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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房地产政策解读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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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2015年到2016年9月底,中央关于房地产的政策主基调

是“去库存”。2015年3月30日出台的刺激房地产的3·30新政,就是标志。

2、去库存政策,推动了一二线城市的房价和地价上涨,并且形

成轮动效应。先是北京深圳等一线城市上涨,然后是南京苏州合肥

厦门“四小龙”上涨,再带动其他二线城市房价上涨。

5、就算未来调控政策退出,也将有新的长效机制出台,以保证

房价平稳健康。有这样的长效机制,一些人士担心的“未来调控一

放松,房价可能报复性反弹”的情况,很可能不会初夏。

6、郭磊认为,“加快研究”的表述,意味着房地产税等政策会

推进,但短期并无落地时间表。

3、严厉调控下,南京房地产已经进入下行通道

在南京,自从10月5日出台史上最严限购限贷新政,市场上的

购买力大幅萎缩,投资客骤然减少,改善性需求也陷入观望,只剩

刚需独撑楼市。这导致10月份和11月份南京住房成交量大幅下滑。

1、调控前的9月份,南京新房成交量高达13223套,平均每天

成交441套新房。

2、调控后的10月份南京新房成交量大幅下滑到6595套,平均

每天成交213套,环比9月下滑了一半。

3、11月份南京新房成交量更是进一步下滑到5869套,平均每

天成交196套,环比10月再次下滑11%。

4、12月份以来,南京新房日均认购量只有192套。跟新政前南

京新房日均认购400套-500套的火热水平相比,大幅下降。大家可

以看下具体数据:

今天12月11日南京新房认购169套,昨天12月10日认购187套,12月9日认购162套,12月8日认购219套,12月7日认购174套,12月6日认购267套,12月5日认购292套,12月4日认

购176套,12月3日认购236套,12月2日认购327套,12月1

日认购246套。

5、南京市房地产学会会长、南工大吴翔华教授等多位专家认为,在中央到地方的严厉调控下,南京房地产正在进入下行通道,目前

是成交量大幅下滑,预计明年下半年会出现价量齐跌的情况,部分

板块部分楼盘将降价促销,届时也将是新一轮买房好时机。

4、连涨20个月的南京房价开始下跌了吗

就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为2017房地产政策定调的时候,中国指数

研究院发布了2016年11月份全国100个城市新建住宅的价格指数:平均价格为12938元/平方米,环比涨幅较上月回落0.77个百分点。其中,11月份南京新建住宅价格涨幅环比上月下降了0.01%。

1、调整公积金贷款的利率

2015年央行持续降息5次,购房者买房压力真真的小了。若购

房者在北京买房子都能省下几十万的利息。一些背着房奴包袱的购

房者能减少很多还贷压力。目前,期限在五年以下的公积金贷款,

利率为2.75%;期限在五年以上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25%。

2、鼓励租售并举

3、居住证新政

居住证申请门槛降低,只要在事业地居住满半年(部分地区),就可以领居住证。居住证卡伊为申请人的就业、社保、积分落户和公

积金等提供福利,以后想要落户买房,也会更加容易。

4、农户购房有补助

为去房产库存,政府鼓励农民工进城买房。目前,各地也加紧时间出台各种农民工进城买房的补贴政策。河南最先出台农民工进城

买房补贴政策:农民工进城买房可享受每平方米200元的补助,为

农民工省去一部分买房成本。

5、户籍轨制更始

截至2015年11月底,50个典型城市新建商品房待售面积为

3.73亿平方米,全国整体商品房待售面积则达6.96亿平方米。面

对近7亿平方米的楼市库存,户籍轨制更始成各地去库存主要手段。所以,上海当局事情呈报明确提出,对峙都市扶植重心向郊区转移,进一步提高郊区成长程度;河北省当局事情呈报提出,到2020年户

籍人口、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分别达到48%和67%。

6、税费优惠政策

①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

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

收契税;

并且新政策不再区分普通和非普通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是否超过144平方米)。

②营业税: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

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而此前

政策仅对个人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在

144平方米以下)对外销售免征营业税。

7、贷款首付降低

①公积金贷款:首套房首付20%;二套房贷款首付20%,部分城市30%。

②商业贷款:首套房首付25%,部分城市20%;二套房首付30%。

通过对以上房产新政的了解,购房者应该能对房地产市场有更深一步的认识。现在国家去库存政策频出,如果是刚需购房者,买房应当抓紧。

2015房地产税收政策解读

住房营业税调整能省多少钱:百万房产可省5万5 30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记者算了一笔账,假如总房款是100万元,新政后免营业税,可以节省55000元。 调整后哪些人最受益? 由于只调整了二手房营业税免征期限,非普通住宅缴纳营业税没有变化;满5年普通住宅依然免缴营业税,无变化;不满2年,缴纳营业税及附加税5.55%,也无变化;收益的是满2年但不满5年的普通住宅,将免征营业税。因此这类人群最收益。 调整后受益人群省税多少? 举例,王先生想出售北京一套价值100万的房子,该房是2012年10月拿到房产证的(营业税年限是以拿到房产证后开始计算的)。假如王先生出售此房,营业税免征年限调整前,按照税率5.5%,王先生需缴纳5.5万的营业税及附加;调整后,王先生的房子将免征营业税,所以无需缴纳营业税,直接省了5.5万。 归纳汇总个人转让住房税收问题 3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9号),从2015年3月31日起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免征年限由5年变2年。个人转让住房政策年限执行标准几经变化,后续政策不断补充完善。现将现行个人转让住房税收政策操作规定,以营业税为主体作一归纳汇总,并将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契税、个人所得税等相关规定作一简单梳理,以供操作借鉴。 政策内容 1.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 2.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3.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4.自2015年3月31日起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2号)同时废止。 相关文件 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

2015年房地产市场发展背景分析

2015年房地产市场发展背景分析 ;;(一)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回暖 ;;从宏观经济走势看,2014年国内宏观经济增幅回落,加上世界上多数国家经济增长乏力,使得2015年我国经济增长面临较大压力。在2014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中央把“稳增长”作为2015年经济工作六大任务之首。在“稳增长、抗通缩”背景下,货币政策作为稳定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预计将延续2014年四季度的调整思路,不仅“定向宽松”政策会继续实施,而且也存在进一步“降息”和“降准”的可能。宽松的货币环境将有利于降低购房成本和提振市场信心,有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回暖。 ;;(二)新型城镇化背景下,住房需求的增长将带来房地产市场新的发展机遇 ;;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我国实现新型城镇化,重点在于落实“三个一亿人”落户城镇,这会带来城镇住房需求的持续增长,为我国“十三五”期间房地产市场发展带来巨大的动力。对北上广深四个一线城市及部分二线热点城市来说,未来城市住房需求将呈现以下变化: ;;一是每年大量高校毕业生就业,带来大量新增住房需求。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数据,2014年高校毕业生达到727万,如加上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未来我国城镇每年新增就业人才约1000万人。根据近年来的趋势,毕业生就业主要集中在一线城市和省会城市。据测算,重点城市每年新增毕业生10-20万人,北上广深相对更多一些。毕业生在给城市带来新增就业的同时,也增加了当地住房需求。以深圳为例,预计未来几年,每年因毕业生来深就业将新增住房需求约10万套(包括购房需求2万套、租赁需求8万套)。 ;;二是一亿农业人口落户城镇,将促进城镇住房租赁需求增长。到2020年要实现一亿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每年预计新增城镇人口1700万人、600-1000万户。由于新增的农业转移人口住房消费能力较低,其住房消费领域主要是城镇现有存量住房的租赁。以深圳为例,预计未来几年,每年将新增住房租赁需求10万套左右。 ;;三是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将促使改善性需求持续增长。根据“三个一亿人”目标,到2020年,大约一亿生活在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的常住人口需要改善居住条件。根据住建部有关数据分析,预计未来全国城镇每年将新增改善性需求3.15亿平方米,需求规模巨大。以深圳为例,目前深圳市住房自有率仅为30%,而北京、上海为70%,广州90%,远高于深圳;在未来新型城镇化背景下,若不考虑新增人口带来的需求,仅计算改善性需求,按照当前常住人口无房家庭450万户、年新房供应11万套测算,当住房自有率达到北京、上海目前水平,需求实现时间需23年,故而改善性需求非常强烈。根据深圳市房价收入关系分析,预计未来6年,改善性需求每年将在15万套左右。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政策解读

新东方在线医学网(https://www.sodocs.net/doc/9a13900320.html,/)网友分享《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政策解读 《中医药法》涵盖了中医药服务、保护与发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传承与文化传播以及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并就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保护中医药知识产权,并对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中药材质量全程监管等做出明确规定。下面新东方在线医学小编分享《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解读,供大家阅读! 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中医药法》的重大意义 《中医药法》以保护、扶持、发展中医药为宗旨,着眼继承和弘扬中医药,强化政策支持与保障,坚持规范与扶持并重,注重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制约中医药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有利于促进中医药的继承和发展,有利于建设中国特色医药卫生制度、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有利于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经济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有利于保持我国作为传统医药大国在世界传统医药发展中的领先地位。 1、开辟获取中医师资格的新途径 民间中医从业人员绝大多数具备一定的临床技能和经验,为基层百姓提供了必要的中医药服务,但现有医师资格考试难以评价其真实水平。《中医药法》根据民间中医从业人员主要是师承、家传等培养方式的实际,在充分考虑医疗安全风险的基础上,对师承方式学习中医和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开辟了通过实践技能及效果考核即可获得中医医师资格的新途径。 2、简政放权中医诊所管理,由许可改为备案 考虑到获得合法执业资格的民间中医主要在诊所执业,而且中医诊所主要是医师坐堂望闻问切、服务简便,根据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精神,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将中医诊所由现行的许可管理改为备案管理,改变了一直以来以行政审批方式管理中医诊所的模式。这对于进一步促进中医药服务的可及性,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壮大基层中医药服务队伍,方便人民群众就医具有重要的意义。 3、强化中医药服务监管,预防和控制医疗安全风险 1、国务院中医药局将会根据中医药法的规定,制定针对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的分类考核办法,注重对其实践技能和效果的考核; 2、是制定中医诊所备案管理的具体办法,要求经备案的中医诊所不得开展备案的诊疗范围以外的医疗活动,以限制诊疗范围的措施来降低医疗安全风险;

房地产产业政策分析--Microsoft-Word-文档

一、产业政策分析 《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中指出:房地产业关联度高,带动力强,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是提高居民住房水平,改善居住质量,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基本要求;是促进消费,扩大内需,拉动投资增长,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有力措施;是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扩大社会就业的有效途径。实现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03年起,为控制投资过快增长,央行121号文和国务院18号文相继出台,以规范房地产市场促进其健康发展。2005年,房地产宏观政策以“国八条”为中心,侧重稳定房价、打击投机行为和落实政府责任制。2006年是实行宏观调控政策的延续年,从“国六条”到“九部委新政”,以调整住房结构为主题。 (一)调整住宅供应结构政策 1、新旧“国八条” 2005年的“旧国八条”将稳定住房价格放在首位,并提出要大力调整住房供应结构与用地供应结构,增加普通商品房和经济住房土地供应;“新国八条”将“强化规划调控,改善商品房结构”放在第一位;充分体现了宏观调控政策向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方面的倾斜。 2、“9070”政策 “九部委新政”的“9070”政策要求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

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这一条迫使开发商的产品主要定位中、小户型商品房,对2007年和未来的住房供给结构将产生重要影响。虽然北京对已办相关手续但未开工项目的实施细则没有正式出台,但此政策已对北京房地产开发商未来的开发计划产生了一定影响。 3、“两限房” 2007年3月30日北京市发布了首批三块限房价、限套型的“两限普通商品房”用地出让信息。所推出的3块用地包括:海淀区西三旗新都东路住宅项目、丰台区花乡造甲村住宅项目、石景山金顶街三区住宅项目,总规划面积约97万平方米,预计可提供“两限房”92万平方米,可配建4.8万平方米廉租房。 从区域分布来看,“两限房”主要集中在四环、五环周边,城市交通便利、轨道交通沿线以及重点新城地区。户型方面,“两限房”将全部建设成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内部装修将达到初装修水平。 与其他普通商品房相比,“两限房”最大的特点就是对房地产价格的控制,“两限房”的售价将比该地区同质普通商品房的平均销售价格下浮10%~15%,有利于提高低价位普通商品房的供应量。 4、“两个1000万” 北京市政府要在3年内建立100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1000万平方米限价房,从而对房价起到一定的控制作用。而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市政府还提出2007年要收购、新建30万平方米廉租房,建设

近几年房地产调控政策回顾与特点分析

近几年房地产调控政策回顾与特点分析 一、近几年房地产调控政策回顾 1、2007年 调控特点:限外限贷,抑制房地产价格过快上涨 调控对象:外资房地产企业、投资投机性需求 2007年年初,楼市走出一波上攻行情,由此引发了新一轮的调控。 3月,商务部发布《关于2007年全国吸收外商投资工作指导性意见》,明确提出严格限制外商投资房地产。同月,央行开始当年首次加息(全年加息6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10次),房企融资成本逐渐增大。 信贷成本的增加并没有阻挡房价上涨的脚步,地王纪录频频被刷新。为了进一步遏制房价上涨,9月27日,央行与银监会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俗称359号文,要求第二套住房首付不得低于40%,利率同时提高10%。随后的12月,央行、银监会又发布《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规定“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政策执行”,改变了359号文对购买第二套房一刀切的做法,保护了有改善性置业需求的消费者。359号文显著抑制了投资需求,而不断加息也大大削弱了市场购买力。国房景气指数在2007年11月达到高点后掉头向下,直到一年半之后才开始反弹。 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于2007年11月联合颁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自12月1日起施行。指导目录对外商投资房地产业限制范围有所扩大,继续限制外商投资于高档宾馆、别墅、高档写字楼和国际会展中心的建设、经营,外商投资土地成片开发则必须与内资企业合资、合作;并新增对外商投资房地产二级市场交易及房地产中介或经纪公司的限制。此外,还将“普通住宅地开发建设”从2004年版《目录》的鼓励投资类别中删除。 政策特点简析 2007年的调控政策是在房地产市场迎来新一轮量价齐升的背景下出台的,有限制外商投资房地产和限制二套房贷两个主题。 其中,对外资投资房地产的范围限制更多的是出于产业安全的考虑,在国内

医药行业政策分析

在“十二五”规划的大背景下,生物医药将成为国民经济新兴产业的四个支柱产业之一。医疗需求的扩容是行业兴起的基础动力,医改推进的政策引导将使需求实质释放,同时产业升级的大幕拉开,行业进化加速,规范化和集中化是自然选择。医改引导需求释放:医改各项制度的推进将引导经济增长进程中医疗需求的释放。 产业升级,行业进化:市场的扩大、割据伴随标准的升级和创新能力得以施展,行业整合与淘汰加速,逐步完成进化. 医药产业的中期背景: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期间的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是医药产业所处的中期背景,主要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经济增长方向从出口拉动向内需推动转变、粗放式经济增长方式向节约型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其次,新兴产业的发展将逐渐替代传统产业成为我国未来制造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最后,三大产业间以及东部、中部、西部地区间的再平衡发展。 医药生物产业的具体规划:大力发展用于重大疾病防治的生物技术药物、新型疫苗和诊断试剂、化学药物、现代中药等创新药物大品种,提升生物医药产业水平。加快先进医疗设备、医用材料等生物医学工程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促进规模化发展。推进生物制造关键技术开发、示范与应用。 政府支出比重增加,医保范围继续扩大 从卫生总费用来看,2010年中国卫生总费用预计达到19600亿元,而2005年卫生总费用仅为8000多亿元,“十一五”期间卫生总费用增幅达每年13%以上,超过了GDP的增

长幅度。2009年卫生费用占 GDP 的比重达到 %,进入 21 世纪以来首次已经达到了 WHO 提出的 5%的基本标准,发达国家平均在 11%左右。 同时,政府支出占卫生总支出的比重也逐年增加,预计未来政府支出 的增速仍然会快于个人支出和社会支出部分,这将对医药行业的需求 增长构成长期支撑。附表 医保覆盖范围继续扩大 2009 年,我国有2716 个县(区、市)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 人口数达亿人,参合率达到%;筹资总额达亿元;城镇职工医保覆 盖人群达到亿人,筹资总额达到3672 亿元。医保市场的扩容,保障 范围的扩大,都将进一步支持需求的释放。 基本药物制度推行进展 09 年 8 月公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后,基本药物制度的推行主 动权下放到了地方层面,省级卫生部门的政策调整、执行实质决定了基本药物制度对生产、流通企业的影响,关键要素有三: 推行的进度和范围; 招标价格; 中标生产企业、流通企业的数量; 计划 10 年覆盖率 60%以上,招标迟迟未跟进:根据卫生部的统 计结果显示,截止 10 年 3 月,全国 31 个省份均已经确定实施基 本药物制度的地区,覆盖了 1020 个县,包括县级市和市辖区,占全国总数的 %,涉及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万个,占全国总数的 %,其中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共 7907 个,占全国总数的 92%。政府办的乡镇卫生院万个,占全国总数的万的 %。实质的招标并未跟进,目前仅安徽走在前面。 对于眼下比较受关注的基本药物价格重估,我们认为基本药物制度价

房地产政策解读最全汇总

年房地产政策解读最全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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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房地产政策解读最全汇总(更新至5.11) 2015-04-09 [提要]2015年注定是风云突变的一年。自开年以来,就不断有政策出台救市。那么这些政策都有那些呢?对房地产市场究竟是遏制了它的低迷还是于事无补呢?一起看看小编为你整理的2015年房产政策汇总吧。 2015年注定是风云突变的一年。自开年以来,就不断有政策出台救市。那么这些政策都有那些呢?对房地产市场究竟是遏制了它的低迷还是于事无补呢?一起看看小编为你整理的2015年房产政策汇总吧。 2015年(1-3月)房2015年(1-3月)房地产政策汇总 政策十四:2015年5月11日央行降息0.25%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5年5月11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5.1%;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2.25%,同时结合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的1.3倍调整为1.5倍;其他各档次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政策十三:2015年4月20日央行:降准1%

内容:自2015年4月20日起下调各类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增强金融机构支持结构调整的能力,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以及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等的支持力度,自4月20日起对农信社、村镇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额外降低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并统一下调农村合作银行存款准备金率至农信社水平;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额外降低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2个百分点;对符合审慎经营要求且“三农”或小微企业贷款达到一定比例的国有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可执行较同类机构法定水平低0.5个百分点的存款准备金率。 政策十二:2015年3月30财政部:个人转让两年以上住房免征营业税 内容: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政策十一:2015年3月30日央行:“二套房贷款首付比降至四成” 内容:央行、住建部、银监会联合下发通知,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购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20%;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最低首付30%。 政策十:2015年3月20日福建出台新政“闽七条” 内容:1)首改房认定放宽;2)支持公积金贷款,首次申请首付比例降低至20%;3)支持住房贷款,本省金融机构适当下浮贷款利率;4)房屋货币化安置,补偿款购商品房享“团购”优惠;5)打通转换通道多渠道促进商品房与保障房转换;6)试推共有产权住房,个人按所持产权比例支付购房款;7)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住宅小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2015年房地产新政解读

房地产新政解读: 一、2015政府工作报告中房地产调控政策 1、稳定住房消费,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住房保障逐步实行实物保障与货币补贴并举,把一些存量房转为公租房和安置房。 3、加大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力度。 4、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集体产权制度等改革试点。 5、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稳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完善和拓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 6、加强资金和政策支持,扩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 二、房产新政七大关键词 1、稳定住房消费 稳定住房消费,坚持分类指导,因地施策,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解读分析:再一次明确了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思路是分类指导、因地施策,强调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不会再出现全国一刀切的调控措施,去掉了“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的提法,将“增加中小套型商品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应”调整为“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同时将“稳定住房消费”作为六大消费支撑之一。

2、存量房转保障房 住房保障逐步实行实物保障与货币补贴并举,把一些存量房转为公租房和安置房。 解读分析:2014年底,住建部开始推广地方政府回购商品房用于保障房的新模式,提出将一些存量房转为公租房和安置房,该举措既着眼于住房保障,同时也兼顾了目前市场库存量巨大的现实。 3、推进信贷资产证券 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发展服务中小企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发展金融衍生品市场。 解读分析:首次提出“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央行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发行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发行期限较长的专项金融债券等多种措施筹集资金,专门用于增加首套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贷款投放,旨在增强房贷资产的流动性以增加金融机构对个人住房贷款投放能力,盘活房地产融资市场。 4、推进住房公积金改革 继续推进科技、教育、文化、医药卫生、养老保险、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等领域改革。 解读分析:政府工作报告首次将推进公积金改革列入改革重点,官方陆续发布多条针对公积金改革的通知和规定,在公积金异地贷款、探索政策性住房金融形态、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条件等方面对既往政策进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利用效率有望提高。

房地产政策梳理解读

房地产政策梳理 一、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 2011年1月28日起重庆开始征收房产税。 1、征收试点区域:主城九区行政区域范围征收,即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含北部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2、征收对象: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独栋商品住宅是指房地产商品房开发项目中在国有土地上依法修建的独立、单栋且与相邻房屋无共墙、无连接的成套住宅。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以上的住房。 3、税率: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以上的税率为1.2%。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 4、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应税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交易单价×税率(应税建筑面积是指纳税人应税住房的建筑面积扣除免税面积后的面积)免税面积的计算。纳税人在《暂行办法》施行前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免税面积为180平方米;新购的独栋商品住宅、高档住房,免税面积为100平方米。 二、“新国八条”节选 调整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政策,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销售收入全额征税。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可根据当地人民政府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的基础上,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 各地要增加土地有效供应,落实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的要求。对已供房地产用地,超过两年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进行开工建设的,及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处以闲置一年以上罚款。依法查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行为。

对近年来我国房地产政策的解读

对近年来我国房地产政策的解读 对近年来我国房地产政策的解读 【摘要】在我国近年来房地产业朝气蓬勃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市场上陆续出现了房地产供不应求、房价地价上涨过快、投资炒作导致行业泡沫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政府也连续出台了一系列的调控政策。本文首先分阶段论述了近年来我国政府实施的房地产调控政策,进而分析了这些政策的实施效果,找出了导致这样效果的背后原因,最后分别从长短期角度给出了具有建议性和预测性的结论。 【关键词】房地产政策效果调控 一、近年来我国房地产政策概述 2003年以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房地产市场及房地产行业发展的宏观调控政策:从2003年的“18号文”,到随后出台的“国八条”、“国六条”、“国十条”、“新国八条”,再到最新出炉的“国五条”及其细则,10年里国务院已先后9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房地产市场调控。从调控的总体思路来看,从2003年至今的调控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2003-2004年,这一阶段政府在政策意图上是鼓励发展房地产业。2003年发布的“18号文”开启了十年楼市调控的序幕,明确房地产业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之后,央行下发通知,对房地产企业和项目加大信贷支持,房地产市场赢得了快速发展,很快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之一。 第二阶段是2005-2008年,这一阶段政府的政策意图主要是对过热的楼市降温。2005年3月,国字号条文首次出现,“国八条”出台后不到半年,更严格的“新国八条”进一步加大调控力度。2006 年初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了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六项措施,即“国六条”。 第三阶段是2008年下半年―2009年,为应对全球性金融危机对中国经济的冲击,楼市成为支持经济稳定增长的重要助力。2008年1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进一步鼓励和支持住房消费,保持

最全的房地产相关政策汇总(2015-2016)

房地产相关政策大全(2015年——2016年8月)  时间  政策  内容  政策解读  2015.2.5 2015年首次降准 自2015年2月5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 0.5个百分 点。  降准降息,释放大量资金,鼓励刺激消费,缓解房地产市场的资金压力,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复苏。   2015.3.1 2015年首次降息 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 0.25个百分点至5.35%;一年期 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2.5%。  2015.3.1  不动产登记实施 2015年3月1日,《不动产暂时登记条例》开始实施  不动产登记的正式实施,将使房屋买卖更安全,更合理规范化,权利人的权益更合法化。   2015.3.5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住房需求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5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稳定住房 消费,坚持分类指导,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两会代表 委员认为,这表明政府将扩大低收入人群的住房保障范围,加强对 刚需及二次改善型购房需求的政策支持。   鼓励购房,支持改善型住宅需求。  2015.3.25  两部委发布促进房地产健 康平稳发展通知  国土资源部、住建部联合下发《关于优化2015年住房及用地供应结 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 2015年各地有供、 有限,合理安排住房和其用地供应规模;优化住房供应套型,促进用地结构调整;多措并举,统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部门联动,加大市场秩序和供应实施监督力度。   促进房地产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2015.3.30  房贷新政,二套房首付比例可低至四成,公积金最低首付比例降至二成  央行、住建部、银监会联合下发《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中 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规定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 降低购房门槛,促进购房需求

医药行业政策分析

医药行业政策分析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

在“十二五”规划的大背景下,生物医药将成为国民经济新兴产业的四个支柱产业之一。医疗需求的扩容是行业兴起的基础动力,医改推进的政策引导将使需求实质释放,同时产业升级的大幕拉开,行业进化加速,规范化和集中化是自然选择。医改引导需求释放:医改各项制度的推进将引导经济增长进程中医疗需求的释放。 产业升级,行业进化:市场的扩大、割据伴随标准的升级和创新能力得以施展,行业整合与淘汰加速,逐步完成进化. 医药产业的中期背景: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期间的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是医药产业所处的中期背景,主要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经济增长方向从出口拉动向内需推动转变、粗放式经济增长方式向节约型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其次,新兴产业的发展将逐渐替代传统产业成为我国未来制造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最后,三大产业间以及东部、中部、西部地区间的再平衡发展。 医药生物产业的具体规划:大力发展用于重大疾病防治的生物技术药 物、新型疫苗和诊断试剂、化学药物、现代中药等创新药物大品种,提升生物医药产业水平。加快先进医疗设备、医用材料等生物医学工程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促进规模化发展。推进生物制造关键技术开发、示范与应用。

政府支出比重增加,医保范围继续扩大 从卫生总费用来看,2010年中国卫生总费用预计达到19600亿元,而2005年卫生总费用仅为8000多亿元,“十一五”期间卫生总费用增幅达每年13%以上,超过了的增长幅度。2009年卫生费用占 GDP 的比重达到 %,进入 21 世纪以来首次已经达到了 WHO 提出的 5%的基本标准,发达国家平均在 11%左右。同时,政府支出占卫生总支出的比重也逐年增加,预计未来政府支出的增速仍然会快于个人支出和社会支出部分,这将对医药行业的需求增长构成长期支撑。附表 医保覆盖范围继续扩大 2009 年,我国有2716 个县(区、市)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口数达亿人,参合率达到%;筹资总额达亿元;城镇职工医保覆盖人群达到亿人,筹资总额达到3672 亿元。医保市场的扩容,保障范围的扩大,都将进一步支持需求的释放。 基本药物制度推行进展 09 年 8 月公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后,基本药物制度的推行主动权下放到了地方层面,省级卫生部门的政策调整、执行实质决定了基本药物制度对生产、流通企业的影响,关键要素有三:推行的进度和范围; 招标价格; 中标生产企业、流通企业的数量; 计划 10 年覆盖率 60%以上,招标迟迟未跟进:根据卫生部的统计结果显示,截止 10 年 3 月,全国 31 个省份均已经确定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地区,覆盖了 1020 个县,包括县级市和市辖区,占全国总数的 %,涉及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万个,占全国总数 的 %,其中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共 7907 个,占全国总数的 92%。政府办的乡镇卫生院万个,占全国总数的万的 %。实质的招标并未跟进,目前仅安徽走在前面。

2020年房地产政策解读相关内容

2020年房地产政策解读相关内容 1、从2015年到2016年9月底,中央关于房地产的政策主基调是“去库存”。2015年3月30日出台的刺激房地产的3?30新政, 就是标志。 2、去库存政策,推动了一二线城市的房价和地价上涨,并且形成轮动效应。先是北京深圳等一线城市上涨,然后是南京苏州合肥厦门“四小龙”上涨,再带动其他二线城市房价上涨。 5、就算未来调控政策退岀,也将有新的长效机制出台,以保证房价平稳健康。有这样的长效机制,一些人士担心的“未来调控一放松,房价可能报复性反弹”的情况,很可能不会初夏。 6、郭磊认为,“加快研究”的表述,意味着房地产税等政策会推进,但短期并无落地时间表。 3、严厉调控下,南京房地产己经进入下行通道 在南京,自从10月5日岀台史上最严限购限贷新政,市场上的购买力大幅萎缩,投资客骤然减少,改善性需求也陷入观望,只剩刚需独撑楼市。这导致10月份和11月份南京住房成交量大幅下滑。 1、调控前的9月份,南京新房成交量高达13223套,平均每天成交441套新房。 2、调控后的10月份南京新房成交量大幅下滑到6595套,平均每天成交213套,环比9月下滑了一半。 3、11月份南京新房成交量更是进一步下滑到5869套,平均每天成交196套,环比10月再次下滑11%。 4、12月份以来,南京新房日均认购量只有192套。跟新政前南京新房日均认购400套-500套的火热水平相比,大幅下降。大家可以看下具体数据:

今天12月11日南京新房认购169套,昨天12月10日认购187 套,12月9日认购162套,12月8日认购219套,12月7日认购174套,12月6日认购267套,12月5日认购292套,12月4日认购176套,12月3日认购236套,12月2日认购327套,12月1 日认购246套。 5、南京市房地产学会会长、南工大吴翔华教授等多位专家认为, 在中央到地方的严厉调控下,南京房地产正在进入下行通道,目前是成交量大幅下滑,预计明年下半年会出现价量齐跌的情况,部分板块部分楼盘将降价促销,届时也将是新一轮买房好时机。 4、连涨20个月的南京房价开始下跌了吗 就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为2017房地产政策定调的时候,中国指数研究院发布了2016年11月份全国100个城市新建住宅的价格指数: 平均价格为12938元/平方米,环比涨幅较上月回落0. 77个百分点。其中,11月份南京新建住宅价格涨幅环比上月下降了0.01%o 1、调整公积金贷款的利率 2015年央行持续降息5次,购房者买房压力真真的小了。若购房者在北京买房子都能省下几十万的利息。一些背着房奴包袱的购房者能减少很多还贷压力。目前,期限在五年以下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2. 75%;期限在五年以上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 25%。 2、鼓励租售并举 3、居住证新政 居住证申请门槛降低,只要在事业地居住满半年(部分地区),就可以领居住证。居住证卡伊为申请人的就业、社保、积分落户和公积金等提供福利,以后想要落户买房,也会更加容易。 4、农户购房有补助 为去房产库存,政府鼓励农民工进城买房。目前,各地也加紧时间出台各种农民工进城买房的补贴政策。河南最先出台农民工进城

2020年《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2020年《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2020年03月31日发布 一、《办法》修订的背景是什么? 药品与人民群众健康息息相关,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2015年以来,先后印发《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以下简称44号文件)、《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2017〕42号,以下简称42号文件)等重要文件,部署推进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药物临床试验默示许可、关联审评审批、优先审评审批等一系列改革举措。2019年6月和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审议通过《疫苗管理法》和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于12月1日起施行。两部法律全面实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建立药物临床试验默示许可、附条件批准、优先审评审批、上市后变更分类管理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并要求完善药品审评审批工作制度,优化审评审批流程,提高审评审批效率。现行《办法》颁布于2007年,在保证药品的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以及规范药品注册行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已不适应新制修订法律、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以及科学进步和医药行业快速发展的需要,有必要进行全面修订。 二、《办法》修订的思路是什么? 这次修订《办法》,坚持贯彻新制修订法律要求,吸纳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

革成果围绕明确药品注册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对药品注册的基本制度、基本原则、基本程序和各方主要责任义务等作出规定,突出《办法》的管理属性。考虑到药品注册管理中的具体技术要求将结合技术发展不断调整完善,在规章中不宜作具体规定,后续将以配套文件、技术指导原则等形式发布,更好地体现药品研发的科学规律。 三、如何加强全生命周期管理? 这次修订《办法》,在药品监管理念方面创新,引入药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系统进行设计,加强从药品研制上市、上市后管理到药品注册证书注销等各环节全过程、全链条的监管制度:一是增加GLP机构、GCP机构监督检查相关内容,强化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日常监管事权,充分发挥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管作用,保障GLP、GCP持续合规和工作质量。二是明确附条件批准药品上市后必须完成相应工作的时限要求,对未按时限要求完成的,明确相应处理措施,直至撤销药品注册证书。三是增设药品上市后变更和再注册一章,充分体现新修订《药品管理法》的要求,强化药品上市后研究和变更管理相关要求,要求持有人主动开展药品上市后研究,对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进行进一步确证,加强对已上市药品的持续管理,明确药品上市后变更分类及申报、备案和报告途径,体现药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四是采用信息化手段强化药品注册管理,建立药品品种档案,为实现药品全生命周期的日常监管和各监管环节信息无缝衔接奠定基础。增加对GLP机构、GCP机构的监管以及药品安全信用档案的相关要求。增加信息公开内容,公开审评结论和依据,接受社会监督,促进社会共治;将药品说明书列为信息公开内容并适时更新,为公众查询使用提供方便。

2020房地产政策解读

2020房地产政策解读 1、限购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在两会期间表示,当前房地产市场呈现三个显著特点、一是去年以来房地产销售实现企稳回升,今年1、2月份仍然保持这个态势;二是城市间的分化严重;三是待售面积 规模大、房地产库存高,库存增速也很快。陈政高在两会的公开发 言高度概括了中国房地产市场目前呈现出来的两极分化的特征。 2、增加土地供应 一线城市将以此稀释房价上涨预期 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在两会期间表示,将采取分类调控的原则,增加一线城市的土地供应面积。最近一线城市房价上升快,引起关注,为防止异常交易推高房价,全力支持一线城市地方政府调控措施。 3、整治“首付贷” 去年下半年以来,北上深等一线城市房价大幅上涨,以“首付贷”为代表的杠杆资金被认为是推动此轮房价上涨的一个重要因素。在 上海“链家事件”发生以后,记者曾在《地产中介链家的“金融风暴”》中提到“首付贷”给房地产市场带来的风险。在今年两会上,“首付贷”将何去何从成为委员代表和媒体记者关注的一个焦点。 4、房地产税立法 5、房贷利息抵税 6、落实营改增 1、对个人购买家庭自住房仅有一套住房的(家庭成员的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的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

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2、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诚信保证不实的,属于虚假纳税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将不诚信记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按照便民、高效原则,房地产主管部门应按规定及时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税务机关应对纳税人提出的税收优惠申请限时办结。

两会房地产政策解读

两会房地产政策解读 1、限购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在两会期间表示,当前房地产市场呈现三个显著特点、一是去年以来房地产销售实现企稳回升,今年1、2月份仍然保持这个态势;二是城市间的分化严重;三是待售面积 规模大、房地产库存高,库存增速也很快。陈政高在两会的公开发 言高度概括了中国房地产市场目前 2、增加土地供应 3、整治“首付贷” 去年下半年以来,北上深等一线城市房价大幅上涨,以“首付贷”为代表的杠杆资金被认为是推动此轮房价上涨的一个重要因素。在 上海“链家事件”发生以后,北青报记者曾在《地产中介链家的 “金融风暴”》中提到“首付贷”给房地产市场带来的风险。在今 年两会上,“首付贷”将何去何从成为委员代表和媒体记者关注的 一个焦点。 4、房地产税立法 5、房贷利息抵税 6、落实营改增 1、“二孩”政策 2、二手房交易营改增落定未满两年按5%全额征收 3、最严楼市新政“沪九条”出台 限购政策:

调整为: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年限需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 4、万科“宫斗”大戏: “万科之争”发展至今,绕对万科控制权的争夺,从宝能系、华润到以王石为首的万科管理层,上演了一部波谲云诡的商斗大片。 透过复杂纷纭的资本争斗,从另一个角度观察说这也是我国房地产 业大变局的缩影。这部商斗大片的最终结局,无非是万科管理层 “内部人控制”终结。 5、公积金存款利率升至1.5% 调整前: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按照归集时间区分利率档次,当年归集和上年结转的分别按活期存款(0.35%)和三个月定期存款基 准利率(1.10%)计息; 调整后: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将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0%)执行。 6、推广街区制 中央部署城市发展,加强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还要求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 位大院要逐步打开。 政策一:封杀“首付贷” 从去年下半年以来,北上深等一线城市房价大幅上涨,以“首付贷”为代表的杠杆资金被认为是推动此轮房价上涨的一个重要因素。在今年两会上,“首付贷”将何去何从成为委员代表和媒体记者关 注的一个焦点。 政策二:房贷利息抵税 政策三:营改增 政策四:房地产税

各省市房地产新政细则分析(参考Word)

各省市房地产新政细则分析 一、各省细则大项分析 1、信贷差异化政策:

他省市均按照中央执行;三套房贷中北京、深圳、浙江和青岛暂停放贷,重庆、广州、三亚则在从严的要求下允许贷款。 2、购房要求:

房,其他城市均未出台;对异地购房方面广州、重庆和三亚政策无要求非本地居民需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才能购房,其他城市均有要求。 3、税收方面:

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由1%上调到2%;浙江和重庆将中央政策内容细化。除此之外各省市基本按中央相关政策执行。 4、供应及保障:

5、市场监管:

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3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其他省市则要求在10天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 二、小结 ●各省市出台的细则当中,北京最早出台,也最严格,其中同一购房家庭只能 在本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这一新增政策条款极大的打击了该市的投资投机行为。但是随后几个省市的政策越来越温和,基本上是遵循“国十条”的内容,对该内容进一步细化。其中最新出台的广州和重庆的细则中对第三套房信贷政策持温和态度,开放第三套房贷,三亚甚至允许二套房贷首付40%。 ●从各地方政府的态度来看,可以看出各地方政府大多亦处于观望,这是新政 出台到现在为止仅有几个省市出台了细则的原因所在,上海作为中国的经济中心,其细则仍迟迟不出,也预示着这政府在打压房产市场的态度由强硬转向了缓和,同时随着各地房产市场成交量的持续大幅下跌,暴涨的市场价格得到遏制,预计未来出台新的从紧的房产政策的可能性不大,同时各省市的细则亦会趋于温和。 另附各省市新政细则详细内容

天津市房地产新政策解读

天津市房地产新政策解读 2014年10月17日,天津市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城乡建设委员会、规划局、财政局、金融工作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取消了天津市的限购政策,关于其作出的具体调整,现作出解读如下: 一、取消购房限制性规定 1. 本市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购买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及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手续时,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中介机构)、房地产登记机构不再对其家庭拥有住房情况进行查询。 2. 取消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办理购房和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手续时需提交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的限制性规定。 3. 取消对境外机构、境外个人和港澳台地区居民、华侨在我市购房的有关限制性规定。 二、放款购房贷款政策 1. 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具体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风险情况自主确定。 2. 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三、调整契税征收标准 1. 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及以下),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按照成交价格的1.5%征收契税。 2. 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同上),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按照成交价格的1%征收契税。 四、取消住宅套型比例要求 取消对商品住房户型设计“90平方米以下户型占70%以上”的限制性规定。对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已经明确住宅套型比例要求的,仍执行原合同约定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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