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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工措施费的计算方法

赶工措施费的计算方法
如果发包人同意相应延长总工期,则补偿上述费用即可;如果发包人不同意延长总工期,而采用赶工措施时,增加的资源费用计算如下:
1、人工费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工资、税金、保险费、福利费、劳保费、交通费、津贴和奖金等。
2、施工机械费包括全部费用,按增加的台班费计算(包括固定费用和运转费用)。
3、材料按现行价格和增加的数量计算。
4、相应管理费和利润(如果是不可抗力引起的停工,不考虑利润) 计算合同单价项目补偿费用是用单价差价分析法,通过套用合同定额和取费标准,代入赶工状态下人工、机械使用、材料 等预算价格,依次得出基本直接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的差额,求得单价差价,再乘以工程量。计算变更新增单价项目费用, 通过套用承包商提出的定额和取费标准进行单价分析,求得单价,乘以工程量。
所有合同单价项目的赶工补偿费用。计算步骤:
第一, 通过单价差价分析表,计算各个合同单价项目的单价差价; 第二, 第二,工程量=该单价项目合同工程量-赶工计划批准前承包商承诺完成的工程量;
第三,该单价项目赶工补偿费用=单价差价×工程量;
第四,利用此办法计算其他合同单价项目赶工补偿费用;
第五,合计各个合同单价项目赶工补偿费用。上述各步骤中,计算单价差价是关键。
第一,增加人员的调遣费。
第二,周转材料加大了投入,应增加周转材料进出场费.如果是新购的,增加新购材料部分摊销费.
第三,增加机械设备的进出场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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