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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2)

上市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2)
上市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2)

上市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职能,规范公司财务行为,保障公司长期稳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具体准则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部以及各分、控股公司。

第三条公司的一切财务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制度的规定,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正确处理并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计算并缴纳国家税收,接受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国家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四条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计划、控制、核算、分析、考核和监督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合理配置资源,创建良好、和谐的外部环境,保障公司健康、平稳运行;有效利用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实现资本的保值、增值,确保股东最大利益。

第五条公司(包括各分、控股公司)都应切实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建立和健全股份制财务管理核算体系,独立运行,自负盈亏。

第六条公司本部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财务制度。各分、控股公司应根据本制度及公司本部各项具体财务制度,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各单位具体的财务制度和实施细则,报公司本部审定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公司坚持财务收支一支笔审批制度,实行授权限额管理,重大财务收支和重大政策调整应在科学规范论证基础上,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八条公司在本部与各分、控股公司之间实行“统一领导、集中权

益、分级管理、独立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九条董事会对公司重大财务决策、财务政策及财务成果负责。董事长依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对外代表权、紧急情况下的特别处置权和法定代表人职权。

第十条公司总经理全面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对财务活动的执行结果负责,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设置公司财务会计机构,任免财务会计机构负责人,支持并保障财会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报公司董事会审批,根据经批准的公司年度财务预算组织实施;

组织实施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组织实施公司重大采购、销售计划;

组织实施公司重大的投资、筹资、重组、抵押、担保事项;

审批公司重大的采购、销售、借贷合同;

审批公司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和实施办法;

审批公司重大的财务收支及公司本部日常的财务收支;

向董事会报告公司财务状况及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董事会闭会期间向董事长报告;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责。

第十一条公司设置财务总监。财务总监由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财务总监协助公司总经理具体组织实施公司财务活动并行使监督职责,对公司董事会负责。主要职责如下: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

组织制定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统计、采购、资产管理等方面工作的规章制度及实施细则;

总体领导和协调公司全面的财务预算、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

参与制定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对重大的投资决策、经济活动进行财务分析与把关,并对其进行财务监督;

负责对公司重大经济合同及重要文件的财务审核;

负责公司重大改革、改组活动中的财务工作;

签署公司财务报告,定期向公司总经理报送财务预算及其执行情况、财务决算、成本分析报告;

按照预算、计划监督审核公司的成本、费用的开支及其采购申请;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科学合理地安排筹集资金;

会同公司总经理审批重大财务收支事项;

提名公司财务部经理、各分、控股公司财务会计机构负责人,报公司总经理批准聘任,并负责财务会计机构人员的配置。

第十二条分、控股公司总经理按照公司审定的年度财务预算组织实施,并对实施的结果负责。分、控公司总经理在组织实施所在公司的财务活动中接受公司财务总监的监督和业务指导,主要职责如下:

组织实施所在公司的财务预、决算方案;

组织实施所在公司的采购、销售计划;

组织制定所在公司的财务管理、采购、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实施办法,报公司本部审批;

支持并保障所在公司的财务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所在公司日常财务收支及权限范围内的重大财务收支的审批;

第十三条公司财务部是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根据国家财经法规政策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完善、推行财务管理制度并检查其落实情况;

组织公司(含分、控股公司)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日常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按时完成季度、中期、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及财务报告的审计;

合理调度和使用资金,保障资金安全;

建立、完善公司财务信息化平台;

为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以及投资等活动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和财务分析报告;

培训、考核全体财务人员,提高财务人员的管理水平,委派财务人员负责分、控股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

建立并保持与银行、税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的良好沟通关系,创建和谐的外部环境。财务部设部门经理1人,视情况设部门副经理和主管若干人。

第十四条各分、控股公司均应设置财务部,业务工作接受公司本部财务部和所在单位负责人双重领导。

各分、控股公司财务部按照本制度规定办理所在公司的财务收支事项,定期向公司财务部报送财务报表、年度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其他财务资料,及时向公司财务部报告所在公司的重大财务活动,接受公司财务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十五条各分、控股公司财务部设负责人1名及专职财务会计人员若干名。负责人由本部财务部委派,其编制视具体情况归属公司本部财务部或所在公司,薪酬由编制所在单位考核和发放。分、控股公司财务部专职财务会计人员的编制归属各公司,其招聘、任用由本部财务部和分、控股公司共同完成。

第十六条各级财务部均应定岗定员定责,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公司系统内(含各分、控股公司)财务人员实行定期或不定期轮岗交流制度。

上述有关财务人员的管理办法由公司财务部另行制定。

第三章预决算管理

第十七条公司实行以现金预算为核心的全面预算管理。公司根据年度经营目标计划,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和现金预算。年度预算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由财务总监组织公司本部各职能部门、各分、控股公司编制,报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后实施。

第十八条财务预算是对公司在未来一个会计年度内的资金筹集、使用、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计划,是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预算以利润为主线,涵盖公司生产经营各领域,应保证公司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全面纳入预算管理。各分、控股公司为财务预算编制的利润中心。

现金预算是财务预算中涉及现金的预算的汇总。公司应按照现金预算积极催收回款,严格控制支出标准和范围,合理筹集和使用资金,保证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实现。

全面预算的编制应以客观务实、积极稳健和全面性为原则。

第十九条预算一经有权机构审核通过,各公司均应严格执行,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如遇到下列客观情况,可以由公司总经理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调整报告,具体说明调整的原因和意见,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进行相关调整:

(1)预算与国家新近出台的宏观调控、产业政策、财经法规不符的;

(2)公司在预算年度中遇到不可抵御的自然灾害;

(3)由于不可预见的因素造成公司实际情况与预算严重背离;

第二十条全面预算分为年度预算、季度预算、月度预算。各分、控股公司必须编制年度及季度财务预算,按月编制现金预算。年度、季度、月度预算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或控股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公司本部备案并监督执行。

第二十一条公司的中期、年度财务决算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由财务总监组织统一实施。各分、控股公司决算结果作为该公司总经理年度考核的依据。

第四章资金筹集与使用管理

第二十二条筹资主要是为了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筹资前必须周密策划,根据公司发展方向、规模和产销计划以及现有资金数量,合理确定筹资的规模,提高筹资和用资的经济效益。

第二十三条公司筹资的渠道和方式必须按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公司在筹集资金的过程中,不得吸收投资者已设立有担保权及租赁资产的投资。

第二十五条公司严守资本金保全原则,对已筹集到位的资本金,在生产经营期间,投资者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形式抽走,公司也不得为其出具任何担保证明。

第二十六条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由公司本部统一筹集。各分、控股公司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对外筹集资金,也不得以所在公司的资产对外作抵押或担保。如因生产经营、对外投资等原因需要筹措资金,必须事先向公司财务部提出申请,并明确说明所需资金数量、用途、投向、用款进度以及预期经济效益,依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由公司财务部协调解决。临时资金拆借必须遵循资金有偿使用原则,收取资金使用费。

第二十七条长期资金的筹集如发行股票、公司债券,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中、长期发展的需要及公司经营计划、投资方案,报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按国家法律规定进行;长期银行借款视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或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定,授权财务总监负责办理。

第五章资产管理

第二十八条公司依法享有独立完整的法人财产权,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员工及企业,非依法律、法规及法定的程序不得侵占、挪用及无偿划拨。

第二十九条公司按经营业务性质的划分对各分、控股公司实行资产授权经营责任制,各公司占有使用的资产属公司法人财产的一部分,公司董事会对该部分资产营运的安全与效率向股东大会负责;公司总经理组织指挥该部分资产的营运及业务的开展,向董事会负责。

第三十条公司为提高整体资产的营运效率,有权对各分、控股公司的各项资产作出划拨、重组、出售、报废及用于对外投资等决定。上述决定按照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分别由股东大会、董事会或公司总经理作出。

各分、控股公司处置资产须事先向公司本部作出详细的书面报告,并按公司章程或所在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公司及各分、控股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及非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公司为各控股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须按照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或程序执行。

第一节流动资产的管理

第三十二条流动资产是指在一年内或长于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

现或运用的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等。

第三十三条公司要加强货币资金管理。银行存款要坚持按期对账制度,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应与总账相符,库存现金应严格控制在限额以内,多余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确保现金安全。不得以任何理由坐支现金或以白条抵库。

分公司支付单笔20万元以上的大额资金必须事前报公司财务部,经财务总监审核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控股公司支付单笔20万元以上的大额资金必须经所在公司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办理执行。

资金管理办法由公司财务部另行制定。

第三十四条公司对应收款项(含应收账款、其它应收款)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年末按应收款项账龄余额的一定比例计提坏账准备,具

第三十五条存货包括各种原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外购商品协作件、自制半成品、产成品等,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五五摊销法”或“一次摊销法”摊销,其他存货的领用或发出,按加权平均法计价。分、控股公司的存货盘存采用永续盘存制,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盘盈、盘亏资产要查明原因,报公司本部批准后按规定程序进行账务处理;库存积压的存货物资要报公司本部批准后按规定进行处理,以防止库存物资的毁损和积压浪费。

第三十六条各分、控股公司应根据各自单位具体情况,建立健全应收账款、存货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将应收账款、存货的控制作为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控制结果应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第二节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三十七条固定资产是指公司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物品,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其他设备等。

第三十八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购建固定资产。分公司购

建房屋建筑物、运输设备、金额超过20万元的机器设备和其他设备,必须经公司总经理审批。控股公司购建房屋建筑物、运输设备、金额超过20万元的机器设备和其他设备,须事先向公司本部作出详细的书面报告,并经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三十九条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实际发生的支出转入固定资产。所建造的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按照估计价值确认为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待办理完成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为在建工程发生的借款费用和汇兑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第四十条各分、控股公司支付在建工程施工进度款,必须上报公司本部,经有关程序批准后方可支付。

第四十一条所有固定资产都应按月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

第四十三条各分、控股公司按规定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一律计入产品成本或当期损益,不得冲减资本金。

第四十四条公司要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每年应实地盘点至少一次,对盘盈、盘亏、毁损和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查明原因,详细书面报告。如存在减值或损失,应根据损失金额大小报经有权批准机构审批后,按规定处理。

固定资产减值或损失审批权限及相应管理办法,由公司财务部另行制定。

第三节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的管理

第四十五条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通常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购入的无形资产按购入的实际支出计价;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照投资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在约定的价值不公允的情况下,按公允价值入账;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无形资产,应以购买日无形资产公允价值计量;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确认为开发支出。

各单位研制、取得、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均属公司所有。

第四十六条无形资产、开发支出应自取得当月起在估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估计使用年限超过了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的,按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两者之中较短的年限分期平均摊销。如果合同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有效使用年限的,按不超过10年的期限摊销。无形资产摊销金额一般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需要摊销,但应在每个会计期间进行减值测试,需要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应计提减值准备。

第四十七条其他资产包括商誉、长期待摊费用等。

商誉是指股权投资成本超过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于投资取得日的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或者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成本超过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的商誉至少应当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长期待摊费用指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如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

第六章成本、费用及税收管理

第四十八条各分、控股公司要正确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成本、费用必须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核算,严格界定成本、费用的受益对象或受益期限。各单位根据所在单位的特点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确定产品成本核算方法,一旦确定不得随意变动。

第四十九条生产过程中实际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其他直接支出和制造费用,计入产品制造成本,并按产品分配到不同的受益对象。

第五十条职工薪酬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辞退补偿等。所有职工薪酬应先确认为负债,然后分配至不同成本费用项目。

工资、职工福利费、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实际支出据实列支,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按照规定比例提取,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按有关规定办理并缴纳,辞退补偿可据实列支或按规定预计负债。

所有职工薪酬除辞退补偿外,应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计入产品成本、建造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成本、当期损益。辞退补偿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第五十一条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均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第五十二条各分、控股公司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开支标准参照公司本部有关规定,结合各单位具体情况拟定,报公司本部批准后实施。

第五十三条各分、控股公司应根据成本管理要求,制定适合本单位

的成本核算办法,分公司成本核算办法报公司财务部,经财务总监审定后执行;控股公司成本核算办法报公司财务部备案。

各分、控股公司应做好成本管理工作,不断挖掘内部潜力,控制物耗和费用支出,提高劳动生产率,努力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第五十四条公司本部各职能部门的日常费用按年度预算实行限额管理,由分管的公司副总经理审查。具体申报审批办法另行制定。各分、控股公司也必须将日常费用纳入预算管理,从严控制。

第五十五条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所形成的损失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第五十六条公司本部及分公司企业所得税由公司本部财务部统一申报缴纳。分公司除企业所得税外的其他各项税费、控股公司的所有税费均由各单位财务部自行申报缴纳。

各公司应加强发票(收据)管理,发票(收据)购入、领用、缴销要建立台账,不得私自出售、出借或代他人开具发票(收据)。

第七章营业收入、利润及利润分配管理

第五十七条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成本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第五十八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让渡资产使用权应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后,才能确认为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同时按照配比原则结转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支出。

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的,按合同约定的各期应收款日期作为收入实现;分期超过3年的分期收款销售商品,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按照合同价款的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公允价值与合同价款之间的差额按规定计入当期损益。

采取代销方式销售商品的以取得代销单位代销清单作为收入的实现;

长期工程(包括劳务)合同可按合同确定的工程结算办法作为收入实现;

销售退回应冲减当期销售收入。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财务费用。涉及商业折扣的销售应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收入。已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的,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收入。

第五十九条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第六十条公司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投资收益或投资损失计入投资收益。公司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获得的应收股利或应计利息也计入投资收益。

公司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将上述资产账面余额与出售所得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同时将原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投资收益。

第六十一条公司发生的与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按收入净额计入营业外收入,发生的与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按支出净额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六十二条分公司完成的年度利润总额作为考核该公司总经理经营业绩的主要指标,结合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由公司总经理提出考核及奖惩意见,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控股公司的利润分配根据其董事会及股东会决议执行。

第六十三条公司实现的利润在提取所得税后,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1、弥补公司以前年度亏损;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4、支付股利。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及向股东支付股利的具体分配方式、分配金额由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定。

分公司不得自行支配利润。

第八章投资管理

第六十四条公司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外投资,投资形式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重大资产收购、资产重组、证券市场投资等。为了提高投资效益、减少和规避投资风险,所有投资必须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分别由公司总经理、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分公司无权自主进行投资,控股公司投资必须经所在公司董事会批准,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六十五条公司的投资原则为:投资形式、方向和规模应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发挥公司的整体优势,获取规模效应;有足够的资金力量用于投资,不得因投资影响公司本身正常的生产经营。

第六十六条股权投资、债权投资、证券市场投资形成的资产项目包

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等。

交易性金融资产指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权证投资等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指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等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应以摊余成本计量。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以及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第六十七条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外控股、参股,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讨论决定,公司总经理组织实施。

第六十八条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以下方式确定: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余额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支付现金、非货币性资产等其他方式(非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投资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第六十九条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分别采取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以下两类:一是持有的对子公司投资;二是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第七十条公司的债权性投资包括购买国债、其他公司债券等,由公司有关部门或分、控股公司提出,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分别由公司总经理、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第七十一条公司的证券市场投资主要是公司利用闲置资金按国家法律的规定在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外汇市场进行的投资。由于上述市场存在各种风险,此类投资须慎重进行,应由公司财务总监及公司有关职能部门根据市场行情,向公司总经理提出投资建议,按照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程序批准后实施。控股公司的证券市场投资应向公司总经理提出投资建议,按照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程序批准后实施。

第七十二条公司(含分、控股公司)的重大资产收购、资产重组项目,由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分、控股公司向公司总经理提出建议方案,根据

公司章程规定分别由公司总经理、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第九章合同管理

第七十三条本制度所称合同包括经营性(采购、销售)合同、融资合同、抵押(或担保)合同、租赁合同、投资协议以及其他以盈利为目的和资金往来为标的的契约性文件。

第七十四条合同的签署。所有经济合同原则上应由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签署。

第七十五条合同的审核。所有经济合同须符合《合同法》的要求,规范文本,防范风险。经营性合同由各分、控股公司总经理负责审核、批准或授权审核、批准。

其他经济合同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和职能部门审核。重大的融资、抵押、担保、投资合同须由公司总经理或其指定人员向董事会做出详细的说明,经董事会审核通过。

第七十六条合同的执行。经签署的经营性合同由各分、控股公司总经理组织实施,其他的经济合同由公司总经理组织实施。

合同在执行过程中遇有纠纷或其他重大变故,应由执行单位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报告。公司总经理视情况向董事会报告。

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应接受公司总经理指定或授权人员的监督、检查。

第七十七条合同的保管。一般的经营性合同由各执行单位保管,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应备案一份,合同标的超过人民币一百万元的重大经营性合同应同时报公司财务部备案一份。其他的经济合同由公司专门部门专人保管,同时公司财务部备案一份。

第十章财务报告及对外披露

第七十八条公司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会计附表及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

各分、控股公司应于月度终了六日内向公司财务部报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于月度终了八日内报送财务情况说明书;季度终了,除上述月度财务报告外,还应于十日内报送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会计附表及会计报表附注。控股公司存在子公司的,应同时报送单户报表和合并报表。

第七十九条公司编制财务报表应遵循真实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原则。

财务情况说明书作为对报表的解释和补充,包括公司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及利润增减因素分析;经营资金的增减和周转情况;应收账款的变动及销售回款情况;存货的变动及控制情况;投资的运作及收益情况;各项财产物资的变动情况;对本期和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主要财税政策

对公司的影响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八十条总结和评价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财务指标包括发展能力指标—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盈利能力指标—营业收入利润率、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偿债能力指标—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经营效率指标—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

第八十一条日常财务分析由公司财务部负责按期编制,上报公司总经理、董事长。

第八十二条公司应按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对外公开披露规定的财务信息。公司应保证公司董事可以及时阅读本公司的财务报告及知晓重大财务事项。

公司对外披露的财务信息由公司财务部审核,并由董事会办公室统一发布。未经有关程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对外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第十一章附则

第八十三条凡未按本制度或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程序或权限执行,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带来相应法律风险的行为,一经发现应立即终止,并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八十四条本制度从本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八十五条本制度解释权归本公司董事会。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完整版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完整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 根据 国家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和《工业企业财务制度》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修 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一切财务、会计活动均应符合《会计法》的要求,符合《企业财务通则》 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具体会计核算制度遵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非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同时也是控 股、参股子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参考依据。 各子公司为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 应根据相关法 规和制度, 参照本制度自行制订具体的财务管理制度。 对于本制度中已作出的对子公司的管 理办法,各子公司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二章 资金管理 第四条 公司资金管理的原则是:合理使用,减少占压,降低风险,加速周转, 益。 第五条 公司的财务实行预算管理。 预算管理就是对有关财务计划的制订、 检查和分析进行全面的管理,从而使财务管理工作有序、稳定地进行。 第六条 为保证库存的现金安全合理, 公司各部应按规定限额提取备用金。 填写借款单, 并注明用途、 金额、期限等, 按规定批准方可支取。 预支现金 一般不超过 2000 元,超过支票结算起点的付款应通过转帐支票结算。 任何人不得从营业收入中坐支现金。 库 存现金必须日清月结,不准白条抵现。 第七条 支票的领取及管理 1、支票领取: (1)凡领取支票,先填制支票申领单,写明用途、金额、使用人等项,经由有权审批 人批准方可领取。 ( 2)签发支票的金额超过 10000 元,在填写申领单时,须提交符合审批程序的用款报 告及附件(合同、采购单、计划书等) 。 (3)领取人应办理登记手续,于使用后三日内报帐。 提高效 审批、实施、 支取现金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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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科 xxxx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财务经理、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财务经理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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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纲。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员工守则 一、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三、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四、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五、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六、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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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发展日益壮大,为满足公司发展需求,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财务部门的职能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管理规定。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执行情况。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通过财务监督发现问题,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第二部分:财务机构和人员管理 一、财务人员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二、财务人员具体工作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 三、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财务记账采用电子 记账方式。 四、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摘要清晰、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账。 五、由于财务人员的岗位特殊性,对于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须至少提前 30 天办理调动或离职手续,财务人员离职管理不执行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必须与接交人员完整交接工作资料及其他手续,没有办理完毕移交手续的,不得中断财务工作。移交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章、相关实物、电子资料及其他纸质原始资料、未了事项、其他需特殊交代事项等。移交工作必须由部门负责人监督执行。 第三部分:资金管理制度 一、现金管理制度 (一)账务处理规定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账实相符。 4、出纳人员应根据现金收支情况,及时登记现金流水账,并与会计核对是否与现金日记账余额相符,保证账账相符。 (二)现金收款规定 1、现金收款时,出纳人员应监督交款人登记《现金收款登记明细表》; 非我司人员直接交款的,出纳人员自行登记《现金收款登记明细表》。 2、出纳人员应根据现金收款信息开具现金收据,并及时将收据记账联转交会计记账。 (三)现金付款规定 1、因出差、调货需事先借支现金的,须由经手人填写《借款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经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到财务出纳处支款。财务出纳应严格审查签批手续是否完整真实,对于签批手续不完整《借款单》有权拒绝付款。借款人应及时清理借款,前款未清的,不得再次借款。 2、需支付现金的差旅费以外的费用报销,由报销人填写《费用报销单》,经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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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上市公司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规章制度1 Xx上市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公司(除特别指明外,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强化公司内部监控与协调机制,规范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法律、规章、规定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单位,包括公司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分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财务管理体制 2.财务管理基础工作 3.内部牵制制度 4.会计稽核制度 5.全面预算管理 6.货币资金管理 7.应收款项管理

8.存货管理 9.长期股权投资管理 10.工程项目管理 11.固定资产管理 12.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管理 13 .采购及应付账款管理 14.职工薪酬管理 15.债务性融资管理 16.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17.应交税费管理 18.股东权益管理 19.收入管理 20.成本费用管理 21.关联方交易管理 22.财务报告与财务分析 23.财务风险管理 24.财务检查

25.审计与资产评估 26.企业清算 27.附则 第四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计算缴纳国家税收,并接受国家有关机关的检查 第五条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运用资金,有效利用各种资产,优化财务结构,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确保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保证债权人和股东的权益。 第六条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由财务部具体负责制定。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七条公司财务管理体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各二级核算单位负责本单位的经济核算和财务管理;财务部负责公司的经济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并指导和监督二级单位的财务管理与核算。 第八条公司股东大会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决定重大财务事项: 1.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2.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3.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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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第一章总则 1.1为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制度》,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1.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XXXX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各部门、人员在财务会计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管理 2.1公司设立财务部作为财务会计机构,财务部的职责: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包括:财会人员的管理、指导检查各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协助公司领导筹集资金、合理分配使用资金;做好与仓库部门的对帐工作,指导仓库保管员建帐、对帐;指导车间统计员做好工时、材料消耗额编制工作、建立车间工序流转程序、建立适合自己企业需求与发展的成本核算模式、制定成本管理制度与控制制度;做好财务分析工作,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各种信息资料,当好领导的参谋。 2.2财务部下设财务科、供应科、仓储科、审计科;岗位设置为:部长、科长、主管会计、各岗位会计、出纳员、成本核算员、采购员、内勤管理员、保管员。 2.3各岗位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任职条件和资格,持证上岗。 2.4财务会计人员调换工作时,按会计法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原材料库、产成品库的核算工作和车间统计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业务管理。仓库保管员,车间统计员调换工作时,由财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交接手续。 2.5财务会计人员、仓库保管员、车间统计员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制度,按绩效考核结果,兑现劳动报酬。 第三章流动资产的管理 3.1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帐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 3.2现金管理 3.2.1现金出纳会计要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现金的管理规定。 要严格控制费用报销和个人借款,个人借款、对外付款等要实行总经理一支笔签字批准制度,要有经办人员签字和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注明用途。总经理外出或因生产经营急需等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授权的人员也可签批,但是总经理归来后补办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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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部工作职责 一、遵从各上级和主管的领导,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可靠。为项目经营管理提供有效依据。 二、负责日常会计核算、成本核算、财务管理和其他财务会计行为的管理工作。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按照规定确认、计量和记录各会计要素。 三、合理设置成本核算对象,正确核算成本,收集、整理成本管理日常资料,坚持经济活动分析,履行在项目责任成本控制核算工作中的职能。 四、搞好资金管理,确保财务收支和往来结算手续正确完整,严格审核把关。 五、编制资金计划、财务指标月报、财务会计报告,并按规定报财务部。 六、依法纳税,办理各税的申报与缴纳工作。 七、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加强会计基础资料的收集和整理,以及文件、资料、合同和协议的保存和登记。 八、积极配合各项工作,及时提供真实准确的会计数据。 九、做好会计档案的建立,保管,移交工作;做到整洁、安全、保密。 十、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等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 十一、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对不符合国家法规、公司制度、未按审批程序报销的原始凭证可以拒绝受理,并做好解释工作。 十二、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针对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建议。

财务主管岗位职责 一、在上级公司和主管领导下,管理财务部门工作。 二、制定财务管理办法并具体执行其实施和运转。 三、负责各项经济活动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规范执行相关的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 四、落实上级部门管理要求和会议精神,定期对经营结果和财务状况进行分析并及时报告工作。 五、负责编制资金计划和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检查并分析计划的执行情况。 六、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核各时期的财务报表,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 七、负责审核分包单位、工费承包单位及材料供应商等费用的结算和款项支付。 八、负责财务工作计划和财务工作总结。 九、负责会计档案及其他业务资料(包括电子档案)的建立、备份、保管和移交工作。 十、抓好本部门内部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出纳员岗位职责 一、根据出纳工作要求和业务核算流程,正确办理现金收支、银行结算和票据收付业务。 二、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字迹清晰,数字正确。搞好货币资金的日清月结,随时掌握银行存款资金的变动与存量。 三、每月5日前对上月银行往来明细账核对完毕,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四、妥善保管库存现金,银行票据和其他有效收付凭据,做好空白票据的领用登记工作,管好保险柜和网银资料,按要求管理和正确填制使用银行票据。 五、协助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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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全套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财务管理职能岗位职责 第三章资金管理制度 第四章库存现金管理制度 第五章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第六章往来账务管理制度 第七章存货管理制度 第八章出入库管理制度 第九章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十章成本和费用管理制度 第十一章支票管理制度 第十二章全面预算管理制度 第十三章发票管理制度 第十四章暂借款管理制度 第十五章报销审核制度 第十六章工资及相应级别报销管理制度 第十七章印章管理制度 第十八章合同管理制度 第十九章回佣管理制度 第二十章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章税务制度 第二十二章对子公司财务控制的措施 第二十三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各子公司为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应根据相关法规和制度,参照本制度自行制订具体的财务管理制度。对于本制度中已作出的对子公司的管理办法,各子公司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二章财务管理职能岗位职责 财务管理制度设计岗位:认真学习、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经营特点及管理要求设计、制订、修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并指导下属子公司财务制度的设计工作。 子公司财务管理岗位:负责子公司的往来核算、核对、报表催收和汇总、业务 指导、信息传递等相关业务。 会计工作职责 : 1、按照会计核算规范要求设置总账、明细分类账,编制会计报表,统一管理 会计核算软件。 2、具体审核、处理会计凭证。 3、具体承办涉税事务,审核资金收付凭证。 4、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开具销售发票。 5、核算存货的入库、领用、退货,定期组织对相关仓库抽查盘点,审核《库 存物资动态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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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财务部组织结构与责权 一、财务部组织结构图 二、财务部职责 三、财务部权力 四、财务总监的职责 五、财务部经理职责 六、财务部主管职责 第二章资本预算管理 一、资本预算主管岗位职责 二、资本预算专员岗位职责 三、预算编制程序 四、年度预算编制程序 五、年度预算编制平衡流程 六、年度预算调整流程 七、现金预算流程 第三章财务成本控制管理 一、成本控制主管岗位职责 二、成本控制专员岗位职责 三、现金清查处理流程 四、银行存款付款控制流程 五、费用报销管理流程

第四章资产管理 一、资产管理主管岗位职责 二、资产管理专员岗位职责 三、现金清查账务处理流程 四、备用金收支账务处理流程 五、应收账款管理流程 六、固定资产盘点管理流程 第五章筹资与投资管理 一、筹资与投资主管岗位职责 二、筹资专员岗位职责 三、投资专员岗位职责 四、筹资管理流程 五、银行借款筹资管理流程 六、投资管理流程 第六章会计核算管理 一、会计核算主管岗位职责 二、会计核算专员岗位职责 三、日记总账账务处理流程 四、记账凭证账务处理流程 五、科目汇总表核算流程 六、固定资产核算流程 七、利润核算流程 第七章成本会计管理 一、成本会计主管岗位职责 二、成本会计专员岗位职责

三、产品定额成本编制流程 四、产品成本核算管理流程 五、成本核算账务处理流程 第八章应收账款管理 一、应收账款主管岗位职责 二、应收账款专员岗位职责 三、应收账款管理流程 四、应收票据处理流程 五、呆账死账确认流程 六、坏账处理流程 第九章审计管理 一、审计主管岗位职责 二、审计专员岗位职责 三、审计工作流程 四、货币资金审计流程 五、存货审计流程 六、收入审计流程 七、成本审计流程 八、利润审计流程 第十章税务管理 一、税务主管岗位职责 二、税务专员岗位职责 三、纳税筹划流程 四、纳税核算流程 五、纳税申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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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标准范本1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第一章总则 1.1为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制度》,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1.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XXXX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各部门、人员在财务会计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管理 2.1公司设立财务部作为财务会计机构,财务部的职责: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包括:财会人员的管理、指导检查各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协助公司领导筹集资金、合理分配使用资金;做好与仓库部门的对帐工作,指导仓库保管员建帐、对帐;指导车间统计员做好工时、材料消耗额编制工作、建立车间工序流转程序、建立适合自己企业需求与发展的成本核算模式、制定成本管理制度与控制制度;做好财务分析工作,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各种信息资料,当好领导的参谋。 2.2财务部下设财务科、供应科、仓储科、审计科;岗位设置为:部长、科长、主管会计、各岗位会计、出纳员、成本核算员、采购员、内勤管理员、保管员。 2.3各岗位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任职条件和资格,持证上岗。

2.4财务会计人员调换工作时,按会计法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原材料库、产成品库的核算工作和车间统计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业务管理。仓库保管员,车间统计员调换工作时,由财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交接手续。 2.5财务会计人员、仓库保管员、车间统计员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制度,按绩效考核结果,兑现劳动报酬。 第三章流动资产的管理 3.1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帐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 3.2现金管理 3.2.1现金出纳会计要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现金的管理规定。 要严格控制费用报销和个人借款,个人借款、对外付款等要实行总经理一支笔签字批准制度,要有经办人员签字和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注明用途。总经理外出或因生产经营急需等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授权的人员也可签批,但是总经理归来后补办有关手续。 3.2.2出纳员不得兼管有关债权、债务、收入、费用的帐务登记工作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收付款凭证的内容必须完整、合法;报销凭证必须是国家印制的发票及单据,不得使用白条或其他不规范的凭证报销各项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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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公司管理制度上墙 篇一:公司管理规章制度上墙版面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纲。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员工守则 一、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三、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四、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五、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六、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局财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完整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责 第一条建立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是会计人员强化道德约束的措施,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中应遵守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紧跟会计改革步伐,使自己的知识、技能适应所从事工作的要求。 第二条会计人员必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认真履行“会计法”赋予的职责、权限,办理会计事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第三条会计人员要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严格的核算、监督,保守本单位的商业秘密,不能私自泄露单位的会计信息。 第一项财务主管的权责 第一条财务主管是财务工作的管理者,对会计工作人员有领导责任,应领导会计机构的全体人员执行“会计法”,带头学法、守法、执法,做到以身作则,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第二条财务主管应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支持、配合会计人员办理会计手续,保证会计人员职权不受侵犯,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条公司法人代表对公司财务具有监督、检查的权利。对违反《会计法》等相关法律和规章制度事情,有权制止。 第二项会计的职责 第一条会计人员必须按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制度”的设置会计科目,设置总帐、明细帐、附加帐,组成系统科学的帐薄体系,保证合理地反映单位的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

第二条会计人员对发生的每一项经济业务必须取得完整的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对不合法的原如应拒绝受理。 第三条会计人员根据记帐凭证登记帐薄,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第四条会计人员必须按会计资料进行经营活动的核算;进行准确的成本核算;进行进、销项税金及其他税金的正确核算。帮助领导做好经营决策工作,按时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并准时送财务报表,做到内容完整,数字准确、真实。保证会计信息质量。 第五条会计人员负责向董事会及全体股东,按董事会决议规定报告单位财务状况,参与单位经营和经营成果的预测及决策。 第三项出纳的职责 第六条严格遵守国家现金管理制度,做好现金管理工作,具体办理现金收付手续,报销时要认真审查原始凭证,凡不符合规定和手续不全的一律拒绝办理现金收付手续,严格把好关。 第七条不得从本单位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现金,特殊情况报开户银行审批,不能以白条或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借款报销必须由财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签字才能办理现金支付手续。 第八条建立健全现金日记帐,逐笔记载现金收会,帐目日清月结。 第九条建立内部牵制制度。负责保管现金、转帐等空白凭证,财务章由会计负责人保管,签发支票由两人以上共同处理。支票填写必须写明对方单位、金额、用途,不能开具空白支票、延期支票。 第十条及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及时与银行对帐,及时清理未达款项,记日记帐与银行对帐的工作由两人分别承担。

管理制度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长江证券股份XX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公司财务行为,防范公司财务风险,维护股东、债权人、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会计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等关联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公司”的范围包括公司总部、各营业部以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是公司财务工作的基本制度,于公司范围内统壹执行。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应根据本制度及国家关联法规、财务规则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各项财务工作制度。 第四条公司应切实做好财务管理各项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核算体系,如实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运营成果。 第五条公司应建立规范有效的净资本补充机制,保证公司的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满足监管要求。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六条公司的财务管理实行统壹核算、统壹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于公司按照本制度规定对公司范围内财务工作统壹管理、统壹指导的基础上,财务管理体系中各层级、各岗位按照相应的职责和权限履行财务管理职责,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公司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定的重大财务事项,分别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八条各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关于财务管理的职责权限由其章

程规定,但必须符合《公司法》等关联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关联制度的规定。各子公司发生财务事项如涉及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权限的,除需按其所于单位的规定履行签批程序外,必须按规定程序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表决后方可通过。 第九条除营业部、子公司外,公司各部门不配备财务人员,其关联财务事项由公司财务总部指派专人负责;各营业部财务人员、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由公司财务总部委派,业务上接受公司财务总部的统壹管理。 第十条各级财务部门应完善岗位设置,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严格执行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 第十壹条财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依法从事财务工作。 财务人员应按财政部门的规定接受后续教育。财务总部、人力资源总部应定期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 第十二条财务人员因各种原因发生工作岗位变动的,必须按规定做好工作交接,移交所有经管财务资料和其他运营资料。未办妥交接手续的,不得办理转岗或调动、离职等手续。 第三章财务风险 第十三条公司应结合业务的风险情况,建立健全包括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等内容的财务风险控制体系,明确财务风险管理的权限、程序、应急方案和具体措施,以及财务风险形成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通用)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 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 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 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 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 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 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

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 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 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条 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 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 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十条 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 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 或离职。 第十二条 资本金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 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帐。 第十三条 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 第十四条 公司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和 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 第十五条 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成本。 第十六条

公司上墙制度(1)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国家关于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 ?、编制预?决?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 ?、加强资金运营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加强资产管理,确保资产安全; ?、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如实反映财务状况; ?、依法纳税,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三条 财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二级核算的管理体制;设立财务室、配备会计和出纳人员。 第四条 财务实行计划定额目标管理。每年一季度,由股东会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收支预测,制定本年度收支计划和控制目标,并进行计划分解,制定本年度收支计划和控制目标。 第五条 公司的收入包括业务收入和其他收入。业务收入指接受委托对外承办审计、验资、评估、咨询服务等各种业务所取得的收入;其他收入指利息收入、投资净收益、固定资产盘盈和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及其他收益。 第六条 业务收费执行有关收费标准,各项收入必须全部按规定入账,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第七条 各项业务收入应与业务已经完成、款项已经收到时确认为收入的实现,跨年度项目可按收款进度确认收入。 第八条 其他收入按有关财务制度?款到入账?的原则进行账务处理。 第九条 公司支出包括:业务支出和其他支出。业务支出包括工资、福利费、工会经费、差旅费、交通费、修理费、租赁费、折旧费、物业用品费、职工教育经费、会费、税金、业务招待费等;其他支出指业务支出以外的开支,包括财务费用、罚款支出、捐赠支出、固定资产盘亏和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非常损失等。 第十条 按财务部的规定比例,提取福利费、工会经费、折旧费、会费、职业保险费和风险基金。 第十一条 各项支出原则上在审定的月开支计划内执行,计划外或临时增加的开支,须报经财务主管同意后方能支用。 第十二条 各项支出应按国家及本公司财务制度、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 利润是指公司一定时期的收入减支出后的净额。 第十四条 利润是按照国家规定作相应调整后,依法缴纳所得税。 第十五条 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首先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再按一定比例提留后备基金,剩余部分由股东会制定年度分配方案,进行分配。 第十六条 专用基金包括:风险基金、后续教育基金以及从税后利润提留的后备基金。 第十七条 各项基金的提取、使用和管理办法,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完整版)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资金管理 第三章应收款项的管理 第四章存货管理 第五章长期投资 第六章固定资产 第七章信贷管理 第八章资本及资本金管理 第九章税务 第十章费用管理 第十一章财务分析及控制 第十二章对子公司的财务控制措施 附贝y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 根据 国家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和《工业企业财务制度》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修 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一切财务、会计活动均应符合《会计法》的要求,符合《企业财务通则》 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具体会计核算制度遵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执行。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非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同时也是控 股、参股子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参考依据。 各子公司为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 应根据相关法 规和制度,参照本制度自行制订具体的财务管理制度。 对于本制度中已作出的对子公司的管 理办法,各子公司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二章资金管理 第四条 公司资金管理的原则是:合理使用,减少占压,降低风险,加速周转,提高效 益。 第五条公司的财务实行预算管理。预算管理就是对有关财务计划的制订、 审批、实施、 检查和分析进行全面的管理,从而使财务管理工作有序、稳定地进行。 第六条为保证库存的现金安全合理,公司各部应按规定限额提取备用金。 支取现金先 填写借款单,并注明用途、金额、期限等,按规定批准方可支取。预支现金一般不超过 2000 元,超过支票结算起点的付款应通过转帐支票结算。 存现金必须日清月结,不准白条抵现。 第七条支票的领取及管理 1、支票领取: (1) 凡领取支票,先填制支票申领单,写明用途、金额、使用人等项,经由有权审批 人批准方可领 取。 (2) 签发支票的金额超过 10000元,在填写申领单时,须提交符合审批程序的用款报 告及附件(合同、采购单、计划书等) 。 (3) 领取人应办理登记手续,于使用后三日内报帐。 (4) 未及时报帐者财务人员及时督促,并有权不予签发新支票。 (5) 持票人应对支票妥善保管,如丢失将由个人承担经济责任。 第一章 总则 任何人不得从营业收入中坐支现金。 库

财务管理制度整套

财务管理制度整套

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本制度; 2、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财务管理细则 一、总原则 1、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属已经总经理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由相关事业部总经理的书面授权,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属计划外的,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 2、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二、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一)财务经理职责 1、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其它相关工作。 (二)财务主管职责 1、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2、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3、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4、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6、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10、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11、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上市公司物资采购财务管理制度

股份公司物资采购财务管理制度 1 总则 为了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行为,加强物资采购监督管理,根据国家要求,为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是对公司购买原材料、燃料、辅料、备品备件(含进口)、工具(含进口)、油化、包装、产配件、外购外协件、五金电器、劳保用品、办公用品等物资及劳务协作过程中所发生的财务行为的基本规范。 2 采购原则 2.1 物资采购按照采购金额的大小,实行分级分权管理。 2.2 除公司生产经营有特殊要求或仅有唯一供货单位外,其余每一物资采购均应选择两个以上的供货单位实行比质比价,同等产品比质量,同等质量比价格,同等价格比信誉,严格价格和质量监督。 供货单位选择和采购价格的确定,应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不搞个人特权和人情交易3 物资采购价格管理 3.1 公司对大宗原辅材料、定点采购材料应逐步实行招标采购管理。选点定点原则及具体做法按TS16949“采购控制程序”文件执行。 公司对非定点采购材料、零星采购材料,年累计采购金额较大的,也应尽量实行招标采购3.2 公司成立专门的招标评审工作机构,由采购、质量、技术、财务部门及相应的副总经理共同负责招标工作。各部门在招标管理中的职责如下: 3.2.1 采购部门(包括物资供应、工程部门、工具部门、设备制造部门)负责提供招标单位资料,拟定招标方案。 3.2.2 技术、质量部门依据采购部门提供的招标单位资料,从技术、质量角度对招标单位的物资(产品)能否符合公司要求进行论证,并做出鉴定意见3.2.3 财务部门着重进行价格论证,在满足技术、质量要求的前提下,选择最低价位的供应商。3.3 经相应部门论证后,招标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物资采购,由招标评审机构集体讨论确定中标单位,招标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由招标评审机构提议交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实施。

最新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最新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爲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産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産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爲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2017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整合完整版)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资金管理 第三章应收款项的管理 第四章存货管理 第五章长期投资 第六章固定资产 第七章信贷管理 第八章资本及资本金管理 第九章税务 第十章费用管理 第十一章财务分析及控制 第十二章对子公司的财务控制措施 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安徽安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根据国家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和《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一切财务、会计活动均应符合《会计法》的要求,符合《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具体会计核算制度遵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执行。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非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同时也是控股、参股子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参考依据。各子公司为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应根据相关法规和制度,参照本制度自行制订具体的财务管理制度。对于本制度中已作出的对子公司的管理办法,各子公司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二章资金管理 第四条公司资金管理的原则是:合理使用,减少占压,降低风险,加速周转,提高效益。 第五条公司的财务实行预算管理。预算管理就是对有关财务计划的制订、审批、实施、检查和分析进行全面的管理,从而使财务管理工作有序、稳定地进行。 第六条为保证库存的现金安全合理,公司各部应按规定限额提取备用金。支取现金先填写借款单,并注明用途、金额、期限等,按规定批准方可支取。预支现金一般不超过2000元,超过支票结算起点的付款应通过转帐支票结算。任何人不得从营业收入中坐支现金。库存现金必须日清月结,不准白条抵现。 第七条支票的领取及管理 1、支票领取: (1)凡领取支票,先填制支票申领单,写明用途、金额、使用人等项,经由有权审批人批准方可领取。 (2)签发支票的金额超过10000元,在填写申领单时,须提交符合审批程序的用款报告及附件(合同、采购单、计划书等)。 (3)领取人应办理登记手续,于使用后三日内报帐。 (4)未及时报帐者财务人员及时督促,并有权不予签发新支票。 (5)持票人应对支票妥善保管,如丢失将由个人承担经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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