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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有害物质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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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有害物质管理规范

文件编号: DQ-QP-002 版本: A

发行部门:文控中心发行日期: 2017-2-28 变更记录表:

1. 目的

为确保我公司提供的产品符合与环境危害物质减免有关的法律法规、指令以及客户的要求。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对公司原辅料、外协加工品、制程品、成品(包括包装)的环境危害物质的管控。

3.职责

业务部:负责客户环保物质要求的识别、确定,有关环境物质要求的内外部沟通、处理或传递。

采购部:向供应商提出我司环保要求,选择和评价及定期评价供方按我司要求提供环保合格产品的能力,建立建全供应商档案(包括与环保要求有关的材料成分表/第三方的环境危害物质检测报告/MSDS等资

料)。

品质部:负责对来料的品质及环保要求进行检验或验证;负责环保生产制程及制程品的确认;负责成品检验及环保标识,组织不合格环保产品的评审;协助采购人员对供应商进行环境危害物质的评价。

生产部:负责环保制程的标识,环保品的区分隔离及标识,防止环保品受环境危害物质污染。

人事部:组织、监督相关部门进行有关环境危害物质的教育培训。

仓库部:对环保物料、环保产品进行标识、区分,隔离与防护。

管理代表:

1.识别、确定、收集与环境危害物质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等,并确保其得到及时更新。制订及修改环保要求之标准(含环境危害物质分析检测标准)

2.向公司各部门传达相关环保信息,环境异常事件的沟通处理,有争议时由“管理代表”进行裁决。

3.供应商变更申请的审核,并由“管理代表”批准。

4.监督实施环境危害物质的教育培训。

5.组织实施环境危害物质的内部审核。

4.定义

4.1 HS即Hazardous Substance,危害物质。凡是在欧盟“危害物质限用指令及废电机电子产品指令规范的

物质,就是危害物质,包括铅、镉、汞、六价铬、PBB以及PBDE。其它根据自己或客户的要求,或是不

同地区、国家所订定的危害物质也包括在内。但以RoHS指令为基本项。

4.2 RoHS即The 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ROHS)

Directive (2002/95/EC),中文译名为“电机电子产品中危害物质禁限用指令”

4.3 WEEE即Waste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WEEE) Directive(2002/96/EC),中文译名为“废

弃电机电子产品指令”

4.4 HSF即Hazardous Substance Free,危害物质减免(或无危害物质)。诸多绿色环保指令都有HSF的要求。

4.5.RoHs: 欧盟 The 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Material Directive standard.

Ppm: Part per million (每百万分之几).

1Ppm=1000,000 X 某物质质量/含这种物质的均质材料的质量。

物质浓度的计量单位:100Ppm=0.01%=100mg/kg;

Pb: 铅(Lead/Plumbum) Hg: 汞( Mercury)

Cd: 镉( Cadmium ) Cr(VI): 铬( Hexavalent Chromium )

PBDE: 聚溴二苯醚( Poly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

PBB: 聚溴联苯( Polybrominated Biphenyl )

4.6涉及共15种(第1-6项为Ⅰ组;第7-15项为Ⅱ组)邻苯二甲酸盐物质:

第Ⅰ组:

1.DEHP(邻苯二甲酸二己脂)

2. DBP (邻苯二甲酸二丁脂)

3. BBP (邻苯二甲酸苯基丁脂)

4. DINP(邻苯二甲酸二异壬脂)

5. DIDP(邻苯二甲酸二异癸脂)

6. DEP (邻苯二甲酸二乙脂)

第Ⅱ组:

7. DMP (邻苯二甲酸二甲脂) 8. DNOP(邻苯二甲酸正辛脂)

9. DIBP(邻苯二甲酸二异丁脂) 10.DNP (邻苯二甲酸二壬脂)

11.DIOP(邻苯二甲酸二异辛脂) 12.DHP (己二酸二己壬酯)

13.DPrP(邻苯二甲酸二苯基脂) 14.DCHP(邻苯二甲酸二异己脂)

15.DPP (邻苯二甲酸二戊脂)

5. 作业程序

5.1流程图

5.2.、识别、确定危害物质管控要求,

5.2.1管理代表负责通过适宜的渠道,识别、确定、收集与环境危害物质控制要求有关的最新版本的法律法规、

指令;确定其应用及控制要求。

5.2..2业务人员负责识别并确定公司客户对环境危害物质控制要求(ROHS要求/HSF要求/环保要求);并组织

相关部门对其进行评审,见公司《合同评审控制程序》;

5.3 建立环境危害物质管控标准

5.3.1 在符合欧盟RoHS-2002/95/EC法规的前提下结合客户的环境有害物质控制要求,由管理代表组织制订《环

境危害物质管控标准》,作为管制之依据,当外部相关控制要求更新时,确保及时更新《环境危害物质管控标准》,并确保在公司内部及与供应商之间得到沟通与执行。

5.3.2如公司客户有其相关的其它要求、管控项目或更严格的管控标准时,则按该客户的标准执行。并向公司内

部及供应商传达,确保及时得到执行。管理代表负责组织建立《客户环境危害物质控制要求一览表》,并确保随客户要求更新而变更,变更后的要求应在公司内部及与相关供应商得到沟通与执行。

5.3.3《环境危害物质管控标准》及相关文件的更新,重新批准、发放与回收等文件控制要求按公司《文件控制

程序》执行;确保各使用部门获得最新适宜的文件。

5.4合同或订单评审阶段的控制

5.4.1业务人员受理客户订单资料时,应依照《合同评审控制程序》的规定,在按受订单前,明确客户的环境

危害物质控制要求,针对客户有关环境危害物质的要求进行评审,以确保符合客户要求;

5.5供方管理及采购信息的管控

5.5.1、供应商的选定及管理:

A、采购经办人员应依照,《采购控制程序》的规定进行,对涉及到供应环保材料的供应商进行调查、评价

并定期评价,确认其符合以下要求:

a.建立了环境危害物质管理文件;

b.能提供本公司所要求的《环境危害物质控制协议》或《不使用有害物质保证》、符合环境危害物质

控制标准的第三方合法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适当时,包括MSDS、材料成份表或宣告表。

c. 检测所送货品,环境危害物质均没有超出本司《环境危害物质管控标准》。

注:收集到的供应商的环保资料,复印后,原件交文控员管理,文控负责建立《供应商环保资料登记

表》

B、采购外协加工信息的控制:

对于有环境危害物质控制要求的产品,采购/外协经办人员应在相关的采购单/外协加工单上注明相关环保物质要求,并收集供方相关证明资料(如成份分析表(MSDS)、ICP-AES(ICP-MS)/AAS测试报告等),如果供应商无法提供证明资料或原提供的资料过期时,采购可申请送外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检测结果合格的报告作为证明资料,并交文控登记管制。

5.6进料检验管理:

5.6.1.IQC检验环保料时,除依据产品检验规范规定的项目进行检验外,还必须确认检查:

A在新材料或新供应商首批交货时(包括供方生产工艺及用料更改时),需附:SGS/ TTS / TUV/ 广州五所等有效的环境危害物质含量测试报告。如公司客户指定第三方检测机构,则必须依客户要求执行。

B针对上述材料需检查实物与报告的一致性,

C. 所有环境物质含量的检测资料的有效期为一年.但如果客户对本司有更严格的检测频次或更高要求

时,本司对产品的原材料供应商及外协加工商做同样要求

D.上述报告及检测资料记录的保存期限为4年。客户要求更严格时,依客户标准执行。

5.7.材料出、入库及库存的管理:

材料出入库及在库管理依据《仓库管理规定》进行作业:

5.7.1.仓库在收到环保材料时, 要检查供应商是否在外箱上张贴环保标示纸,若不符合要求,则要求更正后

才能收料。

5.7.2.仓库人员要将IQC检验OK的环保材料作好管理,防止不适合材料混入,作好标识。发料时注意核对

物料单号及要求,分装时贴上标签以利生产部识别.

5.7.3..若生产部有退料时,要检查环保材料是否贴上标签,并放于相应区域,避免混料.

5.7.4.若有检验NG品,则将其放入材料NG区域中.

5.7.5.成品仓对成品要实行标识舆区域管理,避免混料。

5.8打样及样品的管控

5.8.1客户索样或公司提交新样品承认时,业务部下达打样需求及样品交付承认,相关生产部门负责打样,

品质负责样品检验及样品承认书的制订,工程负责样品内部确认,

5.8.2品质部负责对样品所涉及的环境危害物质要求事项予以确认、确定样产各阶段的控制要求,并在相关

文件和记录中予以明确,以利后续量产管控。样品需送外ROHS检测的,由品质部以联络单的形式报

副总批准后,联络送外测试事宜,ROHS测试报告的原件一律交控保存,并由文控登记在《环保产品

测试报告一览表》,ROHS测试报告的复印件,随同样品及《样品承认书》交付客户承认。

5.8.3如组成样品的各材料及辅助材料均有相关符合的ROHS检测报告、打样在危害物质过程控制下实施,

品质部制作《危害物质控制声明书》、随同样品及《样品承认书》交付客户承认。样品及样品承认书

的管理按公司《打样及样品管理规定》执行。

5.9 制程中的管控:

5.9.1 生产设备、治、工、夹具及辅助材料的管理:

a.对有环保产品要求的,需确定其制程中使用的设备, 夹具, 周转箱、包材确保没有被污染.。

b.环保品生产制程中所使用辅助材料 (酒精、清洁水、等) ,应确定为环保材料,应进行标识和区分,

严禁将任何用于非环保制程上的物料用于环保制程

5.9.2 制程中的原物料、半成品及成品应有明确的环保标识,。

5.9.3 IPQC对于需要符合环保需求的生产线执行制程品质稽核,以确保制造过程依据既定的程

序和作业而实施。原物料的领用须依相关表单,现场加料时须进行加料确认IPQ

5.10 出货管理:

A、对于完成品或出货检验时,检验员对检验合格环保产品的外箱上应加贴相关环保标签,并保持相关记录,

客户需提供相关环保产证明或报告时,应确定后并提交。客户对环保标签有要求时,按客户有要求进行。

B仓库在出货时需记录该批产品的P/ N ,客户 MO、Lot NO、等内容。

C 产品交付运输时,应对产品加以防护,防止环保产品中混入非环保产品,防止交叉污染。

5.11 工程变更管理:

当业务人员接到客户要求对产品的环境危害物质要求变更时, 或公司内根据实际需要须进行变更时,应填写联络单或工程变更单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变更作业

A跟单人员调查清楚材料、半成品,成品数量。

B业务需与客户确定变更要求及相关产品处理方式。

C提出ECR (包括产品明细, 禁用的物质名称,材料种类,含量限制,客人同意的材料环保标示方法,生效PO/ MO等详细要求) 会签相关部门。

D确认是否需重新打样试作、修改相应工程技术资料。

E确定提出重新进行环境危害物质含量的检测申请。

5.12信息交流与内部沟通:

对于环境危害物质的管理规定及要求,人事部依通过教育训练、公告栏、会议等方式向所有相关人员进行传达,以正确贯彻执行。

A.客户提出环境危害物质调查时,业务需向客人了解清楚调查范围,包括环境危害物质名称、材料种类、

相关标准及所需资料,当有不清楚情况出现,需及时再向客人询问,并将信息及时转给品质部和管理代表。

B.品质部应及时将相关信息进行处理,,同时将要求告之采购。

C.采购应在一天内将相关要求包括调查材料、标准、证资料等传给供应商,并明确提出完成时期,并要求

供应商及时确认。

D.采购应在完成期限前向供应商催收需要的报告或证明文件。

E.采购收到报告或证明文件后即复印交文控存档,同时将相关资料于当天分发给品质部。

F.品质部对收到的资料进行整理汇总,报管理代表审查批准交业务员,

G.业务收到资料后应及时传给客人,并向客人了解其意见。

H.实施内部稽核:

管理代表需至少每年安排一次内部稽核,以检查各部门是否按照规定的要求作业,环境相关物质管理活

动能否顺利进行.。稽核结果需呈报管理代表并于管理评审会上报告。

5.13异常处理:

5.13.1若进料、制程或客户处发现产品(部品)中环境危害物质含量经检测超标时,信息接收人员必须及时

向总经理报告,并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置。

5.13.2 当环境危害物质的产品 (厂内或客人处)某部位材料出现环境危害物质含量超标时,应立即通知相

关部门及供应商,停止生产及进料,将相关材料,半成品、成品作好标示,隔离并记录,然后将同

批样品送至第三方权威机构用ICP-AES ICP-MS)/ AAS 进行检测确认。

A.若第三方权威机构认定产品为NG,需将NG品作报废处理或重工处理,使之符合要求。同时需调查发生

的真正原因,并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再次发生,具体按《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执行。若有不合格

品交货到客户处,则书面向客户报告,并与客户沟通处理措施。

B.针对材料NG的供应商,除需赔偿本公司损失外,还将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如该供应商品质有改善,

经过重新评定合格后,可恢复其合格供应商资格。

5.14客户环保要求符合性确认:

5.14.1业务人员接收客户订单资料时,应参照5.4及5.8之规定,,将完成的样品及随同资料交客户进行符合性

确认,以确保符合客户要求。

5.14.2如确认不符合者,应立即将客户订单资料转交给品质部拟定执行方案,以利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5.14.3拟定执行方案:

品质部应针对客户要求事项及标准,拟订具体可行的整改方案,说明需改善的原因,权责人员及完成期

限等。

5.14.4 审核

A 品质部应将拟订之方案呈管理代表审核及副总经理批准后交办执行。

B.如客户需确认方案的,交由客户对方案进行确认

5.14.5 客户确认

A 须经客户确认的整改方案,品质部应以E-Mail或其它书面形式,经由业务人员与客户进行外部沟通并取得

客户书面认可。

B如客户确认有问题者,品质部主管应参照客户意见再重复作业至客户确认同意为止。

5.14.6方案执行

当送达客户处之样品及承认书获得客户承认后,由业务将相关信息及时通知工程部/品质部,品质部负责将

生产制程中各项内容具体要求知会到相关部门执行,必要时制订或修改相关文件。

5.14.7 执行成效确认

品质部需对生产制程、物料的识别追溯、设备的保养清洁、产品的包装标识及区域划分进行确认,以防

止制程中混入非环保产品而造成品质不良,确认结果须记录在相关检验记录中。

5.15记录维护

A 所有环境管理量测与监督之记录,应按规定加以保存与维护,保存期限为4年。

6 主要相关文件及记录

6.1《环境危害物质管控标准》

6.2《环境危害物质控制协议》《不使用环境有害物质保证书》

6.3《客户环保要求一览表》

6.4《供应商环保资料登记表》

6.5《环保产品/物料测试报告一览表》

6.6《环境危害物资控制声明书》

X

有害物质的管理办法

有害物质管理办法 1.0目的﹕ 为保证我司产品符合环境标志的要求,从而达到环境保护的目的。 2.0范围﹕ 针对已供货给我司的所有物料供应商,(只指生产用物料,不含用于办公类的物料) 3.0定义: 原材料生产商:有独立生产能力,将其生产的产品作为原材料提供给我司的供应商。 原材料销售商:不具有独立生产能力,只是代理销售其它厂家生产的产品的供应商。 4.0职责﹕ 4.1采购部:负责对供应商有毒有害物质的管控。 4.2研发部:负责对供应商样品确认过程中的有毒有害物质的确认与管控。 4.3品质部:根据对供应商来料进行相应的确认和检查。 5.0管理办法﹕ 5.1供应商原材料有毒有害物质管控的一般要求: 5.1.1所有原材料供应商除了满足我司相关质量、技术要求外,必须承诺配合我司达到相应的环境要求和有毒有害物质限制要求。作为我司原材料供应商原则上必须与我司签订相应的《RoHS保证协议》,以符合欧盟《RoHS指令》要求。 5.1.2采购部需引导和推进供应商导入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以引导供应商减少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获得环境认证的供应商。 5.1.3先前已与我司签订了《RoHS保证协议》的供应商,可以继续保持,并要求供应商将其提供给我司的原材料,出具有权威检测机构对相应有害物质的检测合格的对应报告书(如:SGS报告)。 5.1.4原则上,采购部需要求供应商每年提供其最新的检测报告给我司备查,并将供应商提供的最新检测报告备份给质量部作为来料检查核对的依据。 5.1.5对于原材料销售商,可以接受其提供的由原始生产厂家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书(如:SGS报告)。 5.1.6对于某些的供应商(如:唯一供应商、品牌供应商或海外供应商等)或某些原材料销售商,由于某种特定原因,没有与我司签订《RoHS保证协议》或未能提供、出具检测合格报告书的,采购部需要整理出相应的供应商目录,其中包括该供应商提供的物料名称、并注明未签订协议、未提供检测报告的原因,报公司备查,并由研发部、品质部、采购部联合对这些供应商所提供的物料的符合性,作出对应的处理办法。 5.1.7所有供应商提供给我司的协议文本必须加盖其单位公章。 5.2供应商原材料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要求: 5.2.1研发部在样品确认阶段需对供应商所提供的原材料的材质、有毒有害物质的符合性进行资料验证,必要时可以送有资质的相应测试机构进行检测。 5.2.2品质部对来料是否贴有RoHS标识,该供应商是否有最新的SGS等检测报告等内容进行检查。必要时可送样到有资质的相应测试机构进行检测以核实其资料的准确性。 5.2.3对于未与我司签订协义或未提供检测报告的物料,质量部上报公司批准后,定期送样到有资质的相应测试机构进行相应项目的检测,以达到符合相应的要求。 5.2.4若在样品确认过程、来料检查、送样外测等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我司要求的,由采购部按相应协议对供应商进行责任承担追讨。 6.0记录 6.1《RoHS保证协议》 6.2《有毒有害物质限制保证协议》以上6.1、6.2协议由采购部负责与供应商签订,并保存到供应商取消资格时为止,上述协议签订后需Copy给质量部保存备查。

有害物质控制管理程序

有害物质控制管理程序 1、目的: 对有害物质进行有效的管控,使生产出来的产品符合法律,法规及客户的环保要求. 2、范围: 公司内部及所有供应商(含外包商)所属原物料,制程管制及新产品等均纳入本程序管理 3、职责: 采购部: 要求供应商提交原材料和部品及辅助材料的环境管理物质资料(成分表或SGS DATA),并签订《环境关联物质不使用证明书》。 营业部: 了解客户对环境有害物质的要求,并传递给品管部。 品管部: 样品、量产品有关环境管理物质资料的作成及提出,供应商来料环境有害物质含有的检测。 生产部/仓库部: 购入品、在制品追踪,确认,检查,标识及区分。 4、定义: SGS DATA:SGS检测机关所做的有关环境有害物质的测试报告。 成分表(材质证明书)MSDS:零部件材质中所含化学物质的组成比率,使用范围,安全因素,防护措施等,包括化学品、纸张及金属材质等。 5、内容: 测定对象及规格测定对象品中所包含的环境有害物质含量值参见《环境物质管理规程》 新样品提出 营业部识别出客户对环境有害物质的要求,将客户的要求或执行之标准传递给技术部,技术部打样时则按客户要求之内容进行打样,打样完成后,由技术部制 定《样本确认书》《检查记录表》,并将所有原材料、辅助材料之SGS REPORT 、成分表,COPY 一份作为附件,附至《样本确认书》后面。 采购部对所有供应商按照《供应商管理程序》内之相关环境管理物质的要求进

行对供应商品的控制,评估合格之供应商并签订《环境有害物质不使用证明书》,并列入《合格环保供应商名录》中。 供应商提供之样品,必须附有环境管理物质的检测报告资料,由采购部进行样品的验证,确定是否符合环境管理物质的要求,当符合要求时则验证成功,不符合要求时则要求供应商进行改善或重新送样确认,或寻找其它供应商。 所有的供应商提供的环境物质管理文件按《文件管理程序》之外来文件之控制流程编号盖章。并分发之采购,品质等相关部门。 本公司采购之原材料 品管部应当对供应商提供的SGS报告之检测数据进行确认,若上述数据与公司规定标准不相符时,要求供应商进行改善并重新作成,合格后将SGS检测报告、成分分析表归档保存。 采购部必须要求供应商在材料之构成、生产场所、配料及方法变更时重新提出材料成分表或SGS DATA。IQC在检测原材料时应确认每批材料之SGS报告,材料成分表,不使用证明书等文件。若无此报告则IQC拒绝收料。 采购、品管部必须对供应商进行至少每年一次的环境物质管理方面的评核,评核的方式按照《供应商管理程序》的相关要求进行。 标识及鉴别管理 供应商每批送货时,经确认无误之环保原材料(包括辅助材料)均按照昶煌公司提供之环保标签,贴在指定的位置,其它标示则按《标示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进行标示,并于指定位置存放。 仓库对其合格的产品进行先入先出的识别管理。 成品标示则按照客户要求进行,如果客户无要求则在外箱的产品标签的右上角位置贴上“环保”标签。 变更管理: 向客户提交 若公司生产的产品材料之构成、生产场所、配料及方法变更时,需向客户提交》《样本确认书》等文件重新承认,交客户确认承认OK并签回后方可进行生产,同

环境管控物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加强环境有害物质的管制,减少环境有害物质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危害,提供满足客户需求之产品,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原辅料、半成品、成品的生产过程及进出库管理 3.定义 环保物质:指符合环保要求的原材料、辅料、半成品、成品。 4.职责 管理代表:负责监督各部门执行本程序。 文控中心:负责收集与环境有害物质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及时传达给相关部门; 业务部: 负责接收或收集客户对产品环保方面的要求并传达给公司内部相关部门; 负责环保产品出货后的跟踪管理,包括客户投拆的接收、处理等; 品管部: 负责组织推动环保工作,全员须参与环保工作的实施; 负责原料、制程、成品中环境有害物质的检验; 5.程序内容 环保供方选择:依《供应商管理程序》 环保供方评定:依《供应商管理程序》 材料认证:工程部、质管部认证新材料时,要求供方提供材料成分表、限用物质的测试报告,并需与相关法律法规、客户要求及本公司《环境有害物 质管理标准》规定相符。 环保物料的供应:依据《供应商管理程序》对合格供方的要求。 供方管理

采购与环保供方签订《供应商原料安全承诺书》,规定对环保供方的要求。 制程管理 进料 对环保来料的要求:要求提供符合环保要求的测试报告并检查标识是否明显﹑正确同时应注意每批来料的检验报告及材料证明书。 仓库管理 所有的环保物质入库前,仓管员需检查其本体上或其外包装上是否有环保标签。如无环保标签或放区域的标色牌均以绿色为基调; 仓库应根据环保要求,划分专门的环保材料区与成品区, 区域应有明显的环保标识,标识不明,退回原单位或按非环保物质处理; 发料 仓管员应注意维护环保标签的完整性;经领出再退回的材料若有标识不清或包装不完整,在无法断定为符合环保标准的材料时则退回原单位或转为普通料。 生产 计划部开单时需在《生产通知单》注明产品的环保要求。 生产过程中为防止环保原材料与非环保原材料混用,应严格使用包装上有环保标签的材料如有不明状态材料且无法实现追溯时,此类材料按非环保材料处理。 生产中的环保半成品、成品或包装箱(框)上显眼处应有环保标签,尤其是不良品或尾数。 环保不良品在返修时需维护环保标签的完整性,如遇标签破损需即时补充标识,严禁对无环保标识的物料和产品随意贴环保标签。 环保产品包装时须使用环保包装材料,并注意标识与隔离,包装好后,

环境有害物质控制标准

YDF-WI-Q-0003文件编号:环境有害物质管理标准 A/0 次:版 1. 目的:以提高, 对组成我司产品的所有零件﹑材料以及制造时使用的环境有害物质进行管控产品的环境质量。适用范围: 2. 适用于板卡事业部环保产品及其部品、物料、辅料和包装材料等。 定义:3. 环境有害物质: 3.1指令限制使用的六类物质,RoHS 对人体及环境有不利影响的物质,本程序中是指6+(多溴联苯、聚溴联PBB、PBDE、汞(Hg)六价铬(Cr)、分别是:铅(Pb)、镉(Cd)苯醚)的缩写): 3.2 RoHS:( 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 17月关于在电气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指令(欧盟指令,2006年日生效)职责:4. ”的重量)。Pb”的重量,而不计“O中只计“的浓度(如PbO 2

页/页15 06 年生效日期:2009 月日第共101.YDF-WI-Q-0003文件编号:环境有害物质管理标准 A/0 次:版

页/页15 06 年生效日期:2009 月日第共102.YDF-WI-Q-0003文件编号:环境有害物质管理标准 A/0 次:版

使用小于1000PPM 页/页15 06 年生效日期:2009 月日第共103.YDF-WI-Q-0003文件编号:环境有害物质管理标准 A/0 次:版 5.2.6 PBDE(聚溴联苯醚)类

限制使用物质的所含具体物质说明:5.3 镉及其化合物:5.3.1

页/页15 06 年生效日期:2009 月日第共104.YDF-WI-Q-0003文件编号:环境有害物质管理标准 A/0 次:版 5.3.2 铅及其化合物所属物质是指包含铅元素的全部物质。下表部分列举此类

有害物质管理控制程序

有害物质管理控制程序DF/PF—A0—27 受控状态:分发号: 编制:年月日 审核:年月日 批准:年月日 发布日期:2012年5月7日实施日期:2012年5月8日

文件修订记录 序号变更项目变更内容执行人修订日期备注 1 ISO9001:2008与QC080000体 系新增程序文件 新增程序文件汤月红2012.5.7 A版本 2 修改4.8 增加内容汤月红2013.4.27 A-1版

标题:有害物质管理控制程序版本号:A-0 页次1/3 1. 目的 对有害物质进行有效管理,确保供应商的材料满足东福有害物质管控要求,保证产品品质符合客户有害物质管控要求。 2.范围 适用于所有原材料、外协成品。 3. 职责 营销部业务课:接收所有客户有害物质管控要求文件,转发厂内文控。 品质部文控:接收外来文件,标识文件编号,并受控打印。 品质部GP专员:拟定公司有害物质管理规范,负责及时更新《东福有害物质控制一览表》和《禁用物质保证函》接收客户关于有害物质标签贴合的管理(ROHS或HSF要求),并 在厂内传达。 品质部:负责公司高风险物料的ROHS测试。 研发部:负责公司所有材料的SGS报告清册的内容更新,确保SGS报告都在有效的期限内。 4.工作程序 4.1业务收集所有客户有害物质管控要求,将外来文件转发厂内文控室,以外来文件管控。 4.2品质部GP专员将所有客户的有害物质管控要求汇总,以最严的客户要求作为东福的有害物质管控要求,来满足所有客户要求,并建立《东福有害物质控制一览表》。拟定公司环境有害物质管理规范。 4.3资材部负责将东福的有害物质管控要求让供应商签属《禁用物质保证函》,并将东福环境有害物质管理规范知会所有供应商。PO订单体现ROHS或HF要求信息。 4.4新材料的ROHS测试 当有新机种打样时,如仓库没有打样需求的原材料(新机种材料),研发部提供《试作申请表》给采购,提供材料的特性、环保要求及防火要求等。采购负责寻找符合要求的材质,并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材质资料(第三方有害物质检测报告和材质报告和物质资料安全表)。品质部IQC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电子档资料进行ROHS测试,并将结果记录于《样品检验报告》上。 4.5量产材料的ROHS测试

DQ-QP-002-环境有害物质管理规范

DQ-QP-002-环境有害物质管理规范

环境有害物质管理规范 文件编号: DQ-QP-002 版本: A 发行部门:文控中心发行日期: 2017-2-28 变更记录表: 分发会签单位:

1. 目的 为确保我公司提供的产品符合与环境危害物质减免有 关的法律法规、指令以及客户的要求。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对公司原辅料、外协加工品、制程品、成品(包括包装)的环境危害物质的管控。 3.职责 业务部:负责客户环保物质要求的识别、确定,有 关环境物质要求的内外部沟通、处理或传递。 采购部:向供应商提出我司环保要求,选择和评价及 定期评价供方按我司要求提供环保合格产 品的能力,建立建全供应商档案(包括与环 保要求有关的材料成分表/第三方的环境危 害物质检测报告/MSDS等资料)。 品质部:负责对来料的品质及环保要求进行检验或验 证;负责环保生产制程及制程品的确认;负 责成品检验及环保标识,组织不合格环保产 品的评审;协助采购人员对供应商进行环境 危害物质的评价。 生产部:负责环保制程的标识,环保品的区分隔离及标

识,防止环保品受环境危害物质污染。 人事部:组织、监督相关部门进行有关环境危害物质的 教育培训。 仓库部:对环保物料、环保产品进行标识、区分,隔 离与防护。 管理代表: 1.识别、确定、收集与环境危害物质有关的法律 法规、标准等,并确保其得到及时更新。制订 及修改环保要求之标准(含环境危害物质分析 检测标准) 2.向公司各部门传达相关环保信息,环境异常事 件的沟通处理,有争议时由“管理代表”进行 裁决。 3.供应商变更申请的审核,并由“管理代表”批 准。 4.监督实施环境危害物质的教育培训。 5.组织实施环境危害物质的内部审核。 4.定义 4.1 HS即Hazardous Substance,危害物质。凡是在 欧盟“危害物质限用指令及废电机电子产品指令 规范的物质,就是危害物质,包括铅、镉、汞、 六价铬、PBB以及PBDE。其它根据自己或客户的 要求,或是不同地区、国家所订定的危害物质也 包括在内。但以RoHS指令为基本项。 4.2RoHS即The 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ROHS) Directive (2002/95/EC),中文译名为“电机电子 产品中危害物质禁限用指令” 4.3 WEEE即Waste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WEEE) Directive(2002/96/EC),中文

IECQ HSPM QC080000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标准-中文版

国际电工委员会(IEC) QC080000 (IECQ HSPM)第二版 2005年10月 国际电工委员会关于电子部件的质量评价 体系(IECQ) – 电子与电器元件和产品有害物质过程管理 体系要求(HSPM)

内容: 前言 (3) 0 介绍 (4) 1 范围 (4) 2 引用标准 (4) 3 术语和定义 (4) 4 质量管理体系 (6) 4.1 总要求 (6) 4.2 文件化要求 (6) 5 管理职责 (7) 5.1管理承诺 (7) 5.2 以客户为中心 (7) 5.3 有害物质减免(以下简称:HSF)方针 (7) 5.4 策划 (7) 5.5 职责, 权限和沟通 (8) 5.6 管理评审 (8) 6 资源管理 (9) 6.1 资源提供 (9) 6.2 人力资源 (9) 6.3 基础设施 (9) 7 产品实现 (9) 7.1 HSF过程和产品实现的策划 (9) 7.2 与客户有关的过程 (10) 7.3 设计和开发 (10) 7.4 HSF产品的采购 (11) 7.5 产品和服务提供 (12) 7.6 用于HSF过程的监视和测量设施的控制 (12) 8 测量、分析和改进 (13) 8.1 总则 (13) 8.2 HSF过程的监视和测量 (13) 8.3 HSF不合格产品的控制 (13) 8.4 HSF数据分析 (14) 8.5 HSF过程管理体系的改进 (14)

国际电工委员会 ---------- 电子与电器元件和产品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要求(HSPM) 前言 本IECQ规范和相应要求是基于这样的信念----如果没有管理规范的有效整合,不含有害物质(HSF)的产品和生产过程就不能实现。为全面、系统地和清晰地管控达成HSF目标所需的过程,特制定本规范。本规范是ISO9001: 2000质量管理体系(QMS)的补充,并且与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结构相一致。本规范是基于EIA/ECCB954标准“电子和电器部件和产品中有害物质减免标准和要求”,并为生产者在满足HSF要求和客户要求提供指南,这些客户要求可能包含法规要求,例如欧洲议会和理事会2003年01月27日发布的“关于在电子和电器设备中禁止使用特定有害物质”指令2002/95/EC和欧洲议会和理事会2003年01月27日发布的“关于报废电子电器设备”指令2002/96/EC。 注释: 要求在一个广泛范围的产品中减少包括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PBB)和多溴二苯醚(PBDE)的一系列特定有害物质的法规在全世界范围内已存在或正在准备制定。所以,电子和电器产品的生产者和使用者必须能知道他们所用的产品是否是HSF产品,或者如果产品不是HSF产品,其有害物质的含量可知。 用于识别、控制、量化和报告在电子和电器部件或元件中有害物质的含量的各种过程必须被明确确定和细致理解,以确保所有当事方相信产品中的HSF状况。这些过程必须适当地文件化并且在一种受控制的和一致的情况下实施,以促进适用要求和法规的符合性验证,进而可以进行有效的和有效率的符合性检查,以便生产者和使用者在许多不同的场合都可以实施,以调和执行方法和符合性之间的矛盾。总之,他们必须在全世界的产品贸易中减少技术壁垒。

2019年废弃物管理规定(含危险废弃物)

废弃物管理规定(含危险废弃物) 1.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TFO公司各种活动所产生之废弃物的管理。 2. 目的 为使造成环境污染之各类废弃物均能予以有效管理,依其特性加以分类,整理。 3. 职责: 3.1 人事行政部负责处理公司产生的日常生活及办公废弃物, 3.2 生产部门负责将产生的废弃物分成可回收一般废弃物和不可回收一般废弃物、包括可回收危险废弃物和不可回收危险废弃物四类存放。 3.3 各部门清洁人员负责收集废弃物,并送至垃圾堆放场分类储存,等待处理。 3.4 物料部负责处理公司产生的工业废弃物。 4. 定义: 4.1 一般废弃物:指垃圾或其他生产和非生产作业所产生足以污染环境卫生之固体或液体废弃物,包括可回收一般废弃物和不可回收一般废弃物。 4.2 危险废弃物:由生产作业所产生具有毒性,危害性,其浓度或数量足以影响人体健康或污染环境的废弃物,包括可回收危险废弃物和不可回收危险废弃物。 5. 程序 5.1 废弃物的厂内收集、存储、移交: 5.1.1根据废弃物的不同类别,不可回收一般废弃物和生活垃圾由清洁工运输到指定地方倾倒; 5.1.2废硒鼓、墨盒等耗材,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回收,集中交由物料部处理; 5.1.3关于废电池的处理,根据《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指导文件,五号、七号电池已经达到了低汞或无汞化的生产标准,废弃的普通锌锰电池和碱性锌锰电池不属于危险废物,直接可作一般废弃物处理;废电池的收集重点是镉镍电池、氢镍电池、锂离子电池、铅酸蓄电池等废弃的可充电电池和氧化银等废弃的扣式一次电池,各部门有此类废电池产生后,交由物料部相关危废负责人做统一存放,并填写“废电池移交表”。 5.1.4可回收危险废弃物由相关使用部门收集后交由化学品库管员存放在化学品库中,交由有资质的供应商或可回收单位做回收处理。 5.1.5可回收一般废弃物由车间进行分类堆放,物料部负责回收处理,并逐步扩大回收种类。 5.1.6不可回收危险废弃物由使用部门收集后存放在后场指定的铁皮箱中,物料部委托相应的专门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公司进行回收与无害处理,并对清洁工进行培训。 5.1.7生产中产生的废酸、废碱直接排放在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5.1.8所有危险废弃物的厂内移交须填写《危险废弃物厂内转移交接表》,由交接双方人员签字确认,表单由产生部门保存,留存期限为2年。

车用汽油有害物质控制标准

车用汽油有害物质控制 标准 Standardization of sany group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车用汽油有害物质控制标准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期停止生产销售使用车用含铅汽油的通知》(国办发〔1998〕129号),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自2000年l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车用汽油中会对机动车排放、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的有害物质含量的控制指标。 本标准适用于作为点燃式内燃机燃料的车用汽油。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在本标准中被引用即构成本标准的条文,与本标准同效。 GB380-77石油产品硫含量测定法(燃灯法) GB/T4756-1998石油液体手工取样法 GB 8020-87汽油铅含量测定法(原子吸收光谱法) GB 11132-89 液体石油产品烃类测定法(荧光指示剂吸附法) GB/T 17040-1997 石油产品硫含量测定法(能量色散 X射线荧光光谱法) SH/T 0020-90汽油中磷含量测定法(分光光度法) SH/T 0102-92 润滑油和液体燃料中铜含量测定法(原子吸收光谱法) ASTM D 3831-94汽油中锰含量的测定法(原子吸收光谱法) ASTM D 3606-96 汽油中苯、甲苯含量测定法(气相色谱法) 当上述标准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3.技术要求 3.1车用汽油中有害物质含量须符合下表规定: 表1 车用汽油有害物质含量控制限值

HSF-无有害物质管理程序-最全版要点

1.目的 为了规范环境管理物质的控制措施保证有效的达到客户要求。 2.范围 适用于我司制造的产品所包含的所有原/辅料、成品、半成品、生产过程控制、出货管理,以及环境品质异常(含客户端)的处理。 3.权责 3.1管理组(无有害物质管理组,见附件一) 3.1.1 授权于公司最高管理者,代表公司最高管理者行使组织的无有害物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充分性、 持续性运行的推动、稽核检查等管理,异常处理,是负责日常环境事务的处理机构。 3.1.2 由公司最高管理者聘任并授权无有害物质管理者代表组建无有害物质管制组,其组员一般由开发 部、品保部、制造部、供应链等公司职能部门的主管或其代理人组成。环境管理者代表负责向公司最 高管理者报告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签发公司级环境管理物质管理文件,主持管理组进行日常管 理工作。 3.1.3 主持每年度的环境管理方针、目标的适应性、有效性评价和修正管理工作,环境管理方针、目标经 公司最高管理者批准后执行。 3.1.4 及时收集有关环境管理物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顾客要求等信息,根据行业市场和客户等环境管 理物质的管理需求,“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起草公司《无有害物质控制标准》和适时更新,确保其充分、持续有效,并根据需要进行评价(一般同管理体系的管理评审和内审一起进行,每年两次)。 3.1.5 根据行业市场和客户等环境管理物质的管理需求,批准公司《环境管理物质削减计划》 3.1.6 规划从原材料到产品各工段全过程的环境管理物质的管制方式,并延伸到供应商环境管理物质的管 理及监查评价。 3.1.7 配合人事培训单位组织在全公司范围内实施及推广环境管理物质管理相关教育培训。 3.1.8 各项环境管理物质出现环保异常时的主导分析及处理管理。 3.2业务:定期收集客户HSF管制标准,并及时通知厂内相关权责单位。 3.3采购: 3.3.1 依据公司内部管制标准,贯彻执行“绿色采购”原则,选择适当的供应商,并对其进行HSF管理。 3.3.2与供应商确定对此管制标准应尽的责任与义务,承诺不使用环境管理物质并签署《环保合约》 3.3.3 督促供应商进行环保管制及时提供相关检验报告(国家认可的实验室环境管理物质测试报告,一般 一年一次,下同)/MSDS(MSDS,物质安全资料表,下同)等数据报告、资料。 3.3.4 参与产品各项环境管理物质出现异常时的分析及处理。 3.4开发: 3.4.1 以开发“环保”产品和制造“环保”产品为原则,并依照客户要求在产品规格书、图面等技术文件中,标 识环境管理物质要求。 3.4.2 在样品评估阶段落实各项环境管理物质的风险评估,包括环境管理物质的调查回复管理。新材料和 新工艺产品要及时提交实验室测试。并在开发阶段落实各项环境管理物质的风险评估。 3.4.3 参与产品各项环境管理物质出现环保异常时的分析及处理。 3.5制造: 3.5.1 生产过程中产品各项环境管理物质管理:生产原材料、辅材、设备,生产场地环境物质管理、标识等。 3.5.2 进行设备、治具的验证(包含4M1E变更的环保确认),确保无重金属及其它环境管理物质的污染。 3.5.3 确保制造现场与产品相关物料、辅料已被公司《无有害物质控制标准》覆盖,不得随意添加或使用 未受控物料、辅料。机台清机(模),需有环保确认和记录在《机台维修记录表》上。 3.5.4 确保与各环境管理物质相关的在制品已实施严格的LOT登录,具备完整的追溯性。其废料(含料头、 料柄、废品等)须遵守《产品标识与状态标识管理程序》管理,防止混料、误用和污染其它物料。

环境有害物质实物管理规范

环境有害物质实物管理规范 (QC080000-2012) 1、目的 对含有禁用物质的实物作适当的管理,避免与合格品混入,确保所投入生产使用的原材料、部件、及消耗品、包装材等均为满足本工厂要求的物品。 2、适用范围 所有含有禁用物质的物品。 3、职责 1品管部及测试中心负责对物品的验证; 2采购课\外发课负责与供应商\外包商不合格品的处理联络; 3仓库负责对含有禁用物质物品的保存及进、出库管理。 4、参考文件 《环境有害物质管理要求》 5、工作程序 5.1含有禁用物质物品的保存及使用 5.1.1根据客户的要求,如有指定使用含有禁用物质的物品进行加工产品时,对购买的含有禁用物质的物品,由仓库设置专用的储存场所由专人进行储存、发放记录管理等。其他人禁止取拿或移动

5.1.2对含有禁用物质物品的使用发放,专设的管理员必须对入、出库明细进行详细记录(入库日、量,出库日、量及领取人和使用部门以及库存量等)。 5.2含有禁用物质物品的保存 5.2.1由仓库对原材料、部件、及消耗品、包装材存放场所明确规划,标明非环保品存放区、环保品存放区、不合格品存放区等。 5.2.2经测试中心和品管部确认为含有禁用物质的物品,由检验员在物品的外包装上贴上红色“HSF不合格”字样的标识,并由仓库设置出专用放置区域进行彻底的区分管理,仓库管理员备注不合格原因。 5.3含有禁用物质物品的处理 5.1环保不合格品在生产及出货时均需贴上红色且显眼的“HSF不合格”,并及时传递给工厂所有相关人员严格区分.杜绝与环保符合品相混入.对于生产过程中如有“HSF不合格”的不良品产生时,须与客户及相关供应商协商解决,不得随意便卖或废弃。 6、记录 相关记录各部门自行保存,期限为十年。如客户有要求时依客户要求作业。

环境有害物质控制标准

品質部環境有害物質控制標準 修訂日期 1.目的: 本標準旨在明確一本電子有限公司產品及所使用的零元件、材料中有害物質的控制標準,以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客戶的環保要求﹐從而達到遵守法令、保護環境及減輕對生態系統影響的目的。 2.適用範圍: 本標準適用範圍如下: 2.1一本設計和製造的產品。 2.2客戶委託一本進行設計和製造的產品(但是,由該客戶指定的零元件和原材料除外) 2.3一本外發加工的產品中所包含的原材料、零元件、元件、副資材、包裝材料、半成品和成品。 2.4供應商交貨給一本的所有零元件、原材料及包裝材料。 2.5如果最終客戶有特定的環境技術標準要求﹐應遵守最終客戶的要求。 3.職責權限: 3.1業務部負責從客戶處獲得有害物質資訊並傳達相關部門; 3.2工程部負責評估是否能夠滿足產品所需要求; 3.3品保部負責將有害物質資訊轉化為一本要求並轉達給各相關部門; 3.4採購負責將一本要求通知到供應商處。 4.參考文件: 4.1 ACER《產品限用物質管制指南》707-0008 4.2 Wistron《供應商之綠色採購要求事項》717-R025 4.3 ECS 《產品禁限用物質管制規範》ECS-RS-001 4.4 AVC 《有害物質管制規範》S-QM3-WI-007 4.5光寶《Enclosure BU 環境有害物質技術標準》ENC LS301 4.6 Lenovo 《RoHS/REACH Engineering Specification》41A7733 4.7 Lenovo 《Lenovo Engineering Specification》41A7731 4.8寶龍達《綠色產品管理標準》COPQ-042 4.9惠普《環境物質通用規範》HP-00011-01 4.10富士康《有害物質和材料管理規範》ESD-A0RH-001 4.11 DELL 《Material Restricted for Use》6T198 4.12歐洲議會和歐盟理事會關於電氣電子設備中限制使用有害物質的指令2011/65/EU及其指令 4.13歐洲議會和歐盟理事會關於《化學品註冊、評估、授權和限制》的法規EC No.1907/2006 歐洲議會和歐盟理事會,關於包裝和包裝廢棄物的指令94/62/EC及其延伸指令2004/12/EC 4.14歐洲議會和歐盟理事會,關於電池和蓄電池中某些危險物質的指令2006/66/EC,及其修訂 指令2013/56/EU。

环境有害物质管理办法

1.目的: 1.1确保购买符合环保要求的部品、材料、辅料,并对生产全过程进行有效控制,确保生产之产品其环境管理物质含量符合国际/区域/国家/客户管制标准,避免污染环境和危害人体健康,保证公司更好的持续经营与发展。 1.2传达员工、材料供货商及外包商上述所提之要求。 2.管制范围: 2.1产品的组装零件 2.2产品仕样书所规定的辅材等构成材料 2.3产品生产制程中所使用的物质 3.专有名词: 3.1环境管理物质:是指在零件、材料、设备等含有的物质中,有对地球和人体存在显著影响的物质。 3.2含有:是指无论是否有意,所有在生产的零件、设备或使用的材料中添加、填充、混入或粘附的物质(包括在加工过程中无意混入或粘附于产品中的物质)。 3. 3杂质:包含在天然材料中,作为工业材料使用,在精制过程中技术上不能完全去除的物质或者合 成反应过程中产生,而在技术上不能完全去除的物质. 4.环境管理物质的管理标准 4.1环境管理物质名称一览表

4.2东星电声科技(东莞)有限公司环境管理物质限定规格及导入时间要求标准: 注:1.以上有害物质要求针对的是除国际/区域/国家/客户不做要求以外的所有材料或部位。 包装材料追加事项:

适用对象----部件交货人所有的搬运箱属于对象外 ·汞、镉、六价铬、铅等重金属有允许浓度,按包装的各部件材料、墨水、涂料等,重金属合计100PPM以下。但塑料(包括橡胶)、涂料、墨水的部位,镉、铅的允许浓度应达到镉和镉化合物;铅和铅化合物的规定。 a.对于铬,首先对总铬量进行分析,确认4种元素合计是否为100ppm以下。此时,可以与 镉和铅同时进行预处理。 b.如果4种元素合计超过了100ppm时,必需确认镉、铅、水银的合计含量为100ppm 以下。 c.进而,应对铬是否为六价铬进行检测,最终应确认没有检测到六价铬。

有害物质管理控制程序

苏州东福电子有限公司 DF/PF—A0—27 受控状态:分发号: 编制:年月日 审核:年月日 批准:年月日 发布日期: 2012年5月 7日实施日期: 2012年5月 8日

序号 变更项目 变更内容 执行人 修订日期 备注 1 ISO9001 :2008与 QC080000体 系新增程序文件 新增程序文件 汤月红 2012.5.7 A 版本 2 修改 4.8 增加内容 汤月红 2013.4.27 A-1版 苏州东福电子有限公 司

1. 目的 对有害物质进行有效管理,确保供应商的材料满足东福有害物质管控要求,保证产品品质符合客户有害物质管控要求。 2.范围 适用于所有原材料、外协成品。 3. 职责 营销部业务课:接收所有客户有害物质管控要求文件,转发厂内文控。 品质部文控: 接收外来文件,标识文件编号,并受控打印。品质部GP专员:拟定公司有害物质管理规范,负责及时更新《东福有害物质控制一览表》和《禁用物质保证函》接收客户关于有害物质标签贴合的管理(ROH或S HSF要 求),并 在厂内传达。 品质部:负责公司高风险物料的ROH测S 试。研发部:负责公司所有材料的SGS报告清册的内容更新,确保SGS报告都在有效的期限内。 4.工作程序 4.1 业务收集所有客户有害物质管控要求,将外来文件转发厂内文控室,以外来文件管控。4.2 品质部GP专员将所有客户的有害物质管控要求汇总,以最严的客户要求作为东福的有害物质管控要求,来满足所有客户要求,并建立《东福有害物质控制一览表》。拟定公司环境有害物质管理规范。 4.3 资材部负责将东福的有害物质管控要求让供应商签属《禁用物质保证函》,并将东福环境有害物质管理规范知会所有供应商。PO订单体现ROHS或HF要求信息。 4.4 新材料的ROHS测试 当有新机种打样时,如仓库没有打样需求的原材料(新机种材料),研发部提供《试作申请表》给采购,提供材料的特性、环保要求及防火要求等。采购负责寻找符合要求的材质, 并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材质资料(第三方有害物质检测报告和材质报告和物质资料安全 表)。品质部IQC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电子档资料进行ROH测S 试,并将结果记录于《样品检验报告》上。

环境有害物质管理规范

环境有害物质管理规范 文件编号: DQ-QP-002 版本: A 发行部门:文控中心发行日期: 2017-2-28 变更记录表: 1. 目的

为确保我公司提供的产品符合与环境危害物质减免有关的法律法规、指令以及客户的要求。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对公司原辅料、外协加工品、制程品、成品(包括包装)的环境危害物质的管控。 3.职责 业务部:负责客户环保物质要求的识别、确定,有关环境物质要求的内外部沟通、处理或传递。 采购部:向供应商提出我司环保要求,选择和评价及定期评价供方按我司要求提供环保合格产品的能力,建立建全供应商档案(包括与环保要求有关的材料成分表/第三方的环境危害物质检测报告/MSDS等资 料)。 品质部:负责对来料的品质及环保要求进行检验或验证;负责环保生产制程及制程品的确认;负责成品检验及环保标识,组织不合格环保产品的评审;协助采购人员对供应商进行环境危害物质的评价。 生产部:负责环保制程的标识,环保品的区分隔离及标识,防止环保品受环境危害物质污染。 人事部:组织、监督相关部门进行有关环境危害物质的教育培训。 仓库部:对环保物料、环保产品进行标识、区分,隔离与防护。 管理代表: 1.识别、确定、收集与环境危害物质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等,并确保其得到及时更新。制订及修改环保要求之标准(含环境危害物质分析检测标准) 2.向公司各部门传达相关环保信息,环境异常事件的沟通处理,有争议时由“管理代表”进行裁决。 3.供应商变更申请的审核,并由“管理代表”批准。 4.监督实施环境危害物质的教育培训。 5.组织实施环境危害物质的内部审核。 4.定义 4.1 HS即Hazardous Substance,危害物质。凡是在欧盟“危害物质限用指令及废电机电子产品指令规范的 物质,就是危害物质,包括铅、镉、汞、六价铬、PBB以及PBDE。其它根据自己或客户的要求,或是不 同地区、国家所订定的危害物质也包括在内。但以RoHS指令为基本项。 4.2 RoHS即The 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ROHS) Directive (2002/95/EC),中文译名为“电机电子产品中危害物质禁限用指令” 4.3 WEEE即Waste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WEEE) Directive(2002/96/EC),中文译名为“废 弃电机电子产品指令” 4.4 HSF即Hazardous Substance Free,危害物质减免(或无危害物质)。诸多绿色环保指令都有HSF的要求。

GP有害物质管控程序

德信诚培训网 更多免费资料下载请进:https://www.sodocs.net/doc/8911928263.html, 好好学习社区 GP 有害物质管控程序 1、目的 为了规避ROHS 法律法规给公司带来的风险;奉献社会大众以无害、环保的产品,我 们特别建立此管理程序,以控制我们的产品在设计、来料、自制、组装、出货等各阶段均符合ROHS 的达标要求。 2、范围 所有DXC 的ROHS 产品供应商; 所有DXC 的ROHS 产品OEM 厂商; 所有DXC 各职能部门。 3、名词解释 ROHS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电子电器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特定有害物质 它是由欧盟为了减少电子电器设备中的有害物质引起的环境和健康构成的风险, 而在2002年出台的第2002/95/EC 号ROHS 指令,2003年2月13公布于官方杂志, 2004年8月13日转换成各成员国的国家法令,并于2006年7月1日正式生效。 包装材料:指用于产品、部件、原材料的运输和保护的材料。具体指瓦楞纸箱、胶带、 捆扎带、包装袋、塑料布、棍棒、托盘、木框等,以及这些组件上标写用的 标签、油墨、涂料等。 含有:指作为成分含有的或被添加,或者指作为不纯物被含有,而且超过标准限值的。 4、引用说明 4.1 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2003年1月23日第2002/95/EC 号关于在电气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 4.2 DXC 有限公司关于“电子电器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特定有害物质指令(RoHS )”的基 本要求-

QC080000 有害物质过程管理 2017

有害物质过程管理(HSPM)体系要求 前言 本出版物由IECQ 管理委员会(MC)制订。 本出版物与包含 IECQ HSPM 方案程序规则的IECQ 03-5 直接相关。本IECQ 国际规范(以下称为国际规范)及其要求源于以下理念:只有有效地融合管理规范, 才能实现有害物质减免(HSF)产品和生产过程。本国际规范是对ISO 9001 质量管理体系(QMS) 框架的补充,与其协调一致,目的是对过程进行全面、系统、透明的管理和控制,以实现HSF 目标。 IECQ QC 080000 第四版针对第三版的使用反馈进行修订。第四版中的变化包括: –与ISO 9001:2015 一致; –采用了ISO 附录SL 高层结构; –适应全球不断增加的有害物质法规。如REACH1法规所规定的新增受控物质、变更控制、产品召回,供应链内的信息沟通,以及向ECHA2通报SVHC3; –响应适用的法律法规义务,强化了成文信息的要求。如RoHS4指令改写后的要求(如符合性评定、技术文件的编写、自我声明的编制、标志的使用等)现在都可以通过IECQQC 080000 来管理。

1范围 1.1总则 本国际规范拟用于: –电工组件产品的制造商、供方、修理方、维护方和服务提供方(及其供应链)建立过程以识别、控制、量化和报告其制造、供应或服务的产品中的HS含量;–产品的顾客和用户了解产品的HSF 状态,并理解其确定过程。 本国际规范规定了建立、实施、监视和持续改进过程的要求,从而: –识别产品和过程中的HS; –确定(检测、分析或以其他方式查清)产品的HSF 状态; –对产品中HS 的引入进行控制; – HS 含量超过适用的顾客和法规要求时,让顾客获知所交付产品HS 含量的符合程度。HS 过程管理是组织总体业务和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并与之相融合,这一点很重要。 1.2应用 本国际规范仅适用于已实施 ISO 9001:2015 或与其完全等同的QMS 标准的组织。本国际规范的要求是对ISO 9001 要求的补充。 尽管 ISO 9001:2015 规定,组织可宣称其中某个条款不适用,不过按照IECQ HSPM 方案的规定,本国际规范的所有要求都适用。希望获得IECQ HSPM 方案认证的组织应符合ISO 9001:2015 和本国际规范,包括其中的一个或多个附录。附录的适用性应与IECQ HSPM 的认证范围相一致。 条款1.1 中规定的领域之外的组织也可采用本国际规范来管理HS,但目前没有相应的IEC 合格评定体系认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明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IECQ 03-1,程序规则–第 1 部分:对所有IECQ 方案的通用要求 IECQ 03-5,程序规则–第 5 部分:IECQ HSPM 方案–有害物质过程管理要求 ISO 9000:2015,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 ISO 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RoHS,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2011 年6 月8 日关于限制在电子电气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2011/65/EU 号指令 中国RoHS 2,2016-01-21,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

环境有害物质管理作业程序

福建福顺半导体有限公司 作业程序书 文件编号: 2001 总页次: 9-1 文件名称:环境有害物质管理作业程序版本识别:第1.0 版 1.目的:随着整个人类社会的高速发展,以及人们日益对物质生活的高质量要求,环保问题已成 为21世纪人类共同关注的大事.为顺应国际环境的发展趋势,福顺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 积极推动绿色环保产品的生产并拟定该办法(以下简称“环境管理办法”)。以达到维 持﹑保护和提高环境质量,遵守法规法令﹑保护地球﹑保护人类健康与合理谨慎地使 用自然资源,以及减轻驿生态系统影响的目的。 2.适用范围: 2.1 本公司采购之相关塑胶件、线材、包装材料、等各种辅助性材料以及符合环保要求之半 成品、成品之每一个生产过程及进出库管理. 2.2 采购之相关环境有害物质在生产过程及送外管理. 3.术语的定义: 3.1.环境有害物质: 零件﹑材料等里含有的物质或是制造时使用的物质,对人体及地球环境有明 显的环境影响(侧面)的物质,福顺半导体厂要求供货商实施调查。: 3.2.管理级别:按照以下3种管理级别进行管理<具体参考附件一「环境有害物质管理标准」>. (a).1级:对于该物质及其用途立即禁止使用; (b).2级:对于该物质及其用途规定一定时期予以禁止.超过表中规定的日期之后,不能在部件及材料中使用,到达期限时指定为“1级”. (c).3级:目前虽然没有规定日期以及削减目标,但指定了计划削减在部件中、材料中含量 的物质及其用途. 3.3.含有:含有系指无论是否有意,所有在产品的部件,设备或使用的材料中添加,填充﹑混入 或粘附的物质(包括在加工过程中无意混入或粘附于产品中的物质)。 3.4.杂质: 包含在天然材料中,作为工作材料使用,在精制过程中技朮上不能完全去除的( )或者合成反应过程中产生,而在技朮上不能完全去除的物质。此外,为了与主原 料加以区别,在为了改变材料的特性而使用称为“杂质时,也按“含有”处理.但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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