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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私家侦探的合法性

论中国私家侦探的合法性

一、我国私家侦探的现况

(一)我国私家侦探产生与发展的原因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各种市场需求不断涌现,私家侦探也应需而生,总的来说,我国私家侦探产生的原因归结起来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

1.社会对私家侦探具有一定的需求

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社会问题逐渐显示出来,如假冒伪劣商品泛滥,婚外恋的问题普遍存在等,其中,比如因婚外恋导致的离婚案件十分常见,但是这类案件的取证是十分困难的,而

私家侦探则刚好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2.私家侦探可以获得高额的收入

私家侦探的收费一般都是比较高昂的,当事人为了实现自己更大的利益,也愿意支付高昂的费用,据调查,普通的中国私家侦探年收入可达几十万。高昂的费用吸引了许多人投身到私家侦探的工作当中,在一定程度上也刺激了私家侦探的产生和发展。

3.公力救济的局限

公力救济作为相当重要的一种救济方式,虽然能够最大限度地保证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但是,公力救济又具有滞后性与范围上的限制性等特点,社会的高速发展,会产生许多新的社会问题,;同时,公力救济仅能够对一定范围内的人提供救济而无法对所有有需求的人进行救济,私家侦探的自由性与灵活性正好可以弥补这种局限性。

(二)我国私家侦探的法律地位

虽然私家侦探在我国存在广泛,但是对于私家侦探的法律地位,在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与享有侦查权的国家机关(主要是公安机关)对比,可以看出我国对私家侦探的相关权利义务的立法空白。无论从私家侦探的权利还是义务来看,我国法律都没有对其作出明确的规定,关于私家侦探的法律规定可谓一片空白,这也导致了私家侦探在实际工作的开展中出现了许多问题。

(三)我国私家侦探行业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矛盾纠纷的大量出现,私家侦探的市场需求在不断扩大,私家侦探行业的从业人员和业务范围也不断扩大。据统计,国内现有各种私家侦探机构约3700家,从业人员达2万多人。然而作为一种职业,“私家侦探”还未被我国法律所认可。由于缺乏必要门槛和有效监管,行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导致该行业秩序混乱,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

1.侵犯隐私权

所谓隐私权,是指自然人所享有的,对其私人信息及含有其私人信息内容的各种私人事务或私人空间,不受非法侵扰、知悉、利用或公开,以及对其私人信息合法支配和利用的权利。私家侦探在为委托人进行调查取证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触及受调查人的私人信息和私人空间,因此触及公民的隐私权。无论采用何种手段,私家侦探的调查活动与公民隐私权的冲突时刻存在着。如果私家侦探利用其所掌握的隐私对被调查者进行要挟或是故意散播,则无疑侵犯了被调查者的隐私权,给其带来精神上或者名誉上等的损失,侵犯了其合法权益。

2.引发各种犯罪

由于当前我国对私家侦探没有专门的立法规定,唐山私人调查,私家侦探的入行门槛低,一些并无相关经验的人员,只要有利可

图,就加入这一行业,导致私家侦探队伍素质良莠不齐,甚至引发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例如,债务追讨是私家侦探的重要业务之一,但是私家侦探开展讨债业务通常都要使用违法的手段才能达到目的。比如2004年北京的私家侦探张焕文利用自己成立的私家侦探公司,利用调查中心的名义非法讨要债务标的金额共计6600余万元,被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此外,私家侦探的调查行为还可能引发其他犯罪,如非法侵入住宅罪、侵犯个人信息罪和各种商业犯罪等。

3.私家侦探缺乏必要的人身安全保障

私家侦探长期游走在法律边缘,甚至还有生命危险。2003年12月,私家侦探黄立荣在调查偷拍时,被活活打死并抛尸。这一事件,让私家侦探工作的危险性赫然显现。作为调查员的私家侦探的工作就是把被调查者的底细摸清楚,在搜集材料、取证过程中,很可能被调

查对象发现,一旦暴露,私家侦探很可能就会惨遭报复,他们的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

二、我国私家侦探的合法化

(一)如何规范私家侦探行业内部的冲突

尽管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私家侦探行业的定位存在大片空白,但事实上随着社会需求的不断增加,这一行业实际上已经在法律的灰色地带中成长了十几年。正是因为侦探行业一直没能够公开化和合法化,所以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行业龙蛇混杂,从业人员良莠不齐。以下就三个方面,对如何规范我国侦探行业发展进行深入的研究。

1.对私家侦探实行资格准入制度,完善考试、培训、考核制度

通过确定行业准入标准、从业人员奖惩制度以及培训机制,先对申请人进行统一考核来选拔,成绩合格的,授予相关证明,准予其从事私家侦探工作;然后通过定期培训审核的方式不断提高私家侦探的

业务能力和自身素质。在这方面,中国可以借鉴美国。美国由于私家侦探行业发展较早,在这一方面做出了良好的示范。举个例子,纽约规定侦探员在实习三年后经过考试后才能取得从业资格,在这种制度下侦探员也获得了社会的认可,其地位不下于一般的律师。

2.建立私家侦探行业自治协会

这实际上是要求侦探行业在加强在接受外部监督管理的同时,必须加强自我约束。通过行业自律的方式,可以对作为成员的私家侦探进行纪律约束,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私家侦探行业自治协会应宣贯国家和行业的法律法规和行政命令,制定私家侦探的职业道德规范等,受理投诉行为井采取积极措施,加强自律机制等。(二)如何对待私家侦探与调查对象之间的冲突

要解决隐私权和调查权的冲突,关键在于如何运用法律去规范私家侦探在调查取证过程中的行为,对其调查手段进行约束,使其控制

在合理范围内。

1.明确私家侦探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与义务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只有切实履行好义务,才能保证更好地行使调查取证的权利。具体来说,私家侦探要履行的义务包括必须尊重被调查者的权利和人格尊严,对被调查者私生活秘密应予保密,不得扩散、泄露等等。私家侦探在其调查过程中应合理把握尺度,不能逾越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2.明确私家侦探的法律责任

对于私家侦探侵犯隐私权的行为,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的界定,因此,需要明确私家侦探的执业行为达到何种程度才构成对被调查者的隐私权的侵犯,达到何种程度时才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或者刑事责任。

对于上述问题,笔者认为,私家侦探在行使调查权等权利的过程

中,侵犯其他公民权利,或者侵犯委托人合法权益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若发现被调查者不为人知的情况,但没有给被调查者造成不便,属于了解隐私,但如果将调查结果扩散,则属于侵犯隐私。如果其行为侵犯被调查者的权利情节严重的或者其执业行为涉嫌犯罪,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3.完善隐私权的相关立法

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了侵犯隐私权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也规定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可以借鉴《侵权责任法》对于医务人员的相关规定,把私家侦探作为一种职业,对其从职务上获知的关于相关当事人的隐私进行明确规定。

(三)如何平衡私家侦探与国家公权力的冲突

在我国的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的最基本的原则就是“谁主张谁举证”,但是现实中民事纠纷的当事人因为欠缺相应的能力或客观条件的限制不能很好地收集证据,影响了诉讼效果,也不能实现该原则存在的价值;另外,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民事纠纷、商业纠纷和其他经济纠纷不断产生,赋予拥有一定专业知识和能力的私家侦探一定的调查权势必会为减轻侦查机关的负担作出贡献。

关于私家侦探取得的证据最容易产生问题的是程序不合法,即收集证据的手段、方法违反了法律规定,因此,应该通过立法规范明确规定私家侦探证据的取得。

1.明确规定私家侦探调查权的内容、范围和行使方式

应该通过立法或制定规章制度的方式对私家侦探调查权的内容、范围和行使方式进行具体的列举,使其行为有法可依,同时,应该赋予具有私家侦探资格的人相对于普通群众一定的特权,例如具有私家

侦探资格的人应当有可以依法查询调查对象银行账户的权利等。当然,这种权利必须依法行使,同时对于违反法律规定的私家侦探必须依法追究责任。

2.确立私家侦探证据的效力

对待私家侦探获取的证据及其采信问题,在证明力上不应与专门侦查机关获取的证据有所区别。但是,就目前而言,使其获得的合法性与法定侦查机关的证据拥有平等地位在观念、制度上都存在阻碍。在制度方面,某些规定还明确排斥了私人的调查取证权。为此,有必要制定和完善内容详尽的证据法规则,尤其是完善证据的采纳规则与判定证据证明力的标准明确化,而不能因主体资格的不同而影响证据的证明力。这样,私家侦探获取的证据就可能得到平等处遇。

3.确立私家侦探在诉讼中的地位

关于私家侦探收集的信息资料等证据需要进入诉讼程序的,应当

和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一样,必须经过法庭的质证后才能够作为人民法院以作出裁判的依据。在必要的情况下,私家侦探应该出庭作为委托人一方的证据提供人,说明其证据来源及其合法性。

三、结论

私家侦探在我国已经普遍存在,但是法律规定仍然一片空白,导致私家侦探行业给社会,给他人,给行业本身带来了许多负面的影响,所以,私家侦探必须合法化,通过对私家侦探合法化,把私家侦探写入法律,用法律法规来规范私家侦探的行为,才能平衡好私家侦探行业内部、私家侦探与调查对象、私家侦探与国家公权力机关之间的冲突,才能让私家侦探更好地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对我国的侦查体系产生积极的影响,满足更多人的需求。

文章来源:

唐山画心商务调查https://www.sodocs.net/doc/8319177027.html,/hyzx/hyyj/2614.html

私家侦探调查行业准则

私家侦探调查行业准则 为促进中国调查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加强行业自律,保障调查业的行业信誉与专业水准,维护调查工作秩序,保护调查人员以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行为准则: 1、维护国家法制与国家整体利益的基本前提下,为提出委托的公司、机构与个人提供专业调查服务。 2、本联盟调查员不得介入政治性事件调查,除具权威性国家机关以明确方式提出此类委托外。 3、本联盟调查员接受委托应遵守国家法律,不使用国家法律明确禁止的技术装备与手段进行调查。 4、本联盟调查员应根据最高的道德要求与专业标准来努力完成客户交付的专业委托。 5、本联盟调查员在各自的业务区域内,与不论身处何地的同业者一起,为确保在业务操作中的精益求精,在个人专业能力、职业操守、良好协作上相互支持。 6、本联盟调查员应忠诚可靠地完成委托任务,确定真实的事实并提交可信且无任何偏见的报告,在法定条件下对客户毫无保留以尊重客户的最大利益。 7、本联盟调查员应勤奋工作,不断提高调查业务的实践水平,反对任何调查机构及调查员不道德地违反与客户的商业合同,或者为其一己私利损害与其它调查机构及调查员之间的关系。 8、联盟调查员应采取诚实合法手段,保持客户信任,尊重客户权利。反对调查机构及调查员为其私利而暴露或利用客户的信任或在客户不知情、不许可情况下泄漏客户信息给媒体、报纸或其他出版物,或以其他方式损害客户利益。 9、避免使用不具社会公信力的媒介广告或与媒体进行不恰当的个人联系、会见,以确保新闻媒介与社会公众能以一个更客观公正的视角看待本行业。 10、任何时候牢记调查是一神圣职业,所有与客户之间的经济交易及与其他调查机构及调查员的协作都将在此基础上进行。 版权所有成都神行太保商务咨询有限公司https://www.sodocs.net/doc/8319177027.html,/转载请注明出处

私人侦探合法性的思考

私人侦探合法性的思考 中文摘要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公民维权意识的增高,人们对信息、证据等的需求越来越多,由此催生了我国目前庞大的私人侦探行业。但与此极不协调的是,我国尚无立法赋予私人侦探合法的地位,亦无相关法律对此进行规制。这直接导致了我国私人侦探行业乱象丛生,普遍违法等问题层出不穷。 现代文明国家,法制化乃第一要义,一个行业长期在灰色地带存在并发展而无法律规制是极其危险的,这不仅不利于该行业的自我发展,而且易对不特定第三人的权益造成侵害。本文将针对这一现象,在立足私人侦探应合法化的基础上,对其合法化的必要性和所面对的阻力进行剖析。力证私人侦探合法化的正当性和可行性。并从行政监管,行业自我管理等角度提出笔者对私人侦探合法化的制度构想。 关键词:证据种类;合法化;隐私权

SOME THOUGHTS ON THE LEGITIMACY PRIVATE DETECTIVE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our economy and the increasing of citizen consciousness, people demand more and more information and evidence, etc, which has given rise to large private detective industry in our country at present. But what at the jarring is that there is no legislation to give private detective legal status in our country, there is no relevant laws to regulate. This article will focus on this phenomenon, on the basis of private detective should be legalization, I will analysis the necessity of its legalization and the resistance it is facing of. Finally I will put forward some simple idea about the legalization of the private detective. Key Words:classification of evidence;legalization ;the right to privacy

中国私人侦探业发展

中国私人侦探业初探 摘要:私人侦探业也在我国方兴未艾,但由于制度、社会意识形态等各方面原因,我国的私人侦探业在未来的发展道路上遇到了不小的瓶颈,如何引导和规范私人侦探业的发展将成为这一领域内一个最为棘手的焦点问题。在法律方面、行业自身方面和私人侦探从业人员本身上面都应当有所作为。 关键词:私人侦探调查取证合法行业规范行业素质发展引导权限 导言: 私人侦探(private detective)是指一种专为个人提供保卫及调查服务的民间专业人员。在西方国家,伴随着工业文明的发展,城市化的进程及社会贫富差距的增大,各类侵犯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犯罪也越演越烈,而公众对于警察组织的服务有不满之处,出于对自身安全及财产安全的保护,而选择委托社会上一些具有侦察技能的人员来调查或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由此产生了私人侦探这一职业。私人侦探业在现当代西方国家发展迅速,已颇具规模,行业体系业已较为完备。 在中国,私人侦探业作为一个新兴的冷门行业存在于社会中,随着改革开饭和宏观调控的放松,社会思想发生了一些变化,社会上开始萌生着这一令人陌生的行业。一.中国私人侦探业的发展背景 (一)出现原因

私人侦探业在我国的萌发主要由于以下两对矛盾的推动作用: 1.社会发展产生对这一行业的越来越强烈的需要,但现有的公安执法部门、律师等传统的法务类机构无法很好地满足这一需求。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国民经济的发展,政府宏观调控的尺度开始放宽,市场竞争成为社会生活的主流,社会成员开始向多个阶层分化,在这一过程中,无论是对企业还是对公民个人,他们的人身财产权益在激烈的竞争中难免会遭到大大小小的侵犯,人们开始关注自己的合法权益和人身财产的安全,并为应对一些侵犯行为,他们迫切需要对自己的权利有所保护。然而,由于体制方面的原因,传统的公营保安部门在提供个性化、具有商业契约性特殊服务方面还有较大局限,甚至可以说是不大可能。事实上在这一点无论哪国都概莫能外。国家传统的司法部门只可能提供宏观性的大范围意义上的保护,只可能基本保障社会安全、维持稳定的秩序,却无法为每一社会成员提供令人满意的安全保障。因此,社会成员开始寻求一种公权力意外的方法来作为一种自我防范的措施,于是就有了私人侦探业的社会需求。 2.特定的国情土壤的催生及国外环境的影响。我国从改革开放以来,正逐步与世界接轨,经济等各个领域都需要参照国际惯例,另一方面,国外大型跨国集团进入中国市场,无法按照中国的模式运作,还是需要照它们的操作模式进行,而这里有很多事务专业性很强,不适合律师事务所等一般的法律服务机构来完成,找政府由往往存在一些障碍。在这种情况下,允许国外的企业聘请专业的私人侦探与保安机构来执行

挽救婚姻机构

挽救婚姻机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迅猛发展,物质丰富的社会环境当中,社会交际活动的多样化,有了更多各种各样的诱惑,个人情感和家庭情感不时的经受着外来的干扰,有些家庭因为婚外情感的复杂出现,正承受着各种家庭的信任危机,影响孩子的教育,家庭支离破碎,最不应该的是家庭保守危机的同时,孩子的心灵也会留下阴影。 婚姻挽救机构的出现能及时了解到事情的发展状况,得平婚姻挽救公司的得平老师说,如果有需要会尽量阻止第三者的情感侵犯和干扰,婚姻挽救机构有一整套方案来维护我们的家庭,维护我们的感情,如果到了不可挽回的地步,得平婚姻挽救机构也会保护弱势群体的角度尽量维护委托者的最大法律权益。 得平婚姻挽救公司是一家具有多年历史的婚姻挽回机构公司,目前公司内的主要员工也是由心理咨询师,情感专家以及律师方面的人士组成,形成了一个高质量,高标准,高要求的“三高”团体。面对客户他们更加的用心负责,提供“一对一”定制化服务,不断为人们带来更好的服务。 得平婚姻挽救公司站在正义的角度,通过专业的技术方式收集婚姻背叛者的婚外情证据,为婚姻受害者维护合法权益。很多朋友会有疑问,为何自己都毫无收获,而专业的婚姻调查机构几天就能找到有效证据呢,这就要从专业二字来

说起,乐山达州内江雅安眉山资阳遂宁成都私家侦探都是经过专业系统的培训上岗,再加上心理学和法学等理论知识做后盾,他们所搜集来的证据才可以保证真实有效。 随着业务越开越大,得平探长的业务也开始转型,现在他给自己一个新的定位:家庭婚姻挽救。化解婚姻危机,必要的情况下会委婉劝退分离小三。 “现在社会对精神生活层面需求越来越高,很多会很在意自己的另一半是不是忠诚。还有些富太太,是希望能够找到自己老公出轨的证据,以便在法庭上获得更有利的局面。”得平老师认为,绵阳泸州德阳宜宾南充成都重庆私家侦探发达的社交网络催生了更多异性之间相互接触的机会,这使得更多人在诱惑面前丧失了自我,而“私人侦探正是要打击这种现象,维持正义”。 张女士说“几年前我就知道了自个的老公在外面有了小三,可是为了孩子,这些年来一直忍气吞声的,没有跟老公摊牌,仅仅期望自个的容忍可以变成让他回归家庭的感动点。可是没想到,他认为我真的不知道他外遇的工作,这段时刻老是找托言不回家,于是我在百般无奈之下只好求助于得平婚姻挽救,让专业的婚姻挽救机构帮助查询出实情,让我用非常好的办法去处理这件工作。” 成都得平婚姻挽救办事效率特别高,不出半个月就帮我查询出了老公外遇对象的一切资料,包含给了我他们一同幽会的依据。拿到依据以后,尽管沉痛万分,可是为了孩子,为了解救这个家庭,我不得不逆来顺受,挑选了宽恕老公。

论中国私家侦探的合法性

论中国私家侦探的合法性 一、我国私家侦探的现况 (一)我国私家侦探产生与发展的原因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各种市场需求不断涌现,私家侦探也应需而生,总的来说,我国私家侦探产生的原因归结起来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 1.社会对私家侦探具有一定的需求 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社会问题逐渐显示出来,如假冒伪劣商品泛滥,婚外恋的问题普遍存在等,其中,比如因婚外恋导致的离婚案件十分常见,但是这类案件的取证是十分困难的,而

私家侦探则刚好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2.私家侦探可以获得高额的收入 私家侦探的收费一般都是比较高昂的,当事人为了实现自己更大的利益,也愿意支付高昂的费用,据调查,普通的中国私家侦探年收入可达几十万。高昂的费用吸引了许多人投身到私家侦探的工作当中,在一定程度上也刺激了私家侦探的产生和发展。 3.公力救济的局限 公力救济作为相当重要的一种救济方式,虽然能够最大限度地保证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但是,公力救济又具有滞后性与范围上的限制性等特点,社会的高速发展,会产生许多新的社会问题,;同时,公力救济仅能够对一定范围内的人提供救济而无法对所有有需求的人进行救济,私家侦探的自由性与灵活性正好可以弥补这种局限性。 (二)我国私家侦探的法律地位

虽然私家侦探在我国存在广泛,但是对于私家侦探的法律地位,在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与享有侦查权的国家机关(主要是公安机关)对比,可以看出我国对私家侦探的相关权利义务的立法空白。无论从私家侦探的权利还是义务来看,我国法律都没有对其作出明确的规定,关于私家侦探的法律规定可谓一片空白,这也导致了私家侦探在实际工作的开展中出现了许多问题。 (三)我国私家侦探行业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矛盾纠纷的大量出现,私家侦探的市场需求在不断扩大,私家侦探行业的从业人员和业务范围也不断扩大。据统计,国内现有各种私家侦探机构约3700家,从业人员达2万多人。然而作为一种职业,“私家侦探”还未被我国法律所认可。由于缺乏必要门槛和有效监管,行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导致该行业秩序混乱,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

私家侦探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可采取的合法手段及其法律依据

侦探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可采取的合法手段及其法律依据 (1)、侦探可采用的调查手段的界定: 侦探为了有效地完成交付的案件,需要而且希望使用的手段是很多的??一般说来有跟踪监视、录音录像、询问证人、讯问犯罪嫌疑人、调取档案或检索查找某些文件材料、勘验鉴定、打入或套取、收买等等!从合法性的角度来看,这些手段大致可以分为四类: 1、一般性调查取证手段:这些手段往往比较普通,法律本身无明确限制性规定,对使用的主体、适用的情况一般没有较严格限制??其具体手段包括:一般性地询问与访问、正常地录音录像、向政府职能部门、公共团体正常查阅、调取有关文件资料等; 2、法律规定较模糊的相对特殊一点的调查手段: 这类手段一般说来,国家不允许公民个人或企业采用!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公民、企业确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追究侵害者的法律责任,而使用了诸如跟踪不法侵害人、在公共场合密拍密录其不法行为等不是那么符合法律规定的手段,相关部门在司法实践中也往往给以默许! 3、允许律师、工商行政执法人员、技术监督执法人员等特定身份机构、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行使的调查手段: 由于在侦探的很多案件中,在具体调查中实际上就是直接以律师的身份或与工商行政执法人员、技术监督执法人员共同开展调查工作,所以在有这几类人员参与的联合执法行动中,侦探实际上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利用这几类人员的法定权力,运用相应的调查手段进行调查,只是在最后的查扣、没收、固定证据阶段以其名义落款即可!在具体操作中,这就把侦探可以借用的调查手段扩展到了一个比较宽泛的范围??如跟踪与守候、对违法活动的录音录像、对证人、知情人的询问;调取有关内部档案或检索查找某些内部文件、勘验鉴定等前边谈到的大部分调查手段事实上都可以在这样一种协作中可以由双方共同操作!当然侦探在使用这些手段时,始终要意识到自己本身是没有这样一些权力,而是在协助这几类机构或人员(侦探本身是律师的除外)行使这些调查权利! 4、国家有明确主体资格要求,只能由特定机关特定人员行使的特殊调查手段。 如只能由公安(国安)与检察机关等特定主体使用,而且对具体使用目的、范围、审批权限有严格限制的专业刑侦手段?如窃听犯罪嫌疑人的电话、截取其邮件、秘密侦听/ 窥视其特定活动、秘密进入其住宅或办公地点所进行的密搜密取等。 由于这几类调查(侦查)措施大多要使用技术侦查手段,而且有可能直接侵害宪法规定的公民人身、民主权利,因此国家对除公安(国安)与检察机关在必须使用此类手段的大案要案中开了口子以外,是严厉禁止其它任何机关、个人在其它任何活动中使用上述手段的!因此,这可以算一条高压线,侦探就既不可能也更无权在案件调查使用这类手段获得有关的证据! 由此可见,侦探在调查中的法律性质及其手段其实就可以归结为两大类: 一种是以一般公民身份或有关企业工作人员、委托人员所进行的一般性调查取证工作,其手段如一般性地询问证人、正常地录音录像、向政府职能部门、公共团体正常查阅、调取有关文件资料等。 第二种就是需要使用一些技术手段或者有可能侵犯被调查者人身权利的较特殊的调查工作,其手段一般包括跟踪与守候、密拍密录、打入或套取等。像这类调查由于所使用的手段特殊,并且有可能造成不良的后果,因此侦探一般是不能单独使用这类手段的,往往要有关执法机关的参与的情况下进行??如打假案件前对制售假工厂、仓库的调查核实;诉前证据调查中对

2020高考作文素材:法律

玉山重发通告彰显的仍是法律至上 10月20日,江西玉山警方发布通告称将在全县取缔营业性棋牌室、麻将馆,引发舆论质疑。21日下午,玉山县公安局重新发布通告,修正之后的通告称,将对利用棋牌室等场所实施赌博违法犯罪开展集中整治,而非所有麻将馆。 如果我们把前后两份通告放在一起对比,不难发现其区别所在。在前一份通告中,警方的要求是“全县范围内,营业性麻将馆自行关闭;茶楼、宾馆的麻将室(房)自行撤销”,其整治的对象是全称的营业性麻将馆等。而在修正之后,警方的整治对象已经转变成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今是而昨非,关键就在于重新发布的通告更加符合法治的精神和法律的条款。 在第一份通告中,玉山警方也附上了比较详细的法律条款。比如,治安处罚法规定,赌博违法行为将被处以拘留罚款等处罚;刑法则规定,赌博犯罪行为要受到最高十年徒刑的刑事处分。这些法律条款自然不存在问题,问题在于开设经营性麻将馆,以及在经营性麻将馆打麻将的行为,是否就等同于违法犯罪?普通百姓的法律水平再低,他们也知道,只要“不带水”,纯粹的打麻将行为无论如何都算不上违法犯罪。 何况,即便是打麻将“带水”,法律也并没有机械地一律将其认定为赌博违法犯罪行为。2005年,公安部下发的一则通知就已经明确,只

要不是以营利为目的,亲属之间带有财物输赢、其他人之间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等娱乐活动,都不予处罚。两高的司法解释也明确,棋牌室等娱乐场所提供上述娱乐性质的活动场地,收取正常的场地及服务费用,不以赌博论处。 在法律已经有着明确规范的情况下,一刀切地要求营业性麻将馆、棋牌室统统关门,虽然可以佐证相关部门打击赌博违法犯罪行为的决心,但是法律并不支持这么做。一个社会到底靠什么保持良性运转?法律无疑是进行善治的最高规范。玉山警方前一天发布通告,后一天旋即进行修改,在一定程度上也算是某种从善如流。共识的取得为何如此之快?一切按法律办事,这样一个准则决定了大家无需多费辩论的口舌。 营业性麻将馆、棋牌室所带来的问题,当然也需要正视。有没有利用这些场所进行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几乎可以肯定,有,而且在一些地方还相当严重。但是,这不是突破法律规定让这些场所一律关门的理由。正如开窗会钻进来蚊子、苍蝇,我们绝不会因此就要把窗子砌死。因为,砌死了窗子就隔绝了光明和新鲜空气,打开窗子完全可以用加窗纱、点蚊香等办法解决问题。法律是理性权衡的结果,它不至于头脑发热。 同样地,一些民众早已对麻将馆噪声扰民等问题深恶痛绝。这些问题,也需要通过常态的持续的监督管理来解决。一关了之的做法,听上去解恨,实际上却很危险。

职业侦探讲述真实国内私家侦探的处境

职业侦探讲述真实国内私家侦探地处境 首先说一下国内行业地性质,要知道,国家在很早以前就颁布了法律说明不许以个人地形式注册侦探社,私人调查等公司,所以说,现在国内地侦探公司都是处于一种灰色地带,稍有不慎就会被判定为违法,也根本不可能接触到真正地刑事案件,主要业务都是外遇调查. 说白了,外遇调查,采用地手段大多数是跟踪,还有一些办法是靠移动联通公司甚至小派出所地内部人员,查到目标电话地通话记录,通话录音(你地电话里每一句话都是有通讯公司路录音地哦),甚至开房记录(住旅馆要登记身份证地,如果一男一女两个人地身份证多次在同一家旅馆同一时间登记,傻子也能知道他们有问题).b5E2R. 很恐怖吧,是不是觉得你地隐私其实早已不在是什么秘密.不过好在,国家今年年初大力打击了出卖个人信息地个人和单位,抓获了大批从事侦探行业或者跟侦探行业勾结地人员.现在,至少在大城市,除了公检法和部队官兵在任务需要地时候,几乎不可能有私人能调出上面说地那些个人隐私.这也是我改行地原因之一吧.(不过现在想想,真恐怖,感觉自己就像一个脱光衣服地少女,暴露在众目睽睽下,没有半点隐私可言.虽然砸了我地饭碗,但我也很支持国家做这样地规范)p1Ean. 再说说跟踪,跟踪其实很简单,很多小孩子都会偷偷地跟着班长,看他有没有对老师告状,但是跟踪要注意地几点是,跟人比跟车容易许多,这点下面会提到,先说跟人.DXDiT. .如果在街上,最好保持目标身后间隔一到两个人,不能太多,否则会在转角处会看花眼,尽量别用眼镜看目标,记住他地衣服,用余光瞟他地衣角即可.这样保持,只要不是很警觉地人,跟他十条街都不会被发现,因为人在走路地时候,基本是不会回头地,他地余光范围也有限,最多在转角处能瞟到他身后地一个人,你在那个人后面,他很难注意.RTCrp.

请私家侦探注意事项及保密

请私家侦探注意事项及保密 1、咨询前请详细了解您所选择的公司相关信息和服务内容、形式、宗旨、以肯定是不是您所需要,并有针对性的拟订好您所要咨询的内容和目的。客户在日常生活中可能会发现一些问题的蛛丝马迹,可是不是找调查公司可能有许多顾虑。反复考虑或许会错失战机,自己调查或许会打草惊蛇或一无所得。您可以先打个咨询一下,可能会打消您的顾虑,咱们可以为您出个主意、想个办法或许就可以解决问题。委托与否并非重要,能给您一个咨询和倾诉的平台、为您出谋献策也一样是咱们的职责和荣耀! 二、或其他方式咨询的进程中除询问和了解对方公司的情况和咨询自己不肯定的问题外,还要正确判断对方是不是有周密的逻辑思维,专业的行业素质,足够的法律知识和正义和良心,以初步判断是不是正规的公司和自己所需要的服务机构。 3、肯定委托调查前,需要搜集和整理相关调查目标或怀疑对象的大体信息和线索,并确保信息和线索的真实靠得住性。客户提供的线索必然要真实,靠得住,反映的情况要客观。对于没有把握的线索和迹象要予以说明,不要凭想固然,不要把主观判断看成客观依据,也不要为压低价钱而对调查事件的难度做出不客观的表述。不然会影响到整个调查工作的进度和准确度。如发现客户提供情况不属实,咱们会从头考虑对委托事宜进行评估。 4、委托调查前尽可能避免成心或无心向任何人泄露您要委托之事,特别是调查目标和怀疑对象,以避免惊动目标而增加调查的难度,固然你感觉可以信赖的亲友老友和可以给您带来帮忙的人除外,前提是保障并肯定不能阻碍调查的顺利进行。切记调查前和调查中不能以任何形式惊扰调查目标和怀疑对象。

五、调查中您有权利得悉调查的的进展,并尽可能的给调查提供协助和方便,但涉及到公司机密或有可能影响到后续调查结论的细节时,因为行业的特殊性和保密性,请避免随意探听或强求获知公司不便透漏的信息资料。咱们会按如实际工作尊重客户的协助和建议,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部署,最经济最有效最及时地完成委托任务。 六、调查终结后不得将咱们提供给你的调查结论用于非法目的,并讲究出示证据的巧妙性和持续性,确保最大限度的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和合法目的。 7、为了您和咱们的一路利益,请认真阅读委托合同中的保密协议,必需严格为对方保密,并非得随意探问泄露我公司的人员配备,器材设备,运营模式和公司机密。谢谢合作! 八、真诚欢迎每一个委托人对咱们的工作监督指导,提出宝贵意见,并在不影响两边利益和隐秘的前提下推荐我上海私家侦探公司给需要咱们帮忙和协助的亲友老友公司许诺 A、从每宗业务洽谈之时开始,受托人(即本公司)保证不与除委托人之外的本宗业务的相关利害方(个人或机构)直接或间接联系。 B、坚持诚信保密原则,不向任何人泄露与本宗业务相关的任何信息。 C、业务完成以后,委托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将全数返还,并依照两边鉴定的保密协议恪尽保密的职责。 二、委托方责任

专业找人见人付款可信吗

为了能帮助一些需要找人的朋友,不同类型的找人公司就应运而生了,一家靠谱的公司需要符合这些特点:是不是合法注册的正规公司,然后要签订合同,见人付款。因此满足这些条件可信度还是比较高的。 但是我们在了解找人公司前也要谨防一些骗子公司,如果是下面这几种找人公司,可信度就比较低了: 1、无所不能 这类所谓的私家侦探“本事通天”,“万事包办”,经常打着“成功率百分百”、“不成功、不收费”等等字眼行骗。他们将个人隐私说的像公园里的杂草,信手拈来。他们什么都能查,什么渠道都有,就没他查不出的东西。遇到这样的“私家侦探”,你就得小心了。 2、云里雾里见不着人 这类所谓的“私家侦探”网上居多,其特征包括上面描述的“无所不能”,而且报价极低。如果你提出想与对方见面谈,得到的拒绝理由都是些神乎其神的回复。他们以低价诱使客户委托,向客户套取被调查人信息,然后留下一个卡号要求客户转账,客户转账后,更烦心的事便接踵而来。 在寻找可靠的找人公司时需要注意这些方面:

1、好的公司在找人方面的实践经历多,对未知的事物一般怀有尊重心,不会万事包办。 3、分析事情客观、理性,能站在宏观角度向咨客陈述利弊,实事求是。 4、做不了的事情会向咨客明说,不会急于得到委托而夸大其词、故作神秘或制造紧张。 5、真的找人公司不会拒绝咨客见面要求。 6、有办公地址且电话保持多年不变的找人公司可以优先考虑。 不要仅是通过电话、网络的形式就轻易委托了。电话、网络都不如见面交流、沟通,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不能轻易就确定了,特别是当要汇款的时候,更要判断清楚。 作为专业寻人公司,利隆商务能够寻找到客户想要寻找的人,不管是你要寻找自己的初恋情人,或者是老朋友,老同学,债务人都可以帮助到您。见面付款,诚实可信。

论我国调查取证的合法性问题

论我国调查取证的合法性问题 ——以私人侦探的调查取证为视角摘要:随着我国调查取证制度的进一步完善,私人侦探的主体地位一直备受争议,其调查取证的合法性也是个热点话题。本文笔者怀着对私人侦探前景的乐观态度,对私人侦探调查取证的合法性问题进行了简略分析。 关键词:调查取证,私人侦探,合法性,证明力 一、我国的调查取证制度 调查取证,就是通过调查,查清事实,取得合法有效足够的证据,以保障案件的顺利审结。 (一)调查取证的主体 1991年的《民事诉讼法》确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的诉讼原则,对过去法院大包大揽收集证据材料的做法作了重大修改,规定证据材料主要由当事人负责收集。最高人民法院于1998年颁布的《若干规定》也更进一步体现了当事人的主体性,规定下列证据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1、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并已提出调取证据的申请和该证据线索的;2、应当由人民法院勘验或者委托鉴定的;3、当事人双方提出的影响查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材料相互矛盾,经过庭审质证无法认定其效力的;4、人民法院认为需要自行调查收集的其他证据。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民事诉讼证据材料收集的主体包括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和人民法院,其中主要是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中的律师。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证据,或者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行政诉讼法第33条又规定:“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二)调查取证的手段 尽管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当事人是调查取证的主体,享有调查取证的权利,但并未就当事人调查取证的具体措施、手段,如何排除调查取证中的障碍做出详细规定。立法的不周密致使在实务中,当事人收集证据材料时,处处碰壁,难以甚至根本无法收集到自己需要的证据材料,造成当事人的证据调查取证权形同虚设。 与我国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相比,民事诉讼当事人在证据材料收集时遇到的

「私家侦探是否该合法化」

一 一辩的立论陈词。 谢谢主席:各位评委各位同学大家好! 听完对方辩友的发言,我方倍感震惊,疑虑重重—— 所谓私家侦探,是指国家执法部门以外,以赢利为目的,由个人或组织开办的进行秘密跟踪、调查等工作的机构或个人。 首先,我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私家侦探与国家办案人员的区别在什么地方?私家侦探代表的是私人权益,而国家办案人员代表的是国家公权,“私家”与“公家”截然相对,“私家”与“侦探”结合,实质就是把国家公权机关特有的侦查权私人化,如果还要进一步合法的话,那么,国家权力的泛滥,将导致多么可怕的后果? 请诸位想一想,只要谁贴上“私人侦探”的标签,就可以跟踪、偷拍、监听等等,那诸位将生活在怎样的环境当中呢?谁还能找到人身安全感呢?既然谁都有权侦查,还要法制干什么?还要国家公权机关干什么?由私人来办就好了! 其次,私家侦探的行为手段本身就是不合法的。我们来看私家侦探的取证手段:密拍密录,跟踪监听;还有角色扮演、询问证人。如果这些手段就时刻隐秘地存在在我们周围,大家想想不觉得胆战心惊吗!其实国家对这些都进行了严格的控制,私家侦探根本无权使用,因为它严重威胁了公民的隐私权和公共安全。如果非让这种违法行为合法,那么诸位,当侦查权下放到具有特权的部分私人之后,我们的代价是什么?那就是,公民的隐私权将被私家侦探玩弄于股掌之中。因此,为了全体公民,我方坚决认为私家侦探不应该合法。 第三,私家侦探用违法手段获得的证据没有可信度。中国法律明确规定: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的证据才是合法证据。而私家侦探通过秘密手段来取证,其行为本身就存在侵权且不合法,再加上私人侦探其本质是以赢利为目的,那么在无法有效取证的情况下,就将制造伪证假证,凭空捏造证据,请问诸位:这样的证据有何可信度,有何公信力?即使对方辩友承认,恐怕国家司法机关也不予采纳吧? 私家侦探行为过程的不合法,必将导致行为结果的不合法。对方辩友难道不知道,程序的合法性远大于结果的合法性吗?如果私家侦探合法,司法程序乱套,司法公正被破坏,最终必将引起更大的社会混乱。 综上所述,私家侦探如果合法,就是给不择手段的盈利披上维权的道德外衣,就是对国家司法的践踏。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为了真正地维护人民权益,再次重申我方坚定认为,私家侦探不应该合法。 二

侦探所合同

侦探所合同 篇一:博威时代北京私家侦探保密协议 博威时代北京私家侦探保密协议 一、为了确保委托方切身利益,博威时代私家侦探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所有员工谨记博威时代私家侦探的《保密守则》。我们对委托方提供的所有线索严格保密,保证不向外泄露委托方的任何调查情况和相关信息,调查终结后将所有相关调查资料及时返还给委托方,切实履行双方签约的保密协议和保密期限。 二、客户资料由博威时代私家侦探保密人员专管,全面负责资料的建档、归档和消档。有关人员阅卷必须写出书面申请,由总经理签字批准同意后才能调档查看。领取与归还时期必须严格登记,详细记载阅卷人姓名以及阅卷原因。 四、博威时代私家侦探禁止调查人员个案全程调查,实施个案件人员分段调查模式,避免调查人员掌握全部案情,最大程度的保证客户隐私安全。 五、客户在委托我博威时代私家侦探调查过程中,要对任何人守口如瓶,不要对任何人提及自己所委托之事,更不要以任何形式惊扰被调查对象,以免对日后的调查工作和进度造成不利影响。 六、根据调查工作需要,委托方需向我们提供有关真实、准确的调查线索和资料。我们将会仔细倾听了解客户提供的

情况和建议,因为客户对被调查人有较为详细的了解,同时希望客户尊重我们的建议。 七、在我们接受客户委托之后,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方案,及时展开工作。合理适时有效的调整方案和部署,在实施调查过程中,也希望客户积极全力的配合一切与本案有关的调查。 八、我博威时代私家侦探接受委托调查之前,要与客户签定委托合同和保密协议,协议的效力持续到任务完成以后。博威时代私家侦探不保留客户的任何资料,涉案资料全部消档。 九、委托合同和保密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如委托方违反协议泄露本案秘密影响调查,一切后果均由委托方负责。受托方有权终止调查合同,所有委托金不予返还,由此造成受托方的一切损失均由委托方全额赔偿。 十、如受托方违反协议泄露本案秘密,委托方有权终止调查合同,所有委托金全额返还,由此引起委托方的损失由受托方全额赔偿。 十一、我博威时代私家侦探的人员情况、设备配置、调查渠道等运作情况属于博威时代私家侦探机密,由于行业特殊性,详细情况不对外说明,敬请客户谅解。 篇二:《B+侦探》所包涵的逻辑推理 从《B+侦探》中所得到的逻辑推理在故事中共有四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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