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享有一定的权利并需要承担一定的义务,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D )。 A.国际货运代理人有权要求委托人支付服务报酬 B.国际货运代理人有权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处理委托事务 C.国际货运代理人有向委托人报告委托事务处理情况的义务 D.国际货运代理人有向承运人报告委托事务处理情况的义务 6.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FIATA)作为世界运输领域最大的非政府间国际组织,自1926 年成立以来先后制定了()种货运代理单证格式。D A.5 种B.6 种C.7 种D.8 种 二、多项选择题 1.国际货运代理人可从事的业务主要有(ABCDE ) A.代为客户订舱 B. 代为客户报关报检 C. 代为客户制单 D. 代为客户办理保险 E. 代为客户安排内陆疏运

《国际货运代理》教学大纲

《国际货运代理》教学大纲 第一部分有关问题说明 1、课程的性质 国际货运代理课,是物流管理类专业必修课。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一方面要使学生了解国际货物运输的一般规律和一般方法,提高对未来物流管理方面的工作技能;另一方面,可以深化对货物运输管理规律的掌握,为进一步学习管理原理及物流管理的最新理论和方法奠定基础。 2、《国际货运代理》与相关课程的关系 采购与库存管理系大学第5学期所开设。它是在承接以往的管理学、经济学、市场营销学等基础课后的专业课,同时也需要运用一些高等数学知识,是高数知识在物流管理中的具体应用。同时,该课对未来的学生就业技能的培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是毕业设计的选题内容之一。 第二部分教学时数的分配 国际货运代理课程的课内学时为32学时,学分为2个,课程讲授方式为面授,讲授周课时为2课时。 第三部分教学内容和教学目的 第一章国际货运代理概论(2学时) 教学目的和要求 1、掌握代理的含义,理解代理的法律特征 2、理解运输代理的含义,了解四种运输代理 3、了解货运代理的起源与发展以及我国货运代理开展的历程 4、掌握货运代理的定义,熟悉货运代理提供的服务种类 5、掌握国际货运代理的概念、性质和职能 教学内容 一、代理的基本含义 二、代理的类型及划分 (一)大陆法系的代理类型 1.根据代理人是否基于代理权而为法律行为,可分为有权代理和无权代理 2.根据代理人主动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将代理分为积极代理和消极代理 3.根据代理权的发生是否基于本人的意思表示,将代理分为法定代理和一定代理 4.根据代理权的范围有无特定的限制,分为一般代理和特别代理 5.根据代理人是否以本人名义与第三人为法律行为,将代理分为直接代理和间接代理 (二)英美法代理的类型 三、代理的法律特征 1.从主体、行为、关系三方面分析代理的法律特征

国际货运代理案例分析题

案例分析题: 1.货主A公司向作为无船承运人的B货运代理公司订舱出运20个出口集装箱,B公司接受委托承运后签发了提单,又以自己的名义将其中10个集装箱交由C航运公司运输,将另外10个集装箱交由D航运公司运输。D航运公司的船舶在运输途中遇强风,部分装在甲板上的集装箱因绑扎不牢而落入海中灭失。收货人持B公司签发的B/L提货时发现少了3个集装箱,收货人向B公司索赔,B公司拒赔,从而引发诉讼。 请分析: (1)B公司和D航运公司是否应对收货人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2)D航运公司对集装箱落海灭失是否适用免责条款?为什么? 答:(1)针对此票集装箱运输,B、D两家公司分别扮演了承运人与实际承运人的角色。收货人可根据其所持有的提单向其承运人B提出索赔,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63条之规定,在本案下,他也可向D公司提出索赔。 (2)D公司不能享受免责。因为根据案例描述,集装箱落海是由于绑扎不牢造成的。尽管途中遇强风,但绑扎货物应视为承运人的基本管货义务之一,承运人未尽到管货义务,应承担相应责任。

2.一票航空运输的精密设备,从新加坡到延吉市,货运单号999-89783444。货物价值6万美元,声明价值6万美元。货运单上注明Airport of departure: Singapore; Airport of destination: YanJi,货物重20公斤。货物从新加坡运往长春机场,再使用卡车运输运至延吉市。由于在长春至延吉的高速公路上发生车祸,精密设备受到损坏,相关检验部门对受损精密设备进行估价,其残值为2.4万美元。请分析: (1)航空公司是否应赔偿?理由是什么? (2)如果赔偿,应赔偿多少?为什么? 答:(1)应当赔偿。由于空运单中承运人的责任期间为新加坡至延吉,所以长春至延吉的公路运输仍属承运人的责任期间。(2)根据《蒙特利尔公约》的有关规定,国际航空运输的国际航班的国内段同样适用公约,而非国内航空法。但是由于该货物声明价值,因而航空公司的应按照货物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数额为6-2.4=3.6万美元。 3.2005年5月20日,我国甲电力有限公司从欧洲进口一批发电机组及配套设备,委托我国乙货运代理公司负责全程运输。乙货运代理公司以托运人的身份向海运承运人订舱,装卸港口分别为A和B。货物从欧洲港口起运前,甲电力有限公司向我国丙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海洋货物运输一切险,保险单上启运港和目的港分别为A和B。2005年6月9日,在发电设备被海

国际物流教学大纲

《国际物流》 课程教学大纲 一、课程性质、地位 本课程为物流管理专业的必修课,国际物流基础是研究国与国之间物流活动的学科,研究内容是国际物流活动的主要环节、国际物流和国际贸易的关系、详细研究了国际实务相关的知识等。对于提高学生的组织计划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也是物流管理专业学生必须掌握的内容。 二、课程教学目标 本课程从国际物流的基本概念和相关知识出发,让学生了解国际物流运行的主要业务活动和主要环节、国际物流和国际贸易的相关关系,掌握国际贸易中的常用术语、贸易方式和对外合同的签定和履行等国际物流的基础知识,理解并实际运作国际物流的实际业务:国际物流运输业务、国际物流运输代理业务、货物出入报关和检疫等制度与程序、国际货运保险和运作管理等。 三、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 1、要求理论联系实际,让学生不仅仅掌握理论操作,更重要的是懂得如何具体的操作,能够学有所用; 2、在教学中要贯彻科学性原则,要让理论更具有现实性,更要结合中国的国情来科学分析; 3、在教学中,重点在于动手,通过案例分析,要学生知道如何做; 4、要增强课程教学中的针对性、实效性和说服力、感染力,努力使之成为对学生有吸引力的课程; 5、教学中要力求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深入浅出,突出国际物流活动中的实际业务流程和内容。

四、本课程与相关课程的联系 在完成本学科学习之前,必须要学习高等数学、西方经济学、国际贸易与国际金融、物流基础等相关课程。这些构成教学和内容理解的基础知识,也为这些学科提供应用的实践机会。 五、课程教学内容 第一章国际物流概述 教学基本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对国际物流有基本的认识和了解。准确的掌握项目的概念、特点和分类,了解国际物流系统、国际物流运作的主要业务活动与主要环节。理解国际物流和国内物流的关系以及发展趋势。 教学的重点和难点: 1、国际物流的含义; 2、国际物流系统的组成; 3、国际物流的发展趋势。 第一节国际物流的含义及特点 一、国际物流的含义 二、国际物流的特征 三、国际物流的分类 四、国际物流的产生与发展 第二节国际物流系统 一、国际物流系统的组成 二、国际物流系统网络 三、国际物流运输路线 第三节国际物流运作的主要业务活动与主要环节 一、国际物流运作的主要业务活动 二、国际物流运作的主要环节

国际货运代理案例题

一、A公司向B公司按CIF条件,签订出口大米10 000吨的合同。规定装运期为5月1 日至10日。A公司与C公司签订程租船合同,规定受载期为5月1日至10日。B公司开来信用证的有效期为5月10日止。5月6日船抵受载港,5月12日装船完毕离港。5月10日A公司顺利结汇。问:在此案中存在什么问题?有何风险? 订的程租船合同上的受载期也不太紧迫。 (2)船方12日始装船完毕,却签发5月10日的提单,属倒签提单,这是侵权的违法行为。有可能遭到指控,风险很大。 二、某货主委托承运人的货运站装载1000箱小五金,货运站在收到1000箱货物后出具仓 库收据给货主。在装箱时,装箱单上记载980箱,货运抵进口国货运站,拆箱单上记载980箱,由于提单上记载1000箱,同时提单上又加注“由货主装箱、计数”,收货人便向承运人提出索赔,但承运人拒赔。根据题意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答:不适用,因为是承运人的货运站代表承运人收货并装箱的,除非货运站代表货主装箱、计数。 (2)承运人是否要赔偿收货人的损失,为什么?是,提单在承运人与收货人之间是绝对证据,收货人有权以承运人未按提单记载数量交货而提出赔偿要求。 (3)承运人如果承担赔偿责任,应当赔偿多少箱?20箱 三、一批空运货物,其中有一包是易碎货。指运人在托运单上正确地描述了包裹中货物的 性质,但负责代为办理托运的空运代理在填写的航空货运单中,由于疏忽却未写明该包裹中易碎货物的性质。在目的地,卸货操作人员不知晓该包裹中货物的性质。至交货时发现该批货物已严重受损,收货人打算向责任方提出索赔。试回答如下问题: 1.承运人对此是否应承担责任,为什么? 2.收货人是否可以向空运代理提出索赔,为什么? 3.空运代理对此是否应承担责任,为什么? 4.空运代理是否有权享受国际航空货运公约所规定的条件和责任限额,为什么? 5.本案应如何正确处理,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不正确性负责,还应对其代理人、雇员在货运单上所填货物的项目和声明的不正确性负责。本案正是由于托运人的代理人一一空运代理对货运单中货物描述的不正确而导致了货损,因而,承运人无须承担责任。 2.不可以。收货人与空运代理之间无合同关系,因而,收货人不能向空运代理提出索赔。 3.应该承担责任。空运代理有义务尽职尽责完成受托的代也业务,并应对自己的过失承担责任。 4.无权。此案中空运代理是货主的代理人,并非承运人的代理人,因而无权享受国际航空货运公约所规定的条件和责任限额。 5.此案的正确处理是:收货人根据买卖合同向托运人提出索赔或者在投保货物险的情况下根据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索赔;托运人赔偿收货人或保险公司(在保险公司赔偿收货人并取得权益转让书后也可向托运人提出追偿)之后,依据委托代理合同向空运代理追偿。 四、青岛某货主将一批价值USD10000,计10箱的丝织品通过A航空公司办理空运经北 京出口至法国巴黎。货物交付后,由B航空公司的代理人A航空公司于2003年1月1日出具了航空货运单一份。该货运单注明:第一承运人为B航空公司,第二承运人是C航空公司,货物共10箱,重250千克。货物未声明价值。B航空公司将货物由青岛运抵北京,1月3日准备按约将货物转交C航空公司时,发现货物灭失。为此,B航空公司于当日即通过A航空

货代责任案例分析

货代责任案例分析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与责任风险防范 第一节国际货运代理的法律地位 一、我国国际货运代理的法律地位 根据1998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实施细则(试行)》第2条规定: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既可以作为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代理人,也可以作为独立经营人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 由此可见,我国法律规定的国际货运代理人的法律地位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指作为代理人的法律地位,第二类是指作为当事人的法律地位。 货代所处的法律地位不同,其所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也就有着巨大的差异。 二、货代法律地位的识别标准 实践中,判断货运代理是代理人还是当事人可以根据以下几个方面来综合考量: (一)货代开展业务时使用的名义 根据我国《合同法》与《民法》中关于代理的有关规定,货代在办理国际货运业务时使用的名义不同,会对其法律地位的认定造成影响。 (1)货代以委托人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 各方之间所产生的法律关系如下图所示: 委托以代理人身份 托运人————→国际货代——————→第三人 (被代理人)(代理人) 当货代以委托人(客户)的名义开展业务时,处于代理人的法律地位,其只能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实施法律行为,其后果直接归属于委托人。 货代作为代理人,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应注意如下几个问题: 1、要严格依照委托人的指示从事交易活动。 不可出现越权代理的现象;也不能在未取得客户同意的情况下想当然地安排与货运代理业务有关的服务。 2、当委托人的指示与货运代理实践不一致时,一定要得到委托人的明确的、书面的指示。 3、不能进行双方代理。只能代理一个当事人。 案例:

国际货运代理案例分析2

国际货运代理案例分析2

案例一 中国A公司与某国B公司于某年10月20日签订购买52500吨化肥的CFR合同。A公司开出信用证规定,装船期限为次年1月1日至1月10日,由于B公司租来运货的“顺风号”货轮在开往某外国港口途中遇到飓风,结果装至次年1月20日才完成。承运人在取得B公司出具的保函的情况下签发了与信用证条款—致的提单。“顺风号”轮于1月21日驶离装运港。A公司为这批货物投保了水渍险。次年1月30日“顺风号”轮途经巴拿马运河时起火,造成部分化肥烧毁。船长在命令救火过程中又造成部分化肥湿毁。由于船在装货港口的延迟,使该船到达目的地时正遇上了化肥价格下跌.A公司在出售余下的化肥时价格不得不大幅度下降,给A公司造成很大损失。请根据上述事例,回答以下问题:(1)自学提单业务知识,了解本例中承运人签发的提单属于什么性质的提单? (2)途中烧毁的化肥损失属什么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3)途中湿毁的化肥损失属什么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4)A公司可否向承运人追偿由于化肥价格下跌造成的损失?为什么? 按货物是否装船及装船时间分类能够分为以下几类:

收货待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ment B/L) 已装船提单(Shipped On Board B/L,On Board B/L)倒签提单(Anti-dated B/L,Back Dated B/L) 预借提单(Advanced B/L) 顺签提单 1、属于倒签提单 倒签提单定义:倒签提单是指承运人应托运人的要求在货物装船后,提单签发的日期早于实际装船完毕日期的提单。 扩展,顺签提单:指货物装船后承运人或船代应货主的要求,以晚于该票货物实际装船完毕的日期作为提单签发日期的提单。 2、途中烧毁的化肥属于单独单独海损,应由保险公司承担损失。途中烧毁的化肥属于单独单独海损,依CFR术语,风险由A公司即买方承担;而A公司购买了水渍险,赔偿范围包含单独海损,因此由保险公司承担。 3、属于共同海损,应由A公司与船公司分别承担。因船舶和货物遭到了共同风险,船长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又合理地造成了化肥的湿毁。 4、能够。因为承运人延迟装船,又倒签提单,须对延迟交付负责。 案例二

国际货运代理实务课程教学大纲

国际货运代理实务课程 教学大纲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国际货运代理实务》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名称:国际货运代理实务课程编码: 学时:40学时学分:学分 开课学期:第6学期 课程类别:选修 课程性质:专业成组选修课 适用专业:经济学(运输经济方向) 先修课程:经济学、管理学、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一、课程的性质与任务 《国际货运代理实务》是经济学(运输经济方向)专业教学计划中重要的一门专业基础课,是一门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的课程。通过该课程的教学,使学生了解货运代理所涉及的概念、理论、流程、运作等,掌握货运代理企业的经营特点与策略,掌握货运代理工作流程、文件信息流转,旨在具备解决实际问题的工作能力的培养。 二、课程的基本要求 1.国际货运代理概述 了解国际货运代理行业现状;理解并掌握国际货运代理基本概念、特征等基础知识;了解现代国际货运代理及其业务的发展历程;掌握国际货运代理制度的法律规定。 2.水路货运代理基础 了解水路运输的特点;了解水路运输工具的特点;掌握国际货运代理的分类和主要业务范围;掌握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设立程序与条件。 3.海运货运代理操作实务

了解国际海上运输经营方式和海运代理运作流程,掌握班轮业务操作流程,了解运费与各种附加费结构;掌握提单的主要种类、作用及主要内容;掌握海运运费的查询与计价制作规范的HOUSEB/L。 4.海运经纪操作实务 了解海运经纪人基本知识,理解租船合同与租船提单操作实务,掌握滞期费与速遣费的计算方法;理解租船合同的分析,掌握相关时间和费用的计算方法。 5.陆运货运代理操作实务 了解铁路货运及代理掌握公路运输代理方式,内河货运及代理;掌握公路运费计价。 6.空运货运代理操作实务 熟悉航空代理业务的基本知识,掌握空运运价的类型和运费计价,了解空运包舱包板、空运集中托运等业务;掌握空运运价的类型和运费计价。 7.国际多式联运操作实务 了解集装箱运输、大陆桥运输、国际多式联运的内容与方式,掌握国际多式联运单证与计费业务;了解国际多式联运方案的影响因素,掌握方案的设计技巧。 三、教学内容 1.国际货运代理概述 国际货运代理行业现状;国际货运代理基本概念、特征等基础知识;现代国际货运代理及其业务的发展历程;国际货运代理制度的法律规定。 2.水路货运代理基础 水路运输的特点;水路运输工具的特点;国际货运代理的分类和主要业务范围;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设立程序与条件。 3.海运货运代理操作实务 国际海上运输经营方式和海运代理运作流程,班轮业务操作流程,运费与各种附加费结构;提单的主要种类、作用及主要内容;海运运费的查询与计价及制作规范的HOUSEB/L。 4.海运经纪操作实务

刘雪松 空运 《国际货运代理法律及案例评析 》(空运)

《国际货运代理法律及案例评析》 前言 国际货运代理作为现代世界经济生活的组成部分,在国际商务中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地位,由于它涉及的业务接触面广、环节繁多、情况也是复杂多变的,要求货运代理的从业人员,要有广泛的业务知识,良好的外语基础,同时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一定要具备相关的法律知识。在我司的业务中已经出现一些由于相关人员对国际贸易及航运的法律法规缺乏必要的了解,而导致的操作失误及民事案件的败诉。给公司造成损失。可以这样讲,研究并掌握好国际商务活动中的游戏规则,并将其熟练地运用到涉外贸易与航运实践中去,是大家从从容容做货代的必备条件。 今天我们进行的培训的题目为《国际货运代理法律及案例评析》,在本次培训中我们一起以我司从事的业务活动为基础,对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案例进行分析。从而了解到相关的法律法规。 课程目标 (1)从法律的角度回答货运代理应承担什么责任,不承担什么责任; (2)了解规范业务操作的重要性; (3)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 课程内容 (1)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 ●以纯粹代理人的身份出现时的责任划分; ●以当事人的身份出现时的责任划分; ●以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身份出现时的责任划分。 (2)妥善保管业务档案,预防举证不能 一、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 1995年我国的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布的《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管理规定》中对国际货运代理进行了如下定义:“国际货运代理是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并收取服务报酬的行业。” 从这个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到: (1)货运代理在办理国际货物运输中可以以委托人的名义进行,此时货代的身分是代理人;(2)货运代理在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如果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此时货代的身分就是运输合同的当事人; (3)国际货运代理与发货人订立多式联运合同,进行国际间的两种以上不同的运输方式进行运输,签发全程运输单证,对全程运输负责。此时货代的身分就是国际多式联运的经营人。

国际货运代理历年案例分析汇总

国际货运代理历年案例分析汇总(02——09年) 09年案例分析 1.货主A公司向作为无船承运人的B货运代理公司订舱出运20个出口集装箱,B公司接受委托承运后签发了提单,又以自己的名义将其中10个集装箱交由C航运公司运输,将另外10个集装箱交由D航运公司运输。D航运公司的船舶在运输途中遇强风,部分装在甲板上的集装箱因绑扎不牢而落入海中灭失。收货人持B公司签发的B/L提货时发现少了3个集装箱,收货人向B公司索赔,B公司拒赔,从而引发诉讼。请分析: (1)B公司和D航运公司是否应对收货人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2)D航运公司对集装箱落海灭失是否适用免责条款?为什么? 答:(1)针对此票集装箱运输,B、D两家公司分别扮演了承运人与实际承运人的角色。收货人可根据其所持有的提单向其承运人B提出索赔,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63条之规定,在本案下,他也可向D公司提出索赔。 (2)D公司不能享受免责。因为根据案例描述,集装箱落海是由于绑扎不牢造成的。尽管途中遇强风,但绑扎货物应视为承运人的基本管货义务之一,承运人未尽到管货义务,应承担相应责任。 2.一票航空运输的精密设备,从新加坡到延吉市,货运单号999-89783444。货物价值6万美元,声明价值6万美元。货运单上注明Airport of departure: Singapore; Airport of destination: YanJi,货物重20公斤。货物从新加坡运往长春机场,再使用卡车运输运至延吉市。由于在长春至延吉的高速公路上发生车祸,精密设备受到损坏,相关检验部门对受损精密设备进行估价,其残值为2.4万美元。请分析: (1)航空公司是否应赔偿?理由是什么? (2)如果赔偿,应赔偿多少?为什么? 答:(1)应当赔偿。由于空运单中承运人的责任期间为新加坡至延吉,所以长春至延吉的公路运输仍属承运人的责任期间。 (2)根据《蒙特利尔公约》的有关规定,国际航空运输的国际航班的国内段同样适用公约,而非国内航空法。但是由于该货物声明价值,因而航空公司的应按照货物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数额为6-2.4=3.6万美元。 3.2005年5月20日,我国甲电力有限公司从欧洲进口一批发电机组及配套设备,委托我国乙货运代理公司负责全程运输。乙货运代理公司以托运人的身份向海运承运人订舱,装卸港口分别为A和B。货物从欧洲港口起运前,甲电力有限公司向我国丙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海洋货物运输一切险,保险单上启运港和目的港分别为A和B。2005年6月9日,在发电设备被海运至我国B港后,乙货运代理公司又转委托中国丁运输有限公司将其运至甲电力有限公司在C地的工地,并向其支付陆运运费。发电设备在公路运输途中,从丁运输有限公司的车上侧移跌落地面,严重受损。请分析: (1)甲公司的货损应向谁索赔?为什么?

国际货运代理案例分析

国际货运代理案例分析 [案例一] 我国A公司与某国B公司于2001年10月20日签订购买52500吨化肥的CFR 合同。A公司开出信用证规定,装船期限为2002年1月1日至1月10日,由于B公司租来运货的“顺风号”轮在开往某外国港口途中遇到飓风,结果装货至2002年1月20日才完成。承运人在取得B公司出具的保函的情况下,签发了与信用证条款一致的提单。“顺风号”轮于1月21日驶离装运港。A公司为这批货物投保了水渍险。2002年1月30日“顺风号”轮途经巴拿马运河时起火,造成部分化肥烧毁。船长在命令救火过程中又造成部分化肥湿毁。由于船在装货港口的延迟,使该船到达目的地时正遇上了化肥价格下跌,A公司在出售余下的化肥时价格不得不大幅度下降,给A公司造成很大损失。请根据上述事例,回答以下问题: (1)途中烧毁的化肥损失属什么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2)途中湿毁的化肥损失属什么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3)A公司可否向承运人追偿由于化肥价格下跌造成的损失?为什么? 分析:(1)途中烧毁的化肥属于单独海损,首先应由受损方A公司承担损失。因为依CFR术语,风险由A公司即买方承担,而A公司购买了水渍险,保险人承保范围包括失火造成的货损,因此最终由保险公司承担。 (2)湿毁的化肥属于共同海损,首先应A公司与船公司分别承担,由于共同海损属于保险人承保范围,所以,最终由保险公司承担。 (3)可以。因为承运人迟延装船,又倒签提单,须对迟延交付负责。 [案例二] 国外一家贸易公司与我国某进出口公司订立合同,购买小麦500吨。合同规定,2002年1月30日前开出信用证,2月5日前装船。1月28日买方开来信用证,有效期至2月10日。由于卖方按期装船发生困难,故电请买方将装船期延至2月17日并将信用证有效期延长至2月20日,买方回电表示同意,但未通知开证银行。2月17日货物装船后,卖方到银行议付时,遭到拒绝。 请问:(1)银行是否有权拒付货款?为什么?

《国际货运代理》案例分析题整理

第1章国际货运概论 1、某货运代理作为进口商的代理人,负责从A港接受一批艺术作品,在120海里外的B港交货。该批作品用于国际展览,要求货运代理在规定的日期之前于B港交付全部货物。货运代理在A港接收货物后,通过定期货运卡车将大部分货物陆运到B港。由于定期货运卡车出现季节性短缺,一小部分货物无法及时运抵。于是货运代理在卡车市场雇佣了一辆货运车,要求其于指定日期之前抵达B港。而后,该承载货物的货车连同货物一起下落不明。 分析: 货运车造成的损失,货运代理是否也要负责呢?对此,有人提出货运代理仅为代理人,对处于承运人掌管期间的货物灭失不必负责,这一主张似乎有道理。然而根据FIATA关于货运代理的谨慎责任之规定,货运代理应恪尽职责采取合理措施,否则需承担相应责任。本案中造成货物灭失的原因与货运代理所选择的承运人有直接的关系。由于其未尽合理而谨慎职责,在把货物交给承运人掌管之前,甚至没有尽到最低限度的谨慎,即检验承运人的证书,考查承运人的背景,致使货物灭失。 结论: 因而他应对选择承运人的过失负责,承担由此给货主造成的货物灭失的责任。 2、某土畜产进出口公司委托某外运公司办理一批服装的出口运输,从上海运至日本。外运公司租用某远洋运输公司的船舶承运,但以其自己的名义签发提单。货物运抵目的港后,发现部分服装已湿损。于是,收货人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赔偿收货人后,取得代位求偿权,进而向外运公司提起诉讼。 分析: 很明显,本案并非货运代理合同纠纷,而是运输合同纠纷。但由于外运公司是以其自己的名义签发提单,这一行为使其成为契约承运人,从而承担了承运人的责任和义务,对因承运人责任范围内的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负责赔偿。当然,外运公司仍有权依据其与远洋运输公司(实际承运人)签订的运输合同关系,向远洋运输公司进行追偿。 结论: 货运代理以自己的名义签发提单,承担货损货差责任。 3、A是广州市的一家货代公司,B是深圳的一家进口公司,C是湖南省的一家工业供销公司。 C于某年某月某日持B致A的信件,向A办理8吨化工原料进口的代理业务,并随函附有按CIF条件的进口合同副本一份,在该合同的副本上由B公司的业务员手书注明收货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及用卡车运至某地某库字样。 事隔3个月后,货从国外运抵广州,于是A向C发出“进口到货通知书”,在通知书的注意事项第5条内注明货运内地加批加保由货代统一办理。 A于办好进口报关、纳税等事项后,以自己的名义委托广州市一家具有合法经营的车队(以下称承运人)将货物运往合同副本上指定的某地某库。不料货在运输途中由于驾驶员违章操作,导致与另一卡车相撞后造成车货俱毁。 事后,C以A转交他人运输,又未履行加保为由,向A提赔。 A以造成货损是承运人的责任而拒赔。双方经多次协商未果,最后C向法院起诉。 原告C称:我公司委托A办理货物到港后的一切手续,并将货物运至某地某库。双方既已确定委托运输关系,即受法律保护。但被告方擅自转交第三者运输又未履行加保手续,结果导致货物灭失,理应负赔偿责任。 被告A称:该业务系根据B的信件而受理的,我们只与B建立了法律关系,原告只是这

国际货运代理案例分析 2

国际货运代理案例分析 2

案例一 我国A公司与某国B公司于某年10月20日签订购买52500吨化肥的CFR合同。A公司开出信用证规定,装船期限为次年1月1日至1月10日,由于B公司租来运货的“顺风号”货轮在开往某外国港口途中遇到飓风,结果装至次年1月20日才完成。承运人在取得B公司出具的保函的情况下签发了与信用证条款—致的提单。“顺风号”轮于1月21日驶离装运港。A公司为这批货物投保了水渍险。次年1月30日“顺风号”轮途经巴拿马运河时起火,造成部分化肥烧毁。船长在命令救火过程中又造成部分化肥湿毁。由于船在装货港口的延迟,使该船到达目的地时正遇上了化肥价格下跌.A公司在出售余下的化肥时价格不得不大幅度下降,给A公司造成很大损失。请根据上述事例,回答以下问题:(1)自学提单业务知识,了解本例中承运人签发的提单属于什么性质的提单? (2)途中烧毁的化肥损失属什么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3)途中湿毁的化肥损失属什么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4)A公司可否向承运人追偿由于化肥价格下跌造成的损失?为什么? 按货物是否装船及装船时间分类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收货待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ment B/L) 已装船提单(Shipped On Board B/L,On Board B/L)倒签提单(Anti-dated B/L,Back Dated B/L) 预借提单(Advanced B/L) 顺签提单 1、属于倒签提单 倒签提单定义:倒签提单是指承运人应托运人的要求在货物装船后,提单签发的日期早于实际装船完毕日期的提单。 扩展,顺签提单:指货物装船后承运人或船代应货主的要求,以晚于该票货物实际装船完毕的日期作为提单签发日期的提单。 2、途中烧毁的化肥属于单独单独海损,应由保险公司承担损失。途中烧毁的化肥属于单独单独海损,依CFR术语,风险由A公司即买方承担;而A公司购买了水渍险,赔偿范围包含单独海损,因此由保险公司承担。 3、属于共同海损,应由A公司与船公司分别承担。因船舶和货物遭到了共同风险,船长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又合理地造成了化肥的湿毁。 4、可以。因为承运人延迟装船,又倒签提单,须对延迟交付负责。 案例二

货运代理案例分析

宁波大学答题纸 (2011 —2012学年第二学期) 课号:013D01YA1 课程名称:货代与船务改卷教师: 学号:096130032 姓名:黄奇材得分: 案例一 我认为中山威达灯具厂可以要求船舶代理人广州常利货运代理公司进行赔偿。 因为根据船公司与广州常利货运代理公司签订的代理合同,广州常利货运代理公司作为船公司的货代,应当在代理合同规定的权限内行使代理权。但是,广州常利货运代理公司未经船公司的授权,擅自将提货单借给了广州华通进出口公司,使得中山威达灯具厂虽持有海运提单,但是拿不到货物这种情况的出现。船舶代理公司的这种行为,已经超出了货运代理的权限,属于越权代理的行为。 虽然中山威达灯具厂只支付了20%的货款,但是根据他与广州华通进出口公司的合同,约定的是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并且其余的款项在3个月后结清,从而中山威达灯具厂取得了全套单据,所以中山威达灯具厂是提单的持有人,持有这批货物的所有权。而做为船舶代理人的广州常利货运代理公司,在没有弄清楚情况的条件下,在没有看到正本提单的情况下,竟然不知道提单在运输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不知道提单是物权的凭证,擅自将提单借给广州华通进出口公司,而导致让广州华通进出口公司借取提货单提货,并且售给了另一个客户。这是船舶代理人广州常利货运代理公司的一个严重的失职的行为,在这个案例中应该承担全部的责任。所以中山威达灯具厂可以向船舶代理人提出索赔。 案例二 我认为圣威贸易有限公司应当向海通航运公司索赔,才能充分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挽回自己的经济损失。 因为根据有关的国际公约和包括我国在内的各国的海商法都规定已装船提单上所做的记载必须与已装船货物的实际情况相符,承运人应对提单持有人负有最终的责任。也就是说,如果提单是清洁的,但是到了目的港出现了货物短量、货物缺少、包装破碎、货物损坏等等情况,提单的持有人可以向承运人提出索赔。本案中承运人签发的提单属于清洁提单,符合上述公约和海商法的条款,所以圣威贸易有限公司有权向承运人海通航运公司提出索赔。 本案中虽然承运人海通航运公司具有托运人中国宏兴贸易公司出具的保函,但是根据《汉堡规则》中的规定,托运人为了换取清洁提单向承运人出具的保函,该保函只在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有效。也就是说,这份保函在承运人与收货人之间不具有任何法律效益,不能作为承运人海通航运公司拒绝向圣威贸易有限公司索赔的依据,但是能作为其向托运人中国宏兴贸易公司提出赔偿的依据。本案中承运人海通航运公司在已经知道货物有80箱包装破损的情况下,依旧还签发了清洁提单,属于凭保函签发清洁提单的行为,承运人为了一时的眼前利益,最终使自己陷入了一系列不必要的风险与麻烦之中,应该对此负责。 案例三 (1)本案中,B公司相对于A公司而言是无船承运人的身份。因为A公司委托B货运代理公司办理一批服装货物海运出口,而且B公司也接受了委托,所以两者关系成立。在本案中A公司是出口商,也是被代理人,B公司相对于A公司是代理人,也是无船承运人,B公司相对于C公司是托运人,C公司是实际的承运人,D公司是进口商。

国际货运代理操作流程(1)电子教案

国际货运代理操作流程 (一)接受货主询价 (二)接单(接受货主委托) (三)订舱 (四)做箱 (五)报关(有时同时、有时先于做箱) (六)提单确认和修改 (七)签单 (八)航次费用结算 (九)提单发票发放 (十)督促航次费用的清算并及时返还货主的退税核销单 (十一)海关退税有问题的,需要更改并提供如下资料 (一)接受货主询价: 1、海运询价: ①需掌握发货港至各大洲,各大航线常用的,及货主常需服务的港口,价格; ②主要船公司船期信息; ③需要时应向询价货主问明一些类别信息,如货名,危险级别等。(水路危规)

2、陆运询价:(人民币费用) ①需掌握各大主要城市公里数和拖箱价格; ②各港区装箱价格; ③报关费、商检、动植检收费标准。 3、不能及时提供的,需请顾客留下电话、姓氏等联系要素,以便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回复货主。 (二)接单:接受货主委托后(一般为传真件)需明确的重点信息: 1、船期、件数 2、箱型、箱量 3、毛重 4、体积 1×20'GP=31CBM 6*2.38*2.38 25 17MT 1×40'GP=67CBM 12*2.38*2.38 55 25MT 1×40'HC=76CBM 12*2.7*2.38 1×45'GP=86CBM 5、付费条款、货主联系方法 6、做箱情况,门到门还是内装 (三)订舱: 1、缮制委托书(十联单);制单时应最大程度保证原始托单的数据正确、相符性,以减少后续过程的频繁更改。

2、加盖公司订舱章订舱:需提供订舱附件的(如船公司价格确认件),应一并备齐方能去订舱。 3、取得配舱回单,摘取船名、航次、提单号信息。 (四)做箱: 1、门到门:填妥装箱计划中:做箱时间、船名、航次、关单号、中转港、目的港、毛重、件数、体积、门点、联系人、电话等要因,先于截关日(船期前两天)1~2天排好车班。 2、内装:填妥装箱计划中:船期船名航次、关单号、中转港、目的港、毛重、件数、体积、进舱编号等要因,先于截关日(船期前两天)1~2天排好车班。 3、取得两种做箱方法所得的装箱单(CLP) (五)报关(有时同时、有时先于做箱): 1、了解常出口货物报关所需资料。 ①需商检 ②需配额 ③需许可证 ④需产地证 ⑤需提供商标授权、商标品名 ⑥出口香港地区货值超过$10万,其他地区超过$50万,核销时需提供结汇水单(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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