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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弃物处理规程(正式)

危险废弃物处理规程(正式)
危险废弃物处理规程(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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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弃物处理规程(正

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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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KG-AO-7182-71 危险废弃物处理规程(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

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目的

对公司产生的危险废弃物进行控制,确保废弃物的安全处理并对环境污染降至最低点。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产生的所有危化品废弃物管控。

3、职责

3.1.生产部负责可回收危险化学品废物的贮存、标识及保管。人事行政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废物回收处理站的联系及回收过程的监督。

3.2.生产部负责生产过程中发生相关危险废物的收集、标识及搬运.人事行政部负责选择不可回收废物供应商。

3.3.生产部负责按危险化学品废物的危险特性进行分类,并且列出危险废弃物的数量及其清单。

3.4.因发生事故,造成危险废弃物严重污染环境时,公司安全部门应采取措施清除或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或居民,并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

4、定义:

危险废弃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5、作业程序:

5.1. 可回收危险废物的处理,详见《危险废弃物清单》。

5.1.1.危险废弃物:废液的处理。

5.1.1.1.收集:生产部各班组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溶液进行收集,并用容器罐装好,封闭紧 ,分类存放。

5.1.1.2识别标识:生产部各班组将生产中产生的废弃溶液进行分类标识,将不相溶的危险化学废弃溶液分罐存放,并且清晰标明溶液的名称。

5.1.1.3处理:生产部各班组按分类不同的溶液装入大铁桶内,并且盖紧,进行重量计量,填写记录.由人事行政部联络合格的回收厂家进行回收处理。

5.1.2.危险废弃物:废油、废油漆的处理。

5.1.2.1收集:生产部各班组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油、废油漆用铁桶、罐进行收集,并且盖紧,标识清晰贮存。

5.1.2.2搬运标识:生产部人员将车间内收集的废油、废油漆搬运至指定的处理点贮放,进行重量计量,填写记录,包装盖紧。

5.1.2.3处理:人事行政部根据生产部各班组收集的废油、废油漆联系具有危化品处理资质的机构,据列表清单上的数量进行处理及登记。

5.2. 不可回收危险废物的处理

5.2.1. 生产部各班组将生产过程中的不可回收的废物进行收集、整理,将散装的废物用胶袋封装好,同时分类存放,并且标识清晰。

5.2.2.生产部杂工将废弃物存放在标有"不可回收危化品废物"、"不可回收普通废物"的大开口铁桶内。

5.2.3.生产部杂工将不可回收的危化品废物搬运至指定的存放地点贮存.由人事行政部负责联

络有资质的处理机构进行处理。

6、危险废物搬运贮存注意事项:

6.1. 危险废物包装容器是否安全可靠。

6.1.1 大铁桶避免倒置。

6.1.2 防止渗漏。

6.1.3 大铁桶容器的盖要拧紧。

6.1.4 防止不相溶的废物混存,避免与氧化剂相接触。

6.1.5 贮存的环境必须是良好的通风的条件。

6.1.6 散装的必须用胶袋包装好。

6.1.7 必须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及防护用品。

6.1.8 远离火源、热源。

6.2 危险废物搬运注意。

6.2.1 防止静电产生。

6.2.2 不可地面上滚动装有废危化品的包装容器。

6.2.3 轻拿轻放。

7、应急处理

7.1. 危险废物的安全措施及应急处理:

7.1.1. 危险废弃物不得随意抛弃,严禁倒入水渠内。

7.1.2. 贮存场所保持空气流通。

7.1.3. 如泄漏或渗漏的废弃危化品的包装容器应迅速转换到好的包装容器内,并且转移至安全区域,泄漏出来的危化品溶液用干沙吸附,大量泄露筑围堤收容,包装好,待处理。

7.1.4. 必须佩带防护用品,如口罩、手套、防护眼罩等,避免皮肤直接与危险化学品、油品接触。

7.1.5. 脱掉受到污染的衣服,用肥皂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迅速脱离现场,就医。

7.1.6. 用干粉、抗溶泡沫、干沙、土灭火。

我国危险废弃物处理处置现状调研报告

我国危废处理处置现状 调研报告 设计部:徐涛 二〇一七年九月

目录 1危废简介............................................................... 危废的定义....................................................... 典型危废处理种类及处理特点....................................... 2我国危废处理处置现状................................................... 危险固体废弃物产量及处理量....................................... 处理能力分布不均................................................. 处理处置方法..................................................... 安全填埋法 ............................................... 焚烧法 ................................................... 稳定化/固化技术 .......................................... 快速碳酸化技术 ........................................... 等离子气化技术 ........................................... 超临界水氧化技术 ......................................... 3我国危废处理行业前景分析............................................... 工业危废处理市场空间巨大......................................... 新司法解释+“土十条”延伸影响,危废管制走上正轨.................. 收购焚烧处置企业是快速扩张方式................................... 危废行业发展潜力巨大.............................................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危险废物的处置管理,防止污染环境,实现危险废物处置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一)危险废物定义 公司在生产、检测活动等过程中所产生的,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废弃物及其污染物。如废碱液、废催化剂、油泥、废油手套、废棉纱、废活性炭等。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和处置等活动。 三、管理规定 (一)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暂存、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二)禁止车间随意倾倒、堆置危险废物。 (三)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收集、暂存、转移、处置,收集、贮存、转移危险废物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防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转移性质不相容且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四)需要转移危险废物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未经批准,不得进行转移。 (五)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安全、有效地处理好停车和处理紧急事故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六)各车间负责本车间所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收集、分类、标示和数量登记工作,在收集、分类、标示工作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危害告知培训,督促操作人员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七) 各车间对本车间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严格管理,对本车间所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详细的登记,填写《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台账》,并对危险废物的贮存量及时上报安全环保部。

危险废弃物处理制度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危险废弃物处理制度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4 页

危险废弃物处理制度 1目的 为切实做好各类危险废弃物的处理工作,防止因存储、处置和处理不当造成意外事故和环境污染,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类危险废弃物的处理。 3职责 (1)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各类危险废弃物的处理工作; (2)公司安全科负责各类危险废弃物的存储、处置和处理工作; (3)各车间、单位应按照公司要求,做好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分类和存放工作。 4工作要求 4.1公司危险废弃物主要包括: 生产区域报废气瓶、报废灭火器材、设备维护和检修用的废机油、擦洗设备的废旧面纱等; 办公区域废复印纸、复印机废墨盒和废粉、打印机废硒鼓、废色带、废电池、废磁盘、废计算器、废日光灯等。 4.2危险废弃物的处理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要求,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的原则,处理过程中防止火灾、中毒窒息、职业危害以及环境污染。 4.3安全科负责公司危险废弃物的危险废弃物的产生量、贮存、流向、处置。并进行统一管理,建立危险废弃物管理台帐和处理记录。 4.4各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送往公司指定的专门地点,不得随意拋弃。 第 2 页共 4 页

4.5禁止在危险废弃物存放地点内进行动火作业,进出存放地点应禁带火种。 4.6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兼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 4.7处置危险化废弃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4.8对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容器、包装物,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场所、设施,必须设置危险废弃物识别标志。 4.9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包装应采用易回收利用、易处置或者在环境中易消除的包装物。 4.10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容器、包装物及其它物品转作它用时,必须经过消除污染及消毒处理,方可使用。 4.11安全科负责制订在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时发生的意外事故的应急措施。 4.12因发生事故,造成危险化学品废弃物严重污染环境时,安全技朮部门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经理和当地县以上环保局以及其它有关部门报告。 4.13公司应定期开展危险废弃物的安全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处理,并建立安全检查台帐。 5、附则 5.1本规定由安全科负责解释。 5.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 3 页共 4 页

危险废弃物处置制度

危险废弃物处置制度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危险废弃物处置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危险废弃物的处置管理,防止污染环境,实现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所称的危险废弃物,是指公司在生产、检测活动等过程中所产生的,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废弃物及其污染物。 第二章管理 第三条危险废弃物处置包括收集、暂存、转移等环节工作。公司各部门将危险废弃物统一暂存至指定暂存场所。 第四条各部门建立健全本部门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的组织体系。各部门必须安排相关负责人负责部门危险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工作;环境安全科具体负责危险废弃物的收集、暂存与转运等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必须服从环境安全科的领导、指导与监督;具体负责危险废弃物处置工作的工作人员,必须服从本部门领导的领导、指导与监督。 第六条各部门必须严格按本办法的规定处置实验室危险废弃物,不得私自处置。对于违规人员,公司将予以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对于因违规操作而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由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承担责任。 第三章危险废弃物的收集与暂存 第九条产生危险废弃物的部门按废弃物类别配备相应的收集容器,容器不能有破损、盖子损坏或其它可能导致废弃物泄漏的隐患。废弃物收集容器应粘贴危险废弃物标签,明显标示其中的废弃物名称、主要成分与性质,并保持清晰可见。 第十条危险废弃物应严格投放在相应的收集容器中,严禁将危险废弃物与生活垃圾混装。 第十一条危险废弃物收集容器应存放在符合安全与环保要求的专门场所及室内特定区域,要避免高温、日晒、雨淋,远离火源。存放危险废弃

危险废弃物处理流程

1.目的 2.范围 3.职责 4.相关文件 5.定义 6.工作流程 7.相关记录

1.目的: 为了能对本公司在活动中产生的危险废弃物进行有效管理,以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的各类危险废物的管理和处理,包括供应商的寻找、资质审核、备案、五联单的管理以及年度考核。 3.职责: 环境安全主管负责对危险废物处理供应商的寻找、资质审核、备案、五联单的管理以及年度考核。 4.相关文件: 《污染物管理与监测控制程序》 《环境因素控制程序》 《物流供应商选择评审控制规范》 5.定义: 危险废物处理供应商:指经过环保局认可的,根据其处理工艺流程和规模,核发经营许可证的公司,且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6.工作流程: 供应商的寻找 6.1.1环境安全主管应根据《污染物管理与监测控制程序》中识别出的危险废弃物种类,与《国家危废名录》中危险废物编号对应,去寻找危险废物处理供应商。

6.1.2 候选危险废物处理供应商的经营许可证中必须包含待处理危险废物的编号。 资质审核 6.2.1 危险废物处理供应商需提供资质证明材料,以证明其具备处理待处理危险废物的资质。证明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运输道路经营可证等,如委托第三方危险货物运输公司运输的,还需提供危险货物运输公司的营业执照,委托运输合同。 6.2.2 在合同签订前,环境安全主管需对危险废物处理供应商进行现场审核。 备案 6.3.1在与危险废物处理供应商正式签订合同前,环境安全主管需填写 《上海市危险废物管理(转移)计划备案表》,持双方的资质证明去环保局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备案完成后才能正式签订合同。 五联单的管理 6.4.1危险废弃物由环保机构认可的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每次转移,环境安全主管、废物运输单位和废物回收公司必须如实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除各自保存一联外,电镀车间应将联单第二联交公司所在地环保局,废物回收公司应将联单第四联报送接受地的环保局。外部联络由环境安全主管负责。环境安全工程师负责收集生产类的,行政部负责收集办公类的,并交由环境安全工程师同意处理。

废弃物处置管理规程

废弃物处置管理规程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JIEK MA on December 15th, 2012.

1 目的 明确并规定固体废弃物的管理,以确保固体废弃物的处理符合法律法规并尽量降低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 2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的所有固体废弃物。 3 术语(无) 4 职责 总务部负责编制并改进本文件。 总务部负责对公司所有固体废弃物的组织处理。 各职能部门负责将本部门活动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收集、标识并及时转移到公司规定的区域。 5 控制程序 固体废弃物的分类。根据固体废弃物的危险性与可回收利用性,将公司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分成三类:危险固体废弃物、可回收的普通固体废 弃物和不可回收的普通固体废弃物。 危险固体废弃物:根据《国家危险废弃名录》中确定的固体废弃 物,该类废弃物存在一定的危险性。 可回收的普通固体废弃物:不属于危险固体废弃物,但是可回收利用的固体废弃物。 不可回收的普通固体废弃物:不属于危险固体废弃物,但是不可回收利用的固体废弃物。 根据以上分类,公司目前的固体废弃物的具体类别见《固体废弃物分类及处理方式表》。 固体废弃物的收集、标识与堆放 各车间、总务部及主要活动场所,由总务部统一安排,设置专门的废弃物回收箱,用来回收不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和可回收的固 体废弃物。不设危险固体废弃物箱、 各部门产生的各种固体废弃物各部门必须自行收集并放置于废弃物箱中,根据固体废弃物的数量,总务部后勤人员负责将各固体 废弃物转移到公司设置的固体废弃物暂存区;对于危险废弃物 必须作好标识,直接送到危险废物暂存区中。 对于厂区内公共区域、包括绿化区、停车场、信道走廊、卫生间产生在固体废弃物由总务部后勤人员负责统一收集并分类。 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原因随便丢弃或混合收集固体废弃物。 对于分类收集固体废弃物的箱子或设施,总务部必须明确标识,固定位置并定期检查,必要时重新标识。 固体废弃物暂存区的设置 总务部负责设置公司固体废弃物暂存区。固体废弃物暂存区包括危险固体废弃物区、可回收的普通固体废弃物区和不可回收的普 通固体废弃物区。

危险废弃物处理规程通用版

操作规程编号:YTO-FS-PD336 危险废弃物处理规程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危险废弃物处理规程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操作规程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目的 对公司产生的危险废弃物进行控制,确保废弃物的安全处理并对环境污染降至最低点。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产生的所有危化品废弃物管控。 3、职责 3.1.生产部负责可回收危险化学品废物的贮存、标识及保管。人事行政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废物回收处理站的联系及回收过程的监督。 3.2.生产部负责生产过程中发生相关危险废物的收集、标识及搬运.人事行政部负责选择不可回收废物供应商。 3.3.生产部负责按危险化学品废物的危险特性进行分类,并且列出危险废弃物的数量及其清单。 3.4.因发生事故,造成危险废弃物严重污染环境时,公司安全部门应采取措施清除或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或居民,并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

公司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

公司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危险废物的处置管理,防止污染环境,实现危险废物处置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一)危险废物定义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废弃物及其污染物。主要包括废油漆桶、油漆渣、废矿物油、废带油棉纱、废活性炭、带油(漆)过滤棉、废原子灰固化剂及其包装八类。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和处置等活动。 三、管理规定 (一)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暂存、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二)禁止车间随意使用(如做垃圾桶等)、倾倒、堆置危险废物,必须放入指定的危废库。空酒精桶、空树脂桶、空矿物油桶等由原生产厂家回收的包装物与其他危废分库存放,也不得用作他用。 (三)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收集、暂存、转移、处

置,收集、贮存、转移危险废物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防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转移性质不相容且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四)除空酒精桶、树脂桶、矿物油桶等厂家回收的危废外,其他危废需要转移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未经批准,不得进行转移。 (五)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安全、有效地处理好停电和处理紧急事故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六)各车间负责本车间所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收集、分类、标示和数量登记工作,在收集、分类、标示工作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危害告知培训,督促操作人员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七)各车间对本车间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严格管理,对本车间所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详细的登记,填写《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台账》,并对危险废物的贮存量及时上报安环部。 (八)各车间对危险废物暂时贮存场所要加强管理,定期巡检,确保危险废物不扩散、不渗漏、不丢失等。 (九)危险废物产生时,所在车间要做好职工的劳动防护工作,禁止出现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危险废物产生后,要及时运至贮存场所进行贮存。 (十)安环部制定危险废物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进行事故演练。发生危险废物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应当按照应急预案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部门

危险废弃物处理规程正式版

Guide operators to deal with the process of things, and require them to be familiar with the details of safety technology and be able to complete things after special training.危险废弃物处理规程正式 版

危险废弃物处理规程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操作规程资料适用于指导操作人员处理某件事情的流程和主要的行动方向,并要求参加施工的人员,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细节和经过专门训练,合格的情况下完成列表中的每个操作事项。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目的 对公司产生的危险废弃物进行控制,确保废弃物的安全处理并对环境污染降至最低点。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产生的所有危化品废弃物管控。 3、职责 3.1.生产部负责可回收危险化学品废物的贮存、标识及保管。人事行政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废物回收处理站的联系及回收过程的监督。

3.2.生产部负责生产过程中发生相关危险废物的收集、标识及搬运.人事行政部负责选择不可回收废物供应商。 3.3.生产部负责按危险化学品废物的危险特性进行分类,并且列出危险废弃物的数量及其清单。 3.4.因发生事故,造成危险废弃物严重污染环境时,公司安全部门应采取措施清除或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或居民,并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 4、定义: 危险废弃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危险废弃物处置制度

危险废弃物处置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危险废弃物的处置管理,防止污染环境,实现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所称的危险废弃物,是指公司在生产、检测活动等过程中所产生的,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废弃物及其污染物。 第二章管理 第三条危险废弃物处置包括收集、暂存、转移等环节工作。公司各部门将危险废弃物统一暂存至指定暂存场所。 第四条各部门建立健全本部门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的组织体系。各部门必须安排相关负责人负责部门危险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工作;环境安全科具体负责危险废弃物的收集、暂存与转运等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必须服从环境安全科的领导、指导与监督;具体负责危险废弃物处置工作的工作人员,必须服从本部门领导的领导、指导与监督。 第六条各部门必须严格按本办法的规定处置实验室危险废弃物,不得私自处置。对于违规人员,公司将予以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对于因违规操作而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由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承

担责任。 第三章危险废弃物的收集与暂存 第九条产生危险废弃物的部门按废弃物类别配备相应的收集容器,容器不能有破损、盖子损坏或其它可能导致废弃物泄漏的隐患。废弃物收集容器应粘贴危险废弃物标签,明显标示其中的废弃物名称、主要成分与性质,并保持清晰可见。 第十条危险废弃物应严格投放在相应的收集容器中,严禁将危险废弃物与生活垃圾混装。 第十一条危险废弃物收集容器应存放在符合安全与环保要求的专门场所及室内特定区域,要避免高温、日晒、雨淋,远离火源。存放危险废弃物的场所应张贴危险废弃物标志、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危险废物储存库房管理规定等。 第十二条不具相容性的废弃物应分别收集,不相容废弃物的收集容器不可混贮。 第十三条产生放射性废弃物和感染性废弃物应将废弃物收集密封,明显标示其名称、主要成分、性质和数量,并予以屏蔽和隔离。 第十五条各部门应根据产生危险废弃物的情况制定具体的收集注意事项、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第四章危险废弃物的转运与处理 第十七条危险废弃物在转运时必须提供危险废弃物的名称、主要成份、

废弃物存放、处理的标准管理规程1

目的 规范污物、废弃物的管理,及时正确处理污物、废弃物,保证生产环境整洁,防止差错和污染。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废弃物的管理。 责任人 公司所有相关部门。 依据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药品GMP指南(2011年版)》。 内容 1 定义 1.1 废弃物 是指在生产建设、日常生活和其他社会活动中产生的,在一定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基本或者完全失去使用价值,无法回收和利用的排放物。 1.2 危险废弃物 生产、实验产生的有毒、有害废弃物。包括:废药品、废有机溶剂废物、涂料废物、爆炸性废物、废酸碱、含有害重金属废物及上述物质的包装物等。 2 废弃物的分类 根据废弃物的回收价值及废弃物的毒害性,将公司的废弃物分为:无价废弃物(垃圾),有价废弃物(可回收废弃物)和危险品废弃物。 3 废弃物的收集管理 3.1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的各个场所进行规划,选定适当的场地放置废弃物并做标识; 3.2 生产车间安置带有标识的废弃物的专用容器,以便分类收集; 3.3 各岗位的员工须按规定的要求将各种废弃物投入各自的专用容器中,不得乱扔乱放; 3.4 废弃物贮存器存放于固定位置,不得乱放。存放时不得对生产环境造成污染。废弃物贮存器,每天应按不同区域要求进行清洗或消毒; 3.5 每天生产结束后,生产区各部门负责把本部门的废弃物投放到公司废弃物集中点分类存放;生活区、办公区的废弃物由清洁工分类收集清运到相应的场所。

4 废弃物的处理 4.1 无价废弃物 各部门产生的各类垃圾统一清运到环卫部门指定的废弃置场,由其集中处理; 4.2 有价废弃物 4.2.1 各部门将有价废弃物分类收集运送到可回收废弃物储存处(办公区、生活区,由清洁工清运); 4.2.2 综合办公室联系有资格的承包方上门收购,并协同收购方人员按项目计量及搬运; 4.2.3 综合办公室对计量结果及收购方进行记录,并计价结算。 4.3危险废弃物 此类废弃物本公司能处理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能处理的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联系,委托有处理资格的单位对其进行处理,处理过程中,必须根据以下规定的要求来进行。 4.3.1 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4.3.2 被委托单位应具有环保证及处理能力的证明材料。 5 应急处理在收集、清运、处理各类废弃物的过程中,如果出现了火灾、泄漏等环境紧急状态,发现者应按照工厂突发事件处理办法中规定的步骤进行处理及应对。 6对于担当收集、分类及清运废弃物的清洁工及员工,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7 检查与纠正 7.1废弃物收集、清运、处理过程中的检查与监督,由综合办公室进行。 7.2 检查发现的不符合项应立即实施纠正。 变更历史

实验室废弃物操作规程

1.目的 规定实验室废弃物的收集、处理程序,保证检验质量、防止交叉污染、防止污染环境。 2.适用范围 该规程适用于实验室废弃物的处理。 3.操作人 3.1检验员负责各种废弃物分类收集/处理。 3.2各动保负责人联系外部机构处理危险废弃物。 4.工作程序 4.1.一般废弃物 指除危险废弃物以外的可回收或不可回收的废弃物。 4.1.1.废液 在各化验室配套废液收集桶:配有废酸缸、废碱缸、中性废液缸。 1、无毒无害的废液倒入废液桶后,在检验完毕后由化验员直接倒入下水道中。 2、化学废液:一般的废液可由实验室初步处理或直接排放:对废酸、废碱等废液采用中和法、稀释法后,PH值为中性时直接排入下水道。 4.1.2.固体废弃物 1、无菌物品:棉签、棉球及一次性实验用品(如试管、枪头、离心管、手套、口罩等),使用后置于专用黄色医疗废物垃圾袋,由外部有资质的医疗垃圾处理公司集中进行无害化焚烧处理,并在废弃物处理记录表上记录(附件1),不得随意丢弃。 2、玻璃制品:对可再次使用的玻璃制品,加入有效消毒剂浸泡2~6小时后用洗涤剂及流水刷洗,沥干后高压蒸汽灭菌。 4.2.危险废弃物(包括液体和固体)

指各种带有有机溶剂的废弃物,以及带有铅/镉/砷/汞/钡/卤素等的无机废弃物。 4.2.1化学废液及过期化学试剂 1、收集:危险废液必须进行分类收集,根据其化学特性选择没有破损及不会被废液腐蚀的容器进行收集,存放在指定地点,不可混合贮存。将收集的废液的成份及含量,贴上明显的标签,并置于安全的地点保存。特别是毒性大的废液,尤要十分注意。 2、处理:由于废液的组成不同,在处理过程中,往往伴随着有毒气体以及发热、爆炸等危险,因此,处理前必须充分了解废液的性质。 ①不同废液在倒进废液桶前要了解其相容性,确认是否为同类物质或不会引起反应的物质后,再分门别类倒入相应的废液收集桶中,禁止将不相容的废液混装在同一废液桶内,以防因发生各种反应而造成化学伤害与危害等事故。 ②有毒有害的废弃物倒入专门废液桶,按下列规定立即处理。 a.无机酸类:用1%碳酸钠或1%氢氧化钙溶液中和,中和后用大量水冲洗。 b.氢氧化钠、氨水等无机碱类:用6mol/L盐酸溶液中和,用大量水冲洗。 c.含汞、砷、锑等离子的废液:控制酸度为0.37mol/L[H+],使其生成硫化物沉淀。 d.含氟废液:加入石灰生成氟化钙沉淀。 e.溅落的汞:溅落汞的地方洒上硫化钙、硫磺或漂白粉或喷洒药品使汞生成不挥发的难溶盐,干后扫除。 f.含镉废液的处理:在含镉的废液中投加石灰,调节pH值至10.5以上,充分搅拌后放置,使镉离子变为难溶的Cd(OH)2沉淀.分离沉淀,将滤液中和至pH值约为7,然后排放。 g.含铅废液的处理:在废液中加入消石灰,调节至pH值大于11,使废液中的铅生成Pb(OH)2沉淀。然后加入凝聚剂Al2(S04)3,将pH值降至7~8,Pb(OH)2与Al(OH)3共沉淀,分离沉淀,达标后,排放废液。 h.含酚废液的处理:低浓度的含酚废液可加入次氯酸钠或漂白粉煮一下,使酚分解为二

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危险废弃物的处置管理防止污染环境实现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所称的危险废弃物是指公司在生产、检测活动等过程中所产生的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废弃物及其污染物。 第二章管理 第三条 危险废弃物处置包括收集、暂存、转移等环节工作。公司各部门将危险废弃物统一暂存至指定暂存场所。 第四条 各部门建立健全本部门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的组织体系。各部门必须安排相关负责人负责部门危险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工作环境安全科具体负责危险废弃物的收集、暂存与转运等工作。 第五条 各部门必须服从环境安全科的领导、指导与监督具体负责危险废弃物处置工作的工作人员必须服从本部门领导的领导、指导与监督。 第六条各部门必须严格按本办法的规定处置实验室危险废弃物,不得私自处置。对于违规人员公司将予以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对于因违规操作而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由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承担责任。 第三章 危险废弃物的收集与暂存 第九条 产生危险废弃物的部门按废弃物类别配备相应的收集容器,容器不能有破损、盖子损坏或其它可能导致废弃物泄漏的隐患。废弃物收集容器应粘贴危险废弃物标签,明显标示其中的废弃物名称、主要成分与性质,并保持清晰可见。 第十条 危险废弃物应严格投放在相应的收集容器中,严禁将危险废弃物与生活垃圾混装。 第十一条 危险废弃物收集容器应存放在符合安全与环保要求的专门场所及室内特定区域要避免高温、日晒、雨淋远离火源。存放危险废弃物的场所应张贴危险废弃物标志、危险废

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doc

废弃物管理制度 1.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公司生产活动、办公、产品和服务中产生的所有固体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储存、处置的管理。 2.目的 规范固体废弃物的控制,减少固体废弃物的产生和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确保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和处置符合公司环境方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职责 3.1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生产、办公和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分类及运输到指定场所存放。 3.2 行政综合部负责危险固废备案、贮存管理和转移处置,负责可回收利用废品的处置及一般固体废弃物的清运。 4.定义 固体废弃物是指人类在生产、消费、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通俗地说,就是“垃圾”。本公司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固体颗粒、垃圾、炉渣、污泥、破损器皿、变质食品、粪便等,废液、废油、等高浓度的液体及生产、办公使用的电子废弃物。 4.1 固体废弃物分类 4.1.1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即指具有毒性、腐蚀性、反应性、易燃性、浸出毒性等特性之一,由于其数量、浓度、物理化学性质或易传播性引起死亡率增加,无法治愈的疾病发病率增高或者对人体健康或环境造成危害的固体、半固体、液体废物等。 我公司危险废物主要有含废机油、废油抹布;废试剂瓶;、废油桶;废旧日光灯管、废墨盒、硒鼓及电子废物等。 4.1.2 不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弃物:指在工程施工、生产工艺、生活中产生的不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车间工业垃圾,食堂产生的食物垃圾及生 活垃圾等。 4.1.3 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弃物:指在生产、办公活动中产生的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设备维修产生的金属零件、废纸箱、废木箱、废塑料、废纸等。

危险废弃物处理规程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4876 (操作规程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危险废弃物处理规程标 准版本

危险废弃物处理规程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操作规程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1、目的 对公司产生的危险废弃物进行控制,确保废弃物的安全处理并对环境污染降至最低点。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产生的所有危化品废弃物管控。 3、职责 3.1.生产部负责可回收危险化学品废物的贮存、标识及保管。人事行政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废物回收处理站的联系及回收过程的监督。 3.2.生产部负责生产过程中发生相关危险废物的

收集、标识及搬运.人事行政部负责选择不可回收废物供应商。 3.3.生产部负责按危险化学品废物的危险特性进行分类,并且列出危险废弃物的数量及其清单。 3.4.因发生事故,造成危险废弃物严重污染环境时,公司安全部门应采取措施清除或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或居民,并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 4、定义: 危险废弃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5、作业程序: 5.1. 可回收危险废物的处理,详见《危险废弃物清单》。

5.1.1.危险废弃物:废液的处理。 5.1.1.1.收集:生产部各班组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溶液进行收集,并用容器罐装好,封闭紧,分类存放。 5.1.1.2识别标识:生产部各班组将生产中产生的废弃溶液进行分类标识,将不相溶的危险化学废弃溶液分罐存放,并且清晰标明溶液的名称。 5.1.1.3处理:生产部各班组按分类不同的溶液装入大铁桶内,并且盖紧,进行重量计量,填写记 录.由人事行政部联络合格的回收厂家进行回收处理。 5.1.2.危险废弃物:废油、废油漆的处理。 5.1.2.1收集:生产部各班组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油、废油漆用铁桶、罐进行收集,并且盖紧,标识清晰贮存。

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规 定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危险废弃物的处置管理防止污染环境实现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所称的危险废弃物是指公司在生产、检测活动等过程中所产生的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废弃物及其污染物。 第二章管理 第三条

危险废弃物处置包括收集、暂存、转移等环节工作。公司各部门将危险废弃物统一暂存至指定暂存场所。 第四条 各部门建立健全本部门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的组织体系。各部门必须安排相关负责人负责部门危险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工作环境安全科具体负责危险废弃物的收集、暂存与转运等工作。 第五条 各部门必须服从环境安全科的领导、指导与监督具体负责危险废弃物处置工作的工作人员必须服从本部门领导的领导、指导与监督。 第六条各部门必须严格按本办法的规定处置实验室危险废弃物,不得私自处置。对于违规人员公司将予以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对于因违

规操作而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由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承担责任。 第三章 危险废弃物的收集与暂存 第九条 产生危险废弃物的部门按废弃物类别配备相应的收集容器,容器不能有破损、盖子损坏或其它可能导致废弃物泄漏的隐患。废弃物收集容器应粘贴危险废弃物标签,明显标示其中的废弃物名称、主要成分与性质,并保持清晰可见。 第十条 危险废弃物应严格投放在相应的收集容器中,严禁将危险废弃物与生活垃圾混装。

医疗废物处理要求规范

医疗废物处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目的和原则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防治医疗废物在暂时贮存、运送和处置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防止疾病传播,保护人体健康,制定本规范。 医疗废物处置应遵循环境健康风险预防、安全无害、废物减量的原则。 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过程的暂时贮存、运送、处置的技术要求,规定了相关人员的培训与安全防护要求、突发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措施、重大疫情期间医疗废物管理的特殊要求。 对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执行本规范确定的“焚烧炉温度”和“停留时间”指标;对于医疗废物分散处理,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表2中“医院临床废物”的“焚烧炉温度”和“烟气停留时间”指标;对于同时处置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表2中“危险废物”的“焚烧炉温度”和“烟气停留时间”指标。本规范未规定的其他要求按《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执行。 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药品及其相关废物的暂时贮存、运送不适用本规范,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废弃放射源的污染控制按有关放射性污染防治规定执行。 有关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和包装规范,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另行发布。 本规范适用于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服务、医学科研、医学、教学、尸体检查和其他相关活动中的医疗废物产生者和集中处置者(包括运送者)。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和文件所含的条文,通过本规范引用而构成本规范的条文。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GB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 GB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GB18484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8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9217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

危险废弃物处理规程

危险废弃物处理规程 1、目的 对公司产生的危险废弃物进行控制,确保废弃物的安全处理并对环境污染降至最低点。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产生的所有危化品废弃物管控。 3、职责 3.1.生产部负责可回收危险化学品废物的贮存、标识及保管。人事行政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废物回收处理站的联系及回收过程的监督。 3.2.生产部负责生产过程中发生相关危险废物的收集、标识及搬运.人事行政部负责选择不可回收废物供应商。 3.3.生产部负责按危险化学品废物的危险特性进行分类,并且列出危险废弃物的数量及其清单。 3.4.因发生事故,造成危险废弃物严重污染环境时,公司安全部门应采取措施清除或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或居民,并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 4、定义: 危险废弃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5、作业程序:

5.1.可回收危险废物的处理,详见《危险废弃物清单》。 5.1.1.危险废弃物:废液的处理。 5.1.1.1.收集:生产部各班组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溶液进行收集,并用容器罐装好,封闭紧,分类存放。 5.1.1.2识别标识:生产部各班组将生产中产生的废弃溶液进行分类标识,将不相溶的危险化学 废弃溶液分罐存放,并且清晰标明溶液的名称。 5.1.1.3处理:生产部各班组按分类不同的溶液装入大铁桶内,并且盖紧,进行重量计量,填写记 录.由人事行政部联络合格的回收厂家进行回收处理。 5.1.2.危险废弃物:废油、废油漆的处理。 5.1.2.1收集:生产部各班组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油、废油漆用铁桶、罐进行收集,并且盖紧 ,标识清晰贮存。 5.1.2.2搬运标识:生产部人员将车间内收集的废油、废油漆搬运至指定的处理点贮放,进行重 量计量,填写记录,包装盖紧。 5.1.2.3处理:人事行政部根据生产部各班组收集的废油、废油漆联系具有危化品处理资质的 机构,据列表清单上的数量进行处理及登记。 5.2.不可回收危险废物的处理

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制度

三废处理规定 编号:002- 2014 1为了加强实验室废弃物和染菌器材处理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实验室废弃物包括各类废弃的健康相关产品、生物样品、中毒样品、终止保存的菌(毒)种、一次性注射器及其他实验废弃物等。本制度也适用于可重复使用的染菌器材的处理。 3实验室废弃物采取分类收集处置的原则,由产生废弃物的科室、技管科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管理。 4各类废弃物的处理 4.1各类食品、饮用水、卫生用品等检验后其结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虽不符合但其不会引起环境污染,按体系文件规定的保存期满后,液体类经稀释后由下水道排放,固体类经毁形后按生活垃圾倾倒在中心集中的垃圾存放地,统一清运处理。 4.2实验室产生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等医疗废物,按下列方法处理: 4.2.1所有污染材料应放置在防渗漏的容器中高压灭菌。 4.2.2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应分类收集,盛装医疗废物的包装物或容器应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且无破损、渗漏和其他缺陷。 4.2.3细菌性食物中毒样品和病毒阳性标本经121℃压力蒸汽灭菌30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4.2.4染菌玻璃试管、玻璃吸管、滴管、镊子等:经121℃压力蒸汽灭菌20后,对试管进行清洗、晾干。 4.2.5染菌的一次性平皿、移液头等:经煮沸30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4.2.6病毒类病源性培养物经121℃压力蒸汽灭菌30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实验室废弃物废水处理流程

实验室废弃物、废水处理流程 一、按照规定,废弃物按要求存放,统一销毁。 二、为加强环境保护,防止有毒有害废弃物的流散而污染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1、实验室医学废物的处理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在设计和执行关于生物危害性废弃物处理、运输和废弃的规划之前,必须参考最新版的相关文件。 2、废弃物处理的首要原则是所有感染性材料必须在实验室内清除污染、高压灭菌或焚烧。 3、本室明确专人负责实验室废弃物的登记、收集和处理,在各室配套污物收集桶。 废水:配有废酸缸、废碱缸、中性废液缸 废物:废注射器、加样头等固体废物交院感科统一无害处理。 废气:经换风扇、通风柜排出室外,备有个人防毒面罩、胶手套、防护眼镜等劳保用品,防止气溶胶的伤害。 4、凡剧毒废弃物和性质不明的药品,实行严格登记制度,两人以上负责处理,不能在本室处理的,封装后及时交院感科统一按环保规定处理。 5、应在每个工作台上放置盛放废弃物的容器、盘子或广口瓶,最好是不易破碎的容器(如塑料制品)。当使用消毒剂时,应使废弃物充分接触消毒剂(即不能有气泡阻隔),并根据所使用消毒剂的不同保持适当接触时间。盛放废弃物的容器在重新使用前应高压灭菌并清洗。

6、培养基、组织、体液及其他具有潜在危险性的废弃物须放在防漏的容器储存、运输及经压力蒸汽灭菌处理后按医疗废物处理。 7、高压蒸汽灭菌是清除污染时的首选方法。需要清除污染并丢弃的物品应装在容器中[如根据内容物是否需要进行高压灭菌和(或)焚烧而采用不同颜色标记的可以高压灭菌的塑料袋]。也可采用其他可以除去和(或)杀灭微生物的替代方法。 8、废弃物处理办法: (1)液体废弃标本: 如尿、胸水、腹水、脑脊液、涎液、胃液、肠液、关节腔液等每100ml加漂白粉5 g或二氯异氰尿酸钠2 g,搅拌后作用2~4小时消毒处理或12l℃30分钟高压灭菌处理。痰、脓、血、粪(包括动物粪便)及其他液体标本,高压灭菌后焚烧或加25—50g/L有效氯的漂白粉或二氯异氰尿酸钠溶液,拌匀后作用2~4小时;若为肝炎或结核病者则作用时间应延长为6小时后。对废酸、废碱等废液采用中和法、稀释法后,PH值为中性时直接排入下水道; (2)固体废弃物标本: 带有血凝块等的废弃样品管,在加盖后应当放在适当的防漏容器内高压灭菌和(或)焚烧。皮下注射针头用过后不应再重复使用,包括不能从注射器上取下、回套针头护套、截断等,应将其完整地置于盛放锐器的一次性容器中。单独使用或带针头使用的一次性注射器应放在盛放锐器的一次性容器内焚烧,如需要可先高压灭菌。可反复利用的已被污染的材料应选择先消毒再高压灭菌或直接高压灭菌。灭菌后的材料经洗涤、干燥、包扎、再灭菌后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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