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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时律师在线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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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关于网上在线律师免费询问的很多相关问题是很多,可能现在最多的就是离婚问题咨询的最多,在现代社会,倡导的是一夫一妻制,不像古代生活,一个男人可以拥有很多的老婆,而现在的话,如果双方在一起不合的话,可以申请离婚,去寻找下一个合适的人,但是现在的离婚并不是很简单的,可以会牵扯到双方的财产问题和孩子问题,。所以会有很多人寻求24小时律师在线咨询平台来满足自己的需求。

但是如果双方能够和平的解决他们之间的问题,那么就不需要律师咨询,如果我们有任何不了解的地方,只需要在网上找到律师在线咨询,选择你需要服务的项目,他们就会为你们解决,当然除了离婚案比较盛行,现在很多个人的纠纷都会通过法律的帮助来解决,很多人选择律师在线咨询的原因大都是因为这种律师在线咨询比较便宜,而且很多个人的问题,他们不想面对面的和律师交谈,通过这种方式的话,他们可以畅所欲言的和律师交谈。

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律师在线咨询的出现为大家提供了很多便利,也为律师的这个行业拓宽了服务,但是它也有它的坏处,现在进行律师在线咨询的时候,一定要选择正规的网站,你们的合法权益才能够受到保障,要防止一些人通过这样的方式来盗取大家的个人信息,任何有关法律的问题,大家都要通过正规的网站来解决,千万不要贪图小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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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蓉律师事务提供在线免费法律咨询通道

四川川蓉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9年,坐落于天府之国四川省会——成都,律师事务所位于天府广场东侧东御街19号5A甲级写字楼茂业天地,交通便利地铁1、2号线可直达。本律师事务所拥有一批实战经验丰富、专业的律师团队四川川蓉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9年,坐落于天府之国四川省会——成都,律师事务所位于天府广场东侧东御街19号5A甲级写字楼茂业天地,交通便利地铁1、2号线可直达。本律师事务所拥有一批实战经验丰富、专业的律师团队,大多数在国内外有名气的大学的法学院系接受过系统的法学教育,获得法学博士、硕士学位,许多律师还具有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或人力资源管理师等资格。四川川蓉律师事务所还聘请了一批国内外院校专家、学者、各界名流担任顾问,为四川川蓉战略和特殊案件提供有力支持。

四川川蓉律师事务所从成立至今始终努力朝着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电商化方向不断改革,并以公检法背景律师团队、专业的行政服务、坚韧的党建精神为依托,竭力打造一个更具影响力与号召力的律师生态圈。

成都24小时律师在线咨询

经常有人向律师咨询法律问题。有的是通过微信或者电话,也有的是与律师面谈。咨询的问题五花八门,或者与人签了合同遭遇违约,或者别人借他的钱不还,或者合伙纠纷,或者人身损害赔偿,或者行政处罚、刑事案件等等,所以很多网民都需要一个24小时律师在线咨询,来满足他们的需求。那我们在咨询时需要注意什么呢? 接通电话,或者见到律师,向律师描述自己遭遇的事,说别人欠钱不还,说别人违反合同约定,说别人种种的不诚信不仁义。接下来就问律师:“我的事能起诉么?起诉了能赢么?” 其实,可以转换一个场景设想一下。比如张三去找医生,说孩子感冒了,问医生该怎么办?能不能吃某某种感冒药?吃这种感冒药能好么?诸如此类,但是就没领孩子来。试想,医生该怎么诊断?怎么治疗?怎么回答你? 再比如一个人要让别人给他解一道数学题,他给人家说:“我这里有三个数字,1,2,3,你看看相加是等于几啊?是不是等于6?”这样的问题,小学生都会,还用问律师吗?被问的人除了顺着你说之外,能有其他结论吗? 即使有结论,不是与你的结论一样吗?这种解答有什么意义? 1、那问题出在哪里呢? 两个方面,一是咨询人说的“三个数字”对不对?二是这个事情,是不是就是要运用“加法”来计算,为什么不是乘法,或者除法,或者各种运算方式的混合运算? 回到法律咨询上来。找律师咨询的人,他自己认为,他陈述的就是法律事实,

他认为他陈述的就是1、2、3,而在法律上却不一定是,或者在法律上不一定能够证明。 一方面,每个人的认知差异对事实的陈述会有很大的偏差,尤其作为当事人。另一方面,作为非法律专业人士,他说的仅仅是客观事实而已。 或许,在律师或者法官看来,你说的那些所谓事实,其实是A,B,C而已,并非你说的1,2,3。客观事实,在法律上不一定有用,只有法律事实,才具有法律意义。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之间是有距离的,这个距离的连接,就是证据。也就是说,只有证据能够证明的事实,才是法律事实。 再者,很多时候咨询者对于法律事务的处理,自己颇有想法,想让律师来论证。但是,咨询者很多关于处理的想法,是建立在他自己对法律、对自己事实的认识和理解基础之上的,它不一定符合法律规定,不一定是最好的法律方案。这就像上面举的数学运算的例子,你说的运算法则不一定是正确的。 所以,按照咨询者陈述的事实、设计的方案,一般会得出咨询者要的结论。 也有的找律师咨询,说:“律师你帮我写写吧,几句话就行。”也有人说:“刘律师,你找人给我写个诉状就成了,其他的我自己办,就不委托你们了。”这里面也有两个方面。 一是,律师写材料哪里是随便写写就行的啊?那要研究事实,那要适用法律,除了引经据典,还要具有可操作性。如果你的事,律师随便给你写半页纸,你敢用么? 这诉讼仲裁案件,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写诉状啊,这里面包含了事实调查、证据分析、思路选择、法律适用、法院或者仲裁委的选定……这样的工作,你给律

好问律师法律咨询常见问答

好问律师法律咨询常见问答 一、婚姻家庭类常见问题: 1、江苏无锡用户问:分居太久,女方要求离婚,男方说离婚可以,不让见孩子,而且认定女方跟人同居,这个情况女方该怎么办? 巴波律师:如果就是否离婚,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等问题夫妻无法协商一致的,可向法院起诉,法院可以依法对相关争议问题进行处理。 2、云南省昆明市用户问:我有一个五岁的儿子,和一个经常实施家庭暴力的老公,他有在外遇,我想问一下财产怎么分,儿子能跟我吗? 陆波律师:你可以多分,孩子判给你可能较大。 云南省昆明市用户问:如果他爷爷奶奶,要争有可能吗? 陆波律师:得看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孩子的话正常情况下你们夫妻两人中选择一个 3、河北省用户问:哦,谢谢。哦还有,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他欠了别人钱,那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王旭然律师:你好,如果你能证明他借的钱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可以不负责偿还。 4、山西省用户问:就是有照片我老公说是屏出来的,可以鉴定是吗? 巴波律师:案件审理中如果对于对方提出的证据的真伪性有异议,而该证据对于案件相关事实的认定有重要影响的,可以申请法院依法进行司法鉴定。

山西省昆明市用户问:可以鉴定出来屏的还是照的是吗?去司法家鉴定是吗,鉴定后有鉴定证明还是什么? 巴波律师:有鉴定意见书。 山西省昆明市用户:哦,谢谢。 5、湖北省用户问:离婚,2010年拿结婚证,结婚证在女方户口所在地领取,双方未不同省2009年生了个儿子,婚后没有买房,无股票,存款,2013年2月男方出门后一直分居,2014年2月因协商离婚不成男方带走小孩,14年8月女方去看小孩还遭男方母亲拒绝,男方同意离婚却一直不至女方处办理离婚手续。 屈连津律师:起诉离婚。 湖北省用户问:是不是需要在男方户口所在地起诉? 屈连津律师:户口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一致吗? 湖北省用户问:他一直在外打工,我一直在我户口所在地,这种情况可以在我当地起诉吗? 钟维松律师:如果他在工作地有经常居住证明,可以到其工作地法院起诉。或到其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 湖北省用户问:经常换地方就不行了是吧。 钟维松律师:要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 湖北省用户问:那都没有,必须去他户口所在地才行是吗? 钟维松律师:原则上是。 湖北省用户问:哪种情况可以在我户口所在地起诉呢? 钟维松律师:比如对方被限制人身自由了。 湖北省用户问:恩,好的。知道了,谢谢。 钟维松律师:不客气。晚安。

江苏法院诉讼服务网律师操作手册簿

江苏法院诉讼服务网 律师操作手册 南京通达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文件标识:TDH-SSFW-E-TS-T16 模板版本: 1.0 文档版本: 1.0 作者: 完成日期:2015-03-26 文件状态:[] 草稿[ ] 正在修改[ √] 正式发布

目录 1概述 (3) 1.1律师业务介绍 (3) 1.2进入平台 (3) 2律师注册及管理 (5) 2.1律师事务所管理员注册及管理 (6) 2.2律师个人注册........................................................................................错误!未定义书签。 2.3律师事务所律师登陆及管理 (8) 3网上立案 (11) 3.1立案申请 (11) 3.2立案进展查询 (16) 4联系法官 (19) 5材料转接 (21) 6文书送达 (23) 7网上阅卷 (25) 8执行线索 (27) 9录像预约 (29)

1概述 1.1 律师业务介绍 江苏省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律师常用功能主要包括:网上立案、联系法官、材料转接、网上阅卷、文书送达、执行线索、录像预约等。 1.2 进入平台 方式一:在IE浏览器地址栏中输入https://www.sodocs.net/doc/8d18887096.html,/ssfww,回车,进入系统。 点击地址,进入系统 图1 进入诉讼服务网主页 方式二:进入江苏法院网官方网站https://www.sodocs.net/doc/8d18887096.html,,点击“诉讼服务”模块。

点击此处,进入系统图2 通过江苏法院网进入诉讼服务网

2 律师注册及管理 在诉讼服务网主页右上角点击律师登陆,即可进入律师登陆及注册界面,该界面提供两种方式:律师事务所单位用户和律师个人用户。 图3 点击进入律师注册及登陆界面 图4 律师登陆界面 点击进入律师注册及登陆界面

怎样去找适合你的律师去咨询问题

May 2, 20 找到适合你的律师? 如果争议比较复杂或者你经济条件较好,聘请律师能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许多人从没有聘请律师没有经验,对律师好坏和专业程度的判断力几乎为零。 据统计成都市目前有执业律师11641名、律师事务所666家,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总量位居全国第4位,副省级城市第2位。 在如此众多律师中如何找到适合你的律师? 01 哪里找律师? 你可以通过熟人介绍、网络搜索、报刊上的分类广告、当地律师协会等发现律师。有人通过律师协会筛选意向律师进行联系,但是律协网站提供的信息量太大、太简单,对找律师的帮助并不明显。目前,熟人介绍和网络搜索是许多人找寻律师的主要途径。 作为口碑行业,律师很注重在朋友圈的口碑,办案也会用心一点。熟人介绍的律师专业度不会太差、办案也较用心。总体来讲通过熟人介绍选任律师风险低、时间经济。随着律师专业化的分工,如果有律师朋友转介绍的律师靠谱性就更大了。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越来越多当事人通过互联网寻找律师。许多律师在搜索引擎中投入广告。当事人很容易通过网络找到众多律师、律师事务所。 02 什么才是好律师?

好律师只有一个判断标准——职业性。职业性不是指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职业性不仅表现在法律专业知识过硬、经验丰富。还表现在遵守职业道德,用心服务客户。更表现在相信法律,客户利益第一。 对于诉讼业务而言,法律事务往往是一般性的。律师通过对法律技能的掌握,诉讼程序的熟悉,解决客户的法律问题。 对法律/程序有深入的研究,对客户要需求及时响应,对案件研讨热爱、专注,是好律师的显著特征。 03 找到适合你的律师 小河的水深不深?问松鼠、问黄牛都没用,小马只要下河试一下就清楚了。 律师合不合适?试一下就清楚了。由于缺乏经验和法律专业知识,当事人不容易判断律师是否合适。但是通过比较律师提供的方案,与律师进行深入沟通,当事人能很好的判断律师是否适合自己。法律无小事,货比三家,精心慎重选择,再没经验的当事人都能选出适合自己的律师。 许多律师,并不介意向当事人提供免费咨询。向当事人免费咨询是向客户展示专业性的有效方式。职业律师能在短时间内,帮助当事人梳理案件情况,提供有效的解决方向,并向当事人清晰明了的表现出来。通过沟通交流,当事人能发现律师的专业性和与自己的契合度。 04 聘请律师中的陷阱? 陷阱一:律师费用太低。 律师提供的是无形的服务,律师费用由律师耗费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决定。

律师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可以私自收费吗

遇到损害赔偿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sodocs.net/doc/8d18887096.html, 律师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可以私自收费吗 律师除了上法庭、打官司、提供法律咨询等等外,还可以担任公司或是个人的常年法律顾问,为它们随时提供法律服务。有些律师担任了某个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那么,律师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可以私自收费吗?赢了网小编为你讲解这方面知识。 律师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可以私自收费吗 不能。 律师个人可以和企业签订法律顾问吗 1、聘请律师合同,无论是个案代理合同,还是常年法律顾问专项服务合同,一定是律师事务所与企业签订并盖章后生效。 2、企业根据约定支付律师服务费,律师事务所根据约定开具律师费发票。

3、律师是不能直接与企业签订聘请律师合同,除非律师有律所授权书,律所授权其代为签订合同,并承认其签字的效力。即便如此,后期最好补敲律所公章。 4、之所以如此规定,是为了规范法律服务市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法律顾问服务范围: 1、企业常见法律问题的咨询和建议; 2、企业员工个人涉及法律问题的咨询和建议; 3、参与起草、修订企业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的管理与使用; 4、参与合同谈判,制定谈判策略与方案,起草和审定商务合同; 5、参与起草、修订企业人事管理制度,规范员工的招聘、培训、福利等劳动人事管理; 6、参与起草、修订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杜绝财务管理的漏洞;

7、参与起草、修订企业仓储、物流管理制度,压缩企业运营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8、为企业起草其他规章制度、条例或法律性文书,以起到增强企业本身素质、使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要求、内部管理纳入法制轨道的作用; 9、为企业起草、审查经济合同、劳动用工合同,预防合同纠纷的发生; 10、对企业管理层进行法律辅导,增强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 11、对企业员工进行法律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制意识,保障企业规章制度得到贯彻执行; 12、对新注册企业工商登记资料、企业章程等法律文件进行起草、审核; 13、对企业的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文件进行审核企业常见法律问题,为相关法律事务提供律师建议; 14、对涉及企业工商管理和税收法规等法律事务提供指导;

江苏法院诉讼服务网律师操作手册范本

法院诉讼服务网 律师操作手册 通达海信息技术 文件标识:TDH-SSFW-E-TS-T16 模板版本: 1.0 文档版本: 1.0 作者: 完成日期:2015-03-26 文件状态:[ ] 草稿 [ ] 正在修改 [ √ ] 正式发布

目录 1概述 (3) 1.1律师业务介绍 (3) 1.2进入平台 (3) 2律师注册及管理 (5) 2.1律师事务所管理员注册及管理 (6) 2.2律师个人注册............................................ 错误!未定义书签。 2.3律师事务所律师登陆及管理 (8) 3网上立案 (11) 3.1立案申请 (11) 3.2立案进展查询 (16) 4联系法官 (19) 5材料转接 (21) 6文书送达 (23) 7网上阅卷 (25) 8执行线索 (27) 9录像预约 (29)

1概述 1.1律师业务介绍 省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律师常用功能主要包括:网上立案、联系法官、材料转接、网上阅卷、文书送达、执行线索、录像预约等。 1.2进入平台 方式一:在IE浏览器地址栏中输入https://www.sodocs.net/doc/8d18887096.html,/ssfww,回车,进入系统。 点击地址,进入系统 图1 进入诉讼服务网主页 方式二:进入法院网官方https://www.sodocs.net/doc/8d18887096.html,,点击“诉讼服务”模块。

点击此处,进入系统图2 通过法院网进入诉讼服务网

2律师注册及管理 在诉讼服务网主页右上角点击律师登陆,即可进入律师登陆及注册界面,该界面提供两种方式:律师事务所单位用户和律师个人用户。 点击进入律师注 册及登陆界面 图3 点击进入律师注册及登陆界面 图4 律师登陆界面

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情况汇报

XX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情况汇报 一、推进情况 (一)领导重视,制定实施方案 我院领导高度重视诉讼服务中心的建设工作,专门成立了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牵头,担任组长,副院长担任副组长。同时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分期制定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方案,稳步推进诉讼服务中心的建设。 (二)加强窗口基础设施,打造便民诉讼平台 诉讼服务中心总面积达XX㎡,大厅依据功能设置的不同,分别设置了立案审查、诉讼费缴退、材料收转、事项查询、判后联系等窗口。诉讼服务中心不断加强科技化建设,配备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庭审时间安排表,便于当事人查询案件开庭信息。同时,我院自己制作了诉讼指南视频,滚动播放,便于当事人了解法院诉讼流程。大厅墙上公布有诉讼流程表,诉讼收费标准等,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极大的为当事人提供了方便。中心制作编印了常见的诉讼文书样本和诉讼指南,摆放于大厅的显眼位置,供当事人随时取阅。诉讼服务中心内还设置了当事人休息区,配有杂志报刊和饮水机、座椅,免除当事人排队等候之累。设置有信访接待室、调解室等,进一步健全了中心的各类功能。 (三)优化人力配置,实现一流管理。 为将诉讼服务做好、做实,坚持从知识结构、年龄、工作经验、岗位职能等多方位出发,进行科学调配人员,从各部门选出勤勉敬业、热心服务的干警充实到中心,充分发挥不同年龄层

次和知识结构审判人员的各自优势,既有利于立案信访队伍的科学发展,更为当前多类型、各层次案件的依法准确立案提供了有力保障。诉讼服务中心现有法院工作人员X名,人民调解员X 名。中心要求窗口工作人员着装上岗、举止得体、服务周到、用语文明、高效及时,当事人无论走到哪个窗口,都能得到满意、温馨的服务。 (四)坚持能动司法,延伸“中心”职能。 当事人要递送材料、提供证据,由中心专人接收,并负责转交庭室导诉员;当事人要找法官,由导诉员电话联系,法官下楼到中心专门接待室进行接待,如果法官开庭或外出,只要留下联系方式,承办法官就会主动联系,再行约定时间。当事人对裁判不服或不理解的,由诉讼服务中心法官直接或联系承办人进行判后答疑。 (五)完善信访机制,强化风险评估 成立信访接待室,负责本院日常来信来访工作与安排领导接访工作;申诉、申请再审案件的立案受理工作;调卷、上诉卷宗的收发工作。每周四由一名业务庭负责人到院信访室做接访工作,当轮流到的业务庭负责人因故不能按时接访的可与其他业务庭负责人协商对换接访。对于当事人的来信来访应登记造册。制作领导接访时间安排表,并对接访情况记录。指派资深法官负责信访接待、诉讼指导、法律咨询工作,对依法应当处理和可以处理的问题当即予以解答或解决,对依法不能办理或不属法院管辖

非诉讼类法律业务律师收费标准(2017年最新版)

遇到诉讼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https://www.sodocs.net/doc/8d18887096.html, 非诉讼类法律业务律师收费标准(2017年最新版) 一、法律咨询类 根据解答咨询问题的性质、难易程度,律师的资历和知名度在每小时200-1000元之间协商收费,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 二、代写文书类 根据代写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结合承办律师的资历,每份文书在400-2000元之间协商收费。(确有困难,律师可酌情至最底减半收费) 三、资信调查类 资信调查包括不限于:查询公司工商注册资料、事业单位登记资料、国有资产登记资料、自然人基本信息、对主体进行审查、软件著作权登记、软件产品登记信息、采集证人证言等,每件600-1500元之间协商收费。 四、律师谈判类

谈判包括通过核查全方面,对主体进行审查分析各方面的成因,了解现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及心理、社会和其他利益找出达到成功谈判,收集谈判筹码,确立突破点,得以使对方以其利益来交换和妥协,帮委托人利益最大化的促成谈判。据谈判性质、复杂及难易程度,每件1500-2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五、案件诉理分析咨询服务 诉讼是要在诉理关系引导下的操作,计时收费,一小时起约,每小时500元; ①计件收费,每案件不低于1000元;据案件复杂、难易度商定收费; ②如需赴外地进行咨询,须事先另向律师所支付5000元,差旅费另担。 ③约定时间、地点进行咨询,正常三个工作日内出具《案件诉理分析咨询报告》快递邮寄委托人指定地址。 ④见面咨询、电话咨询均可——电话咨询应以电子邮件或传真件订立咨询服务协议,并于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上签字盖章同时书写“咨询服务协议传真件有效”字样以确认协议效力,将其连同案件证据材料(标

成都网上律师免费在线咨询平台

一些律师通过网络(比如百度问答、今日头条、微信公众平台、博客、天涯、微博等等)向社会大众公益普法、提供咨询服务。之所以公益普法,律师行业认为,公益性地普及法律知识,是律师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于是一些律师,自发性地通过一些平台回答网民的法律问题、公益性讲座、举办沙龙、演讲等向社会大众普及法律知识。所以网上律师免费在线咨询平台现在是很常见的。律师之所以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无非以下几种情形或者心理: 1、免费的法律咨询,有可能给律师带来业务 先说说免费咨询当事人的心理:第一种,因经济方面原因,支付律师费比较困难,只好来免费咨询;第二种,沾便宜心理,能免费为什么要付费;通过免费的咨询,以了解律师的专业技能,再决定是否聘用该律师。 第一种情形的当事人:建议向当地居(村)委会申请开具《经济困难证明》,可通过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由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给律师代理该案件。如果由律师协助当事人去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办理法律援助,效果可能更佳。这样对律师来说,就有了一单业务。 第二种情形的当事人:有些问题,经过律师疏导、归纳、讲解,律师提供一些咨询后,或说明操作方法,就可解决问题;有些事情,确实是需要律师的介入,否则当事人根本处理不了,如果当事人委托律师来处理,对律师来说,律师便有了一单业务。 2 、免费的法律咨询,是律师展示自己专业技能的机会 都说酒香不怕巷子深,其实酒香同样也怕巷子深。律师的专业技能也需要通

过一定方式展示给潜在的客户,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成为律师向潜在客户(当事人)展示专业技能的一种方式。 3 、律师为了搜集第一手案例素材,提供免费法律咨询 处于成长期的律师,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或服务,可以积累执业经验。有些律师出于搜集第一手的素材,比如为了开展新的业务领域、出书、写论文,向当事人提供免费服务,作为市场调研或积累素材。 4 、免费法律咨询、甚至有些免费的法律服务,属于考核律师的项目 比如,几乎每个地方的法律援助中心,要求律师做一些公益的案件,面向社会提供法律咨询、代理案件,以作为对律师执业的考核内容;甚至行政服务中心、法院立案大厅、妇联等行政部门,专门设立了窗口,由律师为当事人提供免费咨询。 5 、出于情谊,律师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 人,不可能孤立地生活在社会中,律师也不例外。出于交情、情面、友情等,律师会给朋友、亲友、合作伙伴等,提供免费的咨询,甚至帮助撰写一些法律文件。但是一些律师认为,可以提供免费的咨询,而不可免费地撰写法律文件(比如借款合同、合伙协议、租赁合同、价款函等),原因有二: 第一,如果免费的法律文件履行过程中出了问题,到底是律师撰写法律文件的问题,还是履行过程因当事人的原因出了问题,比如证据留存、合同主体认定、签约细节注意事项(没盖骑缝章、没有代理权的人代签、签名不是身份证上的姓名等)等。 出现此类问题,绝大原因是当事人没处理好细节问题,法律服务本身就是个

法院便民自助服务解决方案

法院便民自助服务解决方案 深圳市利恩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法院现状 从目前国内法院的现状来看,当事人大部分时间要花在排队查询、打印、缴费等事件上,办理一个业务通常排队均在2小时以上,很多当事人对这一现状表示非常不满。针对这一现状,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全面推进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通过完善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构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的多渠道、一站式、综合性“诉讼服务中心”,方便人民群众集中办理除庭审之外的一切诉讼事务,深化司法公开,便利群众依法行使诉权,拓展群众监督司法的渠道,努力实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 二、产品概述 法院便民自助服务终端是法院对外发布信息并提供给当事人进行案件信息查询、缴费、打印、预约、留言文件递交等业务自助办理的平台。系统通过集合多种业务功能,有效的缓解了当事人办理业务排队难的问题,同时,极大程度地减少了法院导诉人员的工作量,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主要功能 为配合立案登记制度实施和智慧法院建设,我司开发的法院智能自助终端设备可以作为当事人提供立案诉讼材料自助扫描上传、缴费、查询案件信息、庭审公告、打印法律文书、法官预约、预约阅卷等功能,可提供24小时无人值守服务。 四、产品特点 可根据具体需求,定制微信支付、支付宝声波支付等支付方式; 可根据具体需求,增加或减少功能模块 支持手写及拼音两种输入方式 支持二代身份证读卡器采集当事人身份信息

支持与法院审判系统关联,自动采集案件公开信息 五、成功案列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新郑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 六、产品硬件配置

律师解答法律咨询的技巧

解答法律咨询,是律师执业的入门课,也是基本功。在律师的业务中,解答法律咨询也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一次成功的解答,可以全面展现一个律师的业务素质,令当事人感到亲切和信任。同样,一次糟糕的解答,会令当事人感到失望,当然不会把案子交给这样的律师来做。我观察过一些律师如何解答当事人的法律咨询。对于失败的解答,我认为主要存在这么两种:一、由于律师的法律知识存在某些盲点,在当事人的追问下,有些律师张口结舌,支支吾吾,面红耳赤,满头大汗;二、律师恰好对当事人咨询的法律业务十分熟悉,于是乎口若悬河,滔滔不绝,说了半天,当事人不知所云,一头雾水,律师对牛弹琴,白费口舌。第一种现象固然会使得当事人失去对律师的信任,第二种现象也好不到哪里去。当事人听不懂律师的话,也许会产生一种敬畏的心态,但是对于律师能不能真正维护自己的利益,还是存有疑虑。我认为,一个律师存在知识的盲区,是业内人士都可以理解的,但是对于当事人来说,却是无法接受的。在当事人的心目中,律师必然精通所有的法律,否则的话,他何必花那么大的代价,来聘请一个一问三不知的律师?我觉得,一个律师应当尽量在当事人面前树立威信,树立自己全能的形象,这样才有利于业务的开拓。一般说来,很少当事人来找律师会是兴高采烈的,除非是非诉讼的业务。没有遇到麻烦事,谁愿意花钱来跟律师聊天啊。来找律师的当事人,或者是满面愁苦,或者是义愤填膺。我一直认为,一个好的律师,应当像一个心理医生一样,善于开导当事人,给予当事人信心和安慰,使得郁闷的当事人能够稍微放下心理包袱,使得愁苦的当事人看到希望,使得激动的当事人能够回复理性。如果律师在解答咨询的时候,能够达到这些效果,应该说,双方的沟通就会变得容易很多,当事人对律师的依赖和信任也会随之增加。在当事人讲述案情的过程中,我认为,即使是当事人陈述的事实自相矛盾,或者看出当事人在撒谎,或者根据法律和道德当事人在案件里面的表现有很多不妥之处,作为律师,也不应点破,使得当事人难堪,更不应站在当事人的对立面,指责当事人。律师不是卫道士,也不是执法者,当事人的谎言,我们可以不听信,管他怎么编,以后遇到什么问题,律师也可以一股脑归之于当事人没有对律师坦白,所以不必急在一时戳穿。当事人在案件中的不妥之处,自然有司法机关来处理,律师实在没有必要越俎代庖。说一些场面上的安慰话,或者干脆站在当事人的立场来说话,这是赢得当事人好感的基础。我认为,有些律师之所以跟当事人说了半天,当事人还没有听懂,那是因为律师在解答的时候,没有注意到自己面对的是怎样的听众,对当事人的知识水平和领悟能力没有把握好,解答变成了课堂上的背书,一大堆的法律名词和复杂的逻辑关系,令当事人头昏脑涨。我认为,一个好的律师,他应该是一个语言学家,他的语言应该是雅俗共赏,深入浅出。在面对当事人的时候,律师应当尽量少用当事人不懂的法律术语,尽量使用当事人熟悉的事情来进行比喻、类比,将艰深的法理和枯燥的法条化作通俗易懂的大白话。只有这样,才能达到良好的沟通,建立信任。律师回答不上来当事人的咨询,一般有两种情形,一是对当事人问到的法律领域粗略地有一些了解,有些细节性的问题律师吃不准,没有把握,担心自己错误的意见会闹笑话,甚至误导当事人。另外一种情形,由于律师向专业化的方向发展,对于当事人问及的法律领域很久没有涉及,原有的法律知识忘得干干净净,头脑中一片空白。

2020年法院推进诉讼服务现代化经验介绍材料范文.docx

法院推进诉讼服务现代化经验介绍材料范文 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是人民群众表达诉求的首要场所,也是展现司法形象的重要窗口。2019年以来,张掖市甘州区法院认真贯彻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议精神,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按照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标准,在全省率先完成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目标,构建起更加精准便捷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2019年9月11日,甘肃省法院两个“一站式”建设工作部署推进会在甘州区法院召开,甘肃省高院及甘肃各市州、县区法院160余名领导对甘州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进行了实地观摩,甘州区法院两个“一站式”工作经验在会上交 流,甘肃省高院院长张海波在会上评价:“甘州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全 省法院作出了示范和标杆,走在了全国法院前列”。截止目前,共有来自省内外55家法院的600余人次来该院观摩交流两个“一站式”工作经验。 一、在资源整合上下功夫,实现诉讼服务功能集约化 为充分发挥诉讼服务中心面向群众、服务群众、便利群众的诉讼服务职能,2019年8月,甘州区法院全力推动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目前,甘州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占地面积1200平方米,共分为安检区、导诉台、休息等候区、登记立案区、自助服务区、司法保全和司法确认区、多元解纷区等功能模块,集约设置导诉、立案、自助服务、保全、司法确认、鉴定评估、集中送达、案件款缴退等窗口,确保群众“一站式”办理。在导诉台,集中对诉讼群众开展诉讼引导,对案件进行调裁分流;在登记立案区,立案窗口对案件进行集中受理;在司法保全、确认区,集中办理全院所有诉讼保全案件,对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快立快办;在鉴定评估窗口,集中办理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工作。在多元解纷区,共设置7个调解室和3个速裁审判庭,速裁团队3名员额法官带领72名特邀调解员开展审前调解和简案速裁,推动简单民商事纠纷快速化解。二、在智慧服务上下功夫,实现诉讼服务智慧化 在甘州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无声叫号系统通过短信、微信实时提醒诉讼群众办理业务,诉讼服务环境更加安静有序。在自助服务区,群众可以通过自助服 务终端进行对案件承办法官、开庭公告、法庭位置等信息进行自助查询;通过 自助立案终端和公共计算机进行自助立案或网上立案,避免长时间叫号等待;通过诉讼和执行风险评估自助终端详细了解和降低诉讼风险;通过智能诉状自助终端自助生成和诉状;通过自助阅卷终端进行卷宗查阅和打印。为减少异地诉讼群众诉累,甘州区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2个互联网法庭,通过远程视频庭审系统调解、审理案件178件,让异地群众参与诉讼不再“来回跑”。三、在拓宽渠道上下功夫,实现立案服务方式多样化 建立“互联网+诉讼服务”的立案新模式,全面畅通“线上+线下”一体化立案渠道。力争当场立案,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要求,当场立案率达到97%,切实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引导自助立案,大力推行自助立案服务,设置自助立案终端,安排专人辅导,提高自助立案效率,减少当事人排队等候时间。推行网上立案,建立远程网上立案系统,对当事人选择网上立案的一律网上办理,做到凡是能网上立案的案件,应上尽上。2019年,共通过自助立案终

律师咨询免费24小时在线

遇到法律问题找律师在现在来说是比较普遍的,一般来说我们去律师事务所咨询都是按小时收费,这可能会让很多案件当事人望而却步,不过我们可以采用线上咨询这种方式。 很多当事人在遭遇法律问题的时候,自己不清楚该如何处理,或者身边也没有朋友可以咨询。选择在网络上搜寻相关答案,这也是一种方式。但是由于网上信息驳杂,解决方案也不会为您量身订制,所以有可能存在偏差。这种情况下,如果您有急切且相对复杂的法律诉求,可以在线上免费咨询。请放心,律师线上咨询是免费的。 法律咨询服务全方位、多领域;你想知道的法律知识,资深律师都能为你耐心解答;你想得到的法律建议,专业团队马上给予实时回复。 服务项目: 1.婚姻继承:离婚调解与诉讼、离婚协议起草、遗产继承、遗嘱起草及见证等; 2.合同纠纷:经济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租赁合同纠纷及清理债权债务;

3.房产纠纷:全程陪同当事人买卖房屋、起草合同、提供法律意见、预防风险,代理纠纷的处理。 4.刑事辩护:为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提供法律咨询、会见犯罪嫌疑人,担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担任受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5.企业法律顾问:法律文件的审查、草拟、修改、谈判、签约;法律咨询、法律事务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及其他公司日常法律事务等;协助企业制定管理制度,建立现代企业管理模式,防范企业风险。 6.劳动工伤事务:劳动人事案件的处理、公司劳动人事制度建立和完善、劳动工伤纠纷的处理。 仅仅去咨询律师有时候是不能解决我们的问题,还是要通过法律程序。有数据证明,当我们遇到案件时,请律师打官司能为当事人创造很大的价值,通过提供专业服务,显著提升客户的胜诉可能性,即便是败诉,也能维当事人挽回很多损失,所以建议大家找专业的律师来打官司。

律师在咨询、接待中的方法与技巧

对律师来说,接受当事人的咨询不是炫耀自己的法律功底,也不是简单的能解答当事人提出的问题。而是能要给当事人找到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或者帮助当事人解决问题,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才可能将财产、自由,甚至于生命托付给你,使你获得案源,抓住商机。下文通俗易懂、深入浅出,可以让年轻律师迅速掌握咨询业务的关键,没有华丽的词藻,但可以读出“专注的力量”。 对当事人来说,咨询律师不是为了听律师“念法条”,当事人关心的是法律规定对我的影响是什么?律师能在法律知识的支撑中,为我找到一个怎样的解决问题的方案? 律师是一个实务性、操作性很强的职业。并不是说读了多少书、有多高的文凭就一定能够正确的面对法律实务,正确的面对当事人。或者说就能成功地完成这个法律事务。 什么是一个成功案子?如何算一位成功的律师?就是即便这个案子你败诉了,当事人对你也没有怨言,最起码的底线是对你没有怨言,如果能做到败诉了他仍然还感激你,感谢你,那么你就是成功的。 任何人进入律师行业,都需要一个长期的、通过与老律师的一种

师徒关系起步,就像医生一样,没有哪个医生可以从医学院直接上手术台操刀。但是很多律师没有这样的机会或者说没有经过这种正统方式的起步,这就导致很多东西可能从一开始就是错误的。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才要实行“上会制度”,简单的意思就是对于非法学专业出身的新律师,以及办理非专业方向案件的律师,这两类律师,我们就要对他们所做的案件,根据案子的难易程度由该专业的部门主任组织部门律师讨论具体的办案思路,当事人请了一个律师,但整个律师事务所相关专业的律师都在为整个案件出谋划策。这也相当于医院的会诊制度。 现在我们先回过头来想想,你们听到的,看到的,你们身边的律师,甚至包括你们自己,是否有一个咨询长时间的与当事人纠缠,一个上午或者一个电话从这边打到那边,长期纠结着一个问题,有没有这种情况?有没有在咨询时,律师和当事人相互之间已经开始辩论起来,甚至在电话里面发火?有没有当事人只要已提出一个问题就马上开始解答,然后提出下一个问题又开始解答,从而导致言不由衷,甚至前后矛盾,有没有这种情况?还有的就是遇到自己非专业方面的咨询,有的律师连自己回答的时候都是底气不足的,逻辑混乱,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当事人怎么可能把他的财产、甚至他的身家性命托付给你呢?这些问题是年轻律师普遍面临的问题。那么如何改变这一切?如何让新律师能够快速的适应这种接待?如何让你们找到一个“葵花宝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法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文号】法发〔2014〕23号 【发布日期】2014-12-15 【生效日期】2014-12-15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全面推进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 法发〔2014〕23号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进一步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措施,有效提升司法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现就全面推进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1.通过建设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构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的多渠道、一站式、综合性诉讼服务中心,方便当事人受尊重地集中办理除庭审之外的其他诉讼事务,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深化司法公开,扩大司法民主,努力实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 2.诉讼服务中心是为法院各部门搭建的对外服务平台。各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能和诉讼服务中心整体运行要求承担诉讼服务工作,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诉讼。

3.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坚持“面向群众、面向基层、面向实际”的原则。根据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和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的实际需要确定功能设置、服务流程、服务标准。 将基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作为重点,高度重视提升人民法庭诉讼服务水平。注重地区差别和层级差别,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步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注重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积极拓展服务功能,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手段。 二、诉讼服务大厅 (一)基础建设 1.诉讼服务大厅应当有明显标志,方便群众出入,并建有无障碍通道;面积要满足功能发挥的实际需要。 2.信访接待场所和其他诉讼服务场所分开设置,做到布局合理、庄重大方、宽敞明亮、整洁卫生;在保障安全有序的前提下,采用“柜台式”“窗口式”等开放办公方式;根据条件和实际需要,可以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优先服务。建立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实现与上下级法院的互联互通。 3."设置休息座椅、饮水器具和卫生服务设施;提供笔墨纸张、复印、打字、电话、传真、网络等服务,有条件的可以提供与诉讼有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4.为当事人提供来访须知、诉讼指南、风险告知书等诉讼指引资料,配备电子触摸屏等自助查询设备。 5.在明显位置公布工作流程、管理制度、法院和大厅工作人员的相关信息。 6.配备手持安检仪、液体检测仪、通道式X光物检仪及防爆桶、防火毯等安检设备。 (二)主要功能 1.诉讼引导、法律宣传。由专人负责接待,根据来访人员的目的将其引导至相关区域,进行必要的诉讼指引和法律宣传。

法院互联网诉讼服务平台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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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互联网诉讼服务平台项目背景 (4) 1.1编写目的 (4) 1.2平台概述 (4) 1.3项目背景 (4) 2互联网诉讼服务平台系统概述 (5) 2.1问题及现状 (5) 2.2业务目标 (5) 3互联网诉讼服务平台项目功能规划 (7) 3.1总体建设目标 (7) 3.2总体架构说明 (7) 4项目子平台功能规划 (10) 4.1互联网诉讼服务平台 (10) 5项目实施计划 (18) 5.1项目特点和项目管理要求 (18) 5.2项目组织架构 (19) 5.3项目实施计划 (20) 5.4项目配置管理 (21)

5.5质量管理 (26) 2.1需求管理 (29) 2.2风险管理 (32) 6培训与知识转移 (35) 6.1技术培训目标 (35) 6.2培训计划 (35) 6.3知识转移 (36) 7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承诺 (38) 7.1售后服务说明 (38) 7.2技术支持 (38) 7.3维护服务方式 (39) 7.4服务内容 (40) 7.5技术服务策略 (41) 7.6技术服务承诺 (41) 7.7售后服务期外服务承诺 (41)

1互联网诉讼服务平台项目背景 1.1编写目的 本文档收集了某某市互联网诉讼服务平台项目的业务需求,描述了某某市互联网诉讼服务平台项目的主要功能点,作为项目范围和建设内容以及与业主的交流依据。 1.2平台概述 互联网诉讼服务平台,将一系列诉讼便民利民应用集成于一个统一的平台,为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社会公众提供贯穿于诉前、诉中及诉后全部诉讼过程的一站式集约化在线诉讼服务。 1.3项目背景 随着我国各项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健全,对庭审过程公开、公正、高效、真实、透明的要求及呼声日益增多,为了适应社会形势和经济法制建设发展的需要,加快科技发展步伐,实现公正公判提高法院社会公信度,充分体现“阳光审判”的原则,利用科技手段推动司法文明建设的进程,更符合我国法律对庭审记录要求的基本精神。

律师如何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律师如何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确立和发展,我国的法制工作正在不断完善和健全,律师的地位和作用也越来越显示出它的重要、突出。根据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将原来的单一的以律师辩护形式参与刑事诉讼的时间提前到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使律师业务范围比以前增加了。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96条、《律师法》第25条和1998年1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都明确规定了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自从《刑事诉讼法》修订以来,律师在侦查阶段介入刑事诉讼的业务很多,但是遇到的问题也不少。律师在这一阶段的作用没有得到实现,律师会见难已是有闻目睹的了,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侦查机关可以派员在场”,现在是一定派员在场,即使律师会见了犯罪嫌疑人,即不能涉及案情,又奈于侦查人员在场与犯罪嫌疑人也无法沟通。现在的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所起的作用只是通知犯罪嫌疑人“家属为你请了律师,家里一切都好让你放心”,再多一点就是“你和家里有什么事情需要我们转达(当然不能涉及案情)”等等。受委托的律师无论是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还是会见犯罪嫌疑人向其了解有关案情,都不是律师介入刑事诉讼的目的,律师介入侦查阶段的目的是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根据法律规定,受委托的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 由于犯罪嫌疑人通常不了解法律,对如何正确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清楚,因此,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是律师介入刑事诉讼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的主要工作。根据我国的有关法律精神,律师可以向犯罪嫌疑人提供以下法律咨询: 1、有关采取强制措施的条件、期限、适用程序的法律规定;

2014最新八大律师网站排名

中国十大律师网站第一名:找法网 找法网于2002年正式推出,找法网是广州快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网站,是国内首家大型法律资讯信息网站。自创立以来,一直致力于为用户提供丰富的法律资讯信息与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并为律师与律师事务所提供卓有成效的互联网整合营销解决方案。 找法网凭借强大的团队力量,领先的技术实力,以及对法律产业的深入了解,目前已成为中国影响力较大的法律门户网站。 中国十大律师网站第二名:华律网 华律网是国内领先的在线法律咨询平台,2004年6月正式上线,隶属于成都华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自创建以来,华律网一直秉承“一切以用户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始终将满足用户的需求、提高用户满意度放在第一位,努力做成用户心中最满意的法律服务网站。据数据调查,目前该网站已为上百万用户解决过法律问题,律师与律所对该网站的好评度稳居前列,不少用户甚至认为此网站应与找法网并列第一。 中国十大律师网站第三名:中顾网 中顾网,创建于2004年,是国内领先的法律门户网站(现已更名为中顾法律网)。中顾法律网自正式开通以来,锐利进取,不断开拓网上法律服务市场,凭借先进的客户服务理念、领先互联网技术研发与科学的经营管理,迅速成为国内最专业的法律业务接洽平台和法律社区。 中国十大律师网站第四名:法律快车 法律快车系2005年6月由广州快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创办,是架构于国际互联网上的提供大型免费法律咨询和法律信息服务的专业网站。 中国十大律师网站第五名:法易网 在开发互联网法律应用、服务及其它技术方面,法易网始终保持国内业界的领先地位。经过几年的努力,法易网当前已拥有500余万海量法律数据,收录十万余名律师资料。 中国十大律师网站第六名:北大法宝 中国第一套法律查询软件“北大法宝”-《中国法律检索系统》,在北大英华公司和北大法制信息中心的共同努力下,内容极大丰富,技术全面升级,取得绝对优势的市场占有率,并受到国内外客户的一致好评。 中国十大律师网站第七名:中律网 中律网(原名中国网络律师),开通于2005年5月15日,于2008年6月正式简称为“中律网”。中律网自开通以来,拥有较为丰富的法律行业背景资源,坚实的互联网技术研发与经营管理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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