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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有何区别

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有何区别篇一: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就业协议书: 1 法律依据: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定的,为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签订就业协议的一种书面合同。

2 内容与目的:主要体现毕业生情况和意见、用人单位情况和意见及学校意见;劳动合同:

1、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2、目的:是指劳动者同企业、事业等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3、内容、时效:规定以书面形式订立,其中载明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合同终止等条款,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4、与单位发生劳动关系开始。

5、签发部门:劳动合同的签证机关是各级劳动行政部门。

就业协议仅仅是确立了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更进一步确立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毕业生千万不要认为和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就万事大吉,应注意报到后及时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为了更加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毕业生可在签订就业协议时了解劳动合同的内容,尤其是工作年限和待遇等条款,毕业生也可向招聘人员索要样本或复印件。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前,也不可忽略就业协议

书的签订。因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是通过各级人事调配部门在规定时间内来落实的。毕业生持学校发放的《毕业生报到证》和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到用人单位所属县、市人事局办理报到手续,并凭其开具《行政介绍信》到具体的用人单位报到,此时的毕业生具有干部调动性。否则,毕业生就不具备干部调动性,对今后的技术职称评定、晋升、社会养老保险、退休年限造成一定的影响。

劳动合同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订立的。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工资待遇,住房等方面有事先约定,可在就业协议的约定条款中注明,附后补充,日后订立劳动合同是对此内容应予以认可。

人事代理是指各级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机构为三资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三类外商投资企业,称为三资企业。)、民营企业等无主管单位以及不具备人事管理权限的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要求委托人事代理的其他企事业单位;自费出国和以辞职等方式流动后尚未落实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提供人事档案保管或有关人事方面的代理服务工作。

1、为什么每位毕业生只能有一份《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是学校证明毕业生具有就业资格、也是用人单位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毕业生审批手续的凭证。

为维护就业市场的严肃性,避免一个毕业生同时被两个用人单位审批录用,造成用人单位进人指标浪费,同时也为了维护学校的声誉和今后毕业生的就业,每位毕业生只能有一份《就业协议书》原件。

2、如何办理《就业协议书》解约手续

由教育部学生司印制、学校发放的《就业协议书》每位毕业生只有一套(一式三份、编号固定)。毕业生通过“双向选择”确定接收单位,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都应认真履行协议。倘若毕业生单方面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如要违约,需办理如下解约手续:

a、到原签协议单位办理书面同意的解约函(盖单位公章)

b、向本学院提出书面申请(阐明解约理由),并附上单位解约函、原《就业协议书》负责毕业生就业的副书记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后交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

c、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根据有关规定审批发换新的《就业协议书》

d、毕业生领取新协议后到本学院备案

3、毕业生如遗失《就业协议书》如何补办?

毕业生如遗失《就业协议书》,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系(所)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老师签署意见,补办。补发的《就业协议书》上注明“根据本人声明,该生原件已遗失,此份为遗失补办件”,以示有别于正式的《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如谎报遗失《就业协议书》,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校规校纪处分。毕业生如果不慎将协议书遗失,学校原则上不再补发,到毕业派遣时,毕业生回生源地参加二次分配。若因特殊情况需要补发时,毕业生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由所在学院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负责人签署意见,经招生就业工作处调查并研究之后酌情处理。

4. 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时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时需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部分地区还需报当地政府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批,如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地,毕业生可请接收单位到当地政府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进行确认是否需要审批。

5. 学校编制就业方案的依据(《报到证》直接开到接收单位的依据)

学校用以编制就业方案(开《报到证》)主要以《就业协议书》和用人单位就业主管部门的意见为准。就业的毕业生应注意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需加盖上级主管部门的公章(有用人自主权的单位不需加盖)。

6. 毕业生报到证有何作用

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国家教育部直接印刷,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单独签发。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接收安排毕业生工作,并接转毕业生的档案、户口等。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它

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

7. 开具报到证的时间:毕业生一般在6月初,确切时间以省厅通知为准。

8. 何时发放报到证:报到证开回后,由各学院统一到学生处领取,在毕业生办理完离校手续后,发给毕业生。

9. 毕业生何时报到报到证上的报到时间一般是从开报到证之日起顺沿一个月,但各用人单位一般会有自己的要求,因此毕业生应事先征求用人单位的意见。

10. 报到证不慎丢失, 如何补办?

报到证遗失补办程序如下:1、毕业生提出书面申请,所在系(所)主管就业的老师签字并加盖公章。2、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出具证明。3、毕业生到-------上登报声明毕业生持学校证明、登报声明和毕业证书原件到省厅流动调配处办理补办手续。

签订就业协议的程序

1、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达成协议并在就在协议书上签名盖章,用人单位应在协议书上注明可以接收毕业生档案的名称和地址。

2、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盖章。

3、用人单位必须在与毕业生签订协议书起的十个工作日内将协议书送学校毕业生就业的工作部门。

4、学校同意盖章,并及时将协议书反馈用人单位。

就业协议的解除分为单方解除和三方解除。

单方解除:包括单方擅自解除和单方依法或依协议解除。单方擅自解除协议。属违约行为,解约方应对另二方承担违约责任。单方依法或依协议解除,是指一方解除就业协议有法律上的或协议上的依据,如学生未取得毕业资格,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就业协议,毕业生录用之后,可解除就业协议,或依协议规定,毕业生未通过用人单位所在地组织的公务员考试,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协议,此类单方解除,解除方无须对另二方承担法律责任。

三方解除:是指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经协商一致,消灭原订立的协议,使协议不发生法律效力。此类解除因是三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一致的体现,三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三方解除应在就业计划上报主管部门之前进行,如就业派遣计划下达后三方解除,还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办理调整改派。

篇二: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一、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一)主体不同

就业协议适用于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学校三方之间,学校是就业协议的鉴证方或签约方,就业协议对用人单位的性质没有规定,适用任何单位;而劳动合同只适用于劳动者

(含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不含公务员单位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组织和社会团体以及军队系统)之间,与学校无关。

(二)内容不同

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受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方案,而不涉及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应享有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方面面,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三)时间不同

一般来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就业协议应在毕业生就业之前签订,而劳动合同往往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才签订。

(四)目的不同

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是对双方的基本条件以及即将签订的劳动合同的部分基本内容的大体认可,并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和高校就业部门同意,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高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是编制毕业生就业方案和将来双发订立劳动合同的依据。

(五)适用法律不同

就业协议发生争议,除根据协议本身内容之外,主要依据现有的毕业生就业政策和法律对合同的一般规定来加以解决,尚没有专门的一部分法律对毕业生就业协议加以调整。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应依据《劳动法》来处理。

二、签订就业协议的程序

1、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达成协议并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名盖章,用人单位应在协议书上注明可以接收毕业生档案的名称和地址。

2、用人单位进人,如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则应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如当地的人事局、去上海、北京、深圳、广州则另有要求)

3、毕业生将签订好的协议书直接送到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处。

4、学校会及时将协议书的审核情况反馈给用人单位和毕业生。

5、对于考研、专升本的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定协议时要说明情况,如用人单位在知情后同意签约,毕业生在录取研究生或升入本科后不承担违约责任。没有签约的考研、专升本的毕业生将就业协议书统一交到就业处。

6、在2005年5月20日前签完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将协议书及时交到就业处,确保在毕业时能及时拿到就业派遣证。

三、落实了就业单位,如何派遣?

(1)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到当地人事部门审核备案,并在审核备案表或就业协议书上盖章:此种情况毕业生的所有关系将直接派到毕业生工作单位。(2)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当地人事部门不能审核备案:本人可在单位工作,但户口、档案可回原籍,也可挂在人才服务中心。

(3)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只是暂时没有到所在地政府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审核备案:可先提供工作证明,作为学院了解毕业生就业去向和统计就业率。待审核备案手续办完后,再办派遣。

四、由于各种原因暂时不能签约,怎么办?

(1)由于各种原因暂时不能签约,必须提供工作证明,以作为学院了解毕业生就业去向和统计就业率所用,户口、档案暂时保留在学院。

(2)毕业生须将工作证明和“要求把户口、档案保留在学院的申请”在2005年5月20日

前由系部收起统一交到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这样,户口、档案方可保留在学院两年。

五、签订协议时应注意的问题

1、查明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

签订就业协议的当事人必须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一般而

言用人单位必须具有从事各项经营或管理活动的能力,单位应有录用指标和录用自主权。

2、按规定的程序签订协议

毕业生凭学校发放的就业协议书,在与用人单位签约后交学校就业指导工作处。3、有关条款的内容必须明确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签约时,尽量采用示范条款。如确有必要进行变更或增加,亦应在内容上必须明确。

4、注意与劳动合同的衔接

由于毕业生就业协议签订在先,为避免在日后订立劳动合同时产生纠纷,应尽可能将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体现在就业协议的约定条款中,并明确表示在今后订立劳动合同时应予以确认。

5、对合同的解除条件做事先约定

毕业生就业协议一经订立,就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不得随意解除,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六、就业协议的解除

就业协议的解除分为单方解除和双方解除。

单方解除,包括单方擅自解除和单方依法或以协议解除。单方擅自解除属违约行为。单方依法或以协议解除,是指一方解除就业协议有法律上或协议上的依据,此类单方解除,解除方无须对另一方承担法律责任。

双方解除是指毕业生、用人单位,经协商一致,取消原订

立的协议,使协议不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但须征求学校同意。

七、违约责任及毕业生违约的后果

毕业生违约,除本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外,往往还会造成其他不良的后果,主要表现在:

第一,就用人单位而言,用人单位往往为录用一名毕业生作了大量的工作,一旦学生违约,会给用人单位造成被动。

第二,就学校而言,用人单位往往将毕业生违约行为认为是学校的管理不严,从而影响学校和用人单位的长期合作关系。

第三,就其他毕业生而言,违约会影响其他毕业生的就业,造成就业信息的浪费。

影响大学生职业选择的主观因素主要有哪些

1)求职速度加快当你有明确的求职目标时,就会有更多的理由去说服用人单位,告诉企业负责人,你就是他最合适的人选,对企业来说,他们也都希望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最合适的人选。当你有了明确的求职目标并把你最有利于这份工作的优势充分的表达出来时,你离应聘成功就已经非常近了。

2)求职成本降低因为你有非常明确的职业目标,所以你根本不用去漫天撒网,在各个你认为可能的工作机会前都投上你的简历,因为那将极大地花费你的时间成本。单凭这

一点我们的求职成本就会降低很多,再加上第一条所说的我们的求职速度将大大的增加,所以掌握了职业规划的方法再找工作,时间将大幅缩短。

3)工作持久性增强很多人频繁跳槽多是因为对工作本身的不认同,这种不认同很可能是无意识的,但如果是有意识的,将势必更加快你的离职速度。比如跟老板或同事稍有矛盾,或是经济收入未达预期,而这时外面稍有诱惑,你就极易选择离职,寻求表面上看起来“更好的发展”。而有了明确的职业规划以及目标时,你就会清楚地知道自己得到这份工作的意义,是为积累经验还是为提升技能,亦或为了历炼自己,而此时哪怕有再大的挑战和诱惑,你对工作的选择必定会更加的慎重,因为你知道这份工作带给你的究竟是什么。

4)工作满意度更高因为对工作和职业的高度认同,所以你会更加投入地工作,工作主动性也会大大增强。你会每天很渴望工作时间的到来,你有总也用不尽的动力和能量,你不再把工作当成纯粹的工作,而是生活中密不可分的一部分,你可以享受工作带来的无穷乐趣,因为从工作中你可以获得莫大的成就感和幸福感。

5)充分提升核心竞争力当你明确了自我职业生涯规划和选择时,就很自然的知晓了自己需要提升和锻炼什么,自己的核心竞争能力在哪里等一系列问题。这样,在工作中你可

以轻松地获得更好的发展,你的人生价值和社会价值也都可以顺利地体现出来,这时哪怕你想跳槽,你也无需向人求助,因为当你在某个领域有足够资质时,好工作自然会主动来找你。 6)获得更高的回报当你对工作更加专著和投入时,你的职业竞争力也将一并得到提升,这时你也必然能给企业和社会创造更多的价值经及财富,而你随之而来的回报也必定是丰厚的,名誉、物质、精神等方面的回报都会主动、迅速地聚集到你的身边。试想一下,每位就业者如果都掌握了职业生涯规划基础知识和求职就业的技能,或是得到了权威职业规划机构的专业人士帮助,能快速进行自我职业定位,并确定清晰的职业目标,有计划地进行实施,找工作还会如此之难吗建设和谐的社会需要和谐的就业环境。向阳生涯在此竭力倡导,立足当下紧迫时刻,在全社会开展一场全民职业规划普及行动,使无业者有业,让有业者乐业。通过职业规划让人们愿意工作,乐意工作,让其在满意的职位上创造更多更多大的价值,这样不仅能解决每个人的生计问题,更可以提升整个社会的竞争力,为国家解决就业难题。职业规划能够推动和谐的就业循环,要实现这一目标,中国就必须有一大批具有专业水准的职业规划师,推动全民普及职业规划这一战略的实施。而目前,我国这方面的专业人才非常匮乏,人才处于稀缺状态。因此,当前培养一批专业的职业规划师队伍、培养全民族的职业规划意识迫在眉睫。为

此向阳生涯将不遗余力地继续借助职业规划师资格认证的平台,大力培养更多具备专业资质的职业规划师,以确保职业规划领域从业人员的高水准专业度。2009年最新一期的CCDM中国职业规划师培训班初定于4月份开班,目前招生工作正在进行中。向阳生涯特别提议政府部门能够在职业规划专业人才的培养上给予充分的关注,大力培养和培训职业规划专业人才;同时,劳动、教育、人事等部门应多加宣传职业规划专业知识,让全社会人都来学习职业规划,让每个人都做自己的职业规划师。

影响大学生选择职业的心理因素有哪些?

选择既专业对口,又有自己满意的薪水,又是自己有兴趣的工作,在当前的就业形势下,不能说这是天方夜谭,但能实现这个愿望的,也是寥寥无几。大学生十大职业错乱症,你有几个?

1、错把理想当目标

大学生中不乏有各种各样的职业理想,如有的人希望成为明星,成为科学家,成为世界首富,成为国家主席……这些看似很难实现的理想,并不是不可能实现的,因为这个世界没有一个人是天生就是世界首富的,国家主席的。(除极少数的外。如英国,即使是继承的,那他的先辈也是白手起家的,而其后代只不是幸运罢了。)所以,在职业发展上你的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但我们的大学生却把职业理想仅

仅当作了理想,甚至很多人将理想当作了目标。目标是我们可以实现的,是我们在实现职业理想过程中的阶段划分。只有把宏大的职业理想转化为无数的可实现目标,我们的职业理想才会最终得以实现。当悲哀的是我们的大学生整天喊着要实现职业理想时,却没有把理想转化为职业目标,更没有去把转化的职业目标实现,最终,宏大的职业理想转为职业空想了。

2、错把手段当目的

在我们把职业理想转化为职业目标后,我们要看看有哪些手段可以实现职业目标。但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的实现目标的手段当作了做事的目的。当我们抱着实现目标的心理去选择不同的操作手段时,很多人已经是在为选择操作手段而选择操作手段了。他忘了我们选择操作手段是为了什么了,从而导致做了事却没有实现目标,或者为了做事而做事。比如说,我们可以通过学习来把我们专业知识的不足弥补,但往往很多大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只是在学习,或是在学什么,怎么学,什么时候学上下很大的功夫,还要不断的激励自己要学习不要玩等,这些统统都已经偏离了他学习的目标了,而在这些无关因素的考虑上已经不是他要学习的目的了。

3、错把途径当结果

实现职业目标会有很多的途径,我们要结合自己的综合因素去选择一条最适合自己的途径,选择最佳途径是为了更快

的实现我们的职业目标,从而最终实现我们的职业理想。只有实现了我们的职业理想才是我们最终需要的结果,只要这个最终结果一天没有实现,我们就不能懈怠。如有的同学的职业理想是销售总监,他选择这个晋升轨迹:销售代表、业务员-》销售主管—》区域销售经理-》销售部经理-》销售总监。这个途径的每一个阶段都是为实现销售总监这个结果而服务的。但有些大学生在做了销售主管后,就没有向区域销售经理的意识和冲劲了,最终销售主管就成了他追求的职业结果了,那他的销售总监梦就自然落空了。

补充回答: 4、错把行业当岗位

我们可以经常看到许多大学生的求职简历上这样写着,求职意向:建筑设计院,建筑施工单位,市政工程公司,与建筑相关的公司,他求职的是建筑这个行业。难道他能做建筑行业的所有工作?其实他根本不能,其实连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可以做什么,自己最擅长做什么。而最终录用他的是具体的企业和具体的岗位。没有企业目标还可以,但若没有岗位目标,他又可以做什么呢?又能做好什么呢?要知道企业录用的是能够胜任具体岗位的员工,如果你不具备岗位的任职资格,那企业又怎么会录用你呢?当大学生把行业当作要应聘的岗位时,暴露更多的是大学生没有核心竞争力,更没有形成核心竞争力的意识,所以他们在求职时把希望更多放在了“广撒网,捞大鱼”,以为机会会更多,实则别人都不

知道他能做什么,又怎么给他机会呢?

5、错把就业当择业

能够实现职业理想,不在于你做了什么,更多的在于你没有做什么。只有你把所有精力、时间、资源都放在职业理想上,那职业理想才有可能实现。大学生确定职业理想后,就必然会涉及到具体的行业、职业,而我们更多是从具体的职业上入手,那不可躲避的问题是,当我们大四毕业时,是先就业还是先择业。从实现职业理想的角度看,我们所做的工作一定要与职业目标有密切的相关性,否则,所做的工作将不会对职业理想产生支持,那实现职业理想的日期就遥遥无期了。所以,我们要选择与职业目标相关的岗位工作。但相当多的大学生把就业当作了择业,他们以为做着工作总会学到些东西;其实不然,在职业发展这个层次上,选择比努力更重要!如果方向都错了,那走的越远不是离目标越远吗?

补充回答: 6、错把择业当专业

当我们在选择与职业理想最相关最接近的岗位工作时,许多大学生却把自己所学的专业当作择业的关键因素。其实,只有我们的职业理想及由职业理想转化的职业目标与我们的专业高度相关时,专业才是影响我们择业的关键因素,否则,就不必被所学专业所限。在职业理想上所指的专业是你日后要从事职业的知识,所以它可能是你现在所学的专业,也可能是你喜欢的专业,你改学的专业等。总之,是能够实

现你职业理想的基本知识。所以当我们的职业理想并不是我们所学的专业时,我们就不必被其所约束。要知道,在职业理想的角度上,我们所做的就是我们所愿的,我们所愿的就是我们所喜欢的。所谓的专业对不对口,只有在和职业理想相联系时才需要我们去考虑的问题,而非按所学专业的职业前途去选择自己要做的工作。

篇三:大学生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异同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将走出校园步入社会。在找工作的过程中,学校会给大学生下发就业协议书,等到学生落实工作后,有意愿录用的公司会主动要求签订大学生就业协议,那么,这份就业协议书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异同呢

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相同点就是一经签定,都具备法律效力,不论是毕业生还是用人单位,都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但两者又有本质上的区别:

1.主体上:就业协议书是教育部统一印制的,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及毕业生所在高校三方主体共同签定的就业协议书,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主体之间签定的关于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书。

2.签订时间不同:就业协议是在毕业生派遣之前签订的;而劳动合同是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后签定的。

3.内容不同:在就业协议当中,毕业生的义务是向用人单位如实地介绍自己的情况,并按时到用人单位进行报到。用

人单位的义务是如实向毕业生介绍自己的情况,负责办理毕业生有关手续。学校的义务则是负责完成有关的派遣工作,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分配的具体体现。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4.法律依据不同: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无名合同,适用《民法通则》、《合同法》、国家有关毕业生就业分配的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政策规定,这个协议一经签订,各方应严格履行,任何一方要变动这个协议,需提前一个月取得另外两方面的同意,否则按违约处理。劳动合同是有名合同,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规范。

5.适用人员不同:劳动合同可以适用于各类人员,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只要有劳动能力并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经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一经录用都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就业协议只适用与高校毕业生。

6.纠纷解决方式不同:毕业生因就业协议发生纠纷,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能提请劳动争议仲裁。若因劳动合同发生纠纷,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如当事人就劳动争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签订 异同之比较

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异同 大学毕业生在正式工作之前,都会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一般签订就业协议在先,签订劳动合同在后。但你也许并不明确这两者有何不同,因此不能完全明确自己的责任与应当享有的权益: 毕业生琳琳,寒假期间在某地就业市场与某企业签订就业协议书,当地人事部门业盖章进行签证,随后将协议书寄到学校,学校毕办盖章同意。后来琳琳又参加某银行组织的面试,该银行表示同意接收,她向学校毕办索要就业协议,毕业办的老师解释,因她已和某企业签协议,如要再和银行签协议,则应先承担违约责任。琳琳表示很不理解。 像上例这样对就业协议的法律性质还缺少真正的了解,因此不明确自己对所签协议的用人单位负有何种的责任的情形在应届大学毕业生求职者中确实存在。的确,毕业生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并不是完全相同的,那么他们的共同之处与区别分别在哪里呢?我们大致可以进行这样的归纳: 相同之处 就业协议是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就确立劳动关系这一点来说,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是相通的,可以这样认为,就业协议的实质就是准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它们的相同表现在以下方面: (1)合同的性质一致。用人单位对大学毕业生这类劳动者,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劳动者,在培养、使用、待遇等方面可能有所不同,但从确立劳动关系这一点来说,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是一致的。 (2)主体的意思表达一致。签订就业协议的双方在表达主观愿望,意思表示真实、无强制胁迫方面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签订劳动合同而双方的主观意思表达所处的状态完全一致。 不同之处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就业协议是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要求:“经

劳动合同和就业协议

劳动合同和就业协议 (本文为你提供合同范本两篇。) 劳动合同和就业协议(一) 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到底有什么区别按照我们国家《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毕业生走上工作岗位,就要签订劳动合同法。需要说明的是,目前政府公务员和军队等是不用签订劳动合同法的,大部分国有事业单位还在按照原来的体制进行编制管理,还没有与刚进单位的毕业生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但所有的企业和其他非国有单位都应与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前面我们找工作时使用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都是与就业有关、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但就业协议不等同与劳动合同。就业协议书仅是体现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就业意向的契约,主要作为毕业生人事关系接转和户籍迁移的依据。它的有限期限应该是从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毕业生去单位报到为止。而劳动合同主要规定着劳资双方在劳动时间、岗位、报酬、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是劳动者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依据。劳动合同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应该在毕业生前到单位报到后签订的。因此,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工作时,都应当与用人单位签署有效的劳动合同。 它们之间的区别在于: 一是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劳动合同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人力资源部门颁布的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规章。就业协议适用《合同法》和教育部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的政策。 二是适用主体不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只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符合国家的法律、政策和法规,无欺诈、胁迫等手段,经双方签字盖章,合同即生效。就业协议目前除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方签字、盖章外,还有学校参与。在有些特殊的地区或特殊的情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也会要求参与。 三是内容不同。劳动合同的内容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比较详细。就业协议的条款比较简单,主要是毕业生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自己的情况,愿意在规定期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用人单位如实向毕业生介绍本单位情况,同意录用该毕业生等。 四是适用的人员不同。劳动合同可以适用与各类人员,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只要有劳动能力并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经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一经录用都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就业协议只适用与高校毕业生。 五是签订时间不同。一般来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在找工作过程中落实用人单位后签订的,就业协议的签订在学生离校前。劳动合同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订立的,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工资待遇、住房等方面有事

教你签订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

教你签订“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 大学生就业常识“三方协议”面面观 “三方协议”是什么? 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 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 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基本概念: 三方就业协议书不同于劳动合同。首先,三方就业协议书是 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主要是明确三方的基本情况及要求。三 方就业协议书制定的依据是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法规和规 定,有效期为:自签约日起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止的这一段 时间。而劳动合同是受《劳动法》和《合同法》的限定和保护, 有些用人单位如许多外企在确定录用时(注:在到用人单位报到前),就同时要求和毕业生签订一份类似劳动合同的协议;而更多 的用人单位则要求先签“就业意向书”,毕业生报到后再签订劳 动合同。其次,就业协议是三方合同,它涉及学校、用人单位、 学生等三方面,三方相互关联但彼此独立;而劳动合同是双方合同,它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方的权利、义务构成。第三,毕业生签

订就业协议时仍然是学生身份,但是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是劳动 者身份。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业协议的效力应当丧失。若劳动 合同与三方协议附件内容矛盾,则以劳动合同为准。 意义作用: 三方协议一旦签署,就意味着大学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确定。因此,应届毕业生要特别注意签约事项。大学生签三方协议前, 须认真查看用人单位的隶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一 般都有人事接收权。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则需要经过人事局或人 才交流中心的审批才能招收职工,协议书上要签署他们的意见方 能有效。应届毕业生还要对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有 所了解。 注意事项: 签劳动合同要注意四个方面: 一要明确职务和岗位,否则,用人单位会利用调职的方式, 变相压迫毕业生主动辞职,且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二要防止用人单位不断用换岗位的方式,反复延长试用期, 因为同一个岗位同一个人不能适用两次试用期,而换岗位就没有 限制了(其实这招已经不用再防了,根据2008年1月日生效的 《劳动合同法》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

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 大学毕业生通过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达成一致意见后,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进入用人单位正式开始工作之前,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是保障毕业生权益的重要手段,它们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毕业生必须明确它们各自的性质与作用。 一、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 (一)就业协议 就业协议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又叫三方协议。它是明确大学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够解决大学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纳税等一系列相关人事劳动问题,是对大学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都具有约束力的文书契约。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各保存一份,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表、省(市、自治区)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学校根据就业协议书为毕业生办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就业报到证)。 (二)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依法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它是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的重要保障,是用人单位合理使用劳动力、巩固劳动纪律、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手段,是减少和防止发生劳动争议的重要措施。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

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双方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三)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都是用人单位录用大学毕业生时所订立的书面形式的协议,但二者分处在两个相互联系的不同阶段,有着以下区别: .主体不同。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被用人单位正式录用时,由学校参与见证的、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的三方协议,是学校为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证的依据。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包含大学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学校既不是劳动合同的主体,也不是劳动合同的见证方,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时,学校并不参与。 .内容不同。毕业生就业协议主要反映的内容是:毕业生的真实自我介绍及到用人单位就业的意向;用人单位如实向毕业生介绍本单位情况,同意录用毕业生的意见;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依据协议为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与义务更为具体明确。因此,就业协议替代不了劳动合同,不是确定劳动关系的凭证,签订了就业协议后还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以达到保护毕业生合法权益的目的。 .适用阶段不同。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就业前在择业期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协议,劳动合同是毕业生正式被用人单位录用到单位报到后

劳动合同与就业协议(协议示范文本)

( 协议范本 )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劳动合同与就业协议(协议示范 文本) The agreement between parties A and B after friendly negotiation stipulates the obligations and rights that must be performed between each other

劳动合同与就业协议(协议示范文本) 劳动合同范文:劳动合同与就业协议 劳动合同和就业协调书市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所订立的书面协议,但两者分别处于两个相互联系的不同阶段。具体表现在: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这些劳动者既可以是高校毕业生也可以是其他人,而后者专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协议。 劳动合同是在明确工作关系后签订的关于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而就业协议书是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相互选择的关系的确定,学校作为毕业生管理部门承担见证和监督职能。 劳动合同可根据《劳动合同法》处理,也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劳动仲裁机构报送;而后者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协商取得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报学校毕业生主管部门审查认可后,报上级主管

部门审批。 值得注意的是,就业协议不能代替劳动合同。学生毕业到就业单位报到后,应尽快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 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录用毕业时所订立的书面协议,但两者分别处于两个相互联系的的不同阶段,具体表现在: 1、主体不同:前者是指劳动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这些劳动者既可是高校毕业生也可是其他人;而后者专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协议。 2、内容不同:前者是在明确工作关系后签订的关于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而后者是双方相互选择的关系确定。 3、处理纠纷的部门不同:前者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处理,也可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劳动仲裁机构报送;而后者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协商取得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报学校毕业生主管部门审查认可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值得注意的是,就业协议不能代替劳动合同。学生毕业到就业单位

简述协议书与合同区别

简述协议书与合同区別 篇一: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都是与就业相关的,但有本质上的区别。就业协议书是教育部统一印制的,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及毕业生所在高校三方签定的就业协议书,是在毕业生派遣之前签订的;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定的关于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书,受劳动法的约束与保护,并且是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后签定的。不论有何区别,但在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一经签定,都具备法律效力,不论是毕业生还是用人单位,都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1. 内容不同 在毕业生就业协议当中,毕业生的义务是向用人单位如实地介绍自己的情况,并按时到用人单位进行报到。用人单位的义务是如实向毕业生介绍自己的情况,负责办理毕业生有关手续。学校的义务则是负责完成有关的派遣工作,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分配的具体体现。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2. 主体不同 就业协议书主体有三方,毕业生、用人单位、高等院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是人才市场上的平等主体,双方经过供需

见面,双向选择而达成协议。劳动合同的主体双方,则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是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 3. 法律依据不同 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无名合同,适用《民法通则》、《合同法》、国家有关毕业生就业分配的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政策规定,这个协议一经签订,各方应严格履行,任何一方要变动这个协议,需提前一个月取得另外两方面的同意,否则按违约处理。劳动合同是有名合同,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规范。 4. 签订时间不同 一般来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在找工作过程中落实用人单位后签订的,就业协议的签订在学生离校前。劳动合同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订立的。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工资待遇、住房等方面有事先约定,可在就业协议的约定条款中注明,附后补充**日后订立劳动合同时对此内容应予以认可。 5. 适用的人员不同 劳动合同可以适用于各类人员,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只要有劳动能力并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经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一经录用都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就业协议只适用于高校毕业生。

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一、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一)主体不同 就业协议适用于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学校三方之间,学校是就业协议的鉴证方或签约方,就业协议对用人单位的性质没有规定,适用任何单位;而劳动合同只适用于劳动者(含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不含公务员单位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组织和社会团体以及军队系统)之间,与学校无关。 (二)内容不同 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受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方案,而不涉及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应享有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方面面,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三)时间不同 一般来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就业协议应在毕业生就业之前签订,而劳动合同往往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才签订。 (四)目的不同 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是对双方的基本条件以及即将签订的劳动合同的部分基本内容的大体认可,并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和高校就业部门同意,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高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是编制毕业生就业方案和将来双发订立劳动合同的依据。 (五)适用法律不同 就业协议发生争议,除根据协议本身内容之外,主要依据现有的毕业生就业政策和法律对合同的一般规定来加以解决,尚没有专门的一部分法律对毕业生就业协议加以调整。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应依据《劳动法》来处理。 二、签订就业协议的程序 1、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达成协议并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名盖章,用人单位应在协议书上注明可以接收毕业生档案的名称和地址。 2、用人单位进人,如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则应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如当地的人事局、去上海、北京、深圳、广州则另有要求) 3、毕业生将签订好的协议书直接送到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处。 4、学校会及时将协议书的审核情况反馈给用人单位和毕业生。 5、对于考研、专升本的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定协议时要说明情况,如用人单位在知情后同意签约,毕业生在录取研究生或升入本科后不承担违约责任。没有签约的考研、专升本的毕业生将就业协议书统一交到就业处。

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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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年月日

就业协议书: 1法律依据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定的,为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签订就业协议的一种书面合同。 2内容与目的主要体现毕业生情况和意见、用人单位情况和意见及学校意见; 3时效其协议约定仅指学生在毕业后到用人单位去工作的一份书 面合同。 4签发部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签证部门是各级县、市人事调配部门。 劳动合同: 1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2目的是指劳动者同企业、事业等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3内容、时效规定以书面形式订立,其中载明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合同终止等条款,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4与单位发生劳动关系开始。 5签发部门劳动合同的签证机关是各级劳动行政部门。 就业协议仅仅是确立了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劳动 合同更进一步确立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毕业生千万不要认为和

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就万事大吉,应注意报到后及时和用 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为了更加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毕业生可在签订就业协议时了解劳动合同的内容,尤其是工作年限和待遇等条款,毕业生也可向招聘人员索要样本或复印件。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前,也不可忽略就业协议书的签订。因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是通过各级人事调配部门在规定时间内来落实的。毕业生持学校发放的《毕业生报到证》和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到用人单位所属县、市人事局办理报到手续,并凭其开具 〈〈行政介绍信》到具体的用人单位报到,此时的毕业生具有干部调动性。否则,毕业生就不具备干部调动性,对今后的技术职称评定、晋升、社会养老保险、退休年限造成一定的影响。

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有何区别

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有何区别 就业协议书: 1法律依据: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定的为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签订就业协议的一种书面合同 2内容与目的:主要体现毕业生情况和意见、用人单位情况和意见及学校意见;劳动合同: 1、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2、目的:是指劳动者同企业、事业等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3、内容、时效:规定以书面形式订立其中载明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合同终止等条款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4、与单位发生劳动关系开始 5、签发部门:劳动合同的签证机关是各级劳动行政部门 就业协议仅仅是确立了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更进一步确立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毕业生千万不要认为和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就万事大吉应注意报到后及时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为了更加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毕业生可在签订就业协议时了解劳动合同的内容尤其是工作年限和待遇等条款毕业生也可向招聘人员索要样本或复印件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前也不可忽略就业协议书的签订因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是通过各级人事调配部门在规定时间内来落

实的毕业生持学校发放的《毕业生报到证》和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到用人单位所属县、市人事局办理报到手续并凭其开具《行政介绍信》到具体的用人单位报到此时的毕业生具有干部调动性否则毕业生就 不具备干部调动性对今后的技术职称评定、晋升、社会养老保险、退休年限造成一定的影响 劳动合同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订立的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工资待遇住房等方面有事先约定可在就业协议的约定条款中 注明附后补充日后订立劳动合同是对此内容应予以认可 人事代理是指各级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机构为三资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三类外商投资企业称为三资企业)、民营企业等无主管单位以及不具备人事管理权限的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要求委托人事代理的其他企事业单位;自费出国和以辞职等方式流动后尚未落实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提供人事档案保管或有关人事方面的 代理服务工作 1、为什么每位毕业生只能有一份《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是学校证明毕业生具有就业资格、也是用人单位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毕业生审批手续的凭证为维护就业市 场的严肃性避免一个毕业生同时被两个用人单位审批录用造成用人 单位进人指标浪费同时也为了维护学校的声誉和今后毕业生的就业 每位毕业生只能有一份《就业协议书》原件 2、如何办理《就业协议书》解约手续

就业协议书的范文2020

就业协议书的范文2020 以下是由为大家精心整理出来的关于就业协议书的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一、甲方 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可能是耳濡目染了父亲对党的执著追求的原因,是我从小就树立了一定要加入中国共 产党的远大志向,并且一直持续到了今天,热情更是有增无减。在高中时,我就向党组织 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并参加了由xx教育局组织的党校学习。在大一开学之际,作为刚刚 跨入高级学府的我,再一次想党组织郑重的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平时,我还定期向党组织 递交思想汇报,同党员谈心交流思想,使自己能够在正确的引导下更快的成长。在这不但 学习和为之奋斗的漫漫长路上,洒下了我无数的汗水,也耕耘出了丰硕的果实。那就是我 从最初的要当英雄的幼稚的感性认识,逐步上升到了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理性认识阶段。可以说我唯一的入党动机就是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单位性质:_________(1.党政机关 2.科研设计单位 3.学校 4.医疗卫生 5.金融单位6.国有企业 7.三资企业 8.部队 9.其它) 注册地址:_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__市(州)___________县(区) 人事部门联系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随时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男方每星期 休息日可探望女儿一次或带女儿外出游玩,但应提前通知女方,女方应保证男方每周探望 的时间不少于一天。) 单位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 毕业生姓名: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 政治面貌: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 毕业学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专业: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历: ___________ 学制: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 家庭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劳动合同与就业协议范本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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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与就业协议范本正式版 使用说明:当事人在信任或者不信任的状态下,使用合同文本签订完毕,就有了法律依靠,对当事人多方皆有约束力。且在履行合作期间,有法可依,有据可寻,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劳动合同和就业协调书市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所订立的书面协议,但两者分别处于两个相互联系的不同阶段。具体表现在: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这些劳动者既可以是高校毕业生也可以是其他人,而后者专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协议。 劳动合同是在明确工作关系后签订的关于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而就业协议书是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相互选择的关系的确定,学校作为毕业生管理部门承担见证和监督职能。 劳动合同可根据《劳动合同法》处理,也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劳动仲裁机构报送;而后者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协商取得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报学校毕业生主管部门审查认可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值得注意的是,就业协议不能代替劳动合同。学生毕业到就业单位报到后,应尽快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 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录用毕业时所订立的书面协议,但两者分别处于两个相互联系的的不同阶段,具体表现在: 1、主体不同:前者是指劳动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

最新毕业生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毕业生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毕业生报到后,许多用人单位并不立即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而是利用劳动合同及其补充协议来代表他们履行劳动合同的职能。虽然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都是用人单位聘用毕业生时签订的书面协议,但它们处于两个不同的相互联系阶段,不能相互替代。 就业协议是学生毕业前由学生、学校、雇主共同签署的就业意向。其内容包括报告日期、未来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工资、岗位、福利、违约金等。然而,就业协议的作用仅限于对学生就业过程的协议。它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契约关系。双方之间的任何争议都应直接提交法院。法院依据合同法和其他民事法律处理,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雇主应建立一份雇员名册,以备将来参考。第10条还规定,为了建立劳动关系,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而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就业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就业之日起建立。 根据上述规定,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时,双方尚未形成劳动关系,所签订的就业协议不是劳动合同。就业协议的作用是确保协议的一方根据协议到约定的地点工作,并在工作后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尚未确认雇佣协议的条款。如与劳动合同有冲突,以劳动合同为准。 劳动合同和雇佣协议之间的区别和联系具体体现在:

(a)不同性质 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校期间签订的就业意向协议,也是学校为毕业生制定就业派遣计划的依据。劳动合同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依法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这也是阐明毕业生权利和义务的基础,如他或她在就业后从事什么工作、以及他或她享有什么待遇。

劳动合同与就业协议完整版

劳动合同与就业协议 劳动合同和就业协调书市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所订立的书面协议,但两者分别处于两个相互联系的不同阶段。具体表现在: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这些劳动者既可以是高校毕业生也可以是其他人,而后者专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协议。 劳动合同是在明确工作关系后签订的关于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而就业协议书是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相互选择的关系的确定,学校作为毕业生管理部门承担见证和监督职能。 劳动合同可根据《劳动合同法》处理,也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劳动仲裁机构报送;而后者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协商取得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报学校毕业生主管部门审查认可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值得注意的是,就业协议不能代替劳动合同。学生毕业到就业单位报到后,应尽快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

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录用毕业时所订立的书面协议,但两者分别处于两个相互联系的的不同阶段,具体表现在: 1、主体不同:前者是指劳动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这些劳动者既可是高校毕业生也可是其他人;而后者专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协议。 2、内容不同:前者是在明确工作关系后签订的关于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而后者是双方相互选择的关系确定。 3、处理纠纷的部门不同:前者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处理,也可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劳动仲裁机构报送;而后者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协商取得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报学校毕业生主管部门审查认可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值得注意的是,就业协议不能代替劳动合同。学生毕业到就

业单位报到后,应尽快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毕业生报到上岗以后,有很多用人单位并没有马上与之签订劳动合同,而是以就业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代为履行劳动合同的职能。虽然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均为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所订立的书面协议,但两者分处两个相互联系的不同阶段,不能互为替代。 劳动合同与就业协议书的区别和关联具体表现在: (一)性质不同 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在校时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的就业意向协议,也是学校编制毕业生就业派遣方案的依据;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依法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明确毕业生就业后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的依据。 (二)内容不同 就业协议书的内容主要是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就同意录用和接受聘用达成一致意见,并初步约定将来就业的基础条款,如服务期限、试用期限及试用期待遇等;劳动合同的内容涉

劳动合同和就业协议的区别

劳动合同和就业协议的区别 区别大了 就业协议书没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说签了这个说明公司打算要你,后来不要你了,也不违法,劳动合同不一样,签了不要你,你可以告他啊~ 一、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就业协议是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要求:“经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为指定就业计划和派遣的依据。”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1)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 劳动合同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劳动人事部门颁布的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规章。就业协议使用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和有关政策。 (2)适用主体不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只要双

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符合过阿甲的法律,政策法规,无欺诈、胁迫等手段,经双方签字盖章,合同即生效。就业协议目前除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方签字、盖章外,尚需学校和鉴证机关(人事部门)参与。 (3)内容不同 劳动合同的内容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比较详细。就业协议的条款比较简单,主要是毕业生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自己情况,愿意在规定期限内到用人单位报道,用人单位如实向毕业生介绍本单位情况,同意录用该毕业生等,另外还有一些简单条款。 (4)适用的人员不同 劳动合同可以适用于各类人员。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只要有劳动能力并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经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一经录用都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就业协议只适用于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 (5)签订时间不同 一般来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在找工作过程中,落实用人单位后签订的,就业协议的签订在学生离校前。 劳动合同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订立的。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工资待遇,住房等方面有事先约定,可在就业协议的约定条款中注明,附后补充,日后订立劳动合同是对此内容应予以认可。

毕业生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标准版)的关系

Both parties jointly acknowledg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reach an agreed resul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毕业生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 关系

编号:FS-DY-84264 毕业生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毕业生报到上岗以后,有很多用人单位并没有马上与之签订劳动合同,而是以就业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代为履行劳动合同的职能。虽然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均为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所订立的书面协议,但两者分处两个相互联系的不同阶段,不能互为替代。 就业协议是在学生毕业之前,由学生、学校、用人单位三方共同签订的就业意向,其内容包括报到日期、未来劳动合同的期限、试用期、薪酬、岗位、福利、违约金等。但就业协议的作用仅限于对学生就业过程的约定,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合同关系,双方发生纠纷应直接诉请到法院,法院处理的依据是合同法及其他民事法律,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十条还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

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根据上述规定,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签订就业协议时,双方尚未形成劳动关系,所签订的就业协议,不是劳动合同。就业协议的功能在于确保协议一方当事人按照协议到约定地点工作,工作后应该签订劳动合同。就业协议条款没有得到劳动合同的确认,与劳动合同相冲突时,应以劳动合同为准。 劳动合同与就业协议书的区别和关联具体表现在: (一)性质不同 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在校时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的就业意向协议,也是学校编制毕业生就业派遣方案的依据;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依法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明确毕业生就业后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的依据。 (二)内容不同 就业协议书的内容主要是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就同意录

劳动合同与就业协议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劳动合同与就业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合同和就业协调书市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所订立的书面协议,但两者分别处于两个相互联系的不同阶段。 具体表现在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这些劳动者既可以是高校毕业生也可以是其他人,而后者专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协议。 劳动合同是在明确工作关系后签订的关于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而就业协议书是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相互选择的关系的确定,学校作为毕业生管理部门承担见证和监督职能。 劳动合同可根据《劳动合同法》处理,也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劳动仲裁机构报送;而后者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协商取得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报学校毕业生主管部门审查认可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值得注意的是,就业协议不能代替劳动合同。 学生毕业到就业单位报到后,应尽快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 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录用毕业时所订立的书面协议,但两者分别处于两个相互联系的的不同阶段,具体表现在1、主体不同前者是指劳动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这些劳动者既可是高校毕业生也可是其他人;而后者专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协议。 2、内容不同前者是在明确工作关系后签订的关于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而后者是双方相互选择的关系确定。 3、处理纠纷的部门不同前者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处理,也可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劳动仲裁机构报送;而后者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协商取得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报学校毕业生主管部门审查认可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值得注意的是,就业协议不能代替劳动合同。 学生毕业到就业单位报到后,应尽快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毕业生报到上岗以后,有很多用人单位并没有马上与之签订劳动合同,而是以就业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代为履行劳动合同的职能。

劳动合同与就业协议实用版

YF-ED-J8284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劳动合同与就业协议实用 版 An Agreement Between Civil Subjects To Establish, Change And Terminate Civil Legal Relations. Please Sign After Consensu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Realize Common Interests.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劳动合同与就业协议实用版 提示:该合同文档适合使用于民事主体之间建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请经过一致协商再签订,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劳动合同和就业协调书市用人单位录用毕 业生时所订立的书面协议,但两者分别处于两 个相互联系的不同阶段。具体表现在: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 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这些劳动 者既可以是高校毕业生也可以是其他人,而后 者专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协议。 劳动合同是在明确工作关系后签订的关于 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而就业协议书是用人 单位与高校毕业生相互选择的关系的确定,学 校作为毕业生管理部门承担见证和监督职能。

劳动合同可根据《劳动合同法》处理,也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劳动仲裁机构报送;而后者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协商取得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报学校毕业生主管部门审查认可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值得注意的是,就业协议不能代替劳动合同。学生毕业到就业单位报到后,应尽快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 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录用毕业时所订立的书面协议,但两者分别处于两个相互联系的的不同阶段,具体表现在: 1、主体不同:前者是指劳动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这些劳动者既可是高校毕业生也可是其他人;而后者专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协议。

劳动合同与就业协议书的关系与区别

毕业生报到上岗以后,有很多用人单位并没有马上与之签订劳动合同,而是以就业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代为履行劳动合同的职能。虽然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均为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所订立的书面协议,但两者分处两个相互联系的不同阶段,不能互为替代。 就业协议是在学生毕业之前,由学生、学校、用人单位三方共同签订的就业意向,其内容包括报到日期、未来劳动合同的期限、试用期、薪酬、岗位、福利、违约金等。但就业协议的作用仅限于对学生就业过程的约定,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合同关系,双方发生纠纷应直接诉请到法院,法院处理的依据是合同法及其他民事法律,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 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十条还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根据上述规定,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签订就业协议时,双方尚未形成劳动关系,所签订的就业协议,不是劳动合同。就业协议的功能在于确保协议一方当事人按照协议到约定地点工作,工作后应该签订劳动合同。就业协议条款没有得到劳动合同的确认,与劳动合同相冲突时,应以劳动合同为准。

(一)性质不同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在校时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的就业意向协议,也是学校编制毕业生就业派遣方案的依据; 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依法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明确毕业生就业后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的依据。 (二)内容不同就业协议书的内容主要是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就同意录用和接受聘用达成一致意见,并初步约定将来就业的基础条款,如服务期限、试用期限及试用期待遇等; 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方面面,对劳动权利与义务的规定更为明确和具体。 (三)时效性不同就业协议书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时自动终止其效力; 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有两种:一是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二是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四)争议解决的主要方式不同就业协议书发生争议,主要是按照现有的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学校或上级就业主管部门出面协调解决; 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主要是依据《劳动法》和《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采取调解、仲裁及诉讼的方式,通过严格的法律程序予以解决。 (五)互有关联一般来说,就业协议书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在某种意义上,劳动合同可以视为就业协议书的延伸。例如,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可以在就业协议书中约定试用期和试用期待遇,上岗后签订劳动合同时试用期条款按此约定执行如果毕业生与

劳动合同与就业协议书的关系

劳动合同与就业协议书的关系 毕业生报到上岗以后,有很多用人单位并没有马上与之签订劳动合同,而是以就业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代为履行劳动合同的职能。虽然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均为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所订立的书面协议,但两者分处两个相互联系的不同阶段,不能互为替代。 劳动合同与就业协议书的区别和关联具体表现在: (一)性质不同 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在校时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的就业意向协议,也是学校编制毕业生就业派遣方案的依据;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依法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明确毕业生就业后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的依据。 (二)内容不同 就业协议书的内容主要是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就同意录用和接受聘用达成一致意见,并初步约定将来就业的基础条款,如服务期限、试用期限及试用期待遇等;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方面面,对劳动权利与义务的规定更为明确和具体。 (三)时效性不同 就业协议书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时自动终止其效力;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有两种:一是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二是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四)争议解决的主要方式不同

就业协议书发生争议,主要是按照现有的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学校或上级就业主管部门出面协调解决;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主要是依据《劳动法》和《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采取调解、仲裁及诉讼的方式,通过严格的法律程序予以解决。 (五)互有关联 一般来说,就业协议书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在某种意义上,劳动合同可以视为就业协议书的延伸。例如,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可以在就业协议书中约定试用期和试用期待遇,上岗后签订劳动合同时试用期条款按此约定执行;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试用期满后的工资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约定,亦可在就业协议书的补充协议中注明,日后订立劳动合同对此内容应予以认可和确定。 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书时,其身份多为学生,并非完全意义上的劳动者,尚不具备签订劳动合同的资格。所以,毕业生应先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待取得毕业资格去单位报到后,再尽快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为避免在日后订立劳动合同时产生纠纷,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书时还要注意与劳动合同的衔接,尽可能将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体现在就业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中,并注明在今后订立劳动合同时应予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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