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案例分析题

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案例分析题

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案例分析题

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案例分析题

五、案例分析题。(认真阅读案例,并根据案例回答所附问题。本部分共二题,每题5分,共10分)。

1.广西甲果品公司委托推销员乙带三万斤香蕉到北京销售,乙到京后,不幸遇车祸住院,为防止香蕉腐烂,乙自行决定转托北京丙代为销售,丙同意以稍低于市场价格代销,乙同时电告了甲,甲回电表明异议时,丙已将三万余斤香蕉全部售完。甲起诉,请求赔偿,你认为甲的请求是否可以支持?

2. 1986年2月初,中共某县县委向该县人人常委会党组和县人民政府党组织,提交了19个乡、镇长任职和免职的建议名单。该县人民政府随即据此将这19个乡、镇长进行任免,并以县人民政府“红头文件”的形式,发至县直属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国家机关。该县人大常委会收到此任免文件后,认为该文件违背了宪法、地方各级人大和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遂建议县政府予以纠正。县政府并未引起重视。事隔不久,县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人又向县委作了专门汇报,县委亦未明确表态。在这种情况下,县人大常委会专门召开会议,就县政府的这一任免文件进行专题审议。会上人大常委会委员们一致认为该任免文件不符合法律规定,故通过了将其撤销的决定。

试问:县人大常委会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公务员考试案例分析题选编及答案资料

公务员考试案例分析题选编及答案 一、案例选择题 案例1 通用电气公司管理制度的变迁五十年代初,美国通用电气公司年销售额已超过20亿美元。公司规模大了。权力完全集中于美国纽约总部,已经不能适应公司的发展,需要改良组织结构。 于是公司总裁卡迪纳先生决定实施分权制度。该分权制度由斯密迪一手策划,斯密迪行伍出生,非常强调纪律的作用,他认为,实施新的制度时,肯定有阻力,所以,必须由他说了算,基层人员要绝对服从,不能有异议。 斯密迪的制度有以下几点: 第一点,一个经理自己所能管理的企业规模是有界的。 他认为,一个经理自己所能胜任的经营规模,最大不能超过5000万美元一年,再大就管不了了,按照他的观点,通用电气公司拆成了150个部门,各部门的经营规模不超过5000万美元一年,各部门相对独立,各有各的经营业务,由各部门的经理负责管理,每个部门的经营直接对总裁负责,这样,通用电气公司就等于分成了150个“小公司”。这就导致了一个很不好的格局:当某部门的经营业务超过5000万美元时,按照斯密迪的观点,必须分成两个相互独立的业务部门。 第二点,以部门经营的好坏要有具体的量化指标。 斯密迪在测评一个部门经营好坏时,设计了8项指标,其中,两个较为典型:一个是利润:一个是部门长期利益和短期利益的平稳。可实际工作中,利润是很容易测定的,是多少就是多少。而长期利益的平衡怎么测定呢?当时无法测定,实际情况也测度不了。 第三点,管理是一种职业,直正懂得管理的人,什么都能管理好。 他认为,能管理好一个钢铁厂的人,也能管理好一个大菜市场。因此,作为一个管理人员,应特别注重流动能力的训练。一个管理人员应有多方面的技能,能做许多方面的工作,要训练他做市场工作、工程工作、制造工作等。这样,通用电气公司的一个部门经理,这3年可能在做洗衣机生意,另外3年可能又去做核能的生意;让这些经理们流来流去,以训练他们的流动能力。 后来,斯密迪制度在公司的系统经营方面碰到了困难。1966年通过竞争,通用电气获得了新加坡一发电厂的承建权。该业务要求电厂的设计、基建、设备和安装等所有业务全由承建方一家公司承包下来,搞系统经营。由于通用电气公司已经分成150多个相互独立的业务部门,其中,任何一个部门都不可能承包所有这些发电厂的业务,要参与这种国际竞争,公司不得不必须成立一个协调部门——通用电厂公司,来组织各个业务部门共同承接下这种系统业务。但是,由于各业务部门已经有了自己的责权利,互相独立,其开展工作起来的难

公文考试的案例分析题

1.监察部和地方各级监察厅、局同中国共产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从几年前就开始实行“合署办公”、“一套人马,两块牌子”,而且主要领导互相兼职。对此一些人很是想不通,认为这是党政不分、党的权力过度集中的表现,会影响行政监察的作用谈谈你的看法。 2.今年1997年,北京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的支持下,面向社会招考副司局高级公务员。此项举措引起社会轰动,应考者不绝。而且许多是中央政府机关干部和具有硕士、博士学历的应考者。 试问:北京市采取的是何种方式的干部录用制度?有何优点? 3.郭某,男,42岁,某村党支部书记。该村有两户村民的羊被盗,怀疑是本村两名村民所 为,便报告给村党支部书记郭某。郭某命治保主任把其中的一名村民叫到村部询问,并派人向 乡里报告。当晚,郭某对这名村民辱骂、踢打、刑讯逼供。这个村民交待了偷羊的过程。为追 查其他户失羊的事,又将这个村民捆绑起来,威胁说:“不老实就把你吊到梁上去!”时已深夜, 郭某见这个村民不承认再有偷羊的事,便将他锁在小屋里。次日,郭某与支部副书记提绳持棍 对这名村民威胁逼供。但该村民仍不承认再有偷羊的事,于是继续被关在磨房内;下午2时,这个社员自缢身亡。当地法院依法追究了郭某的刑事责任。 问:郭某违反了宪法的哪些规定? 4.A市某公司业务员甲某和本公司另一名业务员乙某代表公司按合同接受4万打进口某 产品时,两人发现有溢袋现象,即港商多发了200打。甲某让乙某不要把这一情况告

诉别人。 几天后,甲某将200打该产品卖给B市个体商经营者丙某,单价为200元,并要丙将货款4万 元汇到C市甲原工作过的C市外贸公司帐上。然后,甲经多方疏通关系,从C市外贸公司帐 户上提走了4万元现金,甲与乙二人平分了4万元。后港方发现多发了货,找到A市光明公司,遂案发。案发后,甲与乙对上述事实供认不讳。 问:①如果光明公司是国有公司,则甲与乙构成了什么罪? ②如果光明公司全部股东均为私人,则甲与乙的行为构成了什么罪? 5.赵某接到某市政府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的劳动教养决定书后,立即提出复议申请。该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在长达四个月的时间未对赵某的申请进行复议。 问:赵某是否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说明理由。 6.潘某系某工艺品进出口公司(国有)特艺科、包装科业务员。某年某月,某印刷社找潘某,要求调拨纸张给该社。潘提出白版纸、玻璃纸每令分别加收15元和25元“奖金”。印刷社领导研究认为,即使付“奖金”,也比买高价纸张便宜,便同意潘的要求,印刷社先后9次向潘买纸,潘本人从中获款1万多元。另外,潘某还违反规定,先后五次向另一印刷厂低价卖出30多吨白版纸,从中获诹好处费1万多元。 问:潘某前后两次行为构成了什么罪?

公务员考试常见法律经典案例分析.

法律经典案例分析 1、【案情】 1987年7月,王某因实施暴力强奸而被人民法院依法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后其服刑表现不错,1999年7月被假释。2001年3月的一天,王某盗窃一辆汽车(价值8万元多元)而未被发现。200 3年4月,王某因参与以传播“非典”相威胁敲诈某市多所高校钱财的行为而被逮捕,其后交代了自己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盗窃汽车的行为。 【问题】 (1)对王某适用假释是否合法?为什么? (2)对王某是否还需要撤销假释?为什么? (3)对王某上述盗窃行为应如何处理? (4)对王某上述敲诈高校钱财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5)对王某最后的刑罚应当如何确定? (6)假设王某在假释考验期间并没有实施新的犯罪行为,而表现正常。现2003年4月,其因参与以传播“非典”相威胁敲诈某市多所高校钱财行为而被逮捕,在侦查羁押期间发现王某其实真实姓名为“汪某”,因为在1981年的元月份曾经实施了一起重大恶性爆炸

案件,公安机关在全省发布通缉令而成为被通缉重大嫌疑犯,为了逃避侦查而改名为“王某’。请问在此种情形下对其依法如何处理?为什么? 1、【参考答案】(1)对王某适用是合法的。因为对王某暴力强奸行为定罪量刑的活动发生97年刑法实施之前,根据刑法时间效力(“从旧兼从轻”原则),对该暴力犯是可以适用假释的。(根据97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法时间效力问题的若干规定》第8条); (2)需要撤销假释。因为其在假释期间又犯了新罪,根据刑法第86条第1款的规定,应当撤销假释(犯新罪的时间有限定即假释考验期间内,但发现该新罪的时间原则上并无时间限定)。 (3)该盗窃罪发现的时候并没有超过追诉时效,故应当定罪处罚,但同时要考虑王某对该盗窃罪由自首表现,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王某利用传播“非典”敲诈高校钱财构成敲诈勒索罪,而且是在假释期满后不久,构成累犯,依法从重处罚。 (5)撤销假释后,将强奸罪剩余的3年有期徒刑同盗窃罪、敲诈勒索罪实行并罚,其中,对盗窃罪要考虑因自首而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但对敲诈勒索要考虑属于累犯而依法从重处罚。

公务员法案例分析完整版

公务员法案例分析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公务员法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根据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对下列案例进行简要分析。 一、某省外事办一工作人员李某2月份因公出国,后无任何理由逾期不归。在年底时(12月1日)李某回国,来到其所在单位被告知外事办已经将其开除,李某认为机关对其作出的处分不合理,决定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问: 1、外事办对李某的处分是否符合有关的程序规定为什么 外事办对李某的处分程序不合法。处分决定是经机关领导成员集体讨论决定后作出的,并且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本案中李某没有受到书面形式的处分决定,该省外事办的处分程序不符合规定。 2、李某应该向哪个部门或机关提出申诉? 李某应当向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外事办的上一级机关进行申诉。 3、公务员提出申诉的时间限制是多长本案中李某具体应当在何时以前提出申诉

公务员自知道对其的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可直接提出申诉。本案中李某应当在这年12月31日以内提出申诉。 二、 X市教育局在新一批干部任免的公示期间,该局一名工作人员向教育局机关提出意见:认为该局拟任科长的一名公务员应当执行任职回避。教育局审查后直接做出了该名同志任职回避的决定。 问:1、X市教育局做出的人事回避的决定程序是否合法为什么 该教育局做出的回避决定程序合法。机关根据公务员本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经审查后做出是否回避的决定,也可以不经审查直接作出回避决定。 2、列出需要任职回避的几种亲属关系? 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 3、公务员本人能否申请回避其他人是否有权申请公务员回避 公务员本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都可以申请公务员回避。 三、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一名公务员申请退休未予批准,其认为机关对其申请退休不予批准的理由不符合公务员法有关退休的规定,所以该名公务员向县政府办提出了申诉。县政府办对其提出的申诉不予受理。 请问该名公务员对于申请退休未予批准的决定是否可以提出申诉?县政府办是否有权受理其申诉为什么

[整理]年浙江事业单位考试备考-案例分析题命题及备考策略

台州人事考试网提醒你关注浙江事业单位考试信息:在事业单位笔试考试中,越来越多的地区采用案例分析题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这已成为事业单位考试的一个新的特点。 【命题趋势】 案例分析题是事业单位考试主观题的常考题型之一,湖北省直和上海市直事业单位考试的《综合应用能力》一科中通常会有案例分析题的考察。2013年之前,主观题采取这种题目考试的地区不是很多,但是命题规律和采用这种题型的地区比较固定。在2013年的事业单位考试中,山东青岛市直、聊城部分区县考试、贵州的部分地市、浙江温州市直和区县的事业单位考试中也出现了案例分析题。名师指出越来越多的地区在事业单位的考试中采用这一题型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已成为事业单位考试的一个新的特点。 【命题规律】 案例分析题分为两种,一种是考察法律、哲学、政治学、行政管理学等专业知识的案例分析题目;一种是考察阅读理解、对社会热点问题的综合分析、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的案例分析题目。 前者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要求考生具备岗位所要求的法律、哲学、政治学或行政管理学等等专业知识,在2011年及以前的事业单位考试中,这种题目比较常见。随着事业单位考试的规范化及普及化,从2012年开始,尤其纵观2013年浙江温州、上海市直、湖北省直等地事业单位考试真题,考查考生阅读理解、综合分析、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等实际工作能力的案例分析题为考试的主要方向,成为当前案例分析题主要发展趋势。 薛香凝老师指出这里所讨论的案例分析题,主要是指后者。 案例分析题通常是要求考生根据给出的三四百字材料回答两个问题,例如根据年轻人成为“屏奴”的现象分析原因并提出对策。材料的内容集中阐述一个社会热点现象,从材料性质上来说只是提出问题,从内容上来说通常是列举现象或给出数据;需要回答的两个题目一般包括原因的分析和提出对策;案例分析的题目与申论的非作文题目相似,但是应答方法有所区别:案例分析的给定材料字数少,内容有限,基本没有答案的提示,需要考生平时储备和积累,并有自己的思考;而申论考试的答案基本上来源于给定材料。 【备考策略】 点拨:案例分析题在事业单位考试中,一般分值占15分,并出两道题共30分的分值。例如《2013年年6月22日浙江温州文成县事业单位综合应用能力》考试中,每小题15分,共30分。题目如下:[案例分析一] 1.你认为就业地域选择这种现象是如何产生的?(字数在150字以内) 2.结合实际,请你谈谈选择就业地域时要有哪些理性认识?(字数在200字以内) [案例分析二]

国家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案例分析试题及答案

国家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案例分析试题及答案 成公不等待决胜国考就现在!2017年国家公务员课程火热开售中>> 四、案例分析题 1.郭甲是运煤司机,一日运煤经过309国道某交通检查站时,执勤人员宋丙(身着交通警察制服,佩带执勤袖章)向郭甲走过来,递给了郭甲一张处罚决定书,说:“交20块钱再走。”郭甲接过处罚决定书,见上面印的全部内容是:根据有关规定,罚款20元。决定书印着某省某市交通大队的印章。郭甲对宋丙说:“为什么要罚我?”宋丙说:“你超载。”郭甲辩称:“我只拉半车煤,怎么就超载?”宋丙不耐烦地说:“让你交你就交,罗嗦什么。”郭甲说:“不说清楚,我就不交。”这时,宋丙又递过一张处罚决定书,并说:“就你这态度,再罚20块。”郭甲怕争辩不下,又要罚款,只好交了40块钱离去,宋丙未出具收据。 问:本案中的行政处罚行为哪些地方违反行政处罚法的规定? 2.D市某汽车修配厂私自拼装一辆汽车,欲将其出售,但惧怕该行为被发现,便委托D市邻区农民张某代为推销,答应事成后给一笔数目可观的好处费。张某隐瞒汽车真象,与C市郊区农民王某签订了买卖汽车合同,并收取人民币35000元。王某接到汽车后,发现该车是私 自组装的,便向D市某汽车修配厂提出退货还款要求,即被汽车修配厂拒绝。王某便向法院起诉。经法院调查,认为此汽车确为某汽车修配厂私自组装。两被告欺骗原告,属于违法行为。故依法判决:原告和被告签订的买卖汽车合同无效。收缴某汽车修配厂私自组装的汽车。被告退回原告货款35000元及其利息。被告张某与被告某汽车修配厂负连带责任。 问:本案代理人与被代理人负连带责任是否正确? 四、案例分析题 1.本案中交通检查站执勤人员宋丙对司机郭甲所实施的罚款的行政处罚违反

公务员案例分析题答案

公务员案例分析题答案 1.某县某局2006年为了严格公务员管理制度,引进优质人才,录用3名新公务员,其中一名MPA毕业生安排在该局副局长职位,提升了该局的领导队伍的整体素质。在年度考核中,有15%的同志评定为优秀,年底奖励一个月基本工资;绝大部分同志考核结果为合格,不再奖励;这样做法正确吗?为什么? 题中有3处错误 第一处:“录用3名新公务员,其中一名MPA毕业生安排在该局副局长职位”——公务员录用只能是主任科员以下的非领导职务,而副局长是领导职务,不能在考核录用环节录用。 第二处:“绝大部分同志考核结果为合格”——年度考核的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种。没有“合格”这种等次。 第三处:“绝大部分同志考核结果为合格,不再奖励”——考核为称职等次以上的都应该奖励一个月基本工资。 2.某县公安局公务员丁某2005年10月23日被辞退,并从11月起停发工资及一切福利待遇,但是直到2006年10月6日才收到辞退处理通知书。丁某于2006年10月7日向县人事局提出申诉。人事局认为丁某应当在被处理后 30天提出申诉,现在已经超过申诉期限不予受理。人事局处理正确吗? 判断:错误 理由:国家公务员提出申诉的期限是从接到人事处理通知书之日起算30日内,而非受到处理之日起算。丁某06年10月6日接到辞退通知书,10月7日提出申诉,没有超过期限。

3.海关老李本来担任秘书处副处长职务,后来领导认为他学历和专业知识都不能胜任这个职位的工作,因此把他调到办公室担任副调研员。老李认为自己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工作30年没犯过错误,领导不应该给他降职。因此向人事局提出申诉。人事局不予受理。人事局处理正确吗? 判断:正确 理由:因为副调研员与副处长是相同级别的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因此不算降职。因此不属于申诉范 4、某市体改委公务员老张因参与赌博被处以记过行政处分,半年后,国家体改委系统撤销,因此老张被分配到市计划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由于他已经改正错误,计委同时也撤销了他的行政处分。市计委的处理正确吗? 判断:错误 理由:其一,受到行政处分后表现良好不再犯新错误的,应该解除行政处分,而非撤销; 其二,受到记过处分的,解除期限至少是1年,而题中的半年是不够的。 5.王某系某报社记者,被单位无故停发3个月工资,王某认为是单位领导对他的打击报复,遂向市监察局提出控告,监察局决定不予受理。监察局的决定是否正确? 判断:正确 理由:因为国家公务员控告的申请人应该是国家公务员。王某是报社员工,不是 国家公务员。

教师招聘考试案例分析题集

教师招聘考试案例分析题集锦二 案例1:这是一位青年教师的教学反思札记: 这是一节公开课,内容是《北大荒的秋天》。当学到北大荒的小河这一段时,突然有一个学生站起来问:“老师,‘明镜一样的小河’能换成‘明净的小河’吗?”我愣了一下,这个问题多少让我觉得有些突然。我没有直接说不能。于是,我给了大家一个“提示”,在黑板上写了“明镜”和“明净”。果然,一个孩子说:“不能,因为两个词虽然读音相同,但意思并不相同。”我为顺利解决难题而沾沾自喜。下课了,一位有丰富语文教学经验的老师对我说:“现在,你看这两个词可不可以换呢?”我仔细一想,真的能换!“其实,这两个词的确可以换,但你可以提醒学生注意当‘明镜一样的’换成‘明净’,才读得通。当然,用‘明镜’更形象一些。”我惭愧极了,原来我最精彩的地方竟然是自己失误的地方! 问题:这位年轻教师的失误给我们带来的启示是什么? 【参考答案】 走出失误来看失误,有两点启示:首先这位教师潜意识里犯了简单武断的错误。要知道一名教育工作者,必须冷静、理智、思维缜密,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一个引导者的作用,才能敏锐地捕捉各种信息,并恰当地处理这些信息。其次,要想真正出精彩,就要抓住契机,大胆地让学生自己去感悟、辩论,从而也给自己赢得思考的空间。 案例2:课堂中的吵闹 作为一名中学语文教师,我热爱我的工作,注意在学习中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让他们主动参与到教学过程中来。但是,我真的感觉学生有的时候实在是太吵闹了。在讲课过程中,有的学生会在下面说话或插话进来;在自学或做练习时,有的同学会在那里窃窃私语或很自由地讨论问题;在课堂讨论的时候更是难以把握,学生会争论不休;在课间休息时更是乱作一团……。 问题:如果你是这位老师,对于课堂吵闹的现象,你的基本态度和常规做法是什么? 【参考答案】 基本态度:课堂确实需要纪律,但课堂气氛更加重要。课堂纪律要有助于营造一个良好的课堂气氛,符合儿童的生理和心理发展特点,容纳儿童的不同个性。学生的动作与声音(言为心声)是学生成长的一部分,学校应适应学生的发展,允许学生比较自由地参与。动作和语言是儿童情绪、情感的伴随物,在激烈的讨论中儿童可以表达自己内心的喜悦、愤怒、遗憾和沮丧。教师要与学生分享这种情感。 常规做法:不追求课堂的绝对安静,保持稍稍的喧闹。改变课堂的权威结构和主体定位,即由教师作为权威的主体和偏向于教师的权威结构向以学生为学习的主体、师生民主平等的权力结构转变。 案例3:某校几名同学以“我市文化市场的现状及其调控”为课题开展研究性学习活动。研究小组在确定了要访谈的报社主编以后,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兴奋。课外活动时,课题小组的成员兴高采烈的去采访那位相当有成就的诗人主编。可是,当同学们来到报社传达室,

公务员案例分析

公务员案例分析 模块一:案例1 [案例内容]:宋某从部队退伍后,以借用的形式被安排在县交警队工作。该县政府 决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在活动中,宋某被交警队领导安排参与上路执法并发给了警服、对讲机、执法标志等。一日下班后,宋某发现两辆车相撞,宋某正准备过去处理,对面过来几个彪形大汉手持铁锹、砍刀朝着对方车辆一顿乱砸,宋某不顾 一方司机哀求匆忙离开了现场,并说“这是械斗,与我无关!”司机以宋某不履行法定职责为由将交警队告上法庭。交警队辩称,宋某不是正式交警人员,且不在上班时间和工作岗位,交警队对原告的损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问题]: 1. 案例中的宋某是否具有公务员身份? 2. 案例中宋某的行为是否属于公务行为? [知识点剖析]: 本案例涉及到公务员的身份认定、公务员范围等基本问题,具体涉及到以下知识点: 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的范围包括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民主党派机关中的工作人员。 [分析提示]: 1. 案例中的宋某是否具备公务员身份? 《公务员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法》根据我国政治制度的特点,明确了确定公务员范围的三个标准,即职能标准、编制标准、经费标准。根据这一标准,公务员的范围扩大到同时具备该条规定的所有机关的工作人员,包括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民主党派机关中的工作人员。尽管该法扩大了适用范围,但并不包括机关中的工勤人员。宋某以借用的形式被安排在县交警队工作,属于行政机关的临时工作人员,并不具有公务员身份。 2. 案例中宋某的行为是否属于公务行为? 为了更好地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对“公务员”的三项认定标准不应作僵

教师资格证案例分析题与答案总结

[案例1] 一位热情而热爱教育工作的教师为了使学生更好地学习及提供一个更有情趣的学习环境。新学年开始了,他对教室进行了一番精心的布置,教室周围的墙上贴了各种各样、生动有趣的图画,窗台上还摆上了花草、植物,使课室充满了生机。请你判断,它将产生什么样的效果?为什么? [分析] 这位热情的教师出发点虽然很好,但事与愿违,反而产生分散学生注意,影响学生集中学习的效果。根据无意注意的规律,有趣的图画,室的花草、植物这些新异的刺激物吸引了学生的注意,尤其对低年级学生,他们容易把注意转移到欣赏图画、花草植物上,而影响了专心听课。 [案例2] 教师在板书生字时,常把形近字的相同部分与相异部分分别用白色和红色的粉笔写出来,目的是什么?符合什么规律? [分析] 目的是加大形近字的区别,使学生易于掌握形近字。 (1)符合知觉选择性规律:知觉对象与知觉背景差别越大,对象越容易被人知觉。 (2)符合感觉的相互作用中同时性对比规律:红白形成鲜明的对比,使学生容易区别形近字。 [案例3] 教学生识字有很多技巧,有一位教师告诉学生如何区别“买卖”两个字时说:“多了就卖,少了就买。”学生很快记住了这两个字。还有的学生把“干燥”写成“干躁”,把“急躁”写成“急燥”,老师就教学生记住:“干燥防失火,急躁必跺足。”从此以后,学生对这两个字再也不混淆了。这些教法有何心理学依据? [分析] 这些教法对我们有很好的启发和借鉴作用。心理学的知识告诉我们:凡是有意义的材料,必须让学生学会积极开动脑筋,找出材料之间的联系;对无意义的材料,应尽量赋予其人为的意义,在理解的基础上进行识记,记忆效果就好。简言之,教师应教学生进行意义识记。 [案例4] 教师在检查学生知识掌握的情况时,其试卷为什么不单纯用选择和判断题,而常常求助于填空、问答题? [分析] 选择和判断主要通过再认解答;填空、问答主要通过重现来解答。由于再认和重现的水平不同,人的再认记忆优于重现记忆,而且能再认的不一定重现。因此仅靠判断、选择难以说明记忆已达到牢固保持的程度,往往借助于问答、填空等题型。 [案例5] 在实际的教学中,有的教师对学生作业采用“漏一补十”“错一罚十”的做法。你怎样看待这一现象?请运用记忆的有关规律加以分析。[分析] 这种做法违背记忆规律,也是行之无效的。学生识记的效果和识记材料的性质和数量有关,在一定的时间不宜过多,否则,易引起学生过度的疲劳,降低记忆的效果,同时,“漏一补十”“错一罚十”的做法易使学生丧失学习兴趣和记忆的信心和主动性,对进一步学习制造一些心理障碍。 [案例6] 在课堂上,教师让学生“列举砖头的用处”时,学生小方的回答是:“造房子,造仓库,造学校,铺路”;学生小明的回答是:“盖房子,盖花坛,打狗,敲钉”,请问小方和小明的回答如何?你更欣赏哪种回答?为什么?请根据思维的原理进行分析。 [分析] 小方回答砖头的用途都是沿着用作“建筑材料”这一方向发散出来的,几乎没有变通性。而小明的回答不仅想到了砖头可作建筑材料,还可作防身的武器,敲打的工具,这样的发散思维变通性就好,其新的思路和想法,有利于创造性思维的发展。 案例1: 如今的孩子很小就接受了各种各样的新生事物,脑子里千奇百怪的东西很多。有时候,他们会在课堂上或课后向你提一些稀奇古怪的问题。比如,你在课堂上讲太阳和月亮,有的孩子便会问:“老师,太阳为什么白天出来?月亮为什么晚上才出来?”对这样的问题还能勉强回答,但有些孩子在课后向我提的问题,真的让我难以回答。比如,有的孩子会冷不丁地问你:“老师,什么叫‘酷毙了’?”“老师,怎样才能当上还珠格格?”我一时哑然。有时我想,或许我真的是年纪大了,不再适合当小学老师了。问题:面对这位老师的困惑,你认为问题出在哪儿?请作教师素质现代化的要求来回答 答:这位教师的困惑,主要在于他对当今时代社会的新生事物,新鲜词的不理解,换句话说是教育思想观念的现代化跟不上步伐。 教育现代化的核心是教师素质的现代化。因为教育中的任何活动都要靠教师进行,教育的目标的实现,效果如何都取决于教师。 教师素质的现代化包括:教育思想观念的现代化,职业道德素质的现代化,能力素质的现代化。总之,教师素质的现代化是现代社会对现代人的总体要求在教师职业上的特殊反映。 案例2: 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基础教育办学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近免试入学,任何公办、民办和各类进行办学体制改革的小学、初中不得以考试的方式择优选拔新生,也不得得以小学阶段各类学科竞赛(如小学数学奥赛等)成绩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 问题:你对市教育局的规定有什么看法?请从全面发展的教育目的出发对奥赛进行评价。 答:我认为市教育局的规定除了进一步规基础教育的办学,避免教育偏离它的轨道,成了变相教育。这个规定也促进了全面发展教育目的的实现。实施全面发展教育是社会主义教育目的的必然要求。全面发展教育由德、智、体、美、劳动技术教育等五育组成。在新技术革命的挑战面前,注重智力发展是当代世界各国教育的共同趋向。奥赛正是发展学生的智力,用知识的精华去武装学生,迎合教育的趋向。但许多人却一味地为了奥赛。只注重去发展学生的智育,而忽视其它四育的发展,厚比薄彼,有所偏废。这样培养出来的学生只知竞赛,而不知其他是不是健全的。 案例3: 读者者薛女士反映,转学还不到一学期的10岁儿子小雷(化名)跟过去比好像换了个人。以往由于喜欢做小动作,小雷没少挨老师的骂,结果看到老师就害怕,不得不转学。到新学校后不久,小雷在上课时又忍不住做起了不动作,被老师发现了。新老师什么也没说,只是微笑着轻轻拍了一下他的背,便继续上课了。以后,每次新老师走过小雷身边,如果小雷没做小动作,老师就会对他微笑并点头表示赞许。很快,小雷改掉了坏习惯,还爱上了学习,自信心大增。

村官考试案例分析题

六、案例分析题(认真阅读案例,并根据案例回答所附问题,本部分共2题,每题5分,共10分。) 1、受市工商局委托组成的质量监督执法小组在例行的检查中,发现甲厂生产的电器严重不符合标准、足以造成人身伤害,该小组便以工商局的名义对该厂罚款2万元,并责令其停产停业。在处罚过程中,甲厂提起举行听证的要求,遭到拒绝。甲厂不服该行政处罚,遂以质量监督执法小组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请问: (1)法院是否应受理此案?为什么?如果不受理该如何处理? (2)如果法院受理本案后,该如何判决? 2、熊某年65岁,老伴已逝,有儿女各一。子熊甲与刘某结婚,生有一子熊丙;女熊乙与张某结婚,生有一子张甲。熊甲1998年因车祸死亡。熊某因病也于两个月后死亡,没有留下遗嘱,留有房屋、有价证券等大量遗产,遗产分割之前,熊乙也突然暴猝。请问:熊某的遗产如何继承?理由是什么? 六、案例分析题 1.【要点】法院不能受理此案。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法院受理行政案件须有被告。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被告。所以甲厂不能以执法小组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应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并告知甲厂将被告更为市工商局再行起诉。 2.【要点】(1)熊丙可以继承其父熊甲应继承的份额。理由:代位继承。(2)张某和张甲可以继承熊乙应继承份额,理由:转继承。 四,案例分析题 1.郭某,男,42岁,某村党支部书记.该村有两户村民的羊被盗,他们怀疑是本村两名村民所为,便报告给村党支部书记郭某.郭某命治保主任把其中的一名村民叫到村部询问,并派人向乡里报告.当晚,郭某对这名村民辱骂,踢打,刑讯逼供,这个村民交待了偷羊的过程.为追查其他户失羊的事,又将这个村民捆绑起来,威胁说:不老实就把你吊到梁上去!时已深夜,郭某见这个村民不承认再有偷羊的事,便将他锁在小屋里.次日,郭某与支部副书记提绳持棍对这名村民再次威胁逼供,但该村民仍不承认再有偷羊的事,于是继续被关在磨房内.下午2时,这个村民自缢身亡.当地法院依法追究了郭某的刑事责任. 问:郭某违反了宪法的哪些规定 2.原告某商行与案外人某开发公司经营部于1998年初,前往福建省石狮市购买各种牌号的旧进口彩电90台,而后私自运至某商行销售.在销售过程中消费者以质量低物价高为由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反映,工商局经调查核实后,将尚未出售的26台彩电封存.1998年5月4日,区工商管理局对某商行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没收非法所得及26台旧进口彩电.某商行对处罚不服,向市工商管理局申请复议.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审查后,认为某商行私自销售旧进口彩色电视机违反了有关规定,应予处罚;但考虑到某商行由于进货中曾经有关部门核准,

案例分析题

“H”牌压力锅、“M”牌压力锅是市场上销路较好的两大品牌。在竞争中,“H”牌压力锅派人买了3个“M”牌压力锅并引爆之,在社会上造“M”牌压力锅质量不过关的舆论,结果使“M”牌压力锅厂损失巨大,客户纷纷退货,产品大量滞销。 问:1、H牌压力锅厂的行为是否正当?为什么? 2、M牌压力锅厂应采取何种应对措施? 答:1、H牌压力锅厂的行为不当。H牌压力锅厂采用不正当手段,对M牌压力锅厂的产品作了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损害了M牌压力厂的利益,这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2、M牌压力锅厂面对的危机是由于外来的故意行为造成的。危机的根本点,就是公众对M牌的产品质量不再信任,M牌压力锅厂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受到了损害。因此,M牌压力锅厂的应对措施,除了采取适当的手段保护自己的利益,反抗那些侵害自己利益的行为外,还应通过公关手段,提高自身的形象,让自己的产品重新重到公众的信任。事件发生后,公共关系人员应迅速同有关职能部门,及时调查分析,迅速了解事件全貌,判明危机事件的性质与来源,认真听取公众意见,选用恰当的方式、方法,恢复、发展企业的形象。针对不同公众确立相应的对策,制定消除事件影响的公共关系方案,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危机。针对这一事件,M牌压力锅厂应果断采取措施,有效制止事态扩大。 ①应对事件进行全面调查,掌握H牌压力锅厂不当行为的资料,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和声誉。同时,迅速利用各种传播媒介等有效手段及时向公众说明事实真相。 ②成立处理问题的专门机构,制订处理公共关系危机的基本方针对策。 ③通过新闻发布会的形式,毫无保留地公开事件的真相,公开表明自己的态度和处理原则。 ④利用各种媒体,对产品质量进行深入宣传,并采取有效手段,恢复产品在公众心目中的地位。 ⑤发表反不正当竞争宣言,争取公众的同情和理解,呼吁社会打击这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⑥通过媒体,追踪报道对H牌压力锅厂的处理过程,让公众彻底明白事件的真相,恢复企业在公众中的形象。 美国亨氏集团的母亲座谈会 美国亨氏集团与我国合资在广州建立婴幼儿食品厂。但是,生产什么样的食品来开拓广阔的中国市场呢?筹建食品厂的初期,亨氏集团做了大量调查工作,多次召开“母亲座谈会”,充分吸取公众的意见,广泛了解消费者的需求,征求母亲对婴儿产品的建议,摸清各类食品在婴儿哺养中的利弊。之后进行综合比较,分析研究,根据母亲们提出的意见,试制了些样品,免费提供给一些托幼单位试用;收集征求社会各界对

公务员案例分析答案

案例一:2005年底,某县农业局有两名公务员退休,2006年3月该局决定通过公开考试的方法在本系统内录用两名科员以填补职位空缺,并编制了录用计划上报县人事局批准后实施。4月中旬农业局据此发布了招考公告,并依次组织了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等录用环节的各项工作;5月底,农业局根据考试、考核及体检结果综合择优确定了两名拟录用人员名单。7月该两名人员经县人事局批准正式予以录用。 问题:根据公务员录用制度,案例中的公务员录用存在哪些问题? 答:问题有: 1、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程序中应首先发布招考公告,一般由主管部门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面向社会招考。而不是在“在本系统内录用两名科员”,也不应该由农业局发布招考公告。 2、在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束后,农业局没有将拟录用名单予以公示, 3、在公示期满后,地方各级招录机关应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而不是交由县人事局。 4、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该农业局新任的两名人员在七月不能正式录用。 案例二:小张2007年9月大学毕业后考上了县公安局的民警,进入公安局后其表现比较突出,在当年的年度考核中即被确定为优秀等次。2008年4月县公安局决定任命小杨为科员,定为十七级。当年年底在一桩重大案件侦破过程中,小杨利用他的专业知识发挥了重要作用,局里给予他记二等功的奖励。2009年年初,局里又提拔小杨为副科长,后为他安排了为期十五天的初任培训。 根据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分析该案例中存在的问题。 答:问题: 1、记二等功,由市(地)级以上党委、政府或者省级以上机关批准。 2、《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选拔任用条件的规定第二十条晋升科员职务,应当任办事员三年以上。小张刚工作一年就晋升为科员不符合规定。 3、根据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科员在九至十四级,小杨任命为科员不能定为十七级。 4、《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选拔任用条件的规定第七条: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2008年小杨才成为科员,2009年就提为副科长,只担任了一年职务,不符合晋升条件。 5、初任培训是对新录用但尚未正式任职的公务员所进行的培训。就小杨的情况而言应该参加任职培训,任职培训的对象是晋升一定领导职务的在职公务员。担任县处级副职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任职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天。 案例三:2006年初某市局出台一系列改革和优化公务员管理的举措:其中一项改革是推行聘任制公务员,具体做法是将机关所有职位全部进行聘任。李某原系某国有事业单位一名信息技术工程师,由于长期在外兼职而被该单位开除。在这次市局招聘公务员时,李某凭其过硬的专业技术在招聘考试中被选中,该局与其签订了为期十年的聘任合同。在报市人事局批准后,李某正式成为该局机要科一名聘任制公务员。 根据公务员制度有关规定,分析该案例中聘任公务员过程中存在什么问题? 答:问题: 1、根据公务员法第十六章的有关规定,聘任制的适用范围是专业性强(如财经、

公务员考试申论案例分析试题及答案

公务员考试申论案例分析试题及答案:网络侵权 【材料】 近期,“人人影视和射手网被关停”的消息一经传出,就迅速引起广大热爱美剧的网友扼腕叹息,但大家也都隐约知道被关停的原因与版权问题有关。许多网友表示虽然感到惋惜,但也知道在国家和社会愈来愈重视知识产权的今天,这种结果也在意料之中。 纵观当前网络生态,正是网上版权侵权事件高发的时期:除人人影视和射手网被关停的消息外,新闻APP“今日头条”版权纠纷、百度、快播涉盗链盗播案、土豆网涉擅播《舌尖上的中国》侵权案等事件,接连吸引着网络社会的聚光灯,也给网络版权保护的话题增添了新的厚度。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和新媒体版权联盟对近两年在网上引起较大关注的网上版权侵权事件进行了系统性监测,梳理出网上十大版权侵权事件及话题,并尝试分析解读其中重点案例给互联网业界、版权人、网友和整个社会带来的深刻影响。 2013年11月13日,优酷土豆、搜狐视频、腾讯视频、乐视网、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MPA)、万达影业、光线传媒等联合发布“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合行动宣言”,表示将联合对抗百度、快播等日益严重的网络视频盗版和盗链行为,并称已向法院起诉百度、快播,向百度索赔由此带来的损失3亿元。12月27日,国家版权局分别对百度公司和快播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25万元的行政处罚。而2014年6月,快播公司再因盗版侵权被开2.6亿元罚单,这是国内有史以来处置侵权的罚单。 国内互联网、移动互联网近年来发展迅速,与之相关的各类应用产品(网站、APP、阅读器、应用工具等)也层出不穷,为监管加大了难度。作为汉译名著、工具书的出版重镇,商务印书馆的品牌工具书和国内外名著更是饱受盗版、盗印、仿冒之苦。一些阅读平台直接盗版,无视版权,并冠以“授权作品”的帽子,把商

公务员考试案例分析题汇编

公务员考试案例分析题汇编

④都是有预谋的实施犯罪;⑤不论作案次数多少,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和所具有的危险性都很严重。 (2)李三不具有法定减轻情节。李三不是胁从犯,因为他不是被胁迫参加犯罪的;被欺骗参加犯罪的,新刑法规定不属于胁从犯的情形。 (3)对张强应按照犯罪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张强同时构成累犯,对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2.【要点】(1)本案是行政诉讼案件,因其是针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而提起的诉讼。(2)法院只能以工商局为被告进行审理。(3)原告未申请撤诉的,法院应继续审理,此时被诉讼行为仍为改变前的行为。如原告申请撤诉,法院应进行审查,确定被告的改变是合法的则裁定准许撤诉,若确认违法则裁定不许撤诉,继续审理,依法判决。三 1.被告人肖某,女,27岁。曾于1985年12月到1988年1月先后拐骗少女三人分别卖给某县农民陈某等为妻,获款共4100元。1988年12月,肖某又在西安××旅社以骗术拐卖了一少女杨某到×县卖给农民官×为妻。此案案发后,某县公安局派出人员侦查,侦查终结于1989年6月17日,向某县人民检察院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后于1989年7月10日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年9月7日某县人民法院以拐卖人口罪判处肖某有期徒刑5年。人民检察院认为县法院量刑过轻提起抗诉,经某地区二审改判肖某拐卖人口罪有期徒刑7年。请问:此案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是如何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

2.某科研单位张研究员写了一篇论文在研究刊物上发表,作者吴某亦写了一篇学术论文,在另一杂志上发表,该文中75%以上内容与张研究员所写论文相同,但却没有在文章中注明出处。张研究员发现后,向吴某提出,指出是侵权行为。吴某提出以下解决办法供张研究员选择:一是在作品上去掉自己的名字,将作者改为张研究员,稿酬也归张研究员;二是保证在该杂志上发表声明,将张作为论文的第一作者。请问: (1)你认为以上两种解决方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2)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参考答案:【要点】此案办理过程体现了“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刑事诉讼原则。(1)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公安机关负责侦查,检察机关负责提起公诉和案件的审查,人民法院负责审理。三机关在分工的基础上通力合作,互相支持共同查清案件合理断案。(2)互相制约:三机关的配合是有制约的配合。公安机关执行逮捕要经检察机关批准;法院对人民检察院的起诉罪行给以判处刑罚或免予刑事处分的结论,实质上是对检察机关工作的制约;同时,检察机关的抗诉也说明检察机关对法院工作的制约。正是在这样的彼此制约中,三机关达到配合查清案件的目的。 【要点】(1)两种方法都不合法。第一种解决方法,因该作品的20%是吴某的智力成果,不是张研究员独立完成的著作,所以不合法。第二种解决方法实际上是按合作作品处理,但该文在创作过程中,张研究员与吴某二人并无共同创作目的,也未形成共同创作权,不构成合作作品。(2)本案吴某的做法属

公务员考试案例分析答题技巧

公务员考试案例分析答题技巧 主观性试题是相对客观性试题而言的,它是指那些判分易于受到阅卷人员主观因素影响的试题。这种试题一般只给出问题,考生对此进行自由回答,阅卷人员凭主观经验,根据应试者答案的正确性和完整性酌情打分。其优点是题量少,试题内容的综合程度较高。能够有效地测试应试者的理解、思考能力以及其它高层次的心智技能。应试者没必要机械作答,在答题的过程中可以充分地发挥自己对于这个问题的看法或主张。因而,主观性试题较客观性试题更能反映出应试者的潜在素质与能力状况同时,它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够起到鼓励学生培养和训练自己的材料综合能力与文字的组织表达能力。但是,主观性试题的判分由于容易受阅卷人员主观因素的影响,因而信度较低,此外,主观性试题测试内容的范围也比较狭窄。这些因素共同决定了主观性试题具有不可克服的局限性。 案例分析题的解答技巧 案例分析是一种综合性较强的题目类型。它向考生提供一段背景材料,要求考生对此进行仔细阅读和分析。然后运用某种基本原理和理论知识对所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或作出评价。这种试题不仅能够考察应试者掌握知识的程度,而且还可以对考生理解、运用知识的能力以及综合、分析等素质进行检测。 解答案例分析题,考生首先应该仔细阅读背景材料。为了增强针对性,一个很好的办法是带着问题进行阅读。即先看一下材料后面的问题,然后有意识地对背景材料中的相关部分作重点阅读。案例分析考查的是考生对于某些原理或理论知识的掌握及灵活运用能力。试题中所提出的问题在给出的背景材料中是找不到完整的答案的,但是,材料中的某些文字总会直接或间接地给考生以某种暗示。考生捕捉这些信息的能力的大小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答题的成败。因而,在备考过程中,加强这方面能力的训练是有着重要意义的。 把握题意之后,紧接着就应该确立分析重点,同时还要考虑需要运用哪些理论知识或原理来进行分析。就其解题思路及具体分析过程中的要求来说,案例分析题的解答同论述题有着较大的相似之处。比如,两者都要求围绕着试题的中心内容来选取分析或谁所需的材料。在解答案例分析题时,考生必须紧扣案例事实来选择原理或理论。因为案例分析题所要求考生回答的问题往往取自于背景材料描绘的情景,要得出正确的分析结论,离不开对背景材料进行审读与提炼。 此外,考生在确立分析的原理或理论知识时,也要有主次之分,切忌面面俱到,以免被一些细枝末节的事情或现象所困扰。原理的选用应该有较强的代表性,使之为重点内容的分析服务,从而提高答题的整体质量。 最后还有一点需要指出的是,考生在答题过程中必须摆正自身的位置,注意把握自己所充当的角色,案例分析的背景材料所展示的情景或所揭示的某种事实只是为了向考生提供某些信息。它同考生没有任何实际的联系。考生在作答时,不能将自己置于当事人的位置,而应以一个局外人的身份对此进行客观地分析或评价。只有这样,才能得出正确答案。

2014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公务员考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关于农村)

案例1 某县新上任县长有下乡调研的习惯,但近两周因连续开了几场会以及有重要接待任务,有一段时间没有下去调研了。某个周日同办公室主任及林业局长一同下乡调研林业发展情况。调研中在乡镇政府开了半个小时的会后,把乡镇书记一同叫上车到村里去看等等。其中有几个地方值得注意:一是关于时间的描述。如出发时间是8点,在乡镇政府开了半个小时的会,在村里看完是12点等。二是关于沿途有很多标语的描述,如大部分是关于造林的口号,还有欢迎领导的标语等。三是关于群众迎送的描述。如目的地有许多群众前来欢迎,其中还有小学生,调研结束时群众自发前来欢送等。 问题一:对于该县委书记下乡调研你是怎么认为的。 问题二: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应该如何深入基层。 答案: 领导干部下基层就是要深入百姓中间,了解群众心声,像有些领导干部下基层一样,走设计路线,看亮点样板,只听下级汇报,不与群众交谈,又怎么能看到农村实际变化,了解群众真心诉求呢? 个人以为各级领导干部下基层都应该像我们的温总理一样,穿着休闲服,走着泥泞路,到农户田头,到灾区一线,到工作中的薄弱点、落后点,用充满感情和乡土气息的话问政于民、问需于民,施教于民、取信于民。 各级领导干部带着诚意、带着决心下基层,真正把百姓当成自己的亲人,亲身体验他们的生活状况,面对面沟通感情,心连心架起桥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真正的为百姓费了心、出了力、造了福、谋了利,百姓自然会与干部的关系密切,社会也将更加和谐。 案例分析题2 县委和县政府的干部任免通知为什么要撤销? 1997年6月,某县县委向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发出免去一位同志的乡镇企业局局长职务和任命另一位同志担任该职务的通知。在县人大常委会还没有讨论这两位同志的任免事项时,县政府就发出了任命拟免去乡镇企业局局长职务的同志为县农委委员的通知,县委一位负责同志也找拟任乡镇企业局局长职务的同志谈话,让他离职就任。对于这种不按法定程序任命干部的做法,县人大常委会及时向县委提出了意见。县委常委会专门召开会议,进行讨论。随后,县委与县政府分别撤销了原来发出的通知。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