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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

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
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

项目编号:密级:

北京市民科学普及行动主题

北京市科技计划

项目任务书

(试行)

项目名称:

项目委托单位(甲方):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项目主持单位(乙方):

起止年限:年月至年月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零零五年制

填写说明

1、本任务书系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为管理由市科委立项、并由北京市财政拨款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而设计的,甲方为市科委,乙方为项目主持单位。

2、任务书需在北京市科委在线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sodocs.net/doc/856490866.html,)中登陆填写,各栏不够时,可自行加页。确认所填信息完整并检查无误后下载打印(A4),字迹要工整清楚,页面整洁。

3、任务书各项内容应当实事求是,涉及到外文名称,要写清全称和缩写字母。

4、任务书“密级”和“编号”由市科委确定。

5、市财政科技经费是指市科委管理的财政经费;国家有关部委拨款是指国家有关部、委、局所拨科技经费;经费预算中的“其他”一栏是指市科委以外的各级财政拨款和承担单位融资、集资、入股等各种形式的经费来源,本栏需具体填写。

6、本任务书市科委预留4份,主持单位视实际情况增加相应份数。

7、项目所属主题计划是指科委围绕科技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而设立的主题计划,包括:

“应用基础研究与战略高技术”主题

“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主题

“北京市民科学普及行动”主题

“科技改善市民生活质量”主题

“科技进步促进区县发展”主题

“北京现代服务业促进”主题

“北京重点产业技术竞争力提升”主题“科技条件平台服务首都建设”主题

2019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

持续深化统筹科技资源改革,推广创新改革成功经验,巩固全面创新改革成果,进一步夯实创新基础,着眼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及科技发展优先领域,以硬科技“八路军”(人工智能、航空航天、光电芯片、新材料、新能源、智能制造、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领域为重点,围绕创新链条发展培育新动能,提升基础应用研究、前沿技术攻关、关键技术突破以及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水平等方面的能力。下面为大家介绍2019年度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一、科技创新计划 (一)科技创新引导工程。 鼓励高校科研院所深化推广创新改革经验,加快体制机制改革,快速释放创新活力,服务区域经济创新发展。支持驻市高校院所科技人才服务本地企业,实现企业需求与高校智力资源的有效对接。 1.创新改革推广示范项目。推广全面创新改革试点经验,推动高校院所进行体制机制改革创新,鼓励高校院所制定并实施科技成果“三权”新政策,健全科技成果作价入股、挂牌交易等相关政策,完善科研人员绩效评价和职称评定机制,建设技术转移机构、创新研究院等新型平台,培育和转化重大科技成果项目等。 申报主体:高等学校、科研院所。

2.高校人才服务企业项目。鼓励驻市高校院所科技人才服务本地企业,实现企业需求与高校智力资源的有效对接。 申报主体: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工程。 以硬科技“八路军”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挖掘全市优势科技资源,加快布局建设一批科技创新平台,对获批建设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依托高校院所和龙头股干企业建设的重大科研平台给予支持。 1.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以硬科技“八路军”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依据《西安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市科发〔2018〕15号),对获批建设的重点实验室给予支持。 申报主体:高校院所。 2.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依据《西安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修订中)和有关政策,对获批的国家、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支持,鼓励和支持龙头骨干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申报主体:企业。 3.重大科研平台建设专项。落实市委市政府支持驻市高校院所政策,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组织实施,支持杰出创新人才的重大创新项目以及新型研发机构建设。项目申报管理依据《西安市支持驻市主高校重大科技创新平台项目管理办法(暂行)》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京科高发[2007]138号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进行 产学研合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进行产学研合作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进行产学研合作的若干意见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二○○七年四月十九日 主题词:产学研合作意见通知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高新技术产业化处 2007年4月20日印发

共印200份附件: 北京市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 进行产学研合作的若干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中发[2006]4号)、《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发[2005]44号)以及《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意见》(京发[2006]5号),进一步推进经济、教育、科技体制改革,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进行产学研合作,促进企业成为创新主体,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结合北京市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 一、产学研合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1.北京是全国科技资源最集中的地区,高校、科研院所的数量及科研实力居全国首位,在科技成果及知识积累、人才储备、实验手段、信息来源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但科研与市场的结合还不够紧密,科技成果转化效率

科技项目计划任务书

登记序号:计划类别: 分类代码:项目编号: 科技项目计划设计任务书 项目名称:淡水龙虾养殖 承担单位:盱眙县官滩镇成人中心校 单位地址:官滩镇甘泉村邮编:211703 项目负责人:建山侍克山:--88531251 职务名称:盱眙官滩镇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 盱眙县官滩镇成人中心校教师 主管部门:盱眙县科学技术局 填报日期:2010年6月8日 省科学技术厅二0一0年制

一、立项依据 1、国外现状,水平和发展趋势 (1)淡水螯虾的基本特性及养殖现状 淡水螯虾,属甲壳动物纲,软甲亚纲,十足目,螯虾科,体形略似龙虾而较小,又名“龙虾”、“小龙虾”等,头部较大,体色有红甲壳与青甲壳两种。淡水螯虾(以下称:龙虾)具有食性杂,繁殖力强,适应围广,对环境条件要求低,生长快,抗病能力强,成活率高等特点,其中克氏原螯虾是原螯虾属最具渔业经济价值的一种。 克氏原螯虾原产北美洲,上世纪三十年代从日本引入我省附近,因其生存和繁殖能力强,随着自然总群的扩展,分布围迅速扩大,我国的东北、西北、华北、华东、华南、华中和西南都有分布。因为长江中下游地区的气候条件、地理条件更加适合它。目前主要分布在、、、、等地,以盱眙、等地区最多,是一种珍贵的淡水产品经济动物。近年来,随着人们逐渐认识到淡水螯虾的营养价值和其壳体的综合利用价值,食用淡水螯虾已风行全国,发展起了以淡水螯虾为龙头的“龙虾经济”产业链。 近年来,由于淡水螯虾消费市场异军突起,龙虾演绎成为餐桌上的美味佳肴,、北京、上海等大中城市的食虾风气日盛,多餐馆已到了无虾不成席的地步,据省社科院经济咨询中心对市37000多家饭店调查发现有80%的饭店在烹制龙虾,龙虾季节里市龙虾的日消费量达80t以上。此外,加工上还有大大小小的加工企业和地下工厂的存在。自然资源开发过度,无限制地捕捞,无限制地收购,造成龙虾资源日趋贫竭。而目前市场上销售的龙虾大部分为自然捕捞资源,人工养殖生产的龙虾比例较小。 在人工养殖上,粗放型养殖占据主导地位,养殖过程缺乏必要监管,没有统一规的龙虾养殖技术标准。养殖模式主要有:池塘养殖,鱼塘混养、稻田养殖、圩滩地混养,芦滩地养殖,其他水生经济作物田养殖等。虾苗

1.北京市科技计划课题实施方案

附件1:课题实施方案 课题编号:密级: 北京市科技计划 课题实施方案 课题名称: 所属项目名称: 所属领域: 所属类别: 课题承担单位: 项目主持单位: 市科委主管处室: 起止年限: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制 二〇年月

编写说明 1.本方案适用于北京市科委立项、市科技经费支持的科技计划课题,由课题承担单位依据《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管理办法》组织编写,通过专家论证后由市科委审定。 2.本方案需按照市科委统一提供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北京市科委在线服务平台”(网址:https://https://www.sodocs.net/doc/856490866.html,:8443/)填写,字体统一用宋体小四;确认所填信息正确、完整并经课题负责人检查无误后,提交市科委审核并网上提交确认后,在线进行打印(用A4纸),用A4幅面纸复印,用普通订书钉装订。打印后的课题实施方案不得再行修改。 3.“课题编号”和“课题所属项目”由市科委确定。“密级”由课题承担单位根据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提出,项目主持单位审核,市科委确定。“密级”一经确定必须严格按照该级别“密级”文件管理规定执行。 4.本方案表中所有栏目均需填写,凡无内容填写的栏目,请用“/”或“无”表示。第一次出现外文名词时,要写清全称和缩写,再出现同一词时可以使用缩写。 5.本方案各项内容填写应当实事求是,尊重他人知识产权,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法规。对于伪造、篡改科学数据,抄袭他人著作、论文或者剽窃他人科研成果等科研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记录。 6.课题经费预算要按照《北京市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编写,对于虚假编制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记录。 7.本方案正本一式五份(市科委三份,主持单位、承担单位各一份),由课题承担单位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亲笔签署意见,经项目主持单位审查后,报送市科委(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路7号院2号楼,邮政编码:100195)。 8.编写内容可参考各项栏目括号内的说明(本方案正本应删除说明内容)。

解读《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管理办法》

解读:《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7- 01- 05 【颁布时间】:2016-12-21 【实施时间】:2017-01-01 【文号】:京财科文〔2016〕2861号 【颁布部门】:市财政局、市科委 【法规类别】:文件 2016年12月,北京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联合修订并发布了《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经费管理办法》)。 本次《经费管理办法》的修订,重在积极落实国家和北京市科技领域“放管服”系列改革要求,从尊重科技创新规律和科研实际需求出发,让经费为人的创造性活动服务,使科研经费既要“好花”,更要“花好”,切实增加科研人员的获得感。 日前,市财政局、市科委从修订背景、改革措施、推进落实三个方面对《经费管理办法》进行了解读。 一、修订背景 随着国家和北京市科技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为了切实推进落实《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和《北京市进一步完善财政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的若干政策措施》(京办发〔2016〕36号)(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等与经费管理相关的最新举措,结合《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深化市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6〕5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落实的需要,市财政局和市科委联合修订并发布了《经费管理办法》。 《经费管理办法》的修订聚焦于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关心的突出问题,遵循“四个坚持”的原则,着力解决政策执行中的“痛点”、“堵点”和“盲点”,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既要“见物”更要“见人”,以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激励机制,加大激励力度。 二是坚持遵循规律。转变按照行政工作方式管钱管事的思路,从客观实际出发,按照科研活动规律和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完善管理政策,优化管理流程,改进管理方式,适应科研活动实际需要。 三是坚持“放管服”结合。“让钱围着科研工作转,而不是科研工作围着钱转”,下放科研项

上海市科技发展基金软科学研究项目计划任务书

密级: 上海市科技发展基金 软科学研究项目计划任务书 (2011版) 课题编号 课题名称 课题性质 开始日期 结束日期 依托单位(盖章)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课题责任人 手机电子邮件 帐户名 帐号 开户银行 20 年月日订

填写说明 一、本课题任务书系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为所组织的上海市科技发展基金软科学研究项目而设计。 二、本课题任务书一式三份,经正式审定后,即作为合同的附件,附于合同的正副文本之中。要求同时通过网络递交电子文本一份。课题责任人必须确保书面文本和电子文本的一致性。 三、上海市科技发展基金软科学研究项目核准资助经费在20万元人民币及以下时,毋须填写表2至表6 。 四、本课题任务书编写请使用A4纸双面印刷,请不要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请采用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 五、本课题任务书填写时,要求各项内容实事求是,外来语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本课题任务书填写后,按隶属关系审批上报。 六、本课题密级由课题责任人和课题依托单位提出建议,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主管业务处室认定。 申请市科委科技计划类型( ) 01 集成电路设计专项06 技术标准专项11 人才培养计划 02 中药现代化专项07 世博科技专项12 国际及台港澳合作计划 03 纳米技术专项08 中小型企业创新资金13 国内合作计划 04 光技术专项09 科技攻关计划14 环境条件计划 05 专利二次开发专项10 基础性研究计划15 软科学研究 16 其他

一、项目研究的基本内容与总体思路, 包括:1、本项目国内外研究的基本情况及主要研究成果综述;2、研究的

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若干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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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若 干政策的通知 【标 签】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 【颁布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 【文 号】京政发﹝1999﹞14号 【发文日期】1999-04-26 【实施时间】1999-04-26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征收管理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现将《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高新技术产业是首都经济发展的关键和核心,是本市新的经济增长点。为重点支持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生物工程和新医药、新材料、环保等高新技术产业的进一步发展,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特制定本政策。 一、吸引、凝聚高素质创新和创业人才 (一)对经市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所需的外省市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经人事部门批准,给予工作寄住证,享受本市市民待遇。工作满三年者,经用人单位推荐、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办理户口进京手续。 (二)在中关村地区建立社会化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制度。高新技术企业中的科技开发、经营管理人员,由个人申报,经评审机构评审合格后,授予专业技术职务。 (三)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教授、研究员通过专职、兼职形式创办或受聘于高新

技术企业,进行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和开发,在企业任职期间,教授、研究员资格予以保留;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聘请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做兼职教授、研究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可与高新技术企业联合培养研究生,共同建立实验室;允许在校研究生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并保留其一定时期的学籍。 (四)对在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中做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由市政府授予荣誉称号。 (五)市有关部门每年制定高新技术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的培训计划并委托有关高等院校或机构组织实施。 (六)鼓励留学人员携带科技成果来本市从事高新技术产品开发和生产。凡获得国外长期(永久)居留权或已在国外开办公司(企业)的,经市科技干部局进行身份认定并经市外经贸委批准,按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注册资金额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注册后可享受本市外商投资企业的优惠政策;其他留学人员经市科技干部局进行身份认定,按内资企业登记注册后,可享受本市鼓励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各项优惠政策。留学人员开发、生产的高新技术项目和产品,经认定,可以申请市政府有关部门对科技产业投入资金的支持。对以上留学人员,经人事部门批准,给予工作寄住证并享受本市市民待遇。 (七)以高新技术成果向有限责任公司或非公司制企业出资入股的,高新技术成果作价总金额最高可达公司或企业注册资本的35%,合作方可凭合同到工商部门办理企业注册手续。属于职务发明的高新技术成果作价入股项目,从项目实施起,成果完成人可享有不高于50%的该成果股权收益。成果转让时,成果完成人可享有不低于20%的转让收益。要进一步改进高新技术企业注册登记办法,具体办法由市工商局另行制定。 (八)对高新技术成果完成人和从事成果产业化实施的科技人员、管理人员的奖励和股权收益,用于再投入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九)积极进行高新技术企业产权制度创新试点。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非国有高新技术企业智力资本占总股本的比例可达到35%。鼓励并支持国有及国有控股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国家有关允许和鼓励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规定,进行产权制度改革试点。 二、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十)继续加大财政对科技的投入,科技经费年增长率不低于20%。对科技经费中用于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进行项目开发的属于按规定准予核销的部分,经报批后,准予核销。 (十一)市、区县两级财政,对高新技术企业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以上一年为基数,新增部分按50%的比例在预算中安排,用于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

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

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 验收评价管理补充规定 第一条为完善《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关于项目验收评价管理的要求,细化评价标准,规范验收管理,根据《市级科技计划管理流程(暂行)》(市科发〔2013〕17号)与《西安市市级财政专项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市财发〔2007〕295号),制定本补充规定。 第二条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是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基本程序 之一,凡经市科学技术局批准立项、并获得市级科技经费资助的市级各类科技项目,在项目到期后规定时限内,均应按本规定申请验收评价。项目绩效自评价结合验收工作进行。 第三条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评价以《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为依据,按照市财政关于绩效评价的要求,主要对项目任务的完成情况、项目管理情况、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定性和定量考核评价。 第四条项目验收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以量化打分的方式进行评价,总分最高为100分,其中技术类指标完成情况40分,经济类指标完成情况40分,项目管理10分,社会环境效益10分;其他奖励加分最高为10分。技术专家重点负责技术类指标完成情况评价,经济财务专家重点负责经济类指标完成情况评价,科技管理专家重点负责项目管理和社会环境效益情况评价,奖励加分由专家共同评价,专家组组长负责汇总情况并组织讨论验收结论。对于项目不涉及经济效益指标的,按照总分与参与打分项目标准值的比例换算成标准分(实际打分值乘以计算),奖励加分按实际打分数计算。 第五条验收结论分为“通过验收”和“未通过验收”,在项目数据库中记录在案,作为后续年度项目立项审查的重要依据。 第六条全面完成合同任务或基本完成合同任务的可通过验收,

否则不得通过验收。 高新技术专项通过验收评定等级分为合格与基本合格。合同所约定的各项指标任务完成较好、经费使用合理、项目管理规范(评价分值在80分(含)以上的)为合格;合同所约定的各项指标任务基本完成,经费使用较合理、项目管理较规范(评价分值在60分(含)以上的)为基本合格。 其他科技项目通过验收项目评定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合同所约定的各项指标任务完成较好、经费使用合理、项目管理规范(评价分值在85分(含)以上的)为优秀;合同所约定的各项指标任务基本完成,经费使用较合理、项目管理较规范(评价分值在70分(含)以上的)为合格,合同所约定的主要指标任务基本完成,经费使用较合理、项目管理较规范(评价分值在60分(含)以上的)为基本合格。 通过验收的项目按规定拨付项目尾款,财政经费如有节余,可留项目单位继续用于科技研发。 第七条未通过验收项目的评定等级分为结题和不合格。 项目实施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按项目结题处理。 (一)因不可抗拒因素,或项目主要负责人或企业经营方向重大调整,致使项目不能继续或不能完成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和目标的; (二)项目按合同计划实施,期间无故意不作为的,财政经费使用比较合理规范,但由于市场变化等客观原因,主要的技术和经济指标没有完成(评价分值在60分以下)的。 要求申请结题处置的项目,应当由项目承担单位书面提出申请,经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同意后,按照验收程序处置。结题的项目不再拨付尾款,结余的财政经费按原拨付渠道退回。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不得通过验收,验收结论为不合

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

附件1: 计划类别:科技发展计划代码:□ 技术领域:光机电一体化代码:□ 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 项目名称:新型小型二极单相发电机 承担单位: 000 所在市(区): 单位地址:邮编:项目负责人:电话: 主管部门: 申报日期:20 年月日 二Ο一二年制

一、立项依据 1、本项目国内外科技创新发展概况和最新发展趋势; 小型发电机主要作为一种备用电源,广泛应用于民用、军工、 科研和野外作业等各个领域。近年来,随着工业的快速发展造成电 力紧张和全球自然灾害的泛滥的影响,发电机在民用市场需求量猛 增。同时对小型发电机的性能指标也在不断提高,(美国在UL2200标准中就率先对小型通用汽油发电机做出了波形正弦变率(THD)≤8%的要求),到2011年所有出口到欧美国家和地区的发电机的电压 波形正弦畸变率必须达到≤8%以下。目前国内小型发电机行业所生 产的产品都达不到此项要求,这将对国内通机出口造成影响,也直 接影响地区经济发展。由于现有发电机产品自身的设计的缺陷及制 造工艺造成性能的不足,输出电压的波形失真较大,特别是在发电 机满负载工作时输出的电压波形失真更大,其波形正弦畸变率均在 15%-28%之间,国外同类产品除意大利的MECCALTE及NSM公司生产的发电机能达到≤6%外均在15%~30%之间,由于电压波形中谐波含 量太大,容易造成用电器具因发热量过大导致提前损坏,各种精密仪器无法使用。因此,降低电压波形中谐波含量,减小发电机输出电压 波形正弦畸变率,提高小型发电机输出电能的质量,拓宽作为备用 电源的小型二极发电机的使用范围显得尤其重要和迫切。该项目研 发成功,将对国内的通机产品出口产生积极的影响,不但可以直接 同欧美的知名发电机企业进行竞争,而且发电机定、转子部件可以

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文档2篇

Word格式 I A4打印 I 内容可修改 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文档2篇 Beijing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lan project managemen t method document 编订:JinTai College

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文档2篇 前言:办法是有关机关或部门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规、规定,就某一方面的工作或问题提出具体做法和要求的文件。本文档 根据办法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 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调整修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完整版全文文档 2、篇章2: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流程和所需材料文档 科技计划也称为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 是面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重点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 重大科技问题的国家科技计划。下文是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管 理办法,欢迎阅读! 篇章1: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完整版全文文档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的效率,保证管理的公开、公正和科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立项、并由北京市财政拨款支持的项目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项目一般实行“项目-课题”两级管理。 项目是指在北京市科技计划中安排实施,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在一定时间周期内进行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课题是为实现项目总目标而安排的项目中的部分或阶段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是对项目的有机分解。 项目由项目依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课题由课题承担单位负责科研工作。 不设课题的重大项目由市科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该项目是按“项目”管理还是按“课题”管理。 第四条项目管理实行依法管理,明确职责,管理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

2020年咸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020年xx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020年咸阳市科技计划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坚定不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新发展理念,践行“五个扎实”要求,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通过组织实施科技计划项目推动创新驱动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全面落实市委七届十次全会和实现“十三五”目标任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进步,加快建设富强人文健康新咸阳提供科技支撑。 一、xx科学技术重点研发计划 (一)重点支持范围 1.农业科技重点研发计划 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导向,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围绕“加大创新驱动力度,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保持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的总体目标,聚焦3+x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应用以及当地主要经济作物优质高产与产业提升增效科技创新,针对生产中急需解决的问题,加强应用技术研究和新技术推广、新产品开发,建立高水平的蔬菜、苹果、桃、杏、葡萄、猕猴桃、石榴、核桃及畜禽养殖等科技示范 园或示范基地,就地转化应用一批重点科技成果,发展数字农业、智慧农业工程,构建新型农业科技创新服务体系,促进我市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生态美好和科技进步水平提升,培育农村住宅、环保、清洁能源等发展新动能,为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提供科技支撑。 (1)农业新品种选育与引进示范 ①优质高产多抗广适小麦新品种选育与引进。 ②优质、高产玉米、小杂粮新品种选育与引进。 ③高产、高油分、低芥酸、低硫苷杂交油菜新品种选育。 ④果蔬新品种引进选育及配套栽培技术研究。

⑤畜禽新品种的引进示范及养殖技术研究。 (2)现代农业技术集成研究与示范应用 ①小麦、玉米超高产栽培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②水果、蔬菜、花卉等优质高效与品质提升新技术引进与示范。 ③主要农作物、果树、蔬菜病虫害预测预报、综合防治、绿色防控技术研究;农药化肥减量施用技术研究与示范,高效低污染新型肥料、新型农药研制与生产示范;农业高效节水及水肥一体化技术研究与设备开发。 ④设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果树设施栽培技术研究与示范;智慧农业新技术应用研究。 ⑤畜禽优质高效规模化养殖技术研究与示范。⑥新型农田、果园作业机具及设施农业装备开发。 ⑦特色经济林丰产优质高效栽培技术和农林产品保鲜、储藏、包装及深加工技术研究与示范;中药材规范化种植技术研究与示范。 ⑧食品加工新技术应用与产品开发。 ⑨重大农业气象灾害监测评估与预测预警技术研究与应用。 (3)现代农业科技创业示范及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①现代农业科技创业示范基地建设:重点支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内开展农业科技创新创业示范带动项目。 ②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星创天地”建设,重点支持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县(市、区)、农业科研院所、龙头企业申报的“星创天地”项目。“试验示范站”模式建设,重点支持以苹果、猕猴桃、茯茶、蔬菜等主导产业为主,产学研结合的试验示范站模式建设,带动农业优势产业发展。 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项目,重点支持省、市级派驻首席农艺师的企业创新、科技特派员(三区人才)进村入企创业,专家大院、农业示范试验站建

长沙市科技项目

长沙市科技项目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关于印发《2011年度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长科发〔2011〕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长沙市科学技术发展“十二五”规划》、《长沙市科技发展专项经费及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及2011年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申报情况,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并报相关领导批准,制定了《2011年度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好项目申报并做好相关工作。 二○一一年一月十二日 2011年度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 为进一步做好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根据《长沙市科学技术发展“十二五”规划》、《长沙市科技发展专项经费及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特制定本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本指南是各级科技管理部门、项目申报单位、项目申报人、项目申报推荐单位组织申报2011年度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的主要依据。 2011年度市科技计划遵循现有计划体系,按照重大专项、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指导性项目四个层次进行申报立项。 一、基本原则

突出自主创新,注重科技型企业培育;突出成果转化,注重产学研金结合;突出支柱产业发展,注重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突出公开公正,注重顶层设计。 二、科技计划资金分类和科技计划专项设置与重点支持方向 2011年度长沙市科技计划共分七大类资金,设17个专项: (一)创业富民资金 在该资金中设立引进国际高端人才(“313”人才)资金专项和学生创业资金专项。落实《长沙市创业富民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长政办发〔2009〕21号)文件精神,主要支持以下两个方向: 1、引进国际高端人才(“313”人才)资金专项:一是支持国际高端人才(长沙市“313”人才计划人选)主持的符合长沙市产业导向的重大产学研金合作项目。二是由企业引进且有产学研金合作背景以及符合《长沙市科技成果转化指导目录》的核心技术人员主持的科技项目和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2、学生创业资金专项:一是支持留学生(除“313”人才计划外)来长创业。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创业平台建设,支持生物医药、新材料、电子信息、节能环保和现代农业等领域的留学人员创业项目。二是支持在读或应届毕业生和毕业不足两年的学生(含博士后、博士生、硕士研究生以及本、专科生)在长沙注册公司,兴办实体,从事科技创业。 (二)中小企业发展资金 在该资金中设立科技成果孵化资金专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资金专项、中小企业投融资资助资金专项。主要支持以下三个方向: 1、科技成果孵化资金专项: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围绕长沙经济、社会和科技事业的发展方向而开展的科技成果研发和成果孵化项目。重点支持“十二五”

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

项目编号: 胶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 项目名称 技术领域 立项时间年月结题时间年月 项目负责人电话及手机 项目联系人电话及手机 承担单位 法人代码 主管单位 单位地址 胶州市科技局 二○○八年制

填写说明 一、填写要求: 1、本项目任务书文本适用于公共领域科技支撑计划项目。 2、任务书甲方为胶州市科技局,乙方为项目承担单位,丙方为项目主管部门。 3、项目任务书编号由市科技局统一规定。 4、本项目任务书所列内容应实事求是填写,表达要明确、严谨。 5、项目年度经费来源与支出预算,须与项目申报材料一致,其中市科技专项经费应按计划下达的数额填写。 6、《项目任务书》的文本格式,申报单位用户填写。 7、项目任务书文本需打印(A4),请选择仿宋四号字填写,项目主要研发人员及经费预算表格部分,填写时可适当缩小字号。项目任务书一式五份,项目承担单位一份;项目承担单位主管部门一份,财政局一份,市科技局两份,必须每份签章。 8、项目任务书由项目承担单位根据市科技局下达的年度计划项目立项文件编写,经丙方(项目主管部门)盖章后报市科技局相关业务处。 9、项目任务书信息表作为项目任务书的组成部分,是项目管理的重要文字依据,项目承担单位对各栏目务必认真填写。 10、项目立项、结题时间:应包括月份。 11、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情况中的经济指标一栏:关键技术攻关计划与中小企业培育计划的承担单位必填。 二、课题经费开支范围及支出标准 课题经费的开支范围一般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等。 (一)设备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要严格控制设备购置费支出,并在项目任务书预算中明确列出。 (二)材料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三)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课题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设计任务书(适用申报市知识产权计划中的专利转化实施及知识产权战略推进项目)

计划类别: 技术领域: 科技计划项目设计任务书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单位地址: 邮编: 项目负责人: 电话: 主管部门: 填报日期:年月日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 二○○九年二月制

填写说明 1、本申报书适用于市级知识产权计划中的专利转化实施及知识产权战略推进项目申报。 2、项目承担单位一般不超过两家,其他有关单位作为协作单位。 3、单位地址、邮编、电话、主管部门等填写第一承担单位情况。 4、单位意见盖章:由第一、第二承担单位及协作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5、技术领域指:A 电子信息、B 生物技术、C 三药、 D 材料、E 机电、 F 能源、 G 环境保护、 H 农业、 I 社会事业、Z 其他。 农业领域项目需细分为:H1育种、H2栽培、H3 土肥、H4 植保、 H5 园林、H6蔬菜、H7 畜牧兽医、H8 水产、H9 海洋、H10 农产品加工、H11其它。 6、主管部门:指各辖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

科技计划项目编写提纲 一、项目概述 简述申报项目情况,包括项目的主要内容、创新点、技术水平、项目的主要用途及应用范围(限600字)。相关内容与项目申报基本信息表项目概述中的主要内容和主要指标相一致。 二、立项的必要性 1、国内外发展趋势及本项目技术所处的地位 论述国内外相关技术产品的发展趋势,分析本项目技术产品在国内外发展中所处的地位。 2、项目实施对地区发展的作用 论述本项目的实施对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科技进步、社会发展的作用。 3、应用前景与市场需求 分析技术产品的市场需求量及预计市场占有率。 三、项目研究内容 1、项目技术内容及来源 ⑴详细说明本项目的基本原理及关键技术内容,描述项目的技术或工艺路线、产品结构等(可加图示)。 ⑵描述项目的技术来源,其中合作开发与委托开发的项目,须附上相关协议书及技术资料。 2、项目的技术先进性论述 ⑴通过对目前国内外先进技术产品(被替代的产品)的比较,论述本技术产品的技术先进性。 ⑵论述项目的创新点(包括技术创新、产品结构创新、生产工艺创新、产品性能及使用效果的显著变化等)、创新程度、创新难度,并附上权威机构出示的近期相关报告或其它证明材料。 ⑶论述项目技术产品二次开发的可能性。 3、项目内容的合理性论述

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验收(结题)管理细则(试行)

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验收(结题)管理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和北京市科技计划课题(以下简称“课题”)的验收(结题)工作,根据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发布的《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由市科委立项,并由北京市财政科技经费拨款支持的项目和课题的验收(结题)。“课题”包括项目下设课题和其他工作任务确定的课题,后者不涉及与项目相关的管理内容。 第三条验收指市科委依据《关于下达××年度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项目任务通知》)和《北京市科技计划课题任务书》(以下简称《课题任务书》),以及《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调整申请审批单》(以下简称《调整申请审批单》)、《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变更备案确认表》(以下简称《变更备案确认表》),对项目(课题)任务的完成情况组织评议和进行确认的工作,包括专家验收评议和

市科委验收确认。结题指市科委对因被撤销、中止、验收未通过而终止的项目(课题)审核有关文件材料和进行确认的工作。 第四条验收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积极引入客观科学的评估机制,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保证验收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第二章验收准备 第五条市科委在项目(课题)任务期满前两个月左右进行调度,并拟定验收计划。主持单位(承担单位)落实调度安排,根据验收计划、结合任务完成情况及时进行验收准备。 项目(课题)任务期满即进入验收阶段。课题验收应在任务书规定时间期满后三个月内完成;项目验收在全部下设课题完成验收后一个月内完成,对于个别课题严重拖期(延期六个月以上)但项目任务已完成主要目标的,主持单位可向市科委申请项目先行验收,但主持单位在项目验收后仍对拖期课题负有管理责任。 第六条主持单位(承担单位)负责验收准备,并将验收材料报市科委审查。项目下设课题的验收材料须报主持单位审查同意后报市科委。课题经费结题审计应在验收准备阶段完成。 (一)课题验收材料应能充分说明《课题任务书》各项内容完成情况,一般包括:

《北京市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办法(试行)》(京科发〔2017〕235号)

市科委印发《北京市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 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17- 12- 29 【颁布时间】:2017-12-29 【实施时间】:2017-12-29 【文号】:京科发〔2017〕235号 【颁布部门】: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法规类别】:文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关于加快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4〕43号),按照《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科技报告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创〔2016〕419号)、《北京市进一步完善财政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的若干政策措施》(京政办发〔2016〕36号)、《北京市深化市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16〕55号)的相关要求,推动北京市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的统一呈交、规范管理和共享使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报告是描述科研活动的过程、进展和结果,并按照规定格式撰写的特种科技文献,目的是促进科技知识的积累、传播交流和转化应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立项,并由北京市财政科技经费拨款支持的项目(课题)。北京市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的科研项目(课题)的科技报告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市科委负责科技报告工作的总体部署、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科技报告相关政策制定、科技报告组织体系建设等工作;根据国家关于科技报告制度建设的要求,牵头拟定北京市科技计划科技报告制度建设的相关政策,制定北京市科技计划科技报告标准和规范; (二)将科技报告纳入现有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管理体系,指导、督促项目(课题)承担单位按要求开展科技报告工作; (三)审核确认《北京市科技计划课题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中需提交的科技报告类型、时间和数量,审查确认科技报告呈交情况; (四)确认科技报告的密级和保密期限、延期公开和延期公开时限; (五)组织开展科技报告宣传培训工作;

北京市科学的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管理办法(试行)》通知-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管理办 法(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并加强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的管理,持续推进项目(课题)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和北京市科技计划和经费管理的相关改革措施,我委组织制定了《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经委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6年12月30日 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财政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的要求,全面落实《北京市进一步完善财政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的若干政策措施》(京办发〔2016〕36号)、《北京市深化市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管理改革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16〕55号)等科技计划和经费管理改革措施,规范和加强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和北京市科技计划课题(以下简称“课题”)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立项,并由北京市财政科技经费(以下简称“科技经费”)拨款支持的项目和课题。其中,“课题”包括项目下设课题和其他专项下设的课题。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项目(课题)是指为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实现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根据北京科技发展规划,由市科委支持在北京地区注册的法人单位承担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应用等相关活动。 第四条项目(课题)管理遵循职责清晰、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监管有力、绩效导向的原则,以进一步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充满活力的科技管理和运行机制为目标。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项目实行“项目-课题制”管理,即将项目的任务和目标分解落实到若干课题任务中组织实施。 第六条项目(课题)的管理责任主体是市科委或接受市科委委托负责项目(课题)管理、监督检查等相关事务性工作的项目管理专业机构(专业机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项目(课题)的参与主体包括项目主持单位、课题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和咨询专家。项目主持单位(以下简称“主持单位”)是项目的总负责单位,负责项目的实施和经费管理使用。课题承担单位(以下简称“承担单位”)是课题的实施单位,是课题实施和经费管理使用的责任主体。项目(课题)负责人是项目(课题)实施和经费管理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咨询专家是指接受市科委委托,对项目(课题)进行评审与论证的个人。 第七条市科委主要职责包括: 1.制定项目(课题)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2.审议、确定立项项目(课题),组织立项方案论证,下达项目任务通知,签订课题任务书;

北京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总结

北京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的优惠政策总结 一、海淀园区内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的相关政策包括: (一)税收优惠政策 1. 减按15%税率征收所得税。企业出口产品的产值达到当年总产值40%以上的,经税务部门核定,减按10%税率征收所得税。 2. 高新技术企业自开办之日起,三年内免征所得税。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批准,第四至第六年可按前项规定的税率,减半征收所得税。 3. 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免购国家重点建设债券。 4. 以自筹资金新建技术开发的生产、经营性用房,自1988年起,五年内免征建筑税。园区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标准的,适用以上减征免征税收的优惠。1 (二)其他优惠政策 1. 园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的生产、经营性基本建设项目,按照统一规划安排建设,不纳入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并简化审批手续,优先安排施工。 2. 园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生产出口产品所需的进口原材料和零部件,免领进口许可证,海关凭合同和北京市人民政府指定部门的批准文件验收。经海关批准,在园区内可以设立保税仓库、保税工厂,海关按照进料加工,对进口的原材料和零部件进行监督;按实际加工出口数量,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产品税或增值税。出口产品免征出口关税。保税货物转为内,必须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和海关许可,并照章纳税。属于国家限制进口或者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的产品,需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补办进口批件或进口许可证。 3. 高新技术企业用于新技术开发,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仪器和设备,凭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经海关审核后,五年内免征进口关税。海关可在园区内设置机构或派驻监督小组。 4. 所有减免的税款,作为“国家扶植基金”由企业专项用于高新技术开发和生产的发展,不得用于集体福利和职工分配。 5. 银行对园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予以贷款支持,并每年从收回的技术改造贷款中,划出一定数额用于新技术开发。对外向型的高新技术企业,优先提供外汇贷款。 1天拓力行总结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https://www.sodocs.net/doc/856490866.html,/gxrd_xgfw/5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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