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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处罚管理系统条例

员工处罚管理系统条例
员工处罚管理系统条例

处罚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行为,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保证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完成,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公司违反本条例的员工实行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经济处罚采用罚款方法,行政处罚分为停止工作(责令检查)、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降级)、开除厂籍留厂察看、开除厂籍和解除劳动合同等方式。

第四条开除厂籍留厂察看时间为一年,留厂察看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活费,生活费的标准公司所在地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章经济处罚

第五条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视情节处罚20-50元;

1.上班迟到,工作时间提前吃饭、买饭、打瞌睡、串岗、

听收(录)音机、看电视、打游戏、看与工作无关的书刊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工作记录不及时、不准确,不按规定进行巡检(主要指:生产技术科、材料供应科、安全科);

3.进入工地或安装现场不戴安全帽、未按规定穿戴劳动护具、不系安全带(项目安装、家装);

4.车间生产期间,女工未将长发放入工作帽内或穿戴不整齐的;

5.进出厂门拒绝出示证件、骑自行车不下车推行,出厂不按规定办理出门证,携带物品出厂拒绝接受检查,在厂区自行车乱停乱放、二人共乘,带与工作无关人员入厂,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擅自入厂;

6.未经管理部门批准,带非本公司人员在宿舍住宿;

7.早退、迟到、睡岗者(第一次发现);

8.损坏花草树木(首次);

9.工作时间打闹、大声喧哗,经提醒后仍不注意改正者;

10.拾遗不报的;

第六条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视情节罚款100-200元;

1.工作时间擅自从事文体娱乐活动(首次);

2.因保管不善造成原始记录、台账以及各种原始凭证丢失或损坏(首次);

3.登高或进入缺氧危险场所作业,未办理安全作业票(证)、无人监护、未落实安全措施先作业;

4.擅自使用电炉子、电饭煲、电热器等(首次);

5.机动车强行闯入厂门。在厂区无证驾驶机动车,机动车乱停乱放,违章行驶,擅自进入进行区域;

6.驾驶员驾驶机动车首次违反交通法律相关管理规定的,(如闯红灯、道路逆行、不按规定停车、等等);

7.擅自携带塑料桶、铁桶等容器入场不声明,出厂不报告;

8.进入仓库及易燃易爆区域,使用明火、手机、对讲机等;

9.翻越厂区栏杆、围墙等,视情节而定;

10.在宿舍内打击斗殴的,一旦发现,参与者视情节处罚;

11.违反环保和环境卫生规定,乱排放污水、污油、污物或有毒有害气体;

12.采购质量不过关的物品(设备、材料、厨房用具、办公用具等)视情节处罚;

13.无特种作业证、高空作业证的,且没有相关持证人员陪同进行操作的;

14.拉帮结派,拨弄是非的;

15.挑工作、抢工作的;

16.首次发现传播谣言,背后议论争吵,中伤同事,扰乱人心的;

17.强迫、教唆他人违纪的;

18.阻挠、干扰公司调查违纪违规行为的;

19.发送违法信息,或未经客户同意发送商业广告信息的,造成不良影响的;

20.在公司的各类考试、竞赛中舞弊或协助他人舞弊,成绩弄虚作假,视情节而定;

21.散布或传播谣言(留言)、造谣中伤、谩骂侮辱同事,捏造事实进行诋毁他人的;

22.采用非正常途径和手段,向组织或个人进行要挟、侮辱、人身攻击或聚集他人无理取闹的,视情节而定,严重的可按照第八条实行;

第三章行政处罚

第七条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视情节给予停止工作(责令检查)、开除厂籍留厂察看处分。

1.纠缠、谩骂、威胁管理者(领导);

2.无理取闹,影响生产工作秩序;

3.第一次发现搞非组织活动,组织、串联、煽动、挑唆员工集体上访,聚众闹事,制造事端和矛盾,影响生产工作

秩序或社会稳定;

4.谎报考勤;

5.请假未准,擅自离岗或工作时间脱岗外出(包括区公司分配宿舍);

6.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或调动;

7.擅自更改工艺路线或进行操作试验;

8.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9.未按规定办理用火证、高空作业证、专用技能证进行操作的,或监管人不在现场的;

10.因测量或分析错误以及采购、包装、储存等原因造成产品或原材料质量下降;

11.工作时间喝酒(包括午休时间)或酒后上岗;

12.对重大安全隐患,接到整改通知后逾期不改;

13.在厂区内燃放烟火爆竹;

14.违反消防管理规定和危险品管理规定;

15.在公司内打人、骂人、赌博、损坏公物,扰乱生产工作秩序;

16.利用职务或工作之便,侵占公司财物,损害公司利益;

17.擅自动用公司设备、机动车辆以及其它生产资料干私活;

18.偷盗公、私财物价值在200元以下(不包括200元);

19.携带管制刀具、枪支入厂;

20.在盘点中提供虚假数据,在报销中伪造票据、冒充领导签字,虚报冒领报销费用;

21.首次利用职务或工作之便收受贿赂、回扣,现金或物品折扣价在5000元以下(不包括5000元);

22.第一次提供错误数据,造成产品销售定价、物资采购价格失误,损害公司利益;

23.首次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擅自处理各类废旧物资;

24.出厂物资手续不全,第一次擅自放行;

25.泄露公司机密;

26.经营过程中,为牟取私利高价采购、压价销售、以次充好、虚开票据,损害公司利益;

27.购进假冒伪劣物资;

28.不履行合同会签、审批程序,盲目签订合同,擅自变更合同,未签合同就付款或为对方提供贷款担保、提前付货、赊欠货款、预付货款以及其他形式被骗,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29.在供、销、运、储物资过程中,错发、丢失、损坏、野蛮卸载,造成经济损失;

30.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包括1000元);

31.发生各类事故不及时上报和处理;

3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开除厂籍。

33.违反公司其他规定的,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

34.未履行保密条例,根据泄密大小及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严重程度处罚,严重不良影响的可按第八条执行;

35.恶意、蓄意破坏公司通信设施,危害通信网络安全的,造成不良后果的;

36.首次持公务证执行非公务任务,或者持非公务证照执行公务任务的;

第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其中被本单位自行查处的,给予大过处分):

1.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含缓刑)以上刑罚的;

2.人民法院宣判构成犯罪免予刑事处罚的;

3.人民法院判处拘役的;

4.人民法院判处管制的;

5.被相关部门劳动教养的;

6.违反政治纪律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经济处罚并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予以开除厂籍,解除劳动合同: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影响民族团结、危害社会稳定言论,组织或参加未经允许批准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

等活动的,严重损害公司形象的;

(2)组织或参加非法组织的,损坏公司形象的;

(3)违反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造成不良后果的;

(4)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非法出境的,损坏公司形象的;

(5)其他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严重损坏公司形象的;

7.虚列、虚报项目,转移资金的,给公司造严重经济损失的;

8.在工程立项阶段,未严格执行审批程序,擅自批准立项,或违反规定擅自变动立项方案的,造成公司经济严重损失的;

9.在工程设计阶段,违反审批程序,擅自将勘察设计托给不具有相应自制的单位或个人的;未经审核擅自批准工程设计,或违反规定擅自变动设计方案的;

10.在工程施工阶段,没有施工图纸擅自同意施工,或者违反程序,擅自修改已批准的设计方案、图纸进行施工的,造成公司经济严重损失的;

11.不按技术规范和要求施工,造成工程隐患,责令整改后无效或拒不整改的,使公司严重亏损的;

12.在施工、验收工作中,未按流程和规范进行质量管理、监督和检查,或不按流程和规范进行工程验收、资产交接,造成经济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

13.违反预算、决算管理规定及制度,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

14.不按政策、规定履行职责,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工程预算、决算的,致使公司严重亏损的;

15.其他违反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的行为,造成公司经济严重损失的;

16.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购进假冒伪劣物资以及其他不符合行业规定标准的物资;或者无故造成购入物资的价格明显高于当地市场同类产品价格的,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17.弄虚作假、办理虚假出、入库手续的,造成公司严重经济损失的;

18.违反相关规定,内外勾结,以权谋私的,造成公司经济严重损失的;

19.工作不负责任,未能及时处理好供货、接货等或到货前工作,致使材料损坏、损失等,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20.违反公司合同管理规定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受到国家行政执法机关查处的;

21.未按规定审核对方资信情况,签订有重大缺陷或无效合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

22.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或对对方变更、解除合同的正式函件及时作出答复,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

23.未签订合同即支付预付款,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

24.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合同不能履行,被对方追究违约责任,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或合同纠纷发生后,隐瞒不报或不及时采取措施,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

25.伪造虚假合同;提供虚假资料;或者出具有关法律文本未经审核;或者丢失、毁损合同文本及相关文件,给公司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

26.错报统计资料,造成严重后果的;

27.拒报、虚报、瞒报或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给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28.领导人员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或强令、授意统计部、统计人员篡改统计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的,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29.对拒绝、抵制篡改统计资料或者拒绝、抵制编造虚假数据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的,使公司形象严重损坏的;

30.其他违反工作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行为,致使公司形象受毁或经济严重损失的;

31.公章管理人员使用公章未履行审批程序、未建立登记台账,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

32.公章使用人员用印未履行相关手续,给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33.未经公章管理人员的同意,私自取用、加盖印章,造成严重后果的;

34.未经印章管理部门领导的批准,于空白件上加盖公章,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

35.私自刻制公司各类印章,给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36.未经审批许可,将内设机构印章对外使用的;

37.公章管理人员未妥善保管印章,致使印章丢失,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

38.公章管理人员未按照相关文件刻制、作废、废止相关公章,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

39.采用欺骗、涂改等方式用印,以谋取不正当利益,或造成公司严重经济、名誉损失的;

40.在组织市场营销活动时,缺乏周密策划和布置,对可能发生的问题未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41.直接或指使他人(下属、渠道)利用强开业务、养卡、养终端、使用员工卡或测试卡高额消费等不正当手段进行收入或指标造假,达到虚增业务收入目的,使公司经济严重亏损;

42.与合作伙伴勾结,套取公司渠道酬金、业务结算费用、有价卡及实物,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

43.利用工作之便,通过各种方式套取公司的终端、话费、现金等,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44.在日常市场营销中,工作和服务态度恶劣,导致公

司形象严重损毁的;

45.在日常工作中,利用公司系统漏洞及公司管理的疏漏侵害公司利益或谋取私利的,给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46.违反诚信经营原则或公司经营管理规定,损害业务合作伙伴利益,使公司信誉受到损害,影响正常合作关系,给市场发展带来严重影响的;

47.盗窃、贪污、侵占、挪用、丢失、损坏、浪费公司财务或造成资金不能收回的,给公司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

48.在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司财物被贪污、侵占、挪用、丢失、损坏、浪费或资金不能收回等,给公司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

49. 恶意、蓄意破坏公司通信设施,危害通信网络安全的,造成严重影响的;

50.泄露或交易客户信息的,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名誉损失的;

51.未经客户确认且不按业务规定擅自为客户开通或变更业务的,给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52.串通、包庇、纵容增值服务,给提供商泄露客户信息、擅自为客户开通数据及信息化业务或实施其他侵害客户权益的行为,严重损坏公司形象的;

53. 串通、包庇、纵容渠道或系统合作商泄露客户信息、侵吞客户资金、擅自过户或销号、倒卖客户的其他信息(如

身份证号、手机号、银行卡号等),侵害客户权益的行为,严重损坏公司形象的;

54.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或私设会计账簿的,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55.蓄意虚列或者隐瞒收入,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费用、成本,随意调节利润,或通过不合规的财务收入帐方式调节业务收入分摊比例的,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56.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会计资料的;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丢失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会计资料的,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57.授意、指使、强令财务部门、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记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会计资料的,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58.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的,严重损坏公司形象的;

59.拒绝内外部审计机构、监事会等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向监督管理部门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情况的;

60.违反公司账户管理规定,开立银行账户的,或者公款私存的,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

61.擅自对外投资、融资、担保、捐赠的,造成严重经

济损失的;

62.采用隐匿收入、虚列支出、转移资产或其他形式设立“小金库的”,给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63.须以隐瞒资产不入账,造成账外资产的,致使公司经济严重亏损的;

64.挪用公司资金归自己或其他单位、个人使用,或者擅自委托其他机构理财的,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65.不按照国家和公司相关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处置公司资产的,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66.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或者擅自提高开支标准,或者公司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支出项目的,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

67.偷逃国家税款的,给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68.在公司经营、改制、重组、产权转让等工作过程中私分、侵占公司资产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

69.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资金的,给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70.偷盗公、私财物价值在200元以上(包括200元),或价值不到200元,但多次偷盗;

71.在禁烟区内吸烟,造成严重后果的(如火灾、爆炸等);

72.一年内违反本条例第四条或第五条规定之一达三次

以上(包括三次),严重影响公司声誉的;

73.违反本条例第六条规定之一情节严重,且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

74.受到行政处理后一年内二次违纪受到处罚,且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75.因违纪,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00元以上(包括30000元);

76.犯有其他严重错误,不适合继续在公司工作。

77.利用公司设备、材料以及其他条件办理个人业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厂察看、开除厂籍、解除劳动合同;

78.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管理、调度,消极怠工,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留厂察看,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厂籍、解除劳动合同;

79.在工作场所或工作时间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聚众赌博,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留厂察看,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厂籍、解除劳动合同;

80.从事有悖社会公德活动的,给公司造成严重形象损失的;

81.以上违纪,情情节严重程度给于处分,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记过;情节较重的,给降级,留厂察看;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厂籍、解除劳动合同;

82.经查实有“小金库”的,参照国家和集团公司相关文件执行;

第九条受到行政处理的连带经济处罚

1.停止工作期间停发岗位绩效工资;

2.受到通报批评,扣罚200元;

3.受到严重警告通报处分的,扣罚本月5%绩效工资;

4.受到记过处分,扣罚本月10%绩效工资;

5.受到记大过处分,扣罚本月所有绩效工资,取消本年所有参与优秀评选的资格。

第十条经营管理人员滥用职权、损害国有资产权益,利用职务或工作之便,谋取私利、或者有可能损害公司公共利益,违反职务消费、奢侈浪费行为,不良作风以及职业道德和廉洁从业规定行为,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职(降级)、严重警告、留厂察看;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1.违反决策原则和程序决定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2.违反规定办理企业改制、兼并、重组、破产、资产评估、产权交易等事项;

3.违反规定投资、融资、担保、拆借资金、委托理财、为他人代开信用证、招标投标等;

4.未经批准或者经批准后未办理保全国有资产的法律

手续,以个人或者其它名义用企业资产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投资入股、购买金融产品、购置不动产或者进行其他经营活动;

5.未经公司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捐赠、赞助事项,或者虽经公司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单位被公司有关制度规定,决定大额捐赠、赞助事项;

6.个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和有偿中介活动,或者在本公司的同类经营公司、关联公司和与本公司有业务关系的公司投资入股的股票;

7.本人利用职权接受、索取本公司的关联公司、与本公司有业务关系的公司,以及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物质性利益或直接、变相收受贿赂、回扣的;

8.已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或者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出售场地、汽车等物品,以及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的;

9.利用公司上市、并购、收购等过程中的内幕消息、商业秘密以及公司的知识产权、业务渠道等无形资产或资源,为本人或者配偶、子女及其它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的;

10.将公司财务或公司经济往来中的折扣费、中介费、佣金、礼金,以及因公司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奖励的财物等据为己有或者私分的;

11.默许、纵容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利

用本人职权接受、索取本公司的关联公司、与本公司有业务关系的公司,以及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物质性利益或直接、变相收受贿赂、回扣的;

12.利用职务或工作之便,将公司资产委托、租赁、承包给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经营的;

13.利用职务或工作之便,为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的;

14.按照规定应当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15.超出预算及规定标准进行职务消费的;

16.将履行工作职责以外的费用列入职务消费的;

17.在特定关系人经营的场所进行职务消费的;

18.不按照规定公开职务消费情况的;

19.用公款旅游或变相旅游的;

20.用公车出去游玩、野炊、宿营,致使公车受损或需要进行大修补或维修的;

21.在公司发生政策性亏损或者拖欠员工工资期间,购买或者更换小汽车、装修办公室、添置高档办公设备等;

22.使用信用卡、签单等形式进行职务消费,不提供原始凭证和相应的情况说明的;

23.弄虚作假、骗取荣誉、职务、职称、待遇或者其他利益;

24.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

25.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人或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部门或科室支付、报销的;

26.默许、纵容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本人职权和地位从事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活动;

27.用公款支付与公务无关的娱乐活动费用;

28.在有正常办公和居住场所的情况下用公款长期包租酒店、宾馆的;

29.漠视职工正当要求,侵害职工合法权益;

30.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底线,造成公司形象受损的(如随意损坏公共实施、家暴、虐待老人等);

第四章管理职能及处罚程序

第十一条本条例由各部门科室负责在本部门贯彻执行。各有关专业主管部门负责检查、监督贯彻执行。

第十二条经济处罚的程序

1.各部门自行查出的违纪行为,依据本条例规定自行处罚。罚金由本部门按奖金进行分配。

2.各部门主管查出的违纪行为,由各部门主管部门的负

责领导提出处罚意见,交予办公室处罚。

第十三条行政处理程序

1.由违纪员工所在部门或主管领导将违纪情况上报,依据本条例提出书面处理意见,经公司部门主管领导同意后报办公室;

2.发现员工违纪后,报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提交公司领导班子办公会议讨论通过,进行处理;

3.在处理违纪员工过程中,各主管部门有监督、检查、督办的权力。对违纪员工所在部门隐瞒违纪事实,对违纪行为不处理,不上报,或处理时不提具体意见,有意推诿、拖延的,各部门主管有权直接提出处理意见,同时有权建议对违纪员工所在部门的领导进行经济处罚或行政处理。

4.对员工停止工作三天以下(含三天)的由部门进行处理,并报办公室备案,三天以上的按本条第二款处理。

第十四条对于公司已处罚的违纪行为,各部门不得进行重复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条例和公司其他的相关制度同时使用,凡涉及到员工违纪处罚的,以本条例为准;

第十六条本条例未尽事宜,按公司领导办公会议研究,

公司员工日常管理制度汇编

公司员工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 (1) 二、办公室管理制度 (2) 三、考勤管理制度 (4) 四、人事管理制度 (5) 五、差旅费管理制度 (7) 六、合同管理制度 (7) 七、档案管理制度 (8) 八、印鉴管理制度 (8) 九、保密制度 (9) 十、车辆管理制度 (9) 十一、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10) 十二、会议管理制度 (10) 十三、工作过失责任追究办法 (11) 为加强公司的规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顺利实施,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维护公司良好形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创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 一、总则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管理制度; 2、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3、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 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4、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5、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浪费;倡导员工 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6、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二、办公室管理制度 1)劳动纪律 1、办公区域不得大声喧哗、打闹,不允许利用计算机、CD等高声播放音乐或歌曲而影响他 人工作,也不允许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及公开对公司部和外部人员发表直接和间接评论或牢骚; 2、个人通信方式要留存公司,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办公室进行更新,若有急事须及时回复, 以免耽误工作; 3、保持办公环境清洁,不得在办公区域堆放与办公无关的杂物;不乱扔杂物、烟头、随地 吐痰;不得在办公区域用餐、吃东西;下班保持、电脑、办公桌等清洁,座椅归位; 4、不得在公司电脑上玩游戏、看电影; 5、不得在工作时间进行网上聊天、浏览、网购,下载与工作无关的容; 6、未经许可不得随意翻动、阅览他人办公桌上的文件,废弃的文件应及时销毁; 7、禁止用公司打私人,工作时间接听私人不得超过10分钟; 8、不得利用工作时间和公司设备做与工作无关的私事; 9、不得在公司赌博、聚众闹事、使用侮辱语言; 10、下班后各自检查并关闭电源、门窗等; 11、未办理相关手续不得将公司财产、文件或其他物品带出; 12、来客、来访人员必须在办公室进行;非公司人员不得将其带入办公室、财务室;未经允 许非仓库人员不得进入仓库; 13、晨会集合需在上班前5分钟集合完毕,所有人必须参与,不得请假。 2)文件收发规定 1、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拟稿,文件形成后,由总经理签发; 2、属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应该标注“秘密”字样,并确定报送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 由专人印制、报送; 3、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不同类别编号后,按文印规定处理; 4、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登 记清楚,并报告报送结果; 5、经签发的文件原稿送办公室存档; 6、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签收,按领导批示的要求送达有关部门;属急件的,应在接件

公司员工违纪处罚管理制度(试行)

公司员工违纪处罚管理制度 公司倡导正直、诚信、品行兼优的人才培养观,员工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是保障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为明确各种劳动纪律规范以及违纪处罚规范,特制定本制度,公司所有员工应遵照执行。 、违纪类型 将违反企业规章制度(以下简称“违纪”)行为划分为轻度、较重、严重违纪三类,禁止员工违反。对违纪者,公司将依据员工所触犯的违纪种类给予相应的处理 对违纪员工的处理分为下列几种 凡作出轻度违纪行为者,将受到口头警告; 凡作出较重违纪行为者,将受到书面警告; 凡作出严重违纪行为者,将受到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 对于违纪者除可给予上述处罚外,公司还可根据其他内部规定并处其他的处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员工同时还被要求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严重违纪事件,公司保留通知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家属、街道社区、以及其他国家机关)的权力 违纪行为及处分类型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轻度违纪行为,公司有权给予口头警告,并处罚款500元/次: 1、上、下班不打卡;窜改考勤数据,为他人隐瞒脱岗、未到岗等特殊考勤 情况; 2、不遵守公司标准和操作程序、违反工作程序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但尚未给公司造成任何不良影响或损失的; 3、未执行或疏忽本职工作,但尚未给公司造成任何不良影响或损失的; 4、不服从主管合理的工作安排或指导,但尚未给公司造成任何不良影响或损失的; 5、携带公司规定不得带入工作场所之物品进入工作场所,但尚未给公司造成任何不良影响或损失的 6、干扰他人工作,但未给公司造成任何不良影响或损失的; 7、工作时间串岗、嬉笑、玩耍、睡觉(包括但不限于看无关书、报或杂志、收听录音机、收音机、CD盘、玩电子游戏、手机) 等; 8、与上述行为相类似的其他行为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较重违纪行为,公司有权给予书面警告,并处罚款1000元/次: 1、不遵守公司操作标准或程序、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行业相关规定,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损失的; 2、未执行或疏忽本职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 3、私下讨论薪资,八卦公司的人、事,假借领导名义做事,在公共区域与

公司员工纪律处分管理条例

公司员工纪律处分管理 条例 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纪律处分条例1.0目的 明确对员工违纪采取纪律处分的原则和程序。 2.0纪律处分规定 2.1第一次违纪,给予员工书面警告,并扣3天年终奖。 2.2第二次违纪(不一定是再犯同样的错误),给予员工严重书面警告, 责令其书面检讨,扣5天年终奖。 2.3第三次违纪,责令员工停职5天。人事部调查引起该处分的事实,召 集有关人员谈话,允许员工申辩。对确有真凭实据者,员工将被解 雇,并在其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中扣除相当于其上月十五天工资的金 额。 2.4书面警告一式两份,一份发给员工,一份放入员工个人档案。 2.5员工第一次违纪警告的考察期为6个月。6个月后直接主管对员工的 工作表现作书面评估。如果员工表现良好,经直接主管及部门经理同 意,不影响本公司对他的其它评估。 2.6员工在警告期间,如果符合岗位要求,仍可参加内部招聘。 2.7如果员工在纪律处分后离职,从其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中扣除相当于其 上个月三天或五天工资的金额。 2.8员工违纪行为较轻者,可由处理人对违纪行为作出公益劳动的处分决 定,由处理人至违纪者主管处填写《员工违纪行为公益劳动记录 表》。行政部可不定期地与各部门主管联络安排公益劳动事宜。 3.0违纪行为

3.1以下列举了一些但非所有可以导致纪律处分的不良行为。任何其他未 列举的不良行为将由管理层根据上述指导方针视具体情况作出裁决: A. 在非吸烟区域吸烟 B. 不遵守生产操作手册规定或明显的工作疏忽、失职 C. 拒不改正不良表现 D. 年度累计迟到、早退3次 E. 由于工作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产品的损坏 F.故意拖延或妨碍生产 G.在工作区域进行同工作无关的电脑和网络操作 3.2当员工有下列违纪行为时,公司有权立即解雇或处以2500元以下罚 款: A. 工作时间睡觉 B. 由于不遵守生产操作手册规定或工作疏忽造成2500元以上的损 失 C. 由于违反安全规定或疏忽大意导致误工事故 D. 饮酒,使用非法药物,在工作时间赌博 E. 侮辱公司员工,对员工采取威胁性或骚扰性的语言和行为 F. 偷窃、故意破坏公司财产或其他员工的个人财产 G. 篡改、伪造公司文件,包括应聘申请 H. 替其他员工代为打卡或允许他人为自己打卡 I. 把专有信息或保密信息泄漏给任何未经授权的单位或个人

施工现场管理条例及处罚制度标准

施工现场管理条例及处罚制度标准 为加快工程施工进度确保工程质量、杜绝安全事故隐患,经项目部讨论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本工地管理制度条例,希望各施工班组认真落实。 一、文明施工、安全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100元/次,进入施工现场未按正确配戴安全帽的罚款50元。 2、赤脚、赤膊、穿高跟鞋和拖鞋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以及不遵守安全规定施工作业的罚款200元/次。 3、故意损坏各种标识牌或涂改安全标语的罚款200元/次。 4、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或乱抛材料工具而未造成伤害的罚款200元,造成伤害由所在的班组负全责。 5、非专业人员未经允许擅自操作各种机电设备的罚款500元/次。 6、未经允许拆除各种安全设施的罚款500元/次。 7、住宿区域或施工区域私拉乱接电源的罚款500元/次。 8、木工分期段施工结束申请隐蔽验收前,作业面清理工作未彻底完成的罚款1000元/次。 9、在外架上放置各种用具和材料的罚款500元/处。 10、故意损害建筑成品或半成品的罚款500元/件。 11、酒后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的罚款500元/次,并责令离开施工现场。 12、酗酒、煽动工人扰乱项目部正常工作及生活秩序的罚款1000

元/人,并不得再进入工地;聚众闹事、静坐、围堵公路、政府等,罚款5000-50000(视情况而定),严重情况下将移交公安处理。 13、在施工区域随地大小便的罚款500元(不清除者加倍)。 14、无理生事或不听指挥辱骂、殴打管理人员的罚款2000—5000元,并追究法律责任。 15、偷扣件者200元/个;偷电线电缆100元/m;带拆模铁钎、钢筋出工地者按5元/cm罚款。 16、未经允许私自借用任何工地物品或机具出工地,按100元/次罚款处理。 17、私卸钢丝绳、绳卡按200元/次罚款处理。 18、在禁止吸烟区吸烟或在施工作业中吸烟者罚款200元。 19、高空掉物的,未造成伤害的每次罚款500元;造成伤害的负完全法律责任。 20、进入施工现场、上下楼层不走安全通道,攀爬塔吊、外架、电梯的罚款500元/次。 21、施工作业过程中违章作业或现场不听管理人员指挥的,每人每次罚款500元。 22、收到整改通知单后,在整改期内未逐条整改好的每条罚款500元,拒不整改的每条罚款1000元,并承担相关质量及安全隐患的全部责任。 23、各班组不按规定如实填写“班组班前安全活动记录”、“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表”;电工不按时填写相关记录的,按月罚款500元。

公司员工处罚办法

员工处罚办法 为了达到及保持有效的工作水准,所有员工及必须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具备良好的工作表现。任何员工如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公司的管理规定,均应当受到处罚。 第一章违规行为的处理方式及方法 第一条对违规人员的处理种类有: (一)批评教育,包括:责令限期改正、责令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 (二)经济处罚,包括罚款、少发奖金或目标责任津贴、经济赔偿; (四)行政处理,包括警告、记过、降级、留用察看、辞退。 以上处理可以单处,也可以并处。 第二条员工违规情节轻微且没有造成经济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的,可以给予批评 教育 第三条因违规行为已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根据经济损失程度,选择是给 予批评教育或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条员工违规处罚特别规定: (一)受到行政处分的,应同时给予经济处罚; (二)受到记大过以上行政处分的,同时解聘专业技术职务; (三)工作人员因违规受到处理的,违规责任人所在机构可以根据本级工 资管理有关规定重新核定其薪酬及福利; (四)凡是受到开除处分以及解除劳动合同、辞退、除名的工作人员不得重新在 张家界永鑫鞋业有限公司工作,并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告,通知各分厂及加工点不得聘用; (五)受到其他形式纪律处分的工作人员,在解除处分前不得晋升职务、职 称等、工资级别,并取消当年评选先进资格;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理: 1.故意违规且情节严重的; 2.发生违规行为后,不采取积极措施挽回影响或防止损失发生、扩大的; 3.因违规受过处理再次故意违规的; 4.拒不承认错误,阻挠、抗拒调查和处理的;

5.隐瞒违规行为的事实真相或者伪造、隐匿、篡改、毁灭有关证据,及授 意、指使、强令、胁迫他人隐瞒违规的事实真相或者伪造、隐匿、篡改、 毁灭有关证据; 6.对检举人、证人、鉴定人、调查处理人打击报复的; 7.授意、指使、教唆、强令、胁迫他人实施违规行为的;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理: 1.初次或者过失违规且情节显著轻微的; 2.违规后认识错误态度较好,能主动检查纠正错误或者坦白交待问题,并积极采 取补救措施,有效避免或者减轻损害后果发生的; 3.主动赔偿因违规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 4.经办人员抵制无效,被迫实施违规行为的; 5.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的。 第七条一人因同一违规行为同时触犯本办法两条以上规定应给予纪律处分的, 依照处理较重的规定处理。 一人因有两种以上违规行为触犯本办法两条以上规定的,应合并处理,按 照其中最高一种,并加重一档给予处理。 第八条二人以上共同故意违规的,对为首者从重处理;对其他人员,根据其 在共同故意违规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处理。 第九条违规行为责任人的划分: 1.直接违规经办人员是责任人; 2.领导或上级负责人指令经办人违规办理业务,领导或上级负责人为责任人;经 办人员在办理过程中未向上级反映情况或不抵制的,经办人员为共同责任人; 3.集体研究违规违纪、弄虚作假的,参加决策的主要负责人为责任人,其他为共 同责任人; 4.违规行为责任不清的,经办人员及其直接上级的主要负责人为责任人。 第十条领导责任的区分: 1.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对其直接主管的工作不负责任,不 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主要领导责任的负责人;

施工管理办法及处罚规定

施工管理办法及处罚规定 1、目的:为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本着创优质、铸精品的精神,并针对现阶段工程特征,经研究决定制定本管理制度及处罚规定。 2、范围:各项目。 3、职责:工程部、项目部主要负责按此规定对工程施工期间巡查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对相关单位进行处罚,监理单位督促整改落实。 4、管理规定:本处罚条款的幅度是按出现问题的严重性来衡量,初犯或性质轻微的按低幅,重犯或性质严重的高幅。 4.1制度及程序管理及处罚规定 4.1.1单位资质备案制度 施工单位进场后必须在开工前将有关资质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报甲方项目部及监理单位备案,不报或未按时报罚款500-1000元,超限期后处200元/天罚款。 4.1.2分包单位资质审查制度 施工单位不得进行违法分包、非法转包等行为,如有发生一经发现可终止施工合同,造成的损失及法律后果由施工单位负责,并罚款100000元。对需要分包的工程,需经甲方同意后进行分包,分包单位资质需满足要求,违者按非法转包处罚。 4.1.3项目组织管理架构制度 施工单位中标后应立即组织项目部,项目部管理架构需满足投标承诺、合同及现场要求,管理人员调入或调出现场须由甲方预先以书面批准,管理人员调入现场前其履历应先得到甲方确认。甲方有权要求对玩忽职守、能力差或甲方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其他现场施工管理人员进行更换,施工单位应及时调换或增减,以满足现场管理的要求。拒不执行甲方要求处1000元/天罚款。 4.1.4图纸会审制度 施工单位接到施工图后、开工前应尽快组织相关技术管理人员熟悉图纸,参加由甲方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图纸会审,共同研究解决施工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施工单位应认真组织图纸会审的资料并在会审后及时整理汇总图纸会审资料。资料准备不充分每次罚款1000—3000元;资料整理不及时每次罚款500—2000元。 4.1.5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和审查制度 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及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报监理机构审查,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报甲方项目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对质量通病和施工重点、难点应有针对性的措施。施工工艺、施工顺序、施工方法和各项措施应满足进度、质量、安全的要求。内部安全、质量保证体系齐全,能满足安全、质量控制的要求。开工后没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没有经过审批罚款2000—5000元。 4.1.6施工样板及功能样板制度 样板制度在施工前应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并经监理、甲方同意后实施,可采

公司日常管理办法

公司日常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二、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及其他相关管理制度。 三、员工应积极维护公司纪律,对于任何违反本规章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员工行为规范 一、在公司内,全体员工应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指挥。 二、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三、工作中应认真工作,不允许在工作区内聊天或大声喧哗,不得妨碍他人开展工作。 四、工作时,不打非业务性电话:接非业务性电话时应尽量缩短时间。 五、必须履行对公司机密、业务上的重要信息等相关方面保密义务,不得将公司业务及重要保密信息泄露给他人。 六、员工衣着应当合乎企业形象,着正装上班,禁止穿拖鞋等不雅着装。要保持鞋面千净、卫生,在工作场所不得出现赤脚、不穿拖鞋等不文明现象。 七、女员工不得在工作时间当众化妆,不浓妆艳抹,勿戴过多饰品。 八、举止文雅、礼貌,上班时间保持良好的精种状态,精力充沛,精神饱满,乐观进取 开诚布公,坦诚待人,平等尊重,团结协作。 九、工作中,不拉帮结派、觉同伐异。 十、出入会议室或上司办公室等相关房间,要做到敲门示总,进出间随手关门。 十一、办公桌应素雅、整齐,干净,各类义件存放应注保密,不得随意摆放:室内文件柜文件摆放科学有序,外观整活 十二、除在指定场所,时间外,分公室不允饮食,吸烟。 十三、员工应自觉维护办公场所清洁卫生,严禁堆放或随意丢弃物品,严禁随地吐,倾倒污水和茶渣,保持地面,门,公家具,办公设备等清活整齐。

十四、公司每日会安排值日人员,该人员负责每日早上及中午音乐的播放,早会的召开及公共区域的卫生。如当日值日人员未完成应尽义务,第二日中午休闲水果,由其承担购买。 第三章办公财产的使用和维护 一、每位员工应爱护公司的财产,如有损坏,照价维修或赔偿。公司发放的办公用品,员工须妥善保管,如有遗为自行负责。 二、员工应保证所属办公区域的设备设施完好,做到人走关停所有设备电源。 三、未经人事行政部及上级领导同意,禁止私自调换工作位置或挪动工作台、文件柜等办公家具办公设备。 四、节约用水、用电,爱护灯管、插座、开关等电路设施。不准私自拆除和乱拉线路。若有损坏,须通知行政部进行更换,修理。 五、公司的电脑、传真机、复印机原则上不能用于私人用途,若有特殊原因,事先提申请,经批准后为使用。 六、电脑的日常维护由使用者负责,如发现任何异常,因及时向人事行政部反应。 第四章考勤制度 一、工作时间 公司上班时间为每周一至周六,早上9点至12点,下午13点30分至18点。采用单双休休息制度。节假日正常放假,具体安排以实际通知为准。 二、考勤管理 1、员工考勤实行指纹打卡,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必须如实签到签退,不得擅自作弊,不得为他人或委托他人打卡以伪造出勤记录。 2、员工应遵守公司作息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无故旷工,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打卡,应及时向上级领导说明原因并征得其同意,事后由上级领导在假条上签字确认。 三、请假制度: (1)病假:需由社区以上医院出据证明,因特殊情况未能请假办妥手续的,如

员工奖励处罚管理制度

员工奖励处罚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管理,营造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同时规范员工行为,维护公司办公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 3权责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起草、修改、执行、监督和解释。 4内容 4.1奖励 4.1.1奖励方式: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4.1.1.1精神奖励 a)记大功 b)记小功 c)嘉奖 d)荣誉称号(授证书、奖杯或奖旗类) 4.1.1.2物质奖励 a)一次性奖金 b)加薪 c)外部培训机会 4.1.2奖励标准 4.1.2.1精神奖励参照标准如表1: 表1

4.1.2.2物质奖励参照标准 a)一次性奖金,具体标准与对应奖励金额如表2:表2:

b)加薪:依照4.1.2.1精神奖励参照标准,员工在当年度奖励分累计满10分,在 年度考核时薪资可以晋升一级。 c)外部培训机会:在公司某一领域有所特长或通过外部学习进行能力的提升后能 为公司某一领域带来卓越贡献者,可申请参加外部培训,经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公司承担培训费用,并签订相关的培训后服务协议。 4.1.3奖励执行 4.1.3.1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将符合奖励标准的员工行为向公司报告,员工也 可向上推荐; 4.1.3.2公司接到报告、推荐后,应立即由归口部门进行调查。调查完结,将 调查结果和奖励意见,报公司有关领导批准; 4.1.3.3符合4.1奖励标准的,由人力资源部或者其直接上级发起OA《处罚/ 奖励申请》流程,在流程中详细进行说明,经领导审批同意后,由上级领导授予相应的奖励与建议奖励金额,人力资源部将奖励事宜记入员工档案并存档,在公司公告栏、OA新闻动态及广播中进行公告及表扬。 4.2处罚 4.2.1处罚方式:分为精神处罚和物质处罚。 4.2.1.1精神处罚 a)口头警告 b)书面警告 c)记小过 d)记大过 4.2.1.2物质处罚 a)一次性罚金

(完整版)员工处罚管理制度制度

行政管理处罚条例 1.目的: 为了维护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正常执行,健全处罚机制,规范违规、违法员工行为完善机制,增进处罚透明度,树立良好的,公平、平等氛围,鼓励和引导员工忠于职守;考核员工绩效,以提供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3.权责 3.1由各部门负责处罚提报,但是跨部门处罚由人力资源部提报。 3.2人力资源部负责全厂员工的处罚审核、呈报和统计记录工作。 3.3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重大处罚建议的审批。 4.定义(略) 5.内容 5.1处罚实施要求: 5.1.1各级管理人员对员工的处罚,应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合理适度,做到赏罚分明。 5.1.2各级管理人员对员工的处罚,应对事不对人,不因亲缘关系而处理结果不同,否则人力资源部有权不执行或退件处理。如果有亲缘关系,相关管理人员应采取回避。 5.1.3各级管理人员对员工的处罚,应有依据,不得随便处罚,否则人力资源部有权不执行或退件处理。 5.2处罚类别: 5.2.2惩罚类别:A、口头警告B、警告C、小过D、大过E、开除/辞退 5.2.3两次口头警告记警告一次,两次警告记小过一次,依此类推,员工可以功过相抵。 5.3处罚办法如下: 5.4处罚事项: 5.4.1有下列事迹之一或类似者,记口头警告: 5.4.1.1无故不参加早会者。 5.4.1.2穿拖鞋、背心、短裤或赤脚等上岗操作或进入工作现场者。

5.4.1.3在厂区/车间/办公室吃食物,被巡查到拒绝改正者。 5.4.1.4上下班及吃饭不依秩序排队者,不遵守饭堂卫生,残渣剩骨不倒入指定地点者。 5.4.1.5因工作失误、不足以记警告但需进行批评教育者。 5.4.1.6在宿舍内不讲文明,私自换床位者。 5.4.1.7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破坏环境卫生者。 5.4.1.8因管理、督导不够,致使部属在行为、工作上犯错之干部。 5.4.1.9因个人行为举止不当情节轻微不足以记警告但需进行批评教育者。 5.4.1.10不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厂牌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者。 5.4.1.11在禁烟区吸烟或引火者。 5.4.1.12经公司认定有违反其它管理要求,情节轻微者。 5.4.2有下列事迹之一或类似者,记警告: 5.4.2.1执行力差,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5.4.2.2无故不参培训或其它会议者。 5.4.2.3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串岗、私自换岗或代岗、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5.4.2.4不服从现场工作调动或工作分配,不服从指挥,消极怠工者。 5.4.2.5妨碍现场工作秩序,违反操作规程或工艺流程,阻延工作进度,情节较轻微者。 5.4.2.6因工作失职或指挥失误导致生产(工作)延误、返工等损失轻微者。 5.4.2.7在工作期间聊天、嬉戏,疏忽工作者。 5.4.2.8违反和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不爱护公共卫生,如涂写墙壁、损害公物、乱丢垃圾和随地吐痰等 5.4.2.9敷衍塞责,相互推诿,不能配合相关部门之正常工作者。 5.4.2.10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执行监督职责者。 5.6.2.11利用公司设备、材料作私人用品或浪费公物(如水、电、办公用品、材料等),情节较轻者。 5.4.2.12工作不力、未尽职责、积压文件、延误时效致使公司遭受损失者。 5.4.2.13未经允许,擅自作业,对公司或他人利益有不良影响者。 5.4.2.14换班时,未经许可不待接班人到达,擅自先行离去者。 5.4.2.15调职时,因工作交接不利,而招致财物损失或影响工作进程者。 5.4.2.16故意践踏或坐卧在产品或零配件上者。 5.4.2.17未在工伤发生后一小时内报告,未在两天内提交书面工伤报告的直属干部。 5.4.2.18言、行不礼貌,造成一定不良影响者。 5.4.2.19超越自已权限,独断专行而招致财物损失者。 5.4.2.20浪费水、电等资源者;无故倒掉饭、菜浪费粮食者;上班刷卡后返回食堂用餐者。 5.4.2.21经查一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佩戴厂牌及工作证者。

施工现场管理条例及处罚制度标准[001]

施工现场管理条例及处罚制度标准 为确保工程质量、杜绝安全事故隐患,经项目部讨论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条例,希望各施工班组认真落实。 一、文明施工、安全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100元/次。 2、赤脚、赤膊、穿高跟鞋和拖鞋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以及不遵守安全规定施工作业的罚款200元/次。 3、故意损坏各种标识牌或涂改安全标语的罚款200元/次。 4、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或乱抛材料工具而未造成伤害的罚款200元,造成伤害由所在的班组负全责。 5、非专业人员未经允许擅自操作各种机电设备的罚款500元/次。 6、未经允许拆除各种安全设施的罚款500元/次。 7、住宿区域或施工区域私拉乱接电源的罚款500元/次。 8、木工分期段施工结束申请隐蔽验收前,作业面清理工作未彻底完成的罚款1000元/次。 9、在外架上放置各种用具和材料的罚款500元/处。 10、故意损害建筑成品或半成品的罚款500元/件。 11、酒后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的罚款500元/次,并责令离开施工现场。 12、酗酒、煽动工人扰乱项目部正常工作及生活秩序的罚款1000元/人,并不得再进入工地;聚众闹事、静坐、围堵公路、政府等,罚款5000-50000(视情况而定),严重情况下将移交公安处理。

13、在施工区域随地大小便的罚款500元(不清除者加倍)。 14、无理生事或不听指挥辱骂、殴打管理人员的罚款2000—5000元,并追究法律责任。 15、偷扣件者200元/个;偷电线电缆100元/m;带拆模铁钎、钢筋出工地者按5元/cm罚款。 16、未经允许私自借用任何工地物品或机具出工地,按100元/次罚款处理。 17、私卸钢丝绳、绳卡按200元/次罚款处理。 18、在禁止吸烟区吸烟或在施工作业中吸烟者罚款200元。 19、高空掉物的,未造成伤害的每次罚款500元;造成伤害的负完全法律责任。 20、进入施工现场、上下楼层不走安全通道,攀爬塔吊、外架、电梯的罚款500元/次。 21、施工作业过程中违章作业或现场不听管理人员指挥的,每人每次罚款500元。 22、收到整改通知单后,在整改期内未逐条整改好的每条罚款500元,拒不整改的每条罚款1000元,并承担相关质量及安全隐患的全部责任。 23、各班组不按规定如实填写“班组班前安全活动记录”、“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表”;电工不按时填写相关记录的,按月罚款500元。 24、机械设备应设专人操作,并如实填写相关运行记录,做到人离机停、下班盖机,违规者每次罚款200元。 25、现场施工时必须节约用水,用完水时必须把水龙头拧紧,如发现有

公司员工日常管理规定模板

公司员工日常管理规定模板 一、考勤制度 1、公司实行出勤签字制度,员工上下班必须本人在签字本上签字。 2、员工迟到1分钟内不计迟到,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达三次者扣发当月全勤金(全勤金系指该月工资的10%) 3、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当天按旷工处理。 4、凡旷工按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辞退或除名处罚、并扣发两倍当天工资总额。 5、公司上班时间为: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6、办公室人员休息日需要值班的另行安排。 二、员工日常行为规范 (一) 员工自律 1、工作时间员工在公司及所属单位要佩戴工作牌,工作牌应佩戴在醒目处。 2、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区域必须穿职业装并保持服装整洁。 3、上班不能穿着牛仔服、运动服等休闲类服饰,应穿着与职业服相近颜色和款式的服装。 4、接待客户要谦虚诚恳,对领导要尊重服从,对员工要关心爱护。 5、要养成个人良好卫生习惯。

6、接听电话要规范,语言亲切、简练、礼貌、和气。 (1)迟接电话,须向对方表示歉意; (2)接听电话,要先说“你好,通瀛软件”; (3)尽量满足对方的留言和转达的要求; (4)不打断对方讲话; (5)通话结束时,要表示谢意,并让对方先挂断电话。 (二) 勤俭节约 勇于开拓,勤俭奉献是通瀛人优秀品质,公司倡导全体员工应对物珍惜,合理使用有限的资源。 1、午餐时、下班后办公室无人房间应随手关灯; 2、一人加班,请开只需自己照明的灯; 3、利用可写字的旧纸起草文稿; 4、尚未最终定稿的文件应尽量在电脑上修改; 5、充分利用每一张纸上的空间写字(打印); 6、可手写的资料应尽量手写; 7、请用打印机打印重要的或最终定稿的文件和资料; 8、复印时应控制复印份数; 9、复印的资料应具有保存和使用价值; 10、不重要的资料应缩小复印或双面复印;

投诉管理办法及处罚制度

投诉管理办法及处罚制度 一、时限规定 1、投诉接待人办理投诉人诉求时限:投诉接待人在收(听)取投诉人的诉求后,于2个小时内完成情况汇总和书面上报材料,并予以上递。 2、有关部门完成诉求处理意见时限:在收到投诉部门分发的书面资料后,即时开展查究,找出责任人,并通知责任人与质量部门,投诉回访员三方到被投诉现场会审,并与投诉客户达成处理意见,同时确定时限。 3、对投诉人诉求的善后处理时限:外部投诉以与投诉人协商规定的日期为准,内部投诉以管理层协调时间为准。 二、合理投诉问题的处理及处罚 1、内部投诉问题的处理及处罚:

2、外部投诉问题的处理: ⑴客户的投诉:

⑵政府(相关管理部门)转诉: 处理:因与国家法规及地方有关管理规定相抵触或,造成政府监督部门的追

究责任,公司投诉接待人应第一时间内通知公司各职能部门,并向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汇报。在公司总经理办公室领导人员的组织下,召开部门碰头会,拟订处理意见。上报有关政府部门。 处罚:在处理有关事宜后,弥补造成的负面影响后,查究责任人,根据责任人的认识态度及造成影响、损失情况,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不合理投诉问题的处理 ⑴内部投诉:经核实判定当事人的出发点,酌情处理,对于故意行为者予以公司除名处理,因误会造成的,视情节轻重予以500~1000罚款 ⑵外部投诉:经核实确定后,应以委婉的态度对客户予以解释说明,使客户明确我公司的服务宗旨和范围。 四、考评与奖罚 ⑴对公司部门投诉的考评和奖罚标准参见《部门绩效考核评分表》 ⑵对公司部门员工投诉的考评和奖罚标准参见《岗位考核评分表》 ⑶对单一问题二次以上被投诉情况奖罚: 对被投诉部门——扣除绩效考核得分; 对投诉员工——扣罚奖金100~500元 对被投诉作业队——100~1000元 ⑷对部门及员工进行季度、年终考评如投诉次数最低的前3名,予以不同的奖励。奖励如下表:

公司员工日常管理处罚办法方案.doc

公司员工日常管理处罚办法方案1 员工日常管理处罚办法方案 (讨论稿) 总经理室: 为规范员工日常行为,及时惩戒日常违纪违规现象,营造良好有序的工作氛围,特拟定此方案。 一、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二、基本原则 公司员工有违反日常管理规范者,公司可依据本处罚办法按违规情节轻重对当事责任人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 (一)处罚及时性原则; (二)处罚应以事实为基础,以公司制度为依托; (三)教育警示为主,处罚为辅。 三、管理条例 (一)请病、事、丧、婚、年、产假,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按旷工处理,扣款200元; (二)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部扣款,超过十分钟、在半小时以内的扣款

50元,超过半小时的记旷工,扣款200元; (三)进入车间不着工装次数超过3次的,扣款50元; (四)员工个人办公区域卫生脏乱、桌椅不整齐的,扣款50元; (五)上班时间未被允许而因私外出,扣款200元; (六)长时间人员离开,灯、空调随手关闭,未按规定节支降本的,扣款50元; (七)大扫除当天未参加办公室或厂区值日,未提前说明的,扣款50元; (八)虚报个人考勤的当事人,扣款200元; (九)工作不负责任,损坏公司设备、工具、器材,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原价赔偿;浪费原材料、纸张未双面打印的(特殊情况除外),发现三次,扣款50元; (十)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不按规定穿戴安全装备,或在生产车间内吸烟或产生火种的,扣款100元。 四、工作规范落实的责任人及连带责任 (一)行政部工作规范监督及检查责任人: 财务部工作规范监督及检查责任人: 销售部工作规范监督及检查责任人: 生产部工作规范监督及检查责任人: 研发部工作规范监督及检查责任人:;

公司管理制度及处罚条例(试)

公司管理制度及处罚条例 一、 公司行政管理条例 1、 考勤管理: 1.1员工必须遵守上下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迟到或早退时间在半小时以内者,按照半小时扣除薪资;超过半小时,又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者,按照旷工处理。 1.2旷工按照日工资的三倍扣罚。 1.3当月累计旷工三天或以上,全年累计旷工十天或以上,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1.4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他人或由他人代打卡。违犯此条规定者,代打卡员工和被代打卡员工都将给予书面警告,并扣罚50元;当月累计扣罚三次以上者,除扣罚薪资外,公司将给予严重书面警告,给予两次书面警告者,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1.5漏打卡者必须在当日或次日填写《考勤漏打证明单》,经直接主管签批后交人力资源主管,未办理任何手续者按照旷工处理;当月漏打卡三次或以上者,按照旷工一天处理。 1.6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申请单》,请假一天以内可由部门经理批准,一天以上交总经理办公室批准。病假两天以上(含两天)必须提供医院《病情证明单》。所有调休、年休假、法定带薪假都必须由员工填写《请假申请单》,交部门经理审批,并由总经理办公室批准方可休假。年假申请必须提前两周以上申请,同一生产班次中不得同时批准两人以上(含两人)休年假。 1.7员工当月请假(含病假、事假)两小时以上,扣除当月考勤工资。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提前填写申请的,必须电话告知直接主管,并在假期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否则将按照旷工处理。 1.8考勤卡遗失,请即可向人力资源主管申请补办,补卡需缴费20元。如不及时申请办理,将因为缺勤记录导致的旷工扣薪。 2、出入管理: 2.1员工进入公司必须主动出示胸卡,未佩戴胸卡者保安有权阻止其进入,并即刻通知行政人事部。 2.2员工在工作时间内无论因公、因私外出都必须填写《人员出门单》,并由部门经理或直接主管批准后递交保安方可获准离开;如驾驶车辆还必须填写《车辆出门单》或《货物出门单》,同时必须经部门经理、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后递交保安方后可获准离开。如不出具上述单据,保安有权禁止员工或车辆外出,并摘除员工胸卡交人力资源主管,公司将给予书面警告处分,并扣罚50元。拒不接受劝阻,冲撞或辱骂威胁保安的,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2.3进出公司的所有车辆及助动车必须主动打开后备箱接受公司保安人员的检查,拒不配合者保安有权阻止车辆进出,并即刻通知行政人事部,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书面警告并罚款50元或书面严重警告并罚款100元。 2.4员工离开公司时,保安有权对可疑物品、背包提出检查的要求,员工必须配合公司保安检查,拒不配合者,保安有权阻止其离开,并即刻报告行政人事部,公司将给予书面警告并罚款50元;冲撞或辱骂威胁保安的,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2.5员工车辆和公司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车位,乱停放车辆者扣罚50元。 2.6员工自行车、助动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必须停放在公司门外划定的停放区域,不得停放在公司厂区其他区域内。 3、员工行为规范

公司日常管理制度奖惩制度

奖惩制度 1.奖励 奖励要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为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员工的文明素质,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制定奖励规定。 2.奖励种类 员工奖励种类分为:表彰、记功、记大功、授予爱岗敬业/创新改良标兵荣誉称号,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发给荣誉证书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3.奖励的条件 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者,可由部门经理签报公司核领导定奖励(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 (1)合理化建议,如被采纳,在实践中证实行之有效,对公司有明显经济效益者。 (2)学术、技艺精湛,对产品品质改善或产品产量的提高有较大贡献者。 (3)一贯忠于职守、工作勤奋、品行优良、廉洁奉公,堪称员工楷模者。 (4)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荣誉方面有特殊贡献者。 (5)遇非常事件,随机应变,处理得当或奋勇保护公物、救护他人生命者。 (6)维护公司正常秩序,坚持原则,不徇私情,抵制不良风气,事迹显着者。 (7)潜心研究与发明,使产品成本得以显着降低者。 (8)管理有方,使生产、工作有显着成绩者。 (9)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行为的事情能及时举报或阻止而使公司减免损失者。 (10)其他情况应该给予奖励的。 4.惩处 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反纪律的员工,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为使公司管理有序,员工行为有则,有效制止违法违纪现象,制定惩罚规定。 5.惩处种类 员工惩处种类分为: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留司察看和辞退处罚。 6.惩处的行为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由部门经理根据情节轻重签报惩处。 (1)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者。 (2)行为不检或损坏公司声誉者。 (3)有渎职、失职、失察行为致使公司受损害者。 (4)散布谣言、搬弄是非、诬陷中伤他人者。 (5)违抗公务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行为者。 (6)泄露或窥探公司业务、技术机密者。 (7)遇非常事件故意回避者。 (8)工作时间嬉闹、喧哗、戏耍、妨害或扰乱生产、工作秩序者。 (9)收集打听员工待遇资料,攀比工资、奖金或故意将个人待遇泄露给他人者。 (10)其他过失、违纪行为者。 7.惩处种类的确定 (1)通报批评: 一类规定:指初次犯有对公司或他人构成一定不良影响的一般过失、违纪行为。 例如: ①未按公司规定打卡者; ②语言不文明者; ③不讲个人或环境卫生,乱扔杂物、随意吐痰者;

关于公司罚款管理办法

关于公司内部罚款的管理办法 为规范公司对各类违章违规等处罚办法和管理程序,规范处罚所得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强公司员工遵章守纪的主动性、自觉性,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有序运行,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各类违章违规罚款的管理。违章违规是指在生产过程中违反公司各类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一定的损失,或在生产过程中违反规程或相关规定虽未造成损失,但存在重大隐患的做法和行为。 二、职责 1、安全环保部:负责对违反安全管理类、文明生产相关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开具罚款单(通报),建立处罚台账,并监督罚款落实情况。 2、生产部:负责对违反公司生产管理类、生产工艺技术类、能源管理类等相关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开具罚款单(通报),建立处罚台账,并监督罚款落实情况。 3、设备部:负责对违反公司设备管理类、设备工艺技术类等相关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开具罚款单(通报),建立处罚台账,并监督罚款落实情况。 4、综合办公室:负责对违反公司行政管理类相关管理制度

的单位和个人开具罚款单(通报),建立处罚台账,并监督罚款落实情况。 5、人力资源部:负责对违反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类相关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开具罚款单(通报),负责对公司各单位开具的罚款单(通报中的罚款)在单位工资中扣除,建立罚款台账,并监督罚款落实情况。 6、保卫部:负责对违反公司综合治安管理、消防类相关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开具罚款单(通报),建立处罚台账,并监督罚款落实情况。 7、其它车间:负责对违反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相关管理制度的个人开具罚款单,建立处罚台账。 8、财务部:负责核实罚款单,在违规单位(个人)账户中扣除,建立公司罚款台帐。 三、管理程序 职能部门、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对不遵守公司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具体规定如下: 1、公司职能部门、各单位(个人)因违反公司规程、规定、制度,归口职能管理部门按照公司管理规定通报批评,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由管理部门开具罚款单(通报),交企管部汇总,按月度报人力资源部从工资总额扣除,最后报财务部挂账。 2、车间内部罚款严禁收取现金,当日罚款由车间开据罚款单交付职工本人,月度从效益工资中扣除,单独设立“内部罚款”条目,财务部对各车间内部罚款分别建立收支账户,用于车间罚

员工处罚管理条例

处罚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行为,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保证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完成,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公司违反本条例的员工实行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经济处罚采用罚款方法,行政处罚分为停止工作(责令检查)、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降级)、开除厂籍留厂察看、开除厂籍和解除劳动合同等方式。 第四条开除厂籍留厂察看时间为一年,留厂察看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活费,生活费的标准公司所在地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章经济处罚 第五条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视情节处罚20-50元; 1.上班迟到,工作时间提前吃饭、买饭、打瞌睡、串岗、

听收(录)音机、看电视、打游戏、看与工作无关的书刊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工作记录不及时、不准确,不按规定进行巡检(主要指:生产技术科、材料供应科、安全科); 3.进入工地或安装现场不戴安全帽、未按规定穿戴劳动护具、不系安全带(项目安装、家装); 4.车间生产期间,女工未将长发放入工作帽内或穿戴不整齐的; 5.进出厂门拒绝出示证件、骑自行车不下车推行,出厂不按规定办理出门证,携带物品出厂拒绝接受检查,在厂区自行车乱停乱放、二人共乘,带与工作无关人员入厂,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擅自入厂; 6.未经管理部门批准,带非本公司人员在宿舍住宿; 7.早退、迟到、睡岗者(第一次发现); 8.损坏花草树木(首次); 9.工作时间打闹、大声喧哗,经提醒后仍不注意改正者; 10.拾遗不报的; 第六条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视情节罚款100-200元; 1.工作时间擅自从事文体娱乐活动(首次); 2.因保管不善造成原始记录、台账以及各种原始凭证丢失或损坏(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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