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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桩基检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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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桩基检测规范

附录A桩身内力测试

基桩内力测试适用于混凝土预制桩、钢桩、组合型桩,也可用于桩身断面尺寸基本恒定或已知的混凝土灌注桩。

对竖向抗压静载试验桩,可得到桩侧各土层的分层抗压摩阻力和桩端支承力;对竖向抗拔静荷载试验桩,可得到桩侧土的分层抗拔摩阻力;对水平力试验桩,可求得桩身弯矩分布,最大弯矩位置等;对打入式预制混凝土桩和钢桩,可得到打桩过程中桩身各部位的锤击压应力、锤击拉应力。

基桩内力测试宜采用应变式传感器或钢弦式传感器。根据测试目的及要求,宜按表中的传感器技术、环境特性,选择适合的传感器,也可采用滑动测微计。需要检测桩身某断面或桩底位移时,可在需检测断面设置沉降杆。

表传感器技术、环境特性一览表

传感器设置位置及数量宜符合下列规定:

1传感器宜放在两种不同性质土层的界面处,以测量桩在不同土层中的分层摩阻力。在地面处应设置一个测量断面作为传感器标定断面。传感器埋设断面距桩顶和桩底的距离不应小于1倍桩径。

2在同一断面处可对称设置2'4个传感器,当桩径较大或试

验要求较高时取高值。

应变式传感器可视以下情况采用不同制作方法:

1对钢桩可采用以下两种方法之一:

1)将应变计用特殊的粘贴剂直接贴在钢桩的桩身,应变计宜采用标距

3"6mm的350Q胶基箔式应变计,不得使用纸基应变计。粘贴前应将贴片区表面除锈磨平,用有机溶剂去污清洗,待干燥后粘贴应变计。粘贴好的应变计应采取可靠的防水防潮密封防护措施。

2)将应变式传感器直接固定在测量位置。

2对混凝土预制桩和灌注桩,应变传感器的制作和埋设可视具体情况采用以下三种方法之一:

1)在600" 1000mm长的钢筋上,轴向、横向粘贴四个应变计组成

全桥,经防水绝缘处理后,到材料试验机上进行应力-应变关系标定。标定时的最大拉力宜控制在钢筋抗拉强度设计值的60%以内,经三次重复标定,应力-应变曲线的线性、滞后和重复性满足要求后,方可采用。传感器应在浇筑混凝土前按指定位置焊接或绑扎在主筋上,并满足规范对钢筋锚固长度的要求。固定后带应变计的钢筋不得弯曲变形或有附加应力产生。

2)直接将电阻应变计粘贴在桩身指定断面的主筋上,其制作方法及要求同

本条第1款钢桩上粘贴应变计的方法及要求。

3)将应变砖或埋入式混凝土应变测量传感器按产品使用要求预

埋在预制桩

的桩身指定位置。

应变式传感器可按全桥或半桥方式制作,宜优先采用全桥方式。传感器的测量片和补偿片应选用同一规格同一批号的产品,按轴向、横向准确地粘贴在钢筋同一断面上。测点的连接应采用屏蔽电缆,导线的对地绝缘电阻值应在500MQ以上,使用前应将整卷电缆除两端外全部浸入水中lh,测量芯线与水的绝缘;电缆屏蔽线应与钢筋绝缘;测量和补偿所用连接电缆的长度和线径应相同。

电阻应变计及其连接电缆均应有可靠的防潮绝缘防护措施;正式试验前电阻应变计及电缆的系统绝缘电阻不应低于200MQ o 不同材质的电阻应变计粘贴时应使用不同的粘贴剂。在选用电阻应变计、粘贴剂和导线时,应充分考虑试验桩在制作、养护和滋工过程中的环境条件。对采用蒸汽养护或高压养护的混凝土预制桩,应选用耐高温的电阻应变计、粘贴剂和导线。

电阻应变测量所用的电阻应变仪宜具有多点自动测量功能,仪器的分辨力应优于或等于1P £ ,并有存储和打印功能。

弦式钢筋计应按主筋直径大小选择。仪器的可测频率范围应大于桩在最

大加载时的频率的倍。使用前应对钢筋计逐个标定,得出压力与

频率之间的关系。

带有接长杆弦式钢筋计可焊接在主筋上;不宜采用螺纹连接。

弦式钢筋计通过与之匹配的频率仪进行测量,频率仪的分辨力应优于或等于liizo

当同时进行桩身位移测量时,桩身内力和位移测试应同步。

测试数据整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应变式传感器测量时,按下列公式对实测应变值进行导线电阻修正:

rR

)

)

米用半桥测量时:e=eC

qp=

QnAO

式中qsi桩第i断面与i + 1断面间侧摩阻力;

qp桩的端阻力;

i桩检测断面顺序号,1=1, 2, 〃〃,n,并自桩顶以下从小

到大排列;u桩身周长;

li第i断面与第i + 1断面之间的桩长;Qn桩端的轴力;A0 桩端面积。

5桩身第i断面处的钢筋应力可按下式计算:

o si Es - e si

式中O si桩身第i断面处的钢筋应力;

Es钢筋弹性模量;£ si桩身第i断面处的钢筋应变。沉降杆宜采用内外管形式:外管固定在桩身,内管下端固定在需测试断面,顶端高出外管100?200mm,并可与固定断面同步位移。

沉降杆应具有一定的刚度;沉降杆外径与外管内径之差不宜小于10mm,沉降杆接头处应光滑。

测量沉降杆位移的检测仪器应符合本规范第条的技术要求。数据的测读应与桩顶位移测量同步。

当沉降杆底端固定断面处桩身埋设有内力测试传感器时,可得到该断面处桩身轴力Qi和位移si o

附录B混凝土桩桩头处理

混凝土桩应先凿掉桩顶部的破碎层和软弱混凝土。

桩头顶面应平整,桩头中轴线与桩身上部的中轴线应重合。桩头主筋应全部直通至桩顶混凝土保护层之下,各主筋应在同一高度上。

距桩顶1倍桩径范围内,宜用厚度为3?5mm的钢板围裹或距桩顶倍桩径范围内设置箍筋,间距不宜大于100mm。桩顶应设置钢筋网片2?3层,间距60?100mm o

桩头混凝土强度等级宜比桩身混凝土提高1?2级,且不得低于C30o高应变法检测的桩头测点处截面积应与原桩身截面积相同。附录C静载试验记录表

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的现场检测数据宜按附表的格式记录。

单桩水平静载试验的现场检测数据宜按附表的格式记录。附表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记录表

检测单位:

校核:

记录:

附表单桩水平静载试验记录表

检测单位:

校核:

记录:

附录D钻芯法检测记录表

钻芯法检测的现场操作记录和芯样编录应分别按附表、的格式记录;检测芯样综合柱状图应按附表的格式记录和描述。

附表钻芯法检测现场操作记录表

附表钻芯法检测芯样编录表

附表钻芯法检测芯样综合柱状图

注:□代表芯样试件取样位置。

附录E芯样试件加工和测量

应采用双面锯切机加工芯样试件,加工时应将芯样固定,锯切平面垂直于芯样轴线。锯切过程中应淋水冷却金刚石圆锯片。

锯切后的芯样试件,当试件不能满足平整度及垂直度要求时,应选用以下方法进行端面加工:

1在磨平机上磨平。

2用水泥砂浆或硫磺胶泥等材料在专用补平装置上补平。水泥砂浆补平厚度不宜大于5mm,硫磺胶泥补平厚度不宜大于。

补平层应与芯样结合牢固,受压时补平层与芯样的结合面不得提前破坏。

试验前,应对芯样试件的几何尺寸做下列测量:

1平均直径:用游标卡尺测量芯样中部,在相互垂直的两个位置上,取其两次测量的算术平均值,精确至。

2芯样高度:用钢卷尺或钢板尺进行测量,精确至1mm。

3垂直度:用游标量角器测量两个端面与母线的夹角,精确至。。

4平整度:用钢板尺或角尺紧靠在芯样端面上,一面转动钢板尺,一面用塞尺测量与芯样端面之间的缝隙。

试件有裂缝或有其他较大缺陷、芯样试件内含有钢筋以及试件尺寸偏差超过下列数值时,不得用作抗压强度试验:

1芯样试件高度小于或大于时。

2沿试件高度任一直径与平均直径相差达2nmi以上时。

3试件端面的不平整度超过时。

4试件端面与轴线的不垂直度超过2°时。

5芯样试件平均直径小于2倍表观混凝土粗骨料最大粒径时。

附录F高应变法传感器安装

检测时至少应对称安装冲击力和冲击响应测量传感器各两个。冲击力和响应测量可采取以下方式:

1在桩顶下的桩侧表面分别对称安装加速度传感器和应变式力传感器,直接测量桩身测点处的响应和应变,并将应变换算成冲击力。

1在桩顶下的桩侧表面对称安装加速传感器直接测量响应,在自由落锤锤体处对称安装加速度传感器直接测量冲击力。

在第条第1款条件下,传感器宜分别对称安装在距桩顶不小于

2D的桩侧表面处;对于大直径桩,传感器与桩顶之间的距离可适当减小,但不得小于1D。安装面处的材质和截面尺寸应与原桩身相同,传感器不得安装在截面突变处附近。

在第条第2款条件下,对称安装在桩侧表面的加速度传感器距桩顶的距离不得小于或1D,并取两者高值。

在第条第1款条件下,传感器安装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变传感器与加速度传感器的中心应位于同一水平线上,同侧的应变传感器和加速度传感器间的水平距离不宜大于100mm。安装完毕后,传感器的中心轴应与桩中心轴保持平行。

2各传感器的安装面材质应均匀、密实、平整,并与桩轴线平行,否则应采用磨光机将其磨平。

3安装螺栓的钻孔应与桩侧表面垂直,安装应变式传感器时应对其初始应变值进行监视;安装完毕后的传感器应紧贴桩身表面,初始应变不得超过规定限值,测试时传感器不得产生滑动。

当连续锤击监测时,应将传感器连接电缆有效固定。

附录G试打桩与打桩监控

试打桩

为选择工程桩的桩型、桩长和桩端持力层进行试打桩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试打桩位置的工程地质条件应具有代表性。

2试打桩过程中,应按桩端进入的土层逐一进行测试;当持力层较厚时,应在同一土层中进行多次测试。

桩端持力层应根据试打桩结果的承载力与贯入度关系,结合场地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综合判定。

采用试打桩判定桩的承载力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判定的承载力值应小于或等于试打桩时测得的桩侧和桩端静土阻力值之和与桩在地基土中的时间效应系数的乘积,并应进行复打校核。

2复打至初打的休止时间应符合表的规定。

桩身锤击应力监测

桩身锤击应力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被监测桩的桩型、材质应与工程桩相同;施打机械的锤型、落距和垫层材料及状况应与工程桩施工时相同。

2应包括桩身锤击拉应力和锤击压应力两部分。

为测得桩身锤击应力最大值,监测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桩身锤击拉应力宜在预计桩端进入软土层或桩端穿过硬土层进

入软夹层时测试。

2桩身锤击压应力宜在桩端进入硬土层或桩周土阻力较大时测试。

最大桩身锤击拉应力可按下式计算:

t

1 i 2Ld 2Ld ae ae

—Fg 11+--ZXV i ZXV? tl +

2AT cc e 0 e 0

2L~2x u li e

-F e tl+ u y

?? A |

ce u p

2L~2x u e

t+1 e u

?? A

ce u

式中ot --------- 最大桩身锤击拉应力;

X——传感器安装点至计算点的距离;

A桩身截面面积。

最大桩身锤击压应力可按下式计算:

sp=

FmaxA

式中oP -------- 最大桩身锤击压应力;

Fmax——实测的最大锤击力。

桩身最大锤击应力控制值,应符合《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中有关规定。

锤击能量监测

桩锤实际传递给桩的能量应按下式计算:

En=

teO

d

FXVXdt

式中En——桩锤实际传递给桩的能量;

te——采样结束的时刻。

桩锤最大动能宜通过测定锤芯最大运动速度确定。

桩锤传递比应按桩锤实际传递给桩的能量与桩锤额定能量的比值确定;桩锤效率应按实测的桩锤最大动能与桩锤的额定能量的比值确定。

附录II声测管埋设要点

声测管内径宜为50?60mmo

声测管应下端封闭、上端加盖、管内无异物;声测管连接处应光

滑过渡,管口应高出桩顶100mm以上,且各声测管管口高度宜一致。

应采取适宜方法固定声测管,使之成桩后相互平行。

声测管埋设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DW800mm,

2 根管。

2800mm

3 D>2000mm,不少于4根管。

式中D受检桩设计桩径。

声测管应沿桩截面外侧呈对称形状布置,按图所示的箭头方向顺时

1-2, 1-3, 1-4, 2-3, 2-4, 3-4o

本规范用词说明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庾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

行”或“应符合”〃的要求”。非必须按指定的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可参照〃〃执行”。

试验检测继续教育 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

第1题 现批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编号为JGJ106-2014,自2014年()起实施。 A.6月1日 B.8月1日 C.10月1日 D.12月1日 答案:C 您的答案:C 题目分数:4 此题得分:4.0 批注: 第2题 工程桩验收检测时,施加的上拔荷载不得小于单桩竖向抗拔承载力特征值的()倍或使桩顶产生的上拔量达到设计要求的限值。 A.1.2 B.1.5 C.2.0 D.2.5 答案:C 您的答案:C 题目分数:4 此题得分:4.0 批注: 第3题 在桩基钻芯法中某基桩按规定钻取两孔,其中一孔局部芯样侧表面有少量气孔、蜂窝麻面、沟槽,但在另一孔同一深度部位的芯样中未出现,此基桩完整性应判定为 A.Ⅰ类 B.Ⅱ类 C.Ⅲ类 D.Ⅳ类 答案:A 您的答案:A 题目分数:4 此题得分:4.0 批注: 第4题

通过大量工程桩检测剖面统计分析,发现将Cv(j)限定在[ ]区间内,声速异常判断概率统计值的取值落在合理范围内的机率较大。 A.0.010,0.030 B.0.010,0.045 C.0.015,0.030 D.0.015,0.045 答案:D 您的答案:A 题目分数:4 此题得分:0.0 批注: 第5题 在新规范中声波透射法检测数据存在声学参数明显异常、波形明显畸变的异常声测线, 异常声测线在任一检测剖面的任一区段内纵向不连续分布,且在任一深度横向分布的数量小于检测剖面数量的50%,此基桩完整性应判定为 A.Ⅰ类 B.Ⅱ类 C.Ⅲ类 D.Ⅳ类 答案:B 您的答案:B 题目分数:4 此题得分:4.0 批注: 第6题 对钢筋混凝土预制桩、钢桩和桩身配筋率不小于()%的灌注桩,可取设计桩顶标高处水平位移所对应荷载的()倍作为单桩水平承载力特征值。 A.0.55 B.0.65 C.0.75 D.0.85 答案:B,C 您的答案:B,C 题目分数:9 此题得分:9.0 批注:

地基基础检测细则

(编号:01-ZJ-2015A-02)RSM-PRT(T)型基桩低压变检测实施细则 1、检测目的检测混凝土桩的桩身完整性,判别桩身缺陷的程度和位置,并为静载、基桩钻芯和低应变检测确定桩位提供依据。 2、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指导本公司人员用建筑工程基桩的承载力和桩身法检测评价钢筋混凝土灌注桩身结构完整性。 3、检测依据 3.1《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 3.2《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范》(DBJ15-60-2008) 3.3《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3.4《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4.抽样原则: 4.1设计单位或质监部门对受检桩桩位提出具体要求。 4.2随机抽样,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工程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较低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30%,且不得少于20根;其它桩基工程的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得少于10根。 4.3柱下三桩或三桩以下的承台抽检桩数不得少于1根。一柱一桩的应全部检测。 5、检测前的准备工作 5.1检测前与委托单位签订合同,合同内容应明确:试验项目、检测方法和数量。填写工程概况表; 5.2收集必要的资料: 1.检测桩的桩位图和编号; 2.检测桩的设计资料:桩型、桩径、桩长、设计承载力; 3.检测桩的现场施工记录;检测场地的工程地质资料。 5.3检测桩的桩头处理: 1.挖孔桩、锤击灌注桩和钻孔桩要凿去桩顶浮浆、松散或破损部分,露出坚硬的混凝土表面,桩顶表面应平整干净且无积水; 2.桩顶的材质、强度、载面尺寸应与原柱身基本等同;对于预应力管桩,当法兰盘与桩身混凝土之间结合不紧密时,应锯去法兰盘。 5.4制定检测方案 6、仪器设备武汉岩海公司生产的动测仪(K1616P)或PIT桩身完整性检测仪(PIT-V)、内装TC 电加速度传感器、力棒、力锤、室内电脑、打印机。 7、检测步骤和方法 7.1检测前检测员用红油漆笔在所有待检桩的桩顶写上相应的桩号表示待检,然后每检测完一根桩后用黑油漆笔划“√”来表示该桩已检。 7.2检测时,应合理设置采样时间间隔、采样点数、增益、模拟滤波、触发方式等,其中增益应结合激振方式通过现场对比试验确定; 7.3传感器安装: 1.传感器安装在桩顶面,传感器用耦合剂与桩顶面粘接; 2.安装完毕后的传感器必须与桩顶面保持垂直,且紧粘桩顶表面,在信号采集过程中不得产生滑移或松动。 7.4对于钢筋混凝土灌注桩,传感器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传感器安装点及其附近不得有缺损或裂缝;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执行《基桩检测技术规范》和贯彻 《安徽省建筑基桩检测管理规定》情况介绍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王晓泉一.JGJ 106—2003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介绍 1.规范的出台 工业与民用建筑中的质量问题和重大质量事故多与基础工程质 量有关,其中有不少是由于桩基工程的质量问题,而直接危及主体结构的正常使用与安全。我国每年的用桩量超过400万根,其中沿海地区和长江中下游软土地区占70%左右,我省近年来桩基的应用呈现增加的趋势,如:芜湖,马鞍山,安庆,蚌埠,淮南,宣城,巢湖,黄山等地桩基的应用随着城市的发展明显增多。如此大的用桩量,如何保证质量,一直倍受建设、施工、设计、勘察、监理各方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关注。桩基工程除因受岩土工程条件、基础与结构设计、桩土体系相互作用、施工以及专业技术水平和经验等关联因素的影响而具有复杂性外,桩的施工还具有高度的隐蔽性,发现质量问题难,事故处理更难。因此,基桩检测工作是整个桩基工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只有提高基桩检测工作的质量和检测评定结果的可靠性,才能真正做到确保桩基工程质量与安全。

80年代以来,我国基桩检测的标准初步形成系列,但这些标准只针对一类检测方法单独制订,有关设计规范对基桩检测的规定比较原则,主要侧重于为桩基设计提供依据。在实施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 各方法之间在某些方面(如抽检数量、桩身完整性类别划分及判据、测试仪器主要性能指标、复检规则等)缺乏统一的标准(至少是能被共同接受的一个低限原则),使检测人员在方法应用、检测数据采用及评判时显得无所适从,容易造成桩基工程验收工作的混乱。 2 由于技术上的原因,各检测方法都有其一定的适用范围,若将检测能力和适用范围不适宜的扩大,容易引起误判。 3 基桩检测通常是直接法与半直接法配合,多种方法并用。当需要对整个桩基质量做出评定时,单独的方法无法覆盖,各个标准(包括地方标准)并用时又出现主次不分或不一致。 因此,统一基桩检测方法、使基桩检测技术标准化、规范化,才能促进基桩检测技术进步,提高检测工作质量,为设计和施工验收提供可靠依据,确保工程质量。 为此根据建设部建标[2000]284号文的要求,建设部2000年上半年开始组织专家进行规范的编制,规范编制组经过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桩基工程基桩检测的实践经验和科研成果,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建设部于2003年3月21日发布第133号公告批准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新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106—2003,自2003年7月1日起实施。

广州市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技术规定 (1)

广州市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技术规定 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质量,保证建设工程地基基础质量检测工作的规范性、准确性和公正性,根据国家、行业、省相关的技术规范、标准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基本规定 1、检测机构应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测资质及在广州市建委备案,检测项目应通过计量认证;检测人员应经过市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培训合格,并具有相应的上岗证。 2、单位工程的地基基础采取两种及其以上的检测方法进行检测时,对省、市重点工程及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工程应由两家或以上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3、单位工程中,同一检测项目采用同一检测方法时,原则上由同一检测单位来承担相应的检测工作;对检测结果有争议时,应上报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4、地基基础检测应由建设单位委托。 二、地基基础工程的检测项目、方法及数量 地基基础工程的检测项目、方法及数量,必须遵守《地基基础工程质量检测的项目、方法和数量一览表》(见附件)的规定,并符合以下要求: 1、地基基础工程质量检测抽检的数量应按单位工程计算。 2、同一单位工程采用不同地基基础类型时,应分别确定检测方法和抽检数量;同一单位工程中采用不同类型的灌注桩时应按比例进行检测,总抽检数量不变。

3、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丙级,且各单位工程的工程桩总数少于30根或地基处理面积小于300m2,可将地质条件相近,施工工艺相同的若干个单位工程合并起来,确定抽检数量,但应对每个单位工程进行承载力抽检,每个单位工程的承载力抽检数量:当采用单桩静载荷试验时不得少于1根、当采用高应变法时不得少于2根、当采用平板载荷试验时不得少于2点。 4、加固处理后的桩应全部进行检测。检测方法应包括钻芯法、载荷试验或高应变法其中一种。 5、采用声波透射法、低应变法检测的基桩,当检测结果不能对整桩质量进行评定或难于判定其质量类别时,应采用其它有效方法如钻芯法进行复检。 6、地基基础检测前,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必须向质量监督机构提交建设、监理、设计及施工单位盖章的地基基础检测方案,其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况、设计要求、地基基础类型及数量、检测方法、检测数量等。当工程规模较大时,需要采用分区(段)施工的工程,可分区(段)按比例进行检测和验收,并在方案中加以说明。 7、当不同检测方法检测非同一根桩的桩身完整性时,可合并计算成桩质量检测的检测桩数。 三、验证与扩大抽检 1、当对检测结果有异议时,应在原试验点附近重新选点进行试验或在原受检桩上进行验证检测,验证检测的抽检数量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验证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可根据平板载荷试验结果,综合分析评价标准贯入试验、静力触探试验、圆锥动力触探试验、十字板剪切试验等地基承载力检测结果;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2014》

修订内容 1 进一步明确基桩检测方法选择原则及抽检数量的规定; 3.1.1 基桩检测可分为施工前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验桩检测和施工后为验收提供依据的工程桩检测。基桩检测应根据检测目的、检测方法的适应性、桩基的设计条件、成桩工艺等,按表3.1.1合理选择检测方法。当通过两种或两种以上检测方法的相互补充、验证,能有效提高基桩检测结果判定的可靠性时,应选择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检测方法。 3.3.1 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验桩检测应依据设计确定的基桩受力状态,采用相应的静载试验方法确定单桩极限承载力,检测数量应满足设计要求,且在同一条件下不应少于3根;当预计工程桩总数小于50根时,检测数量不应少于2根。 3.3.3 混凝土桩的桩身完整性检测方法选择,应符合本规范第3.1.1条的规定;当一种方法不能全面评价基桩完整性时,应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检测方法,检测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桩基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基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较低的灌注桩工程,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30%,且不应少于20根;其他桩基工程,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应少于10根; 2 除符合本条上款规定外,每个柱下承台检测桩数不应少于1根; 3 大直径嵌岩灌注桩或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大直径灌注桩,应在本条第1~2款规定的检测桩数范围内,按不少于总桩数10%的比例采用声波透射法或钻芯法检测; 4 当符合本规范第3.2.6条第1~2款规定的桩数较多,或为了全面了解整个工程基桩的桩身完整性情况时,宜增加检测数量。 对干作业挖孔桩和单节预制桩,数量可减半。——取消 3.3.4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应采用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进行承载力验收检测: 1 设计等级为甲级的桩基; 2 施工前未按本规范第3.3.1条进行单桩静载试验的工程; 3 施工前进行了单桩静载试验,但施工过程中变更了工艺参数或施工质量出现了异常; 4 地基条件复杂、桩施工质量可靠性低; 5 本地区采用的新桩型或新工艺; 6 施工过程中产生挤土上浮或偏位的群桩。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钻芯法

目录 1.适用范围 (3) 2.设备 (3) 2.1 (3) 2.2 (3) 2.3 (3) 2.4 (3) 2.5 (3) 2.6 (3) 3.现场操作 (4) 3.1 (4) 3.2 (4) 3.3 (4) 3.4 (4) 3.5 (4) 3.6 (4) 3.7 (5) 3.8 (5) 3.9 (5) 3.10 (5) 4.芯样试件截取与加工 (5) 4.1 (5) 4.2 (5) 4.3 (6) 5.芯样试件抗压强度试验 (6) 5.1 (6)

5.2 (6) 5.3 (6) 5.4 (6) 5.5 (7) 6.检测数据的分析与判定 (7) 6.1 (7) 6.2 (7) 6.3 (7) 6.4 (7) 6.5 (7) 6.6 (8) 6.7 (9) 附图表: 名称编号 建筑物与勘探点平面位置图No.01

1.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检测混凝土灌注桩的桩长、桩身混凝土强度、桩底沉渣厚度和桩身完整性,判定或鉴别桩端持力层岩土性状。 2.设备 2.1 钻取芯样宜采用液压操纵的钻机。钻机设备参数应符合以下规定: (1)额定最高转速不低于790r/min。 (2)转速调节范围不少于4档。 (3)额定配用压力不低于1.5Mpa。 2.2 钻机应配备单动双管钻具以及相应的孔口管、扩孔器、卡簧、扶正稳定器和捞取松软渣样的钻具。钻杆应顺直,直径宜为50mm。 2.3 钻头应根据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选用合格粒度、浓度、胎体硬度的金刚石钻头,且外径不宜小于100mm。钻头胎体不得有肉眼可见的裂纹、缺边、少角、倾斜及喇叭口变形。 2.4 水泵的排水量应为50~160L/min,泵压应为1.0~2.0Mpa。 2.5 钻切芯样试件用的锯切机应具有冷却系统和牢固夹紧芯样的装置,配套使用的金刚石圆锯片应有足够刚度。 2.6 芯样试件端面的补平器和磨平机应满足芯样制作的要求。

《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程》

《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程》 徐建质…2013?4号 关于执行《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程》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程》,DGJ32/TJ 142-2012,,以下简称省《检测规程》,已经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实施~为加强我市桩基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确保桩基工程满足建筑结构安全要求~现就我市桩基工程验收检测执行省《检测规程》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桩基工程施工完成后~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检验和桩身质量检验~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桩检测不得代替验收检测。 二、工程桩验收检测项目、数量、检测方法除满足设计要求及《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外~还应符合省《检测规程》要求。桩基验收检测数量按单位工程计算~同一单位工程中采用不同桩型的或同一桩型采用不同承载力的桩基工程~应分别计算,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桩数量不计入验收检测的检测数量。 三、工程桩验收检测桩位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严格执行桩位选取与检测的见证制度~检测桩位应在所有工程桩施工完成后随机选取~并满足省《检测规程》第3.1.5条及《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第3.3.3条的规定。 ,二,桩身质量检验~检测桩位应在全部工程桩施工结束后~由监理,建设,单位会同检测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确定~并形成检测桩位选取确认书,相关人员签字、盖单位公章~列入检测报告附件,。

,三,工程桩承载力检测~检测桩位应在全部工程桩施工结束后~由监理,建设,单位会同检测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根据桩身质量检验报告及施工情况共同确定~并形成检测桩位选取确认书,相关人员签字、盖单位公章~列入检测报告附件,。 ,四,检测单位应根据监理,建设,单位等确定的检测桩位进行验收检测~不得擅自改变或自行调整。 ,五,检测过程中~监理,建设,单位应对实际检测的桩位进行见证复核~承担检测桩位见证责任。 ,六,严禁先检测后补桩位选取确认书、实际检测数量多于检测报告检测数量的选择性出具检测数据的违规行为。 ,七,位于深基坑的桩基工程~桩位可以由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指定或有关单位按规定程序提前选定~指定试桩除桩顶标高适当提高外~必须和其它工程桩同一施工工艺参数且同时施工,设计单位应计算桩长差别对单桩承载力的影响~审核单桩承载力检测结果~推断工程桩单桩承载力能否满足设计要求~并形成书面意见。 四、桩基静载检测~检测单位应将检测数据实时上传至桩基测试远程监管系统。 五、对已进行为设计提供依据静荷载试验、且具有高应变检测与静载荷试验比对资料的桩基工程~可采用高应变法进行桩基承载力检测~检测单位出具高应变检测报告时~应把“高应变检测与静载荷试验比对资料”作为报告附件。 采用高应变法时~应同时评价桩身完整性。 六、低应变法检测嵌岩桩桩身质量~当桩底反射信号为单一反射波且锤击脉冲信号同向时~检测单位应在检测报告中予以注明~并应采取其他方法核验桩底嵌岩情况。

建筑工程地基基础检测技术要点及对策分析

建筑工程地基基础检测技术要点及对策分析 近年来,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建筑行业的建设标准和要求不断提高,与此同时,建筑工程的质量水平和建筑质量也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本文对建筑地基基础检测技术的应用情况进行了探讨,并对建筑工程地基基础检测技术要点及对策进行了简要分析。 标签:土木工程;地基检测;技术要点 1.建筑工程地基基础检测工作的主要内容 地基基础是建筑物承载所有负荷的重要部分,因此对于建筑物整体结构的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当前的建筑设计方案中都会明确规定地基沉降标准和要求,所以需要对地基基础进行检测,及时发现地基结构质量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处理,使其达到建筑地基基础的建筑标准和要求。因为建筑上方传递的重量全部施加在地基上,地基受压后会发生变形,因此会导致出现沉降,在建筑设计阶段地基沉降有相应的要求。所以要严格进行地基检测,通过开展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能够发现检测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使建筑地基施工質量满足相关施工要求,从而保证建筑地基的施工质量,确保建筑整体结构的安全。所以做好建筑工程地基基础检测,是提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重要部分。 2.地基检测工作的应用现状分析 由于地基工程具备着一定的隐蔽性,这使得地基施工的难度有所提升,考虑到建筑物的地基工程的质量与建筑整体质量之间的关系较为密切,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必须高度关注地基工程质量。在具体开展地基工程施工之前需要进行系统的地基检测,充分了解与工程相关的各项地基参数情况,提前发现在后续施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以便及时解决问题,排除危机。地基检测工作在我国的开展己经经过了一段漫长的发展历程,目前无论是在软硬件技术,还是在规范管理方面都获得了较为显著的进步,地基检测市场的发展也逐步进入正轨。就当前地基检测技术的实际应用情况来看,常用的地基检测技术包括静力触探法、动力触探法、平板荷载试验法等。但随着新时期人们对于检测水平的要求逐步提升,人们逐渐发现了传统检测技术方法中存在的缺陷,并着手寻求能够更大程度上强化地基检测工作水平的新方法。于是,探地雷达法、剪切波速法等新技术应运而生。新技术和新方法的出现,为我国地基检测工作的开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3.建筑工程地基检测技术的优化对策 3.1提升地基检测人员的技术水平 为了优化建筑工程地基检测技术,建筑企业应该注重对地基检测人员技术水平的提升,只有技术人员的能力得到强化,才能更好地提升地基检测效果,为建筑工程的进一步施工创造有利条件。在提升地基检测人员技术能力方面,建筑企

建筑地基基础检测项目、方法及数量一览表

附件:建筑地基基础检测项目、方法及数量一览表(恩施州) 第1页,共4页 序号基础选型 天然地基桩(墩)身完整性 桩(墩)的承载力检测方法检测数量检测方法检测数量 1 人工挖孔灌注墩 (埋深大于3米,直径不少 于1000mm,且埋深与墩身 直径小于6或墩身直径与 扩底直径的比小于4的独 立刚性基础,墩身有效长 度不宜超过5米。《建筑地 基基础检测技术规范》 DB42/269-2003第 3.0.8 条) 非 嵌 岩 墩 浅层平板静载荷试 验 依据:《建筑地基基 础设计规范》 GB50007-2002 第10.1.6条 具体数量部位由设计文件 给出,但单位工程试验数 量不少于3点, 依据:《建筑地基基础检测 技术规范》DB42/269-2003 第3.0.7.1条 低应变 依据:《建筑地基 基础检测技术 规范》 DB42/269-2003 第3.0.8条 每根柱的承台下抽检的墩数不应 少于1根,承台下单墩、二墩应 全数检测 依据:《建筑地基基础检测技术规 范》DB42/269-2003第3.0.8条 依据:《建筑地基基础检测技术规 范》DB42/269-2003第3.0.7.2条 。 执行《建筑地基基础检 测技术规范》 DB42/269-2003标准 3.0.7条第2款天然地 基的检测规定。 嵌 岩 墩 岩基静载荷试验 依据:《建筑地基基 础检测技术规范》 DB42/269-2003 第3.0.7.1条 具体数量部位由设计文件给 出,但单位工程试验数量不 少于3点, 依据:《建筑地基基础检测技 术规范》DB42/269-2003 第3.0.7.1条。

第2页,共4页序号基础选型 天然地基桩身完整性桩的承载力检测方法检测数量检测方法检测数量检测方法检测数量 2 人工挖孔 灌注桩 (桩径 ≥1000mm) 端 承 型 非 嵌 岩 桩 深层平板 静载荷试 验 具体数量由设计 文件给出,但单 位工程试验数 量不少于3点, 依据:《建筑地基 基础检测技术 规范》 DB42/269-2003 第3.0.7.1条 声波透射法 ①甲级设计等级的桩基、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 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桩数的30%,且不应少于20根; 其他建筑桩: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应少于10根; 干成孔作业且终孔后经过核验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少于总 桩数的10%,且不应少于10根。 ②且每根柱的承台下的抽验桩数不少于1根,单桩和两桩应全 数检测。 ③依据:《建筑地基基础检测技术规范》DB42/269-2003第 3.0.6.7条《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第10.1.7 条。 静载荷试 验或抗 拔试验 总桩数的1%,不应少 于3根,总数小于50 根时,不应少于2根。 依据:《建筑地基基础 检测技术规范》 DB42/269-2003第 3.0.6.2条;《建筑地 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2002第 10.1.8条。 端 承 型 嵌 岩 桩 岩基静载 荷试验 具体数量由设计 文件给出,但单 位工程试验数 量不少于3点, 依据:《建筑地 基基础检测技 术规范》 DB42/269-2003 第3.0.7.1条 声波透射法 ①甲级设计等级的桩基、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 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桩数的30%,且不应少于20根; 其他建筑桩: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应少于10根; 干成孔作业且终孔后经过核验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少于总 桩数的10%,且不应少于10根。 ②且每根柱的承台下的抽验桩数不少于1根,单桩和两桩应全 数检测。 ③依据:《建筑地基基础检测技术规范》DB42/269-2003第 3.0.6.7条《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第10.1.7 条。 核验 根据岩基静载荷试验 报告,结合桩身质量 (声波透射法、钻芯 法)报告校验。依据: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 规范》GB50007-2002 第10.1.8条。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2008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灌注桩: 4.1.2桩身混凝土及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桩身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得小于C25,混凝土预制桩尖强度等级不得小于C30。 2.灌注桩主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5mm,水下灌注桩的主筋混凝土保 护层不得小于50mm。 6.1.4成桩机械必须经鉴定合格,不得使用不合格机械。 6.2.6粗骨料可选用碎石,其骨料粒径不得大于钢筋间距最小净距的三分之一。 6.2.7检查成孔质量合格后应尽快灌注混凝土,直径大于1000mm或单桩混凝土 量超过25立方米的桩,每根桩桩身混凝土应留1组试件:直径大于1000mm 的桩或单桩混凝土量不超过25立方米的桩,每个灌注台班不得少于1组:每组试件应留3件。 6.3.2泥浆护壁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期间护筒内的泥浆面应高出地下水位1000mm以上,在受水位涨落影响时,泥浆面应高出最高水位1500mm以上; 2.在清孔过程中,应不断置换泥浆,直至浇注水下混凝土; 3.浇注混凝土前,孔底500mm以内的泥浆比重应小于1,。25:含砂率不得大于8%;粘度不得大于28s; 4.在容易产生泥浆渗漏的土层中应采用维持孔壁稳定的措施。 6.3.9钻孔达到设计深度灌注混凝土之前,孔底沉渣厚度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端承型桩,不应大于50mm 2.对摩擦型桩,不应大于100mm 3.对抗拔、抗水平力桩,不应大于200mm 6.3.26钢筋笼吊装完毕后,应安置导管或气泵管二次清孔,并应进行孔位、孔 径、垂直度、孔深、沉渣厚度等检查,合格后应立即灌注混凝土。 6.3.27水下灌注的混凝土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下灌注混凝土必须具备良好的和易性,配合比应通过试验确定;坍落度宜180—220mm;水泥用量不应少于360kg每立方(当掺入粉煤灰时水泥用量可不受此限); 2.水下灌注混凝土的含砂率宜为40%—50%,并宜选用中粗砂;粗骨料的最大粒径应小于40mm; 3.水下灌注混凝土宜掺外加剂。 6.3.30灌注水下混凝土质量控制应满足下列要求: 1.开始灌注混凝土时,导管底部至孔底的距离宜为300—500mm; 2.应有足够的混凝土储备量,导管一次埋入混凝土灌注面以下不应少于800mm 3.导管埋入混凝土深度宜为2000—6000mm。严禁将导管提出混凝土灌注面,并应控制提拔导管速度,应有专人测量导管埋深及内外混凝土灌注面的高差,填写水下混凝土灌注记录; 4.灌注水下混凝土必须连续施工,每根桩的灌注时间应按初盘混凝土的初凝时间控制,对灌注过程中的故障应记录备案; 5.应控制最后一次灌注量,超灌高度宜为800—1000mm。凿除泛桨高度后必须保证暴露的桩顶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等级。

地基与基础检测方案

精品文档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地基与基础检测方案 编号: 一、工程概况 二、检测依据 1、《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范》DBJ15-60-2008 2、《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106-2003 3、《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4、《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5、《建筑地基基础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1- 三、检测方案 四、单位意见 五、须知 1、对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必须办理检测方案的备案手续; 2、各质量责任主体制定检测方案后,须送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审核备案后方可实施检测; 3、检测过程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各质量责任主体应按规范要求制定检测方案进一步扩大检测;

精品文档 . 4、未办理备案的工程不得进行验收; 5、质监站、检测机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2- 附录 《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范》DBJ15-60-2008摘要 3.1 一般规定 3.1.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分为地基检测、基桩及基础锚杆检测、支护工程检测和基础检测。应根据检测目的合理选择检测方法。 1 地基检测。地基检测内容包括天然地基承载力、变形参数及岩土性状评价,处理土地基承载力、变形参数及施工质量评价,复合地基承载力、变形参数及复合地基增强体的施工质量评价。检测方法可选择平板载荷试验、钻芯法、标准贯入试验、圆锥动力触探试验、静力触探试验、十字板剪切试验、土工试验、低应变法、深层平板载荷试验和岩基载荷试验。 2 基桩及基础锚杆检测。基桩及基础锚杆检测内容包括工程的桩身完整性和承载力检测、基础锚杆抗拔承载力检测。桩身完整性和承载力检测、基础锚杆抗拔承载力检测。桩身完整性检测可选择钻芯法、声波透射法、高应变法和低应变法等。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检测可选择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和高应变法,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检测可选择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和高应变法,单桩竖向抗拔承载力检测可采用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单桩水平承载力检测可采用单桩水平静载试验,基础锚杆抗拔承载力检测可采用基础锚杆抗拔试验。 3 支护工程检测。支护工程检测内容包括土钉和支护锚杆抗拔力检测、土钉墙施工质量检测、水泥土墙墙身完整性检测、地下连续墙墙体质量检测、逆作拱墙的施工质量检测、用于支护的混凝土灌注桩的桩身完整性检测。检测方法可选择土钉和支护锚杆验收试验、钻芯法、声波透射法和低应变法。 4 基础检测。基础检测内容包括各类基础及桩基础承台的施工质量检测和建筑物沉降观测。混凝土强度可选择钻芯法和回弹法。 3.1.5 检测单位应根据调查结果和确定的检测目的,选择检测方法,制定检测方案。检测方案宜包含以下内容:工程概况,检测方法及其所依据的规范标准,检测数量,抽样方案,所需的机械设备和人工配合、试验时间要求,必要时还应包括桩头开挖、加固、处理,场地平整,道路修筑,供水供电等要求。 当根据现场试验结果,判断所选择的检测方法不能满足检测目的时,应重新选择检测方法,制定检测方案。不能完全满足检测目的的检测结果,不能计入抽检数量。 3.1.6 地基基础工程验收检测的抽检数量应按单位工程计算。当单位工程由若干个子单位工程组成时,抽检数量宜按子单位工程计算。 3.2 地基检测规定 3.2.1 天然土地基、处理土地基和复合地基应合理选择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检测方法进行地基检测,并应符合先简后繁、先粗后细、先面后点的原则。 3.2.4 天然岩石地基应采用钻芯法这行抽检,单位工程抽检数量不得少于6个孔,钻孔深度应满足设计要求,每孔芯样载取一组三个芯样试件。天然岩石地基特性复杂的工程应增加抽样孔数。当岩石芯样无法制作成芯样试件时,应进行岩基载荷试验,对强风化岩、全风化岩宜采用平板载荷试验,试验点数不应少于3点。 3.2.5 天然土地基、处理土地基应进行平板载荷试验,单位工程抽检数量为每500㎡不应少于1个点,且不得少于3点,对于复杂场地或重要建筑地基应增加抽检数量。 3.2.6 天然土地基、处理土地基在进行平板载荷试验前,应根据地基类型选择标准贯入试验、圆锥动力触探试验、静力触探试验、十字板剪切试验等一种或一种以上的方法对地基处理质量或天然地基土性状进行普查,单位工程抽检数量为第200㎡不应少于1个孔,且不得少于10孔,每个独立柱基不得少于1孔,基槽每20延米不得少于1孔。检测深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3.2.7 复合地基及强夯置换墩应进行复合地基平板载荷试验,单位工程抽检平板载荷试验点数量应为总桩(墩)数的0.5%~1%,且不得少于3点。同一单位工程复合地基平板载荷试验形式可选择多桩复合地基平板载荷试验或单桩(墩)复合地基平板载荷试验,也可一部分试验点选择多桩复合地基平板载荷试验而另一部分试验点选择单桩复合地基平板载荷试验。 3.2.8 复合地基及强夯置换墩在进行平板载荷试验前,应采用合适的检测方法对复合地基的桩体施工质量进行检测,抽检数量:当采用标准贯入试验、圆锥动力触探试验等方法时,单位工程抽检数量应为总桩(墩)数的0.5%~1%,且不得少于3根;当采用单桩竖向抗压载荷试验、钻芯法时,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0.5%,且不得少于3根。 3.2.9 当设计有要求时,应对复合地基桩间土和强夯置换墩墩间土进行抽检,检测方法和抽检数量宜参照本规范第 3.2.5条和第3.2.6条的规定。 3.3 基桩及基础锚杆检测规定 3.3.1 工程桩验收应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和单桩承载力检测。宜先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后进行承载力检测;当基础埋深较大时,桩身完整性检测宜在基坑开挖至基底标高后进行。 3.3.2 从成桩到开始试验的间歇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采用低应变法或声波透射法检测时,受检桩桩身混凝土强度不得低于设计强度等级的70%或预留立方体试块强度不得 小于15MPa。 2 当采用钻芯法检测时,受检桩的混凝土龄期不得小于28d或预留立方体试块强度不得低于设计强度等级。 3 高应变法和静载试验的间歇时间:混凝土灌注桩的混凝土龄期不得小于28d。预制桩(钢桩)在施工成桩后,对于砂土, 不宜少于7d;对于粉土,不宜少于10d;对于非饱和黏性土,不宜少于15d;对于饱和黏性土,不宜少于25d;对于桩端持力层为遇水易软化的风化岩层,不应少于25d。 3.3.3 桩身完整性和单桩承载力抽样检测的受检桩宜按下列情况综合确定: 1 施工质量有疑问的桩; 2 设计认为重要的桩; 3 局部地质条件出现异常的桩; 4 当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检测方法时,宜根据前一种检测方法的检测结果来确定后一种检测方法的受检桩; 5 同类型桩宜均匀分布。 3.3.4 混凝土灌注桩的桩身完整性检测的抽检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柱下三桩或三桩以下的承台,每个承台抽检桩数不得少于1根。 2 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柱下四桩或四桩以上承台抽检桩数不应少于相应总桩数的30%,且单位工程抽检总桩数不得少 于20根。 1)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桩基工程; 2)场地地质条件复杂的桩基工程; 3)施工工艺导致施工质量可靠性低的桩基工程; 4)本地区采用的新桩型或采用新工艺施工的桩基工程。 对于其他工程,柱下四桩或四桩以上承台抽检桩数不应少于相应总桩数的20%,且单位工程抽检总桩数不得少于10根。 -3- 3 对于直径大于等于500mm的端承型混凝土灌注桩,应在上述两款规定的抽检桩数范围内,选用钻芯法或声波透射法对部分受检桩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 4 当检测数据难以评价整根受检桩的桩身质量,不能确定桩身完整性类别时,不得计入上述三款规定的抽检桩数范围内,应重新确定受检桩或重新选择检测方法,以确保抽检桩数满足本条的规定要求。 3.3.5 混凝土灌注桩的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静载试验时,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得少于3根;当总桩数在50根以内时,不得少于2根。采用高应变法时,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5%,且不得少于5根。 3.3.6 预制桩桩身完整性和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条件允许时,宜采用孔内摄像或将低压灯泡放入管桩内腔对桩身完整性进行检查。 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预制桩工程,应采用低应变法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和静载试验进行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检测,完整性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0%,静载试验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少于3根,当总桩数在50根以内时,不得少于2根。 1)场地地质条件为岩溶的桩基工程; 2)非岩溶地区上覆土层为淤泥等软弱土层,其下直接为中风化岩、或微风化岩、或中风化岩面上只有较薄的强风化岩; 3)桩端持力层为遇水易软化的风化岩层; 4)采用“引孔法”施工的桩基工程。 3 对本条第2款规定以外的预制桩工程,应采用高应变法同时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和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检测,抽检桩数不应少于同条件下总桩数的8%,且不得少于10根。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和地质条件较为复杂的乙级管桩基础工程,抽检桩数应增加一个百分点。其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桩基工程,抽检桩数可减少一个百分点; 1)已按有关规范的规定对焊接接缝进行了抽检的桩基工程; 2)对于已采用孔内摄像或低压灯泡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查、检查桩数超过工程桩总数的80%且未发现明显质量缺陷的预应力管桩工程; 3)采用机械接头的预应力管桩工程; 4)施工过程中采用打桩自动记录设备进行施工记录的桩基工程。 注:当不采用高应变法进行抽检时,检测方法和抽检桩数应符合本条第2款的规定。 3.3.7 钢桩应采用高应变法和静载试验进行检测。高应变法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5%,且不得少于10根;静载试验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0.5%,且不得少于3根,当总桩数在50根以内时,不得少于2根。 3.3.8 采用高应变法进行打桩过程监测的工程桩或施工前进行静载试验的试验桩,如果试验桩施工工艺与工程桩施工工艺相同,桩身未破坏且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大于等于2倍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特征值,这类试验桩的桩数的一半可计入同方法验收抽检数量。 3.3.9对竖向抗拔承载力有设计要求的桩基工程,应进行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抽检桩数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得少于3根。 3.3.10 对水平承载力有设计要求的桩基工程,应进行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抽检桩数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得少于3根。 3.3.11 基础锚杆应进行抗拔试验,抽检数量不应少于锚杆总数的5%,且不得少于6根。 3.4 支护工程检测规定 3.4.1 支护锚杆应进行验收试验,抽检数量不应少于锚杆总数的5%,且不得少于6根。 3.4.2 土钉墙质量验收应进行土钉抗拔力试验,抽检数量应为土钉总数的0.5%~1%,且不得少于10根。墙面喷射混凝土厚度应进行检测,检测方法可采用钻孔法,抽检数量宜每100㎡墙面积一组,每组不少于3点。 3.4.3 用于支护的混凝土灌注桩应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抽检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得少于10根,检测方法可采用低应变法;当根据低应变法检测结果判定的桩身缺陷可能影响桩的水平承载力时,应采用钻芯法补充检测,抽检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的2%,且不得少于3根。 3.4.4 应采用钻芯法对水泥土墙身完整性进行检测,抽检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得少于5根,并应截取芯样进行抗压强度试验。 3.4.5 地下连续墙墙体完整性应选择声波透射法、钻芯法检测。当地下连续墙作为永久性结构的一部分时,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槽段数的20%,且不得少于3个槽段;当地下连续墙作为临时性结构时,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槽段数的10%,且不得少于3个槽段。 3.4.6 应对逆作拱墙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测,抽检数量为每100㎡墙面一组,每组不应少于3点,检测方法可采用结构钻芯法。 3.5 基础检测和沉降观测规定 3.5.1 扩展基础、柱下条形基础、筏形基础和桩基础承台应进行混凝土强度检测,单位工程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构件总数的10%,且不应少于3个构件。检测方法可选择钻芯法和回弹法;采用钻芯法检测时,每个构件钻取芯样孔不应少于3个,每孔截取1个芯样试件,对于截面尺寸较小的构件不应少于2个孔。 3.5.2 钢筋混凝土基础和桩基础承台宜进行保护层厚度检测,单位工程抽检数量不宜少于构件总数的10%。 3.5.3下列建筑物应进行沉降观测直至沉降达到稳定标准: 1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物; 2 复合地基或软弱地基上的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建筑物; 3 基础有严重质量问题并经工程处理的建筑物; 4 受施工影响的邻近建筑物; 5 受场地地下水等环境因素变化影响的建筑物; 6 改扩建工程和加层工程; 7 采取新型基础或新型结构的建筑物; 8 设计要求进行沉降观测的建筑物。

JGJ340-2015《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

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 JGJ340-2015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5年12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786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340-2015,自2015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1.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3月30日 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0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0]43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过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土(岩)地基载荷试验;5复合地基载荷试验;6竖向增强体载荷试验;7标准贯入试验;8圆锥动力触探试验;9静力触探试验;10十字板剪切试验;11水泥土钻芯法试验;12低应变法试验;13扁铲侧胀试验;14多道瞬态面波试验。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1总则 1.0.1为了在建筑地基检测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确保质量、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地基性状及施工质量的检测和评价。 1.0.3建筑地基检测方法的选择应根据各种检测方法的特点和适用范围,考虑地质条件及施工质量可靠性、使用要求等因素因地制宜、综合确定。 1.0.4建筑地基检测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和符号

桩基检测规范

1 总则 为了确保基桩检测工作质量,统一基桩检测方法,为设计和施工验收提供可靠依据,使基桩质量检测工作符合安全适用、技术先进、数据准确、正确评价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基桩的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的检测与评价。 基桩检测方法应根据各种检测方法的特点和适用范围,考虑地质条件、桩型及施工质量可靠性、使用要求等因素进行合理选择搭配。基桩检测结果应结合上述因素进行分析判定。 建筑工程基桩的质量检测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符号 术语 基桩 foundation pile 桩基础中的单桩。 桩身完整性 pi1e integrity 反映桩身截面尺寸相对变化、桩身材料密实性和连续性的综合定性指标。 桩身缺陷 pile defects 使桩身完整性恶化,在一定程度上引起桩身结构强度和耐久性降低的桩身断裂、裂缝、缩颈、夹泥(杂物)、空洞、蜂窝、松散等现象的统称。 静载试验static loading test 在桩顶部逐级施加竖向压力、竖向上拔力或水平推力,观测桩顶部随时间产生的沉降、上拔位移或水平位移,以确定相应的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单桩竖向

抗拔承载力或单桩水平承载力的试验方法。 钻芯法 core drilling method 用钻机钻取芯样以检测桩长、桩身缺陷、桩底沉渣厚度以及桩身混凝土的强度、密实性和连续性,判定桩端岩土性状的方法。 低应变法 low strain integriiy testing 采用低能量瞬态或稳态激振方式在桩顶激振,实测桩顶部的速度时程曲线或速度导纳曲线,通过波动理论分析或频域分析,对桩身完整性进行判定的检测方法。 高应变法high strain dynamic testing 用重锤冲击桩顶,实测桩顶部的速度和力时程曲线,通过波动理论分析,对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进行判定的检测方法。 声波透射法 crosshole sonic logging 在预埋声测管之间发射并接收声波,通过实测声波在混凝土介质中传播的声时、频率和波幅衰减等声学参数的相对变化,对桩身完整性进行检测的方法。 符号 抗力和材料性能 c ——桩身一维纵向应力波传播速度(简称桩身波速); E ——桩身材料弹性模量; cu f ——混凝土芯样试件抗压强度; m ——地基土水平抗力系数的比例系数; u Q ——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 a R ——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特征值;

天然基础检测方案

天然地基与基础处理工程检测方案 一、工程概况: 1、本项目位于广州市天河区东莞庄路280号,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为二级,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乙类,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人防工程抗力等级为核六级,地下室防水等级为二级,建筑物耐火等级为二级。 2、建筑场地类别为2类,主要的地质概况为:杂填土、中粗砂、淤泥质土、粉质粘土、粗砾砂、粘土、砂质粘土、全风化花岗岩、强风化泥花岗岩、中风化花岗岩、微风化花岗岩,地基土的液化等级为不液化砂土。地下结构计算考虑地下水作用,设防水位标高为 41.80(广州高程),水土对地下室侧壁压力按水土分算、考虑。地下水对混凝土弱腐蚀性,对混凝土内钢筋微腐蚀性。 科研业务用房:筏形基础持力层为硬(坚)塑砂(砾)质粘性土(即勘察报告中的4-1或4-2层),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为220KN/m 报告厅:天然地基基础持力层为硬塑砂(砾)质粘性土(即勘察报告中的4-1),土层承载力特征值≥220KPa。 3、本项目为1栋单体建筑,按使用功能划分为报告厅和科研业务用房,建筑单体面积4.23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76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47万平方米。建筑层数为地上8层,其中报告厅地上1层、科研业务用房地上8层(局部5层),地下层2层(其中报告厅地下1层、科研业务用房地下2层),建筑总高度为39.7m。 4、本项目采用筏板基础,局部采用灌注桩,筏板基础下设置永久性抗浮锚杆,锚杆2000x2000满铺布置;锚杆的成孔直径为?150。单根锚杆的抗拔力特征值均为260KN,要求进入强风化花岗岩不少于7m。当杆体进入全风化花岗岩层每1m可折算为入强风化花岗岩层0.50m。 二、检测依据: 1、本工程检测方案的依据: (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 (2)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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