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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进行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审计(1)

怎样进行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审计(1)
怎样进行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审计(1)

怎样进行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审计(1)

一、国有企业所有者的财产考核国有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指标,首先要明确国

有企业所有者的财产包括哪些内容。审计部门在审计过程中有的只考虑企业的固定资产,有的考虑企业的全部资产,有的则考虑企业的所有者权益。根据现代企业制度和新会计制度的规定,笔者认为:第一,考核企业所有者的财产只考虑企业的固定资产是不全面的,因为企业的资产不仅表现为固定资产,而且还有企业的流动资产,企业所有者的流动资产也应该得到保值增值。第二,把企业的全部资产作为考核企业财产保值增值的对象不可行和不合理。因为企业的全部资产中有一部分是用借贷资金购买的,还有一部分是用应付他人的资金购买的,企业的全部资产中扣除这部分用借贷资金和占用他人资金购买的资产,剩余的资产部分才是企业的所有者财产,才能真正作为考核财产保值增值的财产。第三,企业的借贷资金和企业占用他人的资金都属于企业的负债,企业的全部资产减去企业的负债应该是企业所有者的财产,即企业的所有者权益。所以,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可以作为考核企业财产保值增值的内容。二、对所有者权益的调整按照会计原理的规定,企业所有者的财产,即为企业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的数额,但实际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数字往往不相等,因为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对应的数额是企业的全部资

产扣除企业负债后的部分,而全部资产中包括企业的盘盈、盘亏、毁损和未核销费用等,所对应的企业的负债中也可能存在挂账收入、坏账以及专项资金等,因而要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进行调整,扣除所有的影响因素,才能达到理论和实际相一致。

资产负债表中平衡关系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从而可得出,一方面调增资产的同时调增所有者权益,调减资产的同时调减所有者权益;另一方面调增负债的同时调减所有者权益,调减负债的同时调增所有者权益。所以产生下列公式: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者权益调增资产因素调减负债因素-调减资产因素-调增负债因素=调整后的所有者权益。

三、企业所有者权益调整因素的审计要确认企业所有者权益调整因素的增减变

动情况,就需要对影响所有者权益的有关因素进行全面审计。(一)未处理的财

产的盘盈、盘亏和毁损。企业资产负债表中“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中的数额,是指企业等

待处理的财产的盘盈、盘亏和毁损等。审计过程中,要认真审查逐项分析“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的组成内容,重点审查企业盘盈、盘亏以及毁损的真实性,把属于保险公司或者

有赔偿对象的部分从该科目的余额中扣除,如果该科目为借方余额则应调减“所有者权益”;如果该科目为贷方余额,则应调增“所有者权益”。(二)固定资产、库存物资、库存现金的盘盈、盘亏及毁损。审计企业的固定资产、库存现金、库存物资通常采用监盘的方法。企业组织有关人员制定实物盘点方案,并在审计人员的监督下实地进行全面盘点,然后由审计人员进行抽查核实。审计后如果确实发生盘亏、毁损,属于企业应负担的损失,则调减“所有者权益”。如果是企业的盘盈资产,则应调增“所有者权益”。(三)未

核销费用。企业的未核销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已经消耗的材料物资或实际已经支出的费用,但是尚未在有关费用科目中核销的费用。这部分费用不能作为企业的资产,

而必须从资产科目中扣除。审计时要重点审查企业的“待摊费用”科目和“递延资产”科目,这两个科目核算的是企业已经支付等待摊销的费用,余额是未摊销费用。但在“待摊费用”科目中如果有挂账待抵扣期末库存物资的进项税,则不能作为未核销费用处理,因为进项税可以在以后的增值税销项税中继续抵扣,属于资产性质。另外还应审计“往来账项”中是否存在长期挂账的费用,“在建工程”中是否存在待核销费用。如果上面各种费用存在,则应调减“所有者权益”。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办法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考核暂行办法 为加强对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真实反映企业国有资本运营状况,规范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工作,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及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大兴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大兴区国有资产及国有控股企业。 二、区国资委负责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三、本办法所称企业国有资本,是指区政府对企业各种形式的投资和投资所形成的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国家所有的其他权益。对于国有独资企业,其国有资本是指该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国家所有的其他权益;对于国有控股及参股企业,其国有资本是指该企业所有者权益中国家应当享有的份额。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考核,是指区国资委根据监管企业年度会计报表资料,依法对其在一定经营期间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本增值、保值或减值结果进行核实确认,并为企业财务监管与绩效评价、企业负

责人业绩考核、企业工效挂钩核定等各项考核工作提供基础依据。 四、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主要通过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指标反映,并设置相应修正指标,充分考虑各种客观增减因素,以全面、公正、客观地评判经营期内企业国有资本运营效益与安全状况。 本办法所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是指企业经营期内扣除客观增 减因素后的期末国有资本与期初国有资本的比率。其计算公式如下: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扣除客观因素影响后的期末国有资本÷期初国有资本)×100%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等于100%,为国有资本保值;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大于100%,为国有资本增值;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小于100%,为国有资本减值。 亏损企业用减亏额作为保值增值指标。 五、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修正指标为不良资产比率。其计算公式为: 不良资产比率=(期末不良资产÷期末资产总额)×100% 本办法所称不良资产是指企业尚未处理的资产净损失和潜亏(资金)挂帐,以及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应提未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各类有问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内控制度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内控制度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企业在考核期内,期末国家所有者权益大于或等于期初所有者权益。 为了逐步完善本公司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强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1、完善国有资产监督制度,依法规范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及政策,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做到依法规范管理,使企业从思想上重视国有资产管理,掌握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政策。 2、建立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资产管理信息化。为防止资产清查的前清后乱,尽快建立国有资产动态管理系统,使国资部门及玉环经济开发区能及时、全面的掌握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以利于资产管理的透明化和资源共享。 3、加强基础建设,落实责任,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和监督制度,通过内部制约机制和外部制约机制相结合,使每一个环节都有章可循,发挥制度建设的保障作用。明确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国有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并由结算中心副主任、会计、实物保管员等组成国有资产管理队伍。加强国有资产产权占有登记,使企业的产权权属更趋于明晰,明确管理目标。 4、坚持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处理好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营运的关系。建立并完善国有企业出资人制度、明确分工、各负其责;明晰产权,认真履行产权界定和登记制度;深化各级相关职能部门的

改革,建立新型高效的国有资产国家管理体制;加强出资人财务监督,努力完善财务预算和决算管理制度。 二、理顺产权关系,明确产权责任 管好国有资产,最关键的一个问题是明晰产权关系,使国有财产有人管,管得住。对此,要坚定不移地按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分工监督、委托营运的原则,去做好这项政策性很强、难度很大的工作。国有企业作为国有资产营运的最基本单位,应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建立企业法人财产制度,企业依法独立支配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强化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明确产权归属,以维护国有资产所有者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完善会计操作规则和监督制度 1、财务部门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制度,及时、全面、准确组织会计核算,如实反映企业经营和盈亏情况,积极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当好“四员”:一、核算员,为经营者服务,及时、准确、真实反映各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履行好核算职责;二、监督员,认真落实主管部门有关监管工作的要求,监督所在单位国有资产运营情况责;三、服务员,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协调落实信贷资金等有关财务政策,当好企业的参谋,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四、信息员,发挥桥梁作用,加强与企业、银行、税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2、要实行会计人员的回避制度。对经营者有亲属关系或经济利益关系的,必须实行委派回避制。 3、充分发挥内审作用,实行事后监督,对企业进行经济业务的审核和复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指出,限期整改,尽可能将各种管理漏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

什么是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是指企业经营期内扣除客观增减因素后的期末国有资本与期初国有资本的比率。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分为年度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和任期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的计算公式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扣除客观因素影响后的期末国有资本 X 100%期初国有资本 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大于100%,国有资本实现增值; (二)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等于100%,国有资本为保值; (三)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小于100%,国有资本为减值。 影响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计算结果的事项 一、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不同类型对计算结果的影响 确认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是以已审计的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为基础的。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类型分为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拒绝表示意见4种。对于以上4种类型的审计报告,《确认办法》规定,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企业,其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水平被定为“较差”,但对于保留意 见审计报告,对该保留意见是否调整以及调整的具体数额是多少,将直接对计算结果造成影响,如某企业经营期内对外投资按成本法计算了投资收益,但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应按权益法计算,该事项对该期间的资产和损益均产生了影响,因此会计师事务所对该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在确认该企业的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水平时,是直接按已审计的会计报表进行确认,还是按对审计报告中经过调整后的保留意见进行确认,结果会不同。特别是在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中因企业历史原因,造成对许多问题无法得出确切数值,但又必须对其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这时,就难以对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进行确认。

国有资产管理知识点

第一章国有资产管理理论 一.国有资产的分类 (一)按国有资产占使用主体分类 (1)企业国有资产 (2)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二)按国有资产性质分类 (1)经营性国有资产 (2)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3)资源性国有资产 (三)按国有资产存在的形态分类 (1)有形资产 (2)无形资产 (四)按国有资产所处地域分类 (1)境内国有资产 (2)国外国有资产 (五)按国有资产形成方式 (1)自然界固有的国有资产 (2)人工创造的国有资产 (六)按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分类 (1)中央政府管理国有资产 (2)地方政府管理国有资产

二.国有资产的形成途径 (1)公营经济转化形成的国有资产。 (2)国家依据法律法规取得的国有资产 (3)赎买民族资本形成的国有资产 (4)国家投入资金形成的国有资产 (5)接受捐赠,援助,转让形成的国有资产 三.国有资产税后利润的分配顺序 (1)弥补以前年度不足 (2)提取公积金 (3)公益金 (4)任意公积金 (5)股东分配 四.财产权包括: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五.国有资产:是属于国家所有一切财产和财产权利的总称。 广义:是指国有财产。狭义:仅仅指企业国有资产。 六.国家拥有资产的理论依据 (1)国家经济主权是国家拥有资源性资产理论依据。 (2)国家政治主权是国家拥有非经营性资产理论依据。 (3)国家生产资料使用权是国家拥有经营性资产的理论依据。七.权能分解是一种更高级的产权结构形式。权能分解的根本原因: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必然结果。

八.现代企业制度下的基本产权关系包括 (1)产权主体划分 (2)财产权利分解 (3)收益形式的确定 第二章国有资产管理体系 一.国有资产管理主体构成:四层次三元主体。 四层: (1)国务院(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3)地级市,区,自治州人民政府(4)县及县级市人民政府 三元: (1)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2)国有资产运营机构(3)国家出资企业 二.国有资产管理主体的特点 (1)履行所有者职能。 (2)全面管理 (3)所有权管理 (4)占有使用权管理 (5)分工管理 三.国有资产运营机构特点 (1)国家依法独资设立

关于资本保值增值率修正指标的有关说明

附件4 关于资本保值增值率修正指标的有关说明 财务效益状况修正指标“资本保值增值率”中,分子为“扣除客观因素后的年末所有者权益”,“客观因素”范围如下: 一、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参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1号》(2004修订版)最新规定,非经常性损益包括以下项目: 1、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长期资产产生的损益; 2、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3、各种形式的政府补贴; 4、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5、短期投资损益,但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有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获得的短期投资损益除外; 6、委托投资损益; 7、扣除公司日常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后的其他各项营业外收入、支出; 8、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

减值准备; 9、以前年度已经计提各项减值准备的转回; 10、债务重组损益; 11、资产置换损益; 12、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13、比较财务报表中会计政策变更对以前期间净利润的追溯调整数; 二、国家所有者权益客观因素 根据财政部、原国家经贸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计算与确认工作的通知》(财统…2001?2号),包括以下内容: 国家所有者权益增加值: 1、国家直接或追加投资增加:反映考核期间因国家和授权投资机构直接投资或追加投资而使得企业国家所有者权益增加的数额。 2、无偿划入增加:反映考核期间政府将其他企业的国有产权的全部或一部分无偿划入本企业而引起国家所有者权益增加的数额。 3、按国家规定进行资产重估(评估)增加:反映企业在考核期间因资产重组、产权变动等原因进行资产重估、评估(包括对土地的评估)而增加的国家所有者权益。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计算与确认办法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计算与确认办法 【法规类别】维护国有资产权益 【发文字号】财统字[2000]2号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九批)的决定》(发布日期:2006年3月30日实施日期:2006年3月30日)废止 【发布部门】财政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已变更)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部(含原对外经济贸易部)(已变更) 【发布日期】2000.04.26 【实施日期】2000.04.26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计算与确认办法 (财统字〔2000〕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国有资本监督管理,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提高国有资本营运效益,规范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考核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计算与确认,是指国有资本的出资人或政府有关部门根据企业年度会计报表资料,依法对列入考核范围的国家投资企业在一定经营期间所占

有、使用的国有资本增值、保值和减值结果进行核实确认,并运用规定的方法分析判断国有资本运营效益及其所处行业水平,为实施企业考核工作提供准确的依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国有资本,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投资和投资所形成的收益,以及依法认定的国家所有者权益。对于国有独资企业或公司,其国有资本等于该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对于拥有国家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具有多元投资主体的企业,国有资本是企业所有者权益中国家应享有的份额。 第四条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考核的对象为各级人民政府投资设立的各类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和未进行公司制改造的国有企业。 第五条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考核的重点为各级人民政府直接监管的国有独资或控股的大中型骨干企业。凡实行经营者年薪制、风险抵押、持股试点和工效挂钩等将考核结果与收入分配制度挂钩的企业,均应纳入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重点考核范围,其具体范围由各级人民政府确定,或者由各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国有资本出资人会同有关部门协商确定。 第二章考核指标 第六条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主要通过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指标反映,同时设置有关分析指标。 第七条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反映了企业国有资本的运营效益与安全状况,其计算公式为: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年末国家所有者权益÷年初国家所有者权益)×100%第八条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的分析指标为资本积累率、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报酬率和不良资产比率。分析指标主要对企业资本运营水平和质量,以及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和验证。其中:

资产的保值增值

资产的保值增值 保值增值的“含金量”。股东财富保值增值一般是通过会计数据来进行计算的。表面上看上去很科学,但如果深入分析,很有问题。因为它没有考虑资金的机会成本,这方面,国资委已经醒悟过来了。 2009年开始,国资委在央企负责人考核中引用了EVA(经济附加值:Economy Value Added)指标,重要考虑就是要让管理者未股东创造真正的财富。 EVA考核体系是20世纪80年代美国思腾思特公司提出来的一套适用于公司价值管理的体系,指公司税后净利润扣除债务和股权成本后的利润余额。 由于可持续发展企业需要持续地创造价值,也需要精准地管理价值,还需要规范地考量价值,EVA基本能够满足这些需求。 EVA的核心思想是注重资本成本、鼓励价值创造、突出主业经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兼顾出资人与经营者的利益。EVA的文化含义是:既不认可靠投机获取的价值,也不鼓励靠扩张来体现增长的行为,而是营造创造价值、提高效率、协同共赢的文化氛围。 和利润比较,EVA有两个积极意义:(1)鼓励管理者多做一些对企业长远发展有力的事情,比如:鼓励企业搞人力资源建设,加大对员工的培训;鼓励企业创新,加大研发的

投入力度等。(2)考虑机会成本,以真实反应股东的财富价值。 当然,从利润的角度考察,央企管理者交出的答卷非常的喜人,年均利润都是以万亿元为单位在增长;但如果从EVA 来考察,答卷就不那么喜人了——有近40%的企业不及格!!经济效益和效率出现了总体水平双下滑的局面,令人担忧。 所以,我们通常所称的利润,即用于发放股利的金额,其实根本不是利润。只有当某业务项目获得了超出资金成本的利润,我们才能说“盈利”二字。交纳税款看时产生了真正的利润,但其实这无足轻重。企业的回报仍然少于资源消耗。这就并不创造财富,而会损害财富。 国资委的领导说:“我投入多少钱,你给我产生多少效益,这个效益总的比银行的利息要高吧。”——这成了国资系统的考核要素,不展开讲了。

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审计模式

如何样进行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审计 一、国有企业所有者的财产 考核国有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指标,首先要明确国有企业所有者的财产包括哪些内容。审计部门在审计过程中有的只考虑企业的固定资产,有的考虑企业的全部资产,有的则考虑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依照现代企业制度和新会计制度的规定,笔者认为:第一,考核企业所有者的财产只考虑企业的固定资产是不全面的,因为企业的资产不仅表现为固定资产,而且还有企业的流淌资产,企业所有者的流淌资产也应该得到保值增值。第二,把企业的全部资产作为考核企业财产保值增值的对象不可行和不合理。因为企业的全部资产中有一部分是用借贷资金购买的,还有一部分是用应付他人的资金购买的,企业的全部资产中扣除这部分用借贷资金和占用他人资金购买的资产,剩余的资产部分才是企业的所有者财产,才能真正作为考核财产保值增值的财产。第三,企业的借贷资金和企业占用他人的资金都属于企业的负债,企业的全部资产减去企业的负债应该是企业所有者的财产,即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因此,

企业的所有者权益能够作为考核企业财产保值增值的内容。 二、对所有者权益的调整 按照会计原理的规定,企业所有者的财产,即为企业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的数额,但实际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数字往往不相等,因为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对应的数额是企业的全部资产扣除企业负债后的部分,而全部资产中包括企业的盘盈、盘亏、毁损和未核销费用等,所对应的企业的负债中也可能存在挂账收入、坏账以及专项资金等,因而要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进行调整,扣除所有的阻碍因素,才能达到理论和实际相一致。 资产负债表中平衡关系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从而可得出,一方面调增资产的同时调增所有者权益,调减资产的同时调减所有者权益;另一方面调增负债的同时调减所有者权益,调减负债的同时调增所有者权益。因此产生下列公式: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者权益+调增资产因素+调减负债因素-调减资产因素-调增负债因素=调整后的所有者权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调研报告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调研报告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调研报告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调研报告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和国有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本着“有进有退”“有所为和有所不为”的原则,“十五”期间我州加大国企改革力度,加速了国有资本的置换速度,基本上探索并构建了“国资委—经营公司—企业”三层次的国资管理模式,并在实践中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着不少问题和困难,影响了国有资产的管理与经营,制约着国有资产最大限度的保值增值,削弱了国有资产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 一、现状 截止底,全州共有28户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涉及盐湖化工、煤矿开采、民爆生产、水利发电、粮油购销等行业,分布在全州8个行政区域和州级各部门。28户企业注册资本29267万元、实收资本93953万元、资产总额274951万元、资产负债151739万元、利润总额4505万元。 二、制约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因素 1、国有资产总量小,规模小,布局分散。全州28户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资产总额为274951万元,大部分企业属于小型企业,企业产品单一,有些企业已名存实亡,且分布在全州8个行政区域和州级各部门。 2、资产“家底”不清。因州国资委成立不久,各县、市、行委(格尔木市除外)都没有设立专门的国资监管机构,出资主体缺位,管理松散,规模小,效益差,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难以落实。同时,由于历史等各种原因,国有资产清查、产权登记等基础工作刚刚起步,目前州国资委正在开展此项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国有资产家底还待进一步清查。 3、闲置资产难盘活。由于产权市场极不活跃,产权信息极不均衡,管理体制极为呆板,思想观念普遍保守,因而造成县级国有资产大片闲置,并且难以盘活。致使闲置资产承受着功能性陈旧、实体性陈旧、经济性陈旧的贬值外,还花费着一大笔的保管、维修、管理等费用,不仅得不偿失,而且妨碍着国资管理与经营工作的开展。 4、资产处置不规范。在我州三县三行委基本上没有产权交易中心,公开进场交易无从谈起,因而在处置国有资产时,存在的问题很多:一是没有任何处置程序,处置极不规范,缺乏制约机制。二是确立了拍卖程序与方式,但执行得不理想,欠规范。 5、资产收益难收缴。由于历史原因,我州国有企业没有形成给国有资本分红的习惯及制度,国有资本分红只是一句空话,根本得不到落实,各占有单位和使用单位总是强调种种主客观原因,拒交、少缴、拖欠国有资产收益,使国有出资人权益得不到保障,国有资产收益收缴困难。 三、建议及对策 1、加大工作力度,摸清家底。通过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完成对全州企业国有资产进行调查摸底,准确掌握国有资产分布状况,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为今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可靠的数字依据。 2、做好控股企业的做强做大工作。目前州资产运营公司控股的民爆物资公司和巴音河水电有限责任公司,经过几年的发展,企业已基本走向成熟,如何利

对国有资本金保值增值率的思考与建议

对国有资本金保值增值率的思考与建议 98对国有资本金保值增值率的思考与建议 徐汉峰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 湖北孝感432000) 2002年2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中共中央企业工作委员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联合修改制定的《企业效绩评价操作细则(修订)》简称《修订》(财政部.财统[2002]5号关于印发《企业效绩评价操作细则(修订)》的通知,四川会计,2002年第6期)有一个修正指标叫资本保值增值率(指标权数12分值)。计算公式:资本保值增值率= 扣除客观因素后的年末所有者权益/ 年初所有者权益x100%,该指标是反映国有资本金保值及国有资本金增值的绩效指标。但某些问题函待修改完善。 一、客观因素界定不够明确建议明确客观因素 何谓客观因素?据《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指标解释》(1999年7月19日财统字[1999] 3号)指出:本年末所有者权益扣除的客观增减因素,是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试行办法》(国资企发[1994]98号)中规定的客观因素,具体包括国家资本金及其权益因客观因素增加额和国家资本金及其权益因客观因素减少额两大类。其中,扣除的各种客观因素增加值有:(1)国家投资等增加国家资本金。(2)国家专项拨款及各项基金增加的国家资本公积。(3)按规定税收返还或专项减免增加的国家资本金及资本公积。(4)按国家规定进行资产重估(评估)增加的国家资本公积。(5)住房周转金转入增加的国家资本公积。(6)接受捐赠增加的国家资本公积。(7)清产核资增加的国家资金及其权益。(8)其他。扣除的各种客观因素减少值有(1)经专项指标核减国家资本金及其权益。(2)按国家规定重估(评估)减少的国家资本公积。(3)无偿划出或分立减少的国家资本金及其权益。(4)清产核资核减的国家资本金与资本公积。(5)其他。(章家瑞,孙宪源. 关于国有资本金绩效评价体系的探讨与改进, 工业会计,2002年第4期)但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自然灾害、政策原因、战争原因、投资环境、市场环境诸因素的变化而导致的经济损失是否属于上述(3)(4)(5)三种扣除客观因素减少值?笔者认为:要准确的评价国有企业的经营绩效,就必须把资本增加或资本减少所导致的变动额予以扣除,因为投入资本的增加或减少并不是国有企业的经营绩效。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属于客观因素,建议将自然灾害等无法抗拒事件所导致的资本减少值在文本中明确确认为资本减少值,应从所有者权益中扣除。 二、负债未列入考察范畴建议将负债列为保值之列 “对一个企业的资产可以提出要求的权利,称为权益。它由负债和业主权益两个部分组成。”(娄尔行,王澹如.钱嘉福.资本主义企业财务会计,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1984年第4期)在保值增值率中没有包含“负债”要素。笔者认为在评价时应考虑“负债”要素,其理由是“负债”也有提出资产的权利。比如:一个单位负责人在上任之初,资产总额600万元,无负债额,上任时会计方程式:资产总额600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600万元。若在任职期间里,向银行借款总额400万元。此时会计方程式:资产总额1000万元= 负债总额400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600万元。如果该单位负责人离任时,难道保值额就是所有者权益总额600万元?那么这个400万元的“负债总额”就不该保值?“据1996年5月9日《人民日报》报道:全国预算内国有企业32.3万户,总资产约7.28万亿元,总负债5.17万亿元,负债率71%。我国企业负债比率高,债务数量大,已成为人们共识。”(郭泽光,郭冰.企业增长财务问题探讨, 会计研究,2002年第7期) 所以笔者认为应该将“负债”列入保值之中,企业既要保住国有资本金不亏本,又要保住负债不亏本,尤其是不能亏国家的贷款。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方法和措施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sodocs.net/doc/7c14964486.html,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方法和措施 作者:陈晓蓉 来源:《今日财富》2018年第16期 对于国有企业来说,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指以生产经营为主要方式令国有资产价值超出原有价值,其中保值是基础,增值是延伸。国有资产保值应确保国有资产不存在数量减少或价值降低的情况。国有资产增值是指通过生产运营来提升价值、提高质量或增加数量。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实现,需要提高国有资产利用率,为国有企业的持续发展提供可靠支持。 一、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方法 (一)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的完整性 在国有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必须要高度重视国有资产性质的特殊性,合法使用国有资产,保证国家财务安全,不可侵犯国有资产。因此为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实现,要科学开展国有资产核算工作,结合国有资产管理整体情况,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督体系,致力于保证国有资产监督的完整性,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实现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加强国有资产计价监督的合规性 固有资产计价监督工作的开展,要全面把握国有资产的整体情况,对国有资产账务进行规范处理并严格监督,包括收入计量的合规性,核算的合理性、业务往来记录的真实性等,从细节入手,确保国有资产计价监督是合规的,且满足国有资产监管的真实性,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实现。 (三)加强国有资产财务预算 对于国有企业来说,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工作的开展,要从账户和资产评估两方面入手,做好财务预算工作,对国有资产相关数据开展全方位分析,以利润指标、社会价值等作为分析对象,以促进国有资产价值的最大化发挥,真正意义上改善国有企业资产财务预算工作成效,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顺利实现。 (四)加强国有企业内部财务管理 国有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也是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有效方法,具体来说,国有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构建是内部控制得以实现的主要依据,为国有资产使用效率的提升提供基础条件。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实现,要以内部控制制度为依据,规范开展内部财务管理工作,确保国有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得到高效落实,进而改善国有企业内部财务管理成效,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必须严格进行惩处,从而全面提高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工作质量。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计算方法【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计算方法【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是指企业考核期末扣除客观因素后的所有者权益同考核期初所有者权益的比率。那么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是如何计算的呢?在计算时又需要注意哪些影响因素呢? 资产保值增值率=期末净资产总额/期初净资产总额*100%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计算方法 正确计算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的关键有两点,一是合理确认期初净资产总额;二是合理确认期末净资产总额。 (一)合理确认期初净资产总额 企业开展经营,期初净资产总额代表的应该是企业在考核期内从事经营的“原始资本”,即实际从事经营的可控资本。例1题中,乙企业在考核期内的“原始资本”,即期初净资产总额应为上年度利润分配后的净资产总额,虽然乙企业2000年末净资产为100万元,但其中10万元在2001年初即分配给投资者,这10万元并未参与企业2001年的运营,实际参与2001年运营的资本只有90万元。因而在计算资本保值增值率时,乙企业2001年期初净资产总额应为90万元,同理,丙企业2001年期初净资产总额应为85万元。 (二)合理确认期末净资产总额 关于指标中的期末净资产总额,它反映的应该是企业在考核期内的经营成果即所有者权益的积累。例l题中乙企业在考核期内的经营成果应反映在本年度利润分配前,如果将利润分配后的净资产总额作为考核指标,实际上抹煞了乙企业经营者的经营业绩,因为分配给投资者的红利也是乙企业2001年度的经营成果,将它剔除在外不考虑,显然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公正的,无疑会打击经营者的积极性。因而在计算资产保值增值率时,乙企业2001年期末净资产总额应为I10万元。同理,丙企业2001年期末净资产总额应为95万元。 剔除因素 在计算期末净资产总额时,有些因素通常需要剔除。应剔除的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因投资者对企业的投资增加的资本金;

五、国有资产总量及保值增值情况表(银行09表)

附件5: 2007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表编制说明一、填报范围 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表由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以下简称金融企业)填报。 二、主要内容 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表主要反映金融企业年初、年末国家所有者权益数额,以及由于各种原因影响年度内国家所有者权益增减变动的情况。 三、编制方法 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表根据当年各有关所有者权益类账户及其明细账户期初余额、期末余额、本年发生额等分析编制。各项客观因素按实际影响国家所有者权益数额填列。 四、有关指标解释 (一)各栏指标的填列 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表各栏反映金融企业中国家享有的所有者权益数额。具体包括国有实收资本、国有资本公积、国有盈余公积、国有未分配利润、国家所有的其他权益。 (二)各行主要指标解释 1、“上年年末国家所有者权益数”:反映金融企业上年年末属于国家所有者权益的各项之和。其中调整增加和减少额应分别列示并在编报说明中注明原因。 2、“年初国家所有者权益数”、“年末国家所有者权益数”:分别反映年初、年末金融企业所有者权益各项之和。 3、“国家投资”:反映年度内国家对金融企业投入而增加的国家资本。 4、“无偿划入”、“无偿划出”:分别反映金融企业年度内按国家有关规定将其他企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全部或部分划入,本企业(单位)资产全部或部分划出而造成国有资本及其权益增加、减少的数额。 5、“资产评估”:反映金融企业年度内按规定程序进行资产评估(包括对土地的评估)而造成国有资本公积增加、减少的数额。 6、“清产核资”:反映金融企业年度内按规定程序进行清产核资后,经财政部门批复而增加、减少国有权益的数额。

资本保值增值率计算公式及应用

资本保值增值率计算公式及应用 资本保值增值率反映了企业资本的运营效益与安全状况,其计算公式为: 资本保值增值率=(年末所有者权益÷年初所有者权益) x 100% 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的分析指标为资本积累率、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报酬率和不良资产比率。分析指标主要对企业资本运营水平和质量,以及资本保值增值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分折和验证。其中: 资本积累率=(本年所有者权益增长额÷年初所有者权益)x100%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x100% 总资产报酬率=[(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平均资产总额]x100% 不良资产比率=(年末不良资产总额÷年末资产总额)x100%。 编辑本段资本保值增值的反映 所有者权益由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构成,四个项目中任何一个变动都将引起所有者权益总额的变动。至少有两种情形并不反映真正意义的资本保值增值。 1.本期投资者追加投资,使企业的实收资本增加,还可能产生资本溢价、资本折算差额,从而引起资本公积变动。 2.本期接受外来捐赠、资产评估增值导致资本公积增加。在本期既无投资者追加投入,又无接受捐赠和资产评估事项的情形下,上述公式仍然需要推敲。因为本期资本的增值不仅表现为期末帐面结存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的增加,还应包括本期企业向投资者分配的利润,而分配了的利润不再包括在期末所有者权益中。所以不能简单地将期末所有者权益的增长理解为资本增值,期末所有者权益未减少理解为资本保值。 真正意义的资本保值增值与本期筹资和其他事项无关,与本期利润分配也无关,而是取决于当期实现的经济效益,即净利润。因此,资本保值增值指标应从损益表出发,以净利润为核心。资本保值增值率指标: 资本保值增值率=(期初所有者权益+本期利润)/期初所有者权益*100% 资本保值增值率若为100%,说明企业不盈不亏,保本经营,资本保值;若大于100%,说明企业有经济效益,资本在原有基础上实现了增值。 编辑本段举例说明 例:某企业期初所有者权益5000万元,本期实现净利润1800万元,期末所有者权益7000万元。 资本保值增值率=(5000+1800)/5000×100%=136% 结果显示该企业通过本期经营,不但实现了资本保值,还使资本增值了36%,至于期末所有者权益比期初增长了40%,除了资本增值外,还可能是投资者追加投资或其他什么原因所致。资本保值是增值的基础,保值的含义在物价上涨形势下应是实际价值的保全,而非名义价值的保全。考虑物价上涨因素对资本保全的影响,只有在当期净利润不低于期初所有者权益与一般物价指数上升率的乘积时,才能实现真正的资本保值增值。 所以在物价上涨形势下,资本保值增值率指标应为: [期初所有者权益+(本期利润-期初所有者权益*一般物价指数)]/期初所有者权益*100% =(期初所有者权益+本期利润)/期初所有者权益×100%一一般物价指数上升率 上例中若本期一般物价指数上升10%,则: 资本保值增值率=[5000+(1800-5000*10%)]/5000=126% 重新设计的资本保值增值率指标,将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者权益与损益表中的净利润联系起来,含义直观明确,易于理解操作,克服了单纯从资产负债表出发分析资本保值增值的局限性,投资者据此不仅可以明了自身权益的保障程度,而且可以检查考核经营者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全面评价企业的经济效益。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调研报告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调研报 告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调研报告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和国有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本着“有进有退”“有所为和有所不为”的原则,“十*五”期间 我州加大国企改革力度,加速了国有资本的置换速度,基本上探 索并构建了“国资委—经营公司—企业”三层次的国资管理模式,并在实践中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着不少问 题和困难,影响了国有资产的管理与经营,制约着国有资产最大 限度的保值增值,削弱了国有资产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 一、现状 截止底,全州共有XXX户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涉及盐湖化工、煤矿开采、民爆生产、水利发电、粮油购销等行业,分布在 全州8个行政区域和州级各部门。XXX户企业注册资本29XXX万元、实收资本93XXX万元、资产总额274XXX万元、资产负债151XXX万元、利润总额4XXX万元。 二、制约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因素 1、国有资产总量小,规模小,布局分散。全州XXX户国有及 国有控股企业资产总额为274XXX万元,大部分企业属于小型企业,

企业产品单一,有些企业已名存实亡,且分布在全州8个行政区 域和州级各部门。 2、资产“家底”不清。因州国资委成立不久,各县、市、行 委(格尔木市除外)都没有设立专门的国资监管机构,出资主体缺位,管理松散,规模小,效益差,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难以 落实。同时,由于历史等各种原因,国有资产清查、产权登记等 基础工作刚刚起步,目前州国资委正在开展此项工作,尚未全部 完成,国有资产家底还待进一步清查。 3、闲置资产难盘活。由于产权市场极不活跃,产权信息极不 均衡,管理体制极为呆板,思想观念普遍保守,因而造成县级国 有资产大片闲置,并且难以盘活。致使闲置资产承受着功能性陈旧、实体性陈旧、经济性陈旧的贬值外,还花费着一大笔的保管、维修、管理等费用,不仅得不偿失,而且妨碍着国资管理与经营 工作的开展。 4、资产处置不规范。在我州三县三行委基本上没有产权交易 中心,公开进场交易无从谈起,因而在处置国有资产时,存在的 问题很多:一是没有任何处置程序,处置极不规范,缺乏制约机制。二是确立了拍卖程序与方式,但执行得不理想,欠规范。 5、资产收益难收缴。由于历史原因,我州国有企业没有形成 给国有资本分红的习惯及制度,国有资本分红只是一句空话,根 本得不到落实,各占有单位和使用单位总是强调种种主客观原因,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表编制说明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表编制说明

附件5: 2008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表编制说明一、填报范围 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表由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以下简称金融企业)填报。 二、主要内容 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表主要反映金融企业年初、年末国家所有者权益数额,以及由于各种原因影响年度内国家所有者权益增减变动的情况。三、编制方法 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表根据当年各有关所有者权益类账户及其明细账户期初余额、期末余额、本年发生额等分析编制。各项客观因素按实际影响国家所有者权益数额填列。 四、有关指标解释 (一)各栏指标的填列 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表各栏反映金融企业中国家享有的所有者权益数额。具体包括国有实收资本、国有资本公积、国有盈余公积、国有未分配利润、国家所有的其他权益。 (二)各行主要指标解释 1、“上年年末国家所有者权益数”:反映金融企业上年年末属于国家所有者权益的各项之和。其中调整增加和减少额应分别列示并在编报说明中注明原因。 2、“年初国家所有者权益数”、“年末国家所有者权益数”:分别反映年初、年末金融企业所有者权益各项之和。 3、“国家投资”:反映年度内国家对金融企业投入而增加的国家资本。 4、“无偿划入”、“无偿划出”:分别反映金融企业年度内按国家有关规定将其他企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全部或部分划入,本企业(单位)资产全部或部分划出而造成国有资本及其权益增加、减少的数额。 5、“资产评估”:反映金融企业年度内按规定程序进行资产评估(包括对土地的评估)而造成国有资本公积增加、减少的数额。 6、“清产核资”:反映金融企业年度内按规定程序进行清产核资后,经财政部门批复而增加、减少国有权益的数额。 7、“产权界定”:反映金融企业年度内因产权界定增加、减少国有权益的数额。

怎样进行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审计(1)

怎样进行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审计(1) 一、国有企业所有者的财产考核国有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指标,首先要明确国 有企业所有者的财产包括哪些内容。审计部门在审计过程中有的只考虑企业的固定资产,有的考虑企业的全部资产,有的则考虑企业的所有者权益。根据现代企业制度和新会计制度的规定,笔者认为:第一,考核企业所有者的财产只考虑企业的固定资产是不全面的,因为企业的资产不仅表现为固定资产,而且还有企业的流动资产,企业所有者的流动资产也应该得到保值增值。第二,把企业的全部资产作为考核企业财产保值增值的对象不可行和不合理。因为企业的全部资产中有一部分是用借贷资金购买的,还有一部分是用应付他人的资金购买的,企业的全部资产中扣除这部分用借贷资金和占用他人资金购买的资产,剩余的资产部分才是企业的所有者财产,才能真正作为考核财产保值增值的财产。第三,企业的借贷资金和企业占用他人的资金都属于企业的负债,企业的全部资产减去企业的负债应该是企业所有者的财产,即企业的所有者权益。所以,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可以作为考核企业财产保值增值的内容。二、对所有者权益的调整按照会计原理的规定,企业所有者的财产,即为企业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的数额,但实际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数字往往不相等,因为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对应的数额是企业的全部资 产扣除企业负债后的部分,而全部资产中包括企业的盘盈、盘亏、毁损和未核销费用等,所对应的企业的负债中也可能存在挂账收入、坏账以及专项资金等,因而要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进行调整,扣除所有的影响因素,才能达到理论和实际相一致。 资产负债表中平衡关系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从而可得出,一方面调增资产的同时调增所有者权益,调减资产的同时调减所有者权益;另一方面调增负债的同时调减所有者权益,调减负债的同时调增所有者权益。所以产生下列公式: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者权益调增资产因素调减负债因素-调减资产因素-调增负债因素=调整后的所有者权益。 三、企业所有者权益调整因素的审计要确认企业所有者权益调整因素的增减变 动情况,就需要对影响所有者权益的有关因素进行全面审计。(一)未处理的财 产的盘盈、盘亏和毁损。企业资产负债表中“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中的数额,是指企业等 待处理的财产的盘盈、盘亏和毁损等。审计过程中,要认真审查逐项分析“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的组成内容,重点审查企业盘盈、盘亏以及毁损的真实性,把属于保险公司或者 有赔偿对象的部分从该科目的余额中扣除,如果该科目为借方余额则应调减“所有者权益”;如果该科目为贷方余额,则应调增“所有者权益”。(二)固定资产、库存物资、库存现金的盘盈、盘亏及毁损。审计企业的固定资产、库存现金、库存物资通常采用监盘的方法。企业组织有关人员制定实物盘点方案,并在审计人员的监督下实地进行全面盘点,然后由审计人员进行抽查核实。审计后如果确实发生盘亏、毁损,属于企业应负担的损失,则调减“所有者权益”。如果是企业的盘盈资产,则应调增“所有者权益”。(三)未 核销费用。企业的未核销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已经消耗的材料物资或实际已经支出的费用,但是尚未在有关费用科目中核销的费用。这部分费用不能作为企业的资产,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表编制说明共6页

附件5: 2008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表编制说明 一、填报范围 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表由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以下简称金融企业)填报。 二、主要内容 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表主要反映金融企业年初、年末国家所有者权益数额,以及由于各种原因影响年度内国家所有者权益增减变动的情况。 三、编制方法 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表根据当年各有关所有者权益类账户及其明细账户期初余额、期末余额、本年发生额等分析编制。各项客观因素按实际影响国家所有者权益数额填列。 四、有关指标解释 (一)各栏指标的填列 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表各栏反映金融企业中国家享有的所有者权益数额。具体包括国有实收资本、国有资本公积、国有盈余公积、国有未分配利润、国家所有的其他权益。 (二)各行主要指标解释 1、“上年年末国家所有者权益数”:反映金融企业上年年末属于国家所有者权益的各项之和。其中调整增加和减少额应分别列示并在编报说明中注明原因。 2、“年初国家所有者权益数”、“年末国家所有者权益数”:分别反映年初、年末金融企业所有者权益各项之和。 3、“国家投资”:反映年度内国家对金融企业投入而增加的国家资本。 4、“无偿划入”、“无偿划出”:分别反映金融企业年度内按国家有关规定将其他企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全部或部分划入,本企业(单位)资产全部或部分划出而造成国有资本及其权益增加、减少的数额。 5、“资产评估”:反映金融企业年度内按规定程序进行资产评估(包括对土地的评估)而造成国有资本公积增加、减少的数额。 6、“清产核资”:反映金融企业年度内按规定程序进行清产核资后,经财政部门批复而增加、减少国有权益的数额。

2020年(金融保险)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暂行办法

(金融保险)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暂 行办法

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暂行办法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为了加强对金融企业国有资本的监督管理,反映金融企业国有资本运营状况,规范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工作,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金融控股X公司、担保X公司(以下简称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的确认,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国有资本,是指国家对金融企业各种形式的投资和投资所形成的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国家所有的其他权益。 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为该金融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国家所有的其他权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为该金融企业所有者权益中国家应当享有的份额,以及依法认定为国家所有的其他权益。 第四条县级之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财政部门)应当依据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金融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全面分析年度内国有资本增减变动因素的基础上,按照统壹政策、分级管理的原则,对本级直接管理的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进行确认。 上级财政部门对下级财政部门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金融企业应当如实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认真分析和核实年度内国有资本增减变化的各项因素,真实反映国有资本运营结果。第六条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确认结果,应当作为财政部门对金融企业进行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指标计算 第七条除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通过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指标反映,同时参考相关分析指标。指标计算应当以金融企业年度财务报表为依据。对外提供合且财务报表的,应当以合且财务报表为依据。 第八条本办法所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是指金融企业年末国有资本剔除年度内客观增减因素影响额后和年初国有资本的比率,计算公式为: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年末国有资本±客观增减因素影响额)÷年初国有资本]×100% 第九条金融企业国有资本因下列客观因素影响而增加的,在计算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时应当减去相应的增加额: (壹)国家投资,指国家对金融企业投入而增加的国有资本;(二)无偿划入,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其他企业的国有资产全部或者部分划入而增加的国有资本; (三)资产评估,指因改制、上市等原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而增加的国有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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