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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项目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项目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总承包管理规定

一、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市第四建筑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制定本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各施工单位必须认真执行以下规定。

(一)施组审批

1、分包单位对所涉及的分部分项施工项目编制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经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交总包单位审查、批准。

2、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业,须严格按建设部[2004]213号文件规定要求编制、论证实施。

3、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严禁未经审批、擅自变更或不执行经审核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施工作业。

(二)安全教育和持证上岗

1、凡新进职工施工单位必须组织进场安全教育,并建立三级安全教育卡。

2、分包单位必须根据上海市建委相关规定为本单位施工人员建立花名册、体检证、信息卡、安全上岗证和综合保险等事项,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施工人员。

3、分包单位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在节假日、安全月、不同气候条件开展安全教育活动,以增强法制观念和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

4、分包单位必须按建质[2008]91号文件在施工现场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的安全检查、监督事务。

5、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特种作业及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6、分包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工地的分部分项、分工种及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告知施工人员施工过程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并组织施工人员认签。

(三)过程监督管理

1、分包单位的负责人应对所属施工及生活区域的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等各方面工作全面负责。在施工过程中应督促施工人员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制度,严禁违章施工作业。

2、分包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总包方的检查、督促和指导,过程中对总包提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要及时组织人员按“三定”措施进行整改。

3、分包单位的负责人必须根据JGJ59-99规定每周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现场设施、设备和人员施工安全、防火、生活卫生等情况组织检查,做好检查活动的有关记录。发现问题和隐患,立即停止施工,落实整改,并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指导,确保施工过程符合政府、行业安全规定。

4、分包方应在阶段施工前组织对作业内容进行危险源辨识,对重大危险源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案。对施工中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必须组织人员进行严格监控,防止事故发生。

5、分包单位对现场施工人员按规定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人劳防用品、安全设施,确保施工人员的施工安全。

6、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

7、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的保护。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总包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8、分包单位在签订建筑安装施工合同后,应向上海市公安派出所办理居住证手续。

(四)资料管理

严格根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政府部门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和文明工地创建的相关资料,确保相关文件、检查、验收、教育记录齐全。

(五)设施验收、使用

1、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大型机械搭设后应按相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检测,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

2、施工现场的脚手架、设施、设备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保险装置、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确需拆除变动的,必须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

(六)事故管理

贯彻“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分包单位在施工期间发生各类事故及事故苗

子,应及时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向总包方和自己的上级单位报告情况,不得隐瞒,并负责经济赔偿及善后处理。

对违反上述情况的,总包将根据上海第四建筑有限公司处罚细则和奖惩条例,对个人处以200元至5000元的罚款,对单位处以1000元至50000元的罚款。

二、施工现场分包方机械设备管理的规定

对施工现场分包方大、中、小机械设备,做好管、用、养、修等方面的工作,确保机械设备的正常使用,安全运转,制定本规定。

(一)公司明确规定对分包项目施工使用的塔式起重机、人货电梯,由公司设备分公司负责租赁,安、拆、装施工。

(二)合同管理

工程分包涉及机械设备的,必须在合同中明确主要机械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并签订安全协议。

分包项目部应设机管员,负责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管理工作。

(三)施组审核

1. 分包方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对结构吊装、打桩作业等施工内容和垂直运输用的塔机、施工升降机、井架等设备,都需在施组编写中明确表述。

2. 施组必须经过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3. 分包方施组交总包后,按对分包方案管理的要求进行管理。

(四)装拆要求

1. 井架、电动升降吊篮的装拆须有装拆方案,拆装人员持上岗证,做好安全技术交底,有专业人员进行监护。

2. 装拆方案、企业资质和装拆人员上岗证复印件应留项目部备案。

(五)进场验收

1. 塔机、施工升降机、电动升降吊篮、井架、钻机、桩架、履带式起重机安装完毕,经自检合格后报市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证复印件留项目部备案。

2. 木工机械、焊接机械、硂搅拌类机械、钢筋加工机械等设备须执行进场前的验收工作。验收单必须一机一单,其中一联留项目部备案。

3. 分包方机械设备在进场前应按规定进行全面清洁、保养、检修工作,大型机械需做好二保工作,确保完好的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

4. 机械设备经验收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

(六)持证上岗

1. 塔机、施工升降机的拆装人员需持证上岗。

2. 井架、电动升降吊篮的拆装人员需持《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上岗。

3. 塔机、施工升降机、履带式起重机、汽车式起重机等起重机械驾驶人员和起重吊运指挥挂钩作业人员及金属焊接(气割)作业人员均需持《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上岗。

4. 电工和钢结构制作、安装的电焊工需持上岗证。

5. 井架、桩机、硂搅拌类机械等中小型机械操作人员均需持《上海市建设工人资格证书》上岗。

(七)安全操作

1. 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执行JGJ33-2001《建筑机械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 如发生机械设备事故,分包方应保持事故现场,向上级报告的同时,应及时报告总包。

3.项目部机管员应加强对机操人员的安全教育、督促机操人员遵纪守章、规范操作。

(八)日常检查

1. 已验收使用的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必须加强检查,及时消除机械隐患和排除故障,保持机械完好。

2. 大型机械的机长每天上班前应认真检查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并做好例行保养记录。

(九)检查和监督

1. 分包方应接受总包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2. 机械设备管理工作每旬检查一次。

三、施工现场治安、消防管理的规定

为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治安、消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切实加强施工现场治安消防工作,特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治安防范:

1、施工现场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仓库、材料堆场以及门卫室等设置布局要合理,搭建办公室、宿舍、食堂、仓库等临时设施,应符合防盗要求,道路保持畅通。

2、施工现场二瓶仓库、门卫室必须租赁定型产品。重点部位安装“红外线报警器”和“电缆线报警灯”,有条件的可以安装摄像监视器。同时把布防范围扩大到存放电脑、重要资料的办公室、材料仓库等部位。

3、电缆线、钢管、扣件、五金、水暖材料、有色金属等易盗易燃材料,应当入库存放或者集中堆放。

4、认真执行公司《关于加强施工现场胸卡管理的工作意见》的规定,做好胸卡管理。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凭有效证件及时办理胸卡。

5、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法制教育,严禁偷盗、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输赢的赌博活动;严禁男女混居;亲属探亲需凭有效证件。严禁其他一切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

6、施工现场警卫岗点的设置和警卫人员的配备,必须严格按集团总公司《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警卫工作暂行规定》执行,足额配备警卫人员,保证夜间有双人值勤,并做好值勤巡逻记录和车辆(人员)进出登记记录。

8、出门证管理。车辆、个人携带材料物品应从有警卫人员值勤的大门出门。出门时应主动出示出门证,警卫人员凭有效出门证,查验核对后予以放行。

二、消防安全:

1、临时设施管理。施工现场搭建办公室、宿舍、食堂、仓库等临时设施,应当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严禁用木板搭设临时设施。办公区、生活区建筑要有一定的防火间距和消防通道。生活区应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水源及消防器材,食堂厨房间必须单独设置,严禁在办公楼或宿舍内设置厨房间。搭建二层以上(含二层)的活动房必须两端设置楼梯。宿舍内应安装用电限流表,严禁乱接乱拉电线,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和石油液化气。

宿舍内严禁存放二瓶、油漆、液化气钢瓶等易燃易爆物品。手机电板应放在安全部位充电,严禁放在床上或易燃物品上充电。宿舍内严禁用木板做隔断;严禁使用大功率灯泡照明、取暖、烘烤衣物。严禁躺卧在床上吸烟,不准乱扔烟蒂。

2、动火作业管理。项目部要认真执行公司《施工现场消防管理程序》,加强动火作业管理。一是规范“动火证”签发、严格审批程序和动火证管理。签发动火证应当按照施工性质和部位确定动火等级,防护措施要有针对性。施工现场使用切割机具作业时,视同明火作业。二是加强动火作业操作人员的管理,规范对焊工操作人员验证登记、措施交底等管理,杜绝无效操作证、假证现象,增强焊割作业人员的防火安全意识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三是规范“二证一器一监护”操作和监护程序。施工区域动用明火作业时,应当清除周边易燃品,严防火花、焊渣、切割溶块坠落,监护人员要做好立体监护措施。重点防火区域(如外墙动火等)使用石棉布、铁畚箕、浇水等防范措施;四是加大动火作业点的监控力度。项目部要建立动火作业一览表或动火点分布示意图。高层建筑施工楼面应配备专职防火监护人员,巡回检查各作业点的消防安全情况。

3、危险化学物品管理。要按照公司《危险化学物品管理程序》要求,规范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工程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氧气、乙炔、油类、油漆、稀料等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等特性,必须储存在专门仓库,分类存放,两瓶仓库采用定型产品。使用中的氧气、乙炔瓶之间安全距离不得小于5米,且搬运时二者不得混装,装运二瓶的车辆必须使用定型产品。两瓶必须装设专用的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保持表具和皮管完好,严防沾染油脂;两瓶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到,严禁倒置、卧放;两瓶在使用时,不得靠近热源和其它电源设备,与明火距离一般不少于10米。夏季要有遮阳设施,严禁在日光下曝晒。氧气、乙炔瓶、剩余油漆在下班或使用后必须入库保管,不得散放在现场。使用后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必须集中存放,并按危险化学品仓库管理要求,配备灭火器材,设置禁止、警告标志,定期联系有资质的单位对其回收或处理。

4、施工区域禁烟工作。项目部应严格执行公司《施工区域禁止吸烟规定》,在工地施工区域和非施工区域设置明显的分隔标志,在禁烟区域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标牌,在非施工区域设置有明显标识的吸烟点。禁烟区域和吸烟点应在场布图上明显标出。同时要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处罚力度;施工的区域内发现违章吸

烟、有烟头、烟壳,酌情对该施工队伍负责人进行教育或处罚。

5、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认真按公司《灭火器管理规定》的要求,办公区域、生活区域和施工区域按规定合理配置灭火器。施工现场重点防火部位,要配备齐全且符合要求的灭火器材,各种灭火器要入箱编号,做到摆放有序,易于识别和使用,防止随意摆放,避免露天曝晒雨淋。24米高度以上的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消防水泵,消防立管直径不小于2寸,并用红油漆标识。每层设有消防水源接口、水带和水枪,消防水泵电源单独设置。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要求,增设临时消防水箱,保证有足够的消防水源。

6、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基础资料台帐,做到及时、规范和准确。

三、综合治理:

1、认真落实项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建立健全项目部综合治理工作机构。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综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同时配备项目专(兼)职保卫消防工作人员,负责项目的综治消防安全工作。

2、加强施工项目的治安消防管理,建立健全治安、防火管理制度,加强施工项目重点部位的治安、消防,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制定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做好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准备。

3、建立完善综合治理基础资料台帐,做到完整、规范和准确。

外包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外包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附件: 外包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WHMCMDQG009—2006 1、总则: 为加强内部的安全管理,将外包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到本单位日常管理中来,切实加强对外包工程的安全监督。参照上级相关文件的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2、目的: 现结合我司搬迁到新工场的实际,制定《外包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规定》,以加强对外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减少伤害事故和职业危害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3、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本公司范围内,由外来单位进行的一切工程施工和活动,以及公司所有的对外发包业务(不含外协零件制作等)。 4、管理与职责: 4(1资质 4(1(1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安全资质,主要包括: a(营业执照、委托代理人证明; b(必须有安全管理人员; c(施工涉及特种作业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 d(具有员工安全教育记录; e(具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f(过去一年的事故情况记录; g(建筑施工、高层外墙清洁等施工作业单位必须持有《广州地区建筑安装企业安全 资质证》和《广州市高层建筑外墙清洁维修作业安全资质认证书》。 4(1(2外包单位的资质审查,由我司对应的发包部门负责,必须作好审查记录,并保留上述资料的

复印件各一份。发包部门必须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合格后,才能与其签定合同及有关施工协议。 4(2安全承包 外包单位必须就工程项目对我司进行安全责任承包。工程施工前,我司发包部门必须与外包单位签定《外包施工单位安全防火治安承包协议书》,并到安全保卫科登记备案,未签定《外包施工单位安全防火治安承包协议书》的施工单位不得施工。 4(3安全教育 4(3(1施工前,外包单位进行安全教育,内容包括施工安全知识、我司的安全规章制度、消防禁烟制度以及针对我司安全防火、治安防范特点的安全教育,并作好记录,受教育的 1 外包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WHMCMDQG009—2006 施工人员必须在《外来施工人员安全教育登记表》中签名确认。 4(3(2施工过程中,如有增加或更换施工人员的,必须经安全教育后才能上岗。 4(4安全检查 4(4(1外包施工单位携带到甲方场地施工的设备设施(包括移动电器工具)要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必须接受我司安全检查人员按《外包施工安全检查日检表》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不合格的设备设施禁止进场使用。 4(4(2施工前,我司发包部门负责通知施工作业区域的所属部门,外包施工单位我司发包部门和施工作业区域的所属部门三方都要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在施工作业区域的明显位置悬挂《建筑施工项目标识牌》。 4(4(3施工作业过程中,我司发包部门必须负责对工程施工和外包单位的现场安全管理按《外包施工安全检查日检表》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隐患的,填写《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外包单位限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同时发包部门要作好检查及整改记录。 4(4(4 检查周期: 类别负责部门/人员周期备注 工程项目现场监护人日常检查不少于1次/天 (发包部门)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证施工各个环节严格执行行业安全标准和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华禹建设集团第一项目部项目部。 第三条建筑施工现场以政府有关《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扣件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为标准,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第四条项目施工必须按规定履行“施工安全许可证”审批手续,在交纳保险、取得“施工安全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项目施工。 第五条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应针对工程结构、施工方法和选用的各种机械设备、特殊施工材料,应针对工程结构,施工方法和选用的各种机械设备、特殊施工材料、作业环境等不同特点制定,内容要具体并有指导作用。 第六条对专业性强、危险性大的脚手架、模板工程、基坑支护、施工用电、起重吊装作业、塔吊、物料提升机及其它垂直运输设备的安装与拆除、基础和附着设计,孔洞临边防护,拆除施工等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第七条实行逐级安全交底制度。施工前,有关负责人应将工程

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全体职工进行详细交底,项目经理、工长要按工程进度定期和不定期地向生产班组作出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班组长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 第八条建筑工地必须具备下列安全内业资料,且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并轨当存查:安全目标的管理(伤亡控制指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施工组织设计;单项施工方案;全技术交底书;安全活动会议记录;安全检查整改记录;各种验收记录;违章处理登记;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登记;劳务人员安全教育登记表;临时用电方案,维修、巡检记录;工伤事故资料;现场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 第九条施工现场道路、上下水平采暖通道、电气线路、材料堆放,临时和附属设施等的平面图布置,都要符合安全、卫生、防火要求,并要加强管理。 第十条施工现场必须设“七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环境保护牌、应急救援体系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必须悬挂醒目的安全标语:不得少于6幅。 第十二条脚手架、井子架(龙门架)、塔吊、施工电梯、施工用电,“四口”防护、临边防护和安全网等,必须经企业组织有安全、技术、机械、电气等人员参加的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期间要制定专人维护保养,发现有变形、倾斜、不稳定等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商场安全管理制度

商场安全生产制度 一、商场安全生产职责总则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的方针。 2、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公司总部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及法 律、法规。 3、贯彻、执行公司总部各项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及精神,安排、落实职能部门 安全生产职责。 4、设立安全生产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对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 监督管理。 5、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各项应急预案,并定期安排组织实施演练。 6、发生应急事件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安排保全部门保护现场,及时报警并按要 求协助配合,同时在事后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7、组织安排项目全体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使员工具备安全生产基本知 识和技能。 8、对项目安全职能部门及人员定期组织各项安全技能培训,增强实战技能。 9、保证安全生产人员、设施、设备的资金投入,并安排落实职能部门及人员对 各种安全设施进行保养、维护、管理,确保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二、电工操作规程 (一)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电气操作人员应思想集中,电器线路在未经测电笔确定无电前,应一律视为“有电”,不可用手触摸,不可绝对相信绝缘体,应认为有电操作。 2、工作前应详细检查自己所用工具是否安全可靠,穿戴好必须的防护用品,以防工作时发生意外。 3、维修线路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在开关手把上或线路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防止他人中途送电。 4、使用测电笔时要注意测试电压范围,禁止超出范围使用,电工人员一般使用的电笔,只许在五百伏以下电压使用。 5、工作中所有拆除的电线要处理好,带电线头包好,以防发生触电。 6、所用导线及保险丝,其容量大小必须合乎规定标准,选择开关时必须大于所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717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In A Group Or Social Organization, It Is Necessary T o Abide By The Rules Or Rules Of Action And Require Its Members To Abide By Them. Different Industries Have Their Own Specific Rules Of Action, So As To Achieve The Expected Goals According T o The Plan And Requirement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通用范本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团体或社会组织中,需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并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都有其具体的做事规则,目的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水平,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行业安全管理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使用范围 山东银座商城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的建筑施工工程 施工安全管理总述 1、项目开工前必须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协议书》。 2、各项目部应根据“安全第一”的原则,

外协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外协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外协(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保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在我公司施工的所有外协单位。 三、职责 1、发包单位(基地、车间、科室)负责外协单位的综合管理工作。 2、施工现场实行属地管理原则,所辖单位有对外协单位监督管理的义务。 3、安全环保部负责外协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四、管理要求 1、发包单位负责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凡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单位,一律不准进公司施工。 2、经审查符合资质的施工单位,工程施工前必须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明确项目安全负责人,送安全环保部审核、存档。 3、施工单位的施工安全措施经审定合格后,根据施工项目工程量及施工时间,由基地安全员与施工单位签定《外包工程施工安全协议书》。 4、发包单位的负责人和安全环保部对项目的施工安全共同负责,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5、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服从公司安全环保部和所在车间的安全监督管理。 6、工程施工前,项目外协负责人要与所在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取得联系,经现场审核和安全交底后,方可施工。 7、施工单位施工前,发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所辖区安全管理人员要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要严格按照施工安全标准文明施工。

8、施工中如需挪动建筑、管道、设备、动力线路等,必须先征得基建科和所在单位核实、批准后方可进行。 9、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必须设立明显区域标志,危险地带设安全警示牌,夜间设警示灯。 10、在多工种、多层次联合作业的场所,除各自执行规章制度外,必须认真执行作业前确认、作业中联保、互保、作业后“三清”,做到“三不伤害”。 11、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将按相关要求进行考核。 12、施工完毕后,由安全环保部收回施工安全协议。 五、附则 1、本制度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定。 2、本制度自即日起执行。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安全目标完成,使工程安全始终保持受控状态,及时处理工程施工中出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并对今后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提请施工单位注意采取预防措施,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安全责任及要求 第二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执行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第三条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安全施工许可证及必要的资质证明,并将复印件交公司安全监察部、监理公司存档。 第四条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进行检查。施工单位要建立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管理专责人,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 第五条施工单位项目部承担起对生产现场人员、设备、原材料及施工场所的安全责任。 第六条施工现场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与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订安全协议。 第七条公司随时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监督。 第八条施工单位项目部做好危险点的预测分析,制定安全措施,并确保有效实施。安全监察部对其进行审核、补充,对安全措施执行情况经常进行检查、指导,必要时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九条施工单位项目部做好防寒、防冻、消防、防汛及防暑降温工作,确保设施和施工人员安全。做好春、秋、冬及特殊季节期间自然保护区的防火工作。

第十条施工单位项目部做好易燃易爆物品、化学物品、危险品的运输、存放、使用和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所有接引施工临时电源必须加装漏电保安器;行灯电压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对汽、水、电源等系统进行接引时,必须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经安全监察部批准后方可实施,在申请中注明使用负荷、容量、使用时间等,严禁在使用中随意增加负荷。如必须增加负荷才能进行施工时,须经安全监察部重新核实容量批准后实施。 第十三条大件设备吊装前,应先对钢丝绳进行载荷试验且合格,起重物底部严禁有人通行或停留。 第十四条高空作业应做好防止高空坠落的安全措施。 第十五条起重设备应经有关部门定期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在起吊重物时做好防止机械倾覆的事故预想。 第十六条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电气工作人员应穿绝缘鞋。对高压带电设备进行操作时,必须戴绝缘手套。 第十七条施工使用的绝缘工器具应定期检验合格,工作人员要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八条工程项目部和监理公司应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七不准”规定》要求,对安全措施、组织措施不完备或在不能保障安全施工的等条件下,不允许施工单位进场施工。 第十九条安全监察部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监察及考核工作。 第三章安全教育及培训 第二十条所有进入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商场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982 商场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商场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电力线路、桥架线路的安全检查 卖场桥架线路,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卖场调整时,要增加安全检查次数。桥架线路的安全检查应重点检查以下项目: 1、电线桥架有无倾斜、变形、腐朽、损坏等现象。 2、沿桥架线路的周边是否堆放有易燃易爆和强腐蚀性物质。 3、线路有无杂物悬挂。 4、拉线和板桩是否完好,绑托线是否紧固可靠。 5、导线的接头是否接触良好,有无过热发红、严重老化、腐蚀或断脱现象。 6、避雷接地装置是否良好,接地线有无锈断情况。在雷雨季节到来之前,应重点检查避雷设施。 二、变、配电所的检查与管理 1、交接班制度:交接班工作必须严肃、认真进行。交接班人员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具体要求如下。 (1)交班人员应详细填写各项记录,并做好环境卫生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版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2010年5月修订) 为进一步强化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贯彻落实《建筑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行政法规和《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部门规章以及《一标准、四规范、一规程》和各类规范性文件;规范施工管理活动,实现公司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避免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部、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办理管理移交手续、组织施工策划 工程项目中标后,工程项目开工前,经营管理部门与工程管理部门办理工程管理交接手续,移交相关工程资料。 基层单位工程处,根据接收的相关工程资料,对工程项目部进行前期准备工作交底。由工程项目部进行施工组织策划﹙包括:开工准备措施,组建项目管理班子,组织落实分包队伍等﹚。公司相关管理部门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指导和监督过程控制。 二、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备案﹚申报 1、工程项目部、基层单位根据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设计图纸等资料和创建目标,编写相应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相关安全资料﹙详见安全申报资料目录,附表1﹚,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控制措施。 2、安全申报资料中的“申报资料﹙一﹚”共8项由项目部装订成册。“申报资料﹙二﹚”由工程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在工程开工前编写并经分公司﹙基层单位下属﹚主任工程师审查确认,基层单位总工审核,经集团总师办审查后由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装订成册。“申报资料﹙三﹚”按上述“申报资料﹙二﹚”的编写、审查审核、审批和监理批准程序执行;所有申报资料、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必须在工程开工之日起15天内完成编审流程。 3、所有安全申报﹙备案﹚资料由工程项目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后,及时报送安全监督部门、监理单位和基层单位备案;基层单位将所属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督备案登记表和质量监督备案登记表、施工许可证、基层单位或分公司与项目部每年﹙含工程开工时﹚签订的《四项责任书》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管理责任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消防安全责任书、年度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资料汇总后于当月25日前报送公司工程部备案。 4、工程项目部将安全申报﹙备案﹚资料报送集团总师办审核时,必须同时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审核整改单》(附表2)和由相关责任人﹙本人﹚签证的:《申报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备案资料专项方案会签表》(附表3)、《浙江昆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开工项目情况一览表》(附表4加盖基层单位章﹚送达公司工程部备案。 三、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制、审核、审批程序 1、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含应急预案﹚编制 1.1 各类方案的编写必须结合工程项目施工特点、难点、施工作业环境、施工工艺等实际,严格执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和强制性条文要求,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做到技术可行、经济合理。 1.2 工程项目部必须对施工现场可能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辩识,经评价后形成重大危险源清单,在施工过程中定期、不定期﹙当施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采用四新技术等情况前﹚进行危险源辩识、评价并及时调整清单,严格实行动态管理,重大危险源是编写项目管理实施规划、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的依据。 1.3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人为项目技术负责人(高、大、难等特

外协人员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3284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外协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标准版本

外协人员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1. 目的 1.1 提高外协人员安全意识与技能,保护其生命健康安全。 1.2 加强公司对外协人员的管理,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形象。 2. 范围 适用与聪明公司签订长期或短期分包工程合同的各种外协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土建、装饰、设备安装维修保养。 3. 定义 外协人员:跟公司签订长期或短期分包工程合同

的施工人员。 分包商: 跟公司签订长期或短期分包工程合同的施工人员单位的法定负责人。 4. 职责 4.1 外协人员单位(分包商)的安全资质审查 4.1.1 加工中心在录用分包商时,一般先由安全管理专属部门项目部(人事行政部)审查其安全资质,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商,严禁录用。 4.1.2 分包商填写《分包商安全资质审查表》,跟相关证书复印件交项目部(人事行政部)审查。资质审查一般在二个工作日内结束。 4.1.3 项目部(人事行政部)在审查中,应严格把关,不得擅自降低标准、简化手续,也不得逾期不办。

4.1.4 在外工程的分包商由项目部审查其安全资质,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商,严禁录用。 4.1.5 加工中心的分包商由人事行政部审查其安全资质,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商,严禁录用。 4.1.6 分包商安全资质审查内容: 4.1.4.1 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 4.1.4.2 由劳动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 4.1.4.3 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4.1.4.4 单位安全施工的技术实力(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及数量)及特种作业人员取证情况。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在各作业班组进入工地后正式上岗作业前,项目部必须对班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班组教育、项目部教育、企业安全管理教育),并建立教育记录挡卡;如果由于安全技术交底不清楚、不全面,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必须追究教育或交底人的责任。 2、各级安全教育具有针对性,对待各班组不可千篇一律,应付差使。 3、项目部要经常组织干部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学习规范和标准,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通过学习达到熟练掌握和运用的目的。 4、要坚持开展每周星期一安全活动日活动,每次活动要有组织、有内容、有目的、有要求,一般可小结上周安全工作情况,根据本周工作情况提出和强调搞好安全工作的措施,同时也有针对性的选学一些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活动的目的、内容及具体安排,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项目经理或其他管理人员不得占用安全活动日时间召开其它会议和进行其他工作。 5、对新入场的职工在分配工作之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项目部进行专业安全技术规程及规章制度的教育,班组进行具体的安全教育工作。 6、凡要求持证上岗的特种专作业人员,项目部必须于当地劳动部门联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上岗前仍应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7、职工更换工种或从事第二工种作业时,项目部必须重新对其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规程的学习,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8、施工当中采用新技术、新机具、新设备和新工艺方法时,项目部应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作业。 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从而采取有效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如下:一、安全检查的内容:按照建筑部颁发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对照检查执行情况;基槽临边的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设施,操作行为,

商场装修施工管理制度

商场装修施工管理制度 为严格装修管理,保证此次装修工程保质、保量、按期、安全完成,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安全保卫制度 1.所有人员进场必须出示施工证。装修人员要有装修资质证。 2.装修人员按商场统一规定时间进场,退场。装修人员必须服从商场的统一协调与安排。进入商场应带安全帽 3.禁止在商场内抽烟和使用明火,否则一次罚款100元。 4.禁止私拉乱扯、乱插电线、电源,须用正途插头接用电,用电必须经现场的专职电工同意,统一安排。不得用短线头接电,否则一次罚款100元。 5.用电设备工具必须有漏电保护装置,工具、电锯类必须符合安全规定。 6.施工人员不得穿拖鞋进场,空中作业要有保护装置。 7.需电焊和切割东西,必须将场地算帐明净,并配备灭火器。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违者罚款200元。 8.施工人员夜间不得私自进入规定装修以外商场,否则一次罚款300元。 9.顶部安装灯具,必须经百货大楼设备科核定用电量,确认详尽安装方案后方可施工,由于挖错孔造成的问题由装修方修补。 10.施工期间,因施工方的责任造成责任事故或人身、财产损失的,由施工方负全面负责。 造成第三防损失的也由施工方负责。 二、材料管理制度 1.所有材料由施工方组织,由公司监理人员按指定品牌验收后进场,所有材料只许进场,不许出场。分外情况必须由公司监理人员签字认可。

2.装修材料须经公司设备科、保卫科认定,符合消防规定及商场和监理人员规定的装修标准,做到装修材料、规格等符合要求。 3.施工人员不得随意破坏场内设施,否则,照价赔偿。 一、现场管理规定 1、施工前必须按照装修方案中的《装修现场围板效果图》将装修现场隔离。 2、所有施工人员需凭《装修工作牌》入场,并要求衣冠整齐,否则商场管理人员将拒绝其入场或算帐出场。 3、商场内严禁吸烟、打闹、大声喧哗、睡觉、煮食。施工人员只能在其施工场地工作,不得随意走动。否则将罚款200元。 4、对于施工现场原有废弃部件的拆除以及装修材料的大件进出,只能在非营业时间进行,同时注意保护相邻部位设施以及相关商户的所有物品。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进出材料必须登记。 5、若需进行锯木版、打冲击钻、刷油漆等易产生大噪音、大灰尘以及有激性气味的工作,请提前作好安排,在非营业时间或到商场后门外进行。否则罚款300元。 6、装修垃圾必须及时算帐,并采用袋装堆放在安全位置。装修结束后有施工队自行算帐明净。垃圾乱堆乱放甚至不算帐明净者将处于200元罚款。 7、装修过程中不得损坏商场任何设施和物品。退场时必须接受防损部门的检查,不得带走商场任何物件。 二、消防管理 1、施工负责人必须承担施工现场的一切消防责任。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说所用材料需进行合适防火处理。 2、对于天那水、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在使用过程中注意安全,用后妥善处理。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装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保证相邻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规范。 第二条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三条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应当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公司装修部的主要负责人对企业安全施工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应与施工现场负责人签定安全责任书。施工现场负责人为工程施工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施工现场负责人应与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签定安全责任书。未签定安全责任书,不得擅自施工。 第四条施工基本要求 1、施工前应进行设计及安全交底工作,并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核查,消除安全隐患,了解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2、各工序,各分项工程应做好自检、互检及交接检。 3、施工中,严禁损坏房屋原有绝热设施;严禁损坏受力钢筋;严禁超荷载集中堆放物品;严禁在预制混凝上空心楼板上打孔安装予埋件。 4、施工中,严禁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改变房间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擅自拆改燃气、暖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5、管道、设备工程的安装及调试应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必须同步进行的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

道、设备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的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6、施工人员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的法律,法规。 7、施工现场用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现场用电应从户表以后设立临时施工用电系统。 2、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施工用电系统,应由电工完成。 3、临时施工供电开关箱中应装设漏电保护器。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不得用插销连接。 4、临时用电线路应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 5、暂停施工时应切断电源。 8、施工现场用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得在未做防水的地面蓄水。 2、临时用水管不得有破损、滴漏。 3、暂停施工时应切断水源。 9、登高作业前须事先检查登高设施、工具的安全性能是否合格,保护措施是否到位,登高操作人员的技术要领必须熟练。登高作业时现场需有专人监护。木架凳和人字梯使用之前必须检查确保牢固后方可使用 . 10.室内装饰施工使用的电钻、电锤、冲击钻、曲线锯、电动剪刀、磨光机、切割机、电锯、电刨等机具,使用前,应进行安全检查,操作时,要严格按照机具使用说明及操作规则进行操作,保证人身安全。

外包外协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外包、外协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内外包、外协作业的安全管理与监督,明确公司内外包、外协作业的安全管理责任,维护公司安全环境和秩序,预防事故发生,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对外包、外协单位在公司区域内作业的管理。 3、定义 本规定相关用语的定义: 外包作业,是指承包公司有关工程的作业,包括:产品实现过程(PIM)中需要发包的相关工程、建筑与土木承包工程、设备维修承包工程及后勤服务承包等。 外协作业,是指供货的厂商人员、技术服务人员与废材(物)处理厂商人员在公司内进行的相关作业。 发包部门,是指与外包、外协单位签订合同的RHM相关部门。 4、安全管理协议 外包单位在与RHM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应与RHM(一般工程由发包部门部门长代表,重大工程由总经理代表)签订“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协议”(样式附后),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在RHM作业应当遵守的基本安全规则及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 与RHM长期协作的外包单位,可与其签订年度的安全管理协议;对于外协单位可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协议一式三份,安全环境部、发包部门、承包方各保存一份。 5、安全管理责任 RHM对外包、外协单位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5.1.1 RHM发包部门在与外包、外协单位签订工程合同前,对外包、外协单位须具备的安全资质和安全管理的能力与状况等进行必要的考察与审查,确定符合国家规定及公司安全管理要求的外包、外协单位。 5.1.2 RHM 发包部门对所管的外包、外协单位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体协调、管理和指导,并对其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资格审查。 5.1.3 RHM安全环境部对外包、外协单位作业人员视同公司员工进行同等安全监督。 外包、外协单位应确立在RHM作业的现场作业体制(责任制),指定现场作业责任人,落实事故预防对策,切实进行自主安全管理,外包、外协单位对其作业人员在RHM的安全生产负责。 外包、外协单位及其作业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安全卫生法律法规,遵守RHM的安全规定,服从RHM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参加RHM召集的安全会议等,及时了解RHM有关的安全要求并切实组织实施。 6、作业资格 外包、外协单位在RHM从事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的,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特种作业有效资格。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牌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牌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操作,文明施工,加强施工管理,杜绝不良行为,预防安全意外事故的发生,提高施工队伍的综合素质,确保装修施工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各人员务必严格遵守,以便施工顺利安全。 (一、)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施工作业时不准抽烟。 2、施工现场大小便必须到临时厕所。临时厕所使用后要随时清洗。 3、材料构件等物品分类码放整齐。领用材料,运输土方,砂石等,不沿途遗洒即使打扫维护。 4、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必须整理成堆,及时清运。做到工完料清。 5、现场施工人员的着装必须保持整洁。不得穿拖鞋。 6、施工现场必须保持整洁,打扫机房卫生,生活垃圾,生产废物即使清理。 7、团结同志,关心他人,严禁酒后上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拉帮结伙,恶语伤人,出工不出力。 (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佩戴好安全帽。必须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如安全带等。 2现场施工人员上岗前必须检查好一切安全设施是否安全可靠。 3、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特殊作业佩戴相应的劳动安全保护用品。

4、高空作业时,要系好安全带。严禁在高空中没有扶手的攀沿物上随意走动。 5、大中型施工机械(吊装运输碾压等)指派专职人员指挥。 6、小型及电动工具由专职人员操作和使用。注意用电安全。 (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1、材料验收; 开工进场的材料必须符合质量要求、严禁劣质材料进入施工现场,进场材料按指定地点,码放整齐。 2、隐蔽工程; 隐蔽工程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工严禁偷,漏,减项。验收合格后,方准覆盖。 3、材料摆放; 1)所有材料必须分类摆放; 2)每一种材料必须统一堆放在适当地点,整齐,干净;严禁乱堆乱放; 3)所有加工废料必须统一堆放及时处理,收工时当天废材料必须处理干净;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卫生

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商场消防工作制度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消防法》及公安部61号令,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对员工进行 消防常识的教育,让全店员工熟知消防常识,做到人人都企业消防工作负责。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逐级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真正把消防工作落实到实处。 3.加大检查.整改力度,除每周组织专项检查外,每天都要有保卫部三级巡查制检查安 全防火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4.每年组织企业灭火疏散演练不低于二次。 5.做好重大节日期间防火工作,并制定具体保卫方案。 6.加强火源,电源的管理,落实好天然气.液化气的检查制度,电气线路设备的检查制度,及时清楚火险隐患。 7.建立企业消防档案,组建义务消防队,做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加强吸烟管理制度,商场为无烟商场禁止吸烟。 8.坚持做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专项治理和检查工作,对发生火灾或火线隐患整改不 及时部门,将加倍处罚责任人。 9.保障消防设施设备在位,完整好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落实维护责任人。 消防监控中心交接班制度 一、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十五分钟到达本岗位,做好交接准备。 二、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着装,检查仪容仪表,精神面貌良好。 三、检查岗位的设备运行是否良好和交接巡视检查、执机注意事项。 四、当班人员必须记录本上填写好设备运行、巡检等情况,并要求字迹清楚,记录齐 全。 五、将消防应急工具,相关资料如数按规定摆放整齐。 六、做好中控室卫生清理工作,保证机器、地面、墙面洁净。 七、接班人员未到,在岗人员不得离岗,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请示处理办法。 八、交接班各项内容经确认后必须在交接班本上签名和时间,以示确认和负责。 九、如遇到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接班者协助交班者对事件进行处理,待事件处理告一段落,经交上级领导批准,再进行交接班。 十、接班人酒醉、情绪不稳、意识不清、不得交接班,应上报请示处理办法 十一、交班者要按本制度进行交班,如未按规定办,接班者可以提出意见,要求交班人员立即补办,否则可以不接班,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十二、消防中控室双人执机,不得单人交接执机,不得电话信誉交接,应有文字体现。 消防监控中心安全巡查工作制度

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一、公司安全生产施工管理制度 二、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执行制度 四、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 五、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六、架体、设备安装验收制度 七、施工机具进场验收与保养维修管理制度 八、安全检查制度 九、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十、伤亡事故快报制度 十一、考核奖罚制度 十二、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十三、门口值班和治安保卫制度 十四、消防防火责任制度 十五、卫生保洁制度 十六、不扰民措施 十七、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考核制度 十八、宿舍管理制度 十九、塔吊装、拆使用管理制度 二十、养护室管理制度 二十一、食堂卫生制度 二十二、车辆冲洗管理制度

XX集团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施工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建设部发布的国家强制性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预防事故发生,保证公司安全生产上一个新台阶,根据有关安全法规、规范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希各所属部门遵照执行。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各项目、办事处管理人员应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所属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2、贯彻各项经济承包合同中应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有针对性的安全保证措施,双方责任及奖惩办法。 3、施工现场凡职工人数超过50人,必须设置专职安全员;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以上,必须设置1-2名专职安全员;5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工地,要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员,组成安全管理班子负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二、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必须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贯彻开工前应制订总的安全管理目标,包括伤亡事故指标、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目标以及采取的安全措施。 2、建筑材料、构件、料具、仓库、附属临时设施必须安全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归类堆放,布置合理。 3、施工现场办公室必须布置施工总平面图,管理机构平面分布图,施工进度

外协施工承包安全管理制度

外协施工承包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 为了选择合格的承包商,确保施工、生产的安全,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合本企业承包商的管理。 3.职责 安环部和厂长办负责承包商的预审、教育、施工监督检查验收;行政部负责后勤的保管和供给;生产厂长统筹管理,协调各部室配合帮助。 4资格预审

4.1承包商需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企业的经营能力和范围、以往的业绩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范围等内容; 4.2安环部、厂长办、设备部、行政部会同其它各部室、车间针对承包商提供的内容进行审核,确定承包商的安全生产作业能力,根据审核结果选出适合的承包商,将审核结果报总经理,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正式选用承包商; 4.3安环部汇总各部室意见,针对承包商的施工内容提出安全生产要求,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 4.4承包商要根据企业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编制必要的生产计划,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检查与作业有关的安全设施、配备,接受企业安全培训教育; 4.5教育合格后安环部出具“承包商一级教育合格证明”,承包商凭借《承包商一级教育合格证明》及《安全责任协议书》方可进入厂区。

5作业监督 5.1安环部对承包商的作业落实安全责任人,作业过程中,承包商有职责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施工作业的实际情况,落实安全措施; 5.2承包商人员涉及到用火、用电、登高、吊装等作业时应到设备部申请,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作业许可证的办理须符合企业相关制度; 5.3安环部针对作业内容不定时的检查监督承包商的施工作业和安全生产状况,填写《承包商作业安全检查表》。 6施工中的安全措施 6.1承包商主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本企业的安全管理规定。厂区内严禁吸烟、严禁酗酒和酒后上班作业,严禁违章动火、违章作业等规定。不得将火种及香烟带入厂区内。在施工作业时要按照规定穿戴好劳动保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和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第二条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条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围档。高层和临街的建筑施工,应当采用密目网或者其他装置进行遮护。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第四条施工现场的道路应当平整、畅通,并设置交通指示标志。通行危险的地段应当悬挂警戒标志,夜间设置红灯示警。在车辆、行人通过的地方施工,应当对沟、坑、井等进行覆盖,并设置施工标志和防护设施。 第五条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域和非施工区应当隔开。建筑施工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临时住所和饮食等应当符合安全、卫生的要求。 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并符合下列规定:(一)根据建筑工程的施工进度,及时调整和完善安全防护设施;(二)在施工现场的事故易发区域,设置专项的安全防

护设施,并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三)根据季节或者天气特点,设置或者调整专项的安全防护设施,并进行相应的安全检查。 第二十条建筑施工企业安装、使用施工机械、机具和电气设备,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安装前应当按照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安装;(二)使用前应当按照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进行安全性能试验,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三)使用期间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维修、保养,保证其完好、安全。 第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施工现场电气安全保护和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一)用电作业应当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二)用火作业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并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第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应当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向不同工种的施工人员进行专项的安全技术交底。 第九条建筑施工企业的职工应当按照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发现施工现场安全异常情况,应当立即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向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报告。建筑施工企业的职工对影响身体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有权提出改进或者改善的建议;对企业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有权拒绝执行和检举、控告。 第十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巡视和检查,督

工程公司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编号:SM-ZD-28245 工程公司安全管理实施办 法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工程公司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有序可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太原铁路局及山西省三晋路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晋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五个不动摇”的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抓早防小、分工负责、逐级考核、责任追究的原则,贯彻落实“1233”安全工作法。 第三条本办法实施范围包括怀铁金桥宾馆、恒利修配厂、恒利招待所。恒利施工队参照执行。 第四条本办法的安全工作包括人身安全、设备安全、交通安全、行业安全以及防火、防盗、防破坏、防食物中毒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指导思想和工作方法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五个不动摇”的指导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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