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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退换货管理办法

商品退换货管理办法
商品退换货管理办法

文控部门版本A0

类别规章制度页数第1页共2页文件名称商品退换货管理办法生效日期 2

本次修订摘要/

编制审查签发

李治国

商品退换货管理办法

一、管理目的

为规范商品售出后的退换货管理,为客户提供必要的售后服务,维护公司品牌的美誉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向用户提供相关退换货服务。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营销中心已销售产品的退换货管理。

三、职责权限

3.1筹备组负责本制度的实施监督;

3.2仓管员负责本制度的实施执行;

四、管理规定

1、佳捷保证商品外包装在出货时完好无缺,在客户收到商品时当场验货,如发现

产品短缺、脏污、数量/型号与订单不符的,客户可拒收。

2、客户验收时并无异议,佳捷不再承担产品短缺、脏污或数量/型号与订单不符的

退换货义务。

3、因商品质量问题需退换货的:

A、客户在产品质量出现问题后2个工作日内与佳捷深圳营销中心联系确认,并停

止使用该产品。

B、商品质量问题的界定需双方均无异议的情况下才可确认。

C、客户须保留包括收据等在内的相关有效证据;

4、佳捷深圳营销中心有权拒绝以下情况的客户退换货要求:

A、送货上门客户在收到货物时,仔细按照订单检查验收商品,商品短少、缺失、

脏污、破损,请当场验收指出,免费重新配送,过后不予受理。

文控部门版本A0

类别规章制度页数第2页共2页文件名称商品退换货管理办法生效日期 2

本次修订摘要/

编制审查签发

李治国

B、超过退换货期限的退换货要求。客户收到货2日内(以客户签收日期或发票开票时期为准)。

C、退换货物不全或者外观受损。

D、客户的收据或发票丢失或者不全。

E、由于客户自身原因(比如说订购前未看清产品简介、重复订单等)产生的退货。

F、客户要求将货物更换成其它商品。

G、将商品存储、暴露在超出商品适宜的环境中。

H、未经授权的修理、误用、疏忽、滥用、事故、改动、不正确的安装。

I、产品的正常磨损。

J、商品非正常使用出现质量问题的。

K、非订货人本人签收的产品,代收人必须等同于订货人进行验货,否则出现非质量问题佳捷不负责退换。

【受文部门】:深圳营销中心销售部

【关键词】:退换货办法【等级】:公开

商品退货管理制度

商品退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门店、物流中心商品退货操作,确保商品退货工作能够有序的进行,特制定本管理 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台州华联超市各直营门店、物流中心、台州华联供销各直营门店。 第三条商品退货途径包含门店直送商品退货、门店配送商品退货、物流中心退货等。 第二章门店直送商品退货 第三条门店直送商品退货指门店根据商品直送属性,直接将商品退回供应商的退货方式,退货商品范围包括残次品和淘汰品、临保商品 第四条门店直送商品退货流程 1、门店理货员填写商品退调通知单,按单填写供应商名称(编码)、退调日期、商品条码、 品名规格、单位、数量、退调原因等内容(一式三联),并在“点验”栏内签字确认; 2、供应商代表根据退调通知单验收退货商品,如有修改,供应商代表和门店理货员双方在 修改处签字确认;验收完毕后由供应商代表在“接收退货人签名”栏内签字确认; 3、门店理货员持退调通知单到办公室交值班店长,由值班店长对退货商品的真实性、准确 性进行抽查后在退调通知单“主管”栏内签字确认;值班店长抽查比率不低于20%;4、值班店长持退调通知单交录单员或直接制作返厂单;集镇、社区店由值班店长或组长制 作返厂单(一式两份); 5、值班店长、供应商代表复核返厂单与退调通知单是否一致,双方均在返厂单(一式两份) 上签字确认; 6、综标超门店由供应商代表持返厂单从门店收货口或进口处离开,门店防损员(专职验收 员)按返厂单对退货商品进行复核,签字确认后放行;集镇、社区店由值班店长持返厂单复核退货商品后亲自送出卖场外。 第五条业务通知退货商品及门店退供应商残次商品,如直送供应商在通知结束时间10天后仍未到门店退货的,由门店上报采购部,采购部根据购销与合作协议商品退调办法负责联络执行;并在3天内回复门店,告知操作办法。 第三章门店配送商品退货

商品退换货管理规定

商品退换货管理规定 一、退换原则 1、顾客在购买商品时,因质量、服务、价格不满意出现退换货时,必须出具购物小票。 2、卖场接到顾客投诉后,领班及楼层经理应根据《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以确保消 费者合法权益及维护卖场声誉。 3、凡在公司各卖场购买的商品,二个月内保持原质原样、不污 不损的,消费者可无理由退换(食品、药品、化妆品、贴身用品、黄 金珠宝、感光器材、烟、酒、口吹乐器、电池等商品不在退换之列)。 4、在公司各卖场购买的商品,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经鉴 定属实,按国家相关规定或上级部门坚定可进行退(换)处理。 5、家电商品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按国家《部份商品修理更 换退货责任规定》执行。 6、服装、鞋类商品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按某市《对部 份商品实行三包管理的暂行办法》执行。 7、商品在使用过程中,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的商品损坏,经鉴定 不属于产品本身质量问题的,卖场帮助顾客修理或积极、诚恳的与 消费者协商,寻求妥善的解决办法。 8、生产企业或供货单位已无经营行为,原售出的商品发生质量 问题或需要三包时,由相关部门协商解决。 9、供货商等方面原因造成商品无法及时送检,顾客不愿意亲自 送检的经店长确认,卖场可进行先行赔偿,再送检,通知供货商赔偿。 二、退换程序

1、出现换货时,调换货品与原货品一致,而且不需收取折旧费时,营业员必须在购物小单上注明换货时间,更换货品型号。否则 造成的后果由营业员承担。并处于经济罚款。 2、出现换货时,调换货品与原货品不一致,营业员必须收回顾 客购物小单,用红笔开据购物三联单,将原货品冲回;再用蓝笔开据 三联单,交领班以上管理人员签字方可到收银台办理换货手续,否 则造成柜台账混乱或串货,责任由营业员承担,并处于经济罚款。 3、收银台接到换货手续时,必须先确认签字,并检查红单内容 必须与原购物小单一致后,方可进行单据录入。 4、收银员录入红单,打印的退货流水票,录入蓝单打印销售流 水票换取顾客手中的老销售流水票。两份流水票一同与柜台开具的 收银联蓝单钉在一起留存、备查。若收银员未认真查验,直接操作,造成后果,将承担赔偿责任,并处于经济罚款。 5、因换货需收取的折旧费必须开具购物小单交至收银台。 6、出现退货时,营业员必须收回顾客购物小单,用红笔开据购 物三联单,交领班以上管理人员签字方可到收银台办理退货手续。 7、收银台接到退货货手续时,必须先确认签字,并检查红单内 容必须与原购物小单一致后,方可进行单据录入。 8、收银员录入红单,打印的退货流水票后,收回顾客手中的老 销售流水票。与柜台开具的收银联蓝单钉在一起留存、备查。若收 银员未认真查验,直接操作,造成后果,将承担赔偿责任,并处于 经济罚款。 9、退还货发生在用券活动期间,营业员必须认真核查,引导顾 客先到总台做退券处理,再回柜台做退货处理。否则造成后果,由 营业员承担,并处于经济罚款。 10、顾客购买的商品已开据发票,需退货时,营业员必须认真核查,引导顾客先到总台退还发票,再回柜台做退货处理。否则造成 公司经济损失,由营业员承担,并处于经济罚款。

退货管理流程

第四节退货管理流程 一、退货管理流程 销售部门按获客户所传达的销货退回信息时,应尽快地将销货退回的信息通知质量部门和市场部门,并主动会同质量部门人员确认退货原因。客户退货原因明显为公司责任(例如:料号不符、包装损坏、产品质量不良等)时,应迅速根据退货资料及初步确认结果受理退货,不得压件不处理。 若销货退回之责任不客户时,则销售及质量管理部门人员应向客户说明判定之依据、原委、及处理方式。如果客户接受,则请客户取消退货要求,并将客户退货相关资料由质量管理部门储存管理。如果客户仍坚持退货时,销售、质量管理部门人员须委婉向客户说明,如果客户无法接受时,再会同市场部门做进一步协商,以“降低公司损失至最小,且不损及客户关系”为处理原则处理。 1.销售部门应主动告知客户有关销货退回的受理相关资料,并主动协助客户将货品销售部门。 2.退回的货品需经由销售部门初步核对数量与退货单收货仓库后,由物管部门入库。 3.客户退货的不良品退回仓库时,物管部门应点清数量是否与“退货退回单”标示相符,并将退货的不良品以“拒收标签”标示后,隔离存放,并通知质量管理部门确认退货品的品质问题。

4.若该批退货品经销售部门与客户协商补货时,则会同相关部门迅速拟定补交货计划,以提供相同号料、数量的良品给客户,避免造成客户停线,而影响客户利益。 5.如果客户有及时生产的迫切需求时,销售部门得依据客户的书面要求或电话记录主管同意后,由物管部门安排良品更换,不得私下换货。 6、质量管理部门确认销货退回品的品质状况后应通知物管部门,安排责任部门进行重工、挑选、降级使用或报废处理,使公司减少库存(呆滞品)的压力。 7.责任部门应确实进行返工或挑选以确保不良品不会再流入客户生产线上,并于重新加工、挑选后向质量管理部门申请库存重验。 8.质量管理部门需依据了出货“抽样计划”严加检验方式重验其品质,如为合格产品可经由合格标示后重新安排到良品仓库内储存,并视客户需求再出货,凡未经质量管理部门确认的物品一律不得出货。 9.销货退回的款及登记管理由财务(会计)部门依据销货退货回单办理扣款作业。 10.质量管理部门应继续追踪销货退回之处理及成效,并将追查结果予以记录。 质量管理部门应回馈客户报怨销货退回处理状况给工程标准处及相关部门存查,作为改善及查核参考。

商品退换货管理规定

商品退换货管理规定 为有效地规范商场顾客投诉处理,并对投诉中的退换货进行监督、控制、统计、整改、反馈、总结,制定了退换货相关管理规定,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商品退换货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商品退换货管理条例一、退换原则 1、顾客在购买商品时,因质量、服务、价格不满意出现退换货时,必须出具购物小票。 、卖场接到顾客投诉后,领班及楼层经理应根据《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以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及维护卖场声誉。 、凡在公司各卖场购买的商品,二个月内保持原质原样、不污不损的,消费者可无理由退换(食品、药品、化妆品、贴身用品、黄金珠宝、感光器材、烟、酒、口吹乐器、电池等商品不在退换之列)。 、在公司各卖场购买的商品,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经鉴定属实,按国家相关规定或上级部门坚定可进行退(换)处理。 、家电商品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按国家《部份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执行。 、服装、鞋类商品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按某市《对部份商品实行三包管理的暂行办法》执行。

、商品在使用过程中,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的商品损坏,经鉴定不属于产品本身质量问题的,卖场帮助顾客修理或积极、诚恳的与消费者协商,寻求妥善的解决办法。 、生产企业或供货单位已无经营行为,原售出的商品发生质量问题或需要三包时,由相关部门协商解决。 、供货商等方面原因造成商品无法及时送检,顾客不愿意亲自送检的经店长确认,卖场可进行先行赔偿,再送检,通知供货商赔偿。 二、退换程序 1、出现换货时,调换货品与原货品一致,而且不需收取折旧费时,营业员必须在购物小单上注明换货时间,更换货品型号。否则造成的后果由营业员承担。并处于经济罚款。 、出现换货时,调换货品与原货品不一致,营业员必须收回顾客购物小单,用红笔开据购物三联单,将原货品冲回;再用蓝笔开据三联单,交领班以上管理人员签字方可到收银台办理换货手续,否则造成柜台账混乱或串货,责任由营业员承担,并处于经济罚款。 、收银台接到换货手续时,必须先确认签字,并检查红单内容必须与原购物小单一致后,方可进行单据录入。 、收银员录入红单,打印的退货流水票,录入蓝单打印销售流水票换取顾客手中的老销售流水票。两份流水票一同与柜台开具的收银联蓝单钉在一起留存、备查。若收银员未

产品退货管理制度

产品退货管理制度 产品退换货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确保经销商退换货作业的可控制性,降低公司、经销商的损失,使退换货作业有法 可依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仅适用于公司所有经销商、客户的退换货。 3 职责与权限 3.1 各地区经理负责审核退换货的合理性、理由真实性及实际退换货数量准确性,同 时提出地区经理处理意见。 3.2 营销部总监负责核准各地区经理意见,提出最终处理意见。 3.3 品管部负责退换货理由的审核及实际退换货后商品检验 3.4 财务部对退换货金额等作进一步审核。 3.5 仓库负责核对实际退换货数量。 3.6 业务员、地区经理负责“退换货申请单” (QR-7.2.3-01)的传递,如出差在外 由营销行政部人员代理传递 4 工作内容经销商填写“退换货申请单” 4.1 流程 地区经理审核提出处理意见 营销总监核准处理意见

品管、财务部审核后如下处理 传真回经销商准备退换货原件转仓库附件报总经理 仓库收到退换货认真核对并填写“退换货申请单”开“出库单”一式三联 出库单三联随申请单转营销行政部出库单一联仓库留存出库单二联转品管部营销部、品管部、财务部审核后处理退换货,营销部开“发货单”一式四联发货单一、二联营销留存发货单三联随申请单副本转财务部发货单四联转客户 4.2 退换货申请 拟制审核确认批准批准日期 4.2.1 有退换货需求时由经销商填写“退换货申请单”; 4.2.2 “退换货申请单”必须详细填写,单品退换货理由需详细陈述; 4.2.3 在“退货单位名称”处填写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负责人处签字认可; 4.2.4 填写完整的“退换货申请单”以传真或直接传递的形式报各地区经理审核; 4.2.5 未填写完整、没有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字的退货申请公司不予接受; 4.3 退换货审核 4.3.1 退换货标准: A 发货后三个月内如出现营销不畅、库存积压可申请换货,超过三个月不接受 换货。 B 有质量问题的商品经核准后可执行退换货。 C 除以上状况外,其余情况均不接受退换货。特殊情况提请公司管理层审批。 4.3.1 地区经理接到“退换货申请单”需认真同经销商认真核实退换货的原因、数 量等每个单品单独考虑。在决定退换货前需尝试异地调货等办法。做出初步处理意见后报营销部总监核准。 4.3.2 营销部总监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及了解地实际情况进一步审核地区经理的意见

商场退换货管理规定

商场退换货管理规定 为了维护XX百货的企业形象和声誉,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进一步规范管理,做好商品退换货工作,正确处理顾客投诉,特做出如下管理规定: 第一条商品退换货工作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条商品退换货是商品销售的继续,我们必须坚持购物自愿、退货自由的原则,最大限度维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第三条因商品质量原因或顾客喜好发生变化要求退换货的,商场本着“三倾斜”原则,即:制度向顾客倾斜、意识向顾客倾斜、利益向顾客倾斜;可换可不换的,以换为主,可换可退的,以退为主;可退可不退的,以退为主。 第四条在规定的退换范围内,以及在商品质量“三包”期内出现的商品质量问题,对各柜组或供应商拒不执行的,先由楼层管理人员与厂家协商解决,对厂家拒不配合的,可由投诉中心最终裁决强制执行。 第五条消费者需要调换货的,或者在规定日期内顾客要求退货的,可由柜组、楼层解决。 第六条因商品质量问题要求退货的,先由柜组楼层解决。如有争议时,由投诉中心调查核实后并注明原因,按相关规定履行退货手续。 第七条退货时,如顾客曾领取了礼券、赠券、礼品及VIP卡已返利等,则应到总服务台退还礼券、赠券和礼品,收银员认真审核无误后,再按消费者购买时的付款方式予以退款。 第八条对于来商场投诉的消费者,各楼层管理人员及营业员必须主动热情接待,并填写投诉登记表,做出处理意见。如果顾客对楼层的处理结果有异议时,楼层管理人员将其处理结果随顾客一起向中心进行投诉,中心接待人员调查核实,并予以最终裁决。 第九条对于不属于质量问题,只是由于消费者需求变化而提出退换的商品,只要商品保持原质、原样、吊牌标识齐全、不脏、不残、不损、不影响再次销售,夏季服装7日内均可退换;春、秋、冬季服装15日内均可退换;对于外地的顾客,凭有效证件退换货日期可延至一个月。没有开封的化妆品7日内均可退换。 第十条各种鞋类商品三包期限为:皮鞋为60天,人造革鞋、布鞋、胶鞋、运动鞋、童鞋为30天。其具体实施方法按《陕西省鞋类产品质量三包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消费者购买了认为不合格的商品,本公司相关人员无法认定时,消费者可去省、市质量监督部门鉴定,确属质量问题的商品,供应商应承担鉴定费和顾客往返的城市最低交通费用,并给予退换。如无质量问题的,一切费用由消费者自行承担。

退换货管理制度_-

言简意赅,远见卓识,望君采纳,谢谢!删除水印可,编辑页眉,选中水印,点击删除。 退换货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已销产品的退货管理,明确责任,确保产品退货管理规范化,并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第二条消费者使用我公司产品发生质量问题。 第三条由于运输造成包装破损严重,无法继续销售的产品。 第四条由于工作失误造成发错货或送错货,但未超过退换期的产品。 第五条因双方终止合作。 三、职责 第七条销售部负责提出退货申请并实施,财务部负责退货产品帐物相符情况的控制和检查,仓储部门负责退货产品的管理,行政部负责对退货产品的监督检查和对本制度有效执行的监督与考核。 四、退货操作流程 第八条因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的退货,由销售部授权人填写《产品退货申请表》,在此表中表明退货单位、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退货原因后,报公司行政部审核,并根据具体情况出具处理意见,报总经理批准,销售部根据批准意见办理。 第九条因双方终止合作等原因造成的退货,由销售部授权人填写《产品退货申请表》,在此表中表明退货单位、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退货原因后,报公司行政部审核,并根据具体情况出具处理意见,报总经理批准,销售部根据批准意见办理。 第十条由于运输造成包装破损严重,无法继续销售的产品,客户应在收到货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拍照并将信息反馈到所负责区域的销售员,逾期不予受理。 第十一条在未接到公司领导批准的处理意见前,应禁止办理退货,仓库保管员也应拒绝收货入库,否则视情节情况,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进行严厉处罚。 第十二条依照公司领导的处理意见,对允许退回的产品,待产品到达仓库后,由销售部、行政部、财务部及仓库保管员共同进行清点,销售部应根据清点情况认真填写《产品退货清点表》,并建立产品退货台账备查。 第十三条销售部应对退货单位的准确性及返回原因负责,仓库保管员应对退回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负责,行政部对所接受产品的外观质量状况负责。财务部负责核对退货产品与《产品退货申请表》所列与退货产品是否一致,准确无误后,准许放置退货

产品退货管理制度流程

精心整理一、目的 为确保经销商退换货作业的可控制性,降低公司、经销商的损失,使退换货作业有法可依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仅适用于公司所有经销商、客户的退换货。 三、职责与权限 3、“退换货申请单”必须详细填写,单品退换货理由需详细陈述; 4、在“退货单位名称”处填写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负责人处签字认可; 5、填写完整的“退换货申请单”以传真或直接传递的形式报各地区经理审核; 6、未填写完整、没有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字的退货申请公司不予接受; 7、退换货审核 1)、退换货标准:

精心整理 A、有质量问题的商品经核准后可执行退换货。 B、其余情况均不接受退换货。特殊情况提请公司管理层审批。 2)、业务经理接到“退换货申请单”需认真同经销商认真核实退换货的原因、数量等每个单品单独考虑。在决定退换货前需尝试异地调货等办法。做出初步处理意见后报营销部总监核准。 3)、营销部总监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及了解地实际情况进一步审核地区经理的意见作出最终核准意见。 4 5 6 8 1 2 3 4 5 四联转交客户。 6)、同时“退换货申请单”复印件转交品管部,品管部检验退换货品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处理方案(直接入库、车间反工、降级处理、报废处理等)。 7)、“退换货申请单”原件留营销行政部备查。 8)、品管部对属于质量问题造成的退换货需组织相关人员确定纠正与预防措施,减少退换货损失。具体情况参见。 9、其它事项

精心整理 1)、实际退换货数量不得多于计划退换货数量,多出部分公司不予结算; 2)、未经许可擅自退换货,公司不予接受,同时不承担任何损失及费用; 3)、质量问题发生退换货运费由公司承担; 4)、所有退货在扣款时均需扣除促销,同时月返利、年返利将于计算时扣除。 10、处理 1)、营销行政部依据“出库单”用填写“发货单”一式四联,第一、二联 10 6.1 6.2

退换货管理制度

退换货管理制度 业务员接到客户通知,自己对销售商品初步诊断,然后将商品送到销售部登记进行质量鉴定,销售部登记台账并填写商品检测报告。下面可分为两种情况: 一、更换商品管理 1、经销售部鉴定后,无法正常使用的商品,业务员填写红字销售清单,同时填写更换出库商品销售清单,经部门经理审核批准。 2、销售部根据审核批准后的销售清单,输入订单,冲回原销售出库订单,办理更换出库商品出库手续。 3、仓库核对并清点退货商品,与红字销售订单核对无误后关联生成退货单,并办理退货手续,将退回商品入不良品库。同时生成并打印更换出库商品发货单,与商品一同交业务员。 4、业务员将商品送交客户,并将取得客签字确认的发货单送交财务。 5、仓库每日及时配对红字销售清单和退货单,与退货列表核对无误后一并报送财务。 6、财务将销售清单、发货单、出库单配对核销、入账。 二、退货管理 1、业务员编制红字销售清单报主管审批后,办理退货手续。

2、在退货过程中尽量避免商品包装不全、有污迹、破损等情况。 3、退货由销售部负责质量鉴定。 (1)质量鉴定后业务员负责将商品送交仓库入库,合格商品退回仓库按正常商品管理,不良品入不良品库。并做明显标识于正常商品隔离摆放。不良品的入库价格由销售部根据市场可变价格制定,与红字销售订单核对无误后关联退货单,并办理退货手续。 (2)仓库应核对并清点退货商品,与红字销售订单核对无误后关联退货单,并办理退货手续 (3)业务员应向客户书面通知本公司实际收到的退货商品名称与数量,并取得对方签字确认手续。 (4) 每日及时配对退货清单、退货单和红字销售清单,与退货日报表核对无误后一并报送财务。 (5)退货商品由原业务员负责处置。 (6) 采购退货商品由仓库及时通知采购编制红字采购订单,然后仓库根据审核过的红字采购订单关联红字入库单。 (7)每日及时配对红字销售清单和退货单,与退货列表核对无误后一并报送财务。 (8)退货责任落实。退货责任由销售部负责鉴定后交财务部处理,具体鉴定时间在《工作联系单》中规定。 ①由于客户原因造成的退货,由业务员与客户协调,积极挽回这

商品退货管理制度

商品退货管理制度

商品退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门店、物流中心商品退货操作,确保商品退货工作能够有序的进行,特制定本管理 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台州华联超市各直营门店、物流中心、台州华联供销各直营门店。 第三条商品退货途径包含门店直送商品退货、门店配送商品退货、物流中心退货等。 第二章门店直送商品退货 第三条门店直送商品退货指门店根据商品直送属性,直接将商品退回供应商的退货方式,退货商品范围包括残次品和淘汰品、临保商品 第四条门店直送商品退货流程 1、门店理货员填写商品退调通知单,按单填写供应商名称(编 码)、退调日期、商品条码、品名规格、单位、数量、退调原因等内容(一式三联),并在“点验”栏内签字确认; 2、供应商代表根据退调通知单验收退货商品,如有修改,供应商 代表和门店理货员双方在修改处签字确认;验收完毕后由供应商代表在“接收退货人签名”栏内签字确认; 3、门店理货员持退调通知单到办公室交值班店长,由值班店长对 退货商品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抽查后在退调通知单“主管”

栏内签字确认;值班店长抽查比率不低于20%; 4、值班店长持退调通知单交录单员或直接制作返厂单;集镇、社 区店由值班店长或组长制作返厂单(一式两份); 5、值班店长、供应商代表复核返厂单与退调通知单是否一致,双 方均在返厂单(一式两份)上签字确认; 6、综标超门店由供应商代表持返厂单从门店收货口或进口处离 开,门店防损员(专职验收员)按返厂单对退货商品进行复核,签字确认后放行;集镇、社区店由值班店长持返厂单复核退货商品后亲自送出卖场外。 第五条业务通知退货商品及门店退供应商残次商品,如直送供应商在通知结束时间10天后仍未到门店退货的,由门店上报采购部,采购部根据购销与合作协议商品退调办法负责联络执行;并在3天内回复门店,告知操作办法。 第三章门店配送商品退货 第六条门店配送商品退货指门店根据商品配送属性,将商品退回物流中心的退货方式。 第七条门店配送退货商品范围界定 1、残次品:在信息系统确定商品“可退”属性的前提下,下列情况的残次品可退回物流: 1)原包装出现空瓶的商品, 2)保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变质、霉变)的商品;真空包装漏气、涨包商品

产品退换货管理

产品退换货管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产品退货的原因分类、核算原则、鉴定依据、退换货管理、跟踪与整改等事项的管理要求与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 术语与定义 2.1 库存产品:指有常备库存并按计划批量生产的常用产品。 2.2 非库存产品:无成品库存,包括特殊产品、定制产品和零部件等非常用产品。 2.3 外销产品:指根据洲区销售部与国外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而安排下单生产的产品 2.4 完好产品:产品本体没有任何损坏、未使用过、包装完整的产品。 2.5 购错产品:内销产品自生产日期起9个月内的完好产品,外销产品自生产日期起6个月内因规格不符的完好产品。

2.6 滞销产品:内销产品自生产日期起9个月至36个月内完好产品,外销产品自生产日期起6个月至24个月内完好产品。 2.7 保修期:内销产品自生产日期(以产品上标明的日期为准)起24个月,外销产品自生产日期(以产品上标明的日期为准)起27个月。 2.8 退运期限: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出口货物自出口之日起1年内原状复运进境的按退运处理,免征进口关税,超期或其他原因的按退运进口处理。 2.9 追溯调查:是指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对被境外官方或相关贸易人退回的产品开展信息收集、原因调查、风险研判、信息处置,以及对出口退运货物的责任认定及责任追究等相关追溯调查管理工作。 3 职责 3.1 正泰电气销售公司职责 3.1.1 洲区销售部职责 3.1.1.1 负责外销产品退货需求的接收与审核。 3.1.1.2 负责跟踪处理质量原因产品的清理和报废 3.1.2 客服物流部职责 3.1.2.1 负责退换货产品的接收、分类与移交。 3.1.2.2 负责退换货产品的原因鉴定、折扣确定与处理方法确定。 3.1.2.3 负责外销退换货产品清关手续的办理。

退换货管理制度

退换货管理制度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已销产品的退货管理,明确责任,确保产品退货管理规范化,并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第二条消费者使用我公司产品发生质量问题。 第三条由于运输造成包装破损严重,无法继续销售的产品。 第四条由于工作失误造成发错货或送错货,但未超过退换期的产品。 第五条因双方终止合作。 三、职责 第七条销售部负责提出退货申请并实施,财务部负责退货产品帐物相符情况的控制和检查,仓储部门负责退货产品的管理,行政部负责对退货产品的监督检查和对本制度有效执行的监督与考核。 四、退货操作流程 第八条因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的退货,由销售部授权人填写《产品退货申请表》,在此表中表明退货单位、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退货原因后,报公司行政部审核,并根据具体情况出具处理意见,报总经理批准,销售部根据批准意见办理。 第九条因双方终止合作等原因造成的退货,由销售部授权人填写《产品退货申请表》,在此表中表明退货单位、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退货原因后,报公司行政部审核,并根据具体情况出具处理意见,报总经理批准,销售部根据批准意见办理。 第十条由于运输造成包装破损严重,无法继续销售的产品,客户应在收到货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拍照并将信息反馈到所负责区域的销售员,逾期不予受理。

第十一条在未接到公司领导批准的处理意见前,应禁止办理退货,仓库保管员也应拒绝收货入库,否则视情节情况,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进行严厉处罚。 第十二条依照公司领导的处理意见,对允许退回的产品,待产品到达仓库后,由销售部、行政部、财务部及仓库保管员共同进行清点,销售部应根据清点情况认真填写《产品退货清点表》,并建立产品退货台账备查。 第十三条销售部应对退货单位的准确性及返回原因负责,仓库保管员应对退回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负责,行政部对所接受产品的外观质量状况负责。财务部负责核对退货产品与《产品退货申请表》所列与退货产品是否一致,准确无误后,准许放置退货产品区。 五、退货产品的处置 第十四条非质量原因造成的退货产品,如外观无明显变化,行政部应于2个工作日对退货产品作出检查结论,若同意继续销售,仓储部门应放置于产品合格区。 第十五条退货产品因质量状态较差,影响二次销售的产品,公司不予处理,直接退回。第十六条如是客户调换货,流程及要求按以上规定执行。 六、检查与考核 第十七条销售部是本规定实施过程中的第一责任部门,应根据本规定制定详细的产品退货流程和考核细则,并报行政部备案。 第十八条财务部要不定期的对成品库进行检查,如发现成品库退货产品区存放未有处理意见的退货产品,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销售部承担。 第十九条行政部不定期对成品库进行综合性检查,发现成品库退货产品区达不到规范要求或管理混乱,在实施考核时可加大扣罚力度。 第二十条为强化管理者的责任,在经济处罚时,按部门主要负责人承担60%,直接责任

商场退换货管理规定

商场退换货管理规定 細*生活广场退换货制度 商场退换货管理规定 为了维护公司的企业形象和声誉,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进一步规范管理,做好商品退换货丄作,正确处理顾客投诉,特做出如下管理规定: 第一条商品退换货工作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执行。 笫二条商品退换货是商品销售的继续,我们必须坚持购物自愿、退货自山的原则,最大限度维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第三条因商品质量原因或顾客喜好发生变化要求退换货的,商场本着“三倾斜”原则,即:制度向顾客倾斜、意识向顾客倾斜、利益向顾客倾斜;可换可不换的,以换为主,可换可退的,以退为主;可退可不退的,以退为主。 笫四条在规定的退换范围内,以及在商品质量"三包”期内出现的商品质量问题,对各专柜或供应商拒不退换的,先山楼层管理人员与商家协商解决,对商家拒不配合的,可由投诉中心最终裁决强制执行。 笫五条消费者需要调换货的,或者在规定日期内顾客要求退货的,可III相关专柜或楼层管理人员解决。 第六条因商品质量问题要求退货的,先由专柜解决。如有争议时,由楼层管理人员调查核实后,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履行退货手续。 笫七条顾客退换货时,需凭电脑小票(或“销货明细单”)、发票办理退换货手续,如果票据丢失的,则需提供购物时的时间、地点、在场人员等详细情况,III 商场工作人员进行核实,如果属实的可以按规定办理退换货手续。

第八条退货时,如顾客曾领取了礼券、赠券、礼品及会员卡已积分等,则应到总服务台退还礼券、赠券和礼品,有会员卡积分的减去相应的积分,收银员认真审核无误后,再按消费者购买时的付款方式予以退款。 笫九条对于来商场投诉的消费者,各楼层管理人员及营业员必须主动热情接待,并填写投诉登记表,做出处理意见。如果顾客对楼层的处理结果有异议时,楼层管理人员将其处理结果随顾客一起向中心进行投诉,中心接待人员调查核实,并予以最终裁决。 第十条对于不属于质量问题,只是由于消费者需求变化而提出退换的商品,只要商品保持原质、原样、吊牌标识齐全、不脏、不残、不损、不影响再次销售, 13日内均可退换;对于外地的顾客,凭有效证件退换货日期可延至一个月。 笫十一条各种鞋类商品三包期限为:皮鞋为60天,人造革鞋、布鞋、胶鞋、运动鞋、童鞋为30天。其具体实施方法按《河南省鞋类产品质量三包规定》执行。 第1页共3页 林*生活广场退换货制度 第十二条不在退换货范围之内的商品: 1、没有购物小票并且不能充分证明是在本商场购买的商品,不予退换; 2、原包装损坏、遗失、配件不全、损坏等影响二次销售的商品,不予退换; 3、因消费者使用、洗涤、保养不当而导致出现的问题的商品,不予退换; 4、标明为特价处理的“清仓商品”,不予退换; 5、已经用过的个人卫生用品(内衣、泳衣、睡衣、袜子等),不予退换; 6、消耗性商品(电池、胶卷等),不予退换; 7、开封过或使用过的化妆品,不予退换; 8、酒类、香烟,如果不能证明有质量问题的,不予退换; 9、生鲜食品不予退换;

产品退货管理制度.doc

04-产品退货管理制度1 目的:规范产品退货管理。 适用范围:由营销部经理批准的因销售策略原因及质量原因而致的退货。 责任:销售人员、成品仓管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营销部经理,质管部负责人对本制度的有效执行承担监督检查责任。 内容: 1.当发生要求退货时,先由销售业务员填写《退货申请单》编号为REC-XS-005-00,说明退货单位、退货品名、数量、规格、批号、退货理由等,经营销部经理批准后,仓管员办理退货产品的接收。 2.退货产品的入库验收 2.1仓管员核对《退货申请单》,核对退货产品的名称、批号、规格、包装等是否与申请单上一致,准确无误后,准许入退货产品区。 2.2逐件检查产品名称、规格、批号、外包装情况,如有疑问时,应进行开箱检查。清点数量并做好《产品退货和回收记录》REC-XS-007-00 2.3仓管员填写《退货产品处理单》(REC-XS-006-00)中的退货记录内容(包装药品名称、包装规格,批号、数量、退货单位、退货原因),每一退货品种单独填写后交质管部。 3.退货产品的处理: 3.1非质量问题的退货,且产品在厂方负责期内,外观无明显变化,无污染,无破损情况者,经质管部检查并做出同意继续销售处理意见后,放置于合

格区,填写库卡入账,准予继续销售。 3.2退货产品,仓库管理员填写请验单,经检验室检验,出具检验报告单。若质量检查合格,只是外包装损坏,由质管部出具更换外包装的处理意见,由执行部门进行外包装更换。但出厂日期仍为原出厂日期,不能以改换外包装日期为出厂日期。 若是内包装损坏,则要作销毁处理。 3.3质量原因退货的产品,应在质管部监督下销毁。 2008年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各科大纲汇总 造价师考试大纲之工程造价案例分析部分 通过案例分析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在综合掌握前三门科目知识的基础上,解决下述有关工程造价方面实际问题的能力。

退换货管理制度

退换货管理制度 1、根据商品的不同情况,实行包修包退包换制度,其依据的标准和原则为:国家《新三包规定》、公司《售后服务规范》和“四为主的退换货原则”。即可退可不退的以退为主、可换可不换的以换为主、可修可不修的以修为主,当企业利益与消费者利益发生冲突时,以消费者利益为主。 2、三包有效期自出具发票、微机小票之日起计算,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等修的时间,具体期限按新三包管理规定执行。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微机小票办理修理、换货、退货。 (1)包修服务:三包有效期内,除因消费者使用保管不当致使产品不能正常使用外,免费予以修理(包括材料费)。修复时间:小修不超过两天,大修不超过十天,如十天内确实不是因主观因素而修不好的,要当面向顾客定准时间,不能一拖再拖。维修时间每超过一天,罚本人或柜组50元;由维修人员造成的,发现一次罚款100元;该退换的商品不给退换的,罚款100元。大件商品安装、调试、维修24小时到位,否则罚款200元。 (2)包换服务:三包商品从售出之日起15日内,如发生性能故障或其它质量问题,或在三包有效期内连续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商品。 (3)包退服务:除金银首饰、食品、烟酒、内衣等商品外,其他三包商品在售出7日内,如发生性能故障或质量问题以及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商品可以选择换货,也可以退货。退货或换货的商品已经使用的,可以按规定收取折旧费。 (4)以上三包规定未说明或处理不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5)代销商品由柜组负责处理。 (6)经销商品属于上述包修、包换、包退规定的,由柜组处理,不属于上述规定的,由部位或集中退换货小组处理,能在部位解决的尽量不出部位。对于部位(柜组)与顾客发生争议的退换货问题,由集中退换货小组负责解决,并对各

退货管理规定

退货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已销产品的退货管理,明确责任,确保产品退货管理规范化,并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仅适用于公司所有经销商、客户的退换货。 二、退/换货原则: 不允许退换货原则 无质量问题的产品原则上不能退货。 因客户人为过失和管理不善造成的包装变形或破损、产品污染、鼠害破损等情况导致的受损产品不允许退货。 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一律不允许退货。 允许退换货原则 在产品标签保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产品,客户可无条件退货。 滞销、商店(公司)倒闭、转产或因货款有风险而采取的主动撤货等等因素造成的退货则由该销售部门自行处理消化;如系因业务员的严重失职造成的,还需追究业务员的失职责任,由其赔偿相关损失。 因客户原因要求与公司协商退/换货,而又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的。 由于运输造成包装破损严重,无法继续销售的产品。 因销售策略原因或其他确需退货的产品。 由于工作失误造成发错货或送错货,但未超过退换期的产品。 三、职责 销售部负责提出退货申请并实施; 品控部负责对退货产品的质量检查; 仓储部门负责退货产品的管理; 财务部负责退货产品帐物相符情况的控制和检查; 综合管理部负责对本制度有效执行的监督与考核。

四、退货操作流程 市场发现产品质量问题时,销售部门该市场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内向生产部反馈真实情况,并寄样或照片发回公司备案及尽快将同批次产品统计数据报给生产部,根据生产部处理意见进行处理(退回公司或异地销毁等),对该批次产品进行质量鉴定时,以生产部收到该样品时间为准。备注:市场发现产品质量严重变劣,而寄回样品给生产部,生产部也就此样品做出质量鉴定,认为此退货样品不可回收,只能销毁,该销售市场负责人申请此批货品异地销毁,不需退回公司本部; 因产品质量(包括外包装破损)原因造成的退货,由销售部授权人填写《产品退货申请表》,在此表中表明退货单位、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退货原因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销售部根据批准意见办理。 因经销商破产或资金发生困难等原因造成的退货,由销售部授权人填写《产品退货申请表》,在此表中表明退货单位、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退货原因后,报公司分管销售副总经理审核,并根据具体情况出具处理意见,报总经理批准,销售部根据批准意见办理。 因销售策略或发错货等原因,但未超过3个月期限的产品退货,报分管销售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 在未接到公司领导批准的处理意见前,应禁止办理退货,仓管员也应拒绝收货入库,否则视情节情况,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进行严厉处罚。 依照公司领导的处理意见,对允许退回的产品,待产品到达仓库后,由销售部、品控部及仓管员共同进行清点,销售部应根据清点情况认真填写《产品退货清点表》,并建立产品退货台账备查。 销售部应对退货单位的准确性及返回原因负责,仓管员应对退回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负责,品控对所接受产品的外观质量状况负责。财务部负责核对退货产品与《产品退货申请表》所列与退货产品是否一致,准确无误后,准许放置退货产品区。 五、退货产品的处置 仓库保管员对退货产品的处理:

商品退换货管理办法

文控部门版本A0 类别规章制度页数第1页共2页文件名称商品退换货管理办法生效日期 2 本次修订摘要/ 编制审查签发 李治国 商品退换货管理办法 一、管理目的 为规范商品售出后的退换货管理,为客户提供必要的售后服务,维护公司品牌的美誉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向用户提供相关退换货服务。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营销中心已销售产品的退换货管理。 三、职责权限 3.1筹备组负责本制度的实施监督; 3.2仓管员负责本制度的实施执行; 四、管理规定 1、佳捷保证商品外包装在出货时完好无缺,在客户收到商品时当场验货,如发现 产品短缺、脏污、数量/型号与订单不符的,客户可拒收。 2、客户验收时并无异议,佳捷不再承担产品短缺、脏污或数量/型号与订单不符的 退换货义务。 3、因商品质量问题需退换货的: A、客户在产品质量出现问题后2个工作日内与佳捷深圳营销中心联系确认,并停 止使用该产品。 B、商品质量问题的界定需双方均无异议的情况下才可确认。 C、客户须保留包括收据等在内的相关有效证据; 4、佳捷深圳营销中心有权拒绝以下情况的客户退换货要求: A、送货上门客户在收到货物时,仔细按照订单检查验收商品,商品短少、缺失、 脏污、破损,请当场验收指出,免费重新配送,过后不予受理。

文控部门版本A0 类别规章制度页数第2页共2页文件名称商品退换货管理办法生效日期 2 本次修订摘要/ 编制审查签发 李治国 B、超过退换货期限的退换货要求。客户收到货2日内(以客户签收日期或发票开票时期为准)。 C、退换货物不全或者外观受损。 D、客户的收据或发票丢失或者不全。 E、由于客户自身原因(比如说订购前未看清产品简介、重复订单等)产生的退货。 F、客户要求将货物更换成其它商品。 G、将商品存储、暴露在超出商品适宜的环境中。 H、未经授权的修理、误用、疏忽、滥用、事故、改动、不正确的安装。 I、产品的正常磨损。 J、商品非正常使用出现质量问题的。 K、非订货人本人签收的产品,代收人必须等同于订货人进行验货,否则出现非质量问题佳捷不负责退换。 【受文部门】:深圳营销中心销售部 【关键词】:退换货办法【等级】:公开

退换货管理规定

一、商品退换货制度 (1)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商场正常出售的商品及商场促销活动期间的赠品与奖品出现的质量问题,或其它问题时的商品退、换。 (2)引用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简称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简称消法)、《部分商品修、退、换责任规定》。 (3)职责 顾客投诉所涉及到的商品退换由营运部负责贯彻落实并组织监督实施。 (4)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凡商场正常出售的商品必须给消费者开具购物销售小票和电脑小票或发票(以下简称购物凭证)。 4.2 解决商品退换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合情、合理、合法。坚持做到“三不出,四为主”。即:小问题不出专柜,大问题不出部门,难题不出商场;商品可换不换的以换为主,可退可不退的以退为主,可修可不修的以修为主,责任分不清的以“我”为主。 4.3 商品退换由营运部当班管理人员协商解决。 4.4 商品退换实行先行负责制,营运部对正常退换或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必须先行负责解决,不得推御责任或让消费者找厂家解决。 4.5 商品退换必须有购物凭证,若购物凭证遗失,消费者须提供准确的购买日期、商品价格、价码牌子等依据,经专柜核查销售流水、总收核查收银系统核实无误并经报当班管理人签认后方做退换货处理,无购物凭证且提供不出相关依据或查证有误的商品,则不予解决。 4.6 售出商品发生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给消费者造成财产、人身损害的或有欺诈行为的,依照《消法》,有关规定由商品或厂家承担赔偿责任。 4.7 对不能确定是否属于商品质量问题后,可与消费者协商,请国家授权的技术监督检测机构鉴定,确定其责任。检测费用等由责任方承担。 4.8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按消费者要求给予修、退、换,不得收取相关费用。 A、消费者购买了规格、型号、色泽等不合适的普通商品(家电音响等特殊商品除外),在该商品不脏、不残、包装完整,不影响再次销售的前提下,从购买之日起一个月内凭购物凭证,给予退换。 B、由于服务过程中销售人员造成的错误给予退换。 C、因工作失误,销售失效、过期或变质等不合格的商品,产生严重不良后果(影响),且顾客要求的条件高于《消法》规定时,由营运参照《消法》相关条款与顾客协商解决,重大事项报公司总经理。 D、销售的商品计量或数量,计数不足(超出规定误差)的,按买一赔一进行赔偿。 4.9以下商品若未出现质量问题,原则上不予以退货。 A、医药类、化妆品类、食品、烟酒及鲜活商品,标价处理商品; B、图书、音像制品及胶卷、相纸等一次性用品; C、金银首饰、钟表、眼镜、高档饰品、工艺品、高档陶瓷制品、 书法绘画、儿童玩具等; D、高档时装,卫生用品及内衣裤、泳衣等贴身服装; E、剪可撕断丈量商品; F、超过自身寿命期限(或约定期限)的商品或用户使用保管不当,导致损坏的商品,自行拆动的商品。 4.10不同商品具有不同的退换办法,针对卖场的具体情况,规定 相应的商品退换办法。 A、属于“新三包”的商品(钟表、家电音响等)退换办法; B、适用于“三包”有效期的商品,其“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扣除因修理不用和无零配件维修的时间。“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购物凭证及“三包凭证”办理修、换、退。

退换货管理制度 -

退换货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已销产品的退货管理,明确责任,确保产品退货管理规范化,并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第二条消费者使用我公司产品发生质量问题。 第三条由于运输造成包装破损严重,无法继续销售的产品。 第四条由于工作失误造成发错货或送错货,但未超过退换期的产品。 第五条因双方终止合作。 三、职责 第七条销售部负责提出退货申请并实施,财务部负责退货产品帐物相符情况的控制和检查,仓储部门负责退货产品的管理,行政部负责对退货产品的监督检查和对本制度有效执行的监督与考核。 四、退货操作流程 第八条因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的退货,由销售部授权人填写《产品退货申请表》,在此表中表明退货单位、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退货原因后,报公司行政部审核,并根据具体情况出具处理意见,报总经理批准,销售部根据批准意见办理。 第九条因双方终止合作等原因造成的退货,由销售部授权人填写《产品退货申请表》,在此表中表明退货单位、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退货原因后,报公司行政部审核,并根据具体情况出具处理意见,报总经理批准,销售部根据批准意见办理。 第十条由于运输造成包装破损严重,无法继续销售的产品,客户应在收到货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拍照并将信息反馈到所负责区域的销售员,逾期不予受理。 第十一条在未接到公司领导批准的处理意见前,应禁止办理退货,仓库保管员也应拒绝收货入库,否则视情节情况,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进行严厉处罚。 第十二条依照公司领导的处理意见,对允许退回的产品,待产品到达仓库后,由销售部、行政部、财务部及仓库保管员共同进行清点,销售部应根据清点情况认真填写《产品退货清点表》,并建立产品退货台账备查。 第十三条销售部应对退货单位的准确性及返回原因负责,仓库保管员应对退回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负责,行政部对所接受产品的外观质量状况负责。财务部负责核对退货产品与《产品退货申请表》所列与退货产品是否一致,准确无误后,准许放置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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