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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请假制度

教师请假制度
教师请假制度

教师请假制度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稳定,加强学校管理和教育工作者的组织纪律性,应制定 规范的教师请假制度。 下面为大家整理了有关教师请假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教师请假制度篇 1 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加强学校管理和教育工作者的组织纪律性, 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重新拟定以下教师请假暂行条例,望各位教师遵照执行。 以往所发的文件与此有抵触的,以此文为准。 一、事假:1、教师事假原则上每学期四天,全年八天,如遇特殊情况,确实要超假者, 由单位核实后,报教育局审批,教师应办理好请假手续,并自聘好代课教师(规定的假期代课 金由学校支付,超过规定假期的代课金由个人自负),所有假期均应报批批后方可执行。 2、教师凡未按请假报批程序办理好请假手续而离开工作岗位,或请假到期未办理续假而 超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按日扣发工资 50 元,并扣发当月奖金,如旷工累计超过一个星期, 扣发全年奖金,学校领导发现擅离职守,应立即查清情况,书面通知本人及家属,并要其限期 返校(通知书应留有存根),若其不听劝告,超过十五天未返校,校领导应上报中心校,按自动 离职处理。 学校校长隐瞒不报,按有关政策规定处分。 教师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自离岗之日起停发工资,如在离岗后十五天内,本人承认错误返 回原单位,可继续安排其工作,但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直至适当处分。 二、签到:学校实行签到登记制度,设兼职考勤员,负责每天上下班考勤登记工作,任何 人不得托他人代签或替他人签到,否则一经发现,双方均按缺勤处理,并责其作书面检查,当 天迟到或早退超过 15 分钟,视为缺勤半天。 三、 旷课: 教师连续旷工 7—14 天, 全年累计旷工 15 天, 当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 连续旷工 15 天,全年累计旷工超过 30 天的,学校必须及时上报辞退手续,连续旷工超过 30 天,全年累计超过 90 天的,学校必须上报自动离职手续。 四、病假:1、教师因病不能出勤的,可以请病假,病假 3 天以上 7 天以内的应由公立医 院出具病假证明,课程与代课金个人自己负责(特殊重病住院除外)。 变相请病假,如经查实按旷工处理,并责令作书面检查。 7 天以上不足一个月的,由五镇医院证明,一个月以上的由县级医院证明。 学校负责安排代课与支付代课金。 2、教师病假期间的生活待遇按国发[1981]52 号文件规定执行,并酌情扣发工资与出勤奖 金。 扣发标准按融政人[1998]13 号、融财预字[1998]54 号文件规定执行。 1、病假 2 个月内,工资照发;(不包括职务岗位津贴、考勤奖,但可以继续享受所在单位 的生活福利待遇。 )2、病假从第 3 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1)工作年限满 10 年,工资照发;(2)工作年限不

满 10 年,工资发 90%。 3、病假超过 6 个月,第七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1)工作不满 10 年,工资发 70%。 (2)工作满 10 及其以上的,工资发 80%。 4、其他有关病假的规定按融政人[1999]41 号执行。 5、经查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按事假第 2 条执行。 6、长期病假康复后要求工作的,应由医院出具健康证明。 7、休息治疗病假,代课金由本人负责。 8、不论事假、病假、法定假者必须按报批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各类请假由本人填写好请假审批表,单位领导签署具体意见后,报有关部门审批,审批 表一式三份)。 五、其他法定假期规定:1、教职工的探亲假应安排在寒暑假期间探亲,其他时间不予安 排,若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探亲的,由教育局领导审批。 教职工除寒暑假之外,请探亲假的,只发给本人的基本工资。 2、产假:(1)、怀孕 4 个月以内流产者假期 15—30 天;怀孕 4 个月以上流产或引产者,假 期 42 天。 (2)、没有晚婚晚育正常分娩者,假期 90 天;有办理结婚证和生育服务证,晚育又领取独 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已上环),产假 135—180 天,夫妻为双职工的,男方可享受一周的照顾 假。 (3)、晚育剖宫产,假期 105 天;以上三种类型基本工资、各类补贴全额发给,计划外怀孕 流产者,不享受工资及福利待遇。 (4) 、怀孕期间的女教职工,确有困难的,经市级医院证明确有疾病可按有关规定批假 15—30 天;生育假满后确有困难的,可请哺乳假,按请假审批权限报批。 工资发 60—80%,并计算工龄,工资中不包含出勤和岗位津贴。 (5)、产假期满,因病不能工作的,经市级医院证明后报批请假,其继续休息期间的待遇, 按病假规定执行。 (6)、女教职工在领取生育告知书后,怀孕期间经市级医院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最长期 限不超过六个月,并按病假处理。 (7)、教职工节育避孕手术后休息时间规定为:女扎休 21 天,男扎休 7 天,上节育环休 3 天。 3、婚假:教师双方均属晚婚的,可享受 15 天婚假,未达晚婚不给假。 属于特批的享受 3 天婚假,代课自找,学校支付代课金。 4、丧假: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经批准可视情况给予 1—3 天的丧假。 四、审批权限:1、一般教职工请假五天以内的,由单位主要领导(小学由中心校校长,下 同)审批;累计请假在六天以上的,报教育局审批。 2、病假。 有门诊病历、疾病证明手续,请假六天以上累计一个月以内(包括一个月),由教育局值班 领导审批,一个月以上,三个以内的(包括三个月),由教育局人事科受理,提交局务会议研究 审批,并公示结果。

连续请假三个月以上的,由教育局受理后统一报市人事局审批。 有住院手续请假六天以上三个月以内(包括三个月),由教育局审批,超过三个月,由教育 局受理后,统一报市人事局审批。 原则上请病假在一个月以上的,必须出具本市市级医院疾病证明。 3、事假。 年累计请事假六天以上一个月以内(包括一个月),由教育局值班领导审批,超过一个月, 由教育局受理后,统一报市人事局审批。 4、不论是病假、事假、法定假、都要按程序由学校负责办理请假报批手续。 经审批后生效。 教育局对请假一个月以上的教师定期在教育网上公示,接受监督。 5、各类请假由本人填写请假审批表,单位领导审批前,应具体了解请假人的实际情况后, 签署是否准假意见,并明确注明请假起始的时间,报有关部门审批,审批表一式三份,审批机 关、所在单位和个人各留存一份。 6、请病假应使用公立医院的疾病证明,请病假期限超过一周的,原则上应使用公立市级 医院的疾病证明;请病假期限超过一个月的,所在单位应派专人探视,并提供由校领导及探视 人签字的探视证明、探视情况公示表。 7、教师外出,提供外地医院疾病证明,邮寄回来由他人代请病假的,所在单位应及时了 解情况,避免教职工出现计划外生育、务工等情况,请假时,需提供详细的医疗记录(包括病 历、发票、疾病证明)。 8、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在离岗三天之内,先口头向单位领导请 假并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 9、凡请假在一个月以上的已婚女教职工,在办理请假手续前必须提供查孕证明。 10、请假期满要续假的,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 11、假毕应由学校负责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五、单位领导人责任:1、未经组织部、人事局批准,擅自借用人员的所在单位和借用单 位第一责任人,第一次通报批评,第二次年度考核不评优,第三次年度考核评为不称职(不合 格)等次。 2、擅自办理停薪留职的单位第一责任人年度考核评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 3、自发文之日起(1999.4.7),未执行考勤制度的单位,在上级检查时发现后,第一次, 单位正负职领导年度考核不评优,第二次,单位第一责任人年度考核评为不称职(不合格),单 位集体和个人不予推荐评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4、越权审批请假手续的学校领导,谁审批谁负责。 一经发现,审批人当年年度考核评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 说明: 1、以上计算请假时间,不扣除节假日。 2、奖惩问题,各校原有规定,宽于本规定的,应按本规定执行,严于本规定的,可按本 校规定执行。 3、本规定与上级文件有冲突的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教师请假制度篇 2 管理出效益,为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规范教师日常管理,

特制订教师请假制度。 具体如下:1、所有教职员工都必须按时上班,按时下班,中途不得擅自离岗(除突发事故 外)。 2、上班时间一般不允许请假。 确需请假的,应提前写好请假条,经校长批准后到办公室履行请假手续,并把请假回执送 交相应处室,消假以签到为准。 3、教师请假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须经教育局批准。 4、婚假:教师按法定年龄结婚,假期为 7 天(包括节假日)。 5、事假:教师本人子女结婚,假期为 7 天(包括节假日);直系亲属丧事准假 5 天(包括节 假日),旁系亲属喜事、丧事均准假 1 天。 6、产假:女教师因生育需请假的,第一次请假需出示准生证,请假三个月(包括节假日); 续请产假需出示独生子女证,可再请三个月(包括节假日)。 如没有上述证件应出示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 7、教师因病需要请长假的,都必须按阳城县教育局相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方可请假, 否则按缺勤论处。 8、本制度有与国家规定相抵触的,以国家规定为准。 9、本制度从 2010 年 12 月 6 日开始试行。 教师请假制度篇 3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稳定,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校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公假 1、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或教职工,出席会议、培训学习、参加教研活动等公事外 出时间为公假。 2、教师外出参加晋升学历的函授学习,出具有效证明文件并完备履行请假手续的,亦确 认为公假。 3、公假期间教师原定薪酬标准不变。 二、事假、病假 1.教师因事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 请假时间在一星期以内的,由本人写假条经校长批准。 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影响学校正常工作时,可不予准假或暂缓准假或缩短假程。 请假超一星期的由校长批准,再回教育局审批。 2.教职工因病请假,3 天以内具假条由校长批准,3 天以上必须出具医院证明,具请假条 报请校长批准。 3.事假、病假天数的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4.正常事假、病假教师每天扣 40 元(或每节课 10 元),全部补给代课教师。 5.教师事假、病假期间不享受 30%的绩效考核工资。 三、法定假婚假、产假、丧假等法定假按上级规定执行。 四、工伤假 1.教师的工伤假应出具医院证明和经有权部门鉴定的《工伤报告书》。 休假天数依据核实后的医院证明而定,其医疗或修养期间的固定工资照发,但应扣除保险 给付。 2.教师因工负伤,治疗到伤愈或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时应做出医疗终结结论。

根据伤残程度, 由医院出具证明, 经有权部门确认, 区分不同情况, 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五、请假管理 1.请假流程①具备请假条;③提供有关证明材料;④按规定批准权限办理批 准手续;⑤批准后的请假条送行政办公室存档。 2.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未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式迅速向学校校长报告,并于 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教师请假按月统计,每月公布教师请假情况。 4.教师不办理请假手续或超假不办理续假手续而擅自不到校的的视为旷工;特殊情况下应 先电话请假并于返校后一天内补办书面请假手续。 5.旷课一节扣 30 元,旷课一天扣 90 元。 6.公假、行政管理人员的请假,一律由校长审批。 7.教师的病、事假,作为考勤内容,纳入教师的综合考核。 本制度自 2013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 猜你喜欢:1.国家规定教师请假制度 2.最新教师请假制度 3.中小学教师请假制度 4.关于 教师请假制度




学校教职工请销假制度

学校教职工请销假制度 王明口一中

学校教职工请销假制度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教职工请销假制度。 一、教职工请并事假均应具假条,向学校报告,经批准后,在教导处登记,假条存于教导处备案。 二、事假: 1、每个教职工每月的事假控制数为1天。不累计计算。 2、预发性事假凭借假条(需调课的凭调课表)请假,批准后方能离岗。女口 果调课未落实不予批假;如果调课后(以调课双方签字为准)又无人上课,则按实际节数处理接受者。 3、突发性事件:家人或受委托人凭借假条到学校请假,批准之时起生效, 1 天以内的事假需调课的代课费自付,凡事假1天/月以内,学校不予扣减津贴, 超事假扣10元/天。这种情况下,学校安排教师代课,代课费由学校统一支付5元/节。 三、病假; 1、突发性病假 请病假者上班时必须交验就诊医生签具全名的处方、药发票,公章须清楚, 学校扣减津贴从第5天开始,多一天10元,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每学期累计计 2、住院病假: 住院治疗7天以内不扣,凭正规医院疾病诊断书,入院证明及请假条请假,出院后交验出院证明、药发票(复印件),其课程由教导处请其他教师代上,代课费由学校支付;住院治疗时间在30天内(含30天)每天扣10元;病假时间在30天及以上只发绩效工资的70% (即按退休人员处理)。 3、如果校内出现诸如癌症等严重疾病,需院外疗养治疗的,由本人申请,经行政研究,交由全体教师讨论是否休养和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四、法定假: 1、产假:计划内生育假,产前、产后累计含法定节假日,连续计算共90 天,晚育假(女方在24岁以上)共110天,凭请假条请假

教师请假规章制度范本

教师请假规章制度范本 (最新版) 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教师请假规章制度范文一 一、请假方式: 1、因事请假需提前一天当面向主管领导陈述事因。主管领导批准后,自行安排好手头工作,填写好请假条后方可离开。 2、请假一天以内当面向主管领导陈述请假原因,主管领导批准后自行安排好手头工作,填写好请假条后方可离开。 3、请病假两天以上须持医院证明按以上程序请假。(重病除外。) 4、无特殊重大事件不得以电话告知形式请假。

二、逢较长节假日,个人做好假日计划,无特殊情况不得以任何方式请假。 三、例会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工作程序,承上启下,决定着学校一周的工作,因此例会请假按请假一天算。例会请假须向主持会议领导请假,学期累计不得超过三次。 四、请假期满,须按时返校到主管领导处销假;如需续假,当面在主管领导处办理相关续假手续。 五、请假对象 1、一天以内由求知办主任审批。 2、两至三天(含三天)由该校最高主管审批。 3、三天以上七天以内由常务校长审批。 4、七天以上(不含七天)为自愿辞职。 六、请假考勤 1、临时外出,一小时扣十元;一小时以上四小时以内按半天处理,扣三十五元。 2、例会请假按请假一天处理。 3、请假一天扣七十元,给替班教师补助七十元。 4、替请假者上课的教师一节课补助五元。 5、无故旷职者一天扣二百元,无故旷课者一节课扣一百元。 七、考勤情况由求知办主任每月底在例会上通报。

教师考勤管理制度及教职工请假待遇规定(2017年5月)

关于印发《教师考勤管理制度及教职工请假 待遇规定》的通知 各处(室)、教职工: 为加强管理学校正常的教学和工作秩序,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教代会代表讨论,校务会议研究决定,制定了《教师考勤管理制度及教职工请假待遇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教师考勤管理制度及教职工请假待遇规定 二0一七年五月三日 主题词:考勤制度规定 佛山市南海区信息技术学校2017年5月3日印发

附件 教师考勤管理制度及教职工请假待遇规定 为了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规范学校管理,根据南教人〔2011〕5号关于南海区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后教职员假期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广东省粤人社2013年156号文件《关于广东省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重新修订教师考勤制度: 一、教职工的工作时间: (一)在校历规定的时间内,除法定节假日外,均为教职工工作时间。 (二)根据有关规定,在节假日、寒暑假进行的政治、业务学习、进修、培训也作为教职工工作时间。 (三)教职工在工作时间实行坐班制。坐班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4:30—16:50(周五下午下班时间为16:00 有工作安排除外)。 二、相关批假及待遇规定: A.事假规定 事假是指教职员在国家规定的各种假期以外,占用工作时间办理私事的,由本人向单位请假获得批准的假期。 (一)审批权限 1、教师请事假半天以内的,如没有工作任务,告知专业部长并由部长登记备案(行政、部长请假由分管副校长审批并备案);有工作任务的必须由教务处审批,交办公室登记备案。 2、教师请事假半天以上1天以内的,由专业部、教务处审批,交办公室登记备案。 3、职员请事假1天以内的由主管部门审批,交办公室登记备案。请事假1天以上2天以内由主管副校长审批,交办公室登记备案。 4、教师请事假1天以上2天内的,由专业部、教务处和主管副校长审批, 交办公室登记备案。 5、教职工事假3天(含3天)以上20天以内的,由专业部、教务处、主管部门逐一核实签名,由正校长审批,交办公室登记备案。 6、教职工事假20天以上的,由专业部、教务处、主管部门逐一核实签名,由校长加具意见,送区教育局审批,办公室登记备案。 (二)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计发 1、请事假:教师一天扣工作量90分,在编职员一天扣工作量70分,临聘职员一天扣工资40元 2、教师和在编职员请事假三天扣1次工作量补贴,请事假四天扣2次工作

公办教师病假请假制度

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加强学校管理和教育工作者的组织纪律性,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重新拟定以下教师请假暂行条例,望各位教师遵照执行。 一、事假:1、教师事假原则上每学期最多三天,全年六天。 教师请假天数在规定期限内,绩效考核只扣除奖励分,超过规定天数,按绩效考核办法扣分,并与绩效考核挂钩。 2、教师请假要书面履行请假手续,校长签字后,交教导处记录并安排教师顶课等有关事宜。 3、教师凡未按请假报批程序办理好请假手续而离开工作岗位,或请假到期未办理续假而超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病假:1、教师因病不能出勤的,可以请病假,病假3天以上7天以内的应由主管医生出具病假证明。 变相请病假,经查实按旷工处理,并责令作书面检查。 7天以上不足一个月的,由医院证明,一个月以上的由县级医院证明。 到教育局办理请假手续,学校负责安排代课等事宜。 2、教师病假期间的生活待遇按国发[1981]52号文件规定执行,并酌情扣发工资与奖励性绩效工资。 3、经查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按旷工论处。 4、长期病假康复后要求工作的,应由医院出具健康证明。 三、旷课:教师连续旷工7—14天,全年累计旷工15天,当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连续旷工15天,全年累计旷工超过

30天的,学校辞退,连续旷工超过30天,全年累计超过90天的,学校必须上报自动离职手续。 四、其他法定假期规定:教职工的探亲假应安排在寒暑假期间,其他时间不予安排,若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探亲的,由教育局领导审批。 1、法定假期。 婚、丧、产假在法定时间以内的假期,国家规定的工资奖金照发。 学校内部的考核奖不享受,超过法定时间的,按事假处理。 哺乳假人员,在假期内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50%计发。 2、事假。 一月中累计超过5个工作日不足10个工作日的,当月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的,当月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70%计发。 3、病假。 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绩效工资照发;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70%计发。 五、审批权限:1、一般教职工请假五天以内的,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批;累计请假在六天以上的,报教育局审批。 2、病假。 有门诊病历、疾病证明手续,请假六天以上累计一个月以上(包

关于教师的请假规章制度内容

关于教师的请假规章制度内容 二、请假两小时以上者必须写请假条,两小时以下者可口头请假,因特殊事无法请假者,必须及时销假。 三、教师事先请假时,要互相委托请假期间与本人相关的工作,并在请假条上注明被委托教师。 四、请假半天以下在校长处请假,半天以上在教育办请假。 五、凡无故旷职一天者,学校在校务会上通报批评并处罚金50元。 六、星期日晚例会,星期四晚教研会,无故不参加者一次扣20元。(请假除外) 七、每学期出全勤者,学年终奖励50元。 八、每天按八小时计算,每节课按一小时计算,迟到或早退每 4次,按半天旷职计算。 关于教师的请假规章制度范文二 一、事假 (一) 事假 1、常规情况下上班期间不得请假。 2、原则上不得用电话请假。 3、必需请假时,本人须按规范写请假条。请假条上要写清楚请假事由,请假时

间。经校长批字方可生效。 4、遇紧急情况可事后补假。仍须校长批字方有效。 (二) 婚丧、盖房(子女满月)假 1、婚丧、盖房(子女满月)假的请假手续与日常事假相同。 2、按学校工作实际,假期不超过三天。 (三) 事假绩效工资的发放 1、事假一天停发当天奖励性津贴,依此类推。 2、事假累计超过七天停发当月奖励性津贴;事假累计两个月,停发一学期奖励性津贴。 二、病假 1、病假请假手续与事假相同。 2、病假绩效工资的发放 (1) 病假一天停发当天奖励性津贴,依此类推。 (2) 病假累计超过十五天停发当月奖励性津贴;病假累计 三个月,停发一学期奖励性津贴。

三、产假 1、产假原则上应计划在假期;学校准假。 2、产假期限在依照国家标准原则下,还应按照学校实际情 况适当调整。 3、超过学校准许产假期限,还需续假的,按事假处理。 4、在学校准许的产假期间绩效工资照发。 四、旷工 出现旷工现象停发当月奖励性津贴;累计旷工三次以上停发一学期奖励性津贴 关于教师的请假规章制度范文三 一、公假 1、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或教职工出席会议、培训学习、参加教研活动等公事外出时间为公假。 2、教师外出参加学历提高的函授学习,出具有效证明文件并完备履行请假手续的,亦确认为公假。 3、公假期间教师原定工资照发,不扣教师个人年终量化考核积分。

教职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一、请假的类别、期限、审批权限及待遇1、各中小学校长及幼儿园园长离开托克逊县外出,必须提前向教育局递交书面请假条,经局长批准后方可外出,严格掌握准假期限,并及时销假。 违反规定的,教育局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2、学校的中层和副职领导外出必须向校长请假;校长外出一个星期内报中心小学校长审批;超一周由中心小学校长提意见报县教育局审批。 3、学校教职工外出、病、事假应向校长请假。 各校应完善学校管理工作,健全管理制度,制定本校请假制度,做好教职工的考勤管理,使教职工明确请假规定和有关待遇,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4、各校请假工作应做到有学校班子专人负责,及时登记并定期公布,并将其作为教职工的年度考核、任职考核、兑现各项福利待遇和奖励的依据。 5、学校校长病、事假或因公出差2天以内(含2天),应电话向县教育局负责该镇工作的副局长报告,批准后,要安排好学校的日常工作,明确学校临时负责人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3天以上,应以书面向县教育局主要领导请假,如遇特殊情况,可先电话请示,事后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出市的,要说明事由、目的地及时间,病假的应与学校教职工同样履行手续。 6、教职工考研、脱产进修、报考公务员,必须提前一学期向学

校申请,报县教育局审批。 7、教职工辞职,必须提前一学期向学校申请,报县教育局批准,同意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8、学校组织教职工出市学习、培训、考察,应书面向县教育局报告,并填写县纪委统一印制的外出申请表,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同时安排好学校正常工作,经批准后方可离校;学校举办大型师生活动,应事先报教育局主管领导,经局长审批方可进行。 9、教职工擅自离开岗位15天,学校要主动将教职工离开原因、时间及学校意见以实上报县教育局人事股,否则造成后果,追究学校校长责任。 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请假制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 1、严格请假、续假、销假制度。 我县在编在职的教职工除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外,需要请病假、事假、产假、婚假、丧假和其他公假者,必须填写《xx县教职工请假审批表》,办理请假手续(急病可事后补办),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请假期间,女职工按要求定期查环查孕,不能以请假为由回避检查。 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确需延长假期的,应在假期内办理续假手续。 中学、县教师进修学校、各中心小学(含xx二小)和幼儿园的教师,请假一周内由所在学校校长审批,超一周由校长提出意见报县

小学教师请假制度

小学教师请假制度 ——歪子镇第一中学小学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稳定,根据新野县教育局等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公假 1、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或教职工出席会议、培训学习、参加教研活动等公事外出时间为公假。 2、教师外出参加学历提高的函授学习,出具有效证明文件并完备履行请假手续的,亦确认为公假。 3、公假期间教师原定工资照发。 二、事假 1、教师因事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间在1天以内的,由教导主任批准;1天以上的,须经主持工作的副校长批准,3天以上的报经校长批准。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影响学校正常工作时,可不予准假或暂缓准假或缩短假程。 2、事假一次不得超过3天,一学期事假不得超过7天,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5天,事假超过规定天数一般不予准假,特殊情况必须经区教育局批准。 3、事假天数的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 4、在学校正常工作期间,教师一个月中请事假1天,且履行了完备的请假、准假手续,发给日工资的50%。 三、病假 1、教职工因病请假,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药费发票,1天以内教导主任批准,1天以上报请主持工作的副校长批准。 2、病假一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当月绩效工资(奖励性和基础性两部分),病假从第二月起还将扣工资的20%。 3、病假在1天以上(含一天)1个月以内,应从个人基础性绩效工资中按每

节5元扣除支付给顶课者。 四、法定假 1.婚假 ①调入本校满6个月的教师方可享受带薪婚假。 ②若教师在原工作单位结婚的,婚假能带入本校。 ③教职工结婚,婚假7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增加晚婚奖励假7天。双方不在一地工作,需要到对方所在地结婚时,另给路程假,路费自理。 ④婚假的时间计算不含节假日和双休日。 ⑤在规定的婚假期间,不影响教师工资和绩效工资。 2.产假、计划生育假 ①已婚女教师生育时(已取得生育指标)产前、产后累计计算产假,顺产产假90天。24周岁(含)以上的女教职工第一次生育,增加产假30天;多胎生育,每多生一胎增加产假15天;难产(包括剖腹产)有医生证明的,增加产假15天。 ②已怀孕的女教师,按国家规定给予产前检查时间,但要妥善安排,不得影响正常教学工作。 ③在规定的产假、计划生育假期间,教师的工资照发。 ④女教师在生育期内计划外怀孕做手术者第一次按病假处理,第二次按事假处理。 3.丧假 ①教师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给丧假7天(含节假日);在外地的亲属死亡时,需要赴外地料理丧事的,另给路程假,路费自理。 ②丧假期间,不影响教师工资。 五、工伤假 1、教师的工伤假应出具县以上医院证明和经有权威部门鉴定的《工伤报告书》。休假天数依据核实后的医院证明而定,其医疗或修养期间的固定工资照发。 2、教师因工负伤,治疗到伤愈或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时应做出医疗终结结论。

中学教师请假制度

中学教师请假制度 篇一:中学教师销假制度范文 依据教育局《关于增强教师队伍治理的若干规定》中的教职工销假制度,教职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因事、病等缘由不能正常工作的,可以销假,但必须覆行销假手续,手续齐备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为进一步增强教师队伍治理,使教师销假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特制订本制度。 一、销假时限 1、事假 (1)、婚假七天。符合晚婚条件的教师(男25周岁,女23周岁)可以适当延伸至半月。 (2)、教职工直系亲属,丧假七天。 (3)、其他特殊缘由销假,一学期最多不超过10天。 (4)、婚、丧假期问的工资照发,除此以外经严厉审查的其它事假,中心校可依据具体状况确定工资待遇。

教职工请病假,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实,否则不予准许。(1)、每学期病假累计在一个月以内的工资照发,病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从超假之日起,扣除年终一个月的奖金。 (2)、如系医院确诊为癌症、精神病等严重疾病的患者(均凭医院证实),工资待遇可作特殊对待。 (3)、教职工在病休期间,必须专心治病、养病,不得从事以获取利润和报酬为目的的第二职业。每月必须定期向单位汇报疾病治疗状况,凡有借治病疗养为名从事第二职业者,可按旷工的无关规定解决。 3、产假 (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者,女职工产假普通为90天,符台晚婚规定的,产假为120天,产假期间,采取了节育措施、并支付独生子女证的,产假为180天。超计划生育者,不享用产假,休息期间停发工资。 (2)、违犯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或不假自假者,一概按旷工的无关规定论处。除正常的事、病、产、婚、丧等假之外,凡超过假期或非正常销假者,每学期假期累计计算,1个月以内每天按自己日工资的50%扣除,一个月以上按每天自己日工资的70%扣除,学校扣除销假教师工资,应按日计算,当月扣除。 二、审批权限 教师销假三天以内由小学校长审批;三天以上半月以内由中心校长审批;半月以上由自己申请单位担任人签字后,报局分管领导审批。三、销假必须写销假条,先经本校校长签字后到中心校审批注销,方

老师请假制度

老师请假制度 为了保证学校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使教学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以下是小编为你整理的老师请假制度,希望能帮到你。 老师请假制度范例 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加强学校管理和教育工作者的组织纪律性,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结合我校实际情况,重新拟定以下教职工请假条例,望各位教职工遵照执行。以往所发的文件与此有抵触的,以此文为准。 一、公假: 学校行政人员或教职工,出席会议、派出培训学习、参加教研活动等公事外出时间为公假。公假期间不扣除教职工奖励。 二、事假: 1、教职工事假原则上每学期最多4天,全年8天,如遇特殊情况,确实要超假者,由单位核实后,教职工应办理好请假手续,所有假期均应报批后方可执行。 2、教职工因事请假,,应提前办理好请假手续。请假时间1天以内的,直接向教导主任主任申请,并有教导主任批准;请假1天以上的,须向校长申请,并校长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影响学校正常工作时,了不语准假或暂缓准假或缩短假程。 3、事假每次不得超过3天,一学期不得超过7天,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5天,事假超过规定天数一般不予准假,特殊情况必须经校委会研究决定。

4、教职工凡未按请假报批程序办理好请假手续而离开工作岗位,或请假到期未办理续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5、事假天数的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事假的绩效工资扣除按《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执行。 6、因请假不能正常上课的,所所带课程由本人自行安排,特殊情况。 二、病假: 1、教职工因病不能出勤的,可以请病假,病假2天以内有教导主任批准,2天以上的应由医院出具病假证明,报请校长批准。变相请病假,如经查实按旷工处理。7天以上的,经校委会研究决定后,到教育局办理请假手续,学校负责安排代课。 2、教职工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执行。 3、经查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按旷工论处。 4、长期病假康复后要求工作的,应由医院出具健康证明。 5、教职工因探亲或在外出差是生病,应提交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6、病假天数的计算是1天按半天算,不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15天以上的除外)。 三、旷工:

幼儿老师请假制度

幼儿园教师请假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常规管理,提高教职工的组织纪律性和工作责任心,保障幼儿园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 《幼儿园教师请假制度》正文开始>> 为进一步加强常规管理,提高教职工的组织纪律性和工作责任心,保障幼儿园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有章可遵,有规可循”,现结合我园的实际情况,制定教职工请假规定如下: 1.全园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按时到岗,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上班实行签到制度。 2.教职工有事应提前请假。二天内的向园长请假,三天以上向中心校校长请假,若有全园性重大活动,时间无论长短均需向中心校校长请假,园长请假需经中心校校长批准。请假(无论什么类型的假)都要有书面请假条,其中请病假累计3天以上(含3天)须提供正规医院出具的病假单。教职工请假均需经批准并移交清楚工作后方可离岗,否则按旷工处理。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也应及时电话请假,并将书面请假申请表于上班时补交。请假期满,应按时上班并办理销假手续,若因故还不能上班,可以请续假,续假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续假需中心校长审批。 3.严格控制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应事先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并向园领导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

岗。 4.病假、事假休假期满后,必须及时销假。因特殊情况,临时不能赶回来请假者,事后要主动补假,并说明理由,否则按旷工论。无特殊情况,不请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5. 符合法定婚龄结婚的,可请假三天;实行晚婚的(男25周岁,女23周岁),可请假10天;再婚可请假3天。(婚假从结婚正日或提前一至两天起算。) 6. 本人直属亲属死亡,可请3天丧假。三代内亲属死亡,可请1天丧假。婚假、产假、探亲假、丧假均按工作规定条例办事。 7.产假顺产为三个月,剖腹产延长十五天;对晚育的(24周岁后生第一胎),延长女方产假三十天。 8.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有国家规定的休假时间:放置宫内节育器,自手术之日起休息三天;带环受孕人工流产术后休息十五天。实行计划生育手术的休假,不做病假处理。未采取措施导致计划外怀孕做流产手术,产后休息作病假处理。 9.孩子处于哺乳期的老师享受哺乳时间,每天1小时。 10. 教职工外出函授学习,原则上利用业余时间,如必须在工作日参加学习进修,课务尽可能自己调代且每学期连续外出学习时间不超过1周,或间断外出学习时间不超过10天;如确有困难需要其他老师代课,每节自付3元,期末时财务处在其工资中扣除;如超过时间,作事假处理;未经园部同意参加各种学历进

教育部教师请假制度

教育部教师请假制度 1、教职工因病请假,须凭市级医院的请假建议证明,并经学校批准方可休息。 2、婚假、产假、丧假等均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手续。公伤假要有市级医院的公伤证明,并也都要办理请假手续。 3、教职工否认请何种假,均需填写请假单,经批准方可离校,确因情况特殊来不及 请假的,必须在返校两天内说明情况,办理补假手续,逾期不办的作旷工处理。 4、教职工请假半天以上(含半天)均由校长审批,校长不在校,由分管教育的副校长 审批。教工上班时间中途离校1.5小时以内,须向室长请假,作好记载,1.5小时以上向 教导主任请假,职工则向有关领导请假。 5、校长书记请假,一天以内向同级领导说明,一天以上向教育局请假。 6、教职工请假,应将请假期间的工作向有关人员交待清楚。不经领导同意,教师不 能擅自调课离校。 7、教师如突然身体不适或发生意外情况而不能准时到校,必须在上班前通知校领导,以便课务安排。如不事先通知,按规定处理。 为推行制度化管理,贯彻“以法治校”理念,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教育教学工作正常 有序开展,根据牡丹区教育局人事管理办法和何楼中心校请假制度,并结合学校情况,制 定《姜楼小学教师请假制度》 一、请假类型 1、事假学校实行五天工作制,并给予教师每周一晌自由支配时间,教师应尽量把个 人事情安排在工作时间之外,确因具体事情调整不开的,可请事假。 2、病假一般性疾病不予准假,确因身体不适需住院或在家治疗的,凭区级及以上医 院证明可请病假。 3、婚假教师初婚的凭婚姻登记证明可请婚假,期限不超过一周;再婚的凭相关证明请假,期限不超过两天。 4、产假教师计划内生育的可请产假,期限按上级文件执行;计划外生育的原则上不予 准假。 5、引流产及绝育手术假教师引流产或做绝育手术的可请此假,期限最多不超过一周。 6、陪护假教师直系亲属因病住院的可请陪护假,请假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

中学教师请假制度

中学教师请假制度 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和学校正常稳定的教育教学秩序, 应制定规范的中学教师请假制 度。 下面为大家整理了有关中学教师请假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中学教师请假制度篇 1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人事管理,建立、健全考勤制度,保障教学、 行政、后勤等各项工作的正常运作,按《兰州市第二十八中学“治转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结合我校实际修订完善《兰州市第二十八中学教职工考勤及请假制度》。 一、考勤学校实行坐班制。 每位教职员工应当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1、三级值班人员:早上 7:00 分之前到岗值班, 中午 11:55 分到岗值班, 下午 2:10 分到岗值班, 晚上 5:45 分到岗值班;2、 行政人员:上午 8:00 分之前到校,中午 12:00 分下班,下午 2:30 分上班,5:30 分下班;3、 第一节有课教师:上午 7:30 分之前到校上课;4、第一节无课教师:上午 8:30 之前到校工作;5、 班主任:上午 7:00 到校跟班(最迟不得超过 7:20 到校),下午 2:20 分到校跟班;6、学校所有 教职员工:中午 12:00 分下班,下午 2:30 分到校上班,下午 5:30 下班(有课老师除外)]。 按时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教学教研活动和学校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 因特殊情况迟到、早退或中途离校者,须及时向所属处室说明情况,按请假对待,否则按 旷工处理。 二、请假(一)请假种类 1、病假。 一般病假要提前请假,履行请假手续。 急病来不及请假的, 要及时向电话告知校办(校办及时通知年级组长或教务处把课安排好), 待病愈后补上请假手续。 病假要有医生诊断书或医院证明。 2、事假。 教职工有私事应尽量安排在公休日,上班时间需请假应事先提出并履行请假手续;特殊情 况可先电话告知相关领导,事后补上请假手续。 凡不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3、产假。 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孕妇按规定做产前检查(须提供产前检查证明)。 女教职工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享受产假为 180 天。 产前休假计入产假。 产假期满需续假的,按事假对待。 产假若正值寒暑假期间,休假时间不顺延。 男教工享有 30 天护理假。 4、特假。

西安市小学教师请假制度

第二章请假类别及休假时限第二条事假:教职工因事必须请假时,可请事假。 事假每学期累计不得超过7天。 第三条婚假:教职工本人结婚,给假7天。 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往返路程假。 晚婚(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另加20天。 第四条产假:女教职工产假为90天。 难产者增加15天;一胎多胞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24周岁以上的已婚妇女生育第一胎者,增加15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证者,另加30天。 女教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者,给假15-30天,满4个月流产者给假42天。 第五条哺乳假:符合《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女教职工,学校工作岗位又能离开者,可由本人申请,学校同意,报教育局(委)批准,在其产假满后给予一年的婴儿哺乳假。 第六条丧假:教职工的亲属(指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和子女)死亡的给假7天。 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往返路程假。 第七条探亲假:凡工作满1年的教职工,与父亲、母亲和配偶都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亲假。 1、教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2、未婚教职工探望父母者,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3、已婚

教职工探望父母者,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4、教职工配偶公派出国留学,且出国前确定的留学年限在3年以上并在国外学习期限已达一年以上,教职工可申请出国探亲,假期一般为3个月,最多不得超过6个月。 小学教师请假条例制度2017-12-12 8:42 | #2楼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稳定,根据县教体局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公假1、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或教职工出席会议、培训学习、参加教研活动等公事外出时间为公假。 2、教师外出参加学历提高的函授学习,出具有效证明文件并完备履行请假手续的,亦确认为公假。 3、公假期间教师原定工资照发。 二、事假1.教师因事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 请假时间在1天以内的,由教导主任批准;1天以上的,须经主持工作的校长批准,3天以上的报经中心完小校长批准。 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影响学校正常工作时,可不予准假或暂缓准假或缩短假程。 2.事假一次不得超过3天,一学期事假不得超过7天,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5天,事假超过规定天数一般不予准假,特殊情况必须经县教体局批准。 3.事假天数的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 三、病假1.教职工因病请假,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药

中小学教师请假管理办法

中小学教师请假管理办法 小学教师请假制度为推行制度化管理,贯彻以法治校理念,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教育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根据牡丹区教育局人事管理办法和何楼中心校请假制度,并结合学校情况,制定《姜楼小学教师请假制度》 一、请假类型 、事假学校实行五天工作制,并给予教师每周一晌自由支配时间,教师应尽量把个人事情安排在工作时间之外,确因具体事情调整不开的,可请事假。 、病假一般性疾病不予准假,确因身体不适需住院或在家治疗的,凭区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可请病假。 、婚假教师初婚的凭婚姻登记证明可请婚假,期限不超过一周;再婚的凭相关证明请假,期限不超过两天。 、产假教师计划内生育的可请产假,期限按上级文件执行;计划外生育的原则上不予准假。 、引流产及绝育手术假教师引流产或做绝育手术的可请此假,期限最多不超过一周。 、陪护假教师直系亲属因病住院的可请陪护假,请假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 、丧假教师直系亲属因病或其他原因故去的,可请丧假,请假期限为三天。周时准假一天,三时准假两天。

、房屋修建假教师因居住需要而修建房屋的可请此假,期限不超过一周。 、其他假除以上原因,教师需要请假的(如自学考试、职称晋升等),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适当假期。 二、请假手续 、教师请假需办理书面手续,填写姜楼小学教师请假单。 、请假不超过三天的,本人自行调好课,事后补上;请假超过三天的,由教务处协调安排其他教师上课。 、请假不超过一天的,由教务处批准;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含三天)的,由校长批准;请假三天以上一月以内的由中心校批准;请假一月以上的由中心校报教育局批准。 、教师请假期满要向准假部门办理销假手续;请假期满需要继续请假的要办理续假手续。 三、请假要求 、教师请假理由要真实充分,准假部门负责人要合理使用准假权限,不准越权准假。 、学校校长请假三天以上的要报中心校批准,并安排学校部门负责人代为处理学校工作;学校部门负责人请假要报校长批准。 、教师不办理请假手续或超假不办理续假手续而擅自不到校的的视为旷工;特殊情况下应先电话请假并于返校后一天内补办书面请假手续。 、制度未尽事项视具体情况参照本制度执行;本制度的解释权归

学校教职工请假制度

编号:_____ 学校教职工请假制度 学校:_________ 教师: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此文内容仅供参考,可自行修改) 第1 页共6 页

学校教职工请假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人事管理,建立健全考勤制度,保障教学、行政、后勤等各项工作的正常运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xx市xx中学教职工请假制度。 一、请假 1、每位教职工要自觉执行学校考勤制度,因病因事不能坚持工作,半天以内(无课老师)向年级组长请假;一至三天要持请假条向主管副校长请假;三天以上要持请假条向校长请假。领导批准后,方可生效。假满返校要及时到校长办公室履行销假手续。有课的老师要安排好自己请假时间段内的课(原则上:一天以内自己调课,一天以上代课先由备课组解决,如解决有困难,再报年级组,教务处,主管校长)。所有调课和代课都必须报教务处存档(班主任同时报教育处存档),否则视为旷工。 请假程序:先到年级组或行政办公室领取并填写请假条,分别由年级组长、处室负责人、校领导签字,再将假条交回办公室备查。 2、学校实行坐班制。每位教职员工应当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早上:所有行政人员、年级主任、班主任、上早自习的老师8:10到校,其他人员8:50前到校。下午:4:30离校。中途考勤由相关部门抽查)。按时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教学研究活动和学校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因特殊情况迟到、早退或中途离校者,须及时向年级组说明情况,否则按旷工处理。 3、病假。一般病假要提前请假,履行请假手续。急病来不及请假的,要及时电话告知相关领导和处室负责人(最好能把课安排好,如有 第 2 页共 6 页

小学教师请假制度

小学教师请假制度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稳定,根据教育局和中心学校的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事假 1、教师因事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由校长批准,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影响学校正常工作时,可不予准假或暂缓准假或缩短假程。请假条经校长批准后连同被扣金额一齐交教务处负责考勤的老师。未交考勤费的从下月工资中双倍扣除。 2、事假一次不得超过3天,一学期事假不得超过7天,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5天,事假超过规定天数一般不予准假。 3、事假天数的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 4、事假每节扣币40元,每天按3节计算。 二、公假 1、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或教职工出席会议、培训学习、参加教研活动等公事外出时间为公假(以通知作凭据)。 2、教师外出参加学历提高的函授学习,出具有效证明文件并完备履行请假手续的,亦确认为公假。 3、公假期间教师原定工资照发。 三、病假 1、门诊病假:教职工因病请假,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药费发票,请假条由校长审批,每节课扣币20元。 2、住院病假:病假一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当月绩效工资,必须出具县级以上住院证明和药费发票,请假条由校长审批,每节课扣币10元。 四、法定假 1、婚假 教职工结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增加晚婚奖励假5天。双方不在一地工作,需要到对方所在地结婚时,另给路程假,路费自理。 2、产假、计划生育假 已婚女教师生育时(已取得生育指标)产前、产后累计计算产假,顺产产假90天。24周岁(含)以上的女教职工第一次生育,增加产假30天;多胎生育,每多生一胎增加产假15天;难产(包括剖腹产)有医生证明的,增加产假15天。 3、丧假 教师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给丧假7天;在外地的亲属死亡时,需要赴外地料理丧事的,另给路程假,路费自理。 4、子女入学假 子女考起大学,给5天时间送子女入学。 五、请假管理 1、请假流程 无论是病假或事假、不论假期长短都应按以下流程逐级办理。 ①写请假条由校长审批;②请假教师安排好课程及有关工作,并交教务处负责人考勤老师安排;③提供有关证明材料;④按规定批准权限办理批准手续;⑤批准后的请假单送教务处存档。 2、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未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式迅速向校长请假,并于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教师请法定假由学校教务处安排教学工作,病、事假请假者必须提前将请假条交负责考勤的老师,安排好课程。

学校教师请假制度新

中学教师请假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人事管理,建立健全考勤制度,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中学教师请假制度。 一、事假: 1、教师事假原则上每学期最多四天,全年八天,如遇特殊情况,确实要超假者,由学校核实后,教师应办理好请假手续,并自聘好代课教师(规定的假期代课教师由本人自行调整后,将调课单附请假条后交校长审批,超过规定假期的代课金由个人自负,学校安排代课教师,代课费每节10元),所有假期均应报批后方可执行。 2、教师凡未按请假报批程序办理好请假手续而离开工作岗位,或请假到期未办理续假而超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病假: 1、教师因病不能出勤的,可以请病假,病假3天以上7天以内的应由公立医院出具病假证明,课程与代课金个人自己负责(特殊重病住院除外)。变相请病假,如经查实按旷工处理,并责令作书面检查。7天以上不足一个月的,由医院证明,一个月以上的由县级医院证明。到教育局办理请假手续,学校负责安排代课与支付代课金。 2、教师病假期间的生活待遇按国发[1981]52号文件规定执行,并酌情扣发工资与奖励性绩效工资。 3、经查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按旷工论处。 4、长期病假康复后要求工作的,应由医院出具健康证明。 5、休息治疗病假,代课金由本人负责。 6、不论事假、病假、法定假者必须按报批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各类请假由本人填写好请假审批表,学校相关领导签署具体意见后,报有关部门审批,审批表一式三份)。 三、旷课: 教师连续旷工7—14天,全年累计旷工15天,当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连续旷工15天,全年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学校辞退,连续旷工超过30天,全年累计超过90天的,学校必须上报自动离职手续。 四、其他法定假期规定: 1、教职工的探亲假应安排在寒暑假期间探亲,其他时间不予安排,若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探亲的,由教育局领导审批。 教职工除寒暑假之外,请探亲假的,只发给本人的基本工资。 2、产假:

教师的请假制度

教师的请假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教职工队伍管理,规范教职工请假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下面为大家整理了有关教师的请假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教师的请假制度篇 1(一)请假程序、批准权限:1.教师因事、因病请假要有请假条(1 周以 上要医院有诊断书),中小学半日之内由主任教师或年级组长批准,1—— 3 日之内由业务校 长批准,3 日以上有中心校长批准。 2.教职工因疾病、急事等特殊情况,不能实现请假的,要及时委托他人说明情况代为办理。 3.请产假:教师个人要提出书面申请,由中心校长审批,并补交医院开具的子女出生证明 等相关材料。 (二)关于病假的相关规定:1.学期累计病假在 10 天以内,不扣发工资;从起病假第 1 天起, 累计 11——22 天的每日扣发 10 元,累计 23 天以上每日扣发 20 元。 2. 病假工作量化扣分:住院 1 日扣 0.2 分,一班病假 1 日扣 0.25 分,以此类推,学年累 计 15 天以上取消评奖评优资格;学年累计 30 天以上取消职称评聘资格。 3.教职工在病休期间应在住所或医院安心休养,小病大养或以休病假为名,从事其他经济 活动,一经发现即刻终止病假,免予病假待遇,到岗上班,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 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并进行批评教育;拒不到岗上班的,按旷工论处.4.教职工病愈后 上班后,又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继续休病假的,将恢复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 5.因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关于事假的相关规定:1.学期事假 5 天以内,工资照发,从请事假第 1 天起,累计 6 天以上,每日扣 20 元。 2. 事假工作量化扣分:每 1 日扣 0.5 分,以此类推;学年累计 7 日以上取消评奖评优资 格;学年累计 15 天以上取消职称评聘资格。 3.事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者,按旷工处理。 4.利用事假从事第二职业的教职工,加倍扣发日工作,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 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并按指定日期或到 工作岗位;拒不回到工作岗位的按旷工论。 (四)关于婚假的相关规定:1.婚假 7 天工资全额发放;超过 7 天按事假处理。 2.在寒暑假、公休假和法定假结婚的,开学后学校不再安排补休婚假。 (五)关于产假的相关规定:1.女职工在法定规定的休产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2.女职工产假为三个月(90 天)(含期间的公休日、法定节假日)。 年满 24 周岁的为晚育,可享受晚育假一个半月(45 天);产假期间报名夫妇终身只生一个 孩子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产假一个月(30 天);由医院证明剖腹产或难产的 另外增加产加半个月(15 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休假时间连续计算,假期不扣除。 3.按省 1989 年底 28 号令发布的《河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第九条对女职工流产

小学学校考勤管理制度

小学学校考勤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管理,加强师德修养,加强岗位责任制,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制本制度, 一、考勤内容: 1、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责任感,以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度。 2、教学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上课、不辅导、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者视为旷课。 二、考核办法; 1、学校实行领导值日制度。值日领导必须坚持早、午按时到校,检查校园纪律、卫生、安全,并按考勤内容对教师的上班情况检查登记,每日将签到表审阅签字后交校长,按周汇总填表于下周工作例会和宣传栏上公布。 2、考勤实行周公布、月小结、学期结束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 三、考勤规定; (一)作息时间要求: 1、上午:值日领导、值周教师、全体教师必须于7:50前准时到校;签退时间需在11:30后。下午:值日领导、值周教师、全体教师于1:30前需准时到校;签退时间需在4:10后。 2、教师工作例会为周二下午第三节课上课开始,临时会议另行通知。 (二)请假;

1、请假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教师公假和事假病假需提前向校长,请假期间的工作由教导安排, 管理制度 《小学学校考勤管理制度》 1、请假期间所耽误的课时在假后务必补上。 2、教师病假一天以上者必须持本人请假条向校长请假;(请假时限由学校遵照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请假手续。) 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凡未事先履行手续,请人代假、事后补假等,学校不予认可。 4、课堂教学、培优扶困、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旷课节次按实数计算。 5、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因事、因病请假者,按课时计算,累计6节视为请假1天(例会请假按半天计算)。 6、凡经学校同意参加的函授、自学考试等业务进修,离岗时须按请假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所担负的工作由教导处安排。 7、婚、丧、产假按教育局规定执行,但须履行请假手续,超假者以旷工或事假论处。经批准的产假、婚假、丧假,请假期间工作由教导处安排。 8、教师因公出差(如:出外听课、考试、参加业务竞赛等与教学有关的业务),不计缺勤。 四、教师值班。 为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确保学校安全,现制订本校值班制度如下:

私立学校教师考勤条例 2016.1018二

卡斯特职校教师考勤条例 一、教师要按时上下班。学校实行按指纹签到和点名制度。每天上午7:30之前、下午12:30-13:00为签到时间,上午、下午各不定时点名一次。无故不签到或点名不到者,或上下班迟到、早退的,一个月内3次不统计,第4次开始每次按事假半天论处。 二、上班时间不得私自离校,临时必要外出应向考勤者请假并登记,因私事外出时间超过90分钟的按事假半天论处。因私事临时外出90分钟之内,一个月内3次不统计,从第4次开始每次按事假半天论处。晚坐班及各种集体活动(如升旗仪式、教师会议、全体师生集会),无故不到一次作事假半天论处。 三、工作时间:上午7:30-11:00, 下午1:00-5:00。值日行政领导6:10到岗,值日老师6:30, 轮到早读语文、英语老师6:40到校。教职工外出、无论因公因私,都需要在门卫室签名登记外出时间,外出不签名,门卫不予开门,办完事回校须门卫室填写返校时间。外出前,教职工须向办公室登记外出事由、外出时间。如未登记,作无故离校,旷工论处,每小时扣50元人民币。 请假制度 一、请假类别及期限 1.病假。教师因病无法坚持正常上班,提出请病假。请病假根据实际病情决定。凡请病假必须附上病历卡及县级或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2.事假:教师有私事尽量安排在双休日。若确有急事因事先请假,并自行安排代课或调课,交学校存档备查。 3.公假:教师根据上级有关部门通知或本单位指派外出参加有关会议、理论学习、业务培训等公务活动,可凭文件通知请公假。 4.婚假:教师凭结婚证提出请婚假。须安排好本人学校工作,调好课允许请假3天。 5.产假:女职工分娩,可向学校请产假。假期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6.丧假:如遇教师的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或子女)过世,可请丧假3天。根据实际情况,由校长批准。 二、请假的程序和批准权限 1.教师请假必须按规定填写统一印制的请假条,办理请假手续。特殊情况来不及事先请假,可电话请假、或由家属、他人代为请假,但事后必须尽快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2教师请公假、事假或病假半日以上、一日以内由教务主任审批;一日以上由校长审批。 三、旷工的界定和处罚 1.有正当理由请假,但无请假手续或自行请人顶岗,未经领导批准均视为旷工。 2.该请事假,而请病假的,一经查实,按旷工处理。 3.请假批准期限已满,凡未办理续假手续,而超假,以旷工论处。 4.旷工一节课扣50元;旷工半天扣100元;旷工1天扣200元。 四、事假、病假的处理 1.事假半天扣30元,每天60元。 2.病假期间,课已由教务处安排本人调上的,2天内不扣,从第3天开始每天扣5元。 20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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